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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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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察工作方案

第1篇:督察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本次土地审核督察整改工作要以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国家土地审核督察认定存在的问题和需要关注的问题为主要内容,以消除违法用地、规范管理为重点,集中整改全区土地管理和利用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全区土地管理,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土地管理新格局,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国土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区发展改革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局、区林业局以及各镇人民政府的主要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土地审核督察整改工作的具体实施。

各镇政府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调度,确保圆满完成整改工作,顺利通过土地审核督察验收。

三、整改的主要内容、目标和措施

区级相关部门和各镇政府要针对本次督察反馈发现的问题和需要改正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其中对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要逐宗依法依规整改到位;对需要改正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加以规范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再度发生,确保整改工作真正到位。

具体问题和整改措施目标如下:

(一)对“未报即用、边报边用、未供即用违法占地现象依然普遍存在”问题的整改。

区违法用地17宗,面积75.6亩,其中耕地面积37.7亩。

1.未报即用15宗,面积47亩,其中耕地面积17.4亩。对未报即用违法问题在依法查处的基础上,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督促用地方抓紧时间补办用地手续;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坚决予以拆除,要对有关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

2.未供即用2宗,面积28.6亩,其中耕地20.3亩。对未供即用违法用地在依法查处的基础上,抓紧办理供地手续。

(二)对“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量大面广”问题的整改。

区涉及宅基地21宗,面积62.7亩,耕地面积45.4亩,其中基本农田6.3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面积32.8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面积29.9亩。

各镇要对农村宅基地违法问题逐宗进行清理,对不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宅基地,要依法予以查处;对宅基地审批上报严格把关,加强监管;对超计划指标审批的宅基地要对有关当事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对“违规扩大河道综合治理范围,大面积侵占耕地及基本农田”问题的整改。

区涉及河道治理2宗,面积11.2亩,其中耕地1.1亩。

各镇要对打着“河道综合治理”的名义,进行河堤道路景观建设,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渭河治理用地依法予以规范。

(四)对“农业设施用地无序建设,存在占用基本农田”问题的整改。

区涉及设施农用地8宗,面积43.9亩,其中基本农田1亩。

对符合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的用地,抓紧依规补办农业设施用地手续;对不符合此文件精神的用地,要依法予以查处,特别是对占用基本农田的设施,要依法予以拆除。

各镇上报农业设施用地时要把好用地第一关,报批后更要加强监管,不得进行农业设施范围以外的建设。对占用基本农田的部分坚决拆除,恢复耕种条件。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4月10日—4月14日)。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部署会,学习落实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土地审核督察反馈意见。各镇梳理存在问题,逐件逐宗制定具体的整改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工作步骤、整改措施、完成时限。

(二)核查整改(4月15日—5月15日)。各镇及相关部门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认真分析,举一反三,查找问题存在的根源,查漏补缺。能及时纠正的,按照政策规定立即纠正。对能完善用地手续的,专人督促、抓紧补办用地手续。对违法用地行为,要立即立案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重点是要查处到位,采取强有力的整改措施消除违法状态,特别是占用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坚决予以复耕。

(三)建章立制(5月16日—5月25日)。针对核查整改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土地利用、耕地保护、土地征收、报批、出让、执法和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形成管控措施严格、运作程序规范、方式方法正确、执法监察到位的长效机制,使用地秩序进一步规范。

(四)督查验收(5月26日—5月28日)。整改期间,区政府将对各镇整改工作开展督查。整改工作基本结束后,各镇要开展自查,自查认为达到整改要求的,要在5月27日前向区政府提交整改工作自查报告,区政府按照整改工作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查预验收。5月30日前,区政府向市政府写出整改情况报告,6月5日接受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对全市整改工作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各镇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对这次整改工作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当成重中之重来抓,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严格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上来,在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按时限、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

(二)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对整改意见书中提出的问题,各镇和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要负责牵头,抽调专人,采取强硬措施,逐宗整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第2篇:督察工作方案范文

为提高工作效能,强化督查考核,确保乡党委、政府各项决策、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结合我乡实际,经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做到动真碰硬,不隔靴挠痒,不仅要查工作进度,而且要查不落实背后的干部作风,严查不落实的事,重查不落实的人,从而在全乡上下形成人心思齐、人心思上、人心思干、人心思快的浓厚氛围。

