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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保护惠及所有行业
依据新办法,高温保护将适用于所有行业。老《办法》根据当时的社会经济主体构成规定,防暑降温措施仅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以及“田间作业”等。新《办法》则明确,高温劳动保护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
安监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对用人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工作场所各项防暑降温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工会组织也将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将督促用人单位及时改正,拒不改正的将被依法处理。
政府有关部门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制止,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用人单位及其负责人的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气温超35℃即高温
新《办法》对何为高温天气进行了明确界定,即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
依据新《办法》,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期间须调整劳动者作业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安排室外作业不得超过5小时,12时至15时不得安排室外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不含37℃)时,须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且不得安排室外作业者加班。安监部门表示,只有用人单位采取降温措施使劳动者工作场所温度低于33℃的,或因行业生产特点无法停工及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才能安排必要的高温作业。
在京从事劳动争议咨询的律师李先生表示,老《办法》只规定高温车间的降温措施和高温中对工人的照顾,高温的标准并不明确。在此前他的案子中,经常会发生工人说已经“热得不行”,但企业却称“并不热”的情况,仲裁机构和法院也难以裁定。
中暑可申请工伤
依照新《办法》,劳动者因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的,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认定为工伤的,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中暑死亡,或中暑后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性中暑诊断,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劳动者出现中暑时,用人单位要立即对中暑劳动者采取救助措施,使其迅速脱离高温环境,到通风阴凉处休息,并给予含盐清凉饮料及对症处理;病情严重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送医疗卫生机构治疗。
依照有关规定,接触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后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应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还须制定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根据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数量及高温作业情况,配备中暑急救员和足量的急救药品。
怀孕女工超35℃可休息
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及室内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也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作业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Ⅲ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安监部门还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患有高温作业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对患有心、肺、血管器质性疾病,以及持久性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等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的劳动者,以及孕期、哺乳期、年龄较大、体质较差的劳动者,应当调整其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
高温作业需发高温津贴
新《办法》专门规定,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出租车司机行业属于特殊工作性质的行业,在夏季运营过程中,出租汽车司机可利用车载空调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以下,并不符合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法定情形。故法院对程某要求某公司支付其高温津贴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裁定驳回程某的诉讼请求。后程某不服,上诉至二审法院。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程某不符合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法定情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高温津贴的法律依据
(一)高温津贴属于必须以现金形式发放的工资范畴
