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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现场大部分位于人口稠密区域,环境敏感性高,且项目建设规模大、周期长,环境影响因素多样,居民较为关注。针对轨道交通工程的内容和环境特点,环境监理过程及过程文件是发现问题和确保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的重要手段。辽宁省和江苏省是获国家环保部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的试点省份。辽宁省于2011年5月了《辽宁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管理办法》,该文件规定了开展环境监理的项目、内容、程序;环境监理单位的资质等。江苏省承担编制的《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技术导则》目前尚未。由于各省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中涉及环境监理的相关内容均比较笼统,因此缺乏轨道交通行业中环境监理的具体细则。本文在参考工程监理、国内外环境监理及定期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介绍了2006年6月以来,对广州地铁二、八号线延长线、三号线北延段、四号线及四号线北延段、五号线、六号线首期及二期、广佛线、APM等线路开展的环境监理工作,总结了针对轨道交通工程内容和环境特点的环境监理作法,以及对轨道交通环境监理过程及过程文件的编制方法,以期探讨轨道交通环境监理的方法。
1广州地铁环境监理过程控制及文件编制具体方法
广州地铁环境监理过程涵盖了施工前期征地拆迁、临设构筑、施工项目部进驻、管线迁移、施工场地围蔽,施工阶段围护结构施工、提升系统安装、土石方开挖、钢筋混凝土结构施工、机电设备安装、轨道施工、建筑装修、场地恢复,线路投入试运行等。其过程为:制定环境监理实施细则与监理规划初期提资巡查及旁站文字、图片记录对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潜在的问题提出改正措施,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将书面整改通知书及现场污染事故联络单发送至建设单位追踪问题处理结果监理例会上进行情况通报报告编制,资料整理、归档(图略)
1.1监理实施细则与监理规划(1)监理实施细则包括监理具体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具有可操作性,用以指导项目环境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环境监理工作。(2)监理规划制定监理工作目标和范围、工作程序、内容、方法、制度及守则、监理组织机构、监理设施等。
1.2初期进行现场提资根据环境监理实施细则附件──施工现场基本情况登记表等,初期现场提资,收集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各种施工许可文件,并由施工单位确定施工现场的环保负责人、现场的联系人,负责相关工作接口。
1.3现场巡查及旁站通过现场巡查,使工程施工中存在的环境问题(包括潜在问题)能及时发现,督促施工单位切实采取环保措施,落实可行的环境整改方案,检查施工单位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落实情况,通过工程和管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预防和避免污染事故以及经济纠纷的发生。现场巡查要点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现场检查1)检查施工中产生的污染物有无外溢现象,在环境敏感点靠近施工工地的一侧,采用监测仪器或人为感受施工污染物排放对其产生的影响,评价其是否超过相关标准;2)记录施工周边环境敏感点的规模、名称,以及与施工现场的位置关系。(2)施工进度调查1)包括车站主体结构,附属结构出入口、风亭、区间风亭、区间轨排井、区间联络通道、区间存车线、盾构区间、矿山法区间等的工程进度,检查施工单位关于工程施工、环保措施等日常报表;2)记录围护结构、土石方开挖的工程总量及已完成的数量、混凝土结构分层分段施工情况;3)区间总长及已完成的数量;4)风亭、中间竖井等小基坑开挖的深度等;5)开停工及工程变更的情况。施工进度调查要注意是否会因重要的工程节点变化而导致新的污染因子产生。例如,围护结构施工完成进入土石方开挖、车站移交盾构施工、盾构过站等,均有可能由于施工工艺、施工内容、产污地点的变化而引起新的环境问题。(3)各环境影响因素及环保措施调查1)包括水、气、声、渣、振动、生态、社会环境影响调查;2)各环境影响因素及环保措施可根据环评报告书及其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的具体要求来执行;3)社会环境影响还应关注施工产生的沉降造成地面下陷、建筑物开裂等一系列问题;检查安民告示及爆破时的安民措施;检查施工占道、局部交通缓行情况,交通疏解、交通指示落实等情况。
1.4文字、图片记录(1)图片现场拍照取证是监理过程的重要环节,题材一般有周围环境敏感点、施工工艺、施工节点、环境问题、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环保设施、环保措施等。图片应清晰,并有较明显的相对位置,例如空压机紧靠住宅楼、废水排农渠、生活垃圾丢弃提升系统下的渣场等。(2)监理日志根据环境监理实施细则附件──环境监理日志及现场巡查要点,对每天巡查的各个工点记录检查结果,内容包括:施工概况及进度情况、周围环境敏感点、污染情况(包括污染种类、强度、环境影响等);工程材料、设备的环境性能指标、污染防治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现场环境问题及整改建议、上次发现的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等。(3)书面整改通知书施工对外环境造成影响,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依法需处罚的环境污染问题,以及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可能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环境隐患,监理人员应于现场下发《书面整改通知单》,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签收,同时要抄送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形成《环境问题整改记录表》。书面整改通知书必须详细填写施工现场存在需整改的环境问题、该类问题违反的法律法规以及可操作性的整改建议。(4)现场污染事故联络单当工程施工中出现污染事故或污染紧急情况时,环境监理单位将对环境投诉或污染事故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形成《现场污染事故联络单》报送建设单位,必要时要向环境管理部门提交有关环境投诉或污染事故的书面报告,并附送环境监理过程文件,用以界定污染事故的责任单位、污染产生及持续的时间。
1.5监理例会与会议纪要(1)内部的环境监理例会由项目环境监理部每周召开内部的环境监理例会,就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分析评述;根据工程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施工现场出现的环境问题。(2)外部的监理例会由建设单位定期召开环境监理工作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由环境监理单位汇报阶段性环境监理工作情况,评述环保优差工地,对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设单位听取汇报后,要对进一步做好环境监理工作提出建议和要求。
1.6各类报告文件(1)月报包括该阶段的施工概况及进展情况;主要环境污染影响因子;污染防范和减缓措施落实情况;上月环境问题的纠正、改进情况;本月小结、建议。附件应有本月现场图片、线路各施工点情况汇总表。(2)年报包括工程概况及本年度施工内容;环境监理组织机构、人员及设施;环境监理合同履行情况;环境监理工作成效;施工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工程实例;上年度环境问题纠正、改进情况;本年度工作小结;下年度环境监理工作重点。(3)工作总报告工程土建期结束,对线路土建施工期进行全过程的环境问题及环保措施进行总结,包括线路概况、沿线敏感点情况、施工工艺过程、环境污染特征;环境监理工作依据、范围、目标与内容;监理工作要点、方法与程序、合同履约情况、工作成效、工程实例;工作经验、建议及总结。(4)环境污染防治预案根据地质特征、敏感点特征、施工特点、污染类型编制环境污染防治预案,制定防范和消除可能出现的各种环境污染事件的应急措施。(5)环境保护执行报告在建筑安装、机电安装阶段,编制施工期的环境保护执行报告,检查污染防治预案的实施情况,收集整理相关技术资料,通过工程实例介绍环保优良工地,总结管理及有关措施的实行情况。(6)试运行期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的报告在试运行期,通过现场调查,对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的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逐一对比,对未完善的措施提出进一步的整改意见。附件应有线路环境敏感点位图。
