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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商业是城市商业的基础,是满足居民综合消费的重要载体。**年,商务部将社区商业作为城市商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提出实施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社区商业“双进工程”。我市自**年起成立市社区商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商贸**”工程的重要内容,也作为落实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完善城市商业服务功能、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举措来抓。至今我市共培育市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30个、全国社区商业示范社区3个。同时,积极落实政策扶持措施,将创建社区商业示范社区列入我市“商贸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对获得全国、省级、市级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的分别奖励50万元、40万元、30万元。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我市社区商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东经贸〔**〕206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我局今年继续推进“**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评定工作,在总结示范社区经验的基础上,引导示范社区形成辐射带动效应,充分发挥社区商业在促进就业、扩大消费、加快城市化进程和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双转型的重要作用。请你们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抽调专人负责,细致安排,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此项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工作
各镇(街)经贸办负责推荐社区申报“**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推荐的社区必须是本镇(街)具有示范作用的社区,有明确的社区商业规划、出台了促进社区商业建设与发展的相关制度。同时,根据《意见》的精神和要求,指导社区按照《社区商业国家级示范社区评价规范》进行商业网点建设和改造升级,协助社区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具体申报程序和要求详见:《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我市社区商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经贸文件栏下载)。
二、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各被推荐社区根据要求填写好《**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申请表》,由各镇(街)经贸办出具评价意见材料。各社区申报材料请装订成册,并于9月1日前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经贸局贸易流通科提出申请。
申报材料包括:
(一)**市社区商业示范社区申请表(附件1);
(二)社区商业建设的工作报告及典型材料介绍(附取得成效的图片、表格等);
(三)社区商业规划(图)及说明;
(四)社区商业网点情况汇总表(附件2);
(五)居民满意度调查表(10份)(附件3);
(六)各镇(街)经贸办对该社区的推荐评价意见材料。
三、申报培训班
为进一步指导各经贸办、各社区做好申报工作,现定7月3日于举办社区商业建设培训班,介绍社区商业建设的重点、社区商业示范社区评定流程以及申报材料制作等内容。
时间:2008年7月3日14:30—17:30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动__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__年度__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镇、街道,有独立办公场所的部门、单位,辖区各企事业单位,均属文明单位创建范围。创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工作走在__区前列,已被__区命名的三星级社区。
二、评选条件
评选__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户是我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一定成绩的单位、社区、村镇和个人,是综合性的荣誉称号。评选工作要坚持先进性、典型性、示范性原则,评选活动要严格按照__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和争创十星级文明户的标准,从严把关,客观公正,确保质量,把本辖区在四个文明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得到社会公认、受到群众赞誉的单位、社区、村镇、农户推荐上来。除按上述要求进行申报外,__区属地各单位均要积极配合银川市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宣传银川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动态,支持社区创建工作,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此项内容作为考核评选条件。
三、评选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和个人撰写精神文明创建材料,并认真填写申报表,由各镇、街道,直属各党(工)委于10月25日前对申报单位进行初验,并将验收合格单位的名单以书面形式向__区文明委上报,并于11月15日前将申报表和创建材料(创建活动申报材料不要超过3000字,文明户材料不超过1500字。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报__区文明办,__区文明委将于近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为进一步加快街道村、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卫生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强省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浙政发〔20*〕5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发〔20*〕69号)、《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卫生强镇(街道)创建活动的通知》海政发〔20*〕73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决定自2009年起,开展卫生强村(社区)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要求,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村(社区)卫生工作水平和人群健康状况,积极落实市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各项任务,积极开展直接面向居民的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从整体上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农村卫生事业进一步发展。
二、创建目标
