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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主题:魅力海滨,休闲。
二、活动时间:
三、主要活动安排:
整合我区社会、人文及城乡休闲资源,推出四大系列产品,开展持续不断的休闲活动。主要包括:
(一)文化休闲系列
1.,举办2场次庄户剧团比赛,为全区基层文艺团体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提高搭建平台,促进基层休闲活动开展。(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负责)
2.下旬,开展“海洋生物标本开放周”活动,对市民免费开放区海洋与渔业研究所海洋生物标本室;休闲汇期间,开展水文化科普宣传活动,向市民免费开放市科普教育基地—水文化展厅。(区海洋渔业局、水利局负责)
3.,举办胶东民俗文化艺术展,采用展览和表演的形式,全方位展出胶东的剪纸、面塑、编制、版画、渔家大鼓等民俗艺术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胶东民间艺术魅力。(区文广新局负责)
4.,举办关爱外来务工人员纳凉晚会。(张村镇负责)
5.上旬,组织全区各行各业开展书画展。(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负责)
6.中旬,举办1场次区“创作文艺汇演”,对相关作品进行评选,并对优秀作品宣传展示。(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负责)
7.下旬,举办1场次吕剧、京剧票友大赛,面向社会发动戏曲人才,创作反映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文艺作品,组织开展比赛演出活动。(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负责)
(二)旅游休闲系列
1.,举办“老师,托起太阳的人—教师节酬宾活动”,弘扬中国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体现仙姑顶的人文风情。(竹岛办事处负责)
2.,举办中秋祈福平安、游园会、赏月会等活动。(竹岛办事处负责)
3.下旬,举办广福寺开光仪式。(张村镇负责)
4.,推出欢乐中国国庆游、赏红叶登山健身游旅游产品。(竹岛办事处负责)
5.,举办“关爱老人,共享天伦”重阳节登山比赛活动,邀请老年人到仙姑顶景区进行出游赏景、登高远眺、观赏、遍插茱萸、吃重阳糕、饮酒等活动。(竹岛办事处负责)
6.,开展精品韩货休闲购物活动,海港大厦欧玛商场、威胜商厦、财富广场三大韩货经营点,共拿出80个商铺5000平方米,专营纯品牌韩货。(鲸园办事处负责)
7.,举办“全民休闲购物月”活动,华联商厦、华联购物、振华商厦、国美、苏宁、大润发等商贸企业同时推出主题优惠促销活动。(区商贸局、楼办事处、竹岛办事处负责)
8.,依托“嘉德威”游轮,开展“助力休闲汇、全城特惠游”活动,完善海上看、夜游湾活动,推出“览美景、品美食、体验豪华游轮,赏歌舞、观民俗、领略韩国风情”系列服务项目。(竹岛办事处负责)
(三)健身休闲系列
1下旬,举办老年门球队成立仪式及系列比赛活动。(竹岛办事处负责)
2.下旬,参加全国冬泳比赛。(区体育局负责)
3.暑假及节假日期间,开展少儿围棋、乒乓球、跆拳道等培训活动。(区体育局负责)
4.节假日期间,开展登山活动。(区体育局负责)
(四)乡村休闲系列
1.全月,举行温泉开心农场乡村体验活动,推出农事操作体验、果蔬自采、农家饭品尝、垂钓观光等项目。(温泉镇负责)
2.全月,依托桥头镇2700亩的双丰神农生态科技园和2000亩的绿苑园林基地,开展生态观测、植物识别等生态体验活动。(桥头镇负责)
四、优惠措施
(一)所有文化休闲活动,均对大众免费开放,并在座次分配上,向现役军人、残疾人、下岗职工、特困学生、贫困户、老年人、老党员、老干部等倾斜。
(二)推行景区门票优惠,七夕期间仙姑顶景区门票2.5折20元,其他活动期间门票5折40元;日,开心农场免收门票,此项优惠对儿童、70岁以上老人,复退军人、残疾人等常年有效。
(三)全面开放葡萄滩海水浴场、半月湾海水浴场,提供免费寄存物品、免费淋浴、免费停车等服务。
(四),市民(含三市四区)持本人身份证乘嘉德威游轮观光、看演出,享受30元/人的特惠价格;大型团体预订享受再优惠;市70岁以上老人、伤残军人、残疾人、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可享受15元/人的特惠价格。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国民休闲汇”活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部署各项专题活动,明确工作要点。文化、旅游、商贸、体育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严密开展各项专题活动,落实相关支持政策。
一、目标任务
(一)强化源头治理。各牵头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制定旅游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促进全县旅游市场依法、有序、规范,力争达到全市旅游市场秩序领先水平。
(二)健全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和认真履行依法治旅综合监管职责,建立完善依法治旅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县旅游监督管理、服务水平和游客满意度,不断优化旅游发展环境,进一步树立我县旅游业良好形象。
二、工作重点
今年6月至10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
(一)规范旅游契约行为。强化旅游市场主体行为契约规范,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4版)使用率要达到100%,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及电子行程单覆盖率要达到100%。依法查处旅行社及导游人员违反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4版)约定,擅自改变团队运行计划、增减旅游项目、不按规定填报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及电子行程单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旅行社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游客责任、排除游客权利和擅自增减旅游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工商质监局