2地铁施工中突出的环境问题分析及探讨
2.1环评中容易忽略的环境问题及其治理情况环境监理最重要的依据就是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但在实践中发现,部分环境影响因素是环评文件中容易忽略或没有提及的,因而相应的治理措施也不够具体,没有针对性。总结了环评中容易忽略,而在实际工作过程出现的环境问题及其治理情况。(表略)
2.2环境监理过程遇到的难点在环境监理工作中,由于环保措施落实的经费主要由安全文明措施费支出,无专项的环境保护资金,因此在环境监理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难点问题有:1)施工项目部由于经费问题未与环卫部门签订协议,造成生活垃圾混入工程弃土一同外运或填埋处理;2)在施工排水量大、含悬浮物SS含量高的情况下,现行沉淀池一般分三级,污水从隔板上部较小的溢流口水平流过,该简易沉淀池结构功能不明确,易发生沉下颗粒因水流搅动而浮起,其水力停留时间短、处理效率低容易造成泥沙淤积;3)在郊区无市政排水管网的条件下,施工单位自建排污管网工程费用大;排入地表水,又对污水处理设施要求较高。由于整改费用较大,整改过程往往需要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经过一段时间协商,或等到发生污染事故时,才能引起重视,才会真正落实整改方案。上述环境问题的解决,除需要建设单位鼓励各施工单位实行清洁生产,采用环保型机械设备和使用环保型施工工艺,减少污染物排放,达到从源头上治理的目的外,在末端控制上也应进一步处理好生活垃圾的清运;引进废水处理设备;逐步弃用现有的简易沉淀池,采用排水构筑物、平流式沉淀池等相关设计规范来对工地沉淀池进行规范设计、规范施工;在施工合同中应列明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便末端控制资金落实到位。
1、每个员工每天应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级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扩为安全因素。
2、发现问题应及时以《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报告》的形式报告,及时处理,本岗位当班人员对本岗位发生的事故负有责任。
3、值班的员工接班时必须提前进入岗位,向上班了解安全情况,必须亲自巡视责任,对交班人员得出问题应及时检查处理并作好记录。
4、巡逻安管员每天至少三次对管理区域内消防安全进行:
(1)检查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有效;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检查动火、用电现场是否携带被批准的动工证,施工人员是否持有操作证,施工现场有无配备灭火器材;
(5)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6)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7)巡查人员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当班领班及服务中心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二)二级检查:二级检查由服务中心领导实施
1、服务中心经理(或经理助理)安全管理员每月应组织各班组长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检查班组一级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
3、火灾器配置及有效情况。
4、灭火器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维护、保养情况。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防火巡查情况。
10、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1、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重点部位违章情况应发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且要跟踪落实整改情况。
(三)三级检查:三级检查由公司实施
1、每二个月由安全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在公司范围内进行重点检查。
2、检查各服务中心贯彻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检查各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对员工进行防火知识抽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20年脱贫攻坚全覆盖督导工作,巩固和验证“两不愁三保障”保障情况,筑牢脱贫攻坚战的工作成效。我乡高度重视,按照时间和分组安排,认真负责地开展好本轮督导检查,在查实情、出实招、求实效上下功夫,确保脱贫攻坚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此次我乡交叉检查镇江关乡。具体安排如下:
二、工作类别
时间安排在2020年6月11日。对镇江关乡进行交叉检查,督查主要内容为9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边缘户,以及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推进完成情况、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情况、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驻村帮扶工作情况、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情况、问题整改“清零”情况、脱贫攻坚数据信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情况等情况。
三、人员安排
成立由县级联系乡领导盛乡长、县联乡领导何沂为组长,乡党委书记为副组长交叉检查组,乡脱贫办工作人员、乡部分工作人员、县级部门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为成员。
四、检查内容
1.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推进完成情况
①剩余贫困人口“清零”方面。按照2020年4100元的脱贫标准,对所有贫困户进行督查。②年度扶贫专项推进完成情况。对照《州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14个扶贫专项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州脱贫办发〔2020〕4号)逐一督查推进及完成情况。
2.脱贫成果巩固提升情况
①已脱贫人口巩固情况。查看已脱贫家庭收入是否稳定,测算建档立卡贫困户2019年10月至今年5月收入情况,预估6月至9月收入情况,核查是否达到2020年脱贫标准(人均纯收入4100元),重点查看产业、就业实现情况;查看贫困户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情况,是否有因贫辍学现象,是否存在弃学入寺的现象以及各项教育扶贫资助政策精准落实情况;督导检查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落实、住院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情况,贫困人口慢性病签约服务落实、签约质量情况,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慢性病认定和门诊费用救助情况以及大病救助情况;查看贫困户安全住房认定情况,住房建设政策享受和落实情况;查看贫困户安全饮水达标情况,是否存在水质水量不达标的情况;查看贫困户是否已通生活用电,检查有看电视需求的,是否能收看电视。
②已退出贫困村巩固提升情况。查看已退出的606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利益联结和稳定增收情况;查看通村硬化路、文化室、卫生室、通信网络巩固、维护情况。
③已摘帽县巩固情况。查看贫困县乡(镇)标准中心校、达
标卫生院、便民服务中心巩固提升情况。
3.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情况
①易地扶贫搬迁入住方面。进一步核实督导建档立卡贫困搬迁户实际入住情况,有无只装修不入住的现象,确保搬迁实际入住率达到100%。
②易地扶贫搬迁户后续扶持方面。督导检查各县(市)按照移民搬迁后续帮扶政策,精准落实搬迁户产业发展项目、就业创
业项目和保障政策扶持情况。