以村(社区)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全面促进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公共卫生队伍建设,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确保在2010年前街道完全达到卫生强街道标准,并通过验收。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
考核内容及标准:主要为领导重视、责任落实、社区卫生服务、合作医疗、食品安全管理、健康教育、妇幼保建、环境卫生、爱国卫生、台账资料和社会评价等11个方面。具体考评标准和办法见附件。
四、申报程序
(一)卫生强村(社区)
1、必须是已获得海宁市级或以上卫生村(社区)称号的;
2、按考核指标得分在85分以上才可申报卫生强村(社区)。
3、申报前一年公共卫生工作考核得分不低于90分。
4、二年内没有各类传染病因防控不力,而导致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或重大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
(二)自评
村、社区经过自评认为已附合申报卫生强村(社区)条件的,可填写卫生强村(社区)申报表,并将自评后的资料报送街道创建办。
(三)街道创建办受街道办事处委托,创建办将对村、社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村、社区进行实地调研。
(四)卫生强村(社区)每年申报一次,三年之内村、社区必须全部达到。
(五)对考核后符合卫生强村(社区),由街道办事处命名,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创建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在街道“卫生强街道”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创建活动。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组织,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
关键词:;林芝地区;生态创建;少数民族
中图分类号:F327.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944(2013)12002103
1引言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生态资源不断遭到破坏,为了鼓励各地区保护自然资源,生态创建工作得到了社会的关注。国家环保总局于1995 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创建生态示范区活动。至2003 年, 全国已批准了8 批共400个市、县区域范围的国家级试点, 并于1999 、2001 年验收批准了83 个试点, 正式命名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林芝地区作为自治区的首个试点地区,也作为西部边远少数民族的代表区域,其在生态创建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新的问题,给生态创建工作带来了一定困难,笔者作为一名实习生在林芝地区环保局负责生态创建工作,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对林芝地区生态创建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阐述并提出具体解决措施。
2研究区域概况
被誉为“小江南”、“天然氧吧”的林芝地区更是独特的风景线,林芝地区地处东南部,雅鲁藏布江中下游,土地总面积约11.46万km2,下辖林芝县、米林县、朗县、工布江达县、波密县、察隅县、墨脱县共7个县。生态资源是林芝最大的财富,也是林芝最大的优势、最大的潜力、最大的品牌,因此自治区选取林芝地区作为首个地区开展生态创建示范点。
3林芝地区生态创建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林芝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由于社会历史因素,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尤其是农村环境中的“脏、乱、差”现象比较严重。2010年,自治区决定在经济相对比较发达的林芝地区创建首个自治区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为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特点的发展道路提供综合示范\[2\]。随着中央、自治区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林芝抓住广东、福建两省的有利时机,依托两省人才和技术优势,使农牧民的素质得到了提高,农村环境面貌有了改善,加之林芝地区的丰富自然资源,生态创建工作得到了有力的推进,同时也成了林芝地区的一面旗帜,开拓了林芝地区发展的新道路。
4林芝地区生态创建进展
林芝地区作为自治区首个地区开展生态创建的试点区,2008年12月林芝地委、行署就出台了《关于建设生态地区的决定》,林芝地委高度重视生态地区建设,落实各项投资,实施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和高原生态屏障建设,为了加快生态创建步伐,还制定一系列生态建设方案及实施细则,按照生态创建申报管理规定,林芝地区共有6县、8个乡镇、305个行政村(社区)参与申报工作,截至2013年6月底,已有192个行政村(社区)达到标准并获得自治区级生态村称号,另有113个行政村(社区)(其中13个是第一批需要整改和补充监测材料)申报材料已通过审核,等待验收。按照《林芝生态地区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进度安排,2013年将有28个乡镇完成自治区级生态乡镇的申报工作。
5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5.1生态创建的机构和人员问题
生态创建工作量大,对材料整理、文本编写技术要求高。在生态创建过程中林芝地区及各县虽然成立了生态创建领导小组,但各县局配备的生态创建工作人员基础和数量薄弱,以林芝地区环保局为例,目前林芝地区环保局负责生态创建工作的在编人员仅有2名,而其中1名被派遣到自治区环保厅挂职锻炼,林芝地区共有305个行政村申报自治区级生态村、38个乡镇分别申报自治区和国家生态乡镇、6县分别申报自治区和国家级生态县,因此在具体工作中由于人员少、部门联动协调较少,加之工作任务重,影响了创建工作进度。
5.2缺乏专业技术指导
林芝地区成为最早建设生态地区的地级市,在实施的过程中,没有先例可以借鉴,生态创建工作开展困难,各县及乡镇对生态创建工作了解较少,现有人员技术水平有限,在每年对进行的人才定向培养中,环保系统的人才培养所占比例较小。
5.3环保基础设施滞后
在笔者现场验收的过程中发现,由于其地理位置和技术水平的原因,全地区饮用水源地工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填埋场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未达到技术规范化,乡镇垃圾处理设施简陋未能达到卫生填埋要求。同时受地理条件影响,在建设垃圾卫生填埋场、饮用水源保护等基础设施选址时出现了很大的困难。据了解,全县虽然每年都不断在加强环境保护综合整治,但因其地理位置和规划原因,目前大部分建筑垃圾只能堆积在河道两侧,待汛期来临,通过河水的冲刷使其消化,根本无法达到生态创建的标准要求。
5.4指标可达性较差
林草覆盖率是生态创建的一个约束性指标,林芝地区森林资源在是较为丰富的,但其林草覆盖率远远低于自治区和国家生态创建指标要求(表1),近年来,根据相关学者研究,自治区天然林面积以每年8700 hm2的速度递减,同期增加的人工造林面积已有一半以上因此而抵销\[3\]。全自治区草地退化面积达1142.8万hm2,占该区可利用草地的17.2%\[4\],因此相对自治区的其他地级市(区)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林草覆盖率标准十分困难。
6解决措施
6.1加大环保专业人才培养,强化培养机制,合理分配
目前正是国家加大对西部偏远地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新跨越时期,针对西部实际情况,国家每年为西部地区定向培养大量专业型人才,但研究生自2003年开始,内地高校每年在自治区定向招收120名左右。生态创建是一个对专业技术要求较高的工作,因此,在解决人员问题和专业技术方面,可以通过机制改革,强化标准和制度来解决,加大对环保方面人才的培养。
6.2加强基础设施规范化,完善生态创建考核体系