二、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郭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冬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成员有。

三、督查工作内容

(一)围绕重点工程建设展开序时督查

全年紧紧围绕《南蔡乡2012年重点项目推进计划》的事项和内容进行督查。坚持实事求是查实情,说实话,谋实策,及时、高质量地完成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适时对建设项目情况进行通报。

(二)围绕目标任务展开常规督查。

按季度对与党委、政府签定目标责任状的单位、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个性目标逐项督促检查和总结分析,并对上季度暂未完成工作以“回头看”形式进行督查;对为民办实事项目,年初以文字和图片资料等形式登记好项目地址、现状等基本情况,与年终的情况形成对比的方式实事求是地把为民办实事的项目督查严、考核实;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真正做到各项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通报。

(三)围绕领导批示件展开重点督查

高度重视领导批示件的办理,不断加大问题解决力度,提升办理质量和效率。领导交办的督查事项,督查办公室坚持做到批则必查,查则必清,办则必果。同时,在督查过程中,讲究速度和质量,对督查中所反映的问题,按照领导批示要求认真办理,对能及时办结的绝不拖拉,对未能办结的及时报告进展情况、未完成原因及建议措施。

(四)围绕作风建设展开效能督查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首先从政府院内做起,对会议、请销假、用车、餐饮、文印、购物等严格规范制度,确保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全力打造低成本、高效率的政务环境,同时对窗口单位执行禁令和上下班、中午饮酒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督查,对违规违纪按查实待岗处理。对单位财务、村居财务加强管理,从源头把好反腐关口,切实通过强硬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推进工作落实。

(五)建立健全督查考评激励工作机制

第3篇:督察工作方案范文

一、督查目的

通过“百日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落实,促进农机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农机局安全监管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部署和要求的落实,促进县乡道路、田间地头农机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断加强,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全区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一)局属各单位、各农机经营(维修)及农机参与当事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分解和落实2012年农机局安全生产各项任务,打击非法经营和非法营运行为等情况。

(二)局属各单位、各农机经营(维修)及农机参与当事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等情况。

三、督点

督查的重点:农机经营(维修)经营户、农机操作工、各类农用车辆驾驶人员等,重点是联合收割机、小四轮驾驶人员。

四、督查形式

这次“百日督查行动”,由区农机局指导协调,农机监理站具体组织实施,农机经营(维修)网点,各农机专业协会自查。在此基础上区农机局将按照区政办[2012]23号文件精神组织人员进行专项督查。

五、组织领导

为了抓好“百日督查行动”区农机局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局属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区农机局副局长孔凡利统一负责本次督查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农机监理站站长柴斌负责督查行动的日常工作。

六、督查时间

从2012年5月至8月初,农机各经营(维修)网点、农机各专业协会各类农机驾驶操作人员要全面组织自查。农机监理站要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反复督查。区农机局将于5月底,6月底分两次对自查情况进行督查,并于7月中旬进行全面督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第4篇:督察工作方案范文

一、时间及任务

2015年5月26日至6月25日,为期30天,期间对全县各农村客运企业、公交企业、出租客运企业、汽车站、驾校、二类以上维修企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一次暗访督查,暗访人员每次安排不少于2人,具体人员和时间临时确定。

二、组织领导

县运管所成立暗访督查组。

三、督查内容

1、督查农村班线车辆、公交车、出租车客运服务质量和安全行车情况,暗访营运驾驶员的工作情况(暗访表格见附表1)

2、督查汽车客运站的服务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封闭式管理以及安全例检工作情况(暗访表格见附表2)

3、督查城乡客运企业(含农村客运、公交、出租)燃油消耗申报有关情况(包括客运车辆发班记录、加油记录、实际经营线路与核定班线是否相符、里程表是否有效、具体里程数)(暗访表格见附表3)。

