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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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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领域专项治理

第1篇: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范文

按照《关于报送2018年上半年扶贫领域作风治理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农商行扶贫领域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扶贫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农商行按照政府、监管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各项措施,全力推进金融扶贫工作,扎实开展了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工作。

2018年上半年,农商行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金融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两个文件,从思想认识不深入、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管理使用不规范等方面确定了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内容,并成立了由董事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推进。基层支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建立档案,实行单独管理,总行对基层支行开展的工作进展进行调度。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

1. 2018年,农商行继续与当地扶贫办深化合作,继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其注入资金,截止6月末,全行已累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贴息贷款4笔,金额10.8万元。上半年发放3笔,金额9.8万元。

2. 开展贴心帮扶工作,农商行于5月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包保的快大茂镇下龙头村,到贫困户家中帮助打扫庭院,送去热水壶等生活用品,并将之前已经收集整理好的衣物交给贫困户手中,包保工作得到进一步推广、落实。

3. 召开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会议,在今年5月,农商行总行组织召开了由基层副行长、农贷会计、优秀信贷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对总行下发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讲解近期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扶贫工作的通知内容,使参会人员在思想上进一步对金融扶贫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并在实际工作中执行落实好有关扶贫工作政策。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 目前全县还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82户、贫困人口1066人,且多数是超龄、患重大疾病、没有经营项目、无偿还能力的老人单身群体,要实现精准扶贫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着实存在困难。

2. 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到未收回出现风险时,财政局缴存的风险补偿金非100%补偿,需由银行承担一定的风险比例,影响了金融机构投放扶贫小额信贷的积极性。

(二)政策建议

1. 强化扶贫先扶志、智意识,加强对扶贫工作的充分重视,突出政府主导,银行、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脱贫攻坚形成合力,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进来,发挥各自的能源效应。

2. 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以外出考察、经验引进、项目帮扶等,结合县域实际因地制宜推广农业项目,提高扶贫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对贫困人口的带动作用。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农商行将在上级部门、监管部门领导下,深入开展金融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1.调度开展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情况,以下乡督导方式保证此项工作推进,并根据实施步骤合理安排各项工作进度,做好总结及相关上报工作。

2. 开展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在扶贫日当天继续在营业网点开展扶贫政策宣传工作,努力传播国家惠民、利民的扶贫政策。

3. 深入开展包保帮扶工作,组织资金为包保村的贫困户购买鸡雏,发展小规模产业项目,增加贫困户农民收入。

4. 深化与扶贫办的合作,对具有经营项目、讲诚信,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帮助实现生产发展,争取早日脱贫。

第2篇: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范文

一、整治重点

结合我县实际,第二轮专项整治要紧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不及时,违规擅自调整变更扶贫项目和违反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等规定实施扶贫项目,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到人到户扶贫资金等三个方面重点内容,紧盯今年摘帽的三个省定贫困村,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二、整治时间

2017年7月至10月。

三、整治措施

(一)强化监督检查。将专项整治内容作为县纪委监察局开展脱贫攻坚月检查的重点,脱贫攻坚各检查组要围绕重点内容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发现和移送问题线索,推进专项整治落到实处。关于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到人到户扶贫资金问题,县纪委监察局另派检查组专项清理整治。

责任单位: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脱贫攻坚各检查组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二)抓好线索排查。对党的十以来涉及三个专项治理方面的问题存量线索(包括、查办案件中发现、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清理、大排查,建立专门台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限期查办或跟踪督办。与县财政、农办、发改、住建、交通、农业、水务等主责部门对接,对今年以来各部门牵头开展督查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筛查,并建立专门台账交相关办案组核查。

责任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三)严格纪律审查。深化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查处行动。通过自办、领办、交办、督办等方式,集中查处一批扶贫领域重点案件。对扶贫领域“”问题禁而不绝,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乡镇和部门,坚决实行“一案双查”。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

完成时限:2017年10月底前

(四)强化舆论监督。配合市纪委监察局制播以脱贫攻坚为主题的“阳光问廉”节目,对舆论监督曝光的问题,迅速核实、公开回应。加强舆情收集,强化对扶贫领域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督。

责任单位:县纪委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前

(五)持续通报曝光。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制度,凡是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件,一律内部通报或公开曝光。每季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选取案件进行内部通报,县纪委宣传部牵头、案件监督管理室配合选取案件进行公开曝光。

责任单位:案件监督管理室、县纪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既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露头就打,坚决查处,形成震慑;又要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再监督再检查作用,压紧压实主责部门监管责任,对发现不了问题的主责部门和单位要重点抽查,对发现了问题线索不移送的要坚决查处问责。

第3篇: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范文

一、指导思想

财政监督检查必须牢固树立“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思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按照《通河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目标分解方案》和《通河县加强工程治理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精神,结合财政同步监督规则,实现财政监督与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专职监督与日常监督的有机融合,从单独查处问题转变为促进规范管理、完善制度,促进被监督对象加强财政财务制度建设,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作用。

二、检查的范围

1、各乡(镇)、县直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度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会计法执行情况、预算法执行情况、政府采购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国库集中支付情况、非税收入、票据使用、罚没收入等。

2、继续做好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根据中央、省和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加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小金库”长效机制,务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3、结合县域发展状况,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专项检查;

4、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力度;

5、加大内部监督力度,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

三、检查内容

(一)专项检查

1、检查范围

根据中央和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程治理工作总体部署,按照《通河县加强工程治理排查整改方案》要求,配合县纪检委、县发改局、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国土局、县工信局等各目标任务分解单位,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产项目和扩大内需项目为重点,对2008年以来规模以上的投资项目认真进行排查和滚动排查梳理,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监管薄弱、资金管理使用混乱、工程严重超概算等突出问题,规范物资采购活动,促进工程建设资金规范、高效、安全、廉洁使用。

2、检查内容

一是严格项目资金预算审核,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程序的规定审核下达项目资金预算,不得超国家规定的投资规模、方向和范围下达预算,严禁擅自提高建设标准和变更建设内容、挤占挪用其他专项资金、拖欠工程款和截留资金;二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采购监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设备、材料采购的监督管理;三是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和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办法,强化项目概(预算)管理和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管机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二)、日常监督检查

1、检查各乡(镇)粮食直补、粮种补贴、退耕还林专项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扶贫专项资金、教育、文化、卫生专项资金,看有没有截留挪用现象。

2、对农业、林业、水利、国土专项资金检查,看是否专款专用、有无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转移财政专项资金的问题。

3、对社会保障、民政专项及扶贫专项资金进行检查,检查有没有挤占挪用,看各项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4、对非税收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收入是否及时入库,有没有坐收坐支、挪用、隐瞒收入、转移资金,有没有扩大收费范围,擅自提高、降低收费标准现象,应收未收及私设小金库问题。