③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方面。督导检查移民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情况,有无移民搬迁工程质量问题和配套设施不完善的现象。
④拆旧复垦方面。督导检查各县(市)搬迁户旧宅基地拆旧复垦情况,确保应拆尽拆,不留死角。
4.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①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面。督导检查县(市)脱贫攻坚项目库规范建设情况,是否按照备案计划实施项目、招投标、项目公示公开、资金拨付支出情况,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杜绝资金闲置,杜绝出现“负面清单”项目。
②涉农资金整合方面。督导检查县(市)涉农资金整合程序履行、使用情况,是否做到因需而整、应整尽整。
③扶贫小额信贷管理方面。督促检查小额信贷发放和到期资金回收情况,确保逾期率不超过0.5%。查看是否存在“户贷企用”、使用不规范的现象。
5.驻村帮扶工作情况
①“五个一”驻村帮扶力量。督导检查“五个一”驻村帮扶力量履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驻村规定,帮扶措施是否有效。
②“两联一进”全覆盖情况。查看“两联一进”全覆盖工作落实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开展帮扶工作。
6.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情况
①返贫风险监测情况。②致贫风险监测情况。
7.问题整改“清零”情况
检查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落实情况,查看县级是否安排部署,行业部门、乡(镇)是否制定问题整改方案,随机抽查部分项目,查看整改结果是否真实有效。
①历年存量问题整改情况。对2016年以来,“一增收”“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巡视巡查、考核评估、督导调研、
审计监督、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查看整改完善情况,是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是否存在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彻底等现象,检查问题突出户是否整改到位。
②考核增量问题整改情况。对2019年“国考”“省考”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是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
③自查变量问题整改情况。督促检查县(市)对照2019年“国考”“省考”问题清单,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情况,是否建立问题、责任、措施清单,是否同步推进问题整改。
8.脱贫攻坚数据信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情况
①账账、账实方面。查看各地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运行使用情况,核查数据录入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真实性,是否存在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的情况。
②档案资料方面。查看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乡(镇)、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基础数据信息完善情况。
五、方式方法
①入户检查。各督导组对照督导内容进行逐户检查,不在家户可采取电话访问方式检查,无法联系户采取访问村干部的方式检查。
②专项检查。问题的整改情况,检查县(市)整改工作安排情况和整改成效,实地抽查相关行业部门、部分乡村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③监督检查。督导组根据清零行动要求,监督检查问题整改质量,是否存在走过场、虚假整改、虚假销号的现象。
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要充分认识乡镇交叉检查的重要意义,联乡领导、乡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乡镇分管领导要具体协调、具体跟进,层层压实责任,将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头,确保任务目标落实到人、工作责任传递到人。
(二)严格工作开展。要严格按照此次检查内容,统筹抓好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和“两联一进”“九个结合”重点工作的同步排查,坚持一村一村地查、一户一户地过,彻底摸清找准脱贫攻坚和群众工作存在的薄弱短板,对发现的一般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汇报。
一、整治工作目标
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渔业生产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专项整治,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不断完善,基层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力量进一步加强,渔民安全生产素质进一步提高,渔业船舶管理进一步规范,持证上岗率、港口签证率以及救生设备配备使用率进一步提高,渔业安全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渔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进一步落实,渔船违章搭客和超载、超航区、超抗风等级出海作业等现象得到有效制止,坚决遏制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提高全区渔业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范围
(一)渔业安全生产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的贯彻执行情况;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情况;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投入情况;汛期和台风季节渔业安全生产措施制定、落实和监督检查情况。
(二)渔船持有有效“船舶检验证、船舶登记证、捕捞许可证(“三证”)情况;渔船通信、救生、消防、信号设备配备情况;进出渔港申请签证情况;船舶编队生产制度落实情况;船员配备和适任情况;渔船遵守船舶航行作业各项安全规程情况。
(三)渔港安全基础设施设备配备及运行情况;通信联络、信息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指挥调度运行情况;进出渔港航道畅通情况;渔港消防基础设施配备及运行情况;渔港系泊渔船安全值班及防风、防火、安全保卫等规程执行情况。
(四)渔民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计划制订及实施情况;船员参加职业安全技能培训情况;船员持证上岗及安全生产技术实操情况;渔业船员人身保险及渔船财产保险落实情况。
(五)严厉打击在渡口、渔港区域的渔业船舶违章载客行为。
三、整治标准
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做到参与排查企业、船舶的数量清楚、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清楚、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情况清楚、专项行动的经验和成效清楚、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清楚、下一步措施清楚,保证隐患整治专项行动通报率达100%,排查覆盖率达100%,隐患整改和防范率达100%。
四、实施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月至月)
1、各乡镇要做好年渔业安全生产制落实工作,认真检查乡镇与村、村与船主安全责任状签订情况以及领导干部渔业安全生产分工负责制落实情况,加强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指导工作,确保责任制层层落实到位。
2、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加强春节、元宵期间的渔业安全检查工作,加大渡口、渔港区域的执勤巡查,及时制止和排除渔船载客载货违法行为,具体渔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责任人见附件。
