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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密切与相关部门的配合,有力地打击了燃气违章行为,为实现二00九年目标管理,安全稳定供气作出了贡献。现将我办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行业管理力度不断加大
3、积极协助常德燃气办组织开展行业培训工作。今年共组织开展了二项行业培训工作:一是组织液化石油气事故抢险预案培训。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液化石油气储备站事故抢险预案,我办按照常德燃气办要求于6月份组织全市各燃气经营单位的5名法人代表参加了常德燃气办组织的液化石油气抢险预案知识的培训。培训中,聘请了省燃气行业安全管理方面的专家及专业人员进行授课和预案编制的讲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目前,各燃气经营单位基本都拥有了自己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企业抢险预案。二是组织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管理人员培训。为进一步提高各液化石油气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我办组织全市各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的10余名管理者和经营者于7月份参加了常德燃气办组织的任职资格培训。通过培训,使部份经营户进行整合,提高了优质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也有效遏制了钢瓶超期使用、短斤缺两、乱倒残液等现象。通过以上培训,对提高我市的燃气行业管理水平,保证安全生产和安全供气起到了重要作用。
4、加强燃气器具管理。在燃气器具的管理工作中,我办按照《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湖南省建设《关于进一步加强管道燃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管理的通知》的规定,认真做好在我市销售的燃气器具产品的气源适配性检验工作,截止11月,公示津市市管道天然气燃烧器具气源适配性目录目录二次。
5、加强钢瓶管理。对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充装进行监督,制止充装使用超期未检等不合格钢瓶。监督检查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按要求落实超期钢瓶分批送检工作,共完成检验超期钢瓶1万多只,超期钢瓶检验工作基本得到落实。
6、行政许可工作基本落实。在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过程中,我们严格执行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认真进行资料审核和现场踏勘。在建设局的统一要求下,我办将工作流程与建设局的工作流程衔接,严格落实“受理申请—燃气办现场勘察—签署意见—局分管领导签批”的工作程序。通过以上工作的开展,使我办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工作在时效和服务质量等方面都有了明显提高。截止11月30日,我办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15件,全部按照规定的时限予以办结。
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1、抓企业服务质量,加强宣传教育。
2009年春节期间,为吸取其他城市用户一氧化碳中毒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教训,我办要求管道燃气公司以“确保燃气供应”为主题,进一步宣传了如何安全使用燃气炉具和热水器,防止因错误使用燃气具而导致的一氧化碳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各燃气企业也采用上街区、进社区、办专栏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活动,全年共进行了宣传3次、发放了资料1万多份。
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
我市燃气行业市场管理受地域影响。短斤缺两、跨市、跨企业充装等违规经营活动仍较频繁,非法经营屡禁不止,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采取了多种执法方式,不断组织执法行动,全年出动执法检查10多次,查获违法经营8多起,暂扣气瓶6多个,其中充装过期钢瓶3个,严厉地打击了非法经营行为,使群众投诉得到了很好的解决,有效地维护了燃气企业和消费
者的合法权益,为稳定燃气市场起了一定的作用。
4、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在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中,我们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主导思想,积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在工作中做到热情接
待,耐心解释,认真核查,主动协调,妥善处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通过对件的及时办理,不仅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稳定,而且也树立起了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形象,增强了群众对政府的信任。
三、狠抓行风,优化服务。一是今年二月,由于长输管线忠武线出现塌方,给我市燃气行业供应带来了很大困难,居民用气随时都有停供的危险。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在市政府、市建设局的亲自指挥下,我办帮助组织气源,协调矛盾,经过日夜奋战,终于战胜了困难,保住了全市天然气的正常供应,维护了安定和谐的稳定局面。二是为进一步提高行业形象、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我办加大行业管理力度,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加强行业监管,着力制度建设,加大检查力度,拓宽交流渠道,牢固树立燃气管理的服务理念,克服单纯的管理思想,杜绝和纠正服务意识淡薄、死管乱查、执法随意的现象,把燃气管理的各项工作置于燃气发展的大局中去研究落实,为燃气经营企业提供热情优质服务,把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满意与否作为燃气管理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寓燃气管理于优质服务之中,全面发挥燃气管理的职能作用,努力实现燃气管理工作和企业发展的良性互动。
2012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会议精神,以燃气安全生产为核心,以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为重点,坚持“服务与管理并重、重在管理”的方针,狠抓行业管理,坚持“两高一优”即高起点、高标准、优服务的管理标准,健全检查监督、考核评价、市场准入退出三个工作机制;着力实施天然气利用规划编制、汽车加气站扩建、燃气器具安全管理和燃气企业信用评价四个突破;大力抓好法规建设、安全培训、安全宣传、行业信息化管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等基础性工作,创一流的管理绩效和成果,树立良好的管理形象,全面提升服务品质,推动燃气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和谐社会、平安津市建设和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2、完成综合服务费征收额00元。确保征收率不低于50%。
三、工作措施
1、紧紧把握燃气安全这一核心不动摇。燃气行业是我市建设系统安全管理的重点行业。必须牢牢把握安全管理这一核心工作不动摇,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全局,紧紧围绕这一核心开展工作,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依法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全面增强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各燃气企业要提高依法加强安全管理的自觉性,立足于提前谋划、尽早预防、及时部署抓好安全生产,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吸取近几年来一些事故的教训,从监管体制上、工作机制上、管理制度上找差距、找漏洞,不断改进管理方法,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2、全力抓好天然气供应工作。天然气供应是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的工作,是建设局的工作重点,也是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局的大事,必须下大力气抓好。努力建立天然气稳定供应的长效管理运行机制。一是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积极出谋划策,为领导当好参谋。二是落实省建设厅、常德燃气办的部署和要求,加快申报编制我市燃气发展专业规划,争取早日做好规划成果报批和实施工作;三是研究制定天然气利用的有关政策,加强对天然气供气协议履行情况的监管,严格按签订的协议供用气;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天然气市场的监管,健全经营许可制度,完善天然气工程建设备案制度,加强天然气工程建设、用户发展和储备站建设审查审批的管理;及时调度协调,科学确定天然气市场的开发时序,根据气源供应情况有计划发展下游供气用户,实现天然气的合理利用和稳定有序发展,逐步建立天然气供应长效管理运行机制。
的燃气灶具和安装报警器,组织对在用的报警切断装置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对没列入市建设局公布的气源适配性检测合格产品结果的器具,一律不得销售、安装使用,违反此项规定的,一经查处,将进行严肃处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推进节能减排、改善空气质量、服务民生出发,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开展“汽车尾气污染防治大行动”(以下简称“大行动”),加大投入,强化治理,严格执法,广泛宣传,完善机制,发挥合力,进一步治理机动车排气污染。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大行动”,加快淘汰老旧黄标车,全部使用国Ⅲ标准车用燃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控制油气污染,实现机动车污染源头控制。统筹机动车检验机构建设,实现一站式便民服务。加强超标车辆维修治理企业监管,加强机动车监管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机动车环境管理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机动车污染防治意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1.组织拟定区联合上路执法、淘汰老旧黄标车、油气回收、油品升级等各项工作方案。
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室、环保分局、工商分局、交警大队
2.2011年2月月中旬以前,完成本辖区财政供养单位黄标车统计核实工作,建立本辖区财政供养单位老旧黄标车淘汰管理台帐;根据全市淘汰黄标车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区淘汰老旧黄标车工作计划。2011年底前,力争完成淘汰2300辆老旧黄标车任务。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环保分局、交警大队
3.2011年3月,我市《关于执行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第四阶段控制标准(国Ⅳ标准)的通告》,自2011年7月1日起,在新车环保标志发放、外地车转入环保审核等方面,轻型汽油车执行国Ⅳ标准。按照国家确定的时限,柴油车、重型汽油车同步执行国Ⅳ标准。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4.加强客货运输、工程施工、市政环卫、金融押运、大型超市、旅游、物流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老旧车辆的环境监管,加大停放地现场检查力度和监督抽测频次。
责任单位:区旅游局、环保分局
5.建立路查路检长效机制,联合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开展对本市和外地车辆冒黑烟、无环保标志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交警大队
6.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全市车用燃油质量升级的通告》,联合工商等部门组织开展加油站销售国Ⅲ标准车用燃油质量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督促加油站全部销售国Ⅲ车用燃油。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工商分局
7.配合交通部门组织开展2级以上维修企业超标车辆维修认定工作,不断扩大超标车辆维修治理认定企业覆盖面。对已认定的超标车辆治理企业维修质量情况进行定期检查,为广大车主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8.建立区储油库、加油站管理工作台账,开展油气回收综合治理工作。对新增加油站严格环评审批,必须安装油气回收系统,项目验收后纳入日常环境监管。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9.制定《2011年“全民行动、保护蓝天”黑烟车有奖举报工作方案》,继续组织开展黑烟车有奖举报活动,发动广大市民踊跃举报机动车冒黑烟行为,对黑烟车进行治理。
责任单位:环保分局
10.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环境友好车队创建活动,树立一批遵纪守法、管理规范、节能环保的绿色车队典型。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环保分局
11.制定“大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在全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大行动”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环保分局
四、实施步骤
(一)发动准备阶段(2011年4月—2011年5月)。成立领导机构,对2011年“大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目标任务,对本部门承担的工作深入调研,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和具体实施方案,并宣传机动车污染防治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争取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5月—11月)。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制定的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汽车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及时查找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全面落实本方案的各项任务;及时宣传报道“大行动”进展情况,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加到“大行动”工作中来。
