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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研究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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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研究论文

第1篇:马克思研究论文范文

一、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界定

对马克思社会批判思想进行研究,自然离不开对它的涵义的理解。涵义理解的不同,必然导致理论本身的差异。因此,涵义理解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综合学界对此问题的看法,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要理解马克思的社会批判思想,首先要把握社会的自我意识。而社会的自我意识,又分为社会的自我肯定意识和社会的自我否定意识。社会自我意识的肯定方面要解决的是如何维持现状的问题,而作为社会自我意识的否定方面则要解决如何超越现状的问题。马克思的社会批判思想属于社会的自我否定意识,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的自我批判,实现对资本主义存在合理性的追问。

一种观点认为,社会批判理论是反思性的历史认识、评价活动。哲学的反思以间接性为特点,但它是对理论性间接反思的二重否定,它不仅通过事物的内部矛盾使事物的本质显现出来,而且抓住了事物的本质。社会批判理论就是从哲学的角度来反思社会的,是对社会进行的最一般、最抽象的哲学批判活动。因此社会批判的首要条件应当是社会必须处于将自己最丰富的具体展现出来的时期,即社会的成熟时期。

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的社会批判思想就是从两个批判性假设前提出发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这两个前提是:1.人类趋向于变革自己的生存条件,以实现自己的进一步发展;2.人类社会生活趋向于普遍的丰富性、多样化。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就是以这两个理论假设为依托,建立在对社会现实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的,对某一具体事物向人类普遍进步方向发展的现实可能性进行揭示。具体地说,就是指从某一事物本身发展的特殊规律出发,考察并揭示这一事物在以上两个批判性假设前提意义方面纳入事物一般运作规律的可能性。就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具体批判来说,就是从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运行规律——剩余价值规律——出发,考察资本主义社会在以上两个批判性假设前提意义方面被纳入到人类社会历史运行规律——即生产关系适应于生产力的规律——一般的现实可能性。

我认为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不是针对某一时期某一领域的理论,而是统摄全局的一个思想主旨。批判不只是单纯的否定,而是肯定与否定的辩证统一;不是指社会的单方面发展,而是指社会发展与理论发展的统一。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目的就在于通过理论与现实的相互监督、相互批判,在动态发展过程中实现社会的发展、理论的完善,在互动中实现双赢。因此,对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界定应坚持全面、辩证、发展的原则,把对社会的批判和对理论自身的批判结合起来,揭示贯穿于马克思理论总体中的批判精神。

二、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内容

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博大精深,如何从卷帙浩繁的著作中勾勒出社会批判理论的框架与内容,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角度,因而也必然有不同的观点与看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第一,认为马克思的社会批判思想就其内容而言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过程的自我批判,即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包含着对其否定的理解,把任何一个特定的阶段当作过程去理解;二是理论上的自我批判,从认识论角度探讨马克思是如何超越同时代人的思想,其本身如何实现自我超越、自我否定、自我发展的过程;三是从主体角度对资本主义特定社会的批判。

第二,认为可以把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归纳为“四阶段五假设批判模式”。首先是社会批判理论前提的确立(即A阶段)。在这一阶段上,有一个基本的理论假设:物质存在决定精神意识(a)。其次是唯物主义分析方法的锻造阶段(即B阶段)。在马克思那里是一个从基始性唯物主义到方法论唯物主义的思想发展过程。这里有两个基本的理论假设,事物处于不断生成与灭亡的过程中(b);事物处于系统联系之中(c)。这两个理论假设是方法论唯物主义作为分析方法得以成立的一般性理论假设,它们分别是“历史的”与“具体的”这两个规定性的理论依据。再次是具体的现实性分析阶段(即C阶段)。这同时包括对事物本身特殊规律和对事物所属的一般过程的规律性分析。最后是批判阶段(即D阶段),这一阶段是哲学批判的历时性、暂时性完成。它也隐含有两个理论假设:人类趋向于变革自己的生存条件,以实现自己的进一步发展(d)和人类社会生活趋向于普遍的丰富性、多样化(e)。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四个阶段五个假设是最少思辨、又最接近现实的,这正是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魅力之所在。

第三,认为革命思想或批判意识是马克思学说的灵魂。回顾马克思毕生的理论活动或浏览一下他的全部著作,可以看出,他的全部思想都是在批判中展开的。例如:对德国古典哲学的批判、对宗教的批判、对国民经济学的批判、对物化和异化的批判、对蒲鲁东的批判、对拉萨尔的批判、对哥达纲领的批判、对形形的非科学的社会主义思潮的批判、对资本主义社会结构的批判、对巴枯宁无政府主义的批判等等。可以断言,马克思通过毕生的批判活动完全实践了他早年为自己规定的历史使命:要对现存的一切进行无情的批判。

第四,认为马克思通过对其早期文本思想的批判与超越,完成了一系列内在的逻辑转换,进而建构起了科学的社会批判学说。具体表现在:在哲学上,马克思扬弃了人本学的异化逻辑,从黑格尔关于社会关系矛盾分析的历史辩证法中,生发出现实的批判张力;在经济学上,马克思批判了古典经济学的非历史性思维方式,引出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社会历史分析方法,并实现了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科学分析与批判。成熟时期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是融科学实证分析与价值理想追求于一体的社会历史学说,是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科学理论。

马克思的全部思想都是在批判中展开的,革命思想或批判意识构成了他的学说的灵魂。正如他本人指出的那样: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事物,按其本性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批判理论构成马克思思想的核心,对于这一点来说,学界是无疑义的。问题的分歧在于探讨社会批判理论的方法,从哪个角度更能恰如其分地概括马克思的思想,理清马克思思想发展的脉络。我认为问题的切入点还应以“实践”为基础,以“批判”为灵魂,对社会进行全方位的解剖,实现对社会的全面把握。马克思的学说是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正是在“批判旧世界,创造新世界”的革命进程中,在对理论自身不断批判、不断完善的发展历程中,马克思的学说不断走向成熟。社会与理论的互动构成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形成的全过程,批判精神贯穿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始终。因此,在实践中把握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是我们把握马克思思想真谛的现实途径。三、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特征

以怀疑与反思为本质特征的批判精神是马克思理论所独具的思想魅力。然而囿于马克思著作之丰,内容之巨,人们对其社会批判理论特征的把握众说纷纭。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社会批判活动基本上经历着两步回溯或还原过程:第一,从表面现象向深层本质的回溯或还原。马克思习惯于从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中区分出现象与本质、表层存在与深层存在、上层建筑与基础等等,然后从本质、深层存在和基础出发去对现象、表层存在或上层建筑作出价值学判断,说明后者存在的理由和根据,揭示其局限性和消极方面,指出其被超越与扬弃的历史必然性。第二,由一般本质向人的活动的回溯或还原。他在做了第一步回溯或还原之后,没有停留于此,没有把这些深层的和本质的存在或基础当作给定的和终极的实在,而是进一步揭示这些存在或基础背后更深层的原因,从而把它们回溯或还原到人的基本活动,即劳动或实践的层面上。从人的劳动或实践活动出发,扬弃各种社会历史存在的给定性和自在性,这是马克思全部批判意识的基点。

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社会批判思想有两个主要特点:1.科学与价值的统一。所谓科学批判,是指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是科学的批判;所谓价值批判,是指站在工人阶级立场上,以实证事实为根据,揭示资本家对工人剥削的不合理性。科学批判与价值批判是有机统一的。2.批判与发展的统一。马克思不是为批判而批判,而是要从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得出其否定性的理解。从社会发展角度分析,就是揭示事物自身内在矛盾的发展,从对现存事物的内在矛盾中找到自我否定的力量。所以,这种发展本身也是一种自我超越,因而也是一种批判。马克思是批判中包含着自我发展,发展中又体现着批判,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总之,马克思的社会批判思想既是科学的,又是彻底的。

一种观点认为,经典作家批判性论辩的特点在方法论上为我们的这一研究提供了重要启迪。这些特点有:1.坚持实践是理论产生与发展的基础与源泉;2.坚持哲学前提和现实前提双重批判辩证统一的原则;3.坚持多学科批判辩证统一的原则;4.坚持不断扬弃和反复批判辩证统一的原则。总之,批判性视角是深化对哲学理解的一个重要视角。

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不同于其他非理论、非专门化的批判活动,这些批判往往具有自发性、随意性,而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则具有系统性和结构性的特点,而这些特点又是建立在实践性、科学性和真理性的基础之上。正是这些特点构筑了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基础,使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独具特色。

四、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与其他批判理论的区别

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是他对社会的一种深刻反思,是他探索人类命运的一种不懈尝试。但西方学者在赞同马克思这一理论的同时,对其进行了片面的阐发,使马克思哲学中固有的丰富性与完整性日益走向片面与狭隘。因此,他们的社会批判理论与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有着根本的不同,这主要表现在:

以霍克海默为代表的早期社会批判理论把“批判理论”作为的代名词,认为只有抓住马克思的批判方法,才能恢复的本质。“批判”不仅意味着对现存学说在理论上的变革,而且还要批判地分析现存社会以导致社会的变革。但是这种理论不是把自己置身于社会专门化劳动过程之中,而是置身于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之外。它的目的不是要维护现存社会的秩序,而是要破坏一切既定的东西,以证明它的不合理性和不真实性。而且这种社会批判理论把人看作全部历史生活的生产者,所运用的方法仍然是主体性原则和抽象的人道主义。

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与新批判理论的区别在于:1.两种批判理论由于对社会动力结构的不同认识,使批判的侧重点各不相同。新理论家们不是通过分析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来说明社会的发展,而是把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归结为日益发展的文化、科学技术对人的本性的压抑。因此他们以文化批判、意识形态批判、大众文化批判等来取代马克思哲学的政治经济学批判。2.两种批判理论选择了不同的革命主体。新流派的批判家们认为科学技术是现有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这改变了马克思所处时代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关系,从而使革命的主体也发生了根本的改变。他们认为,革命的主体不是马克思所认为的工人阶级,而是知识分子。3.这两种批判理论采取了不同的革命策略。马克思在当时所处的历史环境下,主要采取了暴力夺取政权的措施,而新理论家在发达的工业社会时期,则采取了文化心理革命的方式。

持批判精神学说的还有“日常生活批判”理论。这种学派的代表人物是法国学者列斐弗尔,他力图把马克思的学说改造成一种以现代人的异化为出发点的日常生活批判。在他看来,日常生活批判就是向人们揭示:控制消费的官僚机器已经广泛地渗透到每个人的经验深处,消除异化的设想必须从自我改造入手,使人们克服社会制度的网络影响,去掉国家机器的物化和神秘性的外罩,认识到国家机器作为人类行为方式的真正起源,以此削弱现代官僚生活的普遍性和合理性。日常生活批判就是按照生活的本来面目去分析它,就是要揭穿日常生活的虚假性,撩开异化现实的面纱。

乍看起来,西方的社会批判理论似乎弘扬了的社会批判精神,但实际上它们把的科学精神与批判精神割裂开来,片面地弘扬了批判的一面,而失去了哲学的科学本性。它们以对个人的重视压倒了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研究,以主体性的研究取代科学的思维方式,从而使它们把对现存社会的批判变成了一种不加区别的总体性价值人本学批判,最终无法逃脱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窠臼。这种对片面的曲解并不能切中当代资本主义的要害,从而使它们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中离的真实内涵越来越远,而成为一种从根本上不同于的社会批判理论。

五、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现实性

对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进行研究,不仅对于进一步了解马克思思想发展进程,揭示蕴涵在马克思思想中的深刻内涵有重大意义,而且对于我们今天更深刻地了解资本主义,认识处于科技困境之中的西方工业社会,并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铺路搭桥,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但马克思的社会批判理论在何种意义上服务于现代社会,学界有如下看法:

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现实性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人类传统的思维方式是在人的活动之外寻找终极的和绝对的实体来作为人类赖以安身立命的根据,如自然、逻各斯、上帝、理性、技术、绝对理念等等。而在近现代的历史演进中,人们赖以安身立命的上帝、理性、技术等支柱相继坍塌或动摇。因此,以怀疑和反思为本质特征的批判意识必然增强。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巨大提高在为人类带来巨大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同时,也创造出日益膨胀的政治机构、失控和自律发展的技术等异化的社会力量。处在深刻变化危机中的人类不得不对自己的行为后果和行为本身进行批判性的检讨和反思。在这种文化背景下,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意义。

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现代意义在于:它克服了西方者对哲学所做的“唯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的片面解读,实现了对实证科学与人本主义的内在整合与超越,并在新的基点上实现了科学认识方法与价值认识方法的辩证统一,这一新的基点就是社会实践。这种从社会生活中生发出的社会批判力是其他学者所不能达到的,而这恰恰是的生命力所在。

一种观点认为,批判意识的发扬无论是对20世纪人类所面临的新危机,还是对处在文化转型时期的中国均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哲学既应有超然于尘世的冷静,又要有立足于生活的现实;用批判的眼光,指出现实的弊端,刺痛时下一些日渐麻木、沉溺于物质追求与感官享乐的神经,使人们不致在吵吵嚷嚷的日常生活中迷失方向,使人们的心灵得到安顿;为促进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帮助人们去实现公正、合理、人道的社会,实现人的自由、解放具有重大意义。

蕴涵在马克思思想中的那种深刻的批判精神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重要思想资源。正如凯尔纳所强调的:包含着发展现时代的一种批判理论的源泉。深刻挖掘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思想根源,发现马克思社会批判理论的精神实质,对于我们今天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重新理解马克思,用马克思思想的精神来回应全球化的挑战,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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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马克思研究论文范文

【正文】

哲学的经济学分析和经济学的哲学概括,是马克思理论研究中极其重要的内容,体现出丰富的方法论思想。认真清理和总结这些思想,无论对于我们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还是分析现实经济问题,都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

