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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备案报告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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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职备案报告

第1篇:任职备案报告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是指佛教寺院的住持(方丈),道教宫观的住持(方丈),伊斯兰教清真寺主持教务活动的阿訇、伊玛目、海推布,天主教教堂的主任司铎,基督教教堂的主任牧师、相当于牧师的专职长老等。

第三条宗教教职人员担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应当经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后10日内,由该宗教活动场所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四条宗教教职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担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应当由拟任用该宗教教职人员的宗教活动场所征得该场所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征求该宗教教职人员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意见后,予以备案。

第五条履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应当填写《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表》,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该场所管理组织民主协商情况的说明;

(二)拟任职人员的户籍证明复印件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宗教教职人员证书复印件。

此前在其他宗教活动场所担任主要教职的,还须提交离任其他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注销备案证明。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自收到宗教活动场所提交的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已完成备案程序。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

(一)未按照本宗教的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办法任用的;

(二)未经该场所管理组织民主协商的;

(三)拟任职人员离任其他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未办理注销备案手续的;

(四)提供的备案材料不属实的。

第八条宗教活动场所在备案程序完成后,可为担任主要教职的宗教教职人员举行任职仪式,并正式赋予其职责。

第九条宗教教职人员离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应当按照任职备案程序办理注销备案手续。办理注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该场所管理组织民主协商情况的说明;

(二)该场所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的书面意见;

(三)拟离任人员离任财务审查情况的报告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销备案:

(一)未经该场所管理组织民主协商同意的;

(二)未经该场所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的;

(三)未办理离任财务审查的。

第十一条担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的宗教教职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情节严重的,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外,宗教活动场所应当按照任职备案程序,在办理注销备案手续后,解除其担任的主要教职。

第十二条宗教活动场所未按照本办法办理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手续,或者备案时弄虚作假的,由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按照《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三条宗教教职人员一般只能担任一个宗教活动场所的主要教职。特殊情况下,需要兼任另外一个宗教活动场所的主要教职的,应当由该宗教活动场所征得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逐级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2篇:任职备案报告范文

一、妥善安排选聘大学生食宿

选聘大学生原则上安排在乡镇政府食宿,县、区委组织部要提前通知乡镇安排宿舍,宿舍要干净、安全,伙食按照乡镇政府机关用餐人员标准收费。县、区委组织部长是负责选聘大学生工作、生活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赴乡镇检查选聘大学生的宿舍和食堂,并经常了解大学生的工作生活情况,帮助大学生尽快适应农村工作生活环境。

二、做好选聘大学生上岗前送迎工作

选聘大学生岗前培训结束后,县区要举行选聘大学生送迎仪式。8月24日上午通知各乡镇党委副书记到永昌县委党校,由县、区委组织部派专人举行欢送仪式,由乡镇党委副书记亲自陪送到任职村上岗。各村要召集大学生任职村党员大会,欢迎并宣布大学生所任职务,有条件的村可举行简单的欢迎仪式。大学生所任职务由乡镇党委负责派人宣布。

三、做好选聘大学生的职务任命工作

选聘大学生由乡镇党委决定任命,是党员的可任命为村书记助理,是预备党员或团员的可任命为村主任助理,并根据各村实际,让他们兼任村团支部书记或妇女主任,也可负责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工作。任命文件同时上报市委组织部和县、区委组织部备案。县、区委组织部要结合任职村发展现状,与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签订三年任期目标管理责任书;各乡镇党委要与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签订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

四、做好选聘大学生合同签订和工资核定工作

县、区人事局要在8月31日前与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期限为3年。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的党团关系转至任职村,户口可留原户籍所在地,也可落户在任职的县(区)政府所在地或乡镇。人事档案由任职村所在县、区人事部门负责调取和管理,或由县级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免费。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的工资待遇和其他待遇按照《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3篇:任职备案报告范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为目标,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重点,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所属事业单位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促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竞聘范围

全局所属二十二个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人员和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除外。

三、竞聘原则

列入竞聘范围的二十二个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都要根据岗位任职条件与要求,实行按岗聘用,竞聘上岗。

贯彻以人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与能力。

以市人社局批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为依据,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组织实施。

聘用人员资格要与申报的岗位一致或相近。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确因需要兼职的,经局党委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批准后,依照规定参加竞聘上岗。

四、竞聘基本任职条件

根据市人社局核准的我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所属事业单位共设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基本任职条件是: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管理岗位分为5个等级,现有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六至十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初各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条件,由局按照有关规定和所属事业单位的需要、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

五、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整个竞聘工作分八步进行

(一)成立竞聘委员会(八月底以前)。

以平人字[2012]65号文件有关规定为依据,采取党委提名,二十二个事业单位分头召开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二)制定竞聘实施方案(八月底以前)。

竞聘委员会根据平人字[2012]65号文件精神,制定《市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以及工作考核量化积分标准、任期考核办法和民主测评票,提交职代会通过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三)调查摸底(八月底以前)。

由局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全局二十二个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的类别、等级、获取时间,以及计算机考试合格证的取得时间,进行登记造册。

(四)传达文件,思想动员,公布竞聘方案(九月十五日以前)。

1、召开全局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大会,传达平人字[2012]65号文件和《市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意见》;局长葛学斋同志代表局党委做动员讲话。

