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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有利于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从大气二氧化碳排放来源看,土地利用变化是仅次于化石燃料燃烧,是导致大气中二氧化碳含量增加又一要素。从碳排放的分类来看,土地利用碳排放可分为土地利用类型转变产生的碳排放、土地利用类型保持产生的碳排放和各种土地利用类型上所承载的全部人为源碳排放等三类。通过构建低碳土地管理制度,制定政策有效开发、利用及管理土地资源,改变土地利用方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实现土地利用低碳化,有效减少土地利用碳排放,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有关研究表明,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减少碳排放的潜力约为常规低碳政策的1/3,合理组织土地利用是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重要途径。
1.2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目前,我国三次产业中,工业的比重偏高,服务业比重偏低,工业内部结构中,又以高碳的重化工业为主,比例达70%左右。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加快推进阶段,大规模的建设需要钢材、水泥等原材料的供应,这些“高碳”产业是我国当前经济增长的带动产业,其发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以此为理由,千方百计地推进重化工业的发展,我国的资源支撑不了,环境容纳不了,更何况还要给子孙留有足够的资源和空间。因此,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指出要把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通过构建低碳土地管理制度,鼓励发展低碳产业,逐步限制高碳产业发展,减少单位GDP的资源量和环境代价,是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
1.3有利于全面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建设“两型”社会是缓解我国资源环境压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土地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资源,是不可再生资源,节约土地资源是节约型社会的重点和关键,因此,创新土地管理制度,构建低碳土地管理制度,解决经济建设和资源环境的体制性矛盾,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2构建低碳管理制度的基本思路
2.1控制高碳产业建设用地总量
不断抑制高碳产业项目建设用地总量,在用地审批过程中进行严格限制,与此同时,给低碳产业发展项目给予用地上的支持。具体到操作环节,土地供应参与低碳经济建设主要是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这两个手段来进行调控,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可以为低碳产业项目在总量和布局上进行安排,并用规划图件和相关调控指标的形式来表现。通过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确定各地区低碳产业项目的年度用地,严格限制新批准高碳项目,限制向高碳项目供地,以此来调节高碳经济与低碳经济的用地总量、结构和速度,以降低高碳经济的用地比重,促进低碳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2.2及时优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
构建低碳土地管理制度,发展低碳经济,要注重及时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调控这一重要手段。具体的手段可以从减少碳排放和增加碳汇两个方面来实施。其中增加碳汇的土地管理手段有:积极植树造林,增加林地的比重,提高森林覆盖率;积极推进城市绿化工作,增加城市绿地面积;落实退耕还草工作,增加草地面积。减少碳排放的土地管理手段有: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尤其是废弃的工矿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加强区域内建设用地集约节约管理,做好开发区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评价,提高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倡导农地施用有机肥以及秸秆还田,减少农业碳排放;构建土地生态补偿机制。
2.3制定促进低碳发展的土地储备政策,逐步回收高碳项目用地
制定促进低碳发展的土地储备政策,逐步回收高碳项目用地。政府为了给城市发展留足空间,除了征收农村集体土地外,政府还可以运用土地整理、土地置换等土地政策工具,加速淘汰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的项目,依据土地储备政策接收其项目用地,以供应土地一级市场。
2.4创新低碳产业项目土地供应方式
针对当前部分地方政府出于政绩及可支配资金的最大化考虑,倾向于采取对不同用途土地采取不同出让方式的差别定价策略。例如,对于商业、住宅用地倾向于采取招拍挂的方式追求一次性收益,而对于工业用地,地方政府看重的则是工厂建成之后给本地区带来的GDP、税收、就业等政绩利益和长期收益。为此,不惜采取各种优惠政策,包括压低地价,甚至零地价以至负地价,以达到招商引资的目的。为此,2007年国土资源部和监察部联合发文,要求:“工业用地必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公布的最低价标准。”对于低碳产业项目用地,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除了一般的招标、拍卖、挂牌等出让方式外,政府还可以通过协议出让的方式出让土地。
2.5充分发挥地价杠杆作用,支持低碳经济项目
对于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项目用地,若在一级市场获取土地使用权,政府可以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优惠;若在二级市场转让获得土地使用权,政府可以在转让税费方面给予优惠,通过土地价格和税收政策积极引导资本和资源向低碳方向转移。对于低碳产业项目的用地,除了可以在土地价格、土地税费等方面给予优惠外,政府还能制定政策在土地信贷、土地抵押等方面给予支持。此外,可以简化低碳产业项目融资用地审批。
2.6改革考评体系,增加土地供应的碳排放指标考核
一、首先要摒弃开发就是开荒的传统理念。
