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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汽车金融公司模式
一、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的现状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汽车产业发展更加迅速,与汽车生产息息相关的金融服务也日益得到重视,特别是政府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令,汽车市场上的相关主体生产商、经销商以及商业银行等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应。2004年8月,通用汽车(GeneralMotors)成立国内首家汽车金融合资公司,紧接着,福特、大众汽车金融公司相继成立,国内车贷市场上掀起了一股汽车金融服务的竞争热潮,国内汽车金融市场出现了合资汽车金融公司“逐鹿中原”的竞争局面。国内汽车生产商及商业银行应如何应对竞争激烈的车贷市场,我国汽车金融服务应如何发展,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汽车金融服务的起源是在上世纪20年代前后,由汽车制造商向用户提供汽车销售分期付款时开始出现的。它的出现引起了汽车消费方式的重大变革,实现了消费者购车支付方式由最初的全款支付向分期付款方式转变。这一转变虽然促进了销售,但大大占用了制造商的资金。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张、消费市场的扩大和金融服务及信用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汽车制造商又开始利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这一位国家法律所认可的公司载体形式来解决在分期付款中出现的资金不足问题,从社会筹集资金。这样,汽车金融服务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融资-信贷-信用管理”的运行过程。
按照西方国家经济发展的经验,当一国人均GDP达到700美元时,便开始进入汽车消费时代。200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人均首次突破1000美元,达到1090美元;2004年,我国人均GDP达到1269美元;2005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1703美元。这些数据表明,我国正在进入汽车消费时代,并且能够成为我国又一新的经济增长点。目前我国汽车消费结构已经发生变化,私家车消费市场逐渐成为汽车消费市场的主力需求。2001年私车消费比例达到47.1%,2002年超过56%,2003年增至62%,2004年大幅增加为93.7%。汽车消费尤其是私车消费的持续走高,迫切需要完善的汽车金融服务。然而,我国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严重滞后,汽车消费信贷占汽车销售总额的比例不足10%,而其他国家如美国的比例为93%,英国为80%,德国为75%,日本为44%。另外,国外成熟的汽车金融服务,不仅向消费者提供信贷服务,而且向汽车厂商、经销商等提供涉及汽车生产、流通、消费、租赁、维护、回收等多环节的全方位、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因此,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与国外汽车金融服务业的差距,不仅显示了我国汽车金融业发展的滞后性,更说明了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潜力与迫切性。以美国为例,福特信贷、通用融资、戴-克财务、丰田财务等4家专业汽车融资公司占新车贷款销售份额39%。
二、我国发展汽车金融的难点
1.发育不成熟的信用环境
汽车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是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我国由于处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社会征信体系还未发育成熟。消费者信用记录非常分散,企业难以掌握完整的客户收入以及信用情况,而健全的个人信用制度能为汽车金融企业的发展提供切实保障。由于国内还未形成完整的全面的信用评价体系,导致整个社会个人信用评价成本较高。由于以上原因,再加上消费者诚信意识缺乏,使我国个人车贷的账率居高不下。据统计,2003年前9个月,中国汽车贷款总量为1800亿元,其中坏账为945亿元;占车贷总额一半以上;2004年前9个月汽车贷款总量为1683亿元,其中坏账高达1000亿元。一度车贷的相关保险业务几乎陷入停滞,这在相当程度上成了汽车金融服务发展的一个路障。
2.审慎的政策环境
首先,运营资金太少是导致目前国内已经成立的汽车金融公司缺乏竞争优势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次,融资渠道狭窄,投资手段单一。在国外,汽车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包括:商业票据发行、公司债券、购车储蓄、以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借款、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出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证券化等。但国内汽车金融公司只能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向金融机构借款。三是信贷风险也使汽车金融公司不敢贸然开展大宗业务。
目前,鉴于国内金融环境,我国关于汽车金融公司的相关政策规定比较谨慎,2003年10月3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11月颁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细则》,2004年8月17日又颁布了新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为避免金融风险,目前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开办的业务比较有限,对汽车金融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很多不利,具体表现在:
(1)具体业务的限制
《办法》规定,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可以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办理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向金融机构借款,为贷款购车提供担保,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业务及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贷款业务。
以上业务界定对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内开展其他业务实质上设置了许多障碍,比如租赁业务。在国外,租赁业务是国外汽车金融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而国内发育不成熟的汽车市场导致汽车价格波动较大,影响了租赁业务的开展。另外,汽车抵押融资涉及的相关政策也未做明确规定。
除此以外,《办法》还禁止汽车金融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同一法人不得投资一个以上汽车金融公司。这就限制了部分汽车金融公司业务在国内的扩展。
(2)融资方面的限制
对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在融资方面的限制主要是融资渠道的限制,按照规定,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这样巨额的资金需求需要汽车金融公司多方筹集。而目前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只允许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的存款,转让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并且同业拆借最长期限仅为7天,同时又不允许汽车金融公司进入如企业债券这样的公开资本市场,这样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问题将成为其发展的最大瓶颈。
(3)对贷款利率的限制
《细则》规定,发放汽车贷款的利率,可在央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基础上,上下浮动10%~30%,与央行对商业银行的规定基本一致。鉴于目前我国尚未放开利率管制,这使得汽车金融公司在具体业务操作上无法发挥优势。
3.汽车产业本身的波动
中国汽车产业正处在成长期,而这一时期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波动特别大,这种波动除了体现在产销量方面,还反映在不断变化的价格方面。车价近几年迅速下跌,大幅压缩了厂家利润空间,也让消费者对国内汽车价格失去信心,这无疑增加了那些准备通过汽车金融公司融资买车的用户的还贷机会成本。
发育不成熟的国内汽车市场是汽车金融业务开展的一个最具有杀伤力的阻碍因素,也是未来政策研究者和制定者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4.难以回避的金融风险
汽车金融公司是资产负债限制较多的一类专业化金融机构,它的风险分散机制不如商业银行灵活。因此,相对来说汽车金融公司的风险集中度较高。《办法》规定汽车金融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将5亿注册资金押在同一个地方风险太大。汽车金融公司并非专业金融机构,因此其主要目标并非盈利与金融安全,而是做好服务和促销。公司如果为了促进汽车销售向消费者和经销商过度让利,将造成高昂成本下的经营风险。汽车金融公司同时也向经销商发放贷款,这样风险可通过经销商来加成;公司并就贷款购车提供担保,形成了担保风险,可能形成风险集中放大效应。
三、我国发展汽车金融服务的前景
1.市场广阔
我国汽车金融服务面临着非常大的市场空间。据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对中国汽车市场的预测,今后几年,中国小汽车需求将保持20%到25%的年增长率,私家车增长速度将达到33%的水平。目前中国有购车能力的家庭大约为700万户,到2008年将增加到4200万户。预计到2010年中国能成为全球第三大汽车市场,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在全球私人用车的销售中有70%是通过贷款方式销售,而我国目前贷款销售仅占汽车销售的20%,还远远未达到这个比例,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25年中国汽车市场将达到1500万辆,整个市场销售额至少会达到15000亿元,即使未来20年中国信贷购车比例只有国外平均水平一半,汽车金融业也将有5000多亿元市场容量。全球汽车销售中70%通过汽车信贷销售,而在中国目前不到20%。显然,市场发展空间非常大。在此背景下,汽车金融公司发展前景较为乐观。
2.专业汽车金融公司的优势
相对于其它金融机构,无论在批发还是零售业务方面,汽车金融公司都有着天然优势。在零售方面,虽然汽车金融公司利率略高于银行(比银行高出20%左右),但是由于汽车金融公司不需要第三方担保,为消费者减免了一笔“担保费”,因此总体而言其利率并不高。另外,相对而言,通过汽车金融公司办理车贷业务,手续更方便,时间也更短,这是吸引客户的主要原因。在批发领域,汽车金融公司可以凭借雄厚资金实力为经销商提供资金服务,减缓了经销商资金压力。
汽车金融公司在个人车贷具体业务方面,也有较大的发挥余地,如2006年开办汽车金融业务的一汽大众推出弹性贷款,期限可放至5年,汽车金融公司还贷方式也更为灵活。有些公司甚至可以“旧车置换抵消首付”。这些灵活、优惠的贷款方式无疑使汽车金融公司在车贷市场赢得较大竞争优势。
同时,汽车消费信贷并不是汽车金融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涉及汽车消费过程的方方面面,如贷款担保、保险、理赔、零部件供应、维修保养、旧车处理、经销商的中短期融资等。
除此以外,汽车金融服务是汽车制造商价值链延伸的重要部分,汽车集团自己设立的汽车金融公司由于其对母公司汽车销售有巨大支持作用,可以得到母公司强大的资金支撑。
四、我国发展汽车金融的对策
1.大力发展汽车产业
汽车金融业作为汽车产业链的一个环节,它的发展是以汽车产业为基础的,尤其是在汽车产业发展的初期,可以说汽车产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决定着汽车金融业的发展。前期我国汽车金融业发展受挫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我国的汽车产业发展还不成熟。发展汽车产业本身,就是对汽车金融服务业的最大的支持,我们应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汽车产业的扶持力度,在政策上以及市场环境上给与其发展的空间。只有汽车产业的发展步入良性轨道,汽车金融服务才有了坚实的市场基础,汽车金融服务的发展反过来又会进一步促进汽车产业的发展。