5、对公、检、法部门罚没收入进行检查,检查罚没收入和罚没物资有没有及时上缴入库,是否有坐收坐支现象,罚款不给开罚没票据现象。

6、对《会计法》和会计信息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会计工作是否依法进行。

7、对《政府采购法》及我县制定的《政府采购暂行办法》和《采购项目目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看有无未经政府采购审批私自采购情况。

8、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情况检查,看占有单位的资产实物、台账与会计账簿是否相符;资产购置、转让、变卖、出租、出借、对外投资、报废等是否履行审批手续;投资经营收益、资产的变价收入、残值收入和出租收入等是否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9、开展财政内部监督检查,专职监督机构要按照《财政部门内部监督检查办法》(财政部令第58号)要求,逐步开展局机关内部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有关业务机构履行财政管理工作职责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所属单位预算、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合法性、真实性以及资产的完整性、安全性,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四、检查的方法、要求和时间

这次财务检查,成立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四个检查组,专职监督机构和业务机构配合,检查要做到事先通知,检查中有记录,执法有依据,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检查时间:3月31日起到4月10日止为自查时间,2011年4月10日至8月30日为检查时间。

五、对检查组工作人员要求

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详细了解被检查单位及相关法规、政策情况,按规定程序开展检查,包括送达检查通知书、出示证件、编制财政检查底稿、征求被检查人意见、提交财政检查报告等,检查中要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程序检查、处理各种违法违纪问题,不得以情代法,严于律已、清正廉洁,不准吃请受礼,不准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六、对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

第4篇: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范文

服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大局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是于都县委、县政府着眼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是推动该县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需要。于都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把其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落实在具体行动中,聚焦健全机制、狠抓落实,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定期调度,大力推动,确保推进工作落地落实。

一、注重三个结合,强化主动担当

一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加强党的建设相结合。更加自觉地把做好市域社会治理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将各项具体责任细化落实到班子成员,把各项具体任务逐一分解到相关股室,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民政主责主业相结合。结合民政主责主业,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重点在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发展志愿服务、关爱困难儿童等方面,统筹兼顾、整体推进,推动民政系统市域社会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三是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与联创共建相结合。积极加强与县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研究工作方法,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共同为工作开展献计出力。

二、突出三个重点,聚焦关键环节

一是突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逐步理顺基层组织与政府、职能部门的权责关系,制定事项清单,建立准入机制,使基层组织逐步回归服务群众的自治本位,切实帮助基层组织“减负增效”。全县391个村(居)按照“四议两公开”要求,落实了村(居)“三务”信息公开,将公开事项分为三类34项,建立了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村(居)民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的聚合力。加强红白理事会建设的指导力度,通过“以奖代补”措施落实,促进红白理事会在扭转“攀比之风”、抵制“高价彩礼”、树立“婚丧新风”等方面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发挥。指导对达到条件的思源安置小区、城南新建小区群、盘古山钨矿、银坑移民安置点、葛坳圩镇设立社区居委会,推进城镇规划区域内“村改居”试点工作,加强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二是突出社会组织管理。适度降低登记门槛,对城乡社区社会治理型社会组织采取备案制,以提高社会治理类社会组织覆盖率,目前,全县社会组织登记注册350家,其中社会团体9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59家,社会组织在村(居)覆盖率达89.51%,社区工作者3000余名,占全县户籍人员3‰;组织开展社工理论和实践技能培训,今年“牵手计划”广州北斗星社会工作中心来该县开展社工培训78人次。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取得成效,强化线索摸排和行政执法,公布了该县第一批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对12家长期活动不正常、不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进行了行政执法。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助学、关爱留守儿童、健康义诊等社会治理活动,累计投入资金126余万元,禾丰商会在2020年“百社解百难”行动中受到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的表彰,被评为“积极单位”。三是突出志愿服务队伍壮大。合力在于都微爱公益发展中心、于都义工联、于都应急救援协会、于都心理健康服务协会、于都“打铁佬”平安协会等社会组织发展社区工作者3000余名,占全县户籍人员比3‰。积极开展婚姻危机干预和婚姻家庭疏导服务,促进家庭社会和谐。

第5篇: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范文

(一)实施全程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1、强化农资市场监管。重点是从农产品的源头控制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安全。一是严把入口关。从进货渠道普查入手,对全区农资经营业户农资采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堵住假冒伪劣农资的进入通道。二是加强农资销售环节的监管。抓好农资出售、营销记录以及从业人员诚信守法教育,特别对重点季节、重点市场、重点销售领域加大监管力度,做到农业执法的全覆盖,确保农资市场的有序运营。三是将农资打假与扶优推介相结合。在农资市场活跃的春秋两季,开展农资打假与扶优推介相结合的专项行动,组织优质农资推介活动,向广大农民传授农资质量识别和依法维权知识,营建农资监管的社会氛围。

2、强化农业生产监管。以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为重点,从落实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入手,建立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产品运输储藏等重点环节的监管记录,实行可追溯管理,保证生产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

3、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依托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等重点领域,加大例行检测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制度,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保护与发展并举,大力发展畜牧业经济

一是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畜牧业结构。依托生猪标准化饲养场改扩建项目,抓好标准化饲养场建设,提高全区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在稳步发展猪、鸡两大主导产业基础上,重点发展肉牛、肉羊等食草动物,加快畜禽良种的杂交和选育步伐。

二是强化畜牧兽医执法。加大动物防疫、兽药、饲料和种畜禽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实施兽药经营企业GSP认证,加大后续监管力度。

三是扎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强制免疫、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率、持证率、合格率保持100%。

(三)规范农村经济秩序,完善农村经济管理体制

一是加强土地承包管理。重点完成土地经营权证书颁证、土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两项工作,积极探索土地流转的有效形式,引导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二是抓好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全区农村财务农村财务电算化、农村民主理财与财务公开实现“3个100%”。

三是强化农民减负政策落实。加强监管机构建设,规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加大对涉农收费的监管,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确保减负政策落实到位。

四是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对农村财务、农民负担和土地承包管理的监督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农村经济管理规范有序。突出抓好农村干部离任审计,为换届选举奠定良好的基础,促进农村经济规范、有序、跨越发展。

(一)强化产业规划

由农业部门牵头,整合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林业、财政等部门项目,采取因地制宜,围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特色兴农”为主线,以农民持续、快速增收为目标,以新农村建设为抓手,依靠科技、创新机制、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优化产业区域布局,积极推进现代农业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大力发展“林、茶、药、畜、菌、薯”六大主导产业,培育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特色产业,加快全区新农村建设步伐及农村小康建设进程。根据贫困村、贫困户实际情况,按照“一村一对策”、“一户一方法”的原则,分类制定增收脱贫规划。

