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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社会治理的关系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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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社会治理的关系

第1篇:法治与社会治理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法治政府;社会管理;创新

一、研究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政府建设之间关系的意义

政府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出于公共管理的需要,必须赋予政府一定的公权力。但由于人性自身的弱点,权力欲会恶性膨胀。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导致社会严重的不公,从而大大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有必要对权力进行一定的约束。我们知道,法律是规范和限制权力的,保障的是公民的权利。因此,有必要将社会管理纳入到法制之下,而这正是法治政府建设所要求的。社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人们之间的诉求、社会的主要矛盾会随着社会情况的变化而变化,管理社会的模式自然不可能一成不变。

诸如三聚氰胺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等食品安全事件,地震、雪灾等突发性自然事件,还有种种体现社会不安定因素的社会暴力事件,都给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随着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提出,对社会管理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而社会管理创新必然会对法治政府建设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理清两者之间的关系不但有理论上的意义,更有现实的需求。

二、法治政府建设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保障

1、给社会管理创新以合法性

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政府实施公共管理行为,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因此,在法治政府下的社会管理创新必然有其合法性。法治要求社会管理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创新,唯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创新的目的、社会管理的目标。否则,所谓的"创新"很可能成为一些"利益集团"谋取私利的工具。同时,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检察机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司法机关担负起公正审判的重担,从而保证各级政府真正做到依法执政,使政府公共管理行为既符合程序法,又符合实体法。

2、提供社会管理创新权威性

法治是相对于人治来说的,人治条件下,个人代表着权威,而法治自然是法律标示着权威。法治政府的社会管理创新必然在法律制度的框架内进行,有其合法性。法律是社会管理的坚强后盾,赋予了社会管理创新以权威性。因此,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社会管理创新依法进行,这样社会管理有了权威性,可以更好地避免或解决争议。

3、使社会管理创新具有合理性

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社会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社会管理创新的目的是更好地实施公共管理,给社会一个稳定、和谐的秩序,给人们一个安稳、幸福的生活。否则,不在阳光下运作的创新管理只会滋生更多地腐败,使创新管理成为管理主体通过暗箱操作中饱私囊的温床。

4、法治政府下的社会管理创新具有可操作性

法治政府建设促使社会管理创新行为在法制下进行,法律有着较强的规范性,必然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因此,在法治政府下的创新管理是规范的管理、科学的管理,有利于稳定的、正常的社会秩序。

三、社会管理创新对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推动

法治政府建设给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保障,但法律的滞后性往往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管理的需要。社会管理的创新在法制原则下具备更多的灵活性,为了实现高效的社会公共管理,必要的社会管理创新可以弥补法制滞后性的不足。同时,创新管理行为推动法制构建,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完善提供动力。

1、突发性事件导致的社会管理创新促使法治的完善

近几年,我国自然性、社会性突发事件频发,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严重阻碍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据统计,我国目前已经制定涉及突发事件应对的法律35件、行政法规37件、部门规章55件,有关文件111件。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了有关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初步建立,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2、政府职能转换中的社会管理创新需要法治的支持

民间组织的兴起,维权运动冲击着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由政府主导的"单向管制"单一权力模式正在瓦解,而"双向合作"的权力与权利的多元互动制约体系逐步建立。将分权理念注入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实践中,推动法治化进程。同时,法治环境有利于保障民间组织的合法权利,抵制政府权力的侵蚀。"双向合作"体系不但有利于政府管理工作运作的高效,还能减少政府与民众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

3、社会管理的完善有利于降低风险,强化法制的公信度,使法治化进程更加顺利

政府作为社会公共管理者,其公信度对法治政府建设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权力只有在阳光下才不会腐败,政务公开的创新理念有助于重塑政府公信力,应推动进行相关立法工作。

4、信息化带来的社会管理创新,需要法治的支撑

信息产业无疑是当今世界发展最为迅速的产业之一,信息化的迅猛发展加快了信息的流通,给社会创新管理带来了契机。同时,信息化能够更好地实现政务公开,给予民众知情权,并且有助于民众的政治参与,强化政府与民众之间的沟通机制。

