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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残联就业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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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残联就业工作计划

第1篇:乡镇残联就业工作计划范文

一、2015年工作回顾

(一)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有质有量。

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目的是为上级残联制定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提供详实的科学依据,我县参与此次调查的共有2乡16镇,总计269个村/社区。专项调查底册共有残疾人10612人,其中进村入户调查人数:10223人,采用电话调查的人数3人,入户调查率:99.97%。落实了专项调查工作经费5万元。集中举办了二期调查员培训班,培训调查员100名,分别到三个人口多,残疾人数量大的乡镇举办了培训班,培训调查员76名,培训效果明显,参加学习的调查员掌握了调查表的内容填写要求,错误率低,工作开展得较为顺利。在调查数据初录和复录阶段,为确保系统录入的数据与纸质表内容保持一致,做到准确无误,我会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在各乡(镇)精心挑选了熟悉电脑操作、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素质高的残疾人专职委员组成数据录入工作小组,集中在县残联实行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全力承担我县残疾人调查表的系统初录与复录工作,县残联专项调查办公室负责人全程督导。圆满完成了我县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数据上报工作。

(二)“助残日”系列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

在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期间,XX县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紧紧围绕“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活动主题,早安排,早布置,在全县上下营造了浓厚的扶残助残氛围。

一是5月6日,县残联就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主题、县残联的初步安排向县委分管领导汇报,得到了县委分管领导刘龙林副书记的支持,县残工委向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下发了开展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在助残日期间要为残疾人做好两件以上实事,张贴助残日宣传标语,营造出浓厚的扶残助残氛围。

二是5月13日,县残联邀请XX市第三人民医院孤独症治疗专家来我县为全县孤独症儿童及家长讲授孤独症的临床症状、诊断以及抢救性康复等知识,并与家长、老师进行互动交流,现场认真解答家长们提出的各种疑难问题。活动中,县残联还为每个孤独症儿童家庭送上了300元慰问金,并呼吁社会多关爱、关心孤独症儿童的教育、康复、生活等问题。XX新闻联播在助残日当天对此次活动进行了相关报道。

三是5月13日,县药监局工作人员到县特殊教育学校,专题为在校的残疾学生讲了一堂食品药品安全课,辅导学生们做了一套康复操。

四是5月13日下午,我县举行了上海拉夏贝尔服装有限公司服装捐赠发放仪式,有31名残疾人到场参加活动,领取了合身的衣服,宣传了上海拉夏贝尔服装有限公司助残善举。

五是动员助残志愿者开展助残活动。5月14日上午,“康复乐”脚病修治专业店10名技师,自备车辆,自带药品,到八都镇敬老院为在该院生活的40多名老人修脚,治疗脚病,并为每位老人送上一双袜子、一瓶药膏。

六是县残联在5月14日组织全县各乡镇残联理事长、残疾人专职委员共36人开展登山活动,这36名残疾人工作者团结协助,兴致勃勃,登上了XX县最高峰---大东山,感受了作为一名残疾人工作者参与集体活动的愉悦心情,体现了我县残疾人工作者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

七是各乡镇残联、县民政局、教体局、妇联、卫生局等县直单位在助残日期间悬挂了助残宣传横幅。

(三)贫困残疾人摸底调查工作圆满完成。

按照XX省残联、XX省民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贫困残疾人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赣残联字〔2015〕40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贫困残疾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工作顺利实施,我会高度重视,迅速反应,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贫困残疾人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通知各乡(镇)残联、民政所要高度重视,将此次摸底调查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按照相互职能密切配合,加强沟通,相互支持。由民政所负责提供享受低保、五保供养的所有残疾人名单;残联负责组织、核残、统计、汇总等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报摸底数据,为协助上级部门研究制定我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方案提供准确地数据依据。

(四)各项民生工程残疾人项目顺利实施。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市残联下达的任务,我会认真开展好了各项业务工作。

1、康复工作:一是我会于4月和10月,两次组织XX康明眼科医院王木保院长一行11人,深入到我县各乡(镇)开展“白内障免费筛查”活动。共筛查总人数为360人,其中患白内障总人数有118人,有48人可行白内障手术,目前已有10人接受了免费手术,缓解了患者的经济负担。二是认真做好了全县重度聋儿(人工耳蜗)救治康复对象申报工作,组织了0-6岁4名、7-17周岁3名聋儿参加了省残联的人工耳蜗筛查。三是继续与市、县精神病院合作,将残联精神免费救助资金与省级重性精神病贫困患者免费救助资金整合使用,将我县346名持证精神病患者全部纳入了免费服药、治疗救助范围,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了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工作,并设立严重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专项救治和监护人奖励基金,大大减轻了患者家庭的沉重负担。同时,切实加强了20个社区康复站管理,为1000名残疾人提供了康复救助与服务,并建立了康复需求评估档案,已完成任务数的100%。

2、教育工作:理事长亲自带队深入到全县18个乡(镇),协助县特殊教育学校开展了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筛查工作;为3名贫困在校大学生每人发放了助学金2000元。

3、就业和扶贫工作:按照省、市残联的工作部署,开展了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服务”为主题的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帮助用人单位与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搭建了一个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的平台,活动为14名残疾人在县工业园区企业找到就业岗位;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形式安置残疾人专职委员28名,认真落实了140名农家书屋残疾人管理员上岗工作,专职委员、管理员工资报酬,年底统一由县财政局通过“一卡通”形式直接划拨到他们帐户。

今年加大了向上级争取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资金的力度,向省残联争取了种养示范基地和种养大户两户,为贺远庭、李连娇、周文诚、袁贱根、彭冬生等五人做好了残疾人种养大户示范基地的向市申报工作,并争取了二户,鼓励他们更好地辐射和带动周边残疾人就业和共同发展致富。

结合XX县委、县政府的“双学双用双服务工作”,我会分别在白水镇井冈蜜柚种植基地、冠山乡、醪桥镇叶小平水产养殖基地、县残联职业培训中心、盘谷镇优质稻种植基地等共开办了10期“双学双用双服务”讲习班,为县残联领导干部及残疾群众传授了相关的专业技术,帮助当地的残疾人自主创业。

4、工作:我会与县局、各基层残联加强联系,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处理好残疾人来信、来访案件。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在残疾人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把握,认真做好疏散、化解、劝返等工作,一年来接待来访8余人次,来信5件,协调解决各类问题11件,维护了正常的秩序。

5、办证工作:我会切实加强了《核发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残疾人证评定标准,一年共换发残疾人证1216人次。

(五)其他中心工作开展有条不紊

1、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进行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专项整治。自开展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治理工作后,我县残联进一步加强整改,我会健全和完善了《XX县残联机关管理制度》,从四个方面明确了十一条规范举措,对改进工作作风和密切联系群众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和制度化、长效化意见,严明纪律要求,加强监督检查,使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各方面的规定。下基层调研密集开展,坚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改为以电话通知或文件形式布置工作。可合并召开的会议采取开套会合并召开。2015年至今以残联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活动,综合数量和规模,与八项规定前相比,精简了50%,大大降低了开支,提高了效率。

2、开展发展环境深化年活动,重点围绕“三单一网”建设,我会严格按照县里“全集中、全到位”的要求,县残联办证窗口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服从县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为全县残疾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加强整治,摒除作风,加强依法行政意识。

3、高度重视法治XX建设,把“法治XX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责任目标,健全了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认真做好残疾人矛盾调解、矛盾纠纷排查、提供残疾人法律维权服务等工作,并积极组织县残联领导干部参与网上法律知识考试,为普法依法治理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4、切实抓好精准扶贫工作。县残联多次深入水田乡富口村开展精准扶贫调研,鼓励富口村6户贫困户立足特色抓项目,指导他们走养牛致富的路子,作为他们增加收入、提高效益的重要举措,并在中秋节期间为他们送去粮油等慰问品和每户300元慰问金。

5、认真抓好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落实各项措施。县残联从办公经费中抽出10000元资金,帮助阜田镇育贤村抓孙家小组好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整治村容村貌,重点抓好路、水、厕和绿化等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挂点村联系制度,确保全年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坚持重大事件报告制度,落实节假日值班制度。开展了法律宣传活动,组织全村党员干部及部分村民认真学习了《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提升了全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水平。

