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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生物质电厂;安全;新技术及创新管理
1前言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的大事。安全生产是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也是对企业的最根本要求。安全管理是每个管理人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的主题,是生产的保证,也是员工效益的最大体现。生物质电厂作为新生行业,由于起步较晚,各项管理工作与常规火力发电项目相比,还处于追赶期,特别是安全等各类管理制度和体系还需要不断完善。
2现状分析
2004年国家发改委开始核准了国内首批生物质直燃发电项目,实际投运发电在2007年左右,至今也就10年左右,整个行业发展历程较短。生物质发电项目与常规火力发电相比,由于燃料收购半径的问题,一般建设规模都不大,多为1.5~3万千瓦的装机容量。同时其燃料品种错综复杂,有稻麦秸秆、农林废弃物、稻壳、工业加工的边角木料以及蔗渣等生物质,体积庞大,且单批次运输量少,加工和周转工作量大。另外,当前对生物质电厂的特性认识不足。一方面,生产管理人员都一般来自常规火电厂,缺乏对生物质电厂安全管理经验;另一方面,生物质电厂燃料处理环节多,量大,且作业人员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工作随意性较大,给生物质电厂安全环保带来很大的隐患。当前普遍存在如下几个问题:(1)生物质电厂普遍基于经营成本考虑,一些辅助工序(如燃料的倒运、破碎等)均采取外包模式。一方面,对外包单位安全管理往往采取降低安全标准或忽视了对外包公司的管理,形成“以包代管”;另一方面合作外包方的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作业人员文化水平不高,安全意识差,易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件的发生,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发展。(2)生物质电厂主要安全风险存在于卸货、破碎、车辆、检修等人身安全事故和燃料、粉尘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同时,生物质电厂现场作业过程中经常因治理不到位而出现不注重现场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问题。如何利用安全环保新技术、优化人机配置等方法,来减少上述问题的发生,是生物质电厂管理层迫切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3)生物质电厂的安全环保培训、安全环保创建等工作仍在不断探索中,安全环保管理“软环境”还不够扎实。需要通过创造良好的安全环保管理“软环境”来进一步构建多重防护保障,夯实生物质电厂安全环保管理工作。(4)生物质电厂的安全风险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保险还需进一下完善。
3建章立制,完善外包管理
3.1健全的管理制度,是做好生物质电厂安全环保管理的基础
新的《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明确规定了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类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遵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把安全、职业健康防治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新修订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全员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将全厂安全责任区分配到具体部门和个人,梳理安全违章考核条款,全面落实安全奖惩措施,依章从严治理,实行安全环保与绩效、薪酬、晋升挂钩。
3.2完善的外包管理,是生物质电厂安全管理不可忽视的内容
(1)完善外协单位常驻人员安全的管理。对进入现场的各类作业人员,建立包括年龄、过去职业、保险、培训考试等情况的档案,凭门禁卡进入现场上岗作业。建立健全公司、部门、外包单位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成立包括公司、部门、各外包单位安全环保“保证”和“监督”体系网络,将各外包单位纳入公司安全环保监管范畴。(2)引导临时外来作业人员规范施工作业。临时外来人员进入现场前必须经过安全审查和入厂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安排部门人员带入现场指定区域。在现场人员进行安全环保交底后方可作业,对作业完成后实行“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规范作业。(3)加强外来人员安全环保违章监督考核。在所有进出现场的出入口及厂内的关键地段、路口,实行全天24小时视频监控。对所有现场安全环保管理人员配备流动视频记录仪,对违反公司相关安全环保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及时取证和处罚,大大加强了外来人员违章监督考核。
4创新安全技术应用,提升管理“软环境”
4.1创新安全技术应用,优化设备技改,是打造生物质电厂“本质安全”的主要支撑
当代工业的迅猛发展,安全环保技术、系统工程等在许多国家中已得到了迅速发展,事故预测控制和环保治理技术也得到了广泛的应用。生物质电厂应在生产过程中为防止各种伤害及环保污染。通过创新安全环保技术、改进设备、作业环境和操作方法,优化人机配置,不断向“本质安全”型企业发展,具体方法如下:(1)引进无线测温系统,实时监管燃料堆垛安全。采用料垛无线测温采集法,将料垛监测数据上传至信息化系统,同时设定报警,24小时不间断监控料垛温度,提高了料场的安全性。(2)引进消防水炮,确保短期控制火情。针对生物质燃料易自然,发生火灾难扑灭的特性,公司引进用于石油化工企业、储罐区、大型码头等场所使用的消防水炮,作为料场主力灭火设施。(3)引进厂区车辆低速测速仪,加强厂区交通安全监管。在厂区车辆较多地段引进厂区车辆低速测速仪,及时监测厂区送货车辆速度,提醒司机限速行驶。(4)引进激光在线粉尘监测仪,加强生物质粉尘防爆管理。根据生物质燃料产生粉尘的品种、颗粒物直径、爆炸极限等特点。在易产生粉尘区域,引进数字和光学技术相结合的生物质粉尘激光在线粉尘监测仪。可以在恶劣环境下,对生物质粉尘区域提供快速、可靠和准确的定量粉尘浓度测试和浓度超标报警。
4.2提升管理“软环境”,是促进生物质电厂安全管理的重要推力
以三个“改变”为载体开展的安全环保教育培训,有效的激发了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等安全环保主观能动性。(1)改变过去填鸭式安全环保教育。主要通过培训笔记、考试成绩、应用水平等启发式教育,及时掌握员工对培训实际接受和理解情况。(2)改变过去制度、规程讲的多,生产实际讲的少。带领员工了解现场危险因素,隐患讲解、措施分析等;组织技术人员拍摄“员工安全环保行为规范”、“秸秆破碎”、“料场作业”等安全宣传片等,使员工真正认识到所在工作场所的安全环保状态。(3)改变过去监督部门讲的多,职工自己讲的少。开展与职工面对面交流活动,结合实际,讲体会,谈措施,就现场安全环保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
5安全生产规范化,责任保险来保障
5.1“对标找差”,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
生物质电厂,参照常规火电厂的标准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组织机构、安全环保投入、教育培训、装备设施、现场管理、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及绩效评定等方面对照标准制定完善实施方案,不断规范生物质电厂的安全生产管理。
5.2“以人为本”,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生物质电厂应“以人为本”,加大开展安全文化建活,制定全体员工和相关方所理解的安全方针、目标、理念。通过宣传,使企业逐步形成全员参与、群策群力的安全互联互通体系。持续不断的培育出,安全环保特点适合自身的、安全环保理论高度认同的、安全行为自觉践行的、安全环保要求行业领先的企业文化。内化思想,外化行为,让“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让习惯变得更规范!”的安全愿景,深入到每一位员工的自觉行为。
5.3完善安全责任保险,是生物质电厂构建安全防护层的有力保障
推行安全责任保险,可以保证对受害人进行足额及时赔付,从而有效保障受害人权益,同时也可以转嫁责任方的风险。对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按国家劳动法规定的保险进行投保。要求外包方购买相应险种,作为入厂承包方资质审查的内容。
6结语
总体来讲,针对生物质电厂的安全管理,虽然生物质电厂还处于发展阶段,从技术和管理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但是必须坚持“生命安全是红线,安全法律是底线”的思维模式。打造生物质发电行业的本质安全,还需要做大量的实践论证,进一步探讨其管理措施,达到生物质发电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孙启治,姚大宇,王晋伟.浅析安全生产的重要性[J].新农村,2013(6).
