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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通过对中西部部分省区投资环境、法律环境、监督机制等问题的分析,认识东西合作关键在机制建设,“优势互补、互利双赢”原则是东西合作长久不衰的保证,广泛的合作平台是推动东西合作交流的基础。
1东部与中西部合作存在的问题
1.1对中西部地区政策倾斜的力度不够
在我国,由于目前东部的投资环境相对较好,经济要素向东流的趋势在短期内不可逆转。要使经济要素逆流中西部,就需要国家采用宏观调控手段,对中西部制定更加优惠的政策,尽管中西部大开发以来,国家对中西部给予政策的倾斜,但目前并没有形成中西部的政策洼地,从而使中西部大开发的进展缓慢,使东中西部合作和联动发展步履艰难。
1.2中西部地区的投资环境亟待改善
东西部经济合作中,东部人特别关心中西部的软环境,特别是法制环境、人文环境以及政策的连续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工作的随意性和效率低下问题。这些问题尽管已经引起了中西部的高度重视,但是投资的软环境还是不尽如人意。一是观念落后;二是存在官僚作风、办事效率低;三是个别地方政府轻信寡言,给投资者的优惠政策难以兑现;四是急于求成、杀鸡取卵。
1.3地区保护主义严重
客观地讲,地区保护主义在东西部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已经成为东西部合作的拦路虎。
1.4法律环境亟待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制定了不少经济法规,但是有关地区的立法仍然滞后。中西部地区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的长官意志还到处可见。
1.5监督机制不健全
过去东部发达省份对中西部欠发达省份的合作模式主要是:捐赠,帮建,无偿或部分有偿开发项目等帮扶模式。但是这种帮扶模式由于长期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在一些东西对口帮扶的受援地区,帮扶资金不能做到专款专用,资金被违规挪用或被个别利欲熏心的人贪污、私吞的现象时有发生。由发达地区捐赠的物资,到了受援地区,其分配使用也缺乏监督机制。
2东西部合作的机制
2.1东西合作关键在机制建设
东西合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充分调动和发挥政府、市场、企业、社会等方方面面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关键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资产为纽带,发展区域间各种资本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合作机制。从长远来看,按照市场机制运作的“优势互补、互利双赢”方针才是保证东西合作长久不衰的保证。
2.2东西合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
以“五个统筹”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应该是今后东西合作的指导思想。东西合作要做到“三个符合”要把中西部地区丰富的资源和东部地区资金、技术、人才、管理优势和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结合起来,实现东中西部地区共同发展、共同繁荣。要在中央精神指导下,“立足大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在东西合作项目选择上,要注重实效、突出重点、精心挑选,根据东西合作双方的领域和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保证项目建设和运行的质量,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注重项目的功能建设,保证项目的长期长效运行。
2.3东西合作的平台
实践证明,促进合作与联动发展,关键在于机制建设。“优势互补、合作双赢”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主体、社会参与”是建立东西合作的长效机制的基本原则。东部与中西部合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4正确处理东部与中西部合作的利益关系
东部与中西部的协同发展,集中在“合作”这一焦点上。东部与中西部并不缺乏协同发展的经济的互补性。如果通过有效磋商,最终能达成共同认可的有约束力的协议,则会出现合作各方利益双赢的局面。但是目前我国东西合作中这种利益分配和补偿机制远远没有建立起来,导致东部只看到企业参与中西部大开发的政治意义,而对其经济意义的认识不到位。这些认识的背后实质上还是缺乏利益协调机制,所以要把现在的被动合作变为主动合作,利益协调机制的建立迫在眉睫。
关键词: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利益;制度安排
中图分类号:d6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0751(2012)05—0017—04
近些年来,随着长三角经济圈、京津冀经济圈、(泛)珠三角经济圈、成渝经济带、辽宁沿海经济带、长株潭城市群、中原经济区、北部湾经济区等区域经济发展的“圈”、“带”、“群”、“区”的纷纷涌现,构建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便逐渐成为我国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热点,相关研究成果亦不断涌现。然而,在这些研究成果中还鲜有探讨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的概念、内涵和结构要素等问题的。而这些问题的探讨对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的构建至关重要。期望本文的探讨能弥补现有研究的不足,并对推进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的构建有所俾益。
一、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的概念、内涵区域是指社会经济、文化联系紧密和交流频繁的一个特定空间。在一个区域内会存在着许多的不同主体(如企业、政府、非政府组织、公民等),这些多元主体的利益和区域整体利益之间的关系紧密,相辅相成。多元主体必须相互协调其关系,进行协同合作治理,才能促进区域的持续发展。从区域经济发展的角度看,由于各地存在较大差异,由于各个主体都是理性经济人,都会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而在区域经济合作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区域间的利益冲突和摩擦。这些利益矛盾与冲突如果无法得到及时有效的协调,就会进一步演化成不同地区之间的恶性竞争,损害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这就需要构建区域协调合作机制来推动和保障区域经济合作的健康深入发展,其中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是核心。
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是指通过有目的的制度安排而形成的区域内多元政府主体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模式。这一定义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内涵:首先,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具有一定的目的导向。社会领域中的机制一般都是人们有意识、有目的设计的,因而带有明确的目的导向性。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的建立也具有相应的目的,即是为了实现区域公共利益。其次,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是区域内多元政府主体之间的有机联结。机制一词原指机器的构造和工作原理,后被用来借指系统中各构成要素之间较为稳定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在任何一个系统中,机制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果机制设计良好,那么当外部条件发生不确定变化时,它便会自动迅速地作出反应,调整原定的策略和措施,实现优化的目标。机制是一种联结,是一种有机联系,意味着不同主体之间的互动关系。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也是一种有机联结,可以看做是一种由多个政府主体相互联结和互动的运作系统,并利用这种互动关系产生新的整体功能作用,即通过协调合作来保障区域经济的顺利运行。再
收稿日期:2012—08—10
*基金项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软科学研究项目《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背景下的北部湾区域公共管理研究》(0896003—2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褚添有,男,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管理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桂林541004)。
马寅辉,男,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行政管理专业研究生(桂林541004)。
