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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做安防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 合作项目
第一条: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xx电脑城,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xx电脑城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x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 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乙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x万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50%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三个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担第一期投资的30%亏损!若超过30%则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三章 项目经营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打造专属自己的淘宝旺铺装修店铺优化商品推广网站客服工作物流发货
2、 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 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 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和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商铺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 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 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
第九条 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 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条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 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第十三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医院技术合作协议合同范文一
甲方:重庆市綦江县古南医院
乙方:重庆西京医院
为了进一步扩大医疗服务领域,更好地为患者服务,顺应医疗改革的需要,甲、乙双方在綦江县古南医院本部门诊(以下简称门诊部)联合举办皮肤,泌尿性病专科。就甲、乙双方医疗技术合作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提供给乙方办工用桌,处方,治疗单,发票,工作服等。
2、甲方提供三间办公室给乙方使用。
3、在甲方门诊特设皮肤,泌尿性病专科。甲方在门诊部不得另设相同科室和门诊。
4、乙方专科门诊所需要的专科特殊药品由乙方在甲方的监督下采购。甲方药政工作按“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验货入库,专帐专供,如发现伪劣药品所造成一切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5、门诊收费由甲方统一负责,但甲方每月需向乙方结算壹次,乙方不得私自收费,如发生私自收费行为,按甲方管理制度处罚。
6、乙方每月应向甲方交纳贰仟伍佰元整,作为甲方的房屋及办公用品折旧的成本费用,必须在当月5日前交清。
7、乙方门诊挂号费,化验费,诊查费按甲方门诊科室核算方法。
8、乙方专科门诊激光治疗费,微波治疗费,手术费,药品费收入归乙方所有。
9、乙方专科门诊需医疗广告,甲方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但广告费由乙方自付。
10、乙方在诊疗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若发生医疗纠纷,甲方协助调解,乙方承担法律,经济责任。
11、乙方聘用专家及医生和护士必须是具有职业资格,所聘人员工资,福利及各项保险金由乙方承担。
12、本协议签定之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医疗风险保证金5000元(伍仟元整),协议期内若无任何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协议期满全额返还。
13、若遇政策性或不可抗拒因素,可协商终止协议。
14、以上协议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无故终止。
15、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
1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有效期从 到 止。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医院技术合作协议合同范文二
甲方: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
法定代表人:孙 虹 职务:院长
委托人:黄进华 职务:院长助理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桐梓坡路1 38号
电话:0731-88618656
邮编:410013
乙方:湖南武冈展辉医院
法定代表人:段世辉 职务:董事长
委托人: 职务:
地址:湖南武冈市展辉路
邮编:422400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建立医疗技术合作关系。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一致达成本合作协议之全部条款,双方承诺共同遵守,并由各
自授权之代表签署本合作协议。
一、 合作方式
甲方将乙方确定为医疗技术合作医院,并在乙方挂牌“中南大学湘雅 三医院技术合作医院”。合作采取技术指导方式,即由甲方专家以本协议 约定的方式为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包括但不限于派专家开展教学查房、会诊、手术、讲学。
二、 合作目标
通过引进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的先进医疗技术,提高乙方工作人员的 技术水平,同时扩大甲乙双方在当地的影响度,达致多赢的目标。
三、 合作双方的义务
(一) 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派专家教授到乙方指导临床、科研工作;
