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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总结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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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安全总结

第1篇:医疗质量安全总结范文

【关键词】 精神科;不安全因素;安全管理;法律意识

安全护理是精神科护理工作重点之一,是指护士在进行护理工作中要严格遵守护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准确无误地执行医嘱,认真实施护理计划,确保精神病患者在治疗和康复中获得心身安全[1]。护理工作中不安全因素是引发医疗护理纠纷的隐患。精神科患者情绪不稳定,自控能力缺失,在幻觉、妄想支配下,易出现冲动伤人、自伤、他伤,这些临床特点决定了其为高风险专业之一,极易引起医疗护理纠纷。因此,增强护理人员法律意识减少医疗护理纠纷,提高护理人员防范风险的能力,是精神科护理人员的重要任务。

1 精神科护理工作中的主要不安全因素

1.1 护理方面因素

1.1.1 护理文书书写不规范、不及时 在精神科护理工作中经常有突发性事件,如冲动、自伤、自杀发生,护理人员只顾及抢救而未能及时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结果与医疗记录不一致,一旦发生医疗纠纷,就无法说明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护理记录应真实反映患者的病情变化,由于患者住院时间长短差别大,有些护士从自身利益出发,为了提高病历的表面质量或应付检查而把没有实施的护理计划、没有观察到的护理内容与没有及时评价的治疗,护理效果做了想象性的记录。这样与医师的医疗文书记录就可能产生不一致。

1.1.2 护理操作中潜在的不安全因素 不认真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有些只注意对抗精神病药物的名称与剂量,而对辅助治疗的催眠药不能严格把关。如有些患者在用奋乃静治疗时因为多了1 mg艾司唑仑而造成患者头晕、血压下降,给患者造成恐惧心理而不能配合治疗。精神科病房规定15 min巡视1次病房,有自杀自伤行为的患者必须时刻在护理人员视线之内,如果因为护理人员未尽到监护责任而造成患者自伤、自杀,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1.1.3 缺乏工作责任心 患者出现异常先兆不能及时发现,缺乏警惕性与预见性。有些护理人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参加工作以来,从未出现过任何医疗差错,凭经验办事,对精神病患者这个特殊群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事件认识不足。

1.1.4 护理人员少,不能满足工作基本要求 少数护理人员在人员少、工作量增加时,只忙于具体的技术操作而放松了对重点患者的看护,这给患者造成的不安全影响或隐患是精神科护理工作中发生医疗差错与事故中重要因素之一[2]。

1.1.5 护理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偏低,对各种仪器使用方法不熟练或不能正确操作,经验不足或协作能力不高,造成损伤或延误抢救时机。

1.1.6 自我保护意识缺乏 在患者家属法律意识普遍增强的情况下,部分护理人员却没有正视这种现实,自我保护意识缺乏。在护理工作中对患者的治疗、护理措施没有及时履行告知义务,忽视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同时,护理人员言语、行为不当或过失给患者造成不安全感或不安全结果。

1.2 患者方面因素

精神病患者受精神症状支配,特别是受幻觉、妄想支配,认为有人要害他,感觉极度恐惧,没有安全感。有强迫症或主观失眠的患者,感到十分痛苦而焦虑、坐立不安而发生意外。对精神病缺乏正确认识,认为自己有病,学习、事业和经济遭到重大损失,生活上缺乏目标,感觉生活单调,无法正确面对和处理这些问题。家属对精神疾病知识缺乏,认为家里有一个精神病患者是一个包袱,患者住院期间,家属从不探视,或忽冷忽热,容易造成患者心理压抑,产生被遗弃感,而出现意外。社会上仍有歧视精神病患者现象,瞧不起患者,看见精神病患者避而远之,更谈不上关心和关怀,患者患病后时刻有调岗或下岗的危险,患者感觉被社会抛弃,难以在社会上立足而采取自杀以解脱自己。

2 加强精神科护理安全性管理措施

2.1 健全护理安全质量管理

针对精神病院护理安全质量方面存在的环节,结合我院实际工作,制定了《医院奖罚细则》、《护理安全措施》、《护理质量控制标准》,护理部还根据卫生厅医政处编写的《护理管理与基本技术规范》,规范我院护理工作流程的各个环节。成立医院二级质量控制网络,由护理部牵头组织全院护士长进行每月全院质量和安全检查的一级网络;二级网络里由科室护士长及质控护士组成,进行每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寻找发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2.2 加强教育,提高护理安全认识

护理人员对护理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是做好护理安全工作的前提[3]。因此,我们坚持对护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平时利用各种会议、查房、讲座、培训班、质量分析会进行安全教育。坚持每月一次安全总结会,加强对潜在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对每一起护理缺陷和差错一查到底,明确责任,使当事者和护理人员受到教育,并在护士长例会上通报,并警示大家,使全体护理人员明确规章制度是护理安全的保证,是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从而自觉地履行职责。

2.3 重视专业理论和技术操作培训

我院护理部对护理人员专业培训比较重视,尤其精神科护理方面知识进行专题讲座。对新毕业的护士进行岗前培训,理论和操作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以后每月进行1~2项护理操作考试,每季度进行“三基”理论考试。每年由护理部和科室制度定学习计划和操作计划,选送护理班骨干参加各类专业学习讲座、学习班、进修班,不断提高护理人员业务水平。

2.4 加强精神科患者组织管理

患者的组织管理是精神科病房管理的基础,是顺利开展医疗护理工作的关键。精神病患者由于认识、情感、意向、行为等精神活动过程常有障碍,故其行为可危害自身,又可影响他人,以致无法自理日常生活,若没有良好的组织管理工作,就会形成混乱,影响患者的治疗和护理。精神科病房的患者组织管理以护理人员为主,在患者中挑选病情稳定、作风正派、关心集体、在患者中有威信、有组织能力、热心为病员服务的人员组成休养员委员会,并根据委员的特长爱好和兴趣分工,有计划进行学习、娱乐和劳动。

3 结语

精神科护理风险和护理安全管理是一个永恒而艰巨的任务,要想确保患者住院安全和精神科护士的自身安全,在从事精神科护理工作中要充分认识精神科病房潜在的护理风险,采取有效的防范对策,最大限度地减少护理不良事件和事故的发生,确保住院患者和护士自身的安全。

参 考 文 献

[1] 李淳.实行风险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中华现代护理杂志,2005, 2 (10):953.