不论是解放以前或是解放以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在人口、粮食问题的压力下,兵团经历了多次大规模开荒的时期,农业的重点由南疆拓展到了北疆,耕地由山前平原延伸到沙漠边缘,大规模的林地、草地、湿地被改造成了耕地,历史的变迁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上留下了深刻的烙印,总认为兵团的开发就是开荒,就是扩大农业的规模,直到上个世纪末中央提出西部大开发的决策后,一些政府部门立即提出大开荒的应对方略。继后中央相继提出了退耕还林还草和重视生态环境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后,才初步克服了开发就是开荒的传统理念,但远没有达到摒弃这一理念的境界,在考虑新疆兵团的发展思路时,总是念念不忘开荒,甚至还把开荒作为今后大开发的重点,把扩大农地规模视为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方面,而对产业结构升级和建设用地发展的研究则远未达到应有的重视程度。这种传统观念必须尽快扭转。
二、对土地缺乏严格管理,土地浪费严重
尽管有了土地管理法,但由于执法力量不足,特别是从局部眼前利益出发开发利用土地,致使滥占滥用土地现象严重。对土地缺乏严格管理,土地浪费严重尽管有了土地管理法,但由于执法力量不足,特别是从局部眼前利益出发开发利用土地,致使滥占滥用土地现象严重。部分基建项目用地不报请批准或先用后报,宽打宽用,少征多用,早征晚用,多征少用,甚至征而不用。
三、土地退化是进行土地持续开发的起因,恢复则是进行土地持续开发的前提。
土地的退化和恢复是两个长期的过程,其机理更是需要长期的研究和探索。这项研究不仅对生态环境有着重大意义,而且对我国的经济建设也有着深远的影响。因此,今后必须加大投入,继续深化土地退化与恢复机理的研究。
1、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对耕地的需求量会日益增多,解决耕地资源稀缺问题的出路在于一方面“开源”即加大对耕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和复垦;另一方面“节流”即节约和合理利用及保护耕地,提高土壤质量,提高耕地的产出水平。由于农业适宜和中度适宜的土地几乎都已被开垦用于种植业,其余土地的生态条件较差,因此应当弱化后备资源开发,重视对已利用地的挖潜整理。
2、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要实现质和量的统一。切实保护耕地要重视以下几个方面:
增强土地利用规划的法律效力,制定耕地保护的专项规划,严格执行用途管制;加强土地产权制度建设,明晰耕地产权,建立长期稳定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土地价格、税收等经济杠杆的作用,调整土地利用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对土地管理部门的监管,防止因利益驱动而多占、乱占耕地;建立耕地变化的动态监测系统。
四、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主要对策
1、要加强教育和宣传,使各级领导和大众充分考虑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充分认识到破坏自然、掠夺自然,就是破坏自己、掠夺自己;要关注人,也要关注自然;要满足人的需要,也要维护自然的平衡;要关注人类当前的利益,更要关注人类未来的利益。对经济效益的过度追逐,忽视生态效益,只求索取,不讲投入,掠夺式利用,将加剧地力退化和环境恶化,严重影响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要以人为本,充分认识到土地不仅是财富之母,更是民生之本。要积极转变粗放型经济的增长方式,用协调发展的思想指导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2、科学合理地制定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年度计划管理,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合理确定各类用地的规模、结构,使之与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衔接。将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规划引导与成片开发,标准引导与保证质量作为结构调整的原则,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
3、加强法制建设和执法力度。把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上升为法律行为,对任何破坏土地市场秩序的行为,都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以提高违规成本。
4、严把用地审批关,坚决纠正、收回各种违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用地,对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项目一律不批准用地。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备案和批后核查制度,建立土地利用信用评价机制。
水工建筑物地震动土压力计算问题十分复杂,国内外目前大多采用在静土压力的计算式中,增加对滑动土楔的水平向和竖向地震作用,以此近似估算主动动土压力值。鉴于近似计算的滑动平面假定,在计算被动土压力时与实际情况差得很远,使结果不合理。因此,规范规定,地震被动动土压力计算应结合工程经验作专门研究。本文只针对主动动土压力计算公式进行分析。
利用《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中给出的计算公式进行地震主动土压力计算时发现,计算的结果与原规范偏差很大。有的文献曾经分析过其中的取值,但不全面,现对公式中的某些数学符号进行比较分析,供大家借鉴。
2算例
为便于分析,现举一实例进行分析。
某悬臂式挡土墙,墙后填土高度4.13m,填土表面单位长度的荷重为0KN/m,挡土墙面与垂直面夹角为0°,填土表面和水平面夹角为0°,土的重度的标准值取18.0kN/m3,土的内摩擦角为30°,挡土墙面与土之间的摩擦角取三分之一土的内摩擦角,即10°。
3计算公式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中给出的地震主动动土压力计算公式如下,其中Ce应取公式中按“+”、“-”号计算结果中的大值。
式中FE——地震主动动土压力代表值(kN/m);
q0——土表面单位长度的荷重;
ψ1——挡土墙面与垂直面夹角;
ψ2——土表面和水平面夹角;
H——土的高度;
g——土的重度的标准值;
j——土的内摩擦角;
qe——地震系数角;
d——挡土墙面与土之间的摩擦角;
z——计算系数,拟静力法计算地震作用效应时一般取0.25,对钢筋混凝土结构取0.35,本计算取z=0.35;
ah——水平向设计地震加速度代表值,地震烈度Ⅶ度为0.1g,Ⅷ度为0.2g;
av——竖向设计地震加速度代表值,av=2ah/3;
g——重力加速度,9.8m2/s。
4计算成果分析
4.1计算成果
为便于对比分析,土的摩擦角分别取10°、15°、20°、25°、30°、35°、40°、45°,地震烈度分别取Ⅶ度和Ⅷ度,按照SL203-97和SDJ10-78(试行)两套规范分别进行计算,计算结果见表1、表2。
4.2成果分析
