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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法制化是高校学生管理的时代选择,在这一进程中,高校要准确把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精神内核,树立学生权利本位观念,坚持学生权利优先原则,正确处理权利和权力的关系,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学生权利由应然到实然的实现,在步及学生权利变更时坚持正当程序和权利救济原则。
教育理论一般认为,高校对学生的教育管理主要目的在于“使学生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具有基本的自理能力、自治和独立生活能力,同时也在于使学校形成一个良好的教学环境,使教学工作有一个正常的秩序,使学生在学校中能愉快的学习,健康的成长。因此,高校一方面有权依法制定管理规章制度,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另一方面有义务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学校负有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的责任,禁止体罚、摧残学生和侮辱学生人格,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的管理职能。随着法治理念的普及和个人权利意识的增强,传统的管理思想和管理体制的落后,使得高校管理的实践进程不可避免地出现新旧观念的碰撞、价值矛盾和权利与权力的冲突,高校的学生管理正经历一场适应整个国家法治发展进程的深刻变革。
一、法制化—高校学生管理的时代选择
高等教育进人21世纪之后,在教育理念、办学定位、学生管理观念等方面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和法制化已日益成为社会的主流话语,体现在学生管理领域就是众多高校不约而同地选择法制化的改革和转型进路。虽然这些选择出于不同的原因并且有一定的“被迫”和“非自愿”色彩,但这些选择本身足以说明法制化已经成为当下高校学生管理的时代选择。我们可以从社会整体环境和高校自身发展需要两方面解析这一选择的深层背景。
(一)社会整体环境包括依法治国战略对高校的影响和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增强两个因素
一方面,学生管理法制化是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党的十五大做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具体落实到高等教育领域和高校工作中,就是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法治不仅是一种治国方略和社会秩序,从精神层面上讲,它还是一种观念、一种意识,一种视法为社会最高权威的理念和文化。只有当这种观念与意识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信仰,并支配着社会主体的行为时,法治才能实现。2003年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指出,实行依法治校,就是要严格按照教育法律的原则与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尊重学生人格,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者的法律素质,提高学校依法处理各种关系的能力。按照教育部《意见》的精神,学生管理也要按照法律的原则来进行,实现学生管理的法制化,依法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增强要求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增强法制理念。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管理理念的影响,在一段时期内,高校的学生管理主要关注学校对学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管理职能,忽视尊重和保障大学生权利的义务,形成了学生义务本位的管理模式和思维定势。
学界一般认为,权利是指“规定或隐含在法律关系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者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当今社会是一个权利最受关注和尊重的时代,是一个权利发展显著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法律倍受重视和尊崇的时代,是一个法律关照社会、关爱权利的时代”。我国市场经济的转型和社会政治文明步伐的加快,强调个体创造性地发挥、强调公民权利的保护,随着高校大学生法治教育的深人开展,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在权利内容上,大学生既享有作为公民应享有的一般的法定权利,又享有作为受教育者应享有的特殊的法定权利;在权利类型上,大学生权利既包括受教育权、知情权、学习权、隐私权等实体性权利,也包括申诉权、参与权等程序性权利。现实生活中,大学生通过用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权利的案件在上升,这也在一个侧面佐证了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增强。
