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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生育政策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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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胎生育政策

第1篇:二胎生育政策范文

关键词:孕妇;血浆;纤维结合蛋白;胎儿生长受限;妊高征;早期预测

胎儿生长受限(FGR)是围生儿死亡的第二大原因,对于婴儿的体格及智力发育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1]。妊高征是妊娠期特有的疾病,严重影响母婴的生命健康及生存质量。这两种疾病的晚期治疗效果不佳,因此需要早期预测和治疗。有关研究表明,血浆纤维结合蛋白(Fn)水平与胎儿生长受限和妊高征有着密切的关系。对此,本文主要分析探讨了孕妇血浆纤维结合蛋白对胎儿生长受限和妊高征的早期预测价值,现报道如下。

1 一般资料和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本院自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期间所收治的101例妊娠孕产妇为研究对象,年龄20-45岁,平均年龄(35.31±4.19)岁;初产妇64例,经产妇37例;孕次1-3次,平均孕次(1.34±0.23)次;取样孕周31-34周,平均取样孕周(32.13±6.71)周;分娩孕周37-41周,平均分娩孕周(38.91±4.34)周。

1.2 方法

首先抽取5ml的肘静脉血,用5%乙二胺四乙酸(EDTA)150μ1进行抗凝处理,然后采用贝克曼库尔特OptimaTM XPN超速离心机在一小时内离心分离血浆,并将其保存在-20℃环境中待测。采用上海生物制品所生产的FN标准试剂盒对分离的血浆标本进行测定。采用免疫化学系统检测仪经免疫速率散射比浊法对孕妇的血浆纤维结合蛋白(Fn)水平进行测定,根据纤维结合蛋白(Fn)水平的高低预测发生胎儿生长受限(FGR)、妊高症、FGR合并妊高征等妊娠结局的价值。

1.3 观察指标

以101例孕产妇的妊娠结局、血浆纤维结合蛋白(Fn)水平等为观察指标。

1.4 统计学分析

利用统计学软件SPSS 16.0对两组患者的相关数据资料展开分析,总结,计量资料表示为(X±s)形式,计数数据对比采用X2检验法,计量数据对比采用t检验,若P

2 结果

2.1 101例孕产妇妊娠结局比较

101例孕产妇中,有80.2%正常分娩,8.9%出现胎儿生长受限(FGR),7.9%为妊高征分娩,3.0%为FGR合并妊高征分娩。见表1。

表1:101例孕产妇妊娠结局比较

2.2 不同分娩结局孕产妇血浆纤维结合蛋白(Fn)水平比较

胎儿生长受限(FGR)、妊高征、FGR合并妊高征分娩的孕产妇血浆纤维结合蛋白(Fn)水平均明显高于正常分娩孕产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表2:不同分娩结局孕产妇血浆纤维结合蛋白(Fn)水平比较(X±s,μg/L)

3 讨论

纤维结合蛋白(Fn)是由体内成纤维细胞、血管内皮细胞、肝细胞等合成分泌的一种重要的高分子糖蛋白[2]。存在于血小板的α颗粒中,凝血酶和胶原可使血小板释放纤维结合蛋白,并分泌到血小板表面,调整血小板聚集性,以保证血浆中凝血物质的动态平衡。

正常人血浆纤维结合蛋白(Fn)含量为300~400μg/ml,当受某种疾病的影响时,血浆纤维结合蛋白(Fn)水平就会相应改变[3]。本文研究结果显示,胎儿生长受限(FGR)、妊高征、FGR合并妊高征分娩的孕产妇血浆纤维结合蛋白(Fn)水平分别为(487.4±71.3)μg/ml、(423.1±70.4)μg/ml、(443.9±73.1)μg/ml,均明显高于正常分娩孕产妇[(312.3±64.7)μg/ml],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综上所用,胎儿生长受限(FGR)、妊高征孕产妇的血浆纤维结合蛋白(Fn)水平与正常孕妇相比较高,因此可作为胎儿生长受限(FGR)和妊高征的早期预测指标。

参考文献:

[1]熊桂荣,王泽华,余奇侠.血浆纤维结合蛋白对胎儿生长受限和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早期预测价值[J].中华妇产科杂志.2001,36(12):734-738.

[2]李丽.妊高征血浆纤维结合蛋白含量测定及其临床意义[J].中国现代药物应用.2008,2(10):79-80.

第2篇:二胎生育政策范文

摘要:生儿育女是人类社会得以延续的基本条件之一,传统农村社会存在很严重的养儿防老、重男轻女和多子多福的观念。而随 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农村也逐步走向非农化,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和农民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等因素,广大农民的生育观念也发生了变化。对此,我们这个团队结合我国的国情,以二胎政策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之一,以我校所在地的南岸区村民为调查总体展开调查。通过对南岸区部分村民的调查和结果分析,深入反映重庆农村普遍民众对开放二胎政策以减轻养老负担的看法。 关键字:二胎政策 调查 分析

一、现状分析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由201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可知,我国现有人口共13.397亿,2010年末全国总人口达13.410亿人。在这样的一个人口基数下,我国的人口老年化也在加剧。据《2011年至2015年老年事业发展纲要》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在10.2%以上,60岁以上的老人超过1.3亿,是世界上老年人最多的国家,占世界老年人口的1/5,占整个亚洲老年人口的1/2。而在2010年年底我国60岁及其以上的人口比重已经达到20.38%。据相关专家推测,在2020年将达到27.53%,2030年更将是37.55%,2040年将为45.00%。所以我国将进入超老年型社会。中国迅速上升的老年人口比例,对比为数不多的人均收入,难免会让我们想到未来养老难的问题。

三十年前,为控制我国过快增长的人口数量,国家开始实行以提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政策。在这一生育政策实施的同时,全国除河南省外,各省、市、自治区均规定了双独夫妇(即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第二胎的相关内容。到了新世纪初,当第一批独生子女逐渐进入婚育年龄后,双独夫妇开始出现,其二胎生育的问题才逐渐显露出来,并且很快成为学术界特别是人口学学者十分关注的重要问题。人口学学者往往是从二胎生育对整个社会的生育率变动所具有的影响的角度来关注和探讨这一问题的。他们所关注的二胎生育问题可以简单表述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中,我国社会中潜在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条件的二胎生育者(即双独夫妇)的规模会有多大?这些符合计划生育条件的二胎生育者实际上又具有什么样的生育意愿?不难理解,如果这种双独夫妇的规模很大,如果这些双独夫妇普遍都希望生育第二个孩子。那么,他们的生育行为将会对我国目前的生育率水平和人口发展态势带来明显的影响,甚至也

二、农村生育观原因分析

1、计划生育观

今天的农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了,人们有了更多的积蓄来干别的事,但和城市人口相比,农村人口文化素质偏低,思想不够解放,眼界不够开阔以及农村传统思想的病根,在计划生育观上仍存在严重问题。通过调查,接近90%的村民认为农村不该多生,在多数城里人看来,只有一个才不叫多生,但70%的村民认为农村家庭两个孩子最好,尤其是一男一女,她们看来两个并不为多。在对待农村生育与中国人口压力的问题上,35%的村民肯定农村超生会增重国家人口压力,应该严格控制农村计划生育,只有严格符合条件的夫妇才可以生二胎,然而65%的村民给出他们的看法,认为国家人口压力与农村无关,只要人家有能力抚养孩子,可以接受罚款就让生育二胎。

中国人口压力因农村超生而加大。这是最为严重也最为明显的一个问题。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同时也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是国家人口的主要

组成部分,国家的发展关系着农民的衣食住行,农村的落后制约着国家的改革发展与创新。对中国而言,农村是其兴衰的命脉。我国的资源总量并不少,但为何我们只能排在发展中国家的行列?显然是人多!计划生育是针对中国人口压力大而制定的一项国策,我们应该积极响应号召,严格按照要求,有计划的生育。

2、多子多福

对你愿意生二胎这个问题我向所询访的几十个人进行了调查,他们的年龄集中在25-40岁,结果分析,其中,大约78%的人暗示愿意生二胎,20%的人不肯生二胎,另有大约2%的人暗示,一胎都不想生。 该查询拜访预示出了我国农村现阶段主要育龄夫妇的生育观念:大多的夫妇愿意生育二胎,少部分夫妇只愿生育一胎,极少部分夫妇不肯生育。而希望生二胎的大多集中在30-40岁。

这几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育观念的改变等各种原因,我国也有部分大中城市逐步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国家虽然连续举行计划生育政策,但为了缓解国度老龄化趋向,在计划生育政策的节制尺度上有所放宽,部分符合生育第二胎 的夫妇开始考虑是否生育第二胎。而在农村许多生二胎的家庭并不是被允许的。

科学技术的发展、教育的发展,使妇女教育水平提高与生产率上升。这一方面使得生育成本上升;另一方面,农村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可能改变了小孩对于家庭中的消费属性,因为某些地区生育的原因之一是妇女无事可做。生小孩来养就像城里人养狗、猫当作宠物一样。有些人表示,多生个小孩现在家庭就可以多一份换了,以后老年时生活就会多一份保障。一些35岁以上的家庭表示,第一胎在外地读书,一般男人也常年在外打工,妇女在家无聊,生二胎也可以说是为了有一个精神上的寄托。所以有些人宁愿违反政策规定,被罚款也要生二胎。

而对于一些不想生二胎甚至不想生小孩的人来说,原因有三点:1.政策这道红线不敢逾越2、生儿生女都一样。第三点也是大多数家庭不愿多生小孩的主要原因:生小孩成本太高了。生育成本对于农村的生育主体来说是较为实在的东西。人们往往从小孩的经济效益来进行考察,即生育小孩的成本和小孩成长后可能带来的效益的一种比较。而这种比较的结果则是影响农村生育主体生育行为的重要因素。如今社会较高的生育成本毕然使得生育主体少生孩子,也使超生游击队减少。另外西方文化传入中国,西方的生育观念、个人独立的观念在中国农村也悄然兴起。市场经济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人们,对生育问题的看法绝对不同于以