4、督查二类以上维修企业是否存在只收费、不维护、买卖竣工出厂合格证(二保单)现象(暗访表格见附表4)。

5、督查车辆检测站是否存在只收费、不检测、买卖车辆检测报告单现象(暗访表格见附表4)。

6、督查驾校学员学时计时打卡执行情况、是否存在教练员无教练资格证从事培训工作现象、是否存在乱设培训教学点(不在核定场地练车)现象(暗访表格见附表5)。

四、工作要求

1、督查人员在督查中应注意证据采集工作,必要时可用手机拍照。暗访结束之后,请相关驾乘人员(站务人员、教练员或工作人员)在调查表上签名确认。

2、督查人员在开展暗访工作期间应注意方式方法,确保人身、财务安全,各暗访人员乘车时应带头主动系好安全带。暗访工作内遇到紧急情况,应立即向所长报告。每次暗访结束后,应向所长电话报平安。

第5篇:督察工作方案范文

一、领导机构

组长:

成员:

二、目标任务

认真查找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懒散庸腐”等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干部作风不实,纪律不严、精神不振、为政不勤的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建立作风和效能建设工作长效机能,促进干部作风明显改进和提高,确保开展工作政令畅通。

三、督查主要内容

(一)督导检查各个阶段活动开展情况。检查督导宣传发动情况,检查督导全体干部学习教育情况,看是否有学习计划、学习笔记,学习内容是否充实,学习时间是否充足;检查督导查摆问题情况,看是否对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效能不高、纪律不严等四方面的问题进行认真查摆;检查督导问题整改情况,看是否对自身实际问题进行了彻底整改。

(二)上班到岗情况。检查上班时间单位工作人员的到岗情况,干部挂牌上岗、去向公示情况,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岗情况,是否有擅离职守、脱岗、空岗等现象,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是否保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三)工作纪律情况。干部上班时间是否有串岗、离岗、迟到早退、打麻将、上网聊天、炒股、等与业务工作无关的网页、工作日中午饮酒等违反有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

(四)是否设立考勤薄,工作人员上班是否按时签到,因公外出是否有登记,有事请假是否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是否有专人负责考勤。

(五)履行职责情况。是否存在办事不公、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行为,以及“门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有无行政不作为现象。

(六)领导作风情况。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干部下基层三问、三解、三服务、三促进”活动和评议科长活动开展情况,领导干部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况,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围规办宴席、奢侈浪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四、督查方式

(一)检查干部学习记录、工作总结等资料。

(二)对《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检查督导工作方案》活动的各个阶段重大事项,如召开动员会、座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思想作风专项民主评议、群众满意度测评等,督导领导小组成员积极参与,全面掌握情况。

(三)反馈情况。及时向单位全体干部反馈督导检查后的情况,对存在问题多的人和事,提出批评和写出整改建议。

五、工作要求

(一)督导小组及成员要认真负责地开展督导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认真、细致地做好督导工作。

第6篇:督察工作方案范文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督查工作的领导,保证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取得成效,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王正年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赵小山同志、市安监局局长孙建中同志任副组长,市安监局、监察局、公安局、交通局、建工局、质监局、环保局、总工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市安委办负责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具体督查工作由专门成立的综合督查组和专项督查组负责实施。

㈠综合督查组

综合督查一组:督查湖西片,由安监、环保、公安消防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安监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二组:督查北片,由建工、安监、公安交巡警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公安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三组:督查东片,由监察、安监、农机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监察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四组:督查临城片,由总工会、质监、安监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总工会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综合督查五组:督查南片,由安监、交通、水务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市交通局一名领导担任组长。

各综合督查小组对督查责任片抽检乡镇不少于2个,抽检乡镇由各综合督查小组组长确定。

㈡专项督查组

1、道路交通督查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2、建筑施工督查组:由市建工局组织实施;

3、危险化学品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4、非煤矿山、冶金、船舶修造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5、烟花爆竹督查组: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

6、内河水上交通督查组:由市交通局组织实施;

7、人员密集场所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督查组: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8、特种设备督查组:由市质监局组织实施;

9、水利督查组:由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10、农业机械督查组:由市农机局组织实施。

督查期间市安委办设总联络员一名,负责与各综合、专项督查组联络协调督查相关事宜,掌握督查动态。各综合、专项督查组设联络员一名,由各组长在本单位参加督查人员中指定,负责与总联络员联系,便于合理安排督查工作计划。