四、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共通途径

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都离不开政府和民众的参与,而且两者的目的在某些方面具有同一性,比如为了社会秩序的稳定、人们的公共生活有序进行。因此,两者在实现途径上必然有共通的地方。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法律的原则是要公开、公平、公正,因为法律是保护权利制约权力的。法律只有公开才能促使民意参与,才能代表民意,才能指导政府与民众行为;只有公平、公正才能不会激化社会矛盾,保证社会秩序稳定。

2、提高管理主体的素质,培养主体的法律素养

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管理的主体是权力的持有者,他们的素质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因此,建立有效的培训制度,培养管理主体的法律素养,提高主体的道德素质,对于法治政府的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创新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3、培养全体公民的公民意识,促使民众积极参与政治活动,维护自身权利

受到西方思想的冲击,我国的公民意识逐渐觉醒,民主思想深入人心。传统的"官本位"思想不利于法治政府的建设,更是在社会管理中造成了很多矛盾。我们必须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广大群众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

4、建立良好的监督体系,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的有序进行

权力总是有被滥用的倾向,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的权力是不可能真正服务于广大民众的。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要想真正做到符合"三个代表"思想,完善的监督体系是必须的。第一,权力机关和司法机关要积极履行其监督职责;第二,重视舆论监督能力,尤其是信息化时代的到来,给了舆论监督强有力的工具;第三,深入挖掘多渠道的民意监督方式,给民意充分的诉求机会,让民众得以维护自身权利。

参考文献:

[1]王立民.法治与社会管理创新[J].企业经济,2010,(7).

[2]陈用龙.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思考[J].岭南学刊,2011,(1).

第2篇:法治与社会治理的关系范文

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88号)和市商改联办《关于印发宿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1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宿商改办字〔2021〕9号),市局研究制定了《2020年度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以下简称《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实施。

一、夯实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基础制度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持续做好本辖区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两库”)精细化建设,将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分别按照行业类别、岗位资质等要素进行分类标注,并实行动态管理;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和细则,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局有关科室、局属单位要按照《抽查计划》要求,指导县、区人社部门做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两库”)完善工作,实行动态维护,确保精准监管。

二、规范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根据市局年度抽查计划,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于4月30日前录入监管平台,在单位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并报市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原则上应覆盖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所有监督检查事项。除抽查对象基数过少或有特殊规定外,原则上一般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不高于5%,重点检查事项的抽查比例不设上限,对属地要求采取全覆盖式检查的事项,应在计划中予以明确。各县、区人社部门制定抽查计划时,要加强内部沟通配合,统筹各项抽查事项;要主动联系其他执法部门,加大联合抽查力度,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防止重复检查。严格实行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管控,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自行组织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必须纳入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需要临时增设、暂停延迟或者取消实施的抽查任务,要及时公开公告。

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明确的责任分工,牵头指导各县、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年度抽查任务。对于省、市级统一发起的抽查任务,要提早谋划具体实施方案,有序做好建库、摇号、派发、上传、公示等工作。

三、规范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各县、区人社部门要按照《抽查计划》要求,主动会同其他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名称、联查部门、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实施主体、责任分工、抽查基数和比例及时间安排等内容。联合抽查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配合部门,增加《抽查计划》外的相关部门参与。鼓励县、区人社部门将未纳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进一步整合到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内。对于重点领域突发风险和情况,以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发起部门可以组织临时性联合抽查,补充纳入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徽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实施办法》和市市场监管部门发起的年度联合抽查事项通知要求,主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研究制定“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检查”等联合抽查事项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名称、抽查事项、检查对象、实施主体、责任分工及时间安排等内容,按照要求开展好联查行动。

四、规范有效实施双随机抽查

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逐批次抽取检查对象,根据需要因地制宜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抽取过程应通过监管平台操作,确保全程留痕。要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测等方式开展抽查,规范抽查流程,做好抽查记录,及时督促整改,提高监管效果。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相关网站平台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加大惩处力度,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应在7个工作日内归集至监管平台,记于相应市场主体名下。