6、扎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分析原因、妥善处理、消除隐患等工作措施,努力构建维持社会稳定的坚固防线,切实做到了排查矛盾、化解纠纷、稳定人心、巩固稳定。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做到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和其它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底子清、情况明,及时发现和处理矛盾纠纷。二是完善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检查监督、责任追究、请示汇报、奖惩等管理制度,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对机关和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调处工作拿在手上,抓出成效,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四是坚持“三个原则”,努力构建维稳防线。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调处,把确保一方稳定的责任落实到了各企业和单位;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坚持“工作在前,各负其责”的原则,经常分析、预防不安全苗头。大力开展综治、禁毒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在职工和居民中进行宣传,全年宣传达到2次以上。加强对干部、职工及住宅区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内容的教育活动,不断化解矛盾,稳定人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全年没有发生越级群体性和个别上访事件,确保了一方稳定。同时,认真抓好阜田镇育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示范村建设工作,牵头召开协调会三次,落实帮扶建设资金6万元(每个单位2万),搞好了硬件建设。

7、积极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今年以来,县残联加强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自查和自测自评工作,对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逐项进行核对,对已经达标的项目,全力进行巩固,并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对尚未达标的项目,进行归纳梳理,加强了对周边环境卫生、市场秩序、交通秩序、绿化美化、等重要问题,进行反复督查、整改。同时,努力做好学雷锋志愿服务和身边好人榜的工作,做好了肖晓明作为“中国好人”的推选工作。

二、2016年工作计划

1、继续加强与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的联系,将贫困低保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及时掌握重度残疾人是否享受低保的工作动态,力求做到不遗漏、不误报。切实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纳入补贴范围,完成好我县低保重度残疾人补贴发放工作。

2、主动联系县就业服务局,以创新培训方法、丰富培训内容为手段,采取集中培训和基地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切实做好我县城乡残疾人就业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积极帮助他们寻找合适就业岗位,大力倡导、鼓励和支持残疾人自主创业。

3、认真贯彻落实《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进一步摸清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底数提高我省残疾儿童入学率,继续做好6-14周岁的适龄残疾儿童相关信息的收集、建档工作。

4、全面完成下年度民生工程各项工作,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将信息资料录入到相关业务系统,确保数据录入及时、准确。认真做好台帐、年报、快报的上报工作。

5、切实做好三进三解三促走访活动、精准扶贫、新农村建挂点帮扶、提升大走访等县委、政府中心工作。

第2篇:乡镇残联就业工作计划范文

一、上下班制度

(一)根据市政府统一规定,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二)上班时间不得处理私事,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谈笑、吵闹,不得串岗,不得妨碍他人工作和学习。

(三)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办公室办其它事情。

(四)每天早晨上班利用一定的时间整理办公室及包干区内卫生,上班时间自行车、摩托车要停放整齐,不得乱停乱放,保持办公场所的整洁卫生。

(五)上班时间做到工作有条理,物品放置有序。不得上网聊天、玩游戏及干与工作无关的事。

(六)下班时要整理保管好文件、账册、票证、现金等,注意保密,防止散失,同时要关掉电脑、空调、电灯,最后离班人员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二、请休假制度

(一)请假人必须当面或书面向主要领导请假。请假一日以上的必须提前一天,说明原因,一般不允许电话告假或委托他人请假(特殊情况除外),未经主要领导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二)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必须按制度第一条履行请假手续。

(三)请病假必须同时出具病历及病休证明,报主要领导批准。

(四)假期满后,必须按时到岗,并向批假人销假。确因特殊原因需续假的,必须再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可续假。

(五)工作人员要严格请假制度,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手续而不上班或超假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处理。

三、环境卫生制度

(一)遵守市政府有关规定,搞好门前“三包”(包环境卫生、包绿化美化、包公共秩序),达到“五不”(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车辆不乱停乱放、物品不乱堆乱放、墙壁不乱涂乱画),“五无”(无积灰、无痰迹、无烟蒂、无脏物、无纸屑)。

(二)上班前,应将办公室内打扫整洁,达到桌面无灰尘,地面清洁,室内及桌面物品放置整齐有序。

(三)每月进行一次大扫除,达到室内整洁无蛛网,窗明几净,走廊及外窗、楼道干净整洁。

(四)市政府统一布置的突击创卫活动,全体干部职工都应积极参加,服从安排,按时完成任务。

四、学习制度

(一)坚持周五学习制度。参学人员为残联全体人员,每月组织2—3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五下午,每次不少于2小时。采取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

(二)学习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法律知识及残联专业知识,同时选学上级有关文件、报刊等有关文章、政策法规等。

(三)政治理论学习由理事长或副理事长主持,办公室组织实施,做到有计划、有考勤,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五、会议制度

(一)理事长办公会

1、理事长办公会由理事长或理事长委托副理事长召集和主持,理事长、副理事长、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有关部室(处)主要负责人参加。

2、会议主要听取分管副理事长和有关部室(处)的工作汇报;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研究年度工作安排、审议通过本单位发出的重要工作计划、请示、报告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行政奖励或处分事宜;研究需要由领导决定的其他重要行政工作。

3、理事长办公会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通常在月底或月初召开,遇有重大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二)理事长联席会

1、联席会议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副主任科员、各部部长、主任、副主任参加,由理事长或理事长委托副理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人可根据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2、会议主要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残联、省残联等上级部门的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各部室(处)汇报工作完成情况,提出工作计划。研究部署全局性工作和残联机关的重要工作,通报有关重要情况。

3、联席会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

(三)党组会

1、党组会由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参加,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办公室主任列席并做好记录。

2、党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以随时召开。党组会召开的时间、内容和需要列席的人员,由党组书记确定,并将日期和议题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党组会议的议题,由党组书记确定,或由其他党组成员提出后,由党组书记确定。未列入会议的内容,一般不予讨论,不搞临时动议。党组会由党组书记主持,并确定专人认真记录。

3、会议主要研究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业务主管部门重要文件、指示;讨论决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干部职工调配、使用、提拔、任免;决定编外人员聘用、使用、工资待遇和全局性职工劳保福利;讨论研究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问题;讨论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残联交办的重要事项,审定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市残联报告的重大问题;讨论研究本单位重大建设项目、年度经费预决算和重要预算外开支以及大额资金(5万元以上)使用等重大财务事项;其他需要提请党组讨论的重要问题。

4、根据工作需要,党组会可与理事长办公会合并召开。

(四)民主生活会

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具体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执行。

六、公务接待制度

(一)接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由办公室向主要领导请示同意后安排。

(二)接待上级或兄弟单位来客,做到对口接待陪同。接待工作结束后,办公室将费用单据交领导批报。接待标准为:省级机关600—800元,市级机关500—600元,兄弟单位400—500元,乡镇领导300元左右,以上烟酒除外。乡镇残联理事长确须接待的,原则上安排工作餐,特殊情况另作安排。

(三)来客未经主要领导同意不得买水果、香烟、洗漱用品等接待,更不得用公款购买礼品馈赠。

(四)有重要工作任务确要加班的,由办公室安排工作餐。

(五)未经主要领导批准的吃请或超标准宴请部分一律不予报销。

七、公务用车制度

(一)单位公车原则上由主要领导公务使用。其他人员确因特殊需要或去外地开会的,须经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参加城区会议或公务,一般使用自己的交通工具。

(二)市内出租车费及三轮、公交车费,原则上不予报销。确因工作需要租车的,须征得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八、财务管理制度

为确保机关政务公开,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单位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计划,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编制年度部门预算,落实好资金的总体安排,保证重点,合理调度,尽可能集中有限的资金多办实事,提高资金的整体效益。

(二)根据年初财政局下达的残联机关经费和就业管理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事业经费预算支出指标,实行专款专用、重点使用和坚持勤俭办事的原则,使有限的资金能够得到合理使用。

(三)做好上级部门追加下拨的各项资金和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一切资金都必须纳入财务部门的统一管理,不得私设小金库。

(四)加强残联机关和就管处有关经费支出的管理

1、印刷费的管理:各部室(处)印刷各种表格、资料应严格控制数量,避免造成浪费。打印前应事先书面申请,财务部进行预算审核,报经领导和分管领导批准后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2、订阅报纸、杂志的管理:机关各部室(处)订阅的报纸、杂志,需在邮电部门发行之内,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不得公费订阅小报、文摘、晚报以及其他非党报、党刊类刊物。年底由办公室提出征订方案,报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征订。

(五)为了从严控制经费支出,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残联经费和就管处就业保障金经费使用的审核、报批手续程序规定如下:

1、正常人员经费、社会保障费、水费、电费、电话费,由财务部审核,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2、正常办公经费、差旅费、汽车费用、来人招待费等,报销时,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报分管财务领导审批,理事长核准同意后,交财务人员逐一登记,集中送财政结报中心,按年度预算指标序时结报。

3、在优先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如有特殊情况,部室(处)有重大支出项目,需上报预算计划,预算计划报财务部受理,分管财务领导同意,理事长批准后方可办理。