二、督查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经济开发区、鸭业园区、菱塘光电科技产业园区、驻邮各行业(领域)的全部生产经营单位。督查的范围主要包括:

㈠非煤矿山、船舶修造、冶金、有色、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电力等工矿企业及其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

㈡道路交通、水运、客运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站点、场所及设施,以及城市基础设施等;

㈢渔业、农机、水利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单位、场所及设施;

㈣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含水上游览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饭店、网吧、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㈤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㈥易受台风、暴雨、洪水、雷电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㈦近年来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

三、督查内容

㈠综合督查的主要内容

1、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对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等的贯彻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建立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

4、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和责任追究情况,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

5、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电[2008]15号)和扬州市政府《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要求,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示公告、挂牌督办、跟踪治理、整改销号情况;

6、针对重大危险源、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7、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规章制度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8、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组织发动、协调部署以及进展情况。

㈡专项督查的主要内容

非煤矿山、冶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船舶修造、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利、农业机械、特种设备等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制度、标准等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

四、督查工作安排

㈠督查工作时间

4月22日-7月31日,时间100天。

㈡督查时段安排

第一阶段:4月22日-5月25日,重点督查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发动和自查情况。

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督查方案,各乡镇园区先行对所辖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进行督查并发动各类生产经营企业进行自查。

5月4日-5月25日市各督查组按照分工赴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市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动员部署和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第二阶段:5月26日-6月28日,重点督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开展以及整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在前一阶段自查的基础上,各乡镇园区、各有关部门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列入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6月19日-6月28日市各督查组再赴相关地区对事故隐患申报、重大事故隐患专家评估、事故隐患公示、事故隐患分级挂牌督办、事故隐患举报奖励、事故隐患逐项整改销号、隐患整改建档等制度和五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特别是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隐患排查情况进行回头看,防止漏查漏报。

第三阶段:6月29日-7月31日,重点督查事故隐患整改进度,巩固整改成效。

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企业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认真整改,确保已查出隐患能得到治理消除。

7月21日-31日,市各督查组重点对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已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并收集整理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企业好的经验和做法。同时还要针对这一时期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容易引发事故灾难的特点,重点督查非煤矿山、地下设施和建筑施工工地,存在溃坝溃堤危险的病险水库、河流等是否治理到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体系是否健全,防洪防汛、防坍塌、防火等措施是否到位。

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以及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并于7月底前提交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总结报告,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扬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和市政府。

㈢反馈督查意见

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每一阶段都要适时要向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各相关单位反馈督查意见,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五、督查方式

㈠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全面听取各乡镇园区、市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关于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等台账资料。

㈡分门别类,实地检查。督查组按照督查内容,对各乡镇园区、负有监管职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行业企业等不同类别和层次的对象都要进行实地督促检查,尽可能多查一些重点单位和企业,扩大覆盖面。

㈢对照台账,随机抽查。各督查组要对照各乡镇园区、负有监管职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上报隐患单位进行验证式检查,查看上报情况是否准确、数据是否真实,重点抓住危险性较大的单位、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以及零隐患上报的单位。

㈣进行座谈,听取意见。各督查组每到一地,都要组织召开由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一线工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㈤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在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进行现场处理。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告知督查对象,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并在下一阶段督查时进行复查,确保隐患和问题在奥运会召开前得到解决。

六、工作要求

㈠各督查组要根据督查方案总体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制度和督查工作计划,在督查前要对督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且明确人员分工。督查组组长对本组督查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做到合理安排、务实高效。参加督查的人员由督查组负责管理,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各单位如更换督查人员需经组长同意。各组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与被督查单位以及市安委办的沟通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

㈡各专项督查方案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专项督查要督查该重点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各专项督查的进展要与综合督查的三个阶段相协调、相衔接。

㈢各督查组要抓住重点,突出行业特点,做到部门和区域相结合、整体和局部相结合,督查活动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与各重点行业专项整治相结合,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督查活动取得实效。在督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和收集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加以推广,并以简报形式进行通报。

㈣在督查期间,牵头部门和参加部门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沟通信息,形成合力。各督查组要轻车简从,廉洁自律,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督查“六条禁令”和其他有关廉政规定,督查期间,不得在履行督查职责之外干预各乡镇园区、负有监管职责部门和企业的正常工作。