另外教育水平的提高,人们观念也发生了改变。人们认识到了在知识经济时代重点是人的质量而不是数量。不仅要生孩子,更重要的是使子女得以良好教育,使其成才。生育成本越来越高,培养一个孩子,往往要支付各种费用。高额的生育成本使得父母必然放弃数量,转而重视质量,也就倾向于优生优育。

3、重男轻女

中国封建社会中,男主外,女主内。男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到个体家庭的经济状况乃至整个家族的兴衰妇。而如今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妇女在社会经济、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作用也显露出了,于是,随妇女解放运动的开展,男女平等地参与工作、参与竞争。尤其在今天,教育水平提高,妇女知识水平提高,男女地位进一步平等,于是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生育观中,女儿也是传后人。

所以现在大多数农村人的生育观念大多也变为生儿生女不重要,关键在培养。能让孩子从小受到好的教育,将来有出息,父母晚年才会有依靠。本次调查显示,85%的被访者在生育前是不知道孩子性别的。在现在的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已大大淡化了,87%的被访者表示自己对孩子的性别不介意,但还有很小一部分人表示会介意,喜欢男孩子;不到一成的被访者表示如果生的是女孩,会有失落,但也不会太介意。(稍有失落感的人群中,男性比例多于女性。)几乎所有的被访者都表示,不会因为生的是女孩就减少对孩子的培养和投入,因为对孩子的期望值是一样的,将来孩子面临就业压力和社会挑战也是一样的。

农村居民对子女性别的偏好趋向平衡,一男一女是多数人理想中的家庭结构,但隐含着对男孩的偏好。诚然,在现代文明社会里,养儿防老的观念是落后的。但是倘若在社会化养老程度低下,养老缺乏保障的情况下,人们不得不靠养儿去防老。而现在国家开始重视农村的养老问题,而且也在逐步地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

育政策的实施之果,更与农村经济发展息息相关,而城市则提供了农村观念变革的现代意识之源和榜样的力量。进入21世纪的今天,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农村的青壮年大批走出家门挣钱,外界的先进文化和超前思想也促成了农村育龄人员生育观的转变。城市的一些思想意识开始通过打工者的渠道,对农村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实行计划生育以来,经过30多年的努力,加之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生育意愿和行为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群众的生育意愿与国家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差距大为缩小。从这次调查中,我们欣喜地看到,多年来,计划生育国策的实行,新型生育文化建设的推行以及生育文明的倡导,不仅控制了人口数量,也影响了农村居民的生育观和抚育观的进步,这其实也是农村走向现代文明的一大步。观念和文化传统的改变虽然通常比较缓慢,但它一旦形成,也将在很长的时间内发生效力。农村居民生育观正在发生的变化,当然也是社会变化的结果,同时也提醒我们对未来农村人口和生活方式的变化要提前有所准备。

三、调查结果及描述性分析

XX自1997年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老年人口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高。截至2009年底,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317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14.9%,高于全国比例2.9个百分点。预计到2020年,全省老年人口将超过1637万,老年人口比例将达到17.8%。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人、城乡空巢家庭、农村五保老人、农村留守老人比例加大,他们中的多数人将逐步进入半自理或不能自理状态。

根据《XX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20条规定,有一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以下10个再生育条件之一,均可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其中,非农业户口的夫妻再生育条件有4个:

一,第一个子女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二,第一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经医学干预后,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三,夫妻一方经市或区县(自治县,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不能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

四, 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有一个子女或者丧偶再婚前一方依法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

农业户口的夫妻在以上4个条件的基础上,再增加了4个条件:

一, 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为烈士独生子女,二等甲级以上伤残退役军人或因公致残相当于二等甲级以上伤残的;

二,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都是独生子女或男到独生女家结婚落户的; 

三,夫妻双方为农村居民,居住在少数民族自治地区,聚居区,一方为少数民族的

四,市人民政府认定的部分山区农村的独生女户,少数民族户或边远高寒大山区的独生子女户;

另有两个条件没有户口限制: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或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二,其他特殊情形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的,由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认定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民众对二胎政策的了解程度:

由此可见大多数民众对二胎政策或多或少是有所了解的。城市居民被访者愿意生二胎主要的原因是有利于孩子的身心成长,这是出于中国传统的儿女双全的思想,和自己时间和精力的考虑,其他重要原因还有经济允许、减轻子女生活负担和喜欢孩子等。农村居民被访者中原因较为均衡,相比而言选择养儿防老的更多。根据调查员的得询问和调查,主要原因有:

城市居民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社保、退休金较为齐全,农村居民则不完善,所以他们认为养儿防老较为重要。

另外一个区别在于较少的农村居民被访者会选择经济允许,主要原因:在农村消费支出较少,抚养孩子的代价较小。

由上分析可知二胎政策不宜全面开放,针对经济允许的家庭,可以试行;全面开放后会加重家庭负担,降低国民的素质水平。不符合国家的人才强国战略。所以可以对经济条件允许的家庭或地区试行允许生育第二胎,来缓解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的局面,减轻子女的养老负担。更加完善农村地区的医保、社保等建设,使其养老要得到保证后可试行二胎政策。

综合以上三个方面得出的意见是:

经济允许的家庭和地区试行开放第二胎,完善农村地区的医保、社保建设后可开放二胎政策。

二胎政策是否开放,最终看的是这一政策是否确实有必要性,该政策的实施对我国的人口数量,国民素质,以及经济的发展确实有积极作用。但是作为普通民众,我们的出发点就仅仅局限于自己家庭和者周边环境的考虑。从上图我们也可以看出,男女都约有40%的人觉得国家应该出台的二胎政策来降低或缓解我国男女比例的不平衡。还有25%的男性和29%的女性认为二胎政策的实施可以减轻下一代的养老压力。还有较少比例的人群选择开放二胎政策,因为他们认为人多了就可以增加劳动力,而且每个家庭有了两个孩子才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总的来说,不管男性还是女性大多都希望自己有两个孩子。

开放二胎所带来的不好影响:当然开放二胎也会产生许多不好的影响,比如说人口压力、经济压力还有家庭负担等,其中经济压力大和家庭负担重是最主要因素。

四、研究对策

二胎政策更应该对哪些家庭开放:

现在我国已经从十一五规划过度到了十二五期间。据全国政协委员、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王玉庆说,目前计生部门正在考虑放开二胎政策,很多专家对此做了研究。放开二胎政策不会导致人口暴涨。他个人赞成逐步放开二胎政策。现在农村和少数民族地区,如果第一个是女孩儿,政策允许生第二胎。这一政策可以在城市逐步放开。因为中国的老龄化问题比较突出,人口红利也到了一定阶段。王玉庆透露,目前计生部门也在考虑此问题,很多专家对此做了不少研究,他个人认为,二胎政策到十二五末期可能会放开。王玉庆认为二胎政策一旦放开不会导致人口暴涨。现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人口出生率都在下降,特别是本地常住人口。因为现在养一个孩子的成本高了许多,且年轻人的观念也在发生变化。这也符合国际规律,生活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不需要政府控制,人口自然会下降。所以开放或者试点开放二胎政策的条件是允许的。因此二胎政策更应该对出生率较低地区的家庭、老龄化程度严重的地区家庭、夫妻中一方或双方是独生子女家庭开放。

就宏观上看,在人口政策三十年这个重要节点上,产生的种种变化,意味着调整人口政策的微妙期已经来临。而具体落实到每个家庭,在这个高消费的时代,人们的家庭收入水平与是否愿意生育二胎成为了又一大问题。的确,养孩子的经济成本不容小觑,这不仅在中国这样的人口大国表现明显,在很多西方国家也尤为常见,据统计显示,在美国,中等收入家庭抚养一个孩子到18岁成人的费用是291570美元。美国农业部发表年度报告说,它的这一估算考虑了通货膨胀因素,但不包括孩子的出生费用和大学教育费用。那么在中国养一个孩子要多少钱?据媒体报道,从直接经济成本看,0~16岁孩子的抚养总成本将达到25万元左右。如估算到子女上高等院校的家庭支出,则高达48万元。估算30岁前的未婚不在读的子女的总成本达到49万元。孩子们花了多少钱?这是一笔苦中有甜的糊涂账专家勉为其难推算大致费用。由此可见,人们的家庭收入状况,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他们对是否开放二胎政策的看法,以及他们自己生二胎意愿,甚至是否有能力养一个孩子。当然不同层次收入的家庭,对是否开放二胎政策有不同的看法。

第3篇:二胎生育政策范文

一是将农村只收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纳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范围

目前纳入奖励扶助对象范围的是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所以在调查核实阶段特别注重调查申报纳入奖扶对象的子女是否亲生子女。只要不是亲生子女,无论是合法收养还是非法收养的一律不纳入奖扶范围,引起了收养子女家庭的不满。普遍认为反正他们只有一个孩子,为什么亲生的给奖励,收养的就不奖励,并有人多次到县人口计生局和负责审核的工作人员理论;有的老人怕收养的子女找借口不孝顺或不负担养老义务,从收养的孩子懂事之日起就避而不谈其是收养的,一直说是自己亲生的。通过审核人员耐心细致负责任的调查,将收养的秘密揭开后,反而引起了部分家庭的不和,虽然是极少数,但也给农村的社会和谐造成了一定影响,特别是对收养子女的农村老人造成了一定的不利影响。