[2]杨己能.浅谈电厂安全文化建设[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5(22).
“十二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基层基础,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受生产力发展水平、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从业人员素质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我区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区安全生产“十三五”期间主要任务:
一、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实施风险预控管理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扩大标准化实施覆盖面。实施安全标准化达标工程,全面推动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以班组建设为重点的现场安全管理。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到岗位、到员工,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度和工作标准。依法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设立企业安全总监制度,全区的工矿企业和重点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均需设立安全总监。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按规定配备安全技术人员,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责制,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鼓励企业采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等先进安全管理模式和方法,提升安全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充分发挥社会安全生产服务中介的作用,鼓励企业利用“安全顾问”、“安全管家”等安全服务外包的形式,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推广先进适用安全科技,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优先推广应用安全检测监控、紧急避险、安全防护、特种安全设施和应急救援等先进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和新材料。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提高执法效能
(一)完善安全监管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适时增加人员编制。监管任务较重的区级职能部门要相应成立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落实监管人员。进一步加强街道安监队伍建设,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配足配齐监管力量,提高履职能力,使其与承担的监管任务相适应。
(二)完善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条件
推进安全监管部门标准化建设,积极争取政府加大对安全监管装备设施的投入,使街道安监机构的基础设施用房、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现场监督检测设备、应急救援装备、信息化装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设备等,基本达到国家安监总局提出的配备标准和要求。
三、加强网格化建设,创新安全监管方式
进一步完善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加强监管与指导,建立辖区企业安全动态管理数据库,全区各类工矿商贸企业实现安全生产区、街道、村(居)网格化建设,做到安全生产全覆盖,并作为常态措施纳入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内容,实现安全监管模式从传统被动型向现代主动型转变。
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建立安全生产公示和承诺制度,及时向员工和周边公众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基本信息;每年初与当地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通过新闻媒体公示;完善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告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企业名单,形成社会对企业安全生产的舆论监督和行为制约。
四、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增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推进应急救援指挥协调机构建设,加快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协调机构建设,成立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到2020年所有街道成立急救援指挥协调机构。加快依托消防应急救援专业力量为主体,依托企业建立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快救护基地、消防训练基地、消防战勤保障基地及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的建设,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五、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机关活动,宣传和普及安全防护、自救互救基本知识与技能。加强与主流媒体、重要网站的联系沟通,采取集体采访、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网站做客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宣传。
实施街道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培训工程,到2020年街道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干部安全培训率达到100%。重点强化街道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工作,每年举办1-2期专题培训班,使其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严格实行新进职工厂级、车间、班组的三级培训制度,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特别是农民工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安全监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任职和上岗。实现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企业员工培训率达100%。
六、改善作业环境,有效防治职业危害
加快职业健康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初步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机制。实施职业危害申报制度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制度,督促企业优先采用职业危害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加强非煤矿山、建筑、建材、冶金、化工等职业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监督员和从业人员的职业危害知识培训。实施硫化氢、氯气、氨气、苯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与控制。
七、实施科技兴安战略
整合科技资源,加强安全生产支撑体系建设,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形成一批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制定完善促进安全生产科技发展的扶持政策,落实安全生产科技经费。表彰和奖励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关键词]生物质 发电 安全 管理
引言
生物质发电作为新兴产业被大力扶植,未来发展前景广阔。根据发改委07年的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2020年全国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3000万千瓦。据相关媒体报道,我国各级政府目前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累计超过170个,总装机超过460万千瓦,其中已经并网发电的项目超过50个,发电总装机已超过200万千瓦。