次,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是一种多元政府主体之间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模式。相互联系是指区域内多个政府之间的联结,其联结组合方式可以看做是机制的关系结构,这种关系结构不是按照上下层级组成的纵向结构,而是多个主体基于平等基础上组成的动态的、富有弹性的网状关系结构。相互作用是指区域内多个政府之间交互作用的方式和过程,主要表现为相互合作、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等形态的运作过程。其作用方式主要表现为对话、协商、谈判、合作等。最后,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是一种制度安排。
要想使区域内多个政府之间的内在有机联系稳定下来,成
为各地政府所遵循的行为规则和程序,就必须作出相应的制度安排。因此,在外在形式上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就表现为一组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规则或制度。
二、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构建
必要性的经济学解析建立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不仅是基于现实的迫切要求,而且也有其充分的理论依据。
其一,根据要素禀赋理论,要素的空间分布不均衡提供了区域政府合作治理的客观必要性。要素可分为自然要素和非自然要素,前者包括矿产、河流、人口、气候等,后者包括资本、技术、文化水平、设施建设、制度环境等。区域间的这种要素分布不均衡性必然导致各地区经济方式和经济内容的差异,天然地形成了一种互补性,进而促使地区之间资源、要素的交换与流通。①然而,各地在根据各自生产要素的差异选择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作为主导产业时,都是基于自身利益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而非站在整个区域全局的高度来考虑,这就往往导致区域内产业同构现象严重,因此各地政府之间必须积极进行协调,加强合作,才能使各地区作出正确的产业发展定位,形成错位竞争。在这种相互交流、合作中,优势互补,形成彼此依存、相互联系的关系,使得各地区以各自的资源禀赋来实现“部分之和大于整体之和”的区域经济效益。
其二,根据博弈论,破解“囚徒博弈困境”需要区域政府合作。人是“理性经济人”,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博弈局中每一个人可能会选择合作博弈,或是非合作博弈,从而陷入一种所谓的“囚徒博弈困境”。②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也是理性“经济人”,皆以追求本国或本地利益最大化为其行为逻辑。在区域经济合作的过程中,各地政府也面临着类似“囚徒困境”式难题。各地政府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考虑都会偏好选择一种“先要利己,不管利他”的主导策略。这种理性选择,从短期来看能给自己一方带来利益,但与此同时却让对方付出了高昂的代价,因而是一种正负相抵的“零和博弈”。一旦各方都采取不合作、不协调的主导战略,那么其直接的后果便是各方都没有得到任何好处。这既损害了各方的现实利益,也不利于区域整体利益的实现。但是,如果区域内各政府能够从整体上考虑,而不仅仅从自身利益的角度选择合作策略,那么就可能会出现多赢的局面。不过,由于各方还有隐瞒其他局中人以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的意图,因而各方政府之间即使达成了某种程度的合作,也是不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各地政府除了要达成合作共识外,更需要建立起一种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制定统一的合作制度或规则,建立统一的协调合作组织,提供统一区域公共服务,这样才能使合作更加充分可靠。 其三,避免“公地悲剧”需要区域政府合作。由于各地政府之间的囚徒困境式博弈,使得在区域合作过程中,一些共享的、稀缺的、可流动性的资源被过度利用。在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各地区共享着一种或多种资源,如水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生物资源等,这些资源都具有非排他性。基于自利性考虑,各地都想尽可能多地使用共享资源,甚至有些时候是不负责任地掠夺使用或破坏,而一个地区对共享资源的掠夺和破坏会刺激其他地区效仿,从而最终导致资源和环境遭到极大的破坏。即便是某一地区基于某种利益考虑而对某一共享资源实施了保护性措施,但却不能促使其他相邻地区也采取同样手段,也不能阻止其他地区“搭便车”享受由于其保护性措施所带来的效益;或者是当某一地区主动限制自身对共享资源的使用量时,它也不会因此而得到合理足够的补偿,相反只会给那些不限制自身使用量的地区带来不需成本的好处。这就进一步导致了各地对共享资源无度使用,酿成公地悲剧。因此要想在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避免公地悲剧问题,就必须加强区域政府间的协调与合作,建立区域合作过程中行为约束机制和利益补偿机制,实现区域政府对共享资源的保护和有效使用。
其四,根据集体行动逻辑理论,破解“集体行动困境”需要区域政府合作。“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种特殊手段,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换句话说,即使一个大集团中所有个人都是有理性的和寻求自我利益的,而且作为一个集团,他们采取行动实现他们共同的利益或目标后都能获益,他们仍然不会自愿地采取行动以实现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③
此导致“集体行动困境”。区域经济合作是区域内多元主体为了实现区域共同利益而联合起来的大团体,十分强调区域内多元主体之间的共同协作,属于典型的“集体行动”,同样存在着“集体行动的困境”,即每时每刻都在理性地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各个主体不会促进集团的公共利益,即不能实现区域的最大利益。因此,为了走出集体行动的困境,为了促使集团成员采取合理行动促进集体利益,保证区域公共物品的供给,必须通过区域内政府间的合作,建立起“外部强制规则”和“选择性激励机制”。外部强制规则就是通过规则力量和强制手段压迫或说服理性个体去服从集体行动的要求,也可以理解是通过法规及执行机关,强令群体的成员履行对生产区域公共物品的职责;选择性激励机制是通过一定举措惩罚那些没有承担集体行动成本的“搭便车者”和奖励那些为集体利益作贡献者。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对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健康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有利于解决区域间的市场失灵问题,实现区域经济均衡发展;有利于降低区域经济合作的交易成本,实现资源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有利于为区域经济合作提供制度框架,确保合作顺利运行;有利于解决区域公共问题,为区域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区域发展环境。
三、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构建的结构框架
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一般是依据系统要素合作的系统性原理而构建的。系统的运行需要有动力机制、组织机制、约束机制和协调机制存在,因而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也应包括动力、组织、约束和协调机制这四大要素。这些机制相互关联,并在共同协调作用下,确保各要素在战略上实现其各自的价值目标。如果机制不健全,将会影响系统功能的发挥。因此,有必要对区域政府协调合作机制中上述运行机制进行有效的构建。
1.动力机制
利益是人们(包括政府在内)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属点。区域经济合作实质上就是追求实现区域共同利益,只有利益共享,才可能有稳定的、长久的合作。但在区域经济合作结构中不可避免地会存在着优势方和劣势方,以及由此产生的双方利益分配不均衡问题。这就需要合作优势一方给予劣势一方以必要的补偿,让区域内所有的地区都共享合作的收益,否则,合作关系就会破坏,彼此利益都会受损。因此,区域政府有效合作的前提条件取决于能否平衡各方利益,从而实现合作双方或多方的双赢或共赢,这就需要区域内各方从战略高度上摒弃一事一物上的争夺,设计出一套区域内各个行为主体都能分享利益的制度,建立“区域利益分享和补偿机制”。
区域利益分享的形式大致可以分为契约型分配方式、股权型分配方式和分工型分配方式等三种类型。④据此,区域利益分享机制主要有以下一些形式:一是跨界合作机制。在区域边界开展形式多样的跨界合作,快速推动区域的发展和融合。二是项目带动机制。根据各区域的实际情况,选择和推进一批对各方都有利的项目合作。三是区域产业分工。区域产业分工的本质是在充分利用地区优势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化生产,通过提升产业竞争优势来获得区域整体利益。由于产业利益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因此实现产业利益分享的形式也是多样的。它可以是一种产业与其他产业相比存在比较优势,也可以体现在同一产业在不同地区的合理安排。它还可以是不同产业合理的空间分布体现出来的结构利益。产业分工的目的就是要逐渐形成有区域优势的产业结构,从而分享这种合理产业结构带来的利益。⑤四是区域贸易。区域贸易是区域合作收益分配的基本形式。各方通过区域贸易,利用市场机制的作用,参与区域经济合作收益的分配。⑥五是第三方调节。它是区域合作收益的补充,主要是通过中央政府(上级政府)的财政补贴、转移支付等方式予以实现。
区域利益补偿机制是通过纵向的和横向的利益转移来使区域内各方的利益分配达到一种比较公平的状态。主要有如下几种途径:一是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用于调节上下级政府之间纵向财力不均衡和各地区之间财力横向不均衡,缩小地区间基本行政能力的差距,促使地区间财力向均衡化方向发展,从而使各地区政府都能提供大体均等的公共服务水平。二是产业调整的利益补偿机制。在区域产业调整中,优势一方必须给予劣势一方必要的补偿,让双方都共享产业分工与合作的收益。三是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横向转移支付