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养父母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收养法第三条规定,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一些地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规定,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有子女而收养的,按照子女数比照政策外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按照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笔者认为,既然收养法规定了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一些地方的计划生育条例又规定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有子女而收养的,按照子女数比照政策外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且社会抚养费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当养父母年老时,就应象其他自己生育子女的计划生育户一样,享受到国家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更何况,奖励扶助金是由政府出资、财政保障,不是计划生育一家的事,将收养子女的农村老人纳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范围,合乎民心、顺应民意,有利于农村的和谐稳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当然,何时纳入、怎样纳入、需要办什么手续,是需要进一步考虑和细化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和自己生育子女的一视同仁。只要户口本上显示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就直接和其他人一样按程序纳入奖励扶助对象范围。

二是符合条件但提前生育或未办理二胎生育证而生育两个女孩的家庭应在一定条件下纳入奖扶范围

按照目前实行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纳入奖扶对象的必须是实行计划生育户。我国的一些地方性计划生育条例在不同阶段对农村规定了具体的照顾生育二胎条件,如山区只有一个子女,平原丘陵第一个子女系女孩,农村中男到女家落户,双方或一方是少数民族等。为完成人口控制目标,又规定了具体的生育间隔。但在实践运行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有一部分符合照顾生育条件的农民却违反生育间隔规定提前生育了第二个子女,或未办理二胎生育证生育了第二胎。其实他们本来有可能是实行计划生育户的。这当然主要是他们自己的责任,但也不排除有我们工作不到位,宣传、办证不及时,极少数人为乱收费达不到目的故意不给符合条件的人办证,让内生变外生的因素。现在有的省市在修改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时取消了生育间隔,甚至还有人提出要对符合条件的生育二胎夫妇实行免费登记制度,这就给在一定条件下将符合条件但因种种原因本可以内生却外生的人群纳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创造了机遇。应在适当时机将这部分人纳入奖扶对象范围。条件是必须按当时规定足额缴纳了社会抚养费,领取了结论证。提前生育的还应按提前生育的年数相应推迟享受奖励扶助的时间,第二个子女必须是女孩。

第4篇:二胎生育政策范文

进入21世纪后,公众和学界对生育政策调整日渐关注。这决非偶然。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们的权益意识和自主意识不断增强。而现在和未来的育龄人群基本上都是在1971年后出生的,在改革开放中长大,思想很开放,自主性很强。

同时,中国人口也发生了巨大变化。1992年,中国生育率就低于人类世代交替所需的更替水平(平均每对夫妇生育2.1个孩子),目前已经近20年之久。

其间,“还权于民”的行动贯穿于整个计划生育变革的全过程。从取消准生证(准孕证)、到取消“一上二扎”,推行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直到取消“二孩生育间隔”,这一过程实际上赋予公民自主决定生育、避孕、生育时间的权利。中国人口政策正在以“数量控制”为中心迈向“以人为本”时代。

2004年建言

2000年前后,一批人口学家感到,应尽快研究生育政策调整问题,并提出了生育政策研究的设想。为此,组织了题为“21世纪中国生育政策研究”课题。

2001年5月,课题组在上海郊区召开了第一次会议。来自北京、上海、天津、西安、南京等全国各人口研究机构的16位人口学、社会学、经济学方面的专家应邀参加了会议,就课题的背景、所要回答的主要问题以及子课题的安排和分工进行了讨论,并基本上达成了共识。课题要回答的问题包括:目前的生育政策所要达到的生育水平是什么,目前中国的实际生育水平是什么,生育政策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作为生育政策讨论的基础,课题组在收集全国420个地区生育政策资料的基础上,计算了全国各地实行不同的生育政策所要达到的生育水平。在此基础上,课题组撰写了“从政策生育率看中国生育政策的多样性”,并在《人口研究》上发表。

该文章的结论是,全国的政策生育率为1.47,即完全按各地生育政策实施所达到的生育水平约为平均每个家庭生育一个半孩子。这既表明中国不是“一刀切”的“一胎政策”,但也显示,在现行生育政策下,三分之二的家庭(63%)只能生育一个孩子。  2004年4月,课题组经多次讨论并撰写了《关于调整我国生育政策的建议》(下称2004年《建议》)。2004年《建议》认为,中国应逐步过渡到每对夫妇生育二个孩子,这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可行的,“不会造成人口失控”。

2004年《建议》提出:中国应实行“分类实施、逐步放开、两步到位、平稳过渡”人口政策调整方案。同时建议,应及时将生育政策调整问题提上议事日程,并选择少数区县先行启动生育政策调整的试点。

2004年《建议》引起了中国人口学会的高度重视。经彭佩云会长提议,中国人口学会于2004年6月在河北保定召开了关于生育政策的内部研讨会,彭佩云会长、时任人口计生委主任张维庆亲自参加了会议,这引起了对生育政策问题的广泛关注。

2004年《建议》受到了很多的质疑。主要有三个问题,一是生育水平与生育政策的关系。有的认为,目前中国较低生育水平主要归因于比较严的生育政策。生育政策一旦放宽,就势必造成生育反弹,人口失控;但也有人认为,并非生育政策越宽松,生育水平就越高,适度的、宽松的生育政策并不会造成生育水平的反弹。

二是出生性别比与生育政策的关系。有的认为,中国长达20多年的出生性别比失调问题和比较严的生育政策没有关系。即便是生育政策放宽,也解决不了出生性别比失调的问题;但也有的认为,较严的生育政策催化了出生性别比的偏高,相对宽松的生育政策可以缓解出生性别比的失调。

三是计划生育工作与生育政策的关系。有的认为,目前计划生育工作就是靠比较严的生育政策,如果生育政策放宽了,计划生育工作就没法干了;但也有的认为,目前计划生育之所以不好干,就是因为生育政策不尽合理。如果再不及时调整,计划生育将更难开展。

800多万人的实践

为了回答对“放开二孩”的忧虑,在2005年~2006年期间,课题组对若干已实行“二胎政策”20多年的地区做了调研。这些地区包括甘肃省酒泉、山西省翼城、河北省承德、广东省、湖北省的恩施等。2007年9月,课题组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了调研结果研讨会,中国人口学会会长彭佩云出席了此次会议。

除了广东省,这次调研涉及四个“二孩政策”地区,从上世纪80年代中期就经批准实行“二胎政策”。这四个试点地区中,三个是地区(酒泉、承德、恩施),一个是县(翼城),覆盖的总人口达840万左右。

此次调研结果表明,这些地区在比较宽松的生育政策下,多年来人口保持低增长,总和生育率低于2,并没有因政策较宽松而引发生育反弹,也没有发现多孩生育增多问题。这说明,“允许生育二孩,人们就会生育三孩”的推断并不符合事实。  在上述“二胎试点”地区,尽管允许生育二孩,但一孩比例不断上升,二孩比例不断下降, “生了一孩想再生育的家庭越来越少”,三孩生育“微乎其微”。这说明,即使在普遍可以生育二孩的较宽松政策下,人们也并非一定都要生二孩。而且,这四个地区的出生性别比都处于正常或接近正常的水平。显然,较宽松的生育政策有助于促进出生性别比的正常化。二孩政策更易为群众所接受,缓和了干群矛盾。  这些地区实行“二胎政策”已经长达20多年,覆盖人口800多万人。他们的实践足以表明。二孩生育政策“既能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又为群众拥护、干部好做工作”。这也证明,在一定的条件下,相对宽松的允许生育二胎的政策,可以实现低生育水平,而且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开展。

另一个实例是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下称五峰县)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下称长阳县),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西南部的武陵山地,属于老、少、边、穷地区。经湖北省人大批准,分别于2003年和2004年推出了允许普遍生育二孩的生育政策。

长阳、五峰两县调整生育政策几年来,生育水平持续平稳,自然增长率接近于零,既没有出现出生堆积,也没有出现生育反弹,出生性别比也保持正常。两县的实践表明,即使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宽松的生育政策可以稳定低生育水平。

在20年前起步的这些试点结果让人口学家对全国范围内的生育政策调整更加自信。学者们更加坚信,在更广大地区的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必将有利于中国人口与社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也有利国家的长治久安。

聚焦江苏调查

为了进一步回答“放开二胎”对人口形势的影响,课题组和江苏省人口计生委于2006年达成了为期五年(2006年~2010年)的合作协议,由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与江苏人口计生委合作组成《江苏省群众生育意愿与生育行为研究》课题组在

苏南(太仓、张家港)、苏中(如东、海安)、苏北(东台、大丰)各两个县开展调研。

和全国大多数的农村地区不同,从80年代以来,江苏省实行全省包括农村在内的“一对夫妇只生一孩”的政策。同时规定,农村夫妇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二孩。经过20多年,目前江苏农村的独生子女已达70%以上,并陆续进入婚育年龄。

当越来越多的夫妇符合现行政策关于生育二孩的条件时,他们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会怎么样?如何影响当地的人口形势和计生工作?这是江苏省有关部门迫切需要回答的问题。同时也可借此探讨生育政策调整对当地生育形势的影响。

课题组与当地计生部门密切合作,于2006年末在六个县1.8万多名育龄妇女中开展了问卷调查,又于2007年6月一7月在各县对约200名育龄妇女和当地干部做了深入访谈。

调查表明,在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4284名育龄妇女中,目前生育了二个孩子的不到十分之一;在这些符合生育二孩的妇女中,只有45%认为二个孩子最理想,而其中真正打算生二孩的只有2I%。调查对象的平均理想子女数为1.45个孩子。这说明,少生孩子已蔚然成风。

江苏调查也表明,中国人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正在走向个性化和多样化,生育政策已不是决定生育的首要因素。而经济、社会、文化等因素共同影响着人们的生育决策。生育的功利性正在减弱,而精神需求的考虑正在增强。

调查表明,和在韩国、泰国等一些亚洲国家的研究结果类似,人们的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并不一致,实际的生育行为会低于生育意愿。目前课题组正在进行下一步的追踪调查,深入研究生育政策对生育意愿、行为和生育水平的影响。