2、张榜公布《市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意见》,以及拟竞聘岗位职数限额等有关事项。

(五)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九月二十日以前)

1、拟竞聘人员提出书面申请;

2、竞聘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3、将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按岗位类别张榜公布,公布期5天。

(六)组织竞聘(九月三十日以前)

由竞聘委员会按竞聘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1、工作考核。对竞聘人员进行工作考核,量化积分。竞聘人员按《工作考核量化积分标准》,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原件。

2、任期考核。竞聘人员向局竞聘委员会提交任期书面述职报告;竞聘委员会根据竞聘人员述职情况、任期内年度考核情况和平时表现情况,对其进行任期考核,并量化积分。

3、民主测评。召开职工大会,根据竞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学、廉等表现情况进行评议打分。

(七)公示(十月十日以前)

竞聘委员会将竞聘得分明细及竞聘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负责调查核实,予以答复。

(八)备案(十月二十日以前)

公示结束后,竞聘委员会写出竞聘工作报告,填写聘任人员花名册,一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六、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岗位竞聘关系到事业单位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实施过程中,要坚持思想领先的原则,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和《市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意见》,统一思想认识,克服职工思想上存在的无所谓、思想抵触等模糊认识,将全体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上级文件精神上来,保障岗位竞聘的顺利实施。

第4篇:任职备案报告范文

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设立期货经纪公司及其营业部的报批程序,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证监发〔1999〕43号)和《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审批工作的通知》(证监期货字〔1999〕20号)的要求,我会制定了《设立期货经纪公司及其营业部报批程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设立期货经纪公司及其营业部报批程序

一、设立期货经纪公司的报批程序

(一)期货经纪公司的筹建

1.申请设立期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当由全体拟投资人共同指定的申请人向公司拟设立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筹建申请报告;

(2)可行性报告;

(3)筹建方案;

(4)拟投资人名册及其拟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

(5)所有拟投资人前两年度的财务报告(暂不需审计,经审计的报表与申请开业的材料一并上报)以及股东背景材料(比照股权变更申请上报材料的要求);

(6)筹建负责人的名单、简历、任职资格证明或资信情况说明;

(7)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

2.公司拟设立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收到上述材料后,应比照《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审核,重点考察公司的设立是否有利于期货市场的合理布局和规范发展,拟投资人是否符合作为公司股东的条件,拟投资人的出资金额和方式是否符合要求,筹建方案是否可行等等。

3.派出机构初审同意后,向证监会提交关于同意筹建公司的报告,连同上述申请材料一起报证监会复审。报告应以正式文件上报,在其中明确表明派出机构的意见。

4.证监会复审同意后,向公司拟设立地证监会派出机构下发关于同意筹建公司的批复。

5.公司的筹建工作应自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筹建的,原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筹建期限的,应当于筹建期满前1个月向证监会提出延期筹建的书面申请,经证监会同意后予以延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3个月。

(二)公司的开业

1.公司筹建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应向公司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开业的报告;

(2)筹建情况报告;

(3)《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2.证监会派出机构结合公司的开业申请和上报材料,对公司的筹建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验收。验收标准包括:

(1)申报材料与实际筹建情况相符;

(2)注册资本足额到位,以实物出资的,产权转移手续必须办妥;

(3)有规范的公司章程;

(4)高级管理人员具备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并已经过考核谈话;

(5)从业人员应取得从业资格;

(6)有健全的组织机构;

(7)业务规则、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要求;

(8)经营场所适应期货经纪业务的需要;

(9)与期货经纪业务有关的设施要求;

(10)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为需要验收的其他事项。

3.证监会派出机构验收合格后,向证监会提交关于同意公司开业的报告,对验收情况和材料初审情况出具明确意见,连同公司上报材料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复审。

4.证监会审查验收合格后,向证监会派出机构下发关于同意公司开业的批复。

5.公司按《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和工商登记后,在指定报刊上公告,并将公告报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

上述程序适用于目前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公司,今后其它形式公司的设立程序另行规定。

二、设立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的报批程序

(一)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的筹建

1.申请在异地设立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以下简称“营业部”)的公司,应当首先向公司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提出申请。公司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对公司的经营财务情况和守法经营情况进行考核,认为公司具备设立营业部条件的,向公司下发关于同意筹建营业部的批复,并抄送营业部拟设立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同时在《期货经纪公司设立营业部申请书》“公司所在地派出机构意见”栏签署意见。

2.公司应向拟设立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筹建的报告;

(2)可行性报告;

(3)筹建方案;

(4)筹建负责人名单、简历、任职资格证明或资信情况说明;

(5)公司上年度经营财务情况;

(6)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要求的其它材料。

3.营业部拟设立地证监会派出机构审查同意后,应向证监会提交关于同意公司筹建营业部的报告,连同公司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的批复文件及公司上报材料一并报证监会复审。

4.证监会审查合格后,向营业部拟设立地证监会派出机构下发关于同意公司筹建营业部的批复。

5.营业部的筹建工作应当自证监会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筹建的,原批复文件自动失效。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筹建期限的,应当于筹建期满前1个月向证监会提出延期筹建的书面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予以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二)营业部的开业

