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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干部培训考察报告
为了学习、借鉴美国农业推广方面的经验,提高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干部工作水平,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持续发展。经农业部和国家外专局批准,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派出以梁志杰同志为团长,江西、上海、贵州、湖北、山西、天津、湖南等省市和辽宁省大连市、锦州市、四川省双流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干部培训考察团一共14人,于1995年11月4日至12月2日执行赴美国培训考察任务。
一
培训考察团由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M.S.U)农业及自然资源学院负责接待。密西根州立大学成立于1855年,是全美第一所根据赠地法成立的州立(公立)大学。学校位于密西根州首府──兰辛市,规模宏大,景色秀丽,下设14个学院,共有4000多名教员,设有200多门专业学科。在校注册学生4.1万人。其中本科生3.2万人,研究生9060人,外国留学生近3000人,来自112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中国留学生900人。学校总面积21.2平方公里,校园占地8.5平方公里,试验农场和农业教学、科研基地12.7平方公里。农业和自然资源学院为大学里历史最为悠久、师资力量最强的学院,在全美属于最好的十大农学院之一,作为典型的赠地法案学院,农学院实行教学、科研、推广三结合的体制,负责全州农业科研和推广工作。州政府不再设立科研和推广机构。美国所有州都实行这种体制。在行政管理上,农学院分为四大部门:即主管教学的学术和学生事业部,主管科研的农业试验站,主管推广的州立大学农业技术推广站和主管国际交流的国际农业研究所。具体负责这次培训考察活动的是学校国际农业研究所和农业技术推广站等单位。在20多天的培训考察工作中,全团受到美方的热情接待,密西根州立大学副校长、农学院院长Fred·Poston博士会见并宴请了代表团。整个培训考察日程紧凑,工作紧张,组织有序,内容丰富,方式活泼。代表团先后听取了学校二十多位具有博士学位的农业推广专家、教授的讲课和情况介绍,访问了拜伊(Bay)县、埃力那克(Arenac)县、麦森(Mason)县等三个县级农业技术推广站,考察了11个不同类型的家庭农场,4个农产品加工厂,一个生产资料公司,二个职业中学,二个农产品收购站,一个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参加了埃力那克县农场主协会主席举行的情况报告会,走访了9个美国人家庭,其中:农场主家庭5个,大学教授家庭2个,中学教师家庭1个,推广站长家庭1个。应美方邀请代表团向有关专家、教授和部分外国留学生介绍了中国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取得的成绩等情况,就有关问题与美方朋友进行了研究、探讨,得到美方好评。本次培训考察,内容涉及美国农业立法的沿革,推广经费预算与使用,赠地大学体系,农业推广理论和原则,农业推广体制、管理、项目计划和评估,农业推广手段和方法,农业发展政策,现代通讯技术信息传播设施在农业上的应用,及美国朋友的家庭生活等诸多方面。同志们认为,本次培训考察收获不小,对美国特别是密西根州的农业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现状,发展趋势,有了一定的了解,达到了预期目的。
二
美国是当今世界农业最发达的国家之一,也是世界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据介绍现有人口2.6亿,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仅占2%左右,一个农民一年生产的农产品可满足128个人的生活要求。
密西根州位于美国的东北部与加拿大隔湖相望,气候条件和我国东北近似,是全美玉米、奶牛(牛奶)的主要生产区,全州现有人口940万,面积17万平方公里,地广人稀,务农人口仅占总人口的2.2%,农业生产具有以下特点:
(一)农业生产以家庭农场为主,农场规模越来越大。无论是种植业,还是养殖业,都以家庭为单位,实行规模经营,从发展趋势看,规模将会越来越大。全州前几年有5.2万个家庭农场,现在下降到5万个。家庭农场分两种类型,一种为专业性农场,一种为兼业性农场。中等专业性农场一般耕种2000?000亩地。无论专业性农场还是兼业性农场,都以自己耕种为主,农忙时雇请部分临时工,劳动生产率水平很高。
(二)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耕地、播种、施肥、喷药、收刈、脱粒、加工、运输、精选、烘干、贮存、畜牧业上料、挤奶、消除栏圈全部实行机械化。我们参观的一些农场主无不拥有多种机械,这些机械性能良好,用途广泛,有的可以一机多用,如种植机械从整地、播种、施肥、喷药和收刈、脱粒、秸秆粉碎可一次完成。农产品加工,只要一按电钮全部自动完成,机械化自动化程度惊人。由于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很高,规模小一些的农场主大都是主营农业,兼营其它。
(三)商业性意识越来越强。农业生产以市场为导向,按市场需求进行,我们访问的农家,大都拥有电脑终端和州立大学农学院及其他信息中心联网,随时掌握市场供求信息,决定自己的生产经营。州立大学和其它信息提供者只负责提供市场信息,帮助农场主分析,利用信息,生产什么,生产多少,都由农场主取决市场自主经营。
(四)社会化服务十分发达。各农场与社会的各涉农部门和商业公司都保持着密切联系,农场所需的良种、化肥、农药、机械、饲料等生产资料,农产品的运输、销售、贮存,以及其它需要解决的问题,只需打个电话,有关单位便及时登门服务。
(五)劳动者素质较高。50%左右的农场主是大学毕业生,有的还是硕士甚至博士毕业生,农民的平均学历达到中专以上。
三
农业的发展与农技推广工作是密切相关的,自1914年美国建立农业合作推广体系以来,农业技术的推广一直促进着农业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农业科技的进步,而高素质的农场主又对农业推广工作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密西根州立大学农技推广站和全美一样,对农场主的需求及时变换着推广方法、范围等,以适应社会的需求。通过培训和考察,我们认为美国的农业推广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农业教育、科研、推广紧密结合。美国的农业推广以州立大学为核心,实行教育、科研、推广紧密结合,这种形式是依据美国的法律规定逐步形成的,1862年美国国会颁布的《摩里尔,赠地学院法》,由国家划出大片土地,在每个州各建立一所赠地学院,为农民培养农业和农机专门人才。1887年颁布《汉奇,农业试验站法》规定在赠地大学建立试验站,开展农业科研。1914年又颁布《史密斯,里沃,合作推广法》,授权赠地学院的农业推广可以得到联邦政府农业部的合作和支持。上述三个法案是根据不同的历史时期农业发展需要提出的,它奠定了美国农业发展的基础。三个法案是一个整体,它规定了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并由州立大学组织实施,使州立大学逐步成为本州农业教育、科研、推广的结合体,既是教育中心,又是科研和推广中心。农业推广以州立大学为中心虽然有其历史特殊性,但创造的教学、研究、推广紧密相结合的成功经验,则有普遍意义。为了保证教学、科研、推广紧密结合,学校采取了以下措施:
1、教师既承担教学任务,又承担科研和推广任务,多数为教学──推广,科研──推广,教学──科研双重任务,或教学──科研──推广三重任务。
2、科研任务来自生产实际,根据推广工作,提出的问题,确定科研项目计划,成果一经确认,即向社会公开,不搞技术垄断。
3、教学、科研人员作推广人员的后盾,负责解决推广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4、对推广人员采取在职和定期离岗进修的办法,更新知识,取得硕士、博士学位。
5、召开教学、科研、推广人员研讨会,共同探讨解决新问题的途径和办法。
(二)多种社会力量合作办推广。农业推广是一项重大的社会公益活动,美国政府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农业推广,从而逐步形成了一种多层次、多方面合作进行推广工作的机制。一是国家和地方合作办推广。农业部和州、县推广机构各司其职,互相合作,经费由联邦和地方政府共同负担。1995年密西根州立大学推广经费为4000万美元,其中:联邦拨款1000万美元,州政府拨款2000万美元,县政府拨款1000万美元,另外还有特殊推广项目经费和社会各界捐款800万美元。二是政府和社会合作办推广。州县两级推广机构中都设有政府代表,都成立有州立大学、有关部门、专业协会农民代表参加的农业推广顾问委员会(协会),负责推广工作的项目审定、经费筹集、人事安排和工作评估。三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专职、兼职和志愿人员合作办推广。兼职人员主要在州立大学,他们既搞推广又搞教学、科研,志愿人员主要在县和县以下以推广顾问委员会和参加“四健”(4H)会的人员为主。埃力那克县推广站只有5名专职推广人员,顾问委员会有12名,志愿人员多达几千名,面向群众的推广工作,许多是依靠志愿人员完成的,推广课题是由顾问委员会根据生产和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提出,项目方案由农业教学、推广人员在深入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联合制定,项目的实施,除推广、科研、教学人员参加外,多种社会力量,包括政府机构、群众团体、大众宣传媒介、涉农企业和一些大型农场主,也积极配合,有的农场主还出钱、出地,带头实施推广项目,承担试验示范任务。
(三)农业推广队伍的素质高。密西根州1994年共有州、县农业推广人员445人,其中州农业推广站150人,县和区域推广站295人。150名州推广专家都是博士、教授,县和区域推广人员中70%为硕士,25%具有博士学位,无论是州推广专家,还是县级推广人员知识面都很宽,学识比较渊博,都会操作现代化的仪器设备。州、县农业推广站,全部实现了办公通讯现代化,所有推广人员都拥有电脑终端,与州立大学及其他信息中心联网,美国能形成这样高科技、高学历层次的农业推广队伍,一是高科技发展迅速,农场主的科技文化程度越来越高,自身素质差,很难再胜任推广工作。二是州立大学设立了农业推广教育系,在本科毕业的基础上着力培养农业推广方面的硕士和博士,形成了培养高级推广人员的教育体系。三是州立大学对推广人员的职位有严格的要求和招聘程序,招聘上岗后试用六年,方可聘为正式推广员,不管什么人,如果不能胜任工作,随时都有被解聘的可能。
(四)农业推广领域广泛,内容丰富。美国的农业推广是全方位、面向农村、农业和农民的,只要农村、农业和农民需要的,都是农业推广的领域和任务。工作范畴已远远跳出单纯农业技术本身,涉及整个农业和所在农民的种、养业、流通、农村文化、家庭教育、人际关系、协调指导等诸多方面,以满足农民的高层次需求。农业推广人员涉及和实施的项目分三大类:
1、农业技术和自然资源类:涉及农户利用现代化生产技术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有效地从事农业生产,确保农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加农场利润,开发新的农产品,参予国内外市场竞争,注重食品卫生,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及农民群众的多种需求和心理培训、法律和公共政策的咨询等。
2、“四健”青年俱乐部项目。四健是指健康的心、健康的脑,健康的身体和健康的手,“四健”是为农村开发农村青年资源而设计的。主要目的是为农村青年提供理论、实践环境,培养他们关心公共事业,实现自我控制,增长知识才干,提高领导、管理能力,试一试、干一干,成为有益于社会的人。
3、家政推广项目。家庭是农村发展、生活的基本单位,指导农村家庭生活、消费,健康发展是美国农业推广的重要任务。这类项目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培训等活动,强化家庭的作用,制止家庭分裂,减少青少年犯罪,提高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促进家庭的稳定发展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项目的主要内容有:(1)进行公共事业、社区活动和法律的培训,教育农民处理好家庭与社区、政府的关系;(2)进行有关食物与营养方面的教育,使其懂得营养和健康、生长发育之间的关系,注意营养、膳食和烹调技术;(3)进行卫生和健康方面的培训,指导农民搞好家庭保健,改善家庭卫生和设施,爱护公共卫生及设施;(4)帮助农民家庭进行住房需求评估,推荐家庭住房设计式样,提供房屋修膳和管理知识;(5)指导新婚夫妻和青年夫妇有效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尊敬长辈和抚育好小孩;(6)指导农民搞好家庭预算,用好家庭资金;(7)进行家庭生产经营管理知识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家庭农场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五)推广方式灵活,推广手段先进。农业推广单位都拥有电子计算机、卫星联网电话、电视、录放设备等现代化推广工具,推广人员将各种知识信息输入计算机内,农民需要什么信息只要拨个电话或打开计算机终端就可获取有关答案,十分便捷,我们走访的农户中,大部分都和州立大学计算机系统联网,无论是芝加哥的农产品市场价格,还是天气变化情况等,都可做到“秀才不出门,可知天下事”,州立大学除常用的宣传培训设备外,庞大的计算机系统除和各县推广站、农户计算机联网外,还与国内外有关重要部门联网,有关的技术信息可及时交流、传递。州立大学还设有6套电视节目,无线广播电台定期向农民播放农业知识技术和信息,利用卫星远距离教学也在应用中。
美国的农业推广方式,分直接推广、间接推广。直接推广是指推广人员走访到户,面对面帮助农民解决问题;间接推广方法是指借助印刷品、电话、电视、广播、电子邮件等进行推广宣传。目前,运用直接推广方法服务的约占农户数的25%,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大都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如小组培训、参观、示范等,必要时还进行个别咨询、个别访问。各种农业推广方法,都体现了民主的,说服教育的原则,排除了任何形式的强迫命令。而且,绝大多数推广项目都是无偿的。
(六)队伍管理严格。在长期实践中,美国的农业推广成了一套严格的管理办法。
l、农业推广人员由州立大学直接管理,州推广专家由学校聘任,基层推广员由大学下属的州推广站聘任,并发工资,地方政府不干预推广工作。
2、基层推广人员由州立大学负责培训,每人每年回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天,以更新知识,提高综合素质。
3、根据推广人员的特长,分别参加州推广站的推广项目。推广员带着问题回学校与专家教授共同研究,制定方案,再回去组织实施。
4、对推广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估,如不称职,随时辞退。
四
美国根据本国的国情和农业资源,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对农业的发展和农村经济的进步发挥巨大作用,它的一些作法和经验可供我们借鉴。为此,我们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我国农业技术推广的法律、法规。农业技术推广是一项公益事业,需要政府强有力的支持,需要法律预以保护。我国人大常委会经过多年酝酿讨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农业推广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这无疑将对我国的农业技术推广产生深远的历史影响。但从推广法颁布两年来的实施情况看,由于法律条文太原则,操作性差,难以落到实处,建议尽快制订《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细则,使法律更加完善,特别是在维护农技推广机构合法权益,国家保障措施等方面要具体、明晰,具有可操作性。