2.创立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
一是要加强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和颁布工作,消除政策性瓶颈,尝试逐步有条件地放开对汽车金融机构融资的限制,让它们既可获得银行贷款,又可发行企业债券以及实现汽车信贷资产证券化来向社会筹集资金,真正扩宽汽车金融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汽车金融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二是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减少系统性风险。发达国家汽车金融业务无不是建立在相当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基础上的,而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几乎为零,汽车金融公司很难掌握储户的综合信用状况,这就造成了手续繁杂、担保限制过多等弊病,极大地制约了汽车金融业务的开展,所以必须建立权威性和统一性兼备的个人信用制度评估和查询系统,实现信用资源信息的共享。2003年11月14日,国务院批准的人民银行信用管理局正式挂牌,表明信用管理在政府行政层面正式揭开了帷幕。2005年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了《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这将促进我国征信业稳定健康发展,对中国汽车消费信贷业的发展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但是,由于信用数据收集、评估流程复杂,所以信用体系建设还任重而道远。
第三,扶持汽车金融中介机构,促进银企合作。现阶段针对信用缺乏和银行门槛过高的弊病,应该出台相关措施促进银企携手合作,扶持一些担保中介机构,让汽车信贷担保公司站在公正立场上,协助银行有偿处理贷前审查、贷中担保、贷后监督的工作。
3.探索近期适合当前形势的汽车金融公司运作模式
从长远看,专业的汽车金融公司将在未来的市场中占主要地位,但从目前来看,由于我国快速发展汽车金融服务的相关条件还不成熟,汽车金融公司当前的运作模式应尽量与市场上各种金融主体尤其是银行的合作,通过合理分工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
根据《办法》,汽车金融公司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并且同一法人不得投资一个以上的汽车金融公司,限制了汽车金融服务的辐射范围,而商业银行遍布的营业网点则弥补了汽车金融公司业务在地域上的不足。其次,当前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方面也需要加强与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合作。
目前我国应适度发展专业性汽车金融公司,进一步拓展其资金渠道,给汽车金融公司更宽的金融范围,将供给方培育成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在进一步规范发展商业银行汽车贷款业务的同时,应加快培育专业性汽车金融公司,进一步研究汽车金融公司可能的融资渠道,包括发行债券、同业借款或资产证券化等,从而使专业性汽车金融公司专业优势和资金实力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同时,还要建立汽车金融公司与汽车生产企业、汽车特约销售和售后服务企业以及二手车销售企业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全方位为消费者服务的同时,做到联手规避风险、承担风险,这样就可以让消费者有更多选择,也可以与不同性质的金融机构共同分担风险,保持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稳定健康地发展。
继上汽通用、大众、丰田、福特、戴-克集团、北京现代和沃尔沃在国内成立汽车金融公司后,国内银行首次参股汽车金融公司,由东风汽车、中国银行与法国标致雪铁龙集团2006年8月共同在京宣布,三方合资的东风标致雪铁龙金融公司正式开业。这些汽车金融公司的相继开业,无疑对国内汽车金融服务业务的丰富和深化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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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资源配置
发展民间金融,扩大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不仅是扩大民间投资、增加就业的需要,更重要地,它是中国经济进一步健康发展、金融市场和金融体制进一步发展、健全的需要。
在我们的经济中,目前非国有经济对GDP贡献已达63%,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已达74%,而在全部银行信贷资产中,非国有经济使用的比率不到30%,70%以上的银行信贷仍然由国有部门利用(证券市场上的直接融资也主要是为国有企业服务的)。而国有部门目前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只有不到30%。这种情况的后果,自然是一方面在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之间存在大量的坏账,而另一方面则是非国有经济的“融资渠道不畅”,制约着整个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制约着金融市场的成熟和发展。纠正资源配置的上述扭曲,显然是当前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发展市场竞争与改善市场管理
发展民间金融,也有利于发展金融业的市场竞争和对竞争的管理。过去20年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和市场竞争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民营经济的发展和它们带来的竞争机制。但是,过去我们积极在制造业发展民营经济,引入市场竞争的同时,却忽视了在金融市场上发展民营经济和市场竞争,致使在金融领域内仍是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处于垄断地位,竞争严重不足。这种状况不仅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也不利于对金融市场进行规范、管理的发展与成熟。其原因在于:政府对市场的管理水平,是随着市场竞争的展开而逐步提高的,管理者只能随着被管理者的成长而成长;只有市场竞争主体发展了、竞争存在了、展开了,管理者才会知道问题会出在什么地方,应该管什么、怎么管。
全面理解金融体系和民间金融的地位与作用
所谓金融市场或金融体系,从企业融资的角度看,包含至少两个组成部分,即为企业直接融资服务的资本市场,和为企业提供银行服务和间接融资的银行体系。
(1)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是企业初创时期的主要融资方式
长期以来在观念上存在的一个“误区”是,以为所谓企业融资就是“借钱”。而实际上,对于新生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来说,即没有过去的“信用历史”,又没有财产可以抵押,靠借钱使企业开始起步,是极为困难的。这当然不否定向亲戚朋友借一些钱作为初始投入,曾是我国的许多民营企业的起点,但世界上多数企业的最初资金来源,要么是自己的积累,要么是别人的“直接投资”——不是借了要还的“贷款”,而是投入企业同时拥有一部分产权的“投资”。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人并不需要信用历史和财产抵押,而只需要:第一,对经营者人格的信任,相信他创办企业的目的不是要“骗钱”,而是要发展,相信他会兢兢业业地办企业;其次,需要的是对投资项目本身赢利前景的相信,尽管人们都知道投资是一件有风险的事情。这里的融资渠道,其实就是资本市场,不一定是狭义的“股票市场”,却是广义的资本市场(股票市场是后来才发展起来的)。现在变得非常时髦的“风险投资”,其实历来是中小企业所能获得的主要资金来源。
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金融体系中所缺乏的,首先还不是缺少民间银行,而是缺少一个多层次的、能够为广大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服务的资本市场。我们现在有了两个全国性的股票证券市场,可以使少数(国有)大中企业进行直接融资,但是多数其他企业,特别是大批刚刚起步的中小企业却仍然无法融资。即使在不久的将来我们有了全国性的“创业板”市场,但若就此为止,我们这么大国家这么多地区的那么多中小企业,还是不能获得应有的融资渠道,更何况我们中国的一个特殊情况是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改革产生了许多“股份”,各种产权能否转让、买卖,不仅关系到企业改革能否继续深化,而且关系到那些已经改革了的企业能否开始成长。
因此,我们现在不仅需要树立起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概念,而且需要尽快根据我国特殊国情(企业多、地区差距大、企业改革的情况复杂),建立起一个“多层次、多渠道”的资本市场,使得各种投资活动得以展开,使得大批中小企业得以发展。
(2)银行所提供的首先应是金融服务而不是投资信贷
在有关银行体系的问题上,过去存在的一个“误区”是把银行业主要当成是投资资金的来源,而在实际上,银行业首先是“服务业”,服务于企业之间短期的资金周转。人们需要银行,首先不是因为没钱要借钱,而是有钱要存放、要支付、要完成交易所需的资金往来。首要的一种“借钱”行为也是由于在售出货款或生产资金没有收回之前需要银行给予一些短期的流动资金信贷。无论如何,短期流动资金信贷也是银行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大量中小企业目前最缺乏的其实也是这种银行服务(特别是缺乏由地方性小银行提供的成本较低的金融服务)。
当然,银行也可以成为长期投资信贷的来源,过去我国因为缺乏资本市场的发展,银行更是要作这样的工作。但是,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银行在这方面的任务将大大缩减。
中国需要大批的中小型、地方性、民营金融机构
现在有些人在担心中国的银行规模还不够大,加入WTO后难以与国际上的大银行竞争。
但是,首先,竞争力的根本在于效率,有了效率可以由小变大,而没有效率,拼凑出一个大机构,早晚也会被挤掉、被淘汰。
其次,世界上的那些大银行,不仅本身是由小银行发展而来的,而且即使发展到了今天,在我们看到的少数大银行的后面,还是有许多地方性的中小银行存在(美国有2万多家,意大利有9万多家),发达的市场经济内部,都是一个由少数大银行和一大批中小银行形成的金融体系,分工合作,提供各种金融服务,保证着经济的有效发展。
大银行有其规模经济效益高的一面,也有其交易成本高、管理成本高的一面。因此,大银行也许更适合于为大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而不适合于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鼓励国有大银行为中小企业增加贷款,但因种种原因难以施行,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大银行获得中小企业信息的成本较高,审批程序较长,利率低了无法贷款,高了小企业又难以接受。加上国有银行的一些特殊问题,困难就更大一些。
而对于一个人均GDP只有800美元左右、九亿农村人口有待进城、四亿农村劳动力需要进入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我们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仍是大量的地方性的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也需要有人为其提供金融服务。但一方面,我们本国的大银行很难对它们提供这种服务,另一方面,外国的大银行进了中国,也不会、不愿、不能为我们那些大量的地方性中小企业去提供服务,而只有一大批地方性的、“土生土长”的中小民间金融机构,才能胜任这一工作,与地方性的中小民营企业共同成长。这当中的合理性在于:决定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根本因素是信息以及建立在信息基础上的信用;而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最能较充分地利用地方(以至社区内)的信息存量,最容易(成本低)了解到地方上的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项目前景和信用水平,最容易克服“信息不对称”和因信息不完全而导致的交易成本较高这一金融服务业的障碍。地方上的人们自然知道地方上谁的“生意好”,谁比较讲信用,可以省去大量调研费用,也可减少审核批准程序,从而使金融业务的成本较低,服务价格自然也就可以较低,使供求双方都能发展。正是这一经济合理性,使得地方性的小银行可以有稳定的服务对象和市场基础,与国有大银行相辅相承,缺一不可,就像大企业和小企业可以各得其所、各有各的市场一样。
在这些问题上,我们应该以经济学理论为指导,首先想想清楚我们面临的问题是什么,面临着几类不同的问题,想一想一类金融机构或一级金融市场能否满足我们所面临的多方面、多层次的多种需求,适应多种经济主体发展的需要。如果我们的心目中只有少数几个大企业、大银行,那就大错特错了!
