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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受托方)
甲方因经营管理需要,委托乙方财务记帐及综合类涉税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务内容、费用、支付方式:
(1)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为甲方提供财务。乙方委派_________同志为甲方服务。
(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计为人民币元/月,服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服务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甲方应在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周内将服务费付清。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立和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依法经营,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
(2)安排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帐面数相核对;
(3)及时为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的全部原始资料和其它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4)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5)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记账费用;
(6)为乙方派出的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合作。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务试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开展记账和办理涉税业务;
(2)根据甲方的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设计相应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
(3)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甲方妥善保管会计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4)按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5)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和财税政策等的原则问题;
(6)对甲方提供的不实原始凭证或授意做出的不当会计处理,有权予以拒绝并保留向有关部门反映的权利;
(7)对工作中涉及的甲方商业机密和会计资料严格保密。
四、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若因为乙方服务质量原因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经乙方确认并同意终止合同后,乙方将剩余服务费用退还甲方。若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视其违约,不退还剩余服务费用。
(3)由于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记账所需的核算资料和工作条件,致使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时完成会计核算或会计核算不实,涉税文件处理不当,造成一定后果的,乙方必须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5)乙方对上述责任事项享有最终的说明解释权。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和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只对个人客户):___________
服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财务咨询服务行为,特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验收标准和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服务项目类别报酬为:_________元/月。
注:乙方为完成甲方的工作,所造成的其他相应开支,由甲方负担。
(二)支付方式
①合同签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先支付乙方_________月的服务费;
②以后每隔一个月后的_________日前,甲方再支付乙方_________月的服务费,以此类推;
注:如甲方拖延支付报酬,则乙方有权自主决定终止该合同。
六、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签章)
乙方(被聘用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于年月于 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进行续签合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 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财务部 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1、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正确、及时、完整地填制财务凭证,做到帐目清楚,凭证齐全。
2、编制有关财务报表,做到准确无误。
3、与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协调与税务机关的关系。
第三条 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 工作报酬
1、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为:
2、转正后月工资为:
3、各项福利、奖金以公司当期制定的奖励方案为准。
第五条 工作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第六条 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七条 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被聘用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期限
1、本合同于年月于年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______个月,即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后,根据双方意愿,进行续签合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二条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财务部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1、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正确、及时、完整地填制财务凭证,做到帐目清楚,凭证齐全。
2、编制有关财务报表,做到准确无误。
3、与税务机关进行报税,协调与税务机关的关系。
第三条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参加必要的业务知识培训。
第四条工作报酬
1、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为:
2、转正后月工资为:
3、各项福利、奖金以公司当期制定的奖励方案为准。
第五条工作纪律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自觉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第六条聘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即自行终止。在聘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甲方单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终止。
4、经聘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七条其它事项
1、甲乙双方因实施聘用合同发生人事争议,按法律规定,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关键词】 经济合同; 管理; 财务监管; 销售合同
市场经济是契约经济。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与客户签订各种经济合同,不断行使合同权利与履行合同义务,进而实现企业的经济目标,这是企业运行的主线。对经济合同,应建立良好的财务监管控制规范,不但对企业财务部门准确核算经济业务、出具真实准确的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意义,更是财务管理实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具体实现财务对经济事项的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因此,企业的财务部门应寻求各种渠道,主动参与经济合同的管理,维护财务在企业经济运行过程中的知情权,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核心作用。