(三)总结阶段(2011年12月)。总结经验,分析查找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对“大行动”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办公室设在环保分局,环保分局具体负责“大行动”的牵头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协调、调度、联络、通报、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确定分管领导,选调专门人员,建立工作制度,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并于2011年4月18日前报区机动车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大行动”的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部门联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相互间的协调和配合,建立汽车尾气污染部门联防联控的工作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使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推进。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要带头遵守汽车尾气污染防治的各项规定,带头落实各项治理措施,特别要在黄标车淘汰、清洁能源汽车推广等工作中先行先试。
自国家作出西部大开发的重大战略决策以来,西起塔里木东抵上海的“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工程成了燃气行业最热门的话题之一,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它是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工程,序曲工程,是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举措。该项工程将于2001年开工,2003年建成送气。它的建成对于加快新疆以及我国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将促进我国能源结构的调整,有效地治理大气污染。
广东地区(尤其是深圳市)经济增长较快,能源需求量较大,然而省内能源匿乏,能源自给率仅为10%;同时目前南海天然气在数量和时间上均难以满足需求。因此,1999年底国家正式批准广东LNG试点工程总体项目一期工程立项,各项筹建工作正紧锣密鼓地进行,目前,己进入了LNG接收站和输气干线的招商阶段。
深圳市早在1986年就开始为迎接南海天然气而积极准备,规划做了一轮又一轮,方案讨论了一次又一次,随着MG项目的启动,深圳天然气梦真要成为现实了。
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中国的天然气时代正伴随着21世纪的钟声向我们走来。
一、天然气资源情况
我国有丰富的天然气资源。全国第二轮资源评价结果认为:我国有38×1012米3(38万亿米3)的天然气资源量,其中陆上30×1012米3,海域8×1012米3,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和近海海域(约占全国天然气资源总量的80%)。至今累计探明了2.3×1012米3的天然气储量,探明率仅为5.8%。“八五”以来的近十年间,我国探明天然气储量年均以1200×108米3以上的速度增长;年产气量平均以10%以上速度增长。1999年全国天然气生产量为252亿米3,预计2000年生产天然气300亿米3,到2005年可达到400—450亿米3,到2010年将达到700—800亿米3。
全球天然气探明储量比过去20年增长了一倍,截止到2000年1月1日,世界天然气探明储量为5146万亿立方英尺(145万亿米3),前苏联、中东、亚太地区的天然气探明储量都呈上升趋势,仅俄罗斯和中亚三国就拥有剩余可采的天然气储量达58×1012米3,每年可向我国提供数百亿米3的天然气资源。
进口LNG有着广泛的资源基础,1998年全球LNG进出口贸易量达8249万吨(1130亿米3),主要出口国包括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文莱、卡塔尔等,LNG出口能力合计达1亿吨以上。由于LNG贸易属于买方市场,资源供大于求,中国进口LNG将有多个来源可供选择。在2000—2005年间,亚太地区的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和印尼都有新增LNG供应能力的项目,此外,还将涌现阿曼和也门两个LNG新出口国。我国天然气进口在2005年将达到50—120亿米3、2010年达到210—260亿米3,2020年达到537—1037亿米3,进口天然气届时将成为中国天然气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我国近中期利用天然气项目
目前我国累计探明天然气储量主要分布在中西部地区和近海海域,天然气开发利用受到地区性的限制,:到目前为止建成输气管线只有13000多公里,且主要以地区性干线为主,如陕一京输气管线和崖13-1一香港输气管线等。为满足我国经济发达、能源短缺的东部及东南沿海地区的需求,今后十年内我国将新建六项天然气利用工程,形成六个区域性输气管网。计划建设的这六项工程分别是:
1)已经开工的涩北一西宁一兰州管道
管线全长950公里,年输气能力,20亿米3,计划2001年10月建成。国家已将该项工程列为重点工程项目实施。
2)重庆忠县一武汉管道
主管线全长703公里,管径700mm,年输气能力30亿米3,计划2002年建成,主要供湖北、湖南省用气,中远期部分供江西省。
3)新疆轮南一上海管道
管线全长4200公里,管径1500mm两条。管线计划2003年建成,2005年一期规模达产,供气量在2003年、2004年、2005年分别为42亿米3、74亿米3、108亿米3,2010年达到199亿米3。
4)陕北一北京复线
在已建成的陕京管线上,增建加压站,提高输气压力,将原输气能力由20亿米3/年,增加到30亿米3/年。供应河北、山东两省,保证对北京的供气量。管线计划2002年建成。
5)俄罗斯一东北一华北一华东管道
管线全长4091公里,其中中国境内2131公里。规划从俄罗斯进口300亿米3/年,中国境内利用200亿米3/年,其中,东北地区100亿米3/年;环渤海地区l00亿米3/年。输送到韩国100亿米3/年。
6)引进LNG和利用海上油气资源的管道
包括广东LNG项目,渤西南气田向胶东半岛供气,东海春晓气田向浙江供气,南海气田向海南和广西供气。
待这六项工程建成后,将把这些管道所在区域性管网连接起来,形成产、运、储、配、销五位一体,横穿西东、纵贯南北的天然气输送网络,这样全国的天然气利用程度也将从现在的百分之二左右,提高到百分之七以上。
三、广东LNG工程项目
广东LNG工程项目包括:接收站和输气干线项目(以下简称站线项目),以及燃气电厂、城市燃气、独立工业等用气项目。
1、项目规模
一期工程规模年进口300万吨LNG,接收站站址位于深圳秤头角,通过输气干线,向惠州和深圳前湾2个新建燃气电厂,深圳3个现有燃油改燃气电厂,深圳、广州、佛山和东莞4个城市燃气,以及香港电灯集团有限公司新建燃气电厂和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供气,目标是2005年投产。
二期工程,新增年进口200万吨LNG,引入南海天然气15亿米3/年,实现近海天然气和进口LNG两种资源互补,除增加向已有项目供气外,输气干线延伸向珠江三角洲的惠州、肇庆、江门、中出和珠海等城市供气,计划2008年投产。
LNG接收站也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设置两座13.5万米3储罐,
二期再增加一座约10万米3的储罐。接收站配备高压开架式海水气化器,并设高压浸没燃烧式气化器作调峰和备用。气化能力:一期1200米3/小时LNG;二期2000米3/小时LNG。接收站港址内建可停靠13.6万米3LNG运输船的专用泊位一个,栈桥长450米,停泊水域设计水深为—13.2米。主泊位旁建一工作船泊位。
该项目的输气干线一期主干线起自秤头角接收站出站端,经坪山、东莞、广州,到达佛山,全长215.4公里,年输气量约为40亿米3。一期还包括两条支干线,坪山惠州电厂支干线长32.6公里,坪山至前湾电厂、美视电厂支干线共长78.8公里。二期主干线起自珠海市的横琴岛,经珠海、中山、江门、鹤山市,最终到达佛山,全长181.7公里,年总输气量82亿米3,包括南海15亿米3天然气。
2、投资
接收站和输气干线一期投资约51亿元人民币;二期投资21亿元人民币。资本金30%由参股各方自有资金注入。资本金以外部分的融资方案在可研阶段研究确定。
3、股份
本项目为中外合资项目,项目发起方包括:中国内地发起方、中国香港发起方和外商合作伙伴。参股比例中,中国内地发起方占64%,香港发起方占6%,外商合作伙伴参股30%。在中国内地发起方中,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占33%,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占14%,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占6%,广州市煤气公司占6%,东芜市燃料工业总公司占2.5%,佛山市燃气总公司占2.5%。香港发起方中,香港电灯公司和中华煤气公司各占3%的股份。
4、用户
广东LNG工程项目其供气范围覆盖珠江三角洲和香港地区,用户包括以下四大方面:1、珠江三角洲九个城市的燃气供应,包括民用和工业用户。一期覆盖深圳市、东莞市、广州市和佛山市,二期增加惠州市、肇庆市、江门市、中出市和珠海市。本项目将供气至各城市门站。2、新建电厂经可行性研究和广东省电力供应情况确定,本项目将供气至电厂;3、油改气电厂,一期包括深圳南山电厂、美视电厂、月亮湾电厂,本项目将供气至电厂;二期项目包括佛山得胜电厂和沙口电厂,初步考虑由城市燃气管网供气。4、香港用户,包括香港电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灯)电厂用气和香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华煤气)的城市燃气。
5、下阶段工作计划
广东LNG工程项目,在完成接收站和输气干线项目外商合作伙伴选择后,将进行一期工程有关用气项目和站线项目可行性研究,进一步落实天然气市场,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竞争性选择LNG资源,谈判签定上游购气及运输原则协议;下游售气原则协议和融资原则协议,并且探讨国家试点政策支持。目标是2002年一季度向国家上报总体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目前已进入了接收站和输气干线项目外商合作伙伴选择阶段,已有27家外商取得了标书,将于近期开标。
四、深圳市天然气利用的准备
深圳市目前采用液化石油气管道供气,经过二十年的建设,已实现了全市东西大联网,考虑到天然气即将到来,液化石油气场站、管网如何适应天然气的需要,如何衔接等问题,我们早在1996年就委托有关设计院做好了至2010年天然气的规划工作。
1、规划指标
用气人口
根据《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10)以及深圳特区2010年规划功能分区资料,预测2010年深圳市用气人口如下:
2010年深圳市用气人口预测表单位:万人
耗热定额
通过随机抽样调查,考虑到深圳市的地理位置,生活水平以及特殊的人口组成,我们确定2010年深圳市的居民耗热定额为:
户籍人口:人均耗热定额3135.0兆焦/人·年
暂住人口:人均耗热定额2926.0兆焦/人·年
气化率
2010年深圳市(特区内外)全部气化,居民气化率100%,其中管道气和钢瓶气的气化率如下表:
气化率一览表
供气规模
根据用气人口、耗热定额、气化率、工业及公福用户以及燃气空调、燃气汽车的应用,确定2010年的供气规模为:天然气77448万米3/年,折算为民用户数为153万户。
2、输配系统
天然气输配系统由城市门站、城市高压管网、高中压调压站、中压管网及庭院管网组成。其工艺流程为:
城市门站2座:坪山门站西丽门站
门站区占地1公顷,地下管束储气区占地面积3.3公顷,坪山门站的设计压力为7.0MPa,西丽门站的设计压力为3.5MPa,最大小时供气能力为37.6万米3/小时。
门站的工艺流程为:长输管线的来气,进入城市门站后,用气低谷时,部分经过滤后送往地下管束区进行储存,部分经过滤、调压到1.6MPa计量出站,送往城市高压管网。用气高峰时,来气和储存在地下管束的天然气一起,经调压、计量后,送往城市高压管网。
高中压调压站20个:分南山、罗湖、盐田、布吉、坪山、沙井6个组团。包括南油、松坪山、华侨城、西乡;梅林、清水河、罗芳;沙头角、盐田;龙华、布吉西、布吉、横岗;龙岗北、龙岗东、坪山、葵涌、大鹏、沙井、松岗等20个高中压调压站。
高中压调压站占地面积为3250米3,设计压力为1.6MPa,工艺.流程为:来自高压管网的天然气,以不小于1.6MPa的压力进入各调压站,在调压站内进行过滤、调压稳压至0.3MPa,计量后出站供应各类用户。
压力级制
经对高—中—低压三级供气系统及高—中压二级系统技术经济比较,确定深圳市的压力级制为高中压两级系统,即高压管网输气,中压管网配气。
从秤头角接收站出来的输气干线压力为7.0MPa,进入坪山门站后以3.5MPa的压力进入西丽门站,坪山门站与西丽门站分别调压至1.6MPa进入城市燃气高压管网。高压管网的供气压力为1.6MPa,中压管网供气压力为0.3MPa,通过庭院管网小区地下式调压箱或楼栋挂墙式调压箱后以0.1MPa的压力进入楼栋或用户调压器。
管网系统
天然气高压管网全长242公里,具体走向详见“深圳市天然气门站、调压站、用气组团分布图”,管径选择DN600。
深圳市液化石油气管道供气起步于1982年,在“全面规划、分区建设,逐步联网”的管道气建设原则指导下,充分考虑了将来天然气的转换,管网按天然气的设计要求进行建设,通过近二十年的不断完善,经历了小区中央气化站建设,区域性气化站建设,气化站联网供气三个发展阶段,目前已建中压管网1200公里,其中市政管400公里,配气管800公里,实现了东西大联网,各区均有一个或几个主干环网,其它干管相互成环,中压次干管成枝状布置。中压主干管以各调压站为中心,形成相对独立的供气区。为天然气转换奠定了良好基础,这种小区气化模式为东南沿海地区做好天然气转换工作提供了借鉴并得到国际煤联的高度评价。至2010年,中压主干线将达到1418公里,中压次干线达到992公里。
3、调峰与事故应急日调峰
根据供气规模和储气系数,2010年日调峰用气量为110万米3。由于高压气源的优势,深圳市采用了高—中压天然气供应系统,利用城市高压管网储气是比较理想的储气方式。通过对城市高压管网储气、高压球罐储气,管束储气及加压管束储气等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利用高压管线和城市门站不加压管束联合储气的输储气方案较为合理。其中,高压管线规划242公里,门站管束18公里,储气能力可达到110万米3。满足日调峰用气量的需求。
以上方案并没有考虑广东LNG长输干线的储气量,而利用长输管线末段储气来调节城市日不均匀用气是目前各种储气方式中最为经济的。如果在与供气方签署供气协议时,能够争取到利用长输管线的部分储气量,门站可以不建储气设施,将大大减少工程投资。
季节调峰
深圳市季节储气系数为5%,2010年总储气规模为6000万米3。经对深圳市地质情况的调查,深圳不具备建造地下储气库的条件,因此季节调峰储气量必须由LNG接收站解决。
事故应急
由于深圳市拥有工艺、设备先进的罗芳、梅林、南油等区域气化站。因此,计划将原有的区域性气化站保留气化能力,增设混气装置,生产代用天然气,做为事故备用气源。
罗芳气化站平面图
4、转换工程
液化石油气与天然气应用上的不可互换性,决定了今后深圳市使用天然气,必然要进行天然气与液化石油气的转换工作,因此,天然气与液化石油气转换工程在整个深圳市天然气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并应给予重视。
转换原则
深圳市天然气转换工程应符合下列基本原则:
a尽可能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同时考虑经济合理。
b转换周期及区域划分与天然气供气计划协调一致。
c转换工作按照从气源点由近及远,分区分期转换。区域的划分考虑管网所涉及的供气情况,人力及财力等因素。各区域内置换时,遵循压力顺序,由高到低逐级转换。
d置换要做到安全可靠。每次实施前要精心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并预先做好用户的宣传咨询工作,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在实施中逐一落实。
e在分区域转换中,要保持转换区与邻区的管网安全断开,置换完后要严格检查,防止泄漏。
f输配系统(包含管道、阀门、调压器及表、灶具)均应满足天然气压力级制的要求。
g在安全地点设置放散点。置换中在放散点取天然气样品检验,当气体成份基本上与天然气成份相符时即为合格。
由于目前深圳市燃气管网输送的是气态液化石油气,输配系统为中压一级管网系统,管材为无缝钢管和PE管,楼栋调压器或用户调压器后为镀锌钢管和少量铝塑复合管,因此置换工作包括中压管网改造及用户改造两部分。
管网改造
采用分区置换的原则,将全市特区内的罗湖、福田、盐田、南山及特区外的宝安;龙岗六个行政区划分为20个转换区,各区界限管道上设置分断阀门,相互不影响供气。(1999年深圳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是将全市所有的国产阀门更换为进口直埋闸板阀。利用这一机会,我们有目的地对管网进行改造,适当地在各转换区
之间增设了分断阀门。)
