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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消防工作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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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消防工作总结

第1篇:住宅小区消防工作总结范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消防法》,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严格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强化安全监管,努力实现火灾隐患全面消除、火灾事故全面压降、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面遏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公安、文化、卫生、安监、住建等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部署、检查工作,保障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指导和情况收集工作。各镇乡、园区和相关部门相应成立组织机构,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三、整治重点

(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包括在建施工工地)

重点检查已投入使用的高层办公楼、高层住宅小区、高层综合性大楼、高层商业性大楼、高层教学楼、高层病房楼以及地下公共停车场、地下人防工程、地下营业性场所,特别是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多产权高层建筑、地下建筑;重点工程、大型工程施工现场。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多产权建筑中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消防职责是否明确;

2.安全疏散条件及消防车道是否满足要求;

3.消防栓、喷淋、防排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火灾报警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是否经年度检测合格;

4.各项消防标志是否到位、准确;

5.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是否配备临时消防给水和消防器材,临时用电及电气焊等动火作业是否规范,员工集体宿舍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是否到位;

6.是否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开展演练。

(二)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检查大型公共娱乐场所(KTV、桑拿、舞厅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车站码头等。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2.疏散道、安全出口是否畅,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是否完好有效;

3.消防栓、喷淋、防排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火灾报警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是否经年度检测合格;

4.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符合要求;

5.是否存在顾客超员、人员违规留宿等情况。

(三)危化品生产企业、重要生产设施

重点检查供油供气单位、重要信枢纽、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检查以下内容:

1.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是否安全可靠;

2.从业人员是否经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

3.消防栓、喷淋、防排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火灾报警等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是否经年度检测合格;

4.易燃易爆单位电气线路、生产设备是否符合防爆要求,单位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是否规范。

四、职责分工

各镇乡、园区主要负责人为本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协调工作,对整治专项行动的结果负总责。各行业主管负责人为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组织、部署、协调工作,对整治专项行动的结果负总责。具体分工如下:

1.各镇乡(园区)政府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所有行业、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统筹组织工作,督促、监管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

2.安监部门负责供油供气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经营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排查整治。

3.住建部门负责高层住宅小区、重点工程、大型工程施工现场的排查整治。重点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4.消防部门负责全市重要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场所、大型施工工地的排查整治,并对各镇乡(园区)政府、各部门的排查整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5.文化部门负责对网吧、KTV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排查整治,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6.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排查整治,督促学校认真贯彻《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标准,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7.卫生部门负责医院等医疗机构的排查整治,提高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水平。

8.民政部门负责敬老院、养老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排查整治。

9.旅游部门负责对宾馆饭店的排查整治。

10.人防办负责地下人防工程的排查整治。

11.交部门负责车站、码头、大型停车(库)的排查整治。

12.公安部门负责督促基层派出(边防)所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对所属单位、行业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尤其是涉及高层、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物,必须逐一过堂。

五、工作步骤

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各镇乡(园区)政府及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步骤,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组织,全面发动,全员参加,全力排查,不留死角。

(二)检查整治阶段。要结合辖区、行业部门实际情况,紧紧抓住影响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要逐家检查、逐家登记,统一使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记录》(附件一),如实记载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经检查人,检查单位领导,被检查单位主管人员三方签字确认,存档备查。各镇乡、园区、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督促,抓落实,督促隐患整改。

(三)总结报告阶段。各镇乡、园区和相关部门要对本地、本行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向社会、整治办报排查整治工作情况。对未按要求开展排查整治或达不到整治工作标准的地区或部门,市政府将责令其重新整治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这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任务重、要求高,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其深刻的政治意义和现实需求,清醒判断当前消防工作面临的严竣形势,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镇乡、园区和相关部门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集中力量,迅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针对本地区、本部门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形成排查整治的合力,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是深化排查整治,全面整改隐患。各镇乡、园区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辖职权,迅速组织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按期消除隐患。要用好用足处罚、查封、强制执行等执法手段,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对已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此次排查整治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消防安全问题应及时向政府报告,实施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