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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新天美地花园物业管理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3.1**物业管理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3.2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装束
4.1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
4.2工作服要干净;
4.3进公司须戴工作证;
4.4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
4.5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
4.6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
4.7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
4.8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全国公务员共同天地
五、关于上班时间
5.1时间为上午
8:30----12:00下午2:00----18:00
5.2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
5.3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
5.4严禁无故旷工;
5.5上、下班必须签到;
5.6不许代别人签到;
5.7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厂内设备和备件
6.1设备、备件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
6.2注意整理整顿;
6.3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
6.4严禁对花园内的设备乱涂、张贴;
6.5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
6.6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
6.7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
6.8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七、其它
7.1服从上司的命令;
7.2发生事情必须立即上报、联络;
7.3严禁在花园内吐痰或丢垃圾;
7.4严禁在花园内吸烟;
7.5不准喧哗、赌博;
7.6不准盗窃他人或公司内的东西;
**物业管理公司规章制度
1、工作时间不准睡觉或做出睡觉姿势;
2、离开作业现场(岗位)时一定要跟直接主管打招呼后方可离开;
3、严禁在办公室私用电话;
4、除急事外不许接听私人电话;
5、未经许可不准在公司内演说集会示威;
6、不许用任何方式威胁、恐吓同事;
7、不许在公司内打架;凡有打架者,无论何原因,一律做无条件开除处理;
8、凡在被本公司开除的雇员,一律不准再招入公司,一经发现,即时开除并扣除所有工资;
违反以上规章制度将严肃处理,重者将严惩警告及罚款或送公安机关。
望各位雇员严格遵守。
关于上班时间
1、无故早退或迟到,罚款5元,
2、无故旷工一天扣除2天工资;
3、旷工连续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4、忘记签到或签错日期同样罚款5元;
5、发现代人签到,一律罚款20元;
6、擅自涂改签到表,一律罚款20元。
(所罚款项存用于公司活动基金)
关于花园内设备和备件
1、弄脏设备和备件或粗鲁使用物品情节较为严重者,则警告并罚款5元;
2、屡次不搞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的部门全体人员给予罚款10元/人;
3、凡盗窃本公司设备、备件等财物,立即开除并扣当月工资20%;
4、凡故意损坏本公司设备等财物,按所购入价2倍赔偿;
5、在公司或花园内张贴、乱涂,按警告处理并罚款5元;
6、设备引起故障擅动机器而导致设备损坏,则需等价赔偿其修理费,并酌情加倍处罚。
其它
1、不服从上司的命令,按严重警告处理并罚款5—20元,屡次重犯则开除处理。
2、疏忽报告或联络而受到损害,则严重警告并罚款10元。
3、在公共场所或花园内吸烟,则罚款10元;
4、发现喧哗、赌博,按严重警告且罚款20元处理,情节严惩者以开除处理;
5、凡盗窃他人的物品,立即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6、上班时间内怠工或打瞌睡,则严惩警告并罚款10元起。情节严重者开除处理。
7、不按时上交工作报表、不按时填写工作记录,查到一次罚款10元。
8、内部培训时间无故不到者,罚款10元,并给予警告。
员工考勤和休假的规定
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使员工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并考虑员工与家属团聚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考勤
1.考勤内容
①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②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③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擅离职守;
④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班者,均为旷工。
2.考勤须知
①对有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现象的员工,应进行教育,数屡教不改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如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其责任。
②对旷工者,应责成其作出书面检讨,并按下表计扣工资,扣发当月各项奖金,旷工二天以上,每增加一天,加扣年终奖10%。连续旷工10,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5天或旷工虽未达到上述天数,但次数较多,情节严重,均应作除名处理。
表一
旷工天数0.51天1.5天2天一年累计10天一年累计15天
扣工资25%50%75%100%扣年终各项奖金除名
3.请假办法
①公假
经公司批准脱产参加会议、学习、出差、从事社会活动均属公假;经公司指定或批准休养、参观、访问的模范代表人物或代表,以及因公负伤人员在医疗期间,根据实际情况核给公假。
②调遣假
员工异地调动,因要处理个人琐事给一天公假。
如有非经常性事务,需员工本人办理或参加的,如迁居、开家长会等,各单位可考虑到工作安排及员工的需要,酌情处理,不计算假期。
4.因工作需要积累工时工休,一般应在当月补休,如确因工作一时不能安排补休的,经部门经理同意可适当推迟,可保留至当年底,但必须在本年度休完。如确因工作不能补休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发加班费的形式予以补偿。补偿办法:平日加班:工资÷26天×1.5×加班天数;法定假日加班费:工资÷26天×2×加班天数计算。
(二)休假
1.员工休假必须服从组织安排,并按规定逐级审批,报人事部批准,主任一级由部门经理安排休假,部门经理由总经理安排休假。
2.员工申请休假须一个星期前填写《请假申请表》送交部门主管审批。未通过审批的,不得擅自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应委托别人或电话告假,回来上班后再补请假条。
3.婚假
员工申请结婚,需在本公司办理结婚手续,并以领取结婚证为准,有薪婚假三天,晚婚者有薪假6天,(晚婚条件:女满25周岁,男满28周岁)。如到外地(指配偶工作所在地在外地,不含旅行结婚)结婚的,根据在途往返时间核给路程假。
4.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以及领先本人供养的弟妹、养父母、岳父母、公婆)过世,给予有薪假3天,员工到外地办理丧事,可根据实际路程所需时间给假。
5.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女员工产假按下列标准核给(发基本工资)
表二
假期内容假期天数说明
产假90天难产或双胞胎加14天假
晚育假15天年满25周岁生育为晚育
独生子女假35天凭独生子女证核给
②临时工产假56天,发60%的工资。
③产妇如遇实妹困难,可请哺乳假,工资按本人基本工资75%发给,其他补贴照给。
④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生证明,分别给予以下假期: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手术后7天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
经计划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2天;
怀孕不满3个月人工流产的,休息7天,3个月以上的休息15天;
6.病假
①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公)负伤,经公司指定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确定不能坚持工作,可参考医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核给病假;
②有薪病期3天。4天以上按以下规定执行
表三
连续工龄不满一年不满二年满二年不满四年满四年以上
三个月内病假工资50%60%80%100%
连续病假六个月以上建议离职并补发一个月基本工资。
7.事假
员工因个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的,根据工作安排以及本人的实际需要酌情核给,请事假员工按无超过两天者按无薪处理。
8.探亲假
①探亲假是给予加入公司满一年,在职期间没有请过探亲假、回家假等;
②员工需要回家探望父母,假期为15天,(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包括路程,路程根据实际需要核给;
③探亲假给予基本工资。(以提供路程票为准,否则以事假论)
④在本公司休过年假者,不再适用此条。
9.年假
①凡加入公司工作满一年者,均有休年假规定。
②在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工伤假超过3个月者,当年不再享受年假,旷工累计两日者,当年不再享受年假。
③受过各种公司处分、警告者,当年不再享受年假。
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规则。
第二条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规则办理。
(二)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男女从业人员而言。
雇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单位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新进人员任用事务处理流程规定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考选事宜。
第四条新进人员考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单位办理试用申请表,原则上职员试用3个月,作业员试用40天,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五条试用人员如有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三日者,不给工资。
第六条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科缴验下列表件:
(一)全户户口本及公立医院体格检查表。
(二)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三)保证书及最近三个月内半身脱帽照片一张。
(四)试用同意保证。
(五)人事资料。
(六)扶养亲属申报表。
(七)其他必要文件(如其他必要的同意书或证件等)。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
(一)被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二)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受破产宣告,尚未撤销者。
