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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发展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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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发展论文

第1篇:金融发展论文范文

关键词:汽车金融公司模式

一、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的现状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汽车产业发展更加迅速,与汽车生产息息相关的金融服务也日益得到重视,特别是政府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令,汽车市场上的相关主体生产商、经销商以及商业银行等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应。2004年8月,通用汽车(GeneralMotors)成立国内首家汽车金融合资公司,紧接着,福特、大众汽车金融公司相继成立,国内车贷市场上掀起了一股汽车金融服务的竞争热潮,国内汽车金融市场出现了合资汽车金融公司“逐鹿中原”的竞争局面。国内汽车生产商及商业银行应如何应对竞争激烈的车贷市场,我国汽车金融服务应如何发展,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汽车金融服务的起源是在上世纪20年代前后,由汽车制造商向用户提供汽车销售分期付款时开始出现的。它的出现引起了汽车消费方式的重大变革,实现了消费者购车支付方式由最初的全款支付向分期付款方式转变。这一转变虽然促进了销售,但大大占用了制造商的资金。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张、消费市场的扩大和金融服务及信用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汽车制造商又开始利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这一位国家法律所认可的公司载体形式来解决在分期付款中出现的资金不足问题,从社会筹集资金。这样,汽车金融服务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融资-信贷-信用管理”的运行过程。

按照西方国家经济发展的经验,当一国人均GDP达到700美元时,便开始进入汽车消费时代。200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人均首次突破1000美元,达到1090美元;2004年,我国人均GDP达到1269美元;2005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1703美元。这些数据表明,我国正在进入汽车消费时代,并且能够成为我国又一新的经济增长点。目前我国汽车消费结构已经发生变化,私家车消费市场逐渐成为汽车消费市场的主力需求。2001年私车消费比例达到47.1%,2002年超过56%,2003年增至62%,2004年大幅增加为93.7%。汽车消费尤其是私车消费的持续走高,迫切需要完善的汽车金融服务。然而,我国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严重滞后,汽车消费信贷占汽车销售总额的比例不足10%,而其他国家如美国的比例为93%,英国为80%,德国为75%,日本为44%。另外,国外成熟的汽车金融服务,不仅向消费者提供信贷服务,而且向汽车厂商、经销商等提供涉及汽车生产、流通、消费、租赁、维护、回收等多环节的全方位、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因此,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与国外汽车金融服务业的差距,不仅显示了我国汽车金融业发展的滞后性,更说明了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潜力与迫切性。以美国为例,福特信贷、通用融资、戴-克财务、丰田财务等4家专业汽车融资公司占新车贷款销售份额39%。

二、我国发展汽车金融的难点

1.发育不成熟的信用环境

汽车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是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我国由于处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社会征信体系还未发育成熟。消费者信用记录非常分散,企业难以掌握完整的客户收入以及信用情况,而健全的个人信用制度能为汽车金融企业的发展提供切实保障。由于国内还未形成完整的全面的信用评价体系,导致整个社会个人信用评价成本较高。由于以上原因,再加上消费者诚信意识缺乏,使我国个人车贷的账率居高不下。据统计,2003年前9个月,中国汽车贷款总量为1800亿元,其中坏账为945亿元;占车贷总额一半以上;2004年前9个月汽车贷款总量为1683亿元,其中坏账高达1000亿元。一度车贷的相关保险业务几乎陷入停滞,这在相当程度上成了汽车金融服务发展的一个路障。

2.审慎的政策环境

首先,运营资金太少是导致目前国内已经成立的汽车金融公司缺乏竞争优势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次,融资渠道狭窄,投资手段单一。在国外,汽车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包括:商业票据发行、公司债券、购车储蓄、以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借款、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出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证券化等。但国内汽车金融公司只能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向金融机构借款。三是信贷风险也使汽车金融公司不敢贸然开展大宗业务。

目前,鉴于国内金融环境,我国关于汽车金融公司的相关政策规定比较谨慎,2003年10月3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11月颁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细则》,2004年8月17日又颁布了新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为避免金融风险,目前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开办的业务比较有限,对汽车金融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很多不利,具体表现在:

(1)具体业务的限制

《办法》规定,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可以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办理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向金融机构借款,为贷款购车提供担保,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业务及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贷款业务。

以上业务界定对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内开展其他业务实质上设置了许多障碍,比如租赁业务。在国外,租赁业务是国外汽车金融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而国内发育不成熟的汽车市场导致汽车价格波动较大,影响了租赁业务的开展。另外,汽车抵押融资涉及的相关政策也未做明确规定。

除此以外,《办法》还禁止汽车金融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同一法人不得投资一个以上汽车金融公司。这就限制了部分汽车金融公司业务在国内的扩展。

(2)融资方面的限制

对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在融资方面的限制主要是融资渠道的限制,按照规定,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这样巨额的资金需求需要汽车金融公司多方筹集。而目前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只允许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的存款,转让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并且同业拆借最长期限仅为7天,同时又不允许汽车金融公司进入如企业债券这样的公开资本市场,这样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问题将成为其发展的最大瓶颈。

(3)对贷款利率的限制

《细则》规定,发放汽车贷款的利率,可在央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基础上,上下浮动10%~30%,与央行对商业银行的规定基本一致。鉴于目前我国尚未放开利率管制,这使得汽车金融公司在具体业务操作上无法发挥优势。

3.汽车产业本身的波动

中国汽车产业正处在成长期,而这一时期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波动特别大,这种波动除了体现在产销量方面,还反映在不断变化的价格方面。车价近几年迅速下跌,大幅压缩了厂家利润空间,也让消费者对国内汽车价格失去信心,这无疑增加了那些准备通过汽车金融公司融资买车的用户的还贷机会成本。

发育不成熟的国内汽车市场是汽车金融业务开展的一个最具有杀伤力的阻碍因素,也是未来政策研究者和制定者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4.难以回避的金融风险

汽车金融公司是资产负债限制较多的一类专业化金融机构,它的风险分散机制不如商业银行灵活。因此,相对来说汽车金融公司的风险集中度较高。《办法》规定汽车金融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将5亿注册资金押在同一个地方风险太大。汽车金融公司并非专业金融机构,因此其主要目标并非盈利与金融安全,而是做好服务和促销。公司如果为了促进汽车销售向消费者和经销商过度让利,将造成高昂成本下的经营风险。汽车金融公司同时也向经销商发放贷款,这样风险可通过经销商来加成;公司并就贷款购车提供担保,形成了担保风险,可能形成风险集中放大效应。

三、我国发展汽车金融服务的前景

1.市场广阔

我国汽车金融服务面临着非常大的市场空间。据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对中国汽车市场的预测,今后几年,中国小汽车需求将保持20%到25%的年增长率,私家车增长速度将达到33%的水平。目前中国有购车能力的家庭大约为700万户,到2008年将增加到4200万户。预计到2010年中国能成为全球第三大汽车市场,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在全球私人用车的销售中有70%是通过贷款方式销售,而我国目前贷款销售仅占汽车销售的20%,还远远未达到这个比例,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25年中国汽车市场将达到1500万辆,整个市场销售额至少会达到15000亿元,即使未来20年中国信贷购车比例只有国外平均水平一半,汽车金融业也将有5000多亿元市场容量。全球汽车销售中70%通过汽车信贷销售,而在中国目前不到20%。显然,市场发展空间非常大。在此背景下,汽车金融公司发展前景较为乐观。

2.专业汽车金融公司的优势

相对于其它金融机构,无论在批发还是零售业务方面,汽车金融公司都有着天然优势。在零售方面,虽然汽车金融公司利率略高于银行(比银行高出20%左右),但是由于汽车金融公司不需要第三方担保,为消费者减免了一笔“担保费”,因此总体而言其利率并不高。另外,相对而言,通过汽车金融公司办理车贷业务,手续更方便,时间也更短,这是吸引客户的主要原因。在批发领域,汽车金融公司可以凭借雄厚资金实力为经销商提供资金服务,减缓了经销商资金压力。

汽车金融公司在个人车贷具体业务方面,也有较大的发挥余地,如2006年开办汽车金融业务的一汽大众推出弹性贷款,期限可放至5年,汽车金融公司还贷方式也更为灵活。有些公司甚至可以“旧车置换抵消首付”。这些灵活、优惠的贷款方式无疑使汽车金融公司在车贷市场赢得较大竞争优势。

同时,汽车消费信贷并不是汽车金融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涉及汽车消费过程的方方面面,如贷款担保、保险、理赔、零部件供应、维修保养、旧车处理、经销商的中短期融资等。

除此以外,汽车金融服务是汽车制造商价值链延伸的重要部分,汽车集团自己设立的汽车金融公司由于其对母公司汽车销售有巨大支持作用,可以得到母公司强大的资金支撑。

四、我国发展汽车金融的对策

1.大力发展汽车产业

汽车金融业作为汽车产业链的一个环节,它的发展是以汽车产业为基础的,尤其是在汽车产业发展的初期,可以说汽车产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决定着汽车金融业的发展。前期我国汽车金融业发展受挫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我国的汽车产业发展还不成熟。发展汽车产业本身,就是对汽车金融服务业的最大的支持,我们应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汽车产业的扶持力度,在政策上以及市场环境上给与其发展的空间。只有汽车产业的发展步入良性轨道,汽车金融服务才有了坚实的市场基础,汽车金融服务的发展反过来又会进一步促进汽车产业的发展。

2.创立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

一是要加强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和颁布工作,消除政策性瓶颈,尝试逐步有条件地放开对汽车金融机构融资的限制,让它们既可获得银行贷款,又可发行企业债券以及实现汽车信贷资产证券化来向社会筹集资金,真正扩宽汽车金融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汽车金融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二是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减少系统性风险。发达国家汽车金融业务无不是建立在相当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基础上的,而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几乎为零,汽车金融公司很难掌握储户的综合信用状况,这就造成了手续繁杂、担保限制过多等弊病,极大地制约了汽车金融业务的开展,所以必须建立权威性和统一性兼备的个人信用制度评估和查询系统,实现信用资源信息的共享。2003年11月14日,国务院批准的人民银行信用管理局正式挂牌,表明信用管理在政府行政层面正式揭开了帷幕。2005年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了《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这将促进我国征信业稳定健康发展,对中国汽车消费信贷业的发展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但是,由于信用数据收集、评估流程复杂,所以信用体系建设还任重而道远。

第三,扶持汽车金融中介机构,促进银企合作。现阶段针对信用缺乏和银行门槛过高的弊病,应该出台相关措施促进银企携手合作,扶持一些担保中介机构,让汽车信贷担保公司站在公正立场上,协助银行有偿处理贷前审查、贷中担保、贷后监督的工作。

3.探索近期适合当前形势的汽车金融公司运作模式

从长远看,专业的汽车金融公司将在未来的市场中占主要地位,但从目前来看,由于我国快速发展汽车金融服务的相关条件还不成熟,汽车金融公司当前的运作模式应尽量与市场上各种金融主体尤其是银行的合作,通过合理分工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

根据《办法》,汽车金融公司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并且同一法人不得投资一个以上的汽车金融公司,限制了汽车金融服务的辐射范围,而商业银行遍布的营业网点则弥补了汽车金融公司业务在地域上的不足。其次,当前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方面也需要加强与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合作。

目前我国应适度发展专业性汽车金融公司,进一步拓展其资金渠道,给汽车金融公司更宽的金融范围,将供给方培育成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在进一步规范发展商业银行汽车贷款业务的同时,应加快培育专业性汽车金融公司,进一步研究汽车金融公司可能的融资渠道,包括发行债券、同业借款或资产证券化等,从而使专业性汽车金融公司专业优势和资金实力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同时,还要建立汽车金融公司与汽车生产企业、汽车特约销售和售后服务企业以及二手车销售企业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全方位为消费者服务的同时,做到联手规避风险、承担风险,这样就可以让消费者有更多选择,也可以与不同性质的金融机构共同分担风险,保持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稳定健康地发展。

继上汽通用、大众、丰田、福特、戴-克集团、北京现代和沃尔沃在国内成立汽车金融公司后,国内银行首次参股汽车金融公司,由东风汽车、中国银行与法国标致雪铁龙集团2006年8月共同在京宣布,三方合资的东风标致雪铁龙金融公司正式开业。这些汽车金融公司的相继开业,无疑对国内汽车金融服务业务的丰富和深化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郭同峰.汽车金融服务与汽车产业发展[J].中国市场.2005,(19).

[2]王佃凯.论我国汽车金融服务贸易的开放与发展[J].经济纵横,2004,(10).

[3]志军.向汽车金融公司贷款买车[J].沪港经济,2004,(3).

[4]喻平.汽车企业运用汽车金融的模式选择[J].上海汽车,2004,(1).

[5]丰琳.浅议我国汽车金融产业的发展战略[J].北京汽车,2005,(2).

[6]王平,曹梦非.我国发展外资汽车金融公司若干问题探析[J].福建金融,2004,(6).

