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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16.006
1 基础设施投融资的模式
1.1 传统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计划经济体制中,财政出资是基础设施投融资的资金来源,政府作为投资者,也是融资和被融资的对象。一般而言,中央或者省市一级政府拥有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审批权和投资决策权。因为,政府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人,所以该模式中,不管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决策还是建设资金的筹集与使用或者是项目验收后的管理与运营,全权是政府统一实施。传统的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主要有财政投资、国内外贷款、证券市场融资和土地储备制度融资。
传统模式最大的优势是它依靠政府的良好信用和政府财政,能够在短时间内筹集到需要的资金,操作简便而且可靠。劣势是会受到政府财力和信用程度的限制,对政府财政产生压力,融资能力不足,而且不利于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制。
1.2 传统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创新
上世纪末,我国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基础设施的投融资体制也随之在慢慢地变革。随后,国务院下发《关于投资体制近期改革方案》,基础设施投融资公司在全国各地兴起。传统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创新主要有市政债券、信托产品创新和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简称ABS)三种形式。
1.3 新兴的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
随着BOT模式出现在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领域,项目融资这种新兴的模式迅速发展起来,项目融资是一种以项目收益为基础并且依托政府支持的商业融资,它的参与者是合资股份制项目公司,目前有两种分类:PFI(Private Finance Initiative民间主动融资)和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公私合作)。
1.3.1 PFI民间主动融资
PFI涉及两个对象,一个是政府部门,它提出建设基础设施项目需要,经招投标将项目交给有特许权的私营部门建设及运营,同时要求其在特许期结束时将经营项目完好无缺且无债务的交还;另一个是私营部门,它通过从接受服务方或政府部门收取一定的费用来回收本身支付的成本。
1.3.2 PPP公私合作
PPP是私人部门与政府合作,共同组建特殊目的机构(SPV),双方均参与项目设计研发、建设运营,共担融资和项目风险,利益共享,到期后将项目交还政府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下,政府在后期建设运营等参与程度更大,而企业恰恰相反,是在前期立项等阶段参与更多,由于公私双方都是全程参与,所以合作期长,信息也更加对称。
2 基础设施投融资新兴模式比较
2.1 PFIPPP比较
从以上论述中可以看出,PFI与PPP有诸多相似点,同时又有明显的区别:
资金来源不同。民营资本是PFI的来源,然而对于PPP而言,还会有海外资金的摄取,但是两者都改变了以往基础设施全权由政府包揽的局面,都是通过公私结合,减轻对政府财政的依赖,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投融资主体多元化,提升效率控制成本。
2.2 PPP模式的主要类型比较
PPP模式包含BOT、TOT等多种模式,主要类型见表1。
当下,我国项目融资模式中应用最多的主要有四种,BOT、TOT和ABS模式,现将项目划分为6个阶段,分别对其各阶段的责任进行对比并汇总至表2。
最后按照融资成本、短期融资难易程度、风险分配、适用范围等对此主要的三种模式进行对比。
适用范围有长期、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有长期、稳定现金流的已建成项目凡是收放安全、具有持续、稳定未来现金流的项目资产,经过一定的结构安排均可以证券化
典型案例日照电厂,沪甬高速公路、广州轻轨,上海延安东路隧道复线工程等等法国威望迪通用水务公司购买武汉、天津、上海一些水厂的经营权1996年珠海以交通工具注册费和高速公路过路费为支持发行2亿美元的债券;2007年重庆市政府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市政资产支持证券”,融资50亿
3 结束语
城市化进程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面对政府财政投入不足,传统融资方式已难以满足社会的需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方式需要不断改革创新解决融资难题。本文对传统模式及新兴模式分别进行了介绍和对比分析,以期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渠道的拓宽和选择提供借鉴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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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城市发展;城市管理;城市基础设施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容及其投资主体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公用基础设施的内容可从两类来理解:一类是向社会提供公共或半公共服务,并由政府定价或限价,通过其自身经营收回投资,并获取回报的基础设施,我们可称之为经营性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它包括城市供电、供水、邮电通信,以及收费的公路、桥梁等。此类经营性城市基础设施,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在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后,其短缺状况已经得到初步缓解。另一类基础设施则是向全社会提供免费的公益,它无法通过其自身经营收回投资、获取回报,我们可称之为非经营城市基础设施(下简称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城市道路、开放的公共绿地等。对于这类公益性城市基础设施由于其自身特点,很难用通常意义上的经济学方法来研究。所以就要求我们必须透过其表象,从其自身属性出发,剖析其内容,究其本质,找到其建设的正确模式。
由于城市基础设施是面向全社会提供服务的,其建设的最终产出效益很难量化到单独个体,而往往表现为城市总体面貌的改观、经济运行环境的改善及市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它对城市的影响通常是结构性的、全局性的。所以,理所当然地必须由政府投资建设。一旦建成之后,城市基础设施就形成新的国有资产。
一旦达成上述共识后,那么只需讨论政府投资来源,以及在投资过程中如何进行管理。
二、资金来源
城市基础设施需要大量资金。怎样多渠道地筹措资金,摆脱目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的窘境。下面就一些基本思路逐一探讨。
1.财政投资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政府职能之一,企业在向政府缴纳税款时,实际上隐含了对城市基础设施的要求。但是目前,我国的综合国力不强,而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逐年下降。政府财力匮乏,而在短时间内,这种状况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鉴于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单纯依靠财政投入是不现实的。
2.利用政府控制的资源作为投入