在《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出台之前,国家法律法规就高温津贴的性质并未明确予以界定。地方性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在粤人社函[2009]20号文中对此首先予以界定。该文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其他工作场所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的高温津贴,是对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特殊劳动消耗的补偿,属于工资范畴;对非高温作业人员普遍发放的类似于防暑降温费性质的高温津贴,应属于职工福利范畴。”通说的高温津贴,应属于前一种情形,是企业补偿职工在特殊条件下的劳动消耗及生活费额外支出的工资补充形式,是一项法定义务,属于工资范畴,并且只能是现金支付。北京市《关于做好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也明确指出:“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
新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因此,自2012年6月29日起,高温津贴已被明确地界定为工资范畴。本案中,程某所要求的高温津贴就是除一般工资收入之外的额外补偿,仍属于工资范畴。
(二)高温津贴的发放对象
2007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规定,能够领取高温津贴者必须是在高温下工作的岗位职工,包括建筑工人、无空调的公交车司机、露天环卫工人等。2012年新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指出,该办法适用于存在高温作业及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将以前的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和田间作业,扩大到存在高温作业的企业、事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几乎涵盖了各行各业的劳动者。
虽然高温津贴的发放范围作了扩张,但法律法规仍然作出了诸如“高温作业”、“无空调作业”、“露天作业”等限制性规定,强调工作过程中的外界气温条件及人为降温措施的实际效果。所以,是否发放高温津贴还需依据相应的法定条件进行判定。
(三)发放高温津贴的法定情形
新出台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由此,高温津贴的发放情形主要包括:1.露天工作,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2.非露天工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
(四)配备车载空调的出租车不符合发放高温津贴的法定情形
运营出租车配备车载空调是行业的法定要求,结合本案中程某的工作情形可知:第一,程某所从事的出租司机行业属于特殊工作性质的行业,但并不是露天工作;第二,在夏季运营过程中,程某可利用车载空调将工作场所温度降至33℃,故其不应享受高温津贴。而目前北京市内的出租汽车,诸如伊兰特,捷达等众多车型,都配备了空调降温系统,这也使得乘客和出租车司机的夏季乘坐、工作环境都在33℃以下,所以,整个北京市出租车行业也都不符合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法定情形。
二、本案中的利益衡量
(一)劳动关系矛盾就其本质是一种利益关系矛盾
法律本质上就是对各种利益关系的一种调整,和谐社会最基本的含义就是一种大体均衡的利益格局。缺少了利益格局的大体均衡,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其中最为重要的利益分配就是劳动者如何通过劳动平等地获得报酬,此即由劳动法律调整的劳动关系。利益的均衡就是法官裁判的目标,这也是与和谐社会的构建相一致的。因此,作为利益衡量的运用者,法官在确定个案利益的保护程度时,他的价值观念必须反映社会价值,应考虑到个案的利益衡平对公共政策、社会舆论乃至经济行业发展的影响。
(二)本案中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司机之间的利益均衡
本案中程某所从事的出租车行业属于特殊行业,其现有的运营模式主要有公司化模式以及个体化经营加行业管理模式。在公司化运营模式中,又有车辆属于公司和车辆属于个人但挂靠公司运营这两种情形。但其行业运营模式均是产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承包运营模式。出租车司机受劳动合同和承包经营合同的双重规制,后者更是触及到了双方权利义务的核心。依据承包经营合同的约定及行业惯例,运营成本尤其是油耗成本是由出租车司机自行承担的,这是双方长期磨合形成的利益格局并由主管行业以运营合同的形式予以固定,每一个新入行的司机对此利益格局是明知的。这里既不存在利益的失衡,也不存在一方对另一方的强制,双方的利益大体均衡。
此外,由于出租车司机的收入与油价、经济和政策调整紧密相关,为降低出租车司机的运营成本,保障其收入的稳定性,出租车公司已经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司机一定油补。但是,作为出租车管理者的出租车公司,不仅有追求自己收入最大化的利益诉求,还担负着保障司机收入稳定、降低其运营成本的社会责任。如按照北京市相关行业规定中所要求的出租车公司对单班司机给予每月约1400元的油补,对双班司机每人每月给予约700元的油补这一标准,以北京全市有约13万名司机、本案出租车公司有280名司机计算,需要支付的油补总量对公司和整个行业来讲,都是一笔不小的支出。如果再额外要求出租车公司给予司机高温津贴,将会导致双方在长期磨合中形成的利益失衡,不仅会阻碍行业的健康发展,影响群众正常出行,还会引发社会就业危机等一连串恶性循环。
劳动法的特点是法定条款和条款约定相结合。从某种意义上,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司机都是经营者,双方通过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界定各自的权、责、利的边界,搭建起由运营权、车辆、人力成本、油耗等成本组成的经营平台。双方的合作运营既保障了群众对城市交通出行的需求,又实现了各自在合同约定框架下的盈利。如果过于强化一方的利益,如本案中,过于倾斜保护出租车司机的利益要求公司支付高温津贴,将会导致双方在长期磨合中形成的利益失衡。
毕业作文
《孔雀东南飞》新传
当刘兰芝第五次回首的时候,泪还是忍不住落了下来,黑漆漆的门紧闭着,一如仲卿般冷漠,左邻右舍还在对她指指点点,议论着这个因不守妇道而被休的女子。可是,谁能知道她的苦衷?
