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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信托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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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融信托论文

第1篇:中融信托论文范文

关键字:股东表决权 信托 必要性 构建

一、股东表决权信托的内涵

股东表决权信托(Voting Trust ) , 是一种将信托原理运用到股份公司股东表决权行使领域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手段。[1]其具体含义是指股东通过信托协议把自己的股份表决权信托给一个或几个受托人,受托人具有股东的表决权,股东或股东指定的人享有收益权。受托人通过信托协议,独立获得了股东的表决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受托人获得了对公司的一定控制权。表决权信托并非仅以表决权为标的物所设立的信托,而是以转移股份为手段, 统一行使表决权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2]

二、构建股东表决权信托制度的必要性

(一)加强对中小股东利益的法律保护

在现在的市场经济下,公司特别是大型公司对股权十分分散,掌握大部分股权的往往是少数人,众多人数的小股东股份很少,单个小股东的表决权对公司的决定起不到实质性的影响,中小股东的表决权形同虚设,利益也难以得到保护。较好的方式就是把中小股东的表决权集中起来通过信托统一选择受托人,当然受托人必须是具有专业知识,能够充分发挥专业的理财优势,形成可与大股东抗衡的股东表决权联合来集中行使股东表决权,这样大股东在有关中小股东利益的决议事项上就不得不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进而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二)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股东表决权信托有助于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提升公司的决策效率。为了避免股份的频繁转让, 以稳定公司的股权结构和经营政策, 通过股东表决权信托, 使广大分散的股份集中到受托人一人手中, 由其统一行使股东表决权, 保证股东表决信托期间的股权结构稳定。另外,把中小股东的表决权信托给专业人士,可以避免花大量时间和成本召集中小股东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而且中小股东大多数都没有仔细了解公司的决策,也很有可能不会做出明智的表决权。通过信托协议使受托人代表中小股东集中行使表决权,既有利于为公司节约成本,提高决策效率,又可在一定程度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提升公司的融资能力,挽救公司的财政危机

当公司出现融资或者是财政困难时,就需要大量的外来资金投入。但融资机构或者债权人是不愿再向公司投资,他们会担心资金收不回来,没有回报。公司也没有担保能力,第三人提供担保也不适用,如果利用表决权信托机制,把融资机构或者债权人作为受托人,把公司的部分股份表决权转让给他们,让其代为行使公司决策的表决权,对公司有一定的控制权。这样既可以让公司稳定运行,又可以让融资机构或者债权人能继续投入资金,等到公司正常运行,债权人债权也可以清偿,股东达到挽救公司目的的同时,不是必须放弃公司一定比例的所有权。

三、构建我国股东表决权信托制度的立法构想

(一)从我国立法体例上完善表决权信托制度

西方英美法国家,包括日本等国家都对信托制度在法律上做出了较为完善的规定,在我国也出现了信托制度运用的实例。2002年的"青岛啤酒股权变更案"是我国关于表决权信托最为典型的案例, 也是国有企业在引进境外战略投资者过程中运用表决权信托的成功案例。在此案中, 表决权信托的成功运用是合作的关键:在保证青啤融到资金, 引入战略伙伴和确保青啤的国有控股地位不发生变化的同时, 也保证了中方的控制权, 进而得以确保青啤这一民族品牌。[4]但在我国法律上还没有关于股东表决权信托制度的构建,这就很难通过法律对表决权信托加以调整和规制,反而会使表决权制度在运用中被异化,损害到投资者和股东的利益。

表决权信托制度是信托法和公司法结合的产物,笔者认为应该在我国《信托法》和《公司法》中分别对其进行规制,使二者各尽其职,在法律上构建一个健全的表决权信托机制。第一,明确表决权可以作为信托的客体。我国现行《信托法》规定信托的客体仅包括财产和财产权利,而我国理论界对表决权的权利属性颇有争议。因此,应对《信托法》加以完善,明确规定表决权可作为信托的客体,如此,表决权信托制度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就能找到合法依据。第二,在《公司法》中建立股东表决权信托制度。我国可以借鉴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在其《公司法》中对表决权信托制度的原则性规定的专门条款,来保证表决权信托的稳定性和适应性。此外,还应对表决权信托的形式、期限、公示与登记、表决权信托当事人的特殊权利义务关系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二)表决权信托制度的立法构想

1.表决权信托应当采取书面性。

根据《信托法》第9 条之规定:"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载明……事项。"信托书面协议中应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作出明确约定,特别明确受托人的善意管理义务,维护各方当事人权益,保证信托活动正常开展。美国《示范公司法》修订本要求表决权信托的设立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否则信托不生效。表决权信托文件是反映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采用书面形式可以促使当事人谨慎订约,一旦订约,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使双方遵守其权利义务;表决权信托协议内容复杂,期限相对较长,采用书面形式,可避免产生日后不必要的纠纷;在我国现在处于表决权信托制度的初探阶段,很多机制仍不健全,采取书面性是必不可少的。

2.明确表决权信托的期限。

股东表决权信托一旦设定,委托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或者在没有特殊事项的情况下就不能控制受托人如何行使表决权,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应该对表决权信托做出一定的期限限制。英美法为了平衡受托人与受益人及社会经济政策之间的冲突,确立了"禁止永久权规则",违背该规则的表决权信托无效。[5]美国《示范商事公司法》有关规定,信托期限建议定为10 年,且可续签。考虑到我国信托机制处于探索阶段,机制仍不成熟,故我国期限不宜像美国那么长,也不宜太短,笔者认为5年为宜,并可以续展。

3.表决权信托的登记与公示。

登记与公示产生权利推定,善意保护第三人的效力。表决权信托采用登记与公示的方式,可以有效避免权利冲突,一定程度上减少交易风险。通过表决权变更登记为信托生效提供法律基础,可以为交易安全提供公正保障。我国《信托法》第10 条规定:"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我国表决权信托制度应该采取登记生效主义,借鉴美国的登记程序,结合我国已有的股权变更登记制度,设计我国的表决权信托登记的具体制度。

4.赋予表决权信托可附条件的撤销权。

表决权信托生效后,在约定的期限内,委托人就不能干涉受托人的表决权,如果不设定可撤销权,则为受托人滥用表决权提供了一定空间。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来看,中国股市的中小股东大多数是短期炒作,对表决权漠不关心,具有良好的投资管理能力的人才并不多见。因此,为了保护股东自己的权利,应该为他们设定一个附明确条件的撤销权作为一个有力的保护屏障,对违反受托义务的受托人实施制衡影响,这也符合分权与制衡的博弈,安全与效率的较量。

参考文献:

[1]中野正俊.股东表决权的信托行使[A].经济法论丛(第八卷) [C].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第352页。

[2]赖源河, 王志诚:《现代信托法论》,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02年, 第78页。

[3]雷晓冰:《表决权信托制度研究》 (博士学位论文) , 华东政法大学, 2007年。

[4] 熊翔宇:《表决权信托运用的一个成功范例--青啤股权变更案的深层次解读》,《税收与企业》2004年第4期。

第2篇:中融信托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文章认为目前中国房地产金融存在的问题可以归结为制度缺陷,这种缺陷主要集中表现在单一的资金供给渠道、不完备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低下的资金融通效率和高度集中的系统风险,这些问题可以通过引入房地产信托基金,运用市场信用机制,培育和完善房地产金融品种和体系来加以解决。

剖析中国房地产金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是深刻认识中国房地产市场症结,确立中国房地产的未来发展方向的关键。而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al estateinvestment trusts,reeits)作为从事房地产买卖、开发、管理等经营活动的投资信托公司.实际上是由专业人员管理的房地产类集合资金投资计划(coll~tive investmentscheme)。其作为房地产金融体系中的市场(直接)信用,对于健全我国房地产金融体系,解决房地产业和房地产金融的问题,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中国房地产金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单一银行体系支撑着中国整个房地产金融。一直以来,中国房地产业一直面临资金短缺问题。从房地产开发方面的资金需求现状来看,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除了自有资金外,主要依靠银行贷款来维持房地产的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目前,来源于银行的资金往往占到房地产资金的70%以上,有些企业甚至达到90%。

2003年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的统计结果显示我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来源有18%来自于自有资金,2%来自于其它渠道,剩下的80%(包括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消费者按揭贷款和建筑企业贷款等)都来自于银行贷款。而这只是中国房地产企业的平均估计,很多中小房地产企业运作的自有资金往往占到总资金需求的10%,甚至5%。这种单一的房地产资金供给是中国房地产金融的特点,也是中国房地产金融问题的集中体现,无论是效率问题.还是风险问题其根源往往与这一特点密切相关。单一的银行体系支撑着整个房地产金融,进而支撑着中国房地产的整个产业体系,中国银行业的负载实在太大,结果使金融政策只能在勉强支撑和减负之间摇摆,政策的收紧往往给房地产金融和房地产市场带来强烈的硬冲击,形成“一收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同时,资金供给的单一性也是房地产金融不完备性的最显著表现特征。

单一银行体系的根源来自于中国房地产金融本身,同时也是中国金融制度在房地产金融领域的具体表现,因此,中国房地产金融资金来源单一性问题要在中国金融制度改革进程的大背景上考虑,也要在充分认识中国房地产金融不完备性的基础上,结合房地产金融本身的特征积极解决。

2.完备的房地产金融体系尚未形成。

(1)完备的房地产金融体系的主要特点。完备的房地产金融应该是包括银行间接金融和市场信用在内的一级市场和以证券化为主要手段的二级市场。银行提供房地产开发贷款、房地产消费按揭贷款等间接融资,具有房地产投资商特征的基金(主要为房地产投资基金)供市场信用,这些构成了一级房地产金融市场;信贷证券化,尤其是按揭贷款证券化.不断把银行信用转化为市场信用,构成了二级房地产金融市场。两个市场共同作用,形成了完备的金融资源配置体系和系统风险分散体系。综观世界各国房地产金融体系可以看出,美国的房地产金融体系可以作为完备的房地产金融体系的典范。在美国,这个一级市场是由包括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寿险公司、储蓄机构、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商业银行和部分外来投资者等多重机构共同支撑。通过证券化建立起来的二级市场,在增加房地产金融的市场流动性的同时,实际上把房地产金融体系的资金供给转嫁到整个市场这种房地产金融的“脱媒”促进了房地产金融的信用市场化.加速了间接金融向直接金融的转化,其结果是,房地产金融的资金来源更加多元化和社会化,更加顺畅地把资金剩余向需求转化;相应地,房地产金融的系统性风险将有效地从单一的银行体系中分离出来,更有效地避免了系统风险在银行体系中的聚集。

(2)中国房地产金融的不完备性及其核心问题。与成熟的房地产金融市场相比,中国房地产金融体系存在着极大的不完备性。就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而言,中国只有银行体系支撑着整个房地产行业的金融需求,而资本市场和直接信用的相对落后,使其几乎无法为房地产发展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仅有的几家房地产上市公司可以获得非常有限的市场金融支持。另外,房地产二级市场只能说尚在酝酿中,按揭证券化似乎还需一段时间方能走到前台,发挥市场信用的作用。中国房地产金融的一级市场是残缺的,是缺乏信用的一级市场.而二级市场尚不存在,因此,中国房地产金融是不完备的。

不难看出,中国房地产金融不完备性的核心问题是市场信用的缺乏,而发展市场信用只是丰富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内涵的手段,也是创立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的前提:事实上,二级市场本身更多的是房地产间接金融的直接化和市场化。要完成这种房地产金融体系的重塑,借鉴具有70多年政府主动推动和市场发展的美国房地产金融是必要的。根据美国的经验,其核心手段是房地产信托和证券化。