1.营业部筹建工作完成后,公司应向营业部拟设立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提交以上材料:

(1)申请开业的报告;

(2)筹建情况报告;

(3)《关于期货经纪公司营业部审批工作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的材料;

2.营业部拟设立地证监会派出机构结合营业部的开业申请和上报材料,对营业部的筹建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包括:

(1)申报材料与实际筹建情况相符;

(2)营业部岗位设置符合有关规定;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部管理制度;

(4)营业部经理具备相应资格;

(5)从业人员取得从业资格,从业人员数量符合要求;

(6)有适合开展期货经纪业务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7)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认为需要验收的其他事项。

3.营业部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验收合格后,在《期货经纪公司设立营业部申请书》“营业部所在地派出机构意见”栏中出具材料初审和现场检查验收的意见,连同上述材料一并报证监会复审。

4.证监会审查验收合格后,向营业部所在地证监会派出机构下发关于同意营业部开业的批复。

第5篇:任职备案报告范文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快把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重点切实转移到规范管理和提高质量上来近年来,我省民办教育发展迅速并取得显著成绩,已成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全省现有独立设置的各种形式的民办高校13所,另有独立学院20所,在校生总数已占全省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总规模的三分之一。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对于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需求,加快紧缺人才的培养,创新办学体制和办学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民办高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招生、管理、教学等方面不够规范;投入不足;不少学校法人财产权不落实、财务管理混乱,有的甚至造成校园不稳定,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等等。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当前,要把规范管理、提高质量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实。

二、加强民办高校的内部管理,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民办高校及其举办者要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始终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加强内部管理,切实保证教育质量。

(一)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制。民办高校须按法律规定设立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依法行使决策权。制订理事会(董事会)章程,规范决策

程序。各民办高校理事长(董事长)、理事(董事)名单以及理事会(董事会)章程须在*年6月底前报省教育厅重新备案,省教育厅据此进行规范管理。民办高校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要求制订办学章程,实行规范办学。办学章程经理事会(董事会)批准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校(院)长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国家规定的任职条件,报省教育厅核准后,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民办高校在申请校(院)长备案时,要提供校理事会(董事会)会议纪要、填报《校长备案表》、举办者或理事长(董事长)与校长签订的有效聘用合同、依据学校章程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校(院)长任期原则上为5年,连任或适当延长任期的须重新上报审核备案。

(二)规范招生办学行为。学校要按照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类型、办学层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确需变更办学主体、名称、办学层次和办学地址的,须报审批机关重新批准。不得在办学许可证核定的办学地点之外办学,不得自行设立分支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担的办学任务转交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

举办全日制和成人学历教育的民办高校招生纳入省年度招生计划,学生须参加当年全省统一组织的招生考试,达到录取分数线,并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择优录取,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经复查合格后予以电子注册并取得学籍。对非学历教育学生,民办高校可自行招生,对其发放“学习通知书”;对学习时间在一年及以上的,必须实行登记备案制,将学生的名单、学习形式、年限、取得学习证书等及时报省教育厅备案,备案后的名单在校内公布。

在每年招生前,学校须将招生简章和广告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招生简章和广告须载明学校名称、办学地点、性质、招生类型、学历层次、学习年限、收费标准、退费办法、招生人数、证书类别和颁发办法等。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与备案的内容相一致。未经备案不得。

(三)落实法人财产权。民办高校出资人须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民办高校要对举办者投入资产、国有资产、受赠财产、办学积累等分别登记建账,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或侵占学校资产。学校贷款、受赠资产不得作为举办者的投入。

民办高校资产须在批准设立之日起一年内过户到学校名下。已经成立的民办高校,其土地、校舍等资产尚未过户到学校名下的,须在*年12月底前完成过户工作。

(四)规范财务管理。民办高校要依法设立会计机构,配备专职财会人员。财会人员须取得会计职业资格证书。要建立健全内部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针对民办教育的实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要根据国家统一的财会制度,就资产管理、成本核算、投资回报、财务监督等制订具体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今后国家出台新的民办高校财会管理规定,从其规定。

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民办高校要及时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委托有资质的机构依法组织审计。各高校须接受省级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管。

规范收费管理,依法组织办学收入。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价格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相应的管理办法。积极推行收费“阳光工程”,加强收费公示工作。未经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律不得收取。民办高校须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收费时须使用合法票据。各项合法收入须存入学校账户,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建立一支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教育教学规律、精通管理业务的管理干部队伍和数量充足、相对稳定、专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严格按照专任教师资格制度规定,聘任或安排符合任职条件、具备任职资格的教师承担教学工作。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按不低于1∶200的师生比例配足配齐辅导员,每个班级还需配备1名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的班主任。高校要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责、权、利关系,依法保障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并按规定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和补充保险。加强教师的培养和培训,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六)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机制。民办高校要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等的安全检查,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防踩踏事故、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等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依法维护校园正常办学秩序,落实安全和稳定工作校(院)长负责制。

三、依法落实扶持政策,为民办高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一如继往地关心和支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依法落实有关扶持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民办高校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依法落实民办高校的税收优惠政策。要充分保障出资人的权益,调动出资人持续投资办学的积极性。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高校,依法享受与公办高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高校,其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省教育厅在*年6月底前根据出资人的要求,对民办高校的类别进行界定,实行分类指导和管理。

