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技师职称论文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关键字:景观;硬质景观;作用与分类;设计;新思路
Abstract:Hardlandscapeisanimportantpartofthecitylandscapes,whichattractmoreandmoreattention.Thepapersumsupthedefinitionofthehardlandscapes,thenclassifiesthehardlandscapes,anddiscussesthenewnotioninmodernhardlandscapedesign.
Keyword:landscape;hardlandscape;theuseandclassification;design;newmethod
硬质景观设计是现代景观设计中的重要部分,也是构成城市形象的决定性因素之一[1]。作为现代、后现代设计中的重要元素,硬质景观在改变设计品位和景观环境质量的同时,还体现了现代科技对景观作品的驾驭能力。本文总结了硬质景观的定义,提出新的分类,并初步归纳了硬质景观设计在不断进步的发展历程中的新思路,力求启迪设计者将硬质景观设计不断推陈出新。
1、相关概念
1.1景观
景观概念的发展经历了从美学概念到地理学概念再到生态学概念三个阶段。16世纪末,“景观”主要被用作绘画艺术,泛指陆地上的自然景色[2]。后来,“景观设计”一词是吉尔伯特·密森(GilbertMeason)最早使用。1899年,美国景观设计师协会(ASLA)成立,标志着现代意义的景观设计正式产生。第三阶段的景观是生态学概念的景观——由一组以类似方式重复出现的,相互作用的生态系统所组成的异质性陆地区域。
总之,地理学界和生态学界所论及的“景观”总的来说还是属于一种自然科学的范畴,而景观设计学则是一门自然与人文相交叉的学科。它应该是同时具备景观形态研究、景观生态研究和景观的人性化研究三个层次[3]。
1.2硬质景观
硬质景观(HardLandscape)是英国人M.盖奇(MichaelGage)和M.凡登堡(MaritzVandenberg)在其著作《城市硬质景观设计》中创造并首次提出的,意指相对于植物的软质景观而言。即城市景观分成以植物、水体等为主的软质景观和以人工材料处理的道路铺装、小品设施等为主的硬质景观两部分[4]。本文结合王春沐对居住区硬质景观的定义[5],认为城市硬质景观即城市中以游憩、使用、观赏为主要功能的场所内,以道路环境、活动场所、景观设施等为主的景观。广义上说,除了城市绿化、水体和建筑物以外的有形物,都可认为是硬质景观。其内容包括步行环境(含地面铺装、踏步、坡道、挡土墙、围栏、栏杆、墙及屏障)、景观设施(含照明、座椅、垃圾箱、雕塑小品、电话亭、信息标志、护柱、种植容器、自行车停车场)、活动场所(游乐场、休闲广场、运动场)、车辆环境四大部分。
2、硬质景观的分类
硬质景观分类有很多种,如根据美学原则可分为点、线、面三种类型的硬质景观[6];根据设计要素又可分为步行环境、车辆环境、街道小品三类[7]。还有根据硬质景观使用用途分为类形成的道路、驳岸、铺地、小品四类[8]。本文主要从硬质景观的景观功能出发,将其分为实用型、装饰型和综合功能型景观三大类,再在此基础上划分。
2.1实用型硬质景观
实用型硬质景观包括道路环境、活动场所和设施小品三类。其中,道路环境又由步行环境和车辆环境组成,主要包括人行道、游路、车行道、停车场等;活动场所包括游乐场、运动场、休闲广场等;设施小品即照明灯具、休息座椅、亭子、公共停靠站、垃圾箱、电话亭、洗手池等。这类景观是以应用功能为主而设计的,突出体现了硬质景观使用功能强大、经久耐用等特点。
2.2装饰型硬质景观
装饰型硬质景观以街道小品为主,又分为雕塑小品和园艺小品两类。现代雕塑作品种类、材质、题材都十分广泛,已经逐渐成为景观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园艺小品即园林绿化中的假山置石、景墙、花架、花盆等。这类景观是以装饰需要为主而设置的,都具有美化环境、赏心悦目的特点,体现了硬质景观的美化功能。
2.3综合功能硬质景观
一些硬质景观同时具有实用性和装饰性的特点。如设施小品中的灯具、洗手池、坐凳、亭子等,既具有使用功能,也具有美化装饰作用;装饰小品中的假山、花架、喷泉等,既是观赏美景的对象,也是人们休憩游玩的好去处。这类具有综合功能硬质景观设计正是体现了形式与功能的协调统一,在现代景观设计中被广泛应用。
3现代硬质景观设计的新思路
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后现代主义进入到艺术设计领域,也丰富了当代景观设计的语汇。现代科技手段的进步,造园材料的丰富及景观设计思潮的不断创新,使硬质景观材料和设计思潮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并向新的方向不断完善。许多在它们刚出现时让人不可思议的表现手法,现在已出现在景观作品中,而且收到了广大人民的欢迎。
3.1后现代主义符号学诠释新景观
“符号学”最初是研究语言学上的符号(Sign)或象征(Symbol)的学科,后被运用到心理学、哲学和艺术研究的领域,随后出现了建筑符号和城市空间的符号学。“景观作为符号”是后现代主义的景观观,后现代主义景观的符号类型又分为图像符号、指示符号、象征符号三种[9]。
现代硬质景观由于其材料丰富、可塑性强、功能多样等特点,能够充分体现和发扬后现代主义符号学景观的设计思潮。利用景观符号的“形”,使使用者体会到设计作品的“意”,进而传达现代设计的“神”,正所谓聚“形”、延“意”、传“神”,在审美和内涵两方面得到了超越。
后现代主义设计师也在不断探索对景观符号的应用。文丘里在富兰克林庭院的设计中,利用不锈钢骨架模拟原有建筑,创造出历史效果。查尔斯.摩尔设计的新奥尔良广场,以历史片断、夸张的细部及舞台剧似的场景,赋予场所“杂乱疯狂的景观”[10]。
.2材质色彩创造“软”的质感
色彩“在很大程度上汇聚成一种国家的文化的特征:色彩是一个丰富而又生动的主题,他是一种符号,一种形式,一种象征,也是一种文化。”在很多发达国家,对城市整体景观、街道和社区的色彩都进行规划。城市的标志色彩又由总体色彩(主要由建筑构成)和近人尺度的城市硬质景观色彩(主要由人行道及广场铺装、各种标示广告牌及城市设施的用色)构成。虽然硬质景观大多材质坚硬,在心理上给人坚定、理性、现代的感觉,难以有亲近感。但多种人工原料色彩的可控制性,使硬质景观比植物,水体等软质景观具有更丰富的颜色选择,通过色彩的调和,形成与软质景观一样有亲和力的空间。
在景观设计中运用色彩的代表人物如玛莎.施瓦茨。她设计的“面包圈花园”(BagelGarden),将面包作为园林造景的一部分,以面包圈的黄色和沙砾的紫色作对比,创造了一种家庭氛围。再如,明尼阿波利斯市联邦法院前广场,鲜明的色彩形成了“引人注目的、可识别的景观设计”。
3.3注重景观形式与社会生态的统一
景观设计是为公众服务的,其目的是改善人居环境。现代硬质景观设计不同与传统设计的方面,就在于它还考虑诸多不能由视觉显现的设计因素,如人的生理、心理因素、社会因素、文化因素、环境因素、生态建设等。因此说现代硬质景观设计是形式与社会、生态的统一,是社会、自然、艺术的综合体。
我国中山岐江公园及彼得.拉茨设计的杜伊斯堡风景公园,都是将硬质景观与社会、生态的设计相结合的范例。两个设计都是使废旧物在利用中都获得了新生,保留了工厂基址生态的和视觉的特点,也保留了真实而弥足珍贵的城市记忆。
4、结论
硬质景观是城市景观设计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其造型丰富,材料繁多,而又充分显现了现代的科技手段,越来越受设计者的青睐,使用者对硬质景观的需求和要求也在日益提高。硬质景观的设计和发展成为现代景观设计的关键环节,而硬质景观的社会、文化、功能等各方面的效果,正是可以调控人与自然关系的砝码之一,甚至成为设计作品成功与否的决定性因素。只有认真探讨硬质景观设计的发展方向,理解硬质景观设计的新思路,才能在设计中尽善尽美。
参考文献:
[1]廖艳红.试论城市硬质景观的设计与建设[J].中外建筑,1999,(2):5.
[2]俞孔坚.景观文化生态与感知[M].北京:科学出版社,1998.
[3]杨锡荣.现代景观设计的方法论初探[D].南宁:广西大学.2004.2.
[4]M.盖奇(MichaelGage),M.凡登堡(MaritzVandenberg)城市硬质景观设计[M].张仲一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5.3.
[5]王春沐.居住区开发空间中硬质景观的规划与设计[J].北京园林,2005,21(2):7.
[6]陈开森.浅析园林绿地硬质景观设计[J].闽西职业大学学报,2005,9(3):125-126.
[7]廖艳红.试论城市硬质景观的设计与建设[J].中外建筑,1999(2):5.