发展民间金融本身要求发展对它们的监管
发展为民营企业服务的金融市场,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包括非国有的投资公司、投资基金、投资银行、金融中介机构等等,也包含民营银行、保险公司等。而一谈到这些具体问题,人们自然就会想到民间金融的风险问题,包括它们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所带来的风险。
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发展民间金融本身的涵义当中就包含着发展对民间金融的监管。金融业是个风险较大、容易出现“欺诈”行为的行业;任何金融业的健康发展、都是需要监管的,不监管等于不去发展。过去我国已经出现的一些民间金融之所以后来问题较多,不是因为这种经济形式本身有问题,而是政府(或社会性金融组织)没有对其进行应有的监管。我们过去不断地把国有大银行纳入正规的监管系统(同时使它们享有事实上的存款担保),而对民间金融则是让其自生自灭,或者一出问题就想到关掉它、并掉它,没有对其给以足够的关注和管理,其结果自然是要么“不清楚它们是怎么运行的”、“为什么运行(目的是不是就是‘骗钱‘)”,要么就是问题出得较多,成为金融风险较大的一块土壤。正确的做法是在让其大力发展同时将其纳入严格监管的范围,而不是要么不管、要么不让其发展或是宣布其为非法、或是出了点问题就关掉了事。世界上的大多数银行都是民营的,而它们能够健康地发展壮大,原因之一是它们被纳入政府(代表社会)对其进行监管的体系之中。从监管难度上说,民间金融实际上要比国有银行更加好管,因为你可以对民间金融机构进行严厉的、有经济意义的惩罚,甚至把它关掉,而对国有银行,多数经济惩罚措施是没有意义的(只有对官员的“行政惩罚”还有些意义),也很难对其实施破产性处理。
在建立金融监控体系的问题上,制度设计的前提就应该是假定人们想“投机”、想“骗钱”,而不是假定人们会“出以公心、为经济服务”,只有这样,我们的监控制度才能真正做到防范“骗钱”的人,不让其得逞。而不是出了骗子却大惊小怪。一切制度的功能其实首先都是“防小人”,使小人受到惩罚,讲信用、做“正经生意”的行为才能得以发展。在建立对银行的监控体系的同时,我们也要进一步发展对合法、正当银行行为的保护与保障,比如通过法治对“赖账”行为进行打击和惩罚,通过提供“存款担保”,对一般性的金融风险加以防范。
重视基础性的体制建设
现在在国际上八面威风的现代大金融机构都是由几十年、几百年前的一些很小、很“土”的机构发展而来的。在少部分金融机构规模扩大的同时,也发生了很多其他的事情:第一,在大量金融机构出现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竞争性、优胜劣汰的金融市场;第二,在多次金融骗局、金融危机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银行监管机制和相应的法治体系;第三,形成了商业道德或商业信用;第四,在新技术基础上,形成现代金融业务;第五,在以上各种发展的基础上,又出现了许多新的金融“衍生工具”和新的金融市场(期货、股票市场、投资基金等等都是后来才发展起来的)。
我们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当然不必什么事都自己重新做一遍,什么“金融骗局”都要经历一遍。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和发挥我们的“后发优势”,借鉴和吸取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借鉴它们已经形成的体制模式和管理机制,一开始就可以起点高一些,一上来就可以也搞一些现代的、新型的东西,如电子银行业务、投资基金、股票、期货等等。但是,即便如此,我们仍不能忘记那些基础性的、根本性的东西,关键是不能忘记我们还有许多基础性的制度建设尚待完成,那就是金融市场上的竞争、监控体系、法治结构、以及“信用文化”等等。发展地方性的民间金融业,也是建立市场经济金融体制的基础性的过程,因为第一它是发展健全的金融市场所不可或缺的,第二它们的形成和发展特别有利于上述几种基础性体制的建立。
(一)企业金融涉及公司的治理
企业金融中涉及到公司的治理,公司制企业的出现,以及发展,随之而来的就是企业的治理问题,一个企业的治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如何治理好公司,以及怎样的治理才能够使企业的利益达到最大化,如何才能够是企业治理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积极的,有利的影响,这是企业治理,以及企业金融必须要特别仔细的考虑的问题之一,企业金融在企业治理问题上,要尤其的注意,尽量的是企业金融对于企业的治理,在最大的程度上,最企业的发展起到促进的作用,千万不能忽视企业治理企业发展的作用,所以在企业金融对企业的治理过程中一定要格外地小心谨慎。
(二)金融危机是不容忽视的
随着近年来金融危机的时有发生,企业金融对于企业发展作用的弊端也就凸显出来了,金融危机会对企业造成一定的影响,这是大家众所周知的。而金融危机有的时候又是不可避免的,金融危机的发生必然会对企业造成不可避免的损失,严重的时候,金融危机对一个企业造成的影响,还很有可能是致命的。有不少的企业在金融危机中破产。金融危机的影响,也引起了大家对于企业金融对企业发展关系的重视,如何预防和应对,企业金融对企业发展的不利影响,逐渐引起了人们的重视。
二、企业金融与企业发展关系的对策建议
(一)进行科学合理地资源配置
为企业争取最大的利益,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发展,为企业在日后的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企业金融要充分利用好企业丰富的客户资源,企业的客户资源,无疑在企业金融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客户资源在企业金融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比重,所以企业的客户资源在企业金融中也就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企业金融一定要好好利用这一优势,重视资源的分配,对企业的客户资源,进行科学合理地配置,争取使企业的客户资源优势发挥到最大,从而使企业金融在企业发展中,起到更加积极的促进作用,使企业金融更好地为企业的发展服务。
(二)企业金融必然会影响到公司的治理
由于我国的企业并不能够直接地提供金融服务,所以就需要对公司进行治理,通过一定的企业金融组织来提供金融服务,所以就必然会涉及到公司的治理,只有有效地治理,使企业金融组织能够更有效率,更好地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才能使企业金融能够不至于在企业的发展中拖后腿。这样才为企业金融对企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提供机会。要想使企业金融能够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就必须要对企业进行治理,对企业的参股对象,以及集团的控股,都要进行严格地治理,以保证企业金融组织更好地发展,同时还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重视,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用科学合理的手段,使企业能够有一个更广阔的发展前景。
(三)企业金融有一定的风险性
金融危机的发生,也是人们意识到了企业金融对企业发展造成的巨大的负面影响,所以要努力地,尽可能地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企业金融中要尤其的注意,尽量避免危机的发生,这就要求降低风险,利用企业金融的分散功能,尽量地是使风险分散开来,要想降低风险,通常情况下,就要降低回报,所以在企业金融中,一定要将究平衡,不能一味地追求高回报,这样的话,就会使风险性增强,而风险性的增强,就加大了导致危机的可能性,所以企业金融一定要衡量好。而企业金融要想尽可能地避免危机的发生,就要尽量的降低风险,而降低风险的有效的措施,就是分散风险,分散风险的同时,也会对企业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从而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是企业能够更好更快的发展,而风险的降低,也为企业营造了一个相对来说,更加安全,更加有利于发展的环境,所以在这一点上来说,企业金融和企业发展也是相互促进的。
三、总结
1.民间金融未得到法律的保护
当前我国银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缺乏一个合理的体系,中国金融业形成了高度的垄断局面和对民间金融的压制,国有金融机构处于绝对主导地位,虽然对金融业进行了股权结构多元化、投资主体多样化的改革,一些中小金融机构如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实际上还是准国有金融机构,更多还是官商,而不是金融商人。可以说,在我国,能够得到法律认可、纳入了政府监管体系的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都成了官办金融的性质,而民营金融机构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农村合作基金会虽然得到了地方致府的认可,甚至被乡政府直接控制,但同样因为没有获得监管部门的金融业务许可证而处于不合法地位,最后被作为非法金融组织取缔。目前虽已引起重视,但由于缺乏法律保障,民间借贷市场还处于半地下状态。由于对农村有益、对农民有利,我国民间金融始终客观存在并顽强发展。又由于完全处于非法的状态,为高利贷的滋生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和肥沃的土壤,其结果是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2.民间金融潜伏着金融风险,容易滋生个人非法金融问题
民间金融组织尽管逐步形成了与运行特点相适应的内部管理体系,但由于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巨大局限性,使资金链断裂的可能性非常高。脱离法规和政府部门的保护,其合法的风险控制手段也比较有限。一旦风险失控,少数实际控制人会为其小团体或个人的利益铤而走险,进一步扩大风险或直接从事犯罪活动,从而严重伤害其他参与人的利益。民间金融机构的“地下性”,决定了其处于白色和黑色之间的灰色地带。其所处的特殊地带,决定了民间金融机构很容易与“黑色”产生某种联系。有一些人利用民间金融机构的不透明性从事诈骗活动;还有一些民间金融机构与地下经济关系密切,甚至被犯罪分子用于洗钱,刺激了地下经济和犯罪活动;更有一些民间金融机构与黑社会勾结,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3.民间金融容易产生经济纠纷
民间金融虽然一直比较活跃,但不具备合法地位,无法实现规范发展,是一种建立在“哥俩好”的非制度信任上的,且相当部分的民间借贷仍然采取了口头约定等简单形式,利率普遍较高,其粗陋的形式与较高的利率,既制约了资金需求,也成为众多法律纠纷的根源。由于民间金融特别是民间借贷,大多是一种关系型的借贷方式,还款的激励约束机制没有得到硬化,当债务人预计到其违约收益远远高于其社会信用丧失的成本时,道德风险就会产生。许多无序的民间融资导致大量纠纷(如合同纠纷、利率纠纷、担保纠纷和借据纠纷等)。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款人的信誉为基础,借贷关系的缔结少有抵押担保,债权入对借款人的偿债行为缺乏足够的把握和制约能力。
4.民间金融对政府的宏观调控活动产生影响
民间金融一定程度上会干扰政府的货币政策,扰乱正常金融秩序,政府的宏观调控目标由于民间金融的影响可能难以实现。例如人民银行正减少货币供给量,提高了再贴现率。正规金融机构的利率也相应提高,而民间金融并未提高利率,于是正规金融提供的资金减少了,而民间金融提供的资金却增加了。一些民间金融机构从一开始就有先天的痼疾,脱离了中央银行的监管,业务经营存在不规范,如高息揽存,盲目贷款。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价格由国家确定,而民间借贷的利率是双方自发商定,两种定价方法存在天然矛盾。且民间借贷大都是在资金需求迫切,银行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发生,基本上是一个卖方市场,利率水平通常畸高,民间借贷形成的货币流量也难以预测和控制。
二、规范民间金融发展
1.尽快建立健全与民间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
应按照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当修改1998年6月30国务院颁布施行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建议国家各级立法和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善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界定合法与违法的界限,赋予民间融资合法的法律地位,并通过法律保护合约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保证民间金融有合理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2.规范民间金融,将民间金融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加强民间金融监管,是在金融市场运作中保证民间金融机构安全和提高资产质量的内在要求。要使民间金融活而不乱,实现发展、效率、稳定三者的最优结合,监管方式的科学化和调控方式的灵活有效是最为关键的一环。政府在对民间金融监管中应该摆正自身的位置,以引导、监控为己任,而不是对其进行过多的干预。曾经在广大农村兴盛的农村合作基金会衰败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政府进行了过多的行政干预。前车之鉴应引以为戒。作为政府,要从完善法律、制度、政策人手,在严格市场准入条件、提高准备金率和资金充足率及实行风险责任自负的情况下,引导和鼓励民营的小额信贷银行、合作银行、私人银行等多种形式的民间金融健康发展,达到合法、公开、规范,并纳入到金融体系中加以监管,以增加金融服务供给。
3.建立起相关保险制度和贷款抵押担保机制,化解金融服务风险
政策性贷款保险制度和经济主体贷款抵押担保机制这两项业务是近年农户和农业企业贷款中的主要障碍,如果建立不及时,将对我国金融成长极为不利。保险公司可以开办贷款担保业务,其保险的对象可以是借款方——农户或企业,也可以是贷款方——金融机构。另外,可以探索成立担保公司或担保合作社,由借款人(农户或企业)合资组建,否则,当发生风险损失时,各类金融机构的损失得不到应有补偿。此外,还可以适时开展大宗农产品期货业务,分散信贷风险等等。总之,大力开发新型民间金融产品,拓宽金融服务范围,探索建立民间金融的风险防范机制,有利于新农村建设,同时也为建立、健全我国金融体系提供合理的保障机制。