目前,我国房贷证券化仅仅是呼之欲出,与其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尚未出台:房贷证券化是间接实现资金来源市场化和多元化的手段,对于加强房贷资金的流动,培育我国专业的房地产投资商,完备我国房地产金融体系有着重要作用,其影响是长期性的。相比之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同时活跃于两级市场的特点显示,它对中国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和二级市场的形成的作用更为直接和明显。

(3)中国房地产金融的资金融通效率低下。金融体系的核心作用是将融资需求和投资需求进行有效匹配,最大限度地将金融资源从过剩方向需求方融通。目前,中国金融资源的融通循环一定程度上是不通畅的,出现了金融资源错配的现象,或者说金融资源的融通循环中出现恶劣梗塞。一方面,由于中国金融体制本身的非市场化特征,金融资源并非完全按照市场化的风险收益对称性原则进行效率配置,造成银行的资源有很大部分流向了那些规模小、风险大的房地产企业。银行对所有制所形成的偏见、计划体制遗留下来的信用软约束倾向、相关人员的道德风险共同作用,使得金融资源的很大部分流向了那些自享受收益,由银行承担风险的房地产企业,风险和收益失衡,金融资源在房地产行业的配置效率受损。另一方面,中国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其收益性应该为资金剩余者提供分享增长的机会,而大量的存款滞留于银行的账面上获得很低的收益,无法通过有效的市场渠道直进入房地产行业,分享行业发展机会。然而,如果从更为宏观的角度来看,这些金融资源的所有者恰恰是房地产金融系统风险的最终承担者。因此,中国金融资源的提供者不但无法获得行业增长的收益,而且最终承担了行业本身的风险以及中国金融体制存在的固有的道德风险和体制风险。

以上分析表明,尽管融通效率低下的原因有更为宏观的经济金融体制背景,但如果能从房地产金融本身特征出发,减轻房地产金融对银行体系的依赖性,发展市场信用.即为有效金融资源需求提供金融资源供给,叉为投资者提供了分享房地产行业增长收益的机会,同时将大大推进中国整个金融体制的改革进程,提升中国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

(4)中国房地产金融蕴含着较高的系统性风险。构成中国银行业危机隐患的巨额不良资产,很大程度上是90年代房地产泡沫所遗留下来的,取终聚集于银行体系,面对入世后新一轮房地产行业的高速发展,银行仍将面临相同的问题.面临承载行业发展所不得不积累的风险。这种趋势已经从银行的资产组合的变化中逐步显现出来:因此,必须在理解系统风险和金融危机动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金融体系进行制度创新,找到化解风险积累的制度安排

二、发展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有利于解决我国现有的房地产金融问题

1.有助于促进市场信用的发展、信托制度的表外安排使得其具有直接融通金融资源的能力.充分体现了市场信用的特征。与其它金融制度安排相比.更具全能性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它可以很好地嫁接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业投资,能有效地将金融资源在不同的市场中进行配置。

目前.我国信托业才真正开始起步,这种极强的制度优势尚未能发挥出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h’s)是被成熟的房地产市场检验过的市场信用机制.也是信托介入房地产金融市场的主要方式。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我国的引入,必将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信托的制度优势,解决我国房地产业资金来源的单一问题。

2.有助于提高我国房地产金融的融通效率。毫无疑问,房地产信托基金的引入将为我国房地产提供了一个崭新的融通机制,事实上,自“一法两规”颁布以后,信托的房地产融通功能已经通过各种指定性的房地产信托计划的形式体现出来:但是,目前推出的房地投资信托计划仅仅是单一的融通手段.无法成规模化和长期化,因此也无法成为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只有从单个房地产信托计划过渡到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利用信托基金在募集、管和退出上的规模性和系统性,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才能作为我国房地产业制度创新和金机构创新的产物,集政府、银行、企业和投资方面要求和利益于一体,真正实现信托融的长期化和规模化。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将一定程度疏通我国房地产资金循环的梗阻,避免单一融通体系下银行相关政策对房地产市场的硬击,减缓某些特定目的政策对整个市场的整体;中击力度;同时为那些有意分享房地产行业增长的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金融体系的错配矛盾。

从这个意义上讲.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收入.将会系统改变目前金融资源供给的单一性问题,改变房地产金融市场的供给格局,真正提升我国房地产金融的融通效率。

3、有助于提高我国房地产金融体制的备性。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具有金融机构的特征,通过金融平台募集社会自由资金,直接把市场资金融通到房地产行业,对以银行为主的间接金融形成了极大的补充。

信托对完备房地产金融体系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信托进入房地产金融领域,其以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方式介入房地产场.不但参与一级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金融资源供给,也参与二级市场的投资,有助于房地产金融市场的完备性的提升。第二,证券化是创立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的核心手段,而证券化所要求的“破产隔离”的结构安排也离不开信托这一载体.

4.有助于降低我国房地产金融的系统风险。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我国的引入和发展,不仅可以增加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备性,提高金融体系的效率,而且有助于金融系统风险的分散,降低危机产生的概率,提高房地产金融的安全。

明斯基(h 1an p.minsky)的金融体的脆弱性假说和外来冲击性理论,分别解释金融危机的内因和外因内因在于金融体本身的抗风险能力,而抗风险能力的提高,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金融体系对风险累积的分散能力。从金融体系本身的角度看,金融危机的爆发源自金融风险的增加、累积、局部超过限度,最后传染至整个体系,因此,金融体系对风险累积的疏通、分散安排。虽然不能完全消除金融危机,确可延缓或避免金融危机的爆发。

具有间接金融特征的银行信用和市场信用对于风险的分担方式是不同的。银行对风险进行跨时分担比较有效,容易把风险在未来和现在之间进行分配;市场信用跨空间(erc;一sectiona1)风险分担能力比较强.可以在不同主体之间进行分摊。跨时风险分配意味着,银行承担的风险主要是信用风险,拥有的资产的交易性较差,同期调整的难度较大,只能在未来和现在之间进行分配,无法在当期解决风险积累问题,结果是在某一时期的风险一旦超过了警戒线,金融危机就会爆发。

市场对风险的跨空间分散是指可以在不同的主体之间进行风险分配,风险分配的扁平化功能比较明显,可以有效地解决当期的风险累积。因此,从房地产金融风险的角度来看,通过引入房地产信托发展市场信用,不仅为房地产金融获得更为有效的资金供给途径.也将大大提高房地产金融当期的系统风险化解能力。

三、政策建议

1鼓励现有的房地产投资信托向专业化发展。目前我国由信托公司推出的房地产信托计划由于受到每个信托计划合同数不能超过200份(含200份)的限制.单笔合同金额较高,风险集中,信托整体规模不能够实现大的突破,难以实现房地产多项目的分散投资。因此,我国有必要建立完善的监管体制和法律制度支持房地产信托的发展,经过试点发行,采取向全社会公开发行股票或收益凭证.成立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进而使房地产投资信托的股份可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或采取场外直接交易方式,使其具有较高的流通性,发展成合法、流通性强、具有一定专业化优势的房地产投资主体

同时鼓励房地产投资基金通过集中专业管理和组合化投资组合,聘请专业性顾问公司和经理人来负责公司的日常事务与投资运作,并实行系统投资策略,选择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的房地产项目及业务,从而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取得较高投资回报。

第3篇:中融信托论文范文

关键词:WTO 分业经营 混业经营 《商业银行法》

中国于2001年11月13日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ge Organization,以下简称“WTO” ),WTO的统一规制本身就是不同法域下的法律理念、价值、规则的融合,从这一意义上说,金融“入世”,就是金融法律的“入世”。WTO下的《金融服务贸易协议》对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及其立法提出了新的法律性要求,加入WTO后,我国的银行市场开放将是全方位的。在外贸业务方面,加入WTO时就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的任何地方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提供外汇服务;在人民币业务方面,加入WTO后,外资银行可以在上海、深圳、天津和大连开展人民币业务,到2005年1月1日,取消所有地域限制;从2002年1月1日,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向所有中国客户提供服务。一句话,从2005年1月1日之后,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国民待遇原则,外资金融机构在服务地域和服务对象上已与中资金融机构没有什么两样。[1]中国的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将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与竞争。然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却赋予外资金融机构“超国民待遇”,《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第17条(四)项,允许外资银行从事外汇投资业务,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却明确禁止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行为。从我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现阶段对银行业实行的是较为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即银行不得投资于证券、信托、保险这三项业务)。[2]本文拟对《商业银行法》所规定的这一制度,从“两个前提性思考”、“一个折中方针”、“具体制度构思”这几方面展开论证“混业经营”作为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完善我国《商业银行法》的意见。

一、 两个前提性思考

最近一段时间,对于我国金融业是实现分业经营还是混业经营,人们的争论很激烈。有人主张商业银行应当实行混业经营,认为这样才能提高银行实力有利于银行业的发展;有人则反对混业经营,认为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将给国家金融体系带来巨大的金融风险,不利于国家、社会的安定。[3]我认为,在权衡分业与混业孰是孰非时,首先必须提及的是两个前提性思考。

(一)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和中国加入WTO,逐步与国际接轨,我们有必要去关注一下西方国家金融经营体制演进的历史及当今各国的发展趋势。最典型且对中国最具参考价值的应属美国。[4]美国在1933年以前实行的是混业经营,尤其是20世纪以后,随着诸多大型工业的兴起和繁荣及银行业自身规模的迅速扩大,不少商业银行为了分享巨额利润,开始利用其雄厚的资金实力跻身证券市场,积极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另一方面,投资银行不但通过证券业务大发其财,同时也向商业银行渗透,通融短期资金以扩大资金来源。结果,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在业务经营方面的限制被彻底打破,两者最终紧密地相互融合。1929年至1933年爆发的世界经济危机给美国的经济带来了极大的冲击,无论是政府部门、经济学界还是工商人士都普遍认为,商业银行从事证券业务是导致证券市场崩溃,并进而引发经济“大萧条”的主要原因,致使美国与1933年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将证券业和商业银行严格分离,并建立起存款保险制度,使美国的“分业经营”制度持续了半个多世纪。20世纪80年代后,为了提高银行的竞争能力和促进资金的自由流动及有效配置,美国出台了一系列放松管制的规定,并于1999年11月4日通过了《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正式肯定了银行业的混业经营模式。至于其他银行业较发达的国家,德国一直以其“全能银行” 著称,瑞士亦是一直实行混业经营。以前一些实行分业经营的国家如英国、日本,两者也分别于1996年和1998年通过立法明确改革为“混业经营”的模式。[5]混业经营已是世界银行业的发展趋势,中国加入WTO后,要有力提高本国银行的生存与创新能力,充分促进资金的自由流动和有效配置,不得不关注这一发展趋势。

(二)实行分业还是混业,或采取什么样的过渡措施,还要考虑到的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中国的国情。加入WTO后,首先必须明确一点,即中国是公认的发展中国家,必须以发展中国家享受权利,同时不能承担超过我国经济金融承受能力的金融义务。我国是一个生产力发展严重区域性失衡的国家,东部、中部、西部三大地区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即使在同一东部地区,不同省市、不同区县的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创新与吸收能力亦差异很大。所以在承认“混业经营”是必经之路的同时,于实行具体方针政策时,不能搞一刀切,而必须采取试点经营、逐步推广、以点带面、逐步发展的方法,具体措施留待下文。

二、 一个折中的方针

就我国目前的具体情况,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在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四个行业中,证券业的风险最大(如上市公司的“国有企业病”,限于篇幅,本文不论及)。[6]在选择银行投资方向的时候,2005年之前,可以制定一些行政法规,让银行涉足信托及保险行业,而控制其涉足公司(企业)债券的经营,股票的发行、及买卖等证券业务。等到2005年以后,随着我国证券市场的不断完善和金融业的全面对外开放,再让银行去从事证券业务。这样,既给银行一个投资准备的时间,又能保证金融市场的平稳过渡,并达到WTO所提出的要求。