第2篇:医疗质量安全总结范文

一、产业转型服务行动

充分发挥职能、信息、技术优势,着力强化信息技术、许可办事、政策引导和认证注册服务,积极助推医化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努力实现服务能力的新提高。

(一)药品生产领域

工作目标:协调上级局帮促一家企业完成新建生产车间GMP认证;促成医化企业与跨国公司、研究机构合作项目各1个;指导2家企业3个产品取得新的药品生产批准文号。

工作措施:协调上级局做好:1.对化工企业向药品生产企业转型、原料药向制剂转型的,加强政策引导和技术帮扶,在厂房设计、图纸审核、GMP车间改造现场指导等方面实施全程帮扶。2.对申报国际、国内注册认证的,加强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指导企业争取一次性通过。3.对有拓展国际市场、开发新产品意向的,搭建合作平台,积极牵线搭桥,促成合作项目。4.对申报药品批准文号的,指导企业加强药品研究,帮助沟通联系国家、省药品审评中心,争取缩短审批时限。

(二)药品流通领域

工作目标:鼓励引进药品流通新业态,推进药品零售企业的规模化发展,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工作措施:1.规划引导。根据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鼓励药品批发企业重组、兼并、联合,发展现代医药物流,积极引进新型药品流通业态,提高行业集中度和综合竞争力。2.扶优扶强。帮扶重点企业、成长型企业,完善直通车服务,挖掘“老字号”企业的文化内涵,引导创新经营模式。强化退出机制,淘汰一批条件差、信用低的企业,助推药品流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3.提高效率。完善审批制度和程序,修订新的准入标准,提高审批效率。

(三)医疗器械领域

工作目标:帮促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参加各种技能培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帮促相关企业通过《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

工作措施:1.搭建平台。打造产销对接平台,组织企业与医疗机构产品对接会,推进产品研发,拓宽营销网络。积极协助市局打造技术服务平台,为设立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或分所提供支持。2.强化服务。做好项目结对联系,加强与上级局的沟通。对新开办企业,帮促报批许可证、注册证;对新开发产品,帮助取得注册证;对新技改项目,指导可行性分析和技改方案论证。对2家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企业,协助市局开展模拟检查,争取一次性通过。

(四)稽查打假领域

工作目标: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工作措施:建立政企联合打假机制。凡涉及假冒我县相关名牌产品的案件,及时为企业撑腰解难,主动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二、专项整治亮剑行动

根据上级部署,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发挥打击制假售假行为的“拳头”和“尖刀”作用,在贴近民生查办大要案、重拳出击打出影响力上求得新的突破,努力实现我县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趋好。

(一)药品生产领域

工作目标:以GMP为标准,督促企业严格按处方和工艺组织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控。

工作措施:开展药品生产领域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偷工减料,是否擅自接受药品境外委托加工,是否原料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等行为。在督促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重点企业严格按GMP要求进行现场检查和重点监督品种抽验。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按照“六个一律”要求依法作出处理。

(二)药品流通使用领域

工作目标:整治“走票”、“挂靠”、药师不在岗、处方药未凭处方销售等突出问题,加强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终止妊娠药品等重点品种监管。

工作措施:重点检查近三年内涉及购销假药案件的企业、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及信用等级差、管理薄弱的零售药店。以进货渠道和质量管理规范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已查证属实的出租转让证照、票据,经营假药或者造成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弊的、明知渠道不清或手续不全仍然购销假药的药品经营企业,一律依法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涉嫌增值税票据造假的,一律移交税务部门核实;对销售假药的,一律予以公开曝光。

(三)医疗器械领域

工作目标:重点规范乡镇卫生院体外诊断试剂、口腔科医疗器械、二手医疗仪器设备采购渠道;严肃查处急救常用医疗仪器设备违法案件,尤其是进口医疗仪器设备技术结构不符合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案件;查处“美瞳”违法案件,消除无证经营行为。

工作措施:开展乡镇卫生院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着力解决体外诊断试剂、口腔科医疗器械和转手再用医疗仪器设备存在的问题。开展远红外与磁疗相结合贴膏类产品经营的集中整治。采取医院自查、监督检查、摸底检测、总结评估等形式,对急救常用的医疗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质量抽查。开展“美瞳”经营秩序集中整治,在宣传引导的基础上集中开展专项治理,加快新申请角膜接触镜经营的许可审批。

(四)药械稽查打假

工作目标:以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饮片质量低下和非法渠道采购药械等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严查狠打,确保药械违法案件查处率100%,涉刑案件移送率100%,假劣药械案件占立案数50%以上,争取查办1—2起在全市有影响力的案件。

工作措施:开展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排摸重点品种,追根溯源,捣毁制假窝点。开展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以植入性医疗器械(包括美容产品)、诊断试剂和影像诊断系统为重点,开展异地核查和渠道追溯,会同公安机关追踪假冒产品源头。开展中药饮片质量专项整治,加强质量抽验和不合格产品的查处,全面核查进货渠道,并尝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开展邮寄假药专项整治,开展某类特效用药(如糖尿病专科降糖药品)专项检查和非标检测,追踪溯问题产品源,铲除造假窝点。

(五)食品保化领域

工作目标:加强七大类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工作措施:健全联席会议、案件督办和信息通报制度,增强部门合力,加大查办力度。对食品添加剂、食用油、乳制品、保健食品、肉类、酒类等重点品种开展隐患排查,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启动96317举报投诉系统,健全举报奖励制度,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在5—6月开展为期二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协调相关部门配合公安机关抓好“打四黑除四害”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地沟油和病死猪行为,狠抓案件推进和深挖。密切关注群体性虚假宣传销售保化产品和药店保化产品经营等问题。

三、应急能力提升行动

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健全风险排查、预警、评估、处置等机制,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食品药品安全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对能力,确保不发生等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

工作目标:涉药单位实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病例的收集、报告、处理、分析常态化;药械生产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处理、分析、总结更加完善。

工作措施:督促涉药单位配备专职ADR、MDR监测人员,尤其是督促药械生产企业对上市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病例进行收集、报告、处理、分析,开展重点产品监测和再评价研究,提交年度监测报告。充分利用省药品不良反应预警平台,定期开展ADR、MDR报告数据与药械质量关联性研究。建立市、县两级药械不良反应(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开展应急模拟演练,及时调查、评价和处理死亡及群体性不良事件。

(二)药械安全应急处置

工作目标:完善预案,掌握舆情,及时处置,确保药械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工作措施:完善药械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市、县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明确专人每天浏览卫生部、国家局、省局和主流媒体的相关信息,一旦发现问题药械消息,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加强与市ADR中心和食品药品检验所的配合,力求在第一时间掌握不良事件情况,主动介入调查处置,避免事件升级。

