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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地系统;生态城市;城市建设;城市原有环境
近些年来,普兰店市在建设大连工业卫星城的过程中,提出了创建“生态城市”和“绿色普兰店”的城市建设思路,其主要目的是利用环境生态学原理,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有效防治和减少城市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和各种废弃物,实施清洁生产、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促进城市中人与自然的和谐,使环境更加清洁、安全、优美、舒适。
1生态城市与城市绿地系统的关系
1.1生态城市
“生态城市”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的“人与生物圈”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一个概念,本意是指生态城市化,就是要实现城市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的整体协调,从而达到一种稳定有序状态的演进过程。生态城市是城市生态化发展的结果,是社会和谐、经济高效、生态良好循环的人类居住形式,是人类住区发展的高级阶段。
1.2城市绿地和绿地系统
所谓“绿地”《,辞海》释义为“配合环境创造自然条件,毕业论文适合种植乔木、灌木和草本植物而形成一定范围的绿化地面或区域”;或指“凡是生长植物的土地,不论是自然植被或人工栽培的,包括农林牧生产用地及园林用地,均可称为绿地”。由此可见“,绿地”包括三层含义:一是由树木花草等植物生长所形成的绿色地块,如森林、花园、草地等;二是植物生长占大部的地块,如城市公园、自然风景保护区等;三是农业生产用地。而城市绿地则可理解为位于城市范围(包括城区和郊区)的绿地。
所谓城市绿地系统,是由一定质与量的各类绿地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绿色有机整体,也就是城市中不同类型、不同性质和规模的各种绿地(包括城市规划用地平衡表中直接反映和不直接反映的),共同组合构建而成的一个稳定持久的城市绿色环境体系。
城市绿地系统多指园林绿地系统,一般由城市公园、花园、道路交通附属绿地、各类企事业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环境绿地、园林苗圃地、经济林、防护林等各种林地以及城市郊区风景名胜区游览绿地等各种城市园林绿地所组成。作为一个系统,城市绿地的组成应该是全面和完整的,包括城市范围内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城市生活具有直接影响的所有绿地。
1.3城市绿地系统对创建生态城市的作用
创建生态城市必须具备一个良好的城市生态系统。但城市生态系统由于自身的先天不足,医学论文是一个不完善的人工生态系统,其物质交换、能量循环和信息传递还要借助外界干扰才能得以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能部分地充当城市生态系统的绿色生产者和分解者,并为外界因子对城市生态系统的补充提供方便快捷的通道和舒适清洁的环境。此外,城市绿地系统还可以调节城市小气候、改善城市环境质量、降低城市噪音、杀菌防病、美化城市景观以及提高城市吸引力。因此,城市绿地系统对创建生态城市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应重视其规划和实施,以期达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效果。
2普兰店市围绕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城市绿地系统的实践
2.1普兰店市生态城市创建标准
普兰店市创建生态城市的标准是围绕社会、经济、自然三方面来确定的。具体有以下十个方面的标准。
一是广泛应用生态学原理规划建设城市,城市结构合理,功能协调,所在区域对其有持久支持能力,与区域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相适应。二是保护并高效利用一切自然资源与能源,产业结构合理,实现清洁生产。三是采用可持续的消费发展模式,实施文明消费,物质、能量利用率及循环利用率高。四是有完善的社会设施和基础设施,生活质量高。五是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融合,环境质量高,符合生态平衡的要求。六是生态建筑得到广泛应用,有宜人的建筑空间环境。七是保护和继承文化遗产,并尊重居民的各种文化和生活习性。八是居民的身心健康、生活满意度高,有一个平等、自由、公正的社会环境。九是居民有自觉的生态保护意识(包括资源意识、环境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和良好的环境道德观念,积极倡导生态价值观,生态哲学和生态伦理。十是建立完善的、动态的生态调控管理和决策系统,自我组织、自我调节能力强。
2.2普兰店市生态城市绿地系统建设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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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多管齐下,增加城市绿量
近两年来,普兰店市加大财政投入,通过规划扩绿、见缝插绿、租地造绿等途径,保持城市各项园林绿化指标的逐年增长。截止目前,全市人均公共绿地9m2,绿地率达到42%,绿化覆盖率达到39%以上。城市街道绿化按道路长度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地率不低于25%,居住区和单位庭院绿化绿地率在30%以上,旧城改建项目绿地率不低于25%。
