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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构建;路径
Abstract:Theestablishmentoftheurbanresident’smedicalsecuritysystemisanimportantmeasuretoachieveuniversalhealthinsuranceandsocietyharmonization.Takingthebackgroundoftheurbanresidents’medicalsecuritysystemastheentrypoint,andonthebasisofsurveyingandanalyzingthecurrentproblems,theauthorputsforwardtheroutechoiceinconstructingandperfectingurbanresidents’medicalsecuritysysteminthenewperiod.
Keywords:urbanresident;medicalsecurity;construction;route
一、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背景分析
“看病难,看病贵”是当今最受关注,也是最棘手、最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牵涉多个领域,构成因素纠葛复杂。虽然对其改革路向众说纷纭,但一致的观点认为,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决此问题的关键所在,形成一个覆盖面广的医疗保障体系是解开看病贵难题的第一把钥匙。
经过长期的探索,我国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已从城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退休人员逐步扩展到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截至2007年底,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7983万人,其中参保农民工人数为3131万人①。一个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初步建立,在提高医疗保障能力和职工的健康水平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制度框架及运行机制已基本形成。截至2007年底,全国开展新农合的县(市、区)达到2448个,占全国总县(市、区)的85.53%,参加合作医疗人口7.3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85.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总额为220亿元,累计受益2.6亿人次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避免了“小病扛,大病拖”现象的发生,对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稳定、保障广大农民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从总体来讲,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日臻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顺利实施。但是也应该看到,包括中小学生在内的城镇其他非从业居民尚未被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范围。随着社会转型的日益加快、疾病风险的困扰和经济体制改革过程带来的分配不均等,广大城镇居民对医疗保障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在此背景下,2007年国务院专门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就开展试点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政策及组织实施办法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截至2007年底,我国共有城镇人口5.94亿,占全国总人口的44.9%,其中就业人口2.94亿,非就业人口3亿。城镇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约2.21亿人(其中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有4068万人),占全体城镇人口的37%,比上年增加6319万人①。尽管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我们也清楚地看到,许多城镇居民仍然徘徊在医疗保障体制之外。因此,构建健全完善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在实践中推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健康发展,就成了当前的应势之需,也是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
二、试点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推行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城镇居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在实现全民医保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肯定和欢迎。但也应该看到,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毕竟还处于试点时期,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当中不断加以完善。
1.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作为一项惠民工程,许多群众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都持欢迎的态度,但由于宣传力度不够,许多试点地区并没有实现全覆盖,一些居民依然徘徊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之外。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许多已经参保的居民对城镇居民医保的真正内涵和一些具体细节也缺乏了解。部分群众对报销补偿费用期望过高,对设立的起付线不了解,对医疗费分段计算补助也不熟悉,尤其是对报销程序还不是完全清楚。这就有待于各试点地区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把工作做实、做细,使广大群众在真正了解、熟悉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基础上,积极踊跃地支持和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工作。
2.统筹层次低,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局部试点地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统筹层次一般为县、市级统筹。统筹层次低,不仅不利于进一步分散风险,也不利于资金在全国范围内调剂和发挥更大的互助共济作用。从保障水平来看,由于我国当前生产力整体上还不够发达,且经济发展呈现出很大的不平衡性,所以许多试点地区还是以保障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为主,最高报销上限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今后,各试点地区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加大政府对城镇居民医保的财政投入力度,在化解住院和门诊大病风险的同时,要逐步试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探索统筹解决城镇居民门诊费用问题的办法。
3.监督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健全
从试点地区的情况来看,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监督和管理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在支出管理方面,个别定点医疗机构仍有开大处方、开用药目录之外的药和不合理的大型检查等情况,导致部分群众获得的补偿金额降低,也导致了参保居民对医保制度的误解和不信任。个别定点医疗机构把门诊病人转化为住院病人,诱导病人过度消费医疗资源,造成参保居民住院费用增长。有的医院审查不严,个别患者冒名顶替套取资金,严重侵害了参保居民的权益。在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方面,也没有建立包括基金运行分析制度、运行情况通报制度和常规基金运行监督检查制度在内的基金的收支监测预测预警系统,还没有形成包括组织监督、民主监督、制度监督、行政监督、业务监督、审计监督等多种监督形式在内的内外部双重监督体制[1]。
4.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服务体系需进一步完善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完善的医疗保障服务网络。近年来,各地医疗保障服务体系无论是在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也应该看到,这与广大城镇居民的医疗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许多群众对医疗机构的服务意识、医疗人员的业务素质还颇有微词;就医环境需要改善,尤其是城镇社区医疗服务机构还很薄弱,亟待加强。
当然,这些措施的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今后,要加进一步努力打造健全的服务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省心、放心、舒心的服务。
三、新时期健全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路径选择
被誉为“国民保健服务之父”的贝弗里奇曾经说过:病人因没钱而拒绝医疗,这是任何文明社会都不相容的。保障每一个公民病有所医,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障是每一个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总体来看,我国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探索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也应该认识到,这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工作,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需要我们以民为本,因地制宜,多方努力,在实践当中不断推进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健康、有序发展。1.加快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立法工作,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提供完备的法律框架
近年来,尽管我国城镇居民的医保工作日益受到重视,但毕竟还处于试点阶段,许多措施和制度还不够健全和完善,城镇居民医保工作的开展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社会保障法是关系国家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制度,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就没有健全、完善和成熟的社会保障制度。笔者认为,我国应制定统一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法》,并以此为依据制定相应的新型配套的政策和实施办法,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定地位,并将之严格纳入到我国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之中,明确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未来的发展方向。
2.建立健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体系
作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构建与完善显得尤为重要。在政策设计上必须考虑各方承受能力,做到“基金筹集多渠道、费用缴纳低水平、待遇保障多样化、保险服务便捷化”。
(1)形成合理的筹集机制
首先要完善筹集机制。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应坚持“低缴费、广覆盖”的原则,在缴费能力与医疗待遇之间找到个平衡点。在实践当中,一方面应加大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宣传的力度,提高广大居民参保缴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稳定的配套资金保障体制,将各级配套补助资金固定下来,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提供财政支持。同时,中央、省级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城镇居民的财政补助力度,以实际行动促进和保证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其次要积极拓宽筹集渠道。在将政府财政拨款和救助以及城镇居民缴费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的同时,应不断在实践中拓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渠道,积极引导社区经济、企业、慈善机构、外资机构及个人等方面的捐助,不断充实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基金。
(2)健全管理体制
应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严谨长效的管理方法、便捷有序的管理流程和先进高效的管理网络,构成科学简约、调控灵敏的医疗保障管理体系,以实现保障到位、基金平衡、调控灵敏、服务周到的管理目标。在组织管理方面,受经济条件限制,我国广大县级城市可以借鉴河南舞钢市的管理模式,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管理资源,借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个现实性的制度体系进行监督和管理。较大的城市和条件具备的地区,应该建立起相对独立的、专门的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同时加强对制度运行的社会监督。在基金管理方面,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统一管理,单独列账。要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探索建立健全基金的风险防范和调剂机制,确保基金安全[2]。
(3)规范运行机制
首先要合理确定参保范围,明确保障重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主要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中的广大城镇居民。在保障的重点方面,由于我国当前生产力整体上还不够发达,且经济发展呈现出很大的不平衡性,所以应因地制宜,确定不同层次和级别的保障标准。其次要科学制定费用支付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要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定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以确保支付待遇与缴费水平相适应,做到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基金的收支平衡和制度的平稳运行。再次,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医疗保障评价系统。针对医疗保障的运行特点确定一套全面、科学的评价指标,对参保情况、基金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医疗机构的服务、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等进行深度研究和评价,以便为制度的进一步实施指明方向。
3.健全完善城镇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服务体系要按照管理社会化、服务人性化的原则,建立功能齐全、结构合理、运转有效、简捷方便的医疗保障服务网络[3]。积极发挥社区医疗保障制度平台的作用,依托社区平台,建立医保机构同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联系制度,为广大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要加快社区医疗体制的创新,形成社区医疗服务、专业医疗服务和综合性医疗服务相配套的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网络[4]。通过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调整城市卫生服务体系的结构、功能、布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4.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城镇居民医疗保障要想健康发展,在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政策的同时,还要积极推动医疗卫生、药品流动体制改革。这三个方面同时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今后我国卫生事业的长远发展,它们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缺一不可。在医疗服务市场上,要把供需双方由“信息不对称”变为“信息对称”,增强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与数量进行事先判断的能力,提高其选择的主动性;通过建立医药专营制度,逐步实行医、药经营分离,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打破医药不分的垄断体制,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水平。
5.建立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卫生扶贫工作
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制度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当中,要把对城镇特别困难人员的医疗救助作为促进城镇居民卫生保健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把经济扶贫与卫生扶贫合理结合起来。在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上,要建立专项城镇居民医疗救助基金,交由当地民政部门统一管理和使用,也可以通过成立基金会,由专门机构负责进行运营。通过此项基金,对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进行适当救助,以使比较困难的城镇居民获得基本的医疗保障。在救助方式上,可采取缴费参保、减免医疗费用、建立社会福利医院及实行定额补助等办法解决。同时,要根据医疗救助对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救助管理办法[5]。总之,要把医疗救助计划与整个医疗保障体系有机结合起来,防止城镇困难居民群体因病返困、因病致穷,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促进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振平.我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初探[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7(10):p677~678.