4、机关和就管处全体人员要切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从严控制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任何人不得将私人开支渗入机关和下属单位报销,一经发现将处以三倍罚款,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查处。

5、财务人员对各项经费支出的原始凭证要严格把关,对不符合会计法及财务制度的支出及审批手续不全的凭证不予报销。

(六)严格执行资金的使用用途,每月由出纳会计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到市财政局结算中心办理支出结报手续,票据经结算中心审核后,方可登记入帐。加强票据管理,实行票款分离制度,及时结报有关票据。

(七)加强对财产物资的管理,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防止财产流失,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按规定程序批准后,由市招标采购办集中采购,并由财务人员验收入库,再办理领用手续。各部室(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由各部室(处)保管,并指定一人负责。各部室(处)使用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每年清理一次,清理发现余缺应及时记录,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自然损坏而不能修复的资产,应按规定审批权限报领导和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冲减有关账目。调出、变卖、报损和报废的固定资产都要按账面价值原价注销。

(八)会计档案必须归档立卷,存放有序,妥善保管,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3篇:乡镇残联就业工作计划范文

为加强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力度,市残联于2004年8月至9月,进行了专题调研。此次调研的13个区县(市)有经济发达的主城区、经济较发达的渝西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渝东、东南地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调查主要内容:13个区县(市)及所辖街道、乡镇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档案资料及各类表卡的建立情况,精神患者家庭的生产、生活、病因、治疗康复、救助、关锁以及肇事肇祸等情况。调查方式:在每个区县(市)中抽查2个街道、乡镇,每个街道、乡镇随机抽查10户精神病患者,深入患者家庭,与其监护人或监护小组成员通过问卷的形式进行调查。此次调查历时1个多月,行程3000余公里(徒步100余公里),调查精神病患者家庭219户,精神病患者231人,查访900余人次。较为真实、准确的反映了我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情况和精神病患者状况。

一、开展精防工作的13个区县(市)的成绩和经验

“十五”以来我市相继在覆盖1152万人口的13个区县(市)开展了“社会化、开放式、综合性”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2003年底报表显示,已为69243名精神病患者建档立卡,占辖区总人口的6.1‰,对其中57408人进行了有效监护,监护率达到83%,显好病人37251人,显好率64%,参与社会总人数32032人,参与率56%。各级政府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4381人,救助款125万元,举办各类培训班,培训精防管理人员、医生、康复员、家属等共计25943人次。以上成绩不仅给广大的精神病患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也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广大群众赞誉有加。

基本经验:

1. 政府重视,部门配合,是精防工作的重要保障

普遍的做法是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精防工作。从市、区县(市)到街镇、居(村),均成立了以政府分管领导(村、居主任)为组长的精防领导小组,制定精防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南岸区政府还与街镇层层签订协议书。残联、卫生、民政、公安、财政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密切配合,保障了精防工作的顺利开展。

2. 健全技术网络和治疗康复系统,培训人员,建档立卡是精防工作的关键

各区县(市)都建立了以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组(精神病院或综合医院的精神科)为骨干,街道(乡镇)医院为依托的技术指导网络。抽调部分精防医生,协同居(村)委会干部、社区医生、村卫生员、志愿工作者及精神病患者家属负责社区内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康复及肇事肇祸防范、统计报表等工作。永川、江津、万州、沙坪坝、丰都等地的村、社区精防医生在没有任何报酬的情况下,认真做好辖区内精神病患者的病情资料表格填写工作,经常深入到辖区内的每一位患者家庭了解情况,对患者的基本情况了如指掌,并认真记录精神病患者的病情发展、服药情况、指导患者亲属落实康复措施。这些基层人员的不懈努力,为各地区全面掌控辖区内精防工作的动态和信息起了积极作用。按照逐级培训的原则,对各级精防组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基层精防康复员,监护小组成员及精神病人家属进行不同内容不同层次的培训。永川市红炉镇为增强村镇精防医生和监护人(患者家属)的精防知识,2004年共培训村镇医生和监护人4期270余人,建立以社区、村社和患者家庭为单位的监护小组130多个;同时,准备由镇政府牵头与监护人签订监护责任书,对精神病患者实施责任目标的有效控制,以预防重症精神病患者的肇事肇祸。组成以卫生、残联、民政等人员参加的筛查小组,深入到居(村)、社区逐户排查,按精神病诊断标准逐人评定、分类、入册,详细掌握精神病患者的人数、分布、病情等基本情况;并逐一制定康复计划,分类实施。我们抽查的24个街道、乡镇表卡基本清楚。

3. 立足社区、服务家庭,是精防工作的基础

我市经济欠发达,大多数精神病人的生活都比较贫困,他们的康复需求与其经济条件之间存在很大反差。另外,从精神病人整体康复的过程来看,住院治疗仅仅是一个短暂的阶段,精神病人的经常性治疗还是在家庭,因此,立足社区、服务家庭,是精防工作的基础。各地的基本做法是:在基层社区建立由居(村)委会干部,社区(村)医生志愿者,领导和精神病患者家属组成的群众性监护小组,为病人提供帮助。小组成员主要负责观察病人病情变化,督促病人按时按量服药,防止肇事肇祸,同时帮助解决病人的一些实际问题和困难。南岸区黄桷垭镇真武山社区妇女董卫英长期患精神病,搅得四邻不安,监护组成员监督其按时服药,病情明显好转后,社区居委会安排她在小区内打扫卫生,解决她的生活困难。建立家庭病床,由精防医生定期上门服务,不仅为贫困精神病人节省了大量的住院费用,还有利于他们社会功能的保持和恢复。江津市德感镇街村精神病人何祖涛,流浪街头10多年,家人找到他后,长期把他关锁在家。开展精防工作后,对何解除了关锁,精防医生定期上门服务,何病情好转,并能从事一定的家务劳动。

4. 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救助力度,是精防工作的重要条件

针对精神病患者家庭的贫困现状,各地都想方设法采取了各种方式进行救助。同时认真落实国家彩票公益金和2004年市政府民心工程“救助贫困精神病人项目”,使基层精防工作呈现出可喜的局面。

江津市“九五”期间开展精防工作试点,由于该项工作开展较早,精防工作已经向抓预防、抓康复的方向转化,走在全市的前列。以珞璜镇为例,该镇政府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拨出专项经费,免费向病情较轻的患者发放维持药物,先后送20多名有肇事肇祸行为的患者住院治疗。同时,节日到患者家里慰问,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给孤寡患者指定监护人,为居无定所的患者安排住房,邀请精神病专家逐户进行义诊,基本解除了精神病患者给社会正常生活带来的压力。两年来,珞璜镇在精神病防治康复上的投入已近20万元,其中1名患者的医药费高达2.8万多元,得到镇政府长期困难补助的精神病患者近500人(生活补助50元/人月),该镇精神病患者的救助率达90%,监护率达到90%,显好率达到61%。南岸区残联同医院商议将住院费用降低到800元/人月,同时发动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学校等单位为精神病患者募捐,募集资金达40多万元,使更多的贫困精神病患者获得了治疗的机会。

2004年中残联实施了彩票公益金项目,市政府将“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纳入到2004年市政府“民心工程”。市精防领导小组印发了《重庆市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实施办法》,将3810名救助名额分配到有关的区县(市)。市康复办统一印制了救助卡和表卡,及时落实救助经费50万元,区县(市)配套120万元,为救助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了经费保障。市精防举办了精防技术组成员和残联康复干部培训班,明确了救助项目的具体操作程序,对各类表卡的使用、填写、上报进行了统一规定。

各区县(市)在市精防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布署下,根据当地精防技术力量的分布情况制定了实施细则:一是确定救助对象。乡镇在摸清贫困精神病患者家庭情况的基础上,筛选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极具治疗价值的患者为救助对象(以青壮年为主)。二是区县(市)残联组织精神病院专科医生深入乡、镇、街道,对救助对象进行诊断,对边远地区的救助对象还实行上门确诊,确定每一名患者的治疗方案。三是审核、发放贫困精神病患者药物救助卡,并在辖区范围内确定发放救助药物的精神病医院或设有精神病专科的医院。四是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室)经过培训的医生负责随访、监控辖区救助对象服药后的治疗效果,并按要求填写好随访记录。五是监护小组、监护人负责患者按时按量服药。

南岸区、永川市政府委托区(市)残联与各街镇签订了《贫困精神病患者救助责任书》,确保了项目的完成。万州区委、政府高度重视精神病人的治疗和康复,为把“民心工程”落到实处,区政府今年安排了20万元专项经费,启动了救助贫困精神病人的“康宁工程”,解决该区特困家庭重症精神病患者的住院治疗问题。