目前在企业管理实务中,许多企业财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签定、执行与结算过程监管缺失,财务人员在事后被动地接受业务部门传来的结算单据,依据自己对结算单据的理解进行核算,甚至没有真实经济合同的备案资料,这种经济信息传递过程中的不准确、不及时,导致财务人员对经济业务性质不了解、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不掌握,使财务数据失真,财务核算严重滞后,使出具的财务报表与真实的经济业务脱节。这样的财务数据既不能给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有用的决策支持,也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有价值的投资信息,这是对现行新会计准则的严重背离,也是企业财务工作者的失职。
要改变这种现状,既需要财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努力改变财务工作环境,更取决于企业管理者改变经营管理理念,充分认识到财务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经济运作流程的关键环节设置财务控制,决策过程中应更多地进行财务数据的分析。在企业管理中以财务管理为核心。当前我国正在实施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要实现的一个目标,就是在财务领域实现国际趋同。实现新准则,首先需要改变的是财务人员与企业管理者对财务管理的作用的认识,否则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只能照猫画虎。财政部于2007年印发了《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这份被业内人士称为中国版“COSO(内部控制框架)与《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合体”的内控规范,在具体准则中对合同控制规范作了较全面的阐述。
笔者认为,财务部门如何在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发挥其监管的职能作用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财务对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的环节控制
(一)经济合同的签定
经济合同的签定过程,应建立授权与审批制度。业务部门与客户签定各项合同必须经公司授权、同时经相应层级审批。未经授权及未经审批,无权签定合同。
企业应确定不相容岗位的分工。不相容岗位包括:一是合同的谈判与审批;二是合同的审批与执行。合同审批过程应有财务部门的参与,财务部门关注的重点事项包括:
1.标的是否符合企业经批准的经营范围,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
2.双方企业是否具有履行经济合同的能力,如企业资信的可靠性,筹集充裕资金的能力,取得的担保是否切实、可靠等。
3.所涉财务数据是否严密准确,包括数量、价款、金额等标示准确;计算方式正确;财务等有关附件齐备;符合企业价格政策、采购政策等有关规定。
4.是否符合相关财税法律法规的规定,如资金来源合法;资金使用合法;结算方式合法等。
经审核同意签定的合同,应当由合同管理部门进行编号并加盖单位印章或合同专用章。印章管理部门不得对未经审批的合同用印。
(二)已签定合同的备案
合同签定后,承办部门应当及时将合同副本送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备案。发生变更或达成解除协议的,应重新审批并及时报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备案。合同正本由承办部门负责履行、保管,合同履行完毕应按有关要求及时归档。
(三)合同的履行
财务部门对送存备案的经济合同应严密关注其实际履行情况,针对不同合同建立不同的收益成本核算体系,制定有效的费用管理控制办法。按不同项目建立明细分类账,做到核算清晰、准确。
财会部门根据合同条款审核执行结算业务。凡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或验收未通过的业务,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在会计期末应根据合同的不同性质、区分是否履行完毕的合同及时确认收入,同时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及配比制原则归集费用,结转成本。
(四)建立合同管理及保密制度
送存备案的经济合同,作为重要的财务档案应指定专人保管,同时提高财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水平,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在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二、对经济合同的监管必须与企业其他管理体系相结合
对经济合同的管理不是一个简单独立事项,同时必须有其他相关内部管理政策的支持才能达到预期效果。企业管理本身就是一个相互关联的系统工程,单纯强调某一方面往往使管理失衡,进而影响全盘。在讨论财务对经济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如果合同签定部门、执行部门、合同审批人员,对合同的管理控制没有调整到位,那么财务的监管就如同空中楼阁,失去了管理的基础和存在的理由。
三、企业财务部门对销售合同的监管
下面以企业签定的销售合同为例探讨财务及其它部门如何共同履行其对合同的监管职能。
要实现财务对销售合同的监管职能,首先企业应制定销售定价政策,建立售价控制制度。同时企业还应建立应收账款管理体制,制定客户信用管理政策。
(一)制定销售定价政策,加强对产品价格的控制
企业应以产品成本核算为基础,根据市场需求与竞争情况,结合企业产品营销策略等因素制定销售定价政策,包括产品价目表(应包括浮动范围、执行期间等信息),折扣政策、收款政策等。销售定价政策作为企业核心决策方案应经企业高层审批,经审批确定的政策文件送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备案,企业应依据市场变化定期对现行定价进行评估、修正与重新审批,价格政策一经确定后就要求业务部门严格执行。
(二)建立客户信用管理政策
对于任何存在赊销的企业来说,客户信用评估和授信既是信用管理工作的开始,也是信用管理者运用专业能力最多、投入精力最大的工作,是企业客户信用风险管理的关键环节。企业应定期组织(或至少每年)相关部门对客户资信情况进行评估,就不同的客户明确信用额度、回款期限、折扣标准、失信情况应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做出规范。评估过程应有财务部门的参与。对评估确定的赊销客户的名称、批准赊销额度等信息应送业务部门及财务备案。
与客户签定赊销合同时,赊销额度应控制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对签定销售合同的授权与审批
销售合同应区分现金销售合同与赊销合同,执行不同的授权审批程序。签定不同金额的销售合同须由公司不同级别的经授权人员谈判确认,并经公司不同级别的领导审批。
对现销合同财务部门需要审核的重点事项包括合同标的是否符合本企业经济利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合同定价是否符合本企业价格政策等,不需要对客户信用情况进行评估。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坚持款到发货。
对赊销客户及赊销订单,财务部门除审核现销合同需审核的项目外,还需依据已备案的客户信用评估资料及连续的应收账款管理情况确定赊销额度是否合理,对不符合公司赊销信用条件的客户,不得签定赊销合同。赊销合同应明确注明收款方式、收款期限及未能按期收到货款的违约责任。货物发出后及时记录应收账款。
(四)已签定销售合同的备案
已签定的销售合同副本送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备案。合同正本由业务部门保管并具体执行,合同执行完毕应通知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并及时归档。
(五)应收账款的管理
赊销行为发生后,业务部门应按赊销合同收款期限及时向客户催收货款,催收记录(包括往来函电)要妥善保存。财务部门对逾期应收款项及时向业务部门进行通报。
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当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对确定发生的各项坏账,应当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在履行审批程序后做出会计处理。已核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核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账,防止形成账外款。
(六)销售发货及开具销售发票
销售部门应当按照经批准的销售合同向库房下达销售发货单,通知库房发货,同时编制发票通知单连同出库单一同送达财务部门,销售发货单及发票通知单上应注明合同编号,财会部门在开具销售发票前对客户收款情况、信用情况及实际出库记录进行审查无误后,向客户开具销售发票。
四、结论
目前,在国内的很多企业管理实务中,财务部门的合同监管作用受到多方面的抑制和约束。财务核算水平较低、财务管理缺失,严重制约着企业规范化管理。应以提高企业中经济合同的财务监管职能作为一个切入点,完善与其关联的其他配套管理体系,以提升整个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进而保证财务部门出具真实准确的财务报告,使经营者与投资者对财务报告数据的有用性有所期待,得以满足。
【参考文献】
[1] 陶志明.合同管理在会计事前监督中的运用[J].财会通讯・理财,20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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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马海玲.浅议财务控制的方法[J].会计之友,2008.5.