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加强技术规范化,在选址、使用能力及规划等方面既要考虑就近原则,又要考虑其建成后使用价值和影响。林草覆盖率作为一项约束性指标,除了通过不断地采取有效措施来提高其覆盖率之外,在指标考核方面笔者认为还应加以考察并进行适当调整。国家生态县对森林覆盖率指标解释为:森林覆盖率指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比例。高寒区或草原区林草覆盖率是指区内林地、草地面积之和与总土地面积的百分比\[5\]。而自治区对林草覆盖率指标解释为:林草覆盖率是指辖区内森林、草地面积之和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6\]。作为自然资源最丰富的林芝地区,6县目前均达不到自治区和国家生态县指标要求,其他县域可想而知。因此根据西部地区实际,笔者认为该项指标应该作出适当调整,根据西部地区实际情况该指标在计算时应将土地利用类型中包含的河流、湖泊、冰川及永久积雪、裸岩以及城镇用地等不适宜种植林草的土地在总土地面积里扣除。通过这样折算林芝地区6县林草覆盖率均达标(表2)。
7建议
(1)提高对西部偏远地区生态创建工作的重视,地方政府在把握创建进度和过程中要合理分配人才、经济、社会三要素,要让专业的人才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其价值。同时加大对生态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生态创建是提高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在生态创建过程中不断地寻求经济发展,不能把生态创建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而是要通过创建来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加强生态文化体系建设。这是最根本地维持生态环境良好的保障。西部偏远地区的文化体系当中存在很多保护生态环境的有利因子。因此,应该对这些知识和经验相关的文化积淀进行挖掘和功能发挥,尤其要重视地区特定的民族或地区的生活方式、生产方式、、风俗习惯、伦理道德等文化因素中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积极的因素,进而提高自然与人类的和谐相处。
(3)在现行的地方和国家生态创建指标的基础上,对个别单项指标进行实地论证,因地制宜,构建更完善的考核指标体系。在创建中找准定位、抓好落实、有序推进,紧密结合西部农村实际开展创建工作,突出区域特色、民族特色、产业特色、资源特色,把农村建设得更像农村。
收稿日期:20131025
作者简介:毕琼仙(1967—),女,云南石林人,彝族,工程师,主要从事营林绿化研究。
参考文献:
[1]卞有生,何军.生态省生态市及生态县标准研究 [J]. 中国工程科学, 2003(11)18~24.
[2]林芝地区行署,大学农牧学院. 自治区林芝地区“尼洋河流域可持续发展实验区规划(2010—2011)”修订稿[R].林芝:林芝地区行署,大学农牧学院,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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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刘淑珍,范建容,周麟.自治区草地退化及防治对策[J].中国生态农业学报,2002,10(1):1~3.
第一条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第三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等七个文件的通知》(**政〔20**〕131号)精神,市财政每年在产业优化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第三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为使用和管理好引导资金,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引导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全市第三产业发展,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投入,促进第三产业加快发展。
第三条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做大做强现代、新兴第三产业,改造提升传统第三产业,开拓第三产业发展新领域。主要支持范围是:
(一)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创意、商务服务、信息服务等重点行业的项目建设;
(二)市第三产业重点企业的改造升级项目建设;
(三)市第三产业重大标志性项目建设;
(四)第三产业特色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五)著名品牌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产业化开发;
(六)从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中分离出来的生产性第三产业企业的发展;
(七)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农村服务等薄弱环节发展;
(八)奖励第三产业发展成效显著的县(市、区)。
第四条引导资金的使用坚持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坚持专项资金按项目管理;坚持实行部门会商,专家评审;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择优支持;坚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确保引导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第五条引导资金的项目管理由市第三产业发展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项目审核、下达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监督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第三产业发展局依据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实施进度审核拨付,并负责引导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引导资金根据扶持项目和企业的不同情况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两种方式:
(一)投资补助。对于公共服务平台、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处于产业化起步阶段的项目给予投资补助,补助额度原则上控制在项目投资总额的1%—10%以内,单个项目最高补助额不突破200万元。
(二)贷款贴息。比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结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化与引导资金管理的意见》(**政〔20**〕68号)文件,给予优先支持。
第七条引导资金支持的项目应具备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
(二)能够提高第三产业发展水平、扩大市场容量、增加社会就业、有望形成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现代第三产业项目;
(三)项目建设的外部条件、土地、环评、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已经落实,能够在当年启动,并在合理工期内建设完成。
第八条引导资金项目实施以企业为主体。企业申请使用引导资金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健全的财务与管理体系;
(三)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AA级以上资信等级和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第九条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符合条件的项目,由企业按要求向所在地县(市、区)第三产业发展局(发展改革委)申报。县(市、区)第三产业发展局(发展改革委)对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向市第三产业发展局出具推荐意见(市属企业直接向市第三产业发展局申报)。各县(市、区)第三产业发展局上报项目时抄送同级及上一级财政部门。