(二)健全旅游客运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景区周边非法运营车辆(黑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或擅自改变团队运行线路,不按规定在车辆显著位置设置道路旅游客运专用标示、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经营者和驾驶员信息、道路运输机构监督电话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全省要求统一和公布旅游客运车辆标识。充分利用gps和3g视频监控系统加强旅游客运车辆及驾驶员动态监控。建立旅游客运“打非治违”长效工作机制,旅游客运驾驶员持证上岗达到100%,实行违法违规信息共享。加强旅游客运车辆管理、道路客运安全管理。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旅游车辆结构,保障市场供给。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旅游局
(三)规范旅游经营行为。规范旅游购物、演艺、食宿及旅游经营志所医疗站(点)管理,依法查处无旅游经营许可的各类经营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等通过媒体、网络、电子购物等形式虚假旅游服务广告,违法违规经营旅游业务等行为。重点整治旅游经营单位私授回扣、欺客宰客、诱导、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消费、假冒伪劣、偷、逃、骗、坑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成南高速出口至死海沿线的鲢鱼店欺客宰客问题;加强旅游经营场所医疗站(点)规范管理。
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
配合单位:县旅游局、县卫生计生局、县公安局、县文广局、县地税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国税局、县水务局
(四)建立旅游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将旅游市场日常监管查处情况依法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小微企业、农村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失信惩戒制度。
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
配合单位:县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金融办
(五)开展旅游行业价格专项检查。在全县开展旅游行业价格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旅游市场价格欺诈、未明码标价、以不合理低价诱导旅游者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
配合单位:县旅游局、县公安局
(六)整治旅游违规经营行为。重点整治旅行社出租、出借、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无证从事导游、讲解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治理“黑车”、“黑导”、“黑社”和“零负团费”等问题。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商质监局
(七)强化旅游经营税收管理。加强旅游经营单位税收征管,重点整治不按规定开具发票和开具假发票等违法行为;针对县内的旅游购物、演艺、食宿、旅行社等旅游经营单位,分步推进使用机打发票设备。
牵头单位:县地税局
配合单位:县旅游局、县文广局、县商务局、县国税局、县工商质监局
(八)强化旅游经营用工管理。开展旅游企业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项检查,督促旅游企业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率全覆盖。重点整治旅游企业在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和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旅游从业人员收取财物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素质培训。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
配合单位:县旅游局
(九)深入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实施《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提升标准》和《游客高峰时段旅游景区应对标准》,塑造旅游品牌、提升旅游品质。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工商质监局
(十)强化旅游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县旅游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组织开展旅游行业服务技能大练兵活动和专项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旅游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技能,提升服务质量。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旅游行业协会
(十一)建立健全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实行政府服务热线“12345”和旅游投诉电话“96927”等涉及旅游投诉举报24小时服务。
牵头单位:县旅游局
配合单位:县政务热线办、县工商质监局、县发改局
(十二)加强旅游交通秩序管理。重点整治成南高速出口至死海沿线的交通秩序。
牵头单位:县公安交警大队
配合单位:县执法局
(十三)加大旅游宣传力度。在县内新闻媒体、网站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件;树立旅游行业正面典型;引导诚信经营、优质服务、文明旅游、理性消费。
牵头单位:县文广局
配合单位:县旅游局、县工商质监局
三、工作机制
(一)完善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机制。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下设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办公室在县旅游局,由县旅游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旅游市场综合治理日常工作,并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认真履行旅游市场综合监管职责和督促指导职责,组织开展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建立完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督查督办、旅游案件协查协办、信息共享和通报制度。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会议原则上由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负责人召集,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标准,落实责任。各牵头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扎实开展旅游市场规范工作,确保旅游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