(二)改善农技推广部门的装备,促进农业科技信息、网络的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科技和经济信息,显得越来越重要,信息已成为一项重要财富,谁先得到它,谁就可以取得经济上的主动权。美国农业推广部门把信息传递作为向农民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大的农场主也十分注意收集农业科技和市场信息,他们都装备了先进的信息传播设备,建立了完善的信息传递系统。目前,我国农技推广部门普遍装备落后,信息传递慢,渠道单一,适应不了农民发展商品生产的需要。建议国家增加投入,改善农技推广部门的装备,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农业科技广播电视台。我国幅员辽阔,交通不发达,广播电视的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它不受交通便利与否的影响,同时利用广播配以电视,更加形象、生动,适合我国农民文化水平低的实际,是传播农业科学技术的一种好方法,国家应把它作为科技兴农战略的一件大事来落实。二是逐步建立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计算机的发明和普及应用,促进信息事业的发展。世界发达国都把计算机的普及推广和网络化,作为经济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来抓,建议国家在“九·五”期间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采取与地方联合投资的办法,在每个省确定若干个地、县农技推广部门,开展计算机网络建设的试点,同时,组织全国农技推广服务中心开展计算机软件开发。争取用一、二个五年计划,把全国县级以上农技推广机构都用计算机网络起来。三是增加农业科技读物出版发行,使农民比较容易得到自己需要的资料。
(三)加快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步伐,提高农业推广人员的业务素质。我国农技推广机构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内部分工过细,人员过多,业务素质普遍偏低。可借鉴美国的经验,逐步将推广机构内服务性的专业站(室)向专业公司(肥料公司、药械公司、果品公司等)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逐步向综合性、宏观性方向发展。从重点进行生产技术指导,逐步转向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与评价,农业环境保护等方面发展。二是采取切实措施加快对现有农技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各级政府要增加农业技术培训经费,农业部和人事部门组织制定农技推广机构岗位任职标准,以调动在职科技人员参加学习、培训的积极性。三是继续抓农业内部的“三农”协作。我们认为,“三农”协作重点是省一级,省一级“三农”分属不同的三个系统协作难度大,农业部喊了多年成效不大,建议农业部对几年来“三农”协作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就“三农”协作的组织形式,协作内容和方式,以及经费开支等做出具体规定,充分调动三家的积极性。
(四)增加农业投入,引导农业逐步向规模化、集约化农业发展。农业只有达到一定规模实现集约化经营,才能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我国目前实行的,无疑是一种好的制度应长期坚持,但是,在乡镇企业发达,劳力向工业大量转移的地方及东北、西北等耕地面积大的地方,可以根据群众意愿,引导农民把土地向农业大户集中,建立家庭农场,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国家应增加投入为这些家庭农场提供一些中长期(10?0年)的贷款,帮助他们购买生产加工方面的机械设备,大幅度提高劳动效率,使之成为农业现代化的样板。
(五)改革农村教育。目前我国不少地方的中学教育存在着主要为了升学的偏向,在教育内容、教学方式上与农村需要脱节,根据我国实际,农村学校应以培养新型农民为主要目标,中、小学在教学内容,课程安排及对学校的考学率上都应围绕这一目标进行,只有这样才能培养高素质的新型农民。
加强农业技术推广管理干部培训考察团人员
团长:梁志杰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处长高级农艺师
翻译:聂闯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副处长高级农艺师
团员:杨庚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高级农艺师
王晓鸿江西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副站长高级农艺师
刘希文上海市综合农业技术服务中心
副主任推广研究员
高登祥贵州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站长推广研究员
王银元湖北省农业厅粮油处
处长高级农艺师
姚永久山西省农业技术推广站
高级农艺师
康瑞昌山西省农业技术推广站
站长推广研究员
姚振凡天津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站长推广研究员
江勤友湖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科长高级农艺师
张贵彬辽宁省锦州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站长高级农艺师
沙世同四川省双流县农技推广中心
副主任农艺师
5月25日至27日我县卫生系统外出对卫生院、县集团化动作进行为期2天的学习考察。经过学习考察,总结经验。发现我镇卫生院存在不少问题,处境困难,部分科室效率低下。因此必须深化我镇卫生院运作模式的改革,完善我镇卫生系统,多渠道筹集资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发展乡镇卫生事业,提高农民健康水平。
一、基本概况
(一)县集团化动作模式
县集团化管理是县县医院、中医院分别对县旺草镇卫生院、莆老场镇卫生院进行收购型管理。其主要的方式是县旺草镇卫生院由县中医院帮扶,卫生院法人由以前院长变更为中医院法人,由中医院直线管理。卫生院的医疗服务收费不变,主要是对上下两家医院的人才流动提供了较大的平台。主要做法是旺草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根据需要到中医院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的进修,县医院、中医院的医务人员按需要及时到乡镇卫生院进行基层指导和交流。这样两家医院的人力资源呈上下流动的趋势。通过组织学习、训导的手段,提高了员工的工作能力、知识水平和潜能的发挥,限度的使员工的个人素质与工作需求相匹配,进行促进员工现在和将来的工作绩效的提高。
1、集团化管理的经济效
旺草镇卫生院的业务收入从1月份8万元、2月份18万元、3月份28万元,4月份为42万元,以每月10万元的收入递增,业务上的收入主要是以卫生院的综合业务水平在群众中的可信度为基础,由于县医院、中医院与卫生院建立了上下职工交流学习的平台,使乡镇卫生院业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以乡镇卫生院的收费,老百姓享受到了县级医院的服务,在老百姓当中建立起了基础,这主要是由于集团化管理的优势带来的好处。
2、集团化管理的资源利用
通过对集团化管理的学习考察,深得体会,1、在资源共享上,节省成本和费用。卫生院的药物按需要由上级医院统一采购可以降低采购成本、集团大制造可以利用制造资源、统一技术和研发平台以研发高难度的课题、统一销售可以节约营销费用、统一结算可以节省财务费用和解决融资的难题等。2、优势互补,提升了医院的运作和管理效率。集团化运作可以将个别医院的“长板”弥补其它的“短板”,使这一长项得到充分发挥,从而带动其它成员企业提高了运作和管理的效率。比如销售渠道的融通、人力资源管理经验的借鉴等等。提高了企业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技术创新、营销创新以及成本和费用的降低等,使企业及集团综合竞争能力得到提升。旺草镇卫生院、莆老场卫生院都是基于这种模式将资源优势互补,得于合理安排利用。在中医院、县医院的统一管理,合理利用资源的现况下继续发展。
(二)黔西卫生院股份合作模式
1、黔西卫生院基本情况
黔西卫生院全院共67个职工,3个主任医师,所辖人口为2万多人。黔西卫生院主要以股份合作模式运作。黔西卫生院的职工就是股东,该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不能进行投股,将医院的生存与全体职工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却也不是完全的股份合作制。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形成的新型企业的组织形式。资本是以股份为主构成,职工股东共同劳动,实现按资按劳分配,权益共享,风险共担,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所有职工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而黔西卫生院劳动者就是股东,自己支配和管理,决策层是院务领导也是较大股东,即了解自身业务需要又是政治上的管理层,更能有效地结合医院实际出台政策。
2、黔西卫生院资金的筹集与去向
黔西卫生院的职工就是股东,职工与股东为一体,资金的筹集是每位职工买下医院的股,管理层、业务骨干、一般职员所能买的股份数是不同的。这样,每个职工都是医院的主体,医院的盈亏与每位职工的劳动息息相关,大大的增进了职工的极积性、主动性,使职工的劳动更大层度地体现为工资与奖金。
二、与我院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分析
安场镇中心卫生院全院共40多位职工,所辖人口为7万多人,1个主任医师,3个副院长,从实施绩效工资以来,在医院内部管理和发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也不少。
(一)人才培养稳步不前,留不住人才
关键词:日本;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质量保障;启示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产业结构的调整升级,劳动力市场对于高素质产业工人的需求不断增长。近年来,我国农民工培训规模大、发展快,但培训的质量保障却不容乐观。基于国际比较的视野,分析和借鉴日本和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保障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对于我国农民工培训的质量保障改进与提升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一、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保障
(一)完备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法律体系保障
日韩两国都坚持立法为先、依法治农,现都已形成了相当完备的法律体系,从国家法律的高度支持和保障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顺利进行。二战后日本政府相当重视教育法制建设。在专门针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方面,1947年颁布的《学校教育立法》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农业继承者教育的重要地位,阐明了农业学校的宗旨,致力于把拥有高中学历的农民子女培养成为现代农业骨干人才;1948年颁布的《农业改良助成法》提出要加大对农民科技知识的培训力度;1961年颁布的《农业基本法》进一步表示要使农业从业者得到一定的教育和培训,保障从农者及其家庭能够充分就业;[1]1999年,《粮食、农业、农村基本法》在就农者的教育培训和经营管理方面也做出了相关规定,并要求国家鼓励并扶持农村技术教育。[2]在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经费方面,1950年的《农业改良资金援助法》规定了政府经费支持的项目包括改良农业经营、改善农民生活和培养农村青少年等;1984年修改过后的《关于农业振兴地域法律》表明要划拨专门资金用以支持农民的继续教育培训。[3]同样,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也受到法律保护。1962年制定的《农村振兴法》强调启蒙指导、技术普及、领导者的培养与训练等,旨在振兴与开发农村;[4]1990年的《农渔村发展特别措施法》不仅规定了培养农渔民后继者,而且还确立了专业农户的具体培养制度;[5]1993年修改的《兵役法》规定将农业后继者改为产业技能要员,并且免除兵役;2000年施行的《农业、农村基本法》对培养专业农业人作出了具体规定。[6]在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经费上,1971年出台的《农业产学合作审议会规定》确定了国家须向农业经营者培育、农业教育培训实习等项目提供必要经费;[7]1980年颁布的《农渔民后继者培养基金法》为农村基层干部和有意愿且有能力务农的农村青少年设立专项培养资金;[8]1998年修订后的《农业农村基本法》,不仅明确了对农业人培育的援助,而且还涉及到援助资金效率等相关问题。[9]
(二)系统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
日韩两国都已形成了系统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该体系为农村劳动力打通了更多的职业教育培训渠道,在增加职业教育培训机会、拓宽职业教育培训内容、满足不同农业相关群体职业教育培训需求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日本形成了中央政府—都道府县—市町村、政府部门—教育系统—社会力量从上到下、多方参与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10]日本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主要由文部科学省、农林水产省等部门负责,包括农业职业高中教育、农业继续教育、农业技术普及组织教育和国内外研修制度。[11]农业职业高中教育由文部科学省系统的农业高中实施,其职业教育培训对象是高中在校生,目标是致力于把高中在校生培养成自营农业人员和农业关联产业技术人员;[12]农业继续教育的实施主体主要有农林水产省和道府县的农业大学校以及民间农业继续教育机构,以农林水产省的农业大学校为例,其职业教育培训对象是有1年以上从农经验、打算长期从农的具有高中学历的农村青年,目标是培养振兴社区农业的中坚人才;[13]农业技术普及组织教育的实施主体包括农业协同组合、农业青年俱乐部和农业改良普及中心,以农业协同组合为例,该组织设营农指导员,以农业协同组合成员及其家属为对象(日本几乎所有的农户都参加了农业协同组合),对其进行生产、经营、生活方面的指导,目标是提高农业者的素质;[14]国内外研修制度主要由全国农村青少年教育振兴会实施,职业教育培训对象是30岁以下的在农或即将务农的青年,目标是获得实践经验、掌握先进技术。[15]韩国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由四部分组成,主要包括农村振兴厅、农业协作合同组织、农业大学和其他民间组织。[16]农村振兴厅下设道农村振兴院、市郡农村指导所和邑农村指导所,以后继农民、专业农民、农村青少年、农村妇女等为对象,实施农渔民后继者教育、专业农民教育和专门农业大学教育,农渔民后继者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农业后备劳动者,专业农民教育以培养核心农户为目标,专门农业大学教育以培养具有专业实践能力的青年农业专门人才为主;[17]农业协作合同组织主要由农业经营教育支援团、教育院、研修院和新农民技术大学等机构组成,培训对象包括农业协作合同组织会员(韩国9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都是农业协作合同组织会员)、专业农民等,目标是培养具有农业实践操作技能的农民;[18]农业大学分布于全国各地,以中青年农民、农业后继者、专业农民、骨干农民为培训对象,主要是开展知识、信息密集型培训;其他民间组织包括农村青少年教育协会、农民教育学院、农村文化研究会和其他民间团体,面向农村青少年、农业技术人员和全体农民,旨在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培训事业。[19]
(三)创新教学内容与方式,突出实践教学