第2篇:金融发展论文范文

改善资源配置

发展民间金融,扩大民营企业的融资渠道,不仅是扩大民间投资、增加就业的需要,更重要地,它是中国经济进一步健康发展、金融市场和金融体制进一步发展、健全的需要。

在我们的经济中,目前非国有经济对GDP贡献已达63%,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已达74%,而在全部银行信贷资产中,非国有经济使用的比率不到30%,70%以上的银行信贷仍然由国有部门利用(证券市场上的直接融资也主要是为国有企业服务的)。而国有部门目前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率只有不到30%。这种情况的后果,自然是一方面在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之间存在大量的坏账,而另一方面则是非国有经济的“融资渠道不畅”,制约着整个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制约着金融市场的成熟和发展。纠正资源配置的上述扭曲,显然是当前中国经济改革和发展所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发展市场竞争与改善市场管理

发展民间金融,也有利于发展金融业的市场竞争和对竞争的管理。过去20年中国的市场化改革和市场竞争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民营经济的发展和它们带来的竞争机制。但是,过去我们积极在制造业发展民营经济,引入市场竞争的同时,却忽视了在金融市场上发展民营经济和市场竞争,致使在金融领域内仍是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处于垄断地位,竞争严重不足。这种状况不仅不利于金融市场的发展,也不利于对金融市场进行规范、管理的发展与成熟。其原因在于:政府对市场的管理水平,是随着市场竞争的展开而逐步提高的,管理者只能随着被管理者的成长而成长;只有市场竞争主体发展了、竞争存在了、展开了,管理者才会知道问题会出在什么地方,应该管什么、怎么管。

全面理解金融体系和民间金融的地位与作用

所谓金融市场或金融体系,从企业融资的角度看,包含至少两个组成部分,即为企业直接融资服务的资本市场,和为企业提供银行服务和间接融资的银行体系。

(1)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是企业初创时期的主要融资方式

长期以来在观念上存在的一个“误区”是,以为所谓企业融资就是“借钱”。而实际上,对于新生企业,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来说,即没有过去的“信用历史”,又没有财产可以抵押,靠借钱使企业开始起步,是极为困难的。这当然不否定向亲戚朋友借一些钱作为初始投入,曾是我国的许多民营企业的起点,但世界上多数企业的最初资金来源,要么是自己的积累,要么是别人的“直接投资”——不是借了要还的“贷款”,而是投入企业同时拥有一部分产权的“投资”。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人并不需要信用历史和财产抵押,而只需要:第一,对经营者人格的信任,相信他创办企业的目的不是要“骗钱”,而是要发展,相信他会兢兢业业地办企业;其次,需要的是对投资项目本身赢利前景的相信,尽管人们都知道投资是一件有风险的事情。这里的融资渠道,其实就是资本市场,不一定是狭义的“股票市场”,却是广义的资本市场(股票市场是后来才发展起来的)。现在变得非常时髦的“风险投资”,其实历来是中小企业所能获得的主要资金来源。

从这个角度来看,中国金融体系中所缺乏的,首先还不是缺少民间银行,而是缺少一个多层次的、能够为广大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服务的资本市场。我们现在有了两个全国性的股票证券市场,可以使少数(国有)大中企业进行直接融资,但是多数其他企业,特别是大批刚刚起步的中小企业却仍然无法融资。即使在不久的将来我们有了全国性的“创业板”市场,但若就此为止,我们这么大国家这么多地区的那么多中小企业,还是不能获得应有的融资渠道,更何况我们中国的一个特殊情况是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改革产生了许多“股份”,各种产权能否转让、买卖,不仅关系到企业改革能否继续深化,而且关系到那些已经改革了的企业能否开始成长。

因此,我们现在不仅需要树立起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概念,而且需要尽快根据我国特殊国情(企业多、地区差距大、企业改革的情况复杂),建立起一个“多层次、多渠道”的资本市场,使得各种投资活动得以展开,使得大批中小企业得以发展。

(2)银行所提供的首先应是金融服务而不是投资信贷

在有关银行体系的问题上,过去存在的一个“误区”是把银行业主要当成是投资资金的来源,而在实际上,银行业首先是“服务业”,服务于企业之间短期的资金周转。人们需要银行,首先不是因为没钱要借钱,而是有钱要存放、要支付、要完成交易所需的资金往来。首要的一种“借钱”行为也是由于在售出货款或生产资金没有收回之前需要银行给予一些短期的流动资金信贷。无论如何,短期流动资金信贷也是银行业务的主要组成部分。我国大量中小企业目前最缺乏的其实也是这种银行服务(特别是缺乏由地方性小银行提供的成本较低的金融服务)。

当然,银行也可以成为长期投资信贷的来源,过去我国因为缺乏资本市场的发展,银行更是要作这样的工作。但是,随着我国金融体系的改革,银行在这方面的任务将大大缩减。

中国需要大批的中小型、地方性、民营金融机构

现在有些人在担心中国的银行规模还不够大,加入WTO后难以与国际上的大银行竞争。

但是,首先,竞争力的根本在于效率,有了效率可以由小变大,而没有效率,拼凑出一个大机构,早晚也会被挤掉、被淘汰。

其次,世界上的那些大银行,不仅本身是由小银行发展而来的,而且即使发展到了今天,在我们看到的少数大银行的后面,还是有许多地方性的中小银行存在(美国有2万多家,意大利有9万多家),发达的市场经济内部,都是一个由少数大银行和一大批中小银行形成的金融体系,分工合作,提供各种金融服务,保证着经济的有效发展。

大银行有其规模经济效益高的一面,也有其交易成本高、管理成本高的一面。因此,大银行也许更适合于为大企业提供金融服务,而不适合于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1998年以来我国政府鼓励国有大银行为中小企业增加贷款,但因种种原因难以施行,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大银行获得中小企业信息的成本较高,审批程序较长,利率低了无法贷款,高了小企业又难以接受。加上国有银行的一些特殊问题,困难就更大一些。

而对于一个人均GDP只有800美元左右、九亿农村人口有待进城、四亿农村劳动力需要进入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家来说,我们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仍是大量的地方性的中小企业。这些中小企业也需要有人为其提供金融服务。但一方面,我们本国的大银行很难对它们提供这种服务,另一方面,外国的大银行进了中国,也不会、不愿、不能为我们那些大量的地方性中小企业去提供服务,而只有一大批地方性的、“土生土长”的中小民间金融机构,才能胜任这一工作,与地方性的中小民营企业共同成长。这当中的合理性在于:决定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根本因素是信息以及建立在信息基础上的信用;而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最能较充分地利用地方(以至社区内)的信息存量,最容易(成本低)了解到地方上的中小企业的经营状况、项目前景和信用水平,最容易克服“信息不对称”和因信息不完全而导致的交易成本较高这一金融服务业的障碍。地方上的人们自然知道地方上谁的“生意好”,谁比较讲信用,可以省去大量调研费用,也可减少审核批准程序,从而使金融业务的成本较低,服务价格自然也就可以较低,使供求双方都能发展。正是这一经济合理性,使得地方性的小银行可以有稳定的服务对象和市场基础,与国有大银行相辅相承,缺一不可,就像大企业和小企业可以各得其所、各有各的市场一样。

在这些问题上,我们应该以经济学理论为指导,首先想想清楚我们面临的问题是什么,面临着几类不同的问题,想一想一类金融机构或一级金融市场能否满足我们所面临的多方面、多层次的多种需求,适应多种经济主体发展的需要。如果我们的心目中只有少数几个大企业、大银行,那就大错特错了!

发展民间金融本身要求发展对它们的监管

发展为民营企业服务的金融市场,其中重要的一环就是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包括非国有的投资公司、投资基金、投资银行、金融中介机构等等,也包含民营银行、保险公司等。而一谈到这些具体问题,人们自然就会想到民间金融的风险问题,包括它们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所带来的风险。

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发展民间金融本身的涵义当中就包含着发展对民间金融的监管。金融业是个风险较大、容易出现“欺诈”行为的行业;任何金融业的健康发展、都是需要监管的,不监管等于不去发展。过去我国已经出现的一些民间金融之所以后来问题较多,不是因为这种经济形式本身有问题,而是政府(或社会性金融组织)没有对其进行应有的监管。我们过去不断地把国有大银行纳入正规的监管系统(同时使它们享有事实上的存款担保),而对民间金融则是让其自生自灭,或者一出问题就想到关掉它、并掉它,没有对其给以足够的关注和管理,其结果自然是要么“不清楚它们是怎么运行的”、“为什么运行(目的是不是就是‘骗钱‘)”,要么就是问题出得较多,成为金融风险较大的一块土壤。正确的做法是在让其大力发展同时将其纳入严格监管的范围,而不是要么不管、要么不让其发展或是宣布其为非法、或是出了点问题就关掉了事。世界上的大多数银行都是民营的,而它们能够健康地发展壮大,原因之一是它们被纳入政府(代表社会)对其进行监管的体系之中。从监管难度上说,民间金融实际上要比国有银行更加好管,因为你可以对民间金融机构进行严厉的、有经济意义的惩罚,甚至把它关掉,而对国有银行,多数经济惩罚措施是没有意义的(只有对官员的“行政惩罚”还有些意义),也很难对其实施破产性处理。

在建立金融监控体系的问题上,制度设计的前提就应该是假定人们想“投机”、想“骗钱”,而不是假定人们会“出以公心、为经济服务”,只有这样,我们的监控制度才能真正做到防范“骗钱”的人,不让其得逞。而不是出了骗子却大惊小怪。一切制度的功能其实首先都是“防小人”,使小人受到惩罚,讲信用、做“正经生意”的行为才能得以发展。在建立对银行的监控体系的同时,我们也要进一步发展对合法、正当银行行为的保护与保障,比如通过法治对“赖账”行为进行打击和惩罚,通过提供“存款担保”,对一般性的金融风险加以防范。

重视基础性的体制建设

现在在国际上八面威风的现代大金融机构都是由几十年、几百年前的一些很小、很“土”的机构发展而来的。在少部分金融机构规模扩大的同时,也发生了很多其他的事情:第一,在大量金融机构出现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竞争性、优胜劣汰的金融市场;第二,在多次金融骗局、金融危机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银行监管机制和相应的法治体系;第三,形成了商业道德或商业信用;第四,在新技术基础上,形成现代金融业务;第五,在以上各种发展的基础上,又出现了许多新的金融“衍生工具”和新的金融市场(期货、股票市场、投资基金等等都是后来才发展起来的)。

我们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当然不必什么事都自己重新做一遍,什么“金融骗局”都要经历一遍。我们可以充分利用和发挥我们的“后发优势”,借鉴和吸取发达国家的经验教训,借鉴它们已经形成的体制模式和管理机制,一开始就可以起点高一些,一上来就可以也搞一些现代的、新型的东西,如电子银行业务、投资基金、股票、期货等等。但是,即便如此,我们仍不能忘记那些基础性的、根本性的东西,关键是不能忘记我们还有许多基础性的制度建设尚待完成,那就是金融市场上的竞争、监控体系、法治结构、以及“信用文化”等等。发展地方性的民间金融业,也是建立市场经济金融体制的基础性的过程,因为第一它是发展健全的金融市场所不可或缺的,第二它们的形成和发展特别有利于上述几种基础性体制的建立。

第3篇:金融发展论文范文

关键词:过渡区域金融业经济发展知识经济

过渡区域指介于两类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区域之间,与周边区域有着广泛密切的联系而又明显区别于周边区域的经济区域,主要包括七大经济地带中的中部五省:河南,安徽,湖北,江西,湖南。该区域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经济位置,在知识经济悄然而至,西部大开发战略正式实施之际,其经济的发展不仅有利于提高经济的整体发展水平,还将给西部的发展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一、过渡区域现实中的经济地位、经济发展的意义及其区域发展优势分析

过渡区域的五省均为农业大省,其GDP中农业产值的比重较其它地区都要高。表1显示了自1995年至1998年各区域人均GDP的变化情况,从表中可以看出,虽然过渡区域人均GDP在逐年有所缓慢的增长,但增长的速度正逐步放慢。

过渡区域经济的现状迫切要求其经济有较大的发展,“台阶式”发展战略的切实实施同样需要过渡区域经济的即时发展。首先该区域经济的发展能进一步提高社会经济整体水平,有利于该区域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其次,对西部大开发也有重要的支持作用。其一,过渡区域在整个国家经济体系中起着“东接西联”的作用,经济发展了,各种基础设施的完善才能实现,如公路网等的建设必须以区域经济发展为前提,进而为东西部有形生产资料的流通创造条件。其二,过渡区域经济实力的增长还可增加对人才培养的投入,过渡区域人才培养量的增加可缓解西部的人才供求矛盾。因此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也要求有过渡区域经济发展的大力支持;最后过渡区域经济发展对减轻东部地区就业压力、促进东部地区“夕阳产业”的转移并最终实现东部地区新兴产业发展空间的拓展有重要现实意义。因此,过渡区域经济的发展不仅对该区域自身有好处,同时更可直接和间接作用于整个社会,促使国家经济发展实现“持续、快速、健康、稳定”的目标。