2. 甲方接到乙方要求派专家教授会诊或指导手术的请求时,应当尽‘陕安 排,不得拖延或者推脱;
j. 甲方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乙方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并在培训进 修费用上适当予以优惠;
4. 甲方动员恢复期的乙方所在地的病人转入乙方康复治疗;
(二)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承担甲方专家教授参加会诊、一指导手术、讲学等本协议约定的技 ’ 术指导事项的差旅费;
2. 乙方承担甲方专家教授参加本协议有关技术指导事项的劳务报酬,支 付标准参照甲方有关标准;
3。 乙方应当将其收治的需要转上级医院治疗的疑难、危急、重症病人, 全部转送到甲方;
4. 乙方负责为甲方的各项宣传提供场所和协调当地有关管理部门的关 系;
5. 乙方应当以多种形式宣传和推介甲方的专家和技术、项目。
四、 违约责任
甲乙方双方均应诚信地遵守和履行本协议。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要 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和可预期的损失。一方违约,出现本协议第七条所列举或者相近情况的,守约方在解除协议的同时,还有权要求违 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直接和可预期的损失。
五、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1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限届满, 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延长合作期限的协议,或者另行签 订合作协议。
六、 合作协议的解除和终止
(一)合作协议解除
1.在合作协议履行过程中,一方违约,以致合作无法进行,守约方有权 解除本合作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中,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经守约方通知,在指定期限 内仍不能履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解除协议的通知到达违约方时,。本协议即解除。
4.合同解除的通知并非守约方放弃追究对方违约责任之表示,违约方仍应根据本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作协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本合作协议终止:
1、 合作期限届满;
2. 甲乙双方同意终止本协议的履行;
3. 因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必须终止本协议;
4.其他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七、 不可抗力
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社会剧烈动荡 事件,如战争状态、动乱、大规模传染病爆发流行等。
2. 出现不可抗力事件后,合作双方应当通知对方,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合作仍可继续的,双方可继续履行本协议, 或者另行签订协议。
八、 以合同为准
本协议有关的双方权利义务均以本协议及基于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为准。 双方之任何争议以本协议文本为唯一解释依据。
九、 通知的方式
与协议履行、解除、终止有关的所有通知,一律以书面通知为唯一有效 方式,通知的送达以特快专递、专人送达、传真为有效方式。特快专递送达的,以交寄之日起三日为到达之日。专人送达的,以收信人签收之日为到达之日。传真送达的,以传真发送之第二日为到达之日。所有通知到达之日即为生效之日。
十、 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作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事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本协议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补充协议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对未尽事宜及本协议签署时未出现的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之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法人印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 协议双方各持有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附则、
1.本合同条文含义按通常之理解,各方存在歧义时,协商解释。
2. 本协议为A4打印件,共4页。
甲方:
授权代
日期:
医院技术合作协议合同范文三
甲方: 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乙方: 为了加强医院之间的技术协作,充分利用双方医疗资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巩固和发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利、高效、安全的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广西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和谐发展,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优质服务、互惠互利的原则,建立医院医疗技术协作关系,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 甲方利用自身医疗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帮助乙方提高医疗技术和医院管理水平。
2、 结合乙方实际需要,甲方接受乙方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观摩学习、学术交流。
3、 通过预约的方式,甲方派出副高以上专家对乙方中等以上难度手术及疑难病例进行手术示教和示教查房,提高乙方开展高难度手术的能力与解决疑难病症的诊疗水平,重点带动乙方一批业务骨干的快速成长。
4、 甲方应乙方请求派专职人员到乙方进行医院感染控制知识培训、现场指导、业务咨询,并协助乙方完善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如乙方条件允许开展医院感染目标性监测,可使用甲方设计的表格参加相关监测项目,定期将监测资料交给甲方分析,双方共享监测与控制信息。
5、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需求,有计划、分期分批地接收乙方医务人员的进修培训、业务咨询、研究生培养及参加继续教育活动,对乙方进修培训人员每年给予一定名额免费的优惠的政策。由甲方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乙方一定名额免交会务费。