(四)吸食鸦片或其他代用品者。
(五)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六)患有神精病或传染病者。
(七)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八)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九)未满15岁者。
第八条员工一经正式雇用,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及特定性工作视情况应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契约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公司各级从业人员共分八职称,其职称与职位对照见表1.1。
(二)从业人员晋升办法另订。
保证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办理保证手续。
第十条填写保证书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保证书原则上要求殷实独资或合伙行号(铺保)。
(二)公司保无效。
(三)如个人保,限有不动产方有资格,并应详列不动产明细(含地号)。
(四)行号保证应盖方型印鉴始有效。
第十一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保证人:
(一)服务本公司员工。
(二)本人配偶、直系血亲或同居共财亲属。
第十二条被保证人有下列事形之一者,保证人应负赔偿及追缴责任,并愿放弃先诉抗辩权:
(一)营私舞弊或其他一切不法行为,致使本公司蒙受损失者。
(二)侵占、挪用公款、公物或损坏公物者。
(三)窃取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四)悬欠帐款不清者。
第十三条保证人如欲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待被保证人另觅得保证人,办妥新保证手续后,始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十四条保证人有下列事情之一者,被保证人应即通知本公司更换保证人,并应于下列事情发生后15天内,另行觅妥连带保证人:
(一)保证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者。
(三)铺保的工厂、商店宣告倒闭或解散者。
(四)保证人的信用。资产有重大变动,因而无力保证者。
(五)不欲继续保证者。
第十五条被保人离职3个月后,如无手续不清或亏欠公款等事情,其保证书即发还其本人。
服务
第十六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七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厅商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务须时常锻炼自己的工作技能,以达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期能提高工作效率。
(四)不得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接见亲友或与来宾参观者谈话,如确因重要事故必须会客时,应经主管人员核准在指定地点,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六)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七)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包括生产资料及影本)出厂。
(八)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库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离开。
(九)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及更衣室、宿舍的环境清洁。
(十)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危险。
(十一)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全体员工必须了解,惟有努力生产,提高质量,才能获得改善及增进福利,以达到互助合作,劳资两利的目的。
(十三)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十四)在工作时间中,除主管及事务人员外,员工不得打接电话,如确为重要事项时,应经主管核准后方得使用。
(十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十八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以8小时为原则,生产单位或业务单位每日作息另行公布实施,但因特殊情况或工作未完成者应自动延长工作时间,惟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以不超过4小时;每月延长总时间不超过46小时。
第十九条经理级(含)以下员工上、下班均应亲自打卡计时,不得托人或受托打卡,否则以双方旷工(工)一日论处。
第二十条员工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事情,依下列规定处分:
(一)迟到、早退
1.员工均须按时间上、下班,工作时间开始后3分钟至15分钟以内到班者为迟到。
2.迟到每次扣100元,拨入福利金。
3.工作时间终了前1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4.超过15分钟后,始打卡到工者应办理请假手续,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皆须报备并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5.无故提前15分钟以上下班者以旷工半日论,但因公外出或请假经主管证明者除外。
6.有下班而忘记打卡者,应于次日经单位主管证明才视为不早退论。
(二)旷工
1.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以旷工论。
2.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议论。3.员工旷工,不发薪资及津贴。
4.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无故旷工6日或一年旷工达12日者,径予解雇,不发给资遣费。
待遇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本着劳资兼顾互助互惠原则,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其待遇办法另订)。
第二十二条员工待遇分为:
(一)本薪视从业人员学识、经历、技能、体格及其工作性质而定(金额另订),从业人员年度薪资调整方法由人事单位拟订,呈总经理核定后调整。
(二)津贴(各项津贴支付标准另订)
第二十三条员工待遇,分日薪及月薪二种,月薪人员,翌月5日发放一次;日薪人员每月发放二次,当月20日及翌月5日发放本月上半月份及前月下半月份薪津;新进人员自报到日起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并按日计算。
第二十四条临时性、特定性或计件等工作人员待遇,另按“临时、计件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办理。
休假
第二十五条员工除星期日休息外,享受国定休假日。
第二十六条前条休假日薪资及津贴照给,如工作需要加班时,应征得员工同意,并加倍发给薪资,国定假日如逢星期假日其补假与否依政府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定期限,每年给予特别休假;其日数规定如下:
(一)服务满1年以上未满3年者全年给7天特别休假。
(二)服务满3年以上未满5年者全年给10天特别休假。
(三)服务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全年给14天特别休假。
(四)服务满10年以上者其特别休假每增一年加给一天,但最多以30天为限。
第二十八条员工特别休假,应自届满规定时间后,由劳资双方以不妨害生产或业务原则下,事先共同排定休假日期实施,并按请假程序办理。
第二十九条特别休假因年度终结或契约终止而未休者,其应休未休的天数,雇主应发给薪资。
第三十条员工留职停薪不予特别休假。
请假
第三十一条员工请假分为八种
第三十二条员工请假,事假应于一日前觅妥职务人并填写请假卡,照下列规定办妥后方得离厂,否则以旷工论;但因突发事件或急病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迅速向单位主管报告并于当日由单位主管或其人依下列规定代办妥请假手续,否则亦视同旷工论。
(一)请假1天(含)以内时,报请班长转呈副厂长核准。
(二)请假2天(含)以上,报请主管转呈经(副)理或厂(副)长核准。
(三)请假批准后,请假单一律送人事单位留存办理。
第三十三条请假未满半小时者,以半小时计算,累积满8小时为一日,给假日期的计算均自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中途到职者,比例扣减。
奖惩
第三十四条员工奖励分下列四种:
(一)嘉奖:每次加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二)记功:每次加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三)大功:每次加发1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发放。
(四)奖金:一次给予若干元奖金。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嘉奖:
(一)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二)拾物不昧(价值300元以上)者。
(三)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四)有显著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工厂荣誉者。
(五)忍受勉为困难,肮脏难受的工作足为楷模者。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功:
(一)对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建议改进,经采纳施行,著有成效者。
(二)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著有成效者。
(三)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置得宜者。
(四)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五)发现职守外故障,予以速报或妥为防止损害足为嘉许者。
第三十七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一)遇有毅外事件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二)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三)维护公司或工厂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奖金或晋级:
(一)研究发明,对公司确有贡献,并使成本降低,利润增加者。
(二)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者。
(三)一年内记大功2次者。
(四)服务每满5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第三十九条员工惩罚分为五种:
(一)警告:每次减发3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二)记过:每次减发10天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三)大过:每次减发一个月奖金,并于年终奖金时一并减发。
(四)降级:除级使用,相应核减薪资。
(五)开除:予以解雇。
第四十条有下列特殊事情之一者,予以警告:
(一)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推销物品者。
(二)上班时间,躲卧休息,擅离岗位,怠忽工作者。