过渡区域由于地理位置的特殊性及经济运行纽带上的特殊联结地位,与西部地区相比较,在国家对中部地区同样有部分政策倾斜的同时,更容易发展起自己的经济。特别是现今经济增长主要是以提高生产效率、加速资金积累、促进技术进步为依托,而不是单纯依靠廉价劳动力、土地价格和低技术的组装。

第一,所处位置的特殊性。它处于东部沿海地区和西部不发达区域之间,同时也处于七大经济地带中三大阶梯地带的中间地带,较之于西部有更大的发展经济的地理优势;第二,特殊的产业结构。过渡区域的五个省份均为农业大省,但又有别于纯粹的农业省份,它们均有一定的工业基础,如合肥和长沙的轻工业和电子工业,武汉的汽车和钢铁工业等,而且工农业之间的相互促进发展也比较成熟;第三,生产要素的占有优势。生产要素从广义上讲主要包括土地、资本、劳动力和企业家才能,在知识经济条件下还包括知识的占有和利用,过渡区域无论在自然资源还是在人才、科研等知识资源方面都占有较之与西部的优势;第四,经济核心地带的存在。中部五省经济发展都有着一个共同特征,即存在经济核心地带,如长沙——株洲——湘潭、南昌——九江、合肥——芜湖——巢湖——铜陵、武汉——黄石、郑州——洛阳——新乡地区等,它们的存在能对周边地区产生辐射效应,从而有利于该区域各省份经济的整体发展;第五,该区域的经济与东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相比较,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第六,经济运行纽带上具有重要的中介作用,一国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离不开诸如运输业等的流通部门,过渡区域由于它的特殊的位置,东西部地区的各种资源的有效流通必须依靠过渡区域这一中介区域充分发挥“传输”作用,所以过渡区域在国家实施“阶梯式”发展战略时拥有发展自己经济的优先优势。

二、从过渡区域金融业的特殊性及其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看,过渡区域的金融业有必要加大对本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金融部门作为经济的核心部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同时金融业的发展也离不开经济发展对整个产业部门推进的反作用。以知识为首要生产要素的新的经济形态在我国悄然而至,西部大开发战略也已进入实施阶段,国家将对西部地区实行政策上的倾斜,如减免新设企业所得税、对新建企业实行优惠政策等,这样西部地区对社会资金的吸引能力必定会强于过渡区域。而同时东部地区在近二十年的飞速发展中,其金融业较之全国其他区域的发展程度都要高,它的投融资渠道相对比较完善,如我国两大证券交易所均设在东部地区,所以该区域的企业至少在通过上市融资这一吸引投资方式上具有优势,因而东部地区也可利用它的完善的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同时加上其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及社会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因而在资金的引入方面间具有对过渡区域的绝对优势。在社会资金总量有限的情况下,过渡区域经济发展既无政策倾斜优势,又无完善的投融资渠道可用,过渡区域经济如何在东、西部地区争分社会资金的夹缝中得到长足发展。笔者认为,只有充分利用过渡区域的现有金融资源,加速资金的流转并使其发挥出最大效用才能解决这一问题。在这样的环境下,过渡区域的金融业便具有了较之于其他区域金融业的特殊的使命,其特殊性要求它必须义不容辞地担负起该区域经济发展中的投融资责任。

过渡区域的金融业支持本区域经济发展,本身其实也可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受到其带来的整个产业部门的更高层次的拉升作用影响,特别是在我国即将加入WTO时,过渡区域的金融部门为了能更好的迎接挑战,更需要有本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环境。以下从三方面论证过渡区域金融业的稳定建康发展必须以该区域经济发展为基本前提。

(一)、金融业从业人员多,但人员素质较低,入世后高层次金融人才将更难留住

1997年过渡区域金融业从业人员约为45万,其中大专以下学历的占25万以上,大专学历的约有11万,研究生学历的仅占剩余员工的0.5%左右。在我国加入WTO后,外资金融机构将利用高薪,出国留学深造等方式吸引走大量高层次人才,从而使国内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降低。过渡区域的金融机构为防止“人才流失——效益低下——待遇水平下降——人才流失”这一恶性循环的出现,就必须使金融机构的盈利增加,从而提高工资、福利待遇、增强竞争能力等。

(二)、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网点虽多,但受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开发金融工具能力等的影响,加入WTO后它们将面临严峻挑战

1999年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通过增设分支行、点等,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59622亿元,比上年增长11.6%,贷款余额93734亿元,比上年增长12.5%。但是过渡区域金融机构的吸收存款能力较全国平均水平来说要低,且其服务质量、技术、开发及运用金融工具的能力受本地区经济水平的制约,在入世后,将受到国外银行高效管理、高开发运用金融工具的能力的挑战,要在世贸组织的逐步自由化原则及相关协议规定的五年左右时间的保护期内,使服务质量、开发金融工具的能力得到提高,就必须通过发展本区域经济来解决利润率提高这一问题。

(三)、证券业、保险业等金融机构同样将受到国外此类经营机构的一整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及雄厚资金实力的挑战

入世后,外资证券业经营机构的一整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完善的服务体系将吸引走部分投资者;外资保险业经营者也会凭借自己完善高效的理赔处理而吸引走部分投保者。过渡区域的证券业和保险业在受到挑战的威胁时,唯有依靠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利用这段保护期努力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开发新的金融产品才能吸引并稳住更多的投资者和投保者。

以上从三方面分析了过渡区域金融业在入世后将面临的挑战,而所有问题的解决都必须以过渡区域经济的发展为基础,故而金融部门有必要对该区域经济发展作出最大力度的支持,否则自身的发展亦将受到严重威胁。因而过渡区域的经济发展需要金融业的支持,同时过渡区域金融业的发展也需要有该区域经济健康发展的大环境为前提。

同时过渡区域要想吸引外国金融机构的投资,也必须以该区域的经济发展为前提。只有在拥有了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国外金融机构对本区域的投资回报有较高的预期时,它们才会到本地区来投资,进而增加本区域内的资金总量,促进过渡区域经济的发展。

三、过渡区域的金融部门对发展该区域经济支持方式探讨

从前面分析的金融业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可以看出,过渡区域的金融业要得到长远发展,是很有必要对过渡区域的经济发展作出支持的,特别在目前知识经济到来,我国加入WTO的脚步日益临近时,尤其显得必要。笔者认为金融部门可从以下五个方面给予过渡区域以金融支持。

(一)、对人才的培养、科技创新等知识资源方面的支持

21世纪是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实际上是建立在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和利用之上的一种经济形态,它的到来说明了知识、信息的重要性。人才作为知识的载体,在21世纪的经济发展中将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故而过渡区域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培养,金融部门是首要的便是从提高该区域人员素质入手,借此提高投融资服务的质量。

第一,加大对科研院校建设的支持力度,增加科研投入及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方面的投入。过渡区域的科研水平在全国占中上等,但在本地区实现他们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率却并不高,不能与其科研水平相匹配。这不是说他们的研究成果没有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而是指在过渡区域,科研成果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约有80%的科研成果是被东南沿海地区利用而创造出巨大的生产力的,过渡区域的金融机构因此有必要增加这方面的投入,让科研成果能就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从而发展本区域经济。

第二,对人才培养、再深造的投入。人才是知识这一知识经济时代必备生产要素的载体,若要在知识经济时代实现持续快速的经济发展,高素质人才的培养是不可或缺的。首先,实行学生助学贷款,降低贷款条件。1998年,过渡区域高等院校就读学生占全国高等院校在校生的20.89%,中等专业学校学生中过渡区域学生仅占26.31%,这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是各高校在五省录取总人数少,另一方面也是家庭经济负担不起引起的结果。学生助学贷款的实行,的确解决了不少学生的求学问题,但由于贷款条件对于70%以上的贫困生来说过于苛刻,所以现行的助学贷款并没有发挥最大效用,故而有必要降低贷款条件。人才是一种高附加值的可再生资源,它有着很高的投入——产出比,因而贷款条件的降低不会带来诸如不良资产的形成方面的经营风险;其次,支持各种机构、单位等的人员再深造。当代社会的知识更新速度很快,今日的人才很可能会成为明日的“废物”,所以人才的再培养深造并非多余,金融部门在过渡区域现行条件下不仅有必要加大对自身职员的再培养深造,而且还应支持其它各种机构单位职员的再培养深造。

第三,支持地方政府实现高层次人才的培养目标。据深圳市市长李子彬在该市教育会议上透露的消息,深圳将为到其读研究生的学生给予每年3万元的学费及生活费的奖学金性补贴,这一消息说明东南沿海地区不仅要挖走内陆省份培养的高层次人才,还有意于挖走内地的中低层次人才。过渡区域的政府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财政不可能与沿海经济发达省份一样给予同等支持,所以,金融部门的特殊资金支持是必不可少的。

(二)、对各种产业的投入应视产业结构调整为首要目标,要有选择有重点的增加资金投入量

自98年以来我国的通货膨胀率持续了二十多个月的负增长,国内有效需求一直难以启动,国家为了能迅速启动内需,一方面实行了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以扩大投资需求;另一方面,实施西部大开发计划,试以扩大经济规模总量推动新一轮的经济增长。以上两方面的措施已经起到一定的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1999年GDP增长达到7.1%,财政收入达到11377亿元,比上年增加1501亿元,同比增长15.2%。2000年第一季度经济增长也呈现出强劲势头,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为1817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8.1%,其中第一产业增长3%,第二产业增长9.3%,第三产业增长7.5%。

然而,作为国内市场重要部分的农村消费市场却依然未能启动,经济要发展,就不能忽视农村市场的有效启动。过渡区域各省均为农业大省,农村市场潜力巨大,所以过渡区域经济的发展很大一方面要靠农村经济的发展来推动。农村消费市场的启动,应将着眼点放在耐用消费品上,如何启动这部分市场,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增加农民的可支配收入。1994年过渡区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4177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160元,到1998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为5307元,农民可支配收入为1908元,据预计2005年农民实际收入将受入世影响而下降2.4%,城镇居民的实际收入则会上升4.6%,如此城乡差距将进一步扩大。因此,金融部门对农村经济发展必须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

而同时,过渡区域的城镇经济由于受到产业结构的制约,城镇经济的发展与沿海省份城镇经济相比亦有较大差距,同样需要金融部门资金的引导性支持来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

(1)、增加对以农产品为基本原料的加工业的投入

8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迅速发展,其生产总值约占当时国民生产总值的30%。乡镇企业的发展,为缓解农村人口的城市化给城市带来的就业压力起了很大作用,据统计,1978年以来共有一亿多农业劳动力转移到乡镇企业。但以前建立起来的乡镇企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过渡区域的乡镇企业在这方面表现得更为突出,在知识经济条件下,以廉价劳动力为基础的产业的发展是很难的。但是乡镇企业的资金有限,人才培养、技术改进很难有资金的保障,所以乡镇企业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知识密集型的转变困难重重。为了解决这一必须转变与难以转变的矛盾,笔者认为可走一条中间型的过渡战略,即依旧利用劳动力优势,大力发展高附加值产品产业。在农村的乡镇企业,无疑最好的方法便是发展以农产品为直接原料的加工业,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使之成为含有高附加值的产品。金融部门在此方面可作如下方面的资金引导性投入:第一,增加对农产品初步生产的资金投入,因地制宜,引导农民对种植业内部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增加适合本地种植且可深加工的农产品的种植量;第二,增加对农产品提供深加工企业的资金投入;第三,增加对特色产品生产人员的科技培训的资金投入量,最终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产品的竞争能力。

(2)、支持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型企业的发展

中国的汽车业在近年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然而中国的汽车工业却依旧未能摆脱大而全或小而全的企业发展模式,一个汽车厂家的产品基本上都靠自己生产的零部件的组装来完成,“生产流水线”这一高效率的生产方式自福特创立以来,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了极大的效用,但在中国却未得到很好的利用。一个大的企业需要有小的企业的支持,这样整体生产效率才会有较大的提高,为此有必要按合作性分工发展一些小企业,过渡区域的现状约束性的要求应大力发展家庭型企业。首先,家庭型企业的发展有助于实现本地区的工业水平在整体上有一个大的提高。过渡区域拥有一定的工业基础,但由于受到资金人员等的限制,企业规模很难有较大的扩张,所以过渡区域的大企业只能依靠与小型企业的逐步联合来实现规模经营,而家庭型企业正是最佳联合对象,同时家庭型企业也可在与大企业的联合中发展壮大自己。其次,家庭型企业由于所需投入的资金量少,生产产品单一,与大企业联系紧密,因此资金的流动性较强,资金周转速度快,比较符合过渡区域金融机构的现实资金支持能力。最后,家庭型企业的发展不仅对农村经济的发展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而且还可以提高整个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生产率。所以,过渡区域的金融业有必要对家庭型企业给予资金支持。金融部门可在保证信贷资金安全性的前提下选择适当的投资方式,如租赁信贷等;同时,加强对发放的贷款的追踪监管力度,提高资金的运行质量。