(二)建立并完善人事制度。民办高校教职工在业务培训、职务聘任、表彰奖励、教龄和工龄计算、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公办高校教职工同等的待遇,人事档案由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管理。教师的专业技术资格纳入全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范围,参照同级同类公办高校教师的评价聘任办法和有关政策执行。

(三)落实表彰和奖励措施。省市设立专项资金,对在民办高等教育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获得省级及以上水平性教育教学重点建设项目的民办高校,原则上享受公办高校同等标准的项目经费补助。补助经费专项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不得用于人员经费的支出。

四、切实加强对民办高校的领导和监督,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省级有关部门、民办高校所在地政府要加强交流与合作,建立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各自对民办高校的支持、引导和监督管理职责。积极构建政府依法管理、学校依法办学、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民办高校管理工作新格局。

(一)建立省级民办高等教育协调机制。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民办高等教育纳入管理范畴,积极做好服务、管理、监督工作。省教育厅牵头负责民办高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省财政厅牵头负责对民办高校财务状况的监管。省工商局牵头负责对违规招生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者的依法查处。公安部门牵头负责对非法办学机构和非法中介的依法查处。省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重点,加强协调,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二)依法建立对民办高校的督导制度。自*年开始,省里将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的民办高校督导专员队伍。督导专员的职责是:监督民办高校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政策文件;引导办学方向、办学行为和办学质量,向省教育厅报告办学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等。具体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专职督导专员由省教育厅按国家的有关要求,考虑学校党务、教学、财务、人事等专业管理需要,原则上从已退居二线或退休、身体健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高校校级领导中聘任。督导专员聘期一般为5年一届。受省教育厅委托,督导专员以督导组的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民办高校的办学情况进行监督。专职督导员必要的工作经费,由省教育厅商省财政厅确定。各民办高校的党委书记为兼职督导专员,协助专职督导组开展工作。民办高校的党委书记要进入学校理事会(董事会),全过程参与所在学校规划、人事、财务、基建、招生、收费等重大事项的

(三)实行民办高校年度检查制度。每年12月份,省教育厅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民办高校进行年度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学校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政策情况,财务状况,法人财产权落实情况,按章程开展活动情况,党团组织建设、安全稳定工作、招生办学等情况。具体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

第6篇:任职备案报告范文

一、组织形式

全区各乡镇行政村(含居委会、社区)全部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村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行政村人口在5000人以内,配备1名安全员;行政村人口在5000以上的,配备2名安全员。村主干原则上不兼任。各村安全员是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在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任职条件

1、热爱安全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

2、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忠于职守,身体健康;

3、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熟悉安全管理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和判定能力。

三、工作职责

1、协助上级政府和安监部门抓好本村的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2、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国标或行业安全标准,带头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配合乡镇、村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以岗前培训为重点的安全知识“三级”教育;切实做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4、负责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立即提出整改要求和制止其违法行为,并及时向村委会和乡镇安办报告,每月底向乡镇安办报送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者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立即向村委会、乡镇安委会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报告。

5、负责督促检查本村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特种作业规定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安全设施器材配备状况、各类设备运行安全状况、安全标志及消防通道状况、电线电器规范接设状况、易然易爆有毒物品正确储放状况等情况。

6、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或安全生产紧急事件,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报告村委会、乡镇安办或有关部门,同时要采取恰当的应急措施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尽可能减少事故损失。

7、负责本村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台帐建设,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宣传、会议等有关工作和活动的记录,使安全生产工作有据可查。

8、对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做好受理、协调和处理工作。

9、经常加强与乡镇安办、生产经营单位的沟通和联系,争取各方对安全生产工作支持,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有效地有落到实处。

10、完成上级安委会办公室下达的任务。

四、聘任程序

具体聘任程序是各村委会从村两委干部中推荐,乡镇安办审核把关,报乡镇政府审查批准后,发文予以聘任。聘用后由乡镇安办登记备案进行管理。每次聘任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本人表现及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任期内如有调整,应及时上报乡镇安委会办公室调整。

五、考核制度

乡镇安办针对村安全员的工作情况,每年度进行考核一次,考核情况作为下一年度聘任的主要依据。

1、年度考核不称职或不能胜任本岗位职责的,应当予以解聘,并按照聘任程序,在一个月内重新选聘。

2、年度考核优的村安全员,由区、乡镇适时予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

六、日常管理

1、实行安全员工作例会制度。乡镇安办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员工作例会,收集安全生产有关信息;各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交流信息,布置安全生产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加强联络沟通。

2、建立工作报告和情况通报制度。村级安全员每周向村两委和乡镇安办汇报日常工作,村安全领导小组每月向乡镇政府报告安全生产工作,乡镇每季度向区政府安办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建立培训制度。村级安全员受聘后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并定期接受乡镇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的业务培训。乡镇安监所要加强与村安全员的联络,指导他们开展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七、工作待遇

受聘的村级安全员每月给予100元的岗位补助,由区、乡镇财政分别承担50%,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八、其它事项