五、强化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根据《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和《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信用分类监管办法》,完善本地区、本单位信用分类监管的具体制度和措施。根据监管平台提供的企业信用状况,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科学设置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对守信企业,可以合理降低抽查的比例和频次,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对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适当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行严管和惩戒。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日常监管的基本手段,加快与各业务职能的整合融合,加强信息共享,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双随机抽查与审批许可、信用监管、重点监管的衔接。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要强化对口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加强信息化支持,切实提高基层履职能力和水平。市局将依托监管平台,适时对抽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监测。

请各县、区人社部门,局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及时完成抽查任务,并于2021年6月29日和11月29日前,汇总填写本地区、本单位«2021年度抽查任务开展完成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阶段性和全年抽查工作总结。市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统计结果作为对各地各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0557-3699829

 

附件:1. 全市人社系统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

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3. 2021年度抽查任务开展完成情况统计表

 

 

 

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

全市人社系统2021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户)和比例

抽查

目标数

抽查比例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2021年度全市人社部门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

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及相关科室)

全市存续企业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2000至10000家的按2%比例随机抽取。

60家

2%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情况检查(已列入联合抽查计划,按联合抽查计划执行。)

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检查

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

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检查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已列入联合抽查计划,按联合抽查计划执行。)

2

2021年度全市人社部门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相关科室、各险种经办机构)

全市存续企业

2000-10000家。

60家

2%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3

2021年度全市人社部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人力资源流动开发科)

全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50家

5

10%

2021年11月

底前完成

 

4

2021年度全省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与考核鉴定机构检查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职建科、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全省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全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40家。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36家

4

4

10%

10%

2021年11月底前完成

2021年】1月

底前完成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检查

5

2021年度全省人社部门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县、区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机构及相关科室)

全省劳务派遣单位

全市约80家。

8

10%

2021年11月

底前完成

 

 

附件2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牵头指导科室)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户)和比例

抽查

目标数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2021年度全市劳动用工部门联合抽查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

市、县(市、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及相关科室)

市、县(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

辖区内建筑行业和相关用工企业。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2000至10000家的按2%比例随机抽取。

60家

 

2021年4月至12月

 

 

 

附件3

 

2021年度抽查任务开展完成情况统计表

 

抽查任务

名称

任务开展完成情况

抽取检查企业数

(户数)

累计已完成抽查企业

(户数)

发现问题

(户数)

责令整改

(户数)

立案调查

(户数)

结果公示

(户数)

备注

 

 

 

 

 

 

 

 

 

 

 

 

 

 

 

 

 

 

 

 

 

 

 

 

 

 

 

 

 

 

 

 

 

 

 

 

 

 

 

 

 

 

 

 

 

 

第3篇:法治与社会治理的关系范文

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是为了更好的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版权所有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4篇:法治与社会治理的关系范文

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法治建设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此后,在多种场合阐述了完善制度、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一、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顺应了人类文明发展的潮流

治理是当今世界文明发展的方向和趋势。治理一词古已有之。“治理”在13世界法国就已经出现。起初的意思相近与“统治、政府”以及“指导、引导”。到了17世纪和18世纪,治理是王权和议会权力平衡的讨论中所关注的重要内容之一。但现代意义上“治理”则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末。1989年,世界银行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问题的报告》中,明确指出“治理”就是“为了发展而在一个国家的经济与社会资源的管理中运用权力的方式”。这是最早将现代意义上的治理概念明确引入到国家治理中来。1995年,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在《我们的全球伙伴关系》的报告中对治理给出了定义:多种管理公共事务和个人事务方式的总和。它是一个协调不同利益集团利益后联合作用的过程。既包括许多正式规则,也包括非正式的规则安排,只要人们统一意见。

纵观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现代意义上“治理”一词出现是经济政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第一,现代治理的出现是政府与市场关系演进的必然结果,是有关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制度安排。治理意味着20世纪后期以国家为基本依托的统治体系开始动摇。超越了生产场所的福特主义与福利国家的危机使得人们认识到,无论何种国家,要想实现国家发展,必须重新组合政府、市场和社会。第二,现代治理的出现是第三次工业革命的必然要求。与第一次、第二次工业革命倾向于自下而上的管理体制相比,第三次工业革命的组织模式将发生重大变化,其强调的是政府、企业以及民间社会团体的共同作用。任何一方都不可能独善其身,而必须建立一个网络进行合作,共同制定发展蓝图。