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商业模式主要有几下几种:1.电商小贷公司。电商小贷是指电商企业或银行等金融机构利用自身平台所积累的商务经营数据和其他第三方数据审核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而在网上进行借贷的融资模式。我国电商信贷主要分为电商系和银行系,其中电商系在这种信贷融资中占据绝对优势。电商系的融资模式又可细分为以下几类:第一,自建小贷公司。将信贷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向外融资,加上自有资金通过小贷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对外提供贷款。第二种是与银行合作完成信贷。电商利用网络平台对企业进行审核,后提交给银行,由银行进行放贷。银行系的放贷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种是自建电商平台,这种模式主要是国有银行,如交行的“交博汇”、建行的“善融商务”等。但是这种模式的不足在于由于银行系电商的流量不足,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模式很难做大做强。第二种模式是银行与电商企业合作,利用电商企业掌握的大数据作为网上贷款风险审核的信息。但是它过于依赖电商而使得业务独立性大大下降,而且电商有自己的打算,它不可能将核心数据拱手相让从而失去在这一领域的独占性优势。第三种模式是与第三方数据提供机构合作,利用第三方机构掌握的电商运营的数据包括电商ERP、资金支付、物流、交易平台数据等链条环节数据,不但能较好的掌握客户终端的需求信息,还能较好的了解电商的运营规则,而这种模式也是未来主力开拓的方向。2.在线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是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基础上,在贸易融资和支付结算领域通过虚拟的互联网金融助推实体经济的融资模式,它的本质是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服务流的有效整合。供应链金融的出现使得银行利用大数据和大数据分析打破现有信贷评估系统信息不对称的有效工具,通过模型构建和大数据分析了解企业和个人信用、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情况,这样的模式往往比传统的抵质押物的风险控制力更强。3.互联网投资。互联网投资理财产品是指金融机构或者电商利用网络面向网络大众销售金融产品,互联网投资产品丰富,准入门槛低,手续灵活方便,而且能够突破区域限制,收益率较传统金融机构高,主要投资者为长尾分布人群。参与互联网金融投资人群的理财资金少,往往被传统金融机构拒之门外,殊不知这一长尾人群数量大,市场前景广阔。余额宝一经推出便受到了市场的青睐,短短的几个月,余额宝作为一款实质性的货币市场基金其投资人数就已经位居世界第一位,资产管理规模位居全球基金前五。4.大数据金融模式。代表性的企业有淘宝、京东商城、苏宁云商。这些公司利用其构建的电子商务平台的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布局营销,实现精准销售。5.第三方支付模式。这一模式的典型企业主要有拉卡拉、支付宝、易宝支付、财付通、银联在线等。6.P2P模式。P2P虽然发端于美国,但是自从传到中国以后,发展势头迅猛,在规模上已然超越了美国,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P2P模式———实质上的中国民间融资。P2P的出现让小贷公司突破了不能融资、担保公司不能放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贷的政策限制。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业务还包括众筹融资、虚拟货币等。
二、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体系建设
(一)金融机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紧迫性互联网金融从2012年兴起,经过急速的扩张和发展,通过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和行业的洗牌,已从完全竞争市场向寡头市场发展,互联网金融资源越来越向少数几家优势电商集聚,而主要行业领导电商为了追求市场份额特别是行业垄断权、定价话语权和垄断利润,通过商业战略和技术手段为行业进入者设置了诸多的有形或者无形的壁垒。按照行业发展的一般规律,资源要素和产品集中度会进一步提高,后继者想要进入行业分取利润一杯羹的难度将会越来越大,替代现有行业主导者成为行业新的霸主的难度可想而知。我国国有五大行以及主要的股份制银行都意识到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性,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应对策略,制定了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战略布局。银行纷纷试水互联网金融业务,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深藏于现象背后的深刻原因。客观上,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科技发展的大势不可逆转;主观上,银行也已经意识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能否有效利用互联网金融关系到银行发展,因此纷纷采取主动出击的策略和主动应付的姿态,希望在互联网金融这一趋势潮中占据制高点,形成新一轮发展的动力。银行的有效出击和抢占制高点策略为其他金融机构有效发展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也使得我们意识到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力,能否在合适的时机应对关系业务的拓展,关系盈利的增长和盈利空间,关系能否突破现有业务模式、规模的束缚,关系公司整体的发展。因此,金融机构应该将积极有效的利用互联网金融上升为公司发展战略层面的高度上,为公司冲破束缚、实现跨越式发展打下基础。
(二)战略鉴于互联网金融的时代特征以及金融业的发展方向,为了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应把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金融和信息化列为公司的重大发展战略。公司应注重线上线下业务的整合、协调、统一,实现线上线下业务的交错、互补,实现线上线下的相互促进,实现线上线下的两条腿协调行走。长期来看,公司要将线上业务作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力争将线上业务做大做强,做出具有高度信誉度、强大社会影响力、覆盖面广、技术先进、管理有效、商业模式新颖、客户认可度高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少数主导企业之一。短期来看,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型金融机构在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过程中需秉承避实就虚的策略,尽量避免与优势电商的正面交锋,通过制定差异化的移动互联网发展战略,利用公司在金融产品服务领域的优势,循序渐进、有步骤、有条件、有针对性的发展。在稳步发展B2C的基础上,主抓B2B的发展,特别是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以资产管理公司为例,在资产处置和资产收购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资产总量高、规模大、影响力强的大型优质客户。在公司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初期,要紧紧抓住这些客户资源,以他们为核心构建互联网金融生态圈,实现短期内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这种发展战略同样适用于其他类型的金融企业。
(三)产品创新金融机构在互联网金融产品上的创新,应该把握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在符合监管要求以及自身企业发展战略的前提下,按照资源最有效配置的原则,以现有业务和平台为核心和立足点,通过互联网金融的渗透互补作用,有重点、有步骤地向现有业务的上下游延生扩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线上线下的优势互补,弱势互抵,逐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扩大企业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和盈利空间。金融机构尤其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利用现有的金融资源服务优势选取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最为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现有业务优势互补的业务类型,包括B2C、B2B业务特别是供应链金融业务。
1.B2C业务B2C业务是现有的电子商务主导企业的主营业务,发展较为成熟,已经形成了几家大的电商企业垄断电子商务市场的局面。作为后继者,要想成为后起之秀,按照常规的发展模式借鉴电子商务主导企业的经营模式显然很难成功。如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利用自身的金融服务优势,将电子商务平台作为载体,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优势金融产品与服务融入交易当中,这样的商业模式可以避实就虚,在强化自身优势的同时,避免与大的电商正面交锋,采取迂回战略,实现快速发展。(1)搭建平台搭建一个服务质量高、客户体验好、汇聚人气大的电子商务平台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一环,也是评判一个企业或者是金融机构在互联网金融市场份额、市场地位的重要标志。要想发展互联网金融,就要做实电商平台。搭建平台的途径有自身研发、与现有的主导电商合作、或者是通过兼并收购等。综合考虑发展的可行性和主动性两大因素,收购现有电商企业成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理想之选。尤其是可以选取彼此重复度低的平盟商,建立资源互补型的大电商平台。(2)发展平台在成功兼并或者收购一家或者几家电商之后,要整合被收购企业的业务资源和优质资产,结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特色,制定进一步的互联网发展战略。B2C商城可以采用网盟和自营的双重模式,发展的初期推出限时抢购、限时抢批、降价竞购的策略促成交易量的攀升。同时,采取网络、平面广告等营销策略积极培育电商平台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价廉质优的大众受益下,实现流量的几何级增长,培育以社交网络为载体的外部性,在短期内实现对电商平台的感知-认知-吸引-依赖的过程,迅速提高电商平台交易流量,为公司的下一步发展———融入优势服务和产品、进行大数据分析打下基础,因为电商交易流量和交易金额的速度对互联网金融的成败起着基础性和决定性的作用。电商平台的功能界面要时刻体现民主化和方便快捷的操作理念,早期可以通过自营、加盟甚至与其他电商合作的方式,通过吸引企业、分销商免费入驻的方式,免除传统电商企业的进场费和交易费,快速做大市场。B2C的经营理念是贴近大众、贴近市场。因此,在功能的设置上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有机结合,照顾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要让消费者意识到这样的电子商务平台是方便、快捷的。根据金融企业做电商平台的发展来看,电商平台的容量边际成本很低,但随着交易量的逐步上升,物流、仓储等问题就会显现出来。与专业化的电商平台相比,线下的物流效率、仓储空间成为制约金融类企业创办电商平台的最大瓶颈。其实,这一困扰多数金融类企业电商平台的难题并不是难以解决。一方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与几家大型物流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保证物流的时间和效率。另一方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当中积累了物流基地的客户公司可以以这样的物流基地客户为突破口,建立基于诚信、合作基础之上的再度合作,租用物流基地客户的基地,通过此类客户寻找其他物理网点的基地信息,在短时间内建立覆盖全国重要城市的仓储物理网点,突破物流、仓储的短板限制。(3)融入产品和服务金融企业做电商平台不只是做电商平台,更大的目标在于利用这样一个载体积极销售有特色、占优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这样的载体可以将金融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融入到交易过程当中,从而提高社会认知度、扩大销售渠道,拓展客户来源,解决线下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约束,提高利润增长点。
2.B2B业务相比于B2C业务做流量,搭售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策略,B2B的发展方向和模式应定位于重点突破、主次分明、采取连横合纵的策略。所谓连横就是将当前盈利能力大、发展潜力好、利润率高的行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市场或者是在行业内影响力大、社会知名度高、财务经营好的企业整合成为优质客户和核心客户。所谓合纵就是优质客户的上中下游关联企业连为一体。综合金融企业的业务优势,发展B2B的商业模式重点应该放在供应链金融的模式上,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成败关键在于是否有忠诚度高的龙头核心企业群。在核心企业的路径选择上,有重点分步骤展开。首先,与现有的公司大客户洽商,将金融服务逐步引领到线上,实行企业进驻免费,同时简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流程设计,增加金融产品的多样性,开辟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个性化定制通道,让企业亲身感受良好的线上金融服务质量,从而培养平台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第二,在做足现有客户线上金融服务的同时,应该开拓其他大型、重点客户来源通道,引进国内外知名产品生产企业和零售商、分销商以旗舰店的形式入驻商城,同时与国内知名大型电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丰富商城的吸引力。核心企业的进入是产业链金融的基础,在获得核心企业的认可后,通过核心企业的影响力推进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的集体进驻,打造上下游一体化、企业间紧密相连的高度外部性电商平台。