(一)依法行政基础不断夯实。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部门年度管理目标体系,坚持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区人社局、发改局、安监局、金牛湖街道根据人事调整情况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为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区司法局、卫生局、药监局、建工局、农业局、住建局、商务局、水利局、粮食局认真对照《区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专题研究部署本单位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依法行政工作台帐,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目标任务落实。区民政局、文广局、财政局完善责任监督体系,将法制建设纳入全局“一考二评三问责”,对行政执法工作层层分解,与责任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年度任务,形成层级监督、层级考核的监督体系。(二)依法行政制度不断健全。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健全依法行政各项配套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区质监分局坚持实行“四级审理把关”和“查审分开、审处分开”办案制度。区工商局健全评议考核体系,细化考核内容,将评议考核结果与公务员考评挂钩,增强执法人员落实执法责任制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区国土分局严格落实涉土重大疑难案件会审、案件移送、过错责任追究等措施,保证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有效控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区地税局在推进科学决策上求突破,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明确重大税收决策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优化行政决策,建立意见征询、论证、评估机制,形成决策、执行、评估、再决策的良性互动。(三)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执法部门能够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要点部署开展本部门、本系统内案卷评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有力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区安监局、地税局建立内部互审制度,定期开展执法案卷互审,提高案卷质量。区城管局、工商局、质监分局坚持执法与教育相结合,在文书制作中着力体现“说理式”特点,注重说情、说理、说法,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能根据案件类型、特点、违法情节、涉案金额等对行政处罚种类、处罚幅度、标准进行细化量化,做到一案一表,确保行政处罚公平、公正。区卫生局、建工局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强化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申请新办、更换行政执法证,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区交通运输局“宁交航许字〔2012〕0007号”行政许可卷宗和人社局“六人社察案字〔2012〕第192号”行政处罚卷宗在2012年度全市13个区县案卷评查中被评为优秀案卷。(四)执法监督渠道不断拓宽。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部门完善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措施,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区人防办、人计局、建工局按照政府职能转变要求,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行政行为。区药监局、卫生局、人社局、烟草区局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设立征求意见箱,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积极受理投诉举报,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答复,行政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区环保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开展行风评议,加强行风政风监督,提升工作效能。(五)依法行政载体不断丰富。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单位注重依法行政载体建设,积极创新工作方式,依法行政工作思路不断拓宽。区人社局坚持单项培训与综合培训相结合,突出学法重点,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区国土分局借助“18”法律宣传广场、全国“6.25”土地日活动,深入开展“人民满意国土所”、“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全区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水平有了新的提升。区教育局创新载体,全面落实“法制故事校车行”系列活动,强力推进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建设。区司法局以援助教育宣传为突破口,利用中国普法网、法制网、《金陵晚报》等新闻媒体,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