3、渔业部门要抓好年下半年以来渔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中尚未整改的安全隐患监督检查工作,对渔业船舶证书不齐、船证不符、职务船员证书不齐、船只不适航的,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
4、检查渔业安全救助体系建设情况。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辖区渔船防台、主要避风港防抗台风预案进行检查修订,同时对渔船编队出海生产情况、海上搜救抢险船舶落实情况进行排查。
5、各乡镇要对全区渔船配备职务船员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普查,按照船员配备标准落实船只具体配员,对未持证上岗的职务船员进行登记汇总。
(二)整治阶段(月至10月)
1、在月底至月中旬组织边防、海事部门开展海上渔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适时组织力量开展对违法违规作业渔船的联合执法行动。
2、在月份起结合渔船检验、进出渔港签证等渔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同时结合“护渔”和休渔管理专项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海上和停港渔船隐患排查和治理。继续打击整顿“三无”、“三证不齐”,把执法整顿重点转到渔船安全救生设备配备使用、适航能力监管上来,严格制止船证不符、证照不齐或救生设备不齐不适航渔船出海生产,对未经检验的渔船要及时通报查处,情节严重的要坚决依法没收渔船。
3、9月份起针对秋冬季雨、雾天气多发的特点,深入推进渔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主要是加强秋冬季低温、多风等气候条件下渔船出海生产编队、渔船防雾、防碰撞及海上遇险自救互救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联合边防、海事部门开展海上安全执法,纠正和制止渔船违章搭客和超载、超航区、超抗风等级出海作业等行为。
4、开展船员培训考证工作。各乡镇要制定和落实培训计划,组织和督促对普查未持证上岗的职务船员进行培训,区渔监部门要对参加培训的渔船员进行考试发证。
5、加大旧木质渔船淘汰报废、拆解力度,有效扼止木质渔船安全事故的发生,并采取有力措施从源头制止新的“三无”渔船的产生,组织渔业、工商部门做好本辖区内非法渔船修造厂(点)的查处工作;。
(三)验收阶段(11月至12月)
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对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并组织对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认真查找整治工作中所发现问题的根源,研究制订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工作成果,并形成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的专题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为切实抓好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区政府成立了年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陈炳坤副区长任组长,区海洋与渔业局辛建生局长任副组长,港海事处、南日海事处、边防大队、工商分局及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等部门的负责人和各乡镇政府的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区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统一组织和协调专项整治工作。
(二)职责分工。渔业安全生产情况复杂,要从根本上控制渔船事故多发的势头,必须“长短结合,标本兼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各乡镇和相关配合部门要通力合作,认真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渔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1、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渔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所属渔政渔港及渔船检验管理机构依法履行渔船安全生产以及渔港水域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渔业船舶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落实渔船安全管理目标和责任,组织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并进行考核;加强渔港澳口检查,并配合交通(海事)部门打击不符合运输条件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组织开展渔船安全管理检查,对“三无”渔船进行查处和取缔,并做好水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渔船要挂牌督办,并向区政府反馈整改情况。
2、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本辖区渔业船舶安全负起属地管理的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和检查,开展渔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区政府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渔船要负责整改到位,并采取相应的督管措施;与村(居)委会或生产经营单位签订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并组织落实和考核;组织船员参加安全技术培训,督促渔船按规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内非法渔船修造厂(点)和“三无”船舶的查处工作;加强渡口安全值勤巡查,及时制止渔船载客载货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上报有关部门予以查处;了解辖区内渔船安全管理的动态,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把好造船企业的市场准入关,加强对造船企业的监督。对未经核准登记注册的非法船舶修造厂、点依法予以查处。
3、海事交通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的统一监管,加强通航水域安全以及载客船舶的监管,对非法载客行为予以查处。
4、公安边防部门负责渔船及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出海船舶户口簿》或《出海船舶边防登记簿》的办理和发放工作,对辖区内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渔船进行查处和取缔。
5、村(居)民委员会负责对所属渔船的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负责本村(居)渔民群众的安全教育;加强渔港、澳口管理,配合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督促渔船按规定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安排渡口专人值勤巡查,对渔船等非客货运输船舶载客载货违法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区有关部门予以查处;与渔业船舶所有人、生产经营单位签订船舶安全管理责任书,配备专职渔船管理员,及时掌握渔船动态,跟踪落实已排查的安全隐患,并向当地政府和渔业行政部门反馈整改情况;督促所在村的船舶所有人、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渔船有关手续;组织船员积极参加渔业安全技术培训;组织渔船编队生产,落实领队船舶;对本村区域内未履行审批手续非法建造、改装渔船的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三)宣传教育。各乡镇和相关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加大对渔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渔民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广大渔民群众积极举报弄虚作假行为,接受群众监督。