(二)发挥资源优势

一是坚持“特色兴农”,着力发展特色农业

积极争取资金,帮扶红豆杉、乌天麻、魔芋、脱毒马铃薯、食用菌等特色产业做大做强。

二是积极为带动主体提供各项协调服务

坚持“主动参与、积极作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组织和引导民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迅速投身到“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中,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

三是帮助带动主体争创品牌、拓展市场

组织了__省__赫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参加中国茶乡首届__国际茶文化博览交易,将我区高山稀珍有机绿茶通过电商平台、旅博会进行宣传,进一步提高了我区农特产品的知名度。

四是开展农业产业技术大培训

按照省市农业产业扶贫培训工作要求,我

区2016年安排省级贫困村委会主要负责人1人(__乡新建村)参加省级示范班培训。主要培训扶贫方针政策、种植业技术与农机、畜牧兽医技术与渔业技术。 五是进一步加强驻村帮扶工作

选派5名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情况的中青年骨干、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1名第一书记到贫困村参与驻村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对农业产业扶贫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做到贫困村和扶贫对象不脱贫,驻村帮扶人员不撤出。

六是借力返乡创业带动产业扶贫

大力鼓励__区成功人士回乡创业,充分挖掘当地生态和旅游优势资源,大力发展以生态茶、特色农产品、农家乐为主的扶贫事业。

第6篇: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范文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个人诚信为主要内容,建立健全信用制度规范,强化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应用,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持续推进政银联动、政企联动,深化区域信用联动和信息共享体系建设,创建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使诚实守信成为全市人民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资源整合、需求培育、联合惩戒、宣传教育等方面的推动作用,不断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使政府成为诚实守信的表率。努力打通信用信息的采集渠道,带头使用信用产品,构建信用监管联动机制。加强诚信宣传和失信曝光,推动信用文化建设,使政府成为营造诚信和谐氛围的倡导者。充分调动政府各级部门信用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整合工作力量,丰富工作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统筹规划,应用导向。立足当前,着眼全局和未来,统筹进行规划,创新工作思路和目标,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明确阶段性任务和实施步骤,有序建设和逐步完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把应用作为推进工作的核心,密切关注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工商管理、食品安全、司法公信和金融服务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领域,深化需求分析,积极探索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模式。

3.完善制度,建立体系。在国家法律框架体系下,继续建立和完善包含规范征信活动、信用奖惩、市场监管、信息共享与披露等内容的信用制度规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外在约束。按照“统分结合、共建共享”的原则,建立包括公共信用信息分类、信用评价指导标准等在内的信用标准体系,指导和规范各种信用行为。

二、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应用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

1.全面应用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

(1)各单位要将本部门、本单位归集的信用数据向省、市平台录入(涉及安全、稳定、隐私等信息除外),实现全省、全市信用信息数据收集、存储、整合、共享、开放和监管。(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7月底)

(2)政务服务管理平台(系统)接入省、市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将政务资源目录、共享清单、共享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等落实情况纳入部门信用信息记录。(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8月底)

2.全力做好“双公示”工作。

(1)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做好“双公示”工作,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要在作出决定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逐步推行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行政行为信息公开。(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2)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本部门调整更新后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报市信用办,更新双公示目录。(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5月底)

3.应用信用风险预判系统。

与市信用办沟通,积极利用省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信用风险预判预警系统,加强市场监管大数据分析,全面、客观地评估市场主体经营状况和信用等级,及早发现防范苗头和跨行业跨区域风险。运用大数据主动发现和识别违法违规线索,有效防范危害公共利益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1.建立政务主体信用档案。

(1)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招标投标领域、招商引资领域、各级政府债务领域和乡镇(街道)政务诚信六个领域诚信建设。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政务主体信用档案,在履职过程中,依法将采集和记录到的政务主体信用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并与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共享。(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局、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部门配合,完成时限:5月底)

(2)持续推进建立公务人员、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并与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共享。(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6月底)

2.建立完善政务信用承诺制度。

各单位依据各自权责清单,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制定规范格式的信用承诺书,并依托部门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网站面向社会公开,推动在更多行政许可事项中应用信用承诺制度,将信用承诺纳入政务信用记录,记入政务主体信用档案。(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6月初)

3.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承诺制度。

各部门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制定承诺书对外公布,不断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监管效率,形成“守信受益、失信难行”的良好信用环境。(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6月初)

4.加强政务诚信教育。

加强公务员、事业单位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法律知识和信用知识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并进一步扩大诚信教育范围,提高党政机关所有人员诚信意识。(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完成时限:5月底)

(三)强化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设

1.应用行业信用承诺制度。

各部门要建立健全行业标准格式的信用承诺书并公示,全面应用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在行政许可事前督促监管和服务对象签署承诺书,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事前约束依据。(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完成时限:7月底)

2.加强守信主体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归集共享。

各部门要按照国家、省、市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和各自权责清单,修改完善和抓紧落实信用“四张清单”,并将本部门确定的守信主体名单和本系统省、市级主管部门确定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每月20日前向市信用办进行报送,市政务服务局将案例汇总后报市,对推送案例单位及联合奖惩单位在年底考核时将给予鼓励加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局、市发改局、人民银行支行、市人民法院、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社保局、市金融办、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人防办、市扶贫办、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商务局、市检察院、等按职能分别落实,完成时限:每月)

3.推动联合奖惩制度有效落实。

(1)各单位要在行政许可、政策扶持等方面开展信用核验,并积极应用联合奖惩系统,及时归集联合奖惩案例,每月20日前将相关案例报至市信用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局、市发改局、人民银行支行、市人民法院、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社保局、市金融办、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人防办、市扶贫办、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商务局、市检察院、等按职能分别落实,完成时限:每月)

(2)加强信用案例的宣传报道,积极参加省优秀信用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对参选单位在年底考核时将给予鼓励加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局、市发改局、人民银行支行、市人民法院、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社保局、市金融办、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人防办、市扶贫办、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商务局、市检察院、等按职能分别落实,完成时限:每月)

(四)完善市场主体权益保护机制

1.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异议投诉专栏,完善信用信息异议投诉机制,对市场主体提出异议的信息,信息提供和采集单位要尽快核实并反馈结果,经核实有误的信息要及时予以更正或撤销;因错误认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错误采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相关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不良影响。(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2.建立健全信用修复机制。

(1)各单位按照《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针对“黑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积极开展信用修复工作,鼓励市场主体以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市网信办、市编办、市政务服务局、市发展和改革局、人民银行支行、市人民法院、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办、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人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人防办、市扶贫办、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商务局、市检察院、市能源局等按职能分别落实,完成时限:全年)

(2)各单位要针对“行政处罚对象”组织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针对严重的“行政处罚对象”,要组织不同形式的信用修复培训,帮助失信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政务服务局、市人民法院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五)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