6、 根据需要和可能,甲方优先与乙方开展科研合作,推广适宜医疗技术。
7、 甲方对乙方转诊来的病人或来就诊的乙方员工,优先安排住院。
8、 甲方严格按照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方案与转诊制度,对乙方转诊的医保患者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患者提供优质诊疗服务。
9、 对乙方可以开展后续治疗或康复的患者,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优先转诊到乙方,并提供后续治疗和康复的业务指导以及必要的跟踪服务。
二、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凡遇危、急、难、重症病人,应优先请甲方会诊或转送到甲方诊治。
2、 乙方需转诊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患者,应按相关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后,优先转诊到甲方进一步诊疗。
3、 乙方限于功能定位和医疗条件而不能开展的诊疗、检查项目,应优先介绍患者来甲方诊疗。
4、 乙方在进修培训、学术交流及完善管理等方面,应优先选择甲方。
5、 乙方职工到甲方继续教育、学术交流或就医时,须出示有效证件。
6、 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录用甲方毕业生(含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毕业生)到医院工作。
7、 乙方有义务将甲方对其所实行的优惠政策向其全体职工传达。
8、 针对甲方各项工作,乙方及时提出合理建议。
9、 乙方在大门悬挂“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疗技术协作医院”牌匾。
三、其他
1、 本协议由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再行协商续订协议书。
4、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法人代表签名: 乙方法人代表签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
身份证号码:----------------------------- -----------------------------
一、甲方与乙方原于xx年7月9日签订的就网吧企业管理业务的合作协议,现因甲方单方违约违反合作协议中的第六条将***网络中心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使双方无法继续合作。
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该合同于xx年12月20日予以解除。因解除协议甲方需返还乙方所投入合作资金*万元人民币整。现因甲方无能力偿还乙方所投入合作资金*万元人民币,现用甲方个人在***网络中心持用的百分之五十的股份作抵押。
三、在此同时甲方需保证所抵押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网络中心”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需保证所抵押给乙方的股份,在此协议之前与协议签定之后甲方不得在以任何形式抵押与转让、质押或担保给第三方,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在协议期间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毁约和转让股份,如有违约就必须即日偿还乙方所投入的合作资金*万元人民币和赔偿经济损失*万元人民币。
五、甲方需在xx年12月20日起至xx年6月20日止一次付清乙方所投入合作资金*万元人民币整。
六、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签名 盖章) 乙 方:(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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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就______________合作事宜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现因特殊原因并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予以解除,并确定《合作协议书》自始未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XXX工会
乙方(转让方):深圳市瑞晟彩培训有限公司
丙方(受让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甲、乙双方于2019年6月12日签订《健身培训合作协议》,乙方指派公司旗下健身教练xxx为甲方开展为期一年的健身培训,每周授课2节,每节课程3小时,每小时125元,每半年按乙方实际授课场次进行核销结算,协议期内应上课程104节。截至2020年1月31日核实已上课程66节,合计人民币24750元。
2020年1月,乙方于因经营不善,正在办理公司注销手续,公司账户冻结,无法开具发票核销已上课程费用,并且无法继续履行《健身培训合作协议》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原则的基础上,经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于2019年6月12日签订的《健身培训合作协议》,因乙方正在办理公司注销手续,协议到2020年1月31日终止履行。
2. 2019年6月12日至2020年1月31日期间,乙方共为甲方授课66节,合计人民币24750元。经甲、乙、丙三方确认,乙方将债权全部转移至丙方,并按法律规定通知甲方,丙方完全了解《健身培训合作协议》的内容,并同意接受《健身培训合作协议》中的债权。
3.收款账户由乙方变更为丙方,新收款账户为:
户名: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开户行:交通银行深圳八卦岭支行
账号:XXXXXXXXXXX
4.丙方凭《健身培训合作协议》、本协议、教练及甲方工会会员签名的课程登记表,到深圳市税务局开具个人劳务发票,甲方凭发票对课程费用进行核销。
5.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即日起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自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健身培训合作协议》
甲方(盖章):XXX工会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深圳市瑞晟彩培训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XXX
