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电商工作方案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市民幸福指数为指导,以提高城市公共文明指数为核心,以优质服务创建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服务体系,改进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创新服务举措,提升服务质量,大力推进阳光便民行动,逐步形成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格局,使机关服务窗口逐渐成为密切联系师生和为师生办实事的形象窗口、转变政府职能和提高行政效率的快速通道、反腐败关口前移和作风整治的源头阵地。以正确履行服务职责为核心、以加强服务员工建设为关系、以服务师生为重点、以师生满意为标准,加强服务行风建设,推进创建文明服务行业,树立良好的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形象。
二、工作目标
1、改进作风,服务师生。要按照“争创一流队伍、培养一流作风、创造一流业绩”的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培养良好的服务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积极要求员工换位思考,走进师生,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零距离”服务。
2、了解师生,服务师生。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以服务基层、服务师生为宗旨,打响品牌,创新载体,彰显特色。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心声,切实解决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深入师生访贫问困,及时掌握民情,做好对困难师生的帮扶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务制度、服务程序、服务标准,规范员工的服务行为,充分发挥“为师生、便师生、利师生”的窗口效应。
3、围绕师生,服务全校。要增强大局意识,着眼全校谋划各项服务工作,根据服务需求的变化改进工作方法,服务师生发展、服务师生健康、和谐服务关系,做到服务循环经济发展有新途径、服务教学有新举措、服务师生有新办法。
4、创新载体,争先创优。在所有窗口开展“比规范管理环境好、比文明优质服务号、比师生满意形象好”三评比活动,积极推行科学规范化服务管理,优化便于师生服务举措,提升服务工作人员的服务技能,要以服务为宗旨,改进服务工作作风、增强服务透明度、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以强化为全体师生服务为切入点,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全面提高为广大师生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建成一个服务业务精通、制度管理健全、服务优质高效、服务公开、热情透明、工作作风优良、监督机制完善的全力保障的优质服务窗口。
三、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充分认识创建优质服务窗动是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为全体师生服务的一个重要体现。成立院校网点服务中心创建优质服务窗动工作领导小组,由业务经理任组长,窗口负责人任副组长,各窗口售货员任成员,齐抓共管。
2、健全制度。建立服务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服务公开制,绩效考评制,否定报备制等项服务制度。
3、扩大宣传。通过横幅、摆摊、窗口设立价格咨询等方式,明码标价,积极宣传服务保障要求,广泛开展创建服务宣传活动,让广大师生参与到我们的活动中来。
4、强化监督。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建立健全全校评议、投诉举报、工作考评、自查整改、责任追究等监督机制。
首问责任制:凡学校领导、各系主任莅临我服务中心检查指导工作,所询问的第一位职工为首问责任制,首问责任人要热情介绍服务情况,并积极引见到各服务窗口。
服务承诺制:服务窗口制定文明服务承诺,每位职工均应按要求实行承诺服务。
岗位责任制:每个员工均是岗位上责任人,责任人要对服务负起全部责任。
服务公开制:服务要公开,指定服务窗口负责,服务工作运作情况等。
绩效考评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地原则,各窗口服务情况、工作态度等,对员工工作进行量化评分,采取平时考评与年终测评相结合,作为年终员工测评的重要依据。
师生评议制:对对服务各项实行全体师生民主评议制,在召开评议大会前,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了解等形式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评议会上,受评对象暨服务员做简要工作发言,然后参评人员分组讨论并做中心发言,最后进行师生测评。
投诉举报制:设立服务意见箱和投诉电话,接受师生监督,对师生举报和投诉情况经查属实的,坚决追究其责任。
服务工作考评制:采取平时服务考评与年终测评相结合,将平时工作作为年终测评的重要依据。
自查整改制:每季度对本股室的工作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
责任追究制:在自身业务和岗位范围内,因服务工作态度等主观原因师生不满意的或给后勤服务中心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其各负责人责任。
5、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师生提出的意见我们及时改正,做到有不足的则改之,全面开展优质服务。
一、目标要求
聚焦农村产品上行,以“农品荟”农产品交易平台、“邮你行”农产品展销平台为依托,提升农村电商“两中心、一站点”上行服务能力,推进电商利益联结机制建设,发挥“公共服务中心+平台+站点”三位一体的功能,推动小农户与大市场有机衔接,促进电子商务与农业农村产业发展有机融合,实现发展上层次、上水平、上规模、上品牌、上效益。到2019年底,全县农村产品网络销售额超过10亿元,新增农村电商经营主体70个以上,培育25个在农村产品上行等领域具有示范性的电商服务网点,打造农村电商龙头企业和优秀品牌各2个,农村电商产业特色更鲜明,助力脱贫攻坚。
二、主要任务
(一)优化网点功能布局。牢牢把握农村产品上行、带动增收脱贫、网点融合共建的要求,调整优化网点,实施分类指导,强化动态管理,注重上行服务和功能覆盖。鼓励农村电商企业、有网络销售实绩的专业合作社、致富带头人等承建网点。推进与有条件的村党群服务中心、就业扶贫驿站、益农信息社等融合共建。(县商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等,列第一位的单位为牵头责任单位,下同)培育省级示范点8个,对农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网点给予1万元奖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支持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农品荟”农产品交易平台、“邮你行”农产品展销平台与网点合作推进农村品牌消费、品质消费,提升农村流通水平。(县商务局负责)
