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政府项目验收汇报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今年,省、市人民政府对我县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次良好机遇,是对县、乡各级政府近年来发展教育事业的一次大检阅。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教育工作将于6月10日左右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检查。这次督导评估检查要求之高、检查之严,不亚于去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不能顺利过关,就看各乡镇、各部门在座的各位领导思想上重视够不够,工作措施落实不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不明显。为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验收,下面,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元江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元江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元江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元江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08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元江县教师队伍在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尚不够合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存在的几个具体问题: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建设,重点支持寄宿制农村初中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文体设施的条件,加强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高度关注寄宿生的身心健康。
2、评估档案资料要力求规范。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个别乡镇的汇报材料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总结)。县级与乡(镇)的统计数据要一致对应,同时要注意数据核实,如实反映情况(因远镇初中入学率92.37%,低于95%属于“不合格”指标,原因是因远二中未将户籍内在外借读学生算入)。关于档案资料和表册的一些细节问题,必须抓紧修改完善。
3、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4、根据1986年国务院《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要求,将“教育费附加”全额及时划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资金专户”进行专项管理、统筹使用。
5、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要坚持开展以校园“五小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把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片菜地,养好几头肥猪,救助一批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从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学校的勤工俭学给予扶持。要把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六是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一是汇报材料上的问题。几乎所有乡镇都把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写成了教育工作总结,有的乡镇简单地把2008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汇报材料修后就进行汇报。没有站在政府的角度叙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乡镇对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教育督导评估只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恰恰相反,本次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督政,而不是督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具体讲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学校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力所能及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表彰优秀教师等等情况。二是资料装档方面的问题。个别乡镇在资料装档上比较随意,笼统地把各种资料混装在一起,不但不便于查阅,而且显得混乱。根据市政府复评组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教育工作资料应分开装订,并帖上标签。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各种文件,乡镇各种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控辍保学先进材料,强化教育管理方面的材料,“两基”表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是我县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08年5月,我县“两基”“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去年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普九”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求高,是对县乡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5月13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反馈意见看,我县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第三,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如d级危房排除等)的指标。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账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应该说,5月11日~13日市政府对元江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复评只是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一次预演,说直接一点,市政府对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并不算严格,所提出的问题也很宏观,但实际上我县在前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部门的领导在专家质询环节上,对涉及本部门的情况了解不全、掌握不清,这种情况在省政府督导评估时要避免发生。下面,我针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具体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县级职能部门工作
1、落实教育督导机构
一是县教育局要尽快提出《关于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请示》报县机编委;二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尽快研究,尽快批复。(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机编委负责落实)
2、落实教育费附加的拨付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并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3、材料档案:一是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以《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增加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小区建设和捐资助学情况的内容;利用图片、统计图,把县政府汇报材料做成电子文稿。二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经修改定稿后,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核对县、乡两级教育相关数据,做到表表相通,册册相符。(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出席汇报会、座谈会和反馈会,并能回答专家质询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数据,说得清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相关文件的印制和下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方案,包括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日程、会场、食宿、车辆的安排和标语的布置等等。