但生物质电厂安全形势非常不容乐观,迄今为止,全国生物质电厂发生近百例事故。如:2008年12月17日淮安某生物质电厂发生料仓爆燃事件;2009年5月7日下午,盐城市某生物桔杆发电厂原料堆场发生火灾,过火面积约2500平方米。
1 生物质电厂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电厂燃料存储场地大,为满足燃料收购淡季时机组生产需求,料场一般存储上万吨秸秆。燃料燃点低,易发生自燃。
1.2 燃料的收集、装卸、劳动力需求量大,无法实现机械化生产。目前大多数生物质电厂均是采用人力、机械混杂卸货、短驳,存在挤压、撞击等机械伤害的危险。
1.3 燃料破碎生产能力低,目前大多数生物质电厂使用农业小型破碎机械,需要大量的人力上料、出料。农用机械易发生机械绞卷、触电、撞击、割伤等人员伤害,还易发生破碎机械电器部分打火引发火情。
1.4 因生物质燃料的品种多,燃料质量不统一,入炉燃料热值、灰分、挥发份不一,锅炉燃烧无法实现自动控制,易发生炉膛正压,料仓爆燃的事件。
1.5 外来人员众多,来厂送货车辆多,厂区因生产需要,特种车辆达十数辆,现场临时作业人员数十人,易发生人员撞伤,车辆碰撞等异常现象。
2 生物质电厂安全管理的对策
鉴于生物质电厂的特点及难点,生物质电厂在安全管理上有很大个性,同时又与火力发电厂存在一定程度的共性,所以既要有火力发电厂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精细的操作规程,同时还要有生物质特点的部分。
2.1 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是基础
首先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工作,推行生产岗位一岗双责制,强化基层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提高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其次要加强两票三制、运行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的修订、执行,确保正常生产安全稳定。
2.2 安全意识培养和技能培训是重点
一是安全教育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提高每一个员工的安全意识,做到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变被动接受安全管理为主动注意安全。二是在提高安全理论学习和安全意识培养的同时提高一线员工操作技能和异常处理能力。降低一线人员操作失误率,及时发现各种参数和设备运行异常,并迅速有效处理,是降低事故发生率和缩小事故影响范围的有力保障。
2.3 生物质电厂防火管理是关键
生物质电厂是各地方消防管理的重点防火单位,随着生物质电厂火情次数的增加,火情的影响和损失程度逐步扩大,电厂管理人员对火情的防治和重视度逐步增加。
防火管理首先是重在预防,在管理手段上有:对燃料分类分区存放,及时的燃料苫盖,严格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定期先后次序消耗燃料,防止燃料长期堆放发生自燃;针对生物质燃料普遍水分高的现象,加强燃料的翻晒,以稳定锅炉燃烧、降低燃料自燃的机率;加强现场巡查和火灾隐患排查,对燃料堆场加强温度和湿度的监测,发现温度异常及时翻晒或组织入炉燃烧。
同时要加大消防设施投入和人员配备,提高火情处理能力。在各防火重点部位增加灭火器和消防设施的配置数量,并提高现场作业人员的灭火操作技能,将火情扑灭在初期。料场防火还应注意防止雷击、控制卸货人员和车辆携带火种,具体措施有:现场禁烟,车辆排气管加设防火罩,架设避雷针,现场设施喷涂防火材料等;高粉尘浓度的现场加强吸尘和扬尘控制,以确保高粉尘浓度现场不发生爆燃现象。
2.4 加强同类电厂学习交流和总结
在同类电厂、电力行业范围内加强交流、学习。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学习他人的较为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手段,吸收其他电厂的事故教训,结合本厂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有预见性、针对性的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再者要加强本厂异常分析和总结,并对各项事故防范措施在实际执行效果,进行必要的评价、分析、改进。如研究试验在固定入炉燃料品种结构条件下,如何稳定燃烧,如何合理控制锅炉负压、氧量、排烟温度等参数,减少甚至杜绝锅炉正压、爆燃现象,有效保障生产安全。
2.5 重视长期安全投资效益
安全不仅可以减少负效益――事故损失,而且可以带来间接的正效益――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可大大提高工效、降低消耗,还可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声誉,不仅有经济效益而且还有社会效益,具有高收益的特点。安全管理追求的是企业和社会的长期利益。所以,我们要摒弃只顾眼前经济利益,忽视安全投入的思想和行为,处理好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即处理好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2.6 加强安全管理机制、职能的转变
首先是基层部门安全管理的责任感和自主性,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前提形成分级管理;其次,强调企业安全管理专业门类的分工协作,改变安全部门统抓统管的做法;第三,进一步强化安全部门的监督职能,进一步突出其对基层单位的监督职能;第四,强调职工安全素质的提高,把遵章守纪变成职工的自觉行为。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验室及其从事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环境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或者动物致病的微生物。
本办法所称的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品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第三条国家根据实验室对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并依照实验室生物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将实验室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一级、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
第四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并颁布实验室污染控制标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和环境监督检查制度。
第五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设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主要由环境保护、病原微生物以及实验室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环境管理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审议有关实验室污染控制标准和环境管理技术规范,提出审议建议;审查有关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审查建议。
第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实验室,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规定,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对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和预测,并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三级、四级实验室或者生产、进口移动式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并按照规定程序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审批。
承担三级、四级实验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应当具备甲级评价资质和相应的评价范围。
第八条实验室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规定、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的要求,安装或者配备污染防治设施、设备。
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必须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实验室方可投入运行或者使用。