第十条引导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申请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的主要原因;市第三产业发展局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一条市第三产业发展局会同市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合规性审查后,邀请相关部门、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论证,重点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市场前景、风险性、投资概算等进行综合评价,并提出评价意见。
第十二条市第三产业发展局会同市财政局依据专家组的评价意见,提出引导资金扶持项目和资金安排建议,报市政府审定后,由市第三产业发展局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年度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第十三条市财政局按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引导资金。各县(市、区)财政局要设立引导资金专账,反映市拨付的引导资金收支情况,并及时转拨到有关项目单位。市直单位项目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到项目单位。新晨
贷款贴息按项目贷款银行结息单拨付贴息资金,当年使用不完的可结转下年继续贴息,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十四条使用引导资金的企业和单位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管理,不得转移、侵占或者挪用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资金。工程建筑和设备采购符合招投标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挪用或挤占引导资金的,给予通报批评、追回已拨款项,并按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市第三产业发展局、市财政局负责项目的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对项目的跟踪管理和竣工验收,必要时可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后评价。项目单位应按要求定期向市第三产业发展局和市财政局报告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和重大事项。
一、加强生态区建设与保护,建立良好的生态环境体系。
1、建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目前我市有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1982年微山县建立了全省第一个南四湖鸟类自然保护区,1994年被山东省林业厅批准为省级鸟类自然保护区。2003年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现又在积极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目前我市有市级自然保护区2个:泉林水体自然保护区和青山自然保护区,县级自然保护区2个:峄山自然保护区和十八盘自然保护区。我市建设了南四湖、泗河源头2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现都已取得了阶段性建设目标。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及省环保局《关于在全省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了对自然保护区的环保监管力度,及时将文件转发给了相关县市区环保局及自然保护区管理部门。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下一步将继续开展自然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我们也及时将自查情况上报了省局。
2、推进了生态示范区及生态县(市、区)建设。开展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建设一批生态示范县市,金乡、微山2县获得国家级态示范区命名;兖州、邹城、曲阜3市被批准为省级生态示范区。督促各县市区做好生态规划编制工作,保证各生态县(市、区)建设规划编制的质量和进度,除泗水县外,其他各县市区生态建设规划评审工作全部完成,并经人大批准实施。
3、建设绿色通道。加快实施绿色通道建设工程,公路、铁路、河流两侧种植树木和花草,形成绿化美化相结合的风景线、生态线。加强城市绿化,增加树种,常绿树与落叶树相结合,建成城市沿河休闲场所,进一步搞好道路绿化带建设,形成城市生态走廊。
4、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夏收、秋收到来之际,下发了秸秆禁烧的文件,与监理站一起开展现场检查活动。重点在104、105、327国道、京九、京沪、兖石沿线及嘉祥机场附近。
5、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为做好*年度省级和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我市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年度环境优美乡镇申报工作的通知》,指导有条件的乡镇立足本地实际,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制定环境优美乡镇创建计划,抓好创建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工作。督促乡镇切实加大创建工作力度,帮助有关乡镇因地制宜地解决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有关技术问题,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整治乡镇和村庄环境,防治农村生活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源,美化人居环境,切实解决农村“脏、乱、差”的问题。为做好乡镇环境规划编制工作,我局下发了《关于编制乡镇环境规划的通知》。加强对环境优美乡镇申报工作的指导,坚持考核标准,严格把关,指导乡镇按照有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005年,我市共创建全国及省级环境优美乡镇7个,邹城市北宿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镇”称号,汶上县汶上镇、次丘镇、郭仓乡,鱼台县王鲁镇、张黄镇,邹城市唐村镇6个乡镇获得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称号。在此基础上,*年,在省环保局的认真指导和市、县两级环保部门的精心组织下,完成了新兖镇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的申报工作及梁山县拳铺镇、任城区接庄镇、微山县留庄镇、韩庄镇及汶上县南站镇等省级环境优美乡镇的申报工作。创建活动推动了乡镇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了镇经济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美化了村容镇貌,改善了农村生态环境和生产条件;增强了生态环境意识,提升了乡镇生态文明水平,推进了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在全市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存在问题
1、生态建设工作政府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还不理顺。生态市建设的理念还未能做到深入人心,在一些地方并未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2、生态建设的有关政策还不到位,规范性文件支撑不够,工作尚未实现法制化、制度化。存在的工作机构薄弱、人员编制偏少等问题,