转换工作按从气源点由近及远,压力级制由高至低,分区分期转换。转换区与其它区分隔后,将转换区内的液化石油气降至低压并放散燃烧,增设小区地下式调压箱或楼栋挂墙式调压箱后再输入天然气进行置换,当气体符合天然气成份要求时,停止放散,中压管网升压至0.3MPa,经小区地下式调压箱或楼栋挂墙式调压箱调压至0.1MPa进入楼栋调压器或用户调压器。
用户改造
为不影响用户供气,对转换区内的居民用户每户发放一个液化石油气钢瓶作为过渡气源,而对于工商用户则采用临时瓶组供气。由于深圳市楼栋及用户调压器全部采用进口设备,入口压力范围为0.025MPa—0.1MPa,因此只需将出口压力调至2000Pa即可,而不需更换。流量表除少部分工商用户使用国产大流量表外,绝大部分均采用进口设备,且按天然气参数设计选型,也不需更换,这样大大地节省了转换费用。故转换时只需集中力量对燃气器具进行改造或更换。用户改造时必须做好摸底调查、实施方案及组织机构等工作,制订好各项安全措施,做好用户的咨询、宣传工作,确保置换工作顺利进行。
5、深圳市天然气利用工程进度
为加快深圳市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进度,我们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制定了深圳市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总进度表:
机构设置与规划审批2000.1.3l—2001.8.16
项目资金研究2000.7.31—2002.5.31
城市燃气市场研究2000.7.3—2001.12.7
工程研究2000.10.23—2002.8.23
全市城市燃气项目可研2001.3.12—2002.4.5
施工建设2002.1.14—2005.11.6
五、结论
新世纪来临之际,随着“西气东输”及广东LNG等工程的启动,天然气时代正在到来,天然气的利用将会进入一个新的阶段,我们正积极做好技术准备,迎接天然气时代的到来。
参考文献
[1]深圳市规划国土局等主编,深圳市燃气专项总体规划(1996—2010)
[2]赖元楷,积极推动广东珠三角地区天然气转换计划的实施,广东燃气,2000(1);3—8
[3]赖元楷,借西气东输工程东风推动广东LNG工程顺利进行,广东燃气,2000(3);14—15
(一)认清新形势,把握发展机遇。
今年是建设事业充满发展机遇的一年,也是面临重大挑战的一年。首先今年是我国加入世贸的第一年,可以肯定,加入世贸必然创造经济发展的大环境,对建设事业发展有利,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平等竞争的平台,在引进外资和技术,引进人才,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第二是中央将在年内召开党的十六大,我省也将召开第九届党代会,必将使国民经济有更大的发展。第三是广东省城市化计划中,把*列为未来几年要建成的7大城市之一,明确*在珠三角城市群中的地位。再加上*作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试点市工作进入了关键时刻,我市城市化建设必将加快,集约开发力度加大,今后两年将是建设高峰期,为建设事业发展带来了机遇。但是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加入世贸后,我们的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政府的行政管理制度要相应变革,企业的经营方式要适应新的形势。目前,建设行业大多数属传统产业,生产经营粗放,如果不实行变革,采取相应的措施,与时并进,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就会出问题。因此,我们必须认清形势,积极创造条件,为寻求更大发展做好各方面的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近年来,国家已颁发了《建筑法》、《招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燃气、供水、城市道路、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物业管理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对各个行业的规范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处罚清晰。但是,在具体贯彻执行过程中,管理工作还未完全到位,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们对有关法规宣传得不够,另一方面对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进行严肃处理,扰乱了正常秩序,给管理工作带来了影响。今年要继续做好有关法规的广泛宣传工作,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介以及《*建设》等内部刊物,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社会上逐步形成知法、守法的氛围。同时,要切实做好宣传法规与严肃执法相结合,对一些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坚决进行严肃处理,并曝光社会,以典型教育广大市民依法建设,依法经营。当前要特别抓好“五无”工程的整治。市委市政府在最近召开的两个文明工作会议上已明确提出,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的行为必须坚决处罚。我局将加强与行政执法局的沟通和协调,建立两个局之间、各镇(区)建管站与执法中队两级的联合检查制度,对“五无”工程进行认真查处,使“五无”工程屡禁不止的现象得到根本扭转。各镇(区)要按照我局与规划国土局联合发的文件精神,负责组织好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五无”工程的专项整治工作,认真部署,落实专门人力,按时、按要求做好整治工作,避免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深化改革,促进建筑业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今年要继续深化建筑业管理的各项改革,实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提高管理水平。
1、结合实际,进行管理上改革创新。
我市建筑市场经过去年的整治,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旧的管理模式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必须深化改革,创出新的管理模式。
(1)完善造价改革,进一步规范建设交易行为。
我市建设工程造价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有力地促进建筑业各项管理工作的开展。今年要在完成了土建、市政、安装三个专业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园林绿化和装饰工程清单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的编制工作,完善其他专业的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尽快在建设工程各专业领域全面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同时,要规范计价人员的职业行为,改进工程造价分析方法,加大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整理、测算、分析的力度,加强宏观调控,有效地调整和控制我市的工程造价水平。
要结合造价改革进一步规范建设交易行为,继续做好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今年计划成立经济标评标专家小组,当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经济分析有争议时,交由经济评标专家小组进行评定,分析报价是否合理,再确定中标人。针对镇一级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不够规范的情况,近期将出台《*市镇(区)规定范围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指引》,统一操作条文,规范运作,使全市招投标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为了总结我市多年来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成绩,解决目前存在问题,准备在上半年召开一次招投标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2)继续做好资质就位工作,建立严格的准入和清出制度。
要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重新就位工作。要结合企业资质重新就位工作,调控全市建筑行业发展规模,促进建筑市场的有序竞争。要按规定健全严格的建设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留强汰弱,净化市场环境。今后要争取上级重视和支持,对企业的资质管理实行改革创新。改革的意向主要是根据企业的业绩、注册资本、市场行为和工程质量等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按积分高低确定资质等级,真正实行动态、有效的资质管理模式。
(3)建立施工图审查机构,规范勘察设计文件。
建立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的重要改革。目前,已制定了《*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委托市勘察设计协会负责具体实施。全市施工图审查工作计划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是1月20日后开工的商品房及3000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都要进行审查;第二阶段是今年7月1日后开工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的公共建筑的装修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都必须进行审查。
(4)推进监理改革,提高监理水平。
经过多年的发展,监理制度已成为工程建设管理的基本制度之一。但是由于监理市场不规范,监理人员的素质偏低等原因,制约了我市监理行业的发展,必须实行监理改革,才能更好地解决当前监理工作中的问题。一是推行监理项目招投标,制定监理招投标管理规定和定标评分标准,建立具权威的评标专家库,创造公平竞争的监理市场环境;二是实施总监违章记分办法,以监理法规为准则,依据违章行为程度,予以不同的扣分,规范总监行为;三是试行监理工作评价管理办法,以《*市在建工程监理工作评分表》和《评分标准》为依据,分别对监理机构的工作依据、监理组织、监理资料、监督管理四方面分阶段进行检查评分,强化对监理现场的监督管理;四是要发挥建筑业协会监理分会的作用,制定行业公约,约束不规范行为。
2、采取措施,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工程质量和安全是建筑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必须认真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在去年实行质监方法改革的基础上,做好质监体制的改革,理顺关系,明确职责。今年,把全市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下放各镇(区)质监分站负责,局全权委托市质监站负责对各镇(区)建管站和质监分站具体工作的监督指导。各级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把工程质量安全各项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1)建立和健全三项检查制度。
今年质安管理的重点是要加强质安检查的制度化建设,主要建立三项检查制度。一是现场勘察设计图纸文件的检查制度。今后,除了不定期对全市勘察设计图纸进行抽查外,还实行每半年检查一次的制度,重点查处违法违规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设计质量问题较多,整体素质不高的勘察设计单位要作出处罚。要通过检查切实解决“炒更”、“挂靠”等问题,提高勘察设计质量。二是完善和推行安全评价制度。从去年起,我市开始实施的安全评价制度,今年要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凡是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单位)或以上新建的工业与民用建(构)筑工程,都必须实施安全评价,以便更好地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项目经理是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负全责。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各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层层把关、级级负责,年底对责任状况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全面推行岗位人员违章记分办法。
要认真执行经过修订的《*市建筑行业项目经理、质安员、施工员违章记分管理办法》。新的办法增加了执行记分人员的新要求。各企业岗位人员要熟悉记分办法中的条文,规范自身行为,监督人员要严格按规定执行处罚,使该办法顺利实施。
(3)抓好专项治理和淘汰落后施工工艺。
随着我市建筑业的发展,施工工地使用塔吊和升降机的数量、型号、种类不断增多,在使用塔吊和吊笼过程中重大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必须加强塔吊和升降机的安全管理。我局已同市技监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全管理的通知》,对塔吊和升降机的购买、安装、拆卸、备案、验收、人员资格、事故报告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市技监局今后将全面介入管理,切实认真做好我市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认真执行《关于限制部分施工工艺在建设中使用的通知》的精神,从4月1日起,不准在工地使用落地式竹脚手架,变形较大的杂枝支顶、镀锌铁皮做模板,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4)广泛开展创优活动。
要继续贯彻落实好《*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试行办法》,支持和帮助施工企业积极开展创优工作。今明两年,将是我市新城区的建设高峰期,要结合一些大型重点项目的建设,有计划地多创市优良样板和省优样板工程,争取三两年内创一至两项鲁班奖工程。
(5)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素质。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深化改革,对从业人员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要通过一些有效的办法,着力提高全市监督人员的水平,除了要积极开展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规范监督行为外,还要建立监督人员的考评机制,实行奖罚分明。目前,市质监站和各镇(区)质监分站现有的部分人员未能适应工作需要,要想方设法吸入高素质的专业人员。
3、开展科技创新,促进行业技术进步。
提高建筑业的科技水平,促进全行业的发展,是我们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任务。我们要在去年开展建筑业科技创新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1)推进重点实施项目。
要重点推广我市2001年建筑业实施的13项科技项目,以及“十五”期间被建设部定为重点实施的9项技术,抓好项目落实工作。如建立地震参数勘测系统,全面推广实施平面表示法,实现钢筋接头、模板、支撑系统的更新换代等,对部分条件成熟,效果显著的项目要组织申报有关认证和*市科技创新进步奖,建立科技创新示范工程,通过示范工程的先导和辐射作用,促进新技术在工程实践中更广泛的应用。
(2)促进企业利用自身优势积极进行科技创新。
在工程勘察方面,要用功能强、性能好、智能化、质量可靠的钻探、取样和测试技术,开展特殊地质条件和特殊性岩土的研究,确保勘察资料的完整、准确和适用。在设计方面,要重视地区性技术难题的研究,逐步实现内部管理的软件集成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提高工程设计的科技含量。在施工方面,大力推广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深基坑支护技术,推广应用高强性能混凝土、高效钢筋、钢结构、化学建材以及预应力混凝土材料技术,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的开发与应用。