制度。借鉴欧盟的经验,设计多种扶持基金(如结构基金、聚合基金、团结基金等)来促进区域均衡发展。借助这些扶持基金的组合使用来落实区域协调政策,使落后区域能追赶发达区域,重构那些衰败的区域,振兴萧条的农村区域,扶持城市或跨界地区的滞涨区域。四是对提供具有外部性公共物品的地方政府的补偿机制。中央政府需要通过各种财力补助和转移支付的形式对那些提供具有外部性公共物品的地方进行补偿,实现地区间的利益协调,而其他地方政府也应该通过横向转移支付方式承担外部性公共物品的部分成本。五是区域生态补偿机制。这是保证区域内各地区之间保持长效合作的利益机制,根据不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生态效益的受益和受损情况,按资源和环境容量有偿使用的原则逐步建立生态补偿体制。 制
有效的组织是制度变迁的关键,区域内政府合作的顺利实现需要有实施具体合作事宜的组织载体,即通过区域政府协调合作组织来进行。因此,建立合理有效的多层次区域政府协调合作组织体系至关重要。
首先,在中央政府层面,需要建立一个具有权威性的专门负责全国性区域公共管理的协调机构——区域协调委员会。这个权威性的协调机构必须能够跨越原来的中央政府的条条块块限制,能够综合各个部门的资源,为区域公共管理创造良好的发展条件。它负责对区域公共管理的政策制定进行指导,促进区域公共管理相关的法律和规则的制定,对区域管理机构进行约束和监督,以促进和保证区域公共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其次,在地方政府层面,需要建立一个得到区域内各个地方政府认同的、民主的和高效的跨行政区的区域协调合作机构——区域经济合作管理委员会。这个区域协调机构主要是负责区域规划和区域政策的制定与执行,提供统一的区域公共服务,协调和解决各地方政府之间矛盾,并且根据专业、精简、高效的原则下设各种专业委员会和工作小组。
再次,在非政府层面,鼓励建立各类半官方及民间的跨地区的咨询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区域发展战略和推进地区协作。
此外,还要建立区域政府协调合作的组织服务平台,如资金平台、信息平台、中介平台、人才平台和其他专业化服务平台等。
3.约束机制
构建一定的合作约束机制,对合作过程中各政府的行为加以规范,是十分必要的。如果没有适当的法律规范,那么区域政府合作就会陷入一种不确定状态,合作行为的成本和风险就会大幅度增大,从而为合作的顺利进行带来一定的障碍。国际经验也表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发展的快慢与有否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直接相关。因此,在区域政府合作的进程中,区域内各政府间针对区域整体发展所达成的共识,必须以法律制度性的合作规则来保证。这种区域合作规则应达到两个基本要求:一是为区域合作行为提供足够的激励;二是对违反“游戏规则”者与“搭便车”者予以有效的惩罚以使违规者和搭便车者望而生畏。具体而言,区域合作规则的内容可包括:一是明确区域合作章程中的行为规则条款。二是制定区域经济合作中的合作规则。如制定区域生产力布局和区域产业发展规划;开放共同市场,促进人才交流;建立协调的基础设施网络,统一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统一整治和保护环境;建立协调与管理制度,在户籍制度、住房制度、就业制度、医疗制度、教育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改革方面加强行政协调,联手构建统一的制度架构和实施细则,以此协调各地区的政策行为;在招商引资、土地批租、外贸出口、人才流动、技术开发、信息共享等方面,营造无特别差异的政策环境。三是明确有关违反区域合作条款后应承担的责任与经济赔偿规定。四是建立协调区域合作冲突的组织,负责区域经济合作中矛盾和冲突的裁定。五是通过相关政策和法规对不同层次的区域经济合作关系进行规范,对非规范性行为作出惩罚性的制度安排。
4.协调机制
区域政府间合作需要建立基于平等互信基础上的多层次的协调合作机制。区域政府就区域经济合作的各种问题进行广泛的、真诚的对话、协商,最后达成共识,形成相关的区域公共政策并采取一致行动,这是区域政府合作其他机制得以建立健全的政治前提。首先,建立区域省(市)级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磋商机制。据此协调各行政区间的利益,解决各行政区间的公共服务问题;统一行使跨行政区的职能,在中长期发展战略及总体规划思路、重大政策举措、市场
则、产业布局及结构优化、跨地区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等方面加强统筹、协调与衔接。其次,建立区域内地方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跨行政区部门之间的协商机制。推行区域内干部交流和相互挂职制度,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培育协作精神和共赢意识,加快区域一体化进程。再次,建立以国家部委、区域内各地经济专家为主体的“区域发展咨询委员会”、“区域经济协调联合会”等咨询参谋机构,为经济一体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最后,鼓励民间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在区域产业一体化中的积极作用,组成跨行政区的行业联盟,共同制定区域行业发展规划、区域市场共同规则,联接和整合区域各类市场资源,培育和建立区域统一、开放的市场。扩大和加强经济区内民间团体、企业、行业协会之间的沟通交流,构建多层面的有效合作协商机制,广泛推进这些组织的联动、联合。
此外,区域政府合作还需要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区域协调手段与政策工具,提高协调效率。
论文关键词:黑龙江省,东北亚,经济发展
东北地区是东北亚区域中邻国最多、联系最广的重要地区,是中国参与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的前沿阵地之一,同时沿海、沿边和位于东北亚“中枢”的区位条件更有利于兼容并蓄周边各国的优势。随着《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的签署,东北亚合作正式进入了制度化发展的新阶段。据统计,目前作为老工业基地的东北三省同俄、日、韩、朝、蒙这些东北亚主要国家的贸易额已占中国对外贸易额的1/4,且增长势头明显。黑龙江省作为东北区域中重要的一部分,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基础,通过积极参与东北亚区域经济合作,不仅可促进本省经济的发展,更对周边地区及国家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实现双赢的局面。
一、黑龙江省发展现状
东北地区在改革开放以来,由于传统产业的粗放经营及产业结构的落后,经济发展乏力,发展水平低于全国水平。但自2000年以来,黑龙江省经济出现重要转机,呈现出良性发展态势,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据统计,2008年全省实现GDP8310.00亿元,经济实现了较大的发展。同与东北其他地区的比较中可以看到,虽然其经济总量不断增长,但黑龙江占全国比重仅比吉林高了0.62%,却比辽宁低了1.72%,而且占全国比重还呈现出下降的趋势。
表1:东北地区各省的经济总量及占全国的比重(2000—2008年)
同时从人均GDP上来看,黑龙江的人均GDP也是不断增长,但与全国人均GDP相比,差距不断缩小,甚至在2008年低于全国人均GDP。而且从下表中可以看到,黑龙江省与辽宁有较大的差距,2000年人均GDP差距为2883元,到2008年人均GDP差距扩大到9532元,而与吉林相比,黑龙江人均GDP与其差距不断缩小,在2008年被吉林超过。从以上GDP和人均GDP两方面都看出,黑龙江的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但与全国及东北其他地区相比,发展速度仍较慢,没有真正实现振兴的目标。这就要求黑龙江必须进一步开拓发展,加强其东北地区的经济联系,通过区域合作,实现经济的联动发展,经济得到跨越式发展。
表2 东北三省人均GDP及全国人均GDP
年份
人均GDP(元)
全国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2000
7858
11177
7351
8294
2004
12336
15835
11537
12449
2008
22698
31259
23514
[论文摘要]东亚区域经济体货币合作的推进形式是一个典型的循序渐进、多轨并进和形式多样化的过程。本文主要探讨东亚区域货币合作问题过程中的有效的区域货币金融合作机制。
一、对东亚区域经济体货币合作的认识
国际开放宏观经济金融运行环境中,一个经济体(或经济联合体)的货币汇率制度总是面临着在固定汇率制、资本自由流动(金融市场开放)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三者之间选择的"金融三元冲突"。东亚地区追求货币汇率制度"金融三全其美"的经济体都不同程度地经历过1997年7月1日后的亚洲货币金融危机。理论与实践表明,一个经济的汇率制度选择有三种形式。
第一种是放弃独立货币政策的自由,极端的情形是放弃本币,加入货币联盟。中国香港盯住美元的货币局制接近于这种情况。第二种是实施资本控制,放弃资本自由流动,如中国及1998年9月以后的马来西亚。第三种是选择放弃固定汇率制度,允许汇率浮动,如日本。这是三种极端的选择,其实,每个亚洲经济体还存在很多其他的选择,因为无论是固定汇率、资本流动还是需求独立货币政策的自由都存在一系列从零到百分之一百的不同状态。不过,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1999年欧元的成功启动和东亚地区经济的垂直专业化的国际分工等极大地推动了东亚地区建立更加紧密的、贸易和货币合作等区域经济合作的构想和步伐。东亚区域货币合作的构想涵盖诸多方面。一是,在汇率方面,通过采取统一的、盯住一个共同篮子的货币体系稳定亚洲内部成员国货币之间双边汇率的水平。二是,在合作方面,为补充imf机制下现行金融便利的可得性的需要,东亚区域成员国中央银行之间建立了一套机制化的双边货币互换安排。三是,区域货币合作方面,加强经济和金融监督和信息交换。可以说,东亚区域的双边货币互换安排机制、金融监督机制和信息互换机制就是亚洲货币基金(amf)形成的坯胎,也是东亚区域预防、克服成员国危机的、是imf国际金融便利的可得性的有力补充。四是,东亚货币合作旨在建立统一的区域债券市场以便利区域成员国家(经济体)通过在区域性的债券市场发行(以美元标值或以其国内货币表值的)浮动债券来充分利用区域经济体的巨额储蓄资源。国内货币标值发行的亚洲债券能够降低外汇交易风险。从当前东亚区域关于亚洲货币基金(amf)、亚洲发展基金(adf)、亚洲货币单位(amu)、亚洲债券市场(abf)等的设计、构架及推动过程来看,未来东亚区域的货币合作将提升到一个很高的程度。