三、 具体的制度构思

反观当今世界银行投资制度改革热潮,归纳起来,现各国银行的投资模式主要有三种:(1)全能银行模式(Universal Banking Model),如德国的银行全能制;(2)母银行模式(Bank Parent Model),商业银行直接投资控股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这时商业银行已经异化;(3)金融控股公司模式(Holding Company Model),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共同置于金融控股公司名下,各金融机构相对独立运作,实现混业经营的高级模式。[7]如美国的银行持股公司,银行通过设立银行持股公司,并由持股公司下设与银行并列的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来进行投资。我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的规定是对银行投资的限制,而上述三种模式是在银行投资基本无限制的基础上进行的比较。从发展趋势看,银行投资的三种模式的区别正逐渐消失,其基本特点是银行业务的多样化和投资的无限制。如果我国固守银行投资限制制度,将不利于我国商业银行提高效益和实力,也不利于其参与国际竞争。所以,顺应银行投资趋势是我们必然的制度选择。

当然,上述措施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较长的过渡时期。至于具体的制度构思,可考虑以下几方面:

第一,充分利用现有的法律空间。我国《商业银行法》对银行投资的限制仅是一种相对限制,而非绝对限制。从《商业银行法》第3条所规定的银行业务范围可见,商业银行可投资于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等部分证券业务,可经营部分信托业务(主要是一些业务)和保险业务。且法律并不禁止商业银行在我国境外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对银行之间的投资也未加限制。[8]在法律明确放开投资限制之前,商业银行一定要积极在上述几方面中拓展业务并设置相应的机构及配套体系,以积累更多的投资经验和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第二,到2005年放开对外资银行入境的相关限制后,可以着手在一些比较发达的城市(如上海),逐步放开对银行业的投资限制。一方面,要以一些发展势头较强的商业银行为试点(如成立于1983年的光大集团,已经成为典型的混业经营的金融控股公司集团);另一方面,要严格加强国家有关机关的监管及专业人才的输送,等时机成熟,再将取消限制的政策逐步推广。

第三,至于具体的形式,可以采取银行控股公司模式(类似于金融控股公司模式)。这种模式具有如下特点:其一,由银行成立银行持股公司,银行将继续从事传统的银行业务,其他风险性金融业务由持股公司本身或下设的非银行子公司而不是银行去直接从事。其二,依法设立“防火墙”,防止持股公司的非银行附属机构金融风险侵袭银行。其三,持股公司的附属证券机构不归银行监管机关监管,因为“防火墙”的存在能够有效阻止持股公司金融困难对银行的波及,并且其附属证券公司的业务应由证券管理委员会监管。[9]正是鉴于其这几方面的特征及其所具有的效益提高和风险防范并重的优点,所以,建议在逐步取消对银行的投资限制时,可以采取此种形式。

四、 结语

综合以上论述,我认为,随着中国加入WTO后,有必要考虑对《商业银行法》第43条的修改,即应逐步取消对商业的投资限制。在未来的3到8年内,前3年应是分业向混业的转变与磨合,也是中国银行业混业体制的立法准备时间;后5年,随着我国金融服务市场的全面开发,应完成从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等平行法的修改到混业模式的最终确立,而且这种模式应是金融控股公司的模式,而非别的模式。

至于《商业银行法》中的其他问题,限于篇幅,本文简要提及以下几点:第一,该法中中国人民银行的权限太大。从第3条、第11条、第13条、第18条、第19 条、第24条、第62条等诸多条文中可见一斑。[10]]建议法律明确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的具体审查事项及明确、具体的审查程序,以赋予商业银行更多的经营自主权。第二,建议增加对治理结构方面的更明确的规定。银行业的法人治理结构问题在我国比较突出,银行产权仍不够明晰,希望立法者对此有所考虑。第三,由于科技的迅猛发展,建议增加“银行业务电子化”方面的有关规定,以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第四,随着中国银行业对外的逐步开发,在修改《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的同时,可以考虑在《商业银行法》中增设“外资银行” 章节,对外资银行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及监管等问题作专门规定。

“山雨欲来风满楼”,我国《商业银行法》中的相关规定已不能适应我国经济前进的脚步。为了促进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与完善,使我国不断融入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我想反思的时刻已迫在眉睫了。

Mixed Managing Mode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Banking Sector in China

Law School of China University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Zheng Kunshan

Abstracts: After China'accession to the WTO, the civil bank will be faced with more and more challenges and competitions. Begore figuring out the managing model of banking sector, we need to pay attetion to the financial managing system's developing history of western country, besides, we have to take the speciality of China into consideration. When dealing with the concrete measure, we can take a compromise, leting the bank get a smooth transition. As we gradually discard the confination on the banking investment, we should change toward the Holding Company Model.At last, there will be some suggestions on the recitions of Commercial Bank Law.

主要参考书目:

《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 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

《商法研究》(第三辑),徐学鹿 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1月版;

《金融创新与法律变革》,陆泽峰 著,法律出版社,2000年1月第1版;

《银行法前沿问题案例研究》,韩良 主编,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

* 郑坤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2000级本科生

[1] 《加入WTO:中国金融法律的反思与变革》,《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 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31页。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43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本法实行前,商业银行已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实施办法。”

[3] 《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杨玉熹,《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 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13页。

[4] 以下有关分业经营在美国演进的历史,本文主要参考了《美国商业银行转变为“全能银行”的过程》、《美国银行业与证券业分合简史》、《美国金融业的分业与混业经营》等文章,论文来源于中宏网资料(网址:macrochina.com.cn),该网站未能提供详细的文章出处。

[5] 关于有关国家变革的具体时间,笔者是从魏敬淼老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的课堂讲义中获知的,魏老师没有为我们提供具体的出处。

[6] 详细的介绍可参阅《混业经营是我国银行业发展的趋势》,杨玉熹,《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 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23页。

[7] 《从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析中国银行业从分业走向混业的法律演绎》,吴敏,《银行法律论丛》,中国银行法律事务部 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1月第1版,第10页。

第4篇:中融信托论文范文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金融创新

一、 引言

互联网融合了虚拟社区和现实世界,借助互联网这一虚拟平台,现实金融领域的供给和需求直接进行匹配,余额宝、支付宝、财付通、P2P贷款、比特币、移动支付、信用支付、网络理财等多种形式的的金融创新服务应运而生,互联网金融实现了金融供给需求的无缝链接和全时空开放交互的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打破了传统金融发展的藩篱,覆了传统的金融模式,并打造了一条全新的金融产业链,引发了金融机构脱媒现象(技术脱媒、渠道脱媒、信息脱媒、客户关系脱媒等),正逐步边缘化银行的中介功能,替代中间业务,分流银行客户和业务,改变了传统传统上商业银行的生态环境、竞争模式,对商业银行承载的难以撼动的中间业务、支付结算、金融理财等金融功能带来冲击和挑战。

二、 互联网金融及其对商业银行的冲击

互联网金融,可以看作是一种全新的商业和盈利模式,因互联网技术、互联网精神的影响,从传统银行、证券、保险、交易所等金融中介到无中介瓦尔拉斯一般均衡之间的所有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谢平,2012)。互联网金融的成功运行,支付清算(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金融产品与支付自身挂钩、大数据下的信息处理、风险评估及风险定价、金融市场完全互联网化以资金供求的期限和数量匹配的无中介化,实体经济和金融产品结合,拓展交易可能性边界、产品简单化等要素是不可或缺的。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打了长期以来融资市场长期垄断的格局:商业银行提供的间接融资和债券和股票(资本市场)提供的直接融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交易成本巨大,同时也构成了金融机构的主要收入和利润来源。互联网金融则提供了一种全新的选择。一批传统上的互联网企业、如阿里巴巴、360、京东、苏宁、百度、腾讯等互联网巨头无不发力互联网金融,创新商业模式,开发出诸如阿里小贷、百度小贷等产品,希望在此轮互联网金融大潮中分得“一杯羹”。

面对汹涌的互联网大潮,工行、建行、民生、光大、中信等商业银行则大踏步进军互联网金融。交行董事长牛锡明则提出了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三部曲:支付中介平台——信用中介平台——信贷中介平台;国泰君安为全面进军互联网金融,设置网络金融部替代零售客户部,并进入央行支付系统;政府相关部门也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发展:工信部近期成立了中国互联网金融工作委员会,推进中国金融创新与改革,研究互联网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央行2013年第二季度货币执行报告也高度评价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认为互联网金融具有透明度高、参与广泛、中间成本低、支付便捷、信息处理及时高效、信用数据丰富等优势;地方政府对互联网金融高度重视,如北京中关村、石景山区、广州、上海、天津、宁波等相继出台了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人才、服务、政策保障,“互联网金融中心”、“互联网金融产业园”、“互联网金融基地”应运而生,引进以百度小贷、天使汇、阿里金融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并培育本土的互联网金融企业。

三、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冲击

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拉低了金融业人准入门槛,打破了金融业优待大客户、富裕阶层等精英群体,冷漠对待平民百姓阶层的传统;反过来,平民百姓又成为互联网金融的拥趸,促进了互联网金融的繁荣,并将引发银行业服务方式、产品开发、价值链条和竞争格局的深刻变革。

互联网金融凭借其支付便捷、低交易成本、资源配置高效、高透明度等优势,将对商业银行产生全面性、持续性、系统性的冲击,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冲击是多方面的,不仅包括信贷、支付结算等核心业务,而且产品研发、产品定价、风险控制等都将遭受全面、持续性的冲击。本文主要从中间业务、信贷业务和金融理财业务三个方面分析研究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冲击。

中间业务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中间业务作商业银行除经营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外最重要的利润和收入来源,尤其是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推进和互联网金融的兴起,银行存贷利差收入逐渐收窄,中间业务对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更是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银行的中间业务主要包括支付支付结算、交易、担保承诺、咨询顾问、投行业务、基金托管等,其中,支付结算是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以支付宝、财付通、快捷支付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创新其发展模式,不断延伸其业务领域,大肆渗透、抢占银行的支付结算份额,蚕食商业银行传统领域的中间业务市场。2013年6月13日,阿里金融依托支付宝巨大的沉淀资金优势,推出其余额增值服务——余额宝,类似于传统的货币基金,用户可以通过支付宝门户网站进入余额宝,直接购买各类理财产品,获得远高于银行活期存款的收益;余额宝的据支付宝提供的数据,短短不到6天的时间里,余额宝注册用户即突破100万元,与余额宝蓬勃的发展势头相比,国内个人有效基金账户发展速度则显得相形见绌,截至2012年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数据显示,国内所有个人有效基金账户数仅为7 630.14万户。艾瑞咨询的《2012年~2013年中国互联网支付用户调研报告》中的调研数据显示,2012年61.3%的中国网民使用第三方支付完成在线支付,仅次于网银直接支付;截止2012年底,共有250余家机构获得第三方支付许可证,2013年第二季度互联网支付市场交易规模高达1.34万亿元人民币,依照目前的发展趋势,到2014年互联网支付交易将达4.1万亿元。支付宝、财付通、快捷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的服务,跟商业银行提供的服务并无大的差异,但其凭借便利性、低价格,不断挤压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生存空间,以支付宝为例,截止2012年底,支付宝注册用户数量达8亿户,日交易最高额超200亿元,2013年双11购物节期间,仅“11·11”一天交易额达创纪录的350亿元,即使以超便利购物的美国“黑色星期五”也未能达到如此的高度。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模式,借助互联网、电信运营商、广电网络等平台,提供信用卡还款、生活缴费、机票订购、等便民服务,大大便利了民众,无形中对银行传统的中间业务产生了替代效应。借助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第三方支付平台发展前景将更为广阔。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信贷业务形成冲击,甚至有可能取而代之。信贷业务作为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资产业务,也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在信贷领域,作为借款方的商业银行和作为接客人的客户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因此,银行对借款方的审核非常严格,历经审查、评估、确认借款方资信良好,符合严格贷款制度,且确保能偿还贷款的,或者有三方担保的,方可进行放贷。传统上,商业银行喜欢的多是资本实力雄厚的优质客户,大量亟需融资支持的中小型企业和小微企业由于商业银行严格的审核要求及风险规避,很难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支持。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和数据挖掘的发展,将大幅度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市场失灵问题,弱化资金中介的同时,开始凸显出资金信息中介的重要性,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则为为中小企业纾困开启了方便之门。