(1)课程设计要以能力为本位,注重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
课程的教学应从职业岗位的需要出发,确定能力目标,突出教学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强化技能训练,以培养学生岗位能力为主线,设计教学内容、方法和过程,并据此评价教学效果。
(2)课程设计要以岗位工作任务为引领,明确教学目标与要求。
以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过程为载体设计任务模块,确立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引入行业要求和职业资格标准,通过各种“做学一体”的课堂教学活动设计,将具体工作过程所涉及的技能组合成工作任务模块,由简至繁,由浅至深,将教与学完成在工作过程系统化之中。
(3)课程设计要以就业为导向,以职业生涯发展为目标。
高职教育的课程设计应以满足行业要求为宗旨,通过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方式,培养社会需要的技能型人才。就业导向的职业能力系统化是体现高职教育特色的课程体系,应在需求分析的基础上进行课程开发,决定教学方式。
2课程设计的思路
《值机实务》课程以值机岗位职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值机服务实际工作过程为主线,在分析值机工作岗位典型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的基础上,确定学习领域的目标及内容。遵循认知学习规律对学习领域进行具体化,根据实际工作情境由简到繁、由易到难、由一般到特殊分别设计四个学习情境:乘机手续的办理、行李运输、特殊旅客服务、不正常情况的处理。每一个学习情境都以一个真实完整的工作任务为驱动,并依照值机服务实际工作流程,采用“课堂教学+仿真实训+岗位见习+顶岗实习”四种形式组织和实施教学,使学生学以致用,获得知识的过程与真实的岗位实践相对应。实现做中学、学中做的教学做统一,让学生真正感到学习的意义,充分体现了高职教育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特点和要求。
3课程的设计与实施
(1)课程教学目标设计。
根据航空服务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掌握值机服务的各类业务规定和工作流程,明确值机服务人员岗位职责和应该达到的服务质量;掌握娴熟的实际操作技能,正确地提供值机服务。了解航空服务业行为规范,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航空服务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培养诚实守信、善于沟通、富有爱心等品质。
(2)课程内容设计。
按照课程的教学目标,同时结合民航客运员等职业资格证书对知识和技能的要求进行课程内容体系的框架设计。本课程依据民航值机工作岗位的典型工作任务创设学习情境,安排学习单元。
(3)课程教学模式设计。
高职教育的特点要求课堂教学过程突显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因此,在教学模式的设计上,课程实行“校企合作、两堂交替”的教学模式。校企合作指校企双方共同参与建设课程,深入课程教学的各个环节,引入行业企业的标准,把握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两堂交替是指实现校内“课堂”和企业“店堂”的双向融通,通过“两堂交替”将知名航空企业专家请进学院在课堂开设讲座或进行授课工作,还将部分实训课程授课地点拓展到航空企业。通过校内课堂学习,仿真实训基地练习,岗位见习强化,再到校外实训基地顶岗实习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实践过程,强化了学生的职业技能。真正实现做中学、学中做的教学做统一。
(4)课程教学的评价。
为适应民航服务市场发展的需要,提高学生岗位技能的实际操作能力,本课程教学效果评价采取过程与结果并重、教师评价与学生自评、互评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评价与考核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评价分三部分组成:过程考核占40%,实操考核占40%,理论考核占20%。其中过程考核评价中校内教师和行业专家评价占60%,学生互评、自评各占20%。
4课程实践效果
关键词:建筑工程;成本控制;现状;对策;分析
引言:当今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也使得建筑行业所面临着的压力在不段的加大,同时对于施工企业之间的竞争压力也在不断的加大,对于成本控制人员来说成本控制也成为了施工企业能够获取最大利益以及提升自身竞争力的主要方式之一,同时现阶段已经是越来越受到了建筑企业管理人员的广泛关注。在我国由于成本控制这项工作的起步比较晚,现阶段依然是存在着一些列的问题还需要进行解决。
1.工程项目在成本管理的现状
当前我国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时候,为了能够将其成本管理的方法得到全面的提高,从而使其能够更好的带动我国建筑行业能够长远发展,就必须要对其所存在着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以此来对其所存在着的问题进行科学有效的解决。
1.1关于建筑工程项目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着不到位的现象
当前,我国工程建筑的施工企业来讲,其普遍的存在着成本管理无规划以及规划不科学的现象,比如在对工程量的清单计价认识的过程中,其主要是施工单位需要认真对待的一个问题,并且对于工程项目的内部定额对于施工企业来说也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要综合施工企业的施工内容、管理以及信息等方面的情况,才能够更好的对工程的报价进行科学合理的计算,在对施工企业自身利润进行保证的同时使其自身的竞争力能够得到提高。但是,目前很多的建筑施工企业并没有自身的企业定额或企业定额并不完善,不管是在成本的预测过程中,还是对工程的投标报价过程中,其主要是采用着传统的定额方式来进行,这样将会导致施工企业的成本管理水平没有办法得到提高,并且对于工程的成本管控也会带来比较严重的负面作用。
1.2由于施工企业的成本观念并不是很成熟
对于建筑工程施工企业来说,其成本的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并且根据目前的形式分析可以知道,很多的企业中并没有对其成本管理的意义进行充分的认识,同时对其重要性认识也不是很全面,在成本管理的过程中,对其管理的目标和方式认识方面也存在着很大的误差。多数的施工企业对其成本管理理解过程中仅仅还是停留在一些常规的人工和材料以及机械设备等方面的管理,然而对于企业的资本成本和进度等方面的成本严重的缺乏认识,进而导致使其施工企业将会出现成本增加的现象,这样也导致施工企业的成本控制受到严重的影响。
1.3由于工程项目的约束机制并不健全
在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必须要能够对其工程中所出现的大量信息进行掌握,如果没有对其信息进行掌握的情况下,那么将会导致工程项目的管理效果不理想,并且建筑工程项目部自身的能力也将会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性,在受到了一些不同程度的风险影响之后,施工企业仅仅只是能够看到眼前的利益,然而却严重的忽视了建筑工程项目的长远发展,导致工程项目的施工企业成本控制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问题以及漏洞,同时也使其工程项目的决策不科学、不合理,使其对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整体效益受到直接的影响。
1.4在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其控制能力弱
当前,对于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管理和控制的时候,要对其所存在着的问题进行重点的分析以及研究,同时对于一些重大的成本项目要进行不断的加强管理,比如对于工程项目的材料费用进行管理,对于工程项目的材料来说,其主要是占据了工程总成本的百分之六十到百分之七十左右,如果对其成本管理存在着问题的情况下,那么将会导致工程项目的成本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对于这种问题的出现,主要是和建筑工程项目施工企业的采购计划有着直接的关系,同时对于材料供应商之间的维护关系、维护的管理以及材料浪费等情况有着直接的关系,所以,通过对这些问题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使其工程项目管理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进而提高成本管理的水平。
1.5忽视工程项目“质量成本”的管理和控制
“质量成本”分为内部故障成本(如返工、停工等引起的费用)、外部故障成本(如保修、索赔等引起的费用)、质量预防费用和质量检验费用等四类。保证质量往往会引起成本的变化,但不能因此把质量与成本对立起来。长期以来,我国施工企业未能充分认识质量和成本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习惯于强调工程质量,而对工程成本关心不够,造成工程质量虽然有了较大提高,但增加了提高工程质量所付出的质量成本,使经济效益不理想,企业资本积累不足;项目经理部却存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质量,虽然就单项工程而言,利润指数可能很高,但是因质量上不去,可能会增加因未达到质量标准而付出的额外质量成本,既增加了成本支出,又对企业信誉造成很坏的不良影响。
2.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措施
在通过上文的内容分析之后可以知道,对于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过程中所存在着的问题能够更加深入的了解认识,因此必须要对其进行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以此来使其成本管理的水平能够得到提高。
2.1加强成本管理理念深入
在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内容也是十分广泛的,所以,必须要是其能够树立起大成本的观念,以此来不断的加强有关环节的调整,同时也能够使其实现工程项目的全过程成本管理控制。在成本管理的过程中,不仅仅要对传统的问题进行控制,同时还需要对其质量成本和工期成本等内容进行重新的认识,使其能够在成本控制的过程中将其作用发挥出来,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控制。
2.2加强改善成本管理方式
在建筑工程成本管理控制的过程中,为了能够更好的将其成本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必须要将施工企业的定额来作为成本管理的依据,在对工程进行投标报价的过程中也是成本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同时这对于建筑工程企业的组织设计以及施工计划等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因此必要不断的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的运营管理水平,对其定额的制度进行加强完善,这样才能够更好的提高建筑是施工企业的整体竞争力,保证建筑工程的成本管理水平能够提升。
2.3加强监督管理的能力
在建筑行业不断发展的同时,对其成本管理过程中,为了能够更好的对其进行管理,首先就是要应该对其监控的信息进行不断的加强,以此来使其项目能够实现信息化的管理,同时也能够使其建立起工程信息管理的系统,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对比分析的进度、安全以及成本等方面的指标,使其为建筑工程项目的成本管理提供宝贵的意见,还需要不断的对项目部的财权以及事权划分工作进行提高,同时要对工程项目的内容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加强,从而使其能够更好的实现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科学化,进而更好的使其建筑企业能够实现自身的目标。
总结:言而总之,在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成本管理控制的过程中,不仅仅能够对其经营的理念进行改善,同时使其施工的耗费进行科学合理的补偿,同时也能够更好的保证建筑施工企业能够进行在生产以及提高其整体的经济效益,最终使其施工企业的整体竞争力能够全面稳定的提高,使其也能够更好的为社会发展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赵海盈.浅谈建筑工程成本控制现状与对策[J].中国集体经济,2011,12(24):120-124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对于资源的需求也不断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为煤矿开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在煤矿的开采、输送、生产过程中,难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破坏,不利于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随着矿井机电设备的广泛应用,大大提高了煤矿生产的效率,减少了人力成本,并降低了能源损耗和各类有害废弃物的产生,从而使得我国煤矿企业向着绿色生产发展,为我国生态社会的建设添砖加瓦。在煤矿的实际开采过程中可以发现,煤矿机电是整个煤矿生产的系统平台,支持着煤矿企业的稳定运转。同时,矿井机电设备也逐渐由最初的机械和电力系统分离的形式,发展为如今的机电一体化模式,实现了我国煤矿开采业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对此,各大煤矿企业必须意识到机电设备在煤矿开采中应用的重要价值,不断完善机电安装够工作,做好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工作,从而保证矿井机电系统稳定、高效地运行,最终实现煤矿的安全、生态生产。