(三)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四)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六)不按规定穿着服装或佩挂规定标志或穿拖鞋上班者。
(七)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过:
(一)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二)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三)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四)工作中酗酒致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五)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六)因疏忽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者。
(七)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记大过:
(一)擅离职守,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二)在工作场所或工作中酗酒滋事,影响生产、业务、事务等团体秩序者。
(三)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四)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五)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者。
(六)轮班制员工拒不接受轮班者。
(七)工作时间内,作其他事情,如睡觉、玩弄乐器、下棋、阅读、炊煮……等(干部连带处分)。
(八)一个月内旷工达5日者。
(九)机器、车辆、仪器及具有技术性工具,非经常使用人及单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者(如因而损害并负赔偿责任)。
(十)其他重大违规行为者(如违反安全规定措施,情节重大者……)。
第四十三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予以开除(不发资遣费):
(一)对同仁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
(二)殴打同仁,或相互殴打者。
(三)在公司厂区、宿舍内赌博者。
(四)偷窃或侵占同仁或公司财物经查事实者。
(五)无故损毁公司财务,损失重大或第二次损毁涂改重大文件或公物者。
(六)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七)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八)一年中记大过满2次功过无法平衡抵销者。
(九)无故连续旷工3日或全月累计旷工6日或1年旷工达12日者。
(十)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十一)吸食鸦片或其他者。
(十二)散播不利于公司的谣言者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十三)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者。
(十四)携带刀枪或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公司)者。
(十五)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或唤使他人制造私人物件者。
(十六)故意泄漏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公司蒙受重大损害者。
(十七)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十八)明示禁烟区内吸烟者。
(十九)参加非法组织者。
(二十)擅离职守,致生变故使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十一)其他违反法令或劳基法或本规则规定情节重大者。
第四十四条员工功过抵销规定
(一)嘉奖与警告抵销。
(二)记功1次或嘉奖3次,抵销记过1次或警告3次。
(三)记大功1次或记功3次,抵销大过1次或记过3次,员工功过抵销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考核
第四十五条员工考核分为:
(一)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职员3个月,作业员40天)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具“试用人员考核表”报经总经理核准及公布后,方得正式雇用。
(二)平时考核:
1.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操行、学识、经验、能力、工作效率、勤惰等,随时作严正的考核,凡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人事单位应将员工假勤奖惩随时记录,以为办理年度考核参考。
(三)年度考核:其办法另订。
第四十六条考核成绩分为优、甲、乙、丙、丁五种。
第四十七条员工年度考核定每年元月举行,由直属单位主管考核并由考核小组核定。
第四十八条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循私舞弊或贻误。加班
第四十九条本公司如因生产或业务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被指定的员工,除因特殊事故经主管核准者外,不得拒绝,违者以不服从主管人员领导论处。
第五十条作业员加班,事先由单位主管代为申请,呈该厂(副)主管核准后方得加班,并须按规定打卡,否则不发给加班费。
第五十一条加班费计算,作业员依平日加班每小时工资加给三分之一;例假日加班加给假日工资,但假日工作时间未满8小时,按比例加给工资。
第五十二条作业员如在加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发给加班费外,就其加班时数予以旷工论处。
第五十三条员工加班情况,由管理单位按月统计备查。
出差
第五十四条员工出差分“长程出差”与“短程出差”二种,凡当天能往返者,称为“短程出差”;一天以上者,称为“长程出差”。
第五十五条长程出差及短程出差(其办法另订)。
训练
第五十六条本公司为陶冶员工品德,提高其素质及工作效率,应举办各种教育训练,被指定参加员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绝参加。
第五十七条员工训练分为:(一)职前训练: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训练,由人事单位统筹办理,内容为:
1.公司简介及人事管理规则的讲解。
2.业务特性、机器性能、作业规定及工作要求说明。
3.指定资深及专业人员辅导作业。
(二)在职训练:员工应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相互砥砺;各级主管尤应相机施教,以求精进。
(三)专业训练:视生产或业务需要,遴选优秀干部至各职业训练机构相关班次,接受专业训练,或邀请专家学者来本公司作系列专题演讲,以增进其本职学术技能,使利于任务的完成。
第五十八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员工应予配合。
第五十九条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第六十条员工接到调职通知书后,单位主管应于7日内,一般员工应于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第六十一条员工调职,如驻地远者,可比照出差规定支给差旅费,其随行直系眷属,可凭乘车证明支给交通费。
第六十二条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遣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适员暂行。
留职停薪
第六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签请留职停薪:
(一)久病不愈,逾30天者。
(二)因特殊事故,呈请核准者。
第六十四条留职停薪期间以1年为限,但经公司总经理特准者除外。
第六十五条留职停薪期间年资不计,但服兵役者不在此限。
第六十六条留职停薪期满后未办理复职者,视为离职。
第六十七条员工于留职停薪期间擅就他职经查明属实者,予以免职。
福利
第六十八条本公司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特设立员工福利委员会(规章另定),办理有关员工福利事宜。
第六十九条员工婚丧、住院,致赠礼金、奠仪或慰问金,其给与标准另订。
第七十条本公司依劳动基准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发给员工年终奖金,员工在同一年度内所有功过经抵销后,增减其年终奖金。
保险
第七十一条员工一律参加劳工保险,于雇用时由人事单位办理。
第七十二条员工参加劳工保险后,除依法享受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赔偿或补助。
抚恤
第七十三条员工因公而致残废或死亡时,依劳工保险条例向劳保局申请给付,始尚未参加劳保者,其津贴及辅助事宜悉依劳工保险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退休
第七十四条员工退休,依劳工基准法工人退休规则及有关规定办理(办法另订)。
资遣
第七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资遣:
(一)停业或转让时。
(二)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三)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时。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劳工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安置时。
(五)劳工对于所担任工作确不能胜任时。
第七十六条员工资遣先后顺序:
(一)历年平均考核较低者。
(二)曾受惩诫者较未受惩诫者。
(三)工作效率低者。
第七十七条员工资遣,通知日期如下:
(一)在公司服务3个月以上未满一年者,于10日前通知。
(二)在公司服务1年以上未满三年者,于20日前通知。
(三)在公司服务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通知。
第七十八条员工接到前条通知后,为另谋工作可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2日工作时间,请假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未能依照前条规定通知而即时终止雇用者,依前条规定预告期间工资及津贴照给,如经预告,发给预告期间工资。
第七十九条员工因受惩罚而开除或自行辞职者,不以资遣论。
第八十条员工资遣,依下列规定发给资遣费:
(一)在公司连续服务每满1年者,发给相当于1个月平均工资的资遣费。
(二)在本公司工作年资满3年以上者,每满1年加发相当于10天本薪的资遣费,但剩余月数,或工作未满1年者,以比例给予,未满1个月者以1个月计。
安全与卫生
第1条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3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4条
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5条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6条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7条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第8条