1.推动强化信用分类监管。

(1)各单位要积极应用社会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并以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为基础,结合部门行业管理数据,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标准和模型,为信用监管提供更精准的依据,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2)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工程建设、劳动保障、税收管理、医疗卫生、招投标、政府资金安排使用等领域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市政务服务局、市发改局、人民银行支行、市人民法院、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社保局、市金融办、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人防办、市扶贫办、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商务局、市检察院、等按职能分别落实,完成时限:全年)

(3)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以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守法者做到“无事不扰”,确保企业有“宁静时间”生产经营;对信用风险一般的市场主体,按常规比例和频次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市场主体“利剑高悬”,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实行严管和惩戒。(市政务服务局、市发改局、人民银行支行、市人民法院、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社保局、市金融办、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人防办、市扶贫办、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商务局、市检察院、等按职能分别落实,完成时限:全年)

2.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自愿注册机制。

鼓励市场主体在“信用中国()”网站上自愿注册资质证照、市场经营、合同履约、社会公益等信用信息,并对信息真实性公开作出信用承诺,促进相关信息的整合、共享与应用。(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3.加强信用记录和信用产品的应用。

(1)持续完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信用联合奖惩、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的具体操作办法,并将落实情况报市信用办。(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7月底)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干部选拔任用、从业资格认定等相关工作中,推广使用公民个人信用记录、信用分和相关信用信息报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完成时限:全年)

(3)在青年入学、就业、创业等领域的优惠政策和资金支持方面,依据个人信用信息记录档案,对信用良好的给予优先安排。(团市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4)将具备资质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嵌入行政管理、项目审批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各环节,作为必要条件或重要参考依据。在政策扶持、招标投标、政府资金安排使用等重大经济社会活动中,依法推行使用信用报告制度。(市发改局、市政务服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5)年底前要在1个领域应用公共信用评价结果,2个领域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2个领域开展“信易贷”“信易游”、“信易行”、“信易批”等“信易+”信用惠民便企产品开发和应用。(市政务服务局、市发改局、人民银行支行、市人民法院、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社保局、市金融办、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人防办、市扶贫办、市林业和草原局、市商务局、市检察院、等按职能分别落实,完成时限:全年)

(6)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行政相对人,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有行政许可权的单位和部门,完成时限:全年)

(六)开展城市信用监测指数提升行动

1.推动开展城市增信专项行动。

积极参与国家、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相关工作,认真落实“城市增信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的各项重点任务。积极做好国家城市信用排名数据指标上报工作,着力推动我市在国家城市信用排名中争先晋位。(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部门、各单位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2.探索开展信用示范评选。

探索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乡镇、示范街道、示范村创建工作,根据效果,选择1-2个作为示范,发挥表率作用,促进社会信用建设整体水平的提升。(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乡镇(街道)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七)集中开展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1.集中开展重点领域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推进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增强政府机构公信力,消除不良影响。(市政务服务局、市人民法院、市税务局、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政府机构失信单位,完成时限:全年)

2.集中开展重点领域诚信缺失问题专项治理,落实中央、省市文明委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部署和要求,对重点领域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年底前,失信专项治理对象的整改和退出率要达到100%,做出信用承诺率达到100%。(市文明办、市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3.持续对失信案件进行清理,各相关部门要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案件逐一进行核实、清理,年底前失信对象的整改和退出率要达到100%,参加信用修复培训率达到100%,做出信用承诺率达到100%。(市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完成时限:全年)

(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组织机构

1.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各单位要根据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更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具体联系人员,并报市信用办。(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5月底)

2.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精神,依据本方案并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年度落实方案。并报市信用办。(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5月底)

(九)完善相关制度和标准

1.强化制度保障,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领域诚信建设,以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信用分类监管和服务为主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全面落实。(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全年)

2.落实省市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的指导意见>任务的通知》(白信用组办﹝2019﹞13号)等文件要求,制定完善本行业实施的操作方案、具体办法,明确时限要求,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行业信用监管,每季度将落实情况及时报市信用办。(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每季度)

3.完善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按照国家、省、市推动建立信用信息资源数据库的要求,编制本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完善公共信用信息采集规范,及时进行校核更新,实现与省、市级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共享。(各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完成时限:5月底)

(十)完善信用体系建设评价考核监督机制

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评估管理办法,细化本地区2020年考核评估指标,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通过督促整改、通报、警示、约谈等方式,有效推动各项工作开展。(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时限:5月底)

(十一)加大诚信活动宣传推广力度

1.各单位要持续深入推进“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在“信用中国”网站,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的宣传引导。(市委宣传部,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全年)

2.各单位要及时对城市信用建设的优秀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广泛开展信用政策的解读和培训。将信用文化教育纳入各级教育和培训体系中。(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完成时限:全年)

3.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依据本方案及时向市信用办报送信用信息,市信用办将对信息报送数量、质量予以考核和通报,每周不少于1条,对被国家、省、市采用的信息给予鼓励加分。(市政务服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完成时限:每周)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机制, 制定本单位、本行业或本领域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强化信用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

第7篇: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范文

1、实施精准扶贫。组织实施《__乡2015年“双联”和驻村帮扶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精准扶贫、驻村帮扶等工作机制,广泛开展走穷亲活动,协调相关部门全覆盖走访贫困户222户并分户建立信息档案,全面摸清贫困户家底,研究制定针对性的扶贫帮扶措施。结合《__乡2015年扶贫项目实施方案》,利用全乡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新机遇,引导108户贫困户发展土杂鸡养殖、核桃种植等产业,努力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能力。

2、加快产业转型。全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完成前期投资400余万元的严湾村500余亩高标准猕猴桃基地建设,带动全乡新发展猕猴桃800余亩,配合乡域外投资企业做好农户土地流转引导工作,预计今年秋收后将实施规模1000亩的第二期猕猴桃基地建设项目;稳妥落实全乡产业发展规划,推进农业产业发展,新发展茶叶600余亩,核桃500余亩。

3、落实民生工程。积极推动职业教育,完成职中招生12人;推进就业促进工程,引导城镇新增就业1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人;完成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2074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6002人;实行低保动态管理,严格申办流程,清退不符合条件15人,新增符合条件10人,城市、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分别达到195元和140元以上;完成16户农户危房改造检查验收并进入补助资金申报程序,户补助资金8500元。

4、狠抓环境治理。深入开展“五乱”治理、城乡垃圾治理、“三线”环境治理以及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环境治理长效机制,组建村级垃圾治理小队4支共计33人,配备再生资源回收员4名,建成垃圾中转站1个,新建、维护垃圾收集池23个,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点1个,拟建大型垃圾收集池2个。