2煤矿矿井机电安装施工要点
在进行煤矿矿井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前,安装人员必须意识到机电设备应用的重要性,并严格依照相关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2.1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展施工
在煤矿矿井机电安装工程的实际施工中,因为每个煤矿企业选择的机电设备类型存在一定的差异,这就使得其施工组织设计各有侧重、不尽相同。矿井机电安装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均是由专业人员在对煤矿施工现场进行勘察后,充分领会机电设计要求,了解机电原理的基础上,经由科学探讨、技术论证后所得到的,其能够最大程度地保证施工工序之间的衔接性、平衡性、科学性。对此,机电安装工作人员必须在施工前做好相应的技术交底工作;在施工中严格遵循施工组织设计中所规定的程序与方法进行施工,不得凭经验施工,或是擅自更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顺序,否则会直接影响到最终的施工效果,导致矿井机电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例如:在进行矿井井架的安装施工时,需在一层组装完成后做好操平找正,并开展下一层的组装工作,逐层进行;井架全部安装施工完成后,需在各连接部位均穿上螺栓、拧紧,确保安装牢固;做好整体操平找正工作;对井架四脚进行二次灌浆施工。上述工序方是符合施工要求的,若是工序颠倒,必定导致设备出现运行事故。
2.2细化煤矿矿井机电安装工艺
当前,从我国煤矿矿井机电安装工程实践可以看出,矿井机电安装一直存在设备多、安装环节复杂、整体性要求高的特点,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机电安装施工的难度。对此,机电安装工作人员应在施工前就做好安装环节的分解、细化工作,充分掌握每一个安装步骤及每一个步骤所需要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从而确保在实际安装施工中从容不迫、心中有数。此外,机电设备的整个过程必须是连续的,避免影响到最终的安装效果。
2.3煤矿矿井机电安装工作应主次清楚
如上文所述,在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安装环节施工工序较多,这就使得机电安装工作人员极易混淆施工顺序或是无法分清安装的主次。(1)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做好施工方案内容的宣贯、交底工作,使得安装工作人员充分掌握施工方案,将整个的施工环节牢牢映在心中,确保施工顺序明确;(2)施工人员必须分清安装主次,重点环节重点控制,确保施工质量达到相应的标准,例如在机电安装施工中,必须先做好电源、动力电源的安装施工,从而保证井下机电设备稳定运行,方可开展后续工程。
2.4做好安装后的检查工作
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安装完成之后,必须要做好设备的试运检查工作,确保设备可以正常运行,并将设备试运过程中的状态详细记录下来。只有确定设备运行安全、稳定,方可交付使用。
3机电施工完成后设备运转不正常、故障原因
完工后,机电设备运转不正常、出现故障率较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3.1机电设备保护不善
煤矿采掘工作量十分大,这也就使得其需要的设备型号、数量多,但是机电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存在管理不到位、成品保护不到位等问题,碰撞严重,试运行及运行过程中出现故障、运转不正常等问题。
3.2新旧设备安装不配套
当前,在不少煤矿矿井中,均存在机电设备陈旧老化的问题,尤其是矿井、小型矿井中的表现极为突出。这主要是由于在煤矿建设过程中,若是想要一次投入成套煤矿机电设备,必然会大大提高工程施工成本,对于小型煤矿企业或是大型煤矿企业而言,其均是一笔难以承受的资金。因此,在煤矿矿井机电设备的实际安装施工中,不少企业通过新旧设备、多型号共用的方式,降低施工成本。但是,这样的施工方式必然导致机电设备在后期的使用中出现配件不足、老化速度快、维护困难等问题,从而导致不少设备长期处于带病运转的状态下,增加安全事故发生率,对煤矿生产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威胁。
3.3管理不科学,影响工程质量
3.3.1人员管理方面。在矿井机电设备实际施工中,工程建设的规划、决策、勘察、设计、施工与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都是通过人的工作来完成的。因此,若是施工人员自身专业素质水平较低,施工人员未能够按照图纸、合同、规范、技术标准、措施等内容要求施工,都将直接或是间接地对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产生不同程度影响。对此,为能够严格按照图纸、相关施工规范、措施等内容要求进行施工,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确保自身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
3.3.2施工机械管理方面。施工机械是工程施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是确保工程高效、高质完成的基础。但是,在煤矿矿井机电施工中,未能够充分重视施工机械的管理问题,导致机械带病运作或是不合理使用,从而出现较大的安全质量隐患。
3.3.3施工材料管理方面。工程材料是指构成工程实体的各类建筑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它是工程建设的物质条件,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工程材料选用是否合理、产品是否合格、材质是否经过检验、保管使用是否得当等,都将直接影响建设工程的结构刚度和强度,影响工程外表和观感,影响工程的使用功能,影响工程的使用安全。但是在矿井机电施工中,由于在进行部分配件的采购时,质量审核不严,使得其规格、材质与国家标准存在一定的差距,从而导致机电安装工程质量受到影响。
3.3.4施工制度、工艺、操作、方案的执行等管理方面。对于煤矿企业而言,矿井机电安全施工专业性较强,这就要求必须具备科学的管理制度,对其施工与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在工程施工中,施工方案是否合理,施工工艺是否先进,施工操作是否正确,都将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的影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不断提高工艺技术水平,是保证工程质量稳定提高的重要因素。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不难发现,不少煤矿企业的经营理念依旧十分落后,其过分地重视煤炭产量,而忽视了煤矿的安全生产,仅仅将机电设备的应用视为煤炭生产辅助工序,而未能够充分重视其安装与管理工作,导致矿井机电施工管理制度不健全、事故频发。
3.3.5施工环境条件管理方面。煤矿矿井环境条件极为恶劣,因此一旦对施工环境管理不当,例如施工材料胡乱堆放、施工废弃物未统一管理等,均极易导致施工混乱,影响施工效率与施工质量,甚至威胁到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机电安装施工质量控制
4.1施工前做好机电设备准备工作
4.1.1做好相关的设计图纸审查工作,确保工程施工人员到岗,施工机具设备数量、质量符合要求,施工管理机制健全。
4.1.2做好机电设备的采购。(1)煤矿企业应做好不合理的老旧机电系统的改造、更新工作,通过机电主系统设备可靠性的提高,实现煤炭生产效率的提升。其中,煤矿企业必须优先进行采区流动设备的升级工作,及时更换耗能高、效益低、安全系数小的机电设备,同时禁止出现设备改装、拼装等现象,及时处理过度老化或报废的设备,从而确保矿井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质量达到相关标准;(2)由于每个煤矿所处的地区的地理、地质条件存在差异,不同煤矿企业的内部管理、运输等能力也不尽相同,因此煤矿企业在进行矿井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之前,必须根据其实际开采条件和发展需求进行设备的选型工作,要求其不仅适应企业当前的发展需求,更能够满足企业的长远利益。值得注意的是,在安装准备期间,需充分考虑配件更换问题,避免出现单台冷门设备的问题。
4.2加强人员培训工作
人员的素质,即人的文化水平、技术水平、决策能力、管理能力、组织能力、作业能力、控制能力、身体素质及职业道德等,都将直接和间接地对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质量产生不同程度影响。因此,在煤矿矿井机电安装施工中,必须做好岗前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其专业水平过关。高素质的机电施工人才应满足以下四项基本要求:(1)机电基础专业知识扎实;(2)实践经验丰富;(3)质量意识强;(4)具备相关的管理知识。对此,煤矿企业必须高度重视此类技术人才的培训工作:(1)根据煤矿企业自身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培训计划,严格按照培训计划中的要求开展培训,以确保培训效果显著;(2)在进行技术人才的培训过程中,必须重视理论和实践的充分结合,可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老工人现场指导;(3)培训工作必须与时俱进,特别是当煤矿矿井机电安装施工中投入了新设备时,必须组织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以确保其充分掌握设备的原理、施工技术,实现煤矿矿井机电安装施工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4.3落实矿井机电安装管理制度
对于煤矿企业而言,其若是想要进一步提高矿井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质量,必须完善矿井机电安装管理制度,并将其有效落实,从而实现机电设备的稳定、安全运行。(1)制定完善的责任制度。在矿井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工种岗位责任制、生产责任制、事故责任追究制的制定和落实工作,从而使得每个安装工作人员均能明确自身的责任范围,主动关注矿井机电安装施工质量;(2)做好施工现场管理的考核工作。在矿井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中,应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和奖惩制度,规范安装工作人员的施工行为,确保其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3)职能管理部门做好实时监督工作。在矿井机电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过程中,职能管理部门必须做好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工作,从而确保矿井机电安装管理制度发挥实效。
4.4机电安装施工过程控制
4.4.1做好施工技术交底书的审核工作,明确施工任务、施工标准、施工要求以及施工时间。
4.4.2做好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工作,重点把控施工关键点和薄弱点,确保施工质量达标。
4.4.3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工作。(1)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测工作,可通过旁站、巡视以及平行检验等方式,确保各个施工工序质量过关;(2)重视隐蔽工程的质量把控,施工单位应提交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现场施工人员与技术员签名以及机电、土建专业的监理工程师签名,方可进行隐蔽部位施工;(3)重点做好施工过程中人员、施工机械、施工材料、施工工艺以及施工环境的监控管理,确保其均达到相关质量标准,一旦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加以控制、纠偏;(4)若是施工现场出现工程变更问题,必须从质量、工期以及造价等方面的权衡,方可做出决定。
5结语
一我国科技成果的界定和分类