[2]许勇胜.关于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安全管理的探讨[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2007(1):p35.
[3]郑秉文.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攻坚[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p79.
关键词:失地农民问题;利益保障;对策措施
近几年,由于全国各地城市老城区的拓展,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兴建,绿化及交通等基础设施和乡镇企业用地,大片的良田被征占。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有近几千万亩的耕地被征用,“务农无地、上班无岗、低保无份”的“三无农民”超过2000万人。为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首先要解决“以失地农民问题为代表的三农问题。”总理在“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依法加强土地管理”一文中高瞻远瞩地指出要充分认识严格土地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本文试图从失地农民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阐述,并探讨保障失地农民利益的对策措施。
一、失地农民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就业问题难以解决。
目前对被征地农民主要采取货币安置的方式,即农民在土地被征用后自寻门路解决就业问题。但失地农民与城镇失业人员相比,就业更为困难:失地农民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等方面明显不如城镇失业人员,在寻找工作中处于劣势;农村本身就业岗位不多,加之有些地区受外地民工潮的冲击,就业岗位竞争越来越激烈,致使失地农民就业门路越来越狭窄。
(二)经济收入难以提高。
目前,按生活状况与经济收入可以把失地农民划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已经从事二、三产业的,大约占20%左右,这部分人的经济收入和失地关系不大;第二类是原来从事农业生产同时做做小生意、打打短工的,大约占50%,这部分人的经济收入主要受市场影响,一旦没有其他收入,生活问题就难以解决;第三类是基本依靠农业而生活的,大约占30%,这部分人中绝大多数是年老体弱、文化程度低的,他们失去了土地就失去了经济来源,征地后只能寅吃卯粮,花完了安置费,几乎就陷入贫困之中。
(三)医疗问题难以应付。
当前,对失地农民而言,生活支出中最重的负担是医疗费用,许多失地农民反映,土地征用后日常生活开支还不太担心,最怕的就是生病。一旦生了重病大病,被巨额的医疗费用压得喘不过气来。病治好了难还债,治不好给家人留下一屁股债,实在令人担心。
(四)养老问题难以落实。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延续,目前对养老问题最担心的是四五十岁的中年人。他们说现在还干得动,去打工也可以赚几个钱,但十年、二十年以后干不动了呢,儿子不一定靠得住,女儿迟早要嫁出去,自己养老真成问题。
二、保障失地农民利益的对策措施
(一)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
1、逐步提高土地征用补偿费标准。
土地征用补偿要充分考虑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长的实际。应该以农民征地补偿费全部进入社保测算,能领到城区最低生活保障金作为参照系,将现行补偿标准提高。政府要通过垄断土地一级市场,适当降低税、费,调整土地出让收益分配比例,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2、为集体经济组织保留部分财产。
鉴于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着许多公共性社会经济职能,因此,在征地过程中应划出或置换部分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严格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兴办二、三产业,发展集体经济,解决失地农民的就业和生活问题,并为以后农村社区向城镇社区过渡创造条件。
例如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通过村土地留用、政府项目支持,注重发展集体经济:在新区开发时,按城市未来十年规划发展要求,在较好地段按7%留村,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太平街道三星村,原有的1000多亩土地被陆续征用后,通过村留土地的开发和滚动发展,目前村集体固定资产已有上亿元。在规划新城区建设时,把市场、停车场、菜场等项目安排在村留地上,支持各村兴办服务业。如市政府把菜场建在太平街道的岙底胡村,该村目前每年仅市场管理费、摊位出租费就达500多万元。不少村将留用地与房地产公司联合开发房地产,村出土地,房地产公司出资金。建成后,底层街面房留村出租,房租收入作为集体经济来源。太平街道的三星村目前就是主要依靠房租收入来建设公益设施,为村民提供养老金等各种社会福利。这些措施较好地解决了村民的后顾之忧,促进了农民的市民化。
(二)建立新型的社会保障体制。
1、养老保障。
当土地被征用后,要用法律规定农民养老保障金的来源。养老保障金可以由三部分构成,即政府、土地开发中增值效益、农民各出一部分。作为政府有责任为自己的公民投保,同时政府的参与增加失地农民的信任感;从土地增值的效益中拿出一部分投保可以让失地农民享受到土地增值的收益,不再产生不满;失地农民自己出一部分买社会保障是其应尽的义务。要建立一套适合失地农民的保障运行机制,养老金的缴纳标准要低于城镇居民的标准,让农民买得起保险。养老金的发放标准在不能够与城镇居民一致的情况下,应尽量提高。使保障金名副其实,起到真正的保障作用,不只是补充作用。
2、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是针对失地农民中绝对贫困的群体,有助于解决那些个人能力较低,家庭贫困人群的后顾之忧。保障对象为低收入家庭,因灾、因病致贫的家庭,无劳动能力或残疾人家庭。据了解,国家在此类问题上态度十分积极,近年来一直在搞试点,如2003年5月,浙江省在长三角地区率先出台《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由政府、集体和个人分担的办法,一次性为失地农民缴足基本生活保障费用:政府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列支,不低于保障资金总额的30%;集体从土地补偿费中列支,不低于40%;个人从征地安置补偿费中抵交。随后,江苏和上海分别出台《江苏省征地补偿和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试点办法》和《上海小城镇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均用类似的办法,为失地农民构筑起长远的生活保障。
3、医疗保障。
医疗保障是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部分。农民收入较低且进城后不一定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其医疗保障制度应坚持“低水平、广覆盖”,推广建立福利型合作医疗保障网。以浙江省为例,有关统计显示,全省已有71个县(市、区)、1800万农民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失地农民是这项制度优先考虑的对象。
(三)建立再就业创新机制。
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是农民就业的社会化、非农化和充分化。首先要鼓励、扶持失地农民自谋职业,自谋职业的失地农民应享受城镇下岗人员自谋职业的有关税费优惠政策。其次要鼓励征用地单位和其他工商企业尽量消化失地农民,对吸收失地农民的企业,应享受安排城镇下岗人员的有关税费优惠政策。第三是对失地农民加大以职业技术、岗位技能为重点的就业培训,提高失地农民转岗再就业能力。
在失地农民的培训、就业机制方面,浙江省作出了不少探索。据有关信息,6年内,浙江将组织培训1000万农民,重点对失地农民进行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浙江还将建立政府奖励基金、减免有关费用,引导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失地农民就业。把失地农民的就业再就业纳入城乡统筹就业的试点工作,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援助。失地农民的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技能鉴定等,一律享受免费服务。
总之,解决失地农民问题,保障失地农民合法权益是一个极其长期而又复杂的问题,我们应从保障农民根本利益出发,探索和建立市场化取向、科学合理的保障方式,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确保失地农民生活无忧,促进失地农民“可持续发展”,以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农村经济融入市场经济发展的良性轨道。
参考文献:
[1]余丹、殷世波:《妥善解决失土农民权益保障问题》,《浙江经济》2004年13期。
[2]叶红玲:《征地补偿,抚平失地的忧伤》,《中国土地》2005年2期。
[3]胡跃龙:《改革土地征用制度提升政府公信力》,《浙江经济》2004年15期。
一、论文开题报告的意义
硕士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在完成文献调研后写成的关于学位论文选题与如何实施的论述性报告。论文开题报告既是文献调研的聚焦点,又是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展开的散射点,对研究工作起到定位作用。
写论文开题报告的目的,是要请老师及专家们帮忙判断一下所研究的选题有没有价值,研究方法是否奏效,论证逻辑有没有明显缺陷。因此论文开题报告就要围绕研究的主要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或阐述的主要观点),研究步骤、方法及措施为主要内容。但笔者在工作实践中发现有很多学生往往在论文开题报告中花费大量笔墨叙述别人的研究成果,谈到自己的研究方法时,往往寥寥数语一笔带过。这样,不便于评审老师指导。
二、如何写论文开题报告
(一)论文开题报告的前提——通过理论思维选择课题