当她还未出嫁的时候,不知有多少的好小伙儿到她家提亲:模样儿俊的,有钱的,有势的,为何选了焦仲卿?他又黑又瘦,又没钱又没势,他凭什么娶到美丽贤淑的兰芝?兰芝一遍遍地问自己。泪水渐渐模糊了兰芝的视线,朦胧中焦仲卿那老实敦厚的脸又出现在她的眼前。是因为看中他山般的朴实沉稳吧!
“妾为水,君为山;水灵动,山沉稳;水绕山流永不移;妾身与君永不离。”“上邪!我欲与芝相知,江水为竭,冬雷阵阵夏雨雪,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芝绝!”海誓山盟犹在耳畔,但已物是人非,欲语泪先流!
为了仲卿的工作,兰芝跑东家,找西家,甚至出席一些非正式的聚会,在觥筹交错中强颜欢笑,为仲卿在领导面前说尽好话。老实巴交的焦仲卿啊!你怎么让你妻子做这些事情呢?你可知道席间哪个人不觊觎你妻子的美貌?你可知道你妻子独自一人承担了多少的风言风语吗?
当刘兰芝看到丈夫遗落在地上的香囊时,泪刷地下来了,那是秦罗敷的香囊,那是秦罗敷的香囊!焦仲卿没有说什么,走到书案前写下了休书。兰芝仿佛听到胸腔中有什么碎了,一片片裂开的钝响……
到家了,兰芝默默地进房,悄无声息。第二天,县官的儿子便来提亲,兰芝含着泪默然答应。良辰吉日选在后天。“后天?”媒人自顾自地说,“那可是个好日子,秦罗敷姑娘也要出嫁哩!嫁的是焦仲卿。”
焦仲卿!!!!
天高气爽,惠风和畅。焦仲卿坐在高头大马上气宇轩昂。这时,他看到了兰芝,熟睡着的兰芝。
“妾为水,君为山;水灵动,湛不变;山沉稳,色不坚。”焦仲卿看到刘兰芝最后留给他的话时,茫然若失……
湿热炎夏的来临,伴随而来的是企业生产一线员工职业性中暑的易发与高发。完善本单位的职业性中暑应急预案,了解并掌握突发职业性中暑的应急处置原则,是夏季企业做好职业病预防、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
完善本单位职业性中暑应急预案
在夏季三伏来临之前,企业安技部门应当提前制订修订完善本单位的职业性中暑应急预案。
制订修订完善本单位职业性中暑应急预案的主要指导性文件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以及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GB/T4200-2008《高温作业分级》、GBZ/T229.3-2010《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还有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的AQ/T 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002年6月1日起施行的GBZ 41-2002《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
在制订修订完善本单位的职业性中暑应急预案时,企业安技部门不能仅仅靠照搬照抄上述文件标准,而必须结合本单位的生产工艺特点、作业人员的劳动时间与劳动强度、各作业现场的高温高湿环境与通风情况等实际,来制订修订完善本单位的职业性中暑应急预案。
职业性中暑应急预案的实施
企业职业性中暑应急预案应主要包括:高温中暑气象等级,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预警,应急响应,保障措施等部分规定。
在高温中暑气象等级方面,应根据温度、湿度等气象因素,结合本地区气候背景资料、高温持续时间,以及各作业场所高温高湿环境的监测数据、劳动条件与高温作业分级、高温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划分为可能发生中暑、较易发生中暑、易发生中暑、极易发生中暑4个等级。
在高温中暑事件的监测、报告、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方面,参考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制定的《高温中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将预警分为4级。一级预警(红色预警)提示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Ⅰ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极易发生中暑”,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二级预警(橙色预警) 提示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Ⅱ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易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三级预警(黄色预警) 提示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Ⅲ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较易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四级预警(蓝色预警) 提示高温中暑事件级别达到Ⅳ级,且高温中暑气象预报级别达“可能发生中暑”以上,高温天气还有持续或加重趋势的。