科技成果,是科学技术成果的简称,指对科学研究课题通过调查考察。实验研究。设计试验和辩证思维等活动,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意义或实用价值的创造性成果[1]的统称,属于科学技术这一特定范畴内的智力成果。科技成果的界定最早可以追溯到1961年4月22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10次会议)通过并试行的《新产品新工艺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从中可以看出当时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科技成果主要是指技术上成熟,经济上合理的新产品新工艺。
此后,原国家科委于1978年11月颁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管理办法》中把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分为三类:(1)科学成果即自然科学方面的具有创造性的理论研究成果;(2)技术成果指使生产多。快。好。省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方法;(3)重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阶段成果这是首次对科技成果进行分类。
在1984年2月颁布的《关于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的规定》中又明确了管理的科技成果范围是:(1)解决某一科学技术问题而取得的具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立应用价值的应用技术成果;(2)在重大科学技术研究进行进程中取得的有一定新颖性、先进性和独立应用价值或学术意义的阶段性科技成果;(3)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取得的科技成果;(4)科技成果应用推广过程中取得的新的科技成果;(5)为阐明自然的现象特性或规律取得的具有一定学术意义的科学理论成果。
而在198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中,将被鉴定的科技成果拓宽为科学理论成果。应用技术成果以及软科学研究成果;并且还规定了不要求一切科技成果都进行鉴定,规定了三种视同鉴定的情况,此种划分已被沿用至今。
原国家科委于1994年10月26日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中还明确指出:“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并规定:“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对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1)基础理论研究成果;(2)软科学研究成果;(3)已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4)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5)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技术成果;(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也就是说,进行科技成果鉴定的只是应用技术成果,科技成果涵盖的范围超出了鉴定的范畴。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12月1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成人若干问题的解释》则明确了技术成果的一般规定:“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对技术成果所包含的内容进行了较为具体的规定。总的来看,科技成果是人类的智力劳动产物,与有形物有很大差别。科技成果完成后,其内涵价值基本确定。
二。科技成果权的概念。性质
由于立法规定的粗简,人们对于科技成果权的性质。内容和特征,尤其是对于科技成果。科技成果权与知识产权三者之间的关系缺乏正确认识。
科技成果权作为法律术语最早在我国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第118条规定中出现:“公民。法人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①受到剽窃。篡改。假冒等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此后,在1993年10月1日实施的《科技进步法》第60条规定中也提到了科技成果权:“剽窃。篡改。假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著作权。专利权。发明权。发现权和其他科学技术成果权的,非法窃取技术秘密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从该条规定来看,“科技成果权”与技术秘密也属不同的概念。此外,在《民法通则》第五章民事权利中关于知识产权的第97条第2款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作为《民法通则》知识产权这一节中的一个条款,可以理解为《民法通则》把科技成果当作一种知识产权,但是,现阶段的知识产权法中并没有针对科技成果制定专门的法律。在制定《民法通则》时,我国尚处在计划经济体制,生产。科研和应用等都依靠国家计划,科技成果归国家所有,科技成果无偿使用,而知识产权源于“特权”,是法律授权获得的一项民事权利,从而造成了作为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却无法得到知识产权法的直接保护,科技成果权与发现权。发明权一样,实质上是一种有权获得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的权利,与受专门法律保护的其他各项知识产权不同,并不是一种智力成果专有使用权,不具有其他知识产权的专有财产性质。
科技成果的完成者可以依照《发明奖励条例》。《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科技进步奖励条例》的要求申请科技成果的奖励,科技成果的权利范围不像专利权那样与现有技术可以明确区分。有专家在解释我国科技奖励制度时指出:“获得自然科技奖励的公民,将对其科学发现享有发现权,获得技术发明奖的项目,将对其发明创造享有发明权,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公民,就对其完成的科技成果享有科技成果权。从权利性质来讲,发现权。发明权。科技成果权属于精神权利。”
三。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保护
通过科学研究活动取得的科技成果,不论成果价值多大,就目前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门法律来看,均不能直接产生独占权利,科技成果要想获得法律保护,必须通过获得其他知识产权的方式进行保护。从一定意义上讲,科技成果首先要通过某种途径依法确认才能产生相关的知识产权,也就是说,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属性都有一个依法确认的过程,不是科技成果自然产生的,更不是科技成果完成人所“声称”的。科技成果是重要的无形资产,但要用知识产权来保护才能具备财产权特征,一项科技成果可以拥有多项具备财产权特征的知识产权,但拥有科技成果不等于自动拥有了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一类法定权利,它必须依法产生,任何人不能随意宣布自己拥有某项知识产权,不能宣布自己是某项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所有知识产权都必须得到法律的授权才能得到确认。科技成果是产生知识产权的源泉之一,知识产权是保护科技成果的手段,科技成果中符合知识产权保护条件的应当采取知识产权形式的保护。知识产权本来就是工业经济时代为保护和促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商品化而诞生的一种新型权利,是人们对创造性智力活动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其本质是一种智力产品在市场交易中获得的经济权利,其产生。行使和保护与市场紧密结合。知识产权保护一般是根据先申请原则来确定的,如专利权只授予先申请人,从而使其享有一定期限的独占权,法律上承认知识产权这一权利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有目的地保护权利人的独占性。
由于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权的客体均是科技成果,两者存在着重合或交叉,但是,知识产权不等同于科技成果权,科技成果广泛存在于知识产权之中,或者说知识产权保护那些需要保护的科技成果,两者是包含。重叠和交叉但不是全部的关系。至于科技成果应该采取何种知识产权方式来加以保护,则应根据具体的科技成果类型来确定合适的保护方式,不管以何种方式来保护科技成果,各种权利的性质。范围和边界是不相同的。
科技成果获得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依据是知识产权法。依据知识产权法,对科技成果进行产权界定,使其成果的权利人在一定的期限内享有科技成果的独占权,并享受由此而产生的经济效益,是调动企业。个人乃至整个社会科技创新积极性的重要保证。只有使科技成果取得专利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得到保护,才能最终形成自己独特的市场竞争优势。知识产权制度就是一种鼓励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化和利益的激励机制,是一种成果权属机制,其植根于市场经济,以明确界定知识成果的产权并为之提供有效保护为其主要特征。
从各国知识产权保护实践来看,科技成果若不申请专利,将得不到国际承认,而且国外法律中也没有“科技成果权”这个概念。知识产权的立法目的则是界定相关产权,明确产权的范围与归属,从而实现科技成果的产权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统计表明:世界上90%~95%的发明能够在专利文献中查到,并且许多发明只能在专利文献中查到,可以说,专利文献几乎记载了人类取得的每一项新技术成果,它融技术。法律。经济情报为一体,是世界上反映技术发展最迅速。最全面。最系统的信息资源。[4]由此说明,其他国家。尤其是科技发达国家十分注重用专利来保护最新的科技成果。在全球科技经济。法律体系等一体化趋势日趋明显的大环境下,我国现行的科技成果管理体制不具有保护知识产权的作用,对获得的科技成果应选择合适的保护方式,没有有效的保护手段科技成果将无法得到保护。
从法律上看,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是明确的,科技成果的范畴涉及科学技术领域内一切智力劳动成果,并非所有科技成果都可以获得知识产权保护,有些则不能取得知识产权保护,如专利法中对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动物和植物品种。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等均不授予专利权①,而以上这些均可纳入科技成果的范畴。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也将随之扩大和增加,但采取何种保护方式应由法律来规定。由于新技术的进步所带来的新的技术成果,可以通过扩大解释现有的知识产权特别法律,将其纳入现行知识产权保护体制内。例如,对计算机程序的保护就是通过重新定义著作权法中的作品概念来实现的,也可以制定专门的法律加以保护。我国现阶段对计算机程序。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等的保护,均有法律保障,这些成果广义上都属于科技成果的范畴。随着新技术的迅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的新领域也将会进一步得到拓展,面对知识产权领域新的客体。新问题,必须通过法律修正和新的立法使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得到丰富和发展,以适应知识创新时代的需要。
四结论
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和现状表明,并非一切科技成果都可以成为法律的保护对象,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也不尽相同。科技成果的范围十分广泛,能够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的只是其中符合法律要求,具有创造性和单一性的部分。对具有创造性的科技成果能否授予知识产权,还要取决于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国家政策和科技发展水平。对于列入某种知识产权专门法律保护范围的科技成果要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依法履行相关手续才能取得知识产权。
[摘要]在科学研究过程中产生的科技成果包含着众多的内容,在我国现行的科技成果管理体制下,对获得的科技成果应选择合适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没有有效的保护手段,科技成果将无法得到保护
关键词: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
参考文献:
[1]曹昌祯.中国科技法学[M].上海:复旦成人出版社,1999:69.