5、优化社会管理。完成国家级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2对,新生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4%,三查率达96%,对办证的独生子女奖励经费100%兑现到位,积极落实计生“三结合”帮扶政策,规范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加强全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完成省级农民健身工程严湾村篮球场建设,成功举办__乡“金马贺岁”迎新春联欢会,支持引导各村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

6、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干部下访活动,建立健全突出问题应急工作机制,在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实行稳定信息零报告制度和动态信息通报制度,切实做好重点人员教育稳控工作,无越级上访事件发生。全面落实 “大调解”工作领导责任制,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健全维稳工作台帐,积极协调解决土地纠纷、民工工资矛盾纠纷20余起。

7、完善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道路建设,向上争取资金7万元实施270米通组公路硬化工程,妥善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即将开工建设。督促胡湾水库引水工程顺利实施,工程完工后可解决650人安全饮水问题。组建九黄路(__段)改造工程指挥部,稳妥推进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加快落实乡卫生院建设、__学校改造及

幼儿园新建工程前期准备工作。8、推进土地确权。实行“四小组”工作法,分村组建数据收集、信息登记、档案管理和纠纷调解4个工作小组,按照责任分工独立完成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全乡1936户农户土地基础数据收集并分户建立信息数据档案。

9、力促农业发展。强化养殖技术培训,新增规模养殖场5个,出栏生猪0.8万头、肉兔2.6万只、家禽2.5万只,禽流感、猪瘟、口蹄疫、狂犬病免疫密度达到95%,有效抗体合格率达到70%,无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全面推进林业发展“两大工程”成果巩固提升,无违法占用林地及违法采伐行为发生,无重大森林火灾发生。

10、狠抓安全工作。坚持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监管,实行联合执法,深入开展重点领域“打非治违”行动,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上半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一般伤亡事故稳中有降。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整治,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协同片区派出所民警、乡交管办人员、安监办人员对乡域内机动车辆实行定期不定期排查,严厉整治机动车超载超速,实行“警示教育+处罚”机制,切实加强农村交通安全整治,全乡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1、缺乏政策扶持。我乡没有列入全县现代农业示范园区规划,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支持力度不大,主要依靠自力更生和招商引资,广大农民对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性仍然不高,全乡产业结构调整的比例不到30%,规模效应不能充分发挥,大部分农民仍处于观望状态。

2、资金筹集较难。虽然我乡引进了__帝庄农业科技公司建设高标准猕猴桃核心示范基地,发挥了较好的带动作用,但是自发种植的规模户限于自身实力和融资不畅,降低了种植投入和技术标准,可能影响长期效益。同时,由于我乡的茶叶、猕猴桃、核桃产业都处于起步阶段,技术人才储备不足,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跟不上。

3、基础设施薄弱。虽然我乡境内通村通组道路已基本硬化,但出境主通道九黄路犍为段和__至黄丹段都路况较差,经济发展制约瓶颈逐步凸显。原有水利设施受损严重,缺乏政策资金投入,加之__地形属断头山,水资源匮乏,农业水利设施严重滞后于产业结构调整需要,制约了现代农业发展。

1、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交通设施建设,尽快设施同心村一组通组道路硬化工程;强化协调配合,稳妥推进九黄路(__段)改造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力促项目开工建设。全面落实胡湾水库引水工程,尽早解决农户饮水难题。加快推进乡卫生院建设工程,落实__学校改建及幼儿园新建工程。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严湾高标准猕猴桃基地辐射带动效应,全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加大农户土地流转引导力度,力争顺利实施规模1000亩的第二期猕猴桃基地建设项目,稳妥实施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新发展茶叶800亩、核桃600亩。

第8篇: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范文

县纪委、监察局: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结合我镇自身实际,我镇组成自查工作小组,开展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自查,其工作开展和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工程项目情况

1、沼气池建设资金33.49986万元,在全镇21个村(居)委会实施。

上级下达我镇沼气池任务256口,其中①国债资金100口,资金16.96208万元;②省沼气池建设96口,是属欠账,在未实施。10.177万元,由县农业局、县能源办管理,镇同意实施,在具体实施中由受益农户实施,资金6.36078万元,每口按付技工工资300元,农户砖砂补助395元/口,水泥及其他费用365.13元/口,于10月全部完工,由县农业局按报账制,镇财政划拨支付,在验收合格后,由镇统一支付技工工资和砖砂补贴;③60口为一池两改配套设施建设,每口1060.13元,由县农业局承包给承包商实施,工程质量和资金支付由县农业局具体负责。

2、茅草房改造工程39万元,主要是在箐口、以支、营仓、新龙4个村实施。

(1)箐口村49户,户均5000元,资金24.5万元,县农办下拨资金39户,县扶贫办下拨10户资金,由受益农户实施,于10月已完全结束工程,经县农办、扶贫办和镇人民政府验收合格,工程由县农办、扶贫办、镇人民政府管理,资金由镇财政所按工程进度划拨。

(2)营仓村10户,户均5000元,资金5万元,由县扶贫办主管,由镇人民政府实施,具体由受益农户自行建设,于12月完成,经县扶贫办验收合格,资金按工程进度已全部兑现。

(3)以支村10户,户均5000元,资金5万元,是县扶贫办下达项目,由具体受益农户实施,于12月完成,经县验收合格后,资金按工程进度已全部兑现到位。

(4)新龙村10户,其中,5户户均5000元,5户户均4000元,共4.5万元,由毕节农校对口扶贫新龙村,由镇政府具体组织受益农户实施,于10月全部完工,经毕节农校验收合格,资金按工程进度全部兑现到位。

3、经果林种植300亩,资金15万元,主要在箐口、以支、营仓三个村各种植100亩梨树苗,每村5万元,项目由扶贫办主管,由镇人民政府实施,资金全部用于统一购苗,受益农户无偿投工投劳分户种植,3月结束,经县监察局、财政局、扶贫办验收合格。

4、连户道路硬化(整村推进项目),资金20万元,在营仓村实施3公里,5万元,箐口村实施9公里,15万元,属县扶贫办管理项目,由镇人民政府实施,经邀标无人投标后,经召开党政会议指定人员承包实施,每米工程造价16.67万元,12月完成,经县验收合格,资金金额拨付,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给承包人。

5、民族村讨瓦小学义教工程,资金25万元,由县民政局承包给__宏远建安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地基为学校老地基,未重新征地,于10月完成,资金由县民政局拨付。

6、以支村小水窖建设,资金2万元,共20个,每个要求20立方米以上,由县扶贫办主管,受益农户分户实施,2月完工,经县验收组验收评定为优良,资金全额发放到农户。

7、通组公路新修、维修,共23万元,由县扶贫办在以支、营仓两个村实施,营仓村2.5万元/公里,以支村2.6万元/公里。

(1)营仓村维修、新修公路共4公里,资金13万元,在实施中,经先邀标无人报名后由会议研究,指定人员承包,于3月完成,经县验收组验收后评定为优良,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2)以支村新修、维修公路共5公里,资金13万元,在实施中,经先邀标无人报名后由会议研究,指定人员实施,于3月完成,经县验收组验收为合格,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二)工程项目情况