(三)食品安全领域

工作目标:加强综合协调,确保食品安全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工作措施: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市、县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应急响应检查。建立应急专家队伍,定期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严格重大事故信息通报制度,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苗头,第一时间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调动精干力量,避免事故升级,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四、诚信建设推进行动

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社会监督,促进行业自律,推动企业执行质量管理体系,落实生产源头和流通使用质量安全责任,实现行业素质的新提升。

(一)药品生产领域

工作目标:企业年度质量报告完成率达100%,上市药品品种年度质量报告完成率100%,药品出厂监督抽验合格率100%,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行为移送及处理率100%。

工作措施:监督指导企业落实产品质量自我评估制度,审核评估企业提交的年度产品质量报告,确保报告的真实性,推进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抽验,推进信用分级管理,对于违法违规、失信企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采取行政处罚、约谈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开等形式予以警示。

(二)药品流通使用领域

工作目标: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信用等级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的对接;争取全年创建市级“诚信示范药店”不少于8家,县级“诚信示范药店”不少于15家。

工作措施:落实本局与人民银行联合会议精神,加强相互间沟通协调,及时按照规定报送经营企业的相关信息,保障该机制正常有序运行,充分发挥金融系统对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开展争创“诚信示范药店”活动,定期公布企业信用等级,加大对低等级信用企业监管力度。继续开展药学服务活动,组织药学技术人员到村居(社区)开展安全合理用药知识宣传,提高行业信誉度和美誉度。

(三)医疗器械领域

工作目标:确保我县无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发生安全性事件和多批次的监督抽验不合格情况。

工作措施:参照执行YY/T0316-2008《风险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应用》,分风险评定、风险控制、剩余风险评价三阶段,开展风险管理检查评估活动,总结提炼ACE工作法。推进信用分级管理,公开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强化低信用等级企业的连续监控,并约谈法定代表人,发现违法及时移送及处理,并经批准予以实名曝光。

(四)药械稽查领域

工作目标:查处严重药械违法行为,促使涉药单位加强自律,确保用药安全。

工作措施:按照职能分工加强稽查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处理,并有的放矢的促进规范。对有主观故意制售假劣药或问题医疗器械的,经批准予以实名曝光。年终评出药械违法典型案件并予以实名曝光,警示涉药单位加强自律。

五、示范创建推进行动

以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为抓手,强化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重点推进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和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程,促进监管长效化、社会化,在提升区域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水平上有新进展。

(一)百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

工作目标:实现8所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提升。

工作措施:抓工作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标准细则,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内容。抓工作进度,成立指导考核组,加强指导、协调和督查,分批组织考核验收。抓部门协调,加强与教育、卫生、工商部门的分工配合,落实责任。

(二)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程

工作目标:争创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

工作措施:加强与市局的沟通,争取将我县纳入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对象;加强创建的指导工作,协助相关乡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满意度测评能顺利通过。健全部门分工负责机制,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广泛宣传安全用药知识,注重特色培育和长效机制建设,及时报道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全面提升创建水平。

六、科学监管保障行动

以实施机构改革为契机,通过健全责任体系建设,理顺体制,划分事权,不断夯实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基础,全面提升科学监管水平。以践行科学监管为主题,牢固确立“保安全、促发展、惠民生”的价值理念,扎实推进机制建设,努力形成系统特色的监管文化体系,全面提升部门形象和公众满意度。

(一)理顺监管体制

工作目标: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争取今年机构改革能顺利完成,通过在增加编制和提升技术能力的基础上,履行餐饮、保化监管新职能。

工作措施:健全责任体系。形成以“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第一责任人”为主要内容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实施机构改革。在县编委会会议初步确定我局机构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增设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和食品药品检测中心两个下属单位,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顺利进行职能划转交接。

提升技术能力。加快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项目建设,7月份前争取完成相关事项的审批,争取年内动工。

整合检测资源。按照统一信息、统一计划、统一经费的原则,积极推进检测资源整合,加强督查指导,掌握工作进度,在完成机构改革的基础上争取完成检测资源的整合。

夯实基层基础。在乡镇公共安全监管中心建立乡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站,赋予相关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例会、督查指导、业务培训、信息报送、绩效考评和责任追究等制度,延伸监管网络,拓宽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工作站在宣传法律法规、收集安全舆情、配合检查执法等方面的作用。

积极履行新职能。建立餐饮服务、保化专业化监管和应急专家队伍,加强业务培训。建立完善餐饮、保化技术支撑体系和餐饮监管目标责任体系。适时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在硬件提升上推进“餐饮量化等级评定”;在软件提升上推进“五常法管理”。

(二)建设系统文化

工作目标:加强队伍建设,提炼系统核心价值观,围绕“全市创特色、县内强地位”的总目标,谋求新作为,再创新业绩,树立新形象。

工作措施: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四问”大讨论、“进村入企”大走访、重点工作大督查、长效机制大促进等系列活动,提炼系统核心价值观,形成谋求新作为、再创新业绩、树立新形象的原动力。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以争创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目标,强化法律法规宣贯和法制审核,全面推行说理性文书,深入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组织案卷评查,提升案卷质量。研究解决《行政强制法》实施中的难点问题,保证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完善惩防体系,防控廉政风险,落实“一岗双责”,健全廉政教育、谈心谈话等机制。推行“阳光政务”,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六权”运行。以创建“人民满意机关”为目标,开展“问勤、问廉、问责、问效”专项活动,加强监督检查,深化作风建设。

第3篇:医疗质量安全总结范文

【关键词】产品质量 运行机制 监管 

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也越来越关注起来,如何对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有效的监管,成为了当前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要任务。科学的质量安全风险监管运行机制的建立是保证产品安全的一个基础,在消除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之后,才能更好的促进我国产品质量的进一步发展。 

1 当前我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1 国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情况 

从08年毒奶粉事件之后,我国才算是开展了关于产品质量问题方面的监管工作,这方面的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主要应用在对食品药品以及农产品领域。为了更好的完善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我国质检部门相继引入了风险监测制度、评估制度、风险信息分享制度等新的制度,并且先后成了针对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针对食品安全方面的内部添加剂监测实验室等的专业机构。针对工业产品的质量风险监测是从09年才开始起步的,国家质检总局专门成立了相关的监测部门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的推进工作。目前来说针对工业产品的监测体系逐渐趋于完善,现在主要是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方面,产品信息的收集工作,国检总局负责收集媒体网络、电视信息、国外的报道等方面的三类信息资源,并且通过相关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沟通平台,将收集到的信息公布出去;另一个方面就是针对风险进行的监测工作,由国检中心提供相应的检测经费,组成全国各个地反管道质检机构开展针对产品质量的风险评估、风险检测工作。不过在风险的预警方面我国做的还是不够好的,预警速度相对比较缓慢[1]。 