2009年建言

对有人担心中国放开“二胎”会导致人口反弹和出生高峰问题,课题组根据现有资料对1982年到2050年期间中国20岁一29岁育龄妇女和出生人数的变化作出了分析。

在此期间,中国20岁~29岁育龄妇女人数最高峰在20世纪90年代初,达1.25亿人(1993年)。2000年降为1 05亿人,2006年又降为9000多万。2016年该数字可能会上升到1.04亿。尽管该数字大于目前的人群,但仍低于2000年的水平,更低于上世纪90年代初的水平。

中国的出生人数最高峰在1987年,当年新生人口达2500多万。2000年,新生人口降为不到1800万,2006年又降为1500多万。到了2011年,估计新生人口会上升到约1700多万,但仍不到2000年的水平,更远低于80年代中期的水平。  更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现行生育政策不变,中国的育龄妇女人数和出生人数都将出现急剧减少趋势、到本世纪中叶,20岁29岁的育龄妇女人数预计会下降到5000万,出生人数会下降到850万,即在短短几十年中减少一半。

从上述比较中可以看出,中国未来几年中,并不会出现所谓“人口反弹和出生高峰”问题;而对于新生人口总量在正常范同的年度波动,应该以历史的眼光,给予更为客观和恰当的评估,不能夸大其影响,更不能作为“生育政策不能变”的根据。  2009年5月,课题组与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合作举办了第二次生育政策座谈会,来自全国和海外的32位学者出席了会议,21位学者在会上就自己近年来的研究成果作了专题发言,围绕人口形势和生育政策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此次会议讨论表明,人口学界对生育政策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认识,比2001年课题刚刚启动时,比2004年形成政策调整建议书时,都大大地向前发展了,更为丰富了。而为了推动对低生育率到来的人口形势的认识,人口学界必须走出学术圈,面向大众,推动人口政策的公共讨论。

八年来,课题的开展深化了对生育率和政策调整的结果的认识。中国面对的远不仅仅是生育政策是否调整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对当前的人口形势及其未来走向做出判断。同时,也期待决策层的前瞻性决策,而且要面向大众普及人口研究的最新成果。

据此,2009年初,课题组又再次提州了《关于我国人口政策调整的再建议》。该建议明确提出:“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将现行生育政策调整为允许一对夫妇生育二个孩子的时机已经成熟。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严格控制多胎的条件下,中国应有计划地逐步放开二胎生育。”

第5篇:二胎生育政策范文

×做好妇女儿童保健工作

×我们()镇地处北票城郊,现有个行政村,总人口万,有周岁育龄妇女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人,采取措施的人,节育措施落实率;年月份新出生婴儿人,其中:男孩人,女孩人,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为千分之和,计划生育率达,婴儿出生性别比为:,低于规定指标,我们的主要做法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注重“三优”知识的普及与推广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三优”知识的普及。组建了优生、优育指导分会参与部门为卫生办、计生办。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建设新型生育文化的组成部分。

×为把“三优”知识的普及做为计生工作开展优质服务的一项主要活动内容,常抓不懈,采取重点培训与分类指导相结合,集中组织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电化教育与发放明白纸、热线咨询相结合的做法,效果较为显著,近三年来共培训业务骨干人次,与卫生办和镇医院联合印制下发图文并茂的“三优”知识宣传折页万份,自制“三优”知识宣传品、宣传单万张,并为各村统一配制“三优”知识光盘套,基本上形成了“三优”知识电教化和“三优”知识的普及。版权所有

×二、强化二胎生育指标审批的监督

×为做好这项政策性强的工作,我们采取了事前公示制,并把这项工作做为计生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每年的第一季度,各村把应批标对象全部公开上墙,接受群众监督,自年至今全镇共审批二胎生育指标例,无一例错批。其中:五间房村审批二胎生育指标人。

×三、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为切实把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这件事做好、做细,做出成效,镇政府与辖区内医疗单位、民办诊所、执业机构全部签订了合同书,共签订合同书份,印制宣传单份,并在第五人民医院开展了治理性别比百日会战宣传日活动,设法律咨询,生殖保健,优生优育咨询台个,发放宣传单多份,为过往群众释疑答问咨询服务人次,受到群众的好评,由此拉开了治理性别比偏高的序幕,年月份全镇新出生人口性别比为:,使我镇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四、强化生殖保健服务

×针对广大育龄群众的愿望和需求,我们始终把为育龄群众提供人温馨和谐的服务做为计生工作的切入点,尽最大努力,克服困难来满足育龄群众的要求,一是抢抓时机。今年春季利用农闲我们邀请市技术服务站技术人员来我镇做生殖健康检查;二是舍得投入。在镇村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为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检查提供免费服务,仅此直接支付元。三是效果显著。在全镇名已婚育龄妇女当中有人接受了生殖健康免费检查,普查率为,查出各种妇科疾病人数为人。(其中五间房村普查率)深受群众的欢迎。

×五、计生优质服务围绕妇女儿童保健开展工作。

×在我镇计生优质服务工作中,积极配合各级妇联组织,为妇女儿童提供快捷、方便、实质的服务。具体表现为一是为每年出生左右的孕产妇提供“三优”服务和缺陷儿干预工程的服务,在近三年出生近千人中,病残儿出生仅有例,与过去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二是在生殖健康服务中采取了跟踪服务,分类管理,配合治疗的做法,对患病人员建立档案,指导患病妇女选择最佳治疗方式等收到了明显效果。到目前在查出的名患者中已有人治愈。其中五间房村已有人治愈康复。受到妇女姐妹的赞誉。

×尽管计生优质服务为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做了一些努力和偿试,也受到了广大妇女的认同,但我们深知在具体的工作中与先进单位相比和上级领导的要求,特别是妇女姐妹的希望相差甚远。因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借鉴兄弟单位的经验做法,努力做到取长补短,同时以更加严肃认真的态度,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精神,履行好我们的职责,为妇女儿童保健工作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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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办

第6篇:二胎生育政策范文

【关键词】二胎;产科;继续医学教育;课程

我国乡镇人口众多,基层医院产科医生作为卫生计生管理队伍的重要力量,直接担负着母婴健康的重任[1]。随着2016年我国计划生育政策重大调整,全面放开二胎,一方面满足了很多家庭对二胎的需求,另一方面也导致高龄产妇比例徒然增加[2]。遗传性疾病、妊娠期代谢性疾病等发病率及瘢痕子宫、子宫破裂等高危妊娠风险也随之增高[3],这都对产科医护人员构成了新的挑战。目前,基层医院产科业务培训内容比较单一,病例比较局限,单位的业务学习已经不能满足基层产科医生的需求。因此,本文旨在分析基层产科医生对二胎全面开放政策下产科继续医学教育课程设置的需求,从实际出发,设置更适合基层产科医生的继续教育培训课程,开展继续教育工作,助力国家全面开放二胎政策,为母婴安全保驾护航。

1对象与方法

1.1研究对象

本研究选择大型妇产科专科医院为调研现场。该院为三级甲等公立妇产科专科医院,开设了全国首家“再生育”咨询门诊,同时也开设各类高危妊娠专科门诊。医院国家级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均以学科带头人、妇产科专家为师资,2010年至今已累计通过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基层医生约25870人次。本研究选择该院2016年1—12月的继教培训学员进行问卷调查,发放问卷200份,回收189份,有效问卷179份,回收率为89.5%。

1.2研究方法

自行设计培训学员调查问卷,内容包括社会人口学特征、课程内容设置及组织形式需求等内容,采用5级Likert量表法,每个条目均分为很需要、较需要、一般、较不需要、完全不需要5个级别。医院产科专家参与设计完善问卷,保证问卷内容效度。对20名医院产科医生进行预调查,检定问卷的Alpha信度系数为0.82,表示问卷可信度较高。正式调查时采用现场问卷调查法,根据对各项课程内容“很需要”和“较需要”的占比之和反映课程内容的需求程度。

2结果与分析

2.1调查对象的一般情况

调查对象共179人,年龄分布在24~52岁,平均年龄(40.3±2.2)岁,女性152人,占84.9%。主要为本科以上学历(169人,占94.4%)、中级以上职称(162人,占90.5%)、主要来自综合医院(102人,占57%)、二级医院(96人,占53.6%)。

2.2课程内容需求

需求最大的三项课程内容依次为高龄再生育孕前评估(153人,85.4%)、高龄再生育辅助生育技术选择(132人,73.7%)、高龄再生育的围孕产期管理(151人,84.3%),随之依次为高龄再生育分娩方式的选择、高龄再生育孕妇妊娠期糖尿病筛查、高龄再生育孕妇合并妇科疾病的处理。有30人回答“希望增加的课程内容”,其中9人(30%)认为需要增加“高龄再生育产后避孕方式选择”课程。

2.3课程组织形式需求

需求从大到小依次为与产科专家进行互动式的经验交流座谈(172人,96%)、由产科专家利用多媒体工具进行课程讲授(169人,94.4%)、到相关临床科室或职能处室现场参观(155人,86.6%)。

2.4现场参观需求

需求从大到小依次是制度、流程、规范文件(160人,89.3%),岗位人员配置(155人,86.6%),病案信息系统(151人,84.3%)。

3讨论

3.1大型公立妇产科专科医院是培训基层医院产科医生的有效平台

基层产科医生主动到大型妇产科专科医院学习产科经验的强大需求、医院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培训课程的实践都表明,以大型公立妇产科专科医院为平台和培训基地,对基层进行产科医疗知识与经验的辐射和输出,已成为产科医生继续教育培训的探索趋势[4]。我国已经执行了近4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即俗称的“独生子女”计划生育政策,基层医院的产科医生大部分对高龄再生育人群的孕产期管理缺乏经验[5],到国内著名的大型公立妇产科专科医院学习先进的产科管理理念、诊疗经验是最有效的学习途径[6]。

3.2课后建立长期联系并及时反馈授课效果

基层医院产科医生由于各方面的限制不能参加长期培训,但短期的学习并不能完全满足基层医院产科医生的需求。本次调研发现基层产科医生除了参加短期授课外,还希望与大型公立妇产科专科医院建立长期联系,从而进一步开展产科业务的学习交流[7]。对于大型公立妇产科专科医院而言,充分发挥在医院产科管理、继续教育方面的资源优势,能通过电子邮件、即时通讯交流平台等方式对学员进行长效管理,可跟踪反馈评价培训效果[8],针对每项课程对学员进行反馈意见调查,将学员对各门课程和教师的评价结果反馈给相应教师,也可改进课程设置,提高培训的质量。

参考文献

[1]顾梦薇,孙丽洲.关于单独二胎政策出台的思考[J].南京医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4(2):109-111.