在工作实践中,发现硕士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是选题不合适。有的提出的问题太过“平庸”,有的选题范围太大,研究内容太多、太宽泛,提出的问题不切合硕士生的实际,实践操作起来难度较大。如有的学生提出的论文题目:“新型中性镍催化剂的研究及其催化合成聚乙烯、聚丙烯的研究”,此选题有意义,有创新,作者的研究思路也比较正确,但论文选题范围太大,研究内容对于一个硕士生来说明显偏多,无法按时完成。因此应重新确定研究内容,注重项目的可操作性。
那么如何选择研究问题呢?这里要强调的是通过理论思维来发现研究问题。
理论是由一系列前设和术语构造的逻辑体系,特定领域的理论有其特定的概念、范畴和研究范式,只有在相同的概念、视角和范式下,理论才能够对话。只有通过对话,理论才能够发展。硕博论文要想创造新理论很难,多数是在既有理论的基础上加以发展。
其次,选择问题是一个“剥皮”的过程,理论问题总是深深地隐藏在复杂的现实背后,而发现理论问题,则需要运用理论思维的能力。这就需要我们不断锻炼和提高自己的理论思维能力,需要在日常的学习中,不断总结和分析以往的研究者大体是从哪些视角来分析和研究问题,运用了哪些理论工具和方法,通过学习和总结来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思维能力,从而选择具有学术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并与国家经济建设及导师承担的科学研究项目紧密结合的研究问题。
(二)做好文献综述,为论文开题报告打好基础
在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会上,出现的普遍问题是对文献的研读不够,对研究背景的了解不够深入,对研究方向上国内外的具体进展情况了解不够全面、详细,资料引用的针对性、可比性不强。有很多学生没有完全搞清论文开题报告与文献综述的区别,他们的论文开题报告有很多仅仅是对前人工作的叙述,而对自己的工作介绍甚少。
文献综述的基本内容包括:国内外现状;研究方向;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参考依据。这是对学术观点和理论方法的整理。同时,文献综述还是评论性的,因此要带着作者本人批判的眼光来归纳和评论文献,而不仅仅是相关领域学术研究的“堆砌”。
要想写好论文开题报告,必须认真研读文献,对所研究的课题有个初步的了解,知道别人都做了哪些工作,哪些方面可以作为自己研究的切入点,因此,文献调研的深入和全面程度,会相当程度地影响论文开题报告的质量,是学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客观基础。
(三)论文开题报告的格式及写作技巧
1.论文开题报告格式
一个清晰的选题,往往已经隐含着论文的基本结论。对现有文献的缺点的评论,也基本暗含着改进的方向。论文开题报告就是要把这些暗含的结论、论证结论的逻辑推理,清楚地展现出来。论文开题报告的写作步骤:课题选择—课题综述—论题选择—论文开题报告。论文开题报告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选题的意义;研究的主要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阐述的主要观点);研究(工作)步骤、方法及措施;毕业论文(设计)提纲;主要参考文献。为了写好论文开题报告,江苏工业学院研究生部专门出台了详细的规定,规定论文开题报告的一般内容包括:
(1)论文开题报告——课题来源、开题依据和背景情况,课题研究目的以及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2)论文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在阅读规定文献量(不少于50篇,其中外文文献占40%以上)的基础上,着重阐述该研究课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同时介绍查阅文献的范围以及查阅方式、手段。
(3)论文开题报告——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学术构思、研究方法、关键技术、技术路线、实施方案、可行性分析、研究中可能遇到的难点、解决的方法和措施以及预期目标。
(4)论文开题报告——拟采用的实验手段,所需科研和实验条件,估计课题工作量和所需经费,研究工作进度计划。
(5)论文开题报告——主要参考文献,列出至少10篇所查阅参考的文献。
2.论文开题报告的写作技巧
(1)提出问题注意“层次”
选题是撰写学术论文的第一步,选题是否妥当,直接关系到论文的质量,甚至关系到论文的成功与否。不同于政策研究报告,学术文章聚焦理论层面、解决理论问题。有的学生的选题不具有新颖性,内容没有创新,仅仅是对前人工作的总结,或是对前人工作的重复。在选题时要坚持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及可行性的原则。在提出问题时,要以“内行”看得懂的术语和明确的逻辑来表述。选题来源包括:1、与自己实际工作或科研工作相关的、较为熟悉的问题;2、自己从事的专业某问题发展迅速,需要综合评价;3、从掌握的大量文献中选择反映本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或新动向的题目。
所选题目不宜过大,越具体越容易收集资料,从某一个侧面入手,容易深入。
(2)瞄准主流文献,随时整理
文献资料是撰写好学术论文的基础,文献越多,就越好写,选择文献时应选择本学科的核心期刊、经典著作等,要注意所选文献的代表性、可靠性及科学性;选择文献应先看近期的(近3~5年),后看远期的,广泛阅读资料,有必要时还应找到有关文献所引用的原文阅读,在阅读时,注意做好读书卡片或读书笔记。
整理资料时,要注意按照问题来组织文献资料,写文献综述时不是将看过的资料都罗列和陈述出来,而是要按照一定的思路将其提炼出来。只有这样,才能写出好的文献综述,也才能写出好的论文开题报告,进而为写出好的论文打下基础。
(3)研究目标具体而不死板
一般论文开题报告都要求明确学位论文的研究目标,但笔者认为,研究目标不宜规定得太死板,这是因为,即使条件一定,目标是偏高还是偏低,往往难于准确判断,研究工作本身,涉及求知因素,各个实验室条件不同,具体研究时条件也不同。学位论文选题和研究目标体现了研究工作的价值特征。
论文摘要:文章以新的人口学研究视角,从中国青年失业问题来研究和养老保障体系之间的关系,首先对中国失业青年的数量进行了估计,然后是针对这部分群体对中国养老保障体系中资金、观念、代际、自身、同代之间的影响和冲击的思考。
一、研究背景
就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一件大事,特别是在我国社会保障还不是很完善的情况下,就业对家庭和个人来说更显得尤为重要。当前,我国正面临着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三碰头”的局面,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紧张态势,不可避免的对中国就业市场带来冲击和和增加就业的困难。据劳动保障部2002年四季度对89个城市劳动力市场状况调查,16 -36岁的求职者约占总求职人数的69.7%;其中,16-2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5.6% , 25 -34岁之间的求职者占34.1%;青年求职者已经变成为主体,这与过去求职者主要为35岁以上大龄群体的情况有明显的变化。我国已经出现青年人就业困难的现象。
我国失业问题的研究与中国经济转轨和国有企业改革是密切相关的,自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伴随着下岗等问题开始,关于失业的研究也开始。尤其是针对下岗工人的再就业问题研究的比较多,而且因为问题的严重程度也一直给与比较多的关注。但是,针对青年失业问题的研究却相对比较少,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资料的缺乏,另一方面也与社会经济条件及制度有关。但是随着下岗失业问题中的“4050”人员尚未完全解决的同时,新问题又不断凸显,大学扩招后的大学毕业生、大量的初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城市化过程中大量失地农民的后代等等,都源源不断地释放到就业市场上,因此近年来引起了包括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尤其是在全球化青年失业问题的大背景下,青年失业问题也开始渐渐得到重视。青年失业问题不仅仅对社会经济、文化、传统、安全产生影响,同时还会对中国现存的人口问题进一步恶化。本文的研究视角是考察这群失业青年对中国养老制度的冲击和影响后果,就此问题,本文试图通过一个话题来引发学术界对中国青年失业问题和老龄化过程中养老问题之间关系的思考,同时也为更多的学者研究青年失业等相关问题抛砖引玉。
本文的安排如下:首先对中国目前的失业青年数量进行估计;然后是对中国青年失业问题对养老保障体系的冲击和影响做深人剖析;最后是本文的结论以及进一步讨论。
二、对中国失业青年的数量估计
1、资料来源
本文所使用的资料主要来源于:(1)《中国劳动统计年鉴》 (1999-2004 ),中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出版社出版。该数据是国内外学者参考的主要年鉴之一、比较权威,本文主要数据资料是根据该年鉴计算整理得到。(2)中国劳动保障部劳动力市场网上公布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的供求数据( 2001-2004各个季度的数据资料),该数据是分季度统计、可以及时、动态的了解最新的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同时本文根据需要把各个季度的数据整理成了全年的数据,本文的参考数据资料源于此。(3)中国期刊网上的文献。该数据库是目前国内容量最大、资料最全的数据库。其中包含了很多地区政府以及学者对该问题的数据调查资料。这在某种程度弥补了一些在数据上的缺憾。(4)教育部公开的数据资料以及国内公开出版的新闻报纸。多渠道、多角度的数据对审视青年失业问题是非常必要,同时也是有益的,因此,在本文这些数据的使用有时是单独引证,有时是相互印证,更多时候只是给读者或者该问题的研究者提供一点线索或者说一个视角。
2、青年概念的界定
在研究青年失业问题时首先要了解失业青年的数量和基本特点,但是有必要澄清一点,目前国内研究涉及到这个问题时,由于年龄的下限界定不同,因而失业青年的数量或者比例是不同的。国际上各国关于青年的界定也有所不同,其中1985年,联合国首次将青年界定为15-24岁之间的人群。中国大多数学者讨论青年问题时对青年的界定比较宽泛或者没有界定。为了大多数学者的研究能够进行对比、也为了不引起读者的混淆,因此在本文中尽量不泛泛使用青年这个概念,而采取折中的方法,不进行界定,而使用比较年龄段的方法,例如青年16-24岁、16-29岁,16-34岁等等;但是对于某些无法提炼年龄结构的数据或者涵盖青年概念的数据,本文会使用其他的概念来说明。例如:新成长失业青年等等。这些概念和本身的青年概念又有区别,但是对于研究该问题的初期,对于数据资料本身就十分有限和稀缺的情况下,必要时引用这部分数据又是十分有益的。因此,在本文中出现的类似青年的概念之间不是可以完全替代的,而是一种互相说明补充的作用,这一点对于将来该问题的深人研究和规范研究是必须阐述和澄清的。
3、关于失业青年数据资料的估计