二、东亚区域货币合作的推进形式
有效的区域货币金融合作机制包括汇率协调合作机制、共同监督机制、短期融资便利机制和危机的预防和拯救机制。东亚区域货币合作的推进是一个典型地具有循序渐进、多轨并进和形式多样化的过程。
区域贸易和投资一体化的推动作用东亚出口导向型的产业化政策是其经济增长的主要源泉,因此,货币间汇率较少波动及稳定性至关重要。稳定的汇率一方面既能够避免浮动汇率机制下的货币竞争性贬值,同时通过推动区域投资和贸易深化区域性的垂直特点的专业化分工。目前,东亚区域内部"雁式"经济发展模型从初期的劳动密集型的轻工业和资源型的产业正转向资本和技术型的产业。为了推动东亚区域内部各成员国经济贸易和投资的更密切联系,1967年太平洋经济理事会成立(pbec)、1968年太平洋贸易与发展会议(paftad)召开、1980年在堪培拉启动了一个非政府组织----太平洋经济合作理事会(pecc),旨在推动区域经济合作。更为重要的是,1989年11月在堪培拉启动的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由初始的12个国家的贸易和外交部长参加的会议,已经很快扩展到太平洋盆地的21个成员经济体,apec讨论和关注亚太区域的经济一体化,丰富了国际经济关系的规则、国际标准的协调及其投资、消费者保护与知识产权的规则。从1993年起的一年一度的apec成员国政府首脑参加会议。apec的最初中心议题专注于亚太地区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和便利以及提升经济关系。
1995年,apec财政部长第一次与会。目前,apec议题涵盖的领域已扩展到包括教育、政治和安全等问题。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因为区域内经济体推行放松管制的政策,如取消非关税壁垒、降低关税、自由化服务业部门和接受fdi的国民待遇的观念等而进一步深化。区域内成员经济体市场化的经济体系的转变降低了进入区域的贸易和生产要素流动的制度性障碍。值得指出的是,东亚区域成员经济体因为人均国民收入和消费者购买力的上升在某种程度上减少了其对外部市场的依赖性。
大市场要求大的经济规模,大的经济规模推动大市场的发展,并引致进一步的经济和市场结构性的变化。生产设施的重新定位推动了区域间生产要素包括资本和技术型的人力资本的流动。由于区域内厂商间和产业间中间投入品、配件、半成品和服务业等构成的标准化引起的生产过程细分,因此引致的厂商间和产业间贸易增加导致区域内贸易进一步上升。私人部门的投资和贸易联系已经成为东南亚、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推动力。asean内部的自由贸易安排(afta),asean与中国、日本、韩国等的asean+3的安排、及中国加入wto等都在进一步通过强化私人投资和贸易联系推动东亚经济一体化。东亚区域经济体通过货币合作、稳定汇率能够降低国际收支帐户中的经常性项目和金融资本项目的汇率风险。
亚洲货币基金亚洲货币基金(amf)最初的设想是:关于区域成员国共同利益、监测和监督的政策对话和讨论;向成员经济体提供流动性支持和成员国间汇率政策的协调。犹如imf、bis和世界银行(wb),作为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ifi)。amf关注成员经济体的共同利益。一是,确保成员国在全球性金融机构的决策过程中的参与和方向性。imf份额制投票权和执行理事会章程总是偏向美国和欧洲,不利于东亚国家。东亚作为一个整体,占世界gdp的五分之一,世界贸易的四分之一和世界外汇储备的近一半。因此,东亚成员国可以通过amf团结在一起,对迟缓的国际金融体系改革施加影响。二是amf在制定国际游戏规则方面的作用。亚太地区出口导向的发展战略,使许多国家的对外贸易(出口加进口)超过其gdp,amf作为一个整体应该给予更多的投入,突出亚洲的特点和价值观对全球性的关系提出和制订统一的规则与对所有国家适用的规制,影响世界性的货币金融决策机构,如bis谨慎性的规则和规制的制订。第三,amf应该为成员经济体之间预测未来危机的一个监督机制提供政策和协调的场所。imf在1997-98年亚洲金融危机的"以一概全"采取短期宏观经济稳定与经济结构性调整的拯救措施不利于恢复市场信心,imf反对资本管制作为政策工具及关于套利基金的不稳定性作用的看法也不适用于亚洲金融危机的解决。第四,amf集聚成员经济体的外部储备作为imf现行融资便利的补充的一个集体行动组织应满足成员国流动性需求。为实现这一目的,amf采取三种机制:一是建立类似imf的借款总安排(gab),从成员经济体借款,通过成员国在amf的部分储备存款要求创造这种融资便利;二是协助amf成员经济体从资本市场获取流动性便利,amf可以通过从富裕的成员国获取信贷增强资金向资金要求的成员国提供流动便利性;三是amf通过担保借款直接从国际金融市场借款,向成员国提供紧急的金融支持。amf可以在东亚地区、东南亚国家联盟和环太平洋国家之间通过发展货币市场向所有的成员国开放:中国、日本、亚洲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以及asean成员经济体地区。亚洲货币合作可以利用成员经济体各自优势,把"亚洲路径"融入于全球化过程中并在全球"游戏规则"中积极发挥有利于东亚经济体在国际经济中的作用。
目前,东亚正积极建立区域性应对可能面临的共同利益和经济挑战的关于政策制定的信息交换与政策对话机制,其主旨在于向区域成员经济体发出经济金融脆弱性和危机的发出预测与预防信号。在东亚汇率和货币政策合作过程中,对区域性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的道德风险进行监控和监督是区域货币安全机制的要求。1997年11月建立的马尼拉框架组织(mfg)就是区域性的监督、经济和技术的合作的一种形式,也是强化imf应对东亚区域金融危机能力的补充,同时发展了对imf资源补充的区域性合作金融的安排。1999
年,asean+3(中国、日本和韩国)区域性的监督机制扩展至经济评价和政策对话,同时通过亚洲开发银行(adb)的区域经济监控单位(remu)提供监督报告。但亚洲区域监督机制的有效性取决于几个因素:一是区域成员经济体信息共享的意愿性倾向。信息共享的充分性与有限性将直接影响到监督机制的质量;二是监测能力的强化是东亚区域性监督机制提升的关键。经济监督机制包括对成员经济体宏观经济状况、金融和结构性政策的监测,结构性问题、法律和会计体系方面的缺陷等信息对于增强区域性的监控能力特别重要。区域成员国的外部监督有效性赖于对成员国经济政策的影响力。因此,在东亚地区形成超国家的相互监督发挥效力的明晰的程序和统一的规则使形式多样性的"亚洲价值观"在区域性的监督机制协调一致对区域货币金融合作尤为关键。2005年5月,asean+3(中日韩)伊斯坦布尔财长会议关于共同监督机制纳入cmi框架下以形成一个区域性的多边化、统一协调的机构,cmi需进一步建立制度化的集体决策机制,制定统一的规则与清晰的程序,克服区域经济体决策的分散性,提高cmi的及时性、灵活性,通过集中运用区域金融资源扩大融资规模,提高融资效率,有助于防范、化解区域内金融危机及传染,为其他合作创造条件。
因此,东亚区域宏观经济协调首要是货币汇率的协调。方案有二:第一种方案提出在东亚地区采取有美元、日元、欧元以及成员国货币为基础构成的共同货币篮子体系作为驻锚货币。东亚区域成员国可以选择共同篮子盯住,或者盯住统一篮子货币并围绕共同货币篮子进行不同幅度的货币汇率调整,实现成员之间货币汇率的稳定和维持与区域外主要贸易伙伴国货币的汇率相对稳定。第二种方案是在东亚地区采取共同货币篮子的两阶段联系方式改进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第一步,在亚洲货币汇率体系内创造由成员国货币构成的"亚洲货币单位(acu)";
第二步,将共同货币单位与区域成员国主要贸易伙伴国货币构成的货币篮子联系起来,稳定东亚区域成员国货币与其主要贸易伙伴的货币之间的汇率。这样,区域成员国既能实现其货币汇率的一致对外稳定,也不需要让渡货币主权给一个超国家的国际货币金融组织。从长期来看,东亚区域为实现消除区域内部成员国货币的名义和实际汇率的多变性的长期目标要求建立单一的区域性货币。货币联盟要求超国家的权力并体现参与货币联盟的集体利益和经济得益。但是,区域成员国向区域性金融机构转让其相应的货币金融主权要求区域成员国在政治决策、货币金融合作性安排和政治上的一致性,特别是大国之间的协调与合作。但是,在东亚区域目前还缺乏这种基础。
三、东亚区域货币合作未来之路的思考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增强了东亚地区成员国出于自身利益建立更紧密的区域性货币合作的认识和需要。清迈倡议框架(cmi)关于双边货币互换安排的机制和亚洲债券基金(abf)目前成为东亚地区额外流动性提供的两个主要渠道。东亚地区已经建立起若干区域性的旨在促进区域宏观经济监督与监测的论坛,如apec的马尼拉框架组织、asean和asean+3机制等,特别是东亚地区的fta机制的安排,要求本地区成员国之间消除贸易谈判过程中及履行fta安排过程中可能的瓶颈,提升了东亚区域货币合作与货币一体化的要求。某种程度上说,东亚的货币合作因此具有自我确认的过程。由于东亚区域成员经济体的货币金融合作是在无任何汇率安排承诺的前提下进行的,一个精心设计的货币金融合作的相互监控和政策协调机制安排在东亚区域不会在近期出现,未来之路还在于区域成员国之间对东亚地区货币合作目标及其进程的理解与认同,并具体到实际的行动方案推进过程中去。2005年5月,asean+3(中日韩)伊斯坦布尔财长会议关于东亚区域货币金融合作在货币互换安排、共同监督机制、债券资本市场的发展、集体决策机制等方面的共识知识为东亚乃至亚洲货币金融一体化指明了路途方向,至于亚洲货币金融合作的前景,相信欧元区发展的经验和教训能给东亚地区成员经济体聪明勤劳的人们和决策者们远见智慧的启迪。
[参考文献]
[1]靳玉英.稳定、效率理念与东亚区域汇率合作机制[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2]保罗·克鲁格曼.汇率的不稳定性[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3]戴金平,万志宏.apec的货币金融合作--经济与政治分析[m].南开大学出版社,2005.