第4篇:乡镇残联就业工作计划范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城镇新增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就业的高峰时期,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突出并将长期存在。特别是受经济大环境影响,企业经营遇到困难,就业岗位需求下降,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为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甘政发[*]56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9]24号),努力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岗位年均2.5万个以上,城乡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年均4万人以上,输转农村劳动力年均25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的目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把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经济发展促进就业

(一)大力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加强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与就业政策的协调配合,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同时,坚持把扩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注重发展有利于增加社会就业容量和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优势的产业和项目。各级发改、劳动、人事、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要密切协作,搞好配合,抓住国家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和振兴十大产业的重大机遇,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交通和城镇基础设施、重大水利工程、生态保护建设,推进基础产业重大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带动我市劳动者就业。项目实施单位要有就业的具体安排和工作方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联系对接,组织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积极应聘。

(二)加快中小企业、非公经济发展。积极创造条件,营造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宽松环境,落实鼓励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在税收、信贷、土地使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职称评定,安全环保治理等方面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健全服务体系,提供政策、资金、信息、管理、技术咨询等专项服务,着力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扩大就业领域,增加就业容量,发挥中小企业和非公经济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

(三)加快发展服务业。在巩固提高商贸流通、餐饮娱乐、休闲旅游等传统优势产业的同时,鼓励发展具有增长潜力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服务业新领域,重点开发养老服务、医护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物业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社区服务和农业技术推广、农用生产资料连锁经营等服务业,拓宽就业空间,挖掘就业岗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扶持政策,推动房地产业发展,扩大就业。充分利用新建园区、基地、产业集群等配套服务扩大就业。积极开发文化、旅游资源,带动旅游产业和中介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

(四)统筹城乡就业。将统筹城乡就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社会保险体系、培训体系、服务体系、领导体系和考核体系。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资金的10%和就业再就业资金的10%用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的要求,鼓励和动员各类培训机构,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劳务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积极发展乡镇企业和农村二、三产业,加强与境内和周边大企业的劳动用工协作,大力组织对外劳务输转,打造一批劳务品牌,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快发展劳务经济。积极做好返乡农民工就业工作,鼓励和引导一批有资金、有技术的农民工返乡创业。

二、落实就业政策,以政策扶持促进就业

(五)积极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一并纳入全市就业工作计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通过“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农村特设教师岗位”“甘肃省医疗卫生类大学生进农村”“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等扶助一批,挖掘机关事业单位空编招聘一批,落实创业政策带动一批,支持大中型企业接收一批,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吸纳一批,开辟基层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组织人才交流合作输出一批,开展技能培训储备一批等途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人事、财政、教育、卫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纯农(牧)户中零就业家庭未就业本科以上毕业生就业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就业工作,确保8月底前完成纯农牧户毕业生的安置、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的选拔录用工作。选拔农村中小学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医疗人员要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本科以上毕业生。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措施,在扶持创业、技能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方面优先考虑高校毕业生。同时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要落实薪酬或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所需资金按现行渠道解决。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农村基层单位就业并服务满一定期限的,以及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精心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提高就业服务的针对性、有效性,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参加社会实践,增加见习机会,提高就业能力。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维护工作,保障其就业权利不受侵害。各县区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预警机制,实行月报告制度,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统计。

(六)积极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各项补贴。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并视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保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从2009年起,全市统一实行《就业失业登记证》,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纳入登记失业范围,由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免费向劳动者发放。登记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企业的,继续执行原税收优惠政策。

(七)积极落实企业稳定就业政策。认真落实“五缓交四降低三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可在一定期限内按照一定比例降低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可用于困难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对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可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予以适当补贴。由市劳动保障、财政、经委(国资委)、地税等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八)积极落实企业吸纳就业政策。延续鼓励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定额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对当年新招用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达到现有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以申请最高额度200万元的贷款,并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贴息。

(九)规范企业裁员。各县区政府要建立失业动态监测报告制度和失业预警制度,制定失业预警应急预案,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失业动态重点监测,对异常失业情况进行及时干预和处理。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需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后,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确保解除劳动关系人员社会保险费足额缴纳,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并统一进行失业登记。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劳动保障、公安、工商管理等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要加强协调,积极防范和严肃查处少数企业主欠薪、拖欠社会保险费后转移资金、关厂逃匿等行为,妥善处理因此类问题引发的职工,努力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倡导和鼓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各类用人单位应积极响应我市20户企业向全市发出的稳定就业倡议书,通过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开展技术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努力克服金融危机造成的影响,采取在岗培训、轮岗轮休、降低薪酬等阶段性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挖掘用工潜力,通过多种方式稳妥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尽最大努力不裁员或少裁员。

三、大力实施全民创业工程,以创业带动就业

(十)政策扶持创业。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实施全民创业工程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大中专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和返乡农民工、复员转业军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自主创业,积极落实税费减免、场地安排、创业激励、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的政策效应,发放对象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城镇其他失业人员、未就业的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职业学校毕业生、回乡创业带头人、有创业愿望的城乡妇女;贷款额度由2万元放宽到5万元;对各类创业主体贷款产生的利息,由财政部门按有关规定贴息。创业成功、按期足额偿还贷款、诚信度高的借款人和吸纳就业人员多、按期还款、有偿还能力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再次申请贷款。要创新贷款管理模式,尽量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反担保门槛,反担保人员可扩大到经营良好、收入稳定的企业员工,允许经济基础好的创业人员之间实行“联保”,积极开展信用社区创建评选活动,经信用社区推荐的,可取消反担保。实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激励机制,对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开展较好的社区、经办银行、担保机构等给予一定的工作奖励。

(十一)加强创业培训。将创业能力培训范围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全体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给予培训补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实际,组织开展“改善你的企业(IYB)培训”。

(十二)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各县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服务保障等工作体系,规范服务流程和标准,将创业服务工作延伸到街道社区、农村乡镇、职业院校、用人单位,为城乡创业者提供创业服务。依托市、县各类园区、基地,加快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构筑支持创业的服务平台。加强创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创业项目和城乡劳动力资源库,向社会公开创业信息。组织开展创业项目推荐会、创业带头人先进事迹报告会、创业先进个人评选等各类活动。引导城乡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之路,营造全社会支持创业、服务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职业培训,以技能促进就业

(十三)扩大培训人员范围。将职业技能培训范围由下岗失业人员扩大到全体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给予培训补贴。继续完善整合部门职能、整合培训机构、整合培训资金、做好跟踪服务的“三整合一跟踪”工作模式,集中力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将免费培训人员范围由初高困毕业生扩大到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建立职业技能鉴定多元化考核评价机制和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推进技能人才成长和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和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十四)组织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引导帮助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组织待岗人员开展技能提升或转业转岗培训,组织返乡农民工参加实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帮助其寻找新的就业机会,鼓励返乡农民工参加技工学校学制教育。帮助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提升再就业能力。组织引导退役士兵免费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技能型人才。充分利用市内职业学校的教学、实训设施等条件,对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未能继续升学的人员(以下简称“农村两后生”)实行劳动预备制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加强技能劳动力资源储备。

(十五)加快技能人才培养。创新技能人才培养方式,通过校企合作、地校合作、校校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培养重大项目实施、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中急需的技术工人。加快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等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指导经济实力雄厚、培养能力较强、培训制度较好的大型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和考核,在企业推动“名师带徒”活动,实行技师、高级技师与技能劳动者结对培养,不断发展壮大我市高技能人才队伍。

五、强化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开展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

(十六)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着力提高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工作水平。加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和社区促进就业工作的作用,将就业服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的通知》(甘政办发〔*〕141号)要求,加快推进市、县两级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人力资源市场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城乡人力资源开发、做好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的重要载体和发展平台,在编制规划和项目建设上重点支持。要培育一批规模较大、注重服务质量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和劳务中介组织,全方位、多渠道、多层次为城乡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

(十七)积极开展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按照《就业促进法》的要求,突出公益性特征,建立健全面向所有劳动者的就业服务制度。认真开展城乡就业援助、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调,突出活动重点,创新活动方式,确保活动效果。

(十八)完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机制。对城镇零就业家庭、大龄、身有残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连续失业1年以上、未就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以及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给予重点援助。各级就业服务机构要开展上门服务和“一对一”的援助服务,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建立动态管理、动态援助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劳动保障、民政部门要科学编制下达企业安置退役士兵计划,有关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要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安置义务。继续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十九)建立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在做好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消零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就业援助制度。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是指农村家庭成员中在劳动年龄内、有转移就业愿望但无人外出务工或就地从事二、三产业的家庭。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把解决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作为农村扶贫工作的突破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与农民就业结合起来,实行“以工代赈”,就近就地开发就业岗位,优先吸纳有就业愿望的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有1人就业,力争在三年内逐步解决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