关于失业青年的数量是非常难统计的,一是因为统计公报或者统计年鉴提供的是登记失业率,此外,这个登记失业率还是城镇的数据,没有包括农村数据;二是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包括职业介绍中心登记的情况往往也是覆盖面有限;三是各城市之间的经济差距,使得对这个问题的重视程度不同,例如上海就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解,而另外一些城市却没有任何数据资料;四是失业青年中的群体差异性使得研究的重点不同,例如失业青年中的弱势群体和大学生群体,前者没有任何数据,后者得到很多关注。以上的种种原因,使得我们研究中的数据要远远小于真实的数据。但是我们仍然尽力尝试能够让读者大致了解一些情况。
(1)根据《中国劳动统计年鉴》资料估计
根据表1;1998年到2003年城镇劳动力供给与配置情况可以看到,城镇劳动力供给总数递增很快,从1998年1512.73万人增加到2003年的2896.38万人,6年间平均每年增加230.6万人;而相对城镇劳动力的配置情况,6年间平均每年增加111.7万的就业机会。1998-2001年当年未就业比例始终在40%上下徘徊,到了2002年、2003年这一比例上升到45%。以2003年数据为例,也就是2003年城镇劳动力中有大约1300万人没有就业。根据劳动力年龄的界定是16-59岁,当然属于青年16-34岁的人数是不知道的,但是这部分数据中的“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等学校毕业生”、“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的年龄范畴都属于青年的界定,参见表2。根据教育部2003年底大学生就业率83%估算,“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不能就业的数量是37万人左右;根据上海闸北区的调查中等学校毕业生和初高中毕业生的失业率44.2%和52.8%估算我们这里的全国数据(调查组,2003),“中等学校毕业生”、“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的数据分别为111万人和160万人。仅是这三部分数据中不能就业人员的统计就超过300万人,真实的数据一定要大于该数据。
(2)根据中国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资料估计
由于这部分数据是根据中国部分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数据汇总得到,因此在本文中只能使用新成长失业人员占全部失业人员的比例来说明该群体的情况。这一数据是从2001年开始,因此我们只能对2001年到2004年各个季度以及年度数据进行对比,由于年度数据有限,我们没有办法对新成长失业人员比例进行趋势的预测,只能说这部分人的比例占整个失业人员的大约为五分之一左右。按照这种比例推断,这部分群体游离在就业状态之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就业优势更加丧失,那么成为失业青年中不业群体的人群就会更加庞大。
(3)全国各地区调查问卷资料的估计
在考察全国青年失业人口的数量之前,我们首先考察某些地区的登记青年失业人口的情况,然后读者可以根据文中提供的各种比例推论目前中国青年失业人口的情况。上海市宝山区统计局的数据显示,该区16"35岁的城镇失业青年到2001年以达到21688人,占全区城镇登记失业人数的73.7%(许小玲,2003)。而上海市宝山区就业促进中心提供的有关数据显示,截止到2002年1月,区内 35岁以下的青年失业的登记人数为39576人,占全区失业人口总数的45.8%(苏红,2003)。同样是上海,闸北区2001年25岁以下失业青年占失业人员总数的48.7%,高于上海市统计比例近8个百分点(课题组,2003)。-2003年社会和劳动保障对全国沈阳、南京、郑州、宜昌、齐齐哈尔等十个城市进行的抽样调查报告显示,失业人员中,35岁以下的青年所占比例高达53%(童红梅,2004)。共青团江苏省委在2004年2-9月,在全省范围内对35周岁以下的无业失业青年进行抽样调查中发现,有59.5%的人失业后不去主管部门登记,一方面反映无业失业青年寻找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说明社会隐形失业比较严重,实际失业人数要大大高于某些统计数字(练月琴等,2005)。
(4)对失业青年群体内部分类的估计
a大学生待业的数量
教育部提供的数据表明,2002年大学毕业生约有43万人未能找到工作,2003年大学毕业生待业人数超过52万人,2004年大学毕业生人数增至69万人,而2005年将达到79万人(安国启,2005)。如果按2002年的64.7%的大学初次就业率来估算,那么从2003年到2005年,离校时未就业的毕业生将分别达到75万、99万和120万。即使按照教育部公布的2003年年底的就业率83%来计算,2003年底仍然有36万人没有进人就业状态,以此估算2004年有48万、2005年有58万人。这样按照2002年初次就业率和2003年底就业率估算出的大学生( 2003-2005)累计未就业的数量的域值为[142万,294万]。
b.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毕业生
根据城镇劳动力供给总数中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的数据绘制的图1,用以说明这一群体的数量发展趋势。之所以把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拿出来,是因为根据这部分人年龄大多处在15 -20岁之间,年龄低、学历低、而且没有任何职业训练,这部分人将来成为失业青年中一直不能就业的可能性最大。根据表1,这部分人大约有二三百万.根据图1这一群体还有很强的上升势头。另外一部分群体是中等职业毕业生,根据表2,2003年这部分群体的人数是2508299人。整个用人单位存在人才过度消费,所以这部分群体常常是“毕业即失业”。另外,这部分群体和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呈现特征相似:年龄低、学历低、没有工作经验等。虽然这两部分人占整个城镇劳动力供给总数的比例不是很大,但因为该群体的低龄化因此对该群体的就业问题不容忽视。
三、中国青年失业问题对养老保障体系的影响分析
根据预测,2020年左右,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将超过10%,年龄中位数将超过36岁;2040年,中国将步人严重老龄化时期,平均每5个人中就会对应一个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按照这种预测,那么平均这5个人中去掉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没有到达65岁但已经退出劳动力市场的人,结果将会是多少?尽管不知道具体的数字,但已经让人喘不过气来,如果再减去不能就业青年人,数字也许会更加震撼人心。那么我们就会反问,剩下的人面对如此大的压力还会愿意承担上一代养老的社会责任吗?这只是一种预测,准确与否有待时间的检验,但是我们必须面对中国养老保障的现实问题,也就是任何可能影响或者是产生冲击的养老问题的可持续的问题,在上面的分析中,我们没有办法改变的因素是未成年人的抚养比、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可以改变的是提高退休年龄、增加就业机会、促使meet族的就业。但是现实问题提高退休年龄和增加就业机会本身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问题,而促使失业青年改变观念、增加职业培训和指导是真正解决现实和未来养老保障体系方面最切实可行的途径。以下就是针对青年失业问题对中国养老保障体系中资金、观念、代际、自身、同代之间的影响和冲击的思考。
1、对个人账户和社会保障养老基金的影响
中国养老基金名义上是按照现收现付制加部分积累的个人账户相结合进行时,但由于目前制度是养老基金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的混帐管理,因此养老基金的保障体系实质上仍然实现收现付制度。在完全积累的养老保障体系中,每一代人都在为自己的退休而积累或是储蓄,但在目前中国实行的部分积累制尤其带有现收现付的成分情况下,那么只能由下一代或者几代人的缴纳来完成。根据最新权威资料,到2004年新的个人账户空账已达7400亿元,且以每年1000多亿元的速度增加。这种潜在的养老保障基金的风险会越来越大,这是中国养老保障制度在转轨过程中必须要面对问题。应该说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制度为保障劳动力市场的平稳运行而付出的各种费用,同时又需要在职劳动力的供款保障和支持。有学者提出,利用劳动力市场,通过扩大新人总量,是解决养老负担过于沉重的一个可行办法。但是失业青年的大量存在,既没有为自己积累起相应的养老基金,也未能对目前社会养老统筹做出贡献。
2、对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的影响
中国具有尊老爱幼的传统,儒家文化中的“孝道”更是千百年来传颂的美德,而且也是维系代际关系的基本准则。中国的养老方式长期以家庭支持为主,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就是养儿防老以及反哺模式,尽管社会化生产方式已渐渐打破家庭养老一统天下的局面,但目前中国的养老依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
当新一代独生子女成长起来之后,由于他们受到的溺爱和宠惯,家庭观念和对父母的责任感大大降低,中国的家庭养老模式必然将会遇到挑战(蔡防等,2003)。独生子女和以往的多子女的家庭相比,受到父母和亲戚更多的娇惯和溺爱,形成自我中心的性格特征,成年后对赡养父母的意识比较薄弱;而中国的失业青年又大多是独生子女,加上不想就业依然依赖父母生活,那么作为成年人应有的责任也会更加淡化,养本身就比较困难,更不要说承担养父母的责任了;甚至有的父母不仅养儿子、女儿这一代,还要养他们的下一代人。
根据经济学的交换理论,交换动机的新含义是,父母在子女年幼时对其进行投资,并指望在自己年老时得到子女以养老形式提供的回报(guttman , 2001) 。neet族的存在,使交换理论失去意义,同时父母对养老存在危机和不安全感,这将对人们生育观念产生影响,将进一步恶化人口结构。
3、对将来自身养老保障问题的影响
现在的失业青年大多处在15-19岁和20-30岁这样两个年龄段,就是初高中(技校、中专等)毕业生和大学研究生毕业生两个阶段。前者和后者之间有很大不同,但是年轻、不愿意就业或者不能顺利就业是共同特征,随着不就业的时间推移,这批年轻的neet族进人40-50岁阶段,那么就业困难更大,在劳动力市场上年轻资本或者说年轻资源就遗失殆尽,更无优势可言。现在可以靠父母,到了没有父母可靠的时候怎么办?难道要靠领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者失业金过一辈子或者靠他们的下一代来养老吗?
4、对同代人养老问题的影响