一、面向市场的银行结构调整
1、调整的背景。
1994年,我国银行业接受了一个国际准则,即巴赛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所制定的资本充足率标准。这说明我国的银行业开始走向市场、走向开放。巴赛尔条约要求银行的核心资本与其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至少为4%,其总资产或净值占其加权风险资产的比例至少为8%。这是一个保证国家金融系统安全的有效准则,不仅为35个契约国所接受,而且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所承认,我国还将该标准正式载入商业银行法第39条中。按巴赛尔标准,商业银行必须要按照有风险的企业来进行经营,而不能以空壳银行通过转手经营储蓄者资金来生存。这与空手套白狼的传统银行理论不同。按照传统的银行理论,银行是将资金所有者“典当”的资金视为自己的资金贷给需求者,银行本身并不在经营中投入资金。由此造成了银行的道德风险(高风险经营)、破产威胁及信用下降,给银行业的经营带来了困难,所以,为控制风险,提出资本金标准是一个最有效的办法。这就是巴赛尔条约的含义。
80年代,我国的银行与财政分离,开始承担独立的职能,但是,由于传统计划经济的遗产,再加上国家财力因放权让利而削弱,政府为控制经济,我国银行业采用了近乎垄断的国有银行体制,国家通过该体系将收集的资金投于国有企业。为了使该流程不至于被中间截流,国家通过各种手段限制居民的资本选择,如取缔民间非正规金融,限制证券市场发展,控制直接投资等,但是,随着经济改革不断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单一的资金获取渠道无法满足不断增加的社会资金需求,于是,90年代初我国银行业经过了一轮自由化的改革,出现了一些非国有股份制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于国有银行垄断了社会资金的分配,不利于正在兴起的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于是在一些地方开始自发形成以信用社和基金形式出现的金融组织,担负着地方性的资金融通工作,成为乡镇企业和城市非国有经济资金供应的主要渠道。至1994年,全国的城市信用社达5000家以上,其贷款的一半以上流向城市集体企业,8%左右流向私营企业。据估计,提供给私营企业的贷款相当于国有银行的5倍。但是,这些金融机构所具有的先天不足是信用度低,资金量小,只能以高利率来吸收社会资金或从国有银行借款,然后以较高利率借出,这就增大了经营风险。在经济高涨时期,风险通常被掩盖起来,而一旦经济紧缩,普遍出现经营困难,不仅资金来源成了问题,而且贷出去的款也难回收。国家借此进行了金融整顿,合并了机构,走上了金融集中化的道路。这些合并后的机构又成了另一类垄断型的机构,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来源由此也被切断。与此同时,国有银行也搞起了第二银行,即信托投资公司。在银行的带动下,其他机构也加以仿效,于是成立了大量非银行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名义上从事委托存贷业务,实质上是利用关系以低利息从国有银行弄来资金,然后以市场利率贷放出去,或干脆自己从事房地产等高风险高盈利投资,这实际上是国有银行逃避国家信贷管理进行风险投资的手段。据估计,到1995年底,国有银行对信托机构的放款数额达5500亿元,这也是国有银行呆坏账快速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整顿金融秩序,央行采取了压缩信托投资公司规模使其与商业银行脱钩的办法,其数量从1994年底的393家降到1996年底的244家,但其造成的资金损失大多已无法挽回。
还有一个因素也要看到,国有商业银行迅速在全国布网经营,但由于实行地方的分权式管理,这些机构成了地方政府的钱口袋,再加上银行经营管理不善,许多基层机构成为国有银行的包袱。90年代中后期,随着银行商业化的推进,巴赛尔标准的实施以及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有银行不仅追求效益的冲动开始占了上风,而且金融风险意识逐渐增强。于是,在国家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形势下,各个商业银行开始收缩战线,压缩基层银行机构,上收贷款权力,货币市场出现了逆细分化倾向,一方面存贷款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集中,其垄断趋势进一步加强,另一方面,其他商业银行也从基层行集中资金,进行大额度放款,使得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资金的渠道进一步萎缩。这一格局由于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而变得更严重,银行收得越来越紧。由此可见,在垄断和集中化的主导趋势下,我国的银行体系还面临着以下问题,一是国有银行包袱重、经营管理水平低,且资源垄断严重;二是非国有银行实力有限,信用度不高,规模过小,抗风险能力差;三是没有形成合理的利率决定机制,致使银行经营风险大。在这种格局下,因为国有银行的资金主要投向国有企业,资金的流向不尽合理,所以给整体经济发展造成了困难,这是银行业调整面临的基本矛盾。
2、调整什么,怎样调整
从一国的整个资金流动过程看,个人获得的各种资金有三个流向,即消费、储蓄和其它投资,社会资金流入银行业暂时或长期地存放,银行所能动用(贷款)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如果银行能够完全履行其作为资金集散中心的职能,则经济运行中的资金供应是基本平衡的,因为资金供求者与商品市场上的商品供求者正好地位相反(不考虑外部因素)。但是,在经济剧烈波动或资金流动存在结构性失衡时,上述的对称性被打破,就会形成资金供求失衡。在我国的资金流动过程中,这种失衡主要由结构性因素引起,银行吸收分散资金集中供给国有企业的结果是,资金过多地流向并没有那么大需求和能力的国有企业(甚至有些充当了资本金),而其它需求者的资金无法满足,于是形成资金的二次分配和多次分配,人为地造成资本高价和配置扭曲,而且形成了一条长长的资金食利链,滋生腐败。不仅如此,国家控制储蓄利率也是对供给者的利益剥夺,因为储蓄者被取消了资金使用的选择权,只能以低价获得利率。对于从事资金集散的银行来说,更是获得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垄断地位,资金支配权成了获利的最佳工具。通过低价收集资金剥夺储蓄者的利益,并没有通过商品的低成本和低价格返还消费者,而是成了各类中间取利者的收益和无效益的投资,结果是银行反而背上了重债。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没有正常的融资渠道,为高利贷的盛行大开了方便之门。这就决定了我们调整银行结构的基本出发点,即疏通资金流通渠道,形成有效率、市场化的资金集散中心。由此而涉及的政策问题相当复杂,主要有:
一是要坚决消除资金无效分配机制,使资金流向合理化。目前,国有银行给国有企业服务的情况并未改变,国有企业提供了二、三产业整个产出的不足40%,但却占用着60%以上的资金投入,这是造成银行业困境和社会资金失衡的主要因素。使资金能真正按市场规则进入资金的真正需求部门,是体制和政策调整的主要目标。
二是要形成合理的银行结构体系,打破银行业的国家垄断。在我国,国有银行的资金流入国有企业,国有企业是国有银行的服务对象。由此而提出的问题是,如果我国银行体制还基本上是国有银行的一统天下,资金的合理分配就不可能,银行业的正常竞争也不会形成。所以,要求国有银行扩大服务对象,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厢情愿,最根本的办法还是打破国有银行的垄断,鼓励和发展紧贴市场的非国有金融机构。一般来说,一个稳定而有效率的金融体制是从民间部门的利益冲突及其协调过程中生长起来的,而在计划体制背景下进行的金融市场化改革,其实质更应是政府部门的退出与民间部门的进入和成长,变政府配置金融资源为由民间部门配置金融资源,进而在民间部门之间确立正常的金融交易关系。不仅如此,资金服务是一个多层次、多样性的体系,因为资金需求是复杂的,单靠正规的银行业并不能全部解决需求者的问题,如农民贷款,城市小型工商企业、个体劳动者、风险型企业、贫困人群和特殊人群的资金需求等,只有通过各种特殊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才能提供服务;银行体系完备了,资金的结构性流动失衡才能最终解决。所以,开放银行业的投资,形成多元化的银行格局,是提高银行业经营管理水平、降低金融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的重要一环。此外,现有100多家中小商业银行也有一个调整问题,包括存款保险、重组合并、剥离不良资产等。三是对国有银行进行调整。在这方面,政府开始采取了一些措施,如:提高银行业的资本金,降低不合理债权;将逐步对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改制,引进其他投资者;从建立现代银行制度入手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精简机构人员、提高银行竞争力等,使国有银行逐步走向市场。同时,为了缓解宏观资金分配的矛盾,合理划分了银行贷款权限,将服务对象扩大到各类非国有经济。这些政策调整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摆脱困境,提高竞争力,但要真正取得突破,必然涉及到产权、人员、资本金、治理结构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的根本改革。如果说国有企业的改革困难,那么,国有银行的改革就更难。而能否在这方面取得突破,直接关系到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前途。四是实行利率市场化,使资金价格有一个合理的定价基础。现在,国内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外国银行办理外汇业务,其利率已经市场化了,且目前价格走低,利率水平不高,正是改变形成机制,使利率市场化的最好时机。这时放开贷款利率以形成资金的市场定价,能够促使银行改善经营,使资金流向更合理。目前,利率市场化的障碍有二:一是思想上的顾虑,担心放开以后利率升高,失去控制。其实,放开以后,利率升降都是市场的正常反应。在价格普遍走低的情况下,利率也不会升得太高,况且央行控制着再贷款和再贴现手段,可以进行调节。二是技术上和操作上的困难。一般来说,国债收益率构成长期收益曲线,是市场利率的基准线,但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由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事情正好反了过来,不是国债收益率影响和决定银行利率,而是四大银行的成本决定国债的招投标价格,国债利率的涨跌取决于四大国有银行的行为,因而目前的国债收益率还难以成为市场利率的基准。在削减四大国有银行垄断地位的同时,能否作出适当安排,限制四大银行的行为,使国债收益率逐渐成为市场利率变动的参照。以提高银行竞争力和市场化为核心的银行业结构调整,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改变过去集聚社会资金支持经济发展的赶超型发展战略,也是对改革以来出现的银行业集中化和垄断化趋势的修正。做为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我国过去和未来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还是促进经济发展,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单纯通过资金的输入来达到高增长的效果越来越差,而且后患无穷。这就迫使我们的金融结构要进行分散化、市场化的调整,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提出的要求和加入WTO的需要。以银行调整为重点的金融结构调整,将对我国今后的经济发展产生重大的影响。
二、证券市场发展
在银行业开始结构调整的同时,做为金融体系的另一个重要成员,证券市场正在稳步发展,以《证券法》的实施为标志,我国证券市场经过10多年试点后正式纳入金融体系,并在经济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1、我国证券市场概况
为了使本文的叙述更有针对性,这里的证券市场主要指的是股票市场,而其它类型的证券,如政府和企业债券暂不做分析。
企业的股票是该企业资产所有权的代表物,是一种明晰的产权,股票的持有和交易是一种所有权的拥有和让渡,前提是该代表物(股票)必须是真实的。所以,股票本质上是与国有企业的含义相冲突的,因为国有企业理论上归人民所有(当然实际上是政府所有),其产权无法分割,如果分割则利益应归于全民,这在理论上是无法实现的(实际分割与此无关)。好在我国90年代搞的企业发行股票的试点及自发交易市场的形成,并没有考虑理论问题,也就有了可操作性。
不论是80年代中后期各地兴起的证券交易场所,还是90年代初在上海、深圳建立的证券交易所,开始时都是地方行为,国家没有设立专门的证券管理机构。这里的证券市场可以说是一个自由放任和不规范的市场。一是上市公司的上市规则是由证券交易所制定的,而证券交易所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单位(上市挂牌交易的公司每一年缴纳挂牌费,而证券经纪商上交手续费给交易所),所以,从监管的角度看,它只有权力保证上市公司本身是存在的(即股票的资产实际存在),但没有权力去保证上市公司不搞弄虚作假欺骗投资者。所以,上市规则事实上对上市公司并无约束力。这就需要政府来提供保证上市公司质量的监管体系。二是上市公司到底是怎样的情况,投资者是不清楚的。当一个企业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化为一种代号以后,事实上,投资者也并不需要再去了解该符号的实际内涵,因为符号的收益能脱离企业的资本变化,这就为大批投资者提供了自由炒作的空间,符号本身也就具有了价值。但是,对符号的炒作是有限度的,所以最终股票价格就会波动。对投资者和股票价格进行直接控制是不可能的,但如果由此延伸至投资者可以为所欲为,操纵市场,就是监管的问题。监管是一种公共产品,就象警察维持公共秩序一样。所以,规范市场行为自然是政府要管的事情。1991-1993年初,由于证券市场的运行缺乏制度保障,资金大户肆意做市,投资者盲目炒作,股价连续翻倍,造成市场无序,于是,国家正式建立证券管理机构,开始介入监管,在上市公司的选择和控制投机上采取了一些措施。