第九条建成并通过国家认可的三级、四级实验室,应当在取得生物安全实验室证书后15日内填报三级、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见附表),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条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三级、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之日起10日内,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三级、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之日起10日内,报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三级、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备案表之日起10日内,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第十一条实验室的设立单位对实验活动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危险废物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实验室应当依照国家环境保护规定和实验室污染控制标准、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废水、废气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设置专(兼)职人员,对实验室产生的废水、废气及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落实。
第十二条实验室排放废水、废气的,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实验室产生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实验室对其产生的废水,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十四条实验室进行实验活动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证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转;排放废气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规定。
第十五条实验室必须按照下列规定,妥善收集、贮存和处置其实验活动产生的危险废物,防止环境污染:
(一)建立危险废物登记制度,对其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危险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二)及时收集其实验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并按照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等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要求的专用包装物、容器内,并按国家规定要求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警示标识和说明。
(三)配备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暂时贮存柜(箱)或者其他设施、设备。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废物就地进行无害化处理,并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经无害化处理后的危险废物交由依法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集中处置。
(五)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六)不得随意丢弃、倾倒、堆放危险废物,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七)国家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其他要求。
第十六条实验室建立并保留的实验档案应当如实记录与生物安全相关的实验活动和设施、设备工作状态情况,以及实验活动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集中处置以及检验的情况。
第十七条实验室应当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实验室产生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国家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施行前已经投入使用的三级实验室,应当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限期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和监测计划,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实验室发生泄露或者扩散,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事故报告程序规定报告上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实验室废水、废气和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予以记录,由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并反馈被检查单位。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进入被检查单位和病原微生物泄漏或者扩散现场调查取证,采集样品,查阅、复制有关资料,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需要进入三级或者四级实验室调查取证、采集样品的,应当指定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实施。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实验室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建立实验室污染防治管理的规章制度,或者未设置专(兼)职人员的;
(二)未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三)未制定环境污染应急预案的。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关键词 业务平台;安全事件
中图分类号:TN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7597(2013)17-0083-02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人们的日常生活与互联网联系的越来越紧密,网络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5.19暴风影音攻击DNS事件”、“百度域名劫持事件”等恶性安全事件频频发生,同时央视“3.15”晚会等媒体也针对网络安全问题进行过多次报道,网络安全问题已经成为了一个社会话题。业务平台作为信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通信运营企业新生的效益增长点,其安全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
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08年《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08年新增病毒、木马数量13899717个,相比2007年增长了48倍;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CNCERT)监测发现大陆地区外98230个主机地址参与控制我国大陆被植入木马的计算机,与07年相比增长26.4%。“病毒经济”、“木马产业”等灰色产业链的形成,更是对2009年的网络安全维护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1 原因分析
业务平台安全性可从规程、人员、技术3个方面查找末端原因,如图1所示。
2 确定主要原因
确认要因(一):
1)确认内容:部门增值业务平台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存在不完善。
2)确认方法:小组成员讨论核对。
3)确认标准: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合理,具备可操作性。
确认要因(二):
1)确认内容:部门增值业务平台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到位。
2)确认方法:现场调查。
3)确认标准:检查增值业务平台各项安全设置符合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记录表格填写全面、详细。
确认要因(三):
1)确认内容:维护人员技术水平不足。
