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窨井盖安全专项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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窨井盖安全专项

第1篇:窨井盖安全专项范文

一、年工作回顾:

(一)规划工作进一步规范。

一是规划编制进度明显加快。完成县城旧城区15.5km2控制测量和核心区2km2碎部测量,控规即将会审;完成4个镇、乡总体规划和96个村的建设规划;“千百工程”7个示范村和17个整治村建设已全部启动,并召开首次全县“千百工程”现场会。

二是审批机制进一步理顺。在全市率先出台《规划行政许可工作规则》等3个示范文本。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全年共选址2484件,方案会审30次,规划局部调整38次,总平审查136个。全面推行“阳光规划”,吸纳相关部门参与规划评审,实行批前公示和批前听证制度。

三是规划监察成效显著。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建设案件249起,建筑面积11564m2,罚款72.5万元,拆除违法建设面积587m2。

(二)建筑行业进一步发展。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0亿元,同比增长93.7%;签订合同总额19.2亿元,同比增长188%,创建筑业增加值2.3亿元,利税6945万元,建筑业已成为我县支柱产业。全年办理质监注册手续33次,质监覆盖率达96%。共开展5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4项专项整治,累计检查面积43.3万m2,连续5年保持无重大事故和零伤亡率。完成工程交易76项,交易额1.54亿元,应招标建筑工程招标率达100%,直接发包备案率达100%。全年新墙材应用总量0.21亿块标砖,同比增长69.35%,新墙材应用面积达15.4万m2,返退墙改费60.9万元,使新墙材用户墙材成本每间降低1000多元。

(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新建城市道路面积5000多m2,修复破损道路8000多m2,新建溪流防护栏400m,改建交通绿化岛2个,更换窨井盖110个,新增果壳箱160个。城关供水提高到每日1.5万吨,供水普及率达100%,四大指标综合合格率达到100%。燃气管理得到加强,开展了2期液化气安全知识培训,立案查处案件18起,并有效禁止了有严重安全隐患的二甲醚气体入境。

(四)城市综合开发步伐进一步加快。完成土地征用1449亩,迁移坟墓180座,金都花园完成土地平整,4幢楼已结顶,银都花园、康欣公寓土石方开挖也完成了50多万方,新城大道土地获批,完成土石方和回填土16.4万方,新城门隧道也进入装饰阶段。

(五)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出台《奖惩考核办法》,进一步深化效能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并以教育培训为平台,大力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全年新增中级职称23人,其中注册规划师2人、工程师15人、经济师5人、技师1人。

二、缺点和不足

(一)是深入基层调研深度不够;

(二)是个别制度抓落实不够;

(三)是抓规划紧,其他则相对较松。

三、年工作重点

(一)出台《县城市规划技术规范》,促使规划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二)落实“千百工程”任务,再启动建设17个整治村,加快7个示范村建设并确保质量。

(三)成立县建筑业协会,召开建协第一次代表会议。

(四)确保建设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继续加大建筑领域清欠力度,力争无重大安全事故。

(五)积极配合县里筹建全县招投标统一平台。

(六)建设一个城关垃圾中转站。

第2篇:窨井盖安全专项范文

一、日常维修项目完成情况

主要实施内容分为12个子项目(除正常按照**公司专项、建设遗留项目外):

1、一般维修项目:主要包括进水口补盖和清理疏通以及电焊加固、中央隔离墩移位、调换防撞水箱、清洗防撞墙车辙印、全线内外圈清雪、防汛防台排水、立柱疏通和调换、桥孔围栏电焊、护栏杆缺损安装、搬运材料、配合交通封道等项目。根据任务单安排了412次维修。

2、伸缩缝、锚固头维修:主要包括碎裂、跳动、弹跳、松动的病害,进行混凝土翻修、电焊、批灰等施工。根据任务单安排了16次维修。

3、瓷砖、大理石板修补:主要包括脱落和损坏的病害,进行翻修和增补,根据任务单安排了16次维修。

4、市政井维修:主要包括碎裂、跳动沉陷、弹跳等病害,进行电焊、翻修升高、校正施工。根据任务单安排了18次维修。

5、防撞墙维修:主要包括碎裂、露筋、积灰、起壳等现象,进行修补、批复等。根据任务单安排了81次维修。

6、声屏障维修:主要包括玻璃碎裂、损毁、下罩板脱落、窗框移位、防眩屏调换等,进行调换、修正、缺补等工作。根据任务单安排了95次维修。

7、w板、立柱维修:主要损坏,进行翻修。根据任务单安排了22次维修。

8、侧平石维修:主要碎裂、损坏、变形,进行翻排和修补。根据任务单安排了15次维修。

9、路面灌缝:主要消耗设备和材料:车辆、石油沥青。根据任务单安排了6次维修。

10、排水立管维修:主要缺损、堵塞、漏水、梁底露筋等病害,进行缺补、清理和新排等工作。根据任务单安排了18次维修。

11、除锈维修:主要包括电箱框、龙门架生锈,消防箱油漆脱落等现象。进行除锈油漆等工作。根据任务单安排了8次维修。

12、侧墙、墙面维修:主要包括侧墙起壳、开裂和墙面碎裂,进行清理和翻修。根据任务单安排了3次维修。

二、路面冷沥青、伸缩缝及铺装层修补项目完成情况

自今年1月1日至12月24日,根据任务单一共安排了427次/1397处维修,其中临时补坑5次/17处。路面冷补沥青项目完成974m2,伸缩缝及铺装层项目完成499m2,总计1473m2

三、应急项目完成情况

1-12月份由中控呼叫应急主要内容包括:交通事故清扫、石墩子复位、调换墩尖和防撞水箱、增补被盗窨井盖、抗台、搬运等项目。应急次数:184次

四、保洁项目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的养护保洁周计划、养护部的要求和指示,自2010年4月至12月,一共安排了223次。其主要包括:防眩屏保洁/声屏障保洁/诱导器保洁/横截沟保洁/清捞冲洗进水口/w板保洁/移动门保养/地道侧壁冲洗/伸缩缝保洁等工作。

五、基本建设情况

一年来,始终贯彻“严肃法规、强化管理、落实责任、消灭违章”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贯彻成基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及文件精神,遵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不留死角”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并宣传栏形式,在宣传栏内,公告一周的工作情况、天气情况,及时反映维修养护等时事动态,提高班组整体素质。不定期的出版安全漫画等一系列工作。增强了每个施工人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现场质量与内场质量资料同步进行,做到了今天的任务隔天上报制度。

积极完善了我司内部机构及制度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调整了各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统一、规范完成了各类图表的上墙工作,如:企业、质量、安全生产方针,以及质量管理网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网络等。统一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做到了出工前和休息时的各类安全教育、班组安全活动、周讲评记录等。

六、下一步工作安排和设想

在安全资料、养护维修资料等方面,主动与****公司接轨,做到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持统一。

在操作过程中,主动寻求工作难点、关键点,加强落实到位,符合规范,并进行总结和探讨。

进一步落实各级班组生产责任制,提高质量安全管理素质,制定奖罚的规定来鞭策和鼓舞每一位从业人员,使他们从思想上必须要重视起来,行动上更要遵章守纪,创造有利环境。

落实各类质量、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使施工现场处于受控状态。积极配合参与成基公司每月各项检查。

第3篇:窨井盖安全专项范文

一、以城市管理创优活动为有效抓手和重要载体,促进各项工作水平全面提高

20*年,我们把城管创优作为城市管理工作的突破口,长抓不懈,务求实效。一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市领导挂帅、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另一方面根据江苏省及苏州市城管创优活动要求,把城市管理工作考核标准分解落实到各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实际工作效果。专门组织中层以上干部赴沪宁线沿线城市学习城管创优活动先进经验,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我市城管创优活动工作水平。20*年,我们荣获苏州市城市管理创优活动优秀奖,并通过了省创优活动检查考核。在城管创优活动的有力带动下,各项工作均有了明显提高。

绿化养护更美化。城市绿化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一个城市环境质量的优劣。结合我市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以及城管创优活动,认真抓好绿化的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绿化品位。一是提高绿化基础养护管理水平。重点抓好养护工人岗位技能培训,养护管理做到“一级管理精细化,二级管理优质化,三级管理正常化,游园管理公园化、岗位培训全年化”。充分发挥灌木造型多样、草花种植色块搭配、夜间灯光组合的效果,创造优化、美化意境,在提高欣赏效果上下功夫。二是对市区绿化设施进行全方位的修复和补植、移植、保洁工作。完成长虹大桥东堍两侧垃圾场的绿化改造。完成柏庐路与中山路景观带绿化的补植工作。完成樾河公园、良渚公园、柏庐广场地下消防通道改造的树木移植工作。查处损绿毁绿事件60多起。在人民北路、亭林路添置木制花钵25座,休憩座椅27条。节日换花、摆花73.72万盆,几十种草花装扮鹿城街头,增添了喜庆气氛。三是开展香樟树黄化病防治课题研究,使用生物农药杀虫剂;开展园林主要虫害预测预报及生态防治技术应用,提高绿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市政道路更通畅。在市政设施养护工作中,我们强调人性化管理,突出服务理念,追求公众的满意度。根据持续改进的工作理念,对市区部分窨井盖进行抬升,使其与地面平整,为车辆创造一个更为舒适的行车环境。对城区道路实行分片巡检制度,对市政设施毁损或被盗情况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对零星损坏由巡检人员直接修补,对面积较大或技术难度大的组织施工班组修补。今年,累计零星修补达1000平方米,更换窨井盖80只。对群众投诉较多的饮食店较集中的道路上的窨井进行重点疏通,清除淤积油污,消除堵塞隐患。累计疏通大小窨井、雨水井12974座,清除窨井淤泥、油污、杂物5800吨。对地势低洼容易造成积水的地区和地形比较复杂路段的下水道进行重点疏通,共计疏通道路95条和5个包干小区,各管径的下水道总长度达到155公里。

河道水质更清洁。重点对朝阳河、东环城河、苏州塘等河道展开清淤工作,采用断水冲浆、机船开挖、人工清理等多种手段清除河道淤泥和垃圾,平整河床,改善水质。下半年重点抓好水葫芦的防治工作,对进入市区河道的水葫芦采取拦截、分段打捞、重点粉碎的措施,确保无成片水葫芦影响市容。加强各站闸的维修保养工作。增加内河换水次数,确保换水时间保持每天8小时以上,内河水质与外河水质保持一致。加大航道河和内河漂浮物的打捞力度,确保河面清洁,驳岸两侧无杂草。

夜间灯光更亮丽。亮化工程是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一大特色。我们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重点完善城市亮化工程。在城市路灯亮灯率达99.9%的基础上,又沟通了15公里的市区亮化环线,突出山体和水系的灯光组合,构筑了一幅夜色昆山绚丽多彩的山水画。二是抓好路灯养护维修工作。今年共维修更换各类灯泡4113只,处理各类事故造成的路灯损坏事件51起。三是实施路灯调整改造工作。共新装亭园灯108套,更新灯具38套,更新光源56柱,调整路灯492柱,提高了道路照明亮度,美化了路灯式样。

城市道路更洁净。环卫工作强调管理出效益,环卫承包制的实施,带动了环卫工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20*年,环卫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一是提高市区道路的机械化清扫水平。新购扫路车2辆,高压冲洗车1辆,使我市现有机械扫路车达到6辆,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55%以上。二是加强市区公厕基础功能的完善。对市区范围内71座公厕的基础设施进行完善,4座公厕进行供水增容,对樾阁路、柏庐路两座公厕按星级标准进行全面改造,为我市20*年公厕全面改造打下基础。三是加强垃圾填埋场的管理。针对垃圾填埋场雨天道路泥泞的情况,对场内主要道路、场地进行了硬化。为减少蚊蝇孽生,对垃圾填埋区在覆土的基础上进行绿化,改善了场内环境。四是建立和完善了市区垃圾收运管理体系。做到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厕所保洁,定人定岗,规范操作。五是修订《昆山市城区环卫专业规划》。规划文本在2002年底初步评审的基础上,补充了2010-2020年的远期规划部分,与我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