3、生态市建设的技术与资金支撑不够,一些影响生态市建设的技术缺乏突破,如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化肥、农药的减量化替代技术,农产品的无污染加工技术等。生态市建设是一项与经济双赢的工作,但在启动阶段,还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
4、结构性调整的任务艰巨,这其中即包括对工业结构的调整,如需要淘汰高污染、高能耗、低产出的产品、技术与行业,又包括对农林畜牧的调整、发展生态农业、开发有机食品、调整种养结构。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建设力度。在建设好现有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潜力,具备申报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条件的积极申报,在建的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创造升级条件。我市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正在申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今年有望升级成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峄山和十八盘在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基础上升为市级自然保护区,做好泉林水体自然保护区和青山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加大南四湖、泗河源头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力度,确保达到预定建设目标。加快南四湖自净功能研究,建立人工隔离带,种植水生植物,提高水体自净能力,改善水质。建成尼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十八趟省级森林公园、峄山地质公园,建成梁山、泉林、九仙山、安山寺省级风景名胜区。
2、继续开展生态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已命名的生态示范区根据规划目标抓紧实施,争取在规划年限通过验收;未获命名的县市区继续申报,将我市所有县市区都建成生态示范区。
3、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我市在总结以往创建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各乡镇特点,继续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科学整合城镇布局,完善小城镇基础设施,优化乡镇工业结构,建设乡镇工业园区,推进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施污染集中治理和监控。积极开展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环境优美乡镇活动,促进县级市向中等城市发展,小城镇向中心镇发展。按照生态市总体规划指标的要求,制订并实施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规划,不断提高城镇和乡村人居生态环境质量。明年重点抓好兖州兴隆镇、任城区李营镇、泗水泗张镇、曲阜姚村镇、微山韩庄镇等一批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创建一批文明生态村。
4、大力发展生态居住示范小区。建设“绿色环保社区”,拆除违章建筑,改善居住条件,优化服务网络,治理社区环境,不断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规划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楼和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及大型综合文化、体育设施都要建设中水回用设施。推广应用环保材料,在工程质量监理中增加室内有害物质控制的内容,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最佳人居环境。
四、拟采取措施及工作建议
1、把生态环境保护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计划地完成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克服只重视眼前经济利益,造成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恶化的短期行为,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起来,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建立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以保障生态保护规划的实施,力争使人为因素造成的新的生态破坏得到基本控制,重要生态系统、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物种得到有效保护,部分区域的生态破坏得到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
2、加快生态保护的立法工作,依法保护和治理生态环境。加快制定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为保护生态环境提供法律支持,明确环保部门和其他管理部门的职责和职权,确立保护主体(开发者)的职责和义务,不断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形成人人参与,管理规范有序的生态保护体系。加强政策研究,建立和完善生态保护的行政手段体系和政策体系,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推动生态保护。在经济开发和项目建设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有关法规与标准,严格控制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开垦土地,不允许毁坏林地,污染水资源,浪费土地,违者必究,对不适宜生产和生活的地区,要做出规划,创造条件,实行异地开发和安置,减轻对环境的压力。
3、加强基础建设,提高生态保护监督管理能力。加强生态保护队伍的建设,设立专门机构,明确管理职责,提高生态保护统一监督能力。同时,加快生态保护的标准、规范和技术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生态保护执法提供支撑基础。增加工作经费,在投资计划、科研立项、国际合作等方面,向生态保护倾斜,连续扶持几年,使之成为力量。
4、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制定监督管理办法,建立资源开发的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制度、分级登记和备案制度、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制度、生态破坏限期治理与定量考核制度、生态破坏状况定期公布与公众监督制度。开展对生态保护的定量考核,济宁市生态监督年报,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和市直部门联合检查,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整体推进工作的实施。
5、把科技进步放在突出位置,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围绕生态环境建设的关键问题组织科研攻关,依法保护研究开发成果,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科技推广、信息服务体系和技术交流网络。按照试验示范、推广的路子,办好各类试验示范区。推广规范化的技术规程,组建生态监测网,建立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监测站。
6、建立健全稳定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筹集建设资金。将生态环境建设资金列入预算,作出长期安排。积极争取利用国外资金,国外的长期低息贷款和赠款要优先考虑安排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鼓励社会上的各类投资主体向生态环境建设投资。