(二)学生管理法制化是提高管理水平、促进高校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
英国学者帕金曾说过,“大学对一切都进行研究,就是不研究它自己。对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此言一语中的。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传统学生管理思维及模式的惯性作用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致使高校学生管理中侵犯学生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权益的现象较为普遍,但并没有引起我们教育管理者的足够重视。
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转型,高校学生管理在法制化进程中也在不断面对新问题。高等学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学生数量激增,一校多区,一区多校等问题客观上增加了学生管理工作的困难;社会化和企业化的高校后勤管理面临着学生管理理论上的合法性来源危机和实践中的机制不协调;学生违纪类型和处罚措施不断多元化等等。而高校管理的现状,存在着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滞后、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施行缺乏规范的程序、重实体轻程序、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义务不明确、高校的部分规章制度缺乏法律的依据等诸多问题。因此,学校管理制度中的不合法、不合理的规定以及管理过程中的侵权现象仍然随处可见,同时由于管理水平不高、侵犯学生实体性和程序性权利引发的诉讼案件在不断地上升,尤其是近几年来,学生状告学校的案件增加较快,这就要求加快实现学生管理的法制化,提高高校的管理水平。
二、权利和权力的冲突与融合—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焦点
尽管对于高校管理权的界定还有很多的争议但是一般认为,高校管理权是高校根据教育法享有的,为了实现其办学宗旨而独立自主地进行教育教学管理,实施教育教学活动的能力、力量或努力,高校学生管理权是高校办学自的组成部分。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进程就是高校学生管理权和大学生权利之间既有冲突,又有融合的博弈过程,权利和权力的冲突和融合构成了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焦点。
高校学生管理权和大学生权利的冲突体现在权力对权利的侵犯和限制。从理论上看,高等学校是履行国家教育目的的机构之一,不应该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是为了学生的教育和成长而设立和开展教育活动,学生的利益就是学校的利益。高校进行学生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学生包括受教育权为主的各项权利,因此二者不应该具有冲突。但是权利和权力这一对充满了诱惑的法学范畴,正如孟德斯鸿所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会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经验"。权力和权利自产生之日起,就存在着永恒的矛盾,发生在高校内的高校学生管理权和大学生权利概莫能外。
一方面,高校学生管理权有容易侵犯学生权利的倾向。受到历史和立法等诸多原因的影响,当前我国绝大多数高校仍然沿袭着行政机构规则行事的运行机制,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观念和行为规范还没有真正确立起来,高校管理实践中轻视甚至侵害大学生权利现象仍然屡见不鲜,总结高校管理权侵犯大学生权利的类型主要有:一类是大学生的实体性权利,如受教育权、人格权、姓名权、财产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另一类是大学生的程序性权利,如知情权、申诉权、听证权、诉讼权等。相对于前者,大学生程序权利的缺失和受侵害的现象更为严重。目前高校管理普遍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有关学生权利保护的法律程序缺失。《教育法》第42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中,没有规定程序权利。《高等教育法》第53条第2款对学生的权益保障作了原则性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障。”在高校管理的现实中,还有相当多数的高校在做出不利于当事人的决定之前,几乎都没有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和理由,也很少给予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在做出处理决定之后,也未及时送达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当下日益增多的大学生状告母校的案件有较大部分因为高校管理权侵犯学生程序性权利而引发的。