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不仅内容丰富,而且培训方式也不拘一格,突出了教学的实践性。日本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内容,除了综合知识和技能外,还涉及到农牧渔生产技术、农产品加工储存和销售、农业经营和管理、国内外农业政策、健康和生活等多个方面。[20]在方式上,强调职业教育培训的实践教学,常用的教学形式有上门指导、实物展示、实地参观考察、互联网传播、讲座等多种方式。以农业改良普及中心为例,该组织要求专门技术员和改良普及员通过示范户的选定、实验样板田的设置、巡回技术指导等方式向农村劳动力提供帮助和指导;此外,还安排农业普及员通过座谈会、讲习会、视频播放、苗圃展示等方式对农村劳动力进行职业教育培训。[21]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职业教育培训之前,很多都会对农村劳动力进行培训需求分析,从而保障职业教育培训内容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其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实用技能和知识的培训与更新、社会政策教育、农村生产和生活的实用科技等方面。[22]在方式上,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表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理论结合实践,主要有实习体验、现场参观和讨论等方式;二是培训时间灵活,既有每期3至5天的短期培训,也有1至2年的学历教育,既可完全脱产,也可半脱产或不脱产;三是充分发挥媒介的培训作用。[23]值得一提的是,韩国2005年推出的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券制度开了农村劳动力自主选择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培训内容的先河,既满足了实际需要,又遵从了农村劳动力意愿,在韩国引起了强烈反响。[24](四)充足的资金投入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资金来源渠道多,数额也大,这为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保障。在资金来源方面,日本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经费来源主要有财政部拨款,文部科学省资助,地方财政、中央和学校法人筹资,国家低息贷款等多种渠道。在资金投入方面,日本除了对有“认定农业者”、“青年农业士”、“模范农户”等荣誉称号的务农者给予资助,还对民间农民继续教育组织的设施建设、农业改良普及中心的各项进修活动以及参加国内外留学务农人员提供经费和补助。[25]日本政府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投资不仅项目多,而且数量大。例如,以招收即将从农的高中毕业生为主的县立农业学校和部分农民进修所,其办学经费由国家和县当局共同提供,各自承担2/3和1/3。[26]韩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经费来源包括国家财政拨款、农林部门划拨、地方财政补助、国库融资、农协融资、官员非法财产充公等渠道。韩国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投入是非常可观的,政府财政拨款建立的农业专门学校,计划对农渔民后继者进行为期3年的正规教育,其办学年预算达50亿韩元;[27]韩国江原大学向农村劳动力开展的咨询、教育、培训等活动,所有费用都由道(省)政府承担,其中仅农村劳动力人均培训费用就高达300万韩元;2005年,为了革新农村劳动力培训方式,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质量,韩国农林部投入3.5亿韩元用以示范推广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券制度,从而保障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实效性;为了改变农业后继人缺乏、农村荒芜和萧条加剧的局面,计划到2013年为止,韩国政府将投入2.4万亿韩元用以每年培训5000名从农青年,保证20万专业农户的较高素质。[28](五)完善的质量评估监测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日本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评估和监测不单单是针对受训者,还针对实施职业教育培训的主体机构。就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而言,日本已形成了设置认可、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共同作用的质量评价体系。[29]设置认可是文部科学省对一所机构是否具备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基本条件的资格认可,从质量上保障该机构较高的办学起点。内部评价是办学机构对自身职业教育培训质量的自我监督,且须定期向内部工作人员和外部相关政府部门报告。外部评价由独立于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政府的第三方组织进行实施,它必须接受文部科学省一系列严格的资格认证才能参与评价,其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已使外部评价成为日本主要的职业教育培训质量评价形式。日本对完成职业教育培训的农村劳动力都要进行技能鉴定和资格认证,以确保职业教育培训对农村劳动力的价值。日本的职业资格分为国家资格和民间资格,有资格考试、专家评审和学历认证三种鉴定方式。[30]在日本,职业资格证书和毕业证书同等重要,并且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是相当不容易的,农村劳动力职业资格有“农业士”、“指导农业士”等,这些职业资格对提高从农人员的职业素质是非常有效的。韩国不仅对实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机构、教师、设施等条件有着严格的标准,而且为了确保资源的充分利用和职业教育培训效果的最优化,还要求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必须依据自身的条件和性质选择职业教育培训对象、确定职业教育培训内容。在职业教育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均要接受技术考核。韩国严格实行职业资格认证,以农业后继者为例,首先要获取农业后继者的申请资格,即作为产业技能要员有2年以上从业经验,且年龄不超过40岁;其次,需要在满分为750分的分数选拔中取得合格成绩才能真正成为农业后继者。[31]完善的质量评估监测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不仅使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质量得以保证和提升,还促进了职业教育培训机构自身的完善和发展,形成了农业、农村、农民和职业教育培训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二、对我国农民工培训的质量保障启示
(一)推进农民工培训法制建设
日韩两国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地位、内容和资金投入给予了法律高度的保护,对参与单位和个人的责任与义务、经费来源、运作及相关奖励措施做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虽然有涉及到职工培训,但是范围过宽、可操作性不强、执行力度也不到位。近年来,我国虽然颁发了诸如《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但是这些文件只是一种政策措施,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对农民工培训未起到刚性的规范和保护。鉴于此,我国农民工培训的法制建设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制定专门针对农民工培训的基本法律,涵盖农民工培训的各个方面,确保农民工培训的标准化和制度化;二是建立健全农民工培训法律体系,对现有相关法律的内容进行修订和完善,促进农民工培训真正服务于农民工群体、作用于生产经营一线。
(二)健全多层次的农民工培训体系
日韩两国系统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使得农村劳动力教育有路、培训有门。为了保障我国农民工培训质量,健全以职业学校为主导、各类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面向全体农民工的多层次培训体系是有必要而且有可能的。该体系可分为4个层次:一是初等职业学校和乡(镇)级培训机构,以提高农民工文化知识与职业道德、掌握初级技能和就业等通识性知识为目标;二是中等职业学校和县(区)级培训机构,主要是把农民工培训成掌握岗位技能、面向生产服务一线的中级技术工人;三是高等职业学校和市级培训机构,以培训既了解相关专业理论,又掌握专业技术的高级技术性人才为主;四是成人教育学校和省级培训机构,旨在引导和帮助农民工终身学习、更新知识和技能、实现职业转换等。各级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可以依据现实所需实行公办、民办或者公私合办。公办力量以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教育等部门为主,民办力量包括个体、企业、社会团体等。
(三)优化农民工培训内容和方式
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内容丰富、方式多样,既能满足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又能满足农村劳动力生活需要。农民工培训结果的实效性取决于培训内容的实用性,因此,需要对培训内容进行深入调研,以确保培训内容既符合岗位要求,又满足农民工的职业发展需求和现实生活需要。农民工培训不仅应该包括法律政策、生活指导、职业知识技能等引导性、就业性内容,而且还应包括人文素质、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家庭教育等发展性内容。其培训方式要注重“因材施教”,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产业和不同培训对象采取适应其需求的培训形式,诸如校企合作、送教进厂、进创业园区、进重点建设项目场地、进产业集聚区等。在时间安排上,采取长短期结合、脱产与半脱产结合或假期进修的方式进行培训。加强培训的实践训练,培训教师在“做”中教,农民工在“做”中学,提高农民工的实践操作能力。此外,还可引导、帮助农民工借助移动网络进行自我培训。
(四)完善政府主导的多渠道投入机制
日韩两国农村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的质量保障得力于充足的资金投入。我国农民工培训能否按要求按标准完成,还要看投入机制的完善程度。因此,我国各级政府每年应根据实际情况,将农民工培训作为民生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并作出专项经费预算。中央和地方财政按比例合理承担农民工培训经费,并以社会力量投入作为补充,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的多渠道投入机制,为农民工培训质量的达标提优提供资金保障。
(五)强化质量监管,从严实施职业资格考试
借鉴日韩两国的经验与做法,加强对我国农民工培训的质量评估和监测、对农民工培训结果施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是很有必要的。对农民工培训的质量监管可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对培训机构的资质进行周期性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培训师资、基地、设施和管理等方面,评估主体包括学校、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和农民工个人;二是对培训过程的质量进行常态化监测,主要包括对培训内容、方式、经费使用等方面。培训结束后,对农民工进行严格的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的给予相应证书,不合格的择期重新接受培训。对农民工施行严格的职业资格认证,不仅可以规范农民工的参训行为,避免因其自身因素造成的培训质量问题,而且还能对农民工职业技能进行分层分类管理,便于企业对农民工的选择任用。
作者:杜永红 金霞 刘洁 单位:西华师范大学 烟台市福山高新区泊子小学
参考文献:
[1][3][8][17][21][25]齐美怡.日本、韩国现代农业职业教育体系及其对我国的启示[D].秦皇岛: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4:36,37,37,26-28,21,39.
[2][27]赴日本、韩国考察团.对日本、韩国农民职业技术教育考察报告[J].农村财政与财务,2000,(7).
[4]丁关良.韩国的农业立法[J].世界农业,2001,(9).
[5][韩]黄敏英.韩国农民后继者的培养与国家政策[J].职业技术教育,2000,(9).
[6]王丽丽,赵邦宏.韩国职业农民培育的做法与成效[J].黑龙江畜牧兽医(科技版),2014,(17).
[7]官爱兰,蔡燕琦.农业现代化中农民职业培训:美国、韩国经验及启示[J].高等继续教育学报,2013,(5).
[9]金瑛.韩国农业立法的特征与作用[J].延边党校学报,2008,(1).
[10]何梅,杨全海.日本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对中国的启示[J].世界农业,2014,(5).
[11][15]李红,王静.日本农民职业教育:现状、特点及启示[J].中国农业教育,2012,(2).
[12]赵芳.日本农业教育的特点与发展趋势[J].现代日本经济,2000,(6).
[13]李水山,赵方印.中外农民教育研究[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6.73.
[14]徐瑜青,张云静.日本农协及其对我国西部地区农村合作经济的启示[J].农村经济,2004,(4).
[16][18][19][23]高翠玲,王德海.韩国农民培训的经验及启示[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2).
[20]向安强,贾兵强,林楠等.国外农民教育及其对“科教兴村”的启示[J].古今农业,2005,(3).
[22]赖作莲.韩国农民教育特征及启示[J].安徽农学通报,2012,(11).
[24]李水山.新时期韩国农村教育的新亮点[J].基础教育参考,2005,(5).
[26]钟爱群.国外农民教育种种[J].北京成人教育,1995,(3).
[28]李水山.新时期韩国农民教育的特征和发展趋势[J].职教论坛,2005,(16).
[29]孙颖,刘红,杨英英.日本职业教育质量外部评价的经验与启示———以高等专门学校为例[J].外国教育研究,2014,(5).
关键词:农业服务体系;农业服务模式;合作社
Construction of new agricultural service system at home and abroad the experience mode comparison
Wang Jing
Abstract: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modern agricultural service mode of construction experience, modern agriculture service system for the study has important significance. In this paper, the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domestic and foreign agricultural service pattern similarity and differences, as has the Chinese characteristic new agricultural service system construction to provide certain basis.