(3)营造科技创新的环境。
要健全科技情报网络,加强部门、地区间的技术情报交流,注意跟踪国内外科技动态,结合实际进行引进、消化、吸收和创新;要通过组织专题讲座、技术交流会、外出参观、考察等形式,开阔科技人员的视野,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完善科技创新的奖励办法,认真组织好年度科技创新奖励项目的申报、评审、表彰工作,推进科技创新活动的广泛开展。
(四)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水平。
今年市政公用事业管理要以企业化经营、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管理为目标,推进各项改革,落实管理措施,努力在经营和管理城市工作上有新的贡献。
1、做好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要适应城市发展的要求,必须加快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步伐,管理工作要跟上。
(1)全力推进全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要按合同要求,抓好市大门污水处理厂建设,跟踪该项目实施过程的工程质量和工艺流程,确保年底前投入营运。还要抓好截流污水管道的建设,及时把污水输送到厂,使污水处理厂建成时顺利运行。要按规划要求,协助新城区、容桂、北窖等镇做好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争取在2003年前建成第一批镇级污水处理厂。同时要做好全市范围内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保证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2)继续推进市政设施建设、维护走市场化的道路。
近年来,市和大部分镇都注意市政设施建设和维护逐步走市场化的道路,不仅节省了大量的资金,搞更多市政设施和公共事业,而且维护管理到位。各镇(区)要积极推进市政公共事业的改革,要继续探索市政设施和公共事业管理市场化的经验,进一步提高市政公共事业的建设管理水平。
(3)理顺管理关系。
随着我市审批制度改革、机构的调整、管理与执法分离,我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在也发生了变化。今年要理顺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理顺与执法局之间的关系。对已移交由市行政执法局执法的部分职能管理内容,要建立管理与执法的联系制度、案件移交程序,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工作。二是划清城市道路(桥梁)与地方公路(桥梁)之间的界线,做到与交通部门各负其责。三是进一步明确局与镇(区)在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上的职责,局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具体工作由各镇(区)负责。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市政公共事业管理水平,适应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市拟在今年三季度召开全市市政公共事业管理工作会议,总结成绩,交流经验,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
2、抓好供水、燃气行业管理
供水、燃气管理与市民生活和公共安全息息相关,要突出工作重点,强化管理。供水管理重点抓好对我市水质的监管,通过提高供水企业制水工艺和技术水平,确保市民长期饮用优质的自来水。要继续推进供水企业目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促进企业不断完善各项服务措施和制度,提高服务质量。要继续解决好二级供水的问题,减少环节,取缔不合理的收费。燃气管理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切实抓好燃气安全工作,要督促企业建立燃气安全保障体系,保证持证上岗,落实燃气储运、经营的安全工作责任制。二是与公安、消防、执法单位和镇(区)密切配合,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打击无证经营、无证使用自建燃气设施等活动,维护燃气市场的正常秩序。三是抓好燃气销售点和自建燃气设施的管理,对城区内的不符合燃气规划的燃气销售点要重新规划,确保安全,对自建燃气设施要抓好发证工作,纳入规范管理。四是各镇(区)要在撤销城监队伍后,配备好有关人员,认真做好燃气市场的日常管理工作,使各项管理措施得到落实,确保安全。
3、提高物业管理和园林绿化水平。
目前,我市物业管理公司数量不少,但管理的业务水平普遍不高,业主投诉不少。今年要结合我市物业管理上的实际情况,督促物业管理企业提高自身素质,改善服务。要继续抓好大型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试点工作,探索管理经验,推动全市物业管理规范地开展。要通过加强对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开展评优活动等,提高全市物业管理水平。
绿化工作主要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管理的通知精神,会同规划部门,修编全市绿地专项规划。要通过加强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管理,开展绿化项目评优,组织绿化企业技术人员技术培训等办法,加强对绿化美化工作的指导,推动我市园林绿化工作上新台阶。
4、做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是城市化建设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要适应城市化的要求,着重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是想方设法提高市民的城市意识。去年我市进行了农村体制的改革,相当一部分地区进行了村改居,城市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根据这一情况,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通俗易懂宣传活动,让广大市民知法守法,增强城市意识,按城市管理要求约束自己的行为。二是开展专项治理。要结合当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使市容市貌有大的改观。今年的重点除了继续抓好和巩固以往整治乱搭、乱建、乱张贴户外广告等多项治理外,要开展清理垃圾专项整治。去年9月28日,省人大常委员会通过颁布了《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要求在今年1月1日执行。我们拟结合宣传贯彻《条例》的时机,计划今年上半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一次全面清理整顿乱丢、乱倒垃圾的行动。
(五)建立信息网络,实行现代化管理。
市委市政府将今年定为“信息年”,提出了要建“数字城市”的目标,实现信息化建设跳跃式的发展。我们要围绕这一中心工作,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要使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办公自动化、服务公开化、行业管理网络化。要在现有内部网络的基础上,统一建设与因特网物理隔离的机关办公专用信息网络及交换平台,用电子文档传送信息,使用统一的办公自动化系统,全面实现内部办公网络互联互通,办公业务的数字化、网络及文档传输无纸化,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堵塞管理漏洞。今年,要实现我局文件、会议通知等由电子邮箱进行发送,资质年审表格、统计表格等也将逐步在网上直接填报处理,各单位配备必要的设备、人员,适应信息化管理的要求。
(六)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服务水平。
[关键词]天然气管道;完整性;管理;危险因素
中图分类号:TM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4-0292-01
天然气是一种易燃易爆的气体,且含有硫化氢的天然气对人们的身体会有毒害。即使是无毒的天然气,在不完全燃烧的情况下会产生一氧化碳这种有毒气体。所以在使用和运送天然气时需要特别注意。
天然气作为清洁高效的燃料,是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能源。由于天然气具有质量轻、燃烧率高、清洁环保等优点,所以广泛运用于工业燃料、工艺生产、天然气化工工业、城市燃气尤其是居民生活的方面上。可以说,人们的生活离不开天然气。天然气资源主要分布于我国的十个大型盆地,天然气资源总量预测可达四十至六十多万亿立方米。要想有效的利用这么大量的天然气资源,就需要通过有效途径来运送天然气。常用的运输方式有公路、铁路、水路等,但是由于天然气本身的性质比较特殊,且运送路途较长,所以管道运输是天然气运输最好的方式。
1.天然气管道输送过程中的危害因素
天然气管道在运输过程中主要的危险因素为爆炸、火灾,而引起爆炸和火灾的原因多为密闭管道发生故障而泄漏天然气。泄漏的天然气一旦遇到明火则很容易引发爆炸和火灾事故。天然气管道会出现故障的原因如下:
1.1管道设计失误
在设计天然气运输管道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很多。如果出现管道的强度不够、管架的跨度太大、管道材料选择不当、管道柔性不足、管道整体结构设计不合理等问题,都会导致管道的设计不合格。按照不合格的方案去建设天然气管道,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所以天然气管道设计人员在工作时一定要谨慎认真、在进行仔细的实地考察的前提下,设计一套完善的天然气运输管道系统。
1.2施工质量不达标
有了谨慎完善的天然气运输管道运输方案,还需要质量过关的施工来把方案变为现实。施工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管道的使用寿命以及天然气的运输安全。如果在施工的过程中出现操作失误或者是违规操作,天然气运输管道的安全性就得不到保障。所以天然气运输管道的施工人员首先应该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谨慎认真的进行施工工作。
1.3管道老化失效
任何事物都有着一定的使用寿命,天然气运输管道也是一样。在管道铺设的时候,难免会对管道进行打孔和焊接等操作。天然气运输管道使用时间久了之后,这些部位会出现裂纹,并且裂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扩展。所以对于天然气管道的使用年限,相关管理人员需要牢记并及时维护。
1.4管道遭受腐蚀
天然气管道在使用过程中会受到一定的腐蚀,腐蚀的原因大致为水合物腐蚀、杂散电流干扰腐蚀、土壤腐蚀、应力腐蚀几种。水合物腐蚀是由于未脱水的天然气在进入干线运输管道时,析出的液态水会加剧管道的腐蚀。如果天然气中还包含有硫化氢或者二氧化碳的话,这种腐蚀会更加严重。杂散电流干扰腐蚀是指来自直流接地系统的直流杂散电流给管道带来的腐蚀。管道是钢制的,直流杂散电流会对其造局部腐蚀,最终形成管道穿孔。管道是埋在土壤中的,土壤中的盐分、水分会对管道造成一定的腐蚀。应力腐蚀则是指由于在拉应力和特定的介质共同作用下,金属以及金属合金发生腐蚀开裂。由于这种腐蚀开裂是突发性的,所以很容易引发爆炸火灾等事故。
1.5人为破坏
冬季的时候由于天气严寒,部分不法分子会在天然气运输管道上打孔盗气。这种行为不但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给天然气运输管道带来的损害也是十分严重的。不但给天然气管道维修带来了麻烦,更会导致使用天然气的生产企业瘫痪,这种损失是不可估量的。
2.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的策略
2.1提高保护管道的意识
天然管道是保护天然气外漏,发生事故的一道防线,如果管道一旦泄露,轻则损失财产,重则危害生命,为了危害人民的安全,所以,在使用天然气的过程中,一定要做好检查工作,保护好管道,及时的检查维修,并对管道做定期检修工作,只有时刻把天然气管道保护做好,才能使安全隐患及时的去除,为保障天然气运输保驾护航。
2.2提高对管道材料的质量监督
在对管道施工前,要严格的对管道进行检查,并对材料进行质量评估,做好规格、型号分析,并根据质量检测标准对材料进行检查,严谨禁止检测单位利用恶劣手段蒙骗过关,以次充好。
2.3加大对管道保护宣传
天然气管道由于在不同的地区,铺设的情况不同,做起保护工作来,比较困难。所以,就要加大对管道沿线地方居民和相关部门的宣传工作,建立起自上而下的保护机制。并和监管部门达成一致,如有破坏公共设施行为的集体或个人行为,要严格的惩罚,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好管道的安全运行工作。
2.4加大对管道安全保护的法治力度
管道监管的执法机关应把天然气管道的安全工作纳入法治的轨道上来,以此打击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强化相关部门、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切实做好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对于失职行为根据造成的后果的严重程度依法追究其责任,依靠法律手段切实保障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
3.天然气管道完整性管理
由上文可以看出,天然气管道的安全运行十分重要。随着天然气使用的普及、天然气管道的迅速发展,天然气管道的完整性受到了业界的广泛关注。不管是新建的天然气管道还是已经使用多年的天然气管道,都需要建立起管道完整性管理体系。
天然气管道完整性是指天然气管道一直处于安全可靠的服役状态,这包括管道物理和功能的完整、管道一直处于受控状态,运营商积极对管道进行检修维护。天然气管道的完整性管理就是要保障天然气管道的完整性,需要对所有影响管道完整性的因素进行管理。
天然气管道完整性管理是一个综合的一体化的管理体系,首先需要建立起一个完整的管道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及流程。在确定了计划可行之后还需要进行风险分析,从而保证管道的安全运营。由于天然气管道的风险因素很多,且很多因素都不稳定,所以风险分析不但十分必要且十分重要。铺设管道时需要从原材料的选取开始严格把关,杜绝施工失误以及违规,力求把人为原因的风险降到最低。对于以及投入使用的管道,需要定期的检查以及维护。除此之外对管道进行完整性评价也是十分必要的,完整性评价可以衡量完整性管理的效果,改善其中的不足。对于天然气管道完整性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相关部门需要对其开展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完善专业知识以及普及新科技。让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
4.结论与认识
要想提高管道的利用率,最大的节约能源就要把握好天然气管道这一关,努力减少输送过程中的浪费,利用科学的方法做好管道铺设工作,后期做好管道的养护工作,最小化的降低损失,最大化的利用资源,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在有限的工作范围内,做好本职工作,我们相信只要每个工作者都这样考虑,天然气运输工作将以崭新的姿态迎接各种挑战。
参考文献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目标,坚持“政府组织、全面参与、统一规划、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绿化建设,增加城市绿量,提高环境质量,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推进生态建设,确保年各项创城指标达到省级园林城市标准,跨入省园林城市行列。
二、目标要求
(一)园林绿化
1.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确保达到38%以上,绿地率达到33%,人均占有公共绿地面积10平方米以上,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大于60%。
2.城市道路绿地率、达标率分别在20%和80%以上。
3.城区主干道绿化覆盖率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40%。
4.新建居住区绿化面积占总面积的30%以上,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旧居住区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全县花园式、园林式居住区达到30%以上。