互联网金融企业通过互联网衍生出的大数据挖掘创新征信手段,破解了信息不对称,大大降低了企业融资的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网络借贷为资金供需双方提供信息匹配方面发挥着传统金融中介无法企及的作用,甚至有朝一日取代传统金融中介。互联网金融凭借其贷款审批程序高效、放款速度快、产品形式多样等独特优势,将成为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个人借贷领域的强劲竞争对手,诸如P2P之类的互联网融资目前已侵占了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个人信贷的相当程度的市场份额;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全面放开,以大企业为主要客户群体的信贷领域一旦为互联网金融渗透并形成规模效应,将触及商业银行的神经,动摇商业银行的根基。阿里金融凭借其所掌握的客户数据和技术支持,相继开发出淘宝(天猫)信贷、阿里信贷等多种小微贷创新产品,一方面为淘宝(天猫)的商户提供信贷业务,同时也为阿里客户提供信贷业务。从2010年“阿里小贷”成立以来,累计投放贷款超过1 100亿元;仅2013年第三季度,累计发放贷款达208亿元,为近15万户小微企业、个人创业者提供融资服务。此外,人人贷等网络融资平台也为广大急需资金的中小企业纾困提供了一种选择。

网络理财的兴起不断分流银行存款。商业银行开发各种理财产品也构成其自身收入和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网络理财凭借其不受时间和地点的限制这一独特的优势,且收益较高,大幅度的分流了银行存款。目前,网络理财基本上涵盖了支付、担保、保险、基金等银行的传统领域。宜信的金融布局及其发展速度,基本体现了网络理财强劲的发展势头和侵略性:起步于网络信贷中介,历经第三方理财、财务管理,目前已具备代销保险和基金的资格,服务内容涉及股权投资、保险、基金、信托等领域;阿里依托支付宝的资金沉淀,开发出的余额宝,其收益远高于银行活期存款,严重冲击了银行活期存款。基金销售支付,目前已有支付宝、易付宝、汇付天下、财付通、易宝支付、快钱、快付通等11家公司获得基金销售支付牌照;宜信、人人贷、余额宝、天天盈、等网络理财产品的兴起,不断蚕食银行存款业务。网络财产保险,2013年2月28日,中国保监会正式批复同意阿里巴巴、腾讯、平安保险、加德信、日讯、携程等9家公司共同发起筹建的众安在线保险有限公司进行专业网络财产保险进行试点;目前,平安、太保、阳光、人寿等保险公司(集团)悉数开设了保险超市,线上商城等销售平台。

四、 应对互联网金融冲击的策略选择

面对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的强烈冲击,逐渐蚕食其核心领域,分流银行存款和抢夺商业银行的客户资源,但商业银行不能坐以待毙,而应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发挥自身优势,规避劣势,通过战略转型和业务转型,积极培育新的比较优势和利润增长点。

1. 商业银行优势和劣势分析。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资本实力雄厚,这点非互联网金融企业能企及的;商业银行网点布局广泛,遍布城乡,基础设施完善。商业银行拥有的的支付结算、清算、信贷等IT系统及其遍布城乡的营业网点,一定程度上能够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互联网金融虽然发展速度迅猛,但其影响范围多局限于大城市、沿海发达地区,目前上不足以对商业银行造成致命的冲击;从风险控制方面来看,互联网金融因其存在的潜在风险,如信用卡套现、欺诈、资金沉淀等,监管的压力很大。另一方面,商业银行自身也存在不足之处:部分商业银行高管对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趋势认识不足,对自身定位也存在些许偏差;商业银行多是风险规避者,对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服务重视不足;商业银行岁经过改革,但其内部员工参差不齐,观念陈旧、业务流程僵化;商业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和大型股份制银行,机构庞杂,官僚气息浓厚,条块分割严重,各自为政,信息孤立,难以实现资金供需双方信息真实性的实时匹配,难以在系统内共享客户信息,一定程度上商业银行及时高效的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

2. 商业银行的策略分析。

首先,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的重要性。互联网金融早已是一片蓝海,但部分商业银行对其重视不足。商业银行要高度重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居安思危,改变目前消极、被动的应对状况,从战略高度上推进互联网金融纳入商业银行的发展规划,以理性和开放的姿态,在思想上、行动上真正拥抱互联网变革浪潮。某种程度上而言,互联网金融正在成为推动商业银行创新的驱动力,积极推动创新金融发展模式。互联网驱动的金融创新给金融消费者带来了全新的体验;而竞争机制的引入也提升了金融效率,降低了服务成本,能有效提升客户金融服务满意度。部分市场敏感的的商业银行已先行一步,提早布局互联网金融。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中信银行等纷纷开通微信、微博公账户,即时与客户进行沟通交流;交通银行与阿里金融合作,推出了“交通银行淘宝旗舰店”;光大银行通过淘宝售卖期理财产品“定存宝”。建设银行则推出了“善融商务”这一独具特色的电商平,同时上线“善融商务个人平台”和“善融商务企业平台”,业务涵盖托管、担保、融资及B2C支付结算线上业务;银行借助于成熟电商平台和网络支付平台,聚拢资金、数据、平台三要素,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

处理好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竞争与合作关系。第三方支付的异军突起,已然对商业倚重的支付结算业务产生了挤占效应,导致银行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的流失。对此,商业银行必须有清醒的认识,理性的面对。在支付结算领域,第三方支付与商业银行的博弈并非是零和博弈,在相互竞争的同时,还有合作共赢。第三方支付所有的账户和清算交易最终还是要通过银行,其侵蚀的只是支付清算市场的前端市场。商业银行只有走出行业藩篱,积极主动加强与互联网金融的合作,凭借其丰富的客户资源和第三方支付的信息技术优势,深度挖掘大数据,才能稳定老客户,拓展新客户,保证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部分商业银行也开始搭上互联网的快车,和腾讯、新浪、阿里等合作,推出一系列的产品。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商业银行相继开通了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以及微博、微信客户端,可在移动终端上进行移动支付、随时随地的享受互联网金融带来的便利。

加大自身产品创新力度。互联网金融是一个开放的生态系统,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互联网金融无法为整个互联网产业链提供全部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要增强客户的忠诚度,就要不断推诚出新,创新业务发展模式。一是构建战略联盟,加强与电商平台、担保公司、保险公司、第三方支付、经销商、零售商等第三方机构的深度合作,打造集信息服务提供商、支付服务提供商、电子商务企业于一体的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强化利益共享机制,以期产生协同效应和规模效应;二是深度挖掘、拓展网络融资。以供应链融资、贸易融资、消费贷款、循环贷款、质押贷款等适合线上运作的信贷产品为重点,积极推动融资产品创新、流程创效、机制创新,面向中小企业、小微网商和个人客户推出在线、自助式的融资服务。三是精耕网络理财。强化与专业资产管理机构的合作,在电子渠道全面上线债券、保险、基金、外汇、PE股权投资、贵金属和私人银行等产品线,打造线上综合理财平台,并不断完善产品信息检索、理财规划咨询、理财方案定制、产品售后转让等产品线,做强做精网络理财。

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资本实力、市场地位、交易额方面的短板,表明其短期内尚不足以对商业银行造成致命性的冲击,但其行业模式和盈利模式却给商业银行未来的长期发展带来的“鲶鱼效应”,能够激发商业银行的战略转型和业务转型,创新活力,借助网络技术、信息技术完善数据体系,探索适合商业银行自身的互联网金融新形态,以便在互联网金融这片蓝海利分享一杯羹。面对汹涌的互联网大潮,商业银行应积极主动的拥抱互联网,利用互联网的信息技术和组织模式,创新金融服务并强化风险控制,培育新的产业链,打造互联网时代的金融生态系统,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以便在未来同互联网金融企业激烈市场竞争中处于更加有利的为位置。

参考文献:

1. 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金融研究,2012,(12).

2. 谢平,尹龙.网络经济下的金融理论与金融治理.经济研究,2001,(4).

3. 狄卫平,梁洪泽.网络金融研究.金融研究,2000,(11).

4. 艾瑞咨询.2012年~2013年中国互联网支付用户调研报告.

5. Goldman Sachs. Mobie Monetization:Does The Shift In Traffic Pay?,2012.

6. Petersen,Mitchell A.Information:Hard and Soft,Working paper,Kellogg School Of Management,2004.

7. 钟杰,魏海丽.信托制度、信托金融与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探索.现代经济探讨,2012,(6).

8. 王雷.网络金融的国际比较与借鉴.东北财经大学学位论文,2003.

9. 王倩.网络经济时代的宏观金融政策分析.吉林大学学位论文,2004.

基金项目: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项目号:11JJD790024);201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项目号:12JJD790035)。

第5篇:中融信托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竞争的越来越激烈,中国民营企业要想迅速发展壮大,资本运营可谓是必然选择。然而资本运营有其内在规律,中国民营企业只有真正认识它、并遵循其规律运作,才能通过资本运营拓宽 融资 渠道和合理利用,促进产业升级,最终实现以产带融、以融促产的发展道路。目前中国民营企业纷纷试水资本市场,同时各种问题不断浮出水面,其中德隆集团可谓是典型,从德隆案例剖析中国民营企业资本运营和产业整合之间如何进行的一些经验教训,希望能给中国民营企业资本运作一些启示。

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民营企业在产品运作中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之后,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仅通过简单扩大再生产来提高市场竞争力,已经不再是有效的手段了。从资本积聚到资本集中,从实业经营转向资本经营,几乎是所有民营企业迅速做“大”做“强”的途径。通过资本运营,企业资产规模有可能以几何级数膨胀,从而实现企业的超前发展,奠定其产业基础和资本市场领导者的地位。因此在 中国经济 的近10年之中,我们看见了众多民营企业试水资本市场,渐渐成为资本经营的主体。

德隆这个昔日的新疆的小企业发展成为如此庞大的企业帝国,公司从原来单一的经营模式发展成为涉及 农业 、加 工业 等领域的多种经营模式,形成农业及相关产业、汽车领配件、 旅游 以及资本经营四大支柱产业, 投资 领域扩展到房地产开发、仓储货运、物业与酒店业、 文化 娱乐、新技术等多种行业。通过企业兼并和资本扩张,企业获得了迅猛的发展,形成多产业融合、产品经营与资本经营并重的控股集团公司体制,实现了现代企业制度与统分结合高效 管理 的集团组织制度,创造了大集团规模经济的综合竞争优势。

(1)其通过“借壳”的途径,即通过受让已经上市的公司的国家股或法人股的方式,介入股市。在连续的资本运作中,开始控制多家 上市公司 ,逐步形成所谓的德隆“系”。凭借这种方式,德隆公司的产品结构实现了多元化发展,资产规模不断壮大,融资能力不断加强,公司总市值高速增长。