Key words: system of service of agriculture; agricultural service cooperatives mode;
农业服务体系,也有称为农业综合服务体系、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根据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通过多种经济形式和经营形式,多层次、多环节、多回路的相互联系、互相配合的全面系统化的服务,达到各种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取得最佳社会经济效益的网络体系,是综合性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种机制。它是和农业生产部门(农场和农户)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从而组成了一个包括农用物资的生产和供应、农业生产、农产品收购、贮存、运输、加工、包装和最终产品销售等环节在内的农业综合体(或称农工商综合体)。它包括系统结构、服务模式、运行机制、保障机制等各方面的内容。它运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使经营规模相对狭小的农业生产经营单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克服自身的规模较小的弊病,获得大规模生产效益的一种社会化的农村经济组织形式。这种服务体系的发育程度,是衡量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特点。世界上一些农业发达的国家,都有适合本国特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作为农民进入市场的桥梁和纽带。我国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内容、服务模式、服务的方法和手段,在近年来有了较大的发展,但还很不适应,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与广大农民群众的要求相差甚远。这就要求我们对此进行相似性与差异性的对比分析,寻找差距所在。
一、国外现代农业服务模式
纵观国外尤其是农业发达国家的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其农业服务体系基本都处于成熟期,成为现代农业经济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经过多年发展,农业服务构成了政府、合作社和私人公司三个层次的网络体系,即公共农业服务系统、合作组织农业服务系统、私人(公司)农业服务系统,三者之间相辅相成,相互协调,互有所补而又自我发展,形成了“政府+农户”、“私人(公司)+农户”、“农业合作组织+农户”三种常见的农业服务模式。
1、“政府+农户”服务模式
政府的公共政策对农业的发展以及合作事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政府对农业服务的支持主要通过农业教育、农业科研和农业推广三个方面进行,政府通过立法手段,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农业教育农业科研农业推广的公共农业服务体系。政府不仅承担着从战略角度统筹、规划、引导、援助等促进农业发展的统筹规划任务,还为农业发展提供一系列服务,如科技服务、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农用生产资料供应服务和农产品销售服务等,使公共农业服务系统更加充满了活力。
2、“私人(公司)+农户”服务模式
私人的农业生产服务公司,包括独立经营的家庭企业、合伙企业和股份公司,主要为农业提供系统的购销、加工以及产中服务,其服务范围几乎涉及所有领域。为农业提供服务的私人公司,不仅在农业生产的组织、协调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及时客观地反映市场运行状况,成为调节农业产品结构和组织生产的“指示器”,使得农业相关联的工商企业基于高度的专业分工建立起稳定的契约关系,从而形成以农业生产为中心的由不同行业所组成的农业物流供应链供销一体化体系,通过后向一体化(主要是农用物资供应商与农场主的结合)与前向一体化(主要是农场主与农产品销售商的结合)为农业提供生产和经营方面的各种服务,在客观上适应了生产力发展和生产社会化的要求,对国家农业经营管理方式的变革、推动产业结构高级化乃至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均起了重大的作用。
3、“农业合作组织+农户”服务模式
在农业服务体系中,合作组织系统为农民提供销售、购买、信贷、运输、仓储、灌溉乃至电力、电话、医疗保健、住房、植保、灌溉、家畜品种改良等方面服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即各种类型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协会,是农民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联合而建立起来的,具有全方位的服务性质,其宗旨是代表农民的利益,为农民服务,其服务内容以流通领域的生产要素供应与农产品加工、销售服务和生产过程中的科技服务为主,重点是产前和产后服务,同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要求。国外农民合作组织经过多年发展,因各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条件不同,而形成了不同的类型,根据它们的显著特征,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第一类是以德国、法国为代表的专业合作社,主要特点是专业性强,以某一产品或某种功能为对象组成合作社;第二类是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的跨区域合作社,主要特点是跨区域合作与联合,以共同销售为主,其运作遵循使用权拥有、使用者控制、谁光顾谁得利三个原则;第三类是以日本、韩国、印度、泰国以及我国的台湾所建的合作社为代表的综合性合作社,主要根据社员的需要开展多种多样的服务,主要有农产品销售服务、信用服务等。
二、国内现代农业服务模式
1、“政府+农户”服务模式
“政府+农户”服务模式是以国家的有关涉农政府部门服务为主的发展模式。政府涉农部门的农业服务由两部分构成,其中最主要的是国家设在县、乡(镇)两级的各类事业单位,以及国家设在乡(镇)的农业技术推广站、农机站、植保站、良种站等政府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机构。其服务的对象的主体是农民,提供服务的特点是无偿或微利的,提供服务的性质是社会化的。有关部门还采取政令、法律、试验等手段,以“深化改革,抓好落实;扩大试点,重点突破;完善机制,巩固成果”为总要求,以求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2、“公司+农户”服务模式
在农业实行产业化经营的进程中,加工流通企业被喻为“产加销”,“农工贸”一体化经营的“龙头”。公司(龙头企业)为保证生产原材料的批量与稳定供应以满足规模化生产,需要与农户合作,与农户通过合同契约的关系相联结,签订保护价收购合同,通过引导和扶持,帮助农户建立生产基地,规定公司向农户提供关键性的生产资料和产中服务,承诺产后回收部分或全部产品,农户则严格按照公司的要求进行生产,并保证按要求向公司提供全部或规定数量的合格产品。
3、“合作经济组织+农户”服务模式
我国至今仍普遍存在的专业性合作经济组织主要是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等形式,一般是松散的组织形式,会员入会只交纳少量的会费,依靠大户投资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合作组织收购和推销产品通常采取买断制、推销、中介或保险机构等经营形式。由于合作组织的财产基本由农民自己投资形成,决策者也主要是由农民担任,组织自主性、独立性、凝聚力相对较强,容易被农民接受。
4、“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十农户”服务模式
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是一种以血缘或地缘为纽带,以集体所有土地和其他共有资产为边界的组织,它汇聚了社会组织、合作组织和基层政权组织的交叉功能,在农业服务中具有双重经营体制的作用,承担着乡(镇)村范围内的管理协调、生产服务、资产积累和政府委托的某些政权职能。其中的生产服务业主要以产中服务为重点,同时进行农田水利建设等产前服务和贮存、运输、销售等产后服务。
5、“市场+农户”服务模式
该模式中的“市场”是指具体从事商品交换的场地,一般是由场地或集散地的农村社区集体利用其公用土地建立起来的场地设施,目的是利用市场集散商品的效应,为当地村民提供一个农产品销售场所,也为村组集体建立一个出租摊位和收取管理费的创收窗口。在这种模式中,农户与市场之间通常不存在固定的产品产销合约关系,农户只是作为各自独立的客户参与市场交易活动,市场带给当地农户的经济效益主要源自市场的客户集聚效应带来的较低交易成本。
6、“农业综合服务公司+农户”服务模式
农业综合服务公司,主要是那些为农民提供各种综合配套和系列化全程服务的个人和经营组织。目前,在国内农产品市场上,为农产品交易双方提供居间服务的中介,主要是一些熟悉销售渠道,掌握较多客户资源的专业大户和运销大户,他们往往在从事自有产品销售的基础上,组织周围村民的货源,联系外地客户,帮助双方达成交易,从中收取一定比例的中介费,有的还为双方提供库存、运输服务。这种模式,对那些已经形成一定规模的专业化生产地区来说,起到了疏通产品销售渠道,促进当地农业商品化程度提高。
三、国内外现代农业服务模式的比较分析
1、相似性分析
世界各国基于本国国情选择了不同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和模式,农业服务体系发展各具特色,但都有相同或相似之处,而且现有模式也将在一个较长的时间段内呈现出平稳的渐进的发展态势。
第一,政府的支持与引导是发展的重要条件。从国内外现代农业服务模式来看,在现代农业服务体系中,政府的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起到重要作用。政府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立足于本国国情,选择合适的农业服务模式,根据本国的现实条件,因地制宜地逐步实施;在充分发挥市场机的基础上,采取得力措施,辅以政策倾斜,协调工农发展关系,促进农业经营规模的扩大与社会交易成本的降低,从而推动农业服务体系的完善。
第二,合作经济组织是发展的重要方向。尽管组织形式多种多样,但与其他组织相比,合作经济组织作为农业生产者自己拥有和控制的组织具有许多的独特的优势,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是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各种服务的主体力量。综观各农业发达国家农业合作社服务项目,可以发现它们为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在农业社会服务体系中占有绝对的优势和主体的地位。国内近几年发展的各种专业协会、合作社为农户服务模式正在逐渐兴起,而且成为今后农业服务模式发展的重要方向。
第三,科技服务是发展的重要内容。科学技术是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引擎,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受到十分重视的运用,往往将最尖端的技术首先应用到农业。国内外现代农业服务模式中都把科技服务作为一个重要的服务内容,通过科技服务,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电气化、水利化以及化学化,提高了农业劳动生产率,农业科技服务为科技兴农、科技兴村、增加农民收入提供了一条快速有效的捷径,使我们今天的农业朝着生技化、信息化、集约化和社会化发展。
2、差异性分析
发达国家的农业服务体系根据其职能可分为公益性的农技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服务体系和经营性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三大类,分工明确,功能健全,达到了十分发达和完善的程度。而国内目前仍处于此类体系的初步构建阶段,面临着较多问题与障碍。
首先是农业产业链一体化服务方面存在差异。农业服务体系在发达国家有一个共同的趋势,就是向一体化方向发展,即农业生产本身与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结成一体,共同经营和发展,形成农工商综合体,实现所谓的农工商一体化。而国内现代的农业服务模式还处在产前或产中或产后某一阶段的服务上,没有形成完整的农业产业链各环节的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服务。
其次是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存在差异。在发达国家,农业服务是一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系统工程,其组织形式是灵活多样的,包括国家有关的政府部门农民组织起来的各种合作社、私人企业、专业公司及个人等,它们互补优势,彼此配合,强调及时、高质与创新,农民在农业生产过程中所需的任何服务都可以通过农业服务体系得到满足,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重大的推动作用。而国内农业服务体系还处于以单向服务与政府服务为主,合作经济组织和其它私人服务机构为辅的服务主体单一化的服务阶段,创新能力受限制,农户获得各种服务的渠道较少,农户及村干部对现有服务项目的满意程度较低,导致农业服务供求结构差异较大,总供给不足,目前尚未没有形成系统化、全程化、农业产业链一体化的有效完善的现代农业服务体系。
再次是服务实体化方面存在差异。发达国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基本上以合作社为主,它是农业生产者为了克服生产与经营中的困难以维护自身,经合作经济组织实行的企业实体化运作,立足服务办实体,体现了合作社系统所特有的服务优势。而国内现有的“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服务模式基本上还处于松散联合的形式,处于联合体发展的初级阶段,与大企业抗衡还存在着市场和金融的风险,同时部分合作经济组织如供销社在农业服务中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不受重视。
最后是农业服务体系管理方面存在差异。国外的整体农业服务体系处于成熟期,其法制、体制基本完善健全,机构设置合理,职能职责划分明晰,资金保障有力。而国内受计划经济与“小农意识”的长期影响,农业服务体系普遍处于“线断、网破、人散、质弱”的状态,管理机制混乱、权责模糊、资金匮乏、人员素质低下以及混岗使用等现象严重,严重地制约了农业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四、小结
对比国内外农业服务模式,可以发现尽管依据国情,各国的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各具特色,但政府、合作经济组织与科技服务在农业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均起到了不可忽视的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与国外相比,我国在农业产业链一体化服务、公益性农技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服务体系以及经营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结合中国国情,在新型农业服务体系构建中,需要政府加速农业立法进程,建立健全农业法律监管体系,强化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发挥信用合作社作用,完善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手段,创新供销合作服务方式,在全面继续推进农业“体系”建设基础上,重点加强五大体系即农业信息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种子体系、植保体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建设。
参考文献:
1、陶黎新:透视发达国家的现代农业[J],甘肃农业,2005(6)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公民;读书;观念