根据有关方面数据,预计到2020年,退休人数将超过1亿人,赡养比将达到2.5:1左右。如果除去失业青年的影响,那么赡养比会低于2.5:1,这对同代人产生不公平,本来共同承担的责任和资金变成了由其中的一部分人承担,加大了这部分人的经济和精神负担。《中国青年报》4月6日报道,2004年,乌鲁木齐市有13名硕士因为就业期望值过高,找不到满意的工作岗位,领取了失业金。如果说失业青年中那些因为学历低被排斥在就业市场之外,那么这些拥有高学历的失业青年就是因为期望值不同而不就业,甚至领取失业金接受社会的保护,这可能会导致政府的财政状况出现危机。同时对同代人的观念也会产生冲击,会动摇一些人关于就业和养老的观念,如果失业青年继续增加,就有可能导致现有的中国养老保障体系的崩溃。
四、结论
在任何就业市场上,我们只能最大限度的实现充分就业,而不可能是全部就业,因此无论何时都会存在失业的人,也就是说存在主动和被动失业的人。换言之,就是一直会有“待业青年”,也会有靠父母的失业青年。在中国失业青年中不愿意就业或者不能顺利就业的青年有很多中文称谓,“待业青年”、“傍老族”、“啃老族”、“新成长失业青年”、“neet”等。这部分数量应该是小部分的,如果存在很多,就会对社会、经济、文化传统等产生严重的问题。中国的新增劳动力中有将近一半的人不能就业,加上中国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对家庭观念的影响,大量失业青年的存在和快速增加应该引起人们的广泛重视同时采取措施解决。在nest比较严重的日本,2005年的年度预算中,针对“neet”和自由职业者,日本政府计划拨款810亿日元帮助年轻人提高工作积极性(肖烁,2004)。
关键词:医疗改革;医保整合
中图分类号:F842.684;R197.1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3-0-01
引言
2016年1月,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就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两项保险提出了相关意见。
佛山市政府本来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医保整合,并提出实施方案,那是国家规定的必须完成的任务,没什么可以分析的。但是这份《改革方案》偏偏与《意见》中要求整合的内容不一样,但是最终目的却是一样的。《意见》中提及的是要求整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保险,但是佛山市政府的《改革方案》中的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一次性进行整合,以后不再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这样的医保整合,无论是广东省还是全国各省市,都是处于改革的先列。
一、事件分析
《改革方案》中要求直接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进行整合。那到底为什么佛山市可以如此迅速执行并实施改革方案呢?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政策方面
最大的契机其实就是2016年初国务院了《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意见》中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推动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加有效,促进全民医保体系持续健康发展。《意见》中同时明确要求各省(区、市)要于2016年6月底前对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作出规划和部署,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工作推进和考核评价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统筹地区要于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因此,佛山市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就是完成了《意见》中“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目标。
同时,与全国大多数地区实行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种制度并行的“三元制”不同,广东省早在2012年起已经开始着手全面整合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归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实行城镇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两项制度并行的“二元制”。而佛山市政府这一次的整合,不过是沿着之前改革的步骤,提前完成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统一罢了。
2.经济方面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因此各地的医保缴费标准千差万别,这就是为啥难以推行全国范围的异地医保结算。《意见》中也提及到这次的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可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由此可见缴费标准的制定,是极其困难的。而《改革方案》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职工和居民分别以我市上上年度在岗职工平月均工资和上上年度居民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档职工身份的费率为4.5%、居民身份的费率为4%;二档的费率为5.5%。居民身份只参加一档。二档总费率为5.5%。其中职工个人为1.5%,用人单位为4%” [1] 。为何能在如此短的时间内确定筹资机制呢?这跟佛山市本地经济发展有着深远的联系。佛山本地经济发展势头迅速,经济实力比较雄厚,处于全国前列。正是有着深厚的经济实力,才能在缴费标准上一锤定音,不会受到过多经济水平方面的掣肘。
3.群众方面
据不正式统计,截止2016年底,佛山市常住人口已达800万,较多人会选择参与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而由于耕地减少,农民人数比例也在逐渐下降,参与新农合医保的人数比例不算太高,因此将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才是佛山市医保整合的难题。《意见》的,也正好给予了佛山市政府解决医保整合难题的决心。
二、医保整合的未解决问题
1.基金监管
《改革方案》中详细罗列了整合的方案,缴费标准等等一系列详细的事项,但是唯独基金监管问题却是寥寥几句带过。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的整合,肯定会牵涉到大量的基金整合问题。如何保障在整合过程中和整合后的医保基金的合理利用,《改革方案》并没有提供详细的解决方案。而这方面的问题,才是缴费人群最关心的问题。不是出了问题之后的官方道歉,而是对待可能出现问题的未雨绸缪的态度。在基金监管方面,政府部门不应该既做运动员又充当裁判员,应该合理引入第三方的监管,专业人士和社会人士的监管,都是非常有必要的。
2.全面参保问题
m然佛山常住人口已超800万,但是流动人口数目多,实际上参保人数比例并不高。根据《2015年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提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77.74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207.00万人”[2]。参保人数比例不足七成,这跟实现全民医保的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改革方案》中只是简单提到“引导居民积极参保”,没有提到如何提高居民参保比例的具体措施。虽然参加医疗保险是个人自愿行为,国家并没有强制要求。但是关乎国民的基本权利,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宣传全民参保的重要性,甚至在某些时候可以加入“强制性”措施。
三、结语
佛山市政府的《改革方案》,能够快速落实并执行,得益于当地的有利条件。而这份《改革方案》也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城镇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整合的背后,还是存在较多的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难题,需要更多时间考察和研究。因此《改革方案》的意义,只是医疗改革的一个转折点,还远远不是医疗改革的终点。
参考文献:
一、主要成绩
(一)、业务量大幅度增长。平均床日数较11年同期增长70%。出院人次较11年同期增长60%;脊柱病科最多一个月入院达60人次;偏瘫康复科病人最多时达38人,且70%以上的病员是三个月以内的新发病人;骨伤康复科脊髓损伤病人较11年同期增长一倍。药械科提前两个月完成目标,门诊人次较去年同期增长40%。
(二)、康复医疗质量明显提高。康复医疗规范化规程化建设明显进展。偏瘫康复科初步着手制定了康复流程及治疗技术实施规程;骨伤康复科初步制定了脊髓损伤的康复流程和治疗计划;脊柱病科初步制订了“腰椎连结紊乱综合征”住院流程及治疗方案。专科病历书写进一步提高,全年未出现任何医疗纠纷及事故。
(三)、规范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学习掌握工伤保险政策。严格执行了医保政策有关规定,未发现医保违规行为。并切合我院实际, 积极探索创新医保管理机制,变过去的医、患、管三点式管理为医、管两点式管理,慢病实行记账式管理,为患者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医保服务,深受广大患者的好评及医保中心的肯定。慢病患者增加近一倍。
(四)、务实学习气氛逐渐形成。围绕全员普及学习康复知识计划,全院组织讲课10次,各科采取不同学习方法,内科结合实际学习专业及康复理论;偏瘫康复科采取边讲边操作等多种方法学习;骨伤康复科针对病人在治疗中发现的问题讨论学习,脊柱病科学习脊柱病康复等知识。药剂、医技、眼科、口腔、门诊、综合科参加相应科室康复知识学习,全院学习达117次。
继续开展了以网络文化为载体,以尊重、关爱、责任、敬业为内容的医院文化建设。全年撰写论文及服务心得96篇;全院有博客70余个,发表博文816篇。
(五)、专科康复医疗体系进一步凸现。已初步形成了以椎间盘突出为核心的脊柱病的康复和以偏瘫、截瘫为核心的神经系统疾病康复为特色的专科康复医疗体系。三大病区成为我们的三大拳头专科。