5.花园式单位占单位总数的30%以上;主干道沿街单位90%以上实施拆墙建绿。
6.园林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
7.全民义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90%,尽责率在90%以上。
8.城市维护资金用于绿化养护的支出不低于15%。
9.严格实施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
(二)市政设施
1.城市人均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城市主要道路养护完好率90%以上。
2.燃气普及率80%以上。
3.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10标台以上。
4.用水普及率98%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5.城市亮化工程效果明显,城市主次干道亮灯率97%以上。
6.道路机械清扫率20%以上,每万人拥有公厕3座以上。
(三)环境保护
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烟尘排放达标率100%。
三、工作任务
(一)绿化建设
今年重点实施道路、公园绿地、单位庭院和居民小区等绿化,完成绿化建设总面积202.9万平方米。其中新增绿化面积116.7万平方米,增绿增荫绿化改造86.2万平方米。
(二)市政设施、市容市貌及环保工作
1.建设和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抓好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垃圾处理厂扩建;加快城市供热管网改造,进一步完善燃气、热力、公交等基础设施。
2.开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整治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清除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现象;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整治城市出入口环境,清理垃圾和白色污染。
3.开展消烟除尘工作,改善城市大气。
四、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办公室
1.负责牵头拟定我县向省住建厅提出的创建省级园林城市申请报告、创城工作汇报及城市概况、城市基础设施情况、环境状况等材料;城市园林绿化机构设置情况、相关文件及行业管理情况说明。
2.与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小组办公室共同做好各创城责任单位的协调、督促等工作。
(二)县住建局
1.绿化建设。完成新昌路(月亮湾-南寨路口)、洪阳街(方山路-大沂路)、寿阳山路(宝通街-南寨路口)、潍昌路(向阳桥-潍城界)、永福路(辛安街-宝通街)、昌高路(南寨路口-潍临路)、流泉街(新昌路-大沂路)等道路绿化工程建设,绿化面积67.79万平方米;完成西湖公园改造、丹河水系、桂河水系改造工程以及方山路(昌盛街-宝通街)、湖滨西路(昌盛街-宝通街)、南肖北街(新昌路-宝通街)、东村路(方山路-大沂路)、宝石城三路(站北街-新城街)、站北街中段(宝昌路-新昌路)、利民街西段(湖滨西路-宝通街)等新建道路绿化,面积26.48万平方米。
2.制定并实施年度城市绿化方案,城市园林绿化工作达到全省先进水平,最近三年各项园林绿化指标的增长速度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3.负责局属道路绿化达标,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绿地率、达标率分别在20%和80%以上,其中城区主干道绿化覆盖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40%。
4.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建设,做到布局合理,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
5.合理组织城市广场建设,城市广场达到植物配置合理,建筑小品、雕塑突出城市特色,绿地率不低于60%。
6.认真执行《公园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省城市公共绿地详细规划技术规定》等规范标准,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设计具有较高水平。7.负责局属单位庭院、居民小区绿化达标,居住区设有绿化管理处,资金、措施落实,绿化养护管理良好,花园式单位、小区达到30%以上。
8.对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实施质量监督,绿化工程优良率达到60%。
9.负责制定《县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县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及考核细则》和《县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对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古树名木保护率大于95%。
10.负责落实城市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城市绿线范围向社会公布;会同县规划局编制《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11.负责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生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城市常用植物以乡土树种及乔木为主,植物品种不少于150个,已完成不小于城市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
12.加强绿化管理,建立长效管理运行机制,积极开展“认养、认管、认建”等群众性绿化管理活动,城市绿化管理工作各项指标达到或超过省级标准。绿地采用节水型灌溉设施达到60%以上。
13.完善园林绿化科研队伍建设,落实科研机构人员配置、资金及科研项目。
14.城市新建建筑普遍采用节能措施和材料,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达到45%以上。
15.搞好第三污水处理厂建设,完成西湖公园、丹河公园、桂河水系续建。
16.加强城市道路建设,城市人均道路面积9平方米以上;停车场、人行道采用透水性地面铺装材料。今年重点实施方山路(洪阳街-宝通街)、湖滨西路(昌盛街-宝通街)、南萧北街(新昌路-宝通街)、东村路(方山路-大沂路)、宝石城三路(站北街-新城街)等道路工程建设;对科技街(大沂路-宝昌路)等道路进行综合改造。
17.立体绿化推广。制定立体绿化推广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县规划局
1.编制实施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城市布局合理,建筑景观和谐,环境容貌美观;编制(1)《城市建成区范围图》:①城市现状建成区界线的划定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不能突破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的范围,以自然地形、地貌边界(如自然山体、水体)或基层行政单位的管理界线(如行政村的边界)为界;②图件格式:dwg格式;③图件比例尺1:10000;④图件底图:总体规划图。(2)建成区面积、人口说明:城市各城区的建成区面积,以及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纸质说明材料。(3)《城市总体规划》(文本、说明书及附图案):①图件格式:dwg格式(或JPE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包括城市规划图和城市用地现状图;③经审批正在实施的《城市总体规划》。(4)《建成区内各城区行政区划范围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质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5)《建成区内公园绿地(5000平方米以上)分布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6)《建成区内2002年以后(含2002年)新建、改建居住区(小区)位置及分布范围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7)《建成区内公共设施位置及分布范围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8)《建成区内规划防护绿地位置及分布范围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9)《建成区内主干道位置分布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城市绿地现状图》。
2.协助县市政局编制《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协助县水利局划定城市蓝线并制定管理办法;协助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编制《建成区内历史文化街区位置及分布范围图》和《建成区内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公园绿地(1000平方米以上)分布图》。
3.负责城市绿线划定工作,按规定纳入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协助县住建局抓好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
4.按标准负责规划综合性公园3处以上、植物园1处(面积大于4万平方米),要求以植物造景为主,突出生态优先原则,绿化面积应占陆地面积的70%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大于70%。
5.配合县住建局搞好市区沿街单位破墙建绿、拆墙透绿,城区主干道沿街单位破墙建绿、拆墙透绿率达90%以上。
6.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大于85%,林荫停车场推广率大于60%,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大于80%。
7.城市其他绿地。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建立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城市郊野公园、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等。
8.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
9.健全户外广告管理制度,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沿街广告、招牌整洁美观。
(四)县环保局
严格城区生产企业排污、排尘标准,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大于240天。建成区内的河流(丹河、桂河)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IV类指标,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加强环境监察,提高城市环境质量,确保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地表水水质综合合格率100%,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100%,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60.00db(A),城市热岛效应强度小于3℃。
(五)县市政局
1.做好城市环境卫生清洁,垃圾日产日清;加大机械化设施投入,道路机械清扫率达到20%以上;道路养护良好,完好率达95%以上,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大于35km/h。
2.组织、指导各街(区)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搞好辖区和城区出入口环境卫生,解决垃圾堆和白色挂树现象,营造良好的市容市貌。
3.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管线,总长度94.5公里,污水处理率90%以上,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99%以上;完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扩建,建设垃圾中转站12个,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每万人拥有公厕3座以上。
4.大力实施城市亮化工程,合理布局景观照明,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98%以上、主次干道亮灯率97%以上。
5.加大天然气推广、供热管网改造和自来水建设力度,改造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住宅供热计量收费比例大于30%,燃气普及率80%以上,用水普及率98%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6.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运行。城市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市政基础设施档案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完善,监管到位,城市安全运行得到保障。
7.无障碍设施建设。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设施设有无障碍设施,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8.编制《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及附图案)。图件格式:dwg格式(或JPEG格式)和纸制格式,符合省城市绿地系统编制大纲要求,并通过省住建部门组织的专家论证,按规定批准实施并纳入《县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道路绿化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形成科学合理的绿地系统。
9.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运用:(1)负责开通市政热线并运行正常;(2)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信息库、信息与社会服务共享平台;(3)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时动态监管;(4)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六)县城管执法局
加大园林绿化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毁绿占绿、乱砍乱伐等破坏绿化行为,保证没有破坏园林绿化的重大事件发生。加强城市综合整治,保持城区秩序良好、整洁,主要街道和公共场所的公共设施完好,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和乱设经营摊点等现象。
(七)县林业局
1.负责全县苗圃建设,全县生产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2%以上,苗木自给率达到较高水平;园林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种类不低于60种。
2.制定建成区农田林网、“四旁五荒”绿化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3.积极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统计近三年来全民每年义务植树数量、尽责率、成活率及保存率,确保植树成活率、保存率和尽责率不低于90%。
(八)县公路局
重点搞好潍九路、大沂路、胶王路绿化和增荫增绿,完成道路绿化67.9公里,完成增荫增绿13.3公里;负责国、省道绿化,道路两侧要建有不少于50米的绿化隔离带,形成城郊一体的绿化环境。