中图分类号:G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7-0137-02
公共图书馆,顾名思义就是指公共性的图书馆,与私人图书馆不同的是,公共图书馆并非仅供个人使用,而是面向整个大众,供所有公民使用,能让公民自由并且不受限制地使用图书馆的资源,享受平等的读书权利。现代图书馆的出现大约是在19世纪之后,这时的图书馆不仅仅是指公共性的图书馆,更是一种依据国家法律建立,受到国家赞助和支持的读书之地,每位公民都有平等的权利享受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和业务。公共图书馆也被认为是维护公民权利的一种保障机构。而从20世纪中期开始,公共图书馆又被赋予了一种更深层次的含义——公民社会保障的有力手段之一。从公共图书馆的发展历程来看,公共图书馆所赋予的意义越来越深刻,不仅仅是一个供公民读书的平台,更是一个保障公民权利的手段[1]。
一、公共图书馆的作用和职能
从上述的公共图书馆发展历程来看,公共图书馆在社会中的作用和职能可见一斑。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而若细细道来,就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首先,公共图书馆的诞生缓解了社会中尖锐的矛盾,一定程度上缩小了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差距。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及后来经济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地域之间的差别,城乡之间的差别,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差距也渐渐浮现出来。而教育又成为了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社会各阶层的悬殊差距,许多公民意识中的读书观念正在渐渐淡化。于是,公共图书馆适时地发挥了它的有效作用,比如“送书下乡”工程,将城市的公共图书馆服务延伸至农村、工地、医院甚至是监狱等等。这些举措的实施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中的矛盾,调节了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差距,为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也为解决公民的教育问题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其次,公共图书馆的产生能够有效地维护公民信息的公平,保障了公民基本的读书权利。每个公民都应该有平等的读书权利,都有权利享受公共图书馆的资源与信息。就公共图书馆的性质来说,公共图书馆是面向全体公民,没有任何歧视,平等对待所有公民的一个机构,也正是这个性质,使得公共图书馆更贴近公民群众,为公民服务,公共图书馆的作用和职能在这个时候得到了体现。建设公共图书馆积极有效地维护了公民信息的公平,将“信息公平”理念的影响传播得越来越广泛,并与此同时保障了公民的基本读书权利,是所有公民都能得到读书,获得教育的机会。
当然,公共图书馆还有一项重要的职能,就是丰富了公民的文化生活,普遍提高公民的教育水平。公民的文化生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现如今物质生活快速发展的新社会,公民们越来越注重内在修养和文化生活的丰富,公共图书馆就是一个很好的丰富公民文化生活的渠道,公共图书馆为公民提供了各种可利用的文化资源,让公民们在休闲的同时也能汲取文化知识,丰富自己的文化生活。此外,公共图书馆也为那些曾经不能受到教育的社会底层公民提供了一个再次接受教育的机会,增强了他们对社会的适应能力和生存能力,提升了他们在社会上的地位,也有助于缩小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差距。可见,公共图书馆为构建和谐共处、和平稳定的社会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最后,公共图书馆也能为公民提供数字信息的平台,推动和谐社会的发展。现在的公共图书馆都已经配备有先进的多媒体设备和数字信息的平台,借助这些设备,公共图书馆保存了大量丰富的传统资源信息,并通过这些设备重新呈现在读者的眼前,从而有力地推动了和谐社会的发展进步。
上述公共图书馆的作用和职能都是不容忽视的,可见,公共图书馆在社会中的地位需要得到公民们充分的重视和肯定。
二、公民读书观念减弱的原因
随着现代社会节奏的加快以及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技术渐渐成为生活中占据主导地位的传输工具,于是公民们自发读书的观念开始随之减弱,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直接上网查询需要的资料而省去了读书的过程。在2010年的第七次“全国公民阅读调查”的数据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公民们读书的概率仅为50.1%,虽然近几年一直在呼吁大众读书,但是读书率仍然不见明显的增长。结合多层原因分析,可以总结出几个导致公民读书观念减弱的主要原因:一是全民读书氛围的淡薄,越来越多的公民选择的是快捷又方便的互联网技术,自然读书的氛围便会减弱;二是公民们渐渐缺乏了读书的兴趣和良好的读书习惯,这是造成公民读书观念减弱的最主要的主观原因。俗语说,兴趣是一个人最好的老师。一个人的阅读兴趣可以反映一个人对读书的热情和接受度,但是由于长期以来全民阅读氛围的淡薄,所以这种阅读兴趣就开始呈现下降的趋势,久而久之,自然缺乏了读书的兴趣,没有了读书的兴趣,良好的读书习惯自然也就不可能养成;三是图书馆事业发展的不足。现如今许多图书馆都实行收费制度,图书馆的网点数量也严重不足,根本无法满足公民读书的需要。这种图书馆建设的不足是可以避免的,就像本文主要讲的“公共图书馆”就是一个很好的解决图书馆建设问题的方法,如若多多开设类似于“公共图书馆”的场所供公民读书,那么公民的读书观念也能有所加强;四是现代社会节奏过快,全民压力过大导致公民没有多余时间读书。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为我们带来了便利却也造成了公民们生活压力的增大,社会环境的竞争激烈,不断扩大的就业压力,让公民们的心理压力倍增,生活节奏也因此加快,公民们忙着事业、学习、考研、升职,自然而然,读书的时间就大大减少了,这样一来,他们读书的观念也就渐渐淡薄,最后将读书抛之脑后。我们可以适当放慢脚步,去体验一下读书的乐趣;五是现如今各种多媒体设备的普及和娱乐方式的多样性。因为科技的迅猛发展,各种多媒体设备如手机、MP4/5等文化信息传播媒体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公民的生活中,他们确实为我们带来了便捷却也冷却了公民们读书的热情。此外,各种娱乐方式比如电视、电影、旅游也逐渐出现在公民们的视线中,占据了公民们大部分的休闲时间,于是,公民们的读书观念也就越来越淡薄[2]。
上述的几个原因都可看作是公民读书观念减弱的主要原因,那么为了加强公民读书观念,避免上述的现象,需要彻底改善公共图书馆的业务。
三、改善公共图书馆业务,加强公民读书观念的举措
通过讲述公共图书馆的作用和职能以及公民读书观念的减弱问题,大家对于加强公民读书观念的结论会一致赞同的。既然说到公共图书馆是提供公民读书的好去处,那么自然要好好利用这块“风水宝地”,来加强公民的读书观念。那么,究竟应该怎样改善公共图书馆的业务从而加强公民的读书观念呢?下面有几个很好的举措和办法:第一,政府可以向公民广泛地宣传读书的重要性,介绍公共图书馆的作用和职能,引导公民能够充分地利用公共图书馆的资源信息。这时候就需要公共图书馆的工作者多出一份力了。工作者们可以走访社区街道,印发宣传资料,并向公民简单地介绍公共图书馆的信息内容,此外,还可以借助网络和多媒体设备,在网上贴出公共图书馆的相关信息,也可以通过短信的形式告知公民们公共图书馆的简介[3];第二,公共图书馆需要遵循“读者之上”的总则,为公民读者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公民是公共图书馆的主体,在公共图书馆中,每个公民都是平等的,因此,公共图书馆就要本着“以人为本,人人平等”的原则和宗旨,设身处地地为公民读者考虑,为公民读者提供最舒心、最优质的服务。公共图书馆的工作者可以为公民读者营造一种舒适、宽松、自由的读书氛围和环境,当读者有疑问时可以随时提供精确的解答,了解公民读者的读书兴趣和习惯,能够帮助读者获取其需要的知识信息和资料。在公共图书馆中要建立能够满足大部分公民读者读书需求的各种收藏,并公示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的时间段,让公民读者能够清楚地了解和分配读书时间。除此之外,公共图书馆还可以在网上设立网络阅读平台,开通借阅图书的服务,这样,能让那些还未来得及在馆中阅读完书籍的读者,回家之后也可以接着阅读自己感兴趣的书籍,不仅方便了公民读者,也节省了读者来回公共图书馆的时间,一举两得;第三,以体现人文关怀为主,建设能满足弱势群体读书需要的平台。在我国,总有很多处于社会底层的公民包括贫困农民、农民工及其子女、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以及孤寡老年人等不能接受到和他人相同的读书待遇,他们大都希望通过读书来提升自身修养从而提高自己在社会上的地位,改变始终处于社会弱势的现状。对于这一类特殊的人群来说,公共图书馆业务的改善就显得更为重要了。对此,公共图书馆可以开展各种读书活动,号召那些社会底层的公民读者参与进来,给予他们一个读书的机会,工作者可以采取送书上门的方式,为那些不方便出门却又很想读书的老年人、残疾人提供一个读书的机会。公共图书馆通过上述这些业务的改善,一定能成为一个真正面向公民读者,加强公民读书观念的平台[4]。
四、结束语
教育是中国一直以来强调的重点,而读书则是教育必经的过程。公共图书馆的任务就是向公民读者们提供一个读书的平台,一个接受教育的渠道。构建一个读书学习的社会,加强公民读书观念,是现下公共图书馆所要完成的首要任务。公共图书馆必须通过大力宣扬读书的重要性,积极引导公民充分利用公共图书馆的信息资源,满足社会弱势群体的读书需求,改善公共图书馆的业务等途径,加强公民读书的观念。相信,公共图书馆一定能发挥其业务功能,加强公民读者的读书观念。
参考文献:
[1]郭海明.“普遍平等、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2009,(03).
[2]王惠君.图书馆丰富你的生活——“中美图书馆馆长交流项目”考察报告[J].图书馆建设.2009,(12).
朋友们好!我今天所作的报告题目叫《如何把黄果树铸就成我民族旅游的绝对品牌》,声明一点:报告中的文字所包含的个人感情,全部倾于我民族旅游事业发展的热心,目的是要让更多的人来关注、关心和珍爱我国最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之一的黄果树风景名胜区。
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欢迎大家就黄果树景区的建设和发展问题提出更好的看法、方法和解决办法。
同时,也希望能引起有关领导的足够重视。
众所周知的黄果树瀑布,不仅是我民族的骄傲,也同时是祖国的一张名片。在生态平衡、历史文化、自然特色、民族风情以及经济发展等等方面,还有哪些细节需要完善?作为国家级重点保护对象的黄果树景区,应该给后人留下个什么样子?下面就与“民族、民族文化与传统文化、人文历史与生态平衡、经济基础与旅游建设相统一”等有关的问题阐述一下我的观点。
一、黄果树印象
当前的黄果树无疑是“白水一河声自横”。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黄果树匮乏或者说缺少人文的历史背景。这当然和开发的时间有关。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那就是:在发掘和丰富自然遗产文化方面我们还做得不足,或者说当初是急切地把她宣传出去,而没有认真地、更科学地给她梳妆打扮一番的。黄果树的确是神奇的,也很世界,这是必然的。不可否认,前期宣传起到的作用是巨大的。但是作为旅游开发的必要性来讲,她更需要不断地注入天人合一的人文文化,提高景区的欣赏含金量和升华其独特的文化及思想境界。
其次是民族的风味不够独特或者说不够浓郁。作为旅游发展问题的重要倾向,黄果树还应该有一个这样的定位,就是:世界的自然景观,民族的风情巨献。两者如能兼容得好,就能高速地发展起地区民族旅游事业来的。在我们所熟知的大瀑布旁边,民族的东西显然是看不见的,这对于经济发展没有好处,也不符合客人观光旅游的心里需求。无论由表还是及里,民族最深厚的东西客人看不见,就连我们自己也看不见。
其三,实实在在的景观何以给人苍白无力的感觉?这其中还有一个隐藏着的因素,就是这个叫“产品”的东西。从旅游角度来讲,说黄果树是一个产品应该没有人会反对吧?那么,既然是产品,就必须要有符合市场需求的要素。质量、包装、宣传等等条件缺一不可。而我们现在所见到的黄果树旅游品牌,很大程度上带有政府大力扶持的宣传色彩,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产品。尚不满足产品本身的特点。
其四,如何把提高旅游区人民的生活水平与黄果树地区的旅游创收有机地、协调地统一起来,是当前最艰难的问题。当然,这首先是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思维的历史局限性问题,但同时也是我们的管理者想得还不够多,或者说做得还不够高明。我想,既然我们已经把这个品牌宣传出去了,世界人民都知道了,连教科书上也收录了,就不必再花重金做宣传了。如果大量的重复地做宣传,不仅造成资金浪费,而且在某种意义上来讲还会有损这一珍奇景观的自然特征。当然不是说不做,但应该少做,至少要讲究策略。而我们应该做的,则是要尽一切可能和办法,把旅游区的人民生活问题与旅游开发统一起来,要达到多方受益的目标才算成功。
二、建设中的黄果树名胜区设想和及其矛盾性问题
已经启动的把大瀑布旁边的小镇迁移到陡坡塘瀑布边上去的工程,实质上是想更加完美地重塑大瀑布的标志性和自然性及原生态性品位和形象。当然,这是很具有战略思想的高度和地位的。但稍一不慎,就必然落入历史上改造景区失败的怪圈。因为这至少存在一下问题:
首先是建筑的极不协调性破坏来访客人的参观动机。我调查了一下,陡坡塘瀑布边上正在建设的项目有现代化停车场、旅游公司办公大楼、税务办公大楼等等。我不是说这些项目一定不适合建在景区,而是决策者应该充分地考虑到怎样把它和景区协调起来。我们可以想像一下,在一个纯自然纯民族的景区突然出现一个现代化的小城会给客人一个什么样的感受。我还特别考察了旅游公司的办公大楼,可以说是非常现代化的,就其外观来看,不比贵阳的浙江商城差多少,区别仅仅就在于房顶的样式而已。从效果图上来看,极不和谐的墙砖装饰给人以奢华的感觉,线条是超级现代的,结构也是。我在想一个问题:能不能不要这样隆重的外表?能不能仿一下具有浓郁民族特色的石板房?再声明一下:我不是说不建设,但是起码应该充分地考虑一下环境因素和历史要素,在设计上再下点功夫。
其次,虽然集中消费的想法很好,但随之而来的矛盾性问题同样突出和尖锐。大家都知道,黄果树景区的景点是很分散的,也就是说景点之间距离不小。因此,想集零为整怕是适得其反。我们能不能这样做,就是:以整为主,以零辅之或附之?这个问题不作深层次讨论,相信管理者有可行性方案来实施的。
再次是血本巨大必然引来争议。黄果树瀑布这个品牌到现在为止,已经不是单纯意义上的贵州特有的民族品牌,前面说了,她已经成为了国家的名片。就因为她的特殊性质和含义包含了比茅台酒还要丰富和细腻的民族情感,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想整改黄果树风景区,必须同时照顾到全省乃至全国人民的民族感情问题和世界人民的审美倾向和需求。或许我们这样做比较合适:运用很策略的方式既做宣传又把这样的信息公布于众,集更多人的思想精华来做这件事情,也许要好些的。第一是充分采纳各方意见;第二是把这样的事情社会化,免去了日后不必要的争议。这是从地区行政策略上来考虑的。
三、成就黄果树绝对品牌的几个重点
首先是深挖民族特色的东西。包括地方小吃、蜡染、手工艺品和旅游食品、纪念品等等。这些东西是能够带动经济发展的要素,也是旅游事业中应该加以开发的元素,它牵涉到如何结合贵州旅游事业实际的基础性问题。那么,还应该做点什么呢?我看见那些餐馆张着大嘴巴等在那里,也看见那些宾馆瞪着大眼睛蹲在那里,心里不觉为当地民众喊可惜!与其把高价位的菜谱摆在那里,不如研发一些特色小吃什么的,来满足客人想吃地方特色食品的渴望。可是没有人这样做,都守着四季不变的农家饭,在等!很多人傻乎乎地等在店铺门口,脸上挂着憨厚老实的笑,心里却盘算着逮哪条“鱼”来下酒。真的很够痛心的,可惜了大好的市场机会啊!难道是真的没有吗?有,一定有!贵州的民间小吃数不胜数,小米渣啊、荞面汤啊、酸汤火锅啊、大杂烩啊……多得数不完。为什么不去开发呢?
再说,完全可以引进具贵州特色的名小吃。比如王记牛肉粉,比如程肠旺面等等。引进的方法也是多样的,可以独资,可以合资、也可以加盟嘛,为什么不去尝试一下?政府也应该牵一个线嘛。况且来黄果树的人未必一定会去花溪,去吃牛肉粉,能在黄果树就近解决了满足胃口的问题,这不是很好的事情吗?也就上面的例子来讲,王记牛肉粉不开到黄果树,照样会开到凯里、开到镇远、开到马岭河甚至开到成都昆明去的!所以。这并不存在争夺地区旅游资源的问题。那么,还有什么好顾虑的呢?