二、改革执法管理体制,推动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综合执法工作不断深化。去年,我们积极探索综合执法新的运行模式和管理机制,以适应我市城市化进程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着重抓了两项重点工作:一是实施执法管理向乡镇的延伸。根据我市“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的环境发展思路,结合城市规划、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及城市化进程,向花桥、锦溪、张浦等八个乡镇派驻了城管执法中队,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城管执法的组织网络,为提高城乡整体环境水平,营造环境新优势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经过几个月的努力,乡镇的环境质量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城管执法中队也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老百姓的认同和称赞。二是探索以中队为主的执法管理机制改革。市区中队下驻辖区办公,实施执法重心的下移,执法装备、办公经费、人员管理以中队管理为主,充分发挥中队的主观能动性。通过改革,执法人员更好地熟悉辖区情况,更好地开展执法工作,拉近了执法人员与群众之间关系,增进了沟通和理解。围绕这两项重点工作,执法中队全面实施重组,民主推荐和选拔了一批中队长和副中队长,增强了骨干力量,优化了队伍结构,促进了中队的交流和发展。

队伍建设更上新台阶。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目标,狠抓制度建设、形象建设、法制培训和考核监督,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一支纪律严明、训练有素、业务精湛的执法队伍已初步建成。一抓政治教育不放松。通过组织“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大精神以及党课、民主生活会等形式的学习,增强了队员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掌握队员思想动态,及时做好队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执法中队重组和乡镇中队派驻中,队员思想稳定,积极性提高。二抓业务培训求提高。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构筑了大队、中队、法制员三级培训体系,完善了法制培训制度。通过开展行政执法理论研讨会、执法大讨论、集中考试、案卷评查等活动,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去年,根据各乡镇派驻城管执法中队的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了88名执法人员。我们组织这批新队员进行了为期14天的封闭式培训,集中学习城市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进行军体训练,为执法人员上岗执法奠定基础。三抓军体训练正形象。通过举行每月六次的队列训练和项目测试,进一步改善队员的执法形象和身体素质。女子中队坚持队列动作天天练,大幅提升了执勤形象,受到了市民的赞誉。四抓建章立制促管理。对原有的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共二大类31项,制订了各类流程30项。建立了一整套科学、合理、全面的考核体系。完善了执法人员百分考核制度和实施办法,细化了考核内容,强化了逐级考核。通过考核,对先进队员给予奖励,对排名后五位的执法人员实行“一警诫、二停薪、三清退”的处罚。五抓监督机制见成效。在内部监督上,主要强化督查队的作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在外部监督上,构筑了市民监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监督、媒体监督、司法监督的监督网络体系,建立了行风监督员制度,聘请了16名行风监督员对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严格执法取得新成效。20*年,我们加大了行政执法和环境整治力度,积极推进城市环境长效管理工作,不断拓展执法工作的外延和内涵,综合执法工作成绩显著,全年共处理各类违章案件10800起。具体表现在:一、推行执法管理路段包干责任制。包干路段实行“六定一包”,即进行定人员、定路段、定目标、定任务、定要求、定责任、包效果的全天候值勤管理,确保市容整洁、环境优美。二、落实“门前三包”工作,实行管理规范化。执法人员与沿街单位签订了“门前三包、门内达标”责任书23000多份,建立了管理台帐,加强了对责任单位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三、“堵疏结合”,全面整治无证摊贩。一方面加大“堵”的力度,加强对无证摊贩的集中整治。全年组织针对无证摊贩的专项整治活动40多起,共取缔无证摊点720多个。另一方面采取“疏”的方式,合理设置无证摊贩疏导点。如四中队与北门街道联合辖区公安、工商等部门,在萧林西路力量菜场附近设置流动摊贩集中摆放点,取得明显成效,为无证摊贩管理开辟了新路。四、“多管齐下”,严打“黑色广告”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采取严密布控、“守株待兔”、停机处理、语音追呼等措施,对市区“黑色广告”进行整治,全年查处乱张贴、乱涂写案件200起,有效遏制了城市“牛皮癣”的蔓延,打击了违法经营分子。五、加大执法力度,拆除违章建筑。全年拆除违章建筑183处,面积约13300平方米。

三、规范管理,美化市容,确保城市市容综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户外广告管理日趋规范。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户外广告和夜景灯饰的设置水平,我们组织相关广告单位,赴外地参观学习,将优秀广告汇集成册,认真学习借鉴,务求使广告设置上档次。重点对人民北路的户外广告及夜景灯饰进行市场化承包管理,保证亮化、美化效果。建立了市区户外广告的监督检查制度,不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证其完好、整齐和亮丽。在户外广告审批上,坚持实地踏勘,保持市容市貌的统一性、规范性。去年3月审批项目进入市行政审批中心后,重点抓好审批事项公开及提高工作效率,获得市民的一致好评。全年审批户外广告及店招1002家,广告面积达7600平方米。

临时占道管理有序开展。继续严格控制主要道路的各类占道活动,包括临时停车、各类摊点、报亭及各类商业活动。对办理临时停车占道的单位及办理摊点占道的经营者进行划线管理。对水果摊点进行集中整治,全部做到进店经营。严格控制玉山广场的使用,合理安排柏庐广场、亭林公园门口场地及其他公共场地的商业性活动。全年发放《临时占道许可证》307份。配合城北中队、北门街道等单位做好城北无证摊点疏导点的管理工作。建立巡查制度,对全市有证摊点进行检查,对连续三次检查违反管理规定的的经营主,取消其《临时占道许可证》。

开店审批严格把关。针对市区餐饮、娱乐场所油烟、噪音扰民现象严重的现状,严格按照市政府13号令的有关规定执行,克服工作量大、时间紧等困难,每一个项目均做到现场踏勘,严格把关。一年来,审批通过各类商业设置538家。

停车管理不断加强。去年,调整了市区道路临时停车点的设置,取消了单行道及集街、樾阁路的临时停车点。投入17多万元对设施陈旧的人民医院停车场、新阳停车场进行全面改造,重新设置了地下排水管道,合理安排了停车位,改善了停车场的面貌。认真抓好道路清障工作,严格执行“一教育、二警告、三清障”的工作程序,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停车管理员的管理工作。规定停车管理员必须佩戴胸卡上岗,接受市民的监督。对停车管理员进行业务培训,强化其“人人是形象、个个是窗口”的认识。组织停车收费暗查,对严重违规者予以辞退。

回顾过去的一年,昆山城市管理工作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我们在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过程中,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坚持改革先行,不断增强城管事业的生命力。改革是城管工作不断发展的动力。20*年,我们始终把改革城市管理的体制和机制作为重点工作来抓,不断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环卫管理扎实推进第一步改革方案,大力改革用人机制和经营管理机制,强化环卫所管理职能,环卫作业任务由新成立的泓森环卫有限公司承担,在管干分离上迈出坚实一步。绿化养护积极探索“个人承包”和“分片承包”的新路子,为养护市场化奠定了基础。在执法管理上,改变原来的以大队为主体的管理模式,建立以中队为主体的管理模式,市区中队下驻辖区办公,由中队对执法装备、人员、办公费用等进行管理;乡镇执法中队实行“一级财政、双重管理”的模式,在城管综合执法向乡镇延伸工作上作出了有益的探索。通过改革,使城管工作充满生机,不断取得新的成绩。

二是坚持为民服务宗旨,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整体形象。为民服务是我们开展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20*年,我们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的服务理念,不断推进城管“亲民工程”,组织开展为民服务活动,增进双方之间的理解和沟通,以实际行动号召市民为建设美好家园而共同努力。在行政审批上,我们坚持便民、利民、富民原则,降低审批门槛,缩短审批时间,作出满意服务承诺。在城市基础设施管理上,坚持人性化管理理念,如通过抬升市区道路窨井盖高度、在商业街设置休闲椅子和观赏花木、进行公厕改造等一系列措施,满足市民的需求,提高城管服务水平。在执法管理上,坚持文明执法,推行“一教育、二整改、三处罚”的工作方法。中队下驻基层后,自觉开展送温暖、文明共建等服务社区活动,推出便民服务措施,受到市民欢迎。执法人员积极处理群众事件,确保市民满意。全年共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事件2705件,处理率为100%,真正做到为民排忧解难。城管执法人员积极投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年共抓获惯偷17人,抢劫嫌疑犯5人,抢救车祸人员12次,收到表扬信8封,锦旗7面。经过全体城管人的努力,城市管理的整体形象有了极大的提升,城市管理的美誉度也在不断增加。

三是坚持管理理念创新,切实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水平。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是贯穿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主线。20*年,围绕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在城管工作中的深入应用,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首先,调整了ISO9001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建立了以“模块”管理为主的管理体系,优化了管理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将原有的28个程序文件修改为22个,对具体工作标准进行了修正,增强了管理体系的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其次,抓好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各“子模块”工作流程的“固化”工作。如执法大队对A1版ISO9001文件进行了全面调整,共计修订了近40多个内部管理制度,并将这些制度建立工作流程,规定了工作控制过程,便于队员准确掌握和运用。同时探索ISO9001在中队管理的运用和实施。再次,顺利通过了德国TUV公司对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复检工作,使ISO9001的各项基础工作更趋完善。另外,根据国务院法制办要求,我们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开展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在城市管理中应用的课题研究。目前,这项工作已进入实质性阶段。随着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的深入应用,城市管理各项工作在工作方法、工作效果、工作效率等方面均有了明显提高,标志着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城市管理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四是坚持宣传沟通,营造“昆山是我家,爱护靠大家”的良好氛围。去年,我们多渠道、全方位加大了城市管理宣传力度,增强市民城市管理意识,努力营造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工作氛围。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城市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执法活动,在《昆山日报》法治时空版设立城管专栏,全年发表城市管理各类文章40多篇。联合《昆山日报》开展城市管理有奖征询市民意见活动,向市民发放征询意见表5000多份,广泛听取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刊印《城市管理》期刊12期,积极进行外部交流。中国建设报、新华日报等媒体对我局探索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应用进行了广泛宣传。在玉山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义务咨询活动,受理市民举报和投诉。执法人员抓好市民“面对面”的教育,与市民进行近距离的沟通,耐心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强化接待室的“窗口”作用,通过规范接待用语、细化接待过程、强化服务功能等有效措施,争创文明示范窗口。设立执法宣传橱窗,充分展示执法中队建设、队员风貌等方面内容,激发队员工作热情和进取心。举行全体执法人员秋季点验和检阅仪式,向市民展示城管队伍良好形象。积极参加市里组织的各类文体比赛和司法文艺汇演,并取得了较好成绩。城管执法局足球队参加KFA首届足球联赛,并获得冠军。通过开展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宣传活动,一方面增强了市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城市管理意识、社会公德意识,增进了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提高了昆山城市管理的知名度和美誉度。20*年,共有200多批次其他城市的城市管理部门来昆参观学习城市管理工作,这充分说明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在全国同行保持了领先水平。

第4篇:窨井盖安全专项范文

根据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和县政县容委的统一部署,今年初,在全局系统开展了以“优环境、促发展”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推进年活动,继续深入整治庸懒散奢贪问题。按照活动要求和我局的工作部署,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活动开展进行了全面部署;二是在《____晚报》上通告,将县政设施管养内容、范围、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抢修服务电话予以公布,以便广大县民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促进我们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能;三是抓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我局研究制定了《____县县政管理局工作纪律检查制度》,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同时在每个办公室门口设置了岗位牌,提醒外来办事人员了解情况;四是开展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月活动。分别组织开展了专题学习、知识测试、观看《违建背后的灰色交易》警示教育片、召开机关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到结对帮扶点慰问老党员活动等规定动作。通过开展作风建设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我局各项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切实加强预防腐败工作。根据县纪委、县政县容委的统一部署,在我局系统进一步开展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按照活动要求,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研究制定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对工作进行了部署;二是局主要领导分别与机关各处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各自的责任;三是在我局党务政务公开宣传栏上,制作了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宣传专栏,为开展活动营造了积极氛围;四是查找廉政风险点,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 每个岗位人员都与单位签订岗位风险承诺书,明确所在岗位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风险级别、相关纪律、防范措施,自觉遵守承诺、抵御风险等。通过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活动,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政风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我局始终把干部队伍能力建设、素质建设摆到重要位置来抓,年初制定了干部队伍培训学习计划,除了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学习培训外,还通过公务员在线学习的方式,学习了规定的学习科目。其次还加强与兄弟城县之间的对流,共组织参观学习25人次;再者还邀请了县委党校老师做了题为《反腐倡廉、警钟长鸣》的党课教育;此外还邀请了燃气行业专家对全体干部进行燃气基本知识以及《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和新修订的《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燃气知识的培训。通过开展各种培训学习活动,我局干部职工整体素养和业务能力有了明显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又有了新的提高。