政府控制的资源形式多样,但总体分为两类:一类是非物质的无形资源,例如特许专营业务,或者政府允许的垄断行业的超额利润等等。另一类则是有形的物质资源,由于政府拥有对土地的所有权,加之土地资源普遍存在、价值较容易具体量化等特点,许多城市已经在利用。当然,土地资源开发是需要花费成本的,事实上,政府是将土地资源开发的地值部分交给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以补偿其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例如我县县城肖国排小区与双桥小区就是以这种形式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这种方式的优点是简单易行、大家便于理解,但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第一,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对其需求的无限性,使得政府不可能掌握大量的土地储备,所以不可能将这种方式长期延续下去。事实上,现在已经出现了部分城市城区无地可划局面。第二,由于考虑到企业的投资回报,不得不加大作为政府投入的土地资源的增值幅度,往往使得城市规划不得不做出某些妥协,这就有可能对城市总体规划产生不良影响。第三,采用这种方法将大量土地集中于同一时间上市,将会导致要么因资金短缺而市场无法承受,要么过分吸引资金投向房地产,引得房地产过热。所以,这种方式,短期内少量采用可以筹集部分资金,但长期、大量运用将会带来较大的消极作用。
3.通过出让、出售其它国有资产筹资
国有资产形式有很多种,例如,企业中的国有股份、政府物业等。而出让、出售这些国有资产,将其收入投放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去,主要基于两点理由:第一,由于政府在过去的财政收入中没有向城市基础设施投入应有的份额,而将其用到其它国有资产的购置上,所以,现在出售部分国有资产,将收回的资金作为政府本应该投入的资金,投入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上,只是弥补过去的欠帐。第二,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其它国有资产都是国有资产,那么我们可以在保持资产价值连续的基础上进行资产形式的转移。此外,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可以使整个经济的运行环境优化,从而提高整个经济包括国有资产增值。如果我们能在通过出让、出售其它国有资产获取资金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过程中,保证了总体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那就是无可非议的。
4.利用信贷手段
改革开放以来,收入逐渐向民间倾斜,民间已经沉淀了大量的资金。但这笔资金不可能无偿地投入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只能由政府利用资本市场,以国有资产或政府税收做担保,向社会融资,包括贷款、发行中长期建设债券等等,负债建设。采用这种方式,一来可以使民间资金流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减轻通货膨胀压力,二来政府可以通过城市经济运行环境的改善及全社会经济效益的提高,获取更多的税收,再投入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中,从而使城市基础设施步入良性循环轨道。此种方法如果运用得好,可以使政府有较充裕的建设环境,避免因大量出让土地、出售国有资产而导致的负面作用。
三、建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作为投资管理的主体
在探讨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资金的筹措方式后,我们就必须研究如何对投资进行管理,控制投资成本。
由上面的讨论,我们可以知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际上是国有资产在保值、增值前提下的资产经营,只不过由于其特点,使得这种资产经营稍稍不同于其它国有资产的经营,但这并不影响其资产运作方式必须符合资产经营的一般规律。从道理上来说+,政府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者和所有人,享有对其投资进行管理的一切权限,但是怎样将这种权利转变为高效合理而又切实可行的操作方式,则需要我们仔细研究。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原则,一方面接受政府的宏观间接调控,另一方面接受市场的微观直接调节。从理论上讲,这种双机制调控方式是一个理想模式,但事实上政府和市场都有失灵的时候。首先,在市场中供给者和需求者是彼此独立的,他们依靠市场价格信号决定其生产和消费,在存在外部效应的重要条件下,市场价格有时不能正确地反映成本或收益,市场不能准确地发出信号,市场调节就会失灵。政府部门对决策的成本和收益缺少认真核算,还有在做出经济决策的时候,政府难以掌握充分的信息;即使政府能够掌握充分的信息,也不一定都能够做出准确的决策;即使做出准确的决策,也难以掌握决策实施的程度。更何况,在城市工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中,如果所有的资金、物质、信息都掌握在政府人员手中,由于他们不可能完全用企业的角度来考虑问题,虽然在宏观上能够把握得较好,而在微观运作中往往缺乏经验。
所以,必须需要一个能够上承政府下对企业的中观调控组织,迅速做出反应,使其目标企业化,这个组织就是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而国有资产管理局是政府的行政机构,代表政府对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还是政府行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具体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而言,就是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公司。
1、克服政府因远离市场而依靠计划指令盲目调控的弊端。
事实上,目前我们所遇到的问题也迫使我们反思过去的建设模式。前几年,由于城市基础设施欠账太多,建设的摊子铺得很大,所以政府主要侧重于利用行政手段,加上通过政策优惠、出让部分资源等经济手段,调动基层经济组织的投资积极性,在操作上多采用政府直接面对企业。这的确给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增添了活力,城市面貌在短时间内大为改观。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操作模式的弊端也日益显现出来。由于强调政府对资源的分配,忽视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功能,未能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调节作用,而企业由于其自身目标的局限,过分追求其自身利益,政府又无法准确地评价所付成本,使得
政府付出的代价过大,而且造成多个具体实施项目的苦乐不均,无法形成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也无法正确评价具体项目的投入产出比。所以,虽然在短期内有较高的效率,但所付成本太大,不利于城市建设的持续发展,这实际上是一种粗放型的建设模式。
目前,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经济快速增长,我们已经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我们所面临的问题由过去的供给不足变成有效需求不足,由投资过热变成投资偏冷,在这个阶段经济以比较平稳的态势增长。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上,由于过去的应急工程、还帐工程的建设已经基本结束,这就需要我们彻底转变观念。
2、基础设施建设的现代化要求逐步提高,促使管理投资的政府与企业间的中介性的公司的建设。
集中力量建设对城市具有结构型影响的大型基础工程,充分发挥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经济性。由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巨大、工程复杂、涉及面广、系统性强,过去那种分散建设的建设模式显然已经不能适应,迫切需要组建大型国有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公司,使其在总体规划、项目决策、资金来源上接受政府的指令、指导,而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通过加强财务管理和质量控制,充分运用市场体系和竞争机制,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由于有利可图,能够吸引社会经济组织参与建设,又使其回报控制在略高于社会平均利润率的水平上。
3、有利于政府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住市场经济的脉搏,实现高效的宏观调控。
建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公司又会带来另一个问题,许多人会有疑问,这样做是不是又回到过去政府通盘管制的老路上去了,是不是会造成人为垄断?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公司会不会又陷入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的怪圈子中去?