1、各乡镇于年12月20日前将《区村级安全员配备情况一览表》报区安监局备案。

2、乡镇政府于每年月31日前将本乡镇承担的村级安全员工资部分上缴到区安监局帐户。

第7篇:任职备案报告范文

一、集团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分工和权责划分的规定与落实。其中,要重点抓好计划、干部、招聘、薪酬、培训、劳动、绩效等七项管理。如干部管理,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任免,经子公司推荐,经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考核通过后。由子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聘任。薪酬管理,集团公司应制定薪资和福利管理的基本制度,子公司可结合自身实际制定符合行业特点和特色的薪酬管理办法和运行体系.并报集团公司审核、备案后具体组织实施,年度薪资调整方案、社保缴费基数、公积金缴费基数与比例均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实施。社保与公积金自行办理缴纳手续。绩效管理.集团公司应制定员工绩效管理基本制度,子公司制定相应的体系和流程f报集团公司备案)并组织实施,年度经营目标责任计划书由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签订并由集团公司负责绩效考核与政策兑现。中层以上干部的年度考核,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时参加。

二、强化干部管理特别是二级领导班子、二级部门经理以及相应的储备干部管理。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包括试用期考核、任期内考核、年度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才能履行聘任手续,否则解聘;年度考核合格的兑现正常年薪,否则按规定减薪,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解聘;任期内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向可以续聘,任期内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合同。干部考核的相关资料、考核结果须报集团备案,进入干部档案。建立健全干部考核环节和体系,包括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聘用、调整的管理规定.干部任职期限与年龄的一般性规定,干部任职条件或资格的规定,干部解聘的规定,干部轮岗交流、AB角的规定,干部述职与民主考评的规定,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与此同时,要改进干部考核内容和方式,健全干部监督机制,并引入竞争机制和内部人力资源市场机制.实行干部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制度,在有条件的子公司先行试点,积累经验不断完善后再从面上逐步推开。

三、建立外埠子公司干部派驻制度。切实加强外埠子公司的管控工作。如制定系统的外派干部管理制度。明确外派干部必须在集团公司工作满3年以上.在公司担任过中层以上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在人事行政、财务会计、工程管理、材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岗位有不少于5年的从业经历.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管控能力,品质修养好,善于团结员工,一般任期3年。按季度、年度须向集团人力资源部、企业发展部、财务部分别书面汇报工作情况、存在问题以及建议等。制度中也要明确外派干部相应的待遇,例如探亲假、外派待遇、医疗费处理等。为充分发挥外派干部的履行岗位职责和督察职能,必须切实加强外派干部的考核,加强对监督者的监督工作,外派干部不仅要参加子公司的干部考核工作.还要接受集团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的考核工作,要求每半年开展一次,并且年底进行年度考核,外派干部应在此之前完成工作述职报告,交集团人力资源部。考核不合格的立即调回作降职处理或解除劳动合同,表现突出的及时给予提职或调整到更重要的岗位。人力资源部建立外派干部基本信息制度。制定花名册、通讯录、外派台帐,经常关心外派干部工作情况以及家庭情况。及时帮助外派干部解决后顾之忧。在干部的选拔使用方面,有外派经历且表现较好的干部。应得到重用,至少同等优先。

四、全面深入地开展“三定”(定编、定岗、定员)和人力资源预算工作。强化人力资源量化管理。集团及各子公司都要在当年的12月底之前编写完成次年的“三定”方案并履行报批手续,次年的招聘计划在此基础上同步形成并报批。“三定”方案上报和执行工作纳入子公司主要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和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三定”工作必须坚持平均先进水平的原则和大部门制、大岗位制的工作要求,提倡系统操作和一人多岗.要因事设岗、因岗设人。原则上,没有新项目、新任务、新业务的子公司.年度定员水平不高于上一年。与此同时.要加强人力资源预算管理:[作,主要内容包括:工资总额计划、培训费用计划、招聘费用计划、补偿金计划、福利计划(含五险一金)的编制与报批工作(时间同上),要分别按年、季、月列出,对超计划使用的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并参照“三定”管理的规定.对上报和执行工作纳人子公司主要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和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

五、建立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制度。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要形成集团公司的员工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和流程,要把集团年度经营目标分解到各子公司、部门、班组、岗位和个人。分层分类地设计考核周期、考核方法、考核内容,使企业的整体经营业绩与员工的绩效形成利益共同体,构筑战略驱动的、全员参与的、结果与过程并重的绩效管理体系,各子公司要根据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和落实绩效考核与管理办法,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审核备案。

第8篇:任职备案报告范文

关键词:企业风险 防范 化解 财会内控机制 构建 提升举措

近年来,各企业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内控机制在提升企业经营的效率效果,保证企业财务报告真实、可靠和完整,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合法合规以及企业战略实现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财会内控机制的构建在企业管理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部分,且是现代企业管理中所采取的一种必要的管控手段。所以,为了更好的防范和化解企业的风险,构建有效的企业风险防范体系,促进企业合理健康的生存与发展,就必须要合理的建立及完善财会内控机制。

一、企业财会内控机制构建的重要性

财会内控机制的构建是企业为了实现经营战略目标,保证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和舞弊,保证财务收支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内部控制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只要企业存在经济活动和经营管理,就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健全的内控体系能够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只有不断进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变革与创新,通过内部相互牵制、相互制约、才能确保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只要是存在经营管理活动,就一定要有与之相适应的财会内控机制,且其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

