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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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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

第1篇: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范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完善各部门、单位协作联动机制,实施社会综合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深化乡镇平安电力创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全面提升电力安全生产和可靠供应的“可控、能控、在控”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建目标

1、全市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继续下降。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外力破坏电网事故、设备事故。

3、重要活动期间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电力设施盗窃案件、恶性事件。

4、施工项目许可会审覆盖率达到80%以上。

5、乡镇平安电力创建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三、创建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网格管理。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组织领导,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机构要适时召开协调会,建立日常会商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并落实相关部门、单位参与电力保护工作的职责,研究解决电力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部门配合,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平安电力创建工作合力,针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协调。各镇区要制定平安电力创建工作方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电力保护管理体系。

2、加强电力执法,创新服务思路。规范执法程序,建立预防为主、处罚为辅的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体系。依托供电公司的专业资源和巡防信息,创新工作思路,拓展职能作用,开展用电侧安全检查等工作,避免因用户电气设备原因引发电网安全事故。继续推进电力设施保护区规划、施工许可会审制度。开展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农村建房施工中的安全审核工作。

3、保持高压态势,威慑违法犯罪。在公安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供电企业应继续推进电子警务室的建设,加强对本地区涉电违法犯罪活动规律、特点的分析和研判,提出打击防范建议,有效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发生因盗窃、蓄意破坏电力设施造成35KV及以上倒杆塔事故,本地区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案件发案数下降。指导督促电力企业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护条例》、《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GA1089-2013)等法规和文件。

4、开展专项活动,排查外破隐患。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重点开展外力隐患专项排查治理。3月中下旬开展山火、树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月中旬开展风筝挂线、施工外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6月开展塑料大棚等异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0-11月开展施工外破隐患排查治理。各镇区应将重大外力隐患的增长纳入政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反窃电专项增长行动,破获重大窃电案件,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

5、开展广泛宣传,普及保护知识。根据季节特点,结合省电力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安排,开展系列专项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加强宣传,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参与电力保护的良好氛围。针对吊车、挖掘机操作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库,利用短信平台,定期安全知识和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提醒这类人员做好施工保护措施,以防电网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6、加强防范措施,提高防范能力。电力企业要加强电力设施的巡检和隐患预判,提出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不发生因企业内部管理而造成220KV及以上倒杆塔以及影响电厂正常运行的安全事故。贯彻执行行业标准《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GA1089-2013),开展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评估,明确风险等级、落实防范措施。电网企业应进一步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入侵报警信号上传率100%,110KV及以上线路杆塔技防率>90%,10KV农村配电变压器技防率>90%,发电企业加强对管道(沟)、灰场、专用码头、公路等公路和检查。电力企业和重要用户因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依据《省电力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苏反恐办﹝2012﹞11号)的要求制定、落实重要目标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做好应急准备。

四、创建要求

1、高度重视。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为了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保障重大项目如期推进,对我市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平安电力创建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