关键词:建造合同准则 财务分析 应用
当前“项目法施工”管理体制已成为建筑施工企业普遍的生产组织和管理模式,项目法施工管理是以项目经理负责制为基础,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有效地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确保实现项目目标的管理体制。自1987年6月3日全国施工工作会议在全国建筑行业推广鲁布革经验以来,经过近24年的不断发展、提高和规范,工程项目管理理论在建设行业日渐成熟,从最初的“项目法施工”到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颁发,使项目生产理论发展成熟,构筑了坚实的项目管理的理论基础和规范的实践形式。在“项目法施工”管理模式下,施工项目就成为了建筑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源头,是企业经营运行风险的集中点,是企业管理的重点内容,是企业管理工作的落脚点。因此,对施工项目的财务分析在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和运营分析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项目法施工”的管理主体与建造合同准则的会计主体一致,它们所追求的财务目标或者说价值目标完全一致,项目的经济核算与会计核算工作都是贯彻权责发生制和配比的原则,按建造合同准则核算反映的各项记录与经营成果能够完全反映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的投入产出情况与项目的最终结果。因此以建造合同的有关会计数据、信息为基础,对项目的施工成本控制情况和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评价是完全可行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2006)”是用于规范特定企业(建筑承包商、大型制造业企业)建造合同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的特殊业务准则,准则主要规定了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核算的内容、合同的分立与合并、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确认的条件和计量方法,同时准则规定附注应披露的相关信息包括:合同总金额与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合同累计已发生成本与累计已确认毛利;合同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当期预计损失的原因和金额。
由于财务部门、财务人员不同于专业的成本管理部门和成本管理专业人员,缺乏施工技术、工程管理和概预算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获取或者分辨、取舍相应的有用信息,因此能否在有限的会计数据和相关会计信息中找到数据信息之间的内在联系,有针对性的选择和利用财务分析方法,系统地分析和评价施工项目的成本控制情况和发展趋势,凸显了财务人员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
在建造合同准则下,对施工项目进行财务分析,要熟悉了解建造合同准则的特点,分析建造合同准则对建造合同业务会计处理流程和会计数据信息形成的影响,进而找出相关会计要素(项目)之间的内在联系。
为论述方便,本文所称建造合同项目均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为例,并不考虑税金核算方面的影响。
一、对建造合同预计总收入与预计总成本的评估分析贯穿工程施工全过程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企业同类型项目施工的历史成本资料、建筑预算定额、企业管理和施工技术水平变化情况,采用目标责任成本的方法编制项目成本预算,确定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在合同实施和履行过程中,应根据获得建设单位批准的工程变更、索赔、奖励等资料及时调整合同追加金额和相应的成本变动金额。
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估计是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关键问题,结果能否可靠估计包含对合同收入的可靠估计、对合同成本的可靠估计,但在实际工作中,合同中的暂定项目的不确定性、合同变更、索赔项目繁多,获得建设单位确认的程序比较复杂,结算滞后等,这些因都会影响对合同收入的可靠估计;如果施工企业没有成本定额、预测方面的资料积累,实施过程中工料机等施工费用在区分、计量等方面容易出现差错等现象,这些都会影响到对合同成本的可靠估计。
合同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的合理性、准确性对于在会计上确认、计量合同完工进度、正确确认合同结果、评估建造合同的执行情况具有关键影响,因此要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和施工中的各类变化因素及时调整合同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
二、工程施工过程中不要单纯分析施工项目的利润率指标
由于建造合同项目建设周期较长,一般要跨越一个会计年度,甚至长达数年,其开工日期和完工日期通常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等,按照权责发生制和配比性原则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企业要按照一定的方法将合同收入与合同成本配比,合理确定各年度的收入和费用。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在确定了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后,合同的预计利润总额和预计收入/成本利润率就已经确定。即在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的确认上,引入了平均利润率的概念,按照完工百分比法计算确认每一会计期间的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使各阶段工程毛利的确认趋于平均化,避免了开单结算方式下工程毛利在各期间大起大落的情况。