(九)县财政局
负责政府重点绿化工程资金筹集调度;负责城区绿化日常养护管理资金的筹措、安排。
(十)县国土资源局
1.负责所有绿化用地的征收。
2.协助县市政局搞好《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3.协助县住建局实施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
4.编制《城市地形图》:①包括DLG(数字划线图)和DEM(数字高程模型)数据;②图件格式:dwg格式;③图件比例尺大于或等于1:10000;④地形图范围大于城市建成区范围。
(十一)县交通运输局
1.负责城区交通营运秩序良好,服务周到便捷,万人拥有公交车辆10辆(标台)以上。
2.负责局属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化达标。
(十二)县教育局
负责抓好系统内校园、单位庭院绿化达标。
(十三)县水利局
1.完成规划区内所有水系所辖范围内的水体防护绿地建设,沿岸绿化效果好,注重自然生态保护,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生态和景观效果明显;完成丹河、桂河等水体防护绿地建设。
2.抓好城区规划区水资源保护,地表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划定城市蓝线,并制定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3.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制定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
(十四)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1.负责保护城市传统街区、历史优秀建筑等,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文物古迹及所处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2.划定城市紫线,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或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经过审批实施效果良好;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得到有效保护。
3.编制《建成区内历史文化街区位置及分布范围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质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
4.编制《建成区内历史文化街区范围内公园绿地(1000平方米以上)分布图》:①图件格式:dwg格式和纸制格式;②图件比例尺1:10000;③图件底图1:10000地形图。
(十五)旅游局
辖区内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管理。
(十六)县传媒集团、日报社分社
1.积极做好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宣传工作,制定相应宣传方案,及时跟踪报道创建重大活动,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
2.负责制作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技术报告光盘(文字材料及DVD音像片,其中DVD音像片时长不超过12分钟。内容包括城市概况、环境状况、基础设施情况;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等主要指标情况说明;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单位庭院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等各类绿地建设情况;数字化城市管理、热线等建设运行情况)。准确、及时报道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活动,做好深度报道和典型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3.负责制作反映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活动的影像资料(时间长度10分钟)。内容包括动员发动、政策法规、机构建设、资金投入、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反映出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城市园林绿化的发展变化。
(十七)有关街(区)
1.负责组织辖区内道路绿化建设,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地率、达标率分别在20%和80%以上。
2.负责辖区内公园绿地建设,做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维护良好,服务半径不超过500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
3.负责辖区内单位庭院、居民小区绿化达标,居住区设有绿化管理部门,资金、措施落实,绿化养护管理良好,花园式单位、小区达到30%以上。
4.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全民义务植树成活率、保存率和尽责率均不低于90%。
5.组织辖区内单位、居民区及居民利用阳台、屋顶、墙面及立交桥等构筑物开展立体绿化,拓展绿化空间,提高绿化效果。
6.辖区内建设苗圃总面积不低于390亩,植物种类不低于60种。
7.严格按照《县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进行绿化管理,制度、机构健全,措施得力,落实绿化养护经费并随绿地增加逐年增加;绿地采用节水型灌溉设施达到60%以上。
8.严格按照《省园林城市标准》要求,搞好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及其他相关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
9.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胶济铁路两侧建设不少于50米的绿化隔离带。
10.组织开展城市绿地的认建、认养、认管等群众性绿化活动。
11.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
年重点抓好以下重点绿化项目:
经济开发区:一是道路绿化。主要对新修的东肖路、科技街东段、北三里街东段3条道路进行绿化,绿化面积6万平方米。二是小区绿化。对昌明花园进行增绿、补绿,绿化面积达到4万平方米;对奥运城市花园、同乐花园2个新建小区,按照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的标准绿化,绿化面积达到1.8万平方米。三是单位庭院绿化。对区内学校、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等单位的绿地率按照不低于35%的标准建设,年内绿地面积达到8万平方米;对区内工业企业的绿地率按照不低于20%的标准建设,年内绿地面积达到4万平方米。四是村居绿化。村居道路两侧、农村房前屋后栽植毛白杨、速生杨等当地绿化品种,年内绿化经济林带200亩。五是增绿增荫绿化改造。对辖区内已完成绿化的道路进行摸底,去除死苗,重新补植;对小区、单位、企业空地、围墙进行绿化,最大限度的增加绿化面积;对村居庭院引导居民栽植常春藤等攀爬类植物,增荫绿化。六是创建11个花园式单位(小区)。组织昌明花园、奥运城市花园、温泉公寓、二中、体育公园、中泰宝石学院、世纪阳光纸业集团、盛世热电、计生服务中心、中传拉链、现代塑胶等11个单位积极进行花园式单位创建。
朱刘街道:一是道路绿化。完成和谐路、友谊街、元利路、团结路北段、朱孔路等道路绿化,绿化面积12.6万平方米。二是村居绿化。抓好魏家庄社区、戴家社区等村居绿化建设,完成绿化面积3.5万平方米。三是完成辖区内道路、小区、庭院、村居等增绿增荫绿化改造,突出抓好钱家庄、山坡、九级、大石桥、西圈五个村居改造提升,绿化荒山1099亩。四是创建6个花园式单位(小区)。组织比德文电动车产业园、万山集团、东盛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杰富意振兴化工有限公司、魏家庄社区、戴家社区等单位开展花园式单位创建工作。
城关街道:一是小区绿化。对已建成的小区进行增绿、补绿,绿化面积达到12万平方米;对颐和家园、恒丰现代城、铂金水岸、新宇佳苑等新建小区,按照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的标准绿化,绿化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二是单位庭院绿化。对区域内学校、机关团体、公共文化设施等单位的绿地率按照不低于35%的标准建设,年内新增绿地10万平方米;对工业企业的绿地率按照不低于20%的标准建设,年内新增绿地8万平方米。三是村居绿化。村居道路两侧、农村房前屋后栽植毛白杨、速生杨等当地绿化品种,年内新增绿化经济林200亩。四是增绿增荫绿化改造。对区域内已完成绿化的道路进行摸底,去除死苗,重新补植;对小区、单位、企业空地、围墙进行绿化,最大限度的增加绿化面积;对村居庭院引导居民栽植常春藤等攀爬类植物,增荫绿化。
宝城街道:一是道路绿化。重点绿化309国道尧沟社区段两侧和营丘街两侧,绿化面积3.5万平方米。二是小区绿化。重点对小李家庄社区内的主要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三是村居绿化。对梁庄、东西王等重点村内干道进行绿化,绿化面积1.5万平方米。四是完成辖区内道路、小区、庭院、村居等增绿增荫绿化改造,重点是街道驻地府前街的拆旧改丑和绿化,绿化面积1万平方米。五是创建4个花园式单位(小区)。组织欧尼斯塑胶设备有限公司、圣元酒业有限公司、悦宾包装有限公司、振兴橡胶有限公司等4个单位开展花园式单位创建。
城南街道:一是道路绿化。完成南寨创业园路、永福路中段、新安街、永安街、永顺街、永昌路、永福路等道路绿化,完成绿化面积3.2万平方米。二是小区、庭院绿化。抓好南寨社区、池子社区等小区绿化,完成绿化面积0.8万平方米。三是创建4个花园式单位(小区)。组织街办大院、中心小学、城南中学、乐化酒厂等单位开展花园式单位创建工作。
五图街道:一是道路绿化。重点绿化朱孔路五图段,完成绿化面积4万平方米。二是小区绿化。重点对贵和社区和五图社区内主要道路两侧进行绿化,完成绿化面积1.5万平方米。三是村居绿化。对各村内干道进行绿化,重点是围绕庵上湖村农业科技示范园进行绿化美化,面积0.8万平方米。四是完成辖区内道路、小区、庭院、村居等增绿增荫绿化改造,重点是对街办驻地拆旧建新,大力实施美化、绿化、亮化、净化工程,绿化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五是创建3个花园式单位(小区)。组织驾驶人考试中心、市委党校、贵和社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开展花园式单位创建工作。
(十八)其他部门、单位:县直机关党工委、经信局、农业局、卫生局、人民银行、供电公司等部门、单位负责抓好本系统庭院、居住区绿化达标。
五、方法步骤
(一)中旬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二)份完成《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
(三)份各责任单位完成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现场任务,下旬组织对创城现场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验收;
(四)份完成各类创建省级园林城市资料的整理,组织对创城资料进行自查验收;
(五)迎接省住建厅航空遥感测量和实地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强化领导。为加强对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住建、公安、财政、国资源土、林业、环保、城管执法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定期召开会议,了解进度、掌握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政局,具体负责园林城市的创建、实施、申报等工作。有关街(区)、部门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创城工作。县政府与各创建责任单位签订创城责任书,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创城工作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的督查,并将进展情况在全县通报。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创建园林城市的部署要求和职责分工,制定本地、本单位的创建实施方案,前报县园林处备案。同时,切实抓好创城资料的整理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和《省园林城市标准》,安排专人员搞好本单位创城资料的收集整理(包括单位创城工作情况、行业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当前各项指标数据等),要求认真细致、实事求是、数据准确、内容翔实,并于前报县园林处。要按照创建任务的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倒排工作计划,做到环环紧扣,不留空隙,力争提前完成任务。
(三)严格规划管理,实现依法治绿。绿地系统规划是绿化建设的重要依据,要切实实行“绿线”和“绿色图章”等管理手段,确保规划执行到位。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随意改作他用,“绿线”范围内的原有建(构)筑物要限期迁出。城市规划区内所有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必须按照规定的绿化指标配套建设绿化工程,绿化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须经县规划、市政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县政府批准,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绿化意见书》后,方可到其它有关部门办理开工手续。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实行招投标制度和质量监督制度,确保城市绿化质量。建立绿化易地补偿制度,对确实不能达到绿化标准的项目,必须严格审批,采取补救措施。要强化规划绿化用地监督,对各类建设项目实行绿地率执行情况跟踪管理,纳入竣工验收程序。
第一条本行政区域内户口所在地为城镇行政区域且居住满两年,不拥有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居民(即城市居民),适用本细则。
第二条城市低保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的城市居民,主要以货币补助形式,保障其达到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城市低保实行以货币差额救助为主,辅之以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等配套措施。
第四条城市低保以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为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第二章城市低保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城市低保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区政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低保的管理工作。
(一)区民政局负责本区行政区域内城市低保的管理和审批工作。区民政局下设的城乡低保与社会救济办公室具体承担:
1、负责本区内城市低保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工作;
2、起草制定本区城市低保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编制本区城市低保年度资金需求计划,负责提出本区城市低保资金的分配方案,并对城市低保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负责在本区落实市政府制定的城市低保标准;
5、负责本区城市低保的审批工作;
6、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对辖区低保对象定期进行复核和调整工作;