另一方面,高校学生管理权限制大学生权利的实现。学界一般认为,权利实现应有权利、法定权利和现实权利等三种形态,依次经历三个发展阶段,即从应有权利到法定权利,最后才是现实权利。在大学生权利的实现阶段中,高校的学生管理对大学生权利实现的限制主要体现在现实权利这个阶段,也是权利实现的关键阶段。高校校规是高等学校自主管理权的重要外化形式,其内容关乎大学生切身利益的方方面面,因为大学生在校期间,他们的现实权利主要通过高校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赋予和保障实现的。但是有资料显示,正是由于高校校规存在着内容违反上位法规、超越上位法规、缺乏程序性救济措施等等问题,使得高校校规成为限制学生权利实现的最大障碍,也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高校学生管理权和大学生权利的融合,体现在权力对权利实现的保障。大学生的权利,包括学生作为受教育主体所享有的特殊权利和作为一个公民所享有的一般权利。高校学生管理权具有保障大学生权利实现的功能:首先,高校的学生管理权有助于实现大学生作为受教育主体的特殊权利。依据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大学生作为受教育主体的权利主要包括受教育权,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权,获得物质帮助权,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权和诉讼权等。高校是大学生教育权利的主要义务主体,学生管理权在履行管理职能的同时,应切实履行相关义务,保障绝大多数大学生能够有秩序、合理地享有上述教育权利。其次,高校的学生管理权有助于实现大学生作为普通公民的一般权利。这些权利主要是指公民基本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具体包括人格权、姓名权、隐私权、健康权、荣誉权、生命权、肖像权和财产权等诸多内涵,高校的周边治安环境、饮食卫生、住宿条件等等涉及到大学生的诸多公民权利,加强学生管理的法制化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小环境,保障和维护大学生作为公民的一般权利。
三、学生权利本位—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精神内核
根据法学理论,权利本位是指法以(应当以)权利为其起点、轴心或重点,在整个社会中,社会成员皆为权利主体,都平等地享有各种权利,在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上,权利是目的,义务是职责,权利是第一性因素,义务是第二性的因素。学生权利本位就是指,在高校的学生管理法制化过程中,高校要保证全体大学生平等地享有各种权利,在大学生权利和高校学生管理权的关系问题上,坚持权利优先原则,尊重并采取积极措施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利,保障大学生权利从法定权利到实有权利的实现。相对于具体制度和措施的改革,学生权利本位意味着一种观念和精神层面的统领,它构成了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精神内核。对于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进程来说,要深刻把握学生权利本位的精神内核,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学生权利优先原则,正确处理学生权利和高校管理权的关系。法律的价值取向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古代法律是以义务为本位,现代法治社会的法律应以权利为本位。权利为本位的法治原则就是要以权利的实现为轴心,权利是目的,义务是职责,法律设定义务的目的在于促进权利的实现,权利是第一性的要素,义务是第二性的要素。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价值导向,过去主要是着眼于有效的规范和维护正常的学校教育秩序,而对如何维护受教育对象的权利重视不够。由此出发,往往会使高校学生管理部门对法制和学生权利保护的认识产生一定的片面性(甚至误解)。毫无疑问,教育活动的秩序化是教育法制存在的重要价值基础,然而,法的价值主体是人和人的权利。我国设置高等学校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受教育权的实现,高校对学生的管理应以维护学生权利为目的。因此,高校的学生管理法制化必然要求树立学生权利本位意识,尊重和帮助学生实现各项程序性和实体性权利,在处理权利和权力冲突时坚持学生权利本位。