因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即工程施工过程中简单或者说单一分析施工项目的收入/成本利润率、利润完成情况是没有太大的作用和意义的。
三、对施工项目进行财务分析应以收入分析为切入点
对施工项目进行财务分析,其目的是在了解工程承包合同的内容和企业制定的项目经营目标的基础上,分析履行合同过程中的机会和风险,运用财务分析的方法,对实现项目经营目标的可靠性作出合理的判断,预测项目获取收益能力和可持续性。
因此,在实务中,施工项目财务分析应当以建造合同的结果为主线,结合建造合同准则的特点,围绕建造合同收入的形成过程展开,采用比较分析法和比率分析法,要求指标内容、口径、期间一致。
(一)对收入的可靠性进行分析
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前述测定的合同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以及合同完工百分比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按照取得的建设单位审批的工程预(结)算书确认当期完成的工程价款,合同收入的确认与工程结算(应收账款)的确认是分开的,并且两者往往不在同一时点,不在同一会计期间。合同收入确认与工程结算分离是建造合同准则与施工企业会计在核算内容方法上的重要区别之一。
我们知道,只有取得建设单位批准了的结算价款才有收款的权利,才有法律上的保证,利润表上反映的收入必须依赖于工程结算的实现才能使经济利益切实流入企业。
由于建造合同准则存在合同收入的确认与工程结算(应收账款)确认分离的特点,在实际工作中会出现同一会计期间的合同收入与工程结算出现偏差、偏离现象,也出现有的单位利用此一特殊性人为高估完工进度、高估收入、推迟结算入账调节收益的现象。
因此在对施工项目进行财务分析时,应根据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将已办理的工程结算与确认的合同收入调整为范围、口径、时间长度一致后,再进行比较,以评估合同收入实现的可靠性。
实务中,由于合同预计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的准确性程度、工程结算的滞后性、施工单位在成本归集上的时间差异等原因,两者产生偏差的可能性是存在而且也是合理的,因此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合同实施情况,设定一个合理的偏差比例,作为评估标准,就本单位房建项目而言,在合同收入与合同费用配比情况下,累计工程结算与累计确认收入的偏差比例应控制在±5%左右。
(二)对收入的现金流入情况进行分析
企业存在的目的是为了赚取利润,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建造合同的实施,按照合同的约定取得工程价款,用于弥补工程施工中的各项耗费并赚取自己应得的利润。因此“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与“经济利益切实流入企业”是有着显著差别的,前者只是取得了收款的权利,形成应收账款,是一种法律形式上的保障,而后者才是真正获得“真金白银”,应收账款转化为现金,才是施工项目实现收益目标的真正保障,这也是合同收入确认的一项重要条件:经济利益的切实流入。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是企业和施工项目正常运转的保证,因此在对施工项目进行财务分析时,要重点关注工程资金的回收情况,比较工程进度款的回收是否符合合同的约定,分析施工项目的收入/收益的现金保障能力。
同时,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是我们评估施工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效率的重要的参照指标。
四、对施工项目完工进度的准确性分析是整个财务分析的基础
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当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并规定了三种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在会计实务中以“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百分比的方法易于操作,应用比较广泛。
以“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百分比法采用的是一种投入衡量标准。所谓投入衡量,是指根据建造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如实际发生的成本、实际耗用的工时等)来衡量完工进度,但这种衡量标准成立的理论基础是投入与产出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每投入一个单位,就会有相应的产出。因此这种衡量标准也存在明显的缺陷,如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在工程开工的前期阶段,人员与设备调迁、场地准备布置、勘察测量等方面投入较大,一般情况下基础工程的费用相对较高,这些因素都会造成高估初期的完工百分比;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材料价格的调整等因素会影响正确确定完工百分比;施工中的浪费、超过计划的质量成本的发生、返工等无效投入都会产生高估完工百分比。
因此,在对施工项目进行财务分析时,要重点关注合同完工百分比的准确性。建议采用以下两个比较参照:一是将完工百分比与施工现场的实物形象进度比较。由于实物测量技术方面存在缺陷以及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限制的原因,这种方法在实际工作中不太实用;二是将完工百分比与合同结算进度比较,即完工百分比与已办理结算的合同额占合同总额的比例进行比较,这种方法比较简便,也是收入与工程结算比较的延伸。