事实上,市场经济从来都是垄断和竞争的结合体,竞争必然形成垄断,垄断又会在更高层次上竞争。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公司受政府委托管理政府的投资,的确是一种垄断,但这是一个必要的、合理的垄断,因为只有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才能够真正与政府保持利益上的一致,而又将政府利益通过市场表达出来,其它的基层经济组织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但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作为投资管理公司必须通过市场,利用市场有效地配置资源,充分发挥价格信号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通过公平竞争机制,利用经济手段吸引社会经济组织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并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另外,在资金信贷方面,也需要这样一个经济组织来具体操作和实施。
过去,政府由于缺乏宏观调控机构,只能在较大程度上利用行政手段、以优惠政策作为激励企业参与建设的手段。但是政策一旦形成了,就具有较强的刚性和较长的延续性,缺乏灵活性,无法适应具体不同的情况,而城市基础设施投资管理公司有可能充分利用经济手段来引导、约束社会经济组织的建设行为,使政府投资管理到实处,这实际上是强化了竞争,而不是强化了垄断。
另外,那种认为国有独资企业一定造成效益低下的观念是失之偏颇的。在市场经济中,产权分离、投资者与公司法人之间的委托——关系的普遍化是现代企业产权关系的特征,公司作为法人,实际上是资产所有者的者,只要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并有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至于资产所有者是谁,对于者来说并不重要。所以,从理论上来讲,国有企业与效率低下没有必然的联系。
四、应处理好政府与投资管理公司的关系
政府和投资管理公司在二者关系上应处理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严格按照公司法组建公司;
二是强调委托——制,明确双方各自权责;
三是按德才兼备原则选定合格的企业经营者;
四是加强考核,严格考核制度,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惩。
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档案资料的管理对于像尤溪这样的基础设施建设较为活跃的海西地区来说非常重要。目前,尤溪县有15个乡镇,约42万人。2009年尤溪县建设四大规划分别有城东新区建设、大儒名城建设、水东大桥、高速公路,随之出现大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档案。但是在迅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背后,出现了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也是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那就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材料缺失严重。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档案管理的现状与面临的挑战
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给基础设施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带来机遇的同时也面临了许多挑战,如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档案的管理与整理,保证其完整、准确、系统,得到妥善保管和有效利用,杜绝隐患是建设和管理单位必须引起关注的重要问题。
解决好这个问题的关键还是要发现目前面临的问题:
1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档案形成条件不足。从目前尤溪的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档案的状况来看,主要是存在着重建设,轻档案,对工程档案缺乏足够的重视,使得工程档案资料不规范、齐全,甚至出现造假现象,同时档案管理人员大多没有参加专业知识训练,管理水平低,服务意识差,工作往往处于被动应付状态,从而大大影响了工程档案的质量。另外由于建设单位对基础设施档案的不重视,造成档案管理机制不健全,即使有也没有一定的协调力度。同时由于缺乏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和现代化信息管理机制,使得工程档案管理落后,缺乏对工程建设的约束,造成国有资产的流落失。
2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档案制度不规范。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档案工作严重滞后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建设单位的领导者、组织者对档案法制和工程档案规律认识模糊,对工程档案管理重视不够、组织协调软弱无力,档案工作没有纳入工程建设整体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档案制度不规范,无法做到工程档案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3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档案管理过程中政府管理缺位。基础设施建设档案为使用、维护、改建、扩建提供准确、真实、可靠的依据。目前在基础设施建设中政府作为主导方存在着一定的工作缺陷。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是一个看得见,摸得着,实实在在,工程参建各方一致努力,领导关心,社会各界关注,而项目档案,只是一个“软件”,往往被忽视,出现了重建设轻档案。要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阶段、各部门、各单位形成的项目档案规范、准确、齐全收集,进行管理科学,当地政府无统一协调,依法制定、健全一整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档案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 对城建档案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少数建设单位重建设、轻档案的思想占据了一定的位置,只重视工程建设,轻视档案建立,一直以来在工程建设当中注重工程施工进度,轻视文件资料的管理,从根本上讲并没有把档案管理提到正常工作范围,更没有建立一套规范的管理机制;
2 档案管理自身特点因素。基础设施建设档案工作作为国家档案事业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其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基础设施建设档案管理的利用具有区别于其他档案的特点。如何进一步做好档案文件的收集、开发利用工作,使这一宝贵的资源在基础设施建设各项活动和工作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一项值得关注和重视的问题。基础设施建设档案内容繁杂、数量大、种类多、涉及部门多、综合性强,能够较为全面反映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作及活动情况,因此档案的利用率较高。
3 基础设施建设的复杂性。城市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仍然存在,设施总量和人均指标还不能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并且城市基础设施大部分处于低标准运行状态,失修失养严重。城市建设仍然不能按照市场运行机制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未能形成良性循环机制。城市建设条块分割、分散建设现象仍然存在,建设管理体制不能适应社会化城市所要求的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部分工程不按规定程序办事,绕开城建档案馆的监督。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前期档案管理解决问题的对策分析
1 加强组织领导。要成立行政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前期档案管理工作。在收集整理材料阶段,要求基础设施施工部门先出图再施工,以保证纸质资料的完整,做到有物进行某项建筑维修、改建时,事先通知档案室,档案窒接到通知后,着手准备基础设施项目的档案资料,以最快、最有效的方式向维修基础设施部门提供准确、完整的档案资料。工程施工阶段,对工程技术资料实行“动态管理”。由于在施工期间,会产生大量的施工、设备安装及各种试验活动的原始记录,还有验收、隐蔽工程记录、变更和设计通知单等文件材料,这期间文件收集是难点,我们必须走出档案馆,深入到工地,主动与主管基础设施领导联系,了解施工的进展,充分掌握基础设施档案形成的自然规律,认真地分析和研究文件材料,抓好文件资料的收集工作。竣工前阶段,为把基础设施档案资料存在的主要问题解决在竣工前,防止因缺少资料而影响到工程的验收和今后的交付使用,我们必须做好竣工图纸和资料的初步验收和整理工作,并逐一登记,对于不完整或不系统的部分及时补充,以便于归档文件的完整、准确、真实性,有利于工程的竣工验收。工程验收阶段,建设单位要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档案行政部门应积极配合基础设施工程管理部门,齐抓共管,严格把关。
2 健全前期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理顺目标,明确职责,保持各环节的有效衔接,是做好基础设施建设档案工作的基本保障。理顺管理机制,变档案一级管理为档案室、项目管理部两级管理,这样可以较好地解决管理机制差的问题。在每个工程项目管理部设立专职档案员,负责该
项工程的档案工作,将工程档案的编制职责交到项目管理部,并且要求档案工作与工程项目的建设同步进行。加强管理必须抓住收集齐全,材料系统这两个环节。保持归档件的完整性是档案系统的前提,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环节。城市建设档案来源分散,形成周期长,同时内容繁杂、数量庞大,给做好收集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同时要注重特殊形式的文件材料的收集。现行的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除了传统的纸质文件外,还会产生许多照片、电子文件等,这些特殊的文件材料也反映了市政建设的过程,是工程项目档案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收集时不能疏忽遗漏。
3 注重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以人为本,维护服务对象的根本利益。城建前期档案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市场经济的确立与社会的日益信息化,档案用户需求逐渐向个性化和多样化发展,档案馆对社会的服务理念和方式将会发生根本性变化,档案馆服务的重点将向社会大众转化,人性化、以人为本的服务将占据主导地位。档案馆要把握提供档案信息个性化服务作为一个重要发展方向。开发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为社会各方面需要服务。改变传统“重藏轻用”和“被动服务”的观念,积极主动地开发城建基础设施前期档案信息资源已迫在眉睫。避免局限于对原始材料、统计数据和摹本事实的简单罗列和堆砌,努力在知识含量高、带评述性的注释、按语、序言等编研材料方面多下功夫,充分利用所掌握的城建档案信息资源研究当前城市基础高州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中某些现实问题,为建设决策提供有效依据,为城市文化消费提供养分。
【关键词】城市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 成本管理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当下,城市的规模在逐渐扩大,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数量急剧增多。随着各个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规模逐渐加大,这也使得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本管理也越来越重要,但目前同种类型工程成本管理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这种现象的出现,不仅给国家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同时也不能保证建筑工程整体的质量。因此,为保证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必须将成本管理应用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去,通过借助合理成本管理措施来实现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各项资源的控制,同时有效控制工程的成本投放总量,进而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整体施工质量,从而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成本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成本管理体系