2)确认方法:组织员工进行系统平台安全维护知识测试。
3)确认标准:通过组织员工进行测试,员工对防火墙、网络、操作系统、中间件及应用层面安全维护知识测试结果均在合格以上。
确认要因(四):
1)确认内容:维护人员安全意识不到位。
2)确认方法:组织员工进行系统平台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测试。
3)确认标准:通过组织员工进行测试,员工对系统平台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掌握情况良好。
确认要因(五):
1)确认内容:维护手段落后,维护工作效率不高。
2)确认方法:现场考察,计算用于安全维护工作的工作量。
3)确认标准:每月用于安全维护工作的工作量不超过总工作量的10%。
确认要因(六):
1)确认内容:平台防火墙策略不严格。
2)确认方法:现场检查。
3)确认标准:各业务平台防火墙策略严格,未开放不必要端口。
确认要因(七):
1)确认内容:部分网络攻击缺乏防御手段。
2)确认方法:现场检查年度安全事件记录,组织技术交流,对现有平台安全设备进行评估。
3)确认标准:各平台安全设备能够对主流攻击、入侵、病毒等安全事件做出有效防御。
确认要因(八):
1)确认内容:应用程序层存在漏洞。
2)确认方法:现场检查,组织漏洞扫描设备技术交流,对平台进行漏洞扫描。
3)确认标准:各平台没有高危安全漏洞。
确认要因(九):
1)确认内容:攻击手段更新快,新手段层出不穷。
2)确认方法:检查平台安全防护设备技术更新情况。
3)确认标准:业务平台安全防护设备具备定期更新功能。
确认要因(十):
1)确认内容:监控告警不及时。
2)确认方法:分析历史安全事件记录,检查告警及时率。
3)确认标准:对于网管系统监控到的各类安全事件,网管系统能够产生及时、准确的告警。
确认要因(十一):
1)确认内容:监控告警不可靠。
2)确认方法:分析历史安全事件记录,检查告警准确率。
3)确认标准:年度部门内安全事件告警率。
确认要因(十二):
1)确认内容:安全审计工作复杂,难度高
2)确认方法:现场调查。
3)确认标准:员工能够熟练完成安全审计工作,能够排查出系统安全隐患和系统安全事件。
确认要因(十三):
1)确认内容:安全日志存在篡改可能。
2)确认方法:现场检查。
3)确认标准:各设备系统日志、审计日志能够实现异地备份。
3 制定与实施对策
3.1 发掘先进网管监控手段,提高维护工作效率
选择网管监控系统作为业务平台全局网管监控系统,对增值平台实施全方位监控。更换平台内单机版防病毒软件为Symantec Endpoint Protection网络版,通过集中管理界面对所有服务器设备的病毒定义更新、病毒感染情况进行管理,并对平台内安全风险情况做出评估,有效的简化了服务器病毒管理工作。
3.2 部署新型安全防护设备——IPS
选择IPS安全防护产品。该产品采用串接方式接入平台互联网总出口位置,平时可用于核心业务平台的IPS安全防护,在某业务平台遭受攻击时,可以临时将IPS串接至该平台进行安全防护。
3.3 优化网管监控体系,提高网管系统可靠性
针对集中式CACTI监控系统出现断网、流量异常时,有可能无法正常监控的现象,以及全网监控粒度较大的弊端,实施分布式CACTI监控软件的部署。
传统网管系统针对网络是否畅通、设备是否存活层面的监控功能,不能完全实现对系统平台安全事件的告警。因此,在各系统平台部署Solarwinds、Hp OpenView等能够对设备性能、资源实现阈值监控的网管监控软件,当出现设备资源过度消耗、流量突增等可疑事件时,能够实现监控告警。
3.4 为业务平台配置漏洞扫描设备
选择漏洞扫描设备对各平台对外IP进行系统漏洞扫描,并利用Webravor漏扫软件,对各平台应用服务进行漏洞扫描,根据扫描结果,对各平台进行安全漏洞整改。
3.5 部署集中SysLog服务器和日志分析系统
为了实现各设备、操作系统日志的异地备份,部署集中的SysLog服务器用于日志采集。同时部署Sawmill、Arcsight日志分析软件,作为平台安全日志的智能分析系统。
参考文献
赵华自参加工作二十余年以来,一直勤恳工作在农技推广一线,对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防治进行了多年的探索和研究。他常年深入村户、田间开展试验示范、技术研究、培训、现场会、技术指导等技术推广工作,对生产中发生严重的病虫害和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立项研究,创造性地解决农民在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难题。
作为东丰县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工作站的领头人,赵华带领全站工作人员,以“公共植保,绿色植保”为理念,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本着“立足长远,统筹兼顾,绿色环保,优质高效”的工作原则,在抓好抓精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向上争取支农资金,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和服务招商引资企业。在省、市农技推广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在县农业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了植保技术推广、植物检疫、农药监督管理、阳光工程培训、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用物资配套经营服务、拓宽经营服务领域、发展和构建新型植保服务新体系、建立健全项目工作管理办法等工作。
赵华介绍说,2012年,在全站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良好成效。
1.植保技术推广工作
1.1 植保技术推广项目 一共完成植保技术推广项目11项。其中省级推广项目2项:白僵菌生物防螟技术推广项目1项;省级农区统一灭鼠技术推广项目1项;市级推广项目2项:20万亩水稻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15万亩玉米旋心虫防治技术推广;县级技术推广项目7项,20万亩水稻二化螟综合防治技术推广,60万亩玉米大斑病防治技术推广,10万亩粘虫综合防治技术推广,28万亩稻瘟病综合防治技术推广,23万亩水稻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推广,5万亩大豆田病虫草害综合防治技术推广;70万亩玉米田苗后除草技术推广。
1.2 试验、示范项目 完成试验、示范10项。其中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委托田间试验、示范4项,县级试验、示范6项。
1.3 生物防螟情况 2012年东丰县白僵菌防螟面积130万亩,占全县玉米种植面积133万亩的97.7%,超额完成省农委下达的80万亩任务。
另外,该站还积极进行20万亩白僵菌生物防螟的第二道和第三道防线的防控试验和示范工作。田间平均防效实现83.8%,超额完成65%的防治目标。白僵菌防治玉米螟面积130万亩,平均亩产700公斤,粮食损失挽回率7.5%,亩挽回玉米52公斤,共挽回玉米产量6760万公斤,每公斤按2.00元计算,新增总产值13520万元,扣除防治总投入260万元,纯增收益13260万元,投入产出比为1∶51。
1.4 农田灭鼠情况 本着“集中连片、重点防治”的原则,围绕东丰县创建省级卫生城活动,基于全县农区鼠害情况发生严重,经爱卫会协调,进行全县“减量扩面”覆盖全县14个乡(镇),229个村,以农户为单位,对重点地块进行统一投药防治,取得了很好的防治效果。
农田灭鼠调查结果显示,农田灭鼠效果达到76.6%。农舍灭鼠调查显示,农舍灭鼠效果达到82.5%。按照东丰县每亩玉米平均650公斤产量计算,每亩可挽回玉米损失35.16公斤,共挽回玉米损失1582.2万公斤,按市场价每公斤2元计算,共挽回经济损失3164.4万元。
1.5 病虫测报和技术咨询 东丰县作为国家和省病虫害测报基,担负着全县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及重大病虫害的监测上报工作。2012年3月份及时了东丰县2012年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发生趋势预报,上报省、市两级业务主管部门,下发至各乡(镇)政府和农业站;常规测报报表全年共完成8种病虫害25项,195次调查与汇报,没有迟报、错报和漏报现象;重大病虫害上报17次,突发性重大病虫害监测到位,2012年东丰县一、二代粘虫和玉米大斑病均呈严重突发态势,该站及时监测并上报,同时信息,使两种病害在全县得到了及时有效控制,将危害和损失降到了最低。
2.植物检疫工作
2.1强化稻水象甲的防控工作 将疫情造成的损失控制在5%以内。
2.2 重大疫情阻截带建设工作 按照省农委部署,与阻截带乡(镇)签订了《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建设书》,进一步落实了岗位责任制,组织监测人员进行了培训,明确了阻截任务,重点对苹果蠹娥、大豆疫病、黄瓜绿斑驳病毒病、苜蓿黄萎病等23种检疫性有害生物进行全面监测调查,并及时上报疫情报告表。
2.3 市场检疫执法检查工作 在市站领导下,出动车辆36台次,进行了5次大检查,对全县80多个种子经营业户、近40余户蔬菜、果品、花卉经营业户及基地等进行了联合检查、抽查,加强了复检和补检,加大了市场监管力度,阻断了市场传播疫情途径,防止新的外来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保护了全县的农业生产安全。