二、当前企业财会内控机制的现状与不足分析

(一)财会内控机制中财务人员管理模块

1、运营策略

现状:大众联合公司现实行的是财务负责人委派管理制度,委派范围涵盖下属所有战略管控企业;下属企业非委派财务人员的管理是以下属企业自主管理为主。

短板:未形成大众联合公司整体的财务人才规划与战略,其中对公司未来财务人才质量与数量的规划也需要包括在内。

2、组织和人员

现状:总部和下属企业分别根据人才的特点为财务人员制定了职业发展规划,并建立了财务人才储备计划与后备人才管理机制,总部组织了如全体财务人员培训、执业资格培训、财务主管级、科经理级及厂部级领导级等个性化的集团层面财务管理培训,并对考勤进行考核。总部和下属企业分别制定了财务人员岗位职责说明书,对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了规定,并定期对财务人员的资质情况进行梳理和评估。总部负责统筹协调委派财务人员的调配工作。

短板:下属企业财务人员的选拔与任职资格都是由企业自行设置的,总部并未参与审议与备案,从而未能使企业财务人员的胜任能力水平基本一致得到有效保证。总部非委派财务人员的轮岗机制与企业间财务人员的协调和调配机制并未正式形成,偶尔会有财务资源不足的问题出现。

3、绩效管理

现状:总部建立了联合公司整体的财务人员考核机制,并对总部一般财务人员和委派财务人员建立了考核标准,同时要求企业备案本企业的考核机制和考核方案,做到了对考核机制和方案的统一管控。

总部一般财务人员和委派财务人员的考核方案、流程和方法等由总部制定,下属企业一般财务人员的考核方案、流程和方法等由下属企业自行制定,由总部对其进行备案。

总部对正式财务人员和试用财务人员有各自相应的绩效考核表,考核内容各不相同。

总部对委派财务主管的绩效考核内容包括业绩考核和个性化考核,其中业绩考核包括重大事项报告、业务管理、考勤管理、财务风控管理;个性化考核包括团队建设考核。

总部和下属企业在对财务人员考核后,均能与被考核人员进行沟通,考核结果能与绩效奖金直接挂钩。

总部在绩效管理方面相对而言是比较成熟的,且处于领先阶段。

(二)企业财会内控机制中财务组织管理模块

1、运营策略

现状:大众联合的财务职能是以集团整体的定位与策略来制定的,并以集团的经营需求与环境变化为依据进行必要的调整,总部财务组织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明确,对会计核算与报表的制定、控制与管理职能基本能全面覆盖,而且企业的财务组织架构是由企业自行设计的,并由总部进行备案。

短板:尚未形成正式的管理性标准与文件,以明确财务组织的会计核算与报表制定职能、控制职能与管理职能等,没有起到对企业财务组织架构设置的指导性作用,到目前为止集团财务共享服务中心也尚未进行建设。

2、制度和流程

现状:财务组织相关制度与流程由下属企业自行制定,总部进行备案。下属企业财务负责人能够就财务组织相关问题与总部之间进行广泛且有效的沟通,且总部和下属企业财务负责人的职责得到合理确认。

相对而言,财务组织管理中的制度和流程现阶段是成熟的,暂无短板。

3、组织和人员

现状:总部和企业各自进行财务职能设置和编制岗位说明书,不实行集中化管理。总部对企业职能设置情况进行备案。

短板:在组织与人员中,有的财务管理职能的条线管理较弱;在财务组织的绩效管理中。

4、绩效管理

现状:总部成立部门绩效管理专项工作组,负责设定、跟踪、评价各部门绩效管理的年度指标中的财务类指标,建立了财务组织绩效管理体系。财务组织绩效的管理条线清晰明确:总部负责总部部门考核中的财务类指标考核,下属企业自行组织对企业财务部门的考核。下属企业财务部门的考核由企业管理层进行。

短板:下属企业管理层在考核企业财务部门时未考虑总部的意见。

(三)企业财会内控机制中财务制度及流程管理模块

1、运营策略

现状:总部制定公司整体制度,由下属企业在总部基础上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制度进行细化。备案下属企业建立的制度,审核下属企业制度与总部制度有无冲突。

短板:财务制度建设规划未形成书面性文件。

2、制度和流程

现状:总部制定了大众联合公司整体的财务类制度,且基本覆盖了全部财务管理领域。且对财务管理类制度能够进行定期梳理、优化和更新。

3、技术和数据

现状:通过邮件和信息化平台下发各项制度,并设置专职对制度进行维护。

(四)企业财会内控机制中财务治理、风险、合规与财务监管管理模块

1、运营策略

现状:联合公司主要通过财务人员委派、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定期开展财务检查,统一化财务管理系统等方式初步构建了财务管理架构。总部财务建立了联合公司标准化财务风险控制指标体系。总部财务部主导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与内部控制检查。

短板:大众联合公司尚未基于不同企业组织特征(规模、发展阶段)组织架构建立起系统化的财务管控架构,对总部与下属企业财务部,以及下属企业财务部与管理层,在各财务管理模块中权责分配作出系统性机制设置。且绝大部分下属企业尚未建设自身内控体系,并独立开展内控自我评估工作。