采用第二者方法分析完工进度,要保证合同成本的完整、与收入口径对应一致,因此准则也规定,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时,累计实际发生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下列内容: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成本,例如施工中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的材料成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五、成本分析与财务分析紧密相连,两者是互补的关系
企业的管理目标与财务目标的一致性决定了财务分析与成本分析是紧密相连的关系,两者互为补充。
成本分析是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动态分析各项实际成本费用,与目标成本比较,找出节约或超支的原因及其影响因素,它贯穿于成本管理的全过程。通过成本分析,系统的研究成本变动的因素,深入揭示成本变动的规律,寻找降低成本的途径,以便有效的进行下一阶段的成本控制,减少施工中的浪费。
企业执行建造合同准则的关键是对合同总成本准确的预测和在施工过程中对项目成本有效的控制。在具体应用中,预计合同总成本和目标成本将趋于一致,制定目标成本,有助于准确估计合同预计总成本;成本分析的结果及对成本趋势的判断对执行建造合同准则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助于财务部门及时调整建造合同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数据,正确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有助于财务部门正确核算建造合同结果。
加强对施工项目的财务分析是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财务管理、提升财务管控能力的发展方向,是监控运营风险的重要手段,也是财务人员提高综合分析能力的重要途径。
参考文献:
1.采购业务预算与计划管理
财务管理介入铁路物资采购合同事前控制需要对采购业务进行一定的预算,保证采购活动是企业必须考虑的内容,如果采购的物资都不是铁路企业需要的,那么对采购合同事前控制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在采购业务计划的过程中采购部门的人员应该对为什么要采购这些物资作出合理的解释,让财务人员能够清楚地认识到采购是非常必须的。财务部门在看到采购计划单后,应该及时地对于采购计划单中的内容予以确认,并请管理者签字同意,保证物资确实是企业需要的。财务管理部门需要在年初向采购部门索要采购业务预算书,这样财务部门就能对未来需要采购的物资进行一定的了解,提前准备资金,保证采购活动能够正常进行。
2.标的数量价款的约定
财务部门在确认了采购的必要性后,应该对标的的数量与价款进行一定的约定,保证采购总额企业自身能够接受,不会由于采购活动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行。财务管理部门应该控制采购的数量与价格。在保证物资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降低采购价格与采购质量,降低企业的物资采购成本。为了能够实现这一目的,财务管理部门应该对需要采购的物资进行市场调查,保证采购人员能够在市场中采购到物美价廉的物资。保证物资采购合同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对合同质量条款的审查
1.对质量标准的审查
财务管理部门应该对物资的质量标准进行审查,保证在达到这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企业能够有效地进行生产与经营,保证铁路企业的正常运行。为了保证质量标准达标,应该对采购物资的技术规格与指标进行了解,保证企业购买的物资能够被企业使用。在合同签订前应该要求供货方对物资的质量提供保证条款,一旦质量出现问题,企业能够第一时间找到供货商获得应有的赔偿,保证企业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2.质保期的约定
物资的品种不同,他的保质期也不同,为了保证物资被合理利用不会在使用的过程中出现问题,财务管理部门应该对于保质期进行特殊强调,一方面要求供货商提供可靠的保质期限,在保质期内对物资的质量作出合理保证;另一方面企业应该对物资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一旦物资过期,及时处理,不能影响铁路企业的日常经营,保证铁路企业使用的物?Y都是在保质期内。在合同中,应该对保质期作出明确规定,精确到分,防止设备出现问题对时间的界定出现分歧,影响铁路企业的经济效益与正常的经营。
3.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为了更好地维护采购人员的经济利益,不断地规范供应商的相关行为,财务管理的过程中应该在合同签订前,要求供货商提供一定的质量保证金,一旦质量出现问题,铁路企业可以动用保证金对设备进行维护。通过约定保证金还能进一步约束供应商的行为,让供应商提高对质量的重视,不至于向铁路企业故意提供质量有问题的物资。在合同履行完毕,经过技术部门的鉴定后,再返还保证金,保证铁路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
三、包装的约定
铁路专用物资具有非常强的特殊性,对于物资的包装应该有特殊的规定。必须要求供货方严格按照我方要求进行包装,对于物资采取防雨、防潮措施,对于需要经过多次搬运的物资,需要采取防震措施,保证物资的安全性、完整性。对于一些易碎、有毒等特殊的物品要特殊说明,保证物资能够及时有效地运到制定地点。保证铁路企业正常运行的同时,最大限度地节省运输费用。
四、交货相关约定
铁路物资的内容非常广泛,因此对于交货问题应该进行不同的约定,针对不同的物资对于交货方式、交货时间都需要作出详细的约定,保证交货环节的安全性、及时性、有效性。在一般情况下,铁路物资都不会规定确定的交货时间,都是根据交货地点,要求出卖人根据买受人的通知准时交货就行。对于交货期限没有特别严格的要求,一般都是规定一定的时间范围,例如:10日内交货。在铁路物资采购合同中应该有相关的规定,要求在几日内能够完成采购人的交货要求,保证货物及时送达,不影响生产经营,同时还能兼顾供货方的经济利益。对于不能及时交货应该规定相应的惩罚条款,保证双方都能很好地实现自身的需求,不因为交货问题影响经济利益与可持续发展。