企业在职业性中暑应急预案启动实施时,除了应依据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通过有关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联合高温中暑事件预警信息的同时,还应当考虑本单位各作业场所高温高湿环境监测,各作业场所高温作业分级,各作业场所高温作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等具体情况,进而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在保障措施方面,安技部门应通过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积极协调企业分管人、财、物,以及生产与维修等职能部门,做好通风降温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高温中暑防控药品等物资的储备工作,为高温中暑的预防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不断完善监测预警和评估系统,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防暑降温知识,增强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职业性中暑的现场处置
现场初步判断
人体在正常生理情况下,机体的产热与散热两个过程总是维持着动态平衡,以使体温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水平上。职业性中暑的直接原因,是由于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高温、高湿与热辐射的长时间作用下,机体散热机制发生障碍,机体内的热平衡和(或)水、盐代谢出现紊乱,而引起以中枢神经系统和(或)心血管障碍为主的一系列损害的结果。当作业环境温度超过34℃时,作业人员就有可能发生中暑;有时虽然作业环境温度未超过34℃,但湿度高达60﹪时也极易发生中暑。中暑的发生又与劳动强度过大、劳动时间过长、睡眠不足、过度疲劳等因素有关,也与个体健康状况有关。
卫生部的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的GBZ 41-2002《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规定,根据高温作业人员的职业史(主要指工作时的气象条件)及体温升高、肌痉挛或晕厥等主要临床表现,排除其他类似的疾病,可诊断为职业性中暑。
该标准还将职业性中暑的诊断及分级标准划分为轻症中暑与重症中暑。其中,轻症中暑包括中暑先兆(观察对象);重症中暑包括热射病(包括日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3型。重症中暑发生时,一般都以单一类型出现,有时亦可几种类型同时并存。
中暑先兆(观察对象)的症状为:作业人员在高温作业场所劳动一定时间后,出现头昏、头痛、口渴、多汗、全身疲乏、心悸、注意力不集中、动作不协调等症状,体温正常或略有升高。
轻症中暑主要症状为:中暑先兆的症状进一步加重,出现面色潮红、大量出汗、脉搏快速等症状,体温升高至38.5℃。
重症中暑中的热射病亦称中暑性高热,是重症中暑中最严重的。其特点是在高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高达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继之“无汗”,可伴有皮肤干热及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等。热痉挛是由于作业人员在高温作业时,因大量出汗导致体内的水、盐大量损失致使肌痉挛。其特点是有明显的肌痉挛,伴有收缩痛,好发于活动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肠肌为著,常呈对称性,时而发作,时而缓解,患者意识清,体温一般正常。热衰竭一般发生在高温高湿环境下的体弱或年岁大或有心血管疾病的人群中,其特点是起病迅速,表现为头昏、头痛、多汗、口渴、恶心、呕吐,继而皮肤湿冷、血压下降、心律紊乱、轻度脱水,体温稍高或正常。
现场应急处置
