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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本经营的概念
目前在关资本经营的讨论中存在多种观点,不论在提法上还是在界定相关内容上都有所差异。有的称谓“资本运营”,强调“存量资产”的流动与重组;有的称谓“资产经营”强调“存量资产和增量资产”的优化配置;有的称谓“资本营运”,强调“可支配资源和生产要素”的谋划与配置。我们主张采用“资本经营”这一术语。首先从资本经营与资产经营的关系看,根据资产负债表的平衡关系,“资产=资本”,如果从产权关系的角度看,这一平衡式还可描绘成“企业法人财产=债务资本+股权资本”。从某种意义上说,在两权分离的情况下,资产与资本也是分离的,即资产以物权的形式由企业的经营者掌握,而资本则以股权或债权的形式由出资人或债权人拥有。从狭义的角度讲,资产经营的对象是企业法人财产,强调的是资产物权的交换或转让,即通过改变资产的实物组合形态或存在方式,通过吸收、集聚资产的方式实现资产经营规模的扩张和增值;资本经营的对象是资本,强调的是股权、债权的交换或转让,即通过资本的流动、重组、转让(兼并与收购)等方式实现资本的扩张和增值。从广义的角度讲,资产是资本的载体,资产是实物形态,资本是价值形态。资产与资本是从两个不同方面说明同一事物。事实上,在资产经营中就可能包含股权的形成或转让,而在资本经营中也可能会涉及到资产的重组、置换或转让等。从这一意义上说,这两者没有本质区别。但两者的侧重点是不相同的,资产经营强调的是资产经营的物质流,资本经营强调的是资本经营的价值流,不但包括实物资产的价值变化,而且包括债务资本和股权资本的优化配置。由于资产实物形态的流动和重组必须借助于价值形式进行,即资产只有资本化、证券化才能进行交易。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资本经营”比“资产经营”的概念更宽泛些。至于“资本经营”、“资本运营”、“资本营运”,我们认为这些提法并无内涵上的区别,只是人们习惯上不同而已。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认为资本经营是以实现资本保值增值为目的,以价值形态经营为特征,通过生产要素的流动与重组和资本结构的优化配置,对企业全部资产或资本进行综合运营的一种经营活动。
二、资本经营与生产经营
资本经营是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和阶段时所要采取的一种战略措施,它以生产经营为基础和起点,经过一系列的资本运作,最终又回到生产经营,为生产经营服务。但资本经营与生产经营在经营对象等方面又有一定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一)经营对象不同。生产经营的对象是各种产品或劳务,经营的核心问题是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及变化趋势决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以及如何生产。资本经营的对象是价值化、证券化了的物化资本,或者说是资本化了的企业资源,其核心问题是如何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来提高资产的运行效率,确保资本保值增值。前者经营的是实物形态,后者经营的是价值形态。
(二)市场条件不同。生产经营面临的市场主要是商品市场,经营者关心的主要是原料和产品的市场价格、产品的销售渠道和市场份额。资本经营面临的不仅是商品市场,更主要的是资本市场,经营者更关心各种证券的价格、金融市场的动态、资金的流向等。
(三)发展战略不同。生产经营是一种内部管理型战略或称产品扩张型战略,即在现有的资本结构下,通过调整内部资源,包括控制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开发新产品、拓展新市场、调整组织结构、提高管理能力等维持并发展企业竞争优势。资本经营是一种外部交易型战略或称资本扩张型战略,即通过吸纳外部资源,包括兼并、收购、联合等活动迅速扩张企业可控制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培育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这种方式下,企业不仅可视为某一生产部门,也可以看作是价值增值的载体,通过企业的“买卖”实现资本扩张和价值增值。
(四)资本循环不同。生产经营中的资本循环一般依次经过供、产、销三个阶段,顺序地采取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三种形态。资本经营中的资本循环,从广义的角度说,不但包括了生产经营的三个阶段,而且还包括资本的筹措和投放,其资本形态包括虚拟资本(产权凭证)、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和商品资本等;从狭义的角度说,资本经营可越过产品这一中介,以资本的直接运作方式(购并、融资、资产重组)实现资本保值增值,其资本形态表现为虚拟资本和货币资本两种形态。
(五)收益来源不同。生产经营的收益主要来自向市场提品和劳务所取得的利润,并以此实现原有资本的保值增值。资本经营的收益主要来自于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后生产效率的提高所带来的经营收益的增量,或生产效率提高后资本价值的增加,在某种情况下也直接表现为购售活动的资本利得收益。
三、资本经营的基本方式
资本经营的方式在不同的论著中有不同的表述,从资本价值总额变动观察,资本经营一般有三种方式:一是做加法,即实行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联合,发展规模经济,取得规模效益;二是做减法,即淘汰一批长线产品和亏损企业,以及低水平、重复建设企业,为经济发展减亏解困;三是做乘法,即走联合、并购、控股、参股之路,在启动存量资产,缩短建设周期,促进存量资产优化组合的同时,实现规模经济,取得规模效益。
从具体运作实践分析,企业资本经营的方式主要有五种:
(一)股权转让式。股权转让式是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中发生频率最高的资本经营方式。它又可细分为协议转让与无偿划拨两种方式。股权转让的对象一般是国家股和法人股,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绝大多数是由国有企业改制形成的,且国有股、法人股在企业中占绝对比重,通过国有股权的转让与集中,成为上市公司重组过程中最迅速、最经济的一种方式。上市公司股权无偿划拨是指上市公司的所有者(一般是指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将上市公司产权(通常指国家股)无偿划拨给有关公司的重组行为。
(二)并购、联合式。并购与联合是企业资本经营中最为活跃的运作方式。并购方式一般有购买式,即并购方出资购买目标公司的资产以获得其产权,并购后,被并购公司的法人主体地位随之消失;承债式,即并购方以承担目标公司债务为条件接受其资产并取得产权,这种形式在我国现实中应用最为广泛;控股式,即一个企业通过购买目标公司一定比例的股票或股权达到控股以实现并购的目的;吸收股份式,即并购企业通过吸收目标公司的资产或股权入股,使目标公司原所有者或股东成为并购企业的新股东的一种并购手段;杠杆式,即指并购方以目标公司的资产为抵押,通过举债融资对目
标公司进行并购的一种方式。据统计,1997年全球企业购并总额达12023亿美元。世界范围内并购浪潮最显著的特点是强强联合,继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出资126亿美元收购麦考移动通信公司后,波音公司购进拥有世界民用客机15%市场占有率的麦道公司,并引发了欧洲航空公司的联合。在我国,继1997年8月广东TCL电子集团实现了与年销售额10亿元的河南新乡美乐电子集团的联合后:9月北京西单市场集团与北京友谊商业集团结束单体经营合二为一,组建了北京最大的商业企业集团,总投资15亿元;11月由江苏南京地区四家特大企业金陵石化公司、扬子石化公司、仪征化纤集团公司、南化集团公司及江苏省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成中国东联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三)资产剥离式。资产剥离是指将非经营性闲置资产、无利可图资产以及已经达到预定目的的资产从公司资产中分离出来。从表面上看是公司规模的收缩,但其实质是收缩后更大幅度更高效率的扩张。资产剥离使公司选择适合自己经营的资产,剔除自己不善于管理的资产,可大大提高公司资产运作效率。资产剥离的方式一般包括减资、置换、出售等。国外一项研究表明,与同业兼并相比,无关联行业兼并的成功率很低,这种兼并后的低效率往往使公司在兼并后重新剥离资产,出售分支机构和其他经营单位。如赛格集团在资本经营中,采取激活有效资产与流动无效资产并重的策略,在盘活有效资产的同时,采取种种方式,让无效资产也流动起来。在1993年至1996年4年间,对那些产品不适应市场需要,资产回报率低,且不符合集团整体发展战略的26家企业,果断地进行清理和解散。对一些承担无限责任、经济效益低下的6家租赁企业宣布终止经营,对部分严重亏损的12家国内外销售网点予以撤消。对一些参股比例小、经营无前途的企业和虽然处于盈利状态,但从整体上看对集团发展帮助不大的企业进行股权转让,到1997年初,已转让股权10家,还有17家在洽谈之中。对一些因经营管理不善,亏损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宣告破产。在4年间,赛格集团成功地调整了50多家企业,收回资金2亿多元,使资本在运动中得到了增值。4年间,集团不仅消化了历史上2亿元的潜在亏损,而且实现税后利润11.85亿元,其中1996年实现税后利润3.5亿元,比1992年增长了3.5倍。
(四)租赁、托管经营式。租赁和托管这种方式能够在不改变或暂时不改变原有产权归属的前提下,直接开展企业资产的流动和重组,从而有效地回避了企业破产、购并过程中某些问题和操作难点,是现有条件下大规模进行国有企业改革的有效方式之一。如江苏大地集团租赁了停产半年多的黑龙江安达植物油厂、租赁了亏损的徐州利康尔食品厂,既解决了自己的生产线短缺问题,又盘活了闲置的资产。又如,1996年,南京金箔集团公司托管经营南京起重电机厂;鞍山一工采用期权方式托管辽工集团的三家合资企业等。由于租赁与托管并没有引起产权变更或资本易位,因此它们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资本经营。但与破产兼并相比,租赁和托管可以避免破产、兼并等某些敏感性问题,引起社会震动小,操作成本低,且能起到稳定社会、减轻政府负担的社会效应。因此有人把租赁与托管经营称为“承包的有效延伸,兼并的温和过渡”。
(五)品牌经营式。品牌经营主要是利用名牌效应进行低成本扩张。名牌作为一项无形资产,具有强大的市场开拓力、文化内蓄力、信誉辐射力、资产扩张力和超常获利力。如无锡小天鹅集团利用“小天鹅”商标与武汉荷花洗衣机厂联姻,既实现了小天鹅的品牌价值,又盘活了荷花洗衣机厂闲置的生产线。双方战略合作3年之后,到1997年底,荷花洗衣机厂向小天鹅集团赠送3410万元固定资产的51%的产权,从此正式成为小天鹅集团的重要成员之一。这是小天鹅集团由品牌经营迈入资本联合的新举措,也是国内企业重组方面的一个新动向。
在实务操作中,不同形式的资本经营方式可单独运作,也可结合在一起共同使用。
四、资本经营的现实误区
资本经营作为现代企业的有效管理手段,曾被一些具有超前意识的企业家成功地应用,并创造了企业超常发展的经营业绩。但是,由于资本经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时间较短,加之资本经营所需要的制度环境和条件尚不完全,以至于在资本经营的理念和操作中存在着不少误区,从而使一些实施资本经营的企业未达到预期目的。
误区一,认为资本经营高于生产经营。目前,有相当一部分人士认为资本经营是一种高级的经营形式,企业要从生产经营转向资本经营;而一些企业抓住资本经营题材,在行业内外、地区内外大举扩张,忽视了自己的主营业务。这种观念上的错误极有可能把资本经营引入歧途。
从理论上说,资本经营属于投资银行等中介机构的业务,与生产企业有关的主要是并购、融资、股权重组、资产重组等项业务。这些业务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暂时脱离生产经营而单独运作并获得一定的资本收益,但本质上资本经营最终必须服从或服务于生产经营。这是因为,第一,生产经营和资本经营都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这一目标的手段,只是经营方式不同,前者侧重于产品扩张,属于内部管理型,后者侧重于资本扩张,属于外部交易型,两者相辅相成,密切配合,并无高低之分。第二,生产经营是资本经营的起点和归属,也是资本经营存在和效能发挥的基础。从经济学意义上说,能够创造市场需求的物质产品的生产经营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础,也是资本增值的源泉。作为建立在生产经营基础上的一种经营手段,资本经营必须具备一定的内在条件,诸如要有名牌产品、要有过硬的核心技术、要有相应的管理优势、要有完善的销售网络等。也就是说,只是具备良好的生产经营基础的企业才能有效地实施资本经营,很难设想一个生产经营境况较差的企业能够成功地进行兼并或收购活动。
误区二,盲目追求多元化经营。有些人认为兼并、收购某些与自己主业无关的企业,实行多元化经营,会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实现稳定的经营利润。但实际上,如果企业实行无关联多元化经营战略,不太熟悉所进入的行业,反而会加大风险。正如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德鲁克所言,一个企业的多元化经营程度越高,协调活动和可能造成的决策延误越多。无关联多元化使企业所有者与高层经理进入全新的领域,对并购对象所在行业不甚了解,往往难以作出明智的决策。同时,这些并购还使企业分支机构迅速增多,链条拉长,使总部很难根据变化了的情况迅速作出反应和决策,单纯追求投资领域多元化经营是资本经营的最大误区,它使主性业不精,副业不旺。无关联多元化扩张的结果不仅不能给企业带来跳跃性发展和机遇,反而使本充满活力的企业走向衰退或破产。有的企业本无良好的基础和业绩支撑,由于收购项目与企业原先所具有的核心产品、技术缺乏内在的联系,又未能在新产品中培育出新的核心产品,最终把自己原有的竞争优势也丧失了。