1、灾后重建项目

(1)主要在青山村进行灾后重建,资金共460万元,由国家民政部拨款200万元,省筹措70万元,地区匹配20万元,县匹配170万元,工程由县民政局管理,在经县民政局招投标,流标的情况下,委托__镇政府分项组织实施,在单价低,无人应标情况下,经召开党政会议,由领导指定人员施工,资金主要用于平整基础、主体民房80幢修建,道路硬化、芦笙场、公测修建、自来水、照明用电安装,在实施中两次变更图纸,工程量增加。工程造价及物资采购忽高忽低,经县民政局批准实施,工程于5月完成,经县民宗局、镇人民政府、国资监理公司等单位共同验收合格,资金管理拨付由镇社会事务办,资金由工程进度进行拨付,专款专用。现该工程由地区审计局正在进行专项审计。

(2)由民政局投资94万元,对全镇20个村103户受雪凝灾害危房进行改造,4月完成,经验收合格,资金已全部兑(来源:文秘站 )现。

2、新建卫生室3个,资金12.9万元,由县卫生局管理,委托镇人民政府具体实施,主要在以支、中心、民族3个村实施,建筑面积各60㎡,资金各4.3万元,工程造价716元/㎡,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承包。

(1)以支村卫生室,征地130㎡,按8元/㎡标准征地,征地费用经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由镇社会事务办解决,工程造价为716/㎡,工程于9月完成,由县卫生局和镇政府验收合格。

(2)中心村卫生室,征地130㎡,建筑面积60㎡,资金4.3万元,征地按8元/㎡,工程于9月完成,由县卫生局和镇政府验收合格。

(3)民族村卫生室,征地120㎡,按8元/㎡征地,资金4.3万元,于9月完成,经县卫生局和镇政府验收合格。

3、双山小学义教工程,资金20.48万元,由县 教育局管理,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属2层砖混结构,经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承包,于5月完工,资金已支付13万元,其他的未拨,由于施工方监理资料不齐,还未经验收。

4、饮水安全工程;(1)、主要在金家坝村实施,由县水利局投资22.851788万元,其中土建及安装13.851788万元,水窖45个共9万元,工程审定国补投资为33.06万元,实际总投资31.535万元,工程于6月完工。(2)、在阳光村实施,由地区水利局投入资金15.68万元,3月已完工兑现。

5、沼气池建设工程100口,13.07万元,属国债资金,由县农业局、县能源办主管,在全镇21个村(居)委会实施,分户实施,工程于10月完工,经县验收组验收合格,资金全部拨付到位。

6、茅改工程,共44.5万元,由县扶贫办主管,实施于在六花28户,新龙23户,高山15户,民族23户,5000元/户,由受益农户分户实施,于11月结束,资金按工程进度全部兑现到位,经县验收组验收,高山村15户为优良,其余各村为合格。

7、通组公路新修、维修:(1)高山村通组公路修建资金17.5万元,由县扶贫办主管,在高山村进行维修通组公路4公里,资金10万元,新修公路2.5公里,资金7.5万元,各村由镇召开会议发包,于2月完成,经验收新修公路为优良,维修公路为合格,资金按进度全部拨付。

(2)六花村通组公路新修,资金11万元,维修通组公路3.2公里,资金6.5万元,新修1.2公里,资金4.5万元,由县扶贫办主管,经党政会议研究发包,维修2.03万元/公里,新修3.75万元/公里,于2月完工,经验收维修公路为优良,新修公路质量为合格,资金按各村进度拨付。

8、连户道路硬化工程(整村推进),由县扶贫办主管,镇政府实施,经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发包个人实施。

(1)新龙村连户道路硬化,资金13.5万元,造价2.33元/米,共5800米,于12月完成,经验收为优良,资金按工程进度金额拨付。

(2)民族村连户道路硬化,资金13.5万元,造价2.33元/米,5800米,于12月完成,经验收为优良,资金按工程进度金额拨付。

9、公路建设,由县交通局主管投资:①投入资金77万元,对民族村至中心村14公里公路进行修建,5.5万元/公里,经验收合格使用;②、投入资金58.2万元,对小石山至兴发进行公路修建6万元/公里,经验收合格;③、投入资金30万元,对桥上至马倒气坡进行公路扩建,6万元/公里,已验收合格;④、投入资金18万元,对营仓村至双山村进行公路修建,已验收合格。

10、集镇建设:已经省国土厅审批,征地59.8亩,1.158万/亩,资金由政府借支,国土局正在组织招投标。

11、奥援工程,由县农业局投入资金35万元,在以支、箐口两个村为77户农户进行“两改”工程,即改厕、改圈,已按工程要求完成和验收,资金已全部兑现。

(三)工程项目情况

1、经济林木种植,由县扶贫办主管,预投资金14万元,元月播种,主要是在新龙村300亩,预投资金6万元,高山村200亩,民族村200亩,各预投资4万元,由__镇政府进行项目实施油桶种植,由镇统一购种,农户分户实施、补种,现苗长势良好,资金已全部拨到位,但未兑现,在种植时,经检查合格后,一次性兑现给农户,实行专款专存、专款专用。

2、沼气池建设300口,由县农业局主管,镇政府实施,预发资金49.02万元,其中国债32.68万元200口,省沼100口16.34万元,资金主要是用于购水泥及其他费用,砖砂补贴、技工工资、维修旧池,在全镇21个村(居)委会分户实施,4月已完成,资金已完全拨到位,但未完全支付,经验收后才全部兑现。

3、危改工程:(1)第一期危改工程项目资金150万,由县危改办主管,在金家坝、美满、民族等9个村实施,共75户,户均0元,由__危改办组织75户危改户实施,已于4月完成,资金已全部拨到位,已全部兑现给危改户,经验收合格。

(2)第二期危改工程,资金268.1万元,由县危改办主管,由镇危改办组织175户危改户实施,危改户涉及全镇20个村,资金未拨付,工程预计10月底完成。

(3)第二期危改追加工程项目,资金133.9万元,由县危改办主管,由__镇组织107户危改户实施,107户危改户涉及全镇21个村(居)委会,资金尚未拨付到镇,工程预计11月底完成。

4、通组公路维修,资金10万元,由县扶贫办主管,由镇政府安排金家坝村实施,通组公路维修2.5公里,由镇召开会议指定承包人,于4月完成,经验收合格,资金全部划拨支付,是按工程进度兑现的。