五、结算的约定
1.结算方式的约定
应当使用对企业有利的采购物资货款结算方式,这样可以提高企业现金使用率,节约财务成本,降低企业资金风险。由于铁路物资采购的多样性,这就使得所采购物资分为充足物资和紧俏物资两类。针对此两类物资应采取不同的结算方式。例如供应充足的物资应进行适当的赊账且规定物资赊账期,这样就可以有效降低企业财务成本。提高企业资金使用效率。对于市场上的紧俏物资和原材料,应避免一次性支付货物全款,尽可能的降低预付款比例。如支付全款或者预付款比例过高,就会使得企业资金压力加大,进而产生资金风险且容易造成企业在后续交易中处于被动地位。在合同中货款结算应根据所到货的实际数量计算,尽量避免提前支付货款。应当在收货方验收确认并且收到货款发票后进行货款的支付。
2.发票方式的约定
发票对于企业的经营而言非常重要,在合同签订前,财务人员应该对供货方如何给我方开具发票进行明确的规定。对发票的开具时间以及具体的税率都要进行明确的约定,运输费用、安装费用不能在发票中体现,这些费用都需要由供货方负责。
六、运费及运输方式的约定
关于采购物资的运输方式以及运费,应当在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这关乎到企业的采购成本以及物资的采购风险。如果所采购的物资由采购企业承担相应运费以及负责运输,那么必然会使得企业的采购成本增加,物资采购风险上升。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尽可能地争取,所采购物资的运输以及运费由卖方负责,且选择更加安全稳定的运输方式,使企业的物资采购成本得以降低,也进一步规避因物资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物资运输风险。
七、定金的约定
根据我国的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该约定定金条款,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果合同不能按照双方的约定履行,违约方应该接受罚款,支付赔偿金。这样能够很好地约束双方有效地履行合同。作为购买方,支付定金应该谨慎。在合同中应该明确规定定金的比例以及定金的支付方式。同时还要规定定金能够作为还债或者罚息的抵债款。
关键词:财务管理 合同管理
一、前言
目前不少企业聘请律师对本单位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核把关,目的是降低企业风险,避免纠纷的发生。而律师对合同审核把关的出发点往往是基于合同条款的用词规范、严谨,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等方面考虑,而基于企业的内部管理、财务核算方面的要求,考虑的相对少一些,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很少参与合同的谈判、审核、监控、存档备查等项工作,造成企业合同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对销售部门转来的单据被动的事后接受,凭借自己对业务内容的理解进行记账、核算,出现财务人员“死记账、记死账”的尴尬局面,使财务核算内容不全面、不准确,不能很好的用财务数据揭示企业发展的态势,不能为经营者、决策者提供高质量的决策依据,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经营顺畅发展。
二、财务管理与合同管理的联系
在当今经济社会,签订合同已经是一个司空见惯的事情。平常百姓装修房屋要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有富余房屋的房主将房屋出租要签订出租合同。在企业中,签订合同更是平常的事情,采购货物要签订采购合同,出租资产要签订租赁合同,工程施工要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并购企业要签订并购协议等等。国有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更是严格,一些国资管理部门对监管企业下发关于加强合同管理的文件,明确规定对合同的标的、期限、事项达到一定条件的情况下,需要事先申请、报批并备案,且作为对监管企业的量化考核内容之一,由此可见,订立合同是企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效方式,加强合同管理,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合同管理工作的好与坏,影响着企业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果。
合同管理管理工作是动态的工作,从寻求合同的一方主体、拟定合同文本、磋商合同条款、签订正式合同,到履行合同、合同变更、终止、出现合同纠纷等等事项,都是企业经济运行的环节。财务管理工作渗透于企业经济管理的每一个环节,财务管理与合同管理紧密相连,在财务管理工作中增加对合同的监督、管理工作,不但能够促进财务人员了解掌握企业经营状况,准确核算经济业务,形成真实、全面的经营成果,更是企业从财务管理角度实现对经济业务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有效途径和手段。扎实的财务管理是合同管理工作的有力保障,有效的合同管理工作,可以促进企业实现预期的经济目标。
三、财务工作中加强合同管理的几方面作用
(一)赋予财务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的职责和权限,是保证合同管理工作良好运行、提高财务监督效果的有效途径
财务管理部门,作为企业运行的重要机构,赋予对合同管理的审批、会签职责和权限,势必有助于合同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财务管理人员,是企业内部控制的主要参与者,应主动参与合同管理,并发挥积极作用。一方面,财务管理人员掌握企业经济信息比较准确,有助于合同签订前的因素对比分析。比如主要从事资产租赁经营的企业,财务管理人员掌握企业租赁资产的具体面积、租金价位、相同区域的经济增长幅度等因素,在租赁合同签订之前,由财务人员对拟定的租金价位进行对比、分析,提出意见,有助于制定合理的租金价位与招商厂家进行洽谈,使企业经济效益尽可能实现最大化。另一方面,财务人员对合同条款中涉及账务处理的内容会更加关注,从账务处理的角度提出意见,有助于企业在实际业务操作过程中的严谨规范。再有,由财务管理人员参与合同的签订,有利于企业财务的公开、透明,防止“一言堂”以及随意变更合同内容、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出现。因此说,赋予财务人员对合同管理的职责和权限,是保证合同管理工作良好运行、提高财务监督效果的有效途径。