从以上计算成果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97规范计算出的地震力是78规范计算值的数倍。
2)随着土的摩擦角的增大,78规范计算出的土压力越来越小,97规范计算出的土压力越来越大,受力趋势不一致。
3)地震烈度越大,97规范计算出的土压力越小,这是不符和实际规律的。
从以上统计分析可以看出,现行《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计算的地震主动土压力的计算公式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成份。
从地震的作用效应来看,地震竖向分量av有两个方向,向上或向下,计算地震土压力时应分别计算,取其中的最大值为选用成果。至于原规范中规定的Ce应取公式中按“+”、“-”号计算结果的大值没有实际意义。
4.3公式修正
根据以上分析,修改计算公式如下(此公式已得到原规范主要起草人的答复):
修改后的计算成果见表3。
从上表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修改后的公式新、旧规范计算结果相差不大,新规范比旧规范结果偏于安全。
2)当θe公式中取“-”号、Fe公式取“+”号时计算地震主动土压力最大。
3)无论Fe公式取“+”还是“-”号,θe公式中取“-”号比取“+”号计算的结果偏于安全。
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用修改后的公式计算土压力更合理,同时从第3条可以得出结论,θe公式不用取“+”、“-”号,可以直接取“-号”。
5结语
《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中计算地震动土压力的计算公式确实存在一定的问题,作者本人于1999年8月曾致信原规范起草单位请教,上述结论得到证实。
与《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一同颁布的《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5073-1997)已经于2001年被《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5073-2000)替代,该规范中将地震主动土压力计算公式进行了修正(见上述)。因此涉及到地震动土压力计算的问题可以参考该规范进行计算。
参考文献:
1《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SL203-97),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1998.4
2《水工建筑物抗震设计规范》(DL5073-2000),中国电力出版社,2001.3
作者简介:
(乔裕民,男,高级工程师,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副院长,1960.3)
(刘树玉,男,工程师,河北省水利水电第二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处处长,1971.2)
DiscussionontheCalculationFormulaforActiveEarthPressureCausedbyEarthquake
QIAOYu-minLIUShu-yu
1.1改革土地征用制度,限制征用土地的适用范围政府要进行多形式安置,保证农民的合法利益。要推广征地货币化的安置,因地制宜地采取逐年给付补偿费,实行留用地、土地复垦、社会保险安置等方式。除了国家用地由政府进行征用,其他的项目不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假如征用也要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来确定补偿的标准。对于经营性的基础建设,在征用土地的情况下,进行补偿费或者不足部分入股,让农民参与收入分红。制定相关的土地管理制度,立法监督要严格,有法可依。农村的委员会要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审批征用土地的程序,规范征地制度,维护村民知情权,让土地资源公开、透明、公平,寻找政府、土地的使用人、农民之间利益的结合点,做到合理与完善。同时,政府要塑造服务型政府的形象,干部必须学习土地管理的制度,提高自身政治觉悟,依法行政,合理合法运用权力。对于违反国家土地法的人,都应严肃处理,打击违法占地的行为,维护农民的合法利益,保障社会的稳定。
1.2明细土地管理政策,明确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对于集体建设用地难以有效流转的现象,必须制定出详细的管理政策。一户多宅与超标准的占地,这些都比较普遍,要想有效地解决这问题,要建立集体建设用地的退出机制,有偿使用,用经济手段促进农户自愿还多余的住宅。同时,多种措施同时实施,提高集体用地的利用效率。必须挖掘农村用地的潜力,把农村用地的减少和城镇用地的增加结合,规划用地的布局,优化用地的结构,促进集体用地高效可持续发展,促进农村的经济与社会的全面发展。用战略眼光科学地规划农村的宅基地,完善其规划与管理,结合各村的土地发展实际状况,详细地制定总体的规划方案。
1.3促进土地所有权有偿流转政府要探索出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的方法,建立有偿流转制度,完善土地利益的分配制度。在明确主题的基础上,切实保护好农民的财产权,增加农民的收入,分离土地的使用权与所有权,制度要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统一土地市场,对具有长远利益的项目用地,可不改变所有权,办理租赁或出资入股的有偿使用手续。流转收益要把绝大部分归于农民,加强收益的管理,保证收益要用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基础设施与农民安置的就业和生活保障中去。加快集体土地流转相关工作的步伐,开展农用地分级估价工作,建立相关价格体系,完善法律保障体系,制定出流转的程序,进而规范土地流转的市场管理工作。
1.4调整相关的土地政策,调整农业结构土地用途要进行管制,农田要被保护,在此基础上,对农产品的重点企业使用集体土地,优先保证建设用地的指标,结合农业的结构调整,租赁集体土地,农副产品的加工地要在不破坏土地的情况下,缴纳保证金,期满复耕。农田保护区的土地要保证布局的合理和科学,不能破坏基本生产能力。养殖业可以利用非耕地、低洼地与废水塘。不能破坏水利设施,可以在四周挖水沟养殖水稻。
2总结:
1.1高寒地区岩土工程勘察的特点
高寒地区由于海拔较高,且空气比较稀薄,勘察人员难以适应恶劣的环境,通常会出现头晕、无力等高原反应,难以进行勘察工作,给勘察工作带来了人力方面的困难。高寒地区相对于平原地区气候极为恶劣,温度较低,岩土往往会因温度低而结冰,甚至会出现冻坏的现象,岩土工程勘察会由于这些因素影响而使勘察结果出现误差。高寒地区由于交通不便、生活条件艰苦等原因,导致了前往此地进行勘察必将付出较大的经济代价,勘察单位往往需要付出更多的资金。高寒地区岩土勘察工程的勘察地点相对分散,这给勘察质量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困难。
1.2高寒地区岩土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1.2.1相关管理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