5、学校教学楼建设:由县教育局主管,预计资金20.1万元,由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承包方,在美满村猫场小学实施新修教学楼300平方米,按670元/平方米,造价发包,现已到位资金16万元,已借支给施工方15万元,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预计10月完工,资金借支是按工程进度进行的。

6、畜牧兽医站办公楼修建:由县畜牧局主管,预投资金8万元,由__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指定人员施工,征地300平方米,按8元/平方米征地,按工程进度现已划拨5万元支付给施工方,工程预计在9月底完成,尾款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划拨结清。

7、农民健身场工程健身项目:由现体育局主管,预计资金县体育局投入2万元,镇中心校投入2万元,镇政府匹配资金2万元,共计6万元,由镇政府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发包,无征地拆迁,工程于8月完成,资金未拨付。

8、新修村卫生室工程项目,预投资金25万元,由镇组织在美满、金家坝、双山、青山、高山5个村各建60平方米,各投5万元修建村卫生室,各村征地120平方米,按8元/平方米征地,由县卫生局主管,由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指定发包给个人施工,当前工程正在施工中,各施工点已拨付3万元作为启动资金,预计10月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算清。

9、人饮安全工程:预投资46.6万元,由县水利局主管,由镇组织以美满村为主的233户农户实施,每口水窖补助元。现工程未完工,资金未完全到位,也没有完全兑现给农户,预计11月底完成。

10、老大(老马冲——大平乡)线公路征地拆迁补偿工程,由县交通局负责主管,由镇实施补偿,投入资金90.15052万元,征地补偿52.61577万元,拆迁房屋补偿37.53475万元,工程未完工,因出现问题,检察机关已介入调查。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自二〇〇七年以来实施的项目中个别出现了违纪违法现象,现虽已由检查机关立案调查,但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二是在乡镇实施的项目资金大都较少,选择机构方面的工程较少。

三是镇缺乏基建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无法开展有效的技术 质量监督,在项目验收中,合不合格只能以主管部门说了算。

四是多数项目实施无评估,有关部门安排在哪个村就在那个村实施,效益分析不规范。

五是教育方面的工程结账困难,有拖欠工程款现象。

六是安排到乡镇的项目多数单价比较低,通过正规的招投标和竞标通常都没有公司来投标,有时连邀标也无人来做,只好找个人来承包,而个人大多只是挂靠公司,实际有资质的企业很少进入乡镇承包工程,而一旦实行招投标,反而增加成本。

七是涉农项目无土地补偿,在实施过程中阻力很大。

三、下步努力整改的措施

一是继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

二是加强对相关法规政策的学习,严格按要求组织项目实施。

三是建议相关部门组织对乡镇监管人员进行相关专业培训,在工程验收前组织专项培训。

四是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的对接,尽量增加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作好项目公示。

五是主动寻找相关机构,同时相关部门应及时介绍相关机构供乡镇选择。

六是今后尝试搞工程实施群众满意度测评。

第9篇:扶贫领域专项治理范文

一、“”时期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执法监察。加强对中央和省、州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政令畅通。

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会同发改、建设部门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实施意见》,为规范招投标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按照《省监察厅关于监察机关派员进驻有形建筑市场进行监督检查的暂行办法》规定,派员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民生工程的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促进了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对年以来应招标的房屋、市政公用、水利、交通等441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一些已招标项目的招标信息范围不广、中标公示期内订立合同、中标价与合同价不符等问题37个,并责成有关地区和部门进行了整改。配合州人大执法检查组对格尔木市等四个地区实施《招标投标法》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依法受理招投标投诉10件,已了结8件,正在核实2件。

加强对土地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执行国有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规范出让行为。会同国土资源等部门对全州年1月至年10月期间供应的278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逐宗进行了专项清理检查,督促整改个别城建用地未批先用、宗地规划设计容积率与出让容积率不相符合等问题。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10起。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检查,清查闲置土地91宗。开展建设用地出让情况检查,未报即用违法用地清理整改,对德令哈市等六个地区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促进了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调查处理生产安全等责任事故。按照省安委会、煤监局的处理决定,先后参与处理州鱼卡煤矿“1.25”重大事故、鑫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绿草山煤矿宽沟斜井“1.29”较大瓦斯爆炸事故,严肃追究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政纪责任,给予政纪处分4人。查处格尔木市郭勒木德镇三万亩种草项目“特大造林质量事故”给予政纪处分1人。对县“4.10”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落实政纪处分2人,取消客运公司资质1家,通报批评1人,向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检查责任单位3家、责任人1人。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组织各地、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紧紧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医药购销等六个重点领域,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主要手段、方法和特点,以及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深入查找突出问题。会同州人民检察院、州工商局公开5部举报电话和举报地址,受理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收受经营者贿赂问题的举报。截至年月,全州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件,其中行政处罚3件、追究刑事责任3件3人,涉及金额118.65万元。

开展扩大内需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加强对投资安排、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监管,推动了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配合中央、省检查组,对各地的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八次检查。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全州八个地区扩大内需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据统计,扩大内需政策实施以来,中央、省、州检查组共检查项目165个,累计发现审批手续不完备,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建设规模,招投标活动不规范等问题139个。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州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各地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目前,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得到有效整改,项目建设日趋优质、安全、高效。

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各地各建设单位自查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政府投资及使用国有资金项目583个,认真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州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在配合中央、省检查组检查的同时,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全州八个地区的治理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经建设单位自查和中央、省、州检查组检查,共发现项目决策和审批、招标投标、工程实施和质量管理、土地利用政策落实等方面问题128个,已整改123个,纪检监察机关初核了结2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受理举报1件,立案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加强对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联合检查组,实地检查年州政府为民办十二类四十件实事情况。督查盐湖工业集团金属镁一体化项目进展情况,确保了项目顺利开工。督查“讲文明、树新风、共建美好家园”活动,推动了共建活动的广泛深入有效开展。参与木里煤田资源开发工作监督检查,保证了办证工作的按期进行。

另外,加强环保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清理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三江源”退牧还草、生态移民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开展清理纠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入股煤矿工作,清理纠正企业负责人入股煤矿4人,收缴入股收益金3.12万元。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廉政巡查、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专项整治。派员参与游牧民定居工程、农牧区防灾项目检查、统计执法大检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粮食清仓查库普查等工作。派员对州本级政府采购、全州人事考录过程进行了监督,受理人事考录投诉3件,了结3件。

(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始终保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强劲势头,有效预防和遏止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积极拓宽举报渠道,注重办案质量,正确运用政策,准确定性量纪。五年来,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举报900件,初核277件,立案6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2人,其中厅级干部2人、县处级干部8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62人。对其他件通过了解、谈话、函询等方式及时办理,做到了件件有落实。