(四)责任追究。各乡镇政府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层层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渔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切实保障渔区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乡镇政府、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村(居)委会、船舶所有人、船长因未履行相关职责导致渔业船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以下规定处理:
1、各乡镇政府、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未履行职责,在渔船安全管理、非法载客和渔船修造厂(点)管理中,因检查、督促、监管、取缔不力导致渔业船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分清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2、接到渔业安全事故信息后,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等失职渎职行为,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3、渔业主管部门及其行政执法部门,未按相关法律、法规实施行政许可,对涉及渔业安全生产事项的行政许可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出现安全问题的,或发现审批项目有误而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4、渔业船舶生产经营单位和船长,未依法履行职责,造成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未经审批擅自建(修、改)造的渔业船舶,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追究船厂所有人、负责人及船舶所有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巡查日志。
三、消防巡查日志要对每日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并由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签字。
四、巡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巡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立即上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并力争做到当场妥善处置,本单位无法解决的,要立即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在隐患未解决前,所属单位要采取积极措施,不能使隐患酿成火灾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消防岗位与值班人员的在位情况。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防火检查制度
一、各单位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各单位要对防火检查工作要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计划、组织、人员、内容、措施五落实。重点部位每日巡查一次,其它部位每月检查一次。
三、各单位要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每次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要在记录上签字。
四、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校有关部门每年进行不少于2次的全校防火安全大检查,并视情况做好重点抽查工作,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五、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三)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五)有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六)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室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八)防火巡查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动用明火要实行审批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擅自动用明火。
二、因教学、科研、生产需要在校园、学生宿舍区、禁火区内动用明火,施工单位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到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并办理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三、申请的内容应该包括用火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防火措施、现场监护人、责任人等内容。
四、因教学、科研、生产等活动需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应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规定。
五、电工、焊工、锅炉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作业地点应符合安全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六、校内各基建工地动火、用火,施工承包单位负责人应对消防安全负全面责任,确保工地安全,规划处负责监督检查。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内输变电设施必须严格按章管理,线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专门人员按规程作业。
二、电工人员安装、改造、维修电器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在校内输电线路上私自乱拉、乱接电线。
四、教学、科研、生产用电设备要确定专人负责、按章管理,一般应坚持人走拉闸断电。
五、公寓管理部门要严格学生宿舍用电管理,杜绝私拉乱拉电源线,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公寓管理中心要坚持用电用火检查和巡查制度,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严禁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二、学校应建立危险品仓库专门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并设专人进行管理,危险品仓库的建立地点要远离教学、生活区200米。
三、因教学、科研、生产所需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保管、领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各单位消防管理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所属单位使用危险品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或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燃气和电器设备检查、管理制度
一、使用燃气和电器设备的单位必须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检修,严禁带故障工作。
二、对重要设备要分类编号,登记立卡,有计划地维修、保养和管理。
三、有关单位应定期检测变压器等设备及接地避雷器设施,注意防雷、防静电。
四、安装使用电器、煤气、燃化气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管理、维护保养制度
一、学校的消防器材配置、维修和管理由保卫处统一负责,要对全校消防设施、器材建立完整的电子档案,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维修器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学校新建楼体必须按消防安全设计要求配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设施、器材。
三、各单位、部门所辖区域的消防器材、设施由各单位、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看护和管理,并应将其数量、状况、位置记录在册,出现问题及时报告,保证其完好有效性。