讯:6月2日报道:作为“欧洲足球频道”及2007-2010赛季英超联赛的内容服务商,天盛公司就网上服务合作事宜与网尚公司签订了《运营合作协议》。网尚公司在通过中国网吧院线平台及中国电信渠道进行销售运营获利后,却未按协议约定与天盛公司进行结算付款。为此,天盛公司诉请解除双方所签协议,由网尚公司赔偿损失300万元。东方网记者了解到,日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双方协议被判令终止履行,网尚公司需支付天盛公司77万余元。
2008年8月13日,天盛公司、网尚公司签订了一份《运营合作协议》,约定天盛公司将其拥有的“欧洲足球频道”和“英超直播”体育节目内容授予网尚公司独家拥有的中国网吧院线和中国电信渠道联合运营。在为期1年的合作中,网尚公司负责天盛公司节目内容在网尚公司中国网吧院线应用推广及中国电信渠道的合作推广并定期提供天盛公司节目内容的运营数据、收入数据。双方在除去渠道及成本以后按照协议约定的收入分配方案进行收入分配。天盛公司有权根据网尚公司提交的中国网吧院线和中国电信渠道的运营方案进行考核。当达不到运营方案所提出的目标时,天盛公司有权解除与网尚公司的独家运营合作权。天盛公司有权获得网尚公司渠道拓展进度及合作节目内容的收益数据。
同年9月26日,网尚公司向天盛公司发出电子邮件,提供了业务进展情况和结算单。10月6日,天盛公司按结算金额开具了发票。此后,网尚公司只在2009年2月、3月向天盛公司提供了业务进展情况。2009年4月1日,天盛公司向网尚公司发出付款通知函,但网尚公司未支付。同年4月21日,天盛公司致函网尚公司认为,在过去8个多月运营期内,网尚公司未向天盛公司支付任何节目版权收益,要求网尚公司在收函后于该周内支付版权费用人民币300万元等,并要求在同年4月24日之前给予明确书面答复,逾期则将在该日17时起暂停提供全部节目信号,并将宣布与网尚公司的合作中止。4月24日当天,天盛公司向网尚公司发函称,由于网尚公司无任何履行付款义务的实质行动,天盛公司已暂停提供全部节目信号。若收函后3日内改正违约行为并付款,将恢复信号提供,否则《运营合作协议》立即解除。
后因认为网尚公司始终没有任何实质改正的行为,天盛公司诉请解除双方所签《运营合作协议》,并请求判令网尚公司赔偿经济损失。此外,天盛公司还要求对网尚公司i-watch产品销售收益进行结算。审理中,经天盛公司申请,受法院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就网尚公司履行协议的收入情况进行了审计。结论为,自2008年8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网尚公司(网络院线)英超节目内容销售金额为994066元;网尚公司频道(网吧院线)88个网吧激活使用销售英超卡,279个网吧激活使用直销英超卡。
上海二中院认为,根据天盛公司和网尚公司所签的协议,网尚公司有义务向天盛公司定期提供节目内容的运营数据、收入数据,并就收入分配与原告及时进行结算,但网尚公司实际未能如约履行,故已构成违约。天盛公司根据协议的约定,通知网尚公司解除协议,网尚公司对此并无异议。据此,法院确认双方签订的协议终止履行。网尚公司应根据协议约定的收入分配方案,支付给天盛公司相应分成。因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在现有财务资料基础上作出,故天盛公司如发现网尚公司尚有未列入双方收入分配范围的销售收入,可另行主张。有关i-watch产品的问题,并非双方协议所约定的节目内容使用方式,故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法院据此判决双方所签订的《运营合作协议》终止履行,网尚公司向天盛公司支付合同分成款人民币775084.17元。(来源:东方网)
(一)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合同
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合同是保证保险合同的一种,保证保险是《保险法》中明确规定的一个险种,属于财产保险范畴。有关保证保险的概念,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复函中有明确定义:“保证保险是由保险人为投保人向被保险人(即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保险,当投保人不能履行与被保险人签订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按照其对投保人的承诺向被保险人承担代为补偿的责任”。
(二)合作协议在个人消费信贷保证
保险业务中,保险公司首先是与银行就个人消费信贷保证保险业务协商签订合作协议。有关理赔、保险事故等事项均是保险合同与合作协议下重点约定的内容,保险合同与合作协议中当事人的利益差异会导致就同一事项做出差异的安排,这种差异的安排固定在合同中哪些属于是有效的约定,哪些又是属于无效的约定是需要经过斟酌的,无效的约定写在合同里当然是没有必要的,也会给当事人行使纸面上的权利带来障碍,成为“镜中花,水中月”,当事人以为已经就相关事项做出具体的约定或变更,其实已经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而不具备法律上的生效条件,下文就具体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合作协议与保险合同条款下相同事项冲突约定的效力鉴别。
二、合作协议有关约定与保险合同条款存在冲突的具体情形
(一)关于保险人保险合同解除
在银行、保险公司及投保人之间的利益博弈中,银行显然是不希望保险合同解除情况的发生,因为保险合同一旦解除,银行的贷款就失去了一层保障,只能向债务人追偿债务,债务人的履约能力总是在发生变化的,银行当然希望是一个有还款能力的主体来承担贷款债务,保险公司自然的还款能力应该是有保障的,故而银行作为保险合同下的被保险人是无论如何不希望保险合同解除的;另一方面,合同的解除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故而,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存在有关合同解除的约定也是理所当然的。所以,在实践中,银行总是试图在合作协议中限制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的解除权,表面上看,合作协议中有关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不得与客户解除保险合同的约定是突破了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因为银行不是保险合同当事人,不能就保险合同的解除事宜与任一方作出约定而对其他方有约束力。笔者认为,在合作协议中,银行与保险人之间有关保险合同解除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保险合同下解除权是一种权利,可以由当事人处分,保险人对解除权有自由处分的权利,保险公司放弃保险合同下的合同解除权是合作协议下的一项义务,且放弃保险合同解除权没有加重投保人义务,对保险合同相对人的权利没有影响,故而合作协议中有关保险合同解除的内容合法有效。从另外一个角度也可以做一些理解,有一种合同叫做附条件合同,附条件生效或者附条件终止的合同,以条件成就或者不成就作为合同生效或终止的要件。那么在这样一种合同中,所附条件就很有可能指向其他合同,并且对附条件合同的当事人施加相应的义务,合作协议中如果明确约定保险人放弃保险合同解除权,否则合作协议终止的话,可以直接认定合作协议为附终止条件的合同,这样,附条件的合同显然没有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因而也是有约束力的。
(二)关于保险合同生效时间