(2)县发改委:熟悉和掌握“十一五”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关教育工作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教育收费情况。
(3)教育局:一是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做好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帮助全县各中小学建立健全备查的“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充分展示我县在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涉及“一票否决”的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配合县政府办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广电局:一是制作教育工作的电视专题片;二是及时报道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我县的检查工作情况,做到当天活动当天报道,并全程跟宗报道。
(5)人事局:熟悉和掌握全县教职工配备情况、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转移培训和社会效益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整治情况。
(6)财政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拨付情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三免一补”经费拨付情况;及时拨附相关教育经费。负责向省督导评估团解释和说明教育经费的相关问题。
(7)农业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科教统筹取得的成果情况。
(8)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安排人员,在这段时间经常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活动,认真治理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占道经营的现象。在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公安要帮助学校维持校门通秩序。
(9)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元政办发〔2009〕12号《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规定,负责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说明本部门所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对一些未按要求达到的硬性指标要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情况。
(10)其他要求。凡参加汇报会的部门领导,会后要认真通读全县的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务必做到汇报会当场解释得清、道得明;同时,各部门在专家质询时要能密切配合,相互补充汇报、说明情况。
(二)乡镇工作
1、对尚未入学或流失的适龄少儿,要认真梳理,摸清底子,建立翔实可靠的流失生名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社和学校、教师的职责,依法采取“动员劝学”、“强制执行”等多种办法,使辍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
2、乡镇长汇报材料:要从乡镇政府的高度,认真总结近三年本乡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调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材料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重点部分)、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要对现有的汇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材料中涉及到的教育统计数据,要以2008年度学校统计年报和“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为准。修改好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阅定稿。
3、档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各站所,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认真挖掘和整理相关教育工作的材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育工作档案。具体按会上发放的《乡镇档案资料》要求建立。乡镇档案要摆放在汇报会所在地,不能放在学校。
4、要做好2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乡镇长汇报材料;二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文件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迎检方案、08年履职自评报告、07年履职自评报告和06年履职自评报告)
(三)学校(幼儿园)工作
(1)要进一步整理完善近三年“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实各种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是否与教育统计数据相符。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搞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以斩新的校园面貌和良好的师生精神状态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要做好3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自评实施方案、近三年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二是学校(幼儿园)特色材料(3至5个材料);三是学校(幼儿园)简介(检查组进入校门时分发)。
(3)检查期间,学校所有教职工要佩戴工作牌。
(四)迎接工作
1、县、乡镇主要领导,一是相关人员(乡镇包括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并由乡镇长汇报)要参与迎接;二是按通知要求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三是全程陪同检查。
2、县、乡镇、学校、住宿宾馆均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热烈欢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莅临我县(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字样的标语。(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乡镇和学校)。
3、乡镇召开汇报会时,涉及的乡镇站所长和学校校长要参加会议,并接受督导评估组的询问。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县、乡镇、学校所有表册、材料的修改完善及归档工作,要在5月31日前完成。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建设中西部经济强市为目标,扎实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创建工作,科学提升城市功能,为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群体广泛参与社会生活创造条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任务与职责分工
按照“谁建设、谁改造、谁维护”和“产权单位具体负责,主管部门跟踪督办”原则,全市各类建筑物、城市道路、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监督指导、行业组织实施。(一)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严格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划审批管理,凡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一律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不按规划建设无障碍设施行为。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二)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凡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要求的建设工程一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责任单位:市建管委
(三)城市市区和郊区新建扩建城市道路人行道交叉路口、街坊路口、单位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缘石坡道设置率达100%。
城市主干道、次干道、支路、街道人行道各种路口坡化改造率达80%。
城市建成区主干道及市区级商业街、步行道等人行道按规定设置盲道。
长风街、迎泽大街、解放路、新建路、滨河东路已建人行道、人行天桥按规定设置坡道、扶手和提示盲道或自动升降梯和国际通用无障碍标志牌。
城市公园、广场、商业区及重点公共建筑人行道口设提示盲道,人行横道安全岛修建轮椅通道。
市区新建扩建公交车站等候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城市建成区至少有5条街道按规定在公交车站等候区设置提示盲道。
责任单位:市市政局、市建设管理中心
(四)新建扩建室外公厕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已建成室外公厕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60%。
责任单位:市市容环卫局