7、建立明查暗访制度,对本区城市低保对象的年度入户率不低于30%;
8、指导、监督和检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城市低保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9、组织开展对本区城市低保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对本区城市低保工作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工作;
10、受理本区有关城市低保的咨询和投诉工作;负责本区城市低保的行政复议工作;处理或移交处理城市低保工作中的违法违纪单位和工作人员;查处弄虚作假骗取城市低保待遇的行为;
11、协同相关部门制定与城市低保有关的优惠政策,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并向上级反映城市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3、组织发放城市低保金领取凭证及款物;
14、负责本区城市低保的统计汇总、定期上报和公布本区城市低保工作情况;
15、指导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市低保的档案管理、信息录入和低保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工作。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负责本辖区内城市低保的申请受理、审核和日常管理工作。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成立城市低保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主任)、主管民政的副镇长(副主任)任正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配备专职责任人员,持证上岗。办公室具体承担辖区城市低保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本辖区城市低保待遇家庭的申请、资格审查和上报工作;
2、按照上级政府及业务部门制定的实施意见和工作安排,组织落实城市低保有关工作;
3、组织各社区居委会做好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员及群众代表等组成的城市低保评议工作;
4、按照“动态管理”的要求对辖区低保对象定期进行复核和调整工作;
5、建立明查暗访制度,安排辖区低保对象定期进行家庭情况报告工作。对辖区在册城市低保对象的年度入户率达到100%;
6、组织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公益劳动,配合就业服务机构为有劳动能力的城市低保对象提供就业或技能培训等工作;
7、为辖区城市居民提供城市低保政策咨询服务,接待来信来访,调查处理骗取、冒领城市低保款物等违法违纪事件;
8、负责本辖区城市低保工作的档案管理、信息录入和计算机网络管理;
(三)社区居委会协助街道办事处对本社区城市低保对象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四)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城市低保有关工作:
1、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城市低保资金与工作经费;
2、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优先推荐、介绍城市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人员就业;
3、工商地税部门对自谋职业的保障对象应当优先发放营业执照,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4、公用事业、电力等部门应当对保障对象的家庭基本用水、用电、燃煤(燃气)等予以优惠;
5、房管部门应当适当减免保障对象家庭租住用房的房租;
6、教育部门应适当减免保障对象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费用;
7、卫生部门要指定定点医院对低保对象在检查费、门诊治疗费、处置费、住院费等方面给予减免;
8、审计部门应做好低保资金的审计监督检查工作。
同时要动员社会各界开展社会互助、经常化捐助等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城市困难群众的氛围。
第三章城市低保待遇的申请和审批程序
第六条城市低保待遇按照个人申请,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低保经办机构入户核实、组织社区民主评议、初审与张榜公布,区民政局抽查、审批与张榜公布的程序办理。
为及时办理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特殊事项,由民政局指派专人负责,按照个人申请、入户核实、民政局审批并张榜公示的程序办理。
(一)个人申请。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表》,并根据家庭成员具体情况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下岗证、离退休证、残疾证、学生证(入学通知书)、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
4、就业状况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障证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
5、按有关政策领取一次性补助费的数额及用途证明;
6、有关裁决、判决材料等;
7、符合就业条件而未就业人员,需先到有关部门进行求职登记,并提供这些部门出具的求职登记证明,否则不予受理申请。
(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入户核实、组织社区民主评议、初审与张榜公布。街道办事处受理城市低保申请后,指定专职人员,在20个工作日内会同社区城市低保评议小组成员通过入户调查、走访、信函索证等方式,共同完成对申请人家庭情况的核实工作,填写《市区城市低保入户核查表》,经社区低保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后,由办事处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申请人家庭成员及住址等情况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张榜公布,无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将相关材料报区民政局审批,不符合条件的要告知本人理由。
1、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入户调查应存录原始资料,由两人以上同行,并详细真实记录低保申请人家庭生活及收入等情况,以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民政局审核、审批时查验。
2、社区居委会民主评议应规范、简便,讲求实效。民主评议参加人员应为社区低保专管员、社区居委会成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低保工作人员、居民代表、党员代表及驻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总人数不得少于7人,并定期轮换。评议时应充分了解低保申请家庭的情况,必要时可向低保申请人或其人询问,民主评议应采取无记名的方式使与会人员充分表达意见,并当场公布评议结果。评议结束无论同意与否,都应上报镇办。
(三)区民政局抽查、审批与张榜公布。区民政局在接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家庭的入户抽查(抽查率不低于30%)和审批工作,并将拟享受人家庭成员、住址、拟享受金额等情况返回镇办张榜公示,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对有异议的返回镇办重新进行核实。
第七条申请及审核过程殊情况的处理
(一)家庭成员的确定办法:同一户口簿的家庭成员,按同一家庭进行计算(子女已婚,且未共同生活,但因住房问题暂无法分户的除外)。
(二)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未在同一户口薄上的城市居民申请城市低保时,要先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由户主在其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其它家庭成员要分别提供各自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纳入我市低保的证明,跨镇办的由镇办民政办出具,跨县区的由县区民政局出具未纳入城市低保证明。
(三)在本区内,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分离,原则上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由现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并将有关证明材料提供给申请人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户籍所在地与居住地分离且在居住地居住超过12个月的,可以根据户籍所在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按规定向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批。
(四)无行为能力的居民申请低保待遇时,由社区居委会或企业工会工作人员协助办理申请手续。
(五)在敬老院、精神病院集中供养或治疗的民政对象,由供养或治疗单位向区民政局提出申请,由区民政局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集中办理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相关手续,并纳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
(六)原为本地非农户口,现为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大中专学生视为家庭抚养人员。
第四章保障标准的确定与调整
第八条我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确定与调整按照市政府的决定执行。
第九条在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时,按照市政府的要求为城市低保家庭发放临时性价格补贴。
第五章城市低保对象的确定
第十条申请城市低保对象待遇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户籍所在地常驻城市户口;
(二)申请人必须通过资产和收入审查、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拥有的资产(如物业、现金、银行存款、投资及其它可变换现金和财物)总值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限额。申请人家庭可核算的月人均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必须低于当地城市低保标准;
(三)申请人员家庭中有就业年龄段内且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1、当地政府认定属于合理情况下不能工作的(如学生或需在家照顾幼儿、病人或伤残人员等);
2、符合就业条件尚未就业的人员,必须积极寻找有收入的工作,参加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劳动自救活动。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有劳动能力而不按要求进行求职登记或虽然进行登记,但半年内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介绍就业的;
(二)有劳动能力而无正当理由2个月内两次拒绝参加办事处(社区)组织的公益性劳动的;
(三)证明材料显示的家庭月收入虽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但家庭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低保标准的;
(四)连续6个月不领取低保金的;
(五)连续6个月未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家庭人员及收入变化情况,不接受定期复审的;
(六)不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关证明材料不全、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或故意弄虚作假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
(七)故意放弃或转移个人所有资产的;
(八)拒绝接受工作人员入户核实家庭财产和家庭收入的;
(九)近半年内购买高档家用电器(如空调、电脑、数码照相机、移动电话)等非生活必需品,近两年内非拆迁原因购买商品住房和近一年内高标准装修现有住宅的。因拆迁原因购买住房,但购买面积超出当地人均住房面积20%的;
(十)拥有并经常使用机动车辆的(残疾人本人使用的残疾用车除外);
(十一)有高值收藏,购买股票或有其他投资行为的;有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馈赠、礼金支出的;
(十二)因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造成生活困难尚未改正的,因其他违法行为被司法机关处罚期间的违法人员本人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十三)除政策性规定在当地落户之外的其它在当地落户不满5年的;
(十四)其它与低保保障标准明显不符的。
第六章家庭收入的核定
第十二条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以国家统计口径为准),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一般包括以下人员:
(一)夫妻;
(二)父母与未成年的子女、养子女、继子女、非婚生子女;
(三)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孙子女;
(四)子女与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与子女亡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五)兄、姐与父母双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
(六)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人员。
家庭收入是按照申请人前6个月家庭总收入的月平均额除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数计算;
货币收入包括:
(一)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以现金发放的劳保福利、医疗费;
(二)一次性安置费、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三)离退休养老金、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险金、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
(四)存款及利息、有价证券及红利、保险付金收入;
(五)特许权使用收入、租凭收入、接受馈赠和继承收入;
(六)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应当结付的赡养、扶养或抚养费;
(七)出租房屋或变卖家庭财产获得的收入;
(八)兼职和自谋职业以及各种劳务收入;
(九)农转非家庭其承包土地被国家征用或归还集体的,持村镇两级以上证明,按城市居民受理其申请,但其获得的征地补偿应计入家庭收入;
(十)实物收入按物价部门规定或评估的物品价格折旧计入家庭收入;
(十一)同一家庭同时具备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人口的,其收入按全体成员收入计算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只计算非农业人口;其家庭中的非农业人口在转为城市户口的下月起可申请入保;
(十二)当地政府确定应当计入家庭收入的其他收入。
第十三条不计入家庭收入的项目