(六)、医院整体工作跃上一个新台阶。医院整体环境整洁、温馨、舒适;全院组织管理、业务管理规范有序;专科康复医疗体系已基本形成;社会认知度进一步提高,医患关系更加和谐,病员的覆盖面和辐射面不断扩大,脊柱病科病员到辐射晋、陕、豫、等十余省市,今年有来自北京的病员,市区、陕县、卢氏病人明显增多。骨伤康复科病员辐射山西、陕西、四川、洛阳等。有不少患者在外地治疗效果不理想,转我院后康复疗效显著,非常满意。先后收到锦旗、匾牌、感谢信6次,感谢留言30余条。
二、具体做法
(一)、各项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我们有一个切合实际的工作思路,有一个切实可行的工作要点,明确了前进的方向,避免了临时性、盲目性,并且阶段性安排有序,有条不紊的完成各项工作。
(二)、有一个具体的工作措施,真正做到目标明确切实,措施得当有力。
1、领导位置前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从听汇报、批条子到现场办公,协助科室,出主意,想办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脊柱病、骨伤康复科管理井然有序,内科业务质量较往年明显提高,偏瘫康复科业务量稳定。同时各科围绕目标要求,找出了工作的切入点。
2、整合优化资源,改造了后二楼及三、四楼大厅,改善了环境,撤掉六楼手术室为脊柱病治疗区,扩大了规模,上了档次;眼科手术室移到后一楼,方便实用;输液中心与内科合并,减少了安全隐患;医保药械合并,创新医保管理机制,起步快,发展稳,达到了预期目的。
3、深化目标管理,进一步加强目标管理,真正起到督促作用,在提高业务量的同时,重点进行全员康复知识、专科理论技术学习和交流,并以网络为载体开展文化推介活动,写论文,谈心得,发表博文大力推介医院、科室和个人业务专长,体现了把虚实做事,把事实做虚的原则。
各科制定了学习计划, 并组织实施,全院上下可谓切实认真,紧张有序。师者,认真备课,有理有据,图文并茂。学者,认真听讲,谦虚谘询,理解消化。工作之余,既有埋头答卷,又有讨论争辩,自觉学习已蔚然成风。
4、夯实专科基础,以实用、有效为原则,进一步充实内涵建设,初步制定了一套康复功能评定规程和治疗技术实施规程,规范了治疗。脊柱病科开展以脊柱病专家为核心的团队小组诊疗模式;骨伤康复科形成了以康复医师为主导的协作组模式;内科转变观念,主动认真学习康复知识。并开展了一些康复治疗项目。
为医院再上一个新台阶找出瓶颈,我们走出去。学先进。找差距。五月份到广东省康复中心、香港理工大学进行考察学习,十月份参加中国康复研究中心举办的第39届全国康复治疗技术培训班;并参加青岛第五届偏瘫康复治疗技术高级研讨班,进一步提高了康复理念,同时学到了康复诊疗技术,看到了康复医学的广阔前景,更坚定了我们做好康复事业的信心。
三、存在不足:
1、虽然业务量大幅度增长,但康复医疗管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我们的政策学习掌握和利用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3、全员康复医学知识培训有待于针对性、系统化。
4、我们的医院文化建设还需要深化和强化。
5、专科医疗体系建设应进一步加强,在内涵上下功夫。
6、我们医院的整体工作虽然上了一个台阶,但基础不稳固,还需要进一步巩固提高。
四、建议:
1、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强化康复知识培训和文化建设。
2、围绕尊重、关爱、责任、敬业医院文化,开展感动服务,强化服务意识。
3、我们要围绕康复本质,结合工作实际,各科室探索我们自己的业务工作新机制。
关键词 农民工 医保关系 转移接续。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逐渐加快,工业化程度越来越深,农村出现了大量的剩余劳动力。他们在从事农业生产之外,有大量的剩余劳动力,纷纷涌入城市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劳动。对这种“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村户口的工人”,我们简称为农民工。由于我国城乡二元体制在一段时间内的长期存在,农民工在城市从事最艰苦的工作,却不能完全融入城市医疗保障体制,大部分农民工在家乡参加的新农合医保不能在各省市地区之间自由转移接续。
一、农民工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的含义。
“农民工”一词最早出现在 1984 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通讯》中,随后这一称谓因比较准确、简洁、符合我国国情,并且约定俗成而被广泛引用。借助于一般社会常识,我们主要从职业与地域方面来界定农民工:一是职业,农民工从事的是非农职业,或者以非农工作为主要职业,他们的绝大部分劳动时间花在非农活动上,他们的收入中相当一部分来自非农活动;二是地域,农民工来自农村,是农村人口。
医疗保险是指当劳动者因患病、生育或身体遭到伤害时,社会对其所需要的医疗费用提供的物质帮助,是属于社会保障的一个种类。农民工医疗保险实际上是针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因疾病、生育或遭遇意外伤害时,对其需要治疗和花费的医疗费用提供补偿。农民工医疗保险接续转移就是要在适应农民工不稳定性的基础上,使其即使在短时间的失业期仍能够获得所迫切需要的基本医疗保障。
二、城乡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的国际比较。
城市化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国外也有许多进城务工人员,下面有借鉴性的分析和研究几个国家在进城务工人员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方面的做法,总结其经验教训,对解决我国当前面临的社会实践有所启示。
(一)德英医保关系及转移接续。
德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医疗保障制度的国家。1881 年德国颁布《黄金诏书》,开始对工人因事故和伤病造成的经济困难进行保障。1883 年德国国会通过《疾病保险法》,规定保险费用由雇主和雇员共同承担,雇主承担其中的绝大部分。1972 年,德国颁布《农民医疗保险法》,该法规定,法定农业医疗保险机构有义务为农民及其家庭成员提供医疗保险。只要是缴纳了一定费用的农民及其共同劳动超过 15 年的家庭成员都可以是医疗保险的受益人。同时,政府为减轻农民负担为农民医疗保险提供津贴,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的具体承受能力确定。德国的医疗保险实行法定强制参与,其医保体系由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共同构成,其中社会强制保险覆盖了德国 91%的人口。
英国的农村人口流动始于工业革命时期。为解决大量人口从农村涌入城市,英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法律和制度。从 1871年通过了《地方政府法》到 1948 年英国国会通过并实施了《国民救助法》,该法规定没有收入或是收入太低的英国居民,可以领取国民救助金。1948 年,英国建立了国家保健服务制度,对包括农民在内的全国居民实行免费医疗保健服务。
由此看来,德英两国都建立了健全的医疗保障体系,在转移接续方面,人口流动到异地只需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二)日本医保关系及转移接续。
日本是亚洲最早实行医疗社会保险的国家,早在 1916 年日本出台的《工场法》就规定,15 人以上的工场,场主应当为雇员提供疗养费。1938 年,日本制定的《国民健康保险法》首次针对包括农村居民在内的自雇人员,这标志着农村居民开始有了基本的公共医疗保险。到 1961 年,日本强制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制度。20 世纪 50 年代以后,农村劳动力的流动日益频繁,为了较好的解决转移接续问题,政府设计了“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全国统一管理”的制度体系。日本全国各级政府都设立独立的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实行“户籍随人走”的制度,人口流动的同时享受当地的所有福利,从而实现了转移接续。尤其是出台了网络户籍登记制度之后,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更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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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美国医保关系及转移接续。
美国是商业最发达的国家,但是 20 世纪 30 年代的经济危机使得社会保障成为现实和紧迫的问题。1935 年,美国国会通过的《社会保障法》和 1939 年通过的《立法补充》奠定了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二战后美国的医保水平不断提高,直至克林顿执政后,首次提出建立全民医保计划,并且主张由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保险费用。总的来看,美国实行的是市场主导模式,政府仅负责老年人、贫困人群和特殊群体的医疗卫生服务。在商业保险的前提下,各地都建有医疗保险分支机构,公民医疗保险的转移接续不因地域的变化流动产生影响。
三、我国农民工医保关系及转移接续的紧迫性和改善对策。
首先,流动人口的固有特性要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能够转移接续。流动人口的突出特点是流动性强以及由此引发的低收入、行业的高危性。较低的工资收入使大多数流动人口面临医疗服务供给不足、异地报销困难等问题。患病后流入到地县级以上医院就医者不到 70%,近一成选择回老家治疗,仅有26.8%的参保人员表示可报销部分医疗费,超过六成的人员仍需全部自己支付。可见,现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未能对流动人口发挥应有的保障功能,流动人口的基本医保需求并没有得到满足。其次,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是保证制度持续运行的内在要求。各地外来人口退保频发的现象表明,医疗保险关系无法跨地区转移接续尤其是无法跨省转移接续是主要原因。可见,医疗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的范围扩展程度将直接影响参保人数的增长和覆盖面的扩展程度,从而影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持续发展。特别是在我国医疗保障体系面临城镇化、就业形式多样化和劳动力流动日益频繁等诸多因素挑战的形势下,实现流动人口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对制度持续运行的重要性愈发突出。