六、明确政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

(二十)强化政府责任。各级政府要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重要职责,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发展经济促进就业、城乡统筹就业、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扶持就业以及发展劳务经济、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培训、开展就业援助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

(二十一)加大财政投入。各级政府要建立就业专项资金投入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促进就业专项经费。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社会保险等补贴和特定就业政策补助,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公共就业服务以及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经费补助等。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经费、就业信息网络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保证必要的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建立和完善贷款担保基金的持续补充机制,各县区每年新注入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数额不得少于50万元,不断增加基金额度,扩大贷款发放规模。

第5篇:乡镇残联就业工作计划范文

在普通中小学开展随班就读工作,是我国保障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一项重要政策。残疾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是发展特殊教育的主要办学形式,也是关注弱势群体,实现教育和谐发展,保障残疾儿童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有效途径。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有关要求,贯彻《*省开展建立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县级支持保障体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切实加强、完善对全市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确定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要求

今后一段时间我市加强随班就读管理的工作目标是:在全市普遍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强化政府行为,做到认识到位、政策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基本形成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示范的特殊教育办学格局,并建立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教研指导网络,逐步实现随班就读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巩固并提高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成果和水平,使各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9%以上。

依照此目标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规划工作,在调查研究、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随班就读工作规划或实施方案,并纳入当地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总体规划。要提出切合实际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质量;要认真落实每年的招生任务,指导乡镇和义务教育学校建立相关制度,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随班就读;要不断改善特教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充分发挥对随班就读工作的辐射和指导作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与卫生、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成立由有关专家参加的残疾儿童少年测查鉴定指导小组,在学校组织筛查的基础上,切实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测查鉴定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全面安排,学校具体落实,社会和家庭关心支持,形成促进当地特殊教育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建立健全管理网络,规范各项管理制度

㈠建立特殊教育、普通教育相协调的随班就读工作管理体系

1、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管理体系,整体规划随班就读工作,明确普通学校、特教学校各自的工作职责,规范对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

2、建立健全县(市)区“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及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专兼职特教干部和教研员、特教学校校长等组成。

3、建立健全随班就读工作管理机制。市和县(市)区分别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教研室、特教学校等共同参与的随班就读网络化管理体系;建立由教育行政、医务、教研、科研、特教学校及普通学校有经验的教师等专业人员组成的随班就读工作指导小组。

4、发挥市特教中心和各(县)市区特殊教育学校研究、指导和服务作用,加强对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过程性指导,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加强资源库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指导本地区提高随班就读工作水平。

㈡规范并完善随班就读工作制度

1、建立管理和教科研指导制度。县(市)区要建立两个网络,一是县(市、区)教育局—学区(乡镇中心学校)—随班就读学校(教学点)连接的管理网络;二是县(市)区教研室(或特教学校巡回指导教师)—学区重点校、乡镇中心学校(中心教研组)—随班就读学校连接的教科研网络。

2、县(市)区教育局要有专职或兼职特教干部具体负责随班就读工作;县(市)区教研室有专职或兼职特教教研员具体指导随班就读的教学工作,并开展相关的教学研究活动;学校要明确一名副校长或教导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备档案资料。要对学校服务区内的各类残疾学龄儿童登记造册,为每一个随班就读学生建立完整的个别教育档案。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收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随班就读。

4、加强县(市)区随班就读巡回指导。各县市区要选派认真负责、业务和协调能力较强的专兼职人员担任巡回指导教师。巡回指导教师须具有五年以上从事特教工作的经历,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的组织、指导、研究和管理能力。巡回指导教师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三年,聘期内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对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作用,协调组织好巡回指导、教学研究、教师培训、个别教育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及档案管理等活动。

5、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正常的资金投入制度。要结合当地实际,把随班就读工作列入年度教育预算,确保经费来源;进一步加大学生助学金、免费义务教育、资源教室建设等方面的投入。

6、建立对随班就读工作检查评估和奖励机制。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定期开展对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评估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当地义务教育督导评估范围,适时开展随班就读先进学校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表彰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

㈢严格随班就读学生管理程序,科学确定随班就读对象

1、严格标准和条件,确定随班就读学生。对象的确定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测查程序和有关要求,确定随班就读对象,不得随意确定和拒绝入学。在家长或班主任向学校提出申请的基础上,由学校或乡镇组织熟悉业务的专业教师进行初步筛查并将学生情况、家长申请及学校拟办意见在每年7月31日前上报县(市)区教育局教育科,由教育科协调医疗、教育、心理等有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测查鉴定小组进行鉴定审核,结合被查儿童的病史、医学检查、适应行为、学习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如果学生情况符合残疾标准,并具有相应的学习和自理能力,可同意其作为随班就读学生,取得随班就读学籍;如果学生情况不符合残疾标准,则不能作为随班就读学生。学校应根据鉴定小组的意见做好学生安置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家长。未经县(市)区测查鉴定,任何人不能随意确定某学生为残障学生。

2、智障学生一般从小学二年级开始申请随班就读。每年应对智障学生进行一次复测,县区特殊教育学校负责对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并对残障情况和随班就读认定实行动态管理。经审核,学生残障状况好转,已不符合残疾标准的,应视为普通学生,不再认定为随班就读学生。

3、对随班就读学生的检测鉴定结果、个人档案应严格管理,坚持保密制度,不准扩散。

4、随班就读的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少年相同,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每班随班就读学生以1-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且残疾类型相同。随班就读学生就读期间,任何人不能随意让其停课、停学。

5、随班就读学生在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可由*特教中心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一定年限的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为其就业创造条件。

㈣强化内部管理,提高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质量

1、要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加强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做到教学管理落实,教学研究到位。广泛发动教师参加随班就读的教学研究,以科研为先导,不断提高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质量。制定并落实个别教育计划,实施差异教学和个别化教学,注重班级授课、小组教学与个别训练的有机结合,满足不同情况的随班就读学生的特殊需要。

2、在乡镇中心学校和随班就读学生较多的学校建立资源教室。资源教室要从随班就读学生的实际出发,配置一定数量的教具、学具、玩具、图书资料和相关的康复设备。资源教室要配备专职或兼职辅导教师,明确辅导教师的职责,充分发挥他们在辅导和训练随班就读学生中的作用。要制定活动计划、建立活动记录,有针对性地安排随班就读学生开展教育和训练活动。同时,发挥资源教室作用,辐射到周边没有资源教室的普通学校,规模小、随班就读学生少的农村小学也可在教室内设立活动角。

3、遵循个别化教育原则,为每个学生制定个别化教育计划。要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特点整体设计学生在随班就读期间的课程(康复训练)内容、实施途径与方式,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活动,激发其学习兴趣,挖掘其学习潜力,并组织他们参加各类集体活动,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

4、建立科学评价随班就读学生的机制。充分考虑随班就读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评价内容的多元化,将定量与定性、单项与多项、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使综合评价和实施个别化教育计划相互促进,发挥评价在促进随班就读学生素质发展和改进随班就读教学中的导向作用。

三、加强随班就读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

㈠普通学校从事随班就读工作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关爱学生,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的教研和科研能力,并经过特教专业知识与技能培训。学校应针对随班就读工作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益,对随班就读教师强调“六个到位”。即:课题研究到位、教学设计到位、档案管理到位、资源教室利用到位、个别辅导到位、家长沟通到位,使随班就读与学校的日常教育教学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㈡学校要把随班就读工作记入相关教师工作量,并作为相关教师评优晋级的条件之一。

第6篇:乡镇残联就业工作计划范文

地名管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一项基础工作。地名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方便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为了强化地名公共服务职能,提高我县地名工作服务水平和区域发展品牌,根据《山西省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市民政局关于下发全市乡镇驻地和农村地名设标工作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地名管理的工作机制

县民政局是我县地名管理的职能部门,要坚持“政府主管,民

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各部门间的地名工作职责,建立县地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民政局牵头组织,城建、公安、园林、邮政、文化、教育、交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定期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地名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成员单位的联系,及时通报地名信息。规划部门要贯彻地名管理“适度超前”原则,在拟定县城道路规划时,应吸收地名主管部门参加。

二、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工作

1、规范命名程序。地名的申报按照“谁建设,谁申报”的原则办理,地名的命名由民政部门负责承办。凡新建的道路、桥梁、隧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命名方案,提交县民政局审核,经公示和专家论证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市民政部门备案;新建的大型建筑物和住宅区的命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房地产开发商或建设单位向县地名主管部门申报,并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2、严格命名原则。地名命名必须坚持系统性、层次性原则。为强化县城道路的方位识别系统,增强地名的方位感和指位性,原则上东西走向的命名为“街”,南北走向命名为“路”。住宅区及楼盘的命名由建设单位根据楼盘的规模、建筑风格和特色及所处的地理位置,选用名副其实的名称,反对使用崇洋复古,新奇怪异的名称。