2.2.2讲求特色,提升绿化品位
充分利用普兰店市山中有城、城中有山的特有条件,坚持“求精、求美、求特、求雅”的原则,打造城市绿化的个性品牌。认真执行《公园设计规范》,突出以植物造景为主、以绿为主、乔灌草结合的绿化理念,使绿化植物群错落有致,公园的绿化面积占陆地面积的70%以上。在绿化建设过程中,将建筑小品、城市雕塑作为重要内容,与本地的历史文化相融合,赋予绿地建设人性化的内容,丰富、提高城市绿化的韵味和品味。
2.2.3全民参与,拓展绿色空间
以每年3·12的“植树节”为依托,广泛发动、全民参与,深入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全方位拓展城市绿色空间。义务植树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85%,建成一批“共青林”、“新婚林”、“巾帼林”、“红领巾林”。广泛开展群众性绿化活动,进一步搞好庭院绿化工作,积极开展绿地认养活动,大力推广城市垂直绿化、屋顶绿化、阳台和室内摆花养草,构建立体型、复合型的绿色空间。继续开展园林式居住区、花园式单位、园林示范村、绿色小城镇的创建活动。截止目前,园林式居住区达到60%以上,园林式单位达到70%以上。积极参与农业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绿化苗圃和绿化基地,提高生产绿地面积和绿化苗木自给率。全市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11%以上,城市各项绿化美化工程所用花木自给率80%以上。
2.2.4依托优势,改善生态环境
充分利用山、水、海及绿心等自然资源优势,坚持“生态优先、分片拓展、绿脉相连、结构整合”的原则,搞好城市大环境绿化,营造山环水绕、绿树成荫、空气清新、四季有花、风光优美的生态城市。以城区总面积6km2的绿心保护性开发为核心,实施城市绿楔工程,建设城市生态绿廊,缓解城市热岛效应。加强城市山体植被保护,开展林相改造,提高阔叶林比例。加大对大沙河、鞍子河、久寿河、和尚河以及西大坝防洪沟的综合整治,运用疏浚清淤、污水截留等手段,使河水开始变清、河岸开始变绿、环境开始变美。在抓好环境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大大气污染和水污染的治理力度,城市大气污染的指数巩固在二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二类以上。
3普兰店城市绿地系统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普兰店市城市绿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由于社会、经济、人为诸因素,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还没有编制科学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对指导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创建生态城市有着战略决策性作用,应尽快组织专家编制规划。二是没有理清经济发展与环境建设之间的关系。经济发展和环境建设是相互促进的。一方面,经济建设为环境绿化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另一方面,环境绿化搞好了又为经济建设创造一个舒适怡人的环境,增加城市凝聚力,吸引外资的投入。对此,我们还认识不够,随意侵占甚至破坏公共绿地用来搞建设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城市绿地系统布局不合理。结构决定功能,绿地系统布局的不合理,必然限制其功能的发挥。城市绿地系统要点、线、面相结合,构成网络,只有这样系统内部才能构成有机联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四是城市绿地系统三大指标不高。与全国先进县区相比,普兰店城市绿化覆盖率、城市绿地率及人均公共绿地的水平还不高,发展空间还很大。五是城市绿地系统中草坪过多。目前普兰店市城市绿化系统中,草皮铺植现象较为普遍。大片草地看上去比较空旷,有异国情调,但过多的草坪必然导致城市生物多样性锐减,城市绿量不够,不能很好地发挥城市绿地系统的生态效益。因此,应提倡以植物造景为主,注重乔、灌、草的主体搭配。
4绿地系统规划的几点建议
第一,城市绿地系统要“点、线、面”相结合,采用环网式的布局结构。留学生论文对于城市绿地系统来讲,环网式的布局结构可以说是最合理的系统模式。之所以称其合理,原因有四:一是环网结构能够使城市生态系统达到相对的稳定,使系统之间的能流、物流、信息流更安全快捷地流动;二是环网结构能够使景观具有相对的连续性和可达性,使人们随时都能感受到绿色的存在;三是环网结构可以在城市出现灾害的情况下形成避灾与救灾的通道;四是环网结构具有很强的延展性,这恰恰适应了城市发展的动态性,使新建绿地与原有绿地能很好地衔接起来。第二,保护城市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注重植物造景。多样性产生稳定性,园林设计要以植物造景为主,合理进行植物搭配。设计者应注重根据植物的生物学特性和生态位原理进行植物配置。园林景观设计中的植物配置,不但要从功能和艺术效果上考虑色相、季相、形体、姿态、声觉等多方面的要求,还要从生态学出发,选择合理的树种,注重常绿树与落叶树的比例与搭配。按照多种植物不同的生长发育规律及其相互作用与影响,注重速生树种与慢生树种的搭配,注重各种植物之间的平面距离,立体结构(乔木、灌木、草本与地被)及其轮廓线变化等等。