一、客观性与主体性的统一

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既非单纯经济学也非纯粹哲学,而是在融合两者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质科学。这种“新质”,就在于它打破了当时的一些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考察经济问题的方法:或者从主观概念、理性原则出发剪裁、套用客观经济现实,否认后者是前者的基础;或者停留和止步于客观经济现象的表层,否认作为主体的人的认识、实践的能动创造性。前者是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后者是机械唯物主义的经济哲学方法。

马克思对唯心主义经济哲学思想的批判,在他最初的经济哲学研究成果《哲学的贫困》中就有着充分的体现。他批评蒲鲁东从普遍理性出发建构经济学的哲学体系,把经济范畴视作“不依赖实际关系而自生”的思想,不过是一种先验的唯心主义的经济哲学。而他关于经济学要能够真正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本质和规律,就必须跳出哲学的圈子研究经济现象的思想,则蕴含着从经济现实、物质生产出发的唯物主义经济哲学思想。同时,对庸俗经济学思想的反思,使马克思意识到,经济哲学要走出“在表面的联系内兜圈子”,对“最粗浅的现象作出似是而非的解释”的误区,就必须突破以往的理论,在面对现实的同时发挥主体能动性,冲破思想障碍,敢于进行理论创新。

集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之大成的《资本论》,既与马克思立足于资本主义经济生活的现实,从现象分析中揭开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关系、运行机制乃至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谜底”有关,又与马克思在充分吸取以往和当时的经济学、哲学思维成果基础上,善于走出哲学和经济学各自的理论藩篱,在综合两者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创新不无联系。正因如此,马克思才最终实现了其哲学与经济学成果——唯物史观与剩余价值论的有机统一。

纵观马克思一生的经济哲学研究,他不是躲进书斋给自己设定纯抽象思辨的命题,在主观玄想中构造体系,而是立足经济现实,捕捉时代提出的重大问题;不囿于“现存”和既有的方法、结论,而是让“思想的闪电”在划破理论的迷雾中,揭示现实经济生活的真谛。

今天,虽然时代的巨变使经济哲学研究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与马克思那个时代有了极大差异,但马克思当年从客观性与主体性相统一的角度研究经济哲学的思路和方法,仍能为我们从事当代经济哲学研究提供有益的启迪。在此,不妨借用马克思的一句名言:经济哲学要想成为“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就必须“不仅从内部即就其内容来说,而且从外部即就其表现来说,都要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主体特有的能动性,破除陈旧的传统观念,解放思想,敢于创新,与时俱进。

二、科学性与人文性的统一

科学性与人文性,分别从物与人的角度,体现了人类对世界的两种基本态度和价值取向,前者强调客观性和事实评价,后者强调主体性和人文关怀。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的对象,无疑是“现实的人”。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既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又是能动的、有价值、理想追求的主体。因此,经济哲学要研究“物”,也要研究“人”,应是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辩证统一。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科学性与人文性的这种辩证统一,体现得尤为彻底。

马克思既反对从所谓“纯粹的客观性”或单纯的技术理性、经济模式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撇开主体的人和缺乏对人的价值需要、利益要求、地位体现、发展愿望的人文关怀的理论,把人降低或等同于“物”和单纯“经济人”;同时,又反对从抽象的人、人性、人道主义出发考察经济现实的做法,认为这种抛弃客观的物和缺乏对客体分析的“人文关怀”,只能使人成为虚假的主体和片面的“道德人”。与资产阶级经济学或哲学不同,马克思经济哲学的独到之处,在于他在揭示资本主义经济结构和人类社会历史的本质时,把它们视为以人的生产实践为基础和中介的合规律的过程,强调无产阶级解放之路的寻求,首先必须深入到客观的经济底层,同时,又关注现实的人尤其是无产阶级的地位、处境、命运和出路,认为自己的理论就是为“倍受压迫”的那个阶级提供解放的精神武器。因此,在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中,对“人”的探讨既以对客观事实的科学研究为基础,又以对人的价值追求和发展要求为目的;对“物”的探讨既以人的价值取向为参照,又注重从物的基础、本源角度探究人文关怀的合理性和可能性。

今天,借鉴马克思科学性与人文性辩证统一的方法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有助于我们关注和研究全球化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经济增长、转型、变化、发展的现状、历史和未来趋势,立足科学的实证经济学,从人化了的客观世界中认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基质及其本质规律,为理解和满足人的价值需求、人生的现实性、时代的变易性、社会生活的真伪性,以及准确定位与之相应的人格模式,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也关注和研究人在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体现自身价值、发展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善于运用科学的哲学世界观和方法论,研究人的价值要求的客观范围和内在层次,为使人在冷漠、自在的自然物质世界中看到自己的价值,体现生存的意义,感到人生的温暖、美好和崇高提供激情泉源。具体言之,经济哲学要研究宏观的经济增长与人的发展、社会进步三者间的关系,研究微观的诸如经济发展、转型引发的利益与价值、公平与效率等矛盾,以及道德与经济、政治与经济、法律与经济乃至社会心理与经济等等之间的关系问题。

三、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

决定性与选择性则侧重于从实践角度表述主客关系。决定性即承认人类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是有自身规律可循的自然历史过程;选择性即承认社会历史及其经济运动又是历史主体的人有目的的活动过程。前者肯定客观世界和其规律的必然性及其对人的制约性,后者肯定主体的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认为作为历史主体的人一身兼任“剧中人物”和“剧作者”双重身份。因此,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运动的规律,是通过现实的人的有选择的能动性活动而得以实现的。人的实践是联接两者的中介,正是在实践基础上,两者达到了辩证的统一。经济哲学研究的目的之一,就在于通过对经济现实的理性考察,为发挥人的自主能动性提供理论根据,因此它应当从决定与选择的统一角度,研究作为客体的世界与作为主体的人之间相互作用的辩证关系。这种统一在马克思经济哲学思想中,同样得到了体现。

在马克思看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陷入纯实证经济论和蒲鲁东陷入纯思辨的经济论,原因之一就是他们离开历史的主客体关系来考察经济问题,没有看到客观经济规律既是人的能动实践的结果,因而人在它面前并非束手无策;但经济事实作为既定产物又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制约性,因而人在它面前不能随心所欲。由于不能正确认识经济活动中决定性与选择性的统一关系,导致他们或者陷于机械决定论,视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为“永恒之手”,完全制约着人的活动;或者陷于唯心能动论,视个体理性、“社会天才”的自由意志为解决经济矛盾的灵丹妙药。与他们不同,马克思一方面认为社会的、历史的物质活动是人类生产实践、经济生活的根本内容,生产力是在人类从事生产的经济活动的历史过程中积累、创造的物质力量,而不是自身无前提的先验假设;同时又认为人类生产实践是主体的人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生产力是人的实践能力的物化,生产关系是人为适应生产力而创造的结果。这样,马克思通过物质生产实践作为历史的主体与客体的基础和中介,科学地预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和经济活动,是历史决定论和历史选择论的统一。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考察当代中国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路和制订新世纪现代化战略决策,有助于我们走出“超越论”和“循序论”的两极,既立足于“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研究诸如中国与世界体系的联系与交往中,经济的调整、重组、改革、开放等关系;又充分发挥主体的能动创造性,在历史的决定性与选择性的交错点上“抓住机遇”,切实把我们的事情做好。借鉴马克思的上述方法研究生态和可持续发展等问题,有助于我们走出“人类中心论”或“生态决定论”的两极,进而深入研究诸如经济增长与自然成本和生产效率、人口生产与物质生产,社会发展中的物质生产、人口生产与精神生产,自然发展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生产和再生产与自然可再生性发展等等之间的相互制约关系。

四、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

共时性与历时性,是分别从静态与动态、横向与纵向的维度考察社会结构及其形态的视角。前者侧重于以特定社会经济运动的系统以及系统中要素间相互关系为基础,把握社会结构;后者侧重于以社会经济运动的过程以及过程中的矛盾运动发展的规律为基础,把握社会形态。运动通过静止表现出来,相对静止中有永恒的运动。因此,共时性与历时性两者有着辩证统一的关系。

上述理论在马克思经济哲学中,具体体现为他的“有中介的社会生产体系”观:社会就其静态存在看,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就其动态展开看,是生产力发展改变生产关系及其一切社会关系。生产方式作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中介,既为生产力所决定又决定生产关系,既具生产力功能又具生产关系价值,是共时性与历时性的统一。人类社会特定结构及其整个历史运动,既是一个以生产方式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为基础的系统,又是一个由生产方式运动推动的过程。因此,社会结构与社会形态统一的基础,在于社会的生产方式。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上述观点研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有助于我们既从历史的、现实的国情出发,又把它置于“世界历史”、“全球化”的国际背景中;既从我国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出发,又联系人类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从而既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因其中介性,可以共存于两种社会制度之间并互通互补,生产的技术层面构成生产方式的基础,经济体系以它为坐标系,经济形态的依次演进从根本上决定所有制形态的一般发展,因而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市场经济发展阶段不可超越,中国必须实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市场经济;又看到生产方式、交换方式的中介性必然与一定的经济关系、社会制度结合,生产关系的社会层面决定社会的基本制度,不同的所有制形态可以反映相同的经济形态。因此,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制度是可以超越的,中国实行的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应该而且必然是社会主义的。

五、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

实证归纳与理性概括的统一,是马克思经济哲学研究中又一基本的方法论思想。它体现为马克思的经济哲学不仅从经济现实出发,在研究经济现实中进行哲理的分析推论,并从中引出世界观、方法论的结论,而不是止步于实证归纳;而且在对经济现象进行哲理的分析与揭示中,融入经济的实证使之有根有据,而不致流于哲理的空洞思辨和抽象演绎。

还在马克思创立经济哲学之初,他就批判地审视了当时的经济理论,既反对蒲鲁东用先验原则、抽象哲学理念投射经济现实,认为这只能导致“可笑的哲学”;[9]又批评一些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停留于纯粹经济事实的肤浅表述和实证归纳,认为其不从经济关系的社会历史性考察、深究经济现象的本质,导致了他们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固定永恒的规律的唯心史观结论。而马克思《资本论》中贯串始终的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分析与综合、演绎与归纳的方法,则是他融合经济学实证性与哲学思辨性的结晶。虽然这部研究资本主义的巨著侧重于分析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但这种分析却既因哲学唯物史观的运用而使经济学的实证分析,超越了纯粹的表象描述而具有强烈的理性思辨,又因经济学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的实证而使哲学的逻辑推演,超越了纯思辨的抽象论证而具有透彻的经验说服力,从而使它的价值,远远超过了任何单纯的经济学著作或单纯的哲学著作。纵观马克思的经济哲学思想,其哲学与经济学在相互交融基础上达到了辩证统一。如同劳动、分工、生产力、生产关系既是经济学又是哲学的基本范畴一样,马克思的经济哲学理论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既是社会的、历史的、哲学的经济学,又是经济的社会学、历史学和哲学。

今天,借鉴马克思的哲学理性思考和经济学实证分析统一的方法研究和建构当代中国经济哲学,必须做到:一方面,在探讨诸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全球化等具体问题时,必须运用世界历史理论、社会形态论加以理性抽象而不能止于经济范式、技术模式、操作手段等经济学的表层。另一方面,在深化诸如的社会结构论、形态论、本质论、动力论等基本理论时,必须结合和依据世界、中国的社会经济变化现状和趋势,以及新科技革命、信息革命等问题加以经验证明,而不囿于抽象的概念框架和理论体系。更重要的是要在融合两者特征的基础上,创建出既不因满足于繁荣表象而对自身功能产生幻化、又不因囿于空洞思辨而对自身功能产生怀疑的,既适合又能指导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实的经济哲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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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马克思研究论文范文

关键词:研究史;《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国化

中图分类号:A811;K09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4074(2011)05-0001-05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09AZZ00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09BKS040)

作者简介:邓伯军(1967-),男,河北高阳人,法学博士,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副教授。

史又称为历史,其在英语中是History,在法语中是Histoire,都源自于希腊文historia,最早见于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的《历史》一书中,是“对过去真实的事情的记录”的意思。在汉语世界,许慎《说文解字》解释为:“记事者也,从又持中,中正也,凡史之属皆从史。”[1](P65)也就是说,从广义上讲,史是泛指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包括自然史和社会史。从狭义上讲,史通常是指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它构成史学的研究对象。史学又称为历史学,“史学是研究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学问。”[2](P1)史学之所以是史学,是其并不拘泥于历史,而是在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基础上,揭示历史发展的规律和特征。而史学史则是在史学研究的基础上阐述史学本身发展过程及其规律的历史学科。史学史一般包括史料整理、历史编纂、史学思想、史学方法等内容。作为史学编年体体例,研究史是对历史过程中研究的研究。研究史既涉及到史学研究,也涉及到史学史研究,从总体上讲,研究史属于史学的范畴。就“《德意志意识形态》在中国研究史”(后文简称为“《形态》研究史”)而言,是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在中国的翻译、注释、介绍、阐释、创新的研究;是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在中国研究的历史经验和教训做出哲学层面的反思;是对中国化实践中的新任务、新目标和新问题的前瞻。“《形态》研究史”试图揭示《德意志意识形态》在中国研究的文献把握规律、理论运思规律和实践诠释规律。从根本上讲,是要服务于中国化的历史进程。

一、研究史的性质和特征

历史只是对过去的史实记录,而史学要研究人们怎样研究历史。就学科性质而言,研究史属于史学的范畴,可以上升为历史哲学,从历史哲学的高度为人们总结、反思和前瞻历史提供借鉴。因此,研究史不仅有对历史事实陈述的总结性反思,还要有兼指得失、征信求实的史学批评,对历来的研究遗产、研究事件作深入细致的清理和研究,更重要的是通过梳理研究发展的过程和脉络,总结研究发展规律,为研究的发展、完善和创新提出新的任务和目标。