(2)德隆系斥资非上市公司,利用自己资源进行产业整合——IPO融资——出台系列方案、措施——增资扩股融资收购。或利用自己资源进行产业整合——无法IPO融资,置换进现有上市公司——作为现有上市公司增资扩股融资的因素。这也就是“三驾马车”接连能够实现增资扩股的原因。

(3)其参股 金融 业,利用 金融机构 集资的功能,一方面大量集资为其主营业务扩大市场规模及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发挥协同效应,利用金融优势提高集团业务和产品竞争力。

分析德隆帝国崩溃之原因,固然有宏观大背景下的一系列原因,比如:国家融资政策一惯向国有企业倾斜,以致于民营企业融资难;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还不健全、完善,相关运作规则还未成体系,致使民营企业资本运作难以进行;资本运营方面的相关 法律 、法规及配套政策相对滞后,难以解决了出现的新问题;金融、 证券 等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民营企业整体信用缺失,再加上2004年初,由于中央政府担心投资过热,在金融政策上采取收缩银根政策,直接减少对企业的贷款。国家限制几大过热行业,包括钢铁、水泥、电解铝、汽车、房地产和煤炭等。德隆涉及的几个主要行业,恰恰名列其中。由于这一系列外因的出现,促进了德隆资金链断裂,使德隆的一张张多米诺骨牌被推翻。

但进一步探究深层次的原因,我认为还是德隆内部的原因。首先,德隆系涉足实业和 金融 两个领域,在此基础上,德隆进一步细分,实业方面,包括番茄酱、水泥、汽车零配件、电动工具、重型卡车、种子、矿业等;金融方面,则信托、 证券 、商业 银行 、租赁等兼收并蓄。所谓是场面铺得过宽过大,各产业之间又相关系数甚小,并且还没有自己的核心产业,产业整合也只是做到了貌合神离,这些导致了德隆没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在日益竞争激烈的 市场 经济 下,没有核心产业迟早将被市场无情的淘汰。

次之,根据监管部门自2002年末以来的 调查 ,德隆在整个银行体系的贷款额高达200亿-300亿元。如果加上股权抵押、委托理财、 证券公司 三方委托贷款等,德隆占压的银行资金更多。这些贷款大量被用于德隆的股权收购,其收购公司的做法粗糙而简单,大小好烂通吃,对被收购公司质量把关松懈,在收购时没有仔细考虑现金回报的时间安排,在 投资 节奏方面的安排,即长、中、短期投资的比例上也不合理,长期投资比重过大,影响资产流动性,更多看到富有“利润”的投资机会和产业整合机遇,不管公司高速成长带来的潜在风险。德隆大量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项目,但这些项目投资没有配合短期项目,以理顺资金回流,这是第一个风险。对投资回收期较长的项目也没有拉开投资时间,不能保证资金顺利回收,以免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这是第二个风险。短融长投最终拉断了德隆的资金链,把高速扩张形成的庞大资产建立在高负债的沙堆上,德隆的脆弱由此注定。德隆的产业整合是以资本运作为基础的,少量的初始资本几经变化控制了巨量的产业资本,而新整合的产业大多数不能实现现金流的正常运转,只好依赖银行,最后的结果只能是贷款越来越多。一旦产业整合不利,银行紧缩贷款,那么德隆的一切产业规划就成为空中楼阁,股价崩溃是其必然。

再者,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缺失,这么一个庞大的德隆仍然是家长式的 管理 方式,这显然不能适合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必然会导致决策性失误。同时,德隆多元化战略目标与其内部实力不符,即公司 人力 、物力、财力都不能支撑其硕大的战略梦想,以致于到了后期,德隆的违规操作与资金紧张之间形成了恶性循环状态,越是资金紧张越违规操作融资,而越违规操作融资,其资金缺口就越大,直至资金链完全断裂,昔日帝国灰飞烟灭。

我们应该意识到,市场经济要求资源和要素实现最佳组合,而资本是市场上最活跃的要素之一。资本运营是企业继生产经营、商品经营之后,以所拥有的资本为对象,通过资本更大范围的流动,实现内外部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企业竞争力的经营活动,它是企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层次。民营企业的资本运营和产业整合如何进行,应该从宏观 环境 和自身两个方面着手。

在宏观条件上,首先应该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充分突出以市场为导向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再之 国家法 律、法规及相关配套政策应该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起到规范民营企业行为的作用;第三,金融、证券等市场监管部门应该加强自身建设和加大执法力度,并且应该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并建立相应的资源信息共享机制。 

同时民营企业也要加强自身整体素质建设,提高民营企业的信誉度;建立内部控制机制,监督、控制各管理层人员违法违纪操作;应该建立其核心产业,并以产业经营为目的,资本运营为手段。同时还应加强以下四个方面的建设:

(1)要高度重视资本运营在民营企业中的作用。一般来说,民营企业都是从产业经营起步的,这是立足 市场 的前提和必要。但发展到一定阶段后,这种单一的产业经营将会束缚企业自身的进一步发展,要寻求更广阔的发展空间,资本经营就成为必经之路。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使企业资源融入更大范围的资源之中,进行优化重组,实行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资本运营,充分发挥资源的最佳运营效益,实现企业规模效益的提高。从这点说,企业从产业经营到资本经营的结合,是创业期之后的深化和飞跃。

(2)要弄清民营企业进行资本运营的关键。资本运营应该为企业整体战略服务。民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其灵活的体制和创新能力,而并非资本运营的能力,因此企业不能像“ 投资 控股”型企业那样,先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然后再去整合企业或相关产业,谋取回报。应当围绕企业已有的产品和企业将来发展的方向,有意识地选择目标公司。换句话说,民营企业是为了发展企业核心竞争力而进行资本运营,而不是为了资本运营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因此,应从企业的实力出发进行资本运营。这里所指的实力包括资本实力和经营能力等。固然对于民营企业而言,进行资本运营是必然之路,但不顾实际情况盲目进行资本运营,却会让企业“噎死”。

成功的资本运营必须以成功的产品运作为基础。有人讲产品运作是加法,资本运营是乘法,资本运营是比产品运作更高级的形式。但是进行资本运营,没有成功的产品运作是不可能取得长远效果的,如果离开产品运作而大搞资本运营,会使企业陷入危险的“资本泡沫”中,最终出现不可收拾的局面。

(3)必须强调企业 文化 在整合中的作用。资本运营本身不是目的,而是为了使企业更快、更好地发展,使资本更快、更好地增值。因此收购、兼并、重组之后的整合,是决定资本运营效果的关键。而整合的效果又往往取决于并购双方的 企业文化 能否兼容,应该培养具有企业凝聚力、创新意识的企业文化。

(4)不断发现培养专业人才。

第6篇:中融信托论文范文

关键词:管理层收购融资活动对策

一、管理层收购的内涵

所谓“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缩写为MBO)也称经理层收购或经理层融资收购,是指目标公司的管理者或经理层(经营班子)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进而达到重组本公司,并获取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

管理层收购的收购主体一般是目标公司的管理者、经理层或者包括核心员工在内的经营团队;收购工具为利用私人借贷、信托计划、战略协购、风险投资等各种金融形式所融得的资本;收购对象为目标公司的股权;收购目的在于改变本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有效结合,从而达到重组公司各种资源,挖掘潜在管理效率空间,提升公司价值,从而获得预期资本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

二、管理层收购在我国企业融资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管理层收购已越来越成为现代企业改制重组的重要手段,同时作为一种融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也对企业的融资活动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这种融资方式在实际应用中也存在着诸多不足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融资渠道相对狭窄

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尚不成熟,金融工具单一、融资渠道不畅等因素的存在都不利于管理层收购所需的巨额资金,需求和供给的不平衡,容易导致其正常融资不能实现。同时,我国管理层收购的债务融资主要以借贷方式为主,缺乏信用贷款、卖方融资、公司债券、商业票据等融资方式的混合使用,由于可选择债权人少,无法通过与多个投资者签订长期借贷和短期借贷的多元化债务合约,导致融资风险过于集中,尤其是利率风险。

(二)定价的非市场化

我国管理层收购基本采用协议收购的方式,定价的非市场化,使得其公允性遭到质疑。因此,进行管理层收购必须考虑大多数股民的利益,防止出现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这些非市场化的因素也成为国有资产流失、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等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中存在弊病的根源。

(三)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

如收购价格披露不全面,收购资金来源甚少披露,关联交易和内部人员交易导致对国有资产监控的难度加大,收购主体与被收购的目标公司之间关系不明确等。更为重要的是,国企实现管理层收购后存在短期套现的问题。很多完成管理层收购后的管理层已经开始按市场价值出售股份了,如果不能规避或有效解决其中存在的短期套现问题,不但不能发挥管理层收购的有限优势,反而可能演化为对国有资产的瓜分行为。

(四)过多的政府行政干预

由于政府行政干预的存在,在计算并购融资需求量时,不同企业面临的情况也存在差异,造成一部分企业以低价收购目标企业,融资压力较小,另一部分企业面临较重的融资压力,这阻碍了融资市场的公平发展。有些地方政府为鼓励企业积极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对于国有中小企业管理层收购,尤其是非上市公司的收购给予极大支持。

三、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融资的对策建议

(一)健全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

一方面应借鉴国外经验,加快对有关的金融、公司法规进行修订,或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层收购专项立法,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借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交易成本,有效引导其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通过法律制度明确管理者收购各参与者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收购程序和行为,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加大对相关信息披露的监管与要求。

(二)引进多层次的战略投资者

引入战略投资者意义在于:减轻管理层的融资压力与还款压力,解决管理层收购资金来源的合法化和规范化问题;建立国有资产转让价格发现机制,使国有产权转让定价趋于公平、合理,从而得到政府及相关利益方的认可;推动企业建立现代法人治理结构,避免管理层收购出现“一股独大”的弊端,实现体制转换与机制创新;引入国内外战略投资者的资金,大型企业实现产权多元化,中小企业可实现完全收购。因此,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的融资方式,有利于改变我国现有融资机制,为我国管理层收购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来源,有利于融资结构的优化和收购后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三)减少企业并购中的政府行为

在企业管理层收购中,政府的支持、引导、监督和服务都是至关重要。在利益驱使下的企业、行业和区域经济主体的行为逐渐以市场为转移,而不是以政府决策意志为转移。因此,政府要及时让出市场空间,从市场的主要角色和商业性竞争中退出,集中各种资源去宏观调控各利益主体的行为。

(四)加强信息披露和监管

首先,强化管理层收购过程的公开性,细化收购过程的信息披露制度,如收购的目的、定价机制,收购后的重组方案等;其次,在谈判中引入第三方,包括独立财务顾问与独立董事,避免由于管理层与国有股东代表形成内部定价;第三,对管理层收购企业实行动态监管,监管期限可以追溯到收购行为发生前几年和收购行为发生后几年。若在收购行为发生前,业绩发生大幅波动,或收购行为完成后业绩大幅波动,及时进行外部审计,确认是否存在人为调整因素,还是潜在经营能力造成,以便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参考文献:

[1]姚莉,《国企重组中管理层收购问题的探讨》,中国论文下载中心,2008.8

第7篇:中融信托论文范文

关键词:手续费率;股指期货经纪人;创新业务

引言

1990年10月,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经国务院批准,以现货交易为基础,引入期货交易机制,标志着我国首个商品期货市场正式启动。目前,上海期货交易所已经成为亚洲最大、世界第二的铜期货交易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期货品种的交易量也居亚洲第一。2004年1月?,国务院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对期货市场的政策也由规范整顿向稳步发展转变。自此,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纷纷参股期货公司,使期货行业获得新的资本通道;2009年,三家商品交易所和两家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010年4月,股指期货交易开锣,标志着我国正式迈入前景更为广阔的金融期货领域。