为使我县县政设施的维修管养工作得到落实,确保县政设施稳定运行,截止今年10月底,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开展县政设施的巡检工作。通过主动巡查,主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将县政设施病害第一时间发现、处理的主动权抓在手中。截止今年10月底,巡查发现设施问题2315件,并及时进行了修复。今年我局系统接收12345服务热线、数字城管和电话投诉办件比去年同期减少了近30%;二是抓县政设施维修养护计划的落实。根据年初制定的县政管养维修计划,我局要求各管养单位认真科学地组织好年度计划的落实,基本上做到了按时间节点完成维修养护计划。截止到今年10月底,完成道路维修99638㎡,人行道维修46740㎡,路灯维修13537盏,清淤7273立方米,维护排水管道总长1236公里。观测d、e级桥梁裂缝176座次,桥梁bci评定65座次;三是开展县政设施养护考核。为加强我县县管县政设施管养工作的监督管理,我局各业务处室分别组织人员对县政工程维修公司、县排水管道养护所进行了三个季度考核,对县桥管公司进行第一次季度考核。考核工作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资料和现场查看等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在一定的范围内

通报。通过考核,查找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促进我县县政设施管养工作进一步提高;四是合理安排区属县政设施维修工程项目。县财政安排500万元区属县政设施维修工程项目。为做到合理安排,保障急需,我局要求各区县政设施管养部门根据各自情况进行申报,经审核和筛选,将维修项目和资金数额分配到各区,为各区的县政设施维修管养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目前各区维修项目正在建设正在进行之中;五是组织召开南大立交桥和世纪大桥检测报告评审会。由我局组织,邀请了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县县政县容委、县财局、县审计局、县住建局、县监察局等单位代表及省外行业专家,在泰华酒店组织召开了南大立交桥检测试验报告和世纪大桥拉索和上下锚区全面排查检测报告专家评审会,与会代表和专家组经过论证,提出了评审结论意见,为桥梁设施的维修管养工作的开展指明方向;六是开展路灯节能改造工作。今年我局管养单位在做好县管路灯照明设施日常维护的同时,积极推进路灯照明设施节能改造工作。在维修经费有限的情况下,选择机场出口路等20条道路近1200杆(盏)路灯设施进行节能改造,更换节能高效灯具;同时对23杆高杆灯进行大修节能改造,在县管路灯设施新建了3台路灯节能集中无功补偿设备。通过采取多种节能措施,今年县管路灯照明设施运行全年节电约达到550万度,节电率达15%以上;七是做好营造节假日氛围。在元旦、春节、国庆期间,我局管养单位分别在国兴大道、滨海大道、人民大道、海府路、海秀东路、龙昆路、白龙路、海甸六路、美兰机场出口路等主要道路两侧及主要道路桥梁设上营造节日喜庆气氛。总共安装大红灯笼6900多个、led霓红灯33000多米以及各种色彩的网灯、投射灯、星星灯等、悬挂国旗5200多面。一是组织落实了2013年博鳌亚洲论坛年会专项治理活动。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召开前,我局组织县政设施管养单位对县政道路、路灯、涵洞、人行道、桥梁、排水管道等进行全面检查,对国兴大道等8条道路的路面进行了检修;对世纪大桥、滨海立交桥、南大立交桥、人民天桥、四中天桥、海新大桥、海府立交桥桥区清洗及损伤修复等工作。通过整治,为博鳌亚洲论坛年会顺利召开提供安全、整洁的县政设施环境;二是做好道路积水改造及清淤工作。根据2013年中小修工作计划,我局管养单位在力所能及情况下,按照“轻重缓急”原则,利用养护经费完成了建国路、南海大道西沿线、东湖路等26处清淤及积水点改造,有效改善或缓解道路积水;三是做好县政设施的应急抢修工作。根据县领导的工作指示,迅速对港澳开发区兴海路公用道路排水井盖、绕城高速疏港公路段破损路面、琼苑路汇佳商业广场部分商铺门前的地面发生大面积塌陷的抢修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得到县民的高度肯定。

为加强燃气行业的安全监管,规范燃气行业经营行为,我局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开展日常、重大节庆安全检查。组织开展了1次燃气行业联合安全大检查,同时每月组织人员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汽车加气站、瓶装燃气分销网点进行抽查;在博鳌亚洲论坛召开前,开展了一次重点隐患排查,查处了金宇路侨泰宾馆占压燃气管道,拆除了海德路违章建筑占压燃气管道,配合执法部门查处无证经营燃气点3家;二是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局联合县安监局、____质监局、县商务局、各区消防局、各区食药监局、各区工商局、各区执法局等部门组成专项治理小组,在____开展了为期近2个月的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共检查了200多家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状况,没收了206个液化石油气过期瓶、报废瓶、报废改装瓶,暂扣了48个来自无证经营点且未按规定粘贴合格证的液化石油气钢瓶,下发了54份整改通知书,对67家提出了口头警告;三是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与餐饮场所有供气关系的送气人员上岗培训。此项工作委托县燃气协会具体组织,受训人员90多人。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送气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开展燃气器具销售目录登记管理工作。根据国家

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县县政县容委《关于加强燃气器具县场监督管理的通知》(县政容管字【2012】172号),我局分别于3月和8月开展了两批燃气器具目录登记工作,并在《____晚报》及我局门户网站了符合要求的燃气器具品牌和型号;四是开展燃气安全宣传活动。今年6月,我局配合县安委办组织“安全生产月”燃气安全宣传活动。搜集、整理、印发了大量的安全生产宣传资料,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了我县安全日活动,现场发放宣传资料 2000多份。同时在《____晚报》刊登了县政设施、燃气的有关安全常识组织县燃气协会、民生燃气公司开展了 “燃气安全进社区”活动。根据我县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保证县政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今年以来,我局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召开动员会,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议对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13年的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同时对去年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和奖励,并分别与各管养单位签订了2份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二是将县政设施安全隐患排查作为日常工作进行布置,并在工作制度上予以保障。如巡检队伍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即是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此外,每逢重大节日、博鳌亚洲论坛期间、台风汛期前以及县属重大活动期间,我局都开展县政设施全面安全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有效地保证县政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三是开展县政设施应急演练。县维修公司、县排水所分别开展县政道路、路灯、排水设施应急抢修演练。通过演练,锻炼了队伍,提高了应急处置能力。一年来,经全局系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狠抓安全基础工作,着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确保县政设施全年安全稳定运行

一是我局组织《____县城县黄线规划》,已完成公开招标和合同签订工作,现正在进行现场调查、基础资料收集和整理等前期调研工作;二是南大立交桥加固维修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目前准备申报立项;三是万绿园慢行道项目完成可研报告,目前立项申请已上报县发改委;四是继续做好滨海西路改造工程的收尾工作。

(一)县政设施日常养护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机械设备老化无法及时更新。

(二)县政设施维修养护基地不完善,影响县政设施管养效率。

(三)部分新建改建道路竣工后不移交,建设单位不履行管理职责,造成管理养护出现空档。

(四)我县县内超载超限车辆和桥体广告对桥梁安全造成隐患

一是组织编制《____县城县黄线规划》、《____县黄线规划管理办法》,进一步巩固县政管理基础工作;

二是建立县政道路、排水设施巡查管理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库系统;利用gis技术与信息化管理手段,改进巡查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继续做好排水井盖管养的提升工作,消除窨井盖高低不平、松动、响声等问题,同时利用管养经费对部分积水路段进行改造,以缓解道路积水问题;

四是组织桥梁管理方面的专家团队,对县桥管公司的管理行为、工作状况、管理水平、管理台帐和管理成果等方面做一次全面评估;

五是继续开展城县路灯节能改造工作,至2014年底,完成县管道路路灯节能改造的50%;

六是筹集经费,选择一条主干道路做为示范精品路段,进行更新改造或品质提升;

七是对我县完工3年以上未办理竣工验收及移交手续的32条道路,协调督促相关建设单位,提出分门别类解决的意见,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项目验收、移交手续,解决道路长期未移交的问题,避免县政道路存在管养空档;

八是认真贯彻执行《燃气系统运行安全评价标准》和新修订的《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进一步深化、规范燃气行业监管操作程式,促进燃气行业安全监管行为迈上更加规范的道路。

九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县政设施维修、养护基地建设完善问题;

十是继续推进南大立交桥加固维修、县区机非隔离带路缘 石降坡、四个区专项维修项目的代建工作。

第5篇:窨井盖安全专项范文

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保障城市道路完好,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是指城市建成区、建制镇和独立工业区范围内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街坊路等道路设施和桥梁设施。

道路设施包括:车行道、人行道、街巷道路、楼间通道、路面边缘至现有合法建筑物之间的土路、公共广场、公共停车场、隔离带,以及路肩、人行道护栏、车行道隔离栏、安全岛、道路两侧边坡边沟、照明设施、路名牌、吨位牌等附属设施。

桥梁设施包括:跨河桥、立体交叉桥、隧道、涵洞、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以及桥孔、挡土墙、桥栏、人行扶梯、照明设施、桥名牌、限载牌、收费亭等桥梁附属设施和城市桥梁安全保护区域。

已征用的城市道路、桥梁建设用地和局部拆迁退线后道路建设用地,属于本办法所称城市道路范围。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道路规划、建设、养护、维修、路政管理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第四条 城市道路是城市的基础设施和城市发展的基本条件,是以车辆、行人通行为主要功能的通道。

第五条 城市应当建成与其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布局得当、结构合理的干道网和比较完备的公共交通系统,有条件的大城市应当建成快速轨道交通和快速路系统。

第六条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各级计划、规划、财政、国土资源、公安、交通、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市道路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使用城市道路,对破坏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有权制止和举报。

对保护城市道路有功的人员,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政工程、规划、公安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化发展的需要,编制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应当与城市信息网、电力网及各类管网的专业规划相协调。

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制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道路的新建、改建、扩建,必须符合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第九条 城市道路建设资金按下列渠道和方式筹集:

(一)财政拨款;

(二)从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提取;

(三)国内外贷款;

(四)社会资助;

(五)其他。

第十条 使用贷款或者集资新建的大型桥梁、隧道等,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收取通行费,专项用于偿还贷款或者集资,并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的监督。

政府鼓励国内外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按照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和城市道路技术标准、规范,投资建设大型桥梁、隧道。

第十一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的信息网、电力网及各类管网设施的建设计划,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城市道路与铁路相交的道口建设,其技术条件必须符合城市道路及铁路的技术标准;需要建设立体交通设施的,城市规划应当预留建设位置,并逐步建设立体交通设施。立体交通设施建设的规模和投资,由市政、规划、公安等有关部门共同商量确定。

跨越江河的城市桥梁和隧道建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前,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部门应当共同制定疏导交通的措施。

第十三条 新建、改建城市道路涉及公路时,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征求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按照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改建、拓宽城市道路和公路的结合部,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金上给予补助。

因城市行政区划调整涉及公路转为城市道路的,其改建工程应当纳入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规划、公安等部门负责改建工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改建工程的资金予以保障。

第十四条 城市道路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和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任务。

城市道路的勘察、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并且应当按照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预留绿化用地和建设无障碍设施。

第十五条 城市道路的名称以及各类标志,应当统一、规范。具体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十六条 城市道路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城市道路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等有关文件报送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应当对已交付使用的城市道路实行质量保修,保修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由于工程质量问题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保修或者赔偿。

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质量保修的具体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十七条 城市道路应当按照其设计功能合理使用,不得随意改变。确需改变车行道、人行道使用功能的,应当征得市政工程、规划、公安等部门的同意,并按照技术标准,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城市道路安全、正常、合理的使用。