(二)加强经营主体建设。推进龙头企业培育、强化品牌建设,引导集聚发展。培育农村产品上行年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的农村电商企业2家、超100万元的农村电商品牌2个,并分别给予单个企业(品牌)100万元和3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分档奖励。争创省级农村电商示范县,力争培育省级电商示范镇1个、示范村5个,并分别给予单个示范镇、示范村30万元和10万元奖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依托中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交易会、好网货大赛等平台,加强农村电商优秀企业和品牌宣传推广。(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气象局负责)培育“三品一标”农产品15个,加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培育、运营推广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三)强化电商利益联结。以“农品荟”农产品交易平台、“邮你行”农产品展销平台为依托,推动电子商务与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大力推广“公共服务中心+电商企业(平台)+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加强农村电商企业产销对接活动。(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支持电商企业与农业基地或专业合作社开展稳定购销协作,按实效给予电商企业以网络销售额5%内的奖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委托生产、订单农业等方式,收购、包装并网络销售小农户自产农产品。(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四)提高电商培训实效。适应电商发展新要求,着力增强培训实效性和针对性,将农产品电商人才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农产品电子商务和农业物联网等列入培训内容。(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电商纳入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给予培训合格者1200元/人补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加强美工、产品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培训,引入社交电商等新型课程,开展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对接。(县商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农村电商专业或增设电商课程。(县教育局负责)加强《电子商务法》等宣传贯彻。(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五)精准推进电商扶贫。持续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电商扶贫问题整改,增强农村电商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县商务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升贫困村网点的扶贫服务功能,指导网点通过电商平台、网上小程序、微商等开展农产品网络销售。(县商务局负责)对配合电商企业或电商平台等开展本地农村产品网络销售、收购和信息提供等上行服务并形成网络销售的网点,给予每个网点2000元以内的分档奖励。对电商经营主体收购贫困村、贫困户农村产品的,给予收购金额10%以内的补助。(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加强对贫困村网点经营者、创业致富带头人、驻村扶贫工作队、村“两委”、产业发展指导员、大学生村官、有基础的贫困劳动者等电商培训。推进与就业扶贫、特色种养业扶贫等项目协作。(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办负责)积极组织开展产销对接,大力拓展贫困村产品销售渠道。(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扶贫办负责)
(六)引导电商应用创新。鼓励特色农业、乡村旅游等地方优势产业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优先推荐农村特色产业集聚的镇、村申建省级农村电商示范镇或示范村。(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鼓励农产品跨境电商发展,对农村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上行实现年在线出易额5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100万元以内的分档奖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探索提升电商数据应用水平。鼓励社区电商企业开展农产品直采直供。引导中小电商“抱团”发展,合作开发产品,降低运营成本。(县商务局、县供销社负责)
(七)完善服务基础设施。实施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130.059公里,推进客运、物流、邮政、快递等为一体的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点建设。(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管理局负责)提升行政村快递通达率、投送频次和网点快递收发兼容度,行政村100%通快递。(县邮政管理局、邮政分公司负责)支持有条件的镇在区域节点建设仓储物流中心,发展智慧物流。(县发展改革委、县商务局、县邮政管理局负责)推动光纤和4G网络行政村全覆盖并向自然村延伸,鼓励电信企业面向农村地区推出专属的优惠资费产品。(电信分公司、移动分公司、联通分公司)
(八)提升电商公共服务。明确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企业对网点和物流的监督责任和农产品上行实绩要求。电商公共服务中心运营企业要加强对本地农村产品及小农户自产特色产品等信息收集,组织动员电商企业参加产销对接,推进电商展示与线上线下销售融合。(县商务局负责)采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水平,探索公共服务市场化、可持续运营机制。(县商务局、县发改委负责)
(九)加强电商政策保障。统筹县级(含省补专项)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电商产品上行、主体培育、品牌建设、模式建设、示范创建、产销对接等。(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试点示范。(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农村电商的产品,推广应收账款、应收票据、仓单质押贷款等金融业务。(县金融办、县人行负责)完善人才政策,支持企业引进急需的实用型电商人才,鼓励引导青年返乡创业,做好企业服务保障,促进农村电商政策资源整合。(县商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重点产业招商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四大主导产业,推动全市百亿特色产业链“建链补链强链”招商工作,谋划推进更多大项目、好项目落地三明,持续做实做足“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经研究,决定继续在全市集中开展重点产业招商引资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强化商机策划分析,用好“招商地图工作法”,聚焦“433”产业新体系,借助“6·18”“9·8”“11·6”、广交会、进博会等平台,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闽西南等区域举办11场专场招商活动,积极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和上下游关联的重大招商项目,力争有一批招商项目尽快签约落地、开工建设。