保险合同生效及保险期间只能够由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银行与保险人之间合作协议有关保险合同生效的约定对投保人来说没有意义。保险合同在保险人与投保人就保险事宜达成一致时即告成立,而保险合同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属于成立即生效的合同,如果合作协议中有关保险合同自签发保单之日起生效的约定有效,那么保险合同自保单签发之日起生效,保单签发之日通畅在保险人与投保人就保险事宜达成约定之后,意味着保险合同生效时间被合作协议做了调整,这样一来对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投保人而言显然是不公平的,投保人与银行之间仅具有借贷法律关系,银行不能够通过合作协议来调整投保人在保险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
三、问题分类
(一)合作协议中对仅涉及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权利义务的变更
上述具体问题实际上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即是合作协议对仅涉及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权利义务的变更,且约定了在合作协议与保险合同就同一事项约定不一致时以合作协议为准的,对于这类约定,原则上应属于有效约定,出现纠纷时,保险人的权利义务以合作协议为准。也就是,在合作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的安排还是仅仅在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做出,即使涉及投保人的权利义务,也只能够在不加重投保人义务的前提下,合作协议中的有关约定才为有效。最后,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保证保险合同合作协议的性质不因保险合同而局限,在最高法院对有关案件的回复中,最高院认为保证保险实质上就是保险公司对银行贷款的担保,是保证,合作协议在一定程度上是保证协议。因此,保证协议中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的约定与保证人与借款人之间的约定即借款人与被保证人之间的约定均是独立的,尽管各协议之间有所牵连,但这并不影响在各自独立的合同下,合同当事人就各自权利义务所做的对各自的具体安排。
(二)合作协议中涉及变更投保人权利义务的约定
这种情形就很好考虑了,合作协议是由银行与保险人就保证保险合作所做的约定,投保人没有参与合作协议的谈判与缔结,即投保人没有涉及银行与保险人之间合作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故而合作协议不能扩及对投保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安排。例如,在合作协议中可以约定保险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解除保险合同,但合作协议中如果约定投保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解除保险合同,或者对保险合同的生效、保险合同的期间等作出约定就是没有意义的。
四、总结
甲方:食东道(福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家乡特色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食东道》宁化客家菜餐厅,经营场所位于,法定代表人: 。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餐饮。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整),占总股份的 %;
乙方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整),占总股份的 %;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
3.本次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双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该店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双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作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乙方:
丙方:
鉴于:甲、乙双方在丙方的居间服务下签署了或即将签署一个或多个资金项目合作协议,为保障协议的履行及三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三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声明:
甲、乙、丙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公司或公民,三方因本协议涉及的融资服务所提供的项目、材料、信息均为真实、合法、有效的,如一方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二、融资服务内容:
甲方因公司(或项目)急需找资金合作,特委托丙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甲方所需资金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元)。 乙方因自有资金闲置,特委托丙方提供项目融资居间服务。 丙方根据甲乙的委托,并结合甲乙的各自实际需求,为甲乙双方的融资项目合作提供居间服务。
三、融资合作协议:
1、甲、乙双方根据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融资协议的具体谈判、协商,具体融资合作协议条款由甲、乙双方议定,丙方做为见证方参与该融资项目的全过程。
2、甲、乙双方达成的具体融资协议仅对甲、乙双方有约束力,甲、乙之间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与丙方无任何关系。
四、佣金支付:
在甲、乙双方达成融资协议或合同,签订该协议或合同后,乙方应当将甲方所需资金在签订协议或合同的当日内,将第一季度利息扣除后的余款全部存入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应当并且
乙方支付了第一季度首付款后(首付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甲乙双方应在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的三日内各自向丙方支付甲方所需资金总额 %佣金,即 元。
五、责任
1、甲乙双方在丙方提供居间服务期间,不得私下进行协商、谈判,否则甲乙双方应各自向丙方赔偿违约金 元。
2、甲乙双方不得私下以其它公司、自然人身份进行谈判接触,否则甲乙双方应各自向丙方赔偿违约金 元。
3、如甲乙双方私下以任何名义达成协议,甲乙不仅各自向丙方支付协议约定的佣金,更要各自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元。