1.2 当前我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对风险监管工作的定位还不够准确。针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所进行的监管工作是一项带有科研性质的风险控制、管理研究工作。这项工作与监督抽查工作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一定的科研性质,是以实际结果作为评判标准的。现在仍有大部分的产品质量承检部门对这项工作的定位不够清楚,对监测结果的合规性过于注重,却忽视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重要性,导致监测结果的不真实性,延误了及时向消费者提供预警信息的时机。 

第二、产品质量风险信息来源渠道还不够完善。我国质检总局曾发表过相关文件,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来源给出过解读,这些信息可以是来源于消费者的投诉信息、媒体网络信息、国外的监管机构提供的信息,也可以是实验室监测结果、国内的针对产品质量数据信息。虽然信息的来源看似很多,但是它并没有考虑到来自系统之外的风险信息,比如说医疗结果产品伤害方面的信息、消费者委员会掌握的一些信息等,信息的来源还是不够全面。并且现在风险信息主要来源于网络,缺乏对风险信息真实性的评估。 

第三、风险预警方面的政策依据不够全面。风险预警在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能够对消费者起到提前警示的作用。但是由于近年来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相应的安全意识也是得到很大的加强,再加上公众缺乏对风险的正确认识,产品质量风险方面的信息一旦在网上曝光的话,可能会造成巨大的网络动荡,不利于政府监管部门的工作,所以质检相关部门在对产品质量预警方面做得非常谨慎。再加上针对预警处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还不够完善,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对风险的结果很难做到有效的利用。 

2 值得借鉴的质量监管实践 

2.1 美国针对产品安全的风险监管措施 

第一、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方法。CPSC机构将风险评估工作分为四个步骤: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交流、风险解决。它们对风险具有以下定义:风险=暴露程度x危险,并且将风险的危害程度进行细分,划分为3个级别,将风险的发生概率分成非常低、低、中等、高以及很高5个级别。通过这一步骤及时发现风险或者违规的产品, 

第二、针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的具体措施。首先针对产品风险分析、控制等方面设立完备的体系——NEISS;其次在监管流程上面,具有双向的监管特征,在风险发生前后都进行总结分析,事前预防和事后及时处理。对于发现的消费品缺陷进行及时解决。 

2.2 欧洲的非食品类产品快速预警系统 

第一、RAPEX始终都遵循着风险管理的思想,用风险评估方法来评估消费品的风险,具有一套科学的流程体系。 

第二、针对评估流程又专门有一套完整的评估方法,用来对消费品的安全性风险进行科学性评估。通常采用的风险评估方法是诺模图法和RAPEX。 

第三、针对评估的风险,相关的系统会做出及时的交流分享,保证信息的顺畅和共享,并且欧盟利用各种渠道定期性向公众披露和更新产品安全方面的风险信息,借助市场监督机构、政府有关部门、企业进行协助和监督,确保系统的公开性,增加消费者消费信心。 

3 借鉴与启示 

产品的质量安全已经被放到了世界共同关注的焦点上面,每个国家建立适合自己国家国情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科学的监管机制能够在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等的方面起到基础保障作用。这些管理机制的建立是各国的政府部门甚至是国际组织所必须要积极承担的一项重要挑战。本文根据以上发达国家在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制、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上的先进的经验得出了以下启示。 

3.1 完善我国关于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制度 

我国很多方面的制度相对发达国家来说都是比较滞后的,就目前关于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技术指标是较为落后的。在这种法律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之下,一些不法的生产上就会很容易的利用法律的空隙生产假冒伪劣商品,来谋取暴利[2]。为了防止这种不法分子谋取暴利的情况产生,我国政府有关的部门首先一定要制定健全的产品质量安全总政策,对此可以依据发达国家较为先进的管理经验、法律法规、监管机制、技术等。只有建立起相关的法律体系,才能为提高我国产品的质量监管水平提供最根本的依据。 3.2 建立多方机构共同参与的协作监管机制 

产品质量的安全风险监测是一项比较系统化的工程,所包含的工作量是比较巨大的,单单依靠特定的部门很难做到很好的监管。这就需要依靠多方机构的共同力量建立针对风险监管的协作性质的工作体系,从产品的原料采集、加工、生产、储存的各个环节都需要进行风险监测,完成这些不同工序的风险监测工作需要质监和工商的监管信息、行业组织的专家团队的技术支持等等。由此可见围绕对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需要设立一个多方协作的工作体系,才能保证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升监测的有效性。 

3.3 推动针对风险评估方面的实验室体系建设 

虽然目前来说,我国在全国各地都已经建立了针对产品质量监管的有关体系,围绕着国家中心作为主体一直在开展的质监工作[3]。但是就算如此,在风险监测工作的开展过程中,负责质监的单位始终觉得现有的关于产品质量检验监测技术是不能够满足风险监测工作需求的。所以为了更好的开展对于产品质量的风险管理,保证风险评估实验室的技术水平,就需要建立以国检中心作为基础的关于产品质量风险控制的实验室体系。为了保证实验室技术体系的科学性,可以在充分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形势进行构建。 

3.4 建立产品质量风险信息沟通平台 

产品质量风险是无处不在的,为了提升公众对于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重视程度,就需要建立必要的质量风险信息沟通交流平台,为公众提供实时的风险信息,帮助他们第一时间的了解风险,进而可以采取对应的措施进行风险防范。除了针对公众的信息沟通平台,还需要通过特定的方式在生产商、风险评估人员以及公众消费者之间进行风险信息的及时传递,保证风险信息的透明性、公开性、及时性。 

4 结语 

本文针对我国目前在在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上所存在的问题,结合着国外先进的经验,并且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优化我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机制的几点建议。本文仅仅是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管机制中的几个特殊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笔者深知本文的研究广度和深度还是远远不够的,笔者一定会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继续加强对这一课题的研究。   本文由wWw.DyLw.NeT提供,第一论 文 网专业教育教学论文和以及服务,欢迎光临dYlw.nET

参考文献: 

[1] 崔敏,段新芳,吕斌.我国人造板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J].木材工业,2013,04:29-33. 