二是积极促进大学生权利从应然权利、法定权利向实有权利的转化。应然权利、法定权利和实有权利是权利运行的三个阶段,然而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大学生状告母校的案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是大学生权利实现不充分、权利不能从应然转为实然”目前高校学生管理权与大学生权利冲突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没有正确地处理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受到历史、立法、管理和观念上原因的影响,高校的学生管理部门在大学生权利实现问题上,忽视甚至漠视大学生的应有和法定权利,坚持传统管理至上、强调服从的义务本位观念,重义务轻权利,重实体轻程序。高校学生管理的法制化,必然要求高校学生管理部门转变观念,认识到保障高校学生权利的充分实现,是高等教育发展中的新问题,更是现代化社会人才培养的基点,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尊重并研究学生权利的应有和法定形态,在日常的学生教育管理制度中积极体现和维护,促进大学生权利从应然权利、法定权利向实有权利的转化。超级秘书网
三是涉及学生权利变更时,坚持正当程序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是法治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正当程序作为法治观念产生于13世纪的英国,作为普通法的基本要求,法庭在对任何一件争端或纠纷做出裁决时应绝对遵循“自然正义”原则。这个原则包含两项具体要求:第一,任何人均不得担任自己诉讼案件的法官;第二,法官在制作裁判时应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高校学生管理中的正当程序原则,是指学生管理部门在做出影响大学生权利的行为时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当事人,向当事人说明行为的根据和理由,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事后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以保证所做出的行为公开、公正、公平。高校的学生管理法制化要求管理部门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理念,坚持涉及学生权利变更中的正当程序,避免因为侵犯学生程序权利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曾经引起广泛关注的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和刘燕文诉北京大学两案中,校方均以程序瑕疵被判败诉。
关键词:班本教育;班本课程;班本管理;教育方式
中图分类号:G4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12)12-0047-04
促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和提升教育内涵发展质量,是我国基础教育当前面临的首要任务。班本教育,主张以“班”为“本”,充分发挥班级定的人、事、物的教育功能,从“班级”的视角理解教育、创新教育,努力寻找适合每一个孩子快乐成长的教育方式。班本教育的理念和实践呈现多样性和特色化,极大丰富和提升了我国基础教育理论体系,必将成为解决当前教育任务的一把“金钥匙”。
一、学校教育的立足点:班本教育
自夸美纽斯创建了“班级授课制”以来,课堂教学就成为学生获得知识、发展能力、形成个性的重要途径。班级授课制有利于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有利于发挥班集体的教育作用,特别是有利于培养学生合群利他的社会性,所以一直沿用至今。近些年,本着面向“每一个”的理念,各地开始试点“小班化教育”。“小班化教育”是为了解决“每一个”的问题,必须以面向班级集体教育为前提,它不是个别化教育,更不是一对一的教育,它是既注重学生个性,又关注到集体合作互动的环境中来组织学习和活动。班本教育理论认为:班级的学习生态是一种教育生态,也是一种社会生态。一个班级就是一个特定的生态系统,学生与教师、同伴、课程、环境等因素之间构成了一个复杂的班本教育体系,只有充分发挥班级定的人、事、物的最大化的教育效益,才能够解决、满足“每一个”的教育需求。
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组织,学校的各种教育影响大多是通过班级来实现的。班本教育是“为了生本、在班本中、基于校本”,就是以学生的需求为出发点,以班级资源解决自身问题为原则,以学校发展规划为方向标。班本教育的教学价值观是“教”与“学”之间的“灵动”,因材施教,教学相长,课堂上主张“合作、高效、愉悦”的理念。只有教师合作教学、学生合作学习、家长通力配合,班本教育的效益才能发挥最大化。高效的课堂体现在教学的每一个环节,教学目标的制定要面向全体,也要考虑特殊学生的个体诉求;教学组织应该是多种方法的优化组合,共性问题集中分析、个别问题个别辅导,作业布置、课外辅导、教学评价要因人而异。南京的小班化课堂提出四个百分百:百分百发言、百分百小组互动、百分百展示、百分百孩子都有收获。愉悦是传承琅小总校愉快教育、活力课堂的理念,快乐是一种磨练,是一种力量,更是一种生命的姿态。
学校将班本教育理念辐射到课程开发、学生管理之中,构建具有开放性、多元性的班本教育,努力寻找适合每一个孩子成长的教育模式。