从学科性质而言,理论是一级学科,发展史是二级学科,马克思经典文本研究史是三级学科。“《形态》研究史”无疑是马克思经典文本研究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形态》研究史”研究,要深入阐明其研究的各种论著的版本来历、体例归属和解读模式;要深入阐明其研究的各种论著学术观点、历史渊源和社会影响;要深入阐明其研究的各种论著研究的方法论基础;还要在论从史出的原则基础上,对各个阶段对其研究颇有建树的代表人物、理论观点、重要著作、学术思潮和流派,予以恰如其分的史学评价,既张其功,又指其过,既明其势,又点其憾。也即“《形态》研究史”研究,既要研究其翻译、介绍和传播的外在性历史过程,又要注意其阐释、创新和应用的内在性过程,尤其是要高度关注其研究规律的扬阐发。

与研究史学科性质相联,研究史学科具有历史性和现实性、学术性和政治性、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的特征。历史性和现实性相统一的特征,要求研究史学科潜心发掘史实,克服浮躁风气,杜绝功利主义,彰明史学研究的最新成果;要求研究史学科以史义补考据之不足,从而杜绝一切史演之学;要求研究史学科通过对历史的清理,总结历史发展规律,服务于现实的社会实践。学术性和政治性相统一的特征,要求研究史学科的研究,扬弃史料整理学的观念与方法,从其必备的学术良心出发,以不卑、不亢、不猥、不亵的学术勇气,以史才、史学、史识、史德为路径,对研究做出恰如其分的学术评价。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的特征,要求研究史学科从前人历史研究的资料中,从史学理论、史学方法和历史哲学高度提炼出研究发展的一般规律;要求研究史学科将研究置放于现实的社会政治、经济、哲学等广阔的视野加以透视,获得具有实践价值和社会效益的史学研究成果。

就“《形态》研究史”研究而言,其研究具有历史性和现实性相统一的特征。在此研究中,要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既要实事求是地研究其翻译、注释、介绍、阐释、创新、应用的历史过程,又要看到《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强烈的现实性,通过对其历史发展规律的总结、反思和前瞻,提出有益现实生活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形态》研究史”研究,还具有学术性和政治性相统一的特征。此研究的确属于学术研究的范畴,但并不是脱离现实政治的文牍考证工作,其始终要在现实政治的框架下才能得以运行,因为这是一部政治意识形态的经典著作,其范围的阈限、概念的诠释、思想的解读,无不触及当前政治的许多敏感话题,通篇饱蘸着鲜明的政治立场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因此,我们要胸怀一颗学人必备的学术良心,从历史事实与发展过程出发,才有可能将对思想的认识,从简单的政治辩护进入科学的学术研究层面。“《形态》研究史”研究,还具有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统一的特征。此研究的理论性,是指面对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性质、状况、阶段、结构关系、内在矛盾、外部环境、根本任务、发展动力和规律等一系列彼此相关的问题所构成的问题体系,并在历史哲学的高度做出回答,以期推进理论的中国化发展。此研究的实践性是指,面对中国革命与建设的系列问题域,不是去死记硬背关于问题的历史结论,而是从中悟到对现实实践有什么启示;不是精确重建马克思文本的原初话语,而是结合新的语境做出合乎现实的实践诠释。

二、研究史的对象和方法

研究史的研究对象是对研究历史的研究。研究史的研究对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内涵。其一,从历史唯物主义的史学观出发,对史料进行耐心细致的清理考证,厘清历史发展的脉络,澄清隐晦于史实之后的“史义”。其二,要“总结出从古到今的‘研究史’发展规律与特点,研究史学研究的现状、倾向以及发展方向。”[3](P40)其三,以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为指导,在学术范围内积极开展兼指得失、恰如其分、健康积极的史学批评,对研究史中的隐恶虚美的浮华之风予以纠偏,辨心术以议史德的高度自觉性和责任感书写历史。其四,要研究其社会作用的历史发展过程,主要看其研究成果是否对社会有影响,研究者是否重视研究观点对社会的影响,以及历史知识的传播对社会的发展是否起作用。也就是说,研究史不仅要具有历史的品格,而且还要反映史学的时代精神。总之,研究史要有史料学的梳理甄别、辟谬正讹,要有历史编纂学的连点接线、连横合纵,要有史学思想的精神统帅、方向引领,要有史学方法的视角折射、范型诠释。

“《形态》研究史”研究的是《德意志意识形态》在中国研究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及其规律。也就是说,是要通过历史考证的方法,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在中国研究的史料进行梳理甄别,厘清《德意志意识形态》在中国研究的真实历程;是要以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运用尽可能多的史学方法,采纳尽可能广的研究视角,提炼中国化的发展规律;是要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在中国研究的成败、得失、优劣、经验教训做出兼指得失的史学评论,并以史为鉴创新具有中国特色的研究史的理论和方法;是要以研以致用的实践精神,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在中国的研究做出实践诠释,以此推动和促进中国化深入发展。具体来讲,“《形态》研究史”要研究对其研究的译家、注家、史家、史著、史论、学派、团体等等;要研究对其研究的理论内涵,如其所蕴涵的新哲学世界观,如实践观、生存观、交往观、历史观、异化观、发展观、自由观、价值观、文化观等等;要研究对其研究所运用的新的方法论,如历史哲学方法论、考据学方法论、史学编撰学方法论、史学批评方法论、解释学方法论等等;还要研究包含《德意志意识形态》在内的中国化实践的过程,也即研究视域下中国革命的根本性质、发展道路、发展阶段、发展动力、根本任务、战略策略、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对外关系等等的实践诠释过程。

对研究史的史学学科定位,决定了其研究方法既要对史学理论及方法做出继承,又不要拘泥于传统的史学理论与方法,而要引进新方法、新视角、新思路,开辟出新领域、新课题、新范型,从而在史学的理论和方法上有重大的突破和创新。就传统史学理论与方法的继承而言,是要用古代研究史研究的成果滋养当代研究史的成长。在史学理论方面,如关于历史意识和史学意识,关于史才、史学、史识、史德、史法、史意,关于书法和信史,关于史实采撰,关于史论艺术,关于史文表述,关于史学的社会功能,关于史学批评的标准和史学批评的方法论等,都是宝贵的史学理论遗产。[4](P285-353)在史学方法方面,“如直书、曲笔、采撰、史法、史意、会通、断代等范畴,都有丰富的含义,需要作深入细致的发掘和阐发。”[5](P14)应该承认,中国传统的史学理论与方法是史学研究花圃中最瑰丽的花朵,有待于人们对之做深入细致的发掘、整理和研究。就新方法、新视角、新思路的引进而言,史学研究要获得重大的发展和突破,就要提倡大胆尝试新的研究方法,实现研究方法和研究手段的丰富、充实和改造,将史学研究的触角延伸到历史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比如历史考证方法、历史编纂学方法,历史解释学方法、历史批评方法,历史比较学方法等等。史学研究新视角的扩展,可以向史学遗产投射新的光束,再经多棱镜的分解,获得五彩斑斓的历史画卷。譬如,人类学视角、文化学视角、民族学视角、传记学视角等等。史学研究新思路的引进,可以推动历史解释的模式、视域、思想、观念、理论、方法上做出超越和创新。新方法、新视角和新思路的引进,使研究史在一个更为宽广的领域中,对新的课题做出新的开拓,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新的范型,从而使研究史研究在更高的层面上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模式。

“《形态》研究史”定位于“史”,就决定了本论题研究的基本方法――历史的方法。要在研究中承继中国源远流长的史学研究的理论与方法,以史才、史学、史识、史德的史学理论书写其研究的历史,尽可能地复原历史之真实发展历程;以不卑、不亢、不猥、不亵的史德精神,尽可能地揭开伪装,昭示历史本来面目;以严肃的史学方法,尽可能地阐明隐晦于史实背后的历史真义。要在研究中以史学评价的优良传统去评判其研究的历史,在信而有征的叙述中,做出一出己见、切中肯綮的史学评价;要在研究中不断引进新方法、新视角、新思路,从而开辟出史学研究新领域,提出研究史研究的新课题,最终形成中国化史学研究的新范型。因此,“《形态》研究史”是通过史的研究把握到哲学思想的精神实质,去探求当代社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解决,这才是研究的根本目的。

三、研究史的目的和意义

研究史的首要目的是彰新。研究史是通过深入细致的学术发掘、清理、考订、甄别、批评工作,彰明研究发展进程中的创新性成果,使之以较为系统的理性见解实现于社会。史学研究的根本精神是自觉地追求理性认识的真理性和创新性。因此,研究史的“主要任务乃是要总结理性认识逐步深化、日趋真确与形成体系的发展历程,彰明各个历史时期创新性的研究成果,评析学术事业的社会影响与发展的方向,分析某种可能存在的误区,特别是要清算因盲从、迷信与追逐某种直接利益而伤害学术真理性的倾向。”[6](P2)“《形态》研究史”是通过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在中国研究历程的发掘、清理、考订、甄别、批评,彰明代表性的创新性学术论述,贬抑谬论,杜绝随风炒作,以匡正学术风气,更重要的是为后人深入的学术研究提供最新的理论基础。

研究史的学术目的是阐明学术研究自身发展的规律。通过探索学术研究自身发展规律,不仅可以提高学术研究工作的自觉性,而且有助于一系列重大理论问题的解决和完整学科体系的建构,从而推进研究史学科稳健有序地发展。就学科建设而言,“《形态》研究史”要有新型版本学的视野,通过建立发达的版本比较学,奠定马克思经典文本研究史的第一块基石。要有新型文本学的视野,通过文本考据学的路径,建构起马克思经典文本研究史的第二块基石。要有新型解释学的视野,从文本解释学角度建构起马克思经典文本研究史的第三块基石。要有新型实践论的视野,通过实践诠释学的路径,建构起马克思经典文本研究史的第四块基石。也就是通过对以往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学术研究的探本、考据、解释、应用的研究中,要从历史的高度,以史的特征、史的脉络、史的架构,找出尚未解决的历史性课题,指出亟待开发的理论和实践境域,指明应坚持的学术方向,最终找出新的学术生长点。这对于马克思经典文本研究史学科的建立和完善具有积极意义。

研究史的最终目的是通过总结治史发展经验,探索社会发展规律。研究史要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实事求是地研究、分析“研究”发生、发展、完善的经验教训,探讨社会发展规律和方向。“《形态》研究史”作为对马克思恩格斯最具代表性的经典文本的翻译、注释、介绍、阐释、创新、应用的历史过程的历史哲学研究,对中国化实践无疑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众所周知,《德意志意识形态》在中国化历程中起到了特殊的历史作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研究史研究,对于历史的经验与教训的总结,使我们在中国化历程中,掌握发展规律,明确前进方向,少走弯路陡路,提升实践水平,都具有不可或缺的指导意义。

四、研究史的超越和创新

“《形态》研究史”采纳研究史编年体体例,对《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专门著作进行史学考证、史学解读、史学评论、史学实践的系统研究。所谓“研究史体例”,是通过大量的史料钩沉、收集、整理,通过前后因果关系的历史比较,通过对社会环境、时代背景的纵横思考,来展现该领域研究的发展脉络、代表人物、理论观点、重要著作、史学思潮和流派,从而揭示该领域研究史的特殊规律,达到研究研究史的理论与实践之目的。“《形态》研究史”最突出的创新之处是“史”,由于对《德意志意识形态》这样一部马克思恩格斯的最具代表性的专题文本进行研究史研究尚无前人的经验可资借鉴,由于受《德意志意识形态》相关研究资料的制约,笔者所揭开的仅仅是中国化真理的冰山之一角,相信伴随更多研究者的加盟,通过学者的阐释和揭明,会使中国化的真理出离遮蔽状态,从而敞开其对于现实生活的积极意义。

创新,寓于温史之中。创新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是拍脑袋拍出来的吗?不是。创新,只能来自于社会实践。从这个意义上讲,创新寓于社会实践的历史之中。人所皆知,新与旧是相互对立的,又是可以互相转化的。“温故而知新”吐露出了新与旧的辩证关系。就“《形态》研究史”而言,其创新之处就在于,通过对《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专门著作在中国的译介、注释、解读、创新、应用的历史过程的发掘、清理和考证,在论断上对中国化理论性和实践性的历史认知做出了一定程度的超越和创新。实事求是地讲,对《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每前进一步都包含着艰辛的探索、反复的思考、失误的痛楚甚至鲜血的代价。正是在这历史的探索与耕耘的过程中,与时俱进的实践品格,推动中国化逐渐地走向了睿智、拥抱了真理,走向了价值、拥抱了德性,走向了成熟、拥抱了文明。

创新,来自论从史出。论从史出、史由证来、证史一致、史论结合是研究史研究的基本原则。也即研究史研究必须在充分尊重客观历史史实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综合、归纳总结、提炼概括得出符合历史事实的解读和阐释,并且在上升到历史哲学层面得出具有时代性的史学评价。就“《形态》研究史”而言,其创新之处就在于,在对《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专题文本在中国研究的历程进行梳理的过程中,本着德、才、学、识的路径,对其做出了兼指得失、恰如其分的史学评价。这种史学评价既继承了传统的直笔征信、敬重伦理、资治经世的史学精神,又不拘泥于传统,使其在批评方法、批评视角、批评主旨、批评风格上,变得新颖而不猎奇,广博而不泛泛,深刻而不尖刻,平实而不清淡。这种史学评价有文本学的视野。消除了传统解释框架对马克思文本的先在性逼迫,通过对第一手文献的真实解读,获得哲学学术创新的逻辑起点。这种史学评价有历史的视野。哲学的真理和意义,在于经典文本,也在于经典文本的历史注解。单纯地回到经典,不是尊重经典,恰是将经典孤立化,因为,真理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这种史学评价有时代的视野:经典的活力在于现实的需要,经典只有直面现实,捕捉时代的根本问题,提出现实的解决方案,这样的哲学才是时代精神的精华。

创新,出于多角思维。视角问题是创新的主要问题。人的思维经过岁月的消磨,世故的摧残,逐渐磨去棱角,变得钝化、飘零甚至虚无。保有思维的锐性,克服思维钝化,是一个深刻的文化问题,当然视角的转换对于克服思维的钝化惯性还是有积极作用的。就“《形态》研究史”而言,其创新之处就在于,对这部专门著作在中国研究的历程进行梳理的过程中,从纵向、横向、顺向、逆向、旁向等各个角度对研究史进行考据、整理、解读和评价,运用抽象思维、比较思维、联想思维、发散思维、综合思维对研究史进行介绍、分析、解读和诠释。“《形态》研究史”是把各种角度的思考化合成对史学研究的历史观,变成全面探讨历史研究的方法论,也就是上升到历史哲学高度,对其进行深度的理论思考。

创新,贵在实践诠释。史学研究的特征是“以研究过往的社会为起点,而以服务于当今的时代为归宿”。[5](P13)从这个角度讲,史学研究的最突出的创新乃是实践诠释。就“《形态》研究史”而言,其创新之处就在于,将对《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专门著作在中国译介、考证、整理、解读和诠释,始终置放于中国化实践的历程中。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在中国研究的每一个阶段,学人们都是从其时代特征、时代要求、时代趋势出发,针对时代提出的新课题、新方法、新领域,对这部经典文本做出新的考证、新的探索、新的解读,做出服务于时代需求的新判断、新结论、新成就。这就彰显了史学的时代精神。马克思经典文本的精神实质,不在于文本,而在于实践。正如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哲学箴言:“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7](P57)

参考文献:

[1] 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

[2] 吴泽.史学概论[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1985.