[2]杨澜帆.高龄妇女再生育的内科风险[J].中国计划生育和妇产科,2014,6(7):1-6.

[3]汤雪娟,李雁霞,赵蔚,等.嘉兴市医疗保健机构应对单独二胎生育高峰的产科服务能力调查[J].上海预防医学,2016,28(8):582-584.

[4]佟赤,马亚楠,闻德亮,等.基于某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继续医学教育满意度评价的调查分析[J].中国卫生统计,2012,29(2):262-263.

[5]石一复.开放“二胎”政策与妇产科的重任[J].中国计划生育和妇产科,2014,6(2):3-5.

[6]乔娟,钟梅,汪丽萍,等.广东省妇产科医生静脉血栓栓塞症知识调查[J].广东医学,2013,34(19):3015-3017.

[7]王沁萍,曲成毅.远程医学教育的现状与进展[J].中国医学教育技术,2012,26(2):119-123.

第7篇:二胎生育政策范文

党的十召开以后,报告中的一个提法备受关注,即“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个提法平和大气,继往开来,考虑周详。但是,到2013年年初,突然出现一种论调:坚持现行计划生育政策不动摇,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当前首要任务。追根溯源,这个提法有一个背景,就是早在2000年中央就颁布过一个“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人口《决定》,稳定低生育水平成为此后人口计生工作的重中之重,认为低生育水平来之不易,所以要千方百计稳定它。

坦率说,2000年五普以来,中国育龄妇女的总和生育率(TFR)已经在1.3这个警告性低生育率之下而且持续走低,2010年六普时只有1.18,2011年只有1.04,超低生育率所引发的弊端、恶果日渐显现,概言之中国正在形成年轻人口减少、萎缩和亏损为核心的新人口危机!应当看到,总结国际经验,对超低生育率和严重少子化的危害认识不足是相当危险的。所以,在中国进入超低生育率的人口新时代,依然将“稳定低生育水平”放置人口工作的首位是让人费解的,恐怕不仅与科学发展观所推崇的“以人为本”原则严重相悖,也与科学人口观所追求的“人口和谐”格局背道而驰。

1980年9月25日:中国人口发展的分水岭

1980年9月25日,以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为基调的《公开信》,这一天成为中国人口发展的分水岭,拉开了严格控制人口增长的历史帷幕――从70年代的“晚、稀、少”的提倡计生迅速过渡到80年后“一胎化”的强制计生。从此,中国人口政策就以“以数为本”、“以人口零负增长为战略目标”。当时追求的目标之所以是零增长甚至是负增长,是为了实现上个世纪末四个现代化的目标,所以在人口控制上采取了有史以来最严格的措施,但强制推行的人口控制战略代价巨大,这一点现在已经看得越来越清楚。

1979年起,中国的人口决策开始被“负人口观”所导航。人口的负面被严重夸大,典型的“见数不见人”。人口数量论、人口负担论、人口过剩论、人口分母论、人口压力论、人口无限增长论、人口癌细胞扩散论一度甚嚣尘上,使得政府对正常的人口转变增长充满了担忧,唯恐20世纪末四个现代化的“强国梦”梦碎人口无控增长上。必须看到,当时由于受制于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人口的正面影响和潜在优势均被严重忽视了。强制推行的以一胎化为方向的人口控制战略风险大、代价高。从家庭视角来看待和反思计生政策,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独生子女家庭有很大的风险性,本质上是风险家庭。风险性就在唯一性。放大来看,独生子女人口占主体的社会本质上是一个风险社会。我们国家存在着很大的人口风险问题,而且诸多风险在不断积累、扩展和爆发,对于独生子女的人口风险问题,现在学术界和社会各界慢慢也形成了一些共识。

始自2002年,穆光宗提出和逐步完善的人口风险-代价理论认为,1980年以来的人口生育政策人为制造了家庭失独风险、独子伤残风险、独子成材风险、双独婚姻风险、家庭养老风险、社会发展风险和国家国防风险,以及人权代价、健康代价、亲情代价、社会冲突代价和行政成本代价。例如,有很多妇女因为引流产付出了沉重的健康甚至生命的代价,2003年元旦,穆光宗去甘肃的酒泉调研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当地领导谈到为什么他们主张要放弃政策性生育间隔呢?是因为有多名妇女仅仅因为政策性生育间隔不到被强制引流产时不幸死亡,而这些本来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常识告诉我们,每个家庭情况有别,生育间隔不一样,有些长一点,有些短一点,平均也是有间隔的,不过“自然间隔”优于“强制间隔”,因为影响家庭决策的因素各不相同,也更有利于人口发展的生态。持续的生育少子化和独子化不仅造成了年轻人口萎缩亏损、可婚女性人口短缺等人口生态问题,而且产生了未富先老、未备先老和孤独终老为基本特征的“少子老龄化”问题。

强制计生为何能够延续至今?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人口误判。无视超低生育率的巨大危害,无视人口生态失衡的巨大风险,无视强制一胎化的巨大代价,一概认为:中国人口问题是总量问题,即规模太大、人口过剩。但具体到现实生活,我们却不知道该定义哪些人口是“过剩人口”,是你、是我还是他?其实,每一类亚人口都存在潜在的红利,例如残疾人口、老年人口也会产生特殊的人口红利。

低生育目标的实现,并不意味着中国人口问题的终结;相反地,伴随着人口问题的转型,西方有人口转变理论,中国有人口问题转型。根据我们的观察,中国人口问题有三大转型,即从体制型人口问题转向政策型人口问题,从多子的人口问题转向少子的人口问题,从增长型人口问题转向结构型人口问题。一胎化人口政策本身是有负作用的,所以,穆光宗于2004年10月18日在《学习时报》发表“构筑以人为本的人口战略和人口政策”一文时就提出我们要注意政策性人口问题,要尽量避免政策性人口问题的产生和扩散。过去是多育、早育、密育,现在是少子、晚子,甚至不育的问题。以前是增长过多,现在是结构性的,比如性别比失调,过度、过快的老龄化,包括我们很难预期的深度老龄化的挑战,我们面临的是独子少子老龄化等等的挑战,在世界各国中可能是最严峻的。其次,集权决策。集权决策可以无视民意,集体决策谁负责?本来生育决策应该是人民自己负责的私权,却演变为公权力替代了私权利的悲剧。再次,基本国策。地位尊崇,难以撼动。将一个应急政策固化为国策,产生了强大的政策惯性。最后,利益集团。饭碗问题,官位问题,利益问题。计生系统担心自身的出路问题,担心这么多干部职工的吃饭问题。其实,人口和家庭发展委员会的体制选择远胜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回归计划生育的本意

计划生育怎么理解?我们认为,计划生育在方式上可以有三种理解。一种是自主的计划生育,就是家庭计划,比如政府提倡生二胎,是不是很多家庭会生三胎、四胎呢?第二是提倡计生,无论是倡导多生还是少生,政府扮演的是助推者的角色,而不是决策者的角色。第三是强制计生,不管你高兴不高兴,愿意不愿意,只能按照政府的意志来决定生育的间隔和生育的子女数。现行计生的政策和男女平等的政策天然是有冲突的。

现在失独家庭和老人越来越多。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全国0-30岁独生子女人数有209894700人,概数2.099亿,其中0-17岁的独生子女人数1.6336亿,18-30岁的独生子女人数4653万。根据王广州等通过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建立生命表推算,大约有3.91%的人活不到18岁,有5.1%的人活不到30岁。这样的话,大概有638.8万独生子女活不到18岁,大概有1070.5万独生子女活不到30岁。18-30岁的成年独生子女夭折人数可能达到432万。也就是说,2005年失独老人人数可能达到864万之多!