二、活动安排
(一)央企、省企、民企项目招商活动
时间地点:2021年全年,北京、福州、长三角等地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内 容:组织相关县(市、区)及现有龙头企业,拜访知名央企、省企和民企,谋划一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的钢铁及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项目,开展精准招商活动。
(二)珠三角招商活动
时间地点:2021年下半年,珠三角等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工商联
内 容:利用“广交会”平台,组织相关县(市、区)针对四大主导产业赴珠三角区域开展招商对接活动,走访意向投资企业,开展宣传推介和项目洽谈,吸引和促进一批大项目签约落地。
(三)特色现代农业招商活动
时间地点:2021年全年,福建省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内 容:组织相关县(市、区)及行业龙头企业,谋划一批特色现代农业招商项目,开展招商专班精准对接、项目和专场招商活动,推动一产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招商项目落地。
(四)闽西南协同发展区共建产业园招商活动
时间地点:2021年全年,厦门、泉州等地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
内 容:依托泉三高端装备产业园、厦明火炬新材料产业园等两大共建园区平台,组织有关县(市、区)及园区针对产业合作方向赴厦门、泉州等地开展招商对接活动,走访意向投资企业,开展宣传推介和项目洽谈,促进一批项目签约落地。
(五)“海创会”招商对接活动
时间地点:2021年6月,福州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内 容:借助省上“海创会”契机,重点推介我市文旅康养产业,组织有关县(市、区)对接重点企业客商,洽谈项目合作。
(六)中关村科技园招商对接活动
时间地点:2021年全年,北京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商务局,生态新城管委会
内 容:组织相关县(市、区)赴北京开展科技合作和产业对接活动,宣传推介三明投资环境和招商项目,力促一批好项目大项目落户三明中关村科技园。
(七)“沙县小吃华夏行”招商活动
时间地点:2021年8月,苏州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文旅局
内 容:借助“沙县小吃华夏行”全国巡回展契机,组织相关县(市、区)赴苏州开展招商活动及文旅康养招商推介,吸引更多知名企业来明投资,争取引进一批好项目。
(八)“9·8”投洽会招商活动
时间地点:2021年9月,厦门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
内 容:借助“9·8”平台,对接境内外企业客商,开展宣传推介和项目洽谈,举办“投资三明项目签约暨招商推介会”,吸引和促进落地一批大项目。
(九)“11·6”林博会招商活动
时间地点:2021年11月,三明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内 容:借助林博会契机,广泛邀请知名企业和重要客商来明考察,举办专场招商推介活动,力争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签约落地。
(十)进博会招商活动
时间地点:2021年11月,上海、江苏、浙江等地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工商联
内 容:借助“进博会”投资平台,组织相关县(市、区)围绕重点产业项目,赴长三角地区开展招商对接活动,走访意向投资企业,开展宣传推介和项目洽谈,吸引和促进一批大项目签约落地。
(十一)文旅产业发展大会招商活动
时间地点:2021年下半年,三明
牵头单位:市文旅局、商务局
内 容:借助文旅产业发展大会契机,广泛邀请知名企业和重要客商来明考察对接,力争一批大项目、好项目签约落地。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商机谋划。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突出真招商招真商,加强项目商机分析、推介,应用并推广产业链“招商地图工作法”,聚焦“433”产业新体系,围绕16条百亿特色产业链重点招商项目,梳理、谋划一批关联度大、带动面广、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带动性强的战略性重大项目,为招商引资活动做好更加充分的项目储备。
(二)强化活动组织。各县(市、区)要根据全市招商活动安排,提前制定年度招商计划和专项招商方案,通过引荐招商、以商招商、中介招商、驻点招商等方式,加大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闽西南等区域的精准招商力度。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科技局、文旅局、工商联、生态新城管委会等要明确2021年招商工作责任,积极创新招商工作方式,搭建招商平台,协调组织开展市县联合、县县抱团等招商活动,推动招商引资取得新成效。
(三)强化合力推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力量,建立市、县两级重点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重点产业招商专项行动工作;要分工负责,合力推进,对照本方案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推动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市商务局要积极发挥全市招商总牵头、总协调作用,主动做好重大招商项目收集汇总、进度跟踪、情况分析等工作,总结推广招商工作经验做法。
(四)强化宣传动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协调解决招商引资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在部门内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形成统一认识和统一步调。市、县融媒体中心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我市对外的感召力、影响力和吸引力,特别是对招商引资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要加大宣传凝聚“正能量”,在全市进一步形成人人参与招商引资、人人关心招商引资、人人支持招商引资的浓厚氛围。
抄送: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19日印发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和设立站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以下简称“国务院决定”)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工商企业从事经营性健身气功活动,积极稳妥地推动健身气功社会化发展,培育健身气功市场,激活大众体育消费,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根据《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决定,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依法治理,坚持积极稳妥、有效管控的原则,按照明确内容、规范活动、限制组织、监管有力、渐进开放的思路,稳步推进对经营性健身气功活动的规范管理。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落实国务院决定,明确审批依据、界定审批标准、细化办事流程,坚持依法治理,强化执法检查,加强法治宣传,倡导企业自律。