建立完善的成本管理体系,不仅可以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施工环节的资金投放力度进行合理的控制,同时也能有效的缓解施工环节的资金的消耗力度。但是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大多数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都没有建立完善的成本管理体系,再加上每个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在进行施工成本管理时的方法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这也是的在进行施工成本管理的过程中很难进行统一管理。由于存在地域的差异,进而使得管理时存在很大的差距。由此可见,缺乏完善的成本管理体系不仅会给施工造价管理上带来一定的影响,同时也给资源的应用效率带来一定的影响。
(二)缺乏对工程成本管理的重视程度
随着我国社会发展越来越好,人们的生活质量也得到了显著地提高。为了给城市居民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多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开始加大了施工质量的管理力度,而忽略了对工程成本管理的重视程度。即使有一部分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制定了相关的施工成本管理制度,但是,因为建设单位过于重视施工质量,导致大多数的施工单位在施工的过程一味满足质量的高标准而忽视了成本的控制,导致一系列的经济问题的出现,进而加大了工程经济成本的投放力度,从而出现资源、经济成本浪费的现象。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成本管理的有效措施
(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前期
1.严格工程设计控制。在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的过程中,如果设计图纸发生失误、业主要求更改设计图纸、环境变化等现象的出现,就会使得施工材料、施工设备、施工流程等出现变动,这不但会给施工进度带来一定的影响,同时还会给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为了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成本管理进行合理的控制,除了工程设计人员要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气候等条件进行认真勘察,还要跟业主进行及时的沟通,全面了解业主的需求,充分考虑项目的内外因素,并对施工成本进行合理评估。除此之外还要对施工图纸进行严格的审核之外,一旦出现发现问题,就要第一时间查明原因,并对施工图预算进行修改,保证项目合理可行,避免项目施工期出现不必要的变更和修改,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成本控制提供必要的保证,
2.规范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主要的的作用就是给建筑市场建立完善的竞争机制,进而推动建筑行业更好的发展。建立完善的竞争机制不仅可以实现建筑工程的科学化管理,同时也能对建筑工程的施工成本进行合理的控制。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主要目的就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对建筑工程进行优化管理,同时还能对建筑工程的承包单位进行合理的选择,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廉洁、规范、高效的“阳光”市场环境,维护工程建设市场秩序。除此之外,还可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进而提高建筑工程的经济利益。
3.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签约管理。在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准备阶段,为了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的合理性,首先就要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签约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作用是保证承发包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也是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以顺利的开展的有利条件。因此,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单位要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签约管理,并对合同中的内容进行全面的解读和了解,进而保证建设工程合同的合理性,除此之外,还要制定一系列的合同档案、财务报表等管理机制,并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进行严格执行,规范双方的责权利,进而保证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严格工程设计控制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施工阶段
1.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抓好施工现场管理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也是降低工程建设成本,杜绝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管理目标的实现的关键,首先重视人的管理,加强团队合作,人是决定工程优劣成败的关键。只有合理的组织,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团结协作,充分发挥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和技术施工人员最大的创造力。其次加强施工过程控制,建设项目的质量多数是在施工中形成的,加强对现场施工的质量管理,就是要控制好质量和进度,这是实现施工目标的重要保证。质量要得到保证,就要严格按设计施工图、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操作规程完成好每一道施工工艺、工序。要认真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再交质检部门联合检、专项检,层层把关,做好每一个施工过程的控制,确保整体工程的质量。
2.严格现场签证管理。为了给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节约经济成本,就要严格现场签证管理。工程签证费用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的各个环节。如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存在较多的隐蔽工程,这就会给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因此,为了有效的防止这些情况的出现,就要加大现场签证管理力度。除此之外,为了保证现场签证管理的合理性,还要对施工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审核,尽量做到随做随签的效果。这样不仅可以保障资金成本应用的合理性,同时还能确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安全。
3.做好施工过程监督管理。为了保证施工成本管理的合理性,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聘请项目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单位加强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及工程成本控制,他们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其作用是通过开发商与其签订委托合同,独立履行其监督管理职责,通过现场监督管理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严把项目建设的质量关,并积极探索优化方案和最佳线路来完成工程,避免工程的不合理浪费,以获得最好的经济效益,这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使用;有利于工程成本控制;有利于提高工程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工阶段
1.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验收工作。工程完工后,项目经理部要组织工程技术、计量、财务、材料等相关部门清理与核算该工程的所有财产和物资,分析施工成本,并将其列入到工程档案管理中。项目经理部应安排资料管理人员按有关规范收集交工文件进行的分类和整理,并做好像一个的审查、验收工作。对于竣工阶段的管理工作,项目部要基于高度的重视。一旦发现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就要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样既能保证施工质量,又能通过竣工结算和成本核算,减少结算误差,积累造价控制的经验。
2.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竣工情况进行审计。在进行竣工审计工作时,要做工程量清单进行详细的核对,这也是成本管理工作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因此,需要安排一个具备丰富经验的工程造价人员对工程各项环节进行全面的核对,核对的内容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第一个是项目的疏漏问题;第二个是地方规定的各项费率问题。
三、结束语
通过本文的阐述,使得我们清楚地认识到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成本进行科学的管理,可以推动我国建筑工程更好的发展。而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成本管理力度,不仅可以给建筑工程带来一定的经济价值,同时也给建筑工程打下良好的社会基础。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科学的成本管理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今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成本进行管理,不仅可以有效的减少建筑工程的投放成本,同时也能促进我国建筑工程的今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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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基础设施 城市建设 可持续发展
一、引言
经过改革开放将近30年,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状况已得到很大改善,城市面貌日新月异,极大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与发展。但由于原有基础较薄弱,与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相比,城市基础设施仍明显不足与滞后。未来20年,城市化必将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中心内容,也是重要的经济增长点。迅速发展的城市化,将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文章正是基于此分析了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相关的改革趋势。
二、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现状
1.与世界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差距较大