对于先兆中暑患者或轻症中暑患者的现场处理原则是,首先应迅速将其移离高温场所,松解衣扣,放置荫凉处休息;如果患者清醒,无恶心、呕吐,应补充含盐的清凉饮料,如有头晕、恶心、呕吐或腹泻者,可服用藿香正气水(或胶囊)。轻症中暑患者经上述现场处理,一般多在30min至数小时即症状减轻并逐渐好转,休息1~2天即可康复;如上述患者伴有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或怀孕,或年岁大一些,在进行上述现场处理措施的同时,应转入附近有条件的医院作进一步的检查与治疗。
需注意的是,对于轻症中暑包括中暑先兆(观察对象)患者的现场处置不可掉以轻心,不能因患者经上述现场处理自觉症状稍有缓解,就又立即安排其回到作业场所进行高温作业,这是现场处置的误区。因为如此处理,有些患者会进一步向重症中暑方向发展。
读者:苟虹等17人
苟虹读者: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于2012年6月29日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之规定,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
一方面,发放防暑降温饮料、必需药品、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的应尽义务。《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第十七条也指出:“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你们被持续安排在36℃以上的室外工作,公司自然不得例外。
颁布机构: 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 颁布文号: (60)卫防钱字第207号
颁布日期: 1960-07-01 实施日期:1960-07-01
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
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
(1960年7月1日(60)卫防钱字第207号)
一、总则
1.为了防止中暑、保障工人农民的身体健康、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制订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
小型厂矿和田间作业的防暑降温工作可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3.防暑降温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认真贯彻预防为主、土洋并举的方针和增产节约的精神,在具体措施上,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即技术、保健和组织措施。
4.高温车间工作地点的气象条件应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以防止中暑的发生。
各地区的劳动、卫生部门和工会组织应在当地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合作,必要时可组成联合组织,共同制定计划,共同行动,并经常对防暑降温工作进行检查督促。
5.本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劳动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审查批准,自公布日起实行。各地区、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的精神制订实施细则。
二、技术措施
6.厂矿企业应结合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进生产工艺过程和操作过程,改善工具设备,减少高温部件、产品暴露的时间和面积,避免高温和热辐射对工人的影响。
7.合理安排高温车间的热源:
①首先是疏散热源:在不影响生产工艺操作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将各种炉子移到车间外面(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温度很高的产品和半成品(如红钢锭、红热的铸件、锻件等)要尽快运到室外主导风向的下风侧。一些不能尽快运出车间的红热部件,在不影响生产工艺过程的情况下,可以应用喷雾降温。应用喷雾降温时,应注意大量水蒸汽对工作地点的影响。