由于各种风险的存在和叠加,独生子女夭亡的人数和失独老人将是增加的趋势。风险有两类,包括了内源性风险,就是政策的唯一性风险、身心的脆弱性风险,外源性风险则是的破坏性风险(疾病和意外)。一旦破坏性风险爆发并与内源性风险叠加,独生子女家庭就会演变为独生子女残缺家庭、无后痛苦家庭。随着时间的推演,独生子女家庭孩子夭亡的个体自身风险、政策内源风险和环境外源风险都会进一步放大。独生子女夭折人数在逐年增多,卫生部数据称每年新增7.6万名夭亡的独生子女。

失独群体是新的弱势群体,突出的问题是“精神痛苦”和“心理弱势”。他们心里有很多不平,对计生政策有很多怨言,其实选择一个孩子不是他们自己选择的结果,而是政府强制选择的结果,政府是有责任的。在数量上,计生也是有弹性的,无论少生也好,多生也好,都可以理解为计生的含义。但是我们现在缺乏有弹性空间的计生政策。

虽然一胎化制定之初学术界就有不同的呼声,比如梁中堂先生从一胎化不符合农村实际的角度提出修正方案,后来也有不同学者提出要反思计生政策,计生政策不是十全十美的,要不断反思,上至中央下到地方,再到学界,都是有不同声音的。近年来网络上出现了越来越强大的民间反思计生政策的声音,这种声音是值得重视的。我们现在回看1980年的决策,依据是不充分的,是脱离国情民意的。计生政策毕竟涉及到民生、涉及到国家的命运,影响非常广大、深远,所以各界很关心这个事情。

人数是人口的一个外衣和表象,实际上内在的是人的存在,人口是一人一口,但是人决定口,所以以人为本,抓住了牛鼻子,人是最重要的。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口观,把“人”看得大一点,把“口”看得小一点,这样才符合科学人口观。

通常所说的人口压力,是指人口对资源环境的压力,从而出现了人口分母说、人均指标说,可称之为人口数量的压力。比如现在讲循环经济、绿色发展模式、生态文明,都可以改变人口数量变动对资源环境的作用方式、方向、力度和强度。我们还应该看一看分人口和分人口的关系问题,人口学视角下的人口压力实际上是说人口生态的匹配关系,是被负担人口与负担人口的关系,比如非劳动年龄人口与劳动年龄人口的关系,老年人口与年轻人口的关系,可婚男性人口与女性人口关系,可称之为人口结构的压力,人口失衡之后,人口结构的压力越来越大。

计划经济是一种短缺经济,过去很多物品短缺,所以出现了计划经济时期人口增长的分母效应,因为要福利性分配,所以人口对计划经济体制带来的压力是很大的。当时我们进入了一个陷阱,是制度性的人口增长陷阱,我们的计划经济体制是有问题的,这个体制使得很多农村的劳动力作为一个隐性失业人口存在,难以转化为必要劳动力。后来我们进入政策性低生育时期,认为少生就是一切。在某种情况下,一胎化是政治体制的产物,民意、民权的意识是非常微弱的,一胎化政策缺少科学依据、文化基础、群众基础,也违背人口规律和社会规律。

鼓励二胎:人口政策的战略底线

人口生育政策应该有战略性的底线,这个底线是不能被突破的,突破的话是一定要付出代价的。生育要适度,政策的倡导不要低于两个孩子。

“低生育水平”这个提法是一个事实判断,但我们还需要一个价值判断,低到什么程度是合适的,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回答,这是很遗憾的。比如日本在TFR达到1.57的时候,就惊呼“1.57冲击”,中国需要重建大国人口观。生育率是不是越低越好呢?肯定不是,这是经过长时间的检验和评判的,中国需要确立适度的生育水平。我们需要区分政策生育率、意愿生育率和实际(条件)生育率,这三个率有重要的区别和联系。

人口问题的确非常复杂,人口问题是指人口内部失衡以及人口发展与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冲突。对于具有强大惯性的人口变动过程,我们应该有一种长远的眼光,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应该只看到它当下的表现。“人口显问题”往往只是冰山一角,“人口潜问题”则是海下冰山。所以我们应该看到人口问题有一个潜伏期和爆发期,人口变动是长周期的现象。等我们发现了人口的冰山露出海平面了,往往问题积重难返,为时已晚。

必须看到,生育文化的力量强于生育政策。实在说,中国少子化危机日趋深刻,即使放开人口政策,我们在短时间内也难以跳出超低生育率的陷阱,因为现在生育率太低了,很多80后根本不愿意多生,不要说生两个三个,甚至一个都不想要,丁克家庭并不鲜见。上世纪80年代以后,我们逐渐进入了一个外生性超低生育率陷阱,推动力包括计生政策强制力、计生文化的诱导力和经济发展的自发力。

如果说发展是最强的避孕药,那么政策就是最强的堕胎药。由于长期鼓励、提倡和限制只生一个孩子,到了2000年以后,中国的生育率陷阱就更深了,进入了内生性的超低生育率陷阱。五普和六普所展示的TFR数据应该是值得尊重的,反映了主要的趋势。《2001年全国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调查》结果表明,35.6%的育龄妇女的理想子女数是1个;56.4%的育龄妇女的理想子女数是2个,想要3个或更多孩子以及不想要孩子的妇女分别占7%和1.1%。《2002年全国城乡居民生育意愿调查》显示,在有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下,被调查者的意愿生育子女数为1.78个;在无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下,意愿生育子女数为2.04个;无论城市、农村还是小城镇,想要“一儿一女”的比例都是最高。

城市新婚家庭不少扮演着车奴、房奴、孩奴的角色,害怕生两个孩子,在城市里生活压力很大。2006年北京独生子女夫妇理想子女数不到1.2。江苏省人口计生委和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合作,于2006年启动了为期5年的“江苏省群众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研究”。全省18600余名城乡育龄妇女接受调查,包括15000多名已婚妇女。在这项研究中,值得关注的是,符合江苏省生育二胎条件的育龄妇女中,超过70%的选择放弃生育第二胎。生育意愿到生育行为的中间环节会受到除生育政策外的各种社会经济因素影响而发生变化。尽管社会普遍关注二胎政策,可现实情况是,符合二胎政策的家庭也有不少,但真正申请生二胎的很少。南京每年符合“双独”条件可以生二胎的家庭至少上万个,但向计生部门发出二胎申请的“双独”家庭只有100个左右。

80后生育二胎意愿并不明显。2011年上海共有1万多对夫妇申请办理第二胎生育手续,其中仅不到一半的夫妇最后生育二胎。据2012年6月上海抽样调查显示:本市户籍80后家庭的平均生育意愿为1.2个孩子。双独家庭根据现行生育政策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但是实际生育的并不多,有的来自经济的压力,也有的来自工作的压力。

上海本市户籍平均生育率只有1.2,后来由于种种条件限制,可能还更低,所以实际生育的话,很多家庭即使符合标准,也会放弃生育二胎的指标,80后双独家庭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但是没有强有力的措施,生育率根本提不起来。上海表示,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推进家庭计划指导,引导家庭按政策生育。

中国已经进入“超低生育率陷阱”,难以自拔。人口少子化的危机已经爆发而且将深化和扩大。国家实力削弱,内忧外患:在内,社会和谐受到威胁;在外,国家安全受到挑战。

最后,本文有三个结论:

第一,厘定人口政策战略底线,允许并鼓励二胎,理解并不限多胎。我们认为多胎不要去限制,事实上这只是小概率事件,无碍大局,对提升适度总和生育率反倒是有帮助的。我们可以利用经济的杠杆、文化的杠杆去鼓励、奖励二胎生育。很多家庭还是希望生两个孩子,比如有一个数据证明,全国育龄妇女生育二孩率由2000年的26.1%上升至2009年的29%,有些家庭认为一个孩子不保险,但是落实到行动上也只生一个孩子,这需要政府采取一些家庭友好的政策。从宏观来讲,要保障国家的人口安全,人口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屏障和保障,要走出超低生育的陷阱,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中国不要过份陶醉于低生育率所取得的暂时的胜利,为此我们已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还将面对巨大的风险和挑战。生育率过低和年轻人口储备不足是人口的“显问题”,也是人口的“潜问题”。过犹不及,古有明训;不察时弊,必失未来。形势逼人,人口危机纷至沓来,政策调整迫在眉睫!中国需要只争朝夕、小步快进、不要坐收最后的战略机遇!现在的情势是,实际生育率调整到平均两个孩子难度极大!

第二,人口问题不仅仅是总量过大问题,更重要的是结构失衡问题。人口数量问题包括存量、增量和流量问题,存量问题需要的是开发人力、提供素质、合理分布和保障人权,但不存在绝对的人口过剩和人口压力问题。人口增量对人口存量的压力不是线性的。

第三,中国需要从控制人口转向优化人口,从限制生育转向鼓励生育。必须考虑适度生育、平衡结构、投资人口,目标是实现四个发展,一个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二是家庭健康、幸福的发展,三是社会团结、和谐的发展,四是人口优化、持续的发展,这些发展的结合是一个“有机发展”的概念,应该以这个作为我们的改革导向和前进方向。树立强大的正人口观才能帮助我们挖掘人口增长与人口发展的“正能量”,这就是:鼓励生育,持续发展;保障自由,幸福家庭;人口和谐,社会稳定;人口优化,中华复兴。

第8篇:二胎生育政策范文

然而,接踵而至的人口老龄化、出生男女性别比持续升高、“4-2-1”家庭结构的不稳定性、就业形势严峻等问题,让我们倍感人口问题带给我们的压力。在第一代独生子女逐渐为人父母的今天,“生孩子”的问题又一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多子多福”“传宗接代”等传统观念在今天的中国究竟还有多大的市场?事实上,无论是数据的汇总,还是案例的剖析,都毋庸置疑地表明:尽管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计生与人口工作仍然任重道远。特别是在广大乡村,多生、超生、重男轻女问题屡见不鲜,“超生游击队”经久不衰;在某些地域,违反国家计生政策的行为呈暗流之势,直接影响到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而另一种出现于大城市的情形则告诉我们:人口问题归根到底还是社会问题,是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综合发展的“晴雨表”和“感应器”。国家人口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曾表示,目前中国有11%以上人口符合国家生育两个或两个以上孩子的政策条件。可是,这一本该使很多人羡慕的生育“利好”消息,却在不少城市青年夫妻的心头打了折扣――在日益攀升的生活成本、教育成本的重压中,他们选择了逃避,甘为丁克家庭的拥趸。

一言难尽生育事。当我们越来越富足、越来越文明的时候,我们,以至我们的孩子都更有理由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的下一代、下两代……应该以怎样的尊严、和谐和理性的身份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来呢?还有,我们这些当长辈的该为后辈子孙留下一个什么样的光彩世界呢?或许,在这样的问题中生活,我们会很真实,也很有勇气。

一个中原小镇的计生现状

2006年年底,河南省人口是9820万,毫不出人意料,又一次戴上了中国第一人口大省的“桂冠”,这种巨大的人口压力也让河南省采取了最为严格的人口政策。在相关的计生政策条文里,在计生委发言人的话语里,“河南”这个词常是“除……”的宾语。