论文关键词 争端解决机制 天津滨海新区 东北亚
一、天津滨海新区与东北亚间争端解决机制缺位的损害
(一)经济上的负面影响
1.贸易争端愈演愈烈
随着滨海新区与东北亚各国贸易规模的增大及贸易领域的拓展,贸易的大幅度逆差使东北亚各国与滨海新区之间的贸易摩擦不断扩大,并呈上升趋势,对贸易争端的处理不可避免。而滨海新区与东北亚间恰恰缺乏统一的争端解决机制,使得贸易争端不能有效解决,贸易发展举步唯艰。
2.经济主体行为消极
争端解决机制的缺乏,使经济合作中发生的纠纷经常不能得到及时、公正地解决,一方面,致使新区的公司企业裹足不前,不敢与东北亚各国开展贸易业务;另一方面,也使东北亚各国的合作者和投资者面对敞开门户的滨海新区也无所适从。总体上说,经济主体的经济行为大都处于消极状态。
(二)政治上的额外压力
1.增加政治合作的负担
在东北亚争端解决机制缺位的情况下,争议的解决主要依赖谈判、协商等以外交为媒介的政治手段和方法。这就使东北亚各国的政治合作,除了包涵政治内容外,还要额外承载解决经贸纠纷的法律职能,增加了政治合作的负担。
2.上升政治合作的风险
由于统一的争端解决机制的缺位,争议和纠纷主要依靠政治途径解决。而政治解决的结果往往与东北亚各方实力有着直接关系,对弱者十分不利而给强权者提供了可乘之机,很难建立起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 且极易使经贸领域的法律争端升级成为政治争端甚至国家之间的战争。东北亚区域一体化合作风险激增、难以实现。
(三)法律上的实施困境
1.立法成为纸上谈兵的“软法”
争端解决机制与区域法律制度的关系,实质上是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没有完善有效的争端解决机制,实体法制是否可行、有何缺陷无法得到检验,未来东北亚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也无法得到有效界定和保护 ,东北亚区域合作的立法框架也只能成为纸上谈兵的“软法”。
2.执法司法举步唯艰
缺乏争端解决制度和机构,首先,法律法规就不具有确定的约束力,东北亚各国就不会服从和尊重法律授予的权利和权力;其次,当权利和权力受到侵害和损抑时就难以得到应有的司法保护 ;再次,现有的磋商性合作机构没有行政执法的权利,故其主要的存在价值并非解决争端,而是负责监督、指导,因此法律的有效性也就没有受托执法的机构来付诸实施。
二、天津滨海新区与东北亚间争端解决机制缺位的原因
(一)东北亚国家间存在合作障碍
1.缺乏合作意识
现今,东北亚各国在争端解决方面所持的观念基本上还是传统的“零和游戏”观念,即一国所得为另一国所失,而不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形势下的相互依存观念。 这样,各国各行其是,很难建立一个能够促进和加深各国相互理解和沟通的争端解决机制。
2.法律冲突严重
在东北亚,不同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交织、碰撞,这种立法上的冲突,使得在争端解决中各国的管辖权冲突也相当严重,解决冲突时又采取硬碰硬而互不谦让的举措。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无法避免的权利义务纠纷,自然难以寻求有效解决,阻碍了争端解决长效法律机制的形成。
(二)争端解决机制缺乏法律依据
1.既有东北亚区域法律文件中尚无争端解决内容
东北亚地区已有的协定与协议的主要内容都是针对某一地区具体的合作开发项目的,少有专门涉及争端解决的,且大都比较空泛,时至今日尚没有形成一个系统地规划整个东北亚地区争端解决的法律文件。
2.东北亚各国国内法中的争端解决条款难以适用
东北亚各国国内的争端解决安排,只适用于解决私人之间的纠纷,而不涉及自然人、法人与东道国政府发生争端的情况 ,更不涉及两个国家发生争端的情况。因此,东北亚各国国内法中的争端解决内容,由于缺乏域外适用效力,无法成为东北亚区域争端解决的法律依据。
3.WTO争端解决机制不能直接适用
[关键词]厦门港 高雄港 经济合作 发展策略
厦门港和高雄港作为亚洲地区主要的集装箱干线港,其发展的方向和策略一直受到海峡两岸水务和港口工作者的关注,在两岸三通的大好形势下,如何抓住机遇,深化港口合作和互惠共赢机制,调整发展策略一直是厦门港和高雄港所考虑的问题,从竞争走向合作,在合作中竞争,这样才能形成发展规模,进一步促进两岸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笔者长期致力于港口发展策略研究,针对深化厦门港和高雄港的经济合作发展机制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希望能给港口管理者和政府经济发展部门提供有利的借鉴。
一、厦门港、高雄港自身发展状况的分析
研究两港发展的共性,可以看出厦门港作为中国东南沿海特别是福建省港口发展的桥头堡,对沿海港口运输和港口发展目标的制定有很大的参考意义。厦门港和高雄港都以发展集装箱运输为主,其港口的主要功能在于“水水转运”,在水陆联运方面由于市场竞争大,尚不具备发展的优势。近年来高雄港一直将港口定位建设从“境外航运中心”的目标修正为“区域物流中心”,这与厦门港的发展目标不谋而合。
从两港发展的差异来看,在福建各市的主要港口中,厦门港重点发展集装箱干线运输和对外运输,在外贸和集成运输上形成了自己的优势,成为中国进出口的主要港口之一和海峡西岸的物流中心,是亚洲东南沿海港口的枢纽。这为厦门港极大的扩大了发展的后备优势。台湾高雄港着眼于发展国际化的远洋联运和大规模集装箱运输,厦门港在港口腹地资源和地理条件以及国家政策上有优势,但是在港口发展的软环境和管理水平上与高雄港还有差距。
通过分析两港发展的共性和差异,两港的合作能最大限度整合台湾海峡地区的运力,为两岸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运输保障,两港在经济发展上很有必要加强合作,互利共赢。
二、厦门港、高雄港经济合作发展的必要性及分析
(一)增强与亚洲其他港口的竞争力的需要
在东亚地区特别是东南亚沿海地区,有很多大型的国际化、外向型发展港口,两港口在发展上面临着强有力的竞争,只有整合两港资源,发挥自身优势,才能更好的面对港口的国际化竞争。特别是近年来一些周边大港的发展速度加快,发展规模日益壮大,两港的合作可为双方的发展创造广阔的市场空间,从而增强自身竞争力,共同抵御周边港口的竞争。
(二)促进海峡两岸经济发展,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需要
随着两岸直接“三通”的实现,两岸经贸关系已然迈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不断加深的经济合作和贸易交流的背景下,有必要建设一个能为两岸经贸发展提供运输服务的物流平台。厦门港与高雄港可以联合打造以两港为核心的两岸贸易物流中心,因而可以在两岸经贸交流中发挥重要的桥梁作用。此外随着海西战略和ECFA框架协议的签署,两港在合作上面临着很多机遇和挑战,合作也是抓住机遇,迎接挑战的需要
(三)实现闽台产业和资源互补的需要
根据两岸产业竞争趋势分析的研究报告指出,未来台湾将在钢铁、化工、电子通讯和纺织、机械和汽车工业等支柱产业与大陆建立互补、合作、共赢的竞争合作模式。随着两岸经济领域和产业一体化的实现,港口的运输和物流链接就显得十分的迫切和有必要。产业互补为港口的合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为此需要构建闽台海峡港口物流网络体系,以便更好的为闽台产业对接和资源互补提供服务。
三、厦门港和高雄港经济发展策略及建议
(一)建立海峡两岸现代化的集装箱运输体系
要最大限度的发挥两港在港口联运上的优势,闽台两地交通部门应共同规划两地现代化集装箱港口的建设,以厦门港和高雄港为主枢纽港,扩大福建和高雄周边港口,建立有效、科学、合理的集装箱联运体系,这对加强两港的合作十分必要。
(二)促进两港在管理方法和模式上的交流,提高港口服务水平
厦门港和高雄港都是发展历史悠久的老港,两港在管理方法和模式上各有特色,加大两岸港口在管理方法和模式上的交流和合作,有利于提升两港管理水平,促进管理队伍建设,同时为两港在合作机制上提供制度性保障。此外,港口的服务水平也是港口发展的一个主导因素,高雄港在港口服务水平的发展略优于厦门港,厦门港可以利用合作机会,促进两港在服务水平上的合作交流,深化现代化服务体系建设。
综上所述,要研究和分析厦门港和高雄港经济合作发展策略,就必须从内外二个方面来探究,从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来分析两港合作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如此,方能制定出一套有利于两地经济良性发展的策略。
(三)组建闽台港口行业协会,建立价格联盟
加强福建台湾两地港口及港口行业与外部间的沟通与协调,推进厦门港和高雄港和谐竞争,应组建港口合作协会,在闽台两地政府、港口企业和市场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开展闽台港口间的交流,互相学习先进的港口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不同企业文化、管理理念的融合;共同商定装卸费率的协调办法,建立价格联盟,通过行业立约与舆论制约等方式,形成价格管理上自我约束和相互监督机制,避免恶性竞争。
综上,要研究和制定两港的经济合作策略,要科学分析,合理统筹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才能更好的发挥两港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合理,形成有效、科学的合作机制。
参考文献:
[1]李照. 厦门港与高雄港竞争与合作策略研究[J].港口纵横,2009(2)
[2]金蓄. 高雄港城经济发展的困境与出路[J].中国国家学位论文总库,2006(3)
关键词:空港经济;耦合;协调;指标体系
近年来,空港临港经济的研究逐渐成为热点,国家和地方在推进空港经济发展的进度上呈现差异。空港经济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问题应运而生。一些省市在如何解决空港经济与区域经济的相互促进发展方面,尤其是如何促进二者之间的耦合协调发展问题,逐渐成为关注的焦点。
一、对空港经济内涵的研究
空港经济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空港经济是指布局于机场区内部,与航空运输直接相关的产业经济,而广义空港经济则是依托机场设施资源,区域经济与机场航空运输相互融合形成的新型经济形态。本文所讨论的空港经济为广义层面。国内外的学者将空港经济从产生到发展的原因与形成机理按照理论背景、适用性研究和应用性研究为主线,对空港经济的内涵进行了解释。Lrwin、Kasarda(1991),Testa(1992),O’Connor(1995),Rovertson(1995),Bowen(2000)等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空港经济的内涵与相关产业特征进行了研究。我国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空港经济的发展在理论上进行了界定,主要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经济性概念、产业性概念和区域性概念。张雄(1997),曹允春、踪家峰(1999),曹允春、李晓津(2004),刘武君(2005),欧阳杰(2005),李江涛、蒋年云、涂成林以及彭湃(2005)分别进行了相关研究。关于空港经济内涵问题,国内外学者进行了大量研究,但国外关于空港经济内涵的界定大多是属于描述性的,我国学者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总结和概括。
二、对空港经济发展经验、模式、评价方法与模型的研究