我们的民族工艺品非得要登大雅之堂才叫艺术品吗?才会有价位吗?在瀑布边上,在天星桥在神龙洞在大小瀑布边上找个适合的地方弄上个十家八家的行不行?刺绣、蜡染、手编制物无一不可都是可以上的啊!在这一点上,我们的管理层是有责任的,而且责任不小。怎样做更合适,我想这不用我们多言了吧?比如编个大簸箕是实用,但卖不了好价钱,那么我们编小一点,融进些特色的东西有纪念意义的东西,让客人得到纪念品而我们得到钱,不是很好的吗?可目前的情况就这样,问题多的是。
其次,还原自然并从自然中获取经济利益。瀑布边上,我看见的是很多的耕地,就要爬到山顶上去了!这不是一个好现象,甚至可以说,对于生态平衡危机来讲,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退耕还林势在必行,可能连白水河上游的耕地都得退耕,何况就在瀑布周围呢?那么,就这样退耕了也是不行的,还要考虑到景区民众的生活和发展问题,必须安置好旅游区的居民。这就要求我们找一个更好的办法来加以解决。在种植对象的选择上要更科学和客观。其要求至少有两个:一是必须保持生态平衡,不至于让我们的后代所看见的瀑布是一滴眼泪;二是要满足现在的民众生活及发展需要。我在瀑布旁边和很多景点周围看见了人工种植的柏树,是些还很幼小的树苗。我们知道,柏树的生长周期很长生命力很旺盛,寿命也很长,但是,除了这个还能种点什么呢?种点李、梨、桃、杏、苹果什么的行不行?至少,作为穿插着种的方式可行不可行?的确,柏树能四季常青,但是自然人文的景观一定要四季常绿吗?就算是,穿插着种经济林也不见得不可以的啊?用生态的东西来保证居民生活,这是几全其美的事情啊!这一点可以参照贵阳的情人谷、百花湖等景区的,完全可以操作。
当然这又同时弹出另外一个问题,就是收获的季节性问题。诚然,经济林的季节性很强,对于习惯了有两次收成的贵州农民来讲的确很难接受。但这可以从手工业和服务业来加以补充的,再说还可以种些竹子、药材等不受季节限制的经济类林产物种。这些不都是出路吗?
再次,民风的教化和文化再集中。这个问题很重要也很突出。从当地人口中得知,年青一代都汉化了,都世界了,而民族的东西都丢得差不多了,甚至连民族的语言也怕要面临灭绝了。曾经问过很多乡民,都说连布依族的“三月三”这样民族味道浓厚的节日,也没有过了,都忙着去搞经济去了。那么我们不难想像:几年后,当所有人都去登三轮车、去卖臭豆腐去了,黄果树还有多大的魅力?客人来了,在瀑布前长叹一声大喝一声:美啊、好啊、绝啊、安逸啊……然后是忙着和三轮车讨价还价,忙着和卖臭豆腐的讲折扣,或者干脆赞叹完毕,笃的一声驱车离开?所以,舍弃了民族的东西,黄果树就必然失去人文内涵,说白了就是水从高处落下来,将会一点趣味也没有的。这不符合越来越发展的审美要求和情趣倾向,也是不符合特有景观应该追求的旅游效果的要求的。
如果说五台山道家味道十足、黄山云海味道十足、泰山历史文化味十足的话,那么黄果树应该是民族风情十足的拳头产品。可惜在目前我们做得还不够好,至少不够完美。多年后的今天,黄果早已不在枝头,这的确是很自然的事情(当然,这和生态保护因素有很大的关系)
王桂显(执笔)
为了更好地适应WTO和知识经济时代到来所面临的形势,了解澳大利亚、新西兰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体系、职业标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做法,学习先进经验,促进我国农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健康发展,由农业部农机试验鉴定总站组织的赴澳大利亚、新西兰“农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体系建设”考察团一行11人,于2005年6月16日至7月1日对澳大利亚、新西兰进行了专题考察。考察团先后到澳大利亚的昆士兰大学农业园艺职业培训中心、Jamie Grants农场、Banchory农场、国家制造业职业标准研究中心、维多利亚州初级产业部和新西兰的国家资格认证局、农业职业标准研究中心、建筑业职业标准研究中心、园艺职业标准研究中心等部门考察访问,与有关管理、研究、教学人员和农场主等进行了广泛的座谈和交流,对两国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情况有了较为深入的了解,取得了很大收获。现将考察到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有关基本概况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都在南半球,位于太平洋西南部,属英联邦内的独立国家,通用英语。澳大利亚由澳大利亚大陆、塔斯马尼亚岛及周围海岛组成,面积为769.2万平方公里,全国人口不足2000万,是世界上人口密度最低的国家之一。大部分地区是热带和亚热带气候,气候干热,雨水稀少,是世界降雨最少的大陆。新西兰西隔塔斯曼海与澳大利亚东南部相望,由北岛、南岛和斯图尔特岛及周围海岛组成。面积27万平方公里,全国人口近400万,境内山地、丘陵占总面积3/4以上,平原狭小。绝大部分属温带海洋性气候,雨量充沛,年温差小,夏无酷暑,冬无严寒。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都是经济发达的国家,农牧业在两国都占有重要的位置,而且都已高度机械化。澳大利亚农用土地面积4.55亿公顷,2000年农业人口有41万,不足全国总人口的3%。主要粮食作物是小麦、大麦和燕麦,主要经济作物是棉花、甘蔗和亚热带水果等。天然牧场辽阔,其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55%,羊和羊毛驰名世界,羊的存栏数和羊毛产量位居世界前列,肉、乳畜牧业十分先进。农业总产值390亿澳元,占国民总产值3.8%,加上加工后的部分所占比例超过10%。新西兰全国2/3的土地适宜农牧,农牧产品占国民总收入的3/4,占出口总量的60%以上。主要饲养羊和牛,是世界上按人口平均养羊、牛最多的国家,人均10只(头)。农作物有小麦、燕麦、大麦、新西兰麻和水果等,粮食不足自给。
在为期半个月的考察期间,考察团所到之处无不感受到澳、新两国农牧业资源的丰富和生产的发达,我们到的季节虽然已是这里的初冬,但整个大地依然都由绿色的植被所覆盖,在郊外参观的旅途中到处是绿草葱葱,不时可以见到成群的牛、羊在大自然中悠闲的生活着。其畜牧产品及其加工品也给我们留下了难忘的印象,“骑在羊背上的国家”名不虚传。
二、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基本情况
1、主要发展历程
澳、新两国的职业教育培训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但全面发展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进入标准化、规范化时期。初期的职业教育是在大学内设有部分的应用技术和实践课程,为大学生提供相应的技能培训。二战结束后,由于大批的退伍军人需要就业,同时在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传统工业部门进行了技术改造,以高新技术为核心的新兴工业部门开始建立,现代管理制度逐步引入,这些都促进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这样,技术密集型产业的生产一线就迫切需要大批高水平的技能型、技术应用型人才和管理人才。而传统大学重学术科研、轻技术应用的教育思想,单一的人才培养模式,难以适应这种需求。在这种时代背景下,TAFE(技术和继续教育)应运而生,专门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得到快速发展。上世纪九十年代,为使职业培训更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企业需求,提高培训质量,保持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的一致性和连贯性,政府认为应推动职业教育培训行业管理,更大限度地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 政府组织产业职业技能标准研发机构在国家制定的职业培训框架基础上,进一步形成了全国统一的职业技能标准,以此作为职业培训机构认证、课程设置审批和技能考核鉴定的主要依据,职业教育培训全面走向标准化、规范化。
2、组织管理体系
澳、新两国的职业教育培训管理职能明确,机构设置清晰、体系完善。澳大利亚有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各级政府都在教育培训部设立“职业培训委员会”专门负责职业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联邦政府“职业培训委员会”,负责全国职业教育培训的规划和体系构建,指导、协调各州政府的职业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全国职业教育培训的统一政策;向联邦政府议会提交有关职业教育培训的法律和经费保障议案,下达全国的指导性职业教育培训项目,管理、划拨该项政府拨款。各州政府“职业培训委员会”,负责统筹和规划本州的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的审批、评估和监督,负责对政府培训项目进行招投标,负责监督培训质量和管理职业教育培训经费等,并且各州政府有较强的独立性,都有一些不完全相同于联邦政府的政策和法律。新西兰有联邦和地方两级政府,也是由各级政府的教育培训部负责统筹职业教育培训工作。
3、职业培训实施机构
澳、新两国的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可分为四类:①联邦政府办的TAFE学院,是国家实施职业教育培训的主体。有些TAFE学院是独立设置的,有些则附设在高校内。其规模大,设备先进,专业设置广泛,培训层次多样化,学制长短结合,培训模式灵活多样。②成人与社区培训机构,主要提供基本职业技能训练,为失业人员再就业和人员岗位流动提供岗前技术培训。③私立培训机构,国家鼓励私立培训机构参与对TAFE学院竞争,通过立法形式规范职业培训竞争机制。④产业部门、企业集团兴办的职业培训机构,一般负责初级培训,开展实用型技术的在职培训和职业技能再教育等。在上述职业培训机构中,前两类属公众性培训机构,其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拨款,少量收取学费(澳大利亚收10%);私立培训机构的经费,一部分靠收取学费,另一部分通过参与政府职业培训项目招标,获得政府拨款;产业部门和企业集团兴办职业培训机构的经费则主要由产业协会和企业负担。
4、职业技能标准研发机构
澳、新两国的职业技能标准研发机构是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逐步由政府和产业协会组建成立的,并经认可注册的机构。如考察团访问的澳大利亚制造业职业技能标准研究中心、新西兰农业职业标准研究中心、建筑业职业标准研究中心和园艺职业标准研究中心。这些专门的职业技能标准研发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遍布全国,负责进行本行业的就业需求预测和职业分析,包括了解国内外企业、学员的职业培训的需求,研究制定行业职业技能标准,经教育培训部审核、批准、颁布。职业技能标准研发机构还负责向政府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建议,向TAFE学院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提供专业课程设置、教学依据和咨询。其工作经费主要来自于政府拨款和行业资助,与政府有工作协议,并接受政府的工作考核,考核结果直接影响政府的拨款。据新西兰建筑业职业标准研究中心Lan shepherd先生介绍,该机构每年有1200万元新币的经费,其中70%是政府拨款,30%是建筑业资助。
5、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澳、新两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被社会普遍认可,证书作用明显,含金量高。政府有关法律规定,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通用,只有取得了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相关职业的技术性工作。职业资格证书成了求职就业的必备条件,雇佣者以此作为上岗、确定报酬的依据,同时也是其免除相应法律责任的依据。澳大利亚的职业资格证书有六级,其中一、二级为初级,三、四级为中级,五、六级为高级(相当于我国职业学校的大专和本科);新西兰的职业资格证书有十级,其中一至四级为普通职业资格证书、五、六级相当于大专,七、八级相当于学士,九级、十级分别相当于硕士、博士。
三、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特色
1、学分制修业
职业培训机构的课程设置和技能鉴定的内容,严格按照统一的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和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要求,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内容全面、详实,不仅有专业知识和技能课程要求,而且按职业功能模块和级别具体细化分解为学分,学员可以通过累积学分完成学业。这种学分制修业方法使职业培训与普通教育、高等教育相衔接,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就可以自由地选择一级证书和二级证书要求的职业教育课程,高中毕业进人TAFE学院后,在高中教育阶段所得的职业教育课程的学分得到承认,即不必从头学起,可直接学习后续的课程模块。学生从TAFE学院毕业后,也可以进入大学学习,其在TAFE学院学习的相关专业的课程全部(若大学的专业实践性较强)或部分(若大学的专业理论性较强)得到承认。这为TAFE学院毕业生进一步深造取得大学学位创造了条件。由于课程设置为模块式的,学生可以进行全日制学习,也可以在就业后进行部分时间制学习,同时,职业培训机构对学生通过自学或在工作、生活中获得的相关专业技能也予以承认,使就业前教育和就业后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学生根据个性发展需要进行选择学习,也有利于学生逐步分段攀登,更为在职人员提高职业岗位技能创造了条件,从而大幅度提升了学历教育和职业教育为社会提供实用人才的效率和效益。
2、注重技能训练
职业技能标准研发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都与企业集团建立有广泛的、有机的和密不可分的协作关系,以确保获取最切合实际的训练和最新的专业信息。企业集团研制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往往都无偿地予以提供,及时纳入职业技能标准和培训课程。职业技能标准和培训课程设置充分体现了行业企业和学员的培训需求,特别注重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各职业培训机构都有实践基地或实习企业,大部分的学业是在实践基地、行业企业或农场完成。对学员的技能鉴定,也以实际操作技能为主,具有极强的实践性。这样做的结果,一方面使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到工作岗位上马上就可以解决实际问题,没有适应期。另一方面行业企业通过参与职业培训运作与监督,对职业培训有很好的认可,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受到行业企业的普遍欢迎,有很好的就业前景,一些大学毕业生甚至也到TAFE学院接受职业培训,才能有比较广泛的就业机会。从而提高了职业培训的社会地位,增强了职业资格证书的作用和含金量。
3、实行资质管理
政府对培训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课程设置、师资力量、教学设施等实行资质管理,通过评审认证注册登记。经过认证注册的培训机构才能有资格参与政府职业培训项目的招投标,获得政府拨款。担任职业培训的教师一般要有5年的专业工作经验,受过教育专业培训和具有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同时职业培训机构鼓励其聘用的教师成为产业协会的成员,参加专业协会的活动,接受新的专业知识、技能和信息。在职业培训教师队伍中,有相当比例的兼职教师,他们聘自于产业协会和行业企业,大多是企业集团的老总、部门经理或技术骨干。考察团在新西兰访问的国家资格认证局,是联邦政府教育培训部下设机构,负责组织质量审查组对职业培训机构的认证注册,对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等评价认可。其对培训机构认证收费每小时100—150元新币,一次认证收费一般为1600元新币左右。认证注册有效期为3年,期间培训机构还要接受质量审查组的年度监督审查。对审查出的不符合项,培训机构要予以整改,问题严重的将被停业整顿或撤消注册。
4、市场机制运作
政府主管部门每年根据职业培训框架和培训计划,确定职业培训项目和指标,以职业培训这个“特殊商品”的“购买者”身份,在有资格的学院、社区、私立和企业的职业培训机构中进行招标,哪一个职业培训机构适应经济和社会需要,且质量高(学生的巩固率高、毕业生获证率高、就业率高)、成本低(生均经费低),政府就“购买”哪一个的“特殊商品”,中标者获得该项政府投入,以此来不断提高职业培训的质量。这种市场运作机制和拨款方式成为政府发展职业培训的指挥棒,体现了政府引导市场的作用。这种管理模式促使职业培训机构最大限度地适应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高效率地利用教育资源。同时,政府鼓励职业培训进入社会市场竞争,得到企业等社会各方面的资助。
5.技能鉴定便捷