在计生政策严格的河南省,周口地区由于农业人口较多,人口基数大,该地区的计生政策更为严格。正因如此,计生工作也遭受到更大的阻力,出现了更多的问题。

这个地方,很多头胎是女孩又生了二胎的夫妻,他们的档案中都有一方为残疾或慢性病等的记录,而他们实际上都是正常人。

独女户3000元买个“二胎准生证”

河南省周口市G镇是“河南省科普示范镇”,在这个周口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乡镇”,重男轻女依然是小镇居民的惯常思维。G镇全镇的独生子女户中,很少有独女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镇政府工作人员说:“到底有多少独生子女户家里是男孩,我没有做过相关统计,但至少在八成以上。”

一位张姓独女户表示,他肯定要再生一个孩子:“没有儿子不就绝后了?等我们老了能不受欺负?哪有跟着闺女过的?我要是有个男孩,可能就不要二胎了。”

虽然国家一直在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上毫不手软,但是在农村,只要有关系或者送点红包,找个医院去做个性别甄别不是什么太难的事情。一位村民告诉记者,他老婆生完第一个孩子后,流产两次,“是女儿啊当然要流了,要不然生二胎干吗?”为了第二胎生个儿子,他带着老婆总共到医院去做了3次性别甄别,因为他表弟在那家医院工作,很方便。

而想生二胎也不是太难的事。“有女孩的3000,有男孩的8000。”G镇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该镇独女户生二胎需交3000元办二胎准生证,而独子户则需交8000元。都是计划外生二胎,为什么还有如此差别呢?

现行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违规生育第二胎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三倍计征社会抚养费。按照规定,只要是违规生二胎,不论头胎是男孩是女孩,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应该一样多。

另据该镇计生办人员讲:“周口的独女户想办二胎准生证,一般要先进行成人伤残医学鉴定,办理成人残疾证(简称成残证)。”按照河南省的相关规定,农村夫妻只生育1个女孩,经县级以上鉴定委员会鉴定,夫妻一方因伤残或严重慢性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可按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而办理成残证,必须满足残疾、慢性病、重病、身体极度不好等条件。但据了解,当地独女户又生二胎的夫妻中很少有符合办理成人残疾证条件的。

该镇的计生协会法制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为独女户办理这种假冒的“成残证”要花费530元,而记者从河南省计生委了解到,花50元做成人伤残医学鉴定,就可以申请二胎准生证,不用再缴纳其他费用。

G镇独女户办理成残证需要所在的县政府指定医院作鉴定,然后交到周口市备案,而独子户办理成残证则是到周口市政府指定医院作医学鉴定,交省里备案,“独子户办理二胎证太复杂,我们办不了啊。”该工作人员说。河南省的独子户,即使夫妻有一方残疾,也不能再生二胎,按照规定必须收缴一定的社会抚养费,上缴国库,所以独子户缴费更多。

按理说,如果夫妻一方有残疾,申请二胎准生证仅收证件工本费和医学鉴定费,而从50元到530元再到3000元甚至8000元,这其中的差价到底去哪里了?对此,该镇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是政府“花力气为这些想生二胎的家庭办理成残证,本来都不残疾,为了让他们少罚钱,我们才给办理假的成残证”。

办理这些假成残证不怕上面查吗?当地计生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不必担忧:“这个上面查得不多,不用担心。再说这个证明不在个人手里,在周口地区备案,平时很少查。”

对于为什么不直接按照规定收取罚款,他说计生部门也有一肚子的苦水:“咱们这农村,哪有只要一个女孩的,我们对独女户也比较同情。而每户的实际收入很难统计,都按照平均收入罚款,但是咱们县农村人均收入近2000元,就要收12000,根本收不上来。独女户生二胎的多,要是都收12000,干部们压力大得很啊。收不上来,这全县计生人员怎么养活?”他一个劲地声称县政府是“为老百姓做实事”。

实际上,计划生育作假的手法并非仅此一种。去年,县级计生部门来检查前,镇计生干部给了独生子女户燕子两个假的独生子女证,上面家庭地址一栏是假的,本是W庄的她在两张假证上分别又成了B村和Z村人。专门来安排此事的干部还再三嘱咐她:“你到哪个村就说是哪个村的人,千万别露馅了。”

后来她才知道,原来该镇为了提高计划生育成绩,在上报情况时,多报了独生子女人数,适逢上级检查,为了蒙混过关,才想出了此招。

社会抚养费:乡村干部最后的“摇钱树”

2006年5月,该镇Y村的张秫秫帮助她婆家的两个弟弟办了二胎准生证。村党支部书记是她娘家的远房堂叔,之前他一直向张秫秫说:“大侄女,你那俩弟媳妇都是生了一个闺女,不准备再要了啊?趁我还在位,你们赶紧要,我能给你们便宜。”

后来张秫秫把话传给了小叔子,两对夫妻一合计,赶紧托张秫秫找这位村支书办理二胎准生证。支书要钱2500元,并告诉她正常价格是3000元。为了表示感激,两对夫妻还给村支书送了两瓶白酒和10斤芝麻油。

不过几天后她就明白了支书堂叔为何这么热心。她在堂叔亲戚开的鞋厂里轧鞋帮,快嘴快舌的老板娘有天脱口而出:“还是当官好啊,别看现在没统筹、没提留、没农业税了,我大哥日子也滋润得很,收了计划生育罚款就能拿提成。”

这个“小道消息”在G镇计生办工作人员那里得到了证实:镇政府给村干部下达计生收费指标,完成了指标就能提成。指标额度=全村人口×20元,如果本年度该村所收“罚款”没有达到上述指标,村干部就拿不到提成。

对于镇政府给各村下指标的做法,计生办的人说他们“理解”,“我们也希望多收点钱。虽然国家法律规定,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但是上面拨的计划生育款有时还要贴补其他项目,远远不够用,都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告诉记者,村干部的提成率是8%,但张秫秫得到的消息是村干部提成率是40%。

这种提成符合国家规定吗?《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G镇给村干部的另一个指标则是对每个超生对象的“罚款”数额。“由于物价不断上涨,镇政府制定的罚款额也不断增加。”头胎是男孩又有二胎的超生对象从去年的6200元增加到8000元,女孩则从去年的2500元增加到3000元。

这个价格并非不能通融。“现在生孩子少了,他们为了‘鼓励’多生孩子,现在罚款已经降低了。”一位村民说,他的儿子头胎男孩,2005年生了二胎也就交了5000元了结了,而独女户生二胎的底线是2000元左右。

近年来,随着养育孩子成本的提高,感觉到生起养不起的农民从普遍生育两三个孩子逐渐减少到生一两个孩子。农业税免去后,月薪不过一二百元的村干部的一个重要“收入”来源已被堵死。正如G镇某村的计生人员所言――“只能通过计划生育捞点外快”。

“完成任务才能提成。”独生子女户燕子说,“现在明白村干部为什么没事就劝我生二胎。”和村干部做邻居的燕子经常被村干部媳妇“好言”相劝:“燕啊,就一个男孩不孤单啊,老了连亲戚都没有,多冷清啊,再生一个用不了多少钱。”

这种“优惠”最终真的可以实现吗?周口市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基层农村,计划生育收费往往出现打白条的情况。为了能够让“二胎”“三胎”生下来,基层干部就采用“分步”战术,第一次的时候少收点,但不给对方开票,等孩子生下来之后,“继续让你交钱,因为没有社会抚养费三联结清单,派出所不给办户口,所以不交没办法。”

G镇村民麦子就尝到了这种“迂回战术的苦头”。麦子已经有一个男孩,去年听到干部说交3500元就可以生二胎,她就交了钱,2006年5月又产下一子后,干部却以各种理由推迟给她社会抚养费单据。今年5月,丈夫到派出所给小儿子办理户口,被派出所拒绝。因为计划外生育的孩子办理户口除了户口本、出身证明外,必须出示社会抚养费三联单。

这种迂回战术在该镇计生办同样得到了证实:“反正如果你交不够钱,可能在当时能过关,但过后派出所不会给你办户口。当然,也不是说非要交到8000元,但我们这都有个底线。”因为记者自称是想生二胎的本地人,他不愿意告诉记者底线是多少。

在G镇,记者采访了数10户村民,其中有4位村民向记者表示,他们曾得到过村干部或明或暗“再生一个孩子”的劝说。

村民金子2002年生了二胎,交了5000元,她告诉记者,在她所在的G镇W庄,5000元就可以了结。居民的年均收入正在不断增长,为何罚款额没有增加呢,她认为是现在村干部不能从其他地方揩油了,只有计划生育的罚款提成,能“填填他们的肚子了”。“计划生育是村干部的最后一棵摇钱树,他们可不怕我们多生孩子,就怕收的钱(罚款)少”。

计生干部:我们被当做敌人

“打他是他该打”,谈起在W庄驻点的该镇计生干部陈某被村民殴打一事,十几个村民表示了几乎完全相同的态度。

陈某在W庄已经当了几年的驻点计生干部,日子似乎越来越不太平了。2007年3月,独女户村民吴某的妻子怀孕了,需交纳3000元罚款。陈某来催要罚款那天,只有吴妻在家,她称家里没钱,希望等丈夫回家后再想办法,陈某却强拉着吴妻上车,撕扯过程中,吴妻额头被撞破,恰逢吴某回家,他拿起木棍打向陈某,陈某被打伤。

在两人撕扯过程中,有数名村民在场,当他们看到同村吴某占了上风时,没有人去劝架。让该村村民“欣喜”的一个结果是,“以前陈某住在村头的计生驻点办公室里,上次被打后,他再也不敢来了。”

陈某被打已不是第一次。2006年9月,因为陈某强行抬走该村村民于某家的彩电,遭到于某三兄弟的殴打,三兄弟还放出狠话:“要是再敢这样,你家人就小心点!”