②新建和扩建的厂矿在合理布置热源方面,对于应用穿堂风的单跨或是双跨厂房,应当把热源尽可能布置在主导风向的下风侧,靠着背风面的外墙处;使室外空气进入车间时,尽可能先通过工人操作地带,然后再通过热源排出。同时,在设计厂房总体布置时,应将热加工车间设在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对热加工车间,尽可能地不设计多跨厂房。热源比较集中的三跨厂房,应当把热跨布置在中间。
8.当各种热源(炉子和应用大量蒸汽的设备等)的发热表面的辐射热和对流热显著影响操作工人时,应尽量采取以下隔热措施;采取隔热措施后,其外表面温度要求不超过60℃,最好在40℃以下。
①对于温度很高的热源(如炉口),应尽量缩小其辐射面积。如水滴对生产过程有影响时,应采用循环水箱或隔热炉门;如水滴对生产没有影响时,则可采用各种水幕,如瀑布式水幕、铁皮水幕和铁纱水幕等。
②对于大型加热炉,退火炉等炉壁,可采用隔热材料和空气隔热层。隔热材料应就地取材,根据热表面温度情况可用石棉板、木丝板、草灰和青砖等。凡炉膛、设备等内表温度不宜增高时,应采用流动空气层、使热空气尽量从上部排出室外。
③小型锻炉可用青砖砌成隔热排气围炉结构,玻璃熔炉可用麻布水幕及排热罩等。
④凡产生大量蒸汽的发热设备,一般可在表面包复隔热材料(如用石棉混合耐火泥、草灰泥、白灰涂抹或稻草绳外涂纸筋石灰等)。如表面不能包复时,可用木丝板等制成隔热罩,从上部排出余热。
⑤轮船上的锅炉间以及拖拉机、挖土机等的热源或热表面,可用湿润的麻布和帆布隔热。
⑥为了防止太阳辐射热传入室内,应在房屋周围绿化,屋顶、墙壁刷白,窗玻璃涂刷云青粉;屋顶高度在5米以下,通风较差者,可考虑采用屋顶搭凉棚、加隔热层(双瓦、通风屋顶)或喷水等。
⑦工人操作处的地面温度超过40℃,例如轧钢车间的铁板地面和地下有烟道通过时,可利用循环水管,地下喷水或空气层隔热。
⑧农业生产和工地露天作业,地点较为固定时,可采用活动布幕或用树枝芦席等搭盖凉棚,以减少太阳辐射。
9.高温车间的防暑降温,应当首先采用自然通风:
①炎热地区的单跨和双跨车间,应当尽量采用以穿堂风为主的自然通风。应用穿堂风的车间,可根据当地的气候情况(冬天的温度、台风、暴雨的影响)、工艺特点、车间余热量的大小,采用“侧窗式”或是“开敞式”围护结构。
②单跨的厂房应利用下侧窗、下开敞口、大门、地脚窗进行自然通风。多跨厂房可根据跨数的多少适当加大“侧窗”或“开敞”的面积。下侧窗或下开敞口离车间地面的高度应在0.3~0.8米(应考虑防汛、防台风的具体措施)。
③应用下开敞式自然通风的车间,在冬天主导风向的迎风面,应当用抹泥席棚围住,或安装可以拆卸的围护结构。
④凡是有炉子和放散大量有害气体设备的上部,应有挡风板天窗(即气楼)。挡风板可以用木板、石棉板或玻璃等材料制成。
跨度小、宽度窄、没有炉子和穿堂风大的车间,可不设置天窗。在这种房中已安设天窗的,也可以不设置挡风板。
⑤冬天不太冷的地区,有相当大余热量的车间,有挡风板的天窗可以延长天窗屋檐挡雨,不设置窗扇。
10.新建、扩建厂矿高温车间的厂房建筑,为使自然通风畅通,首先应考虑建筑方位与自然通风的关系,使厂房的纵轴与夏季主导风向垂直,并防止阳光直射到工作地点。
厂房的纵轴必须东西向时,应采取遮阳措施(如涂云青粉、挂布帘、搭凉棚、绿化等)。
建筑物之间应有适当的间距。一般应用穿堂风的厂房,根据自然通风的要求,厂房迎风面与前一建筑的合理间距应为前一建筑高度的三倍以上。
厂房迎风面不宜建置附属建筑(坡屋、小屋等);如果生产工艺的要求必须设置辅助房屋时,则应设有足够的进风口。
11.除工艺过程的要求或其它有特殊需要的车间,应装设全面机械通风外,一般高温车间可利用自然通风外,还应根据温度、辐射热、气流速度的情况,在局部工作地点使用送风风扇、喷雾风扇或空气淋浴等局部送风装置。
①在辐射热很小而需要一定风速的车间,可采用送风风扇,如普通天轴风扇、机床风扇、轴流风扇和拉风扇等(机械加工等冷作业,根据劳动强度不同,最高风速宜为2~4米/秒;一般车间最高风速不超过6米/秒)。
②在气温很高、辐射强度较大的工作地点,除车间内空气不宜回用者外,首先应采用喷雾风扇。喷雾风扇的风速一般以不超过8~10米/秒为宜,喷的雾点的直径应在100微米以下。送的风要尽可能从侧面吹到人体和受到辐射热的部分。
喷雾风扇的高度应在0.5米以上,避免直接吹向地面,以防止灰尘飞扬。选择地点时,应尽量吸入室外新鲜空气,根据工作要求,应选取不同大小型号和射程的喷雾风扇。
③凡工艺过程不能有细小水滴及需要大量室外新鲜空气的工作地点,可采用空气淋浴。
12.高温、高湿及放散有害气体的车间,如各电解、印染、缫丝车间等,应根据工艺特点,采用隔热、自然通风、机械送风及机械排风装置(隔热排雾罩等)。
13.对于特殊高温作业场所,如高温车间的天车,应采用隔热、送风或小型空气调节器等设备(在使用空气调节器时,驾驶室内温度一般不应超过30℃,风速不应超过0.5米/秒),并应注意补充新鲜空气。在高温设备或炉内进行抢修及其它工作时,应采用送风、抽风、喷雾、穿湿衣服等措施。
14.砖瓦工业的轮窑,不要过早出热窑,应尽量提前打开窑门和火眼盖通风,并淋水以加速砖瓦的冷却,再用风扇或喷雾风扇送风及隔热,以降低工作地点的温度和减少辐射热。
15.在采用一些技术要求较高、投资较大的设备时,必须先经详细的了解和设计,才能施工和安装;交工时应有验收制度,以防止效果不良,造成浪费。