误区三,过分强调低成本扩张。在目前的资本经营中,有一些比较流行的方式,诸如无偿划拨式、自愿联合式、无形资产控股式、企业托管式、承债并购式、租赁式、产权置换式、联合参股式、股票发行上市式、定金收购式等。所有这些方式,
相对于全额并购方式来说,直接动用的现金较少,甚至“一分不动”就可以实现并购目的。这种看似低成本的扩张方式很为一些企业界人士所看好。事实上,许多并购案例,看起来直接投入很少,其实背上了巨额债务和无底的开支负担。这些成本或费用主要包括:
第一,并购前期费用,主要包括:(1)交易成本,即并购过程中所发生的搜寻、策划、谈判、文本拟定、资产评估、法律鉴定、公证等中介费用;发行股票时支付的申请费、承销费等。(2)改组改制成本,在并购或资产置换或托管方式下,并购方还要派遣人员进驻,要安置原有领导班子和富余人员,要剥离非经营性资产,要淘汰无效设备,要进行人员培训,要建立新的董事会和经理班子,这些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3)更名成本,并购成功后,还要发生重新注册费、工商管理费、土地转让费、公告费等。
第二,并购后费用。为使并购企业立即运行起来,还需要支付:(1)启动资金或开办费;(2)为新企业打开市场,必须支付的市场调研费、广告费、网点设置费等;(3)管理费,既包括与新企业有关的生产、技术、人员的费用,也包括因公司总部管理链条拉长而加大的管理费用;(4)财务费用,既包括承债式并购或租赁式经营所需支付的原有的债务本息或租金,还包括为新企业发生债券、取得银行借款所需支付的债务本息。
第三,机会成本。一项并购活动所发生的机会成本不仅包括并购活动中的实际费用,还包括因这些费用支出所放弃其他投资而减少的收益,即“机会成本=并购实际费用+投资于其他项目的收益”。
1997年6月,湖北康赛集团有限公司为填补真丝类产品生产空白,实现低成本扩张,决定兼并浙江亚马丝调集团有限公司。双方签订初步兼并协议后,康赛就借给亚马200万元资金,让其先行启动生产。随后花费了近百万元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亚马公司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随着审计和评估前期工作的开展,亚马内部的诸多问题逐渐暴露,使康赛面对无数的“黑匣子”而无法解决,兼并终于陷入僵局。康赛兼并亚马计划搁浅,其原因之一就是康赛在没有弄清亚马公司真实情况下就匆忙与之签订兼并协议,结果不但没有吃到“馅饼”,反面濒临“陷阱”。
误区四,把资本经营等同于股票上市和企业改制的妙方。资本经营作为企业的一种外部交易战略,不仅在微观上具有扩大企业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规模效应的作用,而且在宏观上具有调整产业结构和企业结构,盘活存量资产的效能。正是资本经营这一特殊作用,引起了我国经济界、企业界的广泛重视与关注,以至于以此相关的话题成为人们谈论的焦点和热点。但在资本经营的实务操作中,许多企业把它等同于股票上市或股票炒作。于是一些经营状况不佳、本身不够上市条件的企业,却通过母体裂变,将企业中效益好的部分组成股份公司,企图上市“圈钱”。另外一些小型企业为达到上市目的,通过各种方法寻求与其他企业进行资产重组,一旦取得上市资格,企业内部又各自为政,经营分散,既谈不上主业,也未形成规模,使企业成为一个个“独联体”。甚至一些经营亏损的企业,为实现扭亏,不是在主营业务上努力,而是把工作重点放在盘活土地存量资产,通过土地评估和置换取得级差收益,仅在账面上作文章。
资本经营与股票上市有一定的联系,如股票交易可为企业兼并、收购和重组提供一些便利。但股票交易并不是资本经营的唯一的形式,事实上大多数企业是非上市公司,股票不上市,则很难通过股票市场进行资本经营活动。资本经营也不等于股票交易,很多企业有意无意将其当成一回事,放弃主业于不顾,从事股票、证券的炒买炒卖,不但有悖于资本经营的初衷与本质,而且可能使企业陷入更糟的境地。
事实上,资本经营作为企业外部扩张的有效机制,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企业的主营业务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企业的净资产必须达到一定的规模。资本经营中的生产要素优化配置或产权流动实质上就是资本关系的重新界定,企业的并购、分拆都依赖于一定资本规模这一基础,没有一定规模的主营业务,没有一定规模的净资产,企业的融资和投资策略都会受到限制。因此,资本经营不是也不应该是任一企业随时都可进行的,不是也不可能是所有企业都能引用的灵丹妙药。
误区五,把资本经营异化为政府行政推动行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经营主体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而不是政府。但由于目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及企业产权改革不到位,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和管理者,对企业资本经营进行一定程度上的介入是必要的,它对于解决国有企业资产配置中的“凝固性”和“偏置性”,促使资源流向资产运营效率高的行业或企业,优化产业结构具有重要作用。但现在的问题是,一些地方政府不是从效率效益原则出发,而是从政绩出发,把资本经营搞成“群众运动”。1998年初,少数地方在国有小企业改制中,出现了一股出售小企业成风的倾向,某些地区甚至召开动员大会,定进度,压指标,实行“一卖了之”的政策。有的地区借助政府力量,组建了一批并未形成规模效益和集团优势的“企业集团”,甚至把一些效益很差陷入困境的企业依靠行政力量硬性搭配效益好的企业,大搞“拉郎配”,结果坏的企业没变好,好的企业被拖垮。政府对一些经营不善的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如减免债务等,转移不良资产),不仅不利于市场主体的培育,而且也使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失灵。
从经济学的意义上说,在企业资本经营过程中,任何资产的转让、交换、分离、合并都意味着企业产权和产权关系的改变。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企业产权主要包括出资者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出资者一旦把资产变为资本金注入企业,就以价值形态存在于企业,从而与出资者的其他财产相分离,变成了企业法人财产;出资者不能再直接支配这一价值形态的财产,并且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从企业中抽回;出资者依法享有财产收益权和产权转让收益权,依法约束和监督企业的经营活动;出资者不能随意直接干预企业法人财产权,只能运用其所有权的让渡去影响企业的行为和资产的重组。企业法人财产权一般由董事会代为行使,并得以自主企业的经营活动。因此,企业资本经营的主体应是具有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政府的责任只是为企业实施资本经营提供外部条件,制定经济规则和保持社会秩序稳定。对于国有企业来说,资本经营必须以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必须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有效监督下进行,但有效监督决不是包办代替。在一般情况下,企业出资者应该多元化,不能只有一个国家股东,且国家股东不宜占绝对控股地位,否则企业永远不能改变政府的附属地位,也不能获得真正意义上的资本经营自。
误区六,把资本经营作为逃债废债的渠道与途径。在当前的现实中,许多企业热衷于资本经营的内在动机是为了逃避债务。自1995年以来,按照中央对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我国进行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优化资本结构、组建企业集团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及“抓大放小”、“三改一加强”等工作,对企业实施资本经营,包括资产重组、业务重组、债权债务重组等。在这一过程中,企业借重组之机,采取各种形式逃避银行债务,如搞假破产、合资嫁接、母体裂变、国有民营、化整为零、金蝉脱壳等方式逃避和架
空对银行的债务。同时,政府的一些政策,又助长了这种逃债废债行为,如实施“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和相应冲销呆账坏账准备金政策,的确助长了“假破产、真废债”行为。如现行政策允许银行将呆账坏账准备金支付那些经营困难的企业,给予它们免息减息的好处,这无疑为企业的逃债废债提供了政策上的保障和契机。
西方人说,马克思把“资本”留在了西方,把“论”留在了东方。而今,东方不仅在谈论“资本”,而且在实实在在地经营“资本”。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产权制度的变革和资源配置方式的改变,以资本导向为中心的资本经营为企业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和方式,而在资本经营的背后,又隐含着资本权力和利益的较量和重新分配。风险与机遇并存,只有真正把握资本经营的内涵和运作方式,才能有效实施资本经营,获得企业资本价值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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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葛兆强:《资本经营的现实误区及其矫正对策》,《经济研究参考》1998年第16期。
2.邵勋:《试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与国有资本运营》,(经济研究参考)1998年第16期。
3.徐元旦:《试论资本运营中的若干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工业企业管理》1998年第8期。
4.刘红灿、江时强:《康赛兼并亚马未果另有隐情》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工业企业管理》1998年第8期。
5.兰发钦:《论企业资本经营的若干问题》,《审计与经济研究》1997年第3期。
在中国,促进特许经营发展的因素势不可挡。正在寻求业务拓展的外国特许经营系统和国内企业适逢其时,这无疑是激动人心的机遇。当然,对于欲意加入此列的受许者来说,其在特许经营业务和特许经营系统方面亦面临着越来越广、越来越多元化的选择,他们同样具有无限商机。而这些商机,便蕴含在业已成熟或具诱惑力的新型特许业中。
评估特许经营机会
投资特许经营意味着受许者要在资金、时间和精力上作出巨大投入。这种决策不应轻易作出,必须对诸多赖以成功的因素加以周全的考虑:
·商业概念
·特许经营系统
·商业主张
·特许者
除了以上特许者提供、与特许经营机会相关的因素外,潜在的受许者还必须仔细对自己是否适合做受许者进行评估。
商业概念
潜在受许者不仅要评估具体的特许业务,还要评估其运作市场。确保产品或服务有实际需求,商业概念能吸引消费者,企业有独特的形象、系统和经营方式。如果特许经营业务中不涉及专利,特许者对所特许的概念便无垄断权。所以特许经营系统必须通过商标和合法防冒的独特形象来取得一套专有的衡量标准。独特的形象或许来自名称、外观、优质产品、服务或其他特性,但其中应内含顾客所欣赏的质量。当然,形象必须能一致传达给所有分店。体系和经营方式必须能加以复制,能够传授和传递。总而言之,商业概念必须在实践运作中就证明可行。
特许经营系统
受许者还必须对特许经营系统的健全性和可行性信心十足。特许经营系统具有特许者提供的“一揽子”服务和所有必须履行的经营条件。
特许经营系统在《特许经营协议》和《操作手册》中有成文规定。
《特许经营协议》用于处理特许者和受许者之间的潜在关系。它是规定各方权利和义务的正式文件,也是特许经营关系的最终参照。
《操作手册》是特许经营业务的日常运作参照本。特许经营店的综合运作蓝图,如详细的规章程序、规格、标准、模式和政策,通常都陈列在这份机密的《操作手册》中。因为操作手册是份“活”文件,必须经常修订以适应系统发展,所以特许经营协议往往赋予特许者修订它的权利。
商业主张
特许经营的最终目的是使特许者和受许者双方都赢利。从受许者的角度来看,他/她不仅要求要有投资收益,而且还要求所得的收益要高于独立经营的回报。由于特许经营多种多样,所以购买特许经营权的费用和开业成本不仅在行业之间,而且在系统之间也各不相同。
当然,除了开业成本,受许者还要预计持续经营的费用。所有的企业经营者,不管是受许者还是独立经营者,都会发生持续成本和管理费用。不同的是,多数受许者还要在特许经营协议期内支付特许费或服务费用。
因此,一份谨慎的财务计划对潜在受许者非常重要。上述提到的成本以及其它一系列开业和持续的资金投入必须由会计人员进行现金流量和损益预测,以确定该业务的投资是否能获得理想回报。
该特许哪种业务
受许者与特许者建立了长期的相互依存关系之后,特许者持续的投入、支持和协助将会成为特许经营业务成功与否的关键因素。受许者必须仔细考虑是否适合与特许者发展这种长期关系。特许者以往的记录和经验、投入以及未来计划等因素都必须加以认真的评估。
潜在受许者的检查清单
本清单节选自澳大利亚政府出版服务处(theAustralianGovernmentPublishingService)1994年出版的EvaluatingaFranchise(特许经营评估)一书。
特许者的经营历史和信誉:
1.特许者经营特许业多长时间?