四、建议和意见
1、建议建立行之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体系。环保部门综合协调与监督工作,计划、农业、林业、水利、国土资源和建设等部门要加强自然资源开发的规划和管理。
一、创建目标
以第一批创成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为目标,积极开展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为根本任务,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在2015年基本建立功能明确、网络健全、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努力做到便利化服务、制度化安排、长效化推进,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
二、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副主任、文体广新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编办、统计局、工商局、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局、房管局、住建局、财政局、教育局、残联、广电总台、新闻信息中心分管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体广新局,文体广新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分工
(一)县级示范区创建工作由县文体广新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创建指标共有60条,其中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根据我县实际,现就各部门、单位整理、提供材料工作分工如下:
县政府办:县示范区建设工作机构成立的文件;政府出台的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文件。
县编办:体育系统行政管理部门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人数统计和证明材料。
县统计局:全县2014年常住人口数;县行政村(社区)总数和最新名录;县乡镇总数和最新名录;2014年全县体育产业增加值数据;2014年全县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及其在体育产业增加值中的比重;2014年全县体育产业营业收入统计数据;2014年全县体育产业营业收入增长率数据。
县工商局:全县参与公共体育服务的企业数量及证明材料。
县人社局:全县参与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事业单位数量和证明材料。
县民政局:全县参与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体育社会组织的数量和证明材料;全县2A级及以上体育社团数量、名录及证明文件;全县体育社团总数、名录及证明文件。
县卫生局:全县登记注册的采用运动疗法进行康复治疗的运动康复机构数量及名录;2014年接受医院运动治疗的就诊人次统计数据。
县规划局、县房管局、县住建局:新建小区健身场地面积建设标准与办法等文件;健身步道资料:提供大道、北河公园、运河路运河绿化带、画川路河边绿化带、花庄小区健身主题公园的设计方案、公里数证明材料。
县财政局:县2014年财政总预算额和证明材料。
县教育局:全县学校总数和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的学校数,及相关证明资料;2014年度全县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的中小学在校学生人数比例。
县残联:2014年度开展县级及以上特殊人群体育活动的通知、秩序册;全县登记注册的采用运动疗法进行康复治疗的运动康复机构数量及名录;2014年全县接受运动疗法的特殊人群人次统计数据。
县广电总台、新闻信息中心:刊播本县公共体育服务宣传专栏资料证明,与体育部门的合作协议。
县文体广新局:健身步道图片;“新四个一工程”设计方案、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具有“三室一场一路径”体育中心的乡镇名录和总数。名录中标明拥有场地类型;具有“两室一场一路径”的行政村(社区)名录和总数。名录中标明拥有场地类型;2014年承办省级及以上竞技体育赛事的秩序册;2014年承办省级及以上群众性体育活动的通知、秩序册;2014年开展的500人以上规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通知、秩序册;2014年度开展市级及以上特殊人群体育活动的通知、秩序册;晨晚练健身站点数量及名录。名录包括站点名称、活动地点、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站点人数;2014年接受体质测定并上传体质测试数据的人数。(体质测试数据管理网站数据上传截图);当地公共体育服务网站域名统计表、网站维护经费下拨凭据和网站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证明;开发的公共体育信息服务应用软件证明材料;2014年规模超百人的健身讲座和培训的通知、方案和参加人员名单;2014年、2015年用于公共体育服务的财政资金预算文件和2014年公共体育服务经费决算数据;2014年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入公共体育服务的资金总量和证明材料;提供公共体育服务的企业单位数量及证明材料;负责县级体育类指标值的测算、数据整理和所有指标申报材料的汇总。
四、时间安排
1月10日-1月31日,相关部门按照创建任务分工,收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月31日前报县文体广新局群体科。
1月24日,召开创建工作推进会。
2月3日,将县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材料报市体育局,市体育局进行审核。
2月10日,市体育局向省体育局申报创建市级和县级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并报送相关材料。
3月,省命名第一批省公共体育服务体系示范区。
4月,参加市总结第一批创建成功县(市、区)工作经验交流会,开展总结表彰工作。按照市体育局创建要求和步骤未创建成功的县(市、区)进行拾遗补缺,准备开展第二次创建工作。
一、主要工作
(一)集成技术不断推广,夏粮生产长势良好。加强夏粮生产,细化量化管理,全程跟踪服务,努力克服播期偏晚、越冬期低温、返青拔节期干旱、病虫草害等不利因素,目前小麦长势良好,小麦正陆续进入抽穗扬花期,小麦“一喷三防”工作已基本防治结束;水稻生产保持稳定,全镇水稻面积4.4万亩,目前手工育秧1.8万亩,育苗结束;机插秧2.6万亩,目前物质准备全部到位,近日即可育秧。
(二)园区建设扎实推进,示范带动不断扩大。以创建省级蔬菜标准园为抓手,我镇积极申报2013年省级蔬菜标准园项目资金,集聚资源、集成技术、集中力量,创建高标准、高效益、高技术的园艺生产典型,目前土地流转已结束。450亩辛庄休闲观光园项目已完成规划设计和土地流转工作。
(三)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龙头带动不断增强。为进一步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更好地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农业和农民增收的带动作用,我镇坚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扶强扶优,动态管理”的原则计划培育市级龙头企业1个,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个,目前正在准备申报材料。
(四)积极开展“三品认证”,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提升农产品知名度,更好地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我镇广泛宣传“三品”认证的重要性,积极引导农产品生产企业、种养大户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为目标,加强标准化生产和“源头控制”,提高生产水平和产品质量。充分发挥“一村一品”种养格局优势,为提升农产品知名度,更好的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目前我镇申报省级无公害农产品6个,基地认证面积600亩。