一、期货市场交投活跃,产品结构尚需完善

2012年,在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资本市场疲弱的背景下,期货市场整体业务规模却快速成长,盈利整体同比大幅提升。去年四大期货交易所三次下调手续费率,对促进交易积极性和提高交易活跃度产生了巨大的刺激效应。此外,近三年全球宽松的流动性及部分商品供需缺口的炒作等因素,也成为提升期货交易量价水平的助推力。

据期货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12年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为14.5亿手,累计成交额为171.1万亿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37.6%和24.4%。其中,商品期货方面,大商所的成交量和成交额增长最为显著,分别为119%和97.5%,上期所稳步发展,增长率分别为18.5%和2.6%,郑商所表现不佳,同比下滑14.6%和48%;股指期货方面,由于存在做空机制,中金所的股指期货交易额和交易量并未受A股市场表现疲弱影响,全年交易量和交易额分别大涨108.4%和73.3%,占比高达44.3%。

2013年以来,交易活跃度依然亢奋。自去年年末菜籽、菜粕、玻璃等多个新品种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后,今年上半年郑交所的交易量和交易额出现反转,同比分别大涨131%和51%,大连商交所和上海期交所也交投活跃。另一方面,虽然A股市场表现依然不佳,但股指期货成交却继续呈现爆发式增长,上半年交易额占比已达53%。总体来看,随着手续费的不断下调以及新品种陆续涌现,全国期货市场的交易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市场参与者更为活跃,有望在去年良好表现的基础上再创出一波行情。

虽然近几年我国期货市场发展迅速,但市场结构和产品类别仍有待进一步完善。行业统计显示,2012年全球金融期货交易额虽较以往有所下降,但仍占到整个市场交易额的84.5%,而传统商品期货交易金额占比仅为15.5%,股指、利率等金融类期货和期权品种更取得了爆发式增长。在我国,沪深300股指期货在今年上半年的交易额在整个市场占比虽已达53%,但仍远低于国际市场水平。同时,国内期货市场快速发展背后也存在着套保不足、投机过度等问题,限制了期货市场功能的进一步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服务国民经济的角色。

二、期货公司实力增强,重组并购更为频繁

1.国内期货行业基本情况简介。截至2012年末,在期货业协会登记的国内期货公司共161家。从股东类别看,主要有传统期货公司(股东具有产业背景或雄厚资金实力)、金融机构参控股期货公司(股东具有券商、信托公司背景)和中外合资期货公司(股东为中外合资),其中合资期货公司仅有3家。各类期货公司中,虽然仅有中国中期 (000996)一家通过资本运作实现“曲线”上市,但从各项指标来看,永安期货、中证期货、广发期货、南华期货、万达期货等多家期货公司已满足主板上市的基本条件,其中永安期货和南华期货已完成股改,正在接受保荐券商的上市辅导,有望在年内报会;区域分布上,国内期货公司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等经济发达地区,其中,北京(28家)、广东(24家)、上海(20家)、江苏(11家)、浙江(11家)为国内期货公司前五大集中地,数量合计占国内期货公司总数的58.4%,这些地区的期货公司整体规模和经营状况较好,业务种类和网点数量也较多,但由于控股股东行业分布不均,尚未出现市场份额占明显优势的行业领军者。2012年,排名前20位的期货公司的成交金额总和占整个期货市场成交额的47%,这些期货公司也主要分布在东部发达地区。

2. 国内期货公司经营表现良好。2012年,期货公司的业务规模增长较快,盈利整体同比大幅提升。期货业协会数据显示,去年161家期货公司营业收入为173.16亿元,其中手续费收入为123.63亿(含交易所返31.9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4.22%;净利润为35.7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119.68%;平均ROE为4.4%,显著高于上年的2.9%。在行业整体盈利好转的同时,净利润过亿元的期货公司数量也较上年大幅增加。数据显示,2012年永安期货、国际期货、中证期货、广发期货、国泰君安、银河期货、中粮期货、华泰长城期货等8家期货公司净利润在亿元以上,而浙商期货、招商期货、南华期货、国信期货和海通期货也达到9000万元水平。股指期货交易的日益活跃,带动了以中证期货、广发期货、国泰君安、银河期货和华泰长城期货等为代表的券商系期货公司整体业绩提升。

此外,行业集中度有所提升。2012年净资产、客户权益和手续费收入排名前十的期货公司行业占比分别为30.2%,34.1%和27.1%,而上年该比例分别为27.6%、33.0%和25.6%;分类评级显著改善。2012年A、B、C类以上期货公司分别有22家、73家和153家,超过上年的20家、59家和138家。其中,66家期货公司评级被上调,仅有18家期货公司评级被下调,显示期货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稳步上升。

3.增资扩股与并购重组更加频繁。随着期货市场规模迅猛发展和产品种类增多,尤其是股指期货推出后,期货公司的资本规模持续上升,增资扩股与并购重组更加活跃,注册资本在1.5亿元以上的中大型期货公司显著扩容。

近年来,受股指期货推出的影响,期货行业掀起增资和并购浪潮,尤以券商系期货公司为主力军。增资方面,2012年共34个增资案例,今年以来共22个增资案例,其中券商系期货公司占比均近一半。例如,中证期货在中信证券2012年大举增资7亿元、广发期货在广发证券2011年两次增资后,目前分别以15亿元和11亿元的注册资本规模排名行业第二、三位。

除了券商参控股期货公司,部分产业集团和信托公司也以不同方式进入期货行业。期货公司的业务发展愈发依靠股东自身优势,如券商系期货公司逐步向金融期货方向靠拢,寻求开展IB业务及创新业务;具有现货背景的期货公司依托地域优势、品牌优势等着力打造核心竞争力;而传统期货公司则寻求“现货+期货”及“传统+创新”等多元化发展模式,以期实现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

此外,当前国内期货公司“小而散”,总体数量多、单体力量弱的特点依然较为突出,公司业务同质化现象严重,经营管理、合规水平和服务能力总体参差不齐。通过并购重组,可有效促使资源结构集中,缓解恶性竞争,取得规模效应。由于监管机构未再批准新的期货牌照,兼并收购越来越成为期货公司做强做大的一条重要途径。

4.券商系期货公司异军突起。近两年来,券商系期货公司的规模迅速提升,在期货市场影响巨大。一方面,券商积极参控股期货公司,并纷纷加强旗下期货公司的资本实力;另一方面,期货公司通过向券商股东提供全方位交易的通道、方案和产品,共同拓展业务创新空间。

截至2012年末,共有69家券商参控股期货公司,其中全资26家,控股39家,参股4家,注册资本金合计203.55亿元,平均每家注册资本约3亿元;上市券商中除太平洋证券、西南证券旗下无期货公司外,其余均有控股期货公司;净资产年均增幅近30%,注册资本、净利润等指标增长也较为显著,客户权益规模占市场总量的55%;交易额年均增长72%,占市场总规模的四成。2012年,券商系期货公司共实现净利润20亿元,其中88%以上实现盈利(高于80%的行业水平),利润贡献率达55%。数据显示,券商系期货公司期指成交占比显著增长,股指期货渐成为主要盈利来源。

事实上,券商系期货公司的优势不仅体现在IT技术和产品研发方面,在股指期货经纪人(IB)业务方面的优势也体现明显。2007年监管机构颁布IB制度以来,券商系期货公司均已取得IB业务资格,这些期货公司借助商品期货业务,探索IB业务模式。实践中,券商及其控股期货公司都设立了IB业务部门,部分券商还给营业部下达IB业务指标,将利润全部留存给期货公司。由于起步较晚,此类期货公司IB业务客户保证金规模和交易额平均占比在一成左右。诚然,IB业务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业务考核激励不够、主动性不足、客户开发难度大等问题,但是,以IB为核心的金融期货制度安排,有力地促进了期货行业的发展,提升了期货公司的资本实力、人才结构和风控能力。通过IB业务,期货公司与券商在业务流程、风险控制、人力资源、投资者教育等方面充分磨合,期货公司的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日益提升,为金融期货的平稳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期货业务种类单一,创新能力亟待提高

1. 经纪业务为期货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当前,期货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经纪业务,包括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种类较为单一。2010-2012年,我国期货公司的手续费收入分别为105.7、99.8和123.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5.83%、74.42%和71.4%。虽然占比持续下降,但仍显示出对经纪业务依赖过大,同质化竞争依然严峻。

2. 传统业务盈利能力持续下降。通常来讲,交易所规定某期货品种的最低手续费标准,在此基础上,期货公司会根据各自情况加上一定的费用,也就是期货公司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佣金(期货公司的佣金率大多在万分之0.3到万分之0.8范围之间)。2007年以来,各期货公司间为争抢客户而纷纷下调佣金水平,导致平均手续费率持续下降,三大商品期货交易所为遏制资金炒作,在2010年末取消手续费优惠并上调保证金比例后,期货公司才被迫提高佣金水平,使得2011年整个市场的平均手续费率稍稍回升。虽然2012年四大期货交易所三次下调手续费率,但目前已降至成本线附近,进一步下调的空间极其有限。

3. 创新业务是行业做大做强的驱动力。随着行业整合及政策支持提速,未来期货公司将更加注重创新业务开发,投资咨询、资产管理、风险管理、境外经纪、自营等业务有望实现良好发展。

(1)投资咨询

投资咨询业务主要是向客户提供传统经纪业务之外的高附加值的增值服务,从而提升客户粘性和收费水平。包括协助客户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操作流程,提供风险管理咨询和培训;提供经济、期货市场信息服务,及期货、现货市场的研究分析报告或者资讯信息研究;设计套期保值和套利方案,拟定期货交易策略等咨询服务。证监会于2011年8月开始发放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牌照,两年来已发放86张牌照。

(2)资产管理业务

国际市场中经营期货业务的公司多拥有资产管理牌照,可为客户提供一揽子金融理财服务。证监会已于2012年7月颁布法规,允许国内期货公司开展资管业务,资产管理范围包括: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品;股票、债券、基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央票、短融、资产支持证券等证券投资领域的各类标准/非标准产品。期货公司未来可具备向综合性资产管理公司的方向发展。2012年11月19日,国泰君安、海通、广发、永安等18家期货公司获得首批资管牌照,截至目前共27家期货公司可从事资产管理业务。

(3)风险管理业务

期货公司可以设立风险管理服务子公司,围绕现货企业从事仓单服务、合作套保、定价服务和基差交易等风险管理业务。其中,仓单服务既包括仓单中介服务,也包括仓单串换、仓单回购、仓单销售等更多交易业务;合作套保为企业规避现货损失量身设计套保方案,并选择合适的套保工具;定价服务/基差交易包括点价、均价交易、远期和互换等个性化的定价和风险管理服务。2013年3月31日,永安、广发、方正、宏源等8家期货公司获得首批风管牌照,截至目前共有17家期货公司可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服务。

(4)境外经纪业务

2011年9月,国际期货、中粮期货和永安期货三家公司获准参与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试点筹备工作。该业务放开后,国内期货公司将能够通过成为境外期货经纪商的二级商开展境外期货交易,更好地服务客户的跨境期货交易需求,提供更丰富的交易选择。

(5)自营业务

期货公司运用自有资金创设期货相关产品,或作为客户的交易对手,通过承担风险获取收益。目前,监管机构正在探讨期货公司自有资金使用范围拓宽的可行性。

当前,国内期货公司业务种类不断拓展,逐渐融合经纪、投资咨询、资产管理、风险管理与自营等,从而发展成为更加综合的金融机构,部分规模较大的期货公司还将业务触角伸向海外。同时,由于各类新上市的期货品种不断增多,期货公司的价值不断受到银行、保险等机构青睐,尤其是牌照资源对于致力于打造“全牌照”的金融机构而言,吸引力更是不断增强。随着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业务的进一步推广,期货行业已在盈利模式、盈利空间、竞争模式等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综合实力强、研发水平高的期货公司有望在同业竞争中脱颖而出。

参考文献:

[1]厉以宁曹凤歧主编,《跨世纪的中国投资基金业》,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2]周正庆主编,《深化金融改革,促进经济发展》,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年版。

[3]刘军峰,基于协整理论的中国商品期货市场与现货市场长期均衡关系的研究,天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10。

[4]刘逛,证券市场微观结构理论与实践,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11。

[5]「美朱・弗登伯格「法让・梯若尔,博弈论,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10。

第8篇:中融信托论文范文

关键词:岳麓区;现代服务业;空间布局;发展对策

Abstract:In five area of Changsha City, modern service industry in Yuelu districtis in the state falling behind. On inquiring into the analytical basis, the thesis carries out analysis on the problem that there exists in current situation and their cause in Yuelu district modern service industry,develops the modern service industry basis condition combining with Yuelu district, angles such as formation,spatial distribution brings forward“one three area circles six two simultaneous street”development countermeasures from estate , draw the outline of Changsha city Yuelu district modern service industry developing the new pattern,Yuelu district modern service industry is developed becoming convenient the people life,the cornerstone industry strengthening the city function,the technological progress being innovative.