三、进一步做好地名公共服务工作

1、做好县城地名标志设置。今年要在原已设立街路牌标志设置的基础上补缺和增加密度,特别是对新开发的道路(神农路、东大街延长(东)段、丹朱街延长(东)段、慈林大街、精卫路等)和住宅区增设新的道路牌和小区牌。2010年完成县城巷、楼门户牌设置工作。

2、做好乡镇、村地名标志设置工作。今年是落实全省地名管理工作精神的重要之年,按照市政府要求,要在全县399个行政村设置村标,在14个乡镇(办事处)驻地设置街路巷牌,在部分新农村建设重点村和推进村(全县20个)完成村标、街、巷、楼门户牌的标志设置任务,力争用三年时间全县所有行政村全部完成街、巷、楼门户牌设置任务。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做好全省促进就业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强化地方各级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的领导责任

(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努力创造公平就业环境,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要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组织开展本地区劳动力资源状况调查,结合本地区的就业任务和经济发展状况,制定促进就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在发展经济和调整产业结构、规范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就业援助等方面制定具体措施,努力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

(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实现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要继续强化经济结构调整,努力实现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结构调整与扩大就业的有机结合。全面落实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及加快发展服务业等一系列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有序发展。鼓励和规范灵活就业形式,拓宽就业渠道,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

(三)实施创业就业工程,推动创业促就业。广泛开展舆论宣传,营造创业氛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倡导艰苦创业、自主创业、和谐创业、开拓创新的精神,营造鼓励创业、支持创业、投身创业的社会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优化创业环境、推动全民创业等方面取得的新经验,培育和宣传全民创业中涌现出的新典型,推动全民创业促就业向纵深发展。

要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营造支持创业、鼓励创业、保护创业的良好环境,推动创业促进就业。进一步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公共就业服务,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和就业见习,提高高校毕业生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创业。

加强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建立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利用城乡各类园区、规模较大的闲置厂房和场地、专业化市场等适应小企业聚集的场所,建设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帮助其顺利创业。2009年内,太原市、大同市、晋城市要建成1-2个创业孵化基地,2010年底前其他市力争建成1-2个功能齐全、服务完善的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建立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

(四)加强失业调控,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安排政府投资和确定重大建设项目时,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更加注重对就业的影响,处理好宏观调控与增加就业岗位的关系,妥善做好相关人员的安置工作。要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对因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直接影响就业的行业和企业,以及失业问题突出的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制订失业调控方案,实施失业预防、调节和控制。实行裁员报告制度,凡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减员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要向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后方可实施。

(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巩固和强化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将城镇新增就业、控制失业率、失业人员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及减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作为就业工作主要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层层落实。每年全省要自上而下逐级对政府完成上述指标的情况进行考核和检查,及时督促各地工作进度。要制订统筹城乡就业、建立社会保障与促进就业联动机制的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就业工作。

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就业扶持政策体系

(六)政策扶持的对象和范围。2008年底前,下岗失业人员继续凭《再就业优惠证》或《就业失业证》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

2008年底前已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且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期限未满的人员,可继续享受扶持政策至期满。2009年开始,持《再就业优惠证》但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可凭《再就业优惠证》换领《就业失业证》,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其他城镇失业人员、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者,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证》,凭《就业失业证》享受相应的就业扶持政策。

(七)税收扶持政策。《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及《山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06〕4号)规定的各项税收政策继续有效,审批截止日期为2008年底。2009年以后的税收政策另行规定。

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企业的,凡符合相关条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有关残疾人就业优惠条件的,可享受现行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八)收费减免政策。登记失业人员和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免收属于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扶持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政策由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制定。

(九)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政策。

规定的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政策继续执行,审批截止到2008年底,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下发前已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4050”人员(即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当地人民政府有明确规定的,可根据在岗时间相应延长享受扶持政策的期限。

(十)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各市要结合当地就业状况和创业促就业工作的需要,加大对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投入。有条件的县(市、区),也可设立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为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提供担保。

各市要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创新贷款模式。对当地没有受托担保机构的,可采取“担保基金直接担保”的方式;有条件的市,可实行由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向经办银行统一贷款,由就业服务机构对贷款对象核贷、收贷、还贷的“统一担保、统贷统还、上贷下借”的贷款模式;对在一些大商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下岗失业人员,可采取由商场为贷款对象提供担保、经办银行对商场进行贷款额度授信的“捆绑式”贷款模式。要继续简化贷款程序,放宽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扶持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创业就业。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照实际招用下岗失业人员的数量,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各金融机构特别是地方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增强社会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各地人民政府要建立对地方金融机构支持创业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将支持创业人数和小额担保贷款发放额度作为对各市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要拓宽贴息资金的使用渠道,加强贴息资金管理。对承担小额担保贷款的经办银行,可将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不含国有企业所办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和其他城镇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和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从事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负担;对其他持《再就业优惠证》和《就业失业证》的人员,因提高利率增加的利息,给予50%的贴息(中央和地方各承担25%)。

要积极推动信用社区建设,完善信用社区认定制度。对信用社区推荐的贷款对象,由担保机构承诺担保后,经经办银行审查,可免除反担保手续。要完善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的联动机制,对参加创业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且完成创业计划书并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可免除反担保手续。有条件的,可采取创业人员之间“联保”的形式,互相提供担保。对2007年底前核准的小额担保贷款项目仍按原政策执行。

(十一)就业服务补贴。

对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持《就业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人员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并实现就业的,可按介绍成功的人数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对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要根据职业培训的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对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免费培训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补贴可分期拨付。对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由同级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先拨付60%补贴;其余40%按六个月内实际就业人数给予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特殊工种)和单项职业能力考核,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单项能力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对向省外、境外输出劳务、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业中介机构,给予劳务输出补贴。要根据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提供就业服务的成本和质量,完善就业服务补贴与促进就业效果的挂钩机制,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就业服务的各项补贴标准和办法由省财政、省劳动保障等行政部门共同制订。

(十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在同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促进就业工作。上级人民政府在安排补助地方转移支付资金时,要与地方就业补助资金投入情况、就业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就业工作完成情况挂钩。对地方没有就业补助资金投入的,上级财政将不给予转移支付资金的补助。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特定就业政策需由各地逐级上报,经由省人民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后实行。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省劳动保障部门制订。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的支出,按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就业服务和管理,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

(十三)各地要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建立健全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完善市场信息制度,提高信息使用效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的资金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网络及相关设施建设。

鼓励社会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依法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提高其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十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明确服务职责和范围,合理确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将公共就业服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其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就业服务。

全省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都要建立综合场所,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设立服务窗口,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要按照“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就业服务流程和标准,完善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建设规划。2010年底前,全省要建成不同层次、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运转协调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省级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筑面积要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市级公共就业服务基础设施建筑面积要达到1500-2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太原市、大同市要达到3000平方米以上;县(市、区)要达到500平方米以上;街道和社区分别达到200平方米和100平方米以上,乡(镇)机构达到100平方米以上。

(十五)全省要建立统一的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为劳动者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登记失业人员要积极求职,参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安排的就业服务活动,并定期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报告就业失业状况。

对登记失业人员,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发放《就业失业证》,凭证享受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就业困难人员要在证件上予以标注。《就业失业证》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订,并统一印制。

要建立和完善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加强对《就业失业证》的管理和使用工作。2009年上半年,全省要建成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平台,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及提供就业服务和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信息全部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实行科学化管理。

(十六)建立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鼓励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用人单位依法开展就业前培训、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鼓励劳动者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完善劳动预备制度,对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初高中毕业生实行3个月以上、12个月以内的预备制培训,使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或者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积极探索职业培训项目化运作模式,将补贴资金与项目运作紧密结合起来,提高职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七)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地要深入了解高校毕业生就业总体状况和市场对高校毕业生的需求情况,对当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把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当地就业工作总体部署,明确当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目标,进一步落实有关部门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责任。劳动保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要强化公共就业服务职能,加强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对家庭困难、靠借贷上学的农村高校毕业生,要比照零就业家庭的政策提供就业援助。

四、加强就业援助,建立面向所有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

(十八)建立健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制度。各地要积极帮助和扶持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且积极求职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要通过多种途径,对所有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或灵活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其中,“4050”以上人员,给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2/3的补贴,其他人员给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1/3的社会保险补贴。

鼓励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

对企业招用原属国有企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个人带头创业开发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各地可根据实际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付,具体标准由各市人民政府确定。