[3] 桂遵义.史学史研究的对象和任务略论[J].历史教学问题,1985(6).

[4] 瞿林东.史学志[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

[5] 瞿林东.近五十年来中国史学史研究的进展[J].史学月刊,2003(10).

[6] 乔治忠.论学术史视野下的史学史研究[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

[7]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责任编辑:彭介忠)

The Application of the Research History to the Research of Marxist Classic Texts

――Taking The Research History of German Ideology in China as an Example

DENG Bo-jun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Administration,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Guilin,Guangxi 541004,China)

Abstract: As a historical chronological style,research history is the research on the research of the historical process.The positioning of historiography of research history determines that subjects of research history are historic and realistic,academic and political,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The positioning of subjects of research history determines the historical methods.The positioning of the goal of research history determines the value and meaning of the research.The research history transcends the history itself,which determines the innovation at the level of historical philosophy.The application of research history to the research of German Ideology shows good command of the basic law of literature,the basic law of theoretic thinking,and the basic law of practical interpretation,which fundamentally serves the historical process of Marxism Sinicization.

第4篇:马克思研究论文范文

关键词:感性直观;唯心史观;原子论;偶然性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CN61-1487-(2016)10-0005-05

“新唯物主义”是《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指称自己所主张的与旧唯物主义相区别的唯物主义。正因如此,人们往往把1845年的《提纲》与时间上相差不远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视为马克思新唯物主义建立的标志,认为马克思是在吸收、借鉴和转化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基础上构建起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这种主流叙事甚至最早可以追溯到恩格斯。然而从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中就已经可以看到其新唯物主义思想的端倪,因此武断地把马克思的唯物主义仅仅看作是对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移植是不够严谨的。

《博士论文》是马克思为数不多的以古希腊自然哲学史为主题的研究作品。马克思的兴趣显然既不在哲学史实的考察,也不在自然哲学的论证,而是力图通过对古希腊两位原子论者唯物主义观点的对比,发掘出足以冲破黑格尔观念论藩篱的思想资源。这在唯心主义哲学大行其道的后黑格尔时代,无疑具有理论上的革命意义。

在马克思的《博士论文》的研究上,人们往往把重点放在其第二部分(德谟克利特和伊壁鸠鲁物理学上的差异),特别是伊壁鸠鲁原子偏斜的讨论上。实际上正如马克思在论文的题目中表明的那样,他探讨的是古希腊两位哲学家自然哲学的差异,而原子论只是其中的一个部分。如果仅关注对原子论的讨论,就会把《博士论文》矮化为自然哲学或哲学史方面的研究,实际上,马克思在论文的序言中早已阐明,他的研究不是细节的研究,而是“为了唤起对于这些体系的历史重要性的记忆。”[1]14换句话说,马克思力图通过对特殊问题的考察,探寻希腊哲学走向暗淡命运的普遍性原因,并借此达到挽救德国古典哲学的现实性目的。不以这一宏观的眼光来审视《博士论文》,就很难明白这一作品对黑格尔哲学的批判意义,无法理解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整个发展历程。

实际上在后黑格尔时代,批判和超越黑格尔的观念论几乎是一切有野心的哲学家所努力的方向,而马克思《博士论文》所展现的批判也只是其中的一种。但是与其他人不同,《博士论文》对黑格尔的批判更多体现对一种尚未完善的唯物史观方法的潜在运用。那么马克思这种唯物史观的武器来源于何处呢?长久以来,人们有这样一种印象,即马克思是借助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基本内核才得以打破黑格尔观念论的桎梏的,这实际上是受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的影响。可是必须指出,虽然恩格斯晚年的这部著作力图阐明马恩两人对黑格尔和费尔巴哈的吸收和继承,但是恩格斯更多地是回应两人唯物史观成熟时期的理论来源,其关注点并不在《博士论文》时期的马克思。在序言部分,恩格斯明确提到,“在这篇稿子送去付印以前,我又把1845-1846年的旧稿找出来看了一遍。其中关于费尔巴哈的一章没有写完。已写好的部分是阐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这种阐述只是表明我们在经济史方面的知识还多么不够。”[2]4就此来说,《博士论文》时的青年马克思究竟在多大程度上受到费尔巴哈的影响恩格斯并未言明,故而是值得商榷的。

况且费尔巴哈的《基督教的本质》直到1841年才出版,此时马克思《博士论文》已经完成。从其对唯心史观所采取的批判方法来看,马克思运用了历史分析法,即回到历代哲人对伊壁鸠鲁讨论的语境和细节展开分析,并以此来驳斥黑格尔以精神发展逻辑所推演的哲学史框架,这跟直接否定精神造神运动的费尔巴哈大异其趣,因此简单地将其视为受费尔巴哈的影响是很难成立的。

那么青年马克思这种的唯物史观的萌芽会不会来源于时间上稍早一点的法国唯物主义者们呢?应该说,就唯物主义的某些自然观念方面,马克思可能受益于法国的唯物主义者,但是就唯物史观的构造方面,法国的机械唯物主义则受自身局限性而难当重任。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说,“十八世纪上半叶的自然科学在知识上,甚至在材料的整理上是这样地高于希腊古代,它在观念地掌握这些材料方面,在一般的自然观上却是这样地低于希腊古代。”[3]9这倒不是说古希腊的唯物主义成就一定比近代的唯物主义要高,而是说在具有奠基性意义的元哲学的工作上,古希腊自然哲学规定了后来唯物主义者的看待世界的思维导向,在这一点上法国的唯物主义者并没有实质上的超越。

因而马克思的这种唯物史观来源,很可能就是其主题所表达的,来源于古希腊的唯物主义。这里古希腊唯物主义既是他研究的内容,也为他的研究方法提供了启示。马克思没有借助近代的费尔巴哈或法国唯物主义者的方法来反对黑格尔,反倒是求助于古希腊的唯物主义的源头,从活生生的历史语境中和感性直观来反思黑格尔唯心史观所预定的“必然”逻辑。因而,其主题选择比较伊壁鸠鲁对德谟克利特的超越就有了非同一般的方法论意义了。

伊壁鸠鲁追求快乐主义的恶名及其与德谟克利特类似的原子论,往往令许多哲学家们武断地认为其思想无非是对德谟克利特的抄袭;然而马克思却发现了伊壁鸠鲁的独到之处,并坚信如果能够将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精华予以析取,进而将其优点引入唯物主义,就有可能克服当时观念论哲学的困境并发展出真正的可以影响世界的的实践哲学。而要进行这项工作,就要完成这样几个任务:首先就必须阐明伊壁鸠鲁在哲学史中被误解的原因,并通过这一过程揭示出唯心史观固有的内在矛盾性;其次必须指出伊壁鸠鲁不同于亚里士多德之前的古希腊唯物主义的理论优势;最后,借助伊壁鸠鲁的唯物主义来重构被唯心史观一再歪曲的哲学发展史。遗憾的是《博士论文》最后一部分亡佚了,结果如何不得而知。但是前两个部分却被完好地保存了下来,而从这一部分及相关的七个笔记中可以看到,马克思此一哲学工作的步骤与我们所设想的逻辑基本符合。

一、马克思对黑格尔以唯心史观解读伊壁鸠鲁的批判

马克思首先对历代先哲们关于伊壁鸠鲁的种种误解进行了批判。这一批判工作实际上包含了两个任务,一是从肯定方面看,要重新显示出伊壁鸠鲁哲学的价值;二是从否定方面看,要批判之前的哲学史中的错误看法。而在进行哲学史批判的过程中,马克思实际上批判了三个对象:1.哲学史中对伊壁鸠鲁产生误解的哲学家们的具体观点;2.哲学史中误解伊壁鸠鲁的一般性的唯心主义思想倾向;3.黑格尔所继承并系统化的唯心史观。

为什么要区分这三者呢,这是因为归根到底马克思的任务是指向对黑格尔唯心史观的批判,但是为了论证的需要,这些不同层次的批判又必须被综合起来。如果不能准确地区分,就有可能迷失于细节而忘记了马克思的任务。

实际上,“哲学史”概念本身就是黑格尔的发明,正因为有了“哲学史”的视域,历史上的哲学争论才不致沦为偶然随意和无目的的诡辩,而成为可以被系统化综合看待的演进历程。马克思接受这一概念的积极因素,但是却不认可其所谓绝对精神的神秘必然性。马克思在论文中说,“希腊哲学看起来似乎遇到了一个好的悲剧不应遇到的结局,即暗淡的结局……说发生、繁荣和衰亡是每一个人事方面的事物所注定了必定要走一通的铁环,这确是一个老生常谈的真理……不过英雄的死亡与太阳的西落相似,而不像青蛙鼓胀了肚皮因而破裂致死那样。”[1]13

正是在唯心史观的逻辑推演下,伊壁鸠鲁的命运就被黑格尔裹挟到其绝对精神的运动系统中。在马克思看来,这恰恰暗示了伊壁鸠鲁不同于唯心史观的真正价值,因为只有具备唯物主义价值的东西才会被黑格尔刻意整合并忽略。

同时,黑格尔对伊壁鸠鲁的偏见也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历史中唯心主义传统的模仿和必然结果。即,正因为历史上各个时代的哲学家都对伊壁鸠鲁怀有偏见,认为其思想是亚里士多德之后的唯物主义的别子,才会有黑格尔对其的轻视。因此,马克思要想驳倒黑格尔,就要先揭示出历史上的唯心主义哲学家们对伊壁鸠鲁的理解为什么是错误的。

(一)从形而上学的角度看

如果以亚里士多德(约公元前384―前322)作为古希腊哲学的最高峰,那么德谟克利特(约公元前460―前370年)和伊壁鸠鲁(约公元前341―前270年)两人恰恰处在分水岭的两边。人们自然就会根据历史顺序,认为后者剽窃了前者,普鲁塔克甚至把两者的不一致解释为伊壁鸠鲁只吸收了错误的东西。

然而仅凭时间上的先后和学说上的相似这两点就得出后者剽窃前者的结论就未免过于武断了,因为不同之处也可能恰好是后者对前者的改进。马克思发现,历史上的确也曾经有人看到过这一点,但遗憾的是由于罗马帝国和基督教意识形态的偏见,这种理解在历史上被湮没了。马克思说,“当西塞罗说伊壁鸠鲁把德谟克利特的学说弄坏了的时候,他至少还承认伊壁鸠鲁有改进德谟克利特学问的意向,还想张开眼睛去看它的缺点;而当普鲁塔克说它的思想不一贯,并说他对于坏的东西有一种天生的偏爱时,因而也就怀疑他的意向,那么莱布尼茨则甚至于连他善于摘录德谟克利特的能力也都否定了。”[1]18这其实揭示出哲学史逻辑之外的问题,即历史的和文化的现实环境对哲学思想的筛选。就此而言,并不存在真正超越历史与阶级之上的所谓价值中立的评价,某种思想能不能被尊重和接受,必然要受某时某地意识形态的影响,而这现象本身就是时代经济生活的反映。

在欧洲主流的神学和哲学影响下,唯物主义的哲学非但不会被重视,而且无法逃脱被边缘化的命运。且不说普通人不会关注其细节,即使饱学之士也往往会忽视不同的唯物主义哲学家之间的内在差异,而把他们进行粗略的归类。正是在这些原因的作用之下,伊壁鸠鲁被当做对德谟克利特的粗略模仿才成为唯心主义哲学史上的共识。