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导致生产要素竞争优势缩小,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一国或地区的竞争力将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之后,我国的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但仍然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未来城市化必将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中心内容,迅速发展的城市化,将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为迫切的要求。然而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国外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因此,较大幅度地增加城市基础设施的供给自然成为我国广大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并且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信息化与网络化本身已造就一批新的城市基础设施,如网络、通讯、卫星传送等。
2.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区域发展极不平衡
由于历史、地理位置、环境、经济技术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我国西部地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严重不足,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反过来又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形成了恶性循环。而东部地区由于天然的地理优势、优惠的国家政策,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迅速,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了巨大的资金支持,城市基础建设的发展反过来又促进经济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西部地区的城镇化水平比全国平均水平低5-8个百分点,比东部地区低10-15个百分点。西部地区城市基础设施水平约为全国平均值的70%一85%,东部地区则是全国平均值的110%-125%,中部地区则约与全国平均水平相当。西部地区在经济基础设施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基础设施存量不足(密度低、通达深度浅、等级低)、自我投资能力很差,同时对现有基础设施的利用效率较低。
三、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革的趋势分析
1.改革的原则和目标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改革的原则就是打破垄断、放宽市场准入,坚持谁投资、谁拥有、谁收益、谁承担风险,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实行政府宏观指导协调、企业自主投资、银行独立审贷;积极培育多元投资主体、鼓励公平竞争,政府依法保障各类投资者权益和公共利益。其核心是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建立公平的市场环境和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
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改革的目标是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方式市场化、投资决策程序规范化、项目管理专业化、政府调控法制化及中介服务社会化,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新型投融资体制,促进城市基础设施的持续、健康发展,减少财政负担,提高服务效率,改善服务质量。通过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最终建立起市场引导投资、企业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宏观调控有效的新型投资体制。
2.改革的主要内容
我国自20世纪末开始了基础设施市场化改革的探索与实践,在此过程中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符合我国符合我国国情要求的基础设施市场化改革理论。该理论的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各类投资主体的投资范围和分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充分落实企业投资决策权,改革投资审批制度。经营性项目的投资,政府在严格控制规划的前提下,充分放权,鼓励和吸纳广泛的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对于价格、收费机制没有到位或带有一定公益性的经营性项目采取公私合作模式吸引社会投资者合作建设。
(2)开放经营性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经营市场,大力吸引包括民间资本在内的各种社会资本进入经营性基础设施领域,为集中政府财力建设公益性项目以及政府退出经营性项目创造条件。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有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
(3)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体制。改变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方式,实行投资、建设、运营相分离,逐步建立权责明确、制约有效、科学规范、专业管理、社会化运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政府投资决策的责任约束,以合同为纽带,实现规范化、市场化的项目实施。引进代建制,积极创新投资和建设模式。
(4)加强政府对基础设施投资的管理和服务。政府从以行政审批为主,逐步转向备案、核准和审批相结合的宏观管理模式。不断减少审批环节,提高服务效率。
(5)推进基础设施投资及经营体制的创新。改变基础设施行业的事业单位管理模式,改组、改造原由的经营机构,使之成为独立核算的经营企业。建立和完善基础设施融资多元化体系。充分利用一国际金融组织(包括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外国政府等机构)的贷款,这类资金具有贷款期限长(20年左右)、资金供应量大的特点。我国也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基础设施类股份公司己经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基础设施的企业可以通过发行债券集中大规模建设资金。
3.改革的进程
随着我国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我国基础设施市场化改革也沿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不断发展,自20世纪70年代至今大约经历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为20世纪70一工作80年代。该阶段的主要改革内容是国家开始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初步建立基础设施融资的稳定渠道。第二阶段为20世纪90年代。基础设施建设在改革中不断发展,开始以拓展筹资渠道为主要特征的市场化进程;对向外商和国内经济组织转让国有公路、桥梁、隧道、港口码头等城市基础设施的经营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等做出明确规定,吸收外资及国内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有了可操作依据。第三阶段从2001年至今。以加入WTO为主要标志,我国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开始按照国际规则扩大开放程度,允许外资
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投资,改革逐步走向深入,市场化进程加快。
四、结语
探讨了城市基础设施的概念、作用、性质与特征;对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从投资建设与发展水平、行业管理体制两个角度研究了城市基础设施发展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从我国基础设施市场化改革的原则和目标、主要内容以及改革进程的发展历程的角度研究了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的发展趋势。
城市基础设施的增长不仅是城市容量的基础,更是城市生活品质提高和城市文明的保证,这就要求我们大力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近年来我国城市基础设施的现代化程度显著提高,新技术、新手段得到大量应用,基础设施功能日益增加,承载能力、系统性和效率都有了显著的进步,推动了城市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条件改善。
1.我们先从基础设施领域拓展方面来看: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城市基础设施除了交通、能源、饮水、通讯等的供给外,已经扩展到环境保护、生命支持、信息网络等新的领域。
1.1城市信息网络设施建设日益受到重视。数字化建设成为城市建设新宠,信息网络构成城市发展的基础性条件。以移动通讯和互联网为代表,城市移动通讯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异军突起。
1.2防灾减灾、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建设受到重视。城市紧急避险平台、消防和人防设施、紧急医疗救护设施等成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的重点。城市基础设施不仅要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还要保证在特殊情况下不中断。
1.3基础设施构成明显变化。除增加信息网络、城市应急设施和备用设施外,环境保护设施和电力、天然气等洁净能源建设份额明显加大。原有设施的改造、升级和换代成为重要建设内容。
1.4基础设施的技术条件进步显著。新技术、新材料不断得到应用,技术和装备水平普遍提升,例如为了提高饮用水的水质标准,自来水厂进行净水工艺技术改造,除常规处理工艺外,实施预处理工艺,同时对供水管网、供水检测、供水计量、再生水生产等普遍进行技术更新和升级。
2.从城市基础设施科学合理规划方面来看: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城市发展的均衡协调是保证城市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这种均衡协调包括基础设施与城市规模、功能和空间的均衡,与城市发展阶段和城市外部环境的均衡,城市基础设施系统本身以及各个子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各子系统之间的均衡和协调等等。所以科学合理的城市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是重要前提这一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不仅将满足全国城市发展对供水的需求,还将大幅度地提升水资源的利用水平。
3.从加强节水设施建设方面来看:
随着城市容量的扩张和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对水的需求量与日俱增,缺水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障碍,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和加强水资源的再利用成为新形势下城市水务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目前中国城镇万元工业增加值水效率较低,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达20%左右。提升节水能力,增加水资源再利用设施是节水重要环节,“十五”期间,中国城市每年平均节水约35亿立方米以上,2005年达38亿立方米。2005年全国城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3.6%;人均日生活用水量由2000年的220.21升减少到204.1升,呈稳中有降的趋势,用水结构朝着合理的方向调整。在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力度不断加大的同时,中国全面推进节水型技术、设备的研究和应用,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推进中水回用、雨水收集等水资源再利用基础设施建设。
由以上原因,我们要一面抓推进节能设施建设,一面抓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改革,重点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3.1大力推进城市节能减排