第三章 养护和维修

第十八条 城市道路的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维修,确保养护、维修工程的质量。因城市道路破损,影响车辆、行人安全和正常通行时,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应当责成责任单位及时进行养护、维修。

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养护、维修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应当责成养护、维修责任单位或者产权人限期改正,保障城市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完好。由于养护、维修不及时,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和产权人以及管理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 城市住宅小区、开发区内的道路,由产权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负责养护、维修,并接受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产权单位无偿移交产权,符合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接管条件并办妥接管手续的城市道路,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门负责养护、维修。

第二十条 城市道路各类管线的产权单位和城市道路养护维修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加强对道路各类管线及附属设施的管理;发现管线及窨井盖等附属设施缺损时,应当立即补缺、修复或者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无法立即补缺、修复的,应当在发现或者接报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补缺、修复。

第二十一条 公共汽车、电车、专线客运车以及其他固定线路的客运班车的站点设置或者移位,应当征得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同意。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对设置站点的部位进行加固,加固费用由设置单位承担。

第二十二条 各类工程建设可能损坏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与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签订保护协议。

第二十三条 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道路养护技术的研究,提高养护技术水平。根据实际的养护技术水平,确定合理的养护周期,加强日常保养工作,及时处理破损,保持道路良好的使用状况,提高道路设施的完好率。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统一安排城市道路养护、维修资金。

第二十五条 城市道路养护维修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执行任务时,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的情况下,不受行驶路线和行驶方向的限制。

第四章 路政管理

第二十六条 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城市道路管理,依法行使对城市道路及其设施的管理职能,依照法定职权查处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修筑出入口、搭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明火作业、设置路障;

(二)在道路上打砸硬物,碾压、晾晒农作物和其他物品;

(三)车辆载物拖刮路面,履带车、铁轮车以及超重超长超高车辆擅自在道路上行驶;

(四)在道路上排放污、废水,倾倒垃圾及其他废弃物,堆放、焚烧、洒漏各类腐蚀性物质;

(五)在道路上搅拌水泥、砂浆、混凝土以及从事生产、加工、冲洗等有损道路的各种作业;

(六)机动车在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停放以及在人行道上行驶;

(七)在道路、路肩和道路两侧挖掘取土;

(八)偷盗、收购、挪动、损毁管线、窨井盖等道路附属设施;

(九)其他损坏城市道路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城市桥梁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占用桥面,在桥面上停放车辆、机动车试刹车、设摊;

(二)擅自在桥梁范围内设置广告牌、悬挂物,以及占用桥孔、明火作业;

(三)履带车、铁轮车、超重车擅自上桥行驶,利用桥梁设施进行牵拉、吊装等施工作业;

(四)搭建妨碍桥梁使用和养护、维修以及景观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每平方厘米4公斤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六)其他损害、侵占桥梁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下列情况确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报经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并按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城市道路占用费后,方可占用: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集贸市场;

(二)施工建设的临时辅助场地;

(三)临时经营性设施;

(四)设置临时停车场(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有计划地清退占用城市道路的集贸市场、停车场(点),恢复城市道路设施功能。

第三十条 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用途和期限占用;占用期满后,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恢复城市道路原状,并接受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挖掘城市道路。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纳入城市道路挖掘施工年度计划,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批准的位置、面积、期限挖掘;

(二)挖掘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

(三)按指定的地点堆放物料;

(四)不得压占检查井、消防栓、雨水口等设施;

(五)涉及测量标志、地下管线、文物保护标志等设施时,应当采取保护措施,不得移位、损坏;

(六)需要限制车辆行驶或者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的,应当事先报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七)挖掘工程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拆除临时设施,恢复道路功能,并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第三十二条 城市道路占用费和挖掘修复费,实行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城市道路设施的维护和修复,并接受财政、价格、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城市道路占用费、挖掘修复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价格部门会同财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三十三条 在城市道路边线两侧30米范围内进行打桩、取土、爆破、基坑开挖等施工作业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有关施工方案和防护措施报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备案,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接受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因施工作业造成城市道路损坏的,建设单位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损失。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行政处罚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xx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由市政工程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20xx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违反《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经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制止,当事人拒不停止或者改正违法行为的,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可以暂扣与违法行为有关的机具及物品。暂扣机具及物品的,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暂扣凭证;无合法有效的暂扣凭证的,当事人有权拒绝。

第三十九条 罚没款的收缴和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对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纪律或者行政处分:

(一)对依法应当受理的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违反规定采取强制措施,给当事人造成损害的;

(三)违反规定征收财物、收取费用的;

(四)违反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

(五)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六)其他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城市道路的要求现代的城市道路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整个城市的有机活动。为了适应城市的人流、车流顺利运行,城市道路要具有如下内容:

1.适当的路幅以容纳繁重的交通。

2.坚固耐久,平整抗滑的路面以利车辆安全、舒适、迅捷的行驶。

3.少扬尘、少噪声以利于环境卫生。

4.便利的排水设施以便将雨雪水及时排除。

5.充分的照明设施以利居民晚间活动和车辆运行。

第6篇:窨井盖安全专项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东扩西改、完善功能、打造精品、文明有序”的城市建设管理总体思路为指导,深入推进“三城同创”,坚持“建管并重”,重点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态园林城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促进我县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建管并重。在加快推进新城区建设的同时,适时对老城区进行改造,始终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市容环卫、园林路灯、市政设施、交通秩序、集贸市场的建设与管理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步推进,整体提升。

(二)部门负责,协同管理。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部门职能,既分工负责,又协同管理,落实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各乡(镇、场)、社区居委会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责任,构建“大城管”的城市管理体制。

(三)门前五包,长效管理。要把以“包净化、包绿化、包亮化、包美化、包秩序管理”为主要内容的“门前五包”责任制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落实。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要带头履行“门前五包”责任,促进城区“门前五包”全覆盖,努力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

(四)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工会、共青团、妇联、文化、教育、新闻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各类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任务

(一)市容环境整治

1、整治环境卫生。彻底清除城区道路、居民区、城中村、办公区、生产区、城区空地、城区水域的各类垃圾。落实清扫保洁制度,实施“垃圾不落地”办法,主次干道临街门店全部配备垃圾容器,做到每天定期上门收集,企业、学校、医院、建筑工地、大型宾馆酒店等产生垃圾量大的单位实行生活垃圾有偿收集代运。主要道路路面做到“五无六净”,即无垃圾杂物堆积、无积水积泥、无果皮纸屑、无土石杂草、无痰迹烟蒂、路面干净、道路绿地树圈干净、边角侧石干净、窨井盖沟眼畅通干净、果皮箱干净、护栏等市政设施干净。一级环卫由县市容执法局负责,二级环卫由双钟镇负责。

2、整治占道经营。临街门店无跨门经营、占道经营、占道加工、占道搭建等现象,整治占道修(洗)车、乱摆摊设点行为。

3、整治垃圾广告。临街建筑物、构筑物、门店以及电力箱、电话亭、果皮箱等各类设施,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各类垃圾广告现象。对垃圾广告上留下的联系电话,通讯部门要配合执法部门及时停机,进行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应立案查处。市容部门及门前五包责任单位应对垃圾广告及时清除。

4、整治各类亭棚。对城区道路(含空地)上设置的各类亭棚进行清理,严格控制设置数量,未经批准设置的予以取缔。已经批准设置的应加强规范管理,对外形不符合要求的,应由设置单位(个人)统一式样,经营者应保持亭棚外观整洁干净,各类物品摆放有序,严禁超范围跨门营业。

5、整治散货运输。对进入或经过城区运输余土渣土、砂石水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散装(含流体、粉尘)物品行为应加强管理,对运输车辆实行准入许可制度。运输散装货物的车辆应向市容执法局申请,经检测合格取得准运证后方可运输。凡未按规定对货物进行覆盖包扎(标准为从外观看不出运输装载的货物),超过车厢四周档板超高装载货物,由县交警大队予以处罚,造成散装物品泄露、遗撒,污染城市路面的行为由市容执法局予以处罚。

6、整治杂乱线路。对城区“蜘蛛网”(供电线、电话线、光缆线、闭路电视线)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内容为更新或拆除县城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的所有废弃、老化、杂乱的线路,拆除临街或背街小巷业主、居民未经审批私拉乱接等影响市容的线路。达到各类线路布置合理、整洁美观、安全规范的目的。

7、整治户外广告。对城区户外广告(含门头店招,下同)开展专项整治。科学编制户外广告规划,合理设置户外广告,清理在城市主要道路和人流密集、建筑密度较高的城市道路沿线设置的跨街、高架等大型广告设施,清理拆除陈旧、破损户外广告。规范各类户外广告灯饰亮化标准,严格控制广告设置密度。

以上整治工作责任领导:张水兰;牵头单位:县市容执法局;配合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工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文广局、县民政局、双钟镇人民政府、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供电公司、供电公司分公司。

(二)交通秩序整治

1、完善交通信号、标识、标线、护栏等设施,清理、建设一批停车场地,合理设置停车泊位。

2、合理优化公交线路与车辆配置,建设公交站台,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营运管理,打击违规营运行为。

3、加强交通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司乘人员和市民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意识。

4、对重点地段、重点时段合理安排警力,加强交通疏导。

5、整治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章行为,加大对酒后驾车、违章停车、违章调头、超速行驶等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车辆停放由市容执法局管理,交警大队予以支持,具体参照市市区管理办法执行。

以上整治工作责任领导:邱玉林;牵头单位:县交警大队;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容执法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司法局、县文明办、道路运输管理局分局。

(三)集贸市场整治

1、规范各类集贸市场内部秩序,落实物业管理队伍,完善市场环卫设施,开展市场内垃圾、除污、摊位规范等工作,保证市场内部道路畅通,不得占道摆放商品、搭建构筑物等。

2、加强市场外部管理,取缔马路市场,引导商家、经营户进场入户经营,合理设置停车泊位,保证车辆有序停放。

3、合理规划和新建各类市场,加快推进各类市场的升级改造。

以上整治工作责任领导:黄祖缘;牵头单位:供销社、商管办;配合单位:县工商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市容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县卫生局。

(四)建筑工地整治

1、规范各类工地(含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市政工程工地、存量闲置用地)管理,要求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整齐,建筑施工工地应按要求建设临时施工围档(工期半年以上的应建围墙)。规范设置规划告示牌、临时施工告示牌。

2、建设工地出入口地面应按要求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安排必要的保洁人员,保证施工场地周边环境整洁干净,不得出现车辆带泥上路情况。

3、运输各类渣土、沙石等散装建筑材料进出场地应取得运输许可后方可运输。装载物料不得超过车辆四周档板高度,并实行密闭运输。

4、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应与县市容执法局签订文明施工责任书,并交纳相应保证金。

5、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情况,县市容执法局要依法严厉查处,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以上整治工作责任领导:张水兰;牵头单位:县市容执法局;配合单位:县规划建设局、县国土局、县房管局、县交警大队。

(五)市政园林设施整治

1、城市道路应保持平整、完好,便于通行,路面无坑凹、碎裂、隆起、溢水等现象。

2、坡道、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应畅通、完好,路沿石整齐、无缺损。

3、道路上设置的井(箱)盖、雨箅应保持齐全、完好,下水道应畅通无堵塞,无污水冒溢等现象。

4、制订城市亮化景观方案,实施亮化工程。

5、城市路灯、景观灯安装规范,照明度达标,亮灯率达95%以上。

6、城市绿地应保持植物生长良好,公共绿地不应出现泥土,绿化带、花坛内无垃圾、无渣土。

7、行道树应保持树形整齐、树冠美观,无缺株、枯树、死树和病虫害,定期进行修剪。

以上整治工作责任领导:李金梅;牵头单位:县规划建设局(1—3项)、县市容执法局(4—7项);配合单位:县交警大队、县供电公司、供电公司分公司、县电信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

(六)鞭炮燃放整治

1、制订并出台《县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实施细则》。

2、在城市建成区内设置限燃区,规定燃放时间和燃放量,防范因燃放烟花爆竹扰民、出现安全事故等情况。

以上整治责任领导:吴红兵、刘道钰;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市容执法局、县法制办、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工商局、县供销社、县商管办、县消防大队等单位和相关乡镇及社区。