计划生育干部成为众矢之的并不是偶然。在G镇一个村,村支书一年中换了4次,其中一位说他主动下台是因为“当村干部太得罪人,以前收提留、统筹得罪人,现在是收计划生育‘罚款’得罪人。老被村里人指着脊梁骨骂,实在干不下去了”。

另外一个苦衷则是“钱越来越难挣了”。该村支书说:“我的工资一年才2000块。现在只能靠计划生育收点钱。可是镇里规定完成任务才能提成,现在生的孩子也少了,上哪儿弄钱去?罚款少了镇上领导也不满意。”

但是村民的怨气并非无风起浪。该村独生子女户燕子告诉记者,她的孩子已经10岁了,按照规定,独生子女户每月有10元钱的补贴,一直发放到孩子满14岁,并且免收孩子上中小学的学杂费,“实际上只有2006年发了120元钱,以前都没发过,学杂费也没有免过。”燕子说。

对于计生干部的不满还源于“他们想着法骗我们的钱”。去年10月,陈某鼓动燕子去做结扎手术:“你去做结扎吧,可以发给你1000元的补贴。”家里贫困的燕子动了心,不过她后来得知,县里规定独生子女户做绝育手术可以奖励2000元,这让她觉得村干部“坏得很”。

事实上,周口市的计划生育工作干部更加难做。该市的计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周口人口比较多,计划生育工作形势较为严峻,现在的生育率(生育率=出生人口数/育龄妇女数)还在1.8以上,所以他们制定了较为严格的政策。

以结扎为例,除非身体条件不适合,在周口,生了二胎的必须结扎。而河南省计生委法规办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采取长效避孕措施。但是夫妻双方有自愿选择的权利。”

对此,周口市计生委表示他们也非常无奈:“周口市是农业区,农村人口多,如果不结扎,他们也很少主动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第9篇:二胎生育政策范文

未来的人口生育政策如何体现以人为本?笔者认为,我国需要从整个生命周期的框架出发重新定位生育政策,直面独子生育所隐含的潜在风险,以“优化生育”为新的理论指导,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全面、协调、持续的人口发展道路。

彰显人口发展的价值追求

人口安全是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基本要求,优化生育将为人口安全、均衡、持续发展保驾护航。一个安全的人口是结构健全的、低风险、可协调、有保障、有潜力、有适应性的人口。人口均衡发展需要将两性人口和老少人口比例变化各自保持在一个适度的区间里,将家庭养老的功能和家庭人口的结构紧密联系起来,将人的全面发展确立为人口发展、人口控制最本质的政策目标。

第一,尊重底线生育权。“家庭计划”是工业化时代的基本生活方式。即便在一个人口大国,生育两个孩子也是应该坚守的计划生育底线生育权,这是符合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理性选择,是符合人口客观发展规律的安全选择。人口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相对性。

第二,赋予公民选择权利。在确立公民底线生育权之后,应该给他们选择的机会。生育的多样性是维系人口生态平衡的必要前提。坚持宣传倡导、服务关怀和利益导向,杜绝强迫命令,充分体现人口生育政策对基本人权的尊重、对家庭利益的保护和对全面发展的追求。

第三,规避风险、加强保障。计划生育不能只管生前,而且要关注生后,要在大生育的框架里、在生命周期的框架里理解生育、促进生育效用的最大化。生育节制和生育投资要结合起来。将计划生育纳入生育关怀和生育优化的框架中,使计划生育成为幸福当代人、惠及下代人的甜蜜事业。

优化生育:历史的超越和创造

优化生育是指保持对社会经济发展需要高度适应力的生育模式和生育行为。广义来说,优化生育包括生、养、教诸多方面。优化生育包括了生育节制、生殖健康(含出生人口素质)、生育质量(生育结构,指出生性别比)、生育权益、生育决策、生育保障的优化,是生育全方位、长时段的优化。在大生育的框架里,要讲生育过程的优化;在小生育的框架里,要讲生育决策的优化。优化生育包括了生育目标的优化、生育结构的优化、生育决策的优化。在决策层面上,“优化生育”包括了适龄的生育、适时的生育和适量的生育,也可以理解为“适度生育”。或者说,优化生育、适度生育的理论主要有三个维度,即适龄生育、适时生育、适量生育。

随着时间的推延,我们会越来越深刻地认识到,“优化生育”是对计划生育范畴的超越和发展,这是一个内涵更丰富、更具整合力因而更具指导性的概念。随着稳定低生育水平、生殖健康等命题的提出,生育的优化就有了这样几个维度:在宏观层面上,要实现生育文化和生育制度从传统到现代的跨越;在微观层面上,则要实现生育数量、生育质量、生育结构、生殖健康和生育权益的优化。我们的目标是,努力实现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家庭健康幸福的发展、社会协调和谐的发展、人口持续优化的发展四大目标。

如果说“计划生育”体现的是生育干预的制度理性,那么我们倡导“优化生育”则要在保持理性的同时,更多地展示生育干预的人文关怀,将计划生育、人权尊重、科学决策、优生优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等诸多内容融为一体。随着“意愿生育率”和“政策生育率”趋同,随着内生性节育机制的形成,权利尊重、科学决策、生殖健康、优质服务等内容的重要性将更加突出。优化生育体现了工具理性和人文关怀的结合。

优化生育实际上体现了在必要的社会干预下生育的几个特质:

其一,适度的生育,以成本最小化为目标。适度的生育必须是结构――功能健全的生育。无论对家庭还是社会来说,更少的独子户是更理想的选择。

其二,安全的生育,以风险最小化为目标。最理想的是零风险的生育。譬如,降低婴儿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劣质胎儿发生率以及减少孩子夭折率。安全的生育要全面实现生殖健康目标。

其三,效用的生育,以效用最大化为目标。高质量的适度的生育将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丰厚的回报。在这个意义上,生育就是一个令人欢喜的投资和建设的过程。

其四,人文的生育,以关怀最大化为目标。优化的生育归根结底是一种责任行为,体现了政府和家庭(或个人和夫妇)责任意识。以人为本、依法行政的年代需要更加重视知识传导和利益诱导的力量,以文化之就如春风化雨,蔚为大观。

提出优化生育不仅在理论上有价值,使我们对计划生育的历史局限性有更深刻、更清晰的认识,而且在实践上有重要的政策含义,可以使我们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与时俱进地把握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方向和定位。

计划生育和优化生育的区别与联系

第一,前者以控制人口增量为主,后者以提高生育质量为主。前者的政策取向是鼓励一胎化,后者的政策取向是“城乡通开二胎生育”。生育的公平本质上是权利的平等,而不是数量的划一。“一孩太少、二孩为好、多孩不限”也许是利国利民的最佳选择,社会主导的价值取向不能少于普生两孩。

优化生育的政策主张虽然可能在人口增量上会超过目前计划生育规定下的政策生育水平,但不会超过国际、国内公认的“低生育水平”。我们在高生育的年代都闯过来了,更不要说在制度更加健全、文化更加繁荣、经济更加发达的今天,社会的养育能力绝对不是过去可以相提并论的。所以,中国不仅可以承受二胎生育在一定时期内的抚养成本,而且应该接受这样可以使家庭和社会更加健康和安全的人口结构。这种做法可以使未来中国人口的发展更加平衡和安全,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计划生育所带来的出生性别比持续升高偏高的现象。问题在于,越来越多的家庭和年轻夫妇养不起孩子了,中国已经进入“高成本生育时代”,很多人惧怕做“房奴”和“孩奴”而放弃二胎。

第二,在联系上,优化生育不是不要计划生育,而是对传统计划生育的超越和拓展。优化生育是适度生育(对传统计划生育的拓展)、保障生育、投资生育的结合。优化生育从生命历程出发要求政府对已经完成计生使命的“后计生”家庭“骑上马再送一程”。优化强调从微观的利益出发来寻求利益的双赢。表现在:其一,更加强调人文关怀,淡化计划生育工具理性的色彩。其二,计划生育政策的轴心发生位移,就是从重点控制增量转移到提高生育质量。其三,优化生育的实质是家庭和社会双重适度的生育,考虑了人口控制的上限和下限,计划生育的界限和底线。

第三,计划生育的理论依据是人口抚养成本理论,优化生育依据的则是成本―效用理论。前者以成本最小化为出发点,将新增人口看作负担,将人口问题等同于数量问题,所以长期以来很多地方奉行“少生就是一切”,这从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少生3~4亿、节约多少万亿抚养费的经济逻辑可以得到证明。优化生育以效用最大化为出发点,将生育看作是一个家庭投资和社会投资的过程。考虑到生育主要是微观的家庭的事件,所以优化生育理论强调从家庭效用出发来实现社会效用。家庭的健康是社会健康的基础,家庭的安全是社会安全的前提,这是一个公理。优化生育力图避免“没有质量和效用的控制”、或者以“宏观效用来替代微观效用”。传统的计划生育的很多做法是制造和积累风险的过程,如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并发症,独生子女家庭的生存风险和养老风险,出生人口生态失衡,等等。任何忽视家庭必要生育权限和生育权益的做法都是有风险的做法,都会危及人口的安全发展。优化生育牢牢立足以人为本,更能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类发展。

第四,计划生育体现的是狭义生育观,优化生育体现的则是广义生育观。“大人口观”需要“大生育观”的配合和支持。计划生育关注的是生命周期之初的生育效应,优化生育则关注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的生育效应。如果说计划生育是决策控制,那么优化生育就是过程控制。优化生育建立的是“大生育观”,是将孕育、生育、哺育、抚育、教育联系起来的大概念,着眼于整个生命周期的变化和需求,“生育”被看作是一个投资和收益、成本与效用相连接的过程。优化生育强调生育决策优化和生育过程优化的结合,强调微观利益和宏观战略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