(三)推进行政效能监察

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效能政府的目标,开展行政效能监察。

规范行政许可。深化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加强对环保项目评审、安全生产监管、建设工程管理、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等审批权、评审权、执法权的监督。督促行政机关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核查行政审批项目。目前州级保留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62项,其中许可65项、审批91项、审核90项、备案16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各级行政机关还对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主体、条件、程序和办理时限进行了规范,做到行政主体、行为、程序和形式“四合法”。

提高行政效能。督促各级行政机关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州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依法规范清理行政权力,编制公开行政职权目录,制定公布权力运行流程图,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普遍建立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效能建设制度,为投资者和办事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全州共建成地区性行政服务中心2个,进驻部门44个,纳入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31项,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提高了行政效能。加强和改进政府部门公共服务电话管理,清理规范州政府工作部门公共服务电话62部。

强化监督检查。按照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改进行政效能监察方式。各级监察机关共设立和公示举报电话10部、设立举报箱8个,成立行政效能监察投诉中心4个,受理群众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办事推诿扯皮、违规收费等问题的投诉;聘请行政效能义务监察员62名,监督检查机关效能建设。州监察局组织联合检查组,对州建设局等三个州直单位和格尔木市等五个地区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政务公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进行了综合检查。配合州纪委、州委组织部,采取事先不打招呼、随机抽样确定督查单位等方式,对原州发改委等15个部门领导班子履职、行政效能建设,以及县级干部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工作实绩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组织部分特邀监察员对州直14个单位的行政效能和行风建设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上班不准时、不能一次性详尽告知办事群众提出的问题、服务窗口单位设置网点少,群众办事排队等候时间长等问题和意见,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并督促整改,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和干部作风转变。

办理效能投诉。按照《省行政效能投诉办法》规定,公开监察机关受理行政效能投诉的范围、电话、电子邮箱、办公地址和邮政编码,并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坚持依法查处、有错必究的原则,维护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合法权益,依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处理行政效能投诉。州监察局受理行政效能投诉14件,了结14件。

(四)深化纠风工作

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州政府纠风办制定全州纠风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任务和牵头、协办单位。督促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的牵头部门加强统筹,积极协调有关方面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其他责任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完成所承担的纠风工作任务。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增强针对性和时效性,结合群众来信来访、电话投诉等多种渠道,探索建立查处不正之风的快速反应机制。

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一是治理教育乱收费。会同教育等部门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督促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一费制”、“两免一补”、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免费政策,查处违规收费1.02万元,纠正了个别学校执行收费政策不当、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订购教学辅助材料的问题,进一步规范了学校收费行为。开展了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复核检查。

二是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继续推行药品价格公示制和院务公开制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建立州政府纠风办、州卫生局等七部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对年度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公立医疗机构参加以省为单位的药品网上集中采购,年集中采购药品降价总金额432万元。督促公立医疗机构执行药品“零加成”政策,减轻了患者负担。

三是做好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督促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严格执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完善村社筹资筹劳“一事一议”等制度,每年开展一次减轻农牧民负担工作专项检查。会同财政、审计部门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检查,主要检查了-年州、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涉及金额41244.6万元,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四是治理公路“三乱”。会同交通、公安、林业部门规范现有的收费检查站点,开展明察暗访,撤销违规设立的检查站点4个,确保了全州所有公路畅通。开展清理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工作,纠正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机动车76辆,涉及金额8万元。

五是清理评比达标、庆典活动及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规范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4项、政府系统51项。对年党政机关已举办和拟举办的5项庆典、研讨会和论坛活动进行了清理摸底。清理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督促整改问题2个。同时,配合相关部门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资金的监管,促进了资金安全管理和有效使用。

持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围绕部门作风明显转变、行业管理明显规范、服务质量明显好转、队伍素质明显提高的目标要求,组织被评议的39个部门行业,以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级纠风机构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分类评议,以组织社会各界群众问卷测评和评议代表评议相结合,综合评定的方法,分执法监管、综合管理、行业管理、经营服务四大类,每年集中评议部门行业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服务态度和工作效率、承诺践诺、勤政廉政和职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等情况。五年来,州政府纠风办共发放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测评问卷19320份,各地、各部门发放问卷60000余份,征求并整改社会各界对部门行业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建议近700条,推动了部门行业作风的持续好转。

充分发挥农牧区、社区群众的监督作用,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评议工作从年9月开始,年年底结束,主要对象是乡镇(街道)所属的站、中心,辖区的学校、卫生院,县级部门的派驻单位,重点是工商、税务、公安、司法、水利、信用社等站所。全州拟评议基层站所312个,其中第一批142个正在进行评议。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当前,行政监察工作的内容不断增加,领域不断拓宽,监察机关牵头或参与的具体工作任务越来越多,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纠风涉及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致使工作任务与现有人员不相适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主要表现在:一是布置的任务很多,但重点不突出、针对性不强,一些工作落实不到位,有时甚至出现忙于应付的情况。二是一些专项检查停留在面上,深入实际和深入群众不够。三是行政监察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待于进一步改进。侧重于从事后检查中发现问题,对监察对象事前的决策行为和事中的实施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监察通知、监察建议和监察决定运用少,监察程序需要进一步规范。

三、“十二五”时期工作总体思路

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实施“十二五”规划,责任重大,任务繁重。“十二五”时期,我局将紧紧围绕州“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明行政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惩防体系建设,确保全州“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一)严明行政纪律,加强“十二五”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一是在工作安排上突出主动性。要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大局观念,全力加强对“十二五”规划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行政机关公务员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各项发展目标。要严格执行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切实解决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确保政令畅通。

二是在工作重点上突出针对性。要紧贴“十二五”规划的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把握和谋划工作,找准工作着力点,推动规划的顺利实施。要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加强对扩大内需战略、改善宏观调控、经济结构调整、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两个”示范区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进展。要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要部门、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尤其要以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为切入点,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每一个政府投资项目、每一笔资金都处于有效的监控之中,保证工程、资金和干部安全。要加强对政府换届过程的监督,严格维护和执行换届纪律。

三是在方式方法上突出有效性。要进一步健全监督检查体系,在全程跟进、组织严密、协调有力上下工夫,健全完善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和纪律保障机制,确保监督检查落实到位。要建立健全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评议政府机关等制度办法,着力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络监管等,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监督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

(二)加大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的工作力度。坚持依纪依法,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抓好查办案件工作。要深入研究和把握办案规律,不断改进办案工作的方式方法,提高办案能力和执纪水平,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贯穿于查办案件全过程,使所办的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进一步加大预防腐败的工作力度。要突出预防重点,注重预防实效,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等多种手段防治腐败,最大限度地降低腐败发生率。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廉政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贯彻落实,促进行政机关公务员廉洁自律。要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制度、人事制度等领域改革,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

(三)坚持真抓实干,为“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提供作风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