第4篇:医疗质量安全总结范文

今天,市政府在这里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目的是总结20*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部署20*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任务。刚才*市长与有关乡镇(街道)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签定了《20*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希望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按照《20*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大会同时对20*年度的先进集体、个人和企业作了表彰,在此表示祝贺!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20*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回顾

20*年是全市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多次专题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做出批示,带队实地检查,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市人大、市政协也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为全年重点监督内容组织调研视察。一年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加强监管,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趋好。20*年,全市没有发生一起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没有发生一起输出性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没有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负面报道。

回顾20*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积极开展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活动

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孔春浩同志为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出台了《*市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市委、市政府还把创建工作列入考核目标,进行跟踪考核,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动这项工作。具体做到三个抓:一是抓队伍,重协调,确保“五个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组织保障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资金保障到位、氛围营造到位,进一步完善责任机制;二是抓特色,促规范,着力“五个深化”。即深化食品安全特色整治工作、深化食品安全抽样监测工作、深化农村监管队伍网络建设、深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深化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三是抓宣传,强意识。借助“五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即信息网站广覆盖、问卷调查上街头、执法活动上电视、资料小册进学校、讲座课程进社区,积极构筑食品安全防线。

目前创建工作已经进入总结提高和台帐资料收集整理阶段,准备迎接省里考核验收。

(二)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一是整合检测资源,加大检测投入,建立以“一个中心,五个统一”为核心内容的检验检测体系。形成定量检测集中统一,定性检测各环节分兵把守的格局。其主要内容是,市政府投入355万元建立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增挂*市初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副班子管理,机构为全额事业单位。运作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制订抽检计划,统一检验检测,统一检测项目标准,统一汇总检测结果,统一信息报告和。

二是不断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了“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签订了《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常规工作的考核。同时,根据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多次召开各级各类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各环节存在的实际问题。下发《20*年*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总体实施方案》,《*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加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的责任。

三是信用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对照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标准,在生产、流通、餐饮、保健品四大行业共34家企业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21家企业被*市食安委授予“食品安全信用优秀单位”。

四是应急体系应对有效。进一步完善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主要监管部门及乡镇(街道)食品安全人员培训,使应急体系进一步延伸到重点乡镇(街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去年12月,我市举行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实战检验和提高了我市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理反应能力、现场处理救治水平,确保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能科学、规范、及时地调查处理和救治。

五是信息管理体系不断加强。开通了*市食品安全网,建立了《*市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市食品安全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基本构建了*市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平台、互动平台和服务平台。

(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有序开展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下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全面启动了专项整治的第一阶段工作,这阶段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督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自查自纠。二是摸清家底,掌握情况。三是进行针对性检测,发现问题进行查处。

(四)各环节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不断强化

1.在食用农产品监管方面。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的快速定性检测力度,共抽样检测芦笋、青菜、萝卜等农产品17956批次,检测合格17936批次,合格率为99.89%;组织开展春、夏、秋季三次集中执法行动,重点对全市的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基地)开展了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875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基地、场馆45*余家次;组织申报粮食、蔬菜、水果、畜牧、水产、茶叶等六大类无公害产地26个,组织申报兔、肉鸡、稻米、茶叶等无公害农产品26只,申报并通过有机产品认证4只,申报绿色产品8只。通过开展各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农资生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了制售假劣农资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在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方面。抓了四个方面,一是加强食品企业取证工作,做到新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百分之百取证。加强证后监管工作,全面实施市场退出制度,共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4家。做好添加剂备案工作,备案率达1*%;二是加强巡查普测和专项抽查。对126家监管的食品企业进行定期检测和专项抽查,督促企业在产品质量安全上下工夫;三是全面推进食品加工小作坊的整治和监管。建立和完善食品小作坊监管体系,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建立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完善“四定”分片定责制。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小企业生产假冒伪劣食品、有毒有害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及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健全完善食品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处理机制,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

3.在食品流通环节上。一是全面开展商品准入工作,*和新登城区农贸市场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分局检测中心、检测车、工商所检测箱、市场检测点为主的“四位一体”的检测体系。20*年总检测批次25428个,不合格20*5个批次,合格率为99.2%,处理问题食品123*.3公斤;二是强化市场监管。重点抓好重大节日及奥运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三是做好“放心店”扩面工作。在完成社区放心店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把放心店创建工作延伸到校区、厂区、景区等环节,使放心店真正做到名符其实。

4.在餐饮消费安全监管方面。一是以“四制”管理为根本,针对不同食品行业特点进行“对症下药”,切实提高餐饮单位卫生管理水平;二是全面完成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餐饮业和集体食堂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工作1*﹪覆盖。城区餐饮经营单位无证经营查处率1*%,卫生许可证持证率为1*%,食堂和全市餐饮经营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台帐建立率1*%,违法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行为的监督检查覆盖率1*%,全年没有发生1起重大食物中毒事件,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5.在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方面。一是强化源头监管。落实药械生产企业定期检查和飞行检查制度;二是做好药械流通领域的日常监管。药械市场监管覆盖率达到了1*%以上;三是严格市场准入;四是加强稽查和药械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药品、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的安全。

6.在“放心肉”监管方面。上下联动,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严打私屠滥宰,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7.整治无证摊贩,严格城管执法。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管理。将学校、工地、市场周边作为控制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错时合理安排人员定岗巡查和设置高峰督岗,着重加强对履教不改、重复违章当事人的处罚力度,确保市容整洁和市场秩序。

8.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保障师生用餐安全。一是改善学校食堂的硬件条件,确保所有新组建或成立的学校食堂达标。直属学校食堂全部符合卫生管理要求,食品卫生许可证的持证率达到1*%;二是开展“校园卫生健康行动”专项整治工作,主要扩大推行“五常管理”,全市校园放心店实现全覆盖;三是加大食品安全教育宣传的力度,认真落实“八个一”活动。即每学期举办一次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每学期安排一节食品安全教育课;每班每学期出一期食品安全黑板报;每个学生有一本食品安全科普读物;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带回家”活动;每个学生就食品安全给亲友写一封信;每学年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征文活动;学校食堂设立一块食品安全温馨提示牌。使学生学会识别并自觉抵制不和格食品,增强学生的预防意识,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学校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面达1*%。

9.积极应对“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成立“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全力以赴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到“六个到位”,确保“四个不出问题”。对食用问题奶粉的婴幼儿病例,实行免费筛查,对确诊患儿实行免费治疗,极大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药品安全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一是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的不法分子大有人在;二是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意识不强,食品安全知识缺乏。部分监管单位、监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不够到位;