2.4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植物检疫宣传周活动 全站上下积极响应省检疫站号召,积极配合辽源市检疫宣传周活动,于2012年6月22日举办了全市检疫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贯彻落实全国植物检疫宣传周活动的基础上,该站在不同季节根据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的不同时期,向22个乡镇农业站发放了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发生症状、为害特点、防治方法等资料;通过电视讲座、各乡镇科技文化节、专家热线答疑、疫情普查监测、种苗和果蔬市场执法检查;结合阳光工程培训、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技能培训和其他培训班,讲解、宣传检疫相关知识,并发放了植物检疫宣传单2万余份、《植物检疫法规文件选编》等宣传5千余册,进行科技、法律、法规咨询3万余人次。
2.5 强化产地检疫管理制度 产地检疫是植物检疫工作的重点,按照《条例》《细则》《办法》和《规范》,建立健全了产地检疫申报、核查登记制度,全生育期检疫监测管理和田间检疫记录档案的工作档案,规划建设了东丰县无规定植物疫情种苗繁育基地,完善了种苗繁育企业基地备案制度。
3.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3.1强化农药市场的监督管理 建立经营单位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单位管理档案制度,对经营单位的经营规模、经营品种、是否停转等情况适时掌握,及时更新档案;建立属地管理责任制度。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农药管理站加强对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的监管,履行农药日常监管责任。与农药经营单位签订承诺书,明确双方的承诺和权利;建立农药经营备案制度。对销售农药,经营者须持购进农药产品的农药登记证、产品标签、质量合格证和进货凭证,及时到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实填写农药经营品种备案。
3.2 加强高毒农药专项检查 在2012年3~4月对农药经营单位进行国家禁用限用高毒农药检查。在2012年4~7月对东丰县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了国家禁用限用高毒农药、过期农药、标签不合格农药的检查。在2012年4月对全县农药经营单位经营的种衣剂进行了检查;5月对除草剂进行了检查;6月对杀虫剂进行了检查;7月对杀菌剂进行了检查。
4. 农残检测工作
4.1 加强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菜农等有关人员参加学习农药安全使用知识,从源头上杜绝了农药残留。利用电视广告、宣传栏、派发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使广大菜农充分认识蔬菜残留农药的危害性,让消费者自觉抵制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全年共发放宣传单5000份,使农药残留合格等食品安全知识人人皆知,家喻户晓。
关键词 粮食安全 能源安全 土地潜力 统筹 路径
许多国家基于包括环境安全、能源安全和农村发展的多重目标,十分支持生物燃料发展。但是,生物燃料在应对气候变化、保障能源安全和促进农村发展的有效性和效率上遭到质疑,最尖锐的批评集中于对粮食安全的负面效应上。FAO估计全球大约8.5亿人口营养不良,其中营养问题最严重是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在那里大约有1/3的人口缺少足够的粮食。尤其是2007年,全球粮价上涨在37个国家引起粮食危机,并使全球一亿多人深陷贫困之中,粮食作物向生物燃料的转化以及由此导致的粮食价格的上升再次引起一些学者对粮食安全的关注。例如夏天(2008)对美国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BOT)、大连商品交易所(DCE)的农产品期货市场与美国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原油期货市场之间的联系和相互影响机制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发现:以玉米和豆油期货为代表的CBOT农产品期货市场由于燃料乙醇和生物柴油等生物能源项目的兴起而与国际原油期货市场构成了协整关系,即三者具备了关联性和相互影响的作用机制。根据胡明远、孙英辉(2009)的研究,美国生物能源战略导致了全球粮食危机,2002年至2008年2月,国际粮食价格上涨了140%,促成这一涨幅的因素中,化肥和农药价格的上涨仅占粮价上涨幅度的15%,而生物燃料则占粮价涨幅的75%。他们认为,如果不增加生物能源比例,全球玉米和小麦的库存量将不会明显下降,其他因素只能温和地推动粮价上涨。
已有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生物燃料发展对粮食价格的影响及对穷人消费者所产生的负面效应。实际上,生物燃料发展和粮食安全矛盾的根源在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具体表现为能源作物和粮食作物的土地之争。农民作为理性人追求土地收益最大化,生物燃料产业的发展影响了农民的种植决策,改变土地资源在各种农产品间的使用分配,即,增加能源作物的种植面积同时减少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由于能源作物与粮食作物之间直接的土地竞争关系,有限的土地资源在生物燃料发展和粮食安全保障上往往“顾此失彼”。面对日益突出的能源供需矛盾,生物燃料发展是否一定以牺牲粮食安全为代价?现有的土地资源是否具备兼容生物燃料发展和粮食安全保障的生产潜力?不同土地资源禀赋的国家应如何选择生物燃料发展与粮食安全兼容的路径?回答这些问题对制定正确的能源多元化发展战略与生物质能源发展路径,寻求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生物燃料发展与粮食安全保障的土地之争
在土地市场上,生物燃料的发展会改变土地资源的配置从而影响粮食安全。由于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和不可再生性,能源作物与粮食作物存在着直接的土地竞争关系。2001年以来,全球生物燃料发展规模急剧增长。2009年全球生物燃料的产量达到109088百万升,其中乙醇为91909百万升,生物柴油17179百万升,乙醇产量占生物燃料产量的比重达到84%。在乙醇生产中,美国和巴西的产量分别占世界总产量的48.2%和27.2%。因此,本文以美国和巴西为例,分析生物乙醇原料作物与粮食作物的土地竞争关系。
美国生物乙醇生产始于1981年,2001年以来受原油价格显著上升的影响,美国生物乙醇开始出现快速发展,从2001年前平均年增长8千万加仑变为平均年增长67千万加仑。美国发展生物乙醇的原料99%来自传统的优势农产品玉米,由于生物燃料需求的增加,美国2001年以来玉米种植面积呈稳步增加的态势。如图1所示,2001年美国玉米种植面积为27830千公顷,2010年则增加为32960千公顷。与此同时,小麦的种植面积则呈逐步下降的趋势,2001年小麦的种植面积为23846千公顷,2010年则下降为19278千公顷。伴随着生物燃料需求的增加,能源作物对粮食作物表现出较强的土地替代效应。长远来看,美国新能源法案提出到2020年美国生物乙醇产量将达到360亿加仑,这大约要耗费1442.9万吨玉米,这意味着美国玉米种植面积要增加1521.7千公顷。由于耕地资源的有限性和用途的竞争性,美国粮食的种植面积必然会受到冲击。当然粮食的短缺引起的粮价上涨在一定程度上会缓解玉米对粮食作物的替代,例如2007年粮食危机引发世界粮价飙升,2008年美国玉米种植面积明显减少,而小麦种植面积则明显增加。但从长远来看,伴随着石化燃料资源的日益枯竭及燃料价格步步高升,玉米价格必然会进一步抬高,如果玉米价格上涨的幅度远远超过粮食上涨的幅度,必然会引起玉米对粮食作物的替代从而影响世界粮食的充足性。
巴西也是较早研究和推广生物能源的国家,为避免对石油进口的过度依赖,巴西政府1975年颁布“乙醇计划”新能源政策,因地制宜推动以甘蔗为主要原料的乙醇燃料的发展。30年来,巴西政府已经投人数十亿美元来开发和推广使用生物质能源。巴西政府和私营部门共同投资扩大甘蔗种植面积,兴建大批以甘蔗为原料的乙醇加工厂。由于巴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广,巴西甘蔗种植面积呈现出明显的扩张趋势。如图2所示,2001年巴西甘蔗种植面积为5022.2千公顷,2010年扩大为9830千公顷,甘蔗种植面积增长近一倍;与些同时,一些粮食品种的播种面积则呈现出逐年下降的趋势。以水稻为例,2001年,巴西水稻种植面积为3149千公顷,2010年则减少为2750千公顷。近十年来巴西甘蔗和水稻种植面积的剪刀差越来越大,甘蔗对水稻具有明显的土地替代效应。由此可见,生物燃料乙醇的大规模发展已经对巴西粮食种植产生较大的影响,但未来的影响会更大。据巴西农业部长宣称,未来将近一步增加用于生产生物乙醇燃料的甘蔗种植面积,由目前的3000千公顷逐步增加到2017年的9000千公顷。
总之,美国和巴西是生物乙醇燃料生产的两大国家,生物乙醇燃料生产约占世界的3/4,同时两国也是世界粮食的生产大国和出口大国,显然生物乙醇燃料的发展使得能源作物大量挤占了粮食用地,已经对世界粮食安全产生了较大的
负面影响。因此,分析当前世界土地资源扩张农作物的潜力,从土地的角度探讨生物燃料发展和粮食安全兼容的机制就显得非常必要。
世界土地统筹生物燃料发展与粮食安全的潜力
发展生物燃料的同时又要保障粮食安全,这就要求在现有的土地资源具有扩张农作物生产的潜力,能够生产出足够多的农产品。当前IIASA和FAO通过GAEZ(Global Agricultural Ecological Zone)分析法对不同地区扩张农作物的潜力做一粗略的估计。当前不同地区扩张农作物生产的方式有:粗放型和集约型。粗放型扩张农作物是通过增加土地面积的方式实现农产品的增加,集约型扩张农作物是通过灌溉、复种和增产的技术,实现单位土地面积下农作物产量的增加。
1、粗放型扩张农作物