(二)市场导向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完善市场机制,培育多元市场主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推广普及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大众体育消费,提供市场化的健身气功公共服务。
(三)积极稳妥原则。鼓励地方积极探索,由点及面,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循序渐进地推进工作。
(四)有效管控原则。纳入健身气功整体建设,明确管理职责,坚持齐抓共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风险防范体系,确保健身气功事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适用范围
1.根据国务院决定,凡工商登记取得健身气功项目经营许可的企业,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和设立站点,须经体育行政部门审批。经营活动和收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遵守健身气功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和设立站点所涉及的功法,必须是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批准的健身气功功法。
(二)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处置措施
1.举办一般性健身气功业务培训、交流展示、功法讲座等,实行属地管理。
跨地区的健身气功活动,经所跨地区共同的上一级体育行政部门批准。
举办全国性、跨省(区、市)的健身气功活动,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2.申请举办健身气功活动除应具备《健身气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外,申请单位须具有工商登记批准的法人资格。
3.申请举办健身气功活动须提前三十个工作日报送材料。
4.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举办健身气功活动的监督检查,核实举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健身气功经营范围证明、与活动规模相适应的银行资信证明等。
5.承办健身气功活动,广告、赞助等管理和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自觉接受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6.通过互联网组织举办健身气功业务培训、交流展示、功法讲座等经营活动,须遵守《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有关规定,取得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互联网企业经营性信息须审查主体资格。省级体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域从事健身气功活动的互联网企业的信息内容和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从事健身气功活动的互联网企业应记录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其时间、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记录上网用户的上网时间、用户账号、互联网地址或者域名、主叫电话号码等信息,记录备份应当保存2年,并在有关管理部门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在线举办的健身气功活动按照举办全国性、跨省(区、市)的健身气功活动管理,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线下举办的健身气功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审批。
7.连锁性企业以会员制方式组织举办的健身气功业务培训、交流展示、功法讲座等经营活动,根据会员所在的地域范围报有管辖权限的体育行政部门审批。
8.开展涉外健身气功活动,按外事活动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由省级体育部门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
(三)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处置措施
1.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应当经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级人民政府或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报当地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批,体育部门须征求同级公安机关意见。
2.申请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⑴小型、分散、就地、就近、自愿;
⑵布局合理,方便群众,便于管理;
⑶不妨碍社会治安、交通和生产、生活秩序;
⑷习练的功法为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批准的健身气功功法;
⑸负责人具有合法身份;
⑹有社会体育指导员;
⑺活动场所、活动时间相对固定。
3.申请设立健身气功站点,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⑴申请书;
⑵习练的健身气功功法名称;
⑶负责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⑷社会体育指导员的资格证明;
⑸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
4.批准设立健身气功站点的县级体育行政部门向获得批准的站点颁发证书,加强日常监管。
(四)监管与处罚应对措施
1.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和设立站点,不得进行愚昧迷信或神化个人的宣传,不得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不得借机聚敛钱财。
不得举办“带功报告”、“会功”、“弘法”、“贯顶”及其他类似活动。
不得销售未经国家指定机构审查、出版的健身气功类图书、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不得出售“信息物”。
不得以推广健身气功的名义,教授和传播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批准以外的气功功法。
2.加强经营性健身气功活动的人员管理,鼓励从业的健身气功指导员获取健身气功段位资格,积极探索实施职业健身气功指导员制度,规范职业标准,加强供给侧改革,丰富供给内容,更好地满足练功群众多元健身需求。