[2]段瑞春.关于科技进步法的主要制度[J].中国科技论坛,1994(3):68.
关键词: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问题控制
中图分类号:TU198文献标识码: A
1我国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
1.1监理制度建立的初衷与现实情况间的差距
由于工程质量管理过分强调监理的作用,造成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业务职能过于单一,大部分工作范围仅限于施工质量管理,但对于项目决策策划、设计阶段、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工期控制、项目运营涉及较少。
1.2监理有责无权
在《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监理实施细则中虽明确了监理的责任和权利,但多年来,在监理的责任和权利方面完全按要求实施的工程项目很少,在工程建设中,业主对监理工作的干扰相当普遍。业主始终有这种错误意识:我花钱雇你,有事就得我做主。从监理方面来讲,一方面近几年来大大小小的监理公司发展较快,市场竞争激烈,招投标不规范。为了生存,即使业主违反监理合同要求,监理也不愿意得罪业主。这样导致施工现场监理有心无力,一旦出现工程质量事故,业主一推了之。因而在实际监理工作中监理只有责任,而相应的权利却得不到保障。
1.3工程监理企业自身不健全
目前我国建筑业发展尚不规范,工程监理行业中存在竞相压价的恶性竞争行为。同时,监理企业良莠不齐、形式各异,有挂靠的、也有出租资质的,这些情况导致监理的诚信下降,使相当一部分业主对监理承担全过程管理不放心。由此,监理单位虽然承担了在建项目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服务活动,但业主很难放弃对施工队伍的选择、物资采购、进度款的拨付、工期进度的要求等一系列管理权限。同时监理企业管理体制不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少、人员流动性大,这些使监理公司很难持续向前发展。
1.4建设监理的收费比较低
由于我国当前的监理内容大都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督,工作相对较简单,收费水平普遍低于设计和其它咨询服务行业,也远低于国外监理咨询公司的监理取费。我国监理取费率在0.6 %~2.5 %之间。收费低导致监理人员收人过低,难以配置各种专业的高级监理人员,致使监理工作质量处于较低的水平上运行。另外,低收费也使监理企业能够和愿意提供的服务水平越来越低,反之又导致目前监理市场上的压价行为屡禁不止,造成了我国建设监理行业发展恶性循环的局面;另一方面,监理行业中具有自身特色和优势的监理企业越少越容易被市场认为监理企业提供的工程监理服务大同小异,也就容易导致监理市场价格的混乱。
2工程施工监理问题及措施
2.1做好标准化管理
监理标准化管理主要是指“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三方面监理内容从形式到内容都转化为标准化管理和控制,使每一项每一步工作都有统一规定、统一要求,都有标准依据,都有定性、定量的衡量标准。我国目前的监理现状只做到了质量和进度控制,组织协调。例如,监理工程师把工程质量、进度计划、实施和控制三结合的图表制定出来,施工承建单位按照监理制定的标准化管理内容要求去做,但由于监理人员有责无权,致使制定的进度计划不能有效积极实施,导致工期拖后,不能按时交工。业主、施工、监理三方应相互交流,解决工程拖后的原因,监理人员严格记录好监理日志,在监理例会做出对上一周的总结和对下周工作内容提出建议,并积极协调好施工方和业主。 转贴于 233网校论文中心 www
2.2图纸会审
图纸会审是为了使施工单位和各方熟悉了解图纸、工程特点和设计意图,找出需要解决的难题,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图纸的差错,将质量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以确保工程按图纸、按要求完成。图纸会审由承担施工阶段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参建单位参加。通过会审,发现图纸中是否有施工不便之处,并视具体情况与施工单位进行研讨,对施工方法、施工工艺等加以改进,以确保施工质量;或与设计单位进行探讨,提出监理建议,看是否能做设计变更或对局部加以修改,并及时解决。同时对建设工程的使用功能、结构及设备选型、施工可行性和工程造价等方面提出监理意见,进行有效预控,也为全面开展监理工作建立一个良好的开端。当前的图纸会审只是解决了技术上和便于施工的问题,并没有真正的提出实质性的造价控制、功能要求等问题,很多问题在施工时才发现。施工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设计院发出变更通知,但这依然对施工进度有影响,对投资控制有影响,同时造成了业主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2.3安全监理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以法律形式赋予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理职责。以往监理单位未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理,相对缺乏相关的知识与经验,面对《条例》赋予的安全生产这一权利,同样也是一项义务、一种责任,按照《条例》的要求,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要求,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行使安全生产监理职责,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在施工现场中普遍存在乱接线,配电器内闸刀无标示,配电器不上锁,无保护接电;不带安全帽,在天气炎热时最为明显;高空作业时不扣安全带;安全网本身不合格,搭设不严密,有漏洞等现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人工挖孔桩、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工程、爆破、卸料平台,以及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等都存在安全隐患,应对以上问题做出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同时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和业主的安全教育。
2.4对分包单位进行调查
监理工程师审查总承包单位提交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时,主要是审查施工承包合同是否允许分包、分包的范围和工程部位是否可进行分包,分包单位是否具有按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条件完成分包工程任务的能力。如果认为该分包单位不具备分包条件,则不予以批准。若监理工程师认为该分包单位基本具备分包条件,则应在进一步调查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书面确认。业主介绍的分包单位,监理方应及时对分包单位做出审查资质,在施工中协调分包单位和总包单位的工序交接、穿插、施工和组织管理。
2.5抓好监理人和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就要求监理人员一方面要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甚至设备性能、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法规等等。这样才能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对施工作业危险点所采取的预防措施进行预控;才能有效根据工程的专业特点对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其健全自身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真正达到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
针对目前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技术人员业务能力与技术水平参差不一的客观情况,为了更好地开展监理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做好自检工作,可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驻地监理和施工单位质检人员学习施工图纸、施工规范、试验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一系列材料,并进行讨论与交流。这些措施能促进大家对有关知识的了解,更好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关键词:水利工程 施工质量 质量控制 措施
中图分类号:TV5文献标识码: A
水利设施工程在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方面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因此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案要严格把好质量关,避免危害人民财产安全的工程出现。
1、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的作用
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不仅关系到工程的使用寿命及效益,而且也会对后期的改建及维修所产生的费用造成影响。假如水利工程一旦出现意外,则会给国民经济及生命财产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所以,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其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的要求。经过长期以来的施工经验,促使水利工程各参建方的责任得到明确,完善施工质量责任制,加强质量管理措施,有效地提升建设单位及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提升工程的整体质量,真正做到确保国家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进而提升企业的信誉度和知名度。由于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所涉及的方面相对较多,其产生过程相对复杂,导致其质量受到影响的因素也相对较多,例如,涉及材料的选择、机械、地形、地质、施工工艺、操作方法及管理等等因素,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对工程的施工质量造成影响。
2、水利工程施工中常见的质量问题
2.1、监管制度不完善,检测手段落后
多年来,我国缺乏有专门针对水利工程的监管制度,同时在施工过程中领导层管理部门对监管工作不够重视,由于技术监督与管理不到位造成的质量隐患时有发生。特别是对分包或者隐形转包的工程,缺乏合理的监管制度,也没有行之有效的质量监控措施。而一些中小型的施工企业由于经费和技术人员的缺乏,很少有先进的监测设备和仪器,在实施质量监控活动时,却没有能力有效的检测,其检测结果也不能够令人信服。
2.2、技术资质不符合要求
由于水利工程一般情况下,工程量都很大,在施工的过程中对技术、资金等一系列问题都有着严格的要求,但是由于一些施工方在施工前对工程的评估和论证存在着很大偏差,导致对工程的工期规划不准确。因此,为了抢进度和赶工期,就会普遍出现不同程度的分包与“隐性转包”。而参与施工的承包商技术力量参差不齐,又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承包商在施工的过程中为了追求最大的经济利益,经常偷工减料、不按图施工或是建筑材料及制品不合格,擅自替换指定材料,导致转包或者隐形承包部分的工程质量不合格,从而导致对整个工程主题的质量造成影响。
2.3、技术力量薄弱,盲目套用图纸