二、课程资源的创新点:班本课程
每个班级都是由几十个鲜活的生命组成,这几十个生命是带着自己的生命经验来到班级的,在几年的共同生活中,会形成这个班级独有的生命现象。作为一个生命群体,学生的成长有自己的个性,也有共性。他们的成长需要什么呢?把学生的需要整合起来,用课程开发的形式呈现给学生,就形成了各个班级的“班本课程”。班本课程是以班级为平台,充分利用班级资源,以满足本班学生健康成长和个性发展的需求为宗旨,由班级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开发的课程。班本课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班本课程是指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在班级的实施,狭义的班本课程是指班级独立开发的课程的综合。班本课程是校本课程和生本课程的中间点,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班本课程是多样性的、可选择性的和富有班级特色的。因为班级是众多的,每个学生的现实发展水平是不均衡的,每个教师的专业状态是不同的,每个家长的教育理念和投入程度也是不一样的。班本课程没有一个既定的模式,是在不断地互动、学习、实践的动态中构建起来的。特长学生当小老师,如书法、手工制作、教唱英语歌曲等;特长教师开设兴趣小组班,如舞蹈、器乐、篮球、健美操等;家长义工、大学生义工开设微型课堂,如预防传染病讲座、法律讲座、教学生包饺子、包粽子等;还可以利用班级展板开发隐性班级课程。其次,班本课程有着相对灵活的“课程表”,如通过早读、晨会、班队会、国旗下讲话、中午看班、困难班等时间来实行。班本教材是以班级为单位,师生共同开发的集教育与教学为一体的一种班本课程资源,是班级活动、班级文化的载体,是班级活动的记录,是班级成长的历史。以下选取班本课程四个维度加以阐述,个性化读书、公民法制教育是班本课程开发的一个主题,教学协作小队、个性化作业是班本课程组织、实施的一种形式:
1.个性化读书
语文新标准要求:“少做题,多读书,好读书,读好书,读整本的书,鼓励学生自主选择阅读材料”。开展个性化读书,无疑是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个性化读书是以班级为单位,由老师指定或师生共同确定“读什么”、“怎么读”,然后在阅读课堂上进行讨论和延伸活动,以培养学生的个性化阅读经验。“个性化阅读教学”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教师重视学生阅读文本的不同认识和感受,并营造与之相适应的教学环境,让阅读成为学生个性释放的过程,让阅读成为学生张扬个性的舞台。各班自主开发“个性化读书”班本教材,读书内容、形式、时间安排各不相同。学校以“阅读滨江、书香人生”为主题,开创了“三读—三共”读书形式,即早读——同伴共读,午读——师生共读,晚读——亲子共读。学校双月评选一次“读书星”,每学期评选一次“书香班级”和“书香家庭”,定期举行“班级读书会”、“好书推荐会”,举办主题征文活动、“美诗文诵读”、“故事大王比赛”、“英语短剧比赛”等。
2.公民法制教育
“公民法制教育活动”是国家教育部牵头引进的一项以培养具有使命感的社会公民为目标的社会实践活动,它有一套完整的理论与操作体系,它是以青少年为教育对象,以班级活动课程和实践课程为主体的新型教育方式,旨在帮助学生建立责任、权力、公正、隐私等公民基本概念,培养具有爱国、爱他人、守法、履行公民义务、人格健全等基本素养的合格社会公民。目前,学校实验班已成功开展《明发社区养狗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对策》、《桥北马自达非法营运问题的调查研究与对策》两项课题。
3.教学协作小队
所谓“教学协作小队”,是指由两名及以上同班级或不同班级、同学科或不同学科的教师组成教学小组。以班为本并不是束缚在班级之内,而是通过共同备课、施教及评估,提高教学效能,并全面照顾学生的不同需要。小队式备课、协作式上课、互动式反思、共同式管理的合理应用,对于增进教师之间的互助合作,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具有明显的效果,是一种合理而有效地利用教师的人才资源的优化组合方式,可以使每个教师的兴趣和特长都得到有效的发挥,便于教师之间相互学习、交流和提高。这种“教学协作小队”模式,实现了资源的互补,更大地优化了教学资源,实现了最佳教学效益,当然得益的肯定是学生。
4.个性化作业
“个性化作业”的基本含义是指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差异性作业,以便让不同基础的学生在作业中都能有所收获并获得自豪感和满足感。“个性化作业”是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知识水平而设计的三个层次的作业,即:基本练习、综合练习和拓展练习,在教学过程中合理运用,可使学生在较短的作业时间内达到较高的作业效率。在个性化作业的设计上还要体现趣味性和自主性,题目要使学生感兴趣,如生活题材、人文性知识等,可以设计一些开放性、合作性较强的作业。
三、学校管理的着力点:班本管理