16.各种防暑降温设备均应有专人管理,除按时检修维护外,每年在暑季到来前应大检修一次,并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办法和管理制度。
17.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应定时测定和记录车间温度、湿度、风速和辐射强度,掌握车间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对于各种隔热通风设备,应进行效果评价。小型厂矿自己不能测定时,可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协助解决。
三、保健措施
18.对高温作业工人应进行就业前(包括新工人、临时工)和入暑前的健康检查。凡有心、肺、血管器质性疾病、持久性高血压、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活动性肺结核、肝脏疾病、肾脏病、肥胖病、贫血及急性传染病后身体衰弱、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19.炎热时期应组织医务人员深入车间、工地和田间进行巡回医疗和防治观察。对于曾患过中暑者及老年、体弱、孕妇和未成年工尤应注意。如发现有轻症中暑症状,应立即使之到凉爽地方休息,并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中暑的诊断和急救办法如附件。
20.发生中暑时,基层卫生部门或单位应进行登记和报告。重症中暑应在24小时以内用电话和书面报告;轻症中暑按月统计,向当地防暑降温联合组织或卫生部门报告,并及时组织调查,了解发生原因,积极采取预防措施。
21.对高温作业者和夏季露天作业(包括田间作业)者,应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包括盐汽水、茶水、中药、各种汤类等),其含盐浓度一般为0.1~0.3%。有条件的地区及单位可要求水温达到10℃左右。
①清凉饮料的供应量,可根据气温、辐射强度大小和劳动强度的不同,分别供应。轻体力劳动一般每日每人供应量不宜少于2~3升,中等或重体力劳动不宜少于3~5升;但应防止暴饮。
②在饮料的配制、冷却、运输及供应过程中,必须加强卫生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防止污染,保证饮料的清洁卫生。
22.对辐射强度较大的高温作业工人,应供给耐燃、坚固、导热系数较小的白色工作服,其它高温作业可根据实际需要供给工人手套、鞋、靴罩、护腿、围裙、眼镜和隔热面罩等,并加强对防护服装的清洗、修补和管理工作。
夏季露天作业工人和农民,应使用宽边草帽或斗笠和白色宽大的服装。
夏季田间作业,应在适当地点建立男女分设的简便厕所。
四、组织措施
23.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应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各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气温较高的条件下,适当调整作息时间,早晚工作,中午休息、尽可能白天作“凉活”,晚间作“热活”,并适当安排工间休息制度。
24.在炎热季节,为保证工人的充分休息,减少疲劳,应注意以下几项:
①调整工人集体宿舍,将同一班次的工人调在一起,避免互相干扰而影响睡眠。②开展家属的宣传教育工作,保证工人下班回家后能吃好、睡好、休息好。③为保证工人充分休息,尽量精简会议,做到有劳有逸,避免加班、加点。
25.在暑季应根据生产的工艺过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组织,采取勤倒班的方法,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
26.高温作业车间应设工间休息室,并要求做到:
①休息室应设在工作区域内或离工作地点不远的地方,并应隔绝高温和辐射热的影响。
②休息室应有良好的通风,室内温度一般以30℃以下为宜。
③休息室内要求设有靠椅、饮料,如有条件可增设风扇或喷雾风扇及半身淋浴等。
热,真热,即使坐着,汗也顺着脊背往下淌,好象有一只蚂蚁在爬,痒痒的。爸爸把手一挥:“走,到晒谷场边乘凉。”很有家庭“统帅”的气度。我一拍大腿,第一个响应。
来到晒场,早已坐了许多人,还有人陆陆续续地来,他们手里都摇着一把扇子。刘阿姨忙着给刚来的人搬凳子、泡茶,忙得不亦乐乎。
大伙儿大都随便聊聊:今年哪家谷子打了多少斤啦,毛猪、仔猪价格又跌了呀。“哟,孙大爷今年可真发啦,你看走路也精神多了。水蜜桃卖了个好价钱,几头大肥猪又刚卖了,收入可真多,我简直都眼红了。”阿贵妈打趣道。“是呀,是呀,我那三亩水蜜桃前些年只结1000多斤,又遭虫咬,卖不了几个钱。说来还得感谢你阿贵呀,他是有见识、有学问的人,人也挺好,他帮我嫁接幼苗,经常给桃树打药,才使得我那三亩‘命根子’结了5000多斤,纯收8000多块。他真不愧是村里的状元郎啊!”