Key words:Yuelu district; modern service industry; spatial distribution; countermeasure of development

中图分类号:TU984.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08)10-0107-05

1前言

现代服务业是相对于传统服务业而言的。新经济的增长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在一次产业出现结构演变的同时,服务业的内部结构也在悄然发生变化,传统服务业逐渐分离出新兴的服务产业,即现代服务业[1]。现代服务业是在工业化高度发展阶段产生的,主要依托电了信息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而发展起来的知识密集型的生产业[2],本质是实现服务业的现代化。在现代经济发展过程中,服务业的崛起和城市化都是工业化的产物,它们互为因果,相互作用,推动城市发展,使城市能级不断提升[3]。论文将其分为七大类: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房地产业、教育科研文化体育业、商务服务业、旅游业。

岳麓区是长沙市5个城区之一。山水秀美,文化遗迹众多,高等学府汇聚,是长沙历史文化的“重中之重”,将在长沙市区域创新发展及现代化过程中发挥重要促进作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建立与岳麓区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相适应,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城市现代服务业,具有重要意义。

2岳麓区现代服务业发展概况

2006年岳麓区国民生产总值(GDP)为1542015万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15.8%。三次产业的结构比为1.7:34.9:63.4。在三次产业构成中,第一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比重稳中有降,第二产业的比重逐步上升。岳麓区的优势产业部门现有商贸餐饮业、科技文教业、旅游业和一部分加工制造业。

根据长沙市第一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一号至三号公报和岳麓区第一次经济普查主要数据一号至三号公报,岳麓区现代服业情况与长沙市比较如表1。可以看出,岳麓区在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方面比例明显偏低,远远落后于市内五区平均数值。

2004年末,岳麓区从事现代服务业的单位1141个,占全区产业活动单位总数的51.4%。其中,商务服务业单位数量最多,其后依次为教育科研业、信息软件业、房地产业、金融业、文体娱乐业、旅游业(见图1)。在各个单位中,个体经营户为23402户,占全区总数的94%。个体经营户较为集中的5个行业是:商贸服务业,占现代服务业个体经营户总数的96.6%,其后依次为教育科研、文化体育娱乐业、房地产业等。2006年岳麓区现代服务业完成增加值97.73亿元,占全区GDP比重的63.4%,同比增长13.2%,金融业、房地产业、商务服务业增加值分居前三位。2006年,岳麓区现代服务业吸纳就业人员达到54663万人,占第二、三产业单位从业人数总和的37.1%。其中最多为教育科研为32003人,占58.58%。

分析发现,在长沙市五区中,岳麓区现代服务业处于落后状态。就岳麓区看,现代服务业单位数量、GDP均超过全区总值50%,吸纳大量就业人口,支柱作用显著。

3现状问题分析

3.1现状存在问题

研究发现,岳麓区现代服务业存在诸多明显问题:

3.1.1内部产业结构有待升级

现代服务业中,建安房地产业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支柱,投资拉动的经济增长方式是城市化初级阶段的必然选择。但城市化达到一定水平后,仅仅靠投资拉动的方式来发展经济,势必带来后劲不足等问题。另外在服务业中,为国际和国内市场服务,如会展旅游、现代物流、中介咨询、网络服务等新兴产业,虽然近年来得到发展,但相当多数还处在起步阶段,规模小,集团化程度低,市场运作也不是十分规范。区内的很多资源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3.1.2空间结构体系结构不够完善

岳麓区的现代服务业主要集中在湾镇商业圈,是岳麓区唯一具备娱乐、商业中心地段,对于岳麓区41万人的规模来说,缺乏区域性的服务业副中心,缺乏一个点、线、面结合,布局合理、层次分明的完整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3.1.3经营模式落后,缺乏规模企业

现有社区商业形式仍是主要以历史形成的沿街商街和马路市场为载体,大部分属于自然形成,缺乏统一的整体规划,业态档次普遍较低,社区商业功能不全,缺乏规模企业,无法满足居民的需要。

3.1.4人才短缺制约服务业的发展

现代服务业是以“人”为本的行业,竟争力的核心是人才[4]。如果没有大量高素质的人才做后盾,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就会成为纸上谈兵。目前,岳麓区服务业从业人员的素质远不能适应服务业迅速发展的需要,人才短缺,特别是高级人才的短缺已成为制约服务业发展的瓶颈。要推动服务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必然要对劳动者素质和技能提出更高要求。随着全区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服务业在进一步吸纳劳动者就业的同时,如何吸纳到胜任就业岗位的劳动者将成为服务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

3.2原因分析

长沙市岳麓区现代服务业设施的发展,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笔者从各个环节分析了造成岳麓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问题的原因,绘制了因果分析图(图2),发现主要原因为产业定位不明确、空间布局不合理以及基础设施不配套。

4岳麓区发展现代服务业环境分析

4.1优势条件

与长沙市芙蓉、天心、雨花、开福四个城区相比,岳麓区的发展优势主要表现在:

4.1.1科技与教育优势

岳麓区范围内集中了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著名大学和一大批高水平的科研院所,荟萃了大量的科研和教育人才。高级人才分布密度远远超过省内其他地区,是我国典型的智密区之一。全区拥有科技人员10万余人,每年取得上千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材料工程、地质冶金、生物工程、精细化工、电子信息技术等领域确立了研究开发优势。岳麓区拥有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岳麓山大学科技园等一系列国家级科技园区,岳麓山大学城规划已进入分期实施阶段,如中南大学新校区已经完成了校园总体规划工作。岳麓区完全有条件发展成为我国重要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高效率的孵化器和高效益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基地和各层次教育与艺术等培训基地。

4.1.2生态环境优势

岳麓区融山、水、洲、城于一体,拥有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就国内省会城市而言,岳麓区的环境生态状况无疑属于第一流的水平。从城市气候来看,本区大面积的丘陵、水体、森林和农田显著改善了城市的人居环境,大幅度削弱了建成区的热岛效应。这就为岳麓区居住、科技、文教、旅游、商务、行政等的发展提供了理想条件,也为房地产业的开发奠定了坚实基础,并以此为基础,规划建设高品位的城市商务、商贸金融、科技、行政和居住项目。

4.1.3地理区位与交通优势

岳麓区是长沙的西大门,是长沙市通往洞庭湖区、湘中地区和湘西地区的主要通道,长沙汽车西站位于岳麓区。随着岳麓区和望城县所在的大河西地区的加速发展和交通运输网络的不断完善,岳麓区经济地理区位亦日益突出。潇湘大道南段、金星大道、银杉路和麓山南路的扩建等一批城市主次干道的兴建或改造,猴子石、三汊矶大桥的开通和西北绕城线的修建,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岳麓区与湘江以东其他四城区的交流与联系。在轨道交通方面,规划中的2号和3号线伸入到岳麓区区,其中2号线在湾镇、财经学院、汽车西站和高新路设有四个站,3号线在湖南大学、师大南院和后湖路设有三个站点。岳麓区交通运输建设的加速推进,使区域内湾镇、望城坡等商业和交通枢纽的辐射带动功能显著加强,也为岳麓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条件。

4.1.4市治西迁的优势

继长沙市委市政府迁入岳麓区后,长沙市政协、长沙市人大也相继迁入岳麓区。市委市政府的搬迁为岳麓区的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推动了金星大道、府后路、银杉路、桐梓坡路、潇湘大道等重点项目的建设,同时,为岳麓区第三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机遇。岳麓区委区政府的搬迁,也将使岳麓大道、金星大道进一步繁荣。

4.1.5旅游与文化资源优势

岳麓区拥有岳麓山、湘江、橘子洲等一系列高水平的旅游景观,是国内著名的风景旅游区。本区历史悠久,文物丰富,湖湘文化博大精深,发展以自然风光和湖湘文化为特色的旅游业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区内还有相当一部分旅游景点可供开发。岳麓区是我国近现代革命发祥地之一。千年学府岳麓书院,众多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形成本区特有的文化氛围和旅游景观。

4.2劣势条件

4.2.1经济发展起步较迟

岳麓区地处湘江以西,与河东四区有湘江阻隔。由于历史上的原因,岳麓区一直不属于市中心区,经济发展和市场建设长期相对滞后。目前,与芙蓉区、天心区相比,岳麓区缺乏高水平的中心商业区,湾镇、望城坡等核心区的改造难度也比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岳麓区的快速发展。

4.2.2城市发展受到限制

本区拥有岳麓山、湘江等一系列高水平的旅游景观。这既是优势,又是重要的限制性因素。为了保护本区的历史文化和山水景观,有关政府部门规定了严格的建筑高度控制线,许多风景秀美的地方不允许兴建高层建筑。在岳麓山风景区内,也不允许搞一些大的开发项目。

4.2.3条块分割,多重管理

主要问题是管理体制关系不顺。区内有大量的部属单位、省属单位和市属单位,它们分别从属于不同的部门。比如高开区、大学院校、一些部属企业就属于不同的行政部门,“区中区”的现象十分突出。不合理的条块分割长期影响着岳麓区的管理和发展,也制约着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4.2.4城区建设欠帐较多

岳麓区的主体以前为长沙市西区,后来望城县的一部分划入岳麓区。由于规划和发展上的原因,望城坡一带和区内一部分地方规划档次低,建设品位低,拆迁重建难度甚大。在岳麓区加速发展的过程中,老区需要大规模改造,新区则需要投入巨资来开发建设。目前,区内许多地方还存在着道路、给排水、污水处理、公共配套服务不完善等问题。

4.2.5缺少工业支柱产业

岳麓区原为比较典型的农业地区,工业发展相对落后。望城坡一带的工业规模偏小,设备工艺落后,未能形成支柱产业。岳麓区缺少大规模的现代化骨干企业作为产业支撑,也缺乏工业名牌产品。岳麓区强大的科技人才优势,与本区工业发展存在着显著的脱节现象。

5岳麓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建议

5.1发展对策

5.1.1大力发展商务服务业

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重点培育管理水平高、辐射范围广、竞争力强的大型连锁经营企业,鼓励支持其跨行业、跨区域发展。加快发展以社区为中心,具有多项服务功能的连锁便利店,积极推进专业店、专卖店和百货店开展连锁经营,适度发展仓储式大卖场和融购物、休闲、娱乐、餐饮、健身为一体的新型流通业态。完善区域配套服务功能,提高区域整体服务水平。