对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开发的后勤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要按规定为招用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在相应期限内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计算其年龄的截止时间为其开始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时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十九)加强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各地要依托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时接受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申请。要规范审核认定程序,建立专门台账。要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提供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帮扶至少一名零就业家庭成员在认定后一个月内实现就业,并帮助落实各项扶持政策。要加强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情况的动态监控和跟踪检查,提高其就业的稳定性。

(二十)鼓励资源开采型城市和独立工矿区提升和改造传统产业,结合地方优势资源,培育替代产业和接续产业,引导劳动者转移就业。对因资源枯竭或者经济结构调整等原因造成就业困难人员集中的地区,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在转移支付就业补助资金时给予倾斜,在政策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帮助。

五、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各项扶持政策

(二十一)要进一步加强对促进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各地要根据当地就业工作的需要,继续巩固和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及时交流情况、解决问题。要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

(二十二)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深入做好就业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国家和省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和经济社会政策,宣传各地各部门和单位促进就业的好做法,宣传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用人单位承担社会责任、促进就业的典型经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对在促进就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为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十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要抓紧制定配套法规和政策,使法律的原则、要求具体化,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要加强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及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十四)各地劳动保障、民政、财政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建立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促进就业工作的联动机制。要完善失业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形成促进就业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失业保险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领条件和程序,建立申请人员劳动能力鉴定制度。对有劳动能力的人员,要将申领条件与接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劳动情况相挂钩,逐步形成促进就业的政策导向。街道、社区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制订工作方案,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和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愿望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组织到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劳动等活动中,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吸引其积极就业。具体办法由省劳动保障、省民政、省财政等行政部门制订。

(二十五)各市、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贯彻本《实施意见》的具体办法,确保本《实施意见》的落实。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请及时报告省人民政府。

—2008标准设置,绝不允许自定规格、自定材质,必须在民政部门的统一管理下,在全国地名标志指定生产单位制作。

四、完成时限和检查验收

第7篇:乡镇残联就业工作计划范文

一、高度重视,开拓进取,20*年我县社会事业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

20*年,是我县实施“十一五”规划的良好开局之年,也是我县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一年。全县社会事业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全县经济建设同步推进,实现了平稳、有序、和谐发展。为建设活力*、构建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以教育改革为契机,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20*年,我县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工作思路,全面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巩固“两基”成果,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全县教育事业又有了新的发展。一是认真做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工作,强化政府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二是进一步加强了学校勤工俭学工作,认真抓好“三个一”工程。三是进一步加强特困学生救助资金的管理,深入开展寒窗助学、领导干部结对救助贫困活动,建立了救助贫困学生的长效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五是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不断提高办学效益和质量。五是加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的改革步伐,扩大办学规模和提高办学效益。六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通过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和培训,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努力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七是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德育管理机构,完善德育管理网络,努力提高了德育工作质量。

(二)低生育水平进一步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一是全面实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政策,通过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实现我县计划生育工作方法根本性转变。二是抓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努力提高计生工作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抓好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的检查落实工作。四是努力抓好计划生育上访案件的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的稳定。通过重点抓好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全县的计生工作呈现出稳步推进的良好态势。

(三)卫生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实施。20*年全县参合农民7.94万人,参合率87.39%。一年来,全县共对10.14万人次的参合农民进行了减免,减免金额217.3万元。二是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除永定镇以外,其他乡镇卫生院都实现了两轮以上建设,业务用房全部焕然一新。组织实施了32个村卫生室建设,并积极向省、州争取了53万元的医疗设备,改善了村医疗机构技术装备,全县卫生基础进一步夯实。三是重大疾病防治、妇幼卫生工作成效明显。四是科教兴医成绩斐然。年内共选派69人到省、州医疗机构进修培训,人才引进力度也进一步加大。五是卫生行风建设抓出成效,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六是我县中医药、卫生监督、爱国卫生等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新的成绩。我县的卫生工作在20*年州人民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中获一等奖。

(四)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增强。适用科技广泛推广应用,全民科技意识明显增强,一是农业科技得到进一步加强。20*年共组织开展各种实用技术培训1*场次28*0人次,其中:三天以上培训45场次3150人次,通过培训学习,使广大人民群众科技意识不断增强,推动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二是知识产权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五)以人为本、贴近群众,文化体育、旅游工作有声有色。20*年借着*二次开发的有利契机,进一步盘活*旅游资源,全力打造“*”、“彝绣”、“苴却砚”和“彝族赛装节”等文化旅游品牌,彝绣馆、苴却砚馆得到进一步提升,成功举办了直苴彝族赛装节。民族文化保护和挖掘工作取得新突破,直苴彝族赛装节已列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群众性文艺活动和全民健身运动深入开展,竞技体育取得优异成绩,社会文化、节日文化、城乡文化活力增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文化市场繁荣有序,新闻出版(版权)管理工作健康发展,“扫黄打非”工作卓有成效。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氛围。

(六)关注民生,民政工作成效明显。一是抓好救灾救济工作。通过抓好农村特困户定期定量救助和农村五保户供养,城市流浪乞讨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救济粮和寒衣寒被发放,看望慰问困难群众,察看灾情、调查灾情,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等工作,妥善解决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二是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加大优抚政策的落实力度,巩固安置改革成果,促进双拥工作的不断发展。三是积极做好婚姻集中登记的管理服务工作;加强老龄工作的领导;加强对社会团体、民间组织、民办非企业的管理登记;抓好公墓建设与管理,推进殡葬改革。

(七)服务大局,广播电视网络、无线电工作稳步发展。一是广播电视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引导社会舆论,采取新闻、专题、公益广告等宣传形式,弘扬主旋律,打好主动仗,为加快*发展创造了良好舆论氛围。二是以事业发展为基础巩固和提高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对已建成的177座“村村通”工程做好维护管理,确保“村村通”天天通、长期通。三是全面完成转星调整工作,数字电视稳步推进,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正常收听收视。

除以上工作外,我县地震、档案、县志、外事侨务、人民防空、残联、科协、人民武装、妇女儿童工作都完成了年度的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迈上了新的台阶。借此机会,我代表县人民政府,对县级社会事业各部门、各乡镇党委政府以及全县社会事业战线上的广大干部职工一年来在抓工作落实的过程中所付出的辛勤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县社会事业发展水平仍然很低,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认识上有差距,认为社会事业工作投入大,周期长,成效不明显,抓社会事业工作没有成就感;二是各级各部门对社会事业工作重视不够,存在“说时重要,做时次要,忙时不要”的现象;三是社会事业的投入不足,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协调,存在“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现象,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不相适应;四是协调、配合、服务有差距,各部门单打独拼,未形成合力。教育方面,全社会重视教育、尊师重教氛围有差距;校长培训、骨干教师培养有差距;教育观念和培养模式有差距。人口计生方面,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的任务十分艰巨,人口结构性矛盾突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形势不容乐观。卫生方面,投入与发展的实际需求矛盾突出,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农村和社区卫生工作基础仍然薄弱,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医疗保健服务需求,一些重大疾病防治任务仍然十分繁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能力亟待提高;科技方面,科技人才紧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的问题仍然突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还比较薄弱;文化方面,基础设施薄弱,不能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缺乏专业的文艺演出队伍,优秀文艺人才,艺术创作水平难以提高,文艺精品的打造后继乏力。旅游方面,产品单一、结构不合理的状况仍无法根本改变,景区景点影响力小,缺乏对游客的吸引力。另外,农村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比较薄弱,大部分农村农民群众“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体育活动开展难”等问题还普遍存在,精神生活仍然十分匮乏。这些差距和问题,如不抓紧缩小和解决,势必影响我县和谐社会的构建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进程。因此,我们一定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站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立足本职,把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和谐*建设步伐。

二、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是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的期待。党的十七大报告在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更高要求时,从广大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针对我国社会发展滞后于经济发展的情况,按照需要和可能相结合的原则,对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全面改善人民生活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新要求。一是强化教育的要求,把优先发展教育放在加快发展社会事业的首位。二是充分就业和扩大社会保障的要求,使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三是收入分配合理有序的要求,要基本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四是强化公共卫生服务的要求,使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五是加强社会管理的目标,使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健全。

这五个方面的新要求,以及对这些新要求顺序的排列和实现程度的界定,是在深入分析各族人民的新期待、充分考虑当前我国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和广泛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体现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了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社会发展领域认识的深化,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我们要按照这些新的要求,认清形势,努力开拓社会发展新局面,使人民的生活得到全面改善。

三、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努力实现我县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20*年我县社会事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全州社会事业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事业工作,坚持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使社会事业真正成为把改革开放的成果惠及百姓的载体。进一步增强社会事业自我发展能力,促进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活力*、构建和谐*作出新贡献。