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9条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条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11条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部长,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12条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第13条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14条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15条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16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17条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计划帐务部部长会同本单位领导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三节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第18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19条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20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21条
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帐和编制财务报表。
第22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23条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24条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25条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26条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顾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27条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28条公司对境外的投资或在境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第29条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30条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第31条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32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33条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34条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35条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
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第四节资金、现金、费用管理
第36条计划财务部和各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37条
银行帐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帐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38条银行帐户的帐号必须保密,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
第39条
银行帐户印鉴的使用实行3章分管并用制。即:财务章由出纳保管,经理私章和会计私章由本人各自保管,不准由1人统一保管使用。印鉴保管人临时出差时由其委托他人代管。
第40条
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顶支记帐。各单位应按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未达收支,应作出调节表逐笔调节平衡。
第41条
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含自带票汇)、转帐支付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单办理。付款审批单应附入付款凭证记帐备查。
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办理报批。会款审批权限如下:属预付货款、定金的,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万元以上至30万元的(含3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3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贸易货款的,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含20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2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的(含30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3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自带汇票的,10万元以下的(含10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长共同审批;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含5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的(含2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2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购置、维修固定资产的,3万元以下的(含3万元)由下属公司、企业正、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共同审批;3万元以上至10万元的(含1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万元至100万元的(含100万元)由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属房地产开发和工业项目的,按已批准的合同的规定付款。汇出境外的资金,外贸企业的经理、副经理和财务部部长可共同审批5万美元的(含5万美元)资金,其余:10万美元以下的(含10万美元
)由总会计师审批;10万至20万美元的(含20万美元)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共同审批;20万至50万美元的(含50万美元)由总经理审批;50美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同一项目(含同一笔贸易)应按合计总额报批,不准为逃避审批而分列报批、支付。
报上级审批的项目,上报单位应先提出初审意见;由总经理、董事长审批的,先报总会计师审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付款,财务人员有权且必须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请求处理。
第42条
根据已获批准签订的合同付款的,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付出,不得早付或迟付,也不准改变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经收款单位书现正式委托,也不准改变收款单位(人)
凡委托其他单位(人)代付款的,一律上报总经理批准。
第43条
各单位应建立资金回笼情况的跟踪制度。凡付出款(物)5万元以上的,各单位财务必须逐项跟踪基1资金回笼情况,并按月汇总后上报计划财务部、总会计师和总经理。对到期的应收资金,各单位应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催收;发现问题的,应及时上报请示处理。
第44条各单位库存现金不得超过3000元,超过部分当天下午存入银行。禁止坐支营来收入现金。
第45条一切现金往来,必须收付有凭据,严禁口说为凭。
第46条严禁代外单位或私人转帐套现和大额度(5000元以上)支付往来或贸易现金。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钱柜。
第47条严禁将公款存入私人帐户,违者按贪污论处。
第48条现金日记帐必须用固定一本帐,严禁使用两本帐或帐外有帐。
第49条各单位会计每月终要会同出纳员盘点现金库存一次,保证钞帐相符。盘点表应随同会计报表一起上报。
第50条
领用空白支票,必须注明限额、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并视金额大小按第六十四条审批规定报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废支票均必须存放保险柜内。严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盖上印章。
第51条正常的办公费用开支,必须有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外,经经理或其授权人批准后方能报销付款。
第52条
商品运杂费、保管费、包装费、介绍费、手续费等,必须注明商品批次及购销发票号码,经经理批准后才能报销。其中对介绍费和手续费,经办人还须另付合同书和
说明报批:2000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元至1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1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53条业务费实行包干制,按实现利润的比例提取,由经理掌握使用。提取的比例由总经理确定。提取后应专款专用,不得私分、贪污。
公司本部各部、室的业务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1000元以下抒总会计师审批报销,1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公司本部员工的差旅费,由各部、室部长(主任)审核,2000元以下的由部会计师审批报销,2000元以上的由总会计师签署后报总经理审批报销。
第54条探亲旅费、医疗费等按国家的规定报销。
第55条
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费等在福利基金列支,2000元以下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由总会计师审批,50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第56条
各单位购置固定资产(包括维修、租用),必须先立项、作出预算,报经批准后才能购置。其中,属专控商品的,还必须报经专控部门批准后才能购置;非专控商品,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购置。
第57条
各单位对中、长期投资要选好投资项目,节约投资费用,缩短投资回收期,提高投资效益。各单位财务必须对投资的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并加强对投入产出资金的管理。任何投资,均须按第六十四条审批权限规定经批准后才能投入。
第58条
各单位所创的外汇限于进出中贸易使用。其他外汇买卖的价格由总会计师根据市场情况审定一个最低、最高价,所进行的外汇买卖均不得低于审定的最低价、最高价。
第59条
下属公司、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原则上自行解决。其贷款需公司担保的可报计划财务部审查。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含100万元)由总会计师审批,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50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
下属公司、企业如资金周转困难需向公司临时借调的,应先报计划财务部签署意见后,50万元以下的总会计师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部经理审批。借款按期参照银行贷款计收本息。本系统内的相互借款均计收本息。