十一五”规划确定全国单位GDP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城市耗能是中国能源消耗的主体,实现“十一五”能耗降低目标首先取决于城市基础设施的升级和改造。目前建筑能耗占全国能源消费的20%左右,而采暖和空调能耗约占建筑能耗的65%左右,供热采暖年耗能约为1.3亿吨标煤。按“十一”规划要求,全国节能2.4亿吨标煤,其中建筑节能1.01亿吨,供热采暖须承担至少1/3。集中供热比分散小锅炉供热效率高50%。据美国对商用楼宇终端能耗消费的统计,CHP的供热只能解决29%的用能及提供电力,而CCHP可以提供47%的用能及电力。
3.2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体制改革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框架下,中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体制发生了巨大变化。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央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法规和政策。包括强调公用设施建设是城市政府的主要职能,从工商业利润中提取城市建设维护税,新建项目必须配套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部分用于城市建设等等。20世纪90年代开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市场化改革步伐加快,成立了国家开发银行,放宽了基础设施使用的收费限制,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必须依据《公司法》成立项目法人,投资收益和风险市场化,对城市基础设施的经营权、使用权、收益权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对外资进入城市基础设施领域进行了规定。按照中国政府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所做出的承诺,电信、燃气、热力、给排水等领域对外资开放,特许经营制度成为城市基础设施经营和管理的主要形式。
城市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工作,各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特许经营的具体管理,承担授权方相关权力和责任。市政公用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由管理转变为宏观管理,从管行业转变为管市场,从对企业负责转变为对公众负责、对社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行业发展政策、规划和建设计划;制定市场规则,创造公开、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对进入企业的资格和市场行为、产品和服务质量、履行合同情况进行监督;对市场行为不规范、产品和服务质量不达标和违反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
3.3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一、新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新疆基本建设快速发展,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增强了新疆经济发展的后劲。随着新疆新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对城市基础设施需求迅速增长,城市基础设施能力与之不适应的矛盾比较突出,“瓶颈”制约问题依然严重,新疆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存在较多问题,投融资面临着诸多困难。
(一)新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比例过低,投资总量不足
新疆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比例偏低,投资总量明显不足,历史欠账多,导致新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与城市经济发展不协调。2011年,我国城市基础设施投资13934.2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为4.48%,占GDP比例为2.95%;2006年以来新疆城市基础设施投资额逐年增加,2011年达172.86亿元,在全国各省市排名中位于第27名,仅高于甘肃、海南、青海、宁夏、5个省(自治区),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为3.67%,占GDP比例为2.62%,与全国和大部分省市相比,投资比例仍然过低,资金不足(见表1)。
表1 全国和新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表
年份 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 GDP
(亿元) 占GDP比重(%)
全国 2006 5765.10 109998.16 5.25 216314.40 2.67
2007 6418.90 137323.94 4.68 265810.30 2.41
2008 7368.20 172828.40 4.26 314045.40 2.35
2009 10641.50 224598.77 4.7 340902.80 3.12
2010 13363.90 278121.85 4.81 401512.80 3.33
2011 13934.20 311485.13 4.48 471563.70 2.95
新疆 2006 50.7735 1567.0521 3.24 3045.26 1.67
2007 58.4181 1850.8415 3.16 3523.16 1.66
2008 64.3673 2259.9746 2.85 4183.21 1.54
2009 105.5138 2827.2359 3.74 4277.05 2.47
2010 99.5143 3539.6941 2.82 5437.47 1.83
2011 172.8639 4712.7699 3.67 6610.05 2.62
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和《新疆城市、县城建设统计年报》。
(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渠道较窄
新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与中央、地方财政拨款及国内贷款,社会资金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较少,资金来源渠道较窄。2011年,按资金来源分,我国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3509亿元,其中中央、地方财政拨款4271.96亿元,国内贷款3993.76亿元,财政拨款及国内贷款总额占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64.5%,债券、利用外资、自筹资金和其它资金仅占35.5%。新疆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63.99亿元,在全国各省排名中位于第26名,其中中央、地方财政拨款58.07亿元,国内贷款54.23亿元,财政拨款及国内贷款总额占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68%,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财政拨款的依赖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债券资金0.17亿元,占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0.1%,利用外资3.22亿元,占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96%,自筹资金43.27亿元,占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26.38%,其它资金5.02亿元,占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06%。
由表2分析可见,新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主要依赖于中央、地方财政拨款、国内贷款及自筹资金,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具有很大空间。
表2 中国2011年按资金来源分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表 计量单位:万元
地区
名称 合计 中央财
政拨款 地方财
政拨款 国内
贷款 债券 利用
外资 自筹
资金 其他
资金
全国 135091426 1663291 45556284 39927632 1115649 1003355 34786479 11038736
新疆 1639857 57579 523093 542278 1740 32242 432680 50245
二、新疆民间资本进入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可行性
(一)民营经济政策的密集出台有利于新疆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繁荣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量。为充分发挥民间资本在我国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国务院于2005年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非公经济36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2010年,国务院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进一步拓宽了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提出了更加细化和更加明确的规定。2012年,国务院相关部门相继出台42项民间投资实施细则,十报告强调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2011年,为鼓励民间资本拓宽新的投资领域,在实现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新疆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电力、电信、煤炭、石油、矿产资源开发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2012年底,自治区八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积极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一系列重大措施的出台,为新疆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提供了宽松的政策环境。
(二)新疆民间资本的迅速发展为其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奠定了基础
近几年我区民间投资环境不断改善,投资动力和活力增强,2008年以来,民间投资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逐年增大,2011年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41.6%。民间投资年均增速38.6%,2009年,受经济危机及新疆“7.5事件”影响,民间投资出现短期回缩,2010年,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独有的政策优势和资源优势引发全社会对新疆投资的关注度显著提高。同时,新疆从财政、金融等方面加大了对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民间投资增长水平迅速提高,民间投资增速达到57.5%,2011年继续保持较高增长水平。民间投资广泛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建材、轻工、冶金、机电、纺织、旅游、商贸物流、房地产等领域,为产业配套、延长产业链、促进就业、增加居民收入起到了助推作用,快速发展的民间投资使其进入新疆的基础设施领域成为可能。
表3 2007年至2011年民间投资发展增长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1 2010 2009 2008 2007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47127699 35396941 28272359 22599746 18508415
民间投资额 19599866 12486020 7928549 6955154 5308941
民间投资比重 41.60% 35.30% 28.00% 30.80% 28.70%
数据来源于新疆统计年鉴.