(一)给国家、社会和人民做出特殊贡献,政府给予特殊享受的补贴收入。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
(二)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对工作、学习成绩优秀者、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给予的奖金;
(三)人身伤害赔偿中生活费以外部分;
(四)因病、因灾、因就学困难等原因由政府和社会给予救助款物;
(五)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因工(公)负伤人员的工伤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六)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专项奖金、孤残儿童基本生活费、高龄补贴;
(七)在职职工按规定由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及各项社会保障统筹费;
(八)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及保健金。
第十四条家庭收入的计算方法
(一)在职职工按其工资名册上核定的应得收入总额计算;离退休人员按单位和社保部门应发放的离退休费计算。以上人员经所在单位、劳动保障部门或经贸等有关部门证明,连续6个月以上未能领取应得收入的,按实际收入计算。失业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从事其他工作(含临时工)另有收入的,与失业保险金或离退休费一并计入家庭收入。
(二)一次性安置职工的收入,按从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扣除按规定交纳的养老、医疗保险、失业保障金以后余额计算。
(三)对未参加社会保险而又停产多年的城镇集体企业退休和下岗人员,已关闭、破产的资源枯竭企业职工按其实际收入计算家庭收入。
(四)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按下列方法计算:有赡(抚、扶)养协议或裁决的,按协议或裁决规定计算;无赡(抚、扶)养协议或裁决的,按每个法定赡(抚、扶)养人每月为被赡(抚、扶)养人支付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半的费用计算;多子女老人的赡养费按各子女提供的赡养费总和计算。法定赡(抚、扶)养人家庭属低保户的,不计算赡(抚、扶)养费。
本细则涉及的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或扶养人及其权利与义务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确定。
(五)外出务工人员的收入,按实际收入计算;一时难以核查、本人又不如实填报的,其本人收入按不低于务工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六)从事经营性活动所得,按实际收入计算;一时难以核查、本人又不如实申报的,其本人收入按不低于当地同行业中等水平收入计算,但不应低于经营地最低工资标准。
(七)家庭收入不稳定时,按申请前6个月收入的平均数计算;家庭收入属一次性的(不含企业破产一次性安置费),按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摊到若干个年月计算后,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受理入保申请。
(八)实行年薪制单位的职工,按上年实际发放的年薪平均分摊到本年度12个月后,和其他家庭成员的收入一并计算的方法计算人均月收入。
第十五条核定家庭收入可采取下列途径和方法
(一)个人申报。申请人如实填写家庭收入情况和家庭实际生活状况,同时经办人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
(二)入户调查。经办人直接到申请人家中进行调查,核实其家庭收入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情况;
(三)走访单位、邻里。经办人通过走访社区居民,到申请人所在单位了解其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情况;
(四)信函索证。对不便走访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经办人员通过信函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五)部门协查。民政部门与劳动保障、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建立联系,有条件的可实行计算机联网,及时了解掌握申请人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变化情况。
(六)行业评估。对家庭中有自谋职业且有相对稳定收入和灵活就业人员从事的各个行业打工收入情况及就业市场进行调查,制定各地个体行业及灵活就业人员的行业收入指导标准,规定和统一核定这些申请人员收入的标准。
(七)跟踪消费。对申请人家庭的消费情况进行跟踪,以便全面了解其真实的生活状况。
(八)对有隐性收入而又无法核实其家庭收入的申请对象,可召开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
第七章分类施保
第十六条每个低保家庭的困难程度有所不同,特别是城市中的“三无对象”、残疾人、老年人及重病人员的困难要更多一些,应给予他们更多的关心和特殊的照顾,要分类施保,确保重点。
第十七条分类施保的原则
(一)应保尽保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重点救助与特殊困难救助相结合的原则。
第十八条分类施保的对象
(一)重点保障对象(A类)
既“三无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
(二)特殊保障对象(B类)
1、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的残疾人员(残疾程序分为:肢体、智力、精神残疾1、2级,视力残疾盲1、2级为无劳动能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3级,语言听力残疾1、2级,视力残疾低视力1、2级为少部分劳动能力;肢体、智力、精神残疾4级,语言听力残疾3、4级为有部分劳动能力);
2、患大病且常年卧床不起,住院费、医药费开支巨大的家庭或成员;
3、单亲家庭尚无就业或无稳定收入的;
4、因子女就学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5、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且赡养人没有赡养能力的70岁以上老年人;
6、依法抚养和领养孤儿的家庭;
7、突遭严重天灾人祸的家庭。
(三)基本保障对象(C类)
家庭成员有就业能力,但因下岗、失业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或家庭生活困难相对较小的家庭和人员。
第十九条补助标准
重点保障对象(A类)实行全额补助;特殊保障对象(B类)实行重点补助;基本保障对象(C类)实行差额补助。同时因以上家庭或人员按原保障标准仍不能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可适当提高其家庭补助标准,以保障其基本生活。
第二十条分类施保中低保对象的申请、审批及收入计算等均按本《细则》中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低保资金筹措、发放和低保办公经费
第二十一条城市低保所需资金包括中省市补助资金,区政府按照上年度可用财力1%列入财政预算的资金。
第二十二条区财政局要将上级补助的低保资金和本级安排的预算资金及时纳入“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不被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三条区财政局在中省市低保补助资金到位之前,应首先落实本级低保预算资金,并采取超调、垫支等方法,保证低保金按时、足额发放。
第二十四条城市低保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按照“民政部门核定低保对象人数和月补差标准,财政部门核拨低保金,金融部门发放到人”的管理原则,由区民政局委托的金融机构以货币形式将低保金按月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杜绝以实物抵扣低保金或其他变相抵扣低保金的现象发生。
第二十五条低保金存折由区民政局直接发放,户主或家庭成员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区民政局低保办领取,特殊情况需要代领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持代领人和户主身份证等有效件方可领取。
第二十六条低保对象持低保存折和身份证按期到委托银行网点领取城市低保金,因特殊原因需要他人代领的,应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开具相关证明,银行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代领人的身份,手续不全的不予支付低保金。代领人一次只能领取一户低保对象的低保金。
第二十七条区民政局城市低保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每年按照区财政预算安排的城市低保资金总额3%的比例列入部门预算。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调研、培训、核查、建档、表格印制、微机网络维护、交通、通讯等方面开支。低保工作经费可计入我区应匹配资金的总额中,但不得进入低保专户。
第二十八条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金全部纳入区低保资金专户,专款专用。
第九章保障对象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城市低保对象在享受低保待遇期间,应自觉履行下列义务:
(一)低保对象应积极主动配合低保工作人员的入户调查,按要求如实申报家庭财产和实际收入;
(二)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要积极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社区公益劳动。连续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公益劳动的,可取消其低保待遇;
(三)有劳动能力尚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在其申请低保时,要先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就业申请和登记,同时要积极参加劳动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组织的就业培训。如连续两次以上无正当理由拒为其介绍职业的,可取消其低保待遇。
第三十条建立低保对象家庭情况报告制度。在册基本保障对象每季度持低保金领取卡、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要求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一次,在册重点保障对象和特殊保障对象每半年报告一次,如实报告家庭成员及家庭收入等变化情况。
第三十一条建立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制度。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随时纳入保障范围;家庭收入发生变化的,要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对取消低保待遇的,管理审批机关要履行必要的程序,以适当的形式通知本人。
第三十二条实施低保对象分类管理制度。对重点保障对象(A类)实行年审制,只需掌握人员变化情况;对特殊保障对象(B类)每半年审核一次;对基本保障对象(C类)实行一个季度重新审核审批一次。基本保障对象是分类施保中的重点管理对象,也是动态管理工作中的重点,此类人员每季度都要向所在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新写出续保申请,并说明申请续保的原因和不能就业的正当理由,并按低保的审核、审批程序进行审批,以促使其早日就业。
第三十三条档案管理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建立低保对象家庭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低保对象档案要一户一档,实行微机与档案的同步管理。其纸质档案材料为:户主申请书、家庭成员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表、申请审批表、个人及家庭收入情况证明材料、单位证明等材料。区民政局要建立低保对象的电子档案。
第十章低保工作监督
第三十四条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公共场所、政务公开栏、宣传栏等形式,公开低保政策、低保标准、办事程序、低保金发放等情况,加大城市低保工作的宣传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五条建立和完善低保对象公示制度。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统一设置固定的城市低保公示栏(牌),对享受低保待遇的户主姓名、保障人数、享受金额、家庭住址等情况进行常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十六条建立低保监督咨询制度。区民政局、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低保监督箱和咨询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和咨询。对于群众反映和举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及时办理,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对署名的上访信件和电话,要在一定的时间内答复本人。
第三十七条区民政、财政、审计、纪检和监察等部门要经常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一章低保工作责任追究与处罚办法
第三十八条低保工作人员在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核、审批过程和低保工作的管理中,有下列行为者,要追究其工作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为申请人在就业、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劳动能力、健康状况、伤残等级等情况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出证谁负责”的原则,由本级人民政府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对有关直接责任人,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并对出证单位、出证人、负责人及冒领低保金的人员各处以冒领金额的1—3倍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居民对民政部门作出的不批准享受低保待遇或减发、停发低保金以及对给其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从事低保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开除公职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擅自更改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的;
2、擅自改变保障对象和保障金额的;
3、在调查审批工作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填写调查结果或出具虚假证明,明知当事人不符合低保条件,故意为其办理享受低保待遇手续的;
4、、、收受贿赂、为泄私愤或、故意刁难低保对象而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意见,将其拒之低保范围之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贪污、挪用、扣压、故意拖欠低保金的;
6、其他违反低保政策规定和影响低保工作开展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申请享受低保待遇的城市居民不遵守诚信原则,有下列行为的,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