第7篇:督察工作方案范文

一、指导思想

1、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狠抓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强化职工安全防范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2、开展车辆和消防检查工作,在查出存有安全隐患的基础上,认真进行整改工作,加强安全检查工作,并组建应急救援队伍,一旦发生隐患,能急时组织指挥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我局一直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健全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要求各股室都要做到由主要负责人作为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与各部门签订《车辆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并将责任书的内容落实到每个股室、岗位和个人。

三、认真开展监督管理工作

为有效的开展安全监督管理,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结合全年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经排查发现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一是安全教育形式,力度不够;二是疏散指示标志不明;三是未定期开展电源切换及消防排烟试验。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驾驶员安全知识培训和教育;二是制定规范的疏散指示标志;三是定期开展电源切换及消防排烟试验。年初以来: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计划安排,我局组织召开本局车辆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2次,组织安全检查4次,对查出安全隐患3条已整改到位。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提高隐患危机意识,继续强化和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做到由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预防安全事故的一项长期制度坚持下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8篇:督察工作方案范文

一、督查目的

通过深入持久的督查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环境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环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地方各级环保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环境安全责任体系和环境安全长效机制,深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促进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环境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对象和督查内容

(一)督查对象:

1、化工、造纸、油气贮存库站等重点行业,环境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

2、集中饮用水源地、居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威胁的危险废物堆放场所;

3、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的企业存在的事故隐患;

4、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落后,环境安全隐患集中的工业园区;

5、放射性物质使用、管理以及涉及废弃源的单位;

6、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单位。

(二)督查内容:

1、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环境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3、环境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环境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4、企业可能发生环境污染的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存在较大环境风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单位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环境危险源普查建档、监控预警制度建设及措施的落实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环境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

8、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三、督查时间、形式和方法

(一)督查时间:2012年5月下旬至7月31日。

第一阶段。5月31日前,排查阶段。本阶段结合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采取企业自查和环保部门现场检查的形式,查找环境安全隐患;

第二阶段。6月1日—6月30日,抽查阶段。市环保局对各县区环保部门和企业排查环境安全隐患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第三阶段。7月1日—7月31日,整改总结阶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不按照要求整改的进行行政处罚、新闻媒体曝光等手段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

(二)督查形式。此次督查行动采取企业自查与环保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督查方法。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督查听取有关企业、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

2、选取重点,实地抽查。督查工作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隐患,特别是对事故易发、多发和发生过的企业或环境安全隐患未予整改的单位强化督查、抽查。

3、专项检查,专家评议。督查工作中,要充分依靠和发挥专家作用,对查出问题、隐患及整改方法进行专家评议,提高督查工作效能。

4、发现问题,及时反馈。要及时向被抽查的地方政府、部门、单位反馈督查意见,并要求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落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5、总结情况,提出建议。每次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好的做法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对策措施建议。

五、工作制度

(一)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环保局成立百日督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项行动督查方案,指导和检查县区环保部门督查工作。各县区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工作。

(二)会议联席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交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共性、重大或倾向性的问题。

(三)信息沟通制度。加强信息沟通,建立信息专报制度,及时报送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

(四)联合督查制度。督查活动涉及相关部门的,由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组成联合督查组,开展联合督查和联合执法。

(五)通报公告制度。在专项行动期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工作及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好的做法、成效,以及反面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公告。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次环境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环境安全隐患、遏制污染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亲自深入一线开展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自查工作。要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9篇:督察工作方案范文

为确保我村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政府对禁毒工作的相关要求,,加大禁毒宣传力度,预防和减少吸毒、种植原植物现象,积极组织开展无毒村活动,为建设平安青龙村做贡献。

二、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

利用广播、村社微信群、标语、图片、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对社会、家庭、人身的危害,教育全村村民远离,自觉抵制。

2、突出重点

把排查村在册吸毒人员、禁止青少年吸毒作为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到户排查,重点监控。同时针对青少年思想单纯、易冲动、好奇、易受骗上当的特点做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领导

1、明确责任

村党支部书记为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包社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本村社的禁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