(3)、建立风险投资基金,促进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投入

科技型中小企业以科技为主导,经营灵活,经济效益高,但由于它们的经营风险亦较大,资金短缺严重,导致科技型中小企业在过渡区域发展举步维艰。因此,过渡区域的金融机构通过成立风险投资基金,组织本区域乃至东部地区的游资,促进该区域科技型企业的发展,最终实现区域经济的发展和经济增长潜力的提高。

(4)、城镇金融机构的信贷款应偏重于制造业,使其在产业结构中占主导地位

尽管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在增大,城市经济的发展速度也远远快于农村.。但这些并不说明过渡区域城镇的产业结构很合理,相反,城镇的产业结构由于受到80年代以上海为代表的“三二一”发展模式的影响,偏于发展服务业、房地产等第三产业。发展经济学认为只有当制造业产值占国内生产总值达到36%时,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2100美元左右,经济结构才向成熟经济的社会过渡,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才属合理,而目前过渡区域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仅750美元左右,所以过早发展第三产业很不适当。

过渡区域1996年制造业从业人员占总劳动人数的16.8%,同期全国平均水平为18.3%,根据国际比较,1994年日本制造业劳动力占总量的23.7%,德国则更高,达到28.7%。由此,过渡区域的制造业发展的空间依然很大。

所以过渡区域在综合上述两点理由后极有必要发展以制造业为主的工业。金融部门支持制造业发展可从以下两方面着手:第一,对制造业企业的融资渠道的多样化改造的支持。制造业的发展需要大量资金,单一的融资渠道难以满足其对资金的需求,所以金融部门必须使融资渠道多样化,可采用如支持其上市而得到股市资金的支持,引导各种投资主体进行直接投资等方式;第二,通过“债转股”等形式进一步降低制造业企业的负债,这种方式在另一方面还可促成金融业与制造业的联合,从而形成联系密切的新的集团性的利益主体。

(三)、增加对商品流通部门建设的投入

我国已进入了产品相对过剩时期,买方市场正式形成,然而,自1997年以来市场的有效需求一直难以启动,但商品流通市场的作用依旧不可小视,经济的大发展只有在商品流通部门健康发展的前提下才有可能,而过渡区域的商品流通部门的发展现状根本无法支持经济的健康发展,具体情况见表4,所以金融部门有必要对过渡区域的商品流通部门建设给予一定的金融支持。考虑到有形市场的现状,过渡区域的金融部门应将支持的重点放在自身业务水平提高这点上。

第一,提高金融机构自身的业务经营水平,努力开发便于本区域商品交易的金融工具。金融部门为了能一方面支持过渡区域商品流通体系的完善建设,另一方面也出于对促进自身发展方面的考虑,极有必要提高开发和运用新型金融工具的能力。如大力推广信用卡、发展电子钱包业务、实现银行间的一卡通、建设POS终端、引入综合账户管理体系等。

第二,做好为无形的商品交易市场提供服务的准备。信息产业带来的不仅仅是信息的共享,同时它也给商品交易方式上带来了一场巨大的变革,尽管目前过渡区域的网上购物还不普及,但过渡区域的金融部门应该未雨绸缪,加速自己在信息网络方面的软硬件建设。

第三,切实做好支持当前有形市场建设与管理方面的工作。如增设ATM(自动取款机)和CDM(自动存款机)、扩大服务种类与范围等。

(四)、加大对社会中介组织建设的支持力度

社会中介组织广义上是指起媒介作用的组织。主要包括四类:监督类、商务类、公益类及智能类。无论是哪一类中介组织都对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媒介作用。党和政府对社会中介组织建设也表现出高度重视。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的机构改革部分中就曾指出要“调整和减少专业经济部门,加强执法监管部门,培育和发展社会中介组织”。过渡区域的经济发展离不开社会中介组织的建设,过渡区域的金融部门对于社会中介组织建设理所当然的应担负起扶植的责任,并积极与其合作共同发展。下面就四类中介组织与金融部门的关系差别,分别分析金融部门支持中介组织的设立及发展的必要性和方式。

(1)监督类。主要包括律师、会计、审计等事务所类中介组织。由于此类中介组织对经济能起到监督作用,所以金融机构须与其积极合作,共同为市场的规范发展尽力。

(2)商务类。主要有投资咨询公司、项目公司等。此类中介组织提供的都是有偿服务,带有明显的商业性质,所以金融部门可以通过采取投资入股等方式参与其经营,同时在经营活动中给予适当的引导和规范。

(3)公益类。此类中介组织带有明显的社会性和公益性,金融部门理应给予资金、人才、信息等的支持,特别对如劳动就业指导中心及人才交流中心等的建设和运行要加大各方面的资金支持,以便使得各类人力资源能得到最充分的利用。

(4)智能类。主要包括策划中心、软件测试中心、现代企业设计事务所和企业形象研究顾问公司等,它们是新兴的信息产业,有着“高、新、尖”的特点,与金融部门在将来发展中所需的具有信息处理及知识的综合运用等才能的人才培养有着密切的关系,金融部门应给予最大限度的合作与支持。

(五).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为了配合以上四点特别是二、三、四部分的措施能得到有效的实施,过渡区域的金融部门很有必要对基础设施的建设增加资金支持,同时过渡区域的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也需要有金融部门的支持,以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能有大的提高,降低基础设施对吸引投资的阻碍力。

基础建设在信息时代应包括运输系统建设、信息系统建设及环境建设。过渡区域经济若要得到大的发展,必须建设两个网:一个是交通运输网的建设,以便于有形生产要素的流转;另一个是信息网建设,以便于有利于该区域经济发展的信息能及时获取和。三类主要金融机构在支持基建方面根据各自的特点可采取以下三种适合自己的方式:

第一,银行类机构适宜采用直接投资方式。商业银行根据自己信贷经营的特点,同时利用目前全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制度,加大对过渡区域基建项目的申报审核和评估力度,从而增加对基建的信贷投入;政策性银行根据其资金来源的财政性及使用的有偿性,也可对基建适当增加投入;合作性金融机构资金运用需以安全性为首要前提,对基建的投入必定可以使其安全性得到最大保障,同时实现自己的互经营目标。

第二,证券投资机构可采取支持它们上市从而使基建有更多的资金来源的方式。由于过渡区域五省地理位置上与深沪两交易所较近,五省的证券经营商可以与两交易所联合共同促进二板市场的发育成熟,从而让基建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都能得到社会上最广泛资金的支持。

第三,保险部门可通过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对基础建设进行直接投资。风险投资基金的设立一方面可以使保险业的大量资金找到更好的出路,实现资金的增值;另一方面也可以促成对基建项目投资总量的增长。

过渡区域经济发展具有极其重大的意义,作为过渡区域经济的核心部门的金融业,只要运用的支持方式正确,使过渡区域的经济发展优势充分发挥出来,过渡区域的经济腾飞就定会实现。

参考文献:

[1]彭建刚.银行管理经济学[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97.

[2]殷醒民.制造业结构的转型与经济发展——中国1978-1998制造业内部结构的调整[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

[3]吴季松.21世纪社会的新趋势——知识经济[M].北京: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

[4]吴凤太主编.社会中介组织研究[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8.

[5]谢冰.中国过渡区域经济运行的资本吸纳机制[J].财经理论与实践,1999(5).

[6]徐伟平.过渡区域及其经济发展[J].财经理论与实践,1999(3).

[7]蔡鲁伦.加入“世贸”,迎接挑战[J].中国金融,2000(2).

[8]张敦富.投资环境评价与投资决策[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9]厉以宁.国民经济管理学[M].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

第4篇:金融发展论文范文

1.民间金融未得到法律的保护

当前我国银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是缺乏一个合理的体系,中国金融业形成了高度的垄断局面和对民间金融的压制,国有金融机构处于绝对主导地位,虽然对金融业进行了股权结构多元化、投资主体多样化的改革,一些中小金融机构如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实际上还是准国有金融机构,更多还是官商,而不是金融商人。可以说,在我国,能够得到法律认可、纳入了政府监管体系的金融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和城市信用社都成了官办金融的性质,而民营金融机构不能得到法律的认可。农村合作基金会虽然得到了地方致府的认可,甚至被乡政府直接控制,但同样因为没有获得监管部门的金融业务许可证而处于不合法地位,最后被作为非法金融组织取缔。目前虽已引起重视,但由于缺乏法律保障,民间借贷市场还处于半地下状态。由于对农村有益、对农民有利,我国民间金融始终客观存在并顽强发展。又由于完全处于非法的状态,为高利贷的滋生创造了广阔的空间和肥沃的土壤,其结果是不利于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2.民间金融潜伏着金融风险,容易滋生个人非法金融问题

民间金融组织尽管逐步形成了与运行特点相适应的内部管理体系,但由于资金来源和运用的巨大局限性,使资金链断裂的可能性非常高。脱离法规和政府部门的保护,其合法的风险控制手段也比较有限。一旦风险失控,少数实际控制人会为其小团体或个人的利益铤而走险,进一步扩大风险或直接从事犯罪活动,从而严重伤害其他参与人的利益。民间金融机构的“地下性”,决定了其处于白色和黑色之间的灰色地带。其所处的特殊地带,决定了民间金融机构很容易与“黑色”产生某种联系。有一些人利用民间金融机构的不透明性从事诈骗活动;还有一些民间金融机构与地下经济关系密切,甚至被犯罪分子用于洗钱,刺激了地下经济和犯罪活动;更有一些民间金融机构与黑社会勾结,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3.民间金融容易产生经济纠纷

民间金融虽然一直比较活跃,但不具备合法地位,无法实现规范发展,是一种建立在“哥俩好”的非制度信任上的,且相当部分的民间借贷仍然采取了口头约定等简单形式,利率普遍较高,其粗陋的形式与较高的利率,既制约了资金需求,也成为众多法律纠纷的根源。由于民间金融特别是民间借贷,大多是一种关系型的借贷方式,还款的激励约束机制没有得到硬化,当债务人预计到其违约收益远远高于其社会信用丧失的成本时,道德风险就会产生。许多无序的民间融资导致大量纠纷(如合同纠纷、利率纠纷、担保纠纷和借据纠纷等)。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款人的信誉为基础,借贷关系的缔结少有抵押担保,债权入对借款人的偿债行为缺乏足够的把握和制约能力。

4.民间金融对政府的宏观调控活动产生影响

民间金融一定程度上会干扰政府的货币政策,扰乱正常金融秩序,政府的宏观调控目标由于民间金融的影响可能难以实现。例如人民银行正减少货币供给量,提高了再贴现率。正规金融机构的利率也相应提高,而民间金融并未提高利率,于是正规金融提供的资金减少了,而民间金融提供的资金却增加了。一些民间金融机构从一开始就有先天的痼疾,脱离了中央银行的监管,业务经营存在不规范,如高息揽存,盲目贷款。正规金融机构的资金价格由国家确定,而民间借贷的利率是双方自发商定,两种定价方法存在天然矛盾。且民间借贷大都是在资金需求迫切,银行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发生,基本上是一个卖方市场,利率水平通常畸高,民间借贷形成的货币流量也难以预测和控制。

二、规范民间金融发展

1.尽快建立健全与民间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

应按照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当修改1998年6月30国务院颁布施行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建议国家各级立法和规章制度的制定部门,要按照职责权限,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善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界定合法与违法的界限,赋予民间融资合法的法律地位,并通过法律保护合约双方的合法权益,以保证民间金融有合理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2.规范民间金融,将民间金融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加强民间金融监管,是在金融市场运作中保证民间金融机构安全和提高资产质量的内在要求。要使民间金融活而不乱,实现发展、效率、稳定三者的最优结合,监管方式的科学化和调控方式的灵活有效是最为关键的一环。政府在对民间金融监管中应该摆正自身的位置,以引导、监控为己任,而不是对其进行过多的干预。曾经在广大农村兴盛的农村合作基金会衰败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政府进行了过多的行政干预。前车之鉴应引以为戒。作为政府,要从完善法律、制度、政策人手,在严格市场准入条件、提高准备金率和资金充足率及实行风险责任自负的情况下,引导和鼓励民营的小额信贷银行、合作银行、私人银行等多种形式的民间金融健康发展,达到合法、公开、规范,并纳入到金融体系中加以监管,以增加金融服务供给。

3.建立起相关保险制度和贷款抵押担保机制,化解金融服务风险

政策性贷款保险制度和经济主体贷款抵押担保机制这两项业务是近年农户和农业企业贷款中的主要障碍,如果建立不及时,将对我国金融成长极为不利。保险公司可以开办贷款担保业务,其保险的对象可以是借款方——农户或企业,也可以是贷款方——金融机构。另外,可以探索成立担保公司或担保合作社,由借款人(农户或企业)合资组建,否则,当发生风险损失时,各类金融机构的损失得不到应有补偿。此外,还可以适时开展大宗农产品期货业务,分散信贷风险等等。总之,大力开发新型民间金融产品,拓宽金融服务范围,探索建立民间金融的风险防范机制,有利于新农村建设,同时也为建立、健全我国金融体系提供合理的保障机制。