3.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工商企业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和设立站点的监管,规范企业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确保各项经营活动有序开展。
4.凡违反上述各项规定,擅自举办健身气功活动或设立站点的,由体育部门配合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予以取缔或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国务院决定,充分认识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和设立站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人员,细化工作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实施工作。
(二)齐抓共管,协调联动。争取各级防范办的领导,建立健全工商、税务、体育、安全、公安、广播电视、电信、园林、街道、社区等共同参与的部门联席工作机制,既为工商企业从事健身气功经营活动创造条件,又有效管控,确保不出问题。
一、所涉问题
1、政府对投资人支持力度不够;2、党员干部对企业要多点服务和指导,少一点;3、主管部门要经常到下面企业调查,了解企业的难处,搞好企业服务。
二、整改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我县领导高度重视全县开放型经济工作,把招商引资工作和安商服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县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为组长,县长为副组长,县委常委为常务副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20个县直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商务局,负责全县开放型经济日常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发挥领导机构的作用,完善职能、加强协调与调度。
2、营造浓厚招商氛围。政府非常欢迎全国各地的客商来我县投资,印制了投资指南介绍了县情简介、投资环境、投资平台、优惠政策、商务成本、投资程序、项目推介、服务机构等内容。并制定了开放型经济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县乡(镇)、县直单位、专业招商队年度招商任务和安商服务工作任务,严格考核奖惩,吸引更多的客商前来投资兴业,坚持诚信为本,对企业和投资者讲实话、讲真话,不哄企业,不乱承诺,做到有诺必践,以诚招商,以信留商,营造浓厚的招商氛围。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履职充分利用最后3个月的时间积极宣传推介,招大引强,切实争强我县开放开型经济活动。
3、制定招商政策文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招商引资有关文件:《关于加快推进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决定》、《工业园区(含上欧工业小区)企业入驻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助推县域经济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关于主攻“三区”建设推进“四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了用地、收费、财税奖励、用工保障、安商服务、专项扶持等优惠政策,切实加大在投资人的支持力度。我们将对文件政策的执行进行检查,落到实处,决不允许超越政策或不执行、打折扣文件精神,对一些企业的财税奖励等政策的执行,将召开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体讨论,并根据县政府审批。
4、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坚持“一个项目、一名县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一支队伍、一套服务措施”的“五个一”项目服务机制,由安商责任单位全方位、全时段负责引进企业的报建、建设、招工、融资等后续服务工作。成立县安商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县领导任组长,商务、发改、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工业园区、国税、地税、工商、供电、供水等单位领导组成,对落户企业采取现场办公方式解决企业落户、投产等相关事宜(凡属县内办理事项,所有手续必须在二天内办结;需经上级部门审批的,1个工作日内审核上报,并由各相关部门派出人协助办理)。聘请商务秘书为政风行风监督员,对招商服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县联合优化办将在10—12月期间对我县投资环境进行集中整治,对破坏投资环境的人和单位要求其责令整改,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5、加强督查协调配合。把招商引资和安商服务工作纳入各乡镇、县直单位年度政绩考评重要内容,县开放办牵头,对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招商引资和安商工作实行“每月一督查、每季一通报,半年一考核、年终总考评”。及时通报督查考核考评情况,并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坚决兑现奖惩。我局要求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带一名商务秘书对照自己的工作职责多下企业,全程跟踪推进一个重点项目,要建立起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督查,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在措施、实心服务来推进每一个项目。
今年以来,为提高招商成效,我区成立由22名区级领导为组长的11个招商小组,开展全员招商,在制定招商引资优惠办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采取一系列开创性措施,积极开展精准招商活动。
一、全区招商引资进展情况
1-7月份,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亲力亲为抓招商,先后赴、、等地开展精准招商、上门招商。先后举办和参加了区春节招商座谈会、2020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市重点产业招商推介会暨合作项目集中(云)签约仪式、第十七届中国·()标准件厂商联谊暨产品展示会等重大招商活动。成功签约了投资35亿元的中国国际紧固件陆港、投资12亿元的华铁兴高速动车部件制造、投资10亿元的高压开关及智能箱式变电站、投资5亿元的LED高新医疗光电器械、投资5亿元的斯丹诺智能装备、投资5亿元的山西建君消防器材等9个重大招商项目。
目前,正在对接洽谈投资50亿元的光大控股集团飞机专用高端紧固件、投资5亿元DNA试剂生产基地、投资4亿元的集团新能源汽车轮毂电机、投资3亿元的中发植物药用胶囊、投资2亿元的科技智能环保大数据监测设备生产线等48个在谈项目达成合作意向,正在强力推进。
二、主要措施
(一)举办招商活动,邀请客商来永。自办了春节招商座谈会、第十七届中国标准件厂商联宜会项目签约仪式等活动,签约了中国国际紧固件陆港物流中心、高速动车部件制造等招商项目6个,参加了市上半年集中签约活动(网上),签约斯丹诺智能制造、医疗光电器械制造、高科技消防器材等招商项目3个,项目总投资105亿元。