三是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秩序依然不够规范,食品加工生产力水平低下,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加工的“黑窝点”屡打不绝;四是食品安全监管防不胜防,“盲区、死角”依然存在,食品生产、流通、农产品等领域非法违规使用添加剂问题屡禁不止;五是药械生产企业的责任意识有待加强,非法药械广告难以杜绝,人民群众科学用药、合理用药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培育。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20*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主要任务

根据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20*年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着重完成以下工作:

1.加强管理,狠抓整治。一是抓好源头管理。特别是生产、销售源头的管理工作。要继续推行食品配送工作,切实提高食品品种的配送率;二是要加强整治。要按照《关于印发*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富政办〔20*〕139号)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突出以农村、城郊结合部为主的重点区域,突出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等重点环节,突出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食品品种;三是深入推进校园食品放心工程。要加强学校食堂、校内食品店、饮用水、校园周边食品摊点的监管。不断规范建筑工地、厂矿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管理;四是要按照《关于印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富政办〔20*〕2号)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

2.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建设。根据*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确定以蔬菜和猪肉为首批追溯管理农产品,逐步向水产、茶叶、水果等多种农产品延伸,明确批发市场和生产基地为重点追溯管理对象。同时,建立完善从田头到餐桌的全程信息管理系统,实施信息共享,基本建立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运行机制,实现产地农产品的准出管理和销地农产品的准入管理。

3.深入推进示范创建活动。根据省、*市的的部署,坚持以食品放心工程为基础,“三网”建设为重点,专项整治为抓手,长效机制为保障,着力提升区域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全力做好迎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和*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的考核验收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两项创建任务。

4.继续推进三大保障体系建设。一是信用信息体系建设。对全市“信用优秀单位”要实行跟踪监督、动态评价,推动行业协会深入开展企业信用创建。着力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分析预警系统,坚持和完善综合信息联合和重要信息及时通报制度,强化食品安全信息;二是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要充分发挥“*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的作用,继续推进企业自检、监督抽检和评价检测三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建设,加大市场评价性抽验力度,突出重点环节和品种,定期分析安全状况;三是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要着力健全市和乡镇(街道)二级应急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各部门协作的快速反应联动机制,深化以食物中毒为重点的应急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实战能力。同时,要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和日常防控,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考核、落实责任。食品药品安全与广大群众的生活密切联系、息息相关,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浮夸,其重要性、必要性不言而喻。为此,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继续纳入市、乡二级政府综合考核目标,以后要逐步扩大分值。市食安委要完善考核机制,加大督查考评和暗查暗访的力度,促进重点工作的落实和薄弱环节的整治。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真抓好各项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处置不当或思想麻痹而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坚决做到“三个不放过”,对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要彻底查明原因,依法惩处违法犯罪分子。

2.协调配合、务求实效。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而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必须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市食安委要统揽全局、协调各方,加强考核督查;市质监、农业、卫生、工商、经贸、城管等部门要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领导,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今天签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做到有人管、有人抓,责任落实到人,切实抓好本辖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第5篇:医疗质量安全总结范文

关键词:交通事故 司法鉴定 痕迹 法医学鉴定

1、绪论

1.1引言

交通事故是和平时期造成人员非正常死亡和财产意外损失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每年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高居世界首位,交通安全问题倍受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城市道路和公路分别承担着城市内、外部的道路交通运输。随着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和交通机动化进程加快,公路的通车里程也持续快速增长,公路等级不断提高,公路交通事故率远比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率大,提高公路的交通安全率,遏制当前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多发态势具重要的意义。

1.2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业务现状

据公安部统计,2011年全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总体形势总体平稳。据统计,全国涉及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210812起,共造成62387人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和4.4%。由于交通事故量大,因而,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业务在整个司法鉴定中的比例也越来越大。如某司法鉴定所2008年交通事故司法鉴定1230件,2009年1470件,2010年达到1860件,3年增长了1.5倍。

由于交通事故成因复杂,因此,鉴定业务涉及到各个学科,有法医、物证检验、痕迹、机械等多个种类。特别是一起交通事故往往涉及到多个鉴定项目。一个鉴定项目又需要做多个实验或计算。这样,造成了鉴定工作的复杂性。

2、交通事故痕迹的分析与鉴定

交通事故痕迹是交通事故现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事故现场的痕迹是指交通事故中的人、车以及货物在地面上产生的地面痕迹以及车辆、人和货物表面留下的痕迹等。交通事故痕迹主要包括车辆车体痕迹、路面痕迹(包括散落物)、乘员的受伤情况。乘员的受伤情况需要有关的法医学的相关知识,因此对法医学鉴定进行分析。这就会能更清晰地再现事故的全过程,提高事故再现的准确性。

2.1 车体痕迹分析

2.1.1 车体痕迹的形成机理

车体痕迹是车辆在事故中与其他车辆、物体、人体碰撞而形成并遗留在车体的印痕。最常见的车体痕迹有:刮擦痕、撞击痕、分离痕迹、刺沟痕迹等。任何物质的分子都是按一定规律、一定密度排列起来的:当固态客体受到外力的作用时,分子的正常排列受到压缩力和拉伸力的作用,分子间将产生恢复原来排列的相互作用力,这种力叫做内力;当外力不大时,内力可以抵抗外力的作用,恢复客体的正常状态而产生弹性变形,当外力大到足以突破客体的组织结构时客体将产生塑性变形。塑性变形就是形成车体痕迹的主要原因。

2.1.2 车体痕迹的特点

(1)复杂性:车体痕迹在事故中的形成机理十分复杂。有的是第一次碰撞形成的,有的是第二次或第三次碰撞形成的,还有的是第一次和第二次碰撞共同形成的等等。

(2)广泛性;车体痕迹在交通事故现场出现的频率很高,几乎所有的碰撞事故都有车体痕迹的出现,这为我们对车体痕迹的检验提供了有利条件。

(3)时效性:对车体痕迹的检验要及时、快速,否则随时间的推移,有的会锈蚀(金属刮擦痕)、有的时间久了失效了(附着的漆片)等。

(4)遗留物和附着物多:检查车体痕迹时,经常会在痕迹中或痕迹的周围发现遗留物和附着物。它一般来自于另一车辆或受害者身上、衣服上遗留下来的残留物质,在尸体或人体的损伤部位也会遗留下痕迹、客体分离出来的附着物。

2.1.3 常见的车体痕迹的形成机理及检验

(1)刮擦痕迹。刮擦痕迹是肇事车辆与承受客体碰撞过程中,车辆的某部位在力的作用下挤压或划破客体,从而在客体表面形成凹凸线条状痕迹。刮擦痕迹止点处留有物体表面擦掉的颗粒残渣堆积物,表明其走向。