人与环境、与自身、与群体、与他人的温馨和谐是一个人的最高追求,这种追求也必然反映到班级中来。当前,学校德育管理过多地注重“校本”层面,主题“大”而“统”,相对忽视了班级层面的德育管理。班级是学生在校生活的主要环境,在班级中发生的问题来源于学生的现实问题,只有通过班本管理才能更好地解决。班本德育就是积极整合教师、家长、学生、社会等各种班本教育要素于一体,帮助学生健康成长的德育共同体。班本德育的前提是“以人为本”,充分发挥“班务委员会”和“德育协作小队”的功能,建设“个性化班风”的和谐班级氛围,建立学生自主管理的教育机制,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状态,实现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和发展。
1.班务委员会
传统的德育实施者是班主任,“全员德育”已表明,学校德育要靠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家长、学生等社会因素,形成齐抓共管的态势。“班务委员会”即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家长、学生等社会因素所组成的合作小队共同参与班级管理。作为班本德育的保障组织,班务委员会应该充分发挥组织、指挥的职能,密切学校、家庭、社会各方力量的联系,调动一切德育因素,融合各种德育资源,协调统一的目标和计划,定期分析班本德育的动态,有效解决班本德育的问题,从而形成人人崇尚道德的良好氛围。
2.德育协作小队
学校积极创新班本德育形式,“德育协作小队”主要指学校为每个班级配备一名正班主任,正班主任自主聘请本班几名任课教师作为副班主任,正副班主任所形成的合作小队共同参与班级管理,并实行学校考核正、副班主任和正班主任考核副班主任的双重交叉考核方式的一种德育模式。正副班主任共同参与班级管理,更好地做到班级管理有计划、有安排、有措施、有创新、有记录、有考核,将学生德育贯穿到各项教育活动中,在一日活动中渗透德育的目标和内容,对学生的学习、纪律、仪表、两操、课间活动、安全、卫生等方面行为习惯的养成进行全程跟踪,使德育工作扎扎实实地落实到每一天,落实到每一个细节之处。学校对正、副班主任的德育任务和职责制定了细则,使之具有可操作性。副班主任的参与加大了班级管理力度,调动了教师的积极性,增强了责任感和主体意识,师生间的交往更加全面深入。“德育协作小队”每周举行一次研讨会,及时交流,集体为学生会诊,开出相应“处方”,集体决策,集体行动。“德育协作小队”团结协作,各司其责,学生的养成教育、良好习惯的培养收到了明显的成效。
3.个性化班风
一个班级由一个个生命组成,真正的班集体往往拥有共同的精神。班级文化是一个班级的灵魂,它具有引领和约束的功能。一个良好班级的形成,必须有符合本班、切实可行的制度。“个性化班风”既是校训文化在班级的投影,也是本班学生、教师、家长共同的价值取向。“个性化班风”包括由班级成员集体设计创作、讨论决定的班风、班级口号、班级文明公约,以及班旗、班徽、班歌等。“个性化班风”建设对班本德育、学生成长举足轻重:民主、和谐、开放的班级文化氛围,是学生自主发展、充分发展、健康成长的肥沃土壤;班级是全员和谐共处,学习、生活、道德、管理等生命品质充分发展的学习乐园和生活家园。
4.学生自主管理
学校废除了传统班级管理模式,以“岗位管理为中心”,建立了学生充分参与的“班级自治”制度,定期进行岗位竞选、任命和评议,鼓励学生自我推荐,参与竞争。为每一个学生设立一个岗位,顺应了现代学生受尊重、自我实现这种高层次的心理需求,带给学生极大的愉悦满足,使学生的创造性得到发挥,自我价值得到不断实现。根据班情和生情,大家一起商讨岗位的设置和名称,如:小喇叭宣传员,同教师一起组织班级的晨会;课间巡逻兵,关注同学课间奔跑现象,并加以提醒和制止;节能小卫士,负责教室里的电灯、电扇和多媒体的开关;护花使者,负责教室生态角植物的摆放与养护……每个学生都尽着自己的能力和责任为班级服务,不但增强了班集体的凝聚力,同学们的礼仪习惯也有了很大的提高,课间追逐打闹的现象不见了,再也没有出现学生走后不关灯、不关电扇的现象,就连以前的“卫生死角”抽屉现在也变得更整洁了。一段时间运行表明,“我的岗位我做主”的班级管理,使班级德育要求细化到了人头,人人都是管理者又是被管理者,人人都有锻炼机会,人人都为班级服务,保证了班级日常管理有效运行,形成了学生参与充分、民主平等、有效运行的自主教育机制。
5.班级心理教育联盟
“班级心理教育联盟”主要依托江苏省心理学会学校心理教育专业委员会,由社会心理服务机构、心理专家、学校心理教育工作者共同组成,面向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活动,以促进和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素质。班级心理教育联盟以班级学生之间的心理互动为平台,是基于班本的创新。“班级心理教育联盟”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心理,使孩子们在班内外、甚至校内外都有“知心朋友”,特别是遇到心理困惑时,同伴之间可以相互信任、相互倾述、相互开导。
笔者认为,基于学校教育体系的变革,我们需要转换视角,需要走进班本,满足师生成长的需求,促进学生个性特长和综合素质的发展。但正如“教无定法、贵在得法”一样,我们倡导按照一定的教育规律实施科学的教育,并没有否定其他任何教育方式。我们将坚持不懈地进行班本教育理论和方法的探索,一切从实际出发,还要经历讨论、梳理、总结、再实施、再调整、再总结的过程。只有这样,我们的教育园地才能百花齐放、春色满园。
Class-Based Education: Educational Style of Children's Development
LI Zhao-wen & WANG Hao-long
(Langyalu Primary School, Nanjing 210031,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