第60条严禁下属公司、企业为外单位(含合资、合作企业)或个人担保贷款。
第61条
严格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会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都有权且必须拒绝办理。否则按违章论处并对该资金的损失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62条有关资金使用的审批,台审批人员出差时,由其指定人代为审批。
批件必须附入有关发票、单据后面入帐备查。
第五节工资及奖金
第43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44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资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45条员工的工资标准和奖励方法,由总会计师提出方案,报总经理审定。
第46条下属公司、企业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工资制度,具体办法由总会计师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第47条
下属公司、企业的资金按下达的利润基数及实际完成的利润额分别提取,采取平时预提、年终结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总会计师拟订,报总经理审定。
第48条实行全员抵押承包经营与经理任期目标责任制的下属公司、企业,其工资及奖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书》的规定执行。
第六节税收及利润分配
第49条公司及下属公司、企业依法向国家缴纳税金,不准偷税漏税。
第50条税后利润的分配按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七节利润上交和库存物资财务管理
第51条
下属公司、企业应上交公司的利润(含基数利润和分成利润),必须在当年12月底前上交70%,余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对不按时全额上交的单位,公司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计收利息。
第52条仓库必须建立严密的出入库制度和保管规范,每月向财务部门报送一次库存报表,报表同时抄送上级财务部门。
第53条仓库每月由会计会同仓库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并编制出库存物资盈亏表,盈亏表同时抄报上级财务部门。
第54条
对库存物资的盘盈盘亏,仓库不得自行作财务处理。盘亏在1000元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单位财务部审核,报经理审批后处理,1000元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须呈报会计师审批后处理,5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后处理。
第八节会计凭证和档案保管
第55条
各下属公司、企业必须加强对发票的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发票的登记、领用、清理、核对工作。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开发票,违者处发票额15%以上的罚款和扣发1-2个月的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56条会计凭证必须内容真实、手续完备、数字准确、不得涂改、挖补,如事后发现差错,也必须由经办人负责划双红线并盖章进行更正。
第57条会计档案必须按月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不得丢失,至少保存15年。
【关键词】财务管理;制度;促进作用
在生活和工作中,每个地方和组织都有各自的规章制度。国家、政府和公司企业有各种管理制度,部门有自己的执行制度,甚至是一个办公室,或者个人都有一套自己的规定与标准。而对于公司和企业来说,在我看来最重要也最值得一提的是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促进国家或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的内在性要素,它的实质是人们相互之间订立的一种“契约关系”,是约束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套行为规则。
一、财务管理制度存在的意义
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市场环境下,管理是决定企业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重的因素,无论是新兴的企业还是成熟的企业,企业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都需要不断的建立健全,其中财务管理制度尤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财务管理是基于企业再生产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财务活动和财务关系而产生的,通过对资金运动和价值形态的管理,像血液一样渗透贯通到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一切管理领域,是企业组织财务活动、处理与各方面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
“一个企业的管理混乱,首先是财务管理乱;一个企业的效益差,首先是财务管理差”。因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将会引起财务管理混乱,造成了企业内部监督机制的欠缺,发生做假账或账外设账。而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保证公司供、产、销、人力资源等公司各个部门在监督控制下规范运作,以确保财务安全及提高经营效率而设计的。一般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的完整系统,分别是会计组织系统、会计业务处理系统和会计信息系统。会计组织系统主要包括会计岗位和职责划分;会计业务处理系统则规定了各类业务会计处理程序;而会计信息系统符合现代化的要求,包括会计信息核算和报告的指标要求和会计信息收集到传递的载体要求。
二、企业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
1.我国目前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现状制约发展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深入发展,一部分企业的财务监督与约束机制的建立相对滞后,已经跟不上企业发展的需要。其主要的表现有:企业轻视了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将目光放在产权改革上,部分经营管理者缺乏现财观念和现财意识;由于监督制约机制的不到位,财务关系的缺乏,所有者、决策者、经营者和监督者不能各尽其责;部分企业设定的财务管理目标不明确,导致利润最大化成为大部分企业的首要目标,但此目标的缺陷多多,只能浅层次的解决企业短期的问题。近几年,我国财务管理水平还是有了一定的提升,会计体系也逐步趋向国际化,但一些中小型企业和新的企业还没有意识到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其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健全会严重影响到企业将来的发展。
2.建立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内在需求
每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都是要通过企业选定的财务核算方法来反映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所以它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并服务于每个环节,是企业一切管理活动的基础,也是企业管理的中心环节。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需要企业最好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因此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求一个好的前途,就需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规范财务行为,即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筹措资金,加强对企业的资金活动实物形态的管理,以成本和资金管理为核心,并合理灵活的使用资金和分配收益,努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竞争实力,从而实现企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换,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三、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对财务管理的促进作用
1.含蓄的体现企业财务文化
企业财务文化的观念文化部分一般是内隐的,但有时它也能表露于外。财务管理制度就是被体现的一个隐藏内容,就如同组织机构被价值观所体现一般。间接的宣传企业的财务文化,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在企业财务的管理上加不少分。
2.有效规范人们的行为规范
财务管理制度能可以有效约束财务人员的行为,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促进会计工作人员提高自身素质,提高会计人员的政策水平,也是一种纪律的体现。财务管理人员多了解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可以主动提高本身在这方面的素质,同时适当的了解国家的最近出台的产业和经济政策能帮助人们更好的预测企业的未来走向。
3.降低财务管理行为中的费用
财务管理制度能适度降低市场活动的不确定性和财务管理行为中的交易费用,为企业日常经营生产和管理活动提供有效的服务。帮助企业经营养成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习性,减少不必要的开支和多余的信息成本,同时遏制铺张浪费和腐败的行为,实现逐步降低消耗的目的。
4.提供持续的制度化的激励机制
人们的经济关系通过有效的组织集成一种制度安排,通过建立制度化的规则,使得个人的经济努力已经发展成一种社会性的活动,同时个人收益率不断接近的社会回报率,联系个人的经济行为和服务所产生的成本和费用,从而最大限度地给予创新者奖励,激励创新活动。
5.细化并有效明确责任和惩处
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能够细化和明确金融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责,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使财务工作规范化,保证企业正确核算经营成果,维持公平、透明的利润分配原则合理分配利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约束了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杜绝做假账,偷税漏税,对获得准确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管理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具有重要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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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戴君.企业财税文书工具箱[M].广东经济出版社.2009,08
[3]左和平,李雨青.高级财务管理[M].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09.