高寒地区岩土工程勘察能否达到质量要求,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勘察人员工作水平,因此,加强对勘察人员的管理,是做好勘察质量管理的第一步。然而,实际情况是,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并没有肩负起来,对于勘察工作的管理不到位,勘察人员难以形成积极主动的工作精神,因此,管理人员必须加强勘察工作的管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增强勘察团队的凝聚力。并且要建立起一套合理的管理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让勘察人员都能够尽到自己的责任。
1.2.2岩土工程采取不当的施工方法。
现如今,很多勘察单位中聘用的勘察人员并不完全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尤其是勘察钻机机长,作为勘察团队中的核心一员,机长的素质直接关系到勘察工作的优劣,如果机长缺乏必要的素质,那么,就无法带领、教育其他人员,勘察人员也就难以掌握勘察要领,找不到恰当的施工方法。在岩土工程勘察过程中,如果施工方法不当,就会导致勘察结果中出现种种错误,或者对于高寒地区岩土并未能进行全面的勘察,遗漏了较为重要的部分,这些都会降低勘察的质量。
1.2.3岩土工程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施工材料。
现如今,无论是何种产品,都会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岩土工程勘察中所使用的施工材料也是如此。一些勘察单位为了节约成本而购进廉价的施工材料,或是租赁勘察钻探,这也就无法保证勘察材料质量是否合格。而勘察人员在野外勘察时,就会出现各类问题,比如,勘察钻机出现故障,延误勘察工作,或是数据记录不准确,得到的信息错误,也就导致了岩土工程勘察质量难以达标。
1.2.4岩土工程施工环境恶劣。
高寒地区环境较为恶劣,海拔较高,勘察人员容易出现各种高原反应,在难以适应当地环境的条件下,勘察人员总会有意或无意中出现一些工作问题,难以进行规范的施工。再加上这些地区温度较低,空气环境差,日光照射等原因,勘察场地岩土质地较差,给勘察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困难。种种原因结合到一起,导致了勘察质量下降。
2高寒地区岩土工程勘察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由于高寒地区岩土工程勘察质量存在诸多问题,而且管理工作进行困难,因此,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岩土工程勘察的质量管理,减少勘察错误的出现,消除后期工程实施中的安全隐患,增强勘察工作对工程建设的作用。
2.1勘察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的目标
高寒地区岩土工程勘察质量管理的目标,就是要保证勘察工程的全面性、真实性,切实完成勘察工作的任务,消除投机取巧、弄虚作假的现象。通过勘察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制定一系列具有较强可实施性的管理方案,合理分配每个人的责任,运用恰当的勘察方法,使用合格的施工材料,让勘察工作做到位。
2.2勘察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的原则
2.2.1要遵循系统性原则。
高寒地区岩土工程勘察涉及到多个部门以及多个工作人员,在勘察过程中,各部门、各成员必须进行系统性地配合,才能将勘察工作做好。
2.2.2要遵循分权与集权平衡性原则。
勘察单位总部要掌握主要的管理权力,有利于对勘察工作的宏观调控,而将一定的权利分配给各个部门,则可以使其能够根据勘察工作的具体情况作出适当的应对策略,从而提高勘察工作的效率。总部权利过于集中,就会抑制各部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加管理的难度,而权利过于分散,则不利于相互之间的统筹合作。
2.2.3要遵循目标合理性原则。
由于高原地区特殊的环境,岩土工程勘察不可能像平原地区那样顺利,因此,对于勘察目标的制定要合理,人员分配、所用时间、资金支出等各方面要充分考虑,并非是将目标制定足够高就一定能保证勘察质量好。
2.2.4要遵循集中与系统管理原则。
对于工程项目的管理,通常都会采用一些集中控制的手段,这样的管理方式有利于增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保证工作进度的统一性,然而,过于集中的管理方式,会限制某些部门的职能,一些工作进度较慢、效率低的部门会减缓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且集中管理并不会细致地渗透到每一个角落,因此,集中管理与系统管理并行,才能使质量管理更有力。
2.3勘察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的内容
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的内容,体现出该体系所包含的各个方面,也从侧面反映了该体系是否能够对质量管理起到应有的作用。建设勘察单位领导小组,能够使负责岩土工程勘察的人员便于监督、审查勘察工作,及时发现勘察质量问题,并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并对勘察人员给予绩效评价,督促其做好勘察工作。建立勘察综合项目部,对勘察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严格的质量监管,以及把握资金支出事项,督促勘察小组保质保量完成勘察任务。建立钻探小组,外出到工程项目地点,进行实地的勘察工作,并适当提高该小组的工资,以便吸引、留住更多素质较高的人员。
2.4勘察质量管理体系建立的措施与保障
管理体系建立的措施与保障,首先要考虑如何保障勘察质量。勘察单位应当聘请更多有权威的勘察专家进行指导,克服勘察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运用更新的勘察理论、勘察技术、勘察方法,提高勘察质量。加强对勘察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勘察人员工作素质。建立合理的管理体系,保证勘察过程中使用正确的施工方法,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加强对勘察材料的监控,保证施工材料合格。
3结语
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农民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作为土地所有制的法律表现形式,土地所有权也相应存在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两种类型。土地征用是保证国家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所需土地的一项重要措施。土地征用是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发生的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补偿原则、补偿标准、安置办法将集体土地所有权转为国家所有的一种行政行为。