2.如果是一家新公司,该商业概念已经过多长时间的测试?
3.该公司在受许者中享有诚实信誉吗?在其客户中呢?
4.你是否拥有特许者经营经验(及其相关的任何实体),和其董事/秘书/管理人员/委托人的详尽介绍?
5.该公司资金是否雄厚?你有否看过他们的最近财务报表,如近三年的?
6.关于特许经营的未来销售拓展,有什么计划?
7.业务拓展对你和特许者间的交易有何影响?业务发展和拓展是否会导致你所在的地区或邻近地区出现更多受许者,从而影响你的销售额?你是否有经营这些分店的第一权利?
特许产品或服务:
1.所在社区对该公司的形象和产品或服务持何种态度?
2.你是否愿意购买这种产品或使用这种服务?
3.你是否准备在接着的5年至10年里经营该产品或服务?
4.这一产品或服务是有持续需求还是一时的时尚?
5.与同类产品或服务相比,这种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是否有竞争力?
6.特许者会有什么销售限制?
7.你是否有权享受特许者的新开发项目、商标、商号或产品改进?
8.除去特许费,所得利润与非特许经营的竞争对手相比,是否相当?
特许销售地区:
1.特许经营的销售地区是否有地理划分?
2.你在本地区是否享有独家特许经营权?
3.该地区的销售和增长潜力如何?人口、收入等又如何?
4.你这类产品或服务当前在该地区的直接竞争状况如何?
5.该地区现有的特许经营是否成功?
特许经营合同:
6.合同是否充分说明了特许经营协议内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7.对于所提议的协议,你是否经过专业咨询?
8.万一为了某种原因不得不终止合同,你能终止吗?
9.你是否可以不征求特许者同意就出售特许经营权?如果可以,你能否从中获利?
10.特许者是否可以收回或终止合同?如果可以,有哪些条件?
11.如果特许者终止合同,你能否因在该业务中建立了商誉而获得补偿?
12.你向特许者支付多少费用?
13.建立该业务需多少成本?
14.所有或部分商品必须从特许者那儿购买吗?
15.你能否用自己的供应商?
16.你是否必须完成月份/年度销售指标?如果是,你认为可能达到吗?
17.合同期间你是否被禁止参与其它业务活动?
18.就特许经营或同样性质的特许经营的潜在销售额、收入、毛/净利润水平或其它财务信息,如果特许者提供了书面预测,那当中是否有具体的预测依据/假设?
19.对于受许区域或地址是否视贸易活动尤其是以前的特许经营而定,特许者作出说明了吗?如果是,其历史及具体情况是否包括了特许经营中断的情况?
20.合同是否禁止你在合同终止后组建、拥有或服务于竞争性企业?
21.签销售合同之前,你是否确认特许经营能为你做一些你力不能及的事情?
22.开业时要做房屋装修吗?隔多长时间就要重新装修一次?
23.你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向特许者进行财务补偿吗?
24.合同就争端规定了协调和/或仲裁条款吗?
特许者给予受许者的协助:
1.特许者是否持续提供营销、教育培训和/或业务支持?如果是,是否有合同约定?他们提供的服务是否能达到合理标准?
2.是否要求你和/或你的骨干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如果是,培训是否足够?与其他受许者谈谈,看他们是否有什么问题。
3.你是否检查过该公司要求你使用的“特许经营手册”、会计体系、以及其它制度、程序和方法?你是否看到过它们的实际运作?
4.店铺地址是否由特许者选?如果是,要收服务费吗?你对该选址有否决权吗?
5.特许者是否协助你签订租赁协议?
6.特许者是否会在开业期间帮你管理存货?控制存货?
7.特许者会在开业融资上帮助你吗?如果是,费用多少?
8.特许者是否会提供广告和促销支援?费用多少?
9.特许者是否提供会计支援,如分析财务报表并建议如何削减成本/增加赢利?
10.特许者是否负责店面布局和陈列设计?如果是,该布局在你的店址和地区设计合适吗?
11.你是否准备为该商业机会支付首期和往后的持续费用?
审查特许者的业绩:
12.询问现有受许者,看他们对特许者所提供的支持有何看法。为了领先竞争对手,你可能要靠特许者做广告、产品研究及改进。特许者是否履行这方面的职责?
13.总体来说,特许者是否向受许者履行了特许经营协议中的所有义务?
个人因素检查清单:
1.你的健康状况是否允许你长时间工作?
2.你是否愿意承担财务风险?
3.你是否有推销产品或服务的潜力?
4.你是否善于人际沟通?
5.你当前的财务能否支持你开业之初的有限收入?
买入药品管理验收
对买入药品实行逐批的抽样验收,对于双批号的合箱药品需要分开进行验收并进行登记,同时,工作人员还需要对合箱出现的概率进行统计,记录批号,如果药品品种没有出现合箱的概率为零,则需要查询该品种供应商的质量。
一般来讲,在药品的生产中出现合箱的情况属于正常现象,因此,如果供应商所供药品没有出现过合箱现象,在存在人为改变生产批号的可能性,这是一种混批现象,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出现混批现象的药品按劣质药品处理;如果供应商所品的合箱现象在包装上没有体现,则在出厂和运输途中必然出现混乱,导致分不清合箱的产品。
在发现供应商质量问题而退货的情况将为公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因此,医药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需要加强对药品的验收。加强对到货产品检验报告的检查根据国家GSP规范的要求,医药公司买入首营药品时,需要对供应商买入同批药品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单进行检查。
对检验报告的检验项目与审核质量标准所要求的检验项目的一致性进行核查,如果出现检验报告的检验指标低于质量标准控制指标或者检验报告的检验项目少于质量标准的情况,则应立即中止该产品的买入验收工作,避免对公司产生影响。针对现营药品品种,需要定期要求供应商提供同批检验报告,对报告进行严格的核查,从而保证现营药品的合法性和质量安全性,当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出现时,需要立即中止该品种的买入。
医药经营管理信息化建设
2.,品牌经营战略理论
2.1.1品牌的起源、定义
品牌(BRAND),英文的本意是“烙印”的意思,是自然经济时代放牧主给自己的牲口打上财产归属标记,以区分与他人的财物。现代品牌是19世纪资本主义制度确立之后出现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生产规模的扩大,商品贸易的增长,需要一种能普遍用来辨认商品的标记,即需要在商品的自然名称之外起个名字,品牌由此广泛流行。现代品牌与早期品牌标记最重要的哈尔滨工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论文区别在于:它已不是一种单纯的品牌标记,而成为一种可以转让买卖的工业产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无形财产。品牌作为无形资产与其他财产一样受法律保护。现代营销学的发展,使品牌的概念得以延伸。根据美国著名营销学者菲利普·科特勒的表述,“品牌是一种名称、名词、记、符号或设计,或是它们的组合运用,其目的是籍以辨认某个销售者或某群销售者的产品或劳务,并使之同竞争对手的产品或劳务区别开来。……可分为产品品牌、服务品牌及企业品牌。”而随着时代的发展,使现代品牌的内涵和外延都发生了质的变化,它被赋予越来越丰富和广泛的含义,成为一种复杂的信息标识系统。它代表企业的产品、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以及企业的形象。
2.1.2品牌经营的一般战略
品牌的基础在企业品牌的经营管理战略来说是企业经济战略的一种,所谓品牌经营管理战略,就是指企业为了提高产品竞争力而进行的,围绕着企业及其产品的品牌而展开的形象塑造活动,其直接目标是发展名牌。品牌经营的一般战略有:
(1)品牌延伸战略
一品牌延伸就是利用已经成功的品牌名称来推出新产品。主要应用于两个方面:①产品类别延伸。这是企业为顺利、快速地实现向其产品领域的扩张,利用已有品牌进行的一种延伸。例如,TCL品牌从彩电向手机市场的延伸。②产品线延伸。这是为满足不同细分市场的需求,在同一品牌名称下不断延伸产品线,即推出不同功能、不同产品形态、不同规格、不同包装的产品。品牌延伸被认为是企业实现低成本扩张的一种有效方法,它被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
(2)品牌组合战略
品牌组合战略又称为多品牌战略,是实行多元化经营,特别是不相关多元化经营的企业常采取的一个品牌策略。企业利用不同的品牌占领同一产品领域高中低不同档次的市场、也可利用不同品牌进入不同的产品市场。多品牌经营应注意保证个品牌互不干扰、各自得到很好发展的同时,为了公司的整体目标,各品牌能协同作战。
(3)品牌更新
随着时间的流失,一个品牌如果无所变化,就会显得老化,逐渐失去已有的魅力,最终被市场抛弃。根据目标消费者及竞争者的变化随时调整品牌策略是保持品牌长盛不衰的重要保证。品牌更新的主要方法有:不断开发新产品,保持产品的吸引力;挖掘产品的新用途;通过品牌延伸,用新产品赋予品牌新形象;改变目标消费者等等。
(4)品牌全球化
品牌全球化是指在全球范围内使用统一的品牌名称、标识、定位、广告策略、产品和包装等。它是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全球性企业获得长足发展的必然结果。使用全球性品牌策略可以获得规模效益、有助于提高产品知名度、引发积极的品牌联想。但全球化应结合本土化共同实施,即所谓的“弹性全球化”,也就是从全球的角度思考问题,从地区情况着手采取行动。包括本土化的产品设计、本土化的广告宣传、本土化的品牌定位等。
2.1.3品牌的功能特征
对于消费者而言,品牌执行了以下四种主要的功能;(l)识别:品牌代表了产品的一定质量和特色,可方便消费者选择。(2)信息浓缩:识别性要求以消费者把握的关于品牌的所有信息的概要形式出现。品牌满足了大多数购买者的需要,是购买者获取商品信息的重要来源。(3)高安全性:消费者购买一个熟悉的品牌能够给其带来更多的信心保证。品牌能够保证消费者提供他期待的这种利益。(4)提供附加价值:品牌能给客户提供比一般产品更多的价值或利益。对于生产经营者来说,品牌可以增加企业的无形资产,有助于企业细分市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另外,还可以起到广告宣传的作用
2.2消费者心理与品牌
品牌是企业商品个性化的沉淀和凝结,是在竞争激烈的同质化市场中引起消费者注意或购买的重要识别特征。而成功品牌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始终如一地将品牌的功能与消费者心理联结起来,通过对消费者心理的研究,更好地将品牌信息传递给消费者。在企业进行品牌经营的策略中,重点要关注以下几方面的内容:消费者一般心理过程的特征以及品牌名称和视觉形象的重要性,决定了品牌设计中应结合消费者的心理,力图使品牌具有统一、稳定的视觉形象,简洁、易记的记忆特点和良好的情绪联想。
2.2.1消费者心理与品牌定位
(1)品牌定位的意义
埃里克·乔基姆塞勒和大卫·艾克从品牌拥有者角度认为,品牌定位是任何品牌创建计划的基础,强大的品牌通过品牌定位来提高起知名度。综合他们所研究过的每一个品牌的基础上认为:凡是成功品牌都意识到加强品牌定位的重要性。何燕华、卢泰宏认为,从广义而言,定位的战略意义体现在五个方面:定位能创造差异:定位是基本的营销战略要素;定位是制造各种营销策略的前提和依据;定位能形成竞争优势;定位是广义的成功之道。林恩·阿普绍在《塑造品牌特征》一书中,从品牌定位与品牌特征的角度论述了品牌定位的战略意义,认为品牌定位是品牌创建的战略起源,品牌定位是品牌特征的罗盘,品牌定位指向品牌最能发挥威力的地方。品牌定位不仅能让品牌在所属产品类型中脱颖而出,还能帮助品牌在消费者生活中建立一个有力的支撑点。
(2)与定位有关的消费者的心理机制
特劳特、瑞维金在《新定位》一书中指出,营销的终极战场是消费者的心灵。品牌拥有者知道的越多,品牌定位就越有效。经过多年对消费者行为的细致观察和深入研究,他们发现了影响传播沟通的消费者大脑运行机制,并将之概括为消费者的五大思维模式:大脑只能接受有限的信息;大脑容易产生混乱,喜简烦杂;大脑的不可靠性,因缺乏安全感而跟随;大脑对品牌的印象不会轻易改变;大脑不能丧失焦点,而品牌延伸容易让大脑模糊。五大思维以消费为中心,分析了信息传播不能到达消费者的原因以及无法占据消费者心灵的根源。在此基础上,该书作者相应地给出五种解决办法:使传播的信息成为消费者的关心点;应使用尽量简化的信息;利用市场研究和消费者资料,加强消费者的安全感;定位要着眼于长远的目标并保持稳定性和持续性;应进行有效的品牌延伸。
(3)消费者心理与品牌定位
由于不同的消费者群体有不同的消费心理和消费特征,同时,社会文化习俗和消费习惯也会对消费者产生影响。正因为如此,做品牌定位时首先要对消费者进行定位,明确这一品牌当前及今后将用于哪个行业、哪个领域,其消费者是哪一群人,他们的性别、年龄、职业、文化程度构成如何?为品牌定位的基本方法,就是要研究不同的消费者,从消费者的消费特点、文化习俗、消费习惯及需求等方面为品牌寻找到一有力的位置,然后综合运用品牌所有的营销要素去占据和适应这个位置及其以后的市场变化,便能获得较持久的市场份额。
2.2.2消费者心理与品牌设计
消费者购买商品的心理活动,一般总是从对商品的认识过程开始的,而在激烈的同质化市场上,品牌成为人们选择商品的重要依据,因此,品牌设计也就显得犹为重要。
(l)品牌设计主要包括品牌的名称、标识物和标识语的设计:
①品牌名称:通常由文字、符号、图案或三个因素组合构成,涵盖了品牌所有特征,具有良好的宣传、沟通和交流作用;