(五)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培育专业化现代农业劳动者。今年以来我镇不断加大新型农民培训力度,培养一批种养能手,率先致富,带动农民;培养一批经营能人,跑市场、搞经纪,促进农产品销售;培养一批职业农民,引领特色农业,为高效生态农业提供人才支撑。半年来我镇已完成现代农业技术培训15场次,2350余人次,职业农民培训班举办2期,培训农民60余人,使我镇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六)提高我镇绿化水平,促进全镇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今年共完成成片造林400亩(顺堤河东岸);农田林网6000亩(隍城村、狄庄等村);育苗50亩(朱阁草庙中闸隍城);四旁植树12万株;新型社区绿化2个(草庙三期、陶庄和谐新村);草庙园区补植100棵批把,130棵红颜石楠球。全面完成了上级部门下达的目标任务。
(七)建立农业安全防控机制,全力抓好安全农业。一是切实加强对动植物疫情防控。建立和完善以长效防控为主、应急防控为辅的动植物疫情防控机制,在强化队伍建设的同时,落实“重免疫、严检疫、强扑疫、拒瘟疫”的综合防控措施,抓好H7N9禽流感等疫情防控,提高我镇动植物疫情的综合防控能力。在春防工作中,我镇防疫生猪3120头,羊1200头,牛700头,家禽26万羽。二是有效保护农业生态安全。按照“以土定产、以产定氮、因缺补缺、科学施肥”的总体要求,抓好肥药减量增效(控害)工程,积极创新农作制度,加强有毒有害农资在生产、经营和使用中的监控和管理,进一步抓好规模畜牧场粪便排泄物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八)加快推进农机化工作,不断提高水稻机械化种植水平。今年我镇计划推广插秧机60台,机插面积38000亩,目前意向购机62台,落实秧田面积290亩,新增农机专业合作社3个。落实购机补贴政策,截止目前,我镇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25台套,补贴资金461500元。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半年计划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抓好春、夏播作物田间管理技术措施宣传培训和现场指导工作,努力提高技术普及率和辐射面。
2、制定农作物抗旱救灾预案,加强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工作,确保秋季农业丰收。
3、继续抓好已列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园区建设。
4、做好三品认证、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生态农业健康发展。
5、抓好秸秆还田项目的落实。
6、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的创建。
一、认真参加科技进步考核,以考核促工作
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是依靠科技进步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措施。从年初开始,我局即参照上一年度国家科技进步考核的有关标准着手准备参加考核的有关材料,并主动与市科技局和思明区等全国科技示范区联系、咨询,提前开展参加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年度工作与考核指标有差距部分及时进行查遗补漏。
4月,区委、区政府召开了海沧区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工作动员大会,传达了国家科技部关于开展*-*年市、县(区)科技进步考核暨科技进步示范市(县、区)建设的有关精神,对考核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为了加强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的组织领导工作,海沧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工作领导小组,向各镇和主要区直有关部门下发了《党政领导任期科技进步目标责任书》。我局在我区创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工作动员大会上分解、落实了*-*年海沧区科技进步考核证明材料的整理工作,对20家参加考核工作各部门的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填报工作培训,并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申报材料的质量关。
在汇总材料的基础上,区科技局着手从科技工作领导与管理、特色及突出成效、科技政策与法规的执行情况、基础性科技进步工作情况四个方面进行总结、整理,并对*年投资区体制下的科技工作做了说明,共汇编了包含科技进步考核31项指标、300多页的说(证)明材料,按要求及时报送,得到了省、市科技管理部门的肯定。
二、建立健全科技工作网络和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优化科技发展环境
成立了海沧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海沧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加强了对科普工作的领导;组建了首批50多人的区级科普志愿者队伍,组织各种科普宣讲团,面向社会各阶层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在社区开展了科普工作,充分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聪明才智,加快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4月,我区成立海沧区人民政府科技顾问团,聘请首批11位专家为我区人民政府科技顾问,选聘的专家均对海沧的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较为熟悉,将为我区科技产业化和产业科技化发展提供智力支持,为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扶持政策的制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三、发挥科技三项费用的引导作用,提高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效益
年初,我局即通过区有线电视台、区政府网站宣传,向政府部门和重点企业发文通知等形式,组织开展*年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省、市、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一方面,积极帮助区内企业争取上级科技项目的扶持资金;另一方面,在本区科技项目立项上,突出支持海投科创中心建设和产业科技创新项目,兼顾生态农业及社会发展项目,通过深入企业走访、反复调查,专家评审及报区科技三项费用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拟对8个经济效益前景好的产业科技项目、有效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项目和有助于区政府智能化网络建设的社会事业项目进行支持,拟在7月底前完成*年度首批科技项目的立项工作。
积极追讨有关企业欠原杏林区160.4万有偿使用科技项目经费,已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清理,11个项目全部进入法律程序。目前已追回资金110万,30.4万元制定了还款计划,将于*年底前还清拖欠款项,20万元正在申请强制执行。
四、作好科技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参加市级以上各类科技型企业和成果的认定鉴定。