由于职业技能标准是按职业功能模块和级别分解叠加,组合成一个完整的标准体系。在这个体系中,每个功能模块都具有相对独立性,使学员修业不受时间与地点的限制,只要其能力符合某个功能模块的要求,即可以通过技能鉴定,获得该项的学分,待全部通过某个级别若干个功能模块的技能鉴定,积够学分,即可获得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置于职业培训机构,其鉴定活动受控于认证注册制度。职业资格证书由职业培训机构颁发,全国统一格式。这种培训与鉴定的结合,既促使培训机构不断按职业技能标准更新培训内容,也使学员根据自己的精力与培训要求,灵活支配时间完成培训课程。同时,国家鼓励职业技能标准、培训教材和技能鉴定市场化,通过市场激烈竞争,刺激职业教育培训事业蓬勃发展。
四、体会与建议
澳、新两国社会、经济的发达,与其从业人员拥有良好的素质和技能密不可分,归结于国家对职业教育培训的重视,归结于社会对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认可。两国政府都把职业教育培训放到了提高公民劳动力素质,保证国民经济“高质量,高效益”运作的高度来认识,投入巨额资金,颁布有利于职业培训发展的配套政策法规,积极支持和推动。社会各界,对职业培训和资格证书制度投入极大的热情和支持,积极参与职业技能标准研发、职业培训运作、课程设置、技能鉴定等工作。各类教育形式相衔接,教育资源得到高效率、高质量地利用,职业培训机构不断壮大发展,并形成多元化的格局。职业资格证书成为求职就业的通行证,得到求学者和雇佣者的普遍认可和信任。
我国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普遍偏低,特别是农业从业人员数量多、素质差,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尤为短缺,直接影响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制约了农业增长方式转变和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业从业人员素质和技能水平,培养造就农业人才队伍,对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事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全局。近年来,随着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农业行业的实施,农业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在农业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发展时间短,认识不到位,国家投入不足,缺乏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机制,各方面的积极性尚未充分调动起来,农业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还远远不能满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农机人才队伍是农业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农机行业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是各级农机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广大“农机人”的共同事业。结合澳、新考察和我国实际情况对农机行业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提出如下建议:
1、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对农机行业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履行职责。协调农机系统内、外部关系和政策,整合系统资源,加大投入力度,统筹规划和部署,确定发展目标和工作目标,落实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人员,纳入考核管理,加强监督和指导,推动农机行业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
2、制定配套政策,强化主导作用。在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农机修理工就业准入制度的同时,加强农机行业其他职业(工种)就业准入的研究和政策制定。在农机大户培训、购机补贴、跨区机收、维修网点审定、整顿农机市场等业务和项目中,对人员能力和职业资格提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将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与行业管理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加政策约束力和利益驱动力,引导和鼓励广大农机从业人员积极参加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推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在农机行业顺利实施。
3、加强宣传发动,提高社会认知度。 注意收集和整理农机行业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在提高人员技能水平,提高作业效率,保证维修质量,减少机械事故和故障,增加获证人员收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发展农村经济等方面的典型事例,结合科普宣传、年审年检等活动,通过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加强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作用的宣传。同时,通过组织业务比武、技能竞赛等活动,扩大社会影响,提高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认知度,为推动农机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4、采取多种形式,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加强农机行业职业培训方法和技能鉴定模式研究,探索单元化教学、学分制修业、模块化鉴定的途径,促进农机专业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相衔接。以促进就业能力为导向,以提高技能水平为目标,鼓励涉农院校和农机化学校推行“双证制”,使毕业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通过招投标等竞争机制,引导和鼓励农机行业企业、农机服务组织和其他社会单位积极参与职业培训运作、课程设置和职业标准研发,增强用人单位对职业资格证书的信任度。同时,通过技能人才使用和激励机制的建立,逐步搭建起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就业上岗的直通平台。
5、夯实基础工作,保证“证书质量”。进一步加强农机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内容和功能作用的研究,及时了解农机新技术、新工艺,分析行业新职业、新需求,不断完善国家职业标准的内容,使其成为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的重要依据,积极推进已颁布职业标准的实施和统编职业培训教材、技能鉴定试题库的利用。同时,加强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的培训与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农机化中专和农机化培训学校的“双师制”,使农机职业培训的教师具备讲师和技师资格。按照“统一标准、教材、试题,统一鉴定工作程序,统一职业资格证书”的要求,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行为,保证工作质量,使农机职业资格证书在行业企业和全社会有良好的质量信誉。
五、其他考察情况
通过接待我们的Des McGarry先生和昆士兰大学Jeff Tullberg教授的介绍以及到Jamie Grants和Banchory两个农场的参观访问,使我们对澳大利亚的农业机械化和保护性耕作也有了一定的了解。
澳大利亚的农牧业生产经营模式以家庭农牧场为主,而且规模很大,一般土地面积在几百或上千公顷,机械化程度高,社会化服务完善,生产效率高。如考察团到的昆士兰州多尔比市附近的Jamie Grants农场和Banchory农场,分别拥有土地5千多公顷和2千多公顷,这两个农场都是从事种植业生产的农场,主要种植的作物有小麦、高粱、棉花和向日葵等,前者平时有3个人从事生产和经营,后者平时只有1个人打理。Banchory农场的主人诺瑞斯(译音)先生告诉我们,他有拖拉机、小麦播种机、高粱播种机、植保机和运输车各1台(辆),采取保护性耕作方式,播种和田间管理工作都由自己完成,只是在农忙时(主要是收获)从服务公司雇请帮手和作业服务。可见科学的生产方式、高度的机械化水平和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为农场高效率的生产提供了强有力的基础和支持,减轻了生产压力和管理的负担。
澳大利亚是实施农业保护性耕作较早的国家,经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技术模式。Des McGarry先生向我们介绍“免耕、轮作和固定道作业”是澳大利亚保护性耕作方式的三要素。在澳大利亚由于土地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农业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作业,为了提高机械作业效率,各农场普遍采用动力在100马力以上的大型农业机械。同时,由于大型机械反复在耕地上作业,造成土壤压实,不仅增加了机械动力的消耗,而且不利于雨水入渗,降低土壤的蓄墒能力,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益。经过多年研究,澳大利亚农业科技人员总结了一套固定道机械作业方式,该项技术主要是根据作物的行距、机组的轮距和作业的幅宽等,在农田中划定出若干组一定宽度的固定机组作业道,适当调整机组轮距,使每次作业时机组的承重轮都能在固定道上行走。据Jeff Tullberg教授介绍他们多年的研究表明,固定道作业方式比传统的非固定道作业方式:一是避免了机组在松软的土壤上行驶、在压实的土壤中播种,可以节省机组50%左右的牵引力,减少能耗,减低成本;二是避免了土壤被轮胎反复碾压,可以改善土壤团粒结构,增加土壤中有机质和蚯蚓含量(Jamie Grants农场实行固定道作业12年,土壤有机质含量由1.0增加到1.8,蚯蚓含量增加20%),适宜作物生长;三是减少压实土壤面积,利于雨水入渗,增加土壤蓄墒能力,同时减少地表径流,一般压实土壤的地表径流是未压实土壤径流的3倍以上;四是可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10%—20%。
据介绍澳大利亚为了防止土壤风蚀和沙漠化、减少水土流失、提高土地肥力、保持生态平衡,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开始推行保护性耕作方式,初期也是遇到了很大的阻力和难度,政府为了推广这项技术,先后启动了大量的研究、示范、培训项目,并对采用这项技术的农民在机具购置、改进、税收、用油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通过项目带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按照Des McGarry先生的估计,目前全国有30%的耕地实施了少耕技术、40%的耕地实施了免耕技术。澳大利亚在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同时,还十分注重视现代高新科学技术在农业上的综合运用。如将GPS定位技术应用于农业机械的免耕精量播种、施肥、喷药和固定作业道划定等作业控制,进一步提高农业资源和生产资料的利用率,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澳大利亚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经验和做法对我国推广该项技术,提高了有益 借鉴。
注: 赴澳、新农机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体系建设考察团成员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养老模式;农村养老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90(2012)12-0018-05
一、引言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是每个国家、地区所必须经历的过程,是人类所无法抗拒的。老年人数量的增加、占总人口比重的上升都会引起很多社会问题。最为明显的就是家庭。家庭是社会最小的单元,只有每一个小家都过得幸福,那么我们的大家庭——整个社会才会和谐,国家才会安定。人口老龄化的到来使家庭结构发生变化,“4-2-1”模式逐渐出现。宋健早在2000年的时候就对家庭结构进行了研究,并将这种“4-2-1”结构归结为一种家庭结构,重点强调代际关系。同时他还指出,出现这种格局的可能是有的,但是必须满足三代共存、一对独生子女之间的婚配和连续两代独生子女三个条件[1]。但是,2000年是我国刚刚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时期,老龄化趋势并不明显,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比重达7%,今天的这个数字已变为8.9%。如今,很多家庭都已出现“4-2-1”家庭结构,老龄化社会的到来使得“4-2-1”家庭结构加速形成:一个家庭4个老年人,一对夫妻,一个孩子。一对夫妻上有老,下有小,既要照顾双方4位老人,还要照顾自己的孩子。随着孩子逐渐长大,双方老人还将逐渐变老,到了高龄的时期,老年人更需要人照顾,那么2个人照顾4位老人如何安排?如果再过10年或20年,这对夫妇也变老,他们的孩子也有了孩子,四世同堂本是人生在世的一大乐事,但他们的孩子要照顾八位老人和1个孩子,这样的任务是如此艰巨。家庭结构的变化,使得年轻人赡养老人的负担越来越重,他们不能放下工作一门心思的照顾老人和孩子,所以养老产业就应运而生,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等模式随之出现。然而,什么样的模式适合我国国情、什么样的模式才能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求等问题接踵而来。学者们尽管对养老模式进行了研究,但对待同一模式或相同问题的意见仍有不同。因此,对养老模式作进一步探讨十分必要。
二、养老模式研究现状
目前的养老模式主要有三种,即家庭养老、社会养老、社区养老。其中,社会养老是以机构养老为核心的模式。
(一)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是一种环环相扣的养老模式。该模式以家庭为载体,自然实现保障功能,并完成保障的过程,这就是于1983年提出的家庭养老的“反馈模式”。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克莱因认为,家庭养老是我国未来20~30年的主要养老模式。因为目前的中国尚不能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不可能积聚大量的资金用于老年服务业,老龄化到来的时刻与经济发展的时期不相适应,所以还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养儿防老[2]。国内的一些学者也坚持认为:就目前我国经济发展情况而言,家庭养老是我国主要的养老模式。据国家统计局的《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1.91个百分点。由此看出,我国人口老龄化与前些年相比略显突出,但决定养老模式的关键并不仅仅要考虑经济因素,也要考虑人们敬老爱老的传统观念。我国是农业大国,大部分农村地区仍是家庭养老的模式,我国城镇也有34.9%的老人采用家庭养老的模式。新加坡作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经济发达,但家庭养老仍是主要养老模式[3]。
(二)社会养老
这里所说的社会养老指的是机构养老。姜向群认为,机构养老是社会化养老的模式,该模式与家庭养老不同,是通过社会途径、以社会制度保证的养老方式。它主要包括老年社会保障、老年社会福利、老年社会服务、机构养老等[4]。西方发达国家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机构养老也较为成熟。调查研究表明,每个国家都有其自身特点,美国提倡个人独立,所以其养老机构给人以享受自由的感觉;澳大利亚早在20世纪60年代65岁及以上老年人比重就已超过8%,其养老机构并不一味追求现代化,更加注重家的感觉;作为亚洲最早加入老龄化社会行列的日本,继承传统的家庭养老的特征,注重人文关怀;法国是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国家,其特殊性决定自身养老机构的特性,那就是多元化。法国的养老机构模式较为丰富,主要由收容所、老年公寓、护理院和中老年医疗服务机构组成。此外,法国还建有名为圣雷米的老年人村,里面的老年人平均年龄为84岁,里面的生活、医疗服务设施一应俱全。机构养老虽然在国外发展较为成熟,但在我国发展明显存在问题。韦克难将问题归结为以下三点:第一,床位不足、设施不完善;第二,由于受传统观念的约束,老年人对养老院的服务等存有顾虑;第三,有些养老院的收费偏高,不适合所有普通工薪阶层[5]。如果能将这些问题解决,机构养老无论对于老人还是对于子女而言,都不是一件坏事。因为机构养老有其自身优势,老年人不但能获得专业的照顾、使子女从对老年人的照料中解脱出来,而且还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徐英姿在2008年就对城市机构养老进行深入研究,发现这一事实,并呼吁社会各界和老年人要用发展的、长远的眼光来看待机构养老,不要拒绝和抵制进养老院,因为机构养老必将成为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任何人都无法掌控的[6]。虽说现在的很多老年人及其子女都还没有从陈旧的观念中解放出来,家庭养老的模式仍是我国主要的养老模式并将持续很长时间,但最终将会被社会养老所替代[7]。