②标识物:标识物能够帮助认知、联想和使消费者产生积极的感受、喜爱和偏好;
③标识语:标识语的作用一是能为产品提供联想,二是能强化名称和标识物。
(2)消费者购买的心理过程:
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一般心理过程包括了对商品的认知、注意、记忆、联想、想象等心理活动,企业为使消费者在众多商品中选择自己的产品,就要利用品牌名称和品牌的视觉形象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和兴趣,品牌才会日渐走进消费者的心中。人们对品牌的信息大部分是从视觉中获得的,因此,建立良好的品牌视觉形象也是十分必要的。品牌的视觉形象必须是统一的、稳定的,这是品牌吸引消费者的重要条件之一。美国司坦福大学商学院1996年一份关于世界100家最知名品牌的研究报告显示,著名品牌创办有一半历经百年依然势头强劲,如宝洁(1837年)、工BM(19n年)等。品牌视觉形象的统一和稳定,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文字、图形、颜色以及由文字、图形、颜色的有机集合所反映的立体式视觉形象。哈尔滨工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论文
2.2.3消费者心理与品牌创新
虽然不同的消费者其消费的个性心理特征不同,不同的消费者群体也有其不同的特点,但随着消费的日益多样化,消费者在商品选择时总是存在一种求新的思想,这一心理在品牌营销中也无例外。因此,品牌创新是品牌的生命力和价值所在,是获得心理效应的重要举措。品牌创新包括创品牌和品牌更新。一方面,任何产品都必须创立自己的品牌,产品具有品牌特性,别具特色,才能吸引消费;另一方面,已经创立的品牌,也有个再创和更新的问题。
2.2.4消费者心理与品牌文化
(l)品牌文化与企业文化
日本学者青木贞茂指出,商品一旦被确立为品牌,便超越其物理特性,而带有某种象征性,于是商品被予以“图腾化”。当一个品牌准确找到了自己的社会定位,切入了社会某种诉求的需要,帮助消费者完成对这些情感诉求提出,企业文化对企业的长期发展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要创建品牌与发展品牌,必须形成强有力的企业文化体系。所谓强有力的企业文化,主要是指企业文化对企业的品牌经营有较强的支持作用。同时,企业文化通过品牌将文化效应转化为市场效应。
(2)消费者心理与品牌文化
现代消费者是自信、成熟且富足的。他们更加重视通过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表现出其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生活情趣和个人修养,以获得个性的张扬、精神的愉悦及心理的满足,消费者所消费的产品或服务的品牌能够传递出产品和消费者的品位与个性、生活方式等。从企业的角度来讲,要创建品哈尔滨工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论文牌和发展品牌,必须塑造鲜明的具有个性特色的文化。品牌是与经营特色密切相关的。只有具备一定的特色,才能便于消费者识别,才能有利于品牌竞争。大凡成功的企业及其品牌都具有特色,要么性能先进,要么工艺独特,要么设计精巧,要么包装新颖。这样,它才能在众多的同类商品中鹤立鸡群。而在营销活动中,企业面对变幻莫测的文化环境,社会文化、风俗习惯同消费心理有密切的关系,从而对消费者购买欲望和购买行为产生不同的影响。这些文化因素往往会对企业营销活动是否正常开展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在品牌竞争中,应对目标市场的文化环境进行仔细的观察和深入的了解,考虑品牌的文化传统和价值取向,这已成为研究品牌竞争中不可缺少的因素。一个品牌文化传统和取向是企业品牌塑造的重心所在。品牌中的文化传统部分,是唤起人们心理认同的最重要的因素,甚至作为一种象征,深入到消费者的心中。未来品牌的竞争能力,实质体现在品牌对文化传统的融合能力;一是品牌与文化传统的价值,如真、善、美的融合;二是品牌与消费者的文化心理和价值取向的融合,如环保意识等。
2.3强势品牌形象的塑造
品牌形象就是消费者对品牌产生一个较稳定的综合用法。在衡量某个品牌时,常采用市场占有率这个指标,因为我们在判断事物的时候总是以“成败论英雄”。但对品牌而言,并不能简单的从市场的角度去看,一个品牌形象是否具有强势是一个更为重要的视角,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市场占有率只是相对的、短暂的,而依靠强势品牌形象塑造建立起来的消费者认知是较为长久的,可以转化为品牌资产。
2.3.1强势品牌的标准
如何判断一个品牌形象是否为强势?根据LevinL·keller(1998)的观点,品牌形象的强弱可依据以下三标准来评价:
(l)品牌联想的强度
品牌联想的强度是指消费者回忆品牌的难易程度。这一标准用以评价品牌传播是否能在消费者脑海中留下印迹。但是,品牌联想的强度只是反应了品牌回忆的难易程度,至于这种回忆是否正面则不得而知。所以,高强度的品牌联想是强势品牌形象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
。
(2)联想的美誉度
品牌联想的美誉度是指消费者对品牌正面的态度。这种正面态度的形成源自品牌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能力。消费者需求通常为生理需求和心理需求,Park·Jaworski和Mae·Innis(1996)认为对这几种需求的满足需要品牌分别提供功能性价值、体验性价值和象征性价值。品牌价值的高低反映了品牌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能力,如果品牌能为消费者提供符合甚至超越期望的价值,则品牌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能力强,品牌将具有很高的美誉度,而美誉度通常是消费者选择品牌的决定性祛码。如世界级的品牌都能提供高于一般同类产品的额外价值,其满足消费者需求的能力很强,因而美誉度也大大高于一般同类商品。这些品牌往往是同类产品的标准。
(3)品牌联想的独特性
品牌联想的独特性是指品牌在消费者脑海中产生的异于竞争品牌的联想。这些差异联想使得品牌能在众多竞争品牌中脱颖而出,引起消费者的注意。品牌联想的独特性有两个来源:与产品相关的独特物理属性和与产品无关的独特象征性形象。其作用就是在消费者心里烙下了一个清晰的品牌印象,以便在他们购买时产生影响力。由上可知,这三个标准都分别只是强势品牌形象的必要但不充分条件。如果仅仅强度大,那只能说明品牌易被消费者回忆;仅仅是美誉度高,则只能说明品牌给消费者的感觉好;仅仅是独特性强,也只能说明品牌与众不同。惟有当一个品牌联想的强度大、美誉度高、独特性强三个条件同时存在时,品牌才具有一个强势的形象。
2.3.2强势品牌形象的塑造
从传播的角度考虑,品牌形象是品牌传播的结果。一般来讲,品牌传播主要有静态和动态两种方式,即品牌识别和营销活动。任何品牌形象的树立都是这两种传播方式整合运用的结果。从整合的前提出发,强势品牌形象的塑造问题可以分解成品牌联想的强度、美誉度和独特性等三个方面。
(l)品牌联想强度的塑造
品牌联想强度的大小是由品牌信息的内容和数量决定的。从广义上来说,品牌信息不仅包括品牌的识别元素(如品牌标志、品牌名称等)和广告信息,果品牌信息能够在内容上吸引甚至打动消费者,那么品牌很容易被记起;而如果品牌信息能够积累,那么消费者也能产生较强的品牌联想。基于此,品牌联想度的塑造对品牌信息的传播提出了两条要求:
①品牌信息的关联性
品牌策划中必须认真研究目标消费者,根据他们的兴趣以及尚待解决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设计广告信息和策划营销活动。根据心理学的学习理论,刺激信息的重要性是信息接受者高度还是低度关注信息的决定因素之一(张春兴,1994)。消费者因为品牌信息与自身利益相关,而会对展露在其感知范围内的品牌信息主动积极介入,这种信息处理模式通过品牌信息内容与消费者信息需求心理的对接深化了品牌联想的强度。
②品牌信息在时间上的延续性和空间上的协同性时间上的延续性要求不同时期的品牌信息具有继承性,不偏离一根品牌发展的主线:而空间上的协同性则要求不同形式的品牌信息相互关联,围绕哈尔滨工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论文一个共同的品牌核心来组织传播。所以,对品牌信息在时空上的要求本质上要求品牌管理者应具有战略眼光,应对品牌的发展在横向和纵向上进行规划。这其实就是整合营销传播(工MC)的思想。
(2)品牌联想美誉度的塑造
在消费着购买过程中,品牌选择最直接的影响因素就是消费者对品牌的度如何,即品牌是否具有美誉度。要使品牌联想具有美誉度,品牌必须具有高于竞争者的功能性价值、象征性价值或情感性价值,并且这些价值能够传递给消费者。因此,品牌联想美誉度的塑造就必须从品牌价值及其可传递性两方面入手。
(3)品牌联想独特性的塑造
品牌联想包括:共享性联想和独占性联想。共享性联想是隶属同一类别的品牌共同拥有的联想。独占性联想是品牌在消费者心智中产生的独一无二的有益联想。在同一类别品牌内部,品牌必须通过塑造独占性联想把自己从同类中凸显出来。塑造独特的品牌联想主要考虑以下两方面:一方面是独特的品牌联想物。品牌联想物包括特定的人、事件、物品。典型的以人为联想物的情况是名人代言品牌,这种建立品牌联想的方式也为大多数企业所采用。另一方面是独到的品牌传播方式。要构思独到的品牌传播方式需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信息载体、传播时机、传播情景、传播依附的事件。
论文关键词:特许经营限制竞争法律规制适用除外
论文摘要:特许经营作为一种新型的、特殊的营销方式,其核心问题就是对无形财产的特许推广。因受许人的受许业务受特许人的支配和控制,极易引发指定购买、搭售、联合定价、独占经营、限制转售价格等一些限制竞争行为。为规制这些限制竞争行为,我国应借鉴欧盟立法模式,在反垄断法中规定规制的重点,严格规定其“适用除外”的条件。
特许经营企业在其运作过程中,必然会产生诸种法律关系,导致多重法律后果,其中私法领域的问题,如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可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得到解决;但从经济法的角度考察,特许经营还关乎整个市场的竞争秩序与竞争自由,与前者相比,这些竞争法方面的问题更具有全面性与基础性,然而,遗憾的是这一问题并未引起立法与司法的高度重视,其某些限制竞争的行为得不到有效规制。
一、特许经营的概念及其含义
对特许经营概念的表述尽管各国存有差异,但其主旨基本相同,如:在美国,最早的特许经营法——美国加利福尼亚州1970年《特许权投资法》表述为:“特许经营是两个主体之间默示或明示的、口头或书面的合同或协议,根据这一合同或协议,被授权人的经营按照与授权人的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店牌字型、广告或表明授权人或其分支机构的其他商业符号的实质性联系的计划或机制从事经营。被授权人须直接或间接地向授权人交付特许权使用费。”它强调特许经营是以特许权的授予为基础的合同关系。在日本,社团法人特许连锁协会将特许经营表述为“企业(特许人)与其他企业(受许人)之间缔结合同,使用自己的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及其它成为营业象征的标识,将在统一品牌下进行商品销售或其它经营的权利给予对方;另一方面,作为报偿,被特许人支付一定的报酬并投入必要的资金,在特许人的指导及援助下进行营业”,强调受许人取得特许权须向特许人支付相应的对价,且其经营要受特许人业务上的支配和控制,两者之间形成持续关系。《关于EC罗马条约总括适用除外规则》(CommissionRegulation4087/88)称“所谓特许经营,是商标、商号、店名、有益的商业模式、设计、著作权、经营诀窍或者有关专利的工业所有权或者是知识产权的组合,它意味着向最终消费者销售商品或为了提供服务而进行开发。”这一表述着重强调了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人对其知识产权组合的应用推广。在我国,485号国务院令公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规定,“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突出了特许经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特许经营是指特许人将其拥有许可权的商标、商号、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方式和服务模式等,通过合同形式授予受许人使用,受许人按照特许人维护网络同一性的要求使用相关的无形财产、缴纳一定的费用,并独立承担法律义务和责任的经营模式。这一定义既表明了特许人基于特许经营合同而对受许人享有的管理控制权,又体现了受许人对其特许人的无形财产拥有合理的使用权,并具有如下含义:
(一)特许经营的核心是对特许人无形财产的特许推广。特许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使用许可权,但就特许经营而言,它只能是特许人保留无形财产使用权的非独占许可,第三人能否再被特许需由特许人与受许人商定。一般而言,由于特许人授予受许人在一定时期一定区域内使用其有权特许的无形财产,且要求受许人的业务要受特许人支配和控制,因此,受许人往往在特定时期特定区域享有独占的特许权,并排除特许人的自己使用。其次,特许经营所特许的权利是一种组合式的知识产权。尽管这些权利主要由商标、商号、商业秘密、专利权、专有权等组成,但也包括特定产品来源、经营理念、服务风格、业务培训等独特资源,且又不是它们的简单相加,而是各种知识产权的有机结合。由于这种权利已超出法律上的知识产权的概念,且又无法被学理上的知识产权概念所包含,已构成一种崭新的权利,故此,笔者称之为无形财产。