在空港经济的发展经验与模式方面,主要是我国专家和学者进行的总结性研究。杨友孝(2008),周少华(2009),王晓明(2009),曹允春(2009),王为人(2001),包世泰等(2009),施蔷生(2010),孙淑美和黄达海(2010)分别进行了相关的研究。目前已有的研究中,对空港经济的评价方法主利用要有投入产出理论、Malmquist生产力指数、数据包络分析(DEA)法等。张越(2006),赵海波(2006),董志毅、彭语冰、彭峥(2007),刘雪妮(2008),戢涛(2011)分别运用相关方法进行了研究。数据包络分析(DEA)是以“相对效率”概念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种效率评价方法。该方法的基本思路是:通过对投入、产出指标数据的分析,确定有效生产前沿面,并根据各决策单元(DMU)在平面上的投影确定与有效生产前沿面的距离。Gillen、Lall(1997),Sarkis(2000),Pels(2003),Fernandes(2002)研究了35个巴西机场的运行效率问题,他们对机场的空侧效率和路侧效率分别进行了研究。Massoud等(2003)、Joseph(2004)和BarrosC.P.(2008)对国外一些机场的数据,分别从横向和纵向比较了这些机场的运行效率问题。曹允春(2003),都业富(2006),何艳(2011),于剑、黄燕彬(2011)采用组合评价方法对我国机场的运营效率问题进行了分析和研究。对于空港经济的评价方法研究还处于初级阶段,主要是定性的描述性的方法较多,定量研究较少,方法比较单一匮乏,将其他评价方法和DEA相结合对机场效率进行评价的研究更是少之又少,这是目前研究的严重不足。
三、对空港经济与区域经济发展关联性研究
欧洲、北美和日本等地的学者对区域经济发展中空港经济的影响进行了较多的研究,Malecki(1986),Massey(1984),Markusen(1986),Huddleston、Pangotra和Caves(1990),Doganis(1992),Weisbrod(1993),Ashford(1994),GhobriaandFleming(1994),KeithG.Debbage(1995),Brueckner(2000)及Keith(2002)通过研究均发现,通过机场产生的客运量和货运量与区域经济以及就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数量关系,得出了航空运输将一直能够作为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存在的结论。叶舟(2005),杨松(2006)、曹允春(2001),彭语冰、董振强、彭峥(2007),刘海波、刘明君(2009),崔婷(2011),宋伟(2006),谢菲(2015)分别利用模型对机场规模与区域经济发展的关联性进行分析与研究。
四、对空港经济与区域经济耦合作用机制与路径的研究
虽然已有大量文献对空港经济与区域经济相互关系进行了研究,但对空港经济与区域经济耦合协调机制与机理的研究还比较少。赵文(2011)、刘会(2013)以首都国际机场为例,探讨了空港经济与区域经济互动的耦合作用机理,并分析了北京南部区域的空港经济区与环首都经济圈相互对接的机制,进而诠释了对京冀间实现区域经济合作关系的新理解。早在2008年,刘雪妮便在其博士论文中提出,要想促进空港经济与区域经济的耦合发展,就要从政策层面上进行推动。赵文(2011)指出,促进空港经济与首都区域经济的耦合发展必须从三个方面构建其实现路径。
五、研究述评
从目前理论界与实务的研究来看,国内外对空港经济的研究仍存在着明显的不足。
(一)概念的模糊性。从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在空港经济发展、空港经济与区域经济耦合=协调发展等概念的界定上,学术界还没有达成共识,没有统一的界定。
(二)空港经济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关系的不明确性。厘清空港经济发展与区域经济发展关系是研究空港经济与区域经济耦合协调发展问题的基础,只有空港经济与区域经济发展存在着相关关系,才能进一步研究其协调关系。已有文献中国外研究定量较多,国内研究则是定性研究较多;研究空港经济发展中的部分因素与区域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较多;研究结论比较多样。国内评价空港经济的影响则比较偏重机场本省的盈利能力和效率水平,针对区域经济发展中空港经济的影响作用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定性研究和描述性研究上,定量研究极少。
(三)分析方法比较单一,组合分析方法极少。从对空港经济效率问题来看主要是围绕着机场效率展开分析,定量分析主要采用Malmquist指数法、层次分析法、数据包络分析(DEA)等方法进行分析,分析方法比较单一,将分析方法组合应用的研究相对匮乏,加之数据收集困难导致相关的实证研究尤为不足。
关键词: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日本—东盟自由贸易区(JAFTA);区域经济合作
随着CAFTA与JAFTA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其发展态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本文在此基础上,将CAFTA和JAFTA联系起来,就其差异性进行深入的比较分析。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日本—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比较分析
1.贸易地位不同。长期以来,日本与东盟在贸易、投资、产业合作、金融与文化等领域建立了多层次的关系,而中国在1997年金融危机后才着手与东盟建立关系。日本是东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和投资国,而对中国来说双方都不是各自最重要的贸易伙伴。
1993年以来东盟与日本、中国、欧盟、美国之间的总体贸易情况。1993年,日本、美国和欧盟是东盟的前三大贸易伙伴,各自的贸易额约为当时中国与东盟贸易额的7~9倍。而从2004年开始,东盟与各贸易伙伴间的贸易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作为东盟前两大贸易伙伴的美国和日本,其贸易额增长并不明显,十年期间仅增长了30%~50%左右,而东盟和中国的贸易额在同一期间增长了近6倍。
东盟和日本的贸易起伏波动很大:双方的贸易额从1995年开始下降,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时下降幅度最大,虽然1999年后有所恢复和增长,但是从2000年后又开始下滑。2003年开始进入缓慢的恢复调整时期。据此可以看出,由于受本国经济不景气等因素的影响,日本对东盟的贸易地位相对下降。
而东盟与中国的贸易发展平稳,上升趋势非常明显:从1993—2000年贸易额平稳增长,只是在1997—1998年金融危机时有所下降,但是跌幅很小,并不影响总体发展趋势。1999年后发展势头明显,贸易额在三年内翻了一番。据统计,15年来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额以年均约20%的速度增长。
东亚内部一直存在着区域经济合作“主导国”之争,目前还没有一个能够带领和协调东亚各国进行区域经济合作的主导国家。近100多年来,日本一直是东亚地区最强大经济主体;1985年以来,东亚经济形成了以日本为技术和资本领先国家的雁行模式垂直一体化劳动分工,各国对日本经济依赖程度相当高。然而,进入新世纪,日本经济持续的衰退不振已经大大削弱了技术和资本领先水平,其在东盟国家的投资水平也大幅度下降,难以继续扮演“领头雁”的角色。而中国经济则处于蓬勃上升时期,在地区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正迅速提升。
2.优势及合作模式不同。中国的优势主要在于其高速的经济增长及其庞大的国内市场。以2005年的情况为例,这一年泰国对中国的贸易顺差达到61.7亿美元,上一年的贸易顺差为57.4亿美元,中泰贸易对泰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约3个百分点以上[1];新加坡对中国贸易顺差增加14.25亿美元,中新贸易对新加坡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约6个百分点[2]。日本则在资金和技术方面拥有绝对优势。长期以来,日本一直是东盟FDI的主要来源地之一。据统计,2004年日本对东盟的FDI为25.38亿美元,位居东盟吸收外来投资来源地的第三位[3]。东盟还是日本政府发展援助(ODA)的最大受益者。在最近十年中,对东盟的ODA占日本双边ODA的30%左右。
从合作模式上分析,CAFTA是发展中国家之间组成的南南水平型区域合作模式,属于水平型国际分工,相互之间更具竞争性。以中国和东盟的制造业为例,资源禀赋、气候、饮食习惯以及风俗文化相似、经济发展水平相近使得双方在传统的资源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制造方面均具有比较优势,比较优势产品的重叠性导致各国出口商品结构的雷同和区内出口的激烈竞争。例如,中国与泰国在橡胶轮胎、帽子及头饰、玩具、鞋履、水泥及装配式建筑材料出口方面,中国和印尼在茶、薪柴及木炭、香料、非结块煤、完全或主要用纺织原料制的制成品出口方面,中国、马来西亚和泰国在皮革或合成皮革制品、鞍具及马具、无酒精饮料、首饰出口方面都存在激烈的竞争。尤其是在各类服装、鞋、帽、家具及其零件、木制成品等中国和东盟主要成员国都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大宗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方面,除了新加坡之外,各国之间的竞争尤为激烈[4]。近几年,中国制造业的发展迅速,国际直接投资也达到了创纪录的规模,甚至有人开始把中国称为“世界工厂”。然而我们应该认识到我国的制造业竞争力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首先,中国和东盟国家制造业结构的相似性并没有改变,在层次上也没有拉开差距。其次,中国经济以及制造业的迅速发展的同时,工资水平也在上升,劳动力成本的相对优势在减弱。第三,经过金融危机后的调整,东盟制造业的发展潜力仍然很大,未来的竞争力优势不容忽视[5]。
而对于JAFTA来说,日本是发达国家,同时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JAFTA属于南北垂直型合作组织。因此,日本与东盟之间的贸易互补性很强。日本拥有先进技术和成熟的制造业,以2004年日本对东盟的出口为例,出口最多的前二十种商品几乎都是机械设备、金属和化工制品等知识、技术密集的高附加值产品,所占比重超过60%[4]。而技术相对处于劣势的东盟,对日出口的产品,如纺织品、金属制品和木制品等,大多属于劳动密集或原料密集型产品,技术含量小,产品附加值低;即使是占东盟制成品出口主要部分的机械设备,也与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日本等国对东盟制造业的直接投资密切相关。1985—1989年,日本对东盟直接投资最多的是机械制造业,同期东盟机械设备的出口占全部产业出口额的比重由8.5%增加至22.5%,制成品出口比重由29.4%上升到51.8%。从分工格局来看,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东盟的纺织品、金属制品等劳动密集型或材料密集型产品与日本的机电等资本、技术密集型产品,形成部门间的非熟练劳动与技术交换的垂直分工形式。20世纪80年代中期特别是90年代以来,除了原有部门间垂直分工的格局得以延续之外,东盟和日本之间的分工又深化到部门内部[6]。
3.面临的问题与障碍不同。对于中国而言,CAFTA发展的障碍可以分为外部和内部因素两方面。
从外部因素来讲,一方面,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创立和发展表现出明显的不安和密切的关注。美国官方认为,该贸易区的成立将作用于东亚地区次经济领域内部的合作,不利于美国在该地区霸权地位的确立。日本政府担忧该贸易区会削减日本企业对东盟的出口竞争力,丢失日本跨国公司在东南亚传统的贸易、投资市场。另一方面,由于历史的原因和中国经济的日益强盛,至今东盟一些国家对中国还存在着担忧。
从CAFTA内部来看,由于东盟的很多国家在经济发展阶段、产业结构、资源禀赋上仍与中国有相似的一面,所以在出口、吸引外资等一系列问题上存在竞争。随着中国逐步推进经济现代化,中国的贸易扩张将在发达国家市场中增进其竞争力,甚至会对东盟的出口产生某种替代影响[7]。
对于日本来说,JAFTA面临的最大阻碍是开放国内市场问题。由于害怕失去农民的选票,尽管日本经济实力强大,对东南亚国家存在大量贸易顺差,但是日本政府仍拒绝开放国内农业市场。日本对大米等主要食品的进口关税高达200%~900%,而东盟许多国家则是大米等农产品的重要出口国。在自由贸易谈判中日本拒绝就农产品问题和东盟达成妥协。
二、对CAFTA发展的前景展望