上一层级的管理者业务水平低,且工作量繁杂,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学习和深造,技术水平难以提高,导致基层的水利技术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分工不明确。同时水利工程的施工队伍中多为零时工,流动性大。这些因素使得整个施工队伍的技术力量低下,难以承担需要一定技术水平的工程施工工作。由于技术力量和业务水平,在施工过程中,领导施工的人员没有掌握水利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在施工过程中盲目的套用施工设计图纸,对工程的具体受力问题很少进行项目的可行性论证,从而导致整个工程的施工不符合规范,缺乏科学性和合理性。
3、影响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的因素
水利项目本身就是一项工程量浩大的工程,施工过程相当复杂,影响其质量的因素很多,但是比较关键的主要有四大因素:即技术因素、人员因素、工具和材料、环境因素。
3.1、环境因素
由于水利工程的施工环境一般比较特殊,都是在高山峡谷等施工条件比较困难的地方,再加上环境的不可控性,因此环境因素也是工程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这就要求施工单位的组织者以及工程师们对环境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估和风险预测,然后根据具体的工程特点和现有的施工条件,对环境因素可能带来的影响提前做好防护措施,施工现场要严格按照施工的规范进行,做到文明施工。同时应该处理好与施工所在地的人民群众和地方政府的关系,将施工可能会对环境带来的影响降低到最小。
3.2、工具和材料
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因此有了高素质的团队,还得保证有精良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合格的材料,才能够保证工程的质量。在施工的过程中,要杜绝偷工减料的行为,严格把好材料的质量关,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和标准,采购合格的材料。在材料的使用过程中也要严格按照配量来。在施工机械设备选型时,要根据工程施工的具体需要,除了需要考虑实用经济,更要考虑技术上的先进性和维护的便宜性。
3.3、技术因素
技术因素主要涉及到施工的方案设计和施工的工艺两个方面。在接到一个工程项目后,需要对项目工程及受力状况进行可行性论证分析,但是由于施工单位的技术力量薄弱,达不到相关的要求,再加上其施工工艺落后,造成工程延期。因此在施工前期,施工单位需要结合技术、组织、管理、经济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以保证施工方案在技术上是切实可行的。
4、水利工程施工的质量控制对策
4.1、对施工的具体问题进行评估,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在施工之前,根据以往的施工经验和具体的工程情况,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四大关键因素即技术因素、人员因素、工具和材料、环境因素要进行规划和评估,对薄弱的环节进行修整,对可能会出现的质量问题,如果是不可避免的,要事先提出补救方案和有效的预防措施,以保证工程的质量。
4.2、技术层面
定期进行技术的培训,健全技术审批制度。施工团队的人员业务水平和硬性工程的质量,一个高水平的施工团队,其员工的各方面素质都应该是高质量的,因此相关的施工单位要定期对施工人员特别是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当然也需要建立一些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学习平台,鼓励员工进行学习和深造,加强各部门之间技术人员的流动,促进技术交流,共同提高。
4.3、管理层面
提高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完善工程建设监管体制。施工质量的控制是一个系统的过程,需要参与整个水利工程的各方都要进行良好的协调。首先我们要建立一个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和人员的合理配置,实现各要素的功能最优化。其次要对分承包商的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核,同时在施工的过程中,对承包人从事的施工、安全以及材料和设备方面的工作要进行严格的监督和审核,对违规现象进行惩处。然后要组建项目监理机制,责任到人,同时要建立和健全质量控制体系。
总之,水利工程和其他诸如房屋建筑工程是不相同的,水利工程的施工环境一般比较特殊,都是在高山峡谷等施工条件比较困难的地方,这对工程质量是一个挑战。而在现代水利工程的建设施工中,企业质量控制与管理水平是企业在行业内发展的关键。如何准确的预控水利工程施工中常见的质量问题,已越来越成为国家和相关的水利工程开发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的问题。施工阶段的质量保证是控制好整个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阶段,因此在水利工程中控制好施工阶段是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1]葛海龙,朱伟国.综论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及质量控制措施[J].科技创新导报,2008,17:54.
[2]蒋仲明.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及质量控制措施[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5:53.
[3]曾涛.论水利工程施工中常见的质量问题及控制措施[J].价值工程,2011,09:86.
[4]蒋冬玲.论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及控制措施[J].现代装饰(理论),2011,06:184-185.
关键词:新闻侵权,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民法通则》
一、 新闻侵权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概说
依据《民法通则》第106条之规定,侵权行为是指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财产、人身,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以及法律特别规定应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致害行为。侵权行为具体化至新闻法学领域即为新闻侵权行为。新闻民事侵权(以下简称“新闻侵权”)是民事侵权行为的一种,但又与一般的民事侵权行为不同。这是由于新闻侵权行为是发生于新闻活动过程中并利用新闻媒体等中介对他人构成侵权造成的。因此,新闻侵权,一般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作者利用新闻传播工具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1]
侵权行为的发生需行为人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我国《民法通则》第134条对一般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等。[2]依《民法通则》的规定,以上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新闻侵权作为一种侵权行为,其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也应适用《民法通则》的方式体系,考虑《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方式,而不应游离于其体系之外。但是,由于新闻侵权所具有的区别于一般侵权的特殊性,《民法通则》中规定的所有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又不是均可适用于新闻侵权的,新闻侵权的民事责任方式也不仅限于《民法通则》所列举的规定之中。
首先,新闻侵权是一种侵权责任,《民法通则》所规定的一般仅适用于违约
行为的责任方式,诸如支付违约金等对新闻侵权是不适用的;
其次,新闻侵权是在新闻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且利用新闻媒体等中介对他人的财产及人身造成损害,并不直接以受害人的财物及人身为侵害对象。因此,对直接侵害财物和人身的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方式,诸如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对
新闻侵权不适用;
再次,新闻侵权主要是侵权人利用新闻媒体这一工具而为侵权行为,这与一般的侵权行为不同,因而《民法通则》所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并不能完全涵盖新闻侵权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新闻侵权可以也应该有自己的一些独特方式;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具体来说,适用新闻侵权的责任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1)更正;(2)停止侵害;(3)赔偿损失;(4)消除影响,恢复名誉;(5)
赔礼道歉;其中,更正是新闻侵权所特有的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既可以适用于损害他人财产的新闻侵权行为,也可以适用于损害他人人身的新闻侵权行为;赔偿损失主要是适用于财产损害,但在一些特定的新闻侵权情况下也可以适用于精神损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主要适用于精神损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适用于财产损害。五种方式中,赔偿损失一般被称为“财产责任方式”[3],其余四种一般被称为“非财产责任方式”,由于新闻侵权所造成的损害以非财产损害为主,所以,新闻机构对新闻侵权的民事责任也以非财产责任方式为主,财产责任方式的适用辅之。下面对新闻侵权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分别述之。
二、新闻侵权民事责任方式的种类及内容
(一)非财产责任方式
非财产责任方式是指采用非财产给付的方式对新闻侵权所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非财产责任要求侵权行为人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受害人通过必要的积极或消极的法律行为达到停止侵害的法律效果,并不造成财产转移的法律效果。
1.更正。更正即新闻媒体在发现差错以后,通过公告改正侵权新闻中的不真实事实或错误内容的做法。[4]本方式主要适用于对受害人所造成的伤害比较轻微,行为的侵权性质较弱的情况,例如:非由于新闻媒体的故意发生了排版、编辑等技术上的失误,而对有关当事人的权利构成了侵犯,如其显著轻微,一般情况下,应由新闻媒体在邻近下期或近期出版物上,刊载更正文字。确认本种责任承担方式,有利于杜绝虚假新闻的产生,捍卫新闻真实性的原则。[5]
2.停止侵害。所谓停止侵害,是指要求侵权行为人立即停止其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适用本方式的主要目的在于及时地制止新闻侵权行为,防止已经造成的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停止侵害是新闻侵权行为发生后承担侵权责任的第一选择方式。[6]针对停止侵害涵盖的界定,我们认为采用停止侵害方式时应满足一定的条件:
(1)停止侵害只能针对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对已经终止的侵权行为不可适用本方式。侵权行为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停止侵害则表现为对这个过程的外力中断,如果侵权行为已经终止,则客观上只表现为静态的损害后果,对静态的损害事实进行外力中断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2)停止侵害的适用对侵权人及公共利益的影响一般不能超出原告通过本方式所能避免的损失。新闻侵权往往指新闻侵权人所做的特定的新闻报道,如一味地强调对受害人利益的保护而武断地采用停止侵害,则可能对侵害人所做出的未侵权的新闻报道产生重大影响,可能导致侵权人直至公共利益的巨大损失。