4、如甲乙双方达成融资协议后,乙方拒绝付款,甲方应在征得丙方同意后一起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并且违约方还应向丙方支付违约金 元。
六、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项,由三方达成补充协议;
2、如因居间服务发生争议,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3、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人电话:
丙方:
住所:
校企合作简言之就是指学校与企业之间建立的一种合作模式。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校企合作的协议书,欢迎大家参阅,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校企合作协议书1甲方(实习单位):
乙方(实习生姓名):
丙方(学生所在学校):
为使学生更好地了解企业,了解实际生产,理论联系实际,完善知识结构,为以后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也为企业的人才招聘提供便利。经协商,并经过实习单位与学生“双向选择”,甲方同意乙方到甲方进行顶岗实习。在实习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及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一、甲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1、给乙方安排工作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讲明安全注意事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可根据需要在同一专业领域为学生安排不同的实习岗位,若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胜任或不服从安排,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实习;
3、结合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学习专业知识,从事专业实践的机会,并委派专业人员进行指导;
4、负责乙方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具体事宜,三方根据各自的实际协商商定;
5、顶岗实习结束后,根据乙方的具体表现,为乙方提供一份客观的实习鉴定材料;
6、招聘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乙方。
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1、顶岗实习个人自愿,家长同意。
2、顶岗实习学生需办理离校手续,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因缺少计算机等级证、英语合格证、毕业证照片等影响了毕业证书、派遣手续的办理,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3、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实习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实习结束后及时移交相关工作资料和工具,未经允许,不得带走任何资料;
4、顶岗实习中出现伤害事故,如因企业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履行安全措施和提供必要的防护条件发生学生伤害,由企业负责,如因实习学生违规操作、不服从管理发生伤害由学生负责;
学生如参与不法活动等由学生本人负责。
5、在顶岗实习期间,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6、珍惜实习机会,工作中勤思多问,勤学苦练,在实习期间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实习结束后提交一份详实的实习报告;
7、对甲方进行全面了解,择业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选择甲方就业,并主动争取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三、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协助甲方做好宣传、组织报名工作,协助甲方与乙方进行“双向选择”。
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到甲方就业,对甲方来学校举办招聘活动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
2、协助甲方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和指导工作;
3、定期安排校内指导教师到甲方现场指导和了解实习生的工作情况,加强与甲方指导教师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帮助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待学生经毕业考试、顶岗实习合格正式毕业时,办理毕业证和毕业派遣手续。
5、学生进入顶岗实习岗位后,学生如中途无故自动放弃实习,视其没有修满学分,待修满学分后方可发放毕业证书;
如中途被顶岗实习单位开除,将不能按时发放毕业证书直至不能毕业。
6、负责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和就业后的跟踪调查。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生活待遇保障(含生活补贴、交通补贴、住宿等):
五、三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六、三方履行协议发生纠纷时,要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约定由法院解决。
七、其他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本协议有效期同实习期。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日期:
乙方(签): 日期:
丙方:(公章)
日期:
关于校企合作协议书2为充分发挥校企双方的优势,发挥职业技术教育为社会,行业,企业服务的功能,为企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同时也为学生实习,实训,就业提供更大空间.在平等自愿,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的人才培养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原则
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校企双方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五个条款执行.未尽之处,可做其他补充.