最后,城市化发展目标迫切需要建立流动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我国正在实施的城市化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的主要目的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的缺失严重阻碍着城乡之间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从而延缓了城市化进程。2010 年 10 月 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颁布,使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权利有了法律支持,流动就业人口理应在社会保障方面享受平等的待遇。因此,建立和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制度政策,维护流动人口的医疗保险权益,理应成为医疗保险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受我国户籍制度的影响,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二元化分立长期存在,直接影响了农民工医疗保险转移接续的顺利完成。《社会保险法》规定了我国公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分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类。该法的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二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但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致,具体政策和细化制度各有差异,配套措施尚未完善,致使农民工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水平仍然比较低,尤其是跨统筹区域转移转移接续时,显现出较差的便携性。
为更好的解决实际中农民工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存在的问题,实现十七大提出的“人人享有医保”的战略目标,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立法上,虽然《社会保险法》对医保关系的转移接续有所规定,但是这些规定过于笼统,缺乏实际可操作性,还需进一步制定《医疗保险法》、《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法》等一系列基本法律,在立法层面实现统一的权利分配和制度设计,克服不同利益集团的冲突。第二,在具体操作上,加强政府职能,由政府主导制定符合本地方具体情况的制度框架,在现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由市(县)级统筹的基础上,逐渐提高统筹层次。建立广泛的信息共享系统,克服局部地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统一的信息网络管理下,实现各地的医保信息兼容,提高农民工在不同区域间流动时医疗保险的便携性。第三,构建行政、司法、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体制。农民工的医疗保险转移接续制度的运行是一个复杂的体系,涉及很多个环节和专业性很强的业务办理,单靠某一种监督方式显然不能对这一制度的运行形成有效的全面的监督,因此需要依靠行政、司法和社会的多种手段、多种途径进行,才能保证这一制度的合理运行。
参考文献。
[1]李昌麒。经济法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2]杨紫煊。经济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教育论文" target="_blank">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3]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战略。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
关键词:妇幼保健院绩效 评价 指标体系
一、妇幼保健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内容及评分值
妇幼保健院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由医院工作效率、医疗质量管控、预算执行、风险评估、资产营运能力、资源利用效益、成本管理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病人费用评价、服务综合评价等指标组成。
(一)医院工作效率分析指标(12分)
1、平均每医生门诊人次
平均每医生门诊人次=门诊人次÷平均医生人数
2、平均每医生当期出院人次
平均每医生当期出院人次=当期出院人次÷平均医生人数
3、出院者平均住院日
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出院病人实际占用床日数÷出院病人数
4、床位使用率
床位使用率=实际占用床日数÷实际开放床日数
5、病床周转次数
病床周转次数=出院病人数÷平均开放床位数
6、在职职工人均医疗收入水平
在职职工人均医疗收入水平=医疗收入÷平均在职职工人数
(二)医疗质量管控分析指标(14分)
(1)孕妇健康管理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间内活产数×100%
(2)儿童系统管理率=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6岁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6岁儿童数×100%
(3)剖宫率=剖宫产活产数/活产数×100%
(4)孕产妇死亡率=当年孕产妇死亡人数/活产数×10万/10万
(5)婴儿死亡率=当年儿童死亡人数/活产数×1000‰
(6)重大妇幼卫生项目任务完成率=实际完成数/任务数×100%
(7)医院感染发病率=同期新发生医院感染例数/(同期住院病人人数或出院病人数)×100%
(三)预算执行分析指标(6分)
1、预算收入执行率
预算收入执行率=本期实际收入总额÷本期预算收入总额×100%
2、预算支出执行率
预算收入执行率=本期实际支出总额÷本期预算支出总额×100%
3、财政专项拨款执行率
财政专项拨款执行率=本期财政项目补助实际支出÷本期财政项目支出补助收入×100%
以上指标反映预算执行管理水平。
(四)风险评估指标(8分)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负债
(4)医保结算资金到位率=本期医保结算实际到位金额÷本期医保应结算总额×100%
(五)资产营运能力分析指标(6分)
(1)总资产周转率=(医疗收入+其他收入)÷平均总资产
(2)应收医疗款周转天数应收医疗款周转天数=平均应收帐款余额×365÷医疗收入
平均应收医疗款余额=(期初应收医疗款余额+期末应收医疗款余额)÷2
(3)存货周转率=医疗支出中的药品、卫生材料、其他支出÷平均存货额
(六)成本管理能力分析指标(16分)
(1)门诊收入成本率=每门诊人次支出÷每门诊人次收入×100%
(2)住院收入成本率=每住院人次支出÷每住院人次收入×100%
(3)百元医疗收入药品、卫生材料消耗=药品、卫生材料消耗÷(医疗收入+其他收入)×100
(4)人员经费支出比率=人员经费÷(医疗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100%
(5)公用经费支出比率=公用经费÷(医疗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100%
(6)管理费用率=管理费用÷(医疗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100%
(7)药品、卫生材料支出率=(药品支出+卫生材料)÷(医疗支出+管理费用+其他支出)×100%
(8)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重=药品收入÷医疗收入×100%
(七)资源利用效益分析指标 (8分)
(1)每百元固定资产业务收入=(医疗收入+其他收入)÷固定资产平均净额×100
(2)百元专业设备医疗收入=医疗收入÷专业设备平均额×100
(3)设备使用率=设备实际工作量÷设备额定工作量×100%
(4)固定资产收益率=业务收支结余÷平均固定资产×100%
(八)盈利能力指标 (4分)
(1)业务收支结余率=(业务收入-业务支出)÷业务收入×100%
(2)经费自给率=业务收入÷业务支出×100%
(九)持续发展能力指标 (8分)
(1)总资产增长率=期末资产总额÷期初资产总额×100%
(2)净资产增长率=期末净资产总额÷期初净资产总额×100%
(3)固定资产净值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4)固定资产增长率=期末固定资产总额÷期初固定资产总额×100%
(十)病人费用评价指标 (6分)
(1)门诊人均费用=门诊收入÷门诊诊疗人次
(2)住院人均费用=住院收入÷出院人次
(3)每床日费用=住院收入÷实际占用床日
(十一)服务综合评价指标(12分)
(1)群众满意率
(2)内部管理流程
(3)创科研创新能力
人均科研成果=全年科研成果/职工平均数
人均核心期刊论文数=全年核心期刊论文数/职工平均数
(4)医院长期发展规划
二、妇幼保健医院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得分评出A、B、C、D、E五个等级。根据妇幼保健院评价指标的主要内容,先给定每个指标的评分值,然后,各项指标的标准比率以本行业平均数为基数,用实际比率除以标准比率,并通过修正指标来计算每个指标的实际得分,求和计算总评分,再按总评分,评定财务状况的等级。
(1)计算各指标的实际得分
每个指标的实际得分=实际比率÷标准比率×评分值
(2)修正值:对每个指标的实际得分进行修正,规定上下限。上限定为评分值的1.5倍,下限定为评分值的0.25倍。
(3)计算总评分值
总评分值=各指标的修正值之和
(4)绩效评级表
三、结束语
随着医改不断深入,“医管分开”管理模式的建立,对医院经营管理者提出更高的要求。管理者通过构建科学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真实反映医院的经营状况;通过横向比较,反映各妇幼保健院同期绩效水平,发现医院经营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从而制定针对性管理措施,使医院达到 “优质、高效、低耗”运行状态。
参考文献:
[1]徐迅.构建公立医院财务评价指标体系的探讨[J].医院管理论坛,2007,7(129):12
论文关键词:城乡统筹 医疗保险 发展方向