(3)侵权行为对原告的损害具有不可弥补性。[6]新闻侵权通常所侵害的是受害人的人身权利,其损害后果不可逆转,如果不要求侵权行为人停止侵害,将对受害人产生不可弥补的损害,在此情况下,应采用停止侵害的责任承担方式。
3.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所谓消除影响,是指新闻侵权行为人在发生了新闻侵害他人权益后,在相应的范围内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的做法;恢复名誉则是指新闻媒体因新闻侵权而对受害人的名誉造成损害后,采取必要措施使受害人的名誉恢复到未受损害时的状态的做法。采用本方式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侵权的新闻机构承担消除影响及恢复名誉的方式应与侵权行为所采取的方式一致。因为新闻报道往往有特定的受众群体,新闻侵权所产生的影响也往往首先波及到特定的受众群体,如责任承担方式与侵权方式不具有一致性,此等补救措施则在实践中难以收到成效。这也是新闻侵权同其他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不同的特点之一。
(2)消除影响与恢复名誉应当及时。因为不良影响的存续期间越长,其再传播的方法与途径越多,扩大的可能性越高,对受害人更为不利,同时也增加了消除影响与恢复名誉的难度。
(3)侵权人采用本方式承担侵权责任时,必须注意不能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侵权”。一般来说,消除影响与恢复名誉都是公开进行的,所以用以消除影响与恢复名誉的声明、稿件的内容,事先必须经过人民法院的审查。
4.赔礼道歉。赔礼道歉是指侵权行为人向受害人公开承认错误并表示歉意的行为。法律上的赔礼道歉不一定建立于侵权人自愿的基础之上,它是侵权人所必须承担的强制性义务。在大多数情况下,赔礼道歉是以公开的书面形式进行的。但是,赔礼道歉不应以公开形式为要件,加害人可以公开进行,也可以向受害人秘密进行。如果赔礼道歉以公开形式为必备要件,这种责任承担方式也就具有了某种消除影响与恢复名誉的性质。
在诉讼过程中,加害人以赔礼道歉方式承担了侵权责任的,而且为受害人接受,为人民法院所认可的,尽管可以不公开,但应将这一事项明确载入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中。
(二) 财产责任方式
1.财产损害赔偿。新闻侵权不仅对受害人人身造成损害,有时也体现为致使受害人承受金钱上的损失,这种损失包括因受侵害而支出的各项费用(积极损失)和预期可得收入
的减少(消极损失),财产损害赔偿即指侵权人对受害人财产上的直接损失相应地给予补偿。在新闻侵权民事责任中,财产损害赔偿的侧重点在于对受害人的补偿而非对侵权人的惩罚,因此,在适用财产损害赔偿这一补偿性质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时,应坚持补偿的范围与损失的范围相协调的原则。
2.精神损害赔偿。指新闻侵权行为人对于因其侵害了受害人的人格、名誉等造成的受害人的精神利益损失用金钱形式予以补偿的一种责任方式。我国《民法通则》并未规定精神损害赔偿,但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已经明确表示,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现通说认为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是经济补偿,其具备填补损害,抚慰受害人和制裁违法者等三项功能。[7]
由于精神损害赔偿是一项惩罚性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它对侵权人的处罚较重,同时,其基本功能是为了弥补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因此,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有严格的条件限制:
(1)精神损害赔偿只能作为非财产责任方式的后续补救手段使用。作为一个基本原则,对于非财产损害,通常应以非财产方式予以救济,只有当其他非财产责任方式无法完全抚慰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时才可适用。
(2)只有当新闻侵权人的主观状态是出于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才能适用精神损害赔偿。由于精神损害赔偿是对侵权人的惩罚,因此,只有侵权人的主观上具有当罚性时才可适用精神损害赔偿。如侵权人是出于轻微的过失或意外事故,则对其无惩罚之必要。
(3)精神损害赔偿只适用于精神损害,而不适用于财产损害。
(4)精神损害赔偿的额度应与受害人的社会地位、人格形象、侵害人的主观状态、侵权行为的情节相适应。
三、新闻侵权民事责任方式的适用原则
(一)突出新闻侵权特点原则
新闻侵权不同于一般侵权,其有自身的特点:1.从具体内容看,新闻侵权都是对公民的人格权造成损害,其中尤以侵害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最为多见;2.从侵权的后果看,往往会使侵权行为具有范围的广泛性、影响的深刻性和传播的迅速性的特征;[8]3.从新闻侵权的主体看,一般特定为新闻媒体;基于此,新闻侵权责任方式亦与一般侵权责任方式相异。在处理新闻侵权案件时,应本着“特殊优先于一般”的原则,对此类案件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不能拘泥于一般侵权责任方式之中。
(二)强调补偿性赔偿原则
新闻侵权行为发生之后,从侵权人角度来看,他应承担法律规定的,由其侵权行为引起的法律责任,这是一种制裁;从受害人角度来看,他享受了法律规定的,对其权利瑕疵的救济,这是一种补偿。补偿的数额,主要是由受害人的受害程度、损失大小来决定。所以在新闻侵权责任方式中,均应以补偿性补救而非惩罚性补救为主。[9]以此作为一项原则,主要是从保护新闻传播所体现的言论、出版自由以及批评、建议等宪法规定的自由和权利等公共利益角度加以考虑的。如果对新闻机构的责任设置过于严格,将严重阻碍新闻媒体进行报道的积极性,也难以达到受害人合法权益—个体权益之保护与新闻媒体言论自由—公共利益之保护在效益上的衡平。
(三)一般优先适用非财产责任原则
在刑事法律中,有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在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体系中,也存在侵权的性质与民事责任方式的对应性要求。这一要求的基本含义是: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一般应承担财产性质的侵权责任;侵害人身权的侵权行为,一般应承担人身性质的侵权责任。新闻侵权所造成的损害后果主要是非财产损害,与此相适应,在选择具体可适用的责任方式时,应优先适用非财产责任方式。当然,对于人身权受到损害的受害人来说,某些情况下,一定的金钱赔偿也不失为抚慰其受到损害的心理使其尽快摆脱精神痛苦的一种有效方式。但是,不可以本末倒置,对于新闻侵权,只有当非财产责任方式的适用不足以弥补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不足以保护受众合法权益时,才可以适用财产责任方式。
财产责任方式的适用具有后续性,其应作为非财产责任方式的后续补救手段,并与非财产责任方式相适应。如财产责任方式过高或过低,不仅不能达到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法律效果,而且会进一步损害受害人的名誉。财产责任方式不能单独适用,必须与非财产责任方式同时使用。如果需要追究新闻侵权行为人的财产责任,必须同时追究其非财产责任。
四、责任方式的实现机制设计
随着媒体对新闻广泛而深入报道的增加,新闻侵权事件及由此而产生的新闻侵权诉讼也不断增多。解决当事人纠纷的方法,不外乎采取诉讼解决机制和非诉讼解决机制。笔者认为:在民事领域内的新闻侵权,一般应以非诉讼机制解决,即双方当事人和解为宜,当和解不成功时再采取诉讼途径。作此规定,主要是因为:1.诉讼方式成本过高,耗费时日过久,易造成司法资源的浪费;2.民事领域内的新闻侵权,一般不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可以通过非诉讼的方式进行;3.和解简便易行,且和解协议具有法律执行力,可以达到受害人所期望的法律效果。
但如何实现和解,如何执行和解协议,使侵权人责任承担方式得以实现,就需要有一套责任方式的制度设计。
1.和解的促成。新闻侵权案件中,侵权人主要是通过合法程序成立的新闻机构,而受害人一般是社会个体,相对于侵权人而言为弱势群体。在要求补偿时处于不利地位,需要法律的特别照顾。笔者认为:一方面,增加对受害人的权利保护,扩大其求偿途径是立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另一方面,可以组建一个民间性非营利机构,代表有关受害人向侵权的新闻媒体主张权利。本机构属于一个自发性组织,类似于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其中可以由有关新闻与法学的专家组成,该组织具体职能主要包括:(1)向广大受众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2)参与有关部门对新闻机构的监督、检查;(3)受理受害人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4)代表受害人同侵权的新闻机构进行和解;(5)就损害他人人格权、名誉权的行为,支持受害人提起民事诉讼;等等。
2.受害人与侵犯其民事权利的新闻机构达成和解,或法院判决侵权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后,侵权人拒不执行时,应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制度设计以维护受害人的权利:
(1)侵权人应承担非财产民事责任而拒不执行时,应由人民法院采取必要措施以弥补受害人的心理或精神上的损害,人民法院采取措施的必要开支,由侵权人负担。这在实质上是将非财产责任方式转换为了财产责任方式。例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如果新闻侵权行为人拒不赔礼道歉,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2)侵权人应承担财产责任而拒不执行时,一般可由人民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加以强制执行。
注释:
[1]顾理平《新闻法学》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版P277。
[2]《民法通则》第134条规定的其他两种方式:修理、重作、更换和支付违约金一般对侵权行为不适用。
[3]亦称为债权责任承担方式。
[4]顾理平《新闻侵权与法律责任》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版P76。
[5]王利明等著《人格权法》法律出版社P182。
[6]顾理平《新闻侵权与法律责任》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1年版P84。
[6] 董炳和编著《新闻侵权与赔偿》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P216。
[7]参见房绍坤等著《民商法原理(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P543-544。
关键词:成本控制;问题分析;对策
中图分类号:F257.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6)02-0122-0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追求经营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所面临的内外环境也在发生着变化,建立科学的企业成本控制更显重要。企业必须通过内外成本控制来实现预定目标,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
一、成本控制概述
(一)成本控制的概念
成本控制,是指企业以成本会计理论体系为基础,根据预定的企业目标在成本控制的主体职权范围里、生产耗费前以及成本控制进程中,采取一系列预防调节措施,并利用例外管理原则纠正偏差,以衡量经营活动成果。