关键词:现代企业制度 企业规章制度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society, how to establish a sound enterprise rules and regulations according to the prefect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is a necessary condition to guarantee the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s.The author will express some personal ideas on the establishment of modern enterprise management system.
Key words: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enterprese rules and regulations
中图分类号:C2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为适应生产经营管理需要而产生的,是现代企业内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要形成一个比较系统完善、规范而又严密的体系,是管理现代企业的重要手段。
什么是现代企业,这个问题我们都或多或少有所学习,但对其内涵的理解恐怕不深。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职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对我们来说,这是目标和方向。我们需要做的工作很多,也就是说我们距离建成现代企业还比较远,但这是我们大家共识的方向,我们对此要有足够的信心。
我认为,当前我们在目标方向确定的情况下,首先是进一步深化对现代企业特征的理解,其次是认清我们现在的差距,我们要做哪些基础工作,第三是怎样构架适合我们自身发展需要的企业规章制度。
一、进一步深化对现代企业特征的认识
现代企业主要有无限责任公司、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现代企业还要具有产权特征、法人治理结构、企业的发展方向战略、组织制度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等等。本文讨论的是现代企业的管理制度。我们建设现代企业任重道远。
二、我们要做哪些基础工作
我们当前的单位(企业)发展状况,是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创业和经验积累,也经历了几次大的变革。多少年来,在历届领导班子的创新和改革下,经营管理工作成绩突出,建立了不少内部管理制度,管理机制也进一步成熟。按照科学发展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结合我们的实际,我们打基础的工作很多,主要是:
(一)建立和完善单位的生产经营系统。首先是领导层在广泛调研讨论和征求员工的意见基础上决策单位的展战略和发展方向、组织规模、经济规模。①建立健全上下(与基层单位)管理顺畅的组织机制,培养扶持核心竞争力专业队伍,配套服务协调部门或单位;②健全切实可行的基层(部门)职责,各司其职,互为补充;③健全决策下达、指挥、监督、检查的综合机制。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企业管理,培育优秀的企业文化和团队精神。①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引进与培养同步,引进高水平实力型技术和管理人才,加大培训提高力度,鼓励自学资格注册;②培育企业文化,发掘员工的技艺潜能,提供平台,搭建舞台,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类活动,加强爱岗爱单位教育,凝聚人心,增强企业活力;③加大人与人之间的互助互学,加强部门间的互为补充,形成部门团队建设和单位整体团队能力的崭新企业形象,提升竞争力。
(三)建立健全科学的劳动人事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①按照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劳动人事法规制度,落实人员劳动工资和各类保险,使员工有安全感;②制定有效的激励制度,给予对单位发展有重大贡献的人员奖励,在荣誉上、经济上、物质上、培训上兑现;③建立健全科学的用人机制,体现能者有用武之地,对暂不适应岗位工作的转岗培训,能力达到的适人适岗,仍不能适应工作的,根据《劳动法》和有关劳动人事规定,分别安排出路;④劳动人事和激励机制要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一视同仁,有章可循。
(四)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现代企业生产运行要有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制度,行政与后勤管理制度,技术创新管理制度,经济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信息与网络化管理制度等等。
①培训学习非常必要。要对现有财务、审计人员进行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财务审计专业知识培训,有计划的逐年达到持证上岗;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及技术交流,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②加强内部下属单位间,系统内单位间的学习交流,取长补短;③不断总结经验,充实完善制度;三、怎样构架适合我们发展需要的企业规章制度
①以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有关人员的积极性为前提,组织学习和调研,重点解决什么是现代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有哪些,标准是什么;②回顾审视单位自身发展积累的经验和教训,组织专人编制现代企业发展规划,组织专人就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分析评价,确定当前急需建立或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哪些;③有专兼职部门或岗位,负责企业制度建设工作;④有专兼职部门或岗位,负责企业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检查工作;⑤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要广泛征求员工意见,执行制度要有力度和透明度。
主题词:电力企业;外聘员工;管理;思考
中图分类号:TM7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由于历史原因和用工制度的深化发展,电力企业员工身份多种多样,有全民员工、集体员工、社会聘用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其中社会聘用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限较短,本文对这两种用工模式的员工统称为外聘员工。目前,外聘员工成为电力企业队伍的重要补充,电力企业如何进一步加强外聘员工管理,构筑和谐劳动关系,有效防止劳动争议的发生,对电力企业的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电力企业外聘员工现状分析
思想不稳定,缺乏主人翁意识
由于电力企业外聘员工劳动合同期限较短,以及身份的差异,使得他们心理落差很大,普遍存在自卑、不平衡、消极、焦虑等心理问题。工作敷衍了事,常常抱着“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想法和一副“得过且过”的工作态度,很难做到同企业“荣辱与共”、“风雨同舟”,员工潜力未得到进一步挖掘。
薪酬待遇偏低,同工不同酬现象仍然存在
由于员工身份的多元化,电力企业同工不同酬现象普遍存在,外聘员工工资一般与当地劳动力市场工资水平相当,企业从降低劳动力成本考虑,即使不同身份的人员在同一岗位工作,外聘员工的工资收入和福利待遇明显低于其他身份员工,没有做到“同工同酬”,造成企业内部公平性失衡,影响外聘员工的工作状态和工作绩效。同时,外聘员工无法获得同其他身份员工的外出培训的机会,不能加入企业工会组织,企业的各类业务竞赛和文体活动对外聘员工都会有一定的限制。家中主要经济来源的员工,难以养家糊口,生存压力很大。
员工素质偏低,劳动效率不高
电力企业由于外聘用工的岗位技能低,晋升机会少,在社会上招聘的外聘员工以初中毕业居多,整体素质偏低,文化基础薄弱,接受专业知识和新事务的能力不强,思维方式守旧、封闭,工作方法简单,培训效果差,整体技能水平偏低。另外,由于员工身份和薪酬待遇的影响,外聘员工专研业务、主动学习积极性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工作绩效差,劳动效率不高。在外聘员工看来,即使干不好,或工作出了什么差错,最多就是丢掉这份工作,造成的损失不是很大。
职业前景不明,人员流动性大
电力企业外聘员工由于职业前景不明,就业稳定性不高,没有晋升机会,造成外聘员工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性大。大部分外聘员工工作不安心,常常是签了三年劳动合同,但干不了一、二个月就不辞而别,同一个岗位人员变更十分频繁,离职率高。另外,外聘员工公平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不健全,发展空间小,稍有工作经验或有一定技能的外聘员工,一旦找到更有职业前途、更好待遇的职位,随时都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跳槽到另外单位去,用工随意性很大,给企业用工管理带来很多不便,并增加企业用工成本,影响企业正常工作秩序。
改进电力企业外聘用工管理的建议
修订完善规章制度,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电力企业要做好外聘员工管理的重点之一是建立和完善企业的外聘员工管理制度,如:外聘员工招聘管理制度、入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考核管理制度、离职管理制度等。通过规章制度来管理、约束和激励外聘员工。企业外聘员工管理制度的制定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从外聘员工招聘、入职到离职等关键环节对企业和员工的行为、权利和义务作出具体的、明确的规定,使外聘员工能预测到自己的行为和努力的结果,激励他们工作的积极性。企业外聘员工规章制度不仅要求外聘员工自觉履行规章制度中责任和义务,企业中的职能部门和用工部门,都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对外聘员工进行规范化管理,维护外聘员工合法权益。