1.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增强中国和东盟经济的互补性和竞争力。为避免因双方相似的经济形态、产业结构和发展阶段所带来的竞争,中国与东盟都应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调整内部的产业结构。据《日本经济新闻》报道,为避免同中国竞争,东南亚各国相继把产业政策的重点从引进外资转为振兴国内产业。例如,马来西亚政府不再把外国直接投资和贸易作为发展核心,而是把以国内企业投资为基础的内需作为发展的核心,并以中等企业法人减税政策作为鼓励。泰国则把重点放在汽车、旅游、农业、食品和纺织品等行业。中国也有必要对本国的产业结构进行适当调整,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提升产业结构,以进一步实现产品多样化和差别化,减少或避免与东盟的竞争,确定一些与东盟无竞争而市场机会多、容易进行新产品开发的产业及产品作为发展重点。对此,双方可以在现代生物医药、旅游业、金融服务业等战略产业进行联合,以提高竞争力[8]。
2.谨慎平衡中、日、东盟的关系,把东盟放在重要的地位上。以东盟为核心、小国主导、大国参与的东亚特色合作模式已经形成,东盟不允许中日任何一方动摇其既得的领导权。中日虽然不甘心屈于东盟的领导之下,但是更不愿意在东亚的发言权上落后于对方。在目前中国、日本和东盟三方博弈中,谁先打破现有的三角平衡关系,谁就会陷入四面受敌的孤立局面。
3.积极推动东亚一体化向前发展。在同一区域内,如果出现一体化程度较高的组织,则已经存在的较低级的一体化协议就会自动消失。目前,东亚的区域合作还处在以东盟为轴心的“10+1”的双边自由贸易协定阶段,如果能推动这些双边自由贸易协定交叉、叠合,进而统一,最终走向包含东亚所有国家的自由贸易区,那么中国、日本以及东盟将融合在同一个市场中,从而促进东亚经济一体化的发展[8]。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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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区域公共管理研究 区域公共问题 新区域主义
[中图分类号]C93-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326(2009)05―0045―05
1982年,中国公共管理学科在中断了30年后开始恢复重建。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人和公共管理学科的发展,其分支领域――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也应运而生且日益发展,成为了中国社会科学研究中一个重要的新兴研究领域。本文着重就中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兴起的背景、发展状况及前瞻作一梳理和研讨。
一、中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兴起的背景
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兴起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背景。
(一)国际背景:全球化下新区域主义的崛起与区域一体化的发展
区域主义(Regionalism)最早出现于20世纪30年代,一般是指地理上彼此相连的国家或地区之间,通过政府间的合作和组织机制,加强区域内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互动意识。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贸易竞争的加剧和生产组织结构的重组,区域主义和“新区域主义”(New Regionalism)进一步崛起。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诺曼・D・帕尔玛教授在论著《亚洲和太平洋地区的新地区主义》中首次提出新区域主义概念,主张通过“多方面的”、“开放性”的国家或地区之问的联合,建立全面协调发展的国际新秩序。新区域主义在西方国家产生了广泛影响并形成了热潮。
在新区域主义的推动下,当今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以大都市区为重点,通过构建大都市区的各种制度、政策和管治机制,实现跨行政区管治的“大都市区域主义”和“大都市区域治理”改革正在进行。与此同时。“涉及不同层次政府和发展主体之间以及同级政府之间的权利互动关系”(Newman,2000),通过区域各种集团的对话、协调和合作,以达到最大程度地动员和利用区域资源的“区域治理”理念和区域合作实践蓬勃发展。放眼世界。遍布全球五大洲的区域合作和“区域一体化协议”正在盛行,由27个欧洲国家组成的超国家联合体“欧盟”已成为当今世界区域一体化的典范;美、加、墨三国缔结的“北美自由贸易协议”及由此形成的“北美自由贸易区”成为了与欧盟遥相呼应的宏观区域联合体;东盟“10+1”的区域合作也正在积极推进;跨国界或跨境的多边经济合作组织如“中华经济区”、“新-柔-廖成长三角”、“澜沧江-大湄公河地区的次区域经济合作”等方兴未艾。
显然,当今世界是一个全球化和区域化并行发展、全球主义和新区域主义共同崛起的时代。为了迎接和应对全球化带来的机会与挑战,当今世界的新区域主义方兴未艾。区域合作与区域一体化正在蓬勃发展,这给我国政府和学界提出了新的研究课题:如何应对全球化和区域化带来的新挑战和新问题,打造区域间合作的平台,以提升区域竞争力,推动我国的区域协调发展和区域一体化进程?这是需要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予以专门探讨和回答的问题。
(二)国内背景:市场化下区域公共问题的凸显与区域合作的推进
古典经济学的经典代表A・斯密认为,当自由市场经济发轫之际,政区间的竞争就不可避免。在他看来,如果一个国家不能提供对产权的有效保护,那么,资本所有者就会迁往其他国家,从而促进国家间政区竞争机制的形成。因为“土地是不能移动的,而资本则容易移动。土地所有者,必然是其地产所在国的一个公民。资本所有者则不然,他很可能是一个世界公民,他不一定要附着于哪一个特定国家”。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经济市场化和社会开放化的背景下,区域间竞争已经出现并有愈演愈烈之势。一方面,经济发展中形形的地方主义、山头主义等恶性竞争屡禁不止;另一方面,先发地区之间追赶式的激烈竞争此起彼伏。这表明,如何趋利避害,规范区域间的竞争行为,促进区域间的良性合作,是区域公共管理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
同时,如何应对经济市场化下大量区域公共问题的凸显,也是区域公共管理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在传统的农业社会甚至工业社会条件下,社会的公共问题相对单一,公共事务比较简单,加之社会处于一个封闭发展的时期,因而国内某个行政区域内的政府能够在自己的管辖权内较为得心应手地去解决和处理其内部公共行政问题,生产和供给相应的公共物品与公共服务,而无须寻求外部支援和相互合作。但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化的推进,许多地区的“内部”社会公共问题与公共事务已变得越来越“外部化”和无界化,跨行政区划的“区域公共问题”逐渐凸显,并有复杂化、多元化和规模化之态势。如跨国或跨行政区划的环保问题、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人口与资源问题、流域治理问题、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区际法律冲突问题、地区稳定问题、流行病的防治问题以及区域发展的协调互动等等,已经远远超出单边行政的能力域限,以往某个地方政府进行的单边公共行政已无法应对大量的“区域公共问题”,而相关区域内由双边或多边的地方合作或联合治理便提上议事日程。
在上述背景下,我国省际间、地区间的合作,如“长三角区域合作”、“环渤海区域合作”、“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粤港澳大珠三角区域合作”、“珠三角经济一体化”等正在蓬勃发展。这需要从区域公共管理的层面,研究探索如何建立健全系列的区域合作机制、联动机制等,以共同应对解决大量的区域公共问题。
二、中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发展
中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发展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一)区域行政研究阶段(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末)
该阶段的主要研究成果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改革开放先行点和发达区域的实证研究。如中山大学在国内最早开设行政管理硕士点“区域行政”研究方向,并率先对广东、香港、新加坡的行政管理模式进行研究,先后出版了《广东行政改革研究》、《香港行政管理》和《新加坡行(市)政管理》等著作和发表系列论文。二是政府间关系研究。这些研究主要关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地方政府间关系以及在转型过程中政府间关系的演变,如林尚立的《国内政府间关系》、谢庆奎的《中国政府的府际关系研究》、薄贵利的《集权分权与国家兴衰》和辛向阳、董辅乃等学者的研究。三是行政区划研究。区域行政与行政区划密切关联,甚至许多区域行政问题之所以产生就是因为行政区划的约束。刘君德等在《中国行政区划的理论与实践》、《中外行政区划比较研究》、《从封闭走向开放――中国行政区经济透视》、
《中国省区经济研究》等系列论著中,明确提出“行政区经济”概念,用以分析我国现实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画地为牢”、“各自为政”、“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形形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并研究了中国行政区划的历史渊源、现实利弊以及调整改革问题。同时,还有一些学者关注省管县体制、市管县体制等。此外,区域经济学有大量的对区域公共问题的研究,从经济学角度研究区域经济发展与区域关系的协调,这类研究多侧重从国家宏观战略的角度来分析具体区域的整合与发展。或从某一区域的角度来分析其战略定位,以促进该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二)区域公共管理研究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
从1998年开始,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共管理学科发展的需要,中山大学相继在行政管理博士点、博士后流动站以及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行政管理研究中心、行政管理重点学科设置了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方向,至今已取得丰硕的成果。先后出版了如《珠江三角洲公共管理模式研究》、《区域公共管理导论》、《区域公共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当代中国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协调研究》、《当代中国地方政府间竞争》等10多部论著,并在《政治学研究》、《中国行政管理》、《中山大学学报》、《学术研究》发表了系列较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有关论文观点已被全国不少重要刊物引用。这些论著的出版和论文的发表,明晰了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基本路向,构建了国内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基本理论框架。