第5篇:金融发展论文范文

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商业模式主要有几下几种:1.电商小贷公司。电商小贷是指电商企业或银行等金融机构利用自身平台所积累的商务经营数据和其他第三方数据审核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而在网上进行借贷的融资模式。我国电商信贷主要分为电商系和银行系,其中电商系在这种信贷融资中占据绝对优势。电商系的融资模式又可细分为以下几类:第一,自建小贷公司。将信贷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向外融资,加上自有资金通过小贷公司或者担保公司对外提供贷款。第二种是与银行合作完成信贷。电商利用网络平台对企业进行审核,后提交给银行,由银行进行放贷。银行系的放贷模式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种是自建电商平台,这种模式主要是国有银行,如交行的“交博汇”、建行的“善融商务”等。但是这种模式的不足在于由于银行系电商的流量不足,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模式很难做大做强。第二种模式是银行与电商企业合作,利用电商企业掌握的大数据作为网上贷款风险审核的信息。但是它过于依赖电商而使得业务独立性大大下降,而且电商有自己的打算,它不可能将核心数据拱手相让从而失去在这一领域的独占性优势。第三种模式是与第三方数据提供机构合作,利用第三方机构掌握的电商运营的数据包括电商ERP、资金支付、物流、交易平台数据等链条环节数据,不但能较好的掌握客户终端的需求信息,还能较好的了解电商的运营规则,而这种模式也是未来主力开拓的方向。2.在线供应链金融供应链金融是在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的基础上,在贸易融资和支付结算领域通过虚拟的互联网金融助推实体经济的融资模式,它的本质是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服务流的有效整合。供应链金融的出现使得银行利用大数据和大数据分析打破现有信贷评估系统信息不对称的有效工具,通过模型构建和大数据分析了解企业和个人信用、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情况,这样的模式往往比传统的抵质押物的风险控制力更强。3.互联网投资。互联网投资理财产品是指金融机构或者电商利用网络面向网络大众销售金融产品,互联网投资产品丰富,准入门槛低,手续灵活方便,而且能够突破区域限制,收益率较传统金融机构高,主要投资者为长尾分布人群。参与互联网金融投资人群的理财资金少,往往被传统金融机构拒之门外,殊不知这一长尾人群数量大,市场前景广阔。余额宝一经推出便受到了市场的青睐,短短的几个月,余额宝作为一款实质性的货币市场基金其投资人数就已经位居世界第一位,资产管理规模位居全球基金前五。4.大数据金融模式。代表性的企业有淘宝、京东商城、苏宁云商。这些公司利用其构建的电子商务平台的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布局营销,实现精准销售。5.第三方支付模式。这一模式的典型企业主要有拉卡拉、支付宝、易宝支付、财付通、银联在线等。6.P2P模式。P2P虽然发端于美国,但是自从传到中国以后,发展势头迅猛,在规模上已然超越了美国,并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P2P模式———实质上的中国民间融资。P2P的出现让小贷公司突破了不能融资、担保公司不能放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发展研究贷的政策限制。除此之外,互联网金融业务还包括众筹融资、虚拟货币等。

二、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体系建设

(一)金融机构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紧迫性互联网金融从2012年兴起,经过急速的扩张和发展,通过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和行业的洗牌,已从完全竞争市场向寡头市场发展,互联网金融资源越来越向少数几家优势电商集聚,而主要行业领导电商为了追求市场份额特别是行业垄断权、定价话语权和垄断利润,通过商业战略和技术手段为行业进入者设置了诸多的有形或者无形的壁垒。按照行业发展的一般规律,资源要素和产品集中度会进一步提高,后继者想要进入行业分取利润一杯羹的难度将会越来越大,替代现有行业主导者成为行业新的霸主的难度可想而知。我国国有五大行以及主要的股份制银行都意识到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性,不约而同地采取了应对策略,制定了发展互联网金融的战略布局。银行纷纷试水互联网金融业务,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有深藏于现象背后的深刻原因。客观上,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科技发展的大势不可逆转;主观上,银行也已经意识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能否有效利用互联网金融关系到银行发展,因此纷纷采取主动出击的策略和主动应付的姿态,希望在互联网金融这一趋势潮中占据制高点,形成新一轮发展的动力。银行的有效出击和抢占制高点策略为其他金融机构有效发展互联网金融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也使得我们意识到互联网金融的冲击力,能否在合适的时机应对关系业务的拓展,关系盈利的增长和盈利空间,关系能否突破现有业务模式、规模的束缚,关系公司整体的发展。因此,金融机构应该将积极有效的利用互联网金融上升为公司发展战略层面的高度上,为公司冲破束缚、实现跨越式发展打下基础。

(二)战略鉴于互联网金融的时代特征以及金融业的发展方向,为了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应把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金融和信息化列为公司的重大发展战略。公司应注重线上线下业务的整合、协调、统一,实现线上线下业务的交错、互补,实现线上线下的相互促进,实现线上线下的两条腿协调行走。长期来看,公司要将线上业务作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力争将线上业务做大做强,做出具有高度信誉度、强大社会影响力、覆盖面广、技术先进、管理有效、商业模式新颖、客户认可度高的互联网金融市场少数主导企业之一。短期来看,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型金融机构在发展互联网金融的过程中需秉承避实就虚的策略,尽量避免与优势电商的正面交锋,通过制定差异化的移动互联网发展战略,利用公司在金融产品服务领域的优势,循序渐进、有步骤、有条件、有针对性的发展。在稳步发展B2C的基础上,主抓B2B的发展,特别是供应链金融的发展。以资产管理公司为例,在资产处置和资产收购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资产总量高、规模大、影响力强的大型优质客户。在公司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初期,要紧紧抓住这些客户资源,以他们为核心构建互联网金融生态圈,实现短期内互联网金融的迅速发展。这种发展战略同样适用于其他类型的金融企业。

(三)产品创新金融机构在互联网金融产品上的创新,应该把握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在符合监管要求以及自身企业发展战略的前提下,按照资源最有效配置的原则,以现有业务和平台为核心和立足点,通过互联网金融的渗透互补作用,有重点、有步骤地向现有业务的上下游延生扩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通过线上线下的优势互补,弱势互抵,逐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扩大企业规模,提升盈利能力和盈利空间。金融机构尤其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利用现有的金融资源服务优势选取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最为可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与现有业务优势互补的业务类型,包括B2C、B2B业务特别是供应链金融业务。

1.B2C业务B2C业务是现有的电子商务主导企业的主营业务,发展较为成熟,已经形成了几家大的电商企业垄断电子商务市场的局面。作为后继者,要想成为后起之秀,按照常规的发展模式借鉴电子商务主导企业的经营模式显然很难成功。如果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利用自身的金融服务优势,将电子商务平台作为载体,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优势金融产品与服务融入交易当中,这样的商业模式可以避实就虚,在强化自身优势的同时,避免与大的电商正面交锋,采取迂回战略,实现快速发展。(1)搭建平台搭建一个服务质量高、客户体验好、汇聚人气大的电子商务平台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一环,也是评判一个企业或者是金融机构在互联网金融市场份额、市场地位的重要标志。要想发展互联网金融,就要做实电商平台。搭建平台的途径有自身研发、与现有的主导电商合作、或者是通过兼并收购等。综合考虑发展的可行性和主动性两大因素,收购现有电商企业成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理想之选。尤其是可以选取彼此重复度低的平盟商,建立资源互补型的大电商平台。(2)发展平台在成功兼并或者收购一家或者几家电商之后,要整合被收购企业的业务资源和优质资产,结合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特色,制定进一步的互联网发展战略。B2C商城可以采用网盟和自营的双重模式,发展的初期推出限时抢购、限时抢批、降价竞购的策略促成交易量的攀升。同时,采取网络、平面广告等营销策略积极培育电商平台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在价廉质优的大众受益下,实现流量的几何级增长,培育以社交网络为载体的外部性,在短期内实现对电商平台的感知-认知-吸引-依赖的过程,迅速提高电商平台交易流量,为公司的下一步发展———融入优势服务和产品、进行大数据分析打下基础,因为电商交易流量和交易金额的速度对互联网金融的成败起着基础性和决定性的作用。电商平台的功能界面要时刻体现民主化和方便快捷的操作理念,早期可以通过自营、加盟甚至与其他电商合作的方式,通过吸引企业、分销商免费入驻的方式,免除传统电商企业的进场费和交易费,快速做大市场。B2C的经营理念是贴近大众、贴近市场。因此,在功能的设置上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有机结合,照顾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要让消费者意识到这样的电子商务平台是方便、快捷的。根据金融企业做电商平台的发展来看,电商平台的容量边际成本很低,但随着交易量的逐步上升,物流、仓储等问题就会显现出来。与专业化的电商平台相比,线下的物流效率、仓储空间成为制约金融类企业创办电商平台的最大瓶颈。其实,这一困扰多数金融类企业电商平台的难题并不是难以解决。一方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以与几家大型物流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保证物流的时间和效率。另一方面,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业务经营过程当中积累了物流基地的客户公司可以以这样的物流基地客户为突破口,建立基于诚信、合作基础之上的再度合作,租用物流基地客户的基地,通过此类客户寻找其他物理网点的基地信息,在短时间内建立覆盖全国重要城市的仓储物理网点,突破物流、仓储的短板限制。(3)融入产品和服务金融企业做电商平台不只是做电商平台,更大的目标在于利用这样一个载体积极销售有特色、占优势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这样的载体可以将金融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融入到交易过程当中,从而提高社会认知度、扩大销售渠道,拓展客户来源,解决线下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约束,提高利润增长点。

2.B2B业务相比于B2C业务做流量,搭售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策略,B2B的发展方向和模式应定位于重点突破、主次分明、采取连横合纵的策略。所谓连横就是将当前盈利能力大、发展潜力好、利润率高的行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市场或者是在行业内影响力大、社会知名度高、财务经营好的企业整合成为优质客户和核心客户。所谓合纵就是优质客户的上中下游关联企业连为一体。综合金融企业的业务优势,发展B2B的商业模式重点应该放在供应链金融的模式上,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成败关键在于是否有忠诚度高的龙头核心企业群。在核心企业的路径选择上,有重点分步骤展开。首先,与现有的公司大客户洽商,将金融服务逐步引领到线上,实行企业进驻免费,同时简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流程设计,增加金融产品的多样性,开辟企业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个性化定制通道,让企业亲身感受良好的线上金融服务质量,从而培养平台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第二,在做足现有客户线上金融服务的同时,应该开拓其他大型、重点客户来源通道,引进国内外知名产品生产企业和零售商、分销商以旗舰店的形式入驻商城,同时与国内知名大型电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丰富商城的吸引力。核心企业的进入是产业链金融的基础,在获得核心企业的认可后,通过核心企业的影响力推进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的集体进驻,打造上下游一体化、企业间紧密相连的高度外部性电商平台。

第6篇:金融发展论文范文

Kletzer和Bardhan(1987)指出:“关于东亚成功经验的研究性文献经常强调动态比较优势和资金获取较便捷二者之间的联系。关于贸易和产业政策的相关文献认为,东南亚国家运用选择性的信贷配给,以实现其贸易和产业调整目标,比一般地实行贸易保护和外汇管制更有效”。所以,政府如何通过金融发展来动员和利用资金,不但会影响经济增长,同时也会影响到一国的国际贸易。Rhee(1989)也强调了金融对于贸易的重要性,因为出口商必须获得必要的贸易融资才能完成出口订单。所以,不论是出于拓展金融发展理论、贸易理论的需要,还是出于对东亚经济成功经验的分析,我们都有必要对金融发展与贸易的关系进行研究。

然而,在发展中国家,金融发展往往不是直接从金融抑制一下子过渡到金融自由化,而是经过了一个中间环节——金融约束阶段。在金融约束阶段,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在金融和某些需要优先发展的部门创造租金,并对信贷的使用加以干预。本文的目的是针对金融约束阶段的战略特征,来研究金融发展对于发展中国家国际贸易的影响。由于韩国是实行金融约束战略的代表性国家,我们以韩国为例来进行这个问题的研究。

一、金融抑制、金融深化与金融约束

金融发展理论是由美国斯坦福大学两位经济学家麦金农和肖于1973年创立的。在那一年,他们分别出版了自己的著作:《经济发展中的货币和资本》和《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注:这两本书的中文版由上海三联书店于1988年出版。)从此,“经济发展理论和货币金融理论两股巨流终于交汇融合起来”。(注: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10月第一版译者序。》)他们在书中提出了著名的“金融抑制”论断,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欠发达归咎于金融抑制。他们指出,通过扭曲包括利率和汇率在内的金融资产的价格,再加上其他手段,这种战略会缩小和压低相对于非金融部门的金融体系的实际规模或实际增长率,从而出现了对储蓄和外汇的过度需求。在这种情况下,对储蓄和外汇的使用必然采取硬性分配,这导致寻租盛行,有限的资源无法得到有效利用。总之,该战略会中止或严重妨碍经济发展的进程。相反,具有金融“深化”效应的新战略——金融自由化战略——则会不断地促进经济发展。