5.1.2积极扶持旅游、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依托现有丰富的旅游资源,积极发展旅游配套服务业,开发旅游产品和旅游市场,配套发展专业培训、图书出版、音像制品等文化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5.1.3促进高科技创新产业的发展

依托大学城的科技资源优势,发展高科技创新产业。增强产业孵化功能,形成产、研、销于一体的产业发展链。

5.1.4稳步推进金融、房地产业发展

重点发展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培育竞争优势,为企业经营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金融服务。以城市建设、危房改造为重点,稳步推进房地产开发,积极扶持物业管理、中介服务等新兴行业,鼓励相关企业做大做强,全面提高行业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素质。

5.2空间布局

5.2.1商务服务业

着力建设“一区三圈六街两带”的商务服务业空间发展结构。“一区”即湾镇中心商务区,范围东至潇湘大道,南至新民路,西包括枫林宾馆,北至岳麓区政府旧址。以岳麓现代商业城及滨江金融商务带为重点,将其建设为长沙市商业次中心、河西新城中心商贸区。“三圈”即市治周边行政商务圈、大学城文化信息服务圈、望城坡现代商贸物流圈。分别打造为长沙市新型行政商务中心、岳麓新城楼宇经济核心发展区,文化、信息产业的综合服务区,岳麓区新兴商贸物流中心。“六街”:金星中路国际街区、杜鹃路都市风情商业街区、桐梓坡路时尚休闲街、麓山南路文化旅游商业街、龙王港路旅游产业配套街、雷锋大道生态休闲产业街。发展分别定位为:政务、商务、商住项目集聚带,标志性国际街区,市行政中心的精品生活配套服务区,引领新城休闲经济“时尚特区”,融湖湘文化、校园文化和商业文化于一体的文化旅游主题商街,具生态特色的旅游产业配套街,集饮食、体育、休闲为一体的配套产业街。“二带”即潇湘大道滨江产业带、环线生态产业带,分别定位为以滨江为主题的,商务、办公、娱乐休闲为一体的综合性生态长廊,以生态为主题,集物流、旅游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带。

5.2.2旅游业

加紧整合旅游资源,积极发展旅游配套产业,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整体协调的“一山一洲二区三湖”的旅游圈。“一山”即岳麓山,发挥岳麓山在城市形态构架中的标志性作用,把景区建设成为集游览、观光、休闲、娱乐、度假等综合功能于一体,兼具“城市绿肺”功能的综合性山岳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让岳麓山真正成为城市的品牌。在湾镇商务中心区内,设置旅游产品专卖区,发展旅游产品业。“一洲”即橘子洲风景区,包括橘子洲、傅家洲、柳叶洲、无名岛四部分,创造一个集“生态、文化、旅游、休闲”为一体的丰富多彩的全新的风景区,全国性标志性景区。“二区”指桃花岭生态旅游区、谷山森林公园旅游区,建设为集观光度假、商务会展、文化娱乐、旅游接待于一体的生态旅游区。“三湖”即西湖文化公园、梅溪湖旅游区、后湖文化公园,以水为依托,建设成集文化旅游、休闲娱乐、商务服务、生态住宅于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区。

5.2.3文化产业

以市场为导向,突出特色,发挥“文化强区”优势,建设“二心”和“二点”文化业发展结构。“二心”即麓谷文化中心和咸嘉湖文化中心,“二点”为金星文化中心和大学城文化中心。在麓谷文化中心规划建设长沙专业艺术学校、麓谷立体巨幕影院、图书音像交易城、动漫基地等项目,将建一个为集文化演出、文艺娱乐、文化展览为一体的城市文化中心。在咸嘉湖文化中心建设音乐博物馆、戏剧文化展示中心、咸嘉湖汽车电影广场等项目,将其打造为文化展览为主体的区域文化中心。“二点”将建设岳麓区文化馆、岳麓电影城、岳麓区图书馆、大学城影剧院、长沙美术馆等项目,定位于为岳麓区服务的文化培训、文艺演出中心。

5.2.4高科技创新产业

强调重点、突出特色,以大学城、科研院所为依托,形成产、研、销于一体的技术园区。优先发展电子电信、新材料、新医药、环保科技、高效益实用技术。在各大学院校、科研院所以及麓谷各高新技术区域布局科技产业。其中,在麓谷国家软件基地、西城科技园内,布局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5.2.5房地产业

突出以人为本,充分利用生态优势,重点开发潇湘大道、银杉路两厢,市治周边和环岳麓山地区。岳麓区房地产重点发展方向:(1)滨水临山高档住宅:以中高档临山、水景精品住宅为主,布置在潇湘大道沿线、岳麓山及咸嘉湖周边地带。(2)高档商务商住区:主要布置在区域骨干路网沿线和市治周边,引进国内一流地产开发商,建设精品住宅、高档商务写字楼、高档宾馆酒店、大型会展中心。(3)学生公寓、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按规划布点重点建设好大学生公寓及农民安置区,形成环境优美、配套完善的成熟社区。重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建设,满足市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实现好、维护好、保障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参考文献:

[1] 李琪盖,建华.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动态演进分析[J].产业发展,2007,1:37-41.

[2] 徐国祥,常宁. 现代服务业统计标准的设立[J].统计研究,2004,12:10-12.

[3] 李江龙.现代服务业发展与城市能级提升[J].理论探索,2007,2(164):90-92.

第9篇:中融信托论文范文

城市汽车客运站是一个城市的门户,反映着城市经济、文化、城市建设的面貌。近年来,受资金不足以及计划体制约束,城市客运站场建设远远滞后于公路网的建设,已经影响了公路网整体效益的发挥。论文在分析城市客运站场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参照国外发展经验探讨我国城市汽车客运站场的发展趋势以及商业功能的开发。

一、我国城市汽车客运站的现状分析

近几年来,我国高速公路网正逐步形成,一大批国道、省道和城市道路改造工程完工营运,公路旅客运输的紧张状况有了较大程度的缓解。相比之下,城市汽车客运站建设滞后的问题便凸显出来。无论从布局规划、设计理念还是从投资渠道、经营管理上都满足不了现代化交通的需求。

1. 站场布局与路网扩大及城镇发展不协调

客运站布局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一部分,必须服从城市总体规划。近年来,在城市规模扩大和城镇化速度加快的同时,城市的交通区位也发生了变化。在新建公路交汇点、城郊结合点和旅游景点,开始形成明显的交通区位优势。相比之下,客运站规划建设却与城市规划不协调,没有列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导致城镇布局混乱,影响了客运站功能的发挥。

2. 管理体制不顺,经营责任不明

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站场建设和经营管理体制还没有根本改变,管理体制仍未理顺。政府运输管理部门既是投资主体,又是经营主体,既主管公路客运站场建设,又参与公路客运站场经营,造成政企不分,经营责任难以落实,投资效益难以提高。

3. 站场建设筹资渠道单一

目前我国公路客运站场建设中,以交通部门专项拨款、各级政府财政拨款为主要形式的国家投资占主体地位。国家投资站场建设使用的是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基金、道路客运经营权招标费用及国内银行贷款,投资规模过小,投资方式单一。

二、 城市汽车客运站的发展趋势及投资理念

按照国外城市空间两种主要发展战略形成的两种城市交通系统发展策略分别为小汽车主导发展策略和公交主导发展(TOD, Transit Oriented Development)策略,我国趋于采用TOD发展策略。在新的环境下,作为投资主体,怎样针对综合多功能客运站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去开发它的多功能需求,尽可能的利用每一寸土地上的服务效能和经营价值,并带来不错的投资收入呢?笔者认为可从如下几方面去考虑。

1.与商业环境的结合

城市汽车客运站与商业空间结合的方式在现今我国一些沿海发达城市已开始出现。客运站与商业空间的结合,即便利了旅客和普通顾客的购物需求,又使商家的利益得到最大化,这是一种合理的双赢结果。如,2006年建成的上海长途汽车客运总站。

2.与商务办公的结合

城市的商务中心区通常空间与人员密度均非常高,而且一般又都处于城市中心区,地价昂贵,对交通需求非常之大。因此,城市的交通空间―尤其是客运交通的设计正在逐渐与办公空间相结合,从而形成区域整体有效的发展。如英国的查林汽车客运站。

3.与市政广场、文化广场的结合

城市的市政,文化广场是城市社会活动的中心,是城市对外景观的窗口,承载着公共集会,交通疏散,文化休闲,商业娱乐等内容。利用交通空间与城市广场的综合设计,可以提高城市广场的易用性和可达性,从而促进交通空间的发展和城市环境的繁荣,如南京车站前的城市广场。

4.与居住区的结合

城市汽车客运站与居住空间结合,可以为其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在综合性多功能客运站周边地区,由于商业,办公等行业十分发达,可以结合这些功能设施,建设高层高密度办公居住一体化公寓。这样既可以缓解车站周边地区居住用地不足的压力,又可以给办公,商业等功能使用者以便利的居住环境。

三、 建设资金筹集的渠道选择

由于城市汽车客运站建设具有投资大、收益低、投资回收期长等特点,因而其投资吸引力差,融资能力不强。并且,在我国站场建设使用的是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投资方式单一,无法满足今后综合多功能汽车客运站场建设的资金和经营要求,参考我国高速公路投融资的方法,未来城市汽车客运站场建设资金筹措可有如下主要途径。

1.采取各种方式吸引社会资金

1)设立共同投资基金。共同投资基金是将大量分散的个人投资和其他社会闲散资金集中起来,由专门的投资机构和专家进行管理操作,分别投向证券或用作直接投资,获得收益后,按照出资比例分享的一种信托资产。

2)发行站场建设债券。发行债券是筹集客运站场建设资金最简便的一种方式。省、市、自治区交通管理部门可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站场建设债券的发行或者统一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债券。发行站场建设债券应当允许以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基金作担保,以所建的站场设施作抵押,同时延长债券的偿还期限,不过这需要政府有关政策支持。

3)进行上市融资。发行股票在证券市场上直接融资,具有其他融资方式难以替代的低成本优点,通过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均为股东的投资,在公司经营期间不存在偿还本金的问题,只是每年从公司经营中分配红利回报,因而募集的资金可以长期使用。目前由于种种原因,此方式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但作为一种将来的发展趋势,可以进行大胆尝试。

2.采取BOT、BT、TOT模式

BOT是英文Build Operate 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经营―移交”。具体做法是:省级交通管理部门成立专门机构代表政府与国内外项目公司签订合同后,由项目公司融资并建设各级客运站场;站场建成后,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拥有、营运和维护该客运站,通过对进站车辆收取使用费或商业开发回收投资,并取得合理利润;在合同期满后,该客运站的所有权无偿移交我国政府。

BT是英文Build Transfer的缩写,即“建设―移交”,它实际上是BOT的一种改革方式,是基于“政府应拥有公共基础设施所有权以保障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观点而创立的,是投融资带建设战略的具体战术形式。它是当今国际建设业界尤其是基础设施建设行业通行的一种建设方式,系指根据合同安排,发起人负责项目的建设(包括筹集资金),并在竣工后向业主移交项目,业主方向发起人支付项目总投资并加上合理投资回报。我国上海长途汽车客运总站的建设就是成功采用BT融资模式的典范。

TOT是英文Transfer Operate Transfer的缩写,即“移交―经营―移交”。具体做法是:建设方以已经建成并投入营运的客运站为基础,与经营实体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把该客运站移交给经营实体,并一次性地从对方手中融得一笔资金,马上可用于新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营实体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经营该基础设施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再把该设施无偿移交给建设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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