(二)财务人员参与对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可以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降低成本
1、参与合同条款的拟定工作,有助于加强资信审查,明确条款的约束性
财务人员参与合同的拟定、洽谈工作,有助于审查合同另一方主体的经济履行能力,考察企业资信、经营范围;有助于从本企业财务实际操作的角度拟订合同文本,使账务处理严谨、规范。比如说在租赁业务中,明确约定收取租金的具体日期,以及在收取租金的同时开具租金发票,以此明确财务业务的操作流程,防止拖欠收入、先行纳税的情况出现。
2、负责签订合同的存档备案工作,有助于合同管理资料齐备、信息全面
一份经济合同可能持续履行几年或更长时间,财务工作会贯穿合同履行的全过程,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合同补充、合同变更的情况,由财务人员负责合同的保管工作,一方面使合同资料齐备,经济业务信息连续、有效;另一方面财务人员及时掌握合同变更、解除等信息,有助于调整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使财务管理事项更加及时、准确。在出现纠纷时,财务人员会提供齐全的财务手续来佐证合同的履行情况,有助于纠纷的化解和处理。
3、参与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工作,有助于规避企业经营风险
首先,在目前的经济行为中,存在不少的随意性。比如说工程施工合同,存在“黑白合同”,还有工程挂靠的行为,这些现实情况造成领受(给付)工程款可能不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现实中因这类情况出现不少经济纠纷。财务人员参与合同管理工作,在财务凭证的取得上注重合法、合规的审查,加强账务手续的完善工作,在遵守财务制度的同时,也能规避企业经营中面临的风险。比如在审核工程发票时,与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进行核实,如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对发票不予接收入账;涉及领取款项时,要求领款人有合同主体一方的盖章委托书,由此确保资金往来的安全。
其次,对合同加强管理,有助于杜绝超规模筹集资金和计划外资金支出,使资金支出成本更具合理。比如工程施工合同,财务人员对给付工程款的时间、方式、支付额度、保证金的支付等内容充分掌握,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内容,有计划的筹集安排使用资金,既节约资金成本开支为企业增加效益,又规避可能面临的合同违约风险。
再有,对合同加强管理,有助于发挥财务管理的监督作用。财务人员对合同履行情况密切关注,针对不同主体、经济类型建立风险防控办法。比如租赁合同,对租赁面积体量大、租期较长的租赁商户,关注租赁商户的经营状况,充分掌握商户进货、出货的流量,利润高低状况,有助于租金收入的及时收取,在商户经营出现异常或屡次出现拖欠租金时,要及时与业务部门反映问题,防止出现商户违约撤租,企业暂时不能及时补招新商户而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形。
4、参与合同管理工作,有助于在企业集团内部降低税负
规模较大的集团公司,存在跨行业经营的现实状况。由财务人员参与合同管理工作,有助于利用集团内部企业经营领域的不同,利用税法知识合理避税,降低企业税负。比如说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经营投资时,土地增值税是一项不可避免的税负。而如果有财务人员参与合同的制定、洽谈、协商工作,财务人员能够根据掌握的税法知识,利用集团控股的优势,以其他非房地产开发的名义进行投资,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土地增值税的问题,使集团利益最大化。
四、进一步提升财务人员在合同管理中作用的途径
(一)加强财务人员合同知识的学习和培训
财务人员对合同知识的掌握程度,直接影响签订合同的质量。为了更好的提升企业经营运行质量,实际工作中部分企业自己外聘专业教授或律师,结合本企业经营范围、工作出现的问题情况,“量体裁衣”,有针对性的传授合同、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解决企业实际经营管理遇到的疑难问题,使得财务人员能够将学习的合同管理知识,很好的与财务知识相结合,促进提高签订合同的质量。
合同管理不是阶段性工作,是企业运行发展中的一项长期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对财务人员在合同管理知识的考核和培训工作势在必行,并且应当建立培训、考核和奖励的长效机制,与财务人员的升职、评优选先挂钩。通过财务人员长期、循序渐进的加强合同知识培训、学习,增强财务管理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的审核、监督、评价作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二)财务人员主动参与经济纠纷的处理解决
在现实工作中,财务人员少有参与企业经济纠纷处理解决事务的。一些规模较大的企业设有法务部门,专门负责处理企业经营管理运行中出现的经济纠纷、劳资纠纷,财务人员虽然学习一些合同或法律方面的相关知识,由于没有机会领会法庭或仲裁庭对企业经济合同履行事务的审判,对合同管理往往局限在存档备查的形式上,造成在合同的谈判签订时、经济业务的履行中,不能主动提出有针对性的实质意见供领导层决策。而刻意锻炼财务人员参与纠纷的处理工作,可以增加财务人员的实践经验,知晓纠纷的关键节点与账务处理的联系,提高财务人员在今后实际工作中辨别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将合同管理流畅的蕴含到财务管理工作的深层次。加强合同管理对财务管理的积极作用必将得到企业的重视和认同。
参考文献:
[1]吴云.试论财务管理中如何加强合同管理[J].中国外资,2012(10下)
[2]刘丽坤,毕雪梅.加强财务监控 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J].中国集体经济,2010(08上)
关键词:合同管理 房地产财务 重要作用
一、合同签约时财务部门的监督审核作用
(一)工程类合同尤其是重大工程合同签订前,财务部门应介入合同条款拟定
首先,在合同签订前,房地产财务部门应该重点对签约方的履约能力进行考察和分析,要求签约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对比分析签约方的财务情况、经营成效以及现金流量等重要指标,然后还要和同行整体情况进行比较和研究,以此判断签约方是否具备合同履约能力。其次,在进行合同条款审核的过程中,房地产财务部门重点关注签约方的款项支付方式及违约金等内容。在某些工程合同中,建设单位在收取承包单位履约保证金之后,在支付前期的10%-20%的工程款时,承包单位不愿意提供发票,仅仅只是开具收款收据,这是因为工程款按照属地原则应该开具建安发票,但是可能这些单位里面有很多都是外地企业,开具建安发票必须是先获得外出经营许可证后才可开具,这样就会增加人力或者物力成本,对此,建设单位也可同意承包单位在收取前期的10%-20%工程款时为其提供收款收据,但是在后期的工程款支付中应该要求开具合同金额一半以上的发票,同时要求承包单位在支付至工程质量保证金时,把合同全部金额的发票提供给建设单位,这点主要是考虑土地增值税问题,因此在合同审核中,一定要综合考虑税收以及财务核算等内容,避免签订时出现漏洞,进而影响后期的执行。
(二)销售类合同签订过程中,财务部门应介入合同条款拟定
房地产企业在进行销售合同签订时情况会比较复杂,这点主要是由于签订对象差异比较多,难免会出现因理解差异造成的合同条款歧义,假如版本订立不严瑾,就可能会在后期退房等情况中造成一些损失,严重的还可能会影响房地产企业的声誉。比如,合同条款中是否标注了因为购买方自身因素导致的退房,是否应该没收购房定金;假如出现退回房款的情况,退回时采用的是无息还是有息退还;还有就是假如购买方延迟付款时间,此时是否要收延迟利息等,上面的内容都要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进行明确的说明,以免后期给房地产企业造成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三)出租类合同签订过程中,财务部门应介入合同条款拟定
通常情况下,房地产企业在进行商住楼建设时,基本上都是把底层当作店铺,此时就会面临底层出租的问题,在房地产企业制定底层出租合同条款时,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部门也要积极参与其中,重点对租金的收取形式、出租时间以及租金数量等进行明确,以此确保房地产企业经济利益。
二、合同执行中财务部门的控制作用
房地产企业签订的各种合同,企业的财务部门都要备案,必要时合同签订部门可以对正式签订的合同进行扫描,把合同的扫描件放在房地产企业的局域网中,以此实现资源共享的目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财务部门应该按照不同类型的合同,使用对应的方式进行合同执控制。
(一)针对工程类合同,房地产财务部门要整理好合同信息,并制作合同执行台帐
通常合同执行台账中应该包含和收付款有关的信息,比如合同的签订时间、签约方的信息、合同总金额、已付金额以及发票开具等,建立这样台账能对合同执行进行很好的监督和控制。房地产财务部门应该按照合同的具体执行情况和工程部门进行相关信息的核对,以防出现合同超额支付的情况,对那些没有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履约的,房地产财务部门可以拒绝付款,同时还要向负责人汇报具体情况,以此确保合同履行得到合理的控制。另外,房地产财务部门还应该对把合同收付款情况制成收付款记录单,然后将其与合同存放在一起,在收付款记录单中,可以了解到已付金额的具体明细,这两份资料类似总台帐和明细帐,共同对合同执行实施控制。
(二)对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报表进行严格审核
房地产企业的销售合同也很重要,在房地产销售部门签订合同后,销售部门必须记录每天的销售情况,还要将销售信息整理成销售报表,并复制一份交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应该认真审核销售报表,并与财务系统进行比较,以此监督控制销售合同履行情况。对房地产企业而言,只有将楼盘销售出去才能获利,当前很多购房者都是通过按揭进行购房的,按揭的担保就是购房合同。对此,房地产财务部门就必须严格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在收到房款后,及时反馈给销售部,然后及时告诉购房者,让购房者办理房产权证,以此降低企业承担的风险。
三、合同执行后,财务部门要发挥归档作用
在完成合同执行后,房地产企业应该及时进行合同的整理、归档及保存,在合同的归档中,必须做好归档的合理划分,比如说业务部门应该保存的是和工程审批、建设及验收相关的合同内容,但是财务部门则要保存合同中和款项相关的内容资料,做好划分归类保存,不仅能使合同管理更科学,最重要的是能为后期的查询提供便利条件。
四、财务部门对合同履行的评估管理作用
对房地产企业而言,完成了合同的执行和归档之后并不能代表整个合同管理就结束了,最重要的是还应该进行合同履行情况的评估,而且在整个评估管理中,房地产财务部门应该积极参与评估工作。房地产企业的财务部门应该把握评估工作中的重点内容,主要从合同中的相关款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收支明细等内容进行分析,以此保障合同评估管理的有效性。
五、结束语
总而言之,在房地产企业合同管理中,房地产财务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正如文章所讲的在合同签约时房地产财务部门具有监督审核的作用、在合同执行是有控制的作用、在合同执行后还要发挥归档的作用,最后还要进行合同履行的评估,只有确保其参与了整个合同管理的过程,才能确保合同管理的科学有效性,以此提升房地产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参考文献:
[1]李鸿.企业合同管理中房地产财务的重要意义探究[J].财会学习,2016,17:3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