(一)教育工作。一是要把抓教学质量放在工作的首位。以小学为起点,初中为基础,高中为突破口,全力抓好全县各级学校教学质量的提高。要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督、检查和研究,局机关教研室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教育教学奖励办法,分学科地对全县教学质量好的老师进行奖励。二是要抓好育人环境建设。(1)抓校园环境建设;每个乡镇每年要突出抓好1至2所学校的校园环境建设;(2)抓社会环境建设。在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的基础上,要加大对教师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树立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氛围;(3)抓家庭环境建设。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家长会,让家长切实履行起教育主体责任。三是要抓好骨干教师的培养。要制定出骨干教师的培养方案,有计划、有目的地选送教师到教育教学质量好的学校培训,多渠道培养学科骨干教师。四是要抓好项目争取。重点抓好*一中建设项目、县职业中学建设项目、城关中学建设项目和各级学校危房改造项目的上报争取工作。五是要抓好教师队伍的管理。采取多种方式,合理优化配置教师资源。

(二)人口计生工作。一是要加大人口和计生基础工作力度,认真研究新形势下计生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切实做好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育龄妇女宣传教育服务工作,对特困家庭给予一定的指导和帮抚。三是要加大各项工作的管理力度。切实加强村民委员会人口和计生工作台帐管理,完善统计台账的改革,20*年县级主管部门对村级台帐抽查率必需达到50%以上。四是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执行黄牌警告制度,同时要加大对违法生育的责任追究力度。五是要积极争取项目建设,改善服务条件。六是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积极开展科技大练兵,锻炼队伍,提高素质。七是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县创建工作,争取全县达标。

(三)卫生工作。一是要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要强化村级医疗管理措施,不断添置新设备和改善基层医疗条件;结合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加强对村级卫生室的检查和业务指导,提高村级医疗队伍素质,对不具备在村级卫生室从业条件的人员要坚决更换。二是要抓好医疗业务骨干人才的培养。县卫生局要制定出可行的医疗业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行风踏实、热爱医研、医术精湛的医疗机构学科带头人。三是要继续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疾病控制和医疗救治能力。四是要抓好项目的争取申报工作,加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争取6月30日开诊。五是要抓好行业管理。加强行业行风建设,强化乡村医生的管理,有效防范医疗纠纷,全县各级医院要制定出医疗纠纷处置预案。六是要抓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竞限价采购,统一配送工作的落实。

(四)科技工作。围绕农业产业化和新型工业化建设要求,做好新时期科技创新工作。一是要抓好科技试验示范工作。20*年重点办好一个冬春蚕桑与蔬菜套种试验示范点、一个夏秋板栗与蔬菜套种试验示范点。二是要抓好一个综合性的科技示范村。围绕新农村建设,把永定镇大坝村打造成全县典型的科技示范村。三是要积极向省、州申报争取项目。

(五)文体工作。一是要抓好群众文体活动的开展。认真开展文体人才调查工作,摸清县内文体人才资源,发现和储备一批具有一定功底的业余文体人才;注重企业文体活动,加强与企业联合,积极协助企业开展好企业文体活动。二是要抓好文化产业培育。首先要加大苴却砚的开发力度。采取招商引资形式,积极引进县外加工企业,对苴却砚进行精深加工和包装,提高苴却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其次努力挖掘彝族刺绣文化。着力在刺绣图案、设计包装上下功夫,以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内涵提升彝族刺绣文化品味。三是要抓好项目申报和争取工作。20*年要确保宜就文化站建设项目、6个村级文化室建设项目开工、县城文化广场和县影剧院改造建设项目完工,同时要抓好体育馆建设工程缺口资金的争取工作。四是要抓好文化市场的管理。加大文化市场执法监管力度,强化经营性网吧的监管。

(六)旅游工作。一是要抓规划。编制完成全县旅游开发总体规划,整合旅游资源,力争列进省、州旅游规划。二是要抓宣传。要广泛利用网络、新闻、广告、资料等宣传媒介,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加大对*的宣传力度。三是要抓建设。重点开展建设好静德寺,利用*空闲地种植一些能吸引游客观赏的花草、树木。四是要抓管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切实加强*景区马帮、卫生、门票、寺庙、治安管理。五是要抓项目。认真分析省、州对旅游业的投资动向,选准项目申报重点,积极向省、州争取*诸葛村开发建设和旅游厕所建设等项目。六是要抓招商。加强*旅游招商项目推介工作,以招商引资盘活现有宾馆及其它服务设施,推动*整体开发。

(七)民政工作。一是要抓好关系民生的两项低保和两项救助,全面推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困难群体生产生活救助、医疗救助等相关工作深入开展。二是要抓好重点项目的申报争取。做好烈士陵园的维修改造、社会福利院建设、中心敬老院和村委会老年活动室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三是要抓好优抚优待工作。四是要抓好殡葬改革和经营性公墓建设。

(八)广播电视网络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健全完善宣传监管制度,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二是继续加强农村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推进全县农村人口20户以上已通电的广播电视盲点自然村的“村村通”工程建设,建立完善村村通广播电视技术维护管理体系。三是加快广播电视制作、播出系统数字化建设改造,稳步实施全县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四是围绕我县重点产业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加快*发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九)其它工作。继续抓好档案、县志、地震、人民防空、外事侨务、人民武装工作。

四、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高度重视社会事业工作,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发展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事业,关注社会事业,支持社会事业,切实把社会事业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解决社会事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为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组织、人才保障和资金、政策支持。当前,全县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广电等社会事业部门都面临深化改革的问题。各部门要及时总结近年来改革的经验与教训,选准改革的切入点,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绩效分配制度等改革为重点,以搞活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水平为目标,制定配套政策,通过搞活内部分配,形成激励机制,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加快事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全县社会事业各部门的工作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我县仍然属于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同城镇相比相对滞后。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因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问题,切实解决好农村存在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维护和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

(二)坚持抓项目不放松,继续加大争取、协调力度

近年来,中央、省、州加大了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我们一定要强化机遇意识,项目意识,牢固树立“大合作促进大发展,大项目促进大发展”的意识,及时掌握项目方面的信息,积极主动向上多反映、多争取,加强同省、州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要按照今年向上争取的项目资金要高于上年水平,向下支持扶持的项目资金也要高于上年水平的要求来制定目标任务。抓好项目工作要注意三个问题。一是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规划,按规划争取、分步实施,避免先建后拆,重复建设,造成浪费。二是认真研究把握省州投资导向,研究政策扶持投向,及时与省州沟通协调,争取项目能早日实施;三是严把在建项目质量关,加强监管,确保项目按规划和设计顺利实施,尽快发挥效益。四是既要抓政策性项目,更要抓招商引资,运用市场机制运作,多方融资筹资,加强项目建设。

(三)加强督促检查,提高工作推进力度

开展督促检查是一个重要的工作环节和工作方法。督促检查,从根本上说,是对各级各部门工作作风的监督和检查,是决策落实的重要推动力。各职能部门作为抓决策落实的主体,从工作计划开展到组织实施,都要责无旁贷地抓好督促检查。决不能只满足于开会、发文件、作指示,而要看究竟落实了多少,效果如何,这样才能使决策、任务和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在督促检查工作上,要力戒不从实际出发,不深入基层,坐在家里想点子,跑到下面找例子,靠打电话报材料、听取汇报搞督查的飘浮作风,必须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扎实工作,一抓到底,务求落实。今年,县委、县人民政府督查室也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事业各项工作的督查力度,对一些工作开展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以《永情通报》、《政务督查》的方式进行通报。

(四)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

各级社会事业部门是促进事业发展的核心力量,在推进社会事业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分管社会事业一年多来,总的感觉是很忙碌,基本上没有什么双休日和节假日,即使这样,很多业务工作我还得依靠部门领导给我提供参考意见。我分管的部门当中,还是有少数单位职能作用发挥不够理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安于现状,缺乏主动性。只要安排任务,就讲困难、讲条件。二是缺乏信心,责任心不强。有些部门人员少、工作量小,就认为不被重视,缺乏自信,甘为人后,工作无起色。三是摆不正位置。遇到困难问题往上推,交给上级处置,不能正常发挥上级所赋予的职能作用。这些现象的存在已经影响到部门工作的独立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各乡镇、各部门都应对近年来各自职能作用发挥的情况进行认真反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办法总比困难多,有些工作不花钱或少花钱,是可以完成的,关键在于责任心和主动性。要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意识,每个部门、每个工作人员都应认清自己的工作职责,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担负起应有的职责,共同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五)要强化勤政廉政意识,切实改进行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