(二)制定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印发了《2020年招商引资攻坚战实施方案》、《2020年区全员招商工作方案》;结合外地招商引资优惠办法出台了《市区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三)积极开展网络招商。参加了省商务局举办的“网上投洽会”。与荷兰、捷克等国家和地区客商进行了对接,目前信息已转交相关公司,正在积极对接跟进,为线下招商奠定基础。采取“不见面”、“屏对屏”的方式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全面推行不见面招商,加强“线上”招商,采用电话、微信、QQ等方式,改“面对面”交流为“屏对屏”沟通。为疫情结束后迅速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奠定基础。
三、下一步谋划
(一)创新招商方式,提高招商成效。一是突出“展会招商”。下半年计划赴、开展招商引资专题推介活动2-3次,积极参加进口博览会、厦洽会、深圳广交会、市下半年集中签约等重大招商活动,加大项目对接力度,争取为我区引进一批高质量项目。二是大力开展“驻外招商”。通过组建驻外招商团队、聘请高级招商顾问、委托专业招商机构等方式,建立覆盖京津、和等发达地区的招商网络,开展精准招商。三是强化“回乡招商”。定期召开在外成功人士、企业家座谈会,捕捉招商信息,鼓励、引导回乡置业。四是坚持“以商招商”。充分发挥外地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利用商会丰富的人脉资源,争取和吸引更多外来投资商,形成“引进一个、带来一批”的集聚发展效应。
市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营商办)自8月份成立以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取得一定工作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组织召开全市***系统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和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精神,9月5日,由营商办牵头组织市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参加人员包括市局全部局领导、各区县局主要负责人、市局各处室、各部门负责人。会上传达学习了市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局长对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动员。通过此项活动在全市***系统进一步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调度区县局在市局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后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工作计划,营商办对各单位在市局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以后各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调度,并形成了工作报告上报。为局党委全面掌握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进度,制定下一步工作方案提供依据。
(三)组织2018年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联系企业和消费者活动。按照工作计划,营商办给各区县局和市局各处室下发了开展活动的通知,并进行了持续跟进,多次敦促各单位高质量开展好此项活动。此项活动进一步发动了全系统工作人员深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四)组织第三方开展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服务对象电话调查活动。按照工作计划,营商办协调****社情民意调查有限公司进行此项工作,对市局提供的**万多联系对象电话按比例进行抽查,并对全市******系统对外公开的**个咨询电话共进行暗访。此项工作一方面为全面了解全市民众对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工作的评价,一方面为下一步做好全市行评工作做好准备。
(五)组织各区县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风建设工作督导活动。营商办牵头组织该项活动,撰写了督导工作方案、编制了督导项目表。按照督导计划,市局**个督导组迅速行动,于*月**日至**日,到各区县局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行风建设工作督导,督导组通过座谈交流、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实地查看所在区县局开展联系帮扶企业消费者、提高“窗口”登记效能、机关作风纪律建设情况,同时认真听取了被督导单位的意见建议,指出其存在的不足和今后需要改进的短板和弱项。营商办整理汇总各督导组的督导情况反馈,形成督导情况报告上报局党委。此项工作有力推动了市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六)组织开展市局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党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工作座谈会。按照工作安排,营商办牵头制定了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月**日至**日期间,市局各处室,结合自身业务特色、实际,分别组织社会各界代表到市局来开展座谈。座谈会通过向与会代表介绍市局工作、征求与会代表意见建议、会议总结的形式展开,各组织处室对各自会议情况进行总结,营商办汇总各处室情况形成报告上报局党委。此项工作向社会各界展现了市局近年来整体建设成就,促进了社会各界对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工作的了解,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夯实了基础。
(七)组织召开2018年度全市***部门行风民主评议工作会议。为学习贯彻市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党风政风行风正风肃纪民主评议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局党委工作安排,营商办牵头,于**月**日组织此项活动,市局***在会上做了动员。为下一步做好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行风民主评议工作指明了方向和目标。
此外,营商办还建立了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络群、组织了市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册制作准备工作、全市***系统对外公开的咨询电话暗访和准备工作等活动,参加了市局组织开展的系列学习教育活动。
二、存在不足
(一)工作开展创新不够。营商办各项工作开展主要依据以往工作经验展开,方式方法基本沿用以往套路,在创新上思想不够解放,视野不够开阔。工作主动性欠缺,对一些工作还存在等靠的思想,有被工作任务推着走的现象。