但是,政府介入证券市场监管并不必然是有效率的。如果管制过度,其效果相当于引进老虎来驱赶狼,使市场陷入另一种无序状态。无奈,我国的证券市场就走入了这一极端。随着管理权限上收,政府的证券管理机构事无巨细地插手证券市场的运行,其一是上市公司的审批制和额度制;其二是直接监管制。在证券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其增长由政府掌握,指标由政府分配,审批办法由政府制订,审批过程由政府执行,一句话,实行的是指令性计划。这样做的结果虽然解决了上市公司无序增长的问题,但却造成供求不协调,市场剧烈波动,地方政府与上市公司合伙欺骗投资者等问题。不仅如此,政府监管不是从规则上着手,而是采用无规则的(救火式)一事一议的处理办法,引导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去寻找监管的漏洞,市场的无序性有增无减。其间以琼民源事件最为典型。这段时期的证券市场是被管制的无序,表面上国家监管,但该管的没管,反而使用了计划经济的办法来管市场,结果是加剧和放大了市场波动。深沪两地的股票指数从1993年上半年达峰值后一泻千里,至1994年6月份两市股指跌幅近80%,大多价格只相当于一年前的10%左右。跌幅之大非常罕见,两市资产损失达数百亿之多,许多投资者血本无归。在1996-1997年,政府曾经发动了一波行情,1998年又归于沉寂。这一时期,两市的市场覆盖面在不断扩大,上市公司的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市场影响力越来越大。但市场的不规范则是显见的事实。
对于股票市场的发展规律,理论上有五阶段之说,即停滞阶段、操纵阶段、投机阶段、巩固或崩溃阶段、成熟阶段,具体来说,这五阶段情况如下。
①停滞阶段。股票市场处于初创期,仅有少数人知道股票市场的存在,交易手段落后,手续烦杂,交易成本高,挂牌上市的公司少,股票价格基本上保持在票面平价水平,有可能随时间推移使股票价格低估。在变动的经济环境中更是如此。不过,当投资者开始发现股息收益超过了其他形式的收益时,就开始购买股票,起初很谨慎,然后逐渐踊跃。
②操纵阶段。当一些市场参与者发现,股票供应量很少,流动性有限,购买少量股票就有可能使一种或多种股票价格上升时,操纵阶段就开始了。只要价格扶摇直上,其他人就会开始购买,操纵者赚钱后就可以迅速离开市场。使股票投资者更有吸引力的政府措施和交易手段的变更,可以引起更活跃的交易。
③投机阶段。当一些人开始获得大量资本收益和利润时,更多的投机者就会受到吸引而加入市场,当价格被哄抬到高过股票基本价值,交易额迅速上升后,投机阶段也就开始了。新发行股票过多地被认购,以致使许多公司公开出售股票,股票供应量迅速扩大,这时,再加上政府开始介入市场采取行动控制投机,如保证金要求的提高,较高的经纪人佣金,机构投资者的销售,增收交易和收益税,过多出售政府所拥有的股票或刺激对大公司股票的新的包销等。但是否能控制投机效果并不明显。
④巩固或崩溃阶段。随着政府的介入和市场的迅速扩大,到一定时候,股市可用于投资的资金枯竭,新发行的股票已无法认购,投资者开始意识到,股票价格已升得太高,股价与其基本价值已无任何联系,股票价格开始下跌。相对于繁荣程度的大小,股价下跌的速度有缓有快,这里就开始了调整或崩溃阶段。在发生这样的价格下跌后,投资者需要几个月、甚至几年时间才能重新获得信心。这主要取决于价格下跌的程度,也取决于一国当时的利率、经济增长、公司利润率、通货膨胀、其他投资方式的收益、政府对鼓励股市发展的刺激措施及机构投资者的行为等。在这一调整阶段,许多投机者会成为投资者,他们不愿亏本卖出,把股票作为长期投资形式持有,希望将来价格回升。
⑤成熟阶段。当最初的投资者重新获得信心,而且在第一次价格跌落时未受到损失的新投资者也参加市场活动后,一个新的成熟阶段也就开始了。更多的机构投资者加入市场活动,会促进市场逐渐走向成熟,交易量会趋向稳定,投资者也会更有理性,股票供给范围更大,流动性也得以增强。股份虽然会继续波动,但已变得不那么剧烈。如果出现大幅度的价格波动,这通常是由于重大政治、经济问题,货币和汇率政策的大幅变动,其它重大经济政策调整和政府过度干预等因素所致。
我国的证券市场经过了前四个阶段,现正在进入第五阶段。目前,我国深沪两地上市挂牌交易的股份公司1000余家,股票总市值近4万亿元,流通总市值1万亿余元,是一个影响力日大的和发展中的市场。
2、证券市场的发展与政策调整
在正式确立了证券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以后,我国的证券市场开始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主要表现在:一是对证券市场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重新评价,确立了其作为直接融资市场的身份,而且通过各种具体措施来提高证券市场的地位(如证券法的出台等);二是在市场的规范化方面下了大力气,特别是在规范政府的监管行为上取得了明显的进展,使过去的投机市、政策市的状况大有改观;三是市场的投资行为发生了很大变化,投资者的结构有了改进,使得市场呈现稳步上扬的格局,与经济大环境的走势基本相符。这些变化,得益于证券市场的政策改进。在证券法出台后,国家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法规,在规范投资者、上市公司、政策的行为上有了很大进步,使证券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成为主流。这些政策变化有以下几方面:第一,针对整个股票市场投资者分散,易于造成股指剧烈波动和投资者行为难以规范的缺陷,着力培育和发展长期机构投资者,如组织大型证券投资基金,改组证券公司以扩大其股本,允许和鼓励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入市买其股票,允许保险公司资金入市买卖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基金等,允许基金管理公司和证券公司进入银行业同业拆借市场从事拆借、买卖债券业务,允许证券公司所持股票抵押贷款等,鼓励一批有资金实力的投资机构长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以起到稳定市场、规范市场的目的。这些政策的出台,为证券市场创造了一个逐渐改进的市场环境。不过,也要看到,目前我国机构投资者的行为还没有一个规范化的约束机制,上市公司的质量没有相应提高,再加上市场上机构投资者的资金与散户投资者的资金之比为1∶10,存在严重的结构偏差,机构投资者的作用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其行为也不规范,短期化倾向严重。须知,营造机构投资者、长期投资者生存发展的市场环境,是证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环节,发展中国证券市场之所以会经历五个阶段,而且还会出现反复,其重要原因就是市场投机严重,投资者的行为长期无法规范。所以,造就一批高质量、规范化运作的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是十分必要的。我国准备在现有机构投资者的基础上,再发展和造就一批大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增强机构投资者的实力。如果能够在2-3年内使机构投资者与散户投资者的市场资金实力之比,由目前的1∶10变为3∶7或4∶6,我国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也就有了可行的基础。
第二,政府行为不断规范,按市场规则监管证券市场的政策环境正在形成。这是我们看到的最可喜的变化,前十年我国证券市场的不规范,除了市场本身的运行原因外,主要是由于,所谓政策造成的剧烈波动给投资者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上市公司资源的行政配置造成了利益的再分配格局和加大了市场风险。政府的不合理干预造成了投资者和上市公司行为的扭曲等。可以说,当时是以行政管理和计划经济的思维在经营和控制这一高风险的市场,结果该管的没去管,不该管的管得太多,给市场的发展造成了障碍。目前,这些障碍正在逐步消除,其表现有:
一是正在逐步推行股票发行审核制,取消股票上市的指标分配。今后企业股票发行上市,不再需要政府控制和分配的发行指标以及地方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推荐,而是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经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股票主承销商就可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并报送申请文件,证监会对拟发行的股份公司核准后,由外部专家组成的发行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批。这是按市场规则分配资源的重大改进,也是规范证券市场的重要步骤。过去实行的所谓发行额度分配办法,是典型的政府经营市场的体现,由此造成了政府、上市公司、投资者行为的巨大扭曲。如1993-1994年的市场崩溃,深沪两市股指在一年半左右时间内暴跌80%,大多数股票价格被压缩在1-5元之间,投资者对市场失去信心,起因于国家公布在1994年度要新发行55亿股票。上市指标的行政分配,造成上市资源利用效率低。如为了控制上市公司家数采取数量控制,地方新发行的股票是大盘而家数少,形成人为资产膨胀;而为了控制股票数量不控制家数,则大量上市一些流动股极小的公司,通过行政手段进行监控和防范,留下的漏洞比堵住的漏洞更多。更为严重的,为使国有企业脱困,大量经过包装的国有企业上市圈钱(如ST红光事件),造成大量亏损或毫无发展前景的企业市场,给投资者信心造成打击。直到目前,许多大盘股国有企业的股价还在发行价附近波动,受到了市场的长期冷落,企业本身也没有变化。所以,改变股票供给方式,形成一个市场化的股票供求机制和价格形成机制,是我国证券市场规范化发展的重要标志。
二是通过股票发行价格的市场化改革,逐步消除一、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套利机会。过去,股票的一、二级市场存在着巨大的差价(1-5倍),使得一级市场的申购资金多达数千亿元,无风险套利盛行,而且那种发行方式给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提供了一个暴富的机会,由此产生了各种腐败行为(如已暴露的大庆联谊等)。通过股票上市的上网发行和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相结合,发行价格采取不事先确定而由市场申购者的需求确定等措施,为股票的合理定价奠定了科学的基础。这样,一、二级市场价格的人为差别消失,使投资者处于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也消除了利用股票上市暴富的基础。
三是市场的扶优汰劣机制正在形成。这主要表现在,通过创设二板市场鼓励国内高新技术企业上市,鼓励重组的政策和退出证券市场的机制。目前,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是真正的终身制,一只股票上了市,只要自己不宣布破产,即使早已资不抵债或已形成巨额负资产(如PT农商社、ST百文等),股票照样交易,而且市场价格不低。投资者之所以敢于冒险买卖这种股票,就因为他们认定,这类企业不会真正破产清算,而是会有各种政策使其复生或以壳资源转让。对于这类已经结束其经营期的企业,要形成合理的淘汰机制,才会激发证券市场的活力,使投资者真正投资于有价值的股票。正在推出的连续三年以上亏损的上市公司逐出证券市场的试点,将是改变这一困境的良策。需要就此搞出一套具体实施办法。不仅如此,在实施汰劣的同时,也出台了一些扶优的办法,如对于国家需要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通过创设二板市场来促其发展,对这些企业采取更宽松的政策,只要求上市公司上市前有一年盈利记录、最低资本额为3000万元,并对这些股票不设单日买卖涨跌停板限制。该市场有可能在年内推出。这样,发展证券市场就与实施产业政策、提高企业竞争力紧密联系起来。
历过十年的试点运作,我国的证券市场正以快速的步伐逐步走向规范。不过,要使证券市场走向成熟,还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如上市公司和政府的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大户提前知道重大信息进行炒作的现象严重;大资金者的行为没有得到规范和监管,造成庄股盛行,短期炒作,给市场的稳定形成威胁;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监督薄弱,目前通过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业绩进行审核的机制不完善,虚假报表时有发生;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机制不完善,投资者没有更多的风险回避渠道,只有股指上涨才能获利,因而,投资者风险大,机构投资者尤甚等。这些问题的正确解决对于证券市场的长期发展至关重要。三、证券市场与银行业协调发展
在证券市场规模扩大和市值增加的同时,作为银行资金的重要来源,居民的储蓄增量呈现不断下滑之势。从去年6月以来,居民储蓄增长率不断下降,有的地方已经出现负增长。这就引起了人们的忧虑,提出了银行和证券市场发展的相容性问题。从宏观资金总量看,从银行流走的一块资金进入了证券市场是必然的,问题在于流动的合理性和规模分配格局应该如何理解。
我们知道,银行业是通过发达的分支机构吸收零散存款后投放到经济中去,这一供求转换过程能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资金供给者的风险。但是,银行运用供给者储蓄的资金进行大规模的贷款活动时,却承担了市场的全部风险,特别是如果银行资金投向单一,风险大,成本高,则会使经营风险增加。一般来说,银行的风险有两类:一是系统性风险,这是由政府的利率汇率政策、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政府的控制等因素造成的,只要从事银行业务,这类风险都有。这是银行所无法控制的。二是经营性风险,指银行资金投向、资金运用策略、资金风险评估、管理水平等,各个银行的风险不同,其大小由经营管理水平决定。过去,我国的银行风险主要是系统性风险,银行不良债权的形成多由政策引起。近几年,随着银行的商业化的推进,银行自身的经营性风险加大。这就给银行业的经营提出了新要求。不仅如此,过去国家通过限制个人的投资渠道来保证银行资金供给的政策,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而逐步削弱和消失,使银行只能立足于市场求发展,垄断社会资金的能力自然减弱,银行业的地位也随之下降,成了企业系统中的一员,这些都属正常。应当看到,通过银行来配置社会资金,是一种高成本、高风险而效率较低的配置方式,因为,间接融资体制是将资金通过银行进行评估后再贷放给企业的,而银行的评估更多地依据过去的信用、资金安全性来考虑,缺乏一个合理的市场竞争规则来选择合适的资金需求候选人,更多地是靠长期关系、主观判断和某些人的决策,信息完全不对称。所以,这些资金并不一定会落到最需要资金而又资金利用效率最高的企业之手,以至会出现地下的资金二级、多级分配机制,形成资金的高成本、高风险,即使市场再发达,这种缺陷也难以克服,象我国这样正在形成中的市场,上述缺陷更为明显。与此不同,证券市场做为一个直接融资的渠道,其资金流动规则和价格由一个竞争性的市场来定,并且信息更为透明,投资者被免去了中介机构经营资金的成本等,所以,通过证券市场来配置社会闲散资金是一个更有效率、风险更小的市场。国外的经济发展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象美国这样直接融资发达的经济,其资金利用效率比以间接融资为主的日本等国家要高,而且,宏观经济的稳定性也要高,所以更具有持续性的经济成长能力。