四、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未经同意,严禁非火警使用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五、各驻校经营单位、各建筑工地,必须按规定配置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负责管理、维护,确保完好有效。
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制度
一、消防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是消防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明确校级消防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
二、被明确的消防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其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单独制定各类消防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岗位安全员,并报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三、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在落实常规管理和措施的同时,所属单位必须做到:每日巡查、每月检查、设立档案并保持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制定详尽的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
举办大型群体性活动消防安全申请制度
一、室内超过200人,室外超过500人的各类活动视为大型群体性活动。
二、举办大型群体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向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内容应明确活动内容、参加人数、人员结构、活动地点、消防器材设施情况消防安全负责人、灭火疏散应急预案等内容。
四、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单位提交的申请,现场进行勘察,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有权责令其缓办、停办,火灾隐患整改合格后方可举办。
校园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中的消防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全过程要接受公安消防机关审核监督管理。
三、工程管理部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应当签订工地防火安全责任书,明确甲乙方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人员及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四、工程竣工后,须由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消防验收合格后,工程管理部门应与消防主管部门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
六、工程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改变原防火设计。
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擅自搭建小型建筑物,特殊情况需要搭建的,必须书面报告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核准,或视情况转报公安消防部门核准。
八、严禁在消防通道上和楼群安全间距上违章搭建。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演习制度
一、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对全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演习工作。各中层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并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二、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校报、板报、橱窗、校园网、主题班会、讲座、演出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相关技能。
三、消防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技能演练。
四、各单位、部门的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五、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持证后方可上岗。
(一)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岗位消防安全员。
(二)特殊工种人员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四)其他依照规定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六、学校每年组织一次学生火场逃生大型演习。
消防疏散通道及设施管理制度
一、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安装铁栅栏、将安全出口锁死。
二、疏散通道、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装应急照明灯。
三、严禁各部门、个人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遮挡或挪作它用。
四、公共场所和高层建筑的通道、安全门、楼梯等应当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保持畅通。
五、严禁在公用道路、建筑物门口停放自行车和其它物品。
六、严禁在校园建筑物内及校园内燃烧废纸、杂物、垃圾和树叶。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公安消防部门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巡查、检查出的火灾隐患有权下达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二、被下达火灾隐患的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确定专人、落实有关资金,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并上交火灾隐患整改报告。
三、被检查单位在接到限期整改通知后,对不能尽快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合格的要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存在隐患的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五、对于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停止使用。
六、隐患单位确实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部门。
七、学校鼓励师生对身边的火灾隐患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对举报人进行表扬和奖励。
八、学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公示,同时实行挂帐督办。
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一、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各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替岗未经培训的无证人员不得上岗。
二、值班人员应加强学习,掌握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防火、灭火技能。
三、值班人员要严密监视设备运行情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消防档案管理制度
一、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工作管理档案,管理档案应一式两份,一份自用,一份送学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存档。