(二)调查研究工作不够深入。营商办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了解主要来源于历年行评资料,虽然制定了联系企业和消费者方案,但仅限于电话访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调查研究工作形式单一,没有深入,仅限于促进社会各界对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工作的了解,对****系统存在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没有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对企业和消费者对****系统的需求仅限于答疑解惑层面,没有进行系统的研究,对已经出现或是即将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的研究不够。
(三)日常学习不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营商办工作人员从各处室抽调,存在对系统工作掌握不全面、了解不深入的问题,需要系统全面的组织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但由于工作的关系,营商办工作人员除了学习了部分以往行评工作资料和相关业务知识外,没有时间组织系统全面的的学习,不利于下一步工作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配合做好行评民主评议后续工作。主要是要进一步做好服务对象的联系沟通工作和干部职工网上评议工作。现在全市的行评工作正在开展中,前期市局已将2018年基本服务对象名单上报热线办,虽然市局根据第三方调查的结果对部分基本服务对象信息进行了优化调整,但不排除仍有部分服务对象沟通联系不到位的情况,下一步工作重点放在敦促各单位进一步深入发动系统工作人员,一是将任务分解到人,责任到人,做好服务对象的联系沟通工作,尽最大努力增加企业和消费者对工商工作的了解;二是要高度重视网上评议工作,积极主动的按照要求进行网上评议。
(二)加强调查研究。增加调研活动在下一步工作中的比重。一是要多到企业有针对性的进行调研,了解企业对工商工作的需求,有的放矢的开展工作;二是要多到区县局和市场监管所去调研,掌握****系统工作的第一手信息资料,为指导区县局工作提供支撑;三是有条件的话多到发达地区和改革工作走在前列的城市去调研,学习好的经验做法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三)公布系统对外公开的注册登记咨询电话。此项工作前期已经展开,但通过电话暗访,各区县局和市局各处室的公开的咨询电话还存在无人接听、接听速度慢、礼貌用语缺乏等问题。下一步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拿出整改方案和措施,组织整改验收,确保公开的咨询电话能够达到接听及时、接听人员有礼有节的标注后才进入对外公开环节。
二、工作措施
1、根据《工业基地产业发展规划》和《补充规划》,不断充实和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库,聘请有资质的专家或机构对项目库编制进行指导。
2、进一步完善工业区(含功能区)的招商引资政策和健全激励机制并争取上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政策倾斜。
3、努力打造承接中东部产业转移引资项目平台,做好引资信息的联络工作,加强与沿海地区(如广东省等)投资促进机构和招商中介机构的联系,并做好项目推介。
4、加大工业区对外宣传工作力度,搭建工业区网上招商平台。力争今年6月底开通招商网站,同时在媒体上多层次宣传工业区各项工作进展成效,提高和扩大知名度和美誉度。
5、组织好重大招商活动,积极参与省、州举办的各项重要招商活动或商务会议、会展,精心组织好年内到长三角、珠三角等地招商活动,开展小分队招商、开展以商招商活动,有选择地参加国家级、区域性博览会、交易会和贸洽会及项目推介会,力求多开展一些综合性或专题招商活动。
6、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在逐步加快投资硬环境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招商引资服务体制建设,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中心,建立办证办照“绿色通道”,创建依法办事、公开公正、高效诚信的投资软环境。
7、健全协调联动招商机制和工作调度会议制度,使工业区与核心区、功能区之间做到联合招商,形成合力,口径一致、整合资源,落户项目布局合理,达到利益共享的目的。
8、协助工业区搭建投融资平台,组建开发投资公司,为招商引资夯实投资良好环境。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工业强州”发展战略和做强核心区,带动功能区的思路,按照以资源定规划,以规划定项目的原则,突出特色,优化结构,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基地建设,大力引进符合我区产业规划和优先发展资源开发型、规模相对较大的项目,尤其注重引进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产业关联度大、有长远效益的工业项目,适当发展服务业和房地产经济。切实提高招商引资的项目质量和资金到位率,大力加强投资环境建设,营造亲商、招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在20xx年实现协议引资6亿元,力争到位资金3亿元(含续建项目)的工作奋斗目标。 ①协助做好黔东火电厂一期(2×60万KW)工程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服务工作和电厂二期启动协调服务工作;②做好贵州省东立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及配套产业链包装厂等项目的引进和协调服务及建设工作;③做好年产80万吨林浆纸一体化项目落实和开工建设前期工作的协调及其产业链配套的卫星项目引资工作;④做好启动实施黔东工业区道路网建设(长10公里、宽36米城市主干道建设工程和长6公里、宽26米工业主干道建设工程)的项目融资招商工作;⑤完成黔东循环经济工业基地发展规划的补充规划工作,力争在4月底前提交规划成果;⑥跟踪多晶硅生产、镍铁合金生产、高钛铁合金生产和实木复合地板木材综合开发等项目,争取早日签约落户;⑦根据工业区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做好各工业区与各园区、功能区投资促进的协调服务和项目准入落户工作;⑧根据产业规划和项目库,做好定点定项目招商工作。
力争引进一批造纸、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引,以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为契机,全面推动各类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促进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发展同步增长,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力争在6月底前,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95%。其中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明确目标阶段(3月上旬)
1.摸清底数,明确重点。各乡(镇)街道总工会,各企业工会要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按照企业的规模、类型、行业的不同确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企业、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特别要将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企业作为工作重点。