任何产业的发展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养老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对资金更是有着巨大的需求,充裕的资金投入是养老产业快速发展的前提。目前,河北省养老产业尚处于初级阶段,财政拨款、社会捐助和单位自筹是发展资金的主要来源,通过金融渠道融通的资金非常少,仅限于少量的银行贷款。这种以政府投资为主,金融市场融资为辅的融资机制,尽管在养老产业的启动阶段能有一定的影响,但随着养老产业的发展,该模式已越来越显示出了其不适应性,财政拨款受到政府有限财力的限制,社会捐助时间长,单位自筹渠道有限,传统的模式不可能在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的大环境下,一力承担越来越重的养老负担。虽然政府的投入也在逐渐加大,但毕竟很难满足养老产业迅速发展的需求。
河北省养老产业发展所面临的最大瓶颈之一就是资金短缺。根据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在高效的产业融资机制创建过程中,财政拨款、自筹资金等融资方式只能发挥辅作用,处于主导地位的核心机制则依赖于金融市场的创新与发展。这是由金融市场独具的融资规模大、速度快、信息广且持续稳定等优点所决定的。总之,要解决河北省养老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确保资金投入到位,就必须改革现有的融资机制,逐步建立起以财政拨款为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融资为核心,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新型融资机制。
另外,迅速增长的庞大的老年人口群体和随之快速增长的老年人购买力,无疑会促成一个更为广阔的老年消费市场。在这一充满发展前景的新兴市场上,将蕴涵着养老产业前所未有的机遇,也孕育着商家们千载难逢的商机。对金融业而言,老年人对保险产品的需求、银行服务的需求、投资理财的需求以及整个养老产业发展的融资、结算和咨询需求都无不蕴藏着巨大的市场开发潜力。通过挖掘这些潜力,扩大金融部门的业务范围,优化业务结构,分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效益。21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世纪,金融只有率先支持养老产业发展,抓住机遇,才能为自己赢得广阔的发展空间,实现长久繁荣发展。
二、金融支持养老产业的思路
对于河北省而言,金融支持养老产业的首要任务就是融资,只有率先解决资金的瓶颈问题才能促成养老产业的规模效益,其次应该注重老年产品的巨大消费市场,设计出独具特色的老年金融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一)“倒按揭”模式又称以房养老,是指房屋产权拥有者,把自有产权的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后者在综合评估借款人年龄、期望余命、房产现值以及预计房主去世时房产的价值等因素后,以年金的形式每月给房主一笔固定的钱。一方面,该模式为养老者提供了经济保障,另一方面,它也为金融机构带来了盈利业务,从而可以吸收资金进入。该模式是一种能有效结合养老与房产因素的养老新途径,也是一种将房产价值提前变现以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的新型金融产品。倒按揭的开发和实施,是对养老与金融的结合,也是对二者的创新与发展。它不仅能提高我国的金融创新水平,而且也有利于我国养老观念的改革。因此,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开发适合我国的倒按揭金融创新产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中信银行在北京最早实行倒按揭,到目前仍处于试验阶段还没有推广开来,对于我省来说更是一个崭新的概念,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实践中均存在不少争议。发展模式的选择、法规的完善以及配套机制的建立健全等问题是我省开发倒按揭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只有在对发展模式进行理性选择后在现有法律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法规并进一步建立建全倒按揭的配套机制,才能够最终实现倒按揭在我省的开发与推行。
(二)养老产业基金模式该模式以中信信托云南“嘉丽泽国际健康岛”运作模式为原型,首先选择政府引导基金或大型投资机构作为项目的主导方,并且加入专业医疗健康服务提供商,提升养老产业整体运作效率和专业化服务水平。该模式资金来源主要为国开行等机构,由信托、私募等金融投资机构设立,随着运营条件稳定后可以准入少量个人投资者,同时引入专业医疗健康服务提供商作为战略合作伙伴。选择健康产业基金作为养老产业基地的运营主体,负责产业布局及基地总体规划,医疗健康服务提供商辅助基地管理运营,并逐步引入其他优质的健康养老服务机构加入。项目运营后,运营主体整合相应资源,更可以吸引大量消费资金,此模式后续发展空间巨大。
(三)综合融资平台模式通过保险公司、信托业积极参与,建立多渠道融资平台。对于房地产、医疗保健和其他需要长期大量投资的行业要发挥不同金融机构优势,构建多种投资模式。例如股权投资、股权合作、全资投资、发行类REITs投资计划等。商业银行借此机会利用他们的渠道,基金账户托管、客户资源,保险,产品创新等提供专业化的服务。不仅能扩大行业范围,同时也有利于丰富产品种类,增加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
(四)建立专业的金融扶持养老产业园随着政府逐步降低社会资金参与养老产业设施建设的门槛,社会力量正逐渐成为养老服务供给的主体,社会资金通过整合社会资源,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发挥我省环京津区位优势,建设一批功能突出、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集休闲养生、老年教育、老年体育、特色医疗于一体的养老服务基地和产业群,打造养老产业品牌。吸引养老服务企业入驻,培育养老服务产业链。形成一批竞争力强、有实力的养老服务企业集团,兴办连锁化、品牌化、规模化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专业的金融支持和专项的产业扶持基金,为夕阳群体打造带有创新金融特色的朝阳产业园区。
(五)开发老年旅游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应抓住人口老龄化的机遇,充分重视老年保险消费市场,及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为老年人量身打造更多的保险产品,弥补市场的空白。如开发老年旅游保险产品。老年旅游已成为旅游客源市场的一大热点,正在呈现快速增长的势头。据国家旅游局统计,当前全国老年旅游者已经占到全部旅游者的30%左右,仅次于中青年旅游者的比例,老年旅游群体已初步形成规模。该类产品在为老年人提供保障的同时,也能促进新型保险产品的研发,丰富保险产品市场,优化保险产品结构,创造保险收益。
三、金融支持养老产业应注意的问题
养老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国内许多省市不断加大对其的扶持力度,养老产业市场的发展趋于细分化,产业化。该产业以旺盛的生命力展现出朝阳产业的势头。但是对于河北省而言,供给市场存在较大缺失,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尚未形成规模。另外为防止不法商家利用法律漏洞牟利,给养老产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对金融支持养老产业发展的探索道路需持谨慎态度。河北省养老产业未来的发展,总体而言既有优势也有劣势,既存在挑战也面临机遇。在面临广阔市场前景的同时,河北省各市县也存在着经济状况发展不平衡,资源分布不均衡等问题。在受到诸多因素干扰的情况下,综合考虑河北省经济状况及人口结构,对于养老产业的发展可探索公司化,特色化,品牌化的研发方向,形成全面、独特、专业的养老产业布局。各市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合作互补,在社会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大改革背景下探索出一条新兴养老产业化道路。
四、结语
关键词:金融生态;社会信用;区域经济
金融生态,是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任何一种金融生态都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形成的。我们把作用和影响金融生态的这些环境条件称之为金融生态环境。树立科学的金融生态观,重视和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这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经济金融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是金融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首先,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只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树立科学的金融发展观,才能带动整个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金融业掌握着国家的信贷资源,只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才能把自身的微观经营行为与整个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效率,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目前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虽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看,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基础差,起点低,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西部经济的发展搭建平台。
一、完善以法律为基础的生态调节机制
正如自然生态总是在一定自然环境下形成的,并因而具有不同类型的生态特征一样,金融生态也是在一定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环境下形成的,也具有鲜明的制度结构特征。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的许多特征是通过法律制度来体现的,因此,法律制度是影响金融生态最直接的、最重要的因素。
完善的金融法律体系是一国金融生态健康发展的保证。目前,针对我国社会信用环境不理想、交易违约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道德风险的状况,需要尽快修改完善现有的《合同法》、《破产法》、《证券法》等法律,对《刑法》中有关贷款欺诈的规定进行修订,并进一步提高和改进会计准则,规范和完善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促进金融机构会计信息透明化,使金融法规真正对违法违规行为发挥最后的“杀手锏”作用,支持和维护整个金融生态的建设和发展。应以市场原则为基础,加快出台有关金融机构破产和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尽快建立起以此为主要内容的生态调节机制。
二、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科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要努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有序运行的前提,社会诚信环境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制约着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信用环境建设,信用环境正在优化,但尚未彻底好转,主要表现在: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时有发生;企业改制时将有效资产剥离,“金蝉脱壳”情况在一定范围比较普遍;司法对银行债权的保护力度不够,银行维权的法律成本高昂。
建设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征信公司可以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广泛收集信息,从而减少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信贷机构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客户的信用状况,更有针对性地发放贷款和科学定价,减少逆向选择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信用风险的发生。征信体系大量的信息还可以成为提高金融机构经营决策水平的重要分析基础。金融机构通过对征信数据的深入挖掘,可以发现最有市场价值的客户群体以及不同客户群的增长变化情况,从而进行有效的市场细分和定位。目前,人民银行继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后,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也已实现全国联网查询,这不仅有利于实现全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而且有利于商业银行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客户信用状况,防范信贷风险。要加快诚信法制建设,尽快出台征信管理、信息披露等法规,完善社会信用征集与评价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中介机构及人员的责任追究及惩罚制度,提高中介机构的信用,使中介机构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市场主体。