第三,继承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城市原有生境。在城市园林绿化建设中,应继承和发挥城市历史文脉,创造积极向上的城市文化氛围,用以满足居民的精神需求。在地形改造、植物配置、园林小品布置时应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尽量不要破坏原来较好的生境。要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一方面要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不受破坏的前提下进行适度开发,给居民创造一个优美怡人的休闲娱乐空间;另一方面,用开发带动保护,为保护提供必要的资金准备。第四,增强生态意识,完善法规制度。普兰店市当前的城市绿地建设和保护还没受到足够的重视。在城市园林绿化和经济建设发生冲突时,往往以牺牲绿地为结局,侵占、破坏城市绿地现象屡见不鲜。这些现象与公众缺乏生态意识和法制还不够健全密切相关。今后,应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城市建设和生态保护意识,使公众明白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从根源上抑制侵占绿地现象的发生。另外,要尽快完善、保护、建设城市绿地系统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坚决贯彻绿线规定。
5结语:走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之路
生态城市是随着人类生态意识的不断加强而逐渐提出来的。它强调的是社会、经济、自然之间的协调发展。让我们高举这面旗帜,走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城市之路,为我们及子孙后代创造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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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波.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基本定位[J].城市规划,2002年第11期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
关键词:城市规划发展;人力资源管理;创新
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作为我国城市规划、创新发展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承担着为广大城市发展提供信息资料的重要任务,其在知识经济时代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的工作内容和服务方式也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变化,客观上也需要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不断创新。
一、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创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对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而言,人力资源是指掌握城市建筑规划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服务城市发展能力的综合素质或具备较强的科技创新背景知识的工作人员,通常称作研究员。他们是城市发展中最活跃的因素,具备较强的能动性、稀缺性、个体独立性和可控制性,这就需要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管理者有针对性地进行人力资源管理,以使各建筑规划研究员的主观能动性得到最大限度发挥,实现城市自身创新发展的目标。1、创新人力资源管理适应城市时展的需求。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城市中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对信息的需求日益提高,为满足服务对象个性化和多样化的需求,将城市的信息保障功能发挥到位,客观上要求各研究员必须以用为中心,全面掌握城市发展中所有单位的个性化需求,主动为用户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这样才能使城市应有的价值得到发挥,才能提高城市的建设水平和服务质量。从这一角度不难看出,创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十分必要。2、创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是确保人才稳定的有效手段。新形势下,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已从传统的管理手段过渡到自动化、数字化、网络化的现代管理手段,所有的工作人员作为城市规划工作的主体,是知识和智力的载体,对于城市的生存和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只有不断创新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才能使广大城市员主动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并积极参与到城市的各项管理工作中。