土地征用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1、土地征用应当以国家公共利益为目的
各国有关征用土地的概念和称呼虽不完全相同,但是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征用的目的应当是公共利益的需要。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对“公共利益”有不同的理解。一般来讲,根据法律追求正义的价值取向,不能动用国家公权为个别团体或私人谋利。我国对公共利益的界定目前还比较原则,但是有关实施条例也不够具体,至使征地权常常被扩大话使用。
2、土地征用的主体必须是国家。
只有国家才能在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法律关系中充当征用主体,只有国家才能享有国家建设之需要依法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尽管直接需要土地的并非是国家,但是他们作为土地需要的单位只能根据自己的用地的实际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土地机关提出用地申请,并在申请批准后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另外还要明确国家虽是征用土地的主体,但是实际行使征用土地权的是各级土地管理机关和人民政府,他们对外代表国家具体行使此权。
3、土地征用是国家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并非民事行为,而是国家授权的并依照法律规定的依据和程序所实施的行政行为。①这是因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土地被征用的集体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土地征用法律关系的产生并非基于双方的自愿和一致,而是基于国家的单方面的意思表示,无需被征用土地的所有人同意。国家征用土地的指令,是行政命令。对此,土地被征用的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服从。
4、征用土地必须以土地补偿为必备条件。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与没收土地不同,不是无偿强制而是有偿地强制进行,但是又与土地征购不同,它不是等价的买卖而是有补偿条件的征用。所谓适当补偿,就是严格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给予补偿,征地补偿以使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原则。应当指出的是,尽管土地为国家征用,但是土地补偿费以及其他费用并不是由国家直接支付,而是由用地单位支付。
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征用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征地方案的拟定。需要征地的市县政府拟定有关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征地方案。用地单位向拟定机关所属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项目说明书和有关方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所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在5日内上报本级政府审核。
批准机关的审批。
有关市县政府对其审核同意的征地方案,连同其他有关材料,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政府审批。
批准机关的内部批复。
批准征地的政府作出同意征地的决定的,直接行文或者由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代为行文向下一级政府作出内部批复。
征地决定的外部送达。
《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地用途、范围、面积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集体土地征用制度实施状况
征用补偿范围和标准不合理。
据调查,在我国现有的征地中80%以上的征地都是基于商业利益需要,一块农地一旦被征用其市值就会上升几十倍甚至百倍。而农民所获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按规定最高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产值的30倍。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集体土地对农民而言不单是生产资料,还是保障资料。土地征用是对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永久性转移,农民将永远失去土地的经营权,失去生活的可靠来源和保障。农民失去土地后,征地补偿收入就是他们的养老钱,但是他们目前所得这笔钱不足以承担这样的职责。因此在土地补偿中应考虑这一特殊性,使补偿收益更多地偏向失地农民,并指导他们合理使用这部分收益,用于再就业及改善和提高生活水平。
2、土地征用程序不规范。
我国土地征用的程序仅是针对土地的保护,没有体现出对农民权利的保护,政府在 征用农村土地的方案做出后,由县级以上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土地征用方案和安置方案均在批准之后才公告,这时农民不管有任何理由,都不会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完善农村土地征用制度的思考
完善立法,合理界定公共利益的范围
既然“公共利益”是 法定的行使征地权的前提条件,那么这一法定条件就必须明确而具体。因为不同的人对“公共利益”可以作出各种不同的解释. 对“公共利益”进行扩大化解释,不仅可以使征地权力的行使名正言顺,而且还可使部分单位和个人获得可观的利益,那么对“公共利益”扩大化解释就会继续下去。“公共利益”这一本来旨在维护大多数人利益的立法规定,由于立法本身的漏洞却成了少数人牟利的工具,因此法定条件应当具有特定性和唯一性。
完善土地征用程序。
关键词:软土地基勘察基础设计
近几年,经济的发展带动了电力建设迅速发展,同时由于国家“西电东送”工程的实施,苏北沿海地区新建了若干输变电工程。由于该地区地质分布有含水量大、压缩性高、承载能力低的软土薄弱层,对工程基础设计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稍微地质勘察不详细或基础设计形式不对,都可能引起建筑物(构筑物)的过大沉降、倾斜甚至倒塌。
1工程案例及原因分析
案例一:在苏北沿海地区新建某35kV变电所,主变容量31.5MVA,变压器总重17000kg,主变基础采用长5米,宽3.8米,厚0.6米的独立基础,内配Ф12@150双层双向钢筋,基础埋深1.5米,下设100厚C10混凝土垫层。就在主变就位后的第二天发现,主变基础产生不均匀沉降,最大沉降达50mm,明显不利于设备安全运行,基础只得从新浇筑。新主变基础在独立基础下布置了八根12米石灰桩进行地基处理,主变荷载由复合地基承担。基础浇筑养护成功后主变重新就位,安装结束观测至今发现沉降很小。