国内其他学者也从不同角度研究了区域公共管理的相关问题。据粗略统计,目前开展这方面研究的主要大学有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中山大学、厦门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湖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湖北大学、郑州大学等高校及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等学会和研究机构,发表了1000多篇相关的论文和出版了一批著作。同时,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教育部社科研究项目及许多省市高校项目指南都设立了“区域公共管理研究”选题,仅以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立项项目统计,就有15项相关项目获得国家社科基金资助。具体来看,目前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区域公共管理基本理论的研究。随着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兴起,对区域公共管理基本理论的探讨吸引了不少专家学者的兴趣。如区域公共物品治理、区域公共管理制度创新、区域政府公共管理职能的变革、区域公共管理视野下的行政区划问题、区域公共管理系统分析、区域公共管理的多元主体协调等方面的研究。二是政府间竞合关系研究。随着近些年来地方政府间横向关系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进行了地方政府间关系协调、地方政府间合作、地方政府间竞争以及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区域合作等问题研究。如“当代中国政府间横向关系协调研究”、“当代中国政府间竞争关系研究”、“政府间竞合关系研究”、“珠三角公共管理模式研究”、“长三角区域合作研究”等论著的出版和论文的发表。三是流域治理的研究。流域治理是典型的区域公共管理问题。近年来,已有若干篇博士论文围绕“流域水污染网络治理机制”、“珠江流域公共治理中的政府间关系协调”和“政府主导下的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等问题进行研究。还有不少学者就“流域污染治理机制”、“流域治理制度框架”、“流域治理中的政府间环境协作机制”、“流域治理模式”等方面问题进行研究。
总体上看,国内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正在发展,其学者社群也正在形成和发展。但国内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尚存在如下不足:一是区域公共管理理论体系有待完善。尤其是区域公共管理的方法论、区域政策工具研究目前还几乎是空白。二是对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及现代化发展中出现的大量区域公共问题,如大都市区治理、不同功能区域的管理、流域治理、跨界跨行业协调联动机制的建设以及区域治理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设等,目前还缺乏具体、深入的研究探讨。三是国内以往的相关研究主要是关注中国。采用的是中国问题研究法(sinological approach),而对国外区域公共管理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的借鉴尚关注不够,尤其缺乏系统、深入地比较研究。
三、中国区域公共管理研究前瞻
(一)区域公共管理方法论研究
研究方法对一门学科的发展非常重要。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本质上是问题导向的。其发展虽然需要通过理论到理论的思辨与演绎以使新的理论更深刻、更精细,但更需要从现实的问题出发,树立研究的问题意识,通过理论与实践的高度互动,以检验理论的合理性与有效性,并进一步推动理论的发展。因此,对区域公共管理的方法论进行深入地研讨,运用科学规范的研究方法,是促进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深人发展的重要前提。国外在此方面的研究已经具有比较完善的方法论,如运用博弈理论分析区域间的竞争与合作,运用制度分析方法分析都市圈的区域公共问题治理。运用交易成本政治学分析大都市区治理模式,运用政策分析方法研究区域发展,运用政治经济学方法分析区域经济一体化问题等。从我国区域公共管理的研究现状看,目前对此方面的研究尚较为薄弱。
(二)大都市区和城市群的治理研究
一是大都市区治理研究。相关研究表明,随着经济市场化和城市区域化的发展,目前我国正在逐步发育形成的有都市区。都市区的出现,使我国城市政府管理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如何从区域公共管理的视角,研究并借鉴国外大都市区治理的经验,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大都市区治理路径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城市群的治理研究。与欧美早发内生型现代化国家的城市化道路不同,后发国家和地区的城市化道路主要是大城市群。在大城市群中,城市之间相互的交流和交易的活性化是大城市群的活力所在。如何有效地防止和治理大城市病,是区域公共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后20-30年,中国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唐地区将会出现几亿人口规模的大城市群,这意味着中国将面临建设人类历史上史无前例的大规模、高密度的城市社会的挑战。
(三)区域政策研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区域政策经历了以经济特区为重心的沿海地区优先发展阶段、以浦东开发为龙头的沿江沿边地区重点发展阶段、以缩小区域差距为导向的西部大开发阶段和以区域协调发展为导向的共同发展阶段。从政策效应看,它培育了经济发展的重点区域,促进了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增强了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拓展了区域合作的深度和广度,丰富了区域发展的内涵。但目前。区域政策尚难以有效解决区域差距过大的问题,现代区域政策框架仍在探索阶段,实施过程中的协调机制不完善以及政策工具过于“简单化”。在区域政策目标、政策框架、政策机制、政策实施工具和政策绩效评价等方面仍需深入研究。
(四)流域治理问题研究
我国已进入了环境压力剧增、污染危害高发的阶段。而在这其中,与水有关的问题相当突出,尤其以跨界水污染最为典型。如近年来的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清水江水污染问题、太湖蓝藻问题以及新安江、东江流域生态补偿问题等。流域治理涉及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关系,生态补偿问题。上、中、下游地方政府关系以及地方政府间关系诸多复杂问题及其合作、协调关系。
(五)跨区域、跨行业协调联动机制问题研究
如前所述,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区域经济的发展,跨区域、跨行业的区域公共问题日益凸显,如医药食品安全监管、跨境警务合作等。以食品安全监管为例,从2004年开始,食品安全由地方政府负责的基调就已经定下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也明确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但是,许多地方政府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并没有对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强有力的监管,如三鹿问题奶制品事件。另一方面,一旦出现问题。也缺乏区域间的及时通报及联动机制,而往往以简单化的“区域封杀令”为首选。如2005年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宣布全面封杀广东潮安凉果事件。可见,跨区域、跨行业区域公共问题的协调联动机制研究是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中十分值得拓展和深入研究的内容。
(六)不同功能区的区域协调发展问题研究
“十一五”规划提出我国区域将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并将实施不同的区域政策,预示着未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方向更加明确,在生态保护上更有约束力,在政绩考评上更有针对性。显然,如何实现这些区域间的协调发展以及每类主体功能区内部的协调发展问题,对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实施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及科学的绩效评估是区域公共管理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如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和人口管理政策等。此外,还要特别关注老少边穷等落后地区发展的问题。老少边穷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相对偏远,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基础设施相对落后,社会发展相对较慢,形成了区域发展中的落后地区。如何完善对这些地区的基础设施、科技、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领域方面的扶持机制。促进这些地区的发展,是区域公共管理研究不可忽视的问题。
(七)区域一体化与区域合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研究
目前,我国的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珠三角区域一体化、长株潭区域一体化等区域一体化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区域一体化的本质是打破行政区划界限,按区域经济原则统一规划布局、统一组织专业化生产和分工协作。建立统一大市场,以实现优势互补、联合协作,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产品、生产要素市场的优化配置,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实现区域经济与社会全面发展。可见,区域一体化及区域一体化进程中亟需解决的制度、政策鸿沟和壁垒是当前区域公共管理的热点问题。与此同时,如何解决区域合作中存在的重形式轻内容、重协议轻实施等问题,使区域合作和协调走上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轨道,是区域公共管理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
(八)区域公共管理国际比较研究
目前,学界关于国际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文献还有待丰富,国内外区域公共管理的比较研究也有待加强。因此,需要加大力度翻译国外区域公共管理研究的系列著作,对国外区域公共管理经典文献进行系统梳理,研究并参考借鉴国外区域治理前沿理论和实践经验的精华,并与中国区域公共管理理论和实践进行比较研究,以深化区域公共管理研究,推动区域公共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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