(二)从知识论的角度看

伊壁鸠鲁的哲学强调感性直观能力,这对于以沉思为主要特征的西方哲学传统来说必然属于异端。对此黑格尔是心知肚明的,“伊壁鸠鲁并不把存在看作一般的存在,而看作感觉到的东西,把以个体的形式出现的意识看作本质的东西……这样也就很明显,既然把感觉到的存在认作真实的东西,那么概念的必要性也就根本被取消了,一切便分崩离析而失去了思辨的意义,而是肯定了对于事物的一般流俗的观点;这样,事实上它并未超出一般普通人的常识,或者毋宁说是把一切降低到一般普通人的常识观点”。[4]48黑格尔的讽刺,实际上代表了整个西方哲学传统对伊壁鸠鲁的否定,这并不难理解,特别是在康德之后,德国唯心论的发展已经越来越远离感性直观。然而,马克思却看到这种对伊壁鸠鲁哲学狂妄自大的否定恰恰说明了西方哲学已经病入膏肓,哲学必须再一次从理性的天上走入感性的人间。

(三)从伦理学的角度看

伊壁鸠鲁的哲学最容易被误解为享乐主义,因为伊壁鸠鲁把感性直观作为一项原则,所以如果不仔细分析就难免就会演绎出这样一种理论结果,即伊壁鸠鲁承认肉体的欢愉就是幸福,所以在中世纪伊壁鸠鲁的作品会被列为禁书。另一方面,历史上的哲学家们虽然能够比较公允地对待伊壁鸠鲁的伦理学,黑格尔甚至说道德学是伊壁鸠鲁哲学中最好的部分,但是却总是力图把这种伦理学变为自己唯心主义道德系统中的教条。马克思讽刺天主教的伽桑狄时说他总是力图“使他的良心和他的异教的知识相协调,使他的伊壁鸠鲁和教会相适合,这当然是白费气力的。这正如一个人想要在希腊名妓雷伊斯的皎洁美好的身体上披上一件基督教尼姑的道衣。”[1]9由此可见,历史上对伊壁鸠鲁伦理学的两种极端态度,实际上都不可救药地误解了伊壁鸠鲁。

对马克思来说,这些误解在另一个侧面反倒证明了伊壁鸠鲁的特殊价值。在形而上学上坚持原子论的唯物主义态度,必然会反对空洞的纯粹思辨;在认识论上坚持感性直观的原则,必然要求伦理学上对幸福目标的践行。这就给予正在寻找突破黑格尔唯心主义困局的马克思最为有力的武器,然而这一武器究竟能不能被运用,还需要被进一步检验和阐明。也就是说,马克思必须证明伊壁鸠鲁的哲学具有超越其他唯物主义的优势,即他的原子论不能仅仅是某种突发奇想的先验设定,而必须是能够获得合理证明的认识条件,这实际上就是马克思《博士论文》第一部分的主要工作。

二、两种唯物主义自然哲学的差别

一提到两位古希腊哲学家的差别,就难免让人想到原子论;在继续讨论之前,这里有必要稍微对古希腊的原子概念进行一点澄清。在古希腊哲学中所运用的“原子”概念不同于近代物理学中的“原子”概念。近代物理学把原子假定为组成事物的最小颗粒,这就意味着借助一定的手段和工具,原子是可以被经验到的。而古希腊的原子说到底是一种形而上学概念,它绝不在经验之内,而毋宁说是保证经验得以成立的某种理念。亚里士多德在谈论德谟克利特时,也没有把原子作为其哲学的核心概念来看待。他说,“留基伯与他的同门德谟克利特以“空”与“实”为元素,他们举“实”为“是”,举“空”为“无是”:他们并谓是即不离于无是,故当空不逾实,实不逾空。”[5]14亚里士多德的意思很清楚,即德谟克利特哲学的根本原则是“实”与“空”这一对相互对立统一之范畴,即使把此处的“实”定义为原子,这个“实”也不是经验意义上的“实物”,而是先验意义上的“是”。因此要理解马克思对伊壁鸠鲁自然哲学的评价,就必须清楚这一论证的关键并不在经验领域,而是在形而上学领域。

《博士论文》第一部分第三节对两者自然哲学的区分是一般性的区分,这不同于论文第二部分对两种原子论具体细节的区分。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既然一般性的区分是两者的主要区别,那么为何篇幅只占用了一节,而原子论只是形而上学中的一个部分,为什么还要把它单独拿出来并用一章的篇幅来讨论呢?

马克思的这一设计大概出于以下考虑,即原子论虽然只是形而上学的一个部分,但却是最为关键的一个部分,因为它直接决定某种唯物主义的基础是否牢固。如果丝毫没有论证,只是凭空把原子和虚空作为自然哲学的基本原则,那么这种自然哲学即使是唯物主义的,也仍然是一种独断的迷信。在马克思看来,伊壁鸠鲁的唯物主义之所以能够超越德谟克利特,最为核心的原因实际上就是他对原子的规定和说明,因此必须给予最大的篇幅。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般性的区分不重要,恰恰相反,一般性的差异暗示了马克思以伊壁鸠鲁哲学为武器批判黑格尔唯心史观的目的。

综合考虑《博士论文》对两种自然哲学的一般和具体的双重论证,可以从以下三个角度来考察伊壁鸠鲁对古希腊唯物主义的创新与超越。

(一)在真理问题上的分歧:两者对现象与本体关系认识的差异

马克思发现,两位古希腊唯物主义哲学家的共同点在于两者都承认“原子和虚空”的形而上学原则,但是德谟克利特在对这一原则的运用中却出现了巨大的矛盾。

这个矛盾最先表现为“真”的问题。真理问题表面上看是属于知识论问题,实际上涉及形而上学问题,因为知识论问题只关注认知的条件及过程,而真理问题却关注认知的对象和前提,涉及对世界的设定。德谟克利特在这些问题的表述上的确粗糙,一方面由于他坚持现象与本质的差异,认为除了本体(或者说原子、实有)为真以外,其他一切现象都是主观的因而是不可信的,这样他就把真理存在的基础给否定掉了。而另一方面他又发现现象显然是被灵魂所把握的,而灵魂则是实有的本体,既然如此,那么被灵魂所把握的现象显然也应该具有真理性,这样他又把真理性的标准从认识论上树立了起来。马克思将这一情况称为德谟克利特的“二律背反”。其实说到底,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德谟克利特在追求本体的同时不愿意承认感性所获得的现象的真实性,这就等于在本体论上坚持唯物主义的同时,在认识论上却坚持唯心主义,如此一来怎能不产生矛盾呢。

而伊壁鸠鲁却克服了这一矛盾,他坚持感性确定性的第一原则,认为“一切感官都是真理的报道者”,而概念必须以感性所获得的现象为标准进行校正。这样来看,伊壁鸠鲁的原子理念就不是一种先验设定的东西,而是借助经验所推演出来的东西,当然由于并不具有更多文献上的支持,马克思也没有就此继续展开。

这却给人们留下一个问题,一个如此重视感性确定性的人,为何没有将这一经验论原则贯彻到底,反倒还笃信原子论的形而上学,休谟不就是太强调经验而最终成为了怀疑论者吗?马克思后文中的解释一定程度上回答了这一疑问,实际上伊壁鸠鲁区分了“始基的原子”与“元素的原子”,前者是质料性的,类似于近代物理学中的原子概念,而后者则是构成性的,具有形而上学原则的意味。因此不要小看伊壁鸠鲁强调感性确定性的认识方式,这一认识方式本身其实就是他的原子论原理。马克思说,“正如原子是他的原理一样,同样他的认识方式本身也是原子论。发展的每一环节,对于他,立即就转变成一个固定的、仿佛通过空虚的空间从它们的联系中分离开了的现实;一切规定性都采取了孤立的个体性的形态。”[1]45因此虽然表面上看,伊壁鸠鲁可能有坚持感性确定性原则而放弃原子论的倾向,但是实际上他以另外一种动态的方式理解并承认了原子论。也就是说,他坚持的感性确定性本身实际上是“元素的原子”的实践过程,而他借助这一行动所否定的原子,则是质料意义上的“始基的原子”。而这种放弃也不是彻底的放弃,最终它必然通过元素原子的运动重新被构建出来。

(二)寻求知识与追求幸福:两种哲学目标的差异

由于德谟克利特在形而上学问题上坚决区分本体和现象,因此处于本体领域内的原则就不可能对现象界产生影响。但是同时由于他在认识论问题上,又坚决认为只能通过经验才能达到本体的认识,所以他又必然广泛地涉猎一切实证知识。“古代的轶事就算是一个传闻吧,但也不失为一个真实的传闻,因为它描述了德谟克利特的本质的矛盾。据说德谟克利特曾经自己弄瞎他的眼睛,以使感性的目光不致蒙蔽他理智的敏锐。正如西塞罗所说,这个自己弄瞎眼睛的人也就是那走遍了半个世界的同一个人。但是他没有获得他所寻求的东西。”[1]21

而伊壁鸠鲁恰恰相反,尽管他一再强调感性直观的重要性,但是他却并不因此就毫无节制地汲取一切经验。这是因为,伊壁鸠鲁唯物主义的哲学目标不是为了获取纯粹的知识,不是那种把握本体,而是最终指向幸福的生活。因此伊壁鸠鲁始终把他的哲学看做活生生的实践哲学,具有伦理学意义上的现实关怀。“伊壁鸠鲁在哲学里面感到幸福和满足。他说,‘你必须为哲学服务,如是你才可以获得真正的自由。一个人倾心降志以从事于哲学,他用不着等待;他立刻就会得到解放。因为服务于哲学本身就是自由’。”[1]22通过伊壁鸠鲁,人们最终发现哲学最根本的任务不是“真”,而是“善”,这也是人们寻求知识的目的和真谛。如果知识无助于人们获得生活的幸福,那么此类知识的价值何在。

通过这一比较,马克思发现德谟克利特虽然是唯物主义,但是他在本体论和认识论上的内在矛盾性却决定了他的唯物主义最终不但会走向怀疑论和不可知论,而且无论拥有多少知识,也只能在空洞的理念世界中徘徊。反观伊壁鸠鲁的哲学,则始终把感性直观的现实作为判断的基础,把生活幸福的现实关怀作为实践的原则,因而伊壁鸠鲁的哲学是健康的实践哲学,这才是马克思努力寻找的打破唯心主义哲学的钥匙。

(三)必然与偶然:现实的可能性是自由的条件

如果说实践的原因是要把握本体,实践的结果是要获得幸福,那么德谟克利特哲学的内在矛盾就注定了他这种唯物主义的悲剧,即一方面无法追溯到实践的原因,另一方面无法获得实践的结果。哲学家实践的过程,实际上也是对世界和思想之间建立一般性关系的过程。而这一悲剧就造成了德谟克利特把必然性作为现实世界的反思形式。换句话说,德谟克利特对必然性的强烈要求实际出于他对待实践问题上的绝望。

伊壁鸠鲁不但避免了这一困难,而且更重要的是他进一步对必然性和偶然性进行了重新规范。在他看来,必然性是根本不存在的,他的意思是指必然性由于超出了人类经验认知的范围,因此必然性不是可以被直观把握的概念,而是被推论出来的概念。也就是说,偶然性和主观任性都是可以通过直观被把握的,人们只有在观察到偶然性和主观随意性之后,在掌握了经验资料后才有可能推论出事物发展顺序的规定和联结,即必然性。因此,马克思指出伊壁鸠鲁的必然性是一种有条件的必然性,即“在有限的自然里,必然性表现为相对的必然性,表现为决定论。而相对的必然性只能从真实的可能性推演出来,这就是说,有一系列的条件、原因、根据等等,那种必然性是通过这些东西的中介的。真实的可能性就是必然性的显现。”[1]24而偶然性对他来说则只是一种具有可能性价值的现实性,而抽象的可能性则正是真实的可能性的反面。所以偶然性要么是被感性直观直接捕捉到,要么则是通过理性自身的想象所获得。以这样一种视角来看待世界,当然不免有其消极意义,但是伊壁鸠鲁的本意并不是否认一切联系和原理,而是认为物理学中的定理恰恰不是第一重要的,说到底定理所规定的必然性的出现也是建立在人类构造的偶然性基础上。因此,自由才第一次在真正意义上向人类敞开,人们通过实践去追寻自由并获得幸福,才是可能的和可以被期待的。对自由的规定才成为马克思进一步来论述原子偏斜的目的。

三、结语

麦克莱伦在评论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动机和旨趣时写道,“马克思选择这一题目是想通过考察希腊历史上相似的时期来阐明当代的后黑格尔哲学境况……黑格尔哲学正是由于它的完整性和普遍性,从而具有非现实性,并且反对着这个继续被分裂的世界……马克思认为在这样的时期会出现两个可供选择的替代:要么无力地模仿以前的东西;要么进行真正的彻底的变革。”[6]27的确,当唯心史观成为新的宗教,绝对精神化身新上帝的时候,如何能够打破这一悲剧的命运,重新发现一条自由之路,就成为后黑格尔时代哲学家的必然使命。

马克思在为唯物史观寻找出路的过程中,再次发现了古希腊唯物主义的丰富资源。与德谟克利特的内在矛盾相比,伊壁鸠鲁对感性直观的重视、对幸福生活的追求以及对偶然性与自由辩证关系等问题的阐释无不令人印象深刻,正是在此基础上,马克思看到了哲学中另一条隐蔽的林中小路。虽然青年马克思此时还没有投身于“改变世界”的革命实践,但是他对伊壁鸠鲁的哲学史意义上的辩护和他对伊壁鸠鲁感性直观的褒扬,已经迸发出了哲学革命的火种,就此而言《博士论文》在某种程度上应该算作唯物史观的理论萌芽。正是在马克思的重新诠释下,由伊壁鸠鲁开启的具有朴素辩证意味的唯物主义实践哲学最终为马克思在20世纪重写哲学史提供了锐利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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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马克思研究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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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马克思研究论文范文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 品牌价值 价格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当下,伴随着科技、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各种商品也不断更新换代,新产品层出不穷。面对琳琅满目、种类繁多的商品市场,人们不惜花费重金购买名牌产品,比如手表、包包、手机等等。在同一家代工工厂里由同一批工人使用相同的生产资料,生产出来的产品,只因为最后冠以不同的品牌,其在市场上的售价就天壤之别。这种现象在如今的社会生活中比比皆是,“商品的价值、价格到底有什么决定?”这个问题萦绕在很多人的心头。在此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质疑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在当今时代的适用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过时论”的观点开始被很多人接受。本文的研究正是基于这种现状开始的,以期通过本次研究,能够运用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观点揭示品牌价值背后本质的东西。