这也是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留住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的有效手段,从而确保人员的稳定性。3、创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是提升工作水平的现实需要。新形势下,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的服务模式和服务功能定位在提供专业知识和信息资源的加工上,作为专业人才,只有得到充分的激励,并使成就需求、求知需求和尊重需求得到满足,才能使他们立足于城市的职能发挥和未来发展,不断提升自身知识和专业技能,积极参与各种教育培训,多种渠道提升自己,这样才能使城市的未来功能得要有效发挥,并为城市的未来发展创造条件。
二、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现状
为适应新形势下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发展的现实需要,管理层开始认识到人力资源的重要性,所以在内部引入了相应的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促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有了较大的改观,但是由于多种原因的影响,目前很多建筑设计研究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仍然存在诸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1、缺乏合理的人才引进机制。由于目前很多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缺乏科学的人力资源引进和配置规划,导致人员引进存在着随意性,人员配置的不科学性。此外,目前,很多单位工作人员的专业集中在文科,学历集中在专科或本科,性别集中在女性,这就暴露出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研究人员知识结构的不合理和性别结构的不合理,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这一类研究单位职能的发挥和未来的持续发展。2、缺乏科学合理的岗位配置机制。目前,很多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缺乏对岗位设置的研究,未充分考虑具体岗位的业务需求与能力需求是否匹配,更未考虑到城市未来发展的长远需求。3、缺乏完善的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作为事业单位,应推行绩效工资,通过有效的考核,来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调节作用,但是,由于长时间保持着“大锅饭”的分配方式,使得绩效工资的推行一度停留在表面。具体体现在缺乏科学的考核办法,无法对每位研究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自然也未能按劳分配、按贡献分配。所以,很多研究人员抱着干多干少一个样的想法,缺乏工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得工作大打折扣。
三、创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对策分析
1、科学规划人才引进和岗位配置。要着眼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的未来发展,科学地对人才需求和岗位配置情况进行规划,要注重人才知识结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的合理,注重知识性人才、创新性人才的引进。并根据岗位特点和人才综合素质情况合理进行岗位配置,确保人才素质满足岗位现实需求和未来发展的长远需要。2、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考核和激励机制。科学合理的评估体系应该是重绩效、轻资历,促使员工将自己所掌握的知识和潜能运用到为组织增效的实际活动中去。这就要求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单位在进行评估考核体系设计时,把考勤情况,岗位工作情况、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德能勤绩廉的现实表现全部纳入考核评估项目之中,在此基础上,设定公平合理的考核评价办法,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性绩效工作分配,这样才能通过杠杆调节作用调动研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才能使人力资源优势得到最大限度地发挥。这是确保城市资源得到充分利用,更好地服务教学科研,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所在。
作者:古玉洁 单位:唐山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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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琼英.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外资,2013(02).