麦金农和肖认为,要发挥金融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就应放弃他们所奉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实行“金融自由化”或“金融深化”。金融深化的核心内容是“促进实际货币需求的增长”。为此,就必须取消不恰当的利率限制,让银行等金融机构有权提高存贷款的名义利率,保证货币资产的实际收益为正数,以此来吸收储蓄,优化投资结构。另一个重要步骤就是放松汇率限制。金融深化的进行还包括财政政策的协调,放松对金融业务过多的限制,允许金融机构之间开展竞争等方面。麦金农和肖指出,推进金融深化战略将有利于本国经济的发展,因为存在着金融深化的四个效应,即储蓄效应、投资效应、就业效应和收入效应。

麦金农和肖理论的提出,对发展中国家具有重大意义,金融发展理论对发展经济学的贡献不容低估。麦金农和肖的金融发展理论在上世纪70年代问世以来,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如韩国、阿根廷、马来西亚和我国台湾省)受其影响,进行了金融自由化的实践。但迄今为止,金融自由化改革成功的例子很少(陈观烈,1988;赫尔曼等,1998)。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为大部分发展中国家尚不具备金融自由化所要求的前提条件(赫尔曼等,1998)。一个金融发展水平很低的国家直接采用自由的金融市场模式是难以令人置信的。所以,金融自由化在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的同时,也使得实行自由化的国家频频发生经济危机。

鉴于此,赫尔曼等(1998)经济学家认为从金融抑制一下子过渡到金融自由化,对于发展中国家可能是不现实的,应该有一个过渡阶段。他们吸取了信息经济学的成就,在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基础上,于上世纪90年代提出了金融约束论,认为政府对金融部门选择性地干预有助于而不是阻碍了金融深化,提出经济落后、金融程度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应实行金融约束政策。金融约束政策可以发挥政府在市场“失灵”下的作用,因此并不是与金融深化完全对立的政策,相反是金融深化理论的丰富与发展。

金融抑制是政府从金融部门攫取租金,而“金融约束”的本质是政府通过一系列的金融政策在民间部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而不是直接向民间部门提供补贴。金融约束理论的提出者认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的租金在减少与信息相关、妨碍完全竞争市场的问题方面,能起到积极的作用。通过创造经济租金,使银行和企业股本增加,从而产生激励作用,增加社会利益。特别是,租金诱导民间部门当事人增加在纯粹竞争的市场中可能供给不足的商品和服务,例如对投资进行监督和提供吸收存款的准备条件。

所以,在经济处于金融发展的初级阶段,在一定的前提下(宏观经济稳定,通货膨胀率低以及可以预测的,正的实际利率),政府要对存贷款利率进行控制,同时限制市场准入。通过对存贷款利率的控制和限制市场准入,不但可以动员经济中的储蓄,避免因竞争而导致的社会资源的浪费,稳定金融体系,更为重要的是可以为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只要干预程度较轻,金融约束就会与经济增长正相关。另外还要实行限制资产替代性政策,即限制居民将正式金融部门中的存款化为其他资产,如证券、国外资产、非银行部门存款和实物资产等。

随着金融深化,尤其是随着金融部门资本基础的加强,这些干预应逐步放松,经济将转向更传统的“自由市场”模式。所以赫尔曼等(1998)指出,金融约束应该是一种动态的政策制度,应随着经济发展和向更自由、更具竞争性的金融市场这一大的方向迈进而进行调整。金融约束的最优水平——用干预的强度和广度来衡量——将随着金融深化程度的加深而下降。

赫尔曼等(1998)研究者认为:“金融约束使更多的项目可从正式的金融中介获得融资,从而对投资资金的配置产生重大影响。同时,政府更有可能直接干预资金的配置,因此有必要讨论定向信贷和产业政策。”采取金融约束战略的经济体,政府一般对贷款的使用加以干预,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干预的方式和资金重点投放的行业也不同,这反映了政府的经济目标。正是如此,金融约束对经济发展水平和结构、对国际贸易的水平和结构就产生了影响。当然,本文仅仅探讨金融约束对国际贸易的水平和结构所产生的影响。在实行金融约束战略的国家(地区)中,韩国被认为是实行金融约束战略比较成功的国家。所以我们以韩国为例进行分析。

二、韩国金融约束下的信贷自选择机制

韩国在上世纪60-70年代实行的是金融约束而非金融自由化,这可从韩国政府对利率的控制,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等方面判断出来。韩国政府对信贷使用的干预有其理论基础;在对出口行业的信贷支持上,韩国实行的是自动信贷配给制,我们随后将会看到,这种制度有力地促进了韩国出口的增长和出口结构的转变。

1.韩国20世纪60年代实行的是金融约束而非金融自由化——金融发展战略的判断

在20世纪60年代早期,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对金融的控制:它国有化了商业银行,修正了中央银行法案,使韩国银行从属于政府。1965年实施了利率改革,把银行的利率水平翻了一番(Vittas和Cho,1995)。这次改革一方面大幅度提高了利率,使其保持在正的水平上,另一方面银行利率仍大大低于市场利率。利率的提高不但成功地吸收了私人储蓄,并且使资金从不受规制的非正式部门转移到了政府牢牢控制的银行部门。由于这个原因,政府能够提高它对金融资源配置的控制水平。利率仍低于市场利率使得政府得以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赵润济(1998)在对韩国的一项研究里得出了如下结论:“韩国(20世纪)60年代的利率政策可以说是一种金融约束”。

在上世纪60-70年代,韩国的银行部门获得了租金。这些租金的获得主要来自于四个方面:第一,来自于政府规定的存贷利差;第二,来自于中央银行为商业银行提供的低息贷款,在整个1960年代,中央银行为商业银行提供的信用占商业银行贷款总规模的20-30%(赵润济,1998);第三,来自于对商业银行准备金所支付的利息;第四,来自于银行领域的进入限制。

与此同时,经济中的其他部门也获得了租金。商业银行信贷主要被用于优先发展的部门。在上世纪60年代是出口部门,在70年代除继续支持出口部门外,主要用于重化工业。对于这些部门的贷款,政府都规定了较低的利率,以保证这些部门能得到扶持。另外,政府还允许商业银行为民间部门的借款进行担保,由于国内利率高于国外利率,所以政府部门通过对民间部门国外借款的批准,来保证国外信贷有选择地用于支持产业政策目标。另外一种补贴方式是为出口提供贴现,以补充在发展中国家还很不完善或根本就不存在的许多融资机制(Rhee,1989)。

如上所述,韩国政府控制了利率,但保持实际利率为正;在金融部门和产业部门创造租金;同时对信贷的使用加以广泛的控制——这一切表明,对金融部门的干预是相当广泛的。籍此我们可以认为,韩国在60-70年代实行的是金融约束战略。

韩国政府在20世纪80年代前期计划减少对信贷市场的政策干预,但是,在实践上它不得不继续介入以重新构建陷入财务困难的公司;80年代后期,信贷项目主要集中于社会项目和收入再分配(Vittas和Cho,1995)。我们对韩国金融约束对国际贸易影响的分析仅限于20世纪60-70年代,而不把80年代包括在内。一方面是因为该时期金融政策趋向于自由化;另一方面是因为该时期的信贷政策也与60-70年代不同,当时的信贷政策是以促进出口和工业化为目标的。

2.政府干预信贷的理论基础

在一个信息完美且没有成本的世界中,政府没有必要对金融机构的信贷加以干预。然而,在现实世界中,信息高度不完美,且存在大量的信息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信贷并不必然被配置到它最好的用途中去。信贷配给起因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起因于监控和证实成本,起因于合约履行成本。基于以下几个理由,政府需要对信贷市场进行干预。

使用信贷安排的一个理由是,在市场经济中,由于外部性,市场失灵和协调失灵会造成私人收益和社会收益存在差异(赵润济,1998)。如果政府不对社会收益大于私人收益的部分给与补贴,显然会导致具有正的外部性的经济活动供给不足。

第二个理由在于,商业银行发放的长期贷款过少,这不利于企业成长。在许多国家,特别是在那些公司信息披露非常不完全的国家,商业银行普遍不愿向回收周期长、风险大的项目融资,即使它们有更高的总体收益。这会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制约因素。这样一来,在信息不完美和具有交易成本的现实世界里,政府若对银行信贷采取适当的干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商业银行自发提供长期信贷的不足(Vittas和Cho,1995)。

对于信贷安排的第三个可能的动机来自于政府在信贷供给方面可能享有的比较优势。政府可能在项目甄别上具有比较优势(由于政府机构比私人公司占有更多的信息),可能在监控和证实结果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由于政府实体比金融中介机构可能具有的相对高的组织效率),可能具有更低的履约成本(由于政府拥有税收和政策权力)(Vittas和Cho,1995)。

3.韩国的金融约束与国际贸易——自动信贷配给制

在朴正熙总统执政时期(1961-1979),韩国采取了一项信贷配给制度——自动信贷配给制(automaticcreditallocation)。根据出口业绩的自动信贷配给制是这样一种制度:政府确立游戏规则,规定每一个企业所得到的低利息信贷的多少和该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出口业绩相联系——出口业绩越好,则它可自动获得的无抵押补贴贷款就越多。这种制度的建立对于韩国推动出口部门的快速扩张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Hong(1998)认为,韩国出口导向增长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这种信贷配给体系。

韩国的自动信贷配给体系之所以被采取并取得了对出口支持的成功,除了前面说过的政府干预信贷的理由之外,还由于以下两个原因:(注:Hong:(1998)。)

(1)该自动配给体系可减少官僚和政治家对信贷分配的干预。政府对商业银行信贷广泛的配给和干预,一方面有助于政府实现产业目标和经济目标;另一方面,也产生了政治家和官僚对信贷的干涉。这种干涉使得信贷不一定被配置到能产生最大化社会或经济收益的地方。在自动信贷配给制度实行时期(1961-1979),任何企业家都能通过采取出口相关的活动自动获得短期银行信贷。出口部门企业家的精力就只集中于创新,而不必过多地考虑和官僚、银行官员打交道,一个国家的潜在企业家才能能被调动起来用于出动,这样就提高了资金的配置效率。

(2)有利于克服韩国金融的落后,克服逆向选择问题,节省调查成本。

在韩国根据公司出口业绩进行信贷配给的体制下,有希望的企业家不只被金融体系所评价,同时也被国际市场上的成本-质量竞争的自然选择过程所评价(King和Levine,1993)。所以,根据公司出口业绩的信贷配给体系能很好地克服金融抑制下固有的逆向选择问题。也就是说克服了韩国金融机构落后,不能对贷款申请者的项目进行正确评价的问题,使得储蓄得以流向高收益的投资项目。由于贷款是自动配给,对于在出口市场上有创新活动的企业家可以自动得到贷款,同时也节省了调查成本。

三、金融约束与国际贸易

在发展中国家,政府大量创造租金、分配租金的行为非常普遍,但获得租金的部门在不同的金融政策下有所不同。在韩国20世纪60、70年代的金融约束战略下,金融部门和政府优先支持的部门获得了租金。通过自动出口信贷配给制度,60年代出口部门获得了租金,70年代在继续实行该制度的同时(Hong,1998),政府大力支持重化工业的发展(Vittas和Cho,1995;赵润济,1998)。通过信贷干预,政府得以影响韩国的贸易结构和水平。

据赵润济(1998)测算,金融部门(通过银行贷款)所产生的租金占GNP的份额在1968-1969年平均为5.55%,在1970-1979年平均为7.65%,在1980-1983年平均为9.95%。(注:租金=信贷总额×(场外市场利率-银行贷款利率)。转引自赵润济(1998)。)这说明,由银行贷款分配产生了大量的租金给政府优先支持的行业。

除了出口企业从银行获得信贷资金外,1966年韩国的《外资引进法》还允许国有银行为民间部门的国外借款进行担保。政府通过对企业国外借款的担保使国外贷款有选择地用于支持产业政策目标。与国外贷款相联系的租金数额十分巨大。据赵润济(1998)估计,20世纪60-70年代,该租金占GNP的比重在8%-15%之间。

租金被创造出来后,在20世纪60年代被主要用于出口部门,以推动韩国出口行业的发展;在20世纪70年代,除继续支持出口部门外,主要用于重化工业。由于重化工业的发展也对出口有影响,所以我们的分析也把上世纪70年代包括在内。

在出口推动中,由出口信贷计划提供的信贷占银行信贷总量的比例由1961-1965年间的4.5%提高到7.6%(1966-1972),后又提高到13.2%(1973-1981)。另外,对出口信贷的利率补贴数额也很巨大:在1966-1972年间,出口信贷利率比普通贷款利率平均低17.1%。出口商接受的支持还包括其他各种信贷计划(如出口业设备基金),以及与政府指令或行政指导相一致的其他优惠信贷配给。在韩国出口业扩张时期,信贷补贴构成了出口补贴的主要部分,并在1967年达到了最高峰,当时,利率补贴占出口总额的2.3%,远远高出同年1%的财政补贴。(注:这些数值转引自赵润济(1998),第251-252页。)由出口信贷所产生的租金占GNP的份额见表1。