案例二:同一地区,某在建220kV变电所,配电楼共二层,框架结构,基础采用12米Ф500(壁厚80)预制管桩,承台埋深2米,单桩设计承载力400kN。在静压桩时发现,桩达到设计标高时,压力表读数换算为桩承载力仅为300kN,而且桩最终贯入速度一直很快,这说明桩端未进入持力层,仍然处于软土薄弱层中。经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多方协同论证,反复研究,确定接桩方案,在原来12米桩基础上加接8米同型号管桩,后来做静载试验发现,20米桩能满足设计要求。
经分析研究,案例一工程主变基础沉降过大是由于地质勘察不详细引起的,勘察报告就没能详细反映该主变基础下的软土地基分布情况,由于潮汐对地下水位的影响,软土在含水量高时极易压缩变形,从而引起主变基础过大沉降;案例二工程处地基存在9米厚的软土层,由于设计上没有高度重视软土地基对桩基础承载力的影响,导致桩设计不合格。
2软土地基分布及地质特点
软土地基给工程上带来的事故、缺陷很多,要减少软土地基的危害,工程技术人员熟悉软土的特性就显得非常重要。所谓软土是在静水或缓慢的流水环境中沉积,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饱和软弱粘性土。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工程地质手册》称软土为“软土是指天然含水量大、压缩性高、承载能力低的一种软塑到流塑状态的粘性土,如淤泥、淤泥质土以及其他高压缩性饱和粘性土、粉土等”。特征指标也做了如下表述:当天然空隙比e大于1.5时,称为淤泥;天然空隙比小于1.5而大于1.0时,称为淤泥质土。
几千年来,苏北地区由于黄河淤积和改道,大陆逐步东移,形成了以粉砂、粉土为主,中间夹以粉质粘土和淤泥质粉质粘土软土的地貌。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发现,苏北沿海地区海拔在1.5~4.5米之间,整个地面从东南向西北缓缓倾斜,软土厚度从3米至14米,地下水位受大气和潮汐影响,一般在0.5~1.5米之间。该地区地质分布土质的一些典型物理性质指标见下表。
表一:土体物理性质指标
土层
厚度(m)
天然含水量ω(%)
天然孔隙比e
压缩模量Es(MPa)
塑性指数IP(%)
液性指数IL
承载力fk(Kpa)
耕土
0.5~1
粉土
2.5
32
0.724
8.21
8.21
9.7
100
粉质粘土
1.5
33
0.928
4.34
4.34
13.8
90
淤泥质粉质粘土
3~14
40~55
0.899~1.348
2.57~4.12
9~14.5
1.22~2.49
60
粉土
4~9
27.3
0.767
6.23
11.0
0.6
140
粉土夹粉砂
未钻透
24
0.598
15.98
170
以上数据是经统计该地区几个变电所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而来,从表中不难发现,作为软土层的淤泥质粉质粘土埋深不深,但对不同的场地,该土土层厚度分布不均,这对建筑物和构筑物基础设计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3处理措施及设计对策
3.1细心勘察,查清场地水文地质情况。
拟建场地勘察评价很重要,如若勘测点布置过少,或只借鉴相邻建筑物的地质资料,对建筑场地没有进行认真勘察评价,提出的地质勘察报告不能真实反映场地条件,勘察资料不准确,结论不正确、建议不合理,就会给结构设计人员造成误导。如淤泥质土、暗塘等没有被发现,会使新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发生严重下陷、倾斜或开裂。
沿海地区工程现场的地质、水文勘察调查宜包括下列内容:了解工程区的地形地貌特征、微地貌类型,地层成因类型、岩土性质、产状与分布概况,不良地质现象概况,地下水类型和分布概况,区域稳定性和历史地震背景和震情。查明海水的侵入范围、咸水(包括现代海水和古代残留海水)与淡水的分界面及其变化规律;潮汐对地下水动态的影响。只有认真研究地质资料,以数据说话,才能设计出切实可行的基础方案。
3.2认真研究、多方论证,确定最佳地基处理和基础设计方案。
苏北沿海地区地质是由于黄河淤积和黄海冲积而成,地貌属于淤泥质海岸,为我国淤泥质海岸分布最广、最典型的地区之一。淤泥质软土的存在对工程基础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淤泥质软土地基承载力低,压缩性大的特点,不易满足建筑物和构筑物地基设计要求,需进行地基处理。根据软土地基处理的原理和作用,根据多年一些输变电工程建设实践,可以采取以下简单易行、经济效益较高的软土处理方法。
(1).换土法
此方法适用于浅层软弱地基及不均匀地基的处理。当淤泥土层厚度在4m以内时,可采用挖除淤土层,换填砂土、灰土、粗砂、砾石、片石、卵石等办法进行地基处理,换填淤泥土层,提高软土地基强度,一般换填的厚度为30~100cm。换填土相对来说造价高,但可以节省工期。
(2).地基加固处理及桩基法
当淤土层较厚,难以大面积进行深处理时,可采用打桩的办法进行加固处理。当淤土层厚度小于5m时,宜打砂桩或石灰桩,通过吸水和排水来挤密淤土,使其孔隙比小于1,以达到一般地基要求;当淤土层厚度在5~7m时,宜打预制管桩至硬土层,设承载桩台;当淤土层厚度在7~10m时,宜打灌注桩至硬土层,设承载桩台;淤土层厚度在10m以上时,宜采用打悬浮桩的办法,挤密淤土层并靠摩擦承载。
(3).优化基础法
①扩大条基底面积,增设钢筋混凝土基础梁。可将条形基础浅埋,把基础设置在地基表层的密实土层上,从而避开淤土层,适当设置钢筋混凝土基础梁,增大基础的刚度,提高基础的稳定性和抗变形的能力。
②采用筏板基础或箱形基础。对小型建筑物可采用扩大基础底板的方法,如设计较薄的钢筋混凝土底板。对大中型工程,可采用空箱底板,即在不增加建筑物造价的情况下,用加大底板高度、减轻底板自重的办法来适应软土地基要求。
③采用合理的桩基础。钻孔灌注桩应用十分广泛,但因属隐蔽工程,成桩后质量检查比较困难,且由于软土的特殊性质,经常会出现一些缩径、断桩、桩身孔洞和“烂桩头”等质量问题。在潮汐地区,没有采取措施来稳定孔内水位,灌注砼时桩孔易坍孔,在该地区基础设计时应少使用;预制桩的承载力由桩端承力和桩侧摩擦力组成,由于软土不易固化,降低了桩的侧摩擦力,使桩在工程使用中不安全,因此该地区基础设计时也应少使用。根据施工实例统计,沉管灌注桩基础是沿海软土地区好的基础设计形式,桩设计承载力和施工成桩质量均好控制,对于沉管桩较能保证质量的桩长范围为Φ400mm在16m以内,Φ500mm在18m以内较合适,桩距最好在4d左右。
关键词:土地资源;管理;现状;问题;解决方案
Abstract: We often heard on television saying: "China is of a vast territory with abundant resources". However, with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population increasing and urbanization accelerating, urban land is increasingly tense. Therefore, it has become the urgent task for the land resources management department to rationally manage land resources, so that it can maximize the use of function.