二、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重要保障

法治是现代政治秩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使国家权力受到限制和规范,公民权利得到保障的制度安排。法治是通过规则来完成国家治理,一个国家没有明确的规则,人们对于自己的行为所带来的后果没有预测,也使人们在社会中没有安全感,没有法治社会将无法走向公平正义。法治既是国家治理的方式,又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国家治理必须保证宪法和法律在国家中的权威。

首先,法治建设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体系是管理国家的制度安排,包括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等的安排,是一套系统完整的国家制度。实际上这也明确了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法治的关系。国家制度的基本框架是由法律规定和保障的。另一方面,法治能力又是国家治理能力的具体体现。国家治理现代化也就意味着国家法治建设的现代化,国家法律法规建设和w制机制建设的规范化,程序化。

其次,法治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方式。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采取着不同的治理方式。历史证明,法治是治理国家最有效、合理的方式。是实现国家治理目标最基本的方式。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人们之间的流动和交往越来越频繁,人们之间关系越来越密切,同时观念和生活方式也越来越多样化,这就需要通过建立合理的法治体系来规范人们行为,减少社会冲突,维持人们之间和谐关系。

三、加强政治制度建设,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根本保障是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这实际上已经明确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发展方向和路径。

推进协商民主发展。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现代化的治理讲求在民主基础上寻求治理。进一步促进协商民主发展,能够保证人民参与政治的权利得到保障,保持与人民的密切联系,使党的各项决策能够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对于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它是适应我国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公民政治参与意识不断发展而形成的制度安排。

第5篇:法治与社会治理的关系范文

   一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最具权威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公安机关来说,严格依法办事,意味着职权由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无法定授权的执法,是违法;有警不接、有案不立或者无法定事由拖着不判,也是违法,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二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超越法定权限设立收费项目和数额,下达罚款指标,指使、纵容乱罚款、乱收费、乱扣押等行为,就是背离人民利益。因此,公安机关要切实树立维护社会秩序与保护人权、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的观念,尊重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服刑人员以及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三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依法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要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公安机关关键是要按照合理性原则的要求,案件与处理结果要轻重幅度相当,不得畸轻畸重,还要做到同样情形同样处理。

   

四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公安机关就是要从服务经济建设这个大局出发,坚决维护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依法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查处侵吞、私分、挪用国有资产犯罪案件,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加大保护知识产权,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依法打击危害各类经济主体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平等保护各种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

   五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主要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不能插手、干预正常的司法活动,不能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不能随意调动公安民警处理法定职责以外的其他事务;公安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不是不要党的领导,也不是不接受监督。公安机关更要纠正把党委督促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等同于“干涉司法活动”的错误认识,更要坚决防止借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抵制和否定党的领导的错误倾向。

第6篇:法治与社会治理的关系范文

从公共管理的角度来看,社会矛盾的多发、矛盾化解的低效,很大程度上是领导者与决策者的思维取向问题,即过于强调控制取向的管理,而忽视“治理”(governance)的考量。作为一种新兴的社会发展理念和实践方式,治理具有以下特征:第一,当代治理运动的兴起是现代社会组织转型与发展的产物;第二,当代治理的组织载体发生了根本变化,它既包含政府组织,但又不绝对局限在唯一的、单一中心的政府组织;第三,当代治理意味着国家和公民社会关系的重新调整;第四,多中心治理模式的形成和社会网络组织体系的构建,是当代治理运动的制度结构和组织的基础;第五,公民积极参与,政府与公民之间建立的相互信任、相互依赖与相互合作关系,是当代治理的社会与道德基础;第六,当代治理不仅表现为一定的制度构造,而且也表现为一定的发展进程;第七,当代治理的基本理念及善治的重要评价标准是参与、公开、透明、回应、公平、责任、合法性等重要原则;第八,各种利益关系进入并参与公共政策制定、执行过程是治理发展的必然趋势,这促使政府的功能及其领导者的行为取向和工作重点发生重要变化。具体到社会矛盾化解过程中,本文将治理的理论取向和实践展开分解为目标、主体、理念、战略和方式等五个方面,通过对比分析传统管理思维与新的治理思维的差异,来确立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改革的目标定位。