(二)特许经营双方当事人是独立的法律主体。特许人与受许人是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不同经营者,它们之间既无参股、控股关系,又无母子、分支经营的隶属关系。尽管受许人的业务要受特许人的支配和制约,但受许人必须用其自有资金对其经营进行实质性开发和维护,并独立拥有其业务及经营成果,尤其是在财产上作为独立的资产所有人,保持人格的独立,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特许人既不享有受许人资产上的所有权、也不享有其具体经营业务的决策权及其经营成果的控制权,在法律上分属两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是相互独立的法律主体。
(三)特许经营是一种以特许权的授予为基础的合同关系。特许人与受许人以特许经营协议为纽带,并以此维系双方的加盟关系,加盟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完全由特许经营协议约定。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受许人只有在取得特许人特别授权的情况下,才具有特许经营业务的资格,特许人需授予受许人在一定期间、一定区域内独家使用其商号、商标或服务项目等权利,并提供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必要信息、技术知识和训练。
(四)受许人的特许业务受特许人的支配和控制。在特许经营中,受许人虽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但由于连锁经营模式的特点,其经营业务只享有相对独立性,受许人须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按照特许人规定的条件、经营模式和经营规则开展经营,尤其在市场计划、经营范围、折扣方案等方面,要受到特许人的直接支配和控制,特许人有权对受许人的特许经营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特许经营中的主要限制竞争行为
由于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向受许人提供一套与该产品或者服务有关的、特殊的无形资产并予推广,因此,就特许人而言,特许经营对其更具有市场独占性。一方面,这种独占性是为了维护经营网络的同一性和特许人的声誉,是合法的,无需进行规制;但另一方面,如果特许人滥用垄断地位实施限制贸易或者限制竞争行为,就进入了反垄断法的规制范畴。
(一)指定购买与搭售。在特许经营中,特许人为维持其统一品牌形象或保持其产品质量,往往对加盟店装饰设计、装饰所用材料、商品陈列设计和生产过程中所用原料等有严格规定,受许人没有选择余地只能接受,这就为特许人指定购买或搭售商品提供了机会。这种搭售或指定购买如果是为了保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稳定性,节约成本和开支,确保消费安全,且属一定配套产品或服务,则不应列入禁止之列。但是,如果特许人利用特许权的授予与否,强制受许人在获得特许权之后接受其所采购的或指定的货物,或者通过搭售加强特许人在市场上的支配地位,则构成了指定购买与搭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联合定价。联合定价通常表现为几个同类产品的厂商以协议、安排通谋或协同行动方式来共同固定或提高其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水平。根据美国法律,如果特许人向受许人建议某种商品的价格为5美元,随后几个受许人商定价格为5.98美元,并促使特许人同意以此价格作为其建议价,则受许人间的行为即构成“横向联合定价”,特许人与受许人间则构成“纵向联合定价”。如果这种联合定价行为是基于相互间的价格协议,则构成了价格垄断,构成了非法的限制竞争行为。
(三)独占经营。在特许经营中,受许人享有在一定时期一定地域内经营的权利,这种权利往往不被赋予其他厂商,因而称之为独占经营或排他性经营。独占经营本身属厂商的一种经营策略,不应受法律规制,但在特许经营中,由于特许人与受许人双方力量失衡往往会产生阻碍竞争的“独占经营”——垄断,即:受许人占有某种绝对优势,在足以容纳若干受许人的地域内要求特许人授予其“独占经营”,以排斥其他人的申请,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亦或由于特许人与受许人间的特殊关系(如受许人许以较高特许费),当其他符合条件的第三人申请特许经营时,特许人不授予其特许权,即构成了限制竞争的“独占经营”。
(四)限制转售价格。限制转售价格是指一方当事人责成另一方当事人只能以固定的价格出售有关商品的协议及其相应行为。包括:(1)出卖之一方(主要系生产者,但也可能为销售者)对交易相对人向第三人销售之价格(即转售价格)以各种方式加以限制或约定之行为。(2)出卖之一方非仅对于交易相对人限制或约定转售价格,更要求其对于向其购买者再为出售时之销售价格(即再转售价格)亦予以约束或限制之行为。限制转售价格从本质上是一种间接联合定价,在性质上应视为垂直联合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因阻碍了零售机构间的价格竞争,从而不利于整个市场的竞争,而且也因经营更为有效的零售商不能将其高效率带来的好处扩展至消费者,使其忍受固定的较高价格,而为各国立法所禁止。
(五)回授。回授是指在知识产权许可协议中,被许可人同意将其对许可人技术所作的改进再许可给许可人使用。回授协议在某些情况下具有积极意义,特别是非独占性回授。特许经营合同中常常包含此类条款。回授条款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促进竞争的积极因素,但当回授条款实质上影响了受许人从事研究开发工作的积极性,从而削弱创新市场中的竞争,对竞争产生负面效果时,则构成了限制竞争行为。由于受许人是在特许使用专利技术的基础上发展出新的技术,该技术凝结了受许人的智慧,但该新技术价值的体现又与原专利技术无法分开,因此,为保护特许人利益,受许人只能在一定范围内实施该技术并给特许人以一定经济补偿,或将该技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给特许人,但均需双方在平等基础上协商一致。若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强制性地规定受许人将新技术回授给特许人或其指定的企业,势必会造成特许人的技术垄断,进而造成行业垄断,则为非法限制竞争行为。
(六)特许经营合同终结后已公开商业秘密的使用。在特许经营合同期限内,特许人为维护其利益,对受许人设定使用商业秘密的限制条件,应为法律所允许。但是,在有些情况下,特许人却往往借口维护其自身利益,要求受许人在合同期满后,并在商业秘密已经公开的情况下亦不得使用,则这种限制阻碍了市场主体问的公平竞争,构成了非法限制竞争行为,不应为法律所允许,但未公开的商业秘密不再此限,因为,该商业秘密要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
三、对特许经营中限制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的立法建议
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调整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的专门性法规,尽管特许人与受许人间的纠纷可以参照国务院公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或适用或类推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中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条作出裁判,但就特许经营中的诸多反垄断问题,上述法律却不能予以有效调整。
(一)加强特许经营立法,做好立法模式选择。关于特许经营的立法模式,主要有美国的和欧盟两种。美国的模式主要是从宏观上对特许经营作原则性规定,具体的案件认定由法官裁量。而欧盟除了在《欧盟条约》对此给予原则性规定外,还制订了专门适用于特许经营合同的4087/88号法规,该法规对特许经营合同中的各种限制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法效力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比较而言,欧盟的立法模式既有原则性规定又有适用上的确定性,既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又简化了执法程序,降低了执法成本由于我国现行立法深受欧洲大陆法国家的影响,就此而言,在特许经营立法模式选择上,欧盟模式对我国具有更好的借鉴意义。我国将来有关特许经营的立法,可以考虑建立以《民法典》为基本法、《反垄断法》为特别法,并制定有关特许经营的专门性单行条例这样一种多层次、立体式的网络状法律保护体系,对特许经营加以更好的调整。
在未制定专门的特许经营法之前,也可以借鉴欧盟的做法,可以将特许经营合同规定在正在起草的民法典中,具体内容应当包括一般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合同无效情形等方面内容,同时,对特许经营中的各种限制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法效力作出具体的规定。
1.活期存款首度列为加息项目。活期存款利率至2002年2月达到历史性的底部,几次加息均未调整活期利率,结果每提高一次利率,因为银行差不多50%以上存款都是活期存款,存贷利差就会有一次相应的增加。随着通胀走高,社会对储蓄收益为负和几次加息银行利差扩大的舆论增多,所以活期存款利率在2007年7月20日微调0.09个百分点,由0.72%提高到0.81%。
2.存贷款加息表现出非对称性。从2006年4月28日以来七次加息的存贷款利率增加幅度来看,其中四次属于对称加息,两次属于非对称加息(2007年5月19日和8月22日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18个百分点),一次属于单边加息(2006年4月28日单边上调贷款利率0.27个百分点)。
3.利率调整频率进一步加快。2006年加息间隔期在半年,2007年前三次加息间隔保持在两个月,第四次加息间隔一个月,第五次加息仅相隔24天。所以,连续加息,体现了央行保持币值稳定,遏制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的决心,体现了货币政策稳中适度从紧取向。
4.利税联动成为宏观调控亮点。为减少因物价指数上涨对居民储蓄存款利息收益的影响,国务院在7月21日央行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同时,作出了减征利息税的决定,储蓄存款利息税自2007年8月15日起由20%下调至5%,相当于调增个人储蓄存款利率0.50个百分点。
二、加息周期商业银行面临的经营挑战
1.储蓄存款继续分流,资金来源结构发生变化。2007年6月末,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38.2万亿元,同比增长15.3%,增速较上年同期下降1.9个百分点。其中,居民储蓄存款增速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7个百分点,4月、5月环比分别减少1813亿元和2921亿元。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是2007年股市的繁荣以及基金的大规模发行,而且储蓄存款大幅分流的趋势还将继续。
2.加息模式变化,促使商业银行利率风险集聚。存款资金成本大幅度提高,目前一年期存款利率已经从2006年4月的2.25%提高到3.87%,提高了1.35个百分点。而由于存贷款的非对称加息,贷款利率提升幅度相对较小,存贷款利差空间趋于缩小。
3.金融脱媒态势日益凸现,商业银行盈利模式面临严峻挑战。加息周期中企业负债成本的增加促使企业扩大直接融资比重。2007年上半年,全国146家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达2810亿元,平均融资成本仅3.68%。金融脱媒的进一步深化,导致商业银行优质客户基础受到动摇,银行客户群体的整体质量趋于下降。而且,由于银行贷款开始逐渐被直接融资所替换,直接导致银行贷款利息收入的下降。
三、加息周期商业银行的经营策略
1.主动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抵御利率风险。加息预期中,对于利率敏感性缺口为正的商业银行相对有利,商业银行应当主动研究适合当前经济形势的资产负债结构的动态管理模式。一是强化主动负债意识,通过调整存款期限结构,特别应注意对公客户存款期限结构的调整,使付息成本稳定在一个较低的水平。二是在一定的贷款期限结构下动态调整贷款利率期限结构,如在与客户签订合同中,有意识地提高按季、按半年等短时间重定价贷款的比重。