2.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区域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资集体协商领导小组,把“百日行动”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启动、要约阶段(3月中旬)
1.主动要约,启动协商。从3月中旬开始,启动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程序。基层工会要主动向没有建立、拒绝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或上一轮工资集体合同期满的企业发出协商要约。企业行政方接到工资集体协商要约书之日起15日内要作出书面答复予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上级工会要指导、帮助基层工会依法行使要约权,企业工会提出协商要约有困难的,上级工会可依法代替企业工会提出协商要约。对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期回应要约的,上级工会组织要及时介入,及时向企业下达“整改建议书”,提出整改建议,依法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拒不改正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确保工资集体协商顺利推进。
2.全面覆盖,重点推进。所有企业均应按照《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规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集体合同。今年重点推动: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尚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当地同行业平均水平,增长缓慢的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大多数职工工资支付标准的企业;续签或重新签订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
在抓好重点企业的同时,要以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为突破口,在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行业,大力开展区域性或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3.规范要约,示范提高。要坚持集中要约与动态要约相结合,基层工会要约与上级工会“代行”要约相结合、单个要约与行业性、区域性要约相衔接,努力做到应约尽约。
(三)协商阶段(4月-5月)
1.因地因企制宜,灵活确定协商方式。各乡(镇)街道总工会,企业工会要根据本区域、行业和企业的不同情况,从实际出发,灵活确定不同的协商方式和方法。百人以上的规模企业开展集体协商要体现本企业的工资分配特点,重点谈企业合理工薪报酬问题;在行业特点明显,非公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相对集中的地区,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重点谈行业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及行业主体工种工资标准;对区域内不能单独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中小企业,要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为单位,组织开展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重点谈区域内企业参考工资标准。
2.因地因企制宜,找准协商重点内容。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基础上,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重点就职工工资标准和年度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分配制度、奖励、津贴等进行集体协商,突出协商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要突出协商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要突出协商理顺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重点就完善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形式等进行协商;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重点就劳动定额、计件工价等进行协商,保障职工取得合理劳动报酬的权益和休息权。
3.依法规范程序,细化、量化、硬化协议内容,不断提高质量。已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企业、行业、区域,要按照《省企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内容、实效等进行检查、整改、规范,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规范化。凡没有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年度工资标准、增长幅度、支付办法等基本内容的工资集体合同的企业,要对合同文本进行修订。规模以下非公企业、中小企业在行业、区域协议下“二次协商”,如果其工资增幅高于企业效益增长或行业、区域协议标准,高于政府的工资指导线的,可适用简易协商程序。
(四)检查验收、总结阶段(6月)
1.督导检查,依法推进。县三方督导组,采取组织企业自查、到企业实地检查和生产场所现场抽查、召开有关人员参加座谈会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工资集体协商进展及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2.总结经验,整改提高。“百日行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企业工会要对照任务目标和要求,进行自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6月底将书面总结报县总工会,县总工会将对开展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并上报县组织部,作为年终考核各乡(镇)、街道、企业党政领导绩效考核的依据。
三、工作要求
1.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县总工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商业联合会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全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百日行动”。工会组织要加大推进工作力度,指导帮助企业做好协商工作,提高协商质量,规范协商程序,细化协商标准,解决协商中的问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和执法检查,认真做好工资集体合同审查备案,监督检查工资集体合同的履行,协调处理工资集体协商争议;工商业联合会要积极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和商会组织,引导和督促非公企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