二、理论现状研究

(一)品牌价值的定义

目前,学术界对于品牌价值的研究持有许多不同的观点,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基于企业、消费者两个角度对于品牌价值的研究。基于企业角度的研究其主要观点就是将品牌价值看作能为其带来有形、无形收益;而基于消费者角度的研究主要是将品牌看作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要,即强调品牌的使用价值。这两个角度都未能真正触及到品牌价值的本质。结合不同学者的观点,并基于本文研究的需要,作者先将品牌价值定义如下:品牌价值就是指由该企业员工经过很长时间、共同创造的,能够为企业带来巨大效益的一种无形资产。

(二)品牌研究价值的现状及不足

1.社会劳动价值论。钱伯海教授在马克思“活劳动”基础上,提出了“物化劳动”的观点。认为“物化劳动”就是企业中的厂房、机器设备、辅助材料等,这些都是由劳动者创造出来的,是活劳动的物化或凝结。并将“活劳动”、“物化劳动”同归为社会劳动,提出了社会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按照钱教授的观点,品牌价值的创造最终也可以归为“活劳动”与“物化劳动”共同创造的。但是,钱教授有关“物化劳动”的观点,其实就是指生产要素与“活劳动”共同创造价值。也就是承认了生产要素创造价值的观点,这里也就未能真正理解马克思关于“价值创造”、“价值转移”的观点,即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生产要素的原有价值只是被转移到新产品中去了,其并不能创造价值,创造新价值的只能是劳动者。

2.用“虚劳动”解释品牌价值的形成。何炼成教授在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基础上,将马克思的“抽象劳动”进一步划分为“实劳动”与“虚劳动”两个内容。何教授把凝结在商品中的一般体力、脑力式的抽象劳动称作实劳动,而把凝结在信息等虚拟产品上的抽象劳动成为虚劳动。其有关“实劳动”、“虚劳动”的观点对于解释无形资产的形成提供了一种很好的路径,但是,在解释品牌价值方面则存在一定的不足,比如,品牌价值有正、负之分,而“实劳动”、“虚劳动”对于品牌价值具有负效应的一面很难进行解释。

3.智能价值论。智能价值论是童天湘在《智能社会的形态描述》一书中提出的,其提出以能量革命和智能革命这两种革命为依据来划分人类文明史。知识自身并没有力量,知识只能在使用、处理、创新等被运用时才真正具有强大的力量。新知识、高智力决定着社会的发展,而非一般的知识、信息。童天湘认为,伴随着物质型经济向智能型经济的转移,商品的价值也从由体力劳动创造的转向了由智力劳动创造的。根据童天湘的理论,品牌价值也应该是由智力劳动创造的,这在表面上理解确实如此,但是,其还是未能真正抓住价值创造的本质。智力劳动同时存在具体劳动、抽象劳动两个方面,真正创造价值的是智力劳动的抽象劳动,而智力劳动的具体劳动是使用价值的源泉。

(三)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认识的深化

1.对“劳动”概念内涵的深化。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其主要的生产方式是――机器大生产时代,劳动主要出在于物质生产领域,非物质生产活动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少的。因此,马克思所讨论的劳动还主要集中于物质生产领域。而如今,随着科技、信息、计算机等的发展,科技、管理、信息等方面的劳动越来越成为社会的主流。因此,在我们分析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时,必须把这些劳动包含在内。

2.复杂劳动是倍加的简单劳动的新认识。马克思认为,根据劳动复杂程度的不同,可以将生产商品的劳动区分为简单劳动与复杂劳动两种。简单劳动具体是指那些不用经过专门的培训、学习,可以直接从事的劳动;而复杂劳动是指需要经过专门的培训、学习,掌握了一定的知识、技能的人才能从事的劳动。复杂劳动是倍加的简单劳动,单位时间内的复杂劳动比单位时间内的简单劳动能够创造更多的价值。而对于复杂劳动来说,也会由于科技含量的不同,其复杂程度也有所不同。因此,复杂程度高的复杂劳动比复杂程度相对较低的复杂劳动在单位时间内创造的价值更大。

3.决定品牌价值量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马克思在论述商品的价值量的时候,认为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马克思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1}。这里用的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非单个生产者生产该商品所用的劳动时间。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同一行业内的生产者生产的商品对于当时的消费者来说,其差异并不大,其竞争主要是同质商品的成本、价格竞争。然而,随着时代的变化,如今品牌成为各消费者做决策的一种重要影响因素,对于消费者来说,每个品牌都可以被看成独立的有其却别于其他商品的,由各企业劳动者创造出来的,融入了不同的理念、文化等内涵。因此,其价值量的决定因素――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在此指的是品牌价值形成所用的劳动时间。这里的品牌价值创造的劳动时间并非马克思提出的个别劳动时间,而是指其提出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只是由于品牌的特殊性,品牌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个别劳动时间相等。

三、从劳动价值角度分析品牌价值

(一)劳动创造品牌价值

对于品牌价值是由劳动创造的认识,要从发展了的马克思理论看待。品牌这种无形资产属于非物质生产内容,其价值是由企业员工通过脑力劳动、体力劳动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创造出来的。从提出品牌建立构想、产生创意、建立商标,到品牌宣传、品牌维护,再到品牌文化、理念积淀,最终形成一个颇具竞争力的品牌,都需要员工源源不断的劳动活动,而其中涉及到的劳动以复杂劳动为主。因此,品牌价值的产生,同样符合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观点,只是受到时展的影响,更多的价值创造活动转向了非物质生产领域。

(二)品牌价值、商品价值与品牌商品的价格

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观点,品牌价值即是由劳动者的长期一般抽象劳动的凝结,而商品的价值是指商品生产过程中一般抽象劳动的凝结,品牌商品的价格则是其价值的货币表现形式。在这里的价值不仅仅包括商品的价值,而且包括品牌价值。这是因为品牌商品在出售的过程中,其自身及包含了商品本身的价值,还包含了商品品牌的价值。即品牌商品的价格是由其品牌价值再加上商品价值决定的。由此,我们就可以很好地理解贴牌商品的价格问题了。当同样是在富士康由同批生产工人生产出来的手机被贴上不同的品牌,其价格就差别很大。尽管该批手机的商品价值是一样的,但是其品牌价值却有着很大的差别,因此,手机的商品价格就出现了很大的差别。

同时,品牌商品的价格并非是一个固定不变的货币数量,而是按照马克思价值规律的论述,品牌商品的价格根据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围绕其自身价值上下波动。当该品牌商品的数量供不应求时,品牌商品的价格就会上升到价值之上;反之,当数量供过于求时,品牌商品的价格又会下降到其价值以下。品牌商品价格随着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变化,这就可以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有些品牌商品价格为何在某时期出现下降的问题。

(三)市场经济中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

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仍然属于商品经济的范畴,因此,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这对基本矛盾在市场经济中依然存在。生产品牌商品的劳动,同样也具有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双重属性。其商品能否为消费者所接收,这取决于其生产的商品是否符合社会需求。比如,诺基亚由于其错误的判断,导致其生产的商品不符合社会需求,使其私人劳动在向社会劳动转化的过程中就出现了困难,最终导致其在手机市场的竞争中败下阵来。

四、结论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观点并未过时的观点。现代很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过时论”观点的人,很多都是未能真正理解其内涵,混淆了“价值创造”与“价值转移”,不明白价值与价格的关系;或者是未能用发展的观点,看待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不能将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纳入到马克思所讲的“劳动”中去。其实,马克思在《资本论》法语本中已经将劳动的内涵扩大了:“一旦个人产品转化为社会的产品,转化为集体劳动者的产品,而这一集体劳动者的不同成员以极其不同的程度参与材料的加工,或近或远,或者甚至根本不接触材料,生产劳动、生产劳动者的定义就必然获得更广泛的意义。要成为生产者,不再必须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集体劳动者的一个器官或完成其某一职能就够了。从物质生产的性质本身中产生出来的关于生产劳动的最初的定义,对于被看作一个人的集体劳动者来说,始终是正确的,但是对于集体劳动者的每一单个成员来说,就不再适用”{2}。因此,劳动作为创造价值的唯一来源,其内涵可以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扩大,但其本质从未变化。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2页。

②《马克思思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第1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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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马克思研究论文范文

本论文借鉴结构主义的一些方法,抱着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从考察马克思论述政治经济学的话语结构入手,抽离出“自然·历史”、“共时·历时”、“一般·特殊”、“抽象·具体”四组基本的话语组合方式,为了贯彻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马克思把阐释归入“历史/历时/特殊/具体”,而排斥“自然/共时/一般/抽象”,但并不意味着马克思放弃对于“一般/抽象”的探求。他从黑格尔那里继承了辩证法,并把它作为政治经济学的叙述动力所在,而辩证法恰恰是“共时/一般/抽象”的研究方法,那么,“辩证”的叙述动力能否承载历史唯物主义的诉求,马克思是如何在“辩证法”的运动中纳入“历史”的声音,我将通过对商品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的解读来回答这两个问题,从中可以看到马克思突破文本的叙述抵达历史的艰辛,这对于语言学转型以来处理文本与历史的关系,以及在后结构主义解构“宏大叙事”的策略下重新找回历史唯物主义的信念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自然-历史、共时-历史、一般-特殊、抽象-具体、辩证法、历史唯物主义、抽象人类劳动、剩余价值、能指/所指/历史参照物

引言

生活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中,对于马克思、以及《资本论》的态度不得不带有复杂的情感。改革开放是在批判“”历史的基础上开启的,而在思想领域则伴随着对于教条化的清算,以至于在新时期以来很长一段时间,不再成为知识人的普遍信仰,但是随着90年代市场化在中国的全面展开,一些曾经借助批判和拒绝的东西浮现出来,中国究竟是在“发展主义”2的历史允诺中走向“更美好的明天”,还是掉进了“现代化的陷阱”3,于是,一糠侄陨缁岢钟信辛⒊〉闹斗肿佑种匦氯鲜兜铰砜怂己吐砜怂贾饕宓募壑担哑渥魑槿肷缁崤械墓撸谡飧鲆庖迳希奥砜怂嫉挠牧椤?又回来了(按照法国哲学家德里达的说法,“马克思的幽灵”从没有离开过),或者借用《资本主义的终结》一书的结尾语“因为指引我们思考剥削,而剥削还没有终结”5,可以说,并没有被历史想象性地“终结”6。

第8篇:马克思研究论文范文

    “优化”美学“资源配置”论述。这是我对繁荣美学学科的真诚期盼,即希望国内有限的美学研究力量,不要再放到对马克思《手稿》中“美的规律”无休止地翻译、阐释、论辩之中了。正如逻辑先生

    所说:“两个‘尺度’和‘美的规律’的探究已有数十年,转了一个大圈又回到某一起点,这确实令人遗憾。”[3]因此,当陆梅林先生有关“两把尺度”的译释得到朱立元先生的首肯时,我由衷感到高

    兴——因为他们皆是精通德语的美学家,且观点对立——并长舒一口气:美学界终于可以摆脱因这段译文岐解产生的纠缠了。同时,在拙文中我借题发挥,将笔者认为事关美学学科建设的几个原则问题

    列出,希望能得到同行的批评,共同促进美学研究。

    遗憾的是,逻辑先生除去以笔者上述期盼为由,给我扣上一顶“终结论”的大帽子外,他在大作中并没回应拙文涉及美学建设的诸问题,而是自己又跳入那个“美的规律”阐释“大圈”之中。因此

    ,当我读完逻文后,只能为自己的真诚愿望落空而感叹!在诸多社科和人文学科迅速发展的今天,美学界还能再用几十年时间转这样“一个大圈”吗?为此,我决定在反驳逻辑先生的批评时,索性接过

    他强于我的“终结论”的帽子,试图就“马克思美学”、“美的规律”等问题正面阐述我的“终结”性观点。即使我的这一“终结”愿望落空,并被扣上新的大帽子,但只要今后有关《手稿》或“美的

    规律”讨论不再在原地兜圈,我便很欣慰了。

    扭曲实事与逻辑的批评

    逻文中所涉及的主要是拙文第一部分:从“美的规律”阐释谈美学研究方法。我在论及研究方法时,已经涉及到美学研究中的学风问题。在“美的规律”研究中,靠偷换概念自圆其说的现象太严重

    了。拙文就曾例举了我国着名的“美学家”蔡仪先生的“典型”论述。但没想到,逻辑先生对拙文的批评同样采取了一种“典型”的非科学、非逻辑的态度和方法,尽管他的批评不多,但这

    不多的几处批评都是靠偷换概念、歪曲事实完成的。

    先说逻辑先生文章开篇处,明褒暗贬给我扣上的那顶“终结论”帽子吧:

    我十分赞同杨曾宪先生……提出的一个观点:在马克思美学思想研究中,随着陆梅林……对《手稿》中关于两个“尺度”与“美的规律”一段论述的重译与辨析,“国内学者继续从‘两把’不同‘

    尺度’角度对‘美的规律’推演的努力,可以从此终结”了。然而,这并不等于同意为“终结”论打上句号的一些“盖棺论定”性结论。[4]

    我表述的意思很清楚,所谓的“终结”,仅仅是指“从‘两把’不同‘尺度’角度对‘美的规律’推演的努力”,但从逻文的标题《“终结”前的赘语》和内容可看出,他认定我要“终结”的是对