2.正视金融脱媒的经营挑战,在金融脱媒的进程中寻找业务发展的契机。商业银行要在金融脱媒的市场环境中实现业务的快速发展和效益的稳步提升,就必须在金融脱媒的进程中寻找和把握业务发展的契机。首先,应把握同业存款、企业机构大额存款业务发展契机。资本市场发展在分流银行储蓄存款的同时,相当一部分将以金融机构同业存款以及企业存款的形式回流至商业银行。其次,应把握金融脱媒对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创新机遇,为企业收购兼并、企业和券商承销业务、基金公司融资、机构的新股申购业务等提供过桥贷款等其他融资服务。
3.主动调控贷款投向,谨防信贷风险的增长。在当前的加息周期和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背景下,商业银行信贷投放应把握三个重点:首先,应研究与投资密切相关、融资需求过于旺盛行业的信贷政策。加息的目的之一是抑制投资过热,因此对与投资密切相关、融资需求过于旺盛的房地产、建筑建材、电力类行业的影响更大。其次,应高度关注资金密集型行业的负债率和利润率状况。连续加息增加了企业的间接融资成本,特别是将增加资金密集型高负债行业的资金成本,对其盈利预期将形成压力。
4.加快业务战略转型,推进中间业务发展。大力推动中间业务发展,降低资金依赖型业务的比重是未来盈利模式调整的必然选择。当前,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发展上应树立"三个观念":首先,应树立收费观念。目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品种繁多,但许多商业银行并没有有效地激活中间业务增长。其次,应树立联动营销观念。在中间业务发展初期,其业务营销必须与资产负债业务有机结合起来,实行联动营销、"捆绑"营销,提高中间业务产品的营销实效。
5.全面推行客户价值管理,扩大客户基础和调整客户结构。客户是商业银行价值创造的源泉。一方面应重点做好存量客户的深度开发。针对当前市场上高端客户资源稀缺性及高客户流失率问题,各商业银行市场拓展中不应忽视对存量客户的维护及深度挖掘工作。而应创立一种基于特定客户定制的融智服务模式。另一方面应建立对大型客户的综合经营服务。对大型客户的金融服务,应逐步从单纯的存、贷和结算业务,过渡到为其直接融资提供增值服务的综合业务经营上,为他们进行全面的理财规划,满足其投资、交易、风险管理的需求,帮助其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与他们建立"关系客户"和"关系银行"的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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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本文从具体审计实务的角度分析影响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特征,识别可能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经营和财务迹象,概括持续经营能力审计的相关内容,着重从审计程序结合案例进行分析,并提出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对审计意见的影响。
持续经营是会计学的一个基本假设或惯例。在持续经营的假设下,企业在编制会计报表时是假定其经营活动在可预见的将来(通常是指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会继续下去,不拟也不必终止经营或破产清算,可以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
一、持续经营能力评价的作用和影响
持续经营不确定性的会计信息是企业相关利益各方最为关心的问题。当企业不拟或不能持续经营时,应当采用清算基础等编制财务报表,并在附注中对影响持续经营的重大因素进行充分的披露,相关利益人就可以早日采取措施,避免或者减少重大损失。
但是从我国目前公司治理情况来看,管理层仍然缺乏披露企业无法持续经营的动机,甚至还出现过恶意掩盖公司无法持续经营的案例。而注册会计师的职责之一就是评价企业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会计报表合理性,也就是说只有当注册会计师采用一定的方法对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审计评价之后,才能判断企业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合理性。从另一个方面说,企业持续经营的不确定性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难度,导致了审计风险。
二、持续经营能力审计实务分析
2004年3月19日,珠海鑫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ST鑫光)股票终止上市公告称“因公司调整后,经审计的200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显示为亏损,根据中国证监会《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的规定,深交所决定本公司股票自2004年3月19日起终止上市”。
而在此前的2003年8月25日,ST鑫光2003年半年度报告经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称,ST鑫光已连续3年亏损,截至2003年6月30日公司的主营业务已完全停止;会计报表列示股东权益为-1.39亿元;无力支付到期的巨额债务。因此,ST鑫光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下面,我们结合ST鑫光200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分析,以审计评价该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
(一)根据判断迹象确立审计目标
注册会计师在执行ST鑫光200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主要是对其200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03年度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发表审计意见,但是在初步的风险评估过程中,发现ST鑫光存在以下可能无法持续经营的迹象:
1、财务方面
(1)ST鑫光期末货币资金为2020万元(其中:其他货币资金2000万元已质押),可以动用的资金其实只有20万元,逾期借款为9024万元,根本无力偿还已到期借款。
(2)ST鑫光连续两年亏损,累计亏损额高达76076万元,企业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明显丧失。
(3)ST鑫光资产总计37516万元负债合计49403万元,资产负债率畸高,随时可能引发债务危机。
2、经营方面
(1)主营业务已经停止,但是企业转产及重组业务尚未开始。
(2)由于不再经营主业,基本失去主要市场及主要销售网络。
(3)存货期末余额为零,表明将上期存货400万元处理后,企业已经没有支撑再生产的原材料。
3、其他方面
(1)大量的未决诉讼及抵押担保事项,随时有可能被要求承担相关责任,或被处以大额的违约金。
(2)企业已经停工、停产,无法通过正常的生产经营偿还债务,约束性支出难以为继。
注册会计师在发现ST鑫光存在上述种种迹象时,风险控制点就应该主要集中在ST鑫光是否能够持续经营方面,将确定ST鑫光持续经营假设是否合理、财务报表项目的分类及计价基础是否需作调整及财务报表披露是否充分等作为主要的审计目标。
(二)具体审计方法
1、检查ST鑫光管理层内部决策文件,包括董事会会议纪要、决议等文件,以发现企业的对外担保、法律诉讼事项;
2、结合ST鑫光交易凭证的检查,以发现企业的关联方交易及无法解释原因的异常交易,合理怀疑企业的报表粉饰行为对其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3、检查ST鑫光的担保文书及相关的法律资料,对企业的律师发出函询证,已证实企业担保事项、债权人的法律诉讼事项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4、观察ST鑫光的生产经营活动,关注其主营业务对企业盈利能力的贡献,关注主营业务的发展空间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5、函证ST鑫光期末大额往来款项、票据等,证实大额往来款项、票据的可收回性,关注应收账款、票据的可收回状况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6、审阅ST鑫光子公司及其他投资单位的财务报告,证实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各种投资款项减值状况对企业可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7、收集近年财务报表及生产经营数据,对相关数据进行多角度、广视野的对比分析,关注财务报告与相关分析指标的匹配程度,对异常的财务指标进行细化和分解,查找相关数据与预期差异的深层次原因,分析未预期差异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三)审计步骤
注册会计师采取以下步骤对ST鑫光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价:
1、初步了解ST鑫光的基本情况
由于ST鑫光2002年度审计报告也是由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事务所对其出具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表示ST鑫光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在2003年度在公司基本面尚未发生重大改变时,注册会计师仍应将持续经营能力的审核作为审计重点。
2、实施风险评估程序
在注册会计师根据相关迹象了解了ST鑫光的基本情况后,进一步加剧了对其持续经营能力的忧虑,所以在编制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时,需要对ST鑫光持续经营能力作进一步的风险评估。
经过询问管理层和实地观察生产情况,发现ST鑫光在2003年度原有的稀土的生产、进出口贸易等主营业务已停止;经过查询董事会决议及企业的生产计划,发现企业主营业务停产后缺乏基本的目标和战略定位;经过贷款卡查询及法律文书审阅,发现企业的实物资产、股权由于债务的原因已被抵押或冻结;通过审阅企业当年的财务报告,发现财务业绩仍然很差,依靠非经常性损益勉强盈利等。
通过上述风险评估程序,注册会计师将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认定为ST鑫光是否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并计划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3、实施沟通及评价程序
针对上述风险,注册会计师与ST鑫光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管理层确认了上述与企业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不利事项,并表达了企业拟通过实质性的资产重组,剥离劣质资产,注入优质资产,实行产业转型,使企业走出困境的改善措施。4、审阅并评估拟采取的改善措施
由于ST鑫光管理层披露拟进行资产重组以改善上述状况,所以注册会计师需要进一步审阅ST鑫光的重组计划。
注册会计师取得ST鑫光的资产重组意向书得知其大股东拟通过资产重组的方式保壳,但是相关的重组计划仍处于设想阶段,未真正实施,是否具有可行性及实施成功与否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四)实施的专门审计程序
上述审计步骤是建立在会计师事务所连续审计,对企业的情况比较了解的基础上。
如果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基本情况不甚了解,或者企业不愿主动明确面临的经营困境以及企业的改善措施貌似有效时,注册会计师就需要实施专门的审计程序收集证据。
1、审前调查、现场了解,初露端倪。通过调查、了解发现ST鑫光长期存在主业不突出、主营业务萎缩以及巨额的债务等问题,致使公司年年亏损;公司原本的主业因新材料被司法拍卖,公司不得不对稀土生产计划做出调整。
上述生产经营基本面全面恶化,导致注册会计师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怀疑。
2、异常财务指标红色预警,发现病因。通过计算ST鑫光各种重要财务指标,发现企业营运资金产生负数,负债比率超过100%,企业已经资不抵债、经营发生巨额亏损、资产周转率低、资产报酬率为负数、净利润现金流量为负值。