(2)撞击痕迹。撞击痕迹是肇事车辆某部位与承受客体碰撞时在受撞表面发生永久变形而形成的凹陷状痕迹。它的形成是车辆的某部位与承受客体在相隔一定距离的情况下,由于力的作用而在接触的瞬时产生巨大的冲量,使物体的表面发生变形而产生的痕迹。

(3)整体分离痕迹。整体分离痕迹又称整体痕迹,是指一个完整的物体由于某种作用力的作用而分离为若干部分时所形成的痕迹。整体分离痕迹检验,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具有重要作用。特别是对逃逸事故,通过整体分离痕迹的检验可以直接认定肇事车辆。

刮擦、撞击痕迹的主要检验方法是比对检验。比对检验是指将主客体两者之间痕迹特征进行逐一的比较鉴别。对于整体分离痕迹的检验方法:一是分离线是否相符;二是被分离物体断面凸凹纹路是否相符;三是在没有分离线的情况下,物体本身表面和断面上固有的特征是否相符;四是分离物附加特征与表面细节特征是否相符;五是被分离部分边缘及周围关系是否相符。

2.2 路面痕迹

路面痕迹是车辆肇事时,留在地面上的印迹,是车辆运动过程的真实记录,是事故分析鉴定中不可缺少的物证,也是分析事故全过程的关键依据。

2.2.1 轮胎印迹

轮胎印迹的形成机理:道路上轮胎痕迹的形成,是驾驶员根据行车状况之需要,采取制动及转向等操作行为时,轮胎与接触路面发生相对滑动,从而产生热能,使得路面材料和轮胎橡胶混合物因高温熔化而剥落,在路面上留下黑色的痕迹。

常见的轮胎印迹有以下几种:

(1) 压印是车轮和轮胎在自由转动,轮胎胎面印在柔软路面或物体上的印迹,特点是轮胎胎面花纹,无论沿胎印的横向,还是沿胎印的纵向都清晰可见的。

(2) 侧滑印是指轮胎柱在自由转动转动状态下,转向过急、车速较高,车辆受离心力作用引起轮胎向外侧滑移,当离心力达到或超过轮胎横向附着力时,形成的轮胎边向外滑,边向前滚动,此时形成的轮胎印迹便是侧滑印。

(3) 托印是车轮在抱死状态下纵向滑动,轮胎胎面与路面摩擦,轮胎落下的橡胶粉末遗留路面上而形成的黑色印迹。

(4) 侧偏印是轮胎将要侧滑之前出现的弧线状印迹。

(5)道路表面的损坏痕迹轮胎泄气印是汽车轮胎泄气后在路面上滚动时留下的印迹,其特点为边缘不规则,呈波纹形,且两外边缘颜色深,中间颜色浅,并常常有转向的记号。

(6)轮胎印迹突变点是在两车发生碰撞时,碰撞瞬间产生动量,出现碰撞力突变,致使轮胎印迹出现突变。特点是轮胎印迹出现转折,走向与轮胎原来的运动方向有一定夹角,与道路方向也有一定角度。

2.2.2 道路表面的损坏痕迹

是指车辆在碰撞时或碰撞后损坏的零件及车辆翻到后与路面刮、划、凿形成的。刮、划痕往往是车辆在碰撞后的运动过程中,损坏的零件、车辆的边角或车辆的装饰物与路面刮、划形成的。凿痕多数是车辆柱塞碰撞时,巨大的冲击力是零件损坏撞人地面时形成的。

2.2.3 路面上散落物

事故现场一般会散落有因碰撞冲击而脱离汽车的各种形状的物体。细致地观察各种散落物也是非常重要的。碰撞产生的散落物有:玻璃碎片、附在车身上的泥土、涂料、铁锈、车灯等零件、油(发动机机油、变速箱机油等)、冷却水、蓄电池解液、洗涤液、货物、受伤者的血迹、衣物的线头等,包括车身上的附着物在内。其中最为关键的是要“落在什么地方”以及“散落的形态、轨迹、散落位置”等。

2.3 交通事故法医学鉴定

2.3.1尸体检验和法医鉴定的目的及任务

交通干警及法医学鉴定人应该十分明确尸体检验和法医鉴定的目的及任务。尸体检验和法医鉴定的目的及任务归结起来有以下方面:

第一,通过尸体检验明确案件性质。事实上造成交通事故人体死亡的原因千差万别,情形各异。有的由意外原因所形成,有的由人为因素所伪造,有的纯属诈伤或谎报,也有的因疾病发作而发生。只有认真细致甄别各种损伤并结合有关资料进行综合评定,才能真正明确案件性质,才能有利于事故处理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第二,通过尸体检验获取交通损伤证据。尸体检验中应围绕交通事故六要素,注意检验、识别、固定和收集各种证据材料与信息。应仔细在尸体上寻找车辆撞击性损伤并予以照相、记录等固定,同时找出致命伤和导致损伤或死亡的直接原因。

第三,根据法医检验和鉴定结果,分析和重建事故发生情景。根据机体损伤的部位和类型,有时可以确定死者当时的状态,推测和重建事故发生的情景和经过。譬如说,根据法医检验和相关检查如现场勘验、车辆检查机人体组织DNA分析,确定交通事故中各受伤人员角色,如判定车内驾驶人员或推测车内各人员在事故发生前的乘坐位置。

2.3.2 法医尸体检验的具体内容和方法

应用正确的法医检验方法是获得最直观、最准确第一手资料的重要保障,只有这样才能获得最为有效的医学证据。为此,法医学检验时必须仔细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衣着检验。衣着检验对判断车辆所造成的神色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体在受到车辆的撞击和擦蹭后,着力部位的衣着表面会发生撞擦起毛现象,起毛翻卷的方向往往反映人体受力的方向。在人置相对固定的情况下,有时衣着检验可帮助判断车辆的行驶方向。衣物受到车辆突起部位擦蹭后可发生纤维撕裂,撕裂的方向和纤维断端也可反映受力方向。人体受到轮胎辗压是,可于衣物表面或人体皮肤组织上检见车辆轮胎印痕,也可留下车体碰撞散落的漆片、铁锈玻璃碎片、油垢泥土等异物,后者对事故车辆的认定、事故过程的重建和事故原因的分析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检验者曾根据死者衣着上的散在油漆碎片(大型货车车辆表面漆片)、微细玻璃碎片及车辆轮胎花纹印痕等痕迹的检验情况,结合其他相关资料对肇事车辆进行认定,最终抓获肇事逃逸并造成被撞人员死亡的驾车人。尸体检验是对于衣物上的痕迹和异物,首先应进行肉眼观察、直尺测量和记录照相,然后再借助放大镜和显微镜进行更为细致的观察,同时应对其分布及特征进行分析。最后再对各种异物成分仔细提取、包装并送检,完成与可疑车辆对比与认证的后期工作。