提高员工薪酬待遇,增强企业吸引力
电力企业产生同工不同酬的原因有传统用工制度遗留的问题,更大一部分原因是企业为降低人工成本考虑。企业能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外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获得更大经济效益,关键是外聘员工薪酬设置是否合理、科学和适应企业发展的要求。企业在对待外聘员工的薪酬待遇问题上,不仅要考虑企业的经营效益、人工成本,同时还要考虑外聘员工的发展空间,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打破员工身份界限,做到“同工同酬”。对于技术过硬、成绩突出的优秀员工,必须要在薪酬价位上给予充分体现,让外聘员工充分感受到企业发展的成果,从精神上和物质上都能真真实实感受到自己是企业的一分子,并能真心实意为企业付出,为企业效劳。同时,企业优越的薪酬待遇还能吸引社会上优秀的有技术特长的人员加入外聘员工队伍,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加强劳动关系管理,构筑和谐劳动关系
电力企业为留住优秀的外聘员工,必须加强企业劳动关系管理。首先,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加强与外聘员工的沟通,建立双方都认同的合同条款,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执行,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如:员工应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由于员工违反规章制度造成的后果由员工负责。其次,要处理好员工的离职问题,员工的离职对企业来讲面临着相应的法律风险和成本,无论是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劳动合同自行终止,都应按程序履行相关手续,如:工作交接、办理离职手续、支付补偿金等,预防员工离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降低员工离职成本。
注重人性化管理,增强企业凝聚力
电力企业实行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是激发外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有效途径之一。首先,企业应为外聘员工创造良好工作生活环境、创造丰富业余文化生活,安排休假旅游。另外注重精神的培养和引导。其次给予员工关怀和尊重,让他们在一个充满温情、关爱和积极向上的氛围中,充分发挥和展示其特长和才干。
总之,电力企业对外聘员工管理要适应新形式的要求,认真贯彻《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人为本,构筑和谐劳动关系,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促进电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关键词:制度化 工程项目 施工管理 规章制度
众所周知,推进规章制度的体系建设和完善是任何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核心步骤和内容。新时期,随着建筑工程项目施工的复杂性日益增强,以及面临的挑战和问题日益增多,对这类问题的研究和投入也应该加大。实际上,只有在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中健全制度,形成制度化管理模式,工程项目施工才有稳固的基础,工程施工的质量才能得到坚实的保障,这一点应该成为共识。
一、健全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与质量制度,提升安全效益与质量水平
安全和质量问题是工程项目施工的两大核心议题,而开展安全制度与质量制度的建设则是工程项目施工的基本需要。其中,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要严格而开明,奖惩结合,雷厉风行。对于违法管理制度的人员,不论级别、地位如何,要坚决的给予处理和惩罚,让所有人都明确管理制度的严明[1]。在工程项目施工的现场,安全工作时刻不能放松,要设立施工现场安全区域,对于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除,定期进行现场检查,保障安全制度的落实。同时,制定和实施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以制度力量来约束施工行为,这是确保工程项目施工取得成效的重要保障。
由此可见,加强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与质量制度建设是极为必要和重要的,首先安全管理工作能够最先限度的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甚至规避某些制度性安全管理和控制的缺失,形成施工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进而促进工程施工在安全、有序的环境下持续推进。其次,以周密的质量管理制度作为依托,工程施工的质量管理可以实现“有规可依,执行必严”。对于违反质量管理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要根据细则要求严肃处理,彰显质量管理制度的权威。要全面推进工程项目施工中安全与质量管理机制的创新,施工单位下辖的安全及质量管理小组,同时配合工程监理部门的管理小组,将二者的工作紧密协调,共同构成制度管理的体系,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水平。
二、完善工程项目施工的风险管控制度,降低工程项目施工的隐患
当前,国内现有的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和单位对于风险管理的重视程度不高,施工企业内部关于风险管理的制度制定以及项目部门的安置等都缺乏专业的定位。专职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缺乏导致项目风险的预测和防范没有明确的指挥决策者,无形中加大了项目施工的管理风险。工程项目施工风险的存在其中一个核心的因素就是“风险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风险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归根结底,制度的缺失是当前工程项目施工风险始终存在的核心因素之一[2]。包括对施工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制度,施工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制度等,这些制度的缺失和执行不力使得工程项目施工风险难以完全得到规避。
因此,对于工程施工工作来说,完善的风险防范控制体系和制度可以为施工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系统。结合现有施工项目管理中出现的工作秩序混乱、管理职能不明确、管理目标不到位等现状,可以根据改革创新的方式,建立一整套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和规章制度,比如建立专业的风险防范部门,制定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建立工程施工组织内部的风险保证基金等,通过合理有效的事前预防措施,杜绝一切风险的诞生,提高工程施工工作的质量和经济效益。要深入研讨成本控制和规章制度不完善的根源,然后进一步制定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以制度化的手段加以解Q。从工程施工的科学性、安全性等考量,必须充分加以控制,即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要最大限度的控制风险,以风险制度的完善来提高管理水平,从而推动工程项目施工的稳定、健康发展。
三、构建完整的工程项目施工监督制度,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效益
众所周知,各种各样的建筑工程项目是我国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支撑,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也是关联到千家万户的不可或缺的重要机构。所以,工程施工项目的地位是十分显著的,其施工管理的表现形式也必然受到关注。针对工程项目施工内部管理、控制的一些风险因素,要通过制度化手段加以治理,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最终实现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水平的飞跃。如,制定《工程项目施工操作制度》、《项目施工日常操作安全规章》、《施工操作处罚制度》、《日常建筑设备运行操作与维护制度》等,以这些具体的规章制度条文来构建完整的施工监督与管理机制。
此外,在施工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完善的进程中,企业和施工单位要及时开始内部的评估、审查与纠错,对制度化实施过程进行监管。要防止规章制度成为“一纸空文”,要确保制度不仅要制定得当,更要实施到位,力求各项制度贯彻落实,真正收到成效。目前,很多施工企业也制定了不少内部管理的制度和条例,但是真正的实施和反馈却存在问题,导致制度化建设的效果不佳。据此,要力求内部管控制度真正执行到位,通过人员督查、日常抽查、定期评估等手段,提升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制度的效力[3]。要加强各项施工管控制度的宣传、教育和引导,让施工职工掌握各项管理制度的要义、规定和细则,切实的遵循规章制度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将人为操作风险、施工风险等风险扑灭在萌芽阶段,确保监督制度得到完整的执行,确保施工的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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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厅党组工作部署和有关要求,我公司严肃认真地对,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设情况