简言之,成本控制的过程就是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耗费进行计算、调节和监督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发现不利因素,挖掘内部潜力,寻找一切可能途径降低成本的过程。
(二)成本控制的主体结构
成本控制的主体结构就企业组织结构的角度而言可分为以下几种:第一,决策主体:即决定成本的产生方式以及整体目标的高层管理人员,并负责对涉及成本控制方案的判断选择;第二,组织主体:即依据成本决策协调整个企业内部的成本控制,落实具体实施步骤和控制要求,考核成本控制结果;第三,执行主体:即对各部门、岗位、阶段所发生的成本进行控制的主体。
(三)成本控制的重要性
开展成本控制的目的是规范成本行为,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降到尽可能低的水平,防止资源的浪费。实施成本控制能够配合企业取得竞争优势,促使企业最大限度地获得利润,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得以生存、发展和壮大。
二、企业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成本控制观念落后
传统意义上的成本控制观念的判断标准是节约与否,过度要求降低成本,减少开支费用,其目的仅仅局限于成本总额的下降,较少从总体效益的角度看成本效用。一个企业的总成本发生于产供销各个环节,伴随着科技进步,生产环节的成本比重有所降低,研发、销售费用比重攀升,如若忽视这两个环节的成本控制,则不利于企业的长久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以降低成本为主导的成本控制,一方面会因顾及局部要求而损害整体目标:另一方面会挫伤企业为未来绩效而预先支出某些在短期看来是高昂费用的积极性。
(二)成本控制意识薄弱
1.领导者的成本控制意识薄弱。成本控制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体是企业,动力也应该源自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但有些企业高层的领导者成本控制意识相对薄弱,忽视了成本控制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地位。有些领导者认为成本控制只是小事,过问较少;另外有些领导者认为企业自身的产品结构简单,生产周期短、工序少,没必要过于重视成本统计,导致企业经济效益、市场竞争等与成本控制之间的脱节。从这个角度来看,企业领导的成本控制意识薄弱,会严重制约现代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降低。
2.成本管理者成本控制意识薄弱。要搞好成本控制,关键是要提高成本管理者的素质。完善的成本管理组织体系是企业进行现代化成本管理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企业顺利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重要特征。目前,企业的成本管理者综合素质较低,成本控制的理论知识较为匮乏。此外,企业各部门的成本责任体系尚未明确,成本管理相对混乱,各级别的成本管理组织联系不够密切,上级成本管理组织的命令不能很好地被下级完成,协调性与配合度不够。
(三)成本信息失真严重
1.成本信息扭曲。我国企业成本控制信息存在失真严重、扭曲等现象。在过去劳动密集型的企业里,由于成本核算系统是建立在“业务量是影响成本的唯一因素”这一假定的基础之上,因此通常不会严重扭曲成本。但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完善的今天,生产资料价格的攀升,容易造成企业资产价值的流失。同时,一些采购人员为了谋取私利,在材料采购时选取的是质量次、价格高的生产资料,再加上运输管理不善等因素,导致生产线上大量次品的出现,因而增加了产品成本。
2.核算方法不当。成本核算是成本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一定的对象来进行归集和分配,相对完整地核算成本计算对象所发生的各种耗费,在此基础上计算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但是,如果成本核算仅注重材料、人工、制造费用,而忽视现代企业日益增加的产品研发设计、中间试验及售后服务上的投入,则会使产品的相关成本内容不健全,进而不能正确评价产品在整个寿命周期过程里的经济效益,导致产品成本信息的扭曲,使企业在选择产品经营方向的决策上产生失误。
(四)成本控制制度体系尚不健全
企业在寻找脱离经营管理困境的途径时,较多的考虑采用兼并破产、租赁拍卖等做法,尤其是一些国有企业一再寻求国家的优惠政策,较少考虑建立健全企业的成本控制制度体系,真正的提升内部的管理水平。除此之外,尚不完善的宏观成本管理体制,也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企业健全内部成本控制机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虽然大部分企业都有自身的成本管理框架,但相应的成本管理制度并不健全甚至缺失,会影响到企业进行准确的成本核算,给企业的成本管理造成很大的阻碍。
(五)对资金成本合理控制的缺乏
要维持一个企业日常运转,资金的充裕和流通与否起着关键的作用,因此在企业经营管理中,资金管理占据着很重要的战略位置。但在这一方面,很多的企业都存在一些问题。首先,企业对资金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注意在增加收入的同时缩减开支,财务风险的防范意识较差;其次,很多企业存在随波逐流、盲目扩投、扩建等现象,忽视了本企业实际的经济状况,这种做法明显是不理智、不可取的;第三,企业的信用是在社会上立足的根本。倘若企业的经营管理困难,资金短缺,不能及时清偿银行贷款,能否持续经营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这会给企业带来极大风险。所以,对于一个企业来说,进行资金成本的合理控制是很有必要的。
三、实施成本控制的有效措施
(一)树立现代成本控制观念
企业想要在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就需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注重服务质量的改善,经受住市场的考验,谋求利润的最大化。成本效益观念支配着企业的成本控制活动,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服务质量为前提,以尽可能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经济效益。树立成本系统管理观念,将企业的成本控制工作视为一项系统工程,强调整体与全局,对企业成本控制的对象、方法、内容等进行全方位的分析研究。通过研究每种成本控制方法的本质,构建出系统的成本控制方法体系。
(二)提高成本控制的意识
1.提高领导者的成本控制意识。在飞速发展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强化提高领导者的成本控制意识是很有必要的,这也是企业进行现代化成本管理的题中之义。将高层领导者作为成本控制的主体力量、以成本效益作为成本控制活动的支配思想,强调进行成本控制的重要性,通过成本控制创造出更大的价值。只有领导者的成本意识提高了,企业的各项成本控制措施才能得以真正落实。
2.提高成本管理者的成本控制意识。在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的同时,将注意力转移到企业研发、生产、采购和销售等各个环节。这就需要将成本控制理念灌输到各阶层、各部门成本管理者头脑里,实行全员成本管理理念。增强全体员工成本管理意识是改善企业成本管理效率、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进行专业学习、定期培训等形式,从领导到成本管理专业人员、从工程技术人员到一线员工,建立一支稳定高素质的成本管理队伍,使各阶层的成本管理者熟练地掌握并运用先进的成本管理理论与方法,提高业务水平。
(三)完善成本信息
1.提供准确详实的成本信息。准确详实的成本信息是进行正确决策时的主要依据。如果成本信息存在失真、不透明、不对称等问题,那么企业的高层管理者就很难得到准确的财务信息。更严重的是,如果企业的各个阶层都存在信息截留现象,甚至传递虚假成本信息,这会导致最终汇总起来的信息普遍失真,因此后期的会计核算是不准确的,会计报表的真实性也会遭到质疑。甚至一些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会掩饰子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这就使得企业的成本控制工作难以顺利进行,不能够达到企业预定的效益目标,更难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占据一席之地。所以,企业在进行成本控制工作时,要给予成本信息管理工作应有的注意,确保得到的财务成本信息的真实可靠。
2.完善成本核算制度。首先,应综合考虑市场行情和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一套科学合理的消耗定额标准,并将其作为核算的参照依据,为准确考核奠定基础。其次,要严格落实资金定额以及控制的规模。资金占用涉及到的步骤通常有生产金额、成本资金、储备及流动资金定额等,因此通过资金定额的严格落实,对于企业合理规划并统筹使用资金战略意义重大,从而有利于保证企业资金流的充裕、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再次,应注意内部价格的制定和严格执行,以便保证成本计算以及考核口径的一致性。同时,强调保证原始凭证等的完整性,对于涉及领料单、个人考勤簿等相关原始凭证,通过划分责任部门以妥善保管,并在限定的时间内及时回交至财务部门,保证归集和整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建立完善成本控制系统
建立完善合理的成本控制体系是进行成本控制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成本控制不应只是局限于产品的生产过程,而是应该将视野延伸到产品对市场需求的分析、相关技术的发展态势分析、产品的设计,以及顾客的使用、维修及处置等方面,从多方面考虑成本控制系统的完善与实施。在成本控制过程中,加强并重视对决策成本的研究分析,能够有效减少决策失误,避免给企业带来损失,保障企业通过采用最优决策来获取最佳经济效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些非物质产品也正在逐渐商品化,成本控制的范围也扩展到了非物质产品成本的控制。为了使企业能够在竞争中发展起来,对生产产品所涉及的各种销售成本、生产成本、库存成本等要以严格科学的手段进行控制,从而保证各级部门在成本控制问题上的通力合作、全过程地参与到成本控制中。
(五)资金成本的合理控制是根本
资金是一个企业正常运转的基础,所以,把企业的资金管理摆在企业管理的中心位置是必要的。对于资金成本的控制,企业需要注意其重要性所在。一个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相对比重将决定企业经营的成败,相关资料表明,百分之七十五的倒闭企业,其原因不在于盈利能力不足,而在于缺失对于资金比重的合理控制,由此可见资金成本控制的巨大价值。资金的管理者不仅应该保证资金的供应正常,还应着重进行资金成本的控制,努力降低企业的财务费用,减轻企业的财务负担。与此同时,要时时关注最新动态,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制定合理的资本结构和融资策略,提高捕捉财务信息的敏感度。只有把企业的资金成本控制放在一个重要的战略地位,并以此作为企业的行动目标,同时让资金成本控制带动日常经营活动的成本控制,实现企业整体成本控制目标的最优化。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并为企业的长足发展注入活力。
(六)强化成本管理的保障措施
成本管理保障措施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保证成本控制管理的有效性以及成本管理方法措施的顺利实施。企业通过职能部门的分工、组织结构的调整,建立健全一整套的业务处理及报告程序流程,以保障企业的日常生产经济活动符合成本控制管理的要求。作为市场活动的基本单元,企业的内、外部环境的变化都可能带来机遇与挑战。因此应建立有效的成本预警系统,在对预先设定的外部环境变化以及企业内部形势变动的长期分析、监测的基础上,有助于企业及时对可能出现的威胁及挑战做出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