考核中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行政工作进展不平衡。少数街镇和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认识不到位,把依法行政理解为普法工作或综治管理,工作中有缺位现象;民主法制观念不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淡薄;有行政处罚职权的少数部门数年无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与其履行的执法职权不相符;个别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责任不够明确,推进依法行政抓手不多,实效性不强;还有少数部门没有配备法制员或者法制员变动频繁、业务不精、法律素养不高。(二)科学决策机制还有待完善。部分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不够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标准、程序等具体事项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单位台帐反映的行政决策制度针对性不强,存在考核应付走过场现象,执行效果不强。(三)行政执法水平还有待提高。行政处罚案卷中,少数执法部门依旧存在违法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程序不到位现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过于“自由”,对裁量的标准、幅度把握不准;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法定义务或救济途径不明确;处罚文书制作不严谨,存在错别字、随意涂改现象等。行政许可案卷中,存在受理材料不完善、应告知利害关系人权利义务而未告知、文书送达地址不规范、将行政许可证代替行政许可决定等现象,行政许可案卷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四)案卷装订、台帐收集还有待加强。从卷宗装订看,个别单位卷宗没有卷内目录、装订顺序混乱;处罚执行重点交代罚款收缴情况,其他处罚种类如责令改正,是否履行到位均没有文字或图片记载。从台帐资料看,个别单位台帐较为简单,存在考核项目资料缺项或没有及时更新、整理,少数资料体现的内容与项目要求不一致。
一、对新农合工作运行情况的基本评价
我县自年9月启动实施新农合试点工作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认识到位,精心组织,措施有力,真正把做好新农合工作,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三农”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的惠民工程来抓。工作稳步推进,资金运行平稳,广大农民群众比较满意。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县、乡两级政府高度重视,把该项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有计划地安排部署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汇报,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我县成立了以县长为主任、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为副主任,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局、扶贫办、残联、文广局、监察局等单位为成员的管理委员会,下设新农合试点工作办公室。新增核定事业编制共计61人,实有53人到岗开展工作,核拨一定的工作经费,保障了新农合试点工作的正常运行。
(二)加强宣传,工作成效明显。各级政府为做好农民群众的参合工作,利用广播电视、发放资料、致农民群众的《公开信》、进村入户讲解、分类指导、关爱援助等形式,促进了参合户数和人数比例的提高。一是动员党员干部家庭带头参合;二是积极说服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农民群众参合;三是对家庭特别困难、五保户、孤寡老人、伤残军人、残疾人等群众援助扶持参合。通过各乡镇的艰苦努力和耐心细致的宣传动员工作,全县参合农民的绝对人数在逐年增加。目前,新农合已全面覆盖了我县18个乡镇217个行政村,参合率逐年提高,三年参合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年度,全县参合农民12.08万户,49.97万人,户数参合率为93.31%,人数参合率为89.45%。年度,全县参合农民13.48万户,54.65万人,户数参合率为96.35%,人数参合率为95.05%。年度,全县参合农民13.70万户,55.70万人,户数参合率为97.67%,人数参合率为96.89%。、两镇,参合率均达到100%。三年来全县共筹集新农合基金10243.7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320.27万元,省级财政补助4320.27万元,农民个人缴费1603.17万元,为保证新农合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县人民政府因地制宜,认真制定了新农合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且在各年度的实施过程中,加以总结分析,注意调整充实完善,努力把农民群众就医治疗减免补偿政策最大限度的体现出来,让新农合试点工作的阳光政策温暖到千家万户,从而促进了新农合工作的良性运行和农村公共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目前,农村的儿童计划免疫疫苗的接种人数和孕产妇的住院分娩人数均有大幅度的增加。特别是通过县、乡住院医药费的减免补偿政策的兑现,激活和引导了农民群众就医治疗的消费需求,使广大农民群众有小病能及时就近治疗,有大病敢住进医院医治,珍惜生命我要健康的意识明显增强。
(四)重视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我县自年9月实施新农合试点工作以来,全县广大参合农民的自筹基金和国家、省、县各级财政配套基金总数上亿元,基金数额大,减免补偿的流动比较快,为管理好用好该项基金,我县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并注重在实施过程中加以修改完善。基金能够纳入专户管理,做到封闭运行,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县监督委员会,对基金运行情况能及时实施监督,工作到位,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为保证基金的公正、公平、有效的使用,每月审阅县乡报表一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紧急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门诊、住院医疗费减免补偿报销情况的全面检查。针对个别乡村存在套报虚报新农合基金的人和事予以严肃查处,对基金没有达到封闭运行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完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保证了基金运行的安全有效。年1月,县审计局对年度及年度1—9月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进行专项审计,审计认定基金管理无违规行为发生。目前我县基金运行平稳、安全。