我公司于20xx年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分类整理、补充、修改、完善,形成包含党政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类、企业发展类、财务管理类、工会工作类、资产后勤管理类六个方面42项制度,并汇编成册制定《管理制度汇编》,于20xx年1月1日起开始试行。
在试行的一年中,公司开展征求对落实规章制度的意见建议工作,收集反馈到6个方面共42条意见建议,根据意见建议对《管理制度汇编》修订完善。2020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管理制度汇编》正式实施。目前我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共包含六个方面44项制度,基本涵盖经营管理工作各个方面,为推进企业规范管理、科学管理提供依据。今年,我公司将继续做好规章制度的修订、增补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体系。
出台《管理制度汇编》,是我公司走“以规治企”之路的第一步,对进一步明确职能、简化程序、提高效率,逐步建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为的长效管理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二、扎实推动制度落实
20xx年是我公司的“制度落实年”,公司采取多项措施强力推动《管理制度汇编》落实。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公司印发“制度落实年”活动实施方案,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活动步骤,制定工作措施,确保活动稳步推进、取得成效。二是印制“口袋书”。
为加强干部职工对各项规章制度内容的学习,我公司编印规章制度应知应会手册,整理核心要点412条,强化制度的学习和执行,重点规范业务审批、财务报销、绩效管理等工作流程。三是开展制度知识竞赛。20xx年12月,公司举办“制度落实年”知识竞赛活动,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各部门认真组织,参赛人员积极备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竞赛活动圆满结束,进一步强化制度落实。四是严格处理违纪行为。公司在20xx年对个别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要求其他部门汲取教训,进一步强化人员规矩意识。
2020年,我公司将持续开展“制度落实年”活动,督促全体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树牢人人懂规矩、人人守规矩、事事依规矩的意识,使遵规守纪在公司蔚然成风,使规章制度在公司落地生根。
三、自查自纠情况
我公司按照厅党组要求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从各部门自查反馈结果上看,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整体较好,《管理制度汇编》也已成为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基本遵循。但是从自查过程及以往反馈的情况来看,在制度执行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个别干部职工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认识不足。在20xx年处理了个别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起到了警示作用,但是仍有个别干部职工对规章制度的敬畏意识不强,规矩意识树立的不够牢固。
二是需要与时俱进修订个别规章制度。我公司身处完全市场化竞争的行业,市场环境变化快,需要根据行业形势和公司发展需要及时对个别规章制度进行修订。
三是需要加强制度细节落实。个别部门对制度细节落实的不够好,一些干部职工对制度中的范围、流程、标准、时限、权限、格式等内容没有做到真正熟悉,如个别部门的会计基础工作和人事管理流程不够规范,请休假制度执行得不够好,影响工作效率,并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制度的权威性。
四、改进措施
一是筑牢遵规守纪意识。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下级学上级、职工看干部”的现象,因此执行好、落实好制度,关键在领导干部。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要求带头学习、带头遵守,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通过以上率下,为广大职工作出示范,带动树牢遵规守纪意识。
施工现场的从业人员多由企业内部职工、新分大学生及农民工组成,一般内部职工及新分大学生知识水平较高,接受能力较强,所以他们的安全意识较高,能够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但是作为施工现场的农民工,首先是知识文化水平普遍较低,接受能力较差,其次是在施工现场作业面的流动性较大。因此安全教育要有针对性、实用性,符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的工种做不同的教育方案,使员工快速的接收安全教育知识。
2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
中国有句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因此建立规章制度也能有效控制员工在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要将安全生产事故降到最低需建立以下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承诺书、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风险评价控制制度、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安全用电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进洞挂牌制度、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工器具管理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仓库管理规定、巡回检查制度、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防尘防毒管理制度、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禁火禁烟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规定、生产专项应急预案、事故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及绩效考核制度。安全管理要做到落实责任,强化管理;要做到用规章制度来约束员工不安全行为;要做到对危险源的控制管理;要做到有奖有罚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防范意识。
3加强职业病的防治管理
企业内所有人员包括:职工及协议工上岗前都应该持有体检证明,证明职工及协议工上岗前身体是健康的。在洞内施工可能引起矽肺、水泥尘肺、电焊尘肺、电光性眼炎、有害气体中毒、噪声聋、手臂振动病等职业病危害,所以想要保证员工不受到这些职业病的危害,加强洞内通风排尘工作,防止有害气体和粉尘积聚。在噪声较大的场所应佩戴防护耳塞、耳罩;振动作业应佩戴防振手套;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时应佩戴防毒面具,不可时间过长。对可能产生职业病的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施工中应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职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劳动保护用品齐全,
4加强施工现场安全巡查管理
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如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应立即制止,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对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工具及设备进行检查,杜绝使用不合格材料、工具,发现施工设备存在异常的应立即停机修理。对高处作业人员检查安全带是否佩戴,杜绝有高处作业佩戴安全带不挂现象发生,对起重设备吊装、重点工序施工进行旁站监督等。安全巡查是一种安全动态管理,它涉及到施工现场的全部工作内容,这种管理可以很好的管理施工现场,把安全隐患扼制在摇篮中。
5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职安全人员每周应定期对洞内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应按照不漏环节、不留死角、不漏点、不漏面的原则,严格排查;查出隐患必须登记在隐患检查记录台帐上,针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整改,在整改的过程中应有专门的安全人员监督。同时对发现的隐患作出通报,提醒员工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工作。定期对整改过的隐患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