二、消防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情况,消防重点岗位情况。
(二)建筑物或场所施工,使用或开业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三)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安全员岗位职责。
(五)消防安全制度。
(六)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七)与消防有关的重点工种人员情况。
(八)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以及维修保养的记录。
(九)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的记录。超级秘书网
(十)防火检查、巡查记录。
(十一)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记录。
(十二)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十三)火灾情况记录。
(十四)参加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十五)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制度
一、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各单位年终考核、考评的内容。
一、工作目标
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正确履行职责为核心,以加强交通队伍建设为关键,通过整改使我局干部职工思想认识明显提升、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来源:文秘站 )、服务意识明显增强、精神风貌明显改观、行政执法明显规范、行业风气明显改进,群众综合满意达到90%以上;要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新跨越,农村公路建设有新突破,交通行业管理水平有新提升,交通建设、公路养护及维修资金筹措有新举措,交通运输发展有新作为,全系统的交通事业有新成就。
二、工作重点、整改措施及责任部门(详见附表)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对选题评议内容进行细化分解,明确整改内容,层层落实整改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照整改措施,明确相应责任。10月份为承诺整改阶段,各单位、各部门对照整改内容按步骤分阶段实施。一是9月30日前,局民评办将选题情况分解细化,制定整改,明确整改责任单位;二是10月1日至10月31日,责任部门进行认真整改,局民评办组织开展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三是11月上旬前完成建章立制,上报整改工作报告。
四、整改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责任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具体抓,督促承办人员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
2、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公示栏、简报等媒体对外进行公开承诺,及时宣传报道整改工作情况,尤其是对通过整改取得立竿见影效果的,要大力进行宣传和报道。
2019年我校认真落实上级综治维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教育依法监管、部门全力配合、校长全面负责”的学校综治维稳管理体制,不断强化安全教育,突出监管重点,加强专项整治,立足防范引导,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努力保障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力所能及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与责任
1、组织领导机构
组 长:陈 健
副组长:程元龙 杨荣锋
成 员:刘 丽 陈 炳 沈定明 杨恩锡 杨永孝 高 飞 朱玉谱 杨祥平 杨连发 杨永团 朱国宏 各班班主任
2、相关部门人员职责
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再部署、再安排、再落实,认真对学校的安全稳定及反恐防范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防范制度不健全、设施设备不达标、安全措施不落实的,立即予以整改;学校校长、安全保卫人员、班主任、科任教师等学校相关岗位负责人结合自身职责坚守各自岗位,认真履职尽责。以校门口的守护、上下学交通安全的疏导、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维护等容易成为隐患的部位为重点,增加人员、添加设备,健全制度,完善预案。
二、深化认识,全面落实安全综治维稳工作职责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校安全是整个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必须以全面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作为抓好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的重要前提,以落实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作为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途径,我们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
1、落实学校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全面履行学校的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全校各项安全综治工作的领导,健全监管责任机制,完善工作管理网络,与各班签订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切实把安全综治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家长的监护责任。学校通过给家长的一封信、告家长书和电话联系、签订责任状等形式,强化家长是孩子监护人的意识,明确家长在安全问题上的责任,切实履行家长监护人的职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事故防范警示。
三、加强“三防”建设,加大重点部位的巡查
充分发挥保卫人员职能,再细化职责,抽调年富力强的教职工增加到学校安保队伍中,增强学校安保力量;配备必备的安全保卫器械,能采购的购置、能自制的自制,安保器械专人管理,方便教师拿取;在学校大门、围墙、宿舍过道、微机室、财务室等重点敏感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装置,已安装了监控设备的要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有效,更好的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因学校不能封闭管理,采取有效的临时性措施,严密防范,确保安全。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对外来人员、车辆要进行询问、盘查、登记,严禁可疑人员、推销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坚决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园制造事端。学校安全保卫人员每天在重点时段轮班值守并对校园及周边安全巡逻和安全检查,注意发现学生上下学期间出现的可疑情况、人员,及时报告、报警,协助处置各类涉校涉园突发事件。加强寄宿制学生夜间值班和巡逻,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和值周教师,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强化学生管理,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及时掌握学生动态。
四、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做好预防工作