一、治理目标:从同一到和谐

管理思维追求的是通过社会控制来保证社会秩序的实现和维持。控制的手段以法律的、行政的乃至暴力的为主,具有强制性特征。控制的目标在于实现社会秩序即整个社会的组织化与稳定性,以及对于国家权威命令、规则、意识形态的服从。以往政府权威者惯性地认为,要保持社会秩序的稳定,就必须通过全方位的人身与思想控制来实现。当前,许多地方政府部门以同一性思维为主导,认为社会的异质性必然蕴含着不稳定的隐患,追求一种“刚性稳定”。然而三十多年市场化取向的改革,打破了我国原有的整体性利益格局,社会利益结构快速分化,利益关系的调整和变化促使利益表达的多元化成为现实。同时,单位社会的解体、户籍制度的松动以及阶级身份的废弃,共同导致社会的异质性不断增强,我国从一个“总体性社会”逐渐演变为“复调社会”。作为转型时期矛盾化解的目标取向,对于“和谐”的追求承认社会各群体与阶层在经济、文化、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差异,以、尊重“他者”的思维来选择矛盾化解方式,力求将社会矛盾的根源消弭于社会整体的和谐中。在这个过程中,需正确处理共识与异议的关系。从政治决策的角度来看,无论是权威决策还是民主决策,都尽量追求最终结果的代表性,即以决策共识的获得来彰显自身的合法性,认为异议的出现是对自身统治地位与合法性的挑战。对应于政府化解社会矛盾的过程中,就是力求将社会“异质”主体加以压制或排斥,认为同一的必然是稳定的。但在多数情况下,共识的获取仅仅是一种“乌托邦”,而通过压制与排斥所取得的“共识”也是不道德的,合理的选择应该是通过尊重“他者”来创造出“我们”。在具有高度认同的“我们”之中,是不会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冲突的,从而能够实现真正的和谐状态。

二、治理主体:从单一到多元

就社会公共事务的承担主体而言,包括政府、市场与社会组织三类。市场能够自发供给某些社会必需品,但存在盲目、滞后等“市场失灵”。政府能够弥补市场缺陷,但公共选择理论告诉我们,政府的“失灵”同样存在。社会组织(第三部门)既不依赖政府的强制力,也不采用市场的自由交易机制,而是以其特殊的贴近民众的教育同化、倾诉发泄、交流沟通、互相帮助、激励引导等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传统的管理思维过于倚重政府职能,忽视了市场与社会组织的效用。应该说,即使是在公共治理的理念下,政府主体仍是最为重要的社会矛盾化解主体,其权威性不容质疑。只是在治理实践中,政府不再是唯一的主体了。政府、市场、社会组织都应当纳入到矛盾化解的主体范围之内。鉴于政府失灵与市场失灵的无法根除,当前应当强调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当前我国所实施的民间社会组织“双重管理体制”,对其发展造成了极大的限制。因此,必须对约束性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为第三部门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会,进一步发挥第三部门的社会整合作用,预防、缓解、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总之,公共治理理念强调多中心性,即对于单一中心、单一权威的消解。我们对于我国社会矛盾化解合理的主体格局的预期是,在发挥政府主体主导性作用基础上的多元互动、协作的动态治理局面。

第7篇:法治与社会治理的关系范文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0法治实践活动心得感想作文五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0法治实践活动学习心得1我院积极组织全院同志加强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人响应院里号召,认真学习,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认识。

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是为了更好的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法治建设绝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从理念上更好地强化党的意识、执政意识、政权意识,通过改善党的领导来更有效地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完善党的执政方式来更有效地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建设法治社会,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把党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实行依法治国的过程,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把加强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贯穿于法治社会建设的全过程。

2020法治实践活动学习心得2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因而选错了道路,让自己后悔一生,尤其是我们青少年。因此,为了增强我们青少年的学法、普法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学校举行了“法制教育专题报告会”。为我们作报告的是我校法制教育副校长_老师。

本次报告会的主题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对于我们来说是一场及时雨,它让我们清醒地看到自身的不足。很多案例的发生让我们为那些误入歧途的青少年大为惋惜,在惋惜之余,我们也认识到他们是法律无知者,在法律面前没有“敬畏”之心,只因一时冲动而铸成大错。