目前由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构成的中国城乡基本医疗保险体系已初步形成,从制度上实现了对城乡居民的全覆盖。荆州市在2010年对建立统筹城乡的医疗保险制度做了一些列探索,然而也存在不少问题,需要继续完善以实现目标。
一、荆州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现状
基本医疗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组成,下面将从这三个方面来考察荆州市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现状。
(一)荆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情况
2010年荆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5.8万人,净增长1.63万人,其中市直职工参保21.7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5.74万人。荆州市医保基金收入56159万元,基金支出49194万元,期末统筹累计结余43018万元。
在缴费情况方面:一是调整了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二是逐步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制度。在补偿情况方面:一是提高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基本医疗费用保险待遇;二是提高了城镇职工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三是提高了城镇职工住院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特殊材料及乙类药品报销比例;四是扩大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范围和保险标准。
(二)荆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运行情况
2010年荆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0.1万人,其中中心城区参保42万人。参保人数净增15.7万人。
在缴费方面:参保城镇居民可按自身经济承受能力和实际医疗保障需求自由选择筹资标准及相对应的待遇水平。在补偿情况方面:一是提高了城镇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二是建立了缴费年限与待遇水平挂钩的激励机制;三是将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三)荆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运行情况
荆州市新农合的参合率逐年提高,从2007年的84.73%提高到2009年的91.66%。农民个人的缴费额从2007年的15元/人提高到2009年的20元/人。财政补助则从2007年的40元/人提高到2009年的80元/人。新农合受益面也不断扩大,从2007年的58.79%扩大到2009年的75.92%。
二、荆州市医疗保险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公平视角下荆州市医疗保险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漏保和重复参保现象同时存在
漏保现象主要是由于医保制度本身的设计上存在着一定的问题,让灵活就业人员、生活困难人员没有纳入到制度中,却又没有相应的辅助措施。同时,重复参保现在也比较严重,重复参保的人中一部分是由于扩大覆盖面的需要而“被”重复参保的,另一部分是由于利益的驱使而重复参保的。这说明重复参保现象出现的原因主要是监管不严造成的。
2.由于政策的不一致带来执行中的矛盾
2010年荆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额为150元,其中个人缴费30元,政府补助120元。城镇居民可在两个档次的筹资标准中自由选择,人均筹资额分别为150元和250元,而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最低缴费600元。由于政策的筹资标准不一致造成公民在加入不同制度时会有一种不公平感,这加大了制度执行的阻力。
3.不同制度间待遇差异明显
由于筹资额的不同,三项制度的支付比例和保障水平存在着较大差异。从政策设定的比例也可以看出,在级别相当的医院中,城镇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最高,再依次是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从保障水平来看,高低顺序依然是相同的,保障水平存在很大差距。
(二)效率视角下荆州市医疗保险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社会互济程度降低
由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个保险项目有不同的资金来源,实行不同的制度模式,只对各自的参保对象负责,体现互助互济的社会统筹基金只限用于统筹区域内。由于三大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人数、参保对象的健康结构不同,这种板块内部的社会化无疑降低了社会互济程度。
2.管理机构分散,行政成本高
荆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工作分属两条线管理,管理模式各不相同,机构重叠,人员编制大幅增加,而且不同的管理机构同时对应同一医疗机构,使医疗机构的管理成本不断上升,尤其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难予统筹规划和平衡。按现行政策,基本医疗保障是用三张“网”覆盖,由于三块医保扩面任务都很重,在扩面工作上互相挤占,无序竞争,使部分参保对象交叉参保,重复参保,给国家和参保人造成损失。
3.限制规定多,便民措施少
由于统筹层次低、条块之间相互割裂、恶性竞争,因此有许多限制性的规定,如转诊转院的审批在不同地方和不同等级的医院报销比例的不合理限制;药品使用的不合理规定;参保和待遇支付手续繁杂等。相反,利民、便民的人性化措施则太少。这使得统一制度中、不同制度间为参保者提供的服务不能实现效率最大化。
4.城乡医疗资源配置不合理,资源闲置与紧缺并存
荆州市两家三甲级医院都集中在中心城区,全市卫生技术人员中,大多数优秀的医学专家以及大中型跟高新医疗设备集中在中心城区,医疗资源过分集中也导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而农村业务用房、基本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数量均严重不足,农村卫生服务可及性差,服务能力低。
三、荆州市统筹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方向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王东进将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的步骤分为“三步走”战略:第一步把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即“四大板块”)的四项保障制度的框架建立起来。第二步是在继续巩固和完善各项保障制度的同时,着手研究板块之间保障制度之间的衔接问题,提高统筹层次,探索实现全体参保人员在保障体系中的自由选择和流动的有效途径。第三步是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结合荆州市的情况,推进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统筹发展的基本做法有:
(一)打破身份界限,让每个公民公平地参与医疗保险
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之间存在着身份界限,三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参保居民之间存在城乡户籍界限,一方面我们应该打破身份界限,采取适当的措施帮助困难群体加入基本医疗保险,着力扩大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另一方面,重复参保问题时有发生,最有可能重复的是户口在农村、工作在城市的人同时参加新农保和城镇职工医保。因此,要妥善处理好此类重复参保人员的问题,理清参保类别。
(二)整合业务经办资源,实现管理一体化
目前荆州市城乡医疗保障管理机构分散在多个部门,如下表:
从上表看出,目前荆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管理体制相当分散化,这不利于未来统筹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整合。针对这个问题,要实现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统筹发展,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设定一个法定的、统一的政府组织对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行管理。从省级到乡级都设定医疗保险管理机构,实行垂直领导。这样不仅能在形式上实现统一,而且在功能上也能实现整合;第二, 实现信息共享,整合资源增进效率。
(三)实现制度一体化、让每个公民公平地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险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三项制度的统筹分割,统筹层次是县(市)级统筹。这不利于在更大的范围内分散风险。随着人员流动的频繁,异地就医和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问题迫切需要得到解决。
1.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并轨
主要是基于以下考虑:一是两者的筹资水平接近,新农合略低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两者的整合有利于提高新农合的筹资水平。二是从基金管理上看,新农合的统筹层次略低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两者的整合有利于提高新农合的统筹层次。三是两者的整合有利于打破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分割的局面,有利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2.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