    美学或《手稿》中美学思想的研究,并将我的几点意见视为“盖棺论定”性的结论。他这是在偷换概念(正因偷换概念,使逻文最后一句存有语病,容易被理解为他不同意对“终结”论的“

    盖棺论定”的结论)。再说了,如果逻辑先生真的能一般地(不必“十分”)“赞同”拙文观点,他就不该在文章中继续再从“‘两把’不同‘尺度’角度对‘美的规律’”来一番新探讨啊!他这又属

    自相矛盾。看来逻辑先生似乎习惯于在论述中一面忘却自己的观点,一面再将自己臆想的观点强加对手,进行所谓批判。孤例不足为证,且看以下两段文字:

    众所周知,……《手稿》,属于马克思的早期着作,……在学术界对它是否是成熟的着作,尚有不同见解。但基本形成共识的是,虽然它不是美学专着,却提出了大量的美学问题,而且都有

    极为深刻、透辟的论述。它对美学理论的贡献,正如陆先生所说,“预示着美学的崛起,人类美学思想由此进入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从根本上宣告了旧美学的终结和新美学的滥觞。”特

    别是《手稿》中关于“美的规律”的着名论断,“是构筑美学大厦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石。”我认为,这一评价是实事求是的。

    而杨曾宪先生对这一提法却表示反感。他说:“每当我读《资本论》时,都会为马克思博大学识、缜密逻辑所深深折服。因此,我们应以同样严谨的科学态度来对待马克思的理论遗产包括美学遗产,不

    应轻言‘马克思美学',更不应自称为‘美学’。前苏联有一个很坏的学风,即轻率地拼凑或建构各种‘’学说,包括‘美学’,借马克思的招牌吓人。如果马克思地下

    有知的话,我想,他肯定会像他晚年严正声明自己不是‘者’一样,否认自己是‘美学家’!”在这里,杨先生虽然肯定,“马克思的确有天才的美学思想,”“但马克思并没有建

    构并完成自己的美学理论。”因此,马克思的美学思想,只能称为“美学遗产”,而不能称为“马克思美学”,

    更不能称为“美学”。[5]

    这段不长文字中,逻辑先生偷换概念之处多有。“学术界对《手稿》是否是成熟的着作,尚有不同见解”,这是事实,这里的“学术界”首先或主要是指理论界(包括马克思

    主义哲学、经济学和科社理论界),学术界大量研究《手稿》着作,其关注的焦点都是马克思的经济学哲学理论形成的思想脉络,而不是其美学思想。但逻辑先生却一下子就让“学术界”形

    成了关于美学的“共识”,这意味着逻辑先生将“学术界”概念偷换成“美学界”了。

    如果说,这种偷换概念尚可归属无意的话,他对我的“反感”描述却令我反感了。因为在拙文中,我不仅没涉及或批评陆先生的上述论述,反而充分肯定了《手稿》巨大美学意义。这种肯定并不是

    抽象地表白,而是渗透在我的美学着作中[6]。坦率地说,我的科学系统美学理论,如果没有马克思的美学思想为基石,是肯定建构不起来的。因此,对陆先生肯定马克思《手稿》的美学意义,特别是有

    关“美的规律”论述中“包含有人类审美活动和艺术起源的内涵,是构筑美学大厦的一个重要的理论基石”的观点,我是完全认同的。逻辑先生如果认真阅读拙文,就会找到我的几乎相同的

    论述(手稿“对审美发生学具有纲领性意义”)。既然如此,真不知逻辑先生有怎样的火眼金睛,竟能从拙文中读出我对此“表示反感”的意思。在这里,逻辑先生已不仅仅是在偷换逻辑,而是无中生

    有、栽赃于人了。善意的推度,我想,同他开篇给我扣一顶“终结论”的大帽子一样,恐怕是为了他论文立题醒目、行文转折方便之故吧。且略过不究。

    问题是,即使进入正题,他的批评也几乎全部放空。在拙文中,我明明是说“不应轻言‘马克思美学'”,因为 “马克思并没有建构并完成自己的美学理论。”因此,逻辑先生要反驳我,就要论证

    马克思已经建构并完成了自己的美学理论,马克思美学是客观存在。但他接过手去,就将我说的“马克思美学”换成“马克思美学思想”,然后在那里紧忙活一番,论证出“美学思想的理论

    性、体系性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结论[7]。为了加强这一观点的权威性,逻辑先生还指出拙文这一观点“已不是什么新鲜论点。八十年代初,在我国文艺理论界,就引发过一场关于文艺思想是否

    形成理论或理论体系论争。……这场论争……最终是以‘体系论‘形成了共识……”[8]。原来在逻辑先生眼中,“马克思美学”=“马克思美学思想”=“美学思想”=“文艺思

    想”!试问,面对这种时时扯断逻辑链条的批评,该如何应答呢?我想,最好的方式就是缄默,由着逻辑先生说去吧!

    关于“马克思美学”

    拙文中的“马克思美学”概念并非是可以随意解释的。它有着严格内涵,即指马克思在自己着作中建构的,合乎马克思理论严谨性特征并形成逻辑体系的美学理论。它是针对马克思经济学等学说而

    言的。如拙文指出的:“马克思的经济学思想在《手稿》已作了充分展开。但其后,马克思却用了数十年的心血来完善自己经济学体系,临终《资本论》还没有完稿。”据说,《资本论》之所以没能完

    稿,是因为马克思晚年遇到新的经济学理论挑战,他还想进一步完善自己的理论[9]。如果存在马克思美学的话,那么,它同样应当是以这样的理论体系存在的。

    关于体系,逻过这样的解释:“判断一种思想是否形成体系,不在于有无专着、有无编、章、节、段等理论框架的外在形式,而更取决于,第一,有无超越前人的新颖观点;第二,这些观点是否

    涵盖了该门学科的重要方面;第三,这些观点是否对他人或后人造成了巨大而公认的影响。”说“体系”不在章节等外在形式,这很对。但后面三条尺度却仅仅适用于思想创新体系,而不适用于理论体

    系,尤其不适用于马克思的科学理论体系。马克思的理论体系,如马克思经济学,自身有着明确的逻辑起点、严密的逻辑结构和严谨的理论范式,并达到逻辑与历史的统一、本体论与认识论统一。这才

    使得马克思理论具有科学性、实践性特征,具有超越时代的理论生命力。今天,尽管人们对马克思经济学有着不同见解,但却不会对其基本概念及理论范式产生岐解。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而是拿出其中

    的一个概念或范式,就人言言殊、百家齐鸣,几十年拎不清楚,那还有什么科学性、实践性或革命性可言呢?正基于此,尽管马克思的美学思想遗产非常丰富,我之“不应轻言‘马克思美学’”仍是持

    之有据的,除非能发现新的马克思的美学论着遗稿。

    当然,还需要再强调一下,这是指“马克思理论”。“马克思理论”本身承继发展了西方科学文化的优秀传统。如果放到中国文化中,按这样标准要求孔子、老子理论,那就大不合适了。由于缺少

    科学文化传统,中国人的抽象思辨与逻辑思维能力发育不充分,经验式、感悟式甚或禅宗式的思维方式与汉语语言结构的灵活性结合在一起,使国人的理论着述,不太注意逻辑链条。这往往给后人留下

    “我注六经”或“六经注我”的广阔空间,也造成人们随意置换概念或将自己理论强加于人的习惯。在对待马克思美学遗产的态度上,一些学者便深受此“习惯”的影响。因此,我之“不应自称为‘马

    克思主义美学’”是有所指的。

    本来,只要不轻言“马克思美学”,而是在充分理解消化马克思美学遗产的基础上,遵循马克思理论体系的科学性原则,后人是完全可以创建“美学”体系的。近期出版的中国学者着的

    《美学思想史》[10]中,便列举了卢卡奇、葛兰西、杰姆逊的美学理论。这些美学家,都不是以《手稿》为其美学理论的出发点和终结点的。问题是在当代中国,观点对立的美学

    派别,往往都自称为“美学”,而认定对方是反“”的。而这些自称的“美学”,几乎都离不开对马克思着作中的涉“美”词语或论述的搜罗整理,几乎都在对《手稿

    》进行“六经注我”式的理论建构,所以,这种“自称”便难以被美学界所公认。

    对既往派别的评论非本文的任务。这里,我只想提醒有志于创建“美学”的青年学者,能吸取前车之鉴,注意划清马克思着作中的一般性语汇与一般性理论语汇与马克思理论语汇的界限

    ,马克思话语与马克思理论与理论、思想的界限。马克思着作中也要用一般性语汇,这些语汇在没有理论语境规范时,并不能视为理论语汇;马克思在论述中,同样要用一般性理

    论语汇,这些理论语汇在没有被马克思明确纳入自己的理论体系时,也不能视为马克思的理论语汇。同理,马克思的话语,是不能与马克思理论划等号的,在确立前,马克思的话语便不能构

    成马克思理论。而马克思理论虽然属于正宗的,但范畴却大于马克思理论,思想的范畴又大于理论的范畴,如此等等,不一一辨析。概念的明晰,是科学理

    论建构的前提。象在逻辑先生那里,几个概念被混为一谈时,任何探讨都将失去学术价值。逻文作为典型,恰恰揭示了既往“美学”研究中搁浅或“绕圈”的原因。

    容我再举“价值”为例。“价值”同“美”是等值的范畴,而且对美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如我在拙文中指出的:马克思生前虽然在一般语义上用过“价值”概念,但他从未从哲学角度研究过“价

    值”;马克思着作中的“价值”,主要是经济学的价值。陆梅林反复引用的视为“价值学”的“价值”概念,皆是取自《资本论》中的“经济价值”、“使用价值”或“效用价值”概念,而

    非哲学的或价值学的“价值”概念。朱立元先生引用的马克思那段论“价值”的“经典语录”:“‘价值’这个普遍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因而,这也是‘价值’的

    种概念”[11],则根本不是马克思原话,而是马克思转述他所要批驳的瓦格纳的观点。在这里,关键问题还不在于美学界对它们普遍误引或误用,而在于这种脱离马克思理论语境将马克思着作中所有话

    语都提升到马克思理论高度的不良学风。如蔡仪先生以对“美的规律”主观阐释为中介,将自己的“美是典型”说提升为“美学”观点,便更是典型一例。但眼下,蔡仪先生的“

    美学”家称号,已不是“自称的”了,前述那本《美学思想史》中,当代中国的“美学家”,只提及蔡仪先生。这种评价是是否合适,且留给美学史家评论吧。

    关于“美的规律”

    回到逻文所重点讨论的“美的规律”吧。坦诚地说,尽管逻辑先生对“美的规律”的探究数十年没进步表示遗憾,而他自己有关“美的规律”的新阐释,却实在令人不敢恭维。这首先指他的阐释方

    法。逻辑先生在文章中用很大篇幅对“美的规律”中的“生产”与“尺度”概念做了语义解析。如果这种解析如同陆梅林先生那样,依据德文原文进行的话,那它起码还具有信息价值或文本价值。但逻

    辑先生却竟然以《辞海》的释义作为对这两个概念辨析的理论依据,这真真是匪夷所思!因为作为译文的汉语词汇,其外文原指内涵与中文语义往往是不对应的,这是语言学常识,我们怎能捧着《辞海

    》对译学术探讨呢!国内学者根据“人文”、“人本”的汉语辞源大做比较文化研究(并得出中国早已有之的结论),已形成一大学术奇观,但愿这种泡沫学术之风别刮到美学界中来。

    其实,逻文中已经引用了国内五种关于“美的规律”的译文。只要认真读一下,就会发现在逻辑先生特别肯定的朱光潜先生译文中,就没出现“尺度”,而用的是“标准”。查《辞海》,“尺度”

    有两个义项:“尺寸的定制;标准、规则”,“标准”同样有两个义项:“准则、榜样”。试问,如果再以朱先生译文为主,逻辑先生是否需要对“美的规律”一段译文再做新的解释呢?国内学者对“

    尺度”理解本不一致,这种不一致大多源于对原文的理解。如夏之放先生在他的新着中,便认为“尺度来源于黑格尔《逻辑学》中的“度”,意思是事物的质与量的统一”[12]。如果象逻辑先生这样,

    再加上对汉语语义理解的分歧,那对这段“美的规律”文本释义将永远是浑水一团,无法廓清了。

    而就对“美的规律”具体释义而言,逻文同样缺少学术价值。逻辑先生曾称,马克思有关“美的规律”论述是“清楚、明了”的,我们不该将它复杂化。实际上,将它搞复杂的不是别人,正是逻辑

    先生自己。笔者不通外文,对“美的规律”的语义阐释本无缘置喙。只是在拜读了陆先生和朱先生的大作后,基于对两位着名美学家信任,我认同了他们的意见,认为应当纠正那种将“内在尺度”视为

    “主体尺度”的观点,并在学界达成共识。但逻辑先生经过一番考证,却将这一几乎弄清楚的问题,又搞乱了——他依然认定“内在尺度”是“人的尺度”:“这里,‘内在的尺度’显然是与动物相比较

    、相对照的人的尺度,是人在生产中全新的、截然不同的标准。这一尺度,是人的本质力量,即自由自觉的活动在生产中的表现……”[13]这里的“显然”如果真是那样显“然” [14]的话,就不会有长

    达几十年论争、释义和考证了。当然,逻辑先生有权坚持这种见解。但既然他的文章已冠上与陆先生商榷的副题,这说明他已熟知陆先生根据德文和英俄译文对“内在尺度”的反复译校了。根据通常的

    学术规范,逻辑先生要推翻陆先生译释的结论,他就应当从德文、俄文、英文中拿出新的有力证据来。令人失望的是,他在文章中一面重复着朱先生对陆先生的批评,一面却对陆先生的原文考证视而不