(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巨大
近年来,在中央及对口援疆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新疆经济进入较快发展时期,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明显加大,但相对于新疆的发展目标而言仍显薄弱,基础设施建设还需加强,投入还需加大。新疆供水十二五规划中市县供水设施建设资金需求约80亿元,供热十二五规划中市县供热设施建设资金需求约400亿元。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资金量大,国家和地方政府投资较多,负担较重,财政全部包揽基础设施投资困难越来越大。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新疆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将有助于缓解这一矛盾。
三、新疆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存在的主要障碍
随着国家对民间资本投资各项政策措施的逐步到位、新疆对民间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的重视和社会对民间资本投资的逐步认可,新疆民间资本开始探索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目前,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存在一定的障碍。
(一)行政制度不规范
目前,新疆民营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还没有建立规范、系统的制度,主要依靠政府部门特许审批,政府为项目的建设和经营提供特别行政许可,而这种特别许可也没有制度可依,民间资本以特许审批这种方式进入基础设施领域的范围十分有限,民资投资基础设施没有成熟的章法可循,也没有为民资设定的流程,制度的欠缺使民间资本在投资具体基础设施项目存在诸多困难。
(二)基础设施利润小,民营资本积极性不高
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额大,建设周期长,短期内盈利小,民间资本追求的是资本利润的最大化,如果没有针对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的一揽子用地、税收、价格形成机制等配套优惠政策,保证其充足的利润,基础设施建设将很难吸引民间投资进入。如我区的收费公路收费公路交通量小,车辆通行费标准偏低,通行费收入偿还银行贷款都很困难,更难以吸引民间资本参与公路建设。因此,一系列配套激励措施是保证民间资本利润,吸引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的前提。
(三)民间资本融资障碍
商业银行的贷款一般都是抵押贷款,对抵押品的要求比较严格。民营企业的固定资产很难满足银行的要求,因此商业银行通常会限制民间投资主体的贷款数额,且贷款手续繁杂、抵押条件苛刻。另一方面,新疆大部分地区尚未建立民营企业担保体系,专门为民间服务的担保公司十分缺乏而且担保能力十分有限,截至2011年底,新疆拥有融资担保机构116户,远低于全国平均每省178户担保机构的担保能力。融资难已成为制约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的“瓶颈”。
(四)民间资本自身素质障碍
新疆民营企业大多管理水平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创新发展能力不强,技术装备落后,品牌效益不明显,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不强。受金融危机、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区域市场容量局限、市场竞争风险防控薄弱、信息化建设滞后、自然和社会环境约束、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等因素影响,自我发展能力偏弱,严重制约了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规模。另外,一些民营企业经营者发展观念淡薄,经营行为不规范。他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目的往往是短期经济利润而非长期的社会效益,并未能真正介入基础设施建设。
四、新疆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领域的政策建议
(一)重视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工作
新疆民间投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发展态势逐步向好,民间投资在发展经济、优化结构、活跃市场、增加收入、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民间投资涉足基础设施领域是未来基础设施建设的趋势,将有效缓解政府资金大包大揽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压力。新疆应深刻认识民间投资在基础设施建设的长远意义,逐步打破不利于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的条条框框,用足用活各项支持政策,维护参与基础设施民间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把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摆在较为重要的位置。
(二)加强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行政审批服务
一是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应切实改进政府服务,提高服务水平。有关的政府部门对民间投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项目,可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规范服务流程。对于重大民间投资项目,涉及的政府部门可建立“民间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绿色通道”,指定专人负责联络,跟踪服务,保证在协调调度上,民间投资项目与政府投资项目一视同仁。
二是建立健全基础设施投资政策、信息制度。建立民间投资可参与的基础设施项目信息平台,各级投资主管部门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制度,定期公布民间投资可参与的投资项目,项目名称、规模,建设内容、所需总投资等项目具体信息情况,使有意于基础设施的民间投资主体均能及时、全面、准确的了解可参与的基础设施项目情况,引导民间投资行为,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三)为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提供配套激励措施,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
一是实行平等的财政支持政策。近几年,国家支持新疆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约上千亿,用于带动新疆各项投资及经济发展,但这些资金绝大多数投向了国有部门,所需配套资金也主要由地方政府及农民自筹解决,对于带动社会投资效果并不明显。涉及支持民营企业的项目,财政资金往往变得十分谨慎。基于此,民间投资项目在获得财政支持上应与其他所有制项目享受同等待遇。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不论项目主体性质,各级政府及部门应在安排财政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资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政策性贷款、等政府性资金时均一视同仁。对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的领域和行业,政府性资金可通过参股、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保证投资者获得合理收益。对国家支持的重点项目,各地、州、县市政府要积极落实地方配套资金。
二是利用资源补偿方式吸引民营投资。由于基础设施的价格机制尚未理顺,使得民营经济无利可图,往往没有投资基础设施的积极性。政府如果采取某些资源补偿的方式将有助于消除亏本风险,调动民营投资的积极性。
三是对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实行税收优惠。以减税来启动投资、刺激经济增长,运用税收优惠政策,来激励民间资本投资基础领域。
四是加大民间投资基础设施价格扶持。
基础设施服务价格与项目盈利性、投资回报率密切相连,是地方政府、民间资本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决定着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领域的积极性。政府应对项目的盈利性认真分析,多给民间资本一些可以盈利的项目,减少民间投资基础设施的风险。基础设施服务价格的确认和调整应综合考虑民间投资项目的建设投入、运营成本和利润回报,合理确定价格或收费标准,在投产初期采取一定的价格扶持政策,给民间投资者一个可以预见政策环境,避免承担政策风险。
(四)加大金融支持,缓解民间资本融资困难
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民间投资主体融资渠道,鼓励新疆商业银行向民间投资基础设施投资主体贷款,加大民营企业贷款担保机构建设,新疆目前担保机构数量及能力还不能满足目前贷款需求,通过贷款担保机构和贷款担保基金的建立,增加了民间获得资金的渠道。
关键词:3S技术 集成基础设施应用
Abstract:This article mainly expounds the GPS, RS, GIS 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basic concept and key technologies, and in the light of "3 S" integration technology situation of the application of the research results. Introduced in 3 S technique in the road, and the pipeline and the green urban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and the application in the prospect of development in the future.