(七)殡葬丧事整治

1、启动殡葬改革。

2、规范殡葬丧事行为,提倡节俭办丧。做到丧事活动有序,追往悼亡有度,办理丧事不影响市容、不破坏公共环境、不危害公共安全、不阻塞交通、不妨碍公共秩序。

3、禁止在城区主干街道及人行道等公共场所搭灵棚、办理丧事,禁止抬棺游丧、沿途摆祭、敲锣打鼓,不得出现抛撒纸钱、纸花、燃放烟花鞭炮等污染公共环境的行为。

4、禁止在县城中小学、幼儿园、医院等公务场所周边摆祭送丧、鸣放烟花鞭炮、敲锣打鼓、鸣奏乐器、产生噪音。

以上工作责任领导:张水兰;牵头单位:县民政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容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双钟镇及镇属各社区。

(八)城市客运市场整治

1、规范客运车辆运营秩序,所有客运车辆一律进站待客,严禁在公路、街道沿线停留待客。

2、坚决取缔无证照营运出租车,规范出租车市场秩序,做到有证经营、文明经营、合理收费。

3、全面禁止摩托车擅自违规载客营运。

以上整治工作责任领导:邱玉林;牵头单位:县交通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道路运输管理局分局、县交警大队、县市容执法局。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9月至10月上旬)

各牵头单位根据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方法步骤、主要任务及工作要求,组建专门机构,落实专门人员,做好集中整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县电视台要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城市管理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集中整治阶段(10月至11月)

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集中开展“整治”(其中鞭炮燃放整治、殡葬丧事整治11月15日启动),基本实现整治目标,使市容市貌有明显改善。

3.巩固验收阶段(12月)

全面建立以“门前五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各类长效机制,使城市管理步入精细化、经常化、规范化的轨道。同时,按整洁、美观的市容市貌标准,打造重点区域的美化亮化,提升城市品位。县城市创建领导小组将组织县直有关部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新闻单位对各牵头单位整治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县成立城市创建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城市管理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各牵头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二)加强调度。城市创建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两次工作调度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难点问题,促进城市管理综合整治专项活动顺利推进。

(三)加大投入。根据城市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大资金投入,购置必要的环卫设施设备,配置足额的环卫保洁和管理人员,改善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待遇,全力保障城市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精心操作。城市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领导要深入一线,创新工作方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既要严格依法行政,又要善于破解难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整治工作。

(五)密切配合。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各牵头单位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公安机关对暴力阻挠执法、妨碍城市管理综合整治的行为,要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城市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县人民法院对城市管理过程中申请执行的案件,要及时执行到位。

第7篇:窨井盖安全专项范文

序号

活动类别

活动名称

危害因素

可能导致的事故

控制方法

1

路基工程

路基挡土墙施工

开挖基坑支护不牢

坍塌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2

砌筑高层挡墙坠落

高处坠落

人员伤害

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

3

脚手架不牢固

高处坠落

安全交底、现场检查验收

4

砌筑石墙塌方

物体打击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5

砌筑石料时不慎滚落

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

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检查把关

6

搬运石料时码放不当

物体打击

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检查把关

7

路基填筑

消解场选址不当

物体打击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8

不慎被压路机撞及压伤

机械伤害

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检查把关

9

在路面边缘不慎滚落

高处坠落

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

10

电缆、煤气管道、自来水管道挖断

人员/其他伤害

安全交底、现场检查验收

11

指挥不当、麻痹大意

机械伤害

安全交底、现场检查

12

现场管理无序

人员/其他伤害

安全交底、现场检查

13

岔道口无人指挥

机械伤害

隔离防护、警示牌

14

路基作业

无证上岗

机械伤害

规章制度

15

违反操作规程

机械伤害

安全交底、现场检查

16

多台机械同时作业

机械伤害

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17

进场机械卸车时无专人指挥

机械伤害

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18

边沟开挖

未设防护栏

人员/其他伤害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19

挖树

无防护措施

人员/其他伤害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20

移电杆

无防护措施

人员/其他伤害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21

清表作业

无防护设施

人员/其他伤害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22

土方开挖

放坡不规范

坍塌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23

破坏地下管线

触电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24

取土坑无人指挥

坍塌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25

无警示牌、警告牌

人员/其他伤害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26

放坡系数过小

坍塌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27

指挥人员违章指挥

人员/其他伤害

操作规程

28

取土坑

积水过深

人员/其他伤害

安全技术方案

29

取土坑抽水没有可靠接地保护

触电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30

清淤

边缘淤泥堆积过高

坍塌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31

操作机械不当

机械伤害

操作规程

32

旧路面破碎

无防护措施

机械伤害人员/其他伤害

安全交底、现场检查验收

33

破路恢复

道路碾压不实

人员/其他伤害

安全交底、现场检查验收

34

护坡砌石

斜坡堆放石料

物体打击

安全交底、现场检查验收

35

路面工程

拌合站

动态拌合伤害

机械伤害

安全交底、现场检查

36

装载机械伤害人

机械伤害

专人指挥、警示牌

37

运料车伤害人

机械伤害

专人指挥、警示牌

38

限位器失灵

机械伤害

定期维修、应急预案

39

急停失灵

机械伤害

定期维修、应急预案

40

操作失误

机械伤害

操作规程

41

导热油加热区保温不良

烧伤

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

42

热油炉温控件失灵

火灾

定期维修、应急预案

43

油管破裂造成泄露

火灾

定期维修、隔离

44

空压机安全阀失效

爆炸

定期维修

45

攀爬高处没有安全措施

高处坠落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46

电源线保护不良造成破裂

触电

定期巡查

47

高空物料不慎坠落

物体打击

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48

捣料人员没有安全护栏

高处坠落

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49

点火用液化气泄露

中毒和窒息

定期维修、定期巡查

50

成品料放料造成过溢

烧伤

审核方案、保持安全距离

51

实验人员从车上坠落

高处坠落

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52

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

机械伤害

规章制度

53

摊铺

操作手无证操作

机械伤害

规章制度

54

操作手违章带病操作

机械伤害

规范作业、隔离防护

55

周围配合人员安全意识不强

机械伤害

操作规程、安全交底、隔离防护

56

维修摊铺机时防护不当

机械伤害

现场专人指挥

57

运料车与摊铺机配合不当

机械伤害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58

接触高温者防护不够

烧伤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59

碾压

压路机相互碰撞

机械伤害

现场专人指挥

60

压路机与配合人员不协调

机械伤害

现场专人指挥

61

压路机操作手无证驾驶

机械伤害

规章制度

62

压路机违章指挥及驾驶

机械伤害

操作规程、现场检查

63

检修时防护不当

机械伤害

定期检测、更换

64

压路机行驶至边缘时翻下路面

机械伤害

操作规程、现场检查

65

驾驶员后视不良

机械伤害

定期检测、更换

66

晚间施工照明不足

机械伤害

增加照明

67

压路机带病作业

机械伤害

定期检测

68

检修发动机不戴手套

烧伤

安全交底、个人防护

69

检修发动机被风扇或三角带打伤

机械伤害

操作规程、现场检查

70

洒水

洒水过程中撞伤现场人员

车辆伤害

操作规程、安全交底

71

上下水车顶部不慎滑落

高处坠落

安全交底

72

在汲水时不慎滑落水塘

人员伤害

安全交底

73

在汲水时水泵漏电

触电

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检查把关

74

水车驾驶员违章操作

车辆伤害

操作规程、现场检查把关

75

水车晚间工作视线不良

车辆伤害

增加照明

76

路面下水道

井盖未盖

人员/其他伤害

操作规程、现场检查

77

平道交口

未设警示牌

车辆伤害

操作规程、现场检查

78

养护作业

抛撒物未及时处理

人员/其他伤害

规章制度、现场检查

79

窨井盖损坏

高处坠落

规章制度、现场检查

80

桥头沉陷

人员/其他伤害

现场检查

81

路基强度不够

人员/其他伤害

规章制度、现场检查验收

82

路肩不坚实

人员/其他伤害

规章制度、现场检查

83

护坡坍塌

人员/其他伤害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84

暴雨期间涵洞未做好疏通防护

人员/其他伤害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85

水沟阻塞

人员/其他伤害

现场检查

86

盖板水沟损坏

人员/其他伤害

现场检查

87

涵洞淤塞损坏

人员/其他伤害

现场检查

89

桥梁工程

挖孔桩作业

井上人员不戴安全带

坠入井内伤人

加强作业管理

90

井下人员不戴安全帽

人员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91

开挖时未通风、未检测

窒息死亡

加强通风、检测管理

92

开挖出现流沙

塌方、人员伤亡

加强检测管理

93

吊桶碰壁掉渣

渣土伤人

技术交底、操作规程

94

吊桶渣土过满

人员伤害

加强教育、监督

95

机具未能做进场验收

人员伤害

现场检查验收

96

机具配重不合理

机具倾翻伤人

加强机具管理

97

电机皮带未防护

人员卷入

现场检查验收

98

机具架体开焊

断裂伤人

加强机具管理

99

机具未设限位器

钢丝绳断裂伤人

加强机具管理

100

钢丝绳磨损严重

吊桶伤人

加强现场检查、监督

101

吊装模具捆绑不牢

坠落伤人

加强作业管理

102

井内照明未用低压电

触电

加强用电管理

103

施工用电混乱

触电

加强用电管理

104

井内抽水留人

触电

加强用电管理

105

井内无应急绳

坍塌伤人

加强应急措施管理

106

井口没有防护栏杆

渣土落入

人员伤害

严格防护措施,检查

107

完工后不盖井盖

人员误入坠落

加强防护管理

108

灌桩时邻桩作业

塌方

加强作业管理

109

水上施工

栈桥无防护措施

人员/其他伤害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110

施工平台、栈桥桩基不牢固

坍塌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111

施工平台承载不够

坍塌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112

河道中船碰撞栈桥

坍塌

操作规程

113

老桥拆除

无防护措施

高处坠落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114

不穿戴好防护品

高处坠落

操作规程、技术交底、现场检查

115

不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物体打击

操作规程、现场检查

116

机械违章操作

机械伤害

操作规程、现场检查

117

违反起重操作规程

机械伤害

操作规程、现场检查

118

基坑开挖

无详细地质勘查

坍塌

与勘查设计沟通

119

无地下隐蔽勘察

人员/其他伤害

与勘察设计沟通

120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不佩戴安全帽

人员伤害

安全交底、现场监督检查

121

边坡超载

坍塌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122

基坑无支护或未按支护方案

坍塌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123

基坑周围未设防护栏或防护栏不牢固

高处坠落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124

钻孔桩

钻机架设基础不牢固

人员/其他伤害

操作规程、现场检查验收

125

井孔缺少必要的防护

人员坠落

安全交底、现场监督检查

126

钻机用电不规范

触电

操作规程、现场监督检查

127

通航河道作业无防护

人员/其他伤害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128

钢筋笼制作安装

电工、电焊工无证上岗

质量安全事故、人员伤害

加强监督检查

129

起吊掉点不正确、掉点未加强

钢筋笼遭到破坏、伤人

安全交底、严格检查

130

钢丝绳破损、卡扣数量不足

钢丝绳破断或脱扣、伤人

严格交底、现场监督检查

131

吊装无专人指挥

人员伤害

安排专职吊装工指挥作业

132

下钢筋笼

无证操作吊车

人员/其他伤害

操作规程

133

违章操作

人员/其他伤害

定期检查

134

水下灌注砼

无证操作吊车

人员/其他伤害

操作规程

135

违章操作

人员/其他伤害

定期检查

136

违章指挥

人员/其他伤害

定期检查

137

破桩头

空压机未使用漏电断路器、线路破损

触电

安全交底、现场检查验收

138

违章作业、未正确穿戴

物体打击

操作规程

139

支架搭设

支架未经专项方案设计、未履行审批手续

支架垮塌造成人员伤亡

严格进行方案设计、检算、履行审批手续

140

连接不牢、基础不实

坍塌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141

直接连接倾斜、不满足规范

支架倒塌人员伤害机具损坏梁体塌落

准确计算、严格操作、综合考虑

142

支架间距不合理

支架倒塌人员伤害机具损坏梁体塌落

准确计算、严格操作、综合考虑

143

上层支撑方木强度不够

支架倒塌人员伤害机具损坏梁体塌落

准确计算、严格操作、综合考虑

144

上层支撑方木间距不合理、不密实、受力不均

支架倒塌人员伤害机具损坏梁体塌落

准确计算、严格操作、综合考虑

145

支架上施工平台铺设不规范、未设周边围挡设施

人员坠落受伤

加强监督检查

146

未系安全带

高处坠落

操作规程

147

未设防护网

高处坠落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148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不佩戴安全帽