    见,自说自话,从中译文中得出了一个旧结论。这只能使人联想到,逻辑先生不怕耗费自己的学术生命,准备沿着“大圈”重新起跑了。对此,我只能恕不奉陪了。

    其实,无论从语法角度还是从逻辑角度,马克思这段话都不是对“美的规律”进行正面阐释的:人类能按美的规律创造是一回事,美的规律是否指人的能动性是另一回事。“美的规律”在这里虽可视为

    美学概念,但其整段论述却属于“人学”而非美学理论。对此,朱先生的阐释是正确的。他认为所谓“美的规律”内涵都是我们从这段话中领悟出来的[15]。因此,两把“尺度”的翻译不应影响我们对

    马克思美学思想、对《手稿》美学启迪意义的肯定。笔者所异于朱先生及美学界同行的,只是认为“美的规律”在不同性质的美学那里有不同的内涵,《手稿》所涉及的“美的规律”是很有限度的。

    纯粹的哲学人文美学都是“意义”和“灵魂”美学,“美的规律”也是意义存在和灵魂探求的规律,作为人类的一种精神操练,对这种“美的规律”的探求是永无终结的。但对于真正的社会科学美学来

    说,“美的规律”阐释不应是只能容许某种信仰生存的狭小载体,而应是能“普渡众生”抵达美的世界的宽畅通道。它应当能够经受住形而下的证伪,更应当具有可复验性、可操作性。在社科美学中,

    “美的规律”既含有《手稿》中所涉及的文化审美生成规律,也包含社会审美生成规律,还包含前文化即纯自然审美发生规律,只是后一规律要受制于前两种规律。同时,“美的规律”除一般的审美生

    成或发生规律外,从主客关系角度,还可分为审美价值规律与审美鉴赏规律。笔者完成的两部科学系统美学着作[16],所讨论的就是这诸多类种的“美的规律”。我不敢说自己的这些探索合乎马克思美

    学思想,但窃认为,与哪种将《手稿》中“美的规律”思辨化的倾向而言,它更切近实践、因而也更符合的哲学原理。

    关于“合规律、合目的”

    已经说过,逻辑先生批评拙文更多地是出于文章立意或结构的需要。他的文章既然开始于对我的批评,当然也要结束于对我的批判。在对人的“内在尺度”能动性进行阐述之后,逻文是这样结尾的

    :

    因此,笔者对杨曾宪先生针对“美的规律”的另一论断也持疑义。他说:“不再把‘合规律、合目的性统一’作为对马克思‘美的规律’的阐述,可以很好地起到‘优化’美学‘资源配制’的功效。

    当然,这并非是对‘合规律、合目的性统一’命题的否定:只要这一命题能揭示审美发生规律并适应于某种美学阐释,它就是合理的美学命题。只是不要再把这一命题归在马克思名下便是了。”原本是

    马克思所深刻论述的思想,为什么偏要忌讳与马克思联系在一起?这是否是杨先生忌谈“马克思美学”、“美学”的思维定势所致?[17]

    没读过拙文的读者不会想到,逻辑先生是将我的一段完整的话,一截两段,一段用在开头,一段用在结尾。他的文章前后呼应了,我的观点却被歪曲了。我之“不再把‘合规律、合目的性统一’作

    为对马克思‘美的规律’的阐述”,是我所说的“国内学者继续从‘两把’不同‘尺度’角度对‘美的规律’推演的努力,可以从此终结”的后文。它们都是我对陆先生、朱先生观点认同的结果。如果“

    内在尺度”不是主体尺度,怎能再把马克思这段论述概括为“合规律、合目的”呢?我这里的推论是完全合乎逻辑的,它有什么可“忌讳”的呢?又何来忌谈“马克思美学”、“美学”的“

    思维定势”?

    同样令人费解的是,逻辑先生一面批判我否定“合规律、合目的统一”“作为对马克思‘美的规律’的阐述”,另一面他却又批评了其它学者关于“美的规律”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合规律性与

    合目的性的统一”这一“带有相当普遍性”的论述[18]。我不禁要问, “美的规律”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这究竟是不是《手稿》中“马克思所深刻论述的思想”?如果是,逻辑先生为什

    么反对别人这样概述呢?如果不是,他怎么又对我横加指责呢?如此左批右判,他的逻辑立场在哪里呢?

    其实,我的观点很明确,即使不能把“合规律、合目的”再归纳到马克思的名下,但由于它揭示了“审美发生规律并适应于某种美学阐释”,它仍是合理的美学命题。我这里的所指同样很明确。作

    为对“审美发生规律”的科学阐释,“合规律、合目的”是文化美生成的条件;而放到实践美学中,“合规律、合目的”又是“真善美”统一的重要逻辑思辨链条。正因为《手稿》中这段论述适应了实

    践美学的这种思辨要求,“合规律、合目的”的阐释才不胫而走,进入多种美学教科书,成为“准经典”的阐释话语,甚至使人往往将其归于德国古典美学命题。

    由于与实践美学的分歧,我之承认“合规律、合目的”是美学命题,只是就其揭示审美发生规律而言的,并不等于承认它是“美的规律”的等值概念。就实质而言,“合规律、合目的”所揭示的主

    要是人类价值实践活动的规律[19],这种价值实践活动是文化审美发生的条件或基础,但并不等于文化审美价值的现实生成。因为人区别于动物的自由自觉活动的类特征,使人的实践具有不同于动物的

    社会或文化动机。动物既不能按美的规律制做,但也不能按丑的规律制做。而基于不同的文化社会素质、品格所生成的动机,人却既可按美的规律、善的原则生产或创造,也可能按丑的规律、恶的原则

    进行实践活动。特别是在商品经济社会中,人们因“合规律、合目的”地追求最大化赢利而破坏自然美、城市美、艺术美的行为难道还少见吗?中国几乎所有的“历史文化”名城,都“名”存“实”亡

    的局面,难道不都是目光短视领导者“合规律、合目的”加快新城建设造成的吗?实践美学缺少现实阐释力,症结也就在此:“合规律、合目的”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所产生的对象,大多数往往是不

    美甚至丑或恶的。

    这就不能不说到“自由”了。逻辑先生说:“自由则是与必然相对应的一个范畴,是指人类在实践活动中,总是要努力认识、把握自然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知其然而更知其所以然,从而能动地

    去适应与改造世界,以实现人类进步向上的目的和要求。”[20]逻文所论,是基于哲学对“自由”的释义。但这一“自由”并不能涵盖人类“自由”的全部。美学所涉及的人类“自由”概念

    ,细分起来有十多种[21],其中包括动物性的躯体自由(如现代艺术造成的躯体解放感)、文化创造自由(如自由体操中的“自由”)、社会活动自由(如囚徒获得的人身自由体验)及“类自由”、“

    诗意自由”等等。笼统地谈论“自由”,对于人文思辨美学是有意义的,但却经不起现实审美实践的检验。如逻文所说,人类认识“自由”便一定会“实现人类进步向上的目的和要求”,便表达了一种

    古典理性主义或理想主义价值观。而现实情况是,人类认识自然规律越多,主体创造自由度越大,人类可能面临的自身被毁灭的危机越严重。这种所谓现代化悖谬,正是现代、后现代哲学家忧心忡忡之

    所在。

    人类能否避免毁灭,当然不是美学课题。但高速、超高速发展的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所带来的不全是美的福音,却是可以肯定的。这使美学面临着挑战。当笔者2000年在内蒙出席美学会议,面

    对草原严重沙化满目苍夷的情景时,深感自己肩负的责任重大。现实迫切需要美学的实践。眼下,一些青年美学家对“实践美学”提出挑战,这是好事。但挑战或超越“实践美学”目的,不应是仅仅寻

    求新的美学派别命名,而是要推进美学研究真正切入实践。“实践美学”最大的局限是它脱离实践,无法指导美学实践。如果超越者依然援引《手稿》中同样的论述,依然停留在对马克思“生命的自由

    ”等概念的思辨中,甚至更远离实践,那么,这种新美学也是难以承受时代赋予美学的历史使命的。这便是我呼吁美学界共同建设社会科学美学的原因。如果说,这将终止对《手稿》的重复讨论、阐释

    或命名的话,那么,我认为它恰恰是符合实践性原则的——对真正的美学来说,他的重要使命不是用不同方式解释美的存在,而是要按美的规律指导和改造世界!

    [1]  《学术月刊》2000年第5期。

    [2]  《学术月刊》1998年5期。

    [3]  同1,第62页。

    [4]  同1,第57页。

    [5]  同1页注1,第57页。

    [6]  参见:拙着《审美鉴赏系统模型》第七章《审美文化—社会发生》,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6月版。

    [7] 同1页注1,第58页。

    [8]  同1页注1,第58页。

    [9] 逻辑先生在文章中曾要我提供马克思一句话的出处,我在图书馆中费了半天时间也没能查到,请逻辑先生见谅。这里只能凭三十年前的阅读记忆回答:那是马克思晚年面对众多庸俗化的“马克思主

    义”派别而言的,原话是:“我只知道自己不是‘者’”。年青时的记忆不会错,具体出处愿高人赐教。有了这一教训,此处便用了“据说”,以逃脱逻辑先生对出处的追究,因它属非专业

    内容,没有笔记,也难查证。同样,后文中“合规律、合目的”的出处亦应有所交代,但因查证的结果难以验证,便也不注名,而是笼统带过。

    [10]  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11月出版。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卷,第406页。

    [12] 《异化的扬弃——〈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当代阐释》295页,花城出版社2000年4月第一版。

    [13] 同1页注1,第60页。

    [14]   中国当代学者往往用“众所周知”、“显然”、“勿庸置疑”来逃脱论证,径直推出自己的结论。因此,每当我遇到这样的语句时,便非常警惕,看看“显然”背后是否不显“然”,“勿庸置疑

    ”之后是否有“疑”。

    [15] 《学术月刊》1997年12期,第31页。

    [16] 拙着:《审美鉴赏系统模型》;《审美价值系统》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3月出版。

    [17] 同1页注1,第63页

    [18] 同1页注1 ,第62页。

    [19] 参见拙文《价值—实践论》《学术月刊》2000年3期。

第9篇:马克思研究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科学技术突飞猛进,马克思劳动价值论面临着新时代的挑战的生命力在于与时俱进,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我们一方面应该继续坚持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另一方面又要根据时代的变化对其进行创新与发展。本文将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涵八手,探索劳动价值论在新时代的新发展,研究在当今先进生产要素投入下如何推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

劳动价值论自创立至今已经有150多年的历史,它是马克思经济学的基石,是马克思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当时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进行深入探索和系统总结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恩格斯曾经形象的比喻道,”是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但是,劳动价值论产生于农业经济时代和工业经济时代,受当时的社会经济等诸多客观条件限制,肯定存在着不完善或与当今知识经济时代不相匹配的地方。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面临的主要挑战

马克思创立的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是对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的一种科学扬弃,是反映劳动者利益的政治经济学体系的基点。但是任何一种理论也不免有其历史局限性,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的急剧转型,它的普遍适用性也受到了多方面的挑战和质疑。概括来讲,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在新时代条件下面临的主要挑战主要涉及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劳动概念范畴的变化。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根据不同的角度,劳动有不同分类,比如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等。关于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划分,马克思是把能否生产物质产品作为区分二者的基本标志。但是,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以知识创新为特征的新经济正在形成和发展,越来越多的体力劳动者从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脱出来成为脑力劳动者,从事经营管理、科学研究、信息生产等活动,所以以信息技术和知识为核心的现代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成了极为重要的生产要素,这在马克思时代都是缺乏预见性的质的变化。随着科学技术逐渐成为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工作不仅成为相对独立的劳动形态,而且在现代社会化生产中已成为最重要的劳动,同时经营管理已成为仅次于科技劳动的重要劳动形态,生产劳动和非生产劳动的界限已被打破,劳动的性质已经被重新界定,内涵也发生了相应变化。

(二)价值源泉的变化。根据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物质生产部门分为两大部类,即第一部类生产生产资料的部门和第二部类生产生活资料的部门,物质生产部门是价值的创造源泉,而非物质生产部门只能是转移和占用价值而不能创造价值。然而,随着产业结构的迅速升级,第三产业在一国经济产值中比重越来越重要,各种旅游服务业发展迅猛,非物质生产部门创造的产值甚至超过了物质生产部门,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即使在物质生产部门,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劳动者也大幅度减少。部分非物质生产部门创造价值已成为现实,对服务类产品的需求日益增长已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重要经济特征。

(三)分配制度的变化。劳动价值理论体现到分配领域的基本原则便是按劳分配,即价值只能在创造价值的劳动者之间进行分配,过分强调体力劳动者的作用,而忽略脑力劳动的作用。在现代公司制度下,财产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经营管理者创造价值已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此时,价值创造非但没有减少,而且创造的更多,这当然不是机器在创造价值,而是由于高水平的技术人员、高层次的管理人员所提供的劳动是更高级的复杂劳动,在相同的时问里创造了更多的价值。所以,在这里,技术人员的劳动、管理人员的劳动,不仅是创造价值的劳动,而是通过提供复杂劳动成为了新时代的先进生产要素之一。同样的,脑力劳动的提供者获得了财富的分配,甚至在当今社会脑力劳动者获得了更高的回报。

二、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的扬弃

面对新情况和新问题的出现,我们一方面要做好继承,继续坚持该理论中最核心、最基本的东西;另一方面要不断发展,根据时代的变化来对该理论进行深化和完善。

(一)坚持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拓展创造价值的劳动的范围。在所有历史时期,劳动都是人类的创造源泉,但是用传统的马克思劳动价值论无法对今天发达的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和社会财富做出合理解释,所以应对劳动的范畴正确理解,非物化劳动的服务性劳动也属于生产性劳动,也能创造价值。这一类劳动是由第三产业劳动者创造的,并非是从任何别的领域转移或再分配过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