表1由出口信贷产生的租金(10亿圆,%)(韩国)

年份出口信贷a(A)A×利息差b(B)租金(B)/GNP

19633.91.40.3

196410.04.60.7

196512.14.00.5

196616.65.40.5

196732.49.80.8

196843.413.10.8

196980.721.50.9

1970161.643.31.7

1971248.557.91.8

1972231.849.11.3

1973416.298.62.0

1974652.6144.22.1

19751042.7269.03.0

19761511.5347.62.9

19772616.0499.72.9

19783764.8854.63.7

19795642.81320.44.5

19806957.41739.44.7

19816957.41321.92.9

19828192.01892.43.7

19839232.61458.82.5

注释:a.年末贷款余额。

b.利息差=场外市场利率-出口信贷利率。

银行信贷被优先分配给重化工业的比重从上世纪70年代起不断上升。1970年,在制造业内部,重化工业得到了国内银行信贷总额的22.6%,到1980年,重化工业所得到的信贷额上升到32.1%。对国外贷款的分配也是信贷支持总量中很大的一部分,例如,1972-1976年间,制造业获得了国外商业贷款总额的66.1%,其中的64.1%被用于重化工业。在1970年代,巨额的信贷支持使得向重化工业进行大量投资成为可能。(注:赵润济(1998),第254-255页。)

韩国的产业结构和出口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由表2我们可以看出,韩国1960年代的制造业增长率高于经济增长率,而出口增长率又大大高于制造业增长率,达到38.2%;制成品占出口份额在1970年是1962年的3倍;与此同时,制造业占GDP份额和贸易依存度1970年都比1962年有了很大提高。

表3表明了1970年代的工业及出口结构变化。从1970年到1979年,制造业在GNP中的份额、重化工业在制造业中的份额、制成品在出口中的份额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尤其是重化产品在制成品出口中份额的提高更是惊人(1970年的15.5%提高到1979年的43.1%)。

表3韩国1970年代工业和出口结构变化(百分比)

制造业在GNP中的份额重化工业在制造业中的份额制成品在出口中的份额重化产品在制造业出口中的份额

19701979197019791970197919701979

21.228.739.254.983.689.115.543.1

表4是韩国1961-1981年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几个关键年份出口构成的变化。通过该表我们可以看出,食物和原材料在出口中的比重不断下降,制成品和机器在出口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其中制成品由1961年的8.6%上升到了1981年的87.4%,而机器由1961年的1.8%上升到了1981年的10.9%,这两类产品的出口比重上升还是比较大的。这说明,韩国对出口的信贷鼓励不但促进了出口,而且还改变了出口的构成,从中我们可以看到韩国的信贷政策在其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

表4韩国出口构成变化(占总出口的%)

1961196619721981

食物--16.36.3

原材料50.222.58.21.4

制成品8.661.268.987.4

机器1.83.16.710.9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由于20世纪60-70年代实行的自动信贷配给制,韩国的信贷及租金许多流向了出口部门——在70年代除了流向出口部门外,政府还重点支持了重化工业的发展。很明显,如果没有政府对信贷分配的干预,出口水平的迅速提高和出口结构的迅速改变都是不可能的。这说明,在韩国所采取的金融约束战略下,金融发展可以显著影响国际贸易的水平和结构。

四、结论和简要评价

金融约束是由金融抑制走向金融自由化的一个阶段。在金融约束阶段,政府在金融部门和优先发展的部门创造租金,并且对信贷的使用进行干预。这种干预会影响到该国产业和出口的发展。在发展中国家,政府干预信贷是有经济学根据的。Hong(1998)在对韩国金融发展的研究中认为,“的确,在象韩国这样的国家中,信贷配给是实施出口推进战略的最重要的政策工具之一。”他认为,和出口业绩相联系的自动信贷配给制比较成功地推动了韩国的出口。使用韩国20世纪60-70年代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的结果证实了这一点。这说明,在实施金融约束战略的经济体里,信贷政策会影响到该国的国际贸易水平和结构。

但是,必须明确认识到,金融约束的作用不应该被过分夸大。因为在金融约束论中,租金创造的效率和收益的产生有许多前提,比如居民对存款的利率不敏感而对存款的安全性和金融中介的效率很敏感等,这些条件在现实中不一定能被满足。即使可以被满足,政府对银行业竞争的限制也不一定能保证银行业(比在完全竞争条件下)有更高的效率。固然,政府通过干预信贷的确能影响贸易的增长和结构的改善,但是,这种增长和改善是不是以牺牲其它部门的发展为代价的,或者说是不是一种低效益的增长,现在还不十分明确。

对这种战略的另一个顾虑是:政府干预金融的优势取决于政府的动机和效率。政府并不总是“做正确的事情”,即使它们有一些比较优势。政府对信贷配给的干预常常引起寻租、腐败和挤出(crowdingout),而非寻求有效的工业项目。在以政策为基础的借款的研究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政府如何能阻止寻租行为破坏政府政策的增长目标(Vittas和Cho,1995)。更重要的是,金融约束在本质上是一种温和的金融抑制(如控制存贷款利率和限制银行业进入等),它有可能会倒退到金融抑制,重新引起国际贸易的扭曲。即使不会倒退到金融抑制状态,政府中掌握体制运作的官僚为了既得利益,也有可能在金融约束的经济合理性消失之后,仍将其长久地保持下去。所以,我们应该以理性的态度看待金融约束对国际贸易所产生的影响。

【参考文献】

1.陈观烈:《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中译本序,《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版。

2.赫尔曼、穆尔多克、斯蒂格利茨:《金融约束:一个新的分析框架》,载于青木昌彦、金滢基和奥野-藤原正宽主编:《政府在东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比较制度分析》,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

3.麦金农:《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版。

4.肖:《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上海三联书店1988年版。

5.赵润济:《韩国的政府干预、租金分配与经济发展》,载于青木昌彦、金滢基和奥野-藤原正宽主编:《政府在东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比较制度分析》,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

6.Baldwin,R.,1963.Exportstechnologyanddevelopmentfromasubsistencelevel,EconomicJournal,73,PP80-92.

7.Beck,T.,2002.Financialdevelopmentandinternationaltrade:istherealink?,JournalofInternationalEconomics,57,PP107-131.

8.Cho,E.,1999.TherepublicofKoreaandexportledgrowthpolicy,SocialScience,November.

9.Hong,W.,1998.Financingexport-orientedcatching-upinKorea:credit-rationing,sustainedhighgrowthandfinancialchaos,InternationalEconomicJournal,Volume12,Number1,Spring.

10.Keesing,D.,1974.Incomedistributionfromout-ward-lookingpolicies,ThePakistanDevelopmentReview,13,PP188-204.

11.King,R.G.andLevine,R.,1993.Finance,entrepreneurship,andgrowth:Theoryandevidence,JournalofMonetaryEconomics,December,PP513-542.

12.Klentzer,K.,andBardhan,P.,1987.Creditmarketsandpatternsofinternationaltrade,JournalofDevelopmentEconomics,27,PP57-70.

13.Krueger,A.,1978.Foreigntraderegimesandeconomicdevelopment:liberalizationattemptsandconsequence,Cambridge,MA:BallingerPub.Co.forNBER.

14.Meier,G.M.,1984.Leadingissuesineconomicdevelopment,NewYork:OxfordUniversityPress.

15.Rhee,Y.-W.,1989.Tradefinanceindevelopingcountries.PolicyandResearchSeries,No.5,WorldBank.

第7篇:金融发展论文范文

【关键词】后金融危机;航运企业;发展。

全球经济的一体化使世界经济与世界航运市场紧密相连。由美国引发的金融危机对中国航运业的影响是极其广泛而深刻的,对此我国航运企业需要采取措施来应对后金融危机背景下的各种风险。

1.金融危机简介

由2007年3月美国住房次贷危机引发,以2008年9月“两房”——房利美(FannieMae)和房地美(FreddieMae)被政府接管、三大投行——贝尔斯登,美林(MerrilLynch),雷曼兄弟(LehmanBrothersHoldings)被收购重组或破产为标志,开始爆发海啸式的国际金融危机;10月以后又迅速蔓延、深化,金融危机席卷全球并开始危机实体经济。进入2009年,被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前主席艾伦?格林斯潘称为“百年难得一遇”的美国金融风波愈演愈烈,不仅演变成金融危机,而且正向全面的信贷危机和全球金融危机甚至经济危机发展,世界经济进入了后金融危机时期[1]。

2.金融危机对中国航运业的影响

2.1运输需求萎缩,运价急剧下跌

金融危机推动经济滑坡,经济滑坡导致货量剧减,货量剧减导致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增幅趋缓。2008年9月以来,全国部分中小企业关停,出口企业数量的减少造成港口吞吐量减少。中国口岸自2008年9月之后的连续几个月的欧洲、北美、中东三大主要航线的运费都处于下跌趋势。跌幅最大的依次是欧洲航线、中东航线和北美航线。10月份欧洲航线的运价与8月份相比,平均跌幅高达30.8%。其次是中东航线,口岸到迪拜港的平均集装箱跌幅为13.4%。北美航线以10.5%的跌幅,使原本已经是清淡的航运市场雪上加霜[2]。运价狂跌,货量也急剧减少。这从我国的进出口量上可见一斑。从去年11月至今年6月,我国出口连续8个月负增长。另据海关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国进出口同比下降23.5%。中欧、中美、中日双边贸易总值同比分别下降20.9%、16.6%和23.1%。我国与东盟进出口同比下降23.8%,内地与香港进出口下降24.3%,与印度进出口下降32.3%。

2.2造船业新接订单量急剧下降

对于我国造船产业来说,在经历了从2003年后连续5年的超预期勃兴之后,从2008年开始显现出增长的疲态,全面爆发的金融危机使这一疲态更加趋于恶化。2003年以来,造船业一改以往低迷状态而成为高盈利行业,大量民营、外资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异军突起,开始“掘金”中国造船业。据统计,2003年两大国有造船集团之外的造船企业新接订单量占全国的比重还是32.2%,但2007年这一指标已经升至62%。如果全球船舶需求继续保持强劲,这些新兴造船能力的过剩还不能完全表现出来,但目前全球经济下滑已经导致全球船舶订造需求大幅下降,而且这种趋势继续的可能性还在不断加大,所以产能过剩的问题已经开始暴露出来。据了解,仅2008年10月上旬一周时间内,广州黄埔区一家造修船企业两个油船改散货船的订单连遭撤销,直接损失4000万美元。近来,江苏省靖江市出于对未来不确定状况的担忧,今后将不再允许新建船厂。江苏另一大型造船企业也推迟了IPO计划,并将原来10亿美元的融资计划缩减至3亿美元。

2.3投资者预期降低,航运市场泡沫减少

2002年以来的6年时间里,航运业迎来了一轮空前的大发展,成为航运业有史以来最长的一次繁荣期。但是随着新造船运力的投入,使得航运市场上总运载量的增长大大超过了经济及运量的增长,给航运市场带来巨大的供给压力。在运力供过于求之下,造成运费受压,甚至出现不升反跌的情况,盈利大受打击。

美国金融危机对投资者心理造成的影响直接作用于航运业。航运业过长的繁荣期一步步抬高了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市场上大量增加的新订单和交船期的不断推延不仅对国际运输市场造成巨大压力,而且造船厂和船东所承担的市场风险也逐渐增加。大量的投机性订单行为,掩盖了真正的市场需求数字。此时的金融危机,降低了投资者的预期,对航运业的过度扩张起到了极大的抑制作用,有利于航运业实现“软着陆”。2008年12月份全球船舶订单几近为零,全球运力增长减慢,市场开始进入回调。挤掉市场泡沫,有利于航运业蓄势进入新一轮发展期。

3.后金融危机下的中国航运企业发展分析

面对当面的严峻形势,航运企业必须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必须摆脱以往的思维定式,从传统的航运经营思维模式中解放出来,换脑筋、变思想,开眼界、拓思路。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坚持创新,破解航运经营的难题,寻找新的发展契机。[3]

3.1创新理念,注重科学发展

国际金融危机,既是对企业战略的全面检验,也是调整完善战略的机会。面对当前的国际金融危机,航运业的发展,应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由注重货物运输量、港口吞吐量的增长转变到建立质量、结构、效益与内涵相统一的科学发展理念,注重发挥特色和优势,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航运体系。

3.2加强合作,化解经营风险

航运企业要在适当的时候,积极寻找兼并对象,通过业务上的先期合作以及文化上的相互融合,最终达到收购兼并的目标。航运企业之间,航运企业与有需求的有关企业之间加强合作,在国际经济和航运形势好的时期可以获得双赢,在经济危机时期可以降低成本,分散风险,提高竞争力。面对国际航运市场的严峻形势,航运企业可以采取措施控制运力增幅,包括退租或出租部分运力等。在这些措施中,航线重组被视为各家船公司抱团取暖、共度时艰的最佳选择。