(五)新建扩建公园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已建成城市公园、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80%。改造内容:出入口坡化处理、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和无障碍行进路线图,设低位电话、无障碍公厕或厕位。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
(六)城市建成区按规定在主要道路人行横道设置过街音响信号装置。
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
(七)新建扩建公共办公建筑、一站式服务中心(包括各类大厅)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已建成项目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80%。改造内容:出入口坡化处理,安全走道及楼梯、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和无障碍行进路线图,设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低位电话、无障碍公厕或厕位。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司法局
(八)新建扩建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已建成机场、火车站、汽车站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80%。改造内容:出入口坡化处理,设轮椅水平及垂直通道设施;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设无障碍标志,低位服务台,低位售票口,低位电话,无障碍公厕或厕位;机场有方便残疾人登机的升降装置,等候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主要公交车站设置盲文站牌,车站、广场等重点公共场所和城市重点线路公交车建立信息屏幕系统;铁路旅客车站、长途汽车站站台高度与车厢地板基本平齐、设轮椅席位。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民航太原机场、太原铁路局
(九)新建综合专科医院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已建成综合医院、专科医院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80%。改造内容:出入口坡化处理,安全走道及楼梯、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和无障碍行进路线图,设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低位电话、无障碍公厕或厕位。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十)新建大中型商场、购物中心、专卖店、星级饭店、宾馆、餐饮店,邮局、电信营业所、银行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已建成项目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30%,其中商业中心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80%。改造内容:出入口坡化处理,安全走道及楼梯、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标志,设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低位电话、无障碍公厕或厕位;宾馆饭店有一定数量的无障碍客房,为聋人信息交流提供优惠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邮政局、市人民银行、市联通公司、中国电信、市移动通信公司
(十一)新建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影剧院、体育场馆、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和托幼园所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已建成项目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70%。改造内容:出入口坡化处理,安全走道及楼梯、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无障碍标志,设低位服务台、低位窗口、低位电话、无障碍公厕或厕位;电视台开办专题手语节目,电视、电视剧、电视新闻中加配字幕。
责任单位: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文物局
(十二)新建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宿舍、居住区、居住小区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已建成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公寓入口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60%,已建成居住区、居住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80%。改造内容:居住建筑出入口坡化处理,更换电梯时选用无障碍电梯,公寓、宿舍设无障碍公共卫生间。
责任单位:市房地局、市规划局
(十三)新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福利院、干休所、福利企业、特教学校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已建成项目无障碍设施改造率达80%。改造内容:出入口坡化处理,安全走道及楼梯有条件的设无障碍电梯,设无障碍厕所及厕位、低位服务台,室内外主要位置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教育局
(十四)筹措拨付政府投资无障碍设施工程项目建设改造资金。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十五)落实门前市容管理责任制,规范便道停车秩序,取缔压占盲道经营,打击损坏无障碍设施违法行为,保证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责任单位:市行政执法局、市交警支队
(十六)市辖各区政府及所属部门既有和新建改扩建办公楼、一站式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福利院、干休所等项目无障碍设施建设率达100%。原有项目无障碍设施改造参照上述标准执行。责任单位:市辖六区政府
三、工作步骤与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5日-25日)。市直有关部门、各区政府按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标准》组织完成对全市现有各类建筑物、城市道路、公共服务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现状调查摸底工作。(二)前期准备阶段(4月1日-15日),各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依据调查摸底情况,分别制定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并报市无障碍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三)组织发动阶段(4月16日-30日),市区两级分别召开动员会进行安排部署,宣传发动。
(四)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2010年1月15日),各区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创建无障碍设施建设示范城总体目标和任务要求,全面完成各项建设改造任务。
(五)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1月16日-2月1日),市无障碍建设工作领导组分赴各区及有关部门进行考核验收,责成有关单位对检查出的问题查漏补缺,限期整改。
(六)迎接检查阶段(2010年2月5日-4月20日),巩固无障碍建设城市创建成果,做好检查验收汇报材料(多媒体、画册、视听资料等)准备工作。
四、领导组织机构
为保证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已于2008年10月成立太原市无障碍建设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副市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管委。办公室主任:崔学锋(兼),副主任:王成庆(兼)。
五、措施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化对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城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任务落实。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计划和工作责任制,签定目标责任书,明确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并在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明确责任,加强监督。无障碍建设改造责任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的项目谁负责”原则,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及时检查,逐项落实,确保各项建设改造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按期完成。要建立并实行无障碍建设督查制度,市无障碍建设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加强跟踪督查,定期通报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残疾人代表对创建工作进行视察指导,推进创建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