2、制度和流程

现状:总部财务管理部建立《财务内控手册》,对各与财务相关的流程内控要点进行了明确。

短板:下属企业尚未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内控与合规控制手册,对内控与合规性要点进行细化与明确。

3、技术和数据

现状:总部建立了财务风险指标检测指标库并设定了风险阀值。

短板:财务风险阀值的更新和维护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4、绩效管理

现状:总部财务部已经将对企业内部控制检查结果纳入对企业财务负责人KPI考核之中。

短板:绝大部分下属企业管理层未能将财务部内控与合规性检查以及自我评估结果纳入财务部门整体KPI考核之中。

5、组织和人员

现状:财务部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职能建立在总部。

短板:绝大部分企业尚未建立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职能。

(五)企业财会内控机制中战略与决策管理模块

1、运营策略

现状: 财务部门为集团整体战略的制定提供数据,并参与战略规划的制定工作。

短板:设定了年度财务目标,但未设定中长期财务战略目标。

2、制度和流程

现状:总部财务部每年制定年度计划,并按月度跟踪执行,工作流程已经明确和规范。

短板:尚未制定财务战略管理的制度和流程。

3、组织和人员

现状:总部财务设置了财务规划与风险控制的专门科室,进行财务战略管理相关管理工作。总部财务部门对下属企业进行条线管理,定期收集企业完成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

4、绩效管理

现状:总部财务依据设定的年度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考核总部财务各科室和下属企业财务主管,并与绩效挂钩。

短板:尚未将创新工作的成果与绩效考核进行挂钩。

三、企业财会内控机制构建改进的有效提升策略

(一)企业财会内控机制中财务人员管理的提升

大众联合公司将财务人员的目标管理状态分为了短期、中期与长期三个目标状态,首先短期将制定财务人员的发展战略与规划,并结合联合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划、财务转型发展方向以及财务管控职能定位等依据进行制定,对集团未来发展所需要的财务人才质量与数量进行综合的考虑,制定短、中、长期的财务人员发展战略与规划;在短期目标状态达成之后,就正式形成总部非委派财务人员的轮岗机制,将财务资源的灵活调配有效提高,并对其进行充分的利用;在中期目标状态达成后,就要根据集团的实际情况,加强对财务人员能力的统一管控,保证集团内同质企业同质岗位的财务人员任职能力水平保持基本一致。

(二)企业财会内控机制中财务组织管理的提升

首先大众联合集团公司要明确财务组织职能定位,将正式的管理性标准与文件制定出来,对财务组织的会计核算和报表制定职能、控制与管理职能进行明确,并指导下属企业设置财务组织架构;其次加强条线管理,通过健全集中管理机制、健全监控保障机制与加强财务信息归集等措施,来加强条线管理成熟度较低的管控领域;再其次将下属企业财务组织考核纳入总部意见中,总部能参与到下属企业对自身财务部门的考核中,并将考核的意见传达给下属企业的管理层;最后建设财务共享中心,对财务共享中心共享服务的详细流程与组织架构进行确定,并将财务共享中心的管理制度文档编写出来,然后进行试点实施,使整体财务共享最终得以实现。

(三)企业财会内控机制中财务制度及流程管理的提升

首先,要提升管理成熟度。对于制度建设成熟度较低的管理领域,通过补充和更新制度内容等方法,完善现有制度体系和内容。

其次,细化对下属企业的指导。部分管理领域的制度指导性较弱,通过规范流程和制定操作手册,细化对下属企业的管理指导。

再次,促进财务转型。在明确重点财务转型方向后,根据转型目标进行配套制度、流程和手册的建设。

(四)企业财会内控机制中财务治理、风险、合规与财务监管管理的提升

首先大众联合公司要对财务管控模型进行推广,根据不同企业组织的特征,如发展阶段与规模等将系统化的财务管控架构进行组织架构与建立,并明确总部与下属企业财务部,及管理层与下属企业财务部在各财务管理模块中权责的分配;其次,对财务风险管理阀值进行维护更新,在联合公司层级与企业层级分别建立财务风险监控体系,对联合公司整体财务风险监控指标及关键行业与关键企业风险监控指标与监控指标阀值等进行明确;最后,将下属企业内控与合规自我评估能力进行建立,在下属企业建立内控员合规测试底稿、内控手册、整改工作方案以及跟进报告体系等,使下属企业内控与合规自我评估结果与总部的内控检查相结合,并与让与下属企业财务部的绩效考评挂钩。

(五)企业财会内控机制中战略与决策管理提升

其短期管理目标状态为:财务参与战略规划目标的讨论和审批,确保最终的战略规划目标从财务的角度可实现,主导建设战略规划中量化指标,并从风险的角度进行提示;完善规划的相关内容、制度和流程,并确定岗位分工和岗位说明书,编制财务战略规划,要确立明确的财务规划的编制方法和工具,并滚动执行和持续更新;总部每年检查战略规划的企业执行情况,并在企业KPI指标中予以反映;财务部联合其他部门,组织财务分析报告的编写,从财务的角度持续监控可能影响规划目标实现的内外部环境因素,并定期进行分析,形成正式和规范的分析和汇报机制;财务部建立对财务战略规划进行调整的机制,并及时调整规划。