(一)互认挂牌,就业推荐,员工培训合作
1.甲方在乙方挂牌设立"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校外实训基地",乙方根据需要在甲方挂牌设立相应的企业(公司)人力资源培训基地.双方均同意在对外信息中使用共建基地的名称,并开展管理,实习,培训,科研合作.
2.作为甲方的校外实训,就业基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甲方毕业生;甲方每年邀请乙方用人单位参加甲方组织的校内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优先为乙方输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3.作为乙方的人力资源培养基地,甲方应利用学院的软,硬件教学资源,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提供包括各类员工职业培训,技能考证等在内的人才培训服务.
4.乙方向甲方提供本企业职业岗位特征描述,各职业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技能等级,为甲方相应制订各专业培养目标,审订合作各专业培训计划,员工培养计划提供依据.
5.双方将定期(每季度一次)通过走访或座谈形式就双方合作开展情况,协议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如遇突况,双方将及时联系并加以解决.
(二)订单培养,合作办学
1.双方共同合作,在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专业或相关专业中,根据乙方需要,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一定数量的学生为乙方定向培养,输送人才,并根据乙方企业发展状况,根据生产经营规模或投资领域的变化等情况,适时共同商讨调整定向培养专业,规模和合作方式.
2.为保证合作培养的人才质量,满足合作班级学生的实验实训需要;甲方聘请乙方的技术骨干,能工巧匠承担合作专业的部分教学实训任务;积极为合作专业的学生下企业实践创造条件,以使合作培养的学生近快适应企业的需求;与甲方共同开发相关课程等.
3.应乙方需要,甲方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在乙方挂牌设立"泉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成人大专函授点",采取"函授"模式组织实施教学工作,为乙方员工的学历教育创造条件,并按照招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员工的培养专业和培养方案.
4.劳动力转移培训:乙方以"招工就业","边工作边学习"形式吸纳劳动力资源,并与甲方采取"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灵活合作模式共同培养企业员工.实现"招工"与"求学"联动,甲乙双方共同方培养专业人才.
5.乙方有权对双方合作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提出改进意见的权利.甲方以产学合作,工学交替,顶岗实习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按照企业人才规格要求设置课程,组织教学,保证乙方人才培养质量.
6.甲方选派优秀教师和业务骨干参与乙方科研项目开发,技术援助和学术研讨,成果进行推广.
7.乙方选派中高层领导,技术人员,中高级技师担任甲方客座教授,专业带头人或兼职教师,参与甲方人才培养过程;参与甲方科技开发,教学改革,教材编写等工作.成果产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8.甲乙双方在开展订单培养,合作办学过程中,因乙方需要甲方对合作专业的学生进行专门化的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因素,经双方协商,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承担因双方开展订单培养,合作办学等而增加的部分教学成本.
以上协议如遇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未尽事宜时,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或备忘录),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一式四份,各双方各持二份.