物体打击

操作规程

149

上下交差作业

坠物伤人

现场监督严格禁止

150

无证操作

高处坠落

操作规程

151

模板支拆

模板、背带未经专门设计

质量安全事故

严格进行方案设计、检算、履行审批手续

152

脚手板铺设不牢靠

高处坠落

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检查验收

153

无针对混凝土输送的安全措施

机械伤害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154

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不符合要求

模板倾翻物体打击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155

支拆模板违章作业

物体打击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156

模板工程无验收与交底

倒塌

物体打击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157

防护措施缺乏或不符合要求

高处坠落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158

模板拆除前无混凝土强度报告或强度未达到规定提前拆模

模板倾翻物体打击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159

拉杆与螺帽不配套

质量安全事故

加强检查

160

模板吊装武装人指挥

物体打击

设专职吊装工现场指挥作业

161

高处立模无防护

高处坠落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162

高处立模违规作业

物体打击

现场检查验收

163

违反由高向低拆模顺序

物体打击

现场检查验收

164

混凝土浇筑

振捣人员无防护

人员伤害

安全交底、规范操作、安全设施齐全、专人看护

165

振捣棒漏电

人员伤害

严格检查、规范操作、安全用电

166

疲劳作业

质量安全事故、人员伤害

严格换班制度、安全交底、专人指挥

167

混凝土泵管操作不当

人员伤害

规范操作、安全交底、专人指挥

168

混凝土泵管无固定

人员伤害、泵管断裂

加固泵管、专人看护、安全交底、规范操作

169

泵管同支架、模板相连

支架倒塌人员伤害

规范操作、专人检查、安全交底

170

拆管不规范、司机不听从指挥

人员伤害

规范操作、安全交底、专人指挥、落实到人

171

无专职搅拌司机和输送泵司机

质量安全事故、人员伤害

加强培训、定机定人

172

拌合站工人未戴口罩或防毒面具

出现尘肺病等职业病

加强劳动保护、配足劳保用品

173

预应力张拉

不了解工艺规定要求

物体打击

技术交底

174

未校正和标定

物体打击

操作规范

175

工作区域、两端站人,无隔离护栏

人员/其他伤害

操作规范、定期检查

176

张拉过早

人员伤害梁体开裂

按设计强度张拉、规范操作

177

张拉力过大

人员伤害、预应力钢束断开、锚具损坏

规范操作、按要求操作、对各种材料检验

178

张拉操作不当

人员伤害机具损坏

规范操作、安全交底、增加防护装置

179

工具锚不合要求

人员伤害、千斤顶损坏

试验、规范操作

180

夹片没夹牢而回弹

物体打击

操作规范

181

钢束不合格

人员伤害机具损坏

进场试验、规范操作、安全交底

182

计算拉力过大

人员伤害机具损坏

严格计算、多人验算

183

管道压浆

爆管

物体打击

操作规范、现场检查、个人防护

184

桥面作业

边缘作业无防护

高处坠落

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检查验收

185

边缘围栏不坚固

高处坠落

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检查验收

186

登高梯无防护栏

高处坠落

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检查验收

187

登高梯无防滑措施

高处坠落

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检查验收

188

穿硬底鞋登高

高处坠落

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检查验收

189

桥面板固定不牢固

高处坠落

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检查验收

190

桥台施工

放坡不够

坍塌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191

门架制作

不牢固

机械伤害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192

贝雷片起吊

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

人员/其他伤害

操作规程

193

机械连接

机械伤害

施工方案、河道管理

194

水上平台便桥搭设

平台、便桥方案未详细设计、检算、未报请审批

平台、便桥倒塌

平台、便桥方案进行消息设计、检算、严格报批手续

195

进入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水上作业未穿救生衣、带电作业未穿绝缘鞋、未戴绝缘手套

人员伤害

加强安全教育,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196

立体交叉作业

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

物体打击

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检查验收

197

立体交叉作业无安全防护网

物体打击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198

混凝土拌合楼

无避雷设施或失效

火灾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199

沥青拌合楼

无避雷设施或失效

火灾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200

沥青管道泄露

烧伤

定期检查

201

限位器失灵

机械伤害

定期检查

202

钢丝绳断裂

机械伤害

定期检查

203

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

机械伤害

规章制度、现场检查

204

水稳拌合楼

漏电保护器失灵

触电

定期检查

205

开机前不提示警告

机械伤害

定期检查

206

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

物体打击

规章制度、现场检查

207

输送机、料仓下站人

物体打击

操作规程、现场巡查

208

无避雷设施或失效

火灾

安全技术方案、现场检查验收

209

预制梁

施工

存梁、运梁

存梁台座不够坚实、之垫不合理

梁体倾倒人员伤害

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检查验收

210

移梁轨道、滑板、和牵引设备使用不合理

梁体倾倒人员伤害

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检查验收

211

预制梁吊装

门式起重机限位失灵

机械伤害

定期检修

212

两轨道不水平、不平行

机械伤害

检查验收、定期检查

213

门式起重机牵引不同步

机械伤害

检查验收、定期检查

214

扁担梁未经设计检算

扁担梁破断、梁体坠落

扁担梁经设计检算审批

215

钢丝绳有破损、安全系数不足

钢丝绳破断梁体坠落

钢丝绳安全系数未经过详细计算、吊装前认真检查钢丝绳状况

216

大梁吊装

掉点不垂直、斜拉歪掉

起重伤害

操作规程

217

卷扬机刹车失灵或未设限位装置

起重伤害

检查验收制度

218

大梁移位轨道基础差

物体打击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219

大梁横移两头电机工作不同步

物体打击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220

大梁起重安装突然停电

起重伤害

应急预案

221

大梁起重安装钢索断裂

起重伤害

定期检修

222

大梁起重架梁机牢固不够

起重伤害

检查验收、定期检查

223

大梁起重安装钢索过细

起重伤害

定期检修

224

悬灌梁

施工

灌篮设计

挂蓝总重超过设计限值

人员伤害挂蓝损坏梁体断裂

严格控制在设计限重之内

225

允许最大变形超过20mm

挂蓝损坏、梁体砼跑模

控制构建刚度、变形

226

施工、行走时的抗倾覆安全系数不足

挂蓝倾覆人员伤害机械伤害

安全系数大于2

227

自锚固系统的安全系数不足

挂蓝倾覆人员伤害机械伤害

安全系数大于2

228

斜拉水平限位系统安全系数不足

挂蓝倾覆人员伤害机械伤害

安全系数大于2

229

上水平限位安全系数不足

挂蓝倾覆人员伤害机械伤害

安全系数大于2

230

挂蓝材料

质量和性能不符合规定

挂蓝损坏人员伤害机械伤害

材料进行试验、现场检查验收

231

挂蓝焊接

焊接质量不合格

挂蓝损坏人员伤害

严格质量验收

232

挂蓝施工平台

施工平台尺寸不足

人员伤害

保证足够的作业空间

233

挂蓝安装

主横纵梁的分联和移动操作不当

人员伤害梁急剧塌落和倾覆

操作规程、现场检查

234

挂蓝行走

后钩不牢或后端压重不够

人员伤害挂蓝倾覆

后端压重稳定、后钩牢固

235

稳定系数不够

人员伤害挂蓝倾覆

稳定系数大于

236

挂蓝施工

施工进度不对称、不平衡

梁体开裂、倾覆,人员伤害

对称施工

237

挂蓝吊杆

吊杆连接不牢固

人员伤害模板脱落

对吊杆进行周密检查、操作规范

238

挂蓝滑道框

不牢固

人员伤害、滑道梁脱落

对滑道框进行严格加工、验收

239

挂蓝模板

加固不够刚度

人员伤害、胀模

对模板严格加固、规范操作

240

内膜支撑强度不够

人员伤害模板损坏

严格加固、规范操作

241

钢管拱桥施工

拱座基础开挖及边坡防护

施工方案缺乏或不符合要求

质量安全事故、人员伤害

严格进行方案、设计审批制度

242

无技术交底与验收

质量安全事故、人员伤害

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243

坡顶未设围栏和警戒装置

行人、车辆坠落跌伤

安全技术交底、现场监督

244

坡顶未留防排水装置

坍塌伤害

安全技术交底、现场监督

245

边坡卸载未系安全带

人员坠落

加强教育与培训、安全技术交底、高处作业措施控制

246

拱座模板支拆

模板、背带未经专门设计

质量安全事故

严格进行方案设计、检算、履行审批手续

247

无针对混凝土输送的安全措施

机械伤害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248

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不符合要求

模板倾覆物体打击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249

支拆模板作业违章

物体打击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250

模板工程无验收与交底

倒塌、物体打击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251

防护措施缺乏或不符合要求

高处坠落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252

模板拆除前无混凝土强度报告或强度未达到规定提前拆模

模板倾覆物体打击

审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验收制度

253

拉杆与螺帽不配套

质量安全事故

加强检查

254

模板吊装无人指挥

物体打击

设专职吊装工现场指挥作业

255

钢管拱肋及立柱制作与安装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机械伤害

加强教育与培训、安全技术交底、钢结构拼装吊装安全技术措施控制

256

吊装设备失稳、故障

机械伤害

加强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做好记录和应力监测

257

配电箱无接地装置和无漏电保护器

触电、火灾

加强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做好记录和应力监测

258

高空坠物、高空作业

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加强教育与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整体合拢安全措施控制

259

吊钩未设防止脱钩的安全装置

起重伤害

加强教育与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整体合拢安全措施控制

260

人员乘索掉上下

起重伤害

加强教育与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整体合拢安全措施控制

261

起重机械制动、限位装置不齐全

起重伤害

加强教育与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整体合拢安全措施控制

262

起重物体绑扎牢固程度不够

起重伤害

加强教育与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整体合拢安全措施控制

263

泵送钢筋混凝土

混凝土泵管操作不当

人员伤害

规范操作、安全交底、专人指挥

264

混凝土泵管无固定

人员伤害泵管断裂

加固泵管、专人看护、安全交底、规范操作

265

泵管同不稳定支架相连

支架倒塌人员伤害

第8篇:窨井盖安全专项范文

__年,县住建局紧紧围绕上级主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切实履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职能,大力推进“8220”重点工程建设,加强市政公共设施、住宅小区、商贸市场、环境景观及危旧房改造、住房保障等重点工程建设,倾力打造“五五四”湖滨新城。

一、规划引导,科学引领城市建设

为积极开展城乡规划和建设工作,__年我县继续深化县城规划修编工作,并重点对城镇体系规划作专题研究,以更好地统筹城乡发展。同时,今年上半年我局邀请杭州园林设计院启动《城南水系沟通规划设计》工作,紧紧围绕“8220工程”,积极推进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截止9月份,发放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4个,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7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0个。城区共召开4次规划方案审查会,完成丽景豪庭、绿洲广场、__外国语学校等25个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核工作并审批通过,乡镇共审批梅花镇金华小区、塘怀集中居住区等规划方案105个,出具红线图、设计要点90份。规划监察中队对城区已批在建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全年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专项检查及专项验收工作。截止9月份,共出具放线通知51份,放线284栋;验线合格证32份,验线189栋;主体砌筑验收合格证44份,共计验收140栋;单体验收合格证16份,验收157栋;换发规划许可证正本(综合验收)12份。