3.3航运企业积极拓展航运产业链,加速企业转型

当前,中国航运业主要集中在产业链的低端环节,而高端航运服务业十分滞后。高端服务行业知识密集程度高,利润贡献度大,辐射面广,国际影响力强,是航运服务产业链的上游环节。航运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是规避风险的必要措施,航运企业在确保运输核心业务发展的同时,通过收购、兼并、参股等多种方式,开发、参与多种商品或劳务的生产与营销,增强在“供应链”上的竞争优势,巩固航运主业的地位。

航运企业目前面临的困难既有外部环境的影响,也是行业发展的规律。2003年至2008年,我国集装箱运输以年均35%的增幅,实现了连续6年雄踞世界第一的跨越式发展。2008年,我国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1.28亿TEU。专家认为,我国外贸集装箱运输保持了多年“量”的高速增长,现在到了一个深层次发展期,要求我国外贸集装箱运输发展从以追求“量”的增长为主转变为追求“质”“的增长为主,进行适当的战略调整,优化运行组织,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整体效益。因此集装箱班轮企业只有加大结构调整步伐,按照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的发展思路,加强企业的运输组织与管理,实现运输组织向规模化、网络化方向发展,才能再次找到远航的动力。

3.4培养和引进高端人才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了新一轮航运人才尤其是高端航运人才大流动,有利于航运业集聚人才。为此,航运企业要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为契机,积极培养、全面引进航运人才队伍,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储备人才。

3.5以”两岸直航“为契机,共同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两岸直航“为两岸携手克服金融危机对航运业产生的影响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为两岸航运带来了新的增长点,不仅可降低两岸之间的运输成本,增加两地的海运量和经贸往来,也将吸4.结论。

世界经济进入后金融危机时期,对航运业造成的影响是显而易见,对此,我国的航运企业可以采取措施,充分利用金融危机带来的机会,规避金融危机带来的风险,在世界经济的大潮中,大胆大步向前进。

【参考文献】

[1]刘文华。后金融危机时期我国外贸企业战略转型研究。经济与管理研究,2009年第6期。

第8篇:金融发展论文范文

关键词:金融生态;社会信用;区域经济

金融生态,是各种金融组织为了生存和发展,与其生存环境之间及内部金融组织相互之间在长期的密切联系和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特征,执行一定功能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任何一种金融生态都是在一定的环境条件下形成的。我们把作用和影响金融生态的这些环境条件称之为金融生态环境。树立科学的金融生态观,重视和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这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经济金融和谐发展的必然选择,是金融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首先,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只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树立科学的金融发展观,才能带动整个金融业的可持续发展;其次,金融业掌握着国家的信贷资源,只有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才能把自身的微观经营行为与整个宏观经济发展的要求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效率,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目前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虽然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看,西部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基础差,起点低,存在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西部经济的发展搭建平台。

一、完善以法律为基础的生态调节机制

正如自然生态总是在一定自然环境下形成的,并因而具有不同类型的生态特征一样,金融生态也是在一定政治、经济、文化、法制环境下形成的,也具有鲜明的制度结构特征。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的许多特征是通过法律制度来体现的,因此,法律制度是影响金融生态最直接的、最重要的因素。

完善的金融法律体系是一国金融生态健康发展的保证。目前,针对我国社会信用环境不理想、交易违约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道德风险的状况,需要尽快修改完善现有的《合同法》、《破产法》、《证券法》等法律,对《刑法》中有关贷款欺诈的规定进行修订,并进一步提高和改进会计准则,规范和完善社会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促进金融机构会计信息透明化,使金融法规真正对违法违规行为发挥最后的“杀手锏”作用,支持和维护整个金融生态的建设和发展。应以市场原则为基础,加快出台有关金融机构破产和存款保险制度的法律,尽快建立起以此为主要内容的生态调节机制。

二、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科学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要努力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是金融生态环境有序运行的前提,社会诚信环境建设水平的高低直接制约着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信用环境建设,信用环境正在优化,但尚未彻底好转,主要表现在: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时有发生;企业改制时将有效资产剥离,“金蝉脱壳”情况在一定范围比较普遍;司法对银行债权的保护力度不够,银行维权的法律成本高昂。

建设良好的社会诚信环境,征信公司可以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广泛收集信息,从而减少金融机构和借款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信贷机构能够更加准确地评价客户的信用状况,更有针对性地发放贷款和科学定价,减少逆向选择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信用风险的发生。征信体系大量的信息还可以成为提高金融机构经营决策水平的重要分析基础。金融机构通过对征信数据的深入挖掘,可以发现最有市场价值的客户群体以及不同客户群的增长变化情况,从而进行有效的市场细分和定位。目前,人民银行继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后,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也已实现全国联网查询,这不仅有利于实现全社会信用信息资源的共享,而且有利于商业银行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客户信用状况,防范信贷风险。要加快诚信法制建设,尽快出台征信管理、信息披露等法规,完善社会信用征集与评价体系,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中介机构及人员的责任追究及惩罚制度,提高中介机构的信用,使中介机构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市场主体。

三、地方政府要发挥核心领导作用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财政、税务、工商、公检法、新闻宣传、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和金融机构等部门,这就决定了加强金融生态建设需要各部门甚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必须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推动作用。地方政府要前瞻性地认识到资金按市场原则流动在市场经济日益深入发展形势下的客观必然性,高度重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对增加信贷投入、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把争取金融支持的重点放在主动地、超前性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上,形成资金聚集的“洼地效应”。

地方政府应当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加强宣传,营造全社会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的积极氛围。通过有效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金融生态环境的认知度,争取社会各方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支持;其次,政府应当着力改善自身行政和工作作风,为金融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环境。政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打造“诚信政府”,结合地方金融生态建设实际,清理、废除过去不利于金融业发展的各种规章、制度,尊重地方金融机构的依法自主经营权,减少地方保护主义对金融活动的直接和间接干预,形成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环境的合力;再次,加强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流。政府应成立有关改善金融生态环境的委员会,统筹吸纳银行、企业、社会各界意见及建议,制定金融生态建设的规划、目标、任务、程序,在作出经济决策时也要充分听取委员会的意见,及时向金融机构通报本地区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政策、规定。

四、人民银行要提高履责能力和水平

首先,要发挥中央银行的信息优势,加强对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的调研和评估。其次,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地方法院和有关部门的沟通,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协同开展区域金融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整治工作,使货币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发挥作用。再次,加强货币政策传导,正确引导信贷投向。基层人民银行应当加大央行“窗口”指导力度,对新出台的重要金融政策都应结合辖区经济发展状况,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落实措施。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为方向,切实加强和改善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搭建合作信息平台,真正建立和完善货币政策传导的协调沟通机制;最后,加大对重点项目、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和“三农”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五、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高锐:关于西部地区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思考在金融生态链中,商业银行居于中心地位。实践证明,金融生态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贷款风险的大小和新增不良贷款的比例,金融生态环境对于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因此,商业银行重视和共创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既有助于商业银行树立并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又有助于商业银行发现新的利润增长点和风险点,及早采取措施或抢占市场,或规避风险;还有助于商业银行准确把握并正确运用金融运行规律,实现银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目标。

金融企业应充分认识构建良好金融生态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首先,金融企业要树立金融和经济和谐发展的基本理念,正确把握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要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地方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在支持经济发展中改善金融生态。其次,要加强与政府各部门、客户等的沟通,协调,处理好各方关系,为自身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关系。积极配合人民银行推进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促进同业信息共享,主动向人民银行和金融监管部门报告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争取政策支持。再次,要摈弃陈旧落后的观念,努力增强金融服务意识,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和研究,主动地去营销贷款。既要积极地支持新产业、新技术、新产品的成长和发展,还要继续支持正走出困境的企业,把金融生态建设落到实处,为经济金融事业的繁荣和发展服务。

参考文献:

[1]许诺金.论我国的金融生态问题[J].金融研究,2005,(11).

[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课题组.湖北经济金融协调发展问题研究[J].金融研究,2006,(03).

[3]林永军.金融生态建设:一个基于系统论的分析[J].金融研究,2005,(08).

第9篇:金融发展论文范文

(一)影子银行带来的积极影响

1、影子银行是传统金融业务的有益补充

首先,影子银行能及时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对于那些筹资困难的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来说,影子银行业务可以暂时缓解其资金短缺的局面,帮助其顺利渡过难关。这在宏观上推动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传统金融机构的职能空缺。此外,商业银行为了扭转存款量下滑的局面,纷纷推出银行理财产品、委托贷款等中间业务,也从另一方面说明,我国的商业银行已具备从单一功能的传统银行向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的创新型金融企业转型的能力。

2、影子银行有助于推动金融业务创新

影子银行的出现有助于推动我国金融业的创新与发展。可以说我国影子银行业务的活跃与发展是我国金融深化的体现,也是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与创新的必经之路。影子银行的出现,促进了我国金融市场多元化融资结构的形成,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金融业正在从功能结构单一的传统商业银行向以“需求”为导向的,为客户提供包括投资、理财、风险管理、价值提升等一揽子业务在内的新型金融机构转型。

(二)影子银行带来的负面影响

1、影子银行对传统商业银行带来的不利影响

影子银行的出现和发展对商业银行带来了不利影响。首先,影子银行业务扩大了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影子银行管理二0一四•八财经论坛经营和交易的主要对象是货币资金,它从事着传统或创新的银行信贷业务,从某种程度上替代了原有商业银行的部分业务和功能。由于影子银行的资金大多是源于短期的货币金融市场,一旦市场资金出现问题,就会导致商业银行出现挤兑风险。长期资产一旦不能及时变现,就会加速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产生。第二,影子银行使商业银行的存款规模下滑,降低了商业银行可自由运用的资金比例。由于商业银行储蓄存款的利息率远低于民间融资市场的投资回报率,因此有越来越多的资金被投放到影子银行机构中,导致脱媒资金(指绕开银行等传统金融媒介而获得的存款或贷款)流向直接融资市场,增加了社会的直接融资规模。而商业银行的存款则大幅减少,严重影响了传统商业银行的正常运营。第三,大量影子银行业务依附于传统商业银行,蕴含传导风险。由于影子银行的自有资金有限,其快速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多数来自于商业银行。影子银行因为借助商业银行的资金和渠道快速发展形成了塔式融资链条,但因其不享有最后贷款人保护,容易因资金链出现断裂而破产,破产造成的损失将由私人金融机构买单,而其中的风险也会迅速传递、渗透到银行。

2、影子银行影响货币政策效果

随着影子银行的发展,其控制和影响的资金总规模越来越大。因此,仅统计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规模已不能反映我国真实的资金供需情况。影子银行的发展,还大大改变了我国金融体系的传统结构。由于大部分影子银行业务游离在金融监管之外,不受货币政策的调控,影子银行的真实融资规模和资金投向并不明确,因此对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提出了更高的挑战。同时影子银行系统的活跃加快了货币的流通速度,对央行的基础货币调控和货币供应调控也有很大的影响,大大削弱了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能力。此外,由于社会融资的严重“脱媒”,导致货币政策对于信贷规模控制的效力减弱。加之影子银行为了追逐暴利,通过创新规避了监管,监管的缺乏从客观上削弱了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率等货币政策工具的效果。

3、影子银行影响我国的金融稳定

我国大量存在的民间借贷以及大型企业的委托贷款等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社会资本的虚拟化,增加了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当影子银行受到外部冲击时,就会把风险通过链条传导给整个金融体系。此外,影子银行还导致了中国实体经济的空心化,影响了我国的金融稳定,主要表现在:首先,对正规金融机构资金融通功能和渠道形成了冲击和挤压,影响了正规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营。其次,严重威胁了居民的经济利益。迅速发展起来的银信理财业务由表内转向表外,从而脱离了机构的监管,潜在的风险会威胁到居民的经济利益。

二、我国影子银行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

从根本上来讲,加速推进利率市场化能够有效解决影子银带来的一系列不良影响。当前很多影子银行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私募基金等做的业务事实上就是高利贷。高利贷本身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制约乃至传销式的放贷行为,更可怕的是任何机构和个人为追本逐利,通过各种手段获得银行资金后发放贷款,形成人人放贷的恶性循环。我们相信二元化的利率体制一旦破除,让资金能够“随行就市”,高利贷的市场生存空间将会大大降低,当前中国的这种影子银行模式也将很快失去生存的土壤。

(二)正确对其进行引导和监管

影子银行的出现和壮大证明了其具有客观的市场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对正规金融渠道的有益补充。因此如果一味的禁止会造成金融系统的效率地下,并会导致更多的资金被迫转入地下;如果放任其发展,又会对我国金融系统的良性运转和实体经济运行造成不良影响。因此,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逐步将民间金融引入正规的金融体系,以影子银行业务为契机,提升金融机构的竞争意识和创新水平,有针对性的退出自己的创新产品,活跃金融市场氛围,引导其在阳光下健康发展。此外,对于社会影响恶劣的比如非法集资、地下钱庄、金融传销等行为,要坚决加以遏制。尽快建立影子银行风险评估体制,加强风险预警,加大监管力度。

(三)建立有效隔绝风险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