_老师首先给我们讲述了一个案例:某学校的学生,利用网络传播犯罪方法,从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仅仅是一个在校学生,一个未成年人,却犯了罪。是什么原因让青少年犯罪的呢?_老师给我们总结了一下,主要是因为不听家长、老师的教诲,法律意识淡薄,辨别是非、好坏的能力较弱,以至于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偷盗、吸毒、贩毒等,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我们知道了那些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少年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我想,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淡薄,总认为自己做的是小事,等酿成大错时后悔已经晚了。在这些案例中,有很多人是因为一时冲动才犯了罪。

犯了罪,一关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更有甚者把自己的一生都毁了。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在人生的旅途中,青春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这最美好的时间在那失去自由的地方度过,会对自己的人生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青少年犯罪,不仅毁了自己,而且会“连累”到自己的家人。家人把希望寄托在我们身上,我们这样做,岂不是辜负了他们?就算是为了家人,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荒唐事”来。所以,我们要预防违法犯罪。

预防违法犯罪,首先要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尊严,依法守法。我们青少年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其次,要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增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己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第三,在交友方面,更要增强判断力,谨慎交友,从而更好地发展自我。

这次法制教育报告会是一次发人深省的心灵教诲,为我们青少年上了很好的一课。我们应牢记其中的道理,努力学习,好好做人,让自己的生命之船在正确的航线上行驶。

2020法治实践活动学习心得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教育部门文件精神,上好法制教育第一课,学校将开学第一周定为法制教育活动周,进行开学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遵纪守法的观念。使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深入学生头脑,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学生抵制不良诱惑的能力,从而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氛围。

一、领导重视,组织及时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督导工作,立足于学校的实际情况,扎实开展学校法制教育工作。

在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建以班主任、思想品德课教师为主的法制教育骨干队伍。确保全校法制教育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有效果。

二、形式多样,落实到位

1、进行法制教育报告会

报告会结合具体案例,从学生身边、从学生实际出发,深入浅出的对学生进行了宪法、刑法、民法等方面的法制教育,效果良好。

2、积极开展普法教育课

第一周思想品德教师对学生进行了一节专门的普法教育课,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进行了入班检查,12班级12节普法教育课开展正常。

3、组织法制教育主题班会,表演法制教育小节目

学校要求各班主任积极准备,在第一周进行一次法制教育主题班会,要求穿插表演一些法制教育小节目。学校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对各班情况检查统计,12法制教育主题班会开展成功,表演小节目12个。

4、广泛宣传,深入教育

各班级主办了一期法制教育主题板报。

三、加强要求,强化效果

1、学校要求把法制教育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注重法制教育的实效性,落实学习内容、落实学习课时、落实指导教师。

把法制教育纳入素质教育之中,与德育工作相结合,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与课堂教学相结合,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在活动中育人,让学生在活动中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强化学生的道德意识和法制观念。

2、加强对行为有劣迹学生的教育。

抓好思想品德有缺陷学生的转化工作。特别对父母离异的单亲学生、校外借宿生和家庭出现变故的学生要格外给予关怀和温暖,对不良行为学生从心理障碍上进行分析,给予耐心的疏导。

总之,秋季开学法制教育第一课活动的开展很成功。培养他们成为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优秀公民为此,我们要努力做好这项工作,把普法教育坚持下去。

2020法治实践活动学习心得4我们是最基层普法工作者,应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深入宣传;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理念、目的和方式等进行必要的审视与思考,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现在就六五普法学习内容,体会如下:

一、学以致用,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在学习过程中,我认识到此次普法活动的开展,是培养和树立诚信守法、依法办事、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学习了《教师法》、《食品安全法》《道路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后,我更加明白,作为一名教师,我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行为,全心全意做好自己分内工作;要不断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提高政治思想认识,用理论指导自己的工作实际,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成;要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实践中不断磨练自己的本领,加强和同事间的协调沟通,做到胜不骄、败不馁,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熟知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规矩做人,不断提高法律素质,增强法律意识。

二、树立正确的普法观念。

普法工作是一项功在千秋,利在当代的伟大事业,其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是不言面喻的,尤其是我们这样长期浸透在封建历史长河中的国家,更是如此。作为教师我们要牢固树立长期作战、吃苦耐劳、默默无闻、坚忍不拔的思想,克服一切可能的急功近利和悲观情绪,把功夫下在对广大学生的潜移默化和润物细无声上。