二、凝聚合力,推进重点工程建设,

__年我局共负责新建道路10条,完成续建道路十二条道路;新建道路总长23200米,污水管道51700米,雨水管道46400米。加强市政道路维护:新建围墙2000米,铺设人行道板5700m2,砼道路6500m2,城区下水道疏通240公里,维修大小井盖、雨水井800余座,更换窨井盖450 只,共完成投资 400余万元。加强设施巡查和管理,及时处理各类隐患。

加快路灯改造、升级。1-3季度,共计投入路灯重点工程建设资金3200余万元,先后完成了健康路、嵩山北路、青阳北路、西江路、嘉陵江路等路灯续建工程,完成淮河路、濉河路路灯新建工程,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通湖大道、西转盘环岛雕塑喷泉项目重点工程,累计完成路灯安装近1500盏,其中大量采用了LED、氙气灯等高科技绿色光源路灯产品,更进一步的推广了我县道路节能照明光源产品,提升了我县的绿色照明的环境。

三、以征促建,加快城区房产开发

加强征收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征收扫尾工作的全面推进,共完成征收遗留户40户,有效缩减了我县遗留地块的征收尾数。城区危旧片区改造启动了洪桥片区、棉织厂地块、汴河东后戴庄等16个地块,共涉及被征收户约6400户,征收面积约80万平方米。结合我县实际工作需要,在城区范围内新选择4个地块新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设定了年内建设保障性住房不低于100万平方米,基本建成不少于6000套的目标。

加大房地产开发,拉动地域经济。今年以来,我县商品房开发建设规模在不断扩大,市场供应较为充足,可售房源进一步增加,商品房成交量同比较快增长,销售业绩不断创高,房价增幅持续保持在个位数且略有收缩,继续保持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1—9月份城区房地产新开工面积133.69万㎡,同比增长62.9%;竣工面积59.74万㎡,同比下降25.6%;城区共有37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预销售,其中富园景都项目批准预售累计40.14万平方米;乡镇共有21个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预销售。商品房库存情况有所增加,可售房源创历史新高。城区商品住宅累计可售面积为82.86万平方米、可售套数为6535套;乡镇商品房累计可售面积为52.74万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可售面积为41.02万平方米,可售套数为3603套;房屋销售量和金额均创历史同期新高;我县城区商品房实际登记销售面积122.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0.26%;其中商品住宅实际登记销售面积100.77万平方米,累计销售套数8652套,同比分别增长107.36%、105.95%。乡镇商品房实际登记销售面积27.12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15.58%;其中商品住宅实际登记销售面积25.06万平方米,累计销售套数2341套,同比分别增长127.8%、125.3%;销售金额方面,1-9月,全县实现商品房销售金额57.02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9.18%;其中城区实现商品房销售金额51.0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9.58%;整体市场价格保持平稳增长,部分热点区域价格涨幅较大。1-9月,我县城区商品住宅成交均价为3675元/平方米,同比增长8.79%;商业用房成交均价为6195元/平方米,同比下降7.6%。

房产情况分析对策、打算及建议

高度关注宏观调控下房地产形势变化,进一步加强部门、企业协调联动,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1、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到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到位。

2、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一是努力稳定市场价格,严格执行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认真执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的规定;二是认真执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管理办法,根据企业面临的资金运行压力,积极调整预售资金监管的方式方法,做到既最大限度利用好资金效益,又能有效控制开发风险。三是重点检查商品房(预)销 售各个环节是否合法,销售明码标价、合同备案、交易行为是否规范以及房屋交付是否符合交付条件。四是严格商品房销售方案管理,规范开发企业推盘销售行为,进一步增强商品房销售透明度。

3、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根据市场运行情况,有针对性加强数据监测和统计分析研究,做到正确把握我县房地产市场运行现状与趋势。开展调研,深入了解楼盘运行状态以及商品房销售遇到的问题,做好房地产监测数据的统计,向政府提供准确的信息,同时将组织部分企业进行行业交流,充分了解区域性差别,吸纳外地企业好的做法。

4、抓好重点工程建设,保障市场有效供应。对新项目促开工,对续建项目促提速,督促开发企业切实加大配合力度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开工,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努力保持未来供求关系的平衡。

加大住房保障,保障弱势群体。今年1-3季度,我县共开工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875套(间),完成率175%,基本建成891套(间),完成率178.2%;开工经济适用住房300套,完成率150%,基本建成1040,完成率104%;开工限价商品住房1090套,完成率218%,基本建成468套,完成率93.6%;开工棚改安置房5981套,完成率170.89%,基本建成2305套,完成率153.67%。超过序时进度要求。

四、绿色兴城,打造现代宜居城市

以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为抓手,加大园林绿化投入,“两河三带”风光带、五大公园及十大特色景观园已全面启动建设。其中青阳北路、青阳南路南延、明德路等道路绿化已建设完工。十大特色景观园作为县委县政府高度关注的民生工程其中六座已建设完工。在快速推进绿化重点工程建设的同时,紧紧围绕创园目标任务要求,通过强化落实重点工程,开展创园验收路线的节点改造提升,景观小品、屋顶、公厕、围墙等垂直绿化,硬质驳岸柔化绿化,追播宿根花卉,绿化苗木移植补植等工程,以及15项为民办实事的小游园工程,累计年底将新增公共绿地面积约63公顷、投入建设资金约1.1亿元。促使城市市民健身、休闲、娱乐场所逐步增多,城市园林绿化服务功能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五、严格监管,狠抓建筑领域质量

提升建筑企业,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做精做专;施工现场管理以双创为突破口,实行项目标化管理,坚持文明施工、绿色施工,提升企业整体施工水平。1—9月份,在我县注册的建筑企业共有92家,其中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47家、专业企业38家、劳务分包企业7家;申报创建省文明工地13项,施工产值60亿,增加值20亿,总面积845万平方,新开工558万,从业人员5.6万,申报创建市文明工地23项,城区在建工地塔吊总数591,其中开发区56台、常泗园区14台、青阳园区86台。

加强质量监督检查,我县新受理工程监督申请注册在建项目75个,单体工程492项,建筑总面积264.44万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20.01万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244.43万平方米,去年接转建设规模94.02万平方米,总监督规模288.46万平方米,我县新增竣工备案项目124项,建筑面积30.96万平方米。监督工程中城区监督覆盖率100%,乡镇监督覆盖率90%,其中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95.00%,1到3季度在监督巡查、抽查过程中,下发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46份,发现不良行为,给予不良记录31条,未发现重大质量事故,所监督工程总体质量水平呈现上升趋势。

积极推广建筑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应用,截止目前,全县共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约145万方,比去年同期增加55万方;推广使用散装水泥约50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近20万吨,推广应用新型墙材折合标砖4.2亿块,比去年同期增长0.8亿块。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38.4万吨,节约耕地556亩,节约水泥包装纸2800吨、电356万度、烧碱880吨、煤3120吨,节约优质木材13200m3。

五、发挥优势,强力推进招商引资

下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不断强化招商力度,加快项目推进,努力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引大项目作为主抓手,紧盯大项目,全力主攻亿元以上大项目,主要领导和专业招商组先后到上海、浙江、苏州、福建、广州等地拜访客商和上门招商,努力挖掘招商新线索。近期,我们将以苏州、金华和永康等地为重点招商区域,通过以商引商、驻点招商、上门招商等方式,多方位拓宽招商渠道。

对照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我局招商项目进展情况如下:签约在建亿元项目3个,亿元以上在建项目2个,年底拟竣工项目5个。

__年上半年各部门齐心协力,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创一流,统筹城乡发展创一流,和谐社会建设创一流”的总体目标践行创先争优,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各部门在践行实事创优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应及时解决,如:

(一)城乡规划工作虽然已经建立总规-控规-详规三级规划体系,规划方案标准不够高,尤其是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乡镇领导规划的重视程度不一,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乡镇规划建设水平。另外,规划执法力度不大,执法监察中队成立时间短、人员少,工作面广、量大,特别是市政管线,工程规模小,建设时间短,不易及时发现,或者虽已发现,当时停止了施工,等执法人员离开后,施工单位迅速突击施工完毕,在项目监管过程中时常出现执法不力现象。

(二)工程建设项目多且分散,经费问题严重制约了质量监督的有效开展,监督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施工不规范,通过比较、观察,有的项目部不能按规范操作,施工管理混乱,组织不合理,不能加班加点,造成一些工程工期太长,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工程资金不到位,由于政府财政紧张,一些工程由于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影响工作进度。

(三)园林绿化专业人才、技术设备力量不足,人员结构上园林绿化专业技术人才少,职工老龄化现象严重,缺少绿化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执法监督、行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现有的绿化管养机械满足不了目前园林绿化快速建设与发展的需要。此外,园林绿化监察力度不到位,执法不能及时到位,县政府投入的绿化建设资金日益增多,绿地面积快速增长,但绿化管理费用的增加却相对滞后,经费问题十分迫切。

第4季度工作计划

(一)科学优化城市功能布局

__年最后一季度,我们将继续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统筹“三大发展”推进“九比竞赛”, 实施南向战略,强化城市规划指导城市建设的作用,着力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突显水乡特色、优化人居环境,努力增强城市的承载力和吸引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具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

一是全力打造苏皖边界中心县城,聚焦中心县城,统筹城乡规划建设。抓好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重点完成城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南水系沟通规划设计、泗州大街城市设计及城区重要节点设计,协助各个乡镇做好总规编制及修编工作引导乡镇开展控规编制,做好乡镇建筑方案及集中居住点方案审批工作,做好设计要点、红线图审批工作;二是围绕重点工程,做好规划服务工作,全力推进泗洪汽车城4S集中区、丽景豪庭、绿洲广场、泗洪超越商务会所、特殊学校、佳和世纪嘉园酒店、泗洪外国语学校等项目建设工作,督促开发企业推进工程建设,如期完成重点工程进度要求。三是提升服务本领,完善规划队伍建设,进一步吸纳城区规划优秀人才,发挥在职人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为城乡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二)加强重点工程建设进度

将不断的考察、借鉴、学习发达城市的先进亮化理念,并把学习成果有机、灵活的融入到我县的路灯重点工程建设中来。重点推进以濉汴河沿线亮化提升工程、泗州大街亮化提升工程、城区道路路灯新建及改造工程为主的并对城市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8220”亮化工程。对新建濉河路、东大街、萝卜李路、莲荷路等市政道路工程进行相应改造,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重点推进创园、中央公园、古濉河北岸风光带以及南岸风光带、早陈河风光带改造提升、加强十大特色景观园、两河三堤、市场化等项目进度。大力推进街道绿化形象工程,以植物造园营造风景宜人的风光带工程,围绕水系打造水韵泗洪、生态泗洪的宜居环境。进一步加大对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履行的监督力度,从勘察、设计、测绘、招标、质监、监理等各个环节入手,严把工程质量关,进一步理顺投资、进度、质量的关系,从源头上严抓工程质量。规范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材料和结构质量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工作。

(三)全面开展住房保障工作

__年第4季度,提前完成公租房廉租房并轨试点工作,确保超额完成今年省市下达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结合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实际,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调整保障标准,完善保障机制,积极向上争取各种专项补助资金,争取资金量继续保持领先。抓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发放工作,对申请补贴的家庭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公示,完成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其中,对危旧房的改造,应充分了解和掌握征收地块的范围、面积、户数及主要存在问题和矛盾所在,找到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对症下药,既治标也要治本,从根本上解决各种矛盾。重点抓好全县开发在建小区交房、办证、项目遗留问题的梳理。重点排查开发企业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因素,重点督查房价涨幅过高的企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从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对存在一些问题的房企提前约谈负责人,引导其主动解决纠纷,履行责任,必要时加强行政司法联动,切实做好我县房地产领域的稳定工作。

第9篇:窨井盖安全专项范文

今天,市委、市政府在这里召开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动员全市上下立即行动起来,切实做好各项迎查工作,确保通过国家卫生城市的复审。会议结束前,市委王书记将作重要讲话。根据会议安排,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创建工作回顾

自20*年建成国家卫生城市以来,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城市长效管理工作保持了较高水平。

(一)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深入。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后,市委、市政府立即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城市卫生长效管理上来。爱国卫生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和层级负责,强化了爱国卫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以开展“元旦、春节、五一、七一、十一”卫生周活动和每年一次的“爱国卫生月”活动为载体,通过加强日常卫生管理和开展卫生周(月)活动相结合,以周促月、以月促年,保证了群众国卫生得以深入、持久开展。市有关部门还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认真及时办理群众在卫生方面的投诉,得到了市民好评。