摘要:在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深化的同时,当前城市规划居于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被视为城市发展的龙头。尤其当前不断优化城市土地和空间资源配置,合理调整城市布局,完善城市功能,有效提供公共服务等城市规划管理的手段也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本文对我国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策略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和分析。
Keywords: urban planning; Management; analysis
Abstract: in the deepening of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at the same time, the current urban planning in more and more important position, to be regarded as the bibcock of urban development. Especially the continuous optimization of urban land and space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and rationally adjust the city layout, perfecting the urban functions, effectively provide public services and city planning management means also got further deepening.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urrent urban planning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management and strategies of the preliminary discussion and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20世纪90年代初,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城市规划越来越成为关注的焦点,而城市规划管理作为一项综合性技术行政管理工作更是重中之重,城市规划管理很好的保障城市规划顺利实施,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规划管理相对滞后,以至于不能满足于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需要。普通老百姓对城市规划缺乏应有的了解,也缺少对城市规划的支持和参与,由此城市规划的管理中也出现了一系列其他问题,本文对我国当前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策略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和分析,探索解决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问题思路。
一、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首先是缺乏法制保障,导致规划缺位,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影响规划审批权。当前缺乏完善的城市规划法规体系,规划行政处罚与违法行为不对称,缺乏对违法建设直接当事人的处罚,另外地方性法规不完善造成规划权威性受损,同时规划行政处罚权分割影响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开展,行政程序立法不完善影响城市规划管理的规范化。还有就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影响规划审批权,目前,在我国大多数城市规划受政府和规划部门双重领导。负责城市规划管理各个部门在不同层次不可避免地存在既得利益冲突,由此所制定的政策,就难免会影响政策的贯彻和执行。
还有就是城市规划管理缺乏大众监督。缺乏大众监督是城市规划管理遇到的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我国的很多城市规划决策往往还停留在领导者才是“决策者”,规划决策权集中领导和少数几个规划专家手上,是少数人的决策。与此同时地方政府和规划管理部门自由裁量权过大,对行政审批缺少约束和监督机制。规划管理的主管部门既是规划管理者又是规划单位的直接上级,这就使得规划管理和实施一直是处于规划管理者单方面的动作之中,这往往会造成决策主体的错位,使得决策缺乏大众监督,容易滋生腐败等问题,从而使城市规划管理背离城市规划目标,同时公共利益会被某些群体利益所替代,造成最终使城市规划管理的方向偏离原有的发展轨道。此外,由于缺乏有效监督,也会造成一些政府官员利用城市规划管理对城市建设进行干预,谋取个人利益,并产生各式各样的寻租行为。
二、城市规划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首先是要完善规划法规。建立健全规划法规体系,运用法律手段,保证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城市的土地利用各项活动都纳入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统一管理,这样才能够保证城市合理发展和协调运转。充分运用法制管理手段,是切实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保证。这也就要求各级城市规划管理主管部门抓紧法制建设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注意运用法制手段维护城市规划及其管理的权威,将城市规划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到新水平。要节制规划许可自由裁量权,使遵守法定程序,严守合理性原则,逐步推行城市规划审批法制化、城市规划技术标准化,最终组成严密的管理体系,从而使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
其次是设计合理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和管理体制。要使城市规划管理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就必须按遵循科学的审批管理程序。也就是必须依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必要的环节来进行。这样就有效地防止审批工作随意性,制止各种行为发生。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严格的审批程序是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条件,对于城市规划区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也要以有关的城市规划管理法规为依据,对违背城市规划管理法规的行为要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另外一个就是改革管理体制,有效发挥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作用。要改革规划行政管理体制,就要建立健全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和审批制度,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规划委员会制度,健全城市规划管理决策机制,城市规划管理的重点由开发转向保护。
再次是加强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城市规划部门要把规划实施的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好土地使用建设活动审批后的各项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城市规划违法活动,及时发现纠正,督促提高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质量水平。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将规划管理的行政责任具体分解落实,使城市规划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对于由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城市规划管理责任的确立,其目的在于保护行政管理的法律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权益。
最后是要完善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有效防止决策的片面性,提高规划实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参考文献:
[1]任致远。透视城市与城市规划。中国电力出版社,2006.