三、树立科学的普法理念。

对学生的普法知识我们应从侧重普及法律知识,转到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应从侧重履行法律义务方面教育,转到增强学生积极的法律意识上来;应从侧重法制教育的普及率,转到强化学生自觉自愿参加法治实践活动上来。

四、应定期进行法律知识的学习。

教师是学校宣传法律知识的主要力量,教师学法非常关键,承前启后,影响深远。学校通过组织教师集中学习以及让教师自学的形式完成普法学习,使教师们及时了解国家的立法动态,增强对依法治国的信心,并运用到依法执教的实践中,收到明显成效。

总之,这次普法学习不仅使我学到了法律的相关知识,还让我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因此,只有学好法律,才能更加明确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保证我们享有的权利。

2020法治实践活动学习心得5我院积极组织全院同志加强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人响应院里号召,认真学习,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了新的认识。

学习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是为了更好的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确立和实现以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的价值的取向,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树立和维护法律,确立法律是人们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的具体实践。建设法治社会,必须不断推进依法治省,把依法治国的理念体现在各个方面、贯穿于各个环节、落实到各项工作。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执法为民。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在建设法治社会的实践中,要把公平正义作为制定法律和进行制度安排的重要依据,从源头上防止社会不公正现象的出现与扩大,并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坚持合理合法、及时高效、程序公正的原则,建立保障公平正义的防线;把公平正义作为协调社会各个阶层相互关系的基本准则,依法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把公平正义贯穿于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之中,坚持权利与义务的对称,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所有权利的享有都建立在履行义务的基础之上,使遵纪守法成为公民的自觉行为,使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就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不断强化服务大局的各项措施,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建设法治社会要在国家统一的法制框架下加以推进,保证国家宪法和法律在浙江的严格实施,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浙江的贯彻落实,确保我省的法治建设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从讲政治的角度来想大局、谋大局、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服务大局与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关系,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之间的关系,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8篇:法治与社会治理的关系范文

多年来,国家司法部、市司法局、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对区的普法和依法治区工作给予了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今天,市司法局罗昭局长、宣传处处长等领导又在百忙中光临大会,借此机会,我代表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对各位领导光临区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向受到表彰的全国、市、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在法制宣传教育战线上辛勤工作的同志们致以诚挚的问候!

过去五年来,我区“四五”普法和“三五”依法治区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全民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步伐不断加快,司法改革不断深化,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扩展,法律监督体制日趋完善,各项事业进一步纳入法治化轨道,全区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前不久,荣获了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的荣誉称号。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区在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我们也应清醒认识到,目前,全区普法工作发展还不平衡,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区的任务还非常繁重。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扎实抓好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局的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必然要求。新的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提高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实现党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法律实施的目标,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接受宪法和法律的监督,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促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

其次,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民主法治是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也是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大力推动法治实践,教育和引导广大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提高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律手段调处不同利益主体间的利益纠纷,妥善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推进市场经济快速健康有序发展,必须大力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市场的能力;必须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必须依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调节企业的劳动关系,保护知识产权,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

第四,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严格依法办事的观念。积极推动公民依法有序参与,促进立法的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积极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树立执法的公信力,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机制。

二、突出重点,不断开创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局面

今年,我区按照全国和全市开展“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制定了更加突出特色、充分体现创新理念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工作的新规划,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新的规划要求,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努力使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是,实施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改革、促进发展、保持稳定,事关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普法依法治理要始终围绕这个大局,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要积极组织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学习宪法、深入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与群众生产生活、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区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保障和促进我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保障和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实施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人民群众是普法依法治理的主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必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目标。要坚持从群众需要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作为重中之重,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制需求,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

三是,实施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必须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各自的实际,确定重点内容,抓住重点对象、重要环节,以重点带一般,统筹兼顾,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全面发展。要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加强对以公务员为主体的公职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同时也要注意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十分注重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认真总结经验,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积极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公正司法,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保障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不断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四是,实施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必须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要根据时展的要求,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理念,拓宽工作领域,丰富宣传内容,改进工作手段,形成长效机制。要把法制教育、依法治理与平安社区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要立足基层、立足社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主题教育和法律“六进”活动,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