Keywords: 3 S technology integrated infrastructure applications
中图分类号:F291.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概述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一个城市发展的支撑,是决定一个城市能否成为宜居城市的前提。我国目前正在进入一个大规模的城市化进程,这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量不断加大,其对城市基础测绘资料的覆盖范围、准确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近年来3S技术不断深入发展,使其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测量中的应用也势必更加广阔。
GPS技术与RS技术的发展给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测量提供了新的手段和方法。GPS技术快速静态定位为城市各种工程控制网的测量提供了快捷、经济的手段;动态定位(RTK)技术将GPS定位技术推向一个新的里程碑,在图根测量、竣工测量和快速施工放样等方面得到越来越多的应用。RS技术给地形图等基本资料的快速更新和包括道路、管网、城市绿地等城市各种专题信息的提取与专题图的制作等工作都可提供更加有效、快捷、经济的手段。城市的发展使得传统的城市数据管理手段不堪重负,GIS和数据库技术的出现为城市数据的管理注入了新的活力,提供了有效的管理手段和模式;反之,利用GIS技术管理的城市基础地理数据也将为城市建设的测量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
2.“3S”集成技术的定义及其基本原理
GPS(Global position system,全球定位系统),RS(Remote Sensing,遥感)和GIS(Geography Information System,地理信息系统)的简称。“3S”集成是指将遥感、空间定位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这三种对地观测新技术有机地集成在一起。
在“3S”集成中,GPS主要用于实时、快速地提供目标,包括各类传感器和运载平台(车、船、飞机、卫星等)的空间位置;RS用于实时地或准实时地、快速地提供目标及其环境的语义或非语义信息,发现地球表面上的各种变化,及时地对GIS进行数据更新;GIS则是对多种来源时空数据进行综合处理、集成办理、动态存取,作为新的集成系统的基础平台,并为智能化数据采集提供地学知识(知识是人类生产和生活经验的总结)。
3.3S 技术相互间关系
3S 技术相互间关系随着GPS、RS、GIS 技术研究和应用的不断深入, 单独应用其中某一种技术往往不能满足综合性工程的需求,不能提供所需的对地观测、信息处理、分析模拟的综合能力。3S 技术虽然在各自的领域里都具有强大的功能和潜力, 但其局限性是显而易见的。概括地讲,GPS 主要用于准确测量变化,GIS 用于状态数据及变化数据的统一管理与分析,RS 主要用于发现变化, 但任何单一的技术都有其缺陷。如果脱离了其它两种技术的支持和配合,其效能都将受到极大限制。首先,RS 本身提供的不是直接图像信息而是间接数字信息,而且RS 信息不能反映某个时点以前该区域的状态,脱离了GIS, RS 就无法显示现有数据与原有数据的差异,难以判断事物的变化快慢与程度,更无法进行科学的预测和决策。况且RS 的实际应用也往往由于许多干扰因素而出现“同物异谱”和“异物同谱”提供的现象,甚至影响到分类的精度或遥感信息的正常使用。如果在分类识别时,有目的地补充一些非遥感信息( 如GIS 技术) 参与分类, 可为遥感信息的处理提供各种支持,分类的精度将会提高许多。另外,没有GPS,就无法精确知道所观察的主体所处的时间和地点。其次,GIS 虽能表示一种地理状况和变化状况,但GIS 数据本身是无法更新的。
若需要随时掌握某一事物的变化情况并为该事物定位,GIS 就不能满足需求,必须借助RS 和GPS。另外,由于GIS 信息全部具有地理参量,要求RS 信息也必须具有时间与位置特征,这就需要GPS 定位定向。没有GPS,RS 的空间数据信息就没有坐标,就无法与GIS 地图平台的地理位置信息相对应,GIS 和RS 信息也就都无法充分利用。因此,GPS 使RS 与GIS 合成提供了可能,而这二者的结合将带来许多便利。比如, 在RS 影像与GIS 结合使用时,如果要进行图像的配准,过程将非常复杂,但若将GPS 引入,并借助于通讯工具, 整个过程将会大大简化。最后,GPS 的局限性表现在:它所表示的三维或四维空间必须具有一个载体,没有这样一个载体以及其特定状态,所谓的时空概念也就失去了意义。同时三维地理坐标必须通过GIS 数字地图来形象地表示主体的实际位置。另外, 实际物体如道路、建筑物的状况是经常变化的,只有通过RS 才能及时在GIS 上反映这种变化。将GPS、RS与GIS 技术有机地结合为一整体,可使各自充分发挥作用,产生更高效益。这个整体称为“GPS、RS 和GIS 的集成系统”( 简称“3S 集成系统”) 。
4.3S 技术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上的应用
(1)城市资源探索系统集成应用研究
PPP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在20世纪90年代进入国内后,通常被翻译为“公共私营合作制”,即公共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合作模式。最早是由英国政府在1952年提出,它不是简单的政府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营企业,而是以各参与合作的方面实现“双赢”或“多赢”为理念的现代融资模式。在PPP模式中各参与方需要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并达成具有法律依据的契约明确各方的,最终使得参与项目的每一个合作方都能够达到比各自单独行动相比更为有利的结果。
二、PPP模式的优势
(一)有利于消除政府费用的超支
近几年来,政府大力推动PPP模式项目启动,正是由于其通过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共同参与整个项目的设立、可行性研究等工程,创新了双方的合作形式,使更多的民营资本参与到项目中,以提高效率,降低风险,同时也拓宽项目的融资渠道,减缓地方政府融资压力,能够有效化解近20万亿地方债务风险,完成新型城镇化需要的大额投入。
(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首先,政府的公共部门与民营企业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进行全程合作,并共同对整个项目运行周期负责,保证了项目在技术上与经济上的可行性。其次,私人资本的参与,将市场机制引进了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再次,企业在创新管理模式上比政府更加灵活,而且能够将企业的最新的管理思维与技术引入到整个PPP项目的运营中来,并实现对整个项目的建设与运行的控制,同时在处理具体事务方面更有经验,提高项目收益率,也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有效分担风险
传统模式下,在建设或者运营项目的风险全部由政府或企业一方承担。而PPP模式下,在项目初期就可以实现风险分配,同时由于政府部门对风险的承担,使得风险分配更趋于合理,而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对风险分担机制的强调和项目的资金价值的预估,使项目的设计方、承包方、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一起合理地分担项目风险,使合作各方均可达到比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四)PPP是一种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
对于具有典型性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PPP项目来说,一般的合同期限都在20-30年左右。正是由于这种稳定而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通过PPP项目的整个运行周期的控制,也能够使得政府财政管理模式从年度预算收支管理,向中期甚至长期的财政规划转变,同时,引入市场竞争激励机制,使得公共服务市场化,提高地方政府债务的透明度。而对企业而言,它要考虑长期总成本以及项目整个期间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而自主经营权的获得,也能使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提高生产率,促进服务质量提高,最终使得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公共产品的服务。
三、PPP模式在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创造良好法律环境
PPP项目涉及到项目正式运营的诸多方面,其成功运作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对参与方进行有效约束,并对公共管理部门与私营企业在项目中需要承担的责任、风险和义务进行明确界定,充分保障投资者与公共部门双方或者多方权益。同时对于公共部门来说,政府政策也需要提供长时期的保障,如果政府政策的透明性、连续性、稳定性没有保障,都会影响到PPP项目的资金运用,最终可能会造成的PPP项目失败。
(二)打造有效的政府监管体系
作为PPP模式项目,都离不开公共管理部门的积极推动,作为主导项目的政府部门应该在项目中完成政府职能的转变,并从促进公共利益的立场出发,参与对项目总体的监管工作,降低项目总体风险。
在PPP项目开启运营初期,应由公共部门成立专门针对该项目的监管机构,对该项目有一个完整的政策框架、目标进行指导和约束。其次,政府也必须建立一个适合项目长期发展的程序,负责对政府政策进行解释和运用,并有相应的监管规则。最后,在项目运营过程中,所有涉及的利益相关方必须都要纳入监管的范围,保证项目的按质按量进行,尽可能使参与的各方达到最初预定的目标。
(三)设置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
对于一个PPP模式项目来说,其主要特点在于整个项目参与者众多,各方对于项目的要求和出发点不同。因此公平、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的确立是PPP项目成功的关键,真正避免企业由于缺乏风险约束而导致的建设经营低效率。
在处理PPP项目风险时,应遵循合理分担的原则,也就是在PPP项目创建时,通过各方面的集中讨论,形成对于各方分担哪些风险的具有法律效应的契约。在设置风险分担机制的时候需要考虑以下两点:
1、风险与收益对等
即哪方能够承受的风险大,就能够获得更大的收益。同时各方也应实事求是,对己方承受风险的能力做出科学合理的判断,不为了获得高的收益而不符合实际的承担自己不能承受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