(三)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以上门服务为主要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照料方面等服务的养老模式。“社区养老”最早出现在英国,之后西方国家纷纷效仿,并将此模式定义为由家人、志愿者和专门护理人员共同承担的一项任务。社区是未来养老服务的最佳载体,社区服务是否完善也将成为老年人能否安度晚年的关键因素。因为日益弱化的家庭养老观念、政府有限的财力、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机构养老的不完善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决定了社区养老必然成为未来养老模式的中心这一推断[8]。在1993年《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中指出,85%以上街道要兴办社区服务中心、老年公寓、残疾人收容所、托幼所;到20世纪末,基本建成服务质量高、管理水平高的社区服务网络。2001年,民政部制定并下发“全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9]。社区养老早在1996年8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就有所提及。该法对社区养老作了论述,并强调“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等要求。在此基础上,陈永生分析了社区养老的可行性,并提出社区养老模式的初步构建框架[10]。社区养老模式的原则归为“以人为本、依托社区、互助而助”,并从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出发,将社区照顾模式分为社区居家照顾和社区养老机构照顾两个子系统,其核心就是为老年人提供完善的服务[9]。秦桂娟认为,社区养老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城市人口老龄化对策[11]。虽然社区居家养老符合我国国情,但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切实做到实处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法规不健全、资金缺乏、服务机构设施不完善等。要解决以上问题,就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拓宽资金渠道、完善服务设施特别是医疗保障设施,同时要成立专业的人员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家庭养老的专业化建设奠定基础[12]。
(四)中国特色的养老模式
我国三种养老模式各有千秋,然而家庭养老功能淡化,机构养老处于变革阶段是政府及相关机构面临的问题。社区居家养老已被很多学者提及,并公认是具有综合实力的养老模式,但也存在很多问题。据调查数据显示,我国社区居家养老中,家庭服务需求很大,但满足率仅有15.9%。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固然好,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应该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模式的专业化程度,尽快实现标准化管理[13]。1998年,穆光宗提出了“3+2”养老模式,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综合养老模式,也符合我国经济发展现状,其主要是以社会养老、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为基本方式的养老模式,最终目标是要积极发展我国养老事业[14]。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自身养老各有利弊,但传统养老方式的改革是必然趋势。城市与农村的情况不同,所以在城市要实施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相结合的模式,而在农村则以自身养老为主[15]。从我国国情出发,居家养老和社区养老相结合的模式是最适合我国养老的新型模式,因为社区养老既可以减轻家庭照料的负担,也可以使老年人与社会网络时刻相连,家庭养老可以使老年人享受到家人的关怀,所以二者如能结合那将是完美之作。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扬长避短的新型模式,使得老年人既可以居住在自己的家中,又可以依靠社区的养老服务机构获取相应的医疗、家政、餐饮、精神慰藉等服务[16]。居家社区养老模式被很多学者形象的称为“没有院墙的养老院”。此外,“社区+机构+家庭”新型养老模式经过张俊良、曾祥旭的研究分析正式提出,它是一种集家庭、机构和社区三种优势于一身、同时避免三种模式缺点的新型养老模式。该模式提倡机构养老但又不摒弃家庭养老,所以该模式的宗旨是将养老机构建在每个社区当中,机构取代社区养老的作用,由机构直接面对老年人并为老年人提供标准化、高质量的养老服务[17]。无论是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养老,还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养老方式,都与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联系在一起。
三、农村养老模式
人口老龄化不仅是城市有的问题,也是农村所必须面对的挑战。对于大多数国家和地区而言,都出现过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这种现象被学者们称为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日本、俄罗斯等国家都出现过此种情况。日本1980年起就较早出现了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的现象[18]。对于我国来说,既是人口大国又是农业大国,人口老龄化在城镇和农村同时出现,势头又十分凶猛。然而,城镇和农村在生活环境等方面有很大差异,城市中有较好的设施、服务等可以提供给老年人,但农村这些条件颇为简陋,再加上近年来我国打工在外的年轻人数量逐步猛增,农村留守老年人和儿童的数量不断增加,加大了养老的难度。城镇与农村的差异性就决定着其养老模式的不同。从经济保障的角度来看,城市老人以社会养老为主,农村则以家庭养老为中心;从物质和精神方面来看,城镇和农村的养老模式都以家庭为中心。但是,我国处于养老模式的转型期,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的模式同时存在,由于家庭养老具有不可逆转性,所以政府在推行社会养老的时候要时刻注意[19]。中国是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农村人口占据很大比重;农村人口的基数大,老年人所占比重也就自然增加。据调查,中国老年人口中约75%居住在农村,受道义责任的约束,家庭养老成为农村老年人口养老的主要方式[20]。面对如今农村人口老龄化日趋明显的趋势,应当理性选择家庭养老、土地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道路。因为家庭赡养功能逐渐下降,加上就目前社会养老保险的普及情况而言可以满足农民的养老需求,所以要推出并鼓励三者养老模式的结合[21]。就目前我国农村养老模式而言,可以归结为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社会保险养老和社区养老四种,但地区老龄化严重、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现象实属常见,所以以家庭养老为主、在经济较发达地区推行社区养老、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推行养老储蓄,并且有步骤、有重点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才是最为明智的选择[22]。随着农村养老模式的不断发展和成熟,新的模式也不断提出,如“家庭自我养老与家庭互助型养老相结合、社会辅助”的模式[23]、广东地区出现的股份合作制[24]等,这些养老模式的出现是因地制宜的具体表现,不但提高了农村老年家庭的社会地位,而且也使农村老年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农村的养老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可以解决的,其模式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但是以社会保险为核心、以家庭保障、社区互动作为辅助的模式是不变的,这种模式必将成为未来农村养老模式的发展方向[23]。
四、国外养老模式
人口老龄化程度不同,养老模式不同;国家或地区不同,养老模式也会出现差异。“从摇篮到坟墓”的高福利政策是西方多数发达国家养老模式的特征,也正是此原因,他们国家社会承担了大部分养老问题。所以,国家投入大量的资金用于福利建设,结果却出现了养老有保障、经济发展出现阻碍的现象,瑞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1945年二战过后,瑞典致力于建设“福利性国家”,所以将国民生产总值的三分之二投入其中,结果导致瑞典的高度负债率,据数据显示,1982年,瑞典的国债达3 700亿克朗。美国虽然将财政支出很大一部分用于军费开支,但还是低于用于老年福利的开支,数据显示,美国用于老年福利的开支也占财政支出的25%,这远远超过了其国防支出的数额[16]。西方众多国家步入老龄化的时间都要比中国早很多,养老模式也经历了变革。现代化技术的层出不穷,给发达国家养老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国外的现代化养老机构屡见不鲜,然而,仍有很多老年人倾向于和子女居住。据研究发现,很多居住在养老院的老年人心理很容易出现孤独感,失去了亲人的关心倍感失落,所以发达国家的养老模式有由养老院向家庭养老回归的趋势,社区养老也就应运而生,因为它是集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的优点于一体,所以逐渐成为老年人及家人关注的热点。日本是亚洲率先进入老龄化的国家,日本政府于1950年代末开始对养老问题倍加关注,1959年的《国民年金法》、1963年的《老年人福利法》和1982年的《老年保健法》成为日本福利保障体系的三大支柱。《国民年金法》将20~60岁的日本公民都强制纳入国民年金体系,加上各种各样的保险,老年人再不用担心无人赡养的问题;《老年人福利法》的出台是日本养老社会化的开端,该法律规定了开展老年人福利的机构采取的措施,并将养老设施分为短期居住、长期居住等,增添健康恢复型和疗养医疗型设施;《老年保健法》的出台和1989年的“黄金计划”标志着以“居家养老、居宅看护”为特色的日本居家养老模式的建立。2000年,日本高知县社会环境部和高知县立女子大学社会福利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发现,进入21世纪以来,虽然日本经济发展仍处于世界前列,但其养老方式却依旧以居家养老为主,家庭养老是日本养老的传统,老年集体宿舍也越来越受到老年人的欢迎[25]。但人口少子化和老龄化的加速发展,使得家庭养老受到威胁[26]。新加坡成立于1965年,至今有40多年。据世界银行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底,新加坡65岁及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比重达9%,到2050年该指标将达62.5%,2065年将达到历史最高72%,之后开始下降。新加坡政府官员早已意识到这一点,他们鼓励儿女与老人同住,并给予与老人同住的组屋提供便利和优惠,还有一系列的津贴计划。1995年《赡养父母法》的出台使得新加坡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将“赡养父母”作为法律条文的国家[27]。由此不难看出,虽然国外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但不得不说,在养老方式方面他们还要向我们学习,学习老祖宗传给我们的尊老爱幼的传统。机构养老虽好,但也不能将家庭养老抛在脑后[28]。
五、养老模式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在人口老龄化的研究当中,养老模式可以说是研究较为深入的领域,但亦存在一些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概念不确定性。在养老模式研究中,家庭养老、居家养老、机构养老、社会养老、社区养老等概念最为常见。然而,实际上在很多文章中家庭养老和居家养老是一个概念,对于研究同一个模式,却有两个名称,这就给其他人的研究带来不便。
2. 权责不明确性。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养老都有其优点也有其缺点,但很少有人对这些模式的权责进行划分。
3. 没有从老年人真实意愿出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使得我国老年人生活有了基本保障,一些国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退休的老年人拿到手中的退休金比一般工人要多很多,那么他们对晚年生活要求的质量就可能有所不同。因此,老年人对于养老模式也有自己的想法,但很少学者对此进行研究。
参考文献:
[1]宋健.“四二一”结构:形成及其发展趋势[J].中国人口科学,2000,(2):41-45.
[2]刘岁丰,蹇在金,贺达人.我国老龄化与老年医疗保障[J].医学与哲学,2006,27(1):61-66.
[3]高和荣.家庭养老概念再探析[J].西北人口,2002,(4):45-47.
[4]姜向群,张钰斐.社会化养老:问题与挑战[J].北京观察,2006,(10):22-24.
[5]韦克难.论我国社区照顾养老的必然性及其中国化[J].天府新论,2007,(1):102-105.
[6]徐英姿.城市机构养老的发展[D].复旦大学,2008:10-18.
[7]陈赛全.中国养老模式研究综述[J].人口学刊,2000,(3):30-36.
[8]许爱花.中国城市社区老年人养老模式之反思[J].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27(3):108-111.
[9]徐祖荣.城市社区照顾模式研究[J].人口学刊,2008,(1):
[10]陈永生.对我国社区养老的可行性分析[J].北京城市学院学报,2008,(8):45-49.
[11]秦桂娟.构建依托社区服务的新型养老模式[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1,17(4):17-19.
[12]邓娟.社区养老——新型养老模式的构建[J].当代经济,2011,(21):30-32.
[13]王丽.人口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养老模式的思考[J]当代经济管理,2012,34(4):52-55.
[14]张春燕.内蒙古农村牧区养老保障制度的研究[D].内蒙古大学,2011:10-20.
[15]穆光宗.中国传统养老方式的变革和展望[J].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5):39-44.
[16]龚静怡.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服务:符合中国国情的城镇养老模式[J].河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6(4):72-74.
[17]张俊良,曾祥旭.市场化与协同化目标约束下的养老模式创新——以市场人口学为分析视角[J].人口学刊,2010,(3):48-53.
[18]王瑛洁.我国人口老龄化城乡倒置现象及对策研究[D].吉林大学,2011:5-10.
[19]张本波.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经济社会后果分析及政策选择[J].宏观经济研究,2002,(3):27-33.
[20]张仕平.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研究[J].人口学刊,1999,(5):55-58.
[21]袁春瑛,薛兴利,范毅.现阶段我国农村养老保障的理性选择——家庭养老、土地保障与社会养老相结合[J].农业现代化研究,2002,23(6):430-433.
[22]喻丽,何金旗.关于我国农村养老模式的探讨.华东经济管理,2003,17(2):42-44.
[23]安增龙,董银果.论中国农村养老模式选择[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59-63.
[24]周光复,袁正,夏志红,滕纯武.股份合作制与农村养老探析——来自广东的考察报告[J].市场与人口分析,2000,6(1):62-65.
[25]尹银.日本的养老经验与对策[J].外国问题研究,2009,(2):17-22.
[26]王东京,孙浩,林赟.老有所养的社会福利制度[N].山西经济日报,2002-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