阿贵是我们村里唯一一位大学生,前年他考上了四川大学生物系。他家穷,缴不起学费,大伙儿都认为无论如何也要让他上学,就这家出10元,那家出50,终于凑够了学费,阿贵含着泪告别了乡亲去了学校。去年暑假,他常常帮孙大爷管理桃树,一来让孙大爷早日致富,报答乡亲们的“救命之恩”,二来也将所学知识实践一下。
古人赏月,心境不同,所寄述的感情自然也有所不同。李白由于孤独难耐,才会“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李煜由于伤怀故园,才会吟出“无言独上西楼,月如钩”“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园不堪回首月明中”的词句;而张九龄则由于思乡才挥毫写下“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的千古名句。
今夜,云淡风轻。我被无数的思乡情结所扰,虽有千种睡意漫天飞舞,却不知该如何捕捉,不得不仰头望月,任思乡的情绪与睡意在夜空中肆意飘荡。
置身于茫茫的夜色之中,我无法阻止思念的长驱直入,皎洁的月光亦勾起我无限的怅惘。众多的乡愁似母亲鬓边的银丝万缕,如明月撒下的光辉一片,将我捆缚,包裹。在这思乡的夜晚,我无意拒绝,也无法拒绝。
夜,静静的,但我仿佛听到故乡在呼唤我的名字,那是一种心灵的呼唤!我说不清那是一种怎样的心灵震撼,但我知道这一切的一切统统缘于那份比血还要浓的乡情。我思念故乡的花红柳绿,小桥流水和亲人的音容笑貌。每每想起这些,眼前便会浮现出一幅清新、秀丽的山水画,它一遍遍地抚过游子孤独、失意的心。
从前,我不懂得故乡的内涵,总以为来来往往步履匆匆的人们不远万里往家赶只是一种形式。而现在我才顿悟:外面的世界虽然有我们的追求,有我们的梦想,但故乡永远是停泊的港湾,心灵的驿站,灵魂的归宿。
常听友人说思乡的人与故乡间隔着一条河,那么,今晚就让明月为我摆渡吧。
夜,静静的,星星都回家了,惟有月亮陪着我。在月光的轻抚下,我进入了梦乡。梦里,我回到了家乡。家乡的夜晚并不安宁,因为我分别听到邻居家的小姑娘在吟着“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2004级4班王冬梅
后来卖?仔糕的店不做了,我很失望,看来以后我吃不到?仔糕了。
一天,我回家吃完晚饭,一翻开冰箱看见有五个?仔糕,我问爷爷,卖?仔糕那人不是以后都不做了吗?爷爷说:“我在很远的地方买的”。我听了想哭了,爷爷年纪这么大,还要跑那么远,就为了买?仔糕给我。这一次我吃得特别香甜。
从现在开始,我要孝顺爷爷,认真学习,报答爷爷对我的爱,因为我是爷爷最疼爱的孙子。
爷爷的?仔糕,我最喜欢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