上述财务指标的逐步恶化,使注册会计师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怀疑。
3、复核期后事项,持续深入。注册会计师在复核期后事项时关注到ST鑫光与公司实际控制人签定了《股权转让合同》。
这一可能导致ST鑫光主营业务全面停止的事项,使注册会计师对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怀疑。
4、复核借款或债务合同的履行。注册会计师了解ST鑫光2002年9月为珠江光电1128万元贷款提供的担保将于2003年9月到期,但是根据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担保到期后履约能力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5、阅读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会议的相关文件。ST鑫光处置所投资公司50%的股权,但是仅产生投资收益约20万元人民币,不能缓解公司目前的债务压力。
6、向律师函证相关诉讼事项。ST鑫光涉及到的重大诉讼事项5件,涉讼总额近5000万元,企业确认的预计负债总额高达1.6亿元,一些不可撤销的担保事项形成实际损失可能性较大,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7、向关联方或第三方确认对被审计单位提供财务支持的安排或承诺。ST鑫光与其大股东签署了《偿债合同》,其大股东将3294万元的资产注入,但尚未从根本上改变公司的主营业务萎缩的问题;ST鑫光通过与关联方债务重组实现快速扭亏,由于相关债务重组事项的公允性及是否符合谨慎原则尚待有关部门确认,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8、评估被审计单位履行客户订单的能力。由于ST鑫光未从根本上改变本公司的主营业务萎缩的问题,企业发生严重的财务困难,主营业务被迫出售,难以履行客户的订单,持续经营能力具有重大的不确定性。
(五)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通过上述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虽然发现ST鑫光存在可能不能持续经营的情况,但是在最终对其管理层提出的针对危机改善措施评估前,注册会计师仍不能得出ST鑫光无法持续经营的结论。注册会计师需要根据管理层的应对计划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1、取得并复核ST鑫光的资产重组计划。通过复核ST鑫光的重组计划,注册会计师得知企业拟进行资产重组计划以缓解经营压力,但是上述计划尚属构想,并未具体实施,公司巨额诉讼风险仍未化解,公司连续两年亏损,下一报告期经营成果能否有较大改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其仍具有退市风险。
2、取得并复核ST鑫光资产处置计划。公司拟将现有资产用以偿债、变卖、剥离以恢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但是公司的实物资产、股权由于债务的原因已被抵押或冻结,实施处置计划成功与否涉及到很多现实的复杂问题,而企业尚未对上述问题的制定更具体、更具说服力的解决措施。
3、复核其他应对计划和缓解措施的效果。通过生产场地的现场观察,公司原主营贸易业务已完全停止,未来盈利状况不容乐观;通过向工商部门函证资产的抵押情况,发现企业固定资产中的房屋及配套专项设备、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均已被作为债务抵押;通过对企业的律师进行函证,发现企业存在大额未决诉讼;通过查看董事会的文件记录,发现大股东的财务支持(重组)协议仍未签订;通过对金融机构函证,发现公司的巨额债务无力偿还等。因此,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六)对审计报告的影响
当被审计单位出现持续经营不利的迹象时,不管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与披露如何公允、全面,注册会计师也绝对不可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至少要加强调事项段,提醒报表使用人注意不可验证和不可控制的事项。如果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公司坚持采用持续经营假设,注册会计师应该出具更严厉的审计意见。
在本例中,在充分考虑上述已经获得的审计证据以后,注册会计师认为ST鑫光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是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要求ST鑫光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充分披露,ST鑫光根据注册会计师的建议已作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出具了带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即肯定了ST鑫光的会计处理与披露,只是通过增加审计报告的信息量表明自己的疑虑和预测。
经营管理系统软件测试主要采用了功能性测试、非功能性测试及系统测试三种方式。功能性测试主要采用了边界条件测试、错误推测测试、因果图测试、综合策略测试等;非功能性测试采用了性能测试、可靠性测试、易用性测试、帮助测试、效率性测试、可移植性测试;系统测试采用了文档测试、兼容性测试、压力测试、恢复性测试、互联测试、安全测试、强度测试、容量测试这些方式。通过软件测试,可以获得软件存在的一些问题,从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二、经营管理系统模块及功能实现
经营管理信息系统的主要功能在于能够有效的管理企业内部项目信息,项目所对应的收费、分包状况,并按照部门汇集,统计分析数据,形成一套直观的统计分析报表。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四大块,分别是合同信息管理模块、财务信息管理模块、统计分析报表模块以及经营系统管理平台,这些板块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具体结构图如下图1所示。
1、合同信息管理模块
合同信息管理模块主要统计并管理4种类型的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分包合同、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分包合同,统计信息包括合同的承担子部门、签约时间、合同服务阶段、所属行业、所属省区、工程规模、工程投资等。分包合同另外统计了所属主合同信息,总承包及监理合同则包括了项目起始时间、截止时间、工期、违约责任、履约保函。同时,所有的合同扫描件电子资料均上传到系统,可以实时查看和下载。
2、财务信息管理模块
财务信息管理主要负责我院所有的项目收款,分包付款以及总承包项目的开支信息管理。这一部分主要需要财务人员对收费和付款、开支等财务信息实时录入,通过项目关联,使得每个项目的收费以及欠费状况一目了然,有利于清理历史没有收清款项的项目,并对项目的进展阶段得以实时监控和管理。总承包项目具有规模庞大,资金庞大,周期长,项目状况复杂等特点,对其进行开支管理,可以实时的结算出我院总承包项目的盈亏状况,对其进行动态的管理和调整,有利于更高效的管理项目的顺利进行,节省开支提高盈利水平。
3、统计分析报表模块
统计分析报表模块主要针对前面两个模块的数据来汇总统计分析,包括:技术服务项目的收费和分包付费汇总统计、净收入统计;总承包项目的收费及分包付费以及支出汇总统计;财务开具的项目相关收费发票的汇总统计等。对于庞大的项目信息数据,除了汇总统计之外,经营管理系统还基于基础的项目数据做了按地区分类的项目情况分布,按行业、服务阶段划分的项目情况分布,包括统计大项目的实时状况,以便工作人员对于院内主要大项目的监督和管理,并具有监理及总承包项目合约工期预警提示功能。另外,由于院内的奖金是根据各分院的项目状况及项目收费来核算的,该经营信息系统能根据项目合同的签署和收费自动生成各部门奖金核准表。
4、经营管理系统平台
经营系统管理平台主要通过人为手工干预系统数据和统计来更加贴合实际的对经营数据做出微调。产值划拨可以实现企业各个子部门之间融合业务的微调。年初数据结转及经营项目结清模块用于处理跨年度的项目收费结算以及结清。数据批量导入接口则用于大批量数据导入及修改,此接口可以提高数据的录入速度,但是对数据完备性的保证要差一些,仅限于固定管理员使用。此外,经营系统的系统设置及用户管理平台可以实现系统内部功能及枚举项的微调,人员设置及权限控制功能。
三、经营管理系统效益分析
信息化经营管理将企业的各种项目信息统一无纸化管理,大大减少了项目信息的出错率,使得项目数据可以高度共享、实时维护,节省了部门人员信息查找、信息修正的时间。财务信息和项目的关联管理使得各项目对应的收费信息、欠费信息以及开支信息一目了然,有利于各项目的督促工作、资源分配、开支节省。经营信息系统化管理有利于全企业月度、季度、年度报表的及时统计生成,便于上层领导实时对于各子部门及大项目的组织计划和灵活决策。对于企业的财务人员,经营管理信息系统为其提供了发票账务管理平台,所有的项目开票收票数据以及收费付费信息统一管理。此外,系统也提供了各项目对应的收费及发票汇总统计,有利于相关领导及财务人员实时监督应收账款及资金流状况。经营管理信息系统还针对监理项目及总承包项目,设立了工期预警的功能。总承包及监理人员在录入自己的项目信息后,可以随时查询到每个月将要到期的项目及分包情况,有助于总承包部及监理人员更好的督促施工,按照工期完成进度。于此同时,对于总承包项目开支的实时统计,也可以使相关的管理人员更好的控制项目的总体支出,提高项目的盈利状况。
四、结论
【论文关键词】风险对策金融环境
0引言
商业银行是以信用为基础、以经营货币借贷和结算业务为主的高负债高风险行业。商业银行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由于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从而导致银行蒙受经济损失或获取额外收益机会的可能性。由于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具有隐蔽性和扩散性的特点,一旦银行经营风险转化成现实损失,不仅会导致银行破产,而且将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巨大的破坏力。因此,正确认识商业银行风险并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对商业银行而言有着更为重要的意义。根据我国金融环境和商业银行的具体情况,可将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
1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
1.1信用风险
对商业银行而言,信用风险即银行的客户未能按提前签订的条件履行义务的可能性。由于银行是以信用为基础、以经营货币借贷为主的企业,自商业银行产生以来,信用风险就是最为关注的风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银行需要管理的风险也逐步增多,其信用风险依然是最大风险,据了解在剥离大量不良资产的前提下,2005年末,全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为13133.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8.61%,其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高达10274亿元,不良贷款率高达10.49%…。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控制水平和管理能力远低于资产的扩张(2005年商业银行资产较2004年增长18.6%)[21,使商业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有扩大隐患。首先,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现状严重,具体表现为贷款结构失衡,不良资产数量巨大,贷款比重过高且投向集中,出现风险集中趋势;资产结构过于单一,以企业贷款为主,负债结构以存款为主,居民存款占比上升;资产和负债期限结构不合理,存短贷长现象严重等。其次,商业银行在信用风险管理中依然存在许多误区,这表现在:(1)大量的“桌上放款人”仅仅以贷款审查流程是否合规,资料手续是否完备为审批标准.而忽略对借款人的实地调查;(2)过分迷信大客户,大项目,尤其是有政府背景的项目,忽略风险的动态变化,从而盲目扩大贷款规模,引发恶性循环。(3)片面理解发展化解风险的手段,通过扩大贷款规模来缓解和延缓风险。忽略贷款市场的有效需求而进行过度贷款投放和对客户的竞争,使贷款审查降低了信用标准,也使贷款风险管理人员对贷后实际管理能力下降,增大了信用风险的发生概率。近几年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调整力度很大,中长期贷款占比不断增加,在改善了信贷资产结构的同时,也掩盖和延缓了风险暴露。在银行的信贷投入中多是大企业、大项目,这些企业大多是垄断性行业。