学校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安全制度落实情况和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并对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学校定期对校舍、食堂、宿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消防设施、食品卫生的安全状况及学校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进行全面检查,做好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信息档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五、开展学校安全预警机制
学校通过班会、黑板报、告家长书、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及时预警;定期分析校舍、交通、治安、饮食、课间活动、传染病、自然灾害等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根据安全工作动态,确定不同阶段、不同季节的安全工作重点,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尽早进行教育和防范。
六、建立安全事故预案与应急救援制度,认真开展演练学校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科学、
实用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积极组织各层次的应急演练。
继续推进“利用出操、定期进行疏散演练”的做法,确保每
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师生紧急疏散、灾害救助、逃生自救及生
存训练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活动,使师生熟记常用的报警、援
一、正视问题抓整改。
1、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接到上级整改通知后,茈碧湖镇政府高度重视,镇人民政府镇长亲自组织相关单位、部门到问题点召开环境综合整治整改现场会,会议对相关责任部门、人员作了严肃批评,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各部门积极面对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制定及时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责任,安排部署整改工作。
2、深究污染源头,集中整治,成立环境整治小分队。
我镇组织人员调查污染源,发现造成xx水塘垃圾成堆的原因,前几年水塘承包给私人养鱼,而承包方实行传统的肥水养鱼,这也是垃圾的一大来源。根据这些原因,我镇抽调环保员、垃圾清运员及党团员等30多人,在村内成立环境整治小分队,对xx水塘进行为期两天的集中整治。
3、多措并举,项目推动,实现长治久安。
(1)为整治xx水塘垃圾问题,我镇组织抽调环保员、垃圾清运员及党团员等30多人,进行为期两天的大清理,共清理出垃圾5车。
(2)加大宣传,我镇环保站和xx村委会工作人员在村内发放环境整改通知书28份,环境保护倡议书196份。
(3)XX年,xx水塘将归给养老院进行管理,水塘将投入上百万进行提升改造。主要工程包括河堤修复、挡墙围栏修建以及一些附属工程建设,从根源上解决水塘污染问题,同时也将承担污水处理,景观公园等功能。
4、强化督查,建立长效机制。
为避免此类环境问题再次发生,我镇实行常态化挂钩联系,建立制度完善、责任明确、人员固定、监管到位的长效管理机制。并严格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各村(居)委会将活动范围落实到个人,各村居委书记负责督导区域范围内的人员参与情况、活动落实情况。结合我镇实际,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责任进行惩扣。要求村庄垃圾收集员定期到点进行垃圾收集,确保垃圾保留死角,做到全清运。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和环境综合整治。
对此次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1、此次出现水塘内垃圾成灾,原因虽然较多,但是归根结底是我们监管不到位,我们宣传力度不够,导致群众环保意识淡薄,将垃圾丢在家门口。
2、此次现象的出现说明,垃圾清运车辆难以进入该区域,垃圾清运出现盲区。
3、以后我们将加大对全镇区域的督查,加大环境宣传的力度,各村进行自检自查,并对问题进行限期整改。
三、下一步打算。
1、坚定不移推进重点污染源治理,抓实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垃圾清运工作,严格境内排污源监管。
2、加强宣传教育,坚定不移推进环保全民参与行动,抓实生态文化建设。
3、坚定不移推进“严管源”,抓实环境执法工作。巩固完善周巡查制度、加强“三员”管理。
本方案所称网格化管理是指以道路为单元,将全县城市公共绿地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单元,根据网格内工作量大小和养护难易程度,配备适量的养护管理人员,全面履行绿地养护管理职责的活动。
一、工作目标
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网格化管理实行目标责任管理,通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强化养护管理措施,深入开展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工作,不断巩固城区绿化成果,达到“养护精细化、管理常态化、绿地精品化、成效示范化”,园林绿化植物正常生长,最终实现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工作的精细长效化。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的城市公共绿地范围主要包括:
1、2011年、2012年度由县林业局组织实施新建的城区道路绿地;
2、由县园林所管理的莲塘老城区的道路绿地、小游园绿地、公园绿地;
3、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接管的开发区、等地的道路绿地、小游园绿地、公园绿地;
4、其他城市公共绿地。
三、项目与标准
(一)养护管理项目。本方案养护管理项目主要包括浇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撑、绿地容貌、安全施工等。
(二)日常管理标准
1、道路绿化养护作业要求
(1)道路绿化养护作业人员必须统一穿工作服上岗;
(2)绿化生产垃圾随产随清,不得将绿地修剪枝叶杂草扫入下水道、雨水井及果壳箱内;
(3)网格区域的行道树池、绿地内无杂草、纸屑、塑料袋等废弃物;
(4)网格区域绿化养护工人不得坐岗,不得擅自离岗或三五成群闲聊;
(5)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
(6)绿化养护工作质量符合规定标准。
2、道路绿化养护质量标准
(1)园林植物生长势好,叶色在正常条件下不黄叶、不卷叶;叶上虫网、病斑、被啃咬叶片每株在5%以下;枝干健壮,无枯枝,树体无机械损伤;树冠丰满,主侧枝分布均匀、数量适宜、通风透光。
(2)绿篱色块无死株缺株断垄现象;生长健壮;枝叶繁茂,叶色鲜绿;无病虫害;修剪合理、整齐平滑。
(3)草坪及地被植物覆盖率不低于90%;草坪杂草控制在10%以下;浇水施肥及时合理,生长茂盛,不斑秃,不枯黄;草坪修剪及时规范,高度小于10cm;无病虫害。
(4)花灌木无死株缺株;生长健壮,叶色正常;修剪规范,花期内开花不断,无枯枝败叶;观赏效果好,无病虫害。
(5)攀缘植物生长旺盛;及时牵引,覆盖效果好;修剪合理,地上无乱生枝条。
(6)绿地、树池无堆物堆料、乱搭乱建;植物体上无钉、捆、挂、贴等现象;无随意被侵占绿地、乱伐树木现象。
四、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1、强化组织领导。为有效组织城市公共绿地网格化管理工作,成立由局总工程师任组长,成员由局属有关单位负责人、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局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督办组,党组成员任组长,为成员,负责日常督办工作。
2、强化责任分工。为有效开展城市公共绿地网格化管理工作,将全县城市公共绿地划分三大片,每个片落实一个负责人和若干个责任人,片区负责人为该片区责任人,路段负责人为该路段责任人。督办责任人、片区责任人、路段责任人(具体人员名单详见《县城市公共绿地养护网格化管理责任分解表》)。
五、工作要求
1、管护人员要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落实好各项管护项目,确保园林绿化树木良好生长、绿地整洁美观。同时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无故请假,请假半天要书面向路段责任人报告,,请假1天要书面向片区责任人报告,请假2-3天要书面向县园林所主要领导报告。对在履约期内绿地的管护人员参照执行。
2、路段责任人要随时向片区负责人报告组织开展养护管理情况,安排协调好管护人员,组织开展好管护作业,建立健全管护台账,实事求是掌握管护项目落实情况,确保各项管护项目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