三、加强领导,全面实现我区“五五”普法依法治区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区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普法依法治区规划落到实处。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政班子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切实纳入党政工作的议事日程,统一研究、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进一步健全工作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制,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按照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要求制定各自普治规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其各工作口要充分发挥对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的职能作用,统筹兼顾、协调各方、整合资源、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要努力做到求真务实,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是全面完成普法依法治理任务的重要保证。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吸收一批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热爱法制宣传工作的干部、群众充实到区级普法讲师团,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行政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坚持在执法中积极向社会、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从法治实践中感受到法治的权威和力量,掌握法律知识。要鼓励和引导志愿者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积极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和处理身边的法律问题,激发他们的学法用法热情。各单位、各部门要保证基本的普法经费投入,为普法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9篇:法治与社会治理的关系范文

我们这次检查,原来没有安排汇报会,按照“五五”普法依法治理的五大重点工作,主要查看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依法治理,特别是学校、社区的依法治理及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情况。县委、县政府举办的这个如此高规格隆重的汇报会,我表示感谢。刚才书记组织观看了《“五五”普法结硕果》专题片,县长又详细汇报了县的“五五”普法依法治县情况,我感到受益非浅。给我的总体感觉是:县高度重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工作思路清晰。法制宣传教育到位,重点突出。依法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加强了民主法治进程,促进依法治县工作全面开展。特点是: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思路清晰、形成格局。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

县按照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工作齐头并进,形成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方方面面、各方位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要求,实现了法制宣传教育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社会管理由依靠行政命令向依法行政转变;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法律意识,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这“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及现实效果在县的汇报时得到了具体体现。

二、法制宣传教育重点突出,宣传效果良好

可以说我们利用传统的宣传手段从50年代的学文件,7、80年的刷标语,再到现在利用媒体,都用上了,且宣传手段不断创新,特别是近年来全县普法宣传工作做到了“广播有声、报刊有文,电视有影、网络有页”,“12?4”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有“势”。体现出法制宣传的主体格局已基本形成,效果明显。

三、坚持普治结合,基层依法治理成效明显

我们学法用法必须加大法制宣传,进而实现依法办事。看了城关镇向阳社区、北街社区,其中北街社区建立楼户长、综治健全,通过孩子带法回家见缝插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重点突出。这里什么突出就学什么,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后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看到了普法依法治理的实效。我们看到城关镇新堰村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积极落实“四民主、两公开”,民主政治建设好、干群关系密切,经济发展,奔小康步子也加快了;坚持“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就是扩大基层民主,我们要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作为检验“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机遇,体现农民法律素质的提高,民主意识的增强。这是我们的总体看法,总之,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成效是明显的。下面我提点要求和希望:

一、进一步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的认识,增强全民学法、用法、守法观念,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增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力度,促进守法观念。民主法制是政治文明的体现,提高政治文明、强化民主政治。西方为什么对我国反感,日本为什么对我们强硬,关键都在于我们的民主政治,他们不懂,也不了解我们的民主政治。我们强调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依法治镇、依法治社区、依法治校、依法治企,是治“权”的。“五五”普法提出的法律意识向法律素质的转变,社会管理由依靠行政命令向依法行政的转变。第一个是全社会性的,第二个则是社会事务管理部门、单位。依靠法治,任务是长期的。民主政治建设须要几代人去建设,仅“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是不可能做到的。现在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其最终目的之一依然是民主政治建设,要求提高执政能力,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制进程,最终都要落实在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为此我们必须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法制宣传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人才、素质、才能也好,遵纪守法是底线;人人都不能犯罪,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我们的领导、人民是向“前”看的,作为国家前途是向“后”看的,看子孙后代的素质,法制观念。加强法制宣传要多种形式,即要在形式上全面,又要在内容上落实,加强法制宣传不是要求每个人都精通每一部法律,但公民必须明白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要加强传统宣传模式与现代宣传模式的结合,进一步加法 制宣传教育,形式要各式各样。北街社区利用家长接孩子,将法律带回家,见缝插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这一种方式应该成为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