Key words: land resources; management; status quo; problem; solution
中图分类号:DF45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我国是世界国土面积第三的国家,虽然国土面积达到960万平方公里,但是我们国家高原、沙漠、丘陵等占有很大一部分,可利用的土地面积并不多。因此如何将当前可利用的土地资源进行合理利用和整合是国土管理部门工作的重点。近些年国家增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了对土地的保护力度,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和努力也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仍然有一些非法使用土地的现象存在,因此更好实现土地资源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
当前社会土地资源管理现状
土地使用者不了解土地所有权含义
在中国成立初期,土地归集体所有,大家一起劳作,作物收成归集体所有,最后集体进行分配。随着实行之后,根据每个家庭的人口情况,开始划归相应面积的土地给每个家庭进行生产,每户只是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土地仍然归集体所有。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更多人认为土地就是个人的,个人有权处理土地,这就是将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相混淆了,两者之间有着很大的差别。随着近些年各地建设工程增多,许多人将土地私自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私下进行租赁和买卖,这种现象在农村和城中村经常出现,严重阻碍了土地管理部门的管理,导致土地管理日益困难。
集体或者单位在征用土地时漠视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随着经济发展速度加快,更多地方和城市进行大规模的建设,但是本身建设用地较少,不可避免的要向农村进行土地征收进行集体或者单位项目建设。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由于征收对象多为农民,土地收入是其生活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尤其是前几年最为明显。因此在征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被征收者合法权益,按照土地使用面积,要保证足够的补偿金,避免影响日后生活水平。但是某些地方为了加快建设速度,不考虑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强制征收,不及时发放土地补偿金,或者在发放补偿金的时候,各级部门层层非法挪用,导致补偿金不能足额发放。相当多的农民群众遇到此类情况不知道怎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采取法律手段,多采用上访和围堵政府部门等过激行为,给社会带来极坏的影响。
3、部分地区频繁出现违规征地情况
在我国有些地区为了招商引资,发展当地经济,当地政府就非法征用农民土地进行进行建设,发展经济,虽然短时间经济得到发展,但是这是一种急功近利,给自己积累政绩的行为,没有看到到地方长远发展。一方面大量征地造成耕地面积骤减,直接导致后果就是粮食产量的锐减,可想而知,全国各地都出现这种情况,国家如何保证粮食安全,危害极深。另一方面,在土地征收后,农民虽然获得一定的补偿金,但是同时也永远失去土地使用权,生活和经济来源得不到长远保障;同时农民在得到补偿金后容易进行赌博、大肆浪费等不良社会行为,给当地社会风气带来坏的影响。再一方面在某些地方,村镇领导擅自征用土地,以新农村建设为幌子,擅自进行房地产项目开发,私饱中囊,破坏土地资源管理的同时,在当地群众中也造成不良影响。
过度利用土地资源,造成环境破坏
随着近几年房地产开发速度加快,土地价格日益飙升,频频出现新的“地王”
。开发商开发项目的目的就是谋求利益,当高价拍得土地以后,势必要迅速收回投资成本,寻求更多的利益。因此一些开发商不惜以破坏环境为代价,例如:砍伐土地上的树木,过度取土导致地质结构变化等等,肆意使用土地资源,过度的开发和利用,已经远远超出土地自身承受范围。将自身发展建立在破坏环境的基础上,这和我国当前制定的可持续发展政策是相冲突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以免造成更大的环境破坏。
5、相关土地资源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
虽然我们国家当前已经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土地资源进行管理,及时补充和修订,相对的管理体系较为健全。但是由于地方的保护政策和违规行为导致法律法规不能落实在实处,加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制定有时跟不上土地资源形势的变化,在某些地区出现暴力征地,甚至出现人身伤亡,使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同时在出现土地纠纷的时候,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容易造成社会混乱,影响和谐社会的发展,因此相关土地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健全刻不容缓。
二、怎么处理好当前社会土地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国家尽快制定和健全相应的土地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
只有依法管理土地资源,才能靠法律强制性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才能真正保护土地资源,这只有制定和健全相关的土地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才能实现。国家在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完善之前应该通过土地普查和严格的调研,对当前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补充,让法律法规的制定符合当前社会的发展。加大执法力度,对出现问题的地方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实行领导问责制,对领导决策和土地纠纷事件出现严重失误的也要追究其责任。明确土地使用者的权利,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制约地方官员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阻止腐败的滋生。使地方政府能够及时转变观念,考虑到长远的发展,将土地管理同国家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更好的结合在一起。
2、提升土地资源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我国土地分布较广,各个地区土地管理情况各自不同,因此土地资源管理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想做好管理工作,还是得依靠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认真扎实的工作才能实现。而现在土地资源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整体专业素质不高,并且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特别是缺乏整体素质高的专业人才,而且责任心不强。因此要做好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就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定期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同时广泛招纳具备跨行业、多学科和多技术特点的人才加入进来,提升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另外通过各种培训和教育加强工作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将土地资源管理推向一个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
合理开发和使用土地资源
对获得土地建设的集体和单位要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监督工作,应该遵循市场经济发展,合理开发和使用土地资源,避免因为过度开发和使用土地造成区域环境的污染和破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提高土地使用者的法律意识
在建立和健全土地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同时,应该加强土地使用者的法律意识,当遇到暴力征地或者违规征地的时候,意识到违法行为存在的时候,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有当法律意识逐渐提高,才能逐渐杜绝违法使用土地资源事件发生。
结束语
随着经济建设步伐加快,土地资源利用会不断增加,广大民众也对土地资源管理逐渐重视起来。我们主要从当前我国土地资源管理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得出相应的解决方法。为了更好开展土地资源管理工作,这不仅需要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还应该加强土地资源管理队伍的建设,同时加强相关法律的普及,只有这样才能杜绝违法使用土地资源的现象出现,使土地能够得到更好的开发和利用。
参考文献:
[1]孙广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土地管理问题的思考[J].国土资源,2005年
摘要:结合遵义县图书馆实际,分析县级图书馆建立地方文献数据库的重要现实意义,阐述建库的必要条件和应该注意的问题。
关键词:县级图书馆;地方文献数据库;遵义县图书馆
要充分发挥馆藏地方文献“保存文化遗产、开发社会教育、传递科学知识、开发智力资源”的服务功能,提高地方文献的利用率,作为重要基层文化阵地的县级公共图书馆,建立地方文献数据库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1 建库的重要性、必要性和可能性.