甲 方: 乙 方:
代表(或授权)人: 代表(或授权)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校企合作协议书3甲方: (盖章)
乙方: 华南理工大学 (盖章)
年 月 日
校企合作协议书
校企合作协议书甲方:
乙方:华南理工大学
一、合作宗旨
双方本着集成有用资源,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科技水平,把科研成果转化为可以带来经济效益的生产力,同时提高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在实践中培养高科技人才,促进学校、企业和社会的共同进步为目标,一致同意在优势互补、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全面的校企合作关系,并达成合作协议。
二、合作方式及内容
经双方友好协商,合作方式及内容参照以下条款执行,未尽之处,可另做补充。
(一)共建“华南理工大学研发基地”(简称研发基地)
在企业成立研发基地,研发基地将以国家战略与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特色产品和优势学科为基础,结合广东省及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际需要,重点开展工业设计、产品检测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和相关产品开发。
1.研发基地性质
研发基地为非法人机构,向甲方负责,并在企业方挂牌“华南理工大学产学研基地”;研发基地负责对企业员工定期进行培训,对企业最新研发的新产品进行上线培训等
2.研发基地的职责
研发基地以解决企业在产品研发过程中工业设计、检测等问题为主要任务,并针对甲方的具体工程技术问题,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研发基地负责对甲方员工定期进行培训,对企业最新研发的新产品进行上线培训等;研发基地负责申报甲乙双方有资源互补优势的科研项目,向政府各级主管部门申请相应的科学技术研究经费。
3.人员构成
研究基地人员根据甲方需要灵活组成,可以是跨学院,多学科组合形式。
4.研发基地经费
(二)顶岗实习、工学结合
为培养更多具有良好专业知识、实际操作技能和职业态度的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乙方可以按照双方商定名额派学生在甲方进行相关专业的实习。
甲方在乙方学生实习前一个月,将当年可接纳的实习人数、专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告知甲方。乙方结合甲方实际情况制定实习计划
(包括学生人数、专业、实习时间、实习内容、负责人等),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实习期间,乙方需派出实习带队老师负责具体实习事务,保证乙方学生遵守有关法规和甲方的管理制度。
(三)就业推荐、优先录用优秀毕业生
为了甲方的长远发展、战略定位、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乙方向其推荐所需人才。
(四)其他
1.甲乙双方利用各种学术会议、行业会议和有关推广资源,推荐介绍对方,以提高双方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乙方可制作“华南理工大学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匾牌,赠送给甲方,以对外表明双方的合作关系。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充分利用企业的设备优势和生产条件支持研发基地建设工作,与乙方进行产学研合作。
2、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活动情况下,甲方为乙方的学生实习、实践、实验活动提供方便。
3、同等条件下,甲方优先录用乙方推荐的优秀人才。
4.合作中相关专利权、技术后续改进权、同类或类似产品项目,(包括与项目有关的附属品)专利申报权一律属甲方。
5.研究基地科技成果在转化或产业化时,企业方享有转让权。
6.乙方学生在乙方实习期间,参与甲方项目开发所取得的成果,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根据实习学生对成果的贡献,适当给予经济补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甲方的长远发展、战略定位、提高企业创新能力提供技术支持,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2.根据甲方提出的高新技术项目需求和企业技术难题,积极组织力量进行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攻关、支持企业创新。
3.帮助甲方进行企业员工培训、技能提升。
4.帮助甲方进行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应用。
5.推荐甲方急需人才和技术资源。
6.保证乙方学生在实习期间遵守相关法规和甲方的管理制度。
7.协助甲方按照大学生就业政策法规做好毕业生录用工作。
8.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研究开发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实施的技术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不得在向甲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自行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双方可根据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续签合作协议。本次合作结束后,双方可共同商议开拓新的合作领域,建立新
的合作意向。
五、安全保密
1.合作涉及到甲乙双方所有人员均有保守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的义务。
在签订协议、合同和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泄露、披露或者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和秘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及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2.本条所说的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且权利人采取过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合同附件、客户名单、经营渠道、科研内容、科研成果等。
3.本条所说的秘密信息是指甲乙双方中一方明示要求对方保密的信息。
六、协议生效、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生效。
2.在合作过程中,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协商签订更加具体的单项目协议或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3.如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变更、补充和修改,可根据双方的合作意愿和实际情况进行友好协商,经双方同意后变更合作协议。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
4.在协议履行期间如因单方面原因提出中止合作,双方应进行友
好协商,并满足协议附件要求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后终止本协议。
七、违约责任
未按本协议实行即视为违约,未违约方可以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相关项目的损失。
八、其他
1.基地所有的研究成果,双方项目的研究开发人员,享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取得有关荣誉证书和奖励的权利。
2.双方协定相关协议后,共同商定研发基地本年度的工作计划,并根据工作计划核算相关人员的投入、经费等内容。
3.本协议为总协议,其中具体事项可以本协议为基础另行签订具体协议或《实施细则》。
未尽事宜可以另行补充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