目前盈利性及流动性都非常好。但有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1)这种盈利性是建立在高度垄断基础之上,一旦垄断被打破,盈利性将受到影响;2)这些企业本身尚未建立一套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运作和管理机制,国有企业的固疾仍然存在,在人世后受到的冲击较大;3)由于这些企业目前效益很好,是各家银行竞争的焦点,贷款条件优惠,基本上无担保,利率全下浮,贷款金额大,而且因为当期效益很好,使商业银行对其风险情况关注较差,存在麻痹心理。将进一步增加银行的系统性风险,不利于风险的分散。
商业银行的收益结构和业务扩张模式解决了信用风险在整个银行风险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收益来源是存贷利差f据2006年中期报告反映,某国有商业银行利息收入占全部营业收入比重高达92%),业务扩张模式主要是存贷款的急速膨胀。在加入WTO后,我国商业银行面对陌生的客户群体和激烈的市场竞争,在现有风险管理水平和体制下,信用风险会进一步增大。根据人世承诺,到2006年我国将完全取消外资银行的地域限制,取消所有现存对外资银行所有权、经营和设立形式(包括设立分支机构和许可证发放)进行限制的非审慎性措施,允许其享受与中资银行相同的待遇。这意味着外资银行就将在几乎没有任何障碍的情况下与中资银行竞争。优质客户的流失、存款的减少会加大我国商业银行的提现风险,陌生的客户群体增加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难度。在外商的冲击下.商业银行的贷款客户经营状况的恶化也将增加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而且,在开放的世界市场中,新增的各种经营风险最终均表现为信用风险。
1.2流动性风险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主要包括两种形式:市场/产品流动性风险和现金流/资金风险。前者是指由于市场交易不足而无法按照当前的市场价值进行交易所造成的损失。后者是指现金流不能满足债务支出的需求.这种情况往往迫使商业银行提前清算.从而使账面上的潜在损失转化为实际损失,甚至导致机构破产。流动性风险可视为一种综合性风险,它是其他风险在商业银行整体经营方面的综合体现。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始终是商业银行所面临的最重要任务之一。
从目前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状况看.据央行统计.2005年底存贷差达到创记录的近9.2万亿元.达到2000年的3.7倍。体现为供给大于需求,流动性充足.但在其背后亦隐含着流动性危机。主要体现在:(1)高流动性靠存款的超长增长所支撑,且存款中主动性负债不足。目前国内各商业银行通过主动负债扩大资金来源的渠道非常有限,对客户存款的期限、金额、利率都无法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负债的总量结构、期限结构,利率结构和客户结构无法有效优化并与资产合理匹配。存款的超长增长保证了商业银行流动性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使得监管者和经营者都普遍认为当前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已没有问题,从而放松了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的关注,把目光都放在资产业务的拓展上。然而,由于商业银行负债业务受宏观经济金融环境影响非常明显,一旦外界因素发生变化导致存款增长趋势放缓,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将立刻显现,从而有可能引发新一轮的流动性危机。
(2)资产的变现能力不足以保持足够的流动性。随着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化经营理念不断深入,对盈利性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各家商业银行纷纷加大信贷资产和债券资产的投资力度,市场总体资金的充裕度不断下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商业银行资产和负债的平均期限搭不当,或者商业银行收益随着利率的下降及贷款增长的停滞而下降,都可能引起流动性问题。从目前商业银行的经营情况来看.资产形式较单一,变现能力较差的信贷资产占比大,流动性明显不足.而由于不良贷款比重仍然较高,使得信贷资产缺乏变现的环境和基础,进一步加剧了商业银行资产的流动性问题。即使债券资产流动性较强,但目前商业银行受交易场所和交易对象的限制,要立即变现不但困难,而且要遭受较大价格风险。近期银行间市场资金受中央银行收缩货币信贷政策的影响由宽松逐步变为紧张。
1.3利率风险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利率风险管理是被动的、简单的管理。与西方国家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相比,我国的利率风险更多地表现为体制性风险,国家利率政策的调整是商业银行利率风险产生的直接原因。在利率管制下,管理当局赋予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主要是货币政策的有效执行和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并不要求商业银行对利率风险做出有效的规避。因此,商业银行主要关注信贷和流动性风险,缺乏对利率风险的有效管理商业银行缺乏有效的利率风险管理体系客观上放大了风险。首先,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的管理工具缺乏,尤其缺乏衍生金融工具等有效转移风险的手段。衍生金融产品的缺乏明显地制约了中国金融风险管理现代化的进程。其次,我国商业银行利率风险量化管理落后。量化管理和模型化是西方发达国家银行风险管理在技术上的重要发展趋势。中国目前在风险量化管理方面还非常薄弱,大致还停留在资产负债指标管理和头寸匹配管理的水平上,而对于在风险价值、信用计量和持续期等概念还并不能熟练使用。
利率市场化改革对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水平构成严峻考验。近期利率的频繁波动充分暴露出我国商业银行的利率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存贷款期限存在严重的存短贷长现象,资产负债期限以及负债和资产的:利率敏感性不匹配现象严重。(2)在利率放开初期,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商业银行存贷款利差会有缩小的趋势。(3)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收益率曲线的变化更为频繁,长期利率和短期利率的反转f如在商业扩张阶段.由于货币政策的逆向短期操作,短期利率贷款的重新定价利率与短期存款利率的利差就会大幅度降低甚至为负)。(4)利率的变化使得商业银行面临选择权风险.具体表现为流动性和再投资风险。因此,在利率上升或下降时,商业银行都会面临客户在不同程度上的选择权风险。
1.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可以分为由外部客观原因和由内部工作人员的行为造成的损失。随着商业银行机构规模扩大化、金融产品多样化和复杂化,商业银行业务对计算机为代表的IT技术的高度依赖性和金融业及金融市场全球化的趋势的进一步加强,使得外部条件更加复杂和难以控制,因此可能造成的外在操作风险会给商业银行带来严重的后果。然而,银行经营以人为本,对操作风险的管理也应以加强内部操作风险为基础。
导致商业银行内部员工行为失当的原因.有的是主观恶意,有的是主观善意。近年来.商业银行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管理办法对业务流程加以整合,利用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提高监测水平.通过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实施问责制等措施使商业银行的外在操作风险和主观恶意行为风险得到一定的控制,但对主观善意行为风险管理缺乏应有的重视。实际上,主观善意行为的发生频率和对银行造成的损失可能更大。由于银行对主观善意行为疏于防范,缺乏应有的事前预警、事中监测和事后分析评估和处理机制,使得银行对主观善意行为的发生特点和规律的认识远低于对主观恶意行为的认识,而且责任人也因处罚较轻而缺乏应有的警惕,使得主观善意行为的发生频率和对银行造成的损失远大于主观恶意行为风险。其次,主观恶意行为风险往往是以主观善意行为为条件。近年来.银行出现一些经济案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一些基层负责人或客户经理以提高服务效率、方便客户为借口,使一些规章制度流于形式,管理上出现漏洞,给一些犯罪分子以履行职务或服务客户为名,行经济犯罪之实提供了方便。最后,主观善意行为造成的损失具有隐形性。例如,为提高短期收益,一些银行的债券投资部门在低利率时期增加债券投资.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在缺乏避险手段情况下就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利率风险。
2商业银行风险的防范对策
风险防范的根本策略在于制度防范为主.技术防范为辅,二者相互结合.互为补充。制度防范的要点在于通过制度创新恢复和加强市场约束、监管约束、银行同业协会约束与银行内部构成的由外到内的风险防范体系。主要工作为:(1)进行产权制度改革;(2)完善内部控制制度;(3)恢复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独立性与权威性。技术防范的要点在于与制度防范相结合,通过风险防范手段的改进,建立不完全信息下的风险机制,在具体风险的管理上,应在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的风险采取不同的防范策略。
2.1防范信用风险
防范信用风险要在加强贷前调查和贷时审查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作好:(1)建立符合国际标准的银行信用内部评级体系和风险模型。这样既可减少信用风险,又可以提高银行利润。(2)建立完善的内控机制和激励机制,严格贷款等资产业务的流程控制,明确责任和利益的关系。(3)建立并完善信用风险监测信息系统,建立客户基础数据库和开发客户跟踪系统,实现信用风险的动态化管理。(4)通过对资产投资方案的机会成本进行对比,选择适时退出策略,以实现最佳的资产配置效果。(5)利用新兴工具和技术来减少和控制信用风险,建立科学的业绩评价体系。主要利用贷款证券化和信用衍生品来达到提前收回债券和转移信用风险的目的,实现风险结合管理。
2.2防范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1)构建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对资金管理
体系进行创新,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建立资金统一的管理和操作平台,实现流动性、利率风险管理与信用风险管理的适度分离,提高风险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在资金配置过程中建立起完备的经济、金融信息网络系统和风险监控预警系统,强化各种风险的量化分析,注意期限结构上的配比.防范利率和流动性风险.同时实行谨慎会计原则,不断补充自有资本金,增强抵御流动性风险和利率风险的能力。(2)健全独立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利率风险监管的控制部门,直接对银行董事会或行长负责.制定明确的利率风险管理及监控规程.划分利率授权权限和责任。合理确定内、外部利率。通过确定反映市场变化并兼顾各部门利益的内部利率.引导资金向高收益、低风险的项目集中.降低总体风险,实现全行战略发展意图。同时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建立以安全为前提、以效益为中心的外部利率确定体系。(3)创新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产品。
第一.根据国内金融市场发展趋势.进行衍生产品的基础工作。第二,开发和运用主动负债或提高资产流动性的产品,改善资产负债组合,如发行次级债券。尝试创造连接不同市场的产品.将存款与债券市场、存款与货币市场收益挂钩,如货币市场基金、结构性存款等。待条件具备后适时推出远期利率合约等产品。通过研究利率市场化条件下的资金交易,特别是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消除全行的风险敞口,防范和化解利率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