表2显示了世界土地可获得性与潜力。全球表面面积(除大洋)为134亿公顷,其中大部分为不适合种植的土地,种植的土地面积只有36.5亿公顷种植,仅占全球表面面积的27.2%。尽管如此,世界仍存在5.37亿公顷闲置的且适合于谷物种植的土地,约占种植土地面积的14.7%。尤其是中亚,其种植土地面积为16.3百万公顷,适合种植且闲置的土地面积则为26.7百万公顷,是种植土地面积的1.63倍;南非适合种植且闲置的土地占种植土地面积的比率也很高,约占种植土地面积的38.4%。世界36.5亿公顷种植的土地面积中有26亿公顷土地处于高投入状态,有8.41亿公顷处于中投入状态,2.05亿公顷处于低投入状态。在不同的投入水平下根据土地的肥沃程度可分为非常适合种植、适合种植和中等适合种植三个级别,投入水平越高则非常适合种植的土地面积则越大。如果不考虑增量土地的机会成本的话,全球仍存在一定的土地潜力扩大种植面积。至于潜在的土地面积估计则存在一个范围波动,该范围波动的大小依赖于相关作物的假定、技术投入使用情况及可接受的产量水平。这些估计反映了农业生态潜力而不是经济潜力,它没有考虑增量土地的机会成本。
2、集约型扩张农作物
集约型农作物扩张可以通过灌溉、复种和采纳新技术而超越其生产潜力。在水资源充足的地方,如果灌溉可以得到充分的开发和利用,则全球谷物面积会增加8.4%,潜在的产量会增加40%。在人口稀少的地区,灌溉对增加潜在农作物面积和产量的效果明显。如表3所示,在西亚通过灌溉可使潜在的农作物面积增加78.6%,产量则会增加375%。在中亚通过灌溉可使农作物面积增加218.4%,产量则会增加695.3%。在人口密集的地区通过灌溉扩大农作物面积的范围是有限的,但产量仍然可以较大幅度地增加。例如在西欧,通过灌溉潜在的农作物面积仅增加2.4%,但是产量却可以增加10.2%;在中非通过灌溉潜在的农作物面积仅增加1.6%,但是产量却可以增加21.1%。由此可见,无论人口稀少的地区还是人口密集的地区,都可以通过灌溉的投入,有效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实现集约型的扩张。
复种是另一种集约化生产的方式,通过复种也可以有效地扩大土地种植面积。IIASA和FAO估计全世界60%的种植土地是适合复种的。在一些地区该份额会更高,在南亚90%的种植土地适合复种,东南亚几乎100%的种植土地适合复种。即使在非洲,部分地区50%的种植土地也是可以复种的。集约型农作物扩张也可以通过采纳现代的栽培技术、合理的虫害和营养管理及其他的技术来实现产量的增加。研究表明这些农业技术革新促进了农村发展,减少了农村贫困,但各个地区在现代高产量技术采纳率上是不同的。具体表现为在采纳整体的营养和虫害管理技术、灌溉技术和转化发酵技术上均存在差异。例如,1998年南亚、东亚和东南亚小麦现代物种的采纳率超过80%,其他谷物现代物种的采纳率为60%,而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只有小麦现代物种的采纳率超过40%。不同的技术投入和管理方式往往导致产量的差距,IIASA/FAO分析了不同投入水平之间在短期产量和长期可持续产量上存在巨大的差距。如表4所示,在短期产量上,低投入水平下全球小麦、水稻和玉米的平均短期产量是998公斤/公顷,中投入水平下全球小麦、水稻和玉米的平均短期产量是3658公斤/公顷,高投入水平下全球小麦、水稻和玉米的平均短期产量是5983公斤/公顷。长期可持续产量是根据休耕期所要求的要素条件如气候、土壤类型、作物类型和管理及投入水平计算所得,它在不同投入水平下的差距更大,在低投入水平下全球小麦、水稻和玉米的平均长期可持续产量是448公斤/公顷,而在高投入水平下全球小麦、水稻和玉米的平均长期可持续产量是5409公斤/公顷,是低投入水平产量的十倍之多。因此,无论是短期还是长期,在低投入水平主导的地方均存在大量的未开发的产量潜力。
综上所述,当前世界仍存在着一定比例闲置且适合种植的土地,可在一定程度上通过增加种植土地面积实现农作物粗放型扩张;世界土地资源在集约型农作物扩张上仍存在较大的潜力空间,通过技术进步、灌溉和增加投入可大幅提高单位土地面积的农作物产量。因此,从农业生态角度上看,生物燃料发展与粮食安全保障是可以统筹兼顾的。但是上述分析仅仅反映了农业生态潜力而不是经济潜力,它没有考虑增量土地的机会成本。因此,一个国家发展生物燃料是否具备经济上的可行性,如何选择生物燃料发展与粮食安全保障兼容的路径?这需要根据各个国家的土地资源禀赋并结合收入状况做进一步的分析。
不同土地资源禀赋下生物燃料发展与粮食安全保障兼容的路径
该部分探讨四种类型的国家在生物燃料发展与粮食安全保障兼容上的路径选择,包括粗放型和集约型。粗放型农作物扩张要求一国具有大量的尚未开发的边际土地,可通过平均边际土地的可获得性来衡量一国粗放型农作物扩张的潜力。集约型农作物扩张的潜力可通过农业在GDP中的份额来衡量,该份额会对一系列决定农业生产能力的因素作出反应。农业生产能力包括生产力获取能力和农业市场化能力,它与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状况密切相关。随着一国的经济水平的发展,农业在GDP中的份额呈下降的趋势。因此,一国应该如何选择统筹生物燃料发展与粮食安全的路径,这不仅与一国的土地资源禀赋有关,还与一国经济发展水平和收入状况等有关,基于此本文将不同的国家划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第一,土地稀缺、收入低下的国家,如孟加拉国。孟加拉国土地资源非常稀缺,几乎没有为扩张生物质而扩大种植土地面积的能力,平均每千人所拥有的边际土地仅为2.1公顷,粗放型增加生物质几乎不可能。同时它在GDP上存在对农业较强的依赖性,2010年农业在GDP中的份额为19%,所以孟加拉国任何产量的增加都必须来自集约化经营。但是孟加拉国收入低下,基础设施落后,天然气网仅覆盖4%的家庭,电网也仅覆盖30%的家庭,全国仅有26.3%的人口可获得电,这对集约化投资是一个强有力的约束。而且,孟加拉国仍有大量的人口处于极度贫困状态,粮食安全尚未得以保证,任何生产资源的竞争性加强都可
能对穷人有较大的负面影响。所以通过生物燃料来解决能源问题对孟加拉国来说不是一种帕累托改进。2008年,世界人均能源使用量为1834千克石油当量,而孟加拉国人均能源使用量仅为168千克石油当量,孟加拉国面临严重的能源短缺,它传统的解决能源的方式如燃烧木材、粪便和庄稼残余会引起包括室内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而且收集这些生物质也会花费妇女大量的时间,因此,孟加拉国改善能源供给的出路在于从太阳能和风能等入手,而不应从与粮食作物存在土地之争的能源作物入手。
第二,土地充裕、收入上中等的国家,如巴西。巴西具有良好的资源禀赋和成熟的市场条件去利用生物燃料发展所带来的机会。首先,巴西国土面积851万平方公里,现有牧场2亿多公顷,农田6200多万公顷。除了山地和荒漠,大约还有1亿多公顷的土地未开发利用,平均每千人所拥有的边际土地为318公顷,完全有条件在保证粮食生产的情况下,通过开发新的农田来扩大能源作物的种植。其次,巴西经济较为发达,2010年巴西GDP为2023528百万美元,世界排名第八。巴西具备良好的交通基础设施和较为发达的资本市场,这为巴西的生物燃料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硬市场环境和软市场环境。2010年巴西农业在GDP中的份额仅占6%,这说明巴西在农作物的扩张上具有较强的生产力获取能力和农业市场化能力,已经具备集约型扩张农作物的能力。因此,巴西可在不影响粮食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集约和扩张型两种方法来实现生物燃料的发展。事实上,巴西已经充分利用自身在能源农业上的优势,巴西的生物燃料发展一直走在世界的前列,2009年巴西甘蔗乙醇的产量占全球总产量的1/3。由于规模经济,巴西是世界上能源农业成本最低的国家,只要石油价格超过每桶30美元,巴西生物燃料的生产就有竞争力。当前巴西发展生物燃料的约束不是来自国内土地资源或经济上的限制,而是来自贸易伙伴政策的限制,以及由于单一作物种植所带来的气候和环境的约束。
你院“关于临沂市武生活与杨学洪合作作品署名权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我们提出如下意见:①该案当事人是对《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年鉴》特载部分的“写作负责人名单”有争议,不是对登载作品作者的署名权之争,也不是作品本身的归属之争,无需作出是职务作品、还是合作作品的认定;②写作负责人错写为李玉华,既不是李的责任,也不涉及李的权利,判决结果也不需要李承担民事责任,故不应将李追加为第三人;③写作负责人名单问题,按要求应以市长指定为准报送。武生活在1986年12月填表时,私自将名单填报李玉华,似应由行政解决,但在1987年4月以市政府名义报送文章时,附表写作负责人为武生活、杨学洪,而《年鉴》仍按前表登“特载”应承担主要责任,可建议由行政出面联系《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年鉴》予以更正。在联系有关单位妥善解决后,可裁定发回第一审,动员原告撤诉或驳回起诉。
以上意见,供你们审理该案时参考。
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临沂市武生活与杨学洪合作作品署名权纠纷一案的请示报告
鲁法(民)发〔1989〕78号
最高人民法院:
我省临沂市武生活与杨学洪合作作品署名权纠纷一案,武生活不服临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向省院提出上诉。经我院审理认为,该案有其特殊性,为慎重判处,特此报告请示。现将案情及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上诉人:武生活(原审被告),男,46岁,汉族,大专文化,四川省梓潼县人,现任临沂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住市府家属院。
委托人:宋秉明,山东省经济法律顾问处律师。
被上诉人:杨学洪(原审原告),男,36岁,汉族,大专文化,山东省莒县人,现任临沂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干部,住临沂市政府家属院。