[2]冯现学。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城市规划管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关键词】城市规划;管理;问题;策略
城市规划管理作为一项协调城市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经济社
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城市管理的一种类型,具体而言,是指对一个城市的规划编制、规划许可、以及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行政管理工作,城市规划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城市规划能否顺利实施。从其管理对象来看,城市规划管理主要以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社会公共资源为主要对象。从其管理范围来看,其包括了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设施管理、城市环境和公共秩序的管理等。城市规划管理具体是指城市政府依据相关法规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管理等等。伴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逐渐对于城市规划管理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但是与之相矛盾的是目前我国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首先,城市规划结构不合理、用地效率低大多数城市更注重经济的增长、 而忽视城市环境质量的提高,表现在工业用地比例偏高,公共绿地及公共配套设施用地比例偏低;过分追求超大马路、大广场,在城市路网结构中,主次干道的比例偏高,支路严重不足,路网结构不合理,造成城市交通拥堵。同时,由于城乡体制的制约使城市和镇村各自为政,土地利用呈现散乱、无序的状态,土地开发处于粗放式经营状态,土地利用率低,土地资源的浪费现象较为严重。
其次,规划编制主体多,规划区重叠从的规划结构来看: 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城市总体规划下一层次是分区规划,再由分区规划具体指导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原则上,上级规划划定的规划区包括下级规划时,下级规划不再重新划定。 但由于现行规划管理的体制尚不统一,市、区、镇各级均可设规划管理部门,出现各自为政的现象很难避免。 城市和建制镇需要编制城市规划,集镇和村庄需要编制村镇规划,所以市、镇、集镇和村庄均在编制不同的规划,再加上各类园区,产生了各个层次规划之间的矛盾。 各编制主体各自编制了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城市的分区规划在规划边界、基础设施配套、道路交通、生态廊道控制等方面存在矛盾, 导致总体规划意图难以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具体落实。
第三,缺乏公众参与。随着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政治民主化的趋势,政府开始给予公众参加城市规划的权利,并将这种权利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定。然而,我国原来的城市规划法规,对公众参与规划的对象、机构、内容、程序、深度、职责、权利、义务和监督保障等体制和机制,均无明文规定,使得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规定成为一纸空文。
由上所述,目前在我国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之中还存在着较多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革新。
首先,以《城乡规划法》为中心和基本依据,建立健全规划法规体系。国家制定《城乡规划法》的目的在于依靠法律的权威,运用法律手段,保证科学合理地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城市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加强,城市的结构和功能日趋多样化,城市各项行政管理和经济管理关系日趋复杂,城市土地各项建设活动日趋频繁。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的综合协调职能,城市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都必须纳入统一的规划,实施统一的规划管理,遵循统一的行为规范准则,才能够保证城市合理发展和协调运转。这就需要严格按照《城乡规划法》的法定要求和规定来约束城乡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行为和管理行为。
其次,设计有效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要使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遵循城市发展与规划建设的客观规律,就必须按照科学的审批管理程序来进行。也就是要求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使用土地和各种建设活动,都必须依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经过申请、审查、征询有关部门意见、报批、核发有关法律性凭证和批后管理等必要的环节来进行,否则就是违法。这样就可以有效地防止审批工作中的随意性,切实制止各种不按科学程序进行审批的越权和的行为发生。对于城市规划区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都要严格依照《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规划管理。也就是要以经过批准的城市规划和有关的城市规划管理法则为依据,防止和抵制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行为,对一切违背城市规划和有关城市规划管理法则的违法行为,都要依法追究当事人应负的法律责任。
第三,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在我国,规划常常仅限于政府和专家之间的交流,普通大众对规划缺乏应有的了解,也缺少对规划的支持和参与,致使随意更改规划、规划服从项目的情况时有发生。城市社会的主体是居民,城市文明的主要创造者和享受者自然也是广大市民百姓。在城市的规划和建设过程中,只有居民的直接参与和管理,才能培育居民的社区归属感、认同感和现代感,才能有效地整合与发挥城市自身的各种资源。从这个意义_匕来说,居民的社会参与是城市发展的内在动力源泉,离开了居民的积极参与,就没有真正的或完整意义上的都市文明进步。换句话说,没有大多数居民的积极参与,就没有城市现代化的内在发展,就可能出现“有增长(有建设)无发展”的局面。公众参与城市规划,既是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监督,也能够使公众更易理解和认同城市规划的意图,顺利地实施城市规划。目前,海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己经通过政务公开、规划网站等途径让公众更多地了解城市规划,但是让公众真正参与到城市规划管理中来,除了行政许听证外暂无其他方式。因此,笔者认为应当向美国、法国等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做法较好的国家学习,拓宽公众参与的途径,让市民更多地参与到城市的规划与建设中去。这样才能够更好的促进我国城市规划管理过程之中的相关问题的更好解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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