(二)市容环卫管理不断完善。近几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市容环卫管理。20*年,市政府投入500多万元建立了垃圾处置中心,将每天收集的百余吨生活垃圾经机械压缩后,用封闭式专用车运往南通市指定地域进行卫生填埋,收集、清运、处置过程均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并消除了二次污染隐患。城市市容管理、门前三包管理、集贸市场管理、建筑工地管理等得到进一步加强。市城管委每年多次组织城管、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进行市容、交通、经营秩序专项整治,取得了较好成效。

(三)行业卫生管理不断加强。不断加强行业卫生监控,严格卫生执法,保持了较高的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水平。卫生系统组织开展“行业卫生流动红旗”竞赛评比活动,起到了典型引路、抓两头带中间的效果,使公共卫生管理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与此同时,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社区和单位、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状况不断改善。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加强单位和居民区卫生管理。强化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督查、考核,加强小区日常保洁。多次组织住宅小区环境集中整治,小区环境卫生得到进一步改善。开发区、金沙镇还组建专业保洁队伍,负责后街后巷保洁工作。制定、出台了《后街后巷长效管理实施办法》和《卫生单位和清洁家庭评比办法》,使单位卫生、家庭卫生、小区卫生工作融为一体。各单位还建立健全了各类台账资料,使单位卫生更加规范。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状况得到逐步改善。

回顾创建工作,城市长效管理工作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的特点。

1.领导重视。从市领导到各部门领导,长效管理始终被放在重要位置上。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经常关心、过问长效管理情况,亲自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各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高度重视长效管理工作。市级机关工委、市监察局等单位把长效管理列入机关考核的重要内容,在长效管理的督促、协调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2.宣传有力。近年来,我市通过各种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新闻媒体每年都开设专题、专栏,组织专题讨论。特别是对每年的五个“卫生周”活动,开展了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对先进典型进行跟踪报道,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监督批评。通过宣传引导,促使城市长效管理工作从“要我做”变成“我要做”,从“行政推动型”向“社会推动型”、“自觉参与型”转变,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3.计划周密。每年年初,市城管办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的要求,提出了实施长效管理优化工程的各项指标,分解任务,制定措施。卫生周活动有计划、有组织、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评比、有总结,从20*年一直坚持到现在,成效显著。

4.督查有效。在长效管理中我们形成了三个方面的督查机制,一是实行城管办与9个职能部门互查互评,二是聘请5位老干部专职督查;三是新闻媒体的监督,从而使长效管理各项工作得到贯彻落实。

5.攻坚克难。面对长效管理中的许多老大难问题,市城管办不等不靠,认真牵头组织,市建设局、城管局、卫生局、公安局、工商局、交通局、环保局、金沙镇、开发区等职能部门齐心协力,在治标的同时着力治本,减少了同一问题反复发生的机率。

虽然近几年来,我市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标准和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有些问题还十分突出,与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有一定差距,形势不容乐观。根据全国爱卫办《20*年爱国卫生工作要点》和省爱卫办《关于加强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做好迎接全国复审的通知》要求,全国爱卫办今年将对命名满三年的国家卫生城市进行复审并重新命名确认。我市建成国家卫生城市已满三年,今年必须接受复审。省爱卫办将在上半年组织全面检查,检查方式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结果报全国爱卫办。全国爱卫办下半年组织复审,复审以暗访为主。全国爱卫会将对本次复审中符合标准要求的城市予以重新确认;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城市,暂缓确认,并限期半年整改;再次复审仍不合格者,取消其命名。这次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直接关系到我市能否保住来之不易的荣誉,事关*形象,事关*未来发展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全力以赴开展各项迎查准备工作。

二、关于工作任务

这次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的重中之重是城区大环境整治及“五小”行业卫生管理。为注重实效,突击重点,目前,市已建立了环境整治工作组,集贸市场整治工作组,“五小”行业整治工作组,市政、绿化、河道、小区整治工作组,市容秩序整治工作组,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组,开发区综合整治工作组,督查组等八个重点工作组,实施大环境整治及长效管理。下面,我就八个重点工作组的任务及要求进行交办。

(一)环境整治工作组由金沙镇牵头负责。主要任务是对后街后巷、城中村、城郊结合部、呆沟呆塘及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按要求实行全面整治。环境整治工作组的工作面广量大,包括了国家卫生城市十项标准中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和城郊结合部卫生两大块内容,任务十分艰巨,难度很大。金沙镇要集中人力、物力,全力以赴组织开展后街后巷、城郊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呆沟呆塘边杂草、杂物,清除城郊结合部的所有畜、禽饲养棚舍和房前屋后的所有垃圾、杂物、杂草,垃圾要日产日清;抓好农夹居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搞好绿化;高标准改造旱厕,使后街后巷、城郊结合部的卫生达到标准;确保二级保洁队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督促居民清除房前屋后的暴露垃圾,搞好小区保洁,维护好小区内的花坛、绿化带;认真整治企业单位的环境卫生,特别要整治好企业职工宿舍楼的环境卫生;全面整治住宅小区环境,重点清除住宅小区内的农作物,并进行绿化;清理小区楼道乱贴乱画,并进行粉饰出新。后街后巷和城郊结合部的环境整治工作要做到“九个要”:乱要治、杂要清、草要除、路要硬、墙要白、地要绿、水要净、害要灭、室要洁。

(二)集贸市场整治工作组由工商局牵头负责。具体内容有两项:一要加强对城区各农贸市场和小商品市场管理,整治市场环境,规范经营行为。二要做到市场内部“划行就市”,卫生整洁,垃圾桶和公厕等环卫设施整洁完好。市场外部市容环境责任区落实,车辆停放整齐,场地清洁,有专人管理。

(三)“五小”行业整治工作组由卫生局牵头负责。主要是对“五小”行业进行全面整治。具体内容有三项:一是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五小”场所(小歌舞厅、小饭店旅馆、小浴室、小理发店、小网吧)进行整治。“五小”场所要做到证照齐全,卫生许可证和卫生制度上墙,卫生设施到位,从业者持健康证上岗,正确运用消毒器具。对破损纱窗、纱门要及时维修,消毒池、清洗池要分开,消毒柜要满足容积需求并正常运行,毛巾、被褥等做到一客一换一洗一消毒。室内外要保持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室内厕所要确保无异味、无污迹。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知识教育,做到人人能熟练掌握健康知识。对一时难以达标的“五小”场所,要责令其停业整顿。二是组织、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食品卫生法。对各食品生产销售行业和饮食行业实施监督检查,做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机关、学校、工地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落实,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报告体系制度资料齐全,对无证加工、无固定加工、就餐场所等违反《食品卫生法》的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对从业人员加强培训,使从业人员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知识,养成自觉遵守食品卫生制度的良好习惯;对城区各食品行业和防鼠防蝇设施进行一次普查,督促店主修补损坏的纱窗、纱门等设施,提高完好率;重点整治小饭店、小饮食店,做到证照齐全,卫生管理制度上墙,环境卫生整洁、消毒设施齐全,并按消毒程序操作,确保卫生质量达标。三是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各种形式的除“四害”专业队,并至少组织1-2次除“四害”集中行动。设置防鼠设施,消灭老鼠、蟑螂。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除“四害”工作。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

(四)市政、绿化、河道、小区整治工作组由建设局牵头负责。主要任务是对城区道路、绿化、河道、物业小区,按要求实行整治修复。具体内容有五项:一是对城区主次干道、街巷路面及人行道、路牙、花坛等进行修补和维修,确保地面硬化平整,无残墙断壁,无坑洼积水;有问题的化粪池要迅速整修,已坏的窨井盖要迅速更换。二是充分利用当前时机,抓紧绿化工作,对城区公共绿化带及地块,要及时整理、铲除农作物、补载花草树木。并有专人负责长效管理。三是组织维修路灯,确保亮灯率达100%。四是加强城区河道保洁,做到无漂浮垃圾;河坡要清理杂草、杂物,保持岸坡整洁。五是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五)市容秩序整治工作组由城管局牵头负责。主要任务是对城区市容秩序、户外广告,各类摊点等进行全面整治,并做好亮化工作。具体内容有四项:一是强化对沿街门面各种车辆按线停放的管理;大力整治店外店、摊外摊、骑门摊、小广告、违章店牌和户外广告牌;加强对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整治乱停乱放行为;加强公厕管理和环卫设施管护,公共场所垃圾箱配备齐全,督促单位、小区更换破旧垃圾桶,充实保洁队伍,加强卫生保洁,确保城区环境卫生;督促沿街单位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二是对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开展专项整治,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该规范的迅速规范;制止居民楼房阳台、屋顶乱堆杂物、乱挂衣服等行为。三是加强对城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的管理。生活垃圾处置、粪便无害化处理要达标,场内、周围要卫生、美化。加强公厕管理和环卫设施管护,公厕要保持清洁卫生,垃圾桶要进行全面清洗、维修、更换。四是督促沿街各有关部门、单位迅速修复反射灯、霓红灯、广告灯箱等各种灯具,确保完好并正常亮灯。

(六)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组由公安局牵头负责。具体内容有四项:一是加强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尤其是机动车辆的停放秩序,抓好汽车站卫生管理,搞好“三车”(出租车、人力三轮车、货运三轮车)整治。二是加大门前三包管理力度,特别是强化对沿街门面各种车辆按线停放的管理,做到车头朝外,停放整齐。三是刷新标志标线,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点。四是加强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及时捕杀流窜野猫野犬。

(七)开发区综合整治工作组由开发区管委会牵头负责。主要是做好开发区范围内以上第一、第四工作组相应的工作任务,并进行长效管理。

(八)督查工作组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负责。主要任务是对以上7个工作组的工作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其结果与单位年终考核挂钩。

除此之外,相关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民政局做好对痴呆人员的收容或遣送工作。

建管局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管理。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工地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施工场地规范设置隔离护栏,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现场清洁,物料堆放整齐,建筑垃圾管理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全面实施密闭运输,无乱倒现象;职工食堂、宿舍符合卫生要求,厕所、洗浴间保持清洁;待建和正在施工的工地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环保局要加强对已建且仍在使用的无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排水的监督、监测,发现所排水质不达标的,要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置;要加强对大气质量、饮用水质量、噪声、烟尘等监测,提高市区烟尘控制区的覆盖率。对排放超标污水的单位要严肃处理。组织开展对饭店、铝合金加工等行业的排污、噪声整治工作。

水利局要负责对城区内河适时换水,确保水质达标。

交通局要重点做好对汽车站、金通公路、新通掘路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宣传部门要对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要积极创树迎查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同时对未及时解决的问题也要敢以曝光。

机关工委要督促市直机关及其下属单位搞好本单位室内外的环境卫生工作,发动机关干部积极参与挂钩小区、路段的环境整治,积极组织开展星期六义务劳动。

三、关于工作要求

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在即,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充分发扬主人翁意识,确保完成各项迎查任务。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复审的顺利通过,市已调整充实了城管委成员,切实加强了对迎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并以市城管办为依托,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组建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明确专人负责。市城管办要将迎接复审的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和职能单位在今天会议之后,要迅速把本单位的工作内容分解落实下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督促工作按期完成。要对照迎查标准,把每一项工作都落实到相关责任人。要研究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严格对照标准。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开展迎查工作,确保各自承担的工作不失分。当前需要特别强调的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城中村环境卫生整治;二是城郊结合部、后街后巷环境卫生整治;三是住宅小区环境卫生整治;四是“五小”行业卫生整治。这四项重点工作直接影响复审结果,必须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要结合“五一卫生周”等活动的开展,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使城市环境和卫生状况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三要紧扣时间部署。由于复审工作主要采取暗查形式,不会通知具体的检查时间,因此我们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今天的会议上,已印发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上的部署,集中精力,全力以赴,切实做好迎查工作。金沙镇、开发区和其他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市里提出的时间部署,动员机关干部和广大市民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身到迎查活动中来。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上下迅速形成浓厚的迎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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