原审第三人:李玉华,男,25岁,汉族,中专文化,临沂市人,系临沂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干部。
案情:
1986年2月22日《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年鉴》(以下简称年鉴)理事会,向临沂市市长发出响应信,并向市长约稿。按照《年鉴》理事会章程规定,凡参加者需交会费(交不起者可免);市长担任《年鉴》理事会理事并由市长指定理事联络员和写作负责人,当时的临沂市市长陈豁然指定武生活为理事联络员;武生活、杨学洪为写作负责人,并于1986年5月21日签发了同意参加《年鉴》理事会的响应信。在这期间陈豁然、武生活、杨学洪三人按写作提纲,共同研究了文章题目和写作内容,即:在杨学洪、武生活1986年3月为《临沂地区经济社会年鉴》写的《临沂市经济社会概况》一文的基础上,由武生活执笔修改整理而成《古城春晓话临沂》一文。文章写成后经陈豁然修改定稿发往《年鉴》编辑部。编辑部将《古城春晓话临沂》改名为《琅琊古城的今天》。以“临沂市长陈豁然”的署名登载在《年鉴》1986年版第756页上。
1986年12月6日,武生活与本单位打字员李玉华去长沙参加《年鉴》理事会议。会议期间,武生活未经市长指定和李玉华同意(本人不知道),在填写理事联络员、写作负责人登记表时将李玉华的名字填入写作负责人一栏内。后被登载在《年鉴》1987年版特载上。1987年4月,由被上诉人杨学洪执笔写了《临沂新姿》一文,经副市长刘丕样,原市长陈豁然修改定稿后报送,仍以临沂市市长陈豁然的署名登载在《年鉴》1987年版第798页上。按照《年鉴》编写提要规定,特载部分登载理事联络员、写作负责人名单。关于城市状况介绍部分规定:“文章一般要署作者名(建议小城市仍由市长署名);文章中的统计数字和打印稿要加盖统计局、市政府办公厅(室)公章”。1986年、1987年临沂报送的两文附页上写作负责人均是武生活和杨学洪二人。但武生活在填表时删掉了写作负责人之一杨学洪的名字。当《年鉴》1987年版发表后,杨学洪发现写作负责人是李玉华,即找上诉人质问,双方酿成纠纷。1988年7月3日被上诉人杨学洪向临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诉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上诉人答辩称:“两篇作品属职务作品,个人没有署名权。”并反诉称:“原告说我侵犯版权纯属无中生有;写作负责人只有我一人”。
第一审审理期间,1988年10月27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向《年鉴》编辑部交了5000元会费。在诉争前的1987年武生活将合著的《琅琊古城的今天》一文,作为自己的论文之一,被评为市级拔尖人才,说明武本人承认是合作作品,享有著作权。关于两文的属性问题,职务作品目前在我国无法律规定,山东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处与国家版权局对此问题的看法完全相反,省版权处认为是合作作品,国家版权局则认为是职务作品。写作负责人是否属于文章署名权的范围?《年鉴》编辑部的两次函件前后不一致,第一次承认写作负责人是作者。第二次不承认写作负责人是作者。但从1985、1986、1987年出版情况看,具有表明作者身份的意思。1986、1987年的稿酬问题。1986年由武生活从长沙开会期间带回130元,共9人平均分配。1987年由编辑部直接寄给杨洪学130元,由杨学洪个人处理了。
临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1986、1987年发表在《年鉴》上的两文系陈豁然、杨学洪、武生活三人共同创作的作品,陈豁然及原、被告均有署名权。被告武生活连续二年侵犯了原告杨学洪写作负责人的署名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承担民事责任。经调解无效,于1988年11月26日公开审理判决:一、由被告武生活负责恢复原告杨学洪在1986、1987年《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年鉴》版本中的《琅琊古城的今天》和《临沂新姿》两篇作品的写作负责人署名权;停止对原告杨学洪在此两篇文章中的写作负责人署名权的不法侵害;二、被告武生活向原告杨学洪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三、被告武生活赔偿原告杨学洪经济损失200元整;四、驳回被告武生活的反诉请求。武生活不服,向我院提出上诉。其理由:1.是职务作品,著作权应归市政府所有,原审认定为三人合作作品是错误的。因为一是以市政府名义,并交了会费;二是加盖公章并落款。2.写作负责人只有我一个,并且写作负责人不属署名权范围。3.如果是合作作品,那么侵权人是陈豁然,应追加陈为被告。4.第一审法院偏袒原告一方,并剥夺了我的辩论权。
本案的焦点有两个。一是两文的属性;是职务作品,还是非职务作品?二是写作负责人是一个还是两个?写作负责人是否属于作者署名权范围?
对此,我院审判委员会研究的意见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1988)民他字第21号“关于由别人代为起草而以个人名义发表的会议讲话作品其著作权(版权)应归个人所有的批复”精神,本案所争执的作品属职务作品,因文章的内容基本上反映了市政府的意志;文章内表明的数字为市统计局提供并盖有市政府、市统计局的公章;文章的落款为临沂市人民政府;《年鉴》规定以原市长陈豁然的名义发表;武生活、杨学洪执笔写稿是完成市长交给的工作任务:《年鉴》特载写作负责人名单不属于著作权的署名权范围。因此,本案所争执的作品其著作权应归市政府所有。《年鉴》特载写作负责人姓名具有表明实际作者的意思。因此,上诉人武生活在填报理事、理事联络员、写作负责人登记表时擅自删掉写作负责人之一杨学洪而换成李玉华,可视为侵权,应承担民事责任,向被上诉人杨学洪、第三人李玉华赔礼道歉,并负责向《年鉴》编辑部声明再版时予以更正。本案由省法院改判处理。
对于当事人的第一项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某市自由裁量基准的规定,给予50100元的罚款(货值金额的5倍);对于当事人的第二项违法事实,给予警告的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的原则,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50100元的行政处罚。经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要求,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自动履行处罚决定,本案结案。
一、本案是否存在违法所得
本案当事人在发生食物中毒后,将顾客已经支付的餐费全额退还,据此执法人员认定本案当事人未取得违法所得。笔者认为当事人将餐费退还顾客后,即不存在违法所得的观点值得商榷。《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条规定,“侵权人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的,不影响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和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侵权人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先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上述法律以及《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饭店提供的食物导致消费者发生食物中毒,饭店即产生了侵权行为,饭店因此需要同时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饭店应当首先承担侵权责任,进行民事赔偿。本案中当事人因提供餐饮服务导致食物中毒,收取了1万元,取得了违法所得。发生食物中毒后,当事人将钱款退还顾客,这是其必须承担民事责任义务。当事人另外需要同时承担的行政责任并没有因为当事人履行民事责任而消失。综上所述,本案当事人应该存在违法所得。
二、违法所得数额的认定
违法所得并没有一个标准统一的定义,有论者研究归纳为:行政法上的违法所得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禁止性规定而获得的财产性收入。对于违法所得是否包括成本,执法实务中也有不同的争议,具体就本案来讲,违法所得的认定有其特殊性。本案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该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从调查结果来看,可以确定的“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仅为剁椒咸猪蹄,按照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行政机关如果调查不清,则应当采信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具体就本案来说,违法所得应当认定当事人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剁椒咸猪蹄的取得的违法所得,而非全部菜肴的总价,司法判例中也采信本观点,在一起食物中毒案引起的赔偿纠纷案中,法院认为的污染食品为甲鱼和鳜鱼,其他菜原告方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所以应以这两道菜的价款为依据计算惩罚性赔偿金。按照《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货值金额计算也存在上述类似问题。
三、现行涉及食物中毒监管法律有待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