积极推荐、组织企业参加各级、各类认定。经专家考核及评审,我区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及厦门尚明达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被认定为*度第一批16家厦门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骨干企业,其中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是厦门半导体照明产业领域的龙头企业。今后,我局将利用厦门是半导体照明产业化基地这一良好发展环境,依托厦门海沧科创中心这一科技发展平台,争取多引进半导体照明等新兴产业落户海沧,形成半导体照明产业链,培育海沧新的经济增长点;另迈克制药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新型抗抑郁药物“迈克伟”(西酞普兰片)的产业化项目计划生产的药物于*年2月正式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颁发的新药证书与生产批件,目前我国仅有两家企业获得该产品的新药证书与生产批件。
积极支持海投房地产公司“浪琴湾”项目申报市科技成果奖和出口加工区管理公司的引进人才和评估、认定工作。
五、加紧筹备“海沧区科技信息网”制作,加强科技工作信息化建设
我局与经贸局联合开展对企业科技人员力量、研发的投入、产出和科研设备等情况进行摸底,使正在筹建的信息网发挥企业科技基础平台功能。通过海沧科技网的建设,逐步完善我区科技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实现科技信息的交流与共享。拟建设的网站除进行科技管理和科技法规宣传外,将突出招商和服务功能。重点结合科创中心的宣传和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宣传,加大科技招商力度,同时更好地服务于本区的大量科技企业的项目申报、科技政策信息查询、交流。
六、加快海投科技创业中心建设工作,构筑技术创新平台,为科技发展创造条件
我局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的要求,认真拟定科创中心管理规定(草稿),近期将提交有关部门提出初步意见;为加大科创中心招商力度,我局把对科创中心的宣传工作列入在建的科技信息网的重要内容;还积极与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招商中心、留学生创业园等单位取得联系,通报科创中心建设情况,以上述单位为桥梁,拓宽科创中心的招商渠道;组织专题讲座,组织新阳公司有关从业人员学习孵化器运作管理工作方面的知识,并购买相关资料送有关领导部门参阅。
为减轻新阳公司今、明两年新增项目大额建设资金贷款的压力,保证项目进度,积极建议区政府继续投入科技三项费用扶持该项目,加快海投科创中心的建设。
七、深入开展科普活动,提高群众科学文化素质
大力开展面向农村、社区的科普工作。农村科普培训方面,为了提高我区农村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升我区农村劳动力的农业应用技术水平,我局积极争取市科技局支持星火培训经费2万元,认真组织《*年度星火培训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由两镇科委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培训工作。并与团区委和区妇联合作开展面向农村青年和妇女的劳动技能培训。
积极开展面向村、居的科技下乡活动和经常性的科普宣传工作。第一季度,我局先后到石塘、青礁、莲花、海发社区等村、居开展科技下乡活动,4次共分发了1200多册养殖,蔬果培育、用电知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题材的科普材料,收到了较好的科普宣传效果。
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拨款在东孚镇修建了10米标准科普画廊一个;在霞阳村文化活动中心设科普书架,赠书300余册,丰富了村民和居住在该村的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科学生活。
继续指导镇、居做好创建省、市科技、科普示范镇、居(村)委会工作,争取创建市级科普示范居委会,在我局的推动下社区科普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海发居委会荣获第三批厦门市科普示范社区称号。
八、全区动员,圆满完成好科技活动周的任务
区科技局、科协利用科技活动周这一活动平台,于5月14-20日如期举办了*年科技活动周科普宣传活动,联合区委宣传部、区科协、区教育局等13个组委会成员单位在本届科技活动周期间共组织进行了39项活动,累计参加人数达7536人。
科技周期间,有关部门开展了赠送科普书籍、宣传《科普法》、开办肿瘤防治知识讲座、卫生下乡便民义诊、企业安全生产讲座、播放专场科普电影等系列活动;学校方面,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实验中学、育才学校等学校举办了“绿色文化与人文关怀”科普知识讲座、科普环保和文明城市建设知识竞赛、科普知识有奖竞答活动、专家科普报告、科普知识手抄报展、宣传画展等系列活动;有线电视开辟科普宣传专题栏目,累计播出共12期,时间达600分钟的科技知识电视专题片;组织区内居民参加福建省公众素养知识竞赛,回收有效答题卡520份;组织北师大厦门海沧附属学校的老师代表厦门市参加福建省公众科学素养知识电视大赛,获得福建省团体第二名的好成绩。
九、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能
加强机关自身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提高机关效能,转变工作作风,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机关,区科技局根据厦海政办{*}104号的文件精神,制定了海沧区科技局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科技局机关效能建设的九项制度、科技局绩效评估方案及政务公开方案、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评实施方案。促进全体干部在履行职责、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上有所提高。结合实际,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增强机关干部工作责任意识的意见》,要求全局干部增强工作责任感,切实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十、不断加强与各部门的合作与联系,努力拓展工作领域
在六一期间,区科技局与区妇联联合举办“海沧区庆六一‘阳光洒满童心’科普教育活动”,区科技局组织了64名区里品学兼优学生参观科普教育基地。
与人防办共同组织人防演习工作,组织海发社区志愿者32人,成立防灾害志愿者队伍,邀请专家开展培训,4月下旬,成功进行了一次人防和抗自然灾害演习。
*年下半年工作重点:
一、做好迎接*-*年国家科技进步考核的有关准备工作,争创“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区”
按照国家科技进步考核的有关要求于8月份之前做好接受科技进步先进区实地考核和调研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创造有利条件,争取通过*-*年度国家科技进步考核,并认真总结,为在五年内争创“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区”奠定良好基础。
二、做好海沧区“十一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按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时序完成规划课题研究,组织课题组成员对规划初稿进行四次修改,目前已基本定稿,规划将成为指导我区科技工作不断创新、全面发展的行动纲领。
三、继续做好科技三项费用的管理工作
认真开展*年度下半年的科技项目立项工作,发挥“科技三项费用”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重点支持区支柱产业,利用区科技三项经费继续加大对厦门知识产权转化中心产业化基地暨海投科创中心建设的扶持,科技三项经费的使用与海沧高新技术产业的招商引资相结合,通过科技项目安排资金,鼓励、吸引和促成科技型企业落户海沧,以促进我区科技进步、科技创新。
四、加快制作“海沧区科技信息网”
海沧科技信息网的建设已进入实质性阶段,目前硬件依托政府现有的网络系统,实现设备共享,避免重复投入;软件由区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中心委托公司开发设计,正在进行功能模块设计,较好地与政府现有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相结合,实现信息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