地方文献是指本地方的一切具有历史价值的图书、文物史料,具有地域性和综合性强,史料性丰富,系统性突出的特点,其载体包括书籍、报刊、会议录、文件汇编、统计图表、票据、证券、画册、相册、文告、传单、谱录、商标、戏剧、说明书、拓本、印谱、乐谱、舆图、学位论文、科技报告、多媒体文献以及地方文献专用的工具书等,具有广泛性和连续性的特征。它是馆藏文献的重要组成都分,具有较强的收藏利用价值。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种地方文献集中起来,遵循一定的标准对其进行分类、著录、标引等,加注数据,建立规范的地方文献数据库非常重要。
在网络化、数字化、信息化不断发展的今天,新的社会信息需求要求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必须改变传统的服务手段,顺应时展,满足读者的要求。因此,地方文献要利用计算机网络向读者提供服务,就必须建立地方文献数据库。
由于地方文献在其内容和生产方式上具有广泛性和连续性的特征,经过地方文献工作者有针对性的劳动,可以建立起有关地方文献基础资料库。这个基础资料库既能够以原始文献的形式向社会各界提供服务,又能从中提取二次、三次文献并析出各类不同的地方文献群。目前,尽管由于受到资金、技术力量等方面的限制,部分县级图书馆还与计算机无缘,但有的县级图书馆已经具备成熟的条件,可以建立由计算机管理的地方文献数据库,甚至还可与其它相关的数据库联网,实现资源共享。
2 县级图书馆怎样建立地方文献数据库
2.1 馆藏地方文献资源的收集。地方文献是公共图书馆独有的优势资源,它在全馆的文献资源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具有特殊的价值。县级图书馆建立地方文献数据库首先要做的是收集整理本地大量零散的地方文献资源信息。如,遵义县图书馆建馆以来就非常重视地方文献的收集整理工作,目前,已搜集到丛书、期刊、报纸、杂志、画册、相册、传单、票据以及反映遵义县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的宝贵文献资料百余种,几千册。这些地方文献资料部分收藏在县馆参考咨询室里,也有一些散布在镇(乡)分馆。现在,急需把散布在17个镇(乡)分馆的大量图书、文物史料集中收藏起来,分类整理,以便分编,设专室或专架供读者借阅参考。这是建立地方文献数据库的第一步。
2.2 计算机管理系统。地方文献资源共享的基础是数据库建设,数据库建设是以网络数字化为依托的,那么,建立地方文献数据库的必备条件之一是计算机管理系统。只有通过计算机才能分编,录人数据。有的县级图书馆使用的是深圳市科图自动化新技术应用公司和深训市图书馆联合开发的“图书馆自动化集成系统(HAS)”,遵义县图书馆在1998年运用了该系统ILAS5.0,实现了自动化管理,如果利用ILASII2.0的信息开发功能,我们可以方便、快捷地建立一个题录数据库,这对于没有软件开发能力或经济能力的县级图书馆来说,这是一个经济而实用的方式。
2.3 馆藏地方文献资源的数字化。在收集整理好各类地方文献信息资料后,需要将它们按一定要求数字化。数字化的方法很多,如,一般文字类印刷品,可通过计算机扫描以数码形式的图形文件方式保存到计算机里,而手稿、碑帖、照片、图片等非印刷品则可采用电子扫描或转换的方式变换为数码化的图形(BMP,JPEC,Ⅲ )文件。各县级图书馆可根据自身条件和财力大小采取不同方式将它们录入计算机,或者直接购买软件进行处理达到将馆藏地方文献资源数字化的目的。
2.4 健全的制度保障。地方文献数据库建设工作要想取得理想的效果,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在原有图书馆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地方文献工作的特点,制定出一套馆内地方文献工作制度。这项工作须得到全馆上下(含镇乡分馆)的通力协作,尤其是在刚刚起步的时候,特别需要各方配合进行地方文献的收集,如遵义县图书馆在9O年代由主管部门文广局(即现在的文体局)给相关部门和镇(乡)下发了呈缴地方文献的通知,这些年通过文件的形式保证了遵义县图书馆地方文献的藏量。县级图书馆如果能够建立“呈缴本制度”,地方文献专藏,编制馆藏地方文献书目系统等工作就容易得多。因此,要有制度作保障才能促进地方文献数据库建成。
3 建库应该注意的几个小问题
数据库的种类很多,有文字型数据库,数值数据库和软件数据库等,县级图书馆要以满足读者要求为目的,结合自身条件,合理安排收藏各类数据库,重点建设带有馆藏信息和馆藏特色的专题数据库。如遵义县图书馆可建立以“沙滩文化”及遵义地方志、《遵义县报》等为核心的特色数据库。
光盘由于体积小、使用方便,技术成熟,所需费用不很高,县级图书馆比较适合采用光盘存储数据。
地方文献数据库的建设属图书馆基础业务建设,除一些涉及机密和网络安全问题须由政府机构审批外,全文数据还须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慎重提出要求,申请专款,最好采用多馆共建的形式,以达到资源共享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蔡珩.浅谈贵州地方文献的数字化建设.贵图学刊,2004(3)
2 方玮.网络环境下的文献资源建设与共享.贵图学刊,19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