三、地方政府要发挥核心领导作用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财政、税务、工商、公检法、新闻宣传、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和金融机构等部门,这就决定了加强金融生态建设需要各部门甚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必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作用。地方政府要前瞻性地认识到资金按市场原则流动在市场经济日益深入发展形势下的客观必然性,高度重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对增加信贷投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把争取金融支持的重点放在主动地、超前性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上,形成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
地方政府应当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的积极氛围。通过有效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金融生态环境的认知度,争取社会各方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支持;其次,政府应当着力改善自身行政和工作作风,为金融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环境。政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打造“诚信政府”,结合地方金融生态建设实际,清理、废除过去不利于金融业发展的各种规章、制度,尊重地方金融机构的依法自主经营权,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对金融活动的直接和间接干预,形成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合力;再次,加强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政府应成立有关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委员会,统筹吸纳银行、企业、社会各界意见及建议,制定金融生态建设的规划、目标、任务、程序,在作出经济决策时也要充分听取委员会的意见,及时向金融机构通报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政策、规定。
四、人民银行要提高履责能力和水平
首先,要发挥中央银行的信息优势,加强对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的调研和评估。其次,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地方法院和有关部门的沟通,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协同开展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整治工作,使货币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发挥作用。再次,加强货币政策传导,正确引导信贷投向。基层人民银行应当加大央行“窗口”指导力度,对新出台的重要金融政策都应结合辖区经济发展状况,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落实措施。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方向,切实加强和改善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搭建合作信息平台,真正建立和完善货币政策传导的协调沟通机制;最后,加大对重点项目、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三农”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五、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高锐:关于西部地区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思考在金融生态链中,商业银行居于中心地位。实践证明,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贷款风险的大小和新增不良贷款的比例,金融生态环境对于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商业银行重视和共创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既有助于商业银行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又有助于商业银行发现新的利润增长点和风险点,及早采取措施或抢占市场,或规避风险;还有助于商业银行准确把握并正确运用金融运行规律,实现银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目标。
金融企业应充分认识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首先,金融企业要树立金融和经济和谐发展的基本理念,正确把握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要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地方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在支持经济发展中改善金融生态。其次,要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客户等的沟通,协调,处理好各方关系,为自身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关系。积极配合人民银行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促进同业信息共享,主动向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争取政策支持。再次,要摈弃陈旧落后的观念,努力增强金融服务意识,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研究,主动地去营销贷款。既要积极地支持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成长和发展,还要继续支持正走出困境的企业,把金融生态建设落到实处,为经济金融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许诺金.论我国的金融生态问题[J].金融研究,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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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林永军.金融生态建设:一个基于系统论的分析[J].金融研究,2005,(08).
(一)影子银行带来的积极影响
1、影子银行是传统金融业务的有益补充
首先,影子银行能及时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对于那些筹资困难的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来说,影子银行业务可以暂时缓解其资金短缺的局面,帮助其顺利渡过难关。这在宏观上推动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金融机构的职能空缺。此外,商业银行为了扭转存款量下滑的局面,纷纷推出银行理财产品、委托贷款等中间业务,也从另一方面说明,我国的商业银行已具备从单一功能的传统银行向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的创新型金融企业转型的能力。
2、影子银行有助于推动金融业务创新
影子银行的出现有助于推动我国金融业的创新与发展。可以说我国影子银行业务的活跃与发展是我国金融深化的体现,也是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与创新的必经之路。影子银行的出现,促进了我国金融市场多元化融资结构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金融业正在从功能结构单一的传统商业银行向以“需求”为导向的,为客户提供包括投资、理财、风险管理、价值提升等一揽子业务在内的新型金融机构转型。
(二)影子银行带来的负面影响
1、影子银行对传统商业银行带来的不利影响
影子银行的出现和发展对商业银行带来了不利影响。首先,影子银行业务扩大了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影子银行管理二0一四•八财经论坛经营和交易的主要对象是货币资金,它从事着传统或创新的银行信贷业务,从某种程度上替代了原有商业银行的部分业务和功能。由于影子银行的资金大多是源于短期的货币金融市场,一旦市场资金出现问题,就会导致商业银行出现挤兑风险。长期资产一旦不能及时变现,就会加速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产生。第二,影子银行使商业银行的存款规模下滑,降低了商业银行可自由运用的资金比例。由于商业银行储蓄存款的利息率远低于民间融资市场的投资回报率,因此有越来越多的资金被投放到影子银行机构中,导致脱媒资金(指绕开银行等传统金融媒介而获得的存款或贷款)流向直接融资市场,增加了社会的直接融资规模。而商业银行的存款则大幅减少,严重影响了传统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营。第三,大量影子银行业务依附于传统商业银行,蕴含传导风险。由于影子银行的自有资金有限,其快速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多数来自于商业银行。影子银行因为借助商业银行的资金和渠道快速发展形成了塔式融资链条,但因其不享有最后贷款人保护,容易因资金链出现断裂而破产,破产造成的损失将由私人金融机构买单,而其中的风险也会迅速传递、渗透到银行。
2、影子银行影响货币政策效果
随着影子银行的发展,其控制和影响的资金总规模越来越大。因此,仅统计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已不能反映我国真实的资金供需情况。影子银行的发展,还大大改变了我国金融体系的传统结构。由于大部分影子银行业务游离在金融监管之外,不受货币政策的调控,影子银行的真实融资规模和资金投向并不明确,因此对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同时影子银行系统的活跃加快了货币的流通速度,对央行的基础货币调控和货币供应调控也有很大的影响,大大削弱了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能力。此外,由于社会融资的严重“脱媒”,导致货币政策对于信贷规模控制的效力减弱。加之影子银行为了追逐暴利,通过创新规避了监管,监管的缺乏从客观上削弱了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效果。
3、影子银行影响我国的金融稳定
我国大量存在的民间借贷以及大型企业的委托贷款等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社会资本的虚拟化,增加了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当影子银行受到外部冲击时,就会把风险通过链条传导给整个金融体系。此外,影子银行还导致了中国实体经济的空心化,影响了我国的金融稳定,主要表现在:首先,对正规金融机构资金融通功能和渠道形成了冲击和挤压,影响了正规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营。其次,严重威胁了居民的经济利益。迅速发展起来的银信理财业务由表内转向表外,从而脱离了机构的监管,潜在的风险会威胁到居民的经济利益。
二、我国影子银行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
从根本上来讲,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能够有效解决影子银带来的一系列不良影响。当前很多影子银行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私募基金等做的业务事实上就是高利贷。高利贷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制约乃至传销式的放贷行为,更可怕的是任何机构和个人为追本逐利,通过各种手段获得银行资金后发放贷款,形成人人放贷的恶性循环。我们相信二元化的利率体制一旦破除,让资金能够“随行就市”,高利贷的市场生存空间将会大大降低,当前中国的这种影子银行模式也将很快失去生存的土壤。
(二)正确对其进行引导和监管
影子银行的出现和壮大证明了其具有客观的市场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正规金融渠道的有益补充。因此如果一味的禁止会造成金融系统的效率地下,并会导致更多的资金被迫转入地下;如果放任其发展,又会对我国金融系统的良性运转和实体经济运行造成不良影响。因此,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逐步将民间金融引入正规的金融体系,以影子银行业务为契机,提升金融机构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水平,有针对性的退出自己的创新产品,活跃金融市场氛围,引导其在阳光下健康发展。此外,对于社会影响恶劣的比如非法集资、地下钱庄、金融传销等行为,要坚决加以遏制。尽快建立影子银行风险评估体制,加强风险预警,加大监管力度。
(三)建立有效隔绝风险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