在短期目标状态达成的基础上,建立财务创新激励机制,明确财务创新提案上交的渠道,根据财务人员的创新提案给予激励。.建立收集、跟踪合理化建议和创新提案的流程,定期将财务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创新提案进行公开,并能协同职能部门和集团管理层,促进转化。

四、结束语

经过探索与实践,大众联合公司在建设及完善财务内控规范体系上已取得一定成效,但还需不断推进及完善。致力于大众联合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构建并完善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财务内部控制体系是联合公司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既可为大众联合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积累宝贵经验,更可为大众联合公司规模的扩大和实现集团财务共享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第9篇:任职备案报告范文

一、选拔任用条件

局系统中层干部职务实行委任制,基层水利农机站站长参照中层正职规定执行。中层干部人选,原则上在公务员中选拔产生。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的,也可在事业人员中产生。

(一)基本条件

l、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观念和大局观念强,廉洁自律。

2、事业心强,工作勤奋积极,实绩比较明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3、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具备胜任中层干部职务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初任中层正职(或享受正职待遇)的,一般应在水利农机系统工作五年以上,且任副职两年以上;初任中层副职(或享受副职待遇)的,一般应在水利农机系统工作三年以上。

2、初任中层正职(或享受正职待遇)的,男年龄一般应在四十四周岁(含)以下,女年龄一般应在四十二周岁(含)以下;初任中层副职(或享受副职待遇)的,男年龄一般应在四十二周岁(含)以下,女年龄一般应在四十周岁(含)以下。

3、初任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德才表现较好,近三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且在机关考核得分中名列前茅。

5、参加系统内中层岗位竞争上岗的人员,应符合设定的其他具体条件。

6、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选拔方式

(一)直接选拔

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一般采用直接选拔的方式进行。

1、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特殊需要的岗位人选,可以由组织推荐提名。局党委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2、组织考察。局人教科会同有关科室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各种方式,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地全面考察和识别被选拔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实绩,最后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3、党委研究。局党委成员讨论决定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在听取对拟任人选考察情况介绍并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半数以上的为通过。未通过人选一般不再提名为同一职位人选,确需再次提名为同一职位人选的,原则上应在一年以后。

4、谈话和公示。对决定任用的中层干部,由局党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会同职能科室负责人同本人谈话。拟任人选通过有关途径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天,公示期内对公示人选有异议的,由有关部门对反映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报局党委研究。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5、办理任用手续。由局党委主要负责人签署任职文件,在公布后将任职文件送市人事局(编办)备案,并及时将《干部任免审批表》归入干部本人档案。

(二)竞争上岗

结合我局内设机构及人员变动情况,在核定的中层干部职数内,对部分空缺职位和新组建职位,可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选拔任用。竞争上岗方式的具体条件、实施办法等,在组织竞争上岗前确定和公布。

三、任免

(一)试用期制

新任的中层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2个月。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提前结束试用期,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任免时间的计算

中层干部任免时间以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任命之日起计算,并在文件中注明。

(三)任用调整

1、调整的有关程序,参照上述任用程序中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谈话方式进行。免职文件视为担任职务的终止。

2、中层干部在任职期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或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的;连续三个年度考核排名为末位的;或无正当理由并经反复教育仍拒不服从组织有关决定的,根据情况应予以降职或撤职。

3、在任职期间,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务或个人提出辞职要求的,应予以调整或解职。

辞职分为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干部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申请辞去现任职务或公职;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等,不宜再担任现职,本人应引咎辞去现任职务;干部因工作态度、能力及其他原因不适合担任现职的,责令其辞去现任职务。

辞职应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在辞职办理审批期间或者组织决定其暂缓辞职期间不得擅自离职。

4、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干部,在局系统新的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实绩突出,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重新聘任为中层职务。

5、到龄退职

①局系统中层干部退职年限为男满五十周岁,女满四十八周岁。

②中层干部到龄退职手续一般一年办理一次。

③中层副职干部到龄退职后,原则上在所在退职单位安排工作;中层正职干部由局协调安排工作。

④特别优秀的中层干部由局党委视工作需要专门商定延长任职时间。

四、日常管理

(一)教育培训

根据中层干部需求和岗位要求,把理论学习、知识拓展、能力培养、党性锻炼四个方面内容贯彻其中,不断加强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切实提高适应岗位的能力水平。局党委将根据中层干部状况择机进行集中培训。

(二)年度考核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后,局每年组织一次考核测评,考核形式包括述职述廉等活动。对年度考核排名末位或情况不佳的,及时采取谈话、诫勉等教育措施。年度考核材料归入干部个人档案。

五、交流轮岗

(一)条件

现任中层干部只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中之一的,原则上要进行交流轮岗:

1、在同一职位连续任职满十年的;

2、经考核认定不适宜继续在原职位任职的;

3、其他需要交流轮岗的。

(二)途径

1、中层干部的交流轮岗,一般在局机关不同科室之间或机关与基层之间或基层与基层之间进行。

2、同一科室或站的正副职一般不同时交流轮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