(五)探索创新,工作取得新成效。我县在认真做好广大农民群众参合工作的同时,非常重视特困弱势群体的参合工作。为让特困家庭、残疾人、五保户、伤残军人等群众都能平等享受新农合的惠民政策,县、乡、村广大干部做了大量细致的摸底调查落实工作,并与财政、民政、残联等单位共同研究决定,帮助代交参合基金,使这部分弱势特困群众,也能及时参加新农合,享受就医减免补偿政策。落脚点放在关心、缓解特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上,有力地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六)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初步改善了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条件。我县借助启动新农合试点工作的契机,积极争取国债项目、边疆民族贫困地区村卫生所建设项目,加快了乡级卫生院、村级卫生所的建设步伐,逐步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条件,基本做到了“小病小伤不出村、常见多发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危重病人再转诊”的就医需求。改善了部分特困村卫生所的房屋建设和医疗设备,初步提供了边远贫困村农民群众能就近看病用药的需求。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深入实际的宣传工作不够到位
一是各乡镇均存在着部分农民群众对新农合试点工作的长期性、有效性的实施怀有疑虑;二是已参合的农民群众没有完全明白实施新农合试点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互助共济抗大病的风险意识还不强;三是对相关政策、规定、就医持证、报销方法、报销比例、转诊程序还不完全掌握,知晓率较低;四是对实施新农合试点工作以来,给许多参合农民获得就医减免补偿的正面典型事例宣传少,致使少数群众还存在着等待观望思想,不愿积极参合;五是乡村两级筹资的行政成本较大。在每年收取参合自筹基金过程中,还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逐家逐户地动员收取,农民群众自觉主动、方便低耗的筹资机制还没有建立和形成。
(二)村级卫生所建设滞后,部分乡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不到位,新农合补偿平台尚未完全建立
1、村卫生所建设滞后,业务用房紧缺。全县217个村卫生所承担着新农合80%以上的门诊任务,但是,尚有75个卫生所无固定的业务用房,村医无法集中行医,严重影响着新农合工作的开展。
2、在开展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过程中,因管理力度不够,目前尚有部分村卫生所没有严格实行政务、业务、财务、药品器械“四统一”管理,致使村级新农合工作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
3、村医待遇偏低,队伍不稳定。村卫生所医生的报酬,除了县财政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外,其余仅靠微薄门诊治疗费的利润收入,有的每月只能拿到400元左右,而工作量较大。另外,村医养老保险尚未解决,村医队伍难于稳定,新农合这个最基层的服务平台难于支撑。
(三)乡村医疗卫生专业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有待加强
部分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专业人员整体业务素质不高,学历偏低,专业知识不强,医护人员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结构不够合理,专业人员编制不足,技术人员缺乏,设备欠缺,医疗服务水平较低,无法实现群众就地就近看病就医的原则,生病就住县级医院,形成县级医院拥挤,乡镇卫生院资源闲置,同时加大了医疗费支出,增加了农民负担。无法保证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的医疗服务。
(四)新农合用药目录狭窄,不能满足临床用药需要,许多廉价高效的常用药品未列入用药目录,制约了医疗服务水平的发挥;药品价格不统一,监管难度大,影响参合对象的利益。
(五)网络信息化建设滞后,不能实现县、乡(镇)、村信息联网,给申报、传输、审核带来困难,工作效率低,行政成本高。
三、对今后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增加资金投入。县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新农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关注工作运行情况。加强管理和督查,建立起相应工作经费保障机制,视财力情况,逐年增加合管办工作经费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财政的支持,着力解决村级卫生所业务用房。
(二)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工作方式。要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有效形式,加大正面典型事例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民树立互助共济防大病意识和正确的医疗消费观念。要建立宣传培训考核制度,提高县、乡合管办工作人员的宣传意识和服务能力,巩固和提高参合率。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确保监督措施到位,基金安全运行。要充分发挥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加强对新农合运行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医疗卫生机构借新农合工作的实施,提高医疗费用和采取开大处方的手段,套报多报新农合补偿基金的问题,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运行。
(四)进一步推进完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要重视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提高医疗卫生行政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为新农合顺利开展搭建一个良好的服务平台。同时,努力探索我县的药品招标制度,实行药品价格在县区内相对平衡;根据全县新农合临床用药需求,逐级上报扩宽用药目录。让农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参加新农合后,能获得医疗、用药保障的最大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