第二,尸体检验。按尸检程序对事故中死亡的尸体完成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以明确死亡原因和损伤情况,最终做出尸检鉴定结论。尸检中还应该注意,不仅要仔细检查交通事故形成的损伤,还应特别注意有无非交通事故造成的损伤和其他死亡原因,仔细分析甄别最可能的死亡性质,警惕他杀后伪装交通事故死亡或交通事故损伤后故意杀人案件。车体散落物在尸体表面也能检见,此外尸体表面也可检见花纹样轮胎印痕,后者的检出对肇事车辆的认定至关重要。

第三,活体伤情检验。应根据案件的需要对事故中受伤人员进行伤情检验,以明确损伤的部位、种类、程度及成因等,并根据案件处理的需要做出伤情检验鉴定、伤残等级和劳动能力障碍程度的评定。有的案件还可能涉及到对驾驶人员或受伤人员进行精神状态的评定、确定是否饮酒及血酒精浓度,以及有无潜在性疾病的存在。若遇复杂案情,应及时聘请有关专家会诊,千万不可大包大揽,草率结案。

2.3.3其它应该注意的问题

除了作好上述三项工作外,在法医检验中还应注意下述细节问题。首先,检验鉴定必须依法进行。道路交通事故伤死者检验的法规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的车辆,物品、尸体当事人的生理和精神状态及有关的道路状态等,应当根据需要,及时指派专业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门知识的人进行检验或者鉴定。检验或鉴定应当做出书面结论”。其次,应准确了解案情的全部经过,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事故发生的详细经过,以及车辆鉴定情况和伤者或死者当时的乘坐位置及肯撞触的物体等,以帮助我们做出准确、客观、具体的分析和判断,为进一步做出正确的、具有说服力的结论打下基础。道路交通事故是一类随机的危害性事件。虽然交通事故损伤具有某些相似的特征,但是每一起具体的案件又有其独特性。只有在工作中不断的摸索、实践、研究和总结,才能更好地作好道路交通事故中伤者的检验和鉴定工作,以适应当今法制建设的需要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同时满足越来越高法制建设的需求。

3、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对策

3.1 修改和完善司法鉴定法律法规

(1)提高鉴定机构的准入标准

《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有不少于二十万至一百万元人民币的资金”、“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有在业务范围内进行司法鉴定必需的依法通过计量认证或者实验室认可的检测实验室”。上述规定。一是拥有资金的起数过低,应当提升自五十万元以上:二是没有司法鉴定必需的仪器、设备大致数量和标准的要求:三是对检测实验室的要求,除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具备以外,一般司法鉴定机构是很少有的。因此,必须明确规定具有鉴定机构与相关实验室签订的合作协议等。通过严把鉴定机构的门槛,提高市场准入标准,防止鉴定机构鱼龙混杂、水平参差不齐。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加大司法鉴定违法的处罚力度

现有司法鉴定法律法规设置的违法处罚条款普遍过低。不能足以对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起到警戒及教育作用。因此,要根据不同情节,设置停业整顿、一至三倍罚款、一年内不能执业、终身不得从事鉴定业务等条款,从而规范司法鉴定秩序。

(3)法官对鉴定结论的采信

《宪法》规定,各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审判权的行使是通过对证据的审查判断,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并依据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判来实现的。鉴定结论作为诉讼中的一种证据,人民法院应享有对其审查判断并决定是否作为定案依据的权力。

3.2 建立健全司法鉴定管理机制及理论

3.2.1 建立健全司法鉴定管理机制

(1)建立同级通报制度

省、设区的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变更、处罚等情况及时向同级人民法院通报。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将鉴定意见的采信情况和司法鉴定人的出庭情况、违规违纪行为及时向同级司法行政部门通报。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将人民法院的通报情况作为对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评估、司法鉴定人诚信评估的重要依据。加强两机关之间的协调与沟通,共同培育好司法鉴定市场。

(2)实行鉴定人负责制

鉴定入应当对鉴定结论负责,除了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到庭接受质询的,对没有特殊原因不出庭接受质询的鉴定人要规定相应的制裁措施,对于人为因素导致鉴定结论错误的,应当在追究鉴定机构责任的同时追究鉴定人的责任。

(3)加强司法鉴定人员的职业教育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除了坚持资格考试前的培训教育外,更要注重经常性的培训教育。一方面,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选择典型案例或者聘请相关专家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司法鉴定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另一方面要加强鉴定人员的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强化他们的规范意识和道德观念,从而确保司法鉴定质量。

3.2.2 建立健全相关鉴定理论

当前,在交通事故鉴定中需要研究的理论问题很多。如道路线形对行车安全的影响、交通环境对行车安全的影响、车辆技术状况对行车安全的影响等方面。因此,一方面要引导和鼓励广大司法鉴定人员开展理论创新研究,不断取得新成果;另一方面要积极引进和推广国内外在交通事故鉴定中的新成果。通过上述两方面的努力,把交通事故鉴定技术不断向前推进。规范交通事故鉴定范围和标准及建立交通事故鉴定机构级别评定标准。

(1)规范交通事故鉴定范围和标准

交通事故检验鉴定,主要包括尸体检验类、伤残评定类、物证检验类(酒精含量检验等)、痕迹鉴定类(指纹鉴定、轮胎花纹鉴定等)、车辆安全性能检验和车辆定型鉴定等类别。司法部要会同公安部刑事科学技术部门,规范交通事故鉴定范围和标准,为司法鉴定提供明晰的目录和依据。

(2)建立交通事故鉴定机构级别评定标准

司法鉴定机构虽然没有、也不可能有隶属关系。但是,从不同行政管理级别司法鉴定机构的人员和装备上能否划分为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鉴定机构,或者按照鉴定机构的人员和装备以及鉴定实绩,设定鉴定机构级别评定标准,分别设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级别拟定后,一方面有利于为鉴定机构的发展和提高增加动力;另一方面为解决重复鉴定的采信问题提供基本依据。

按损害后果程度分类: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l-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l-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l-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总之,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是解决交通事故处理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定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交通事故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真正发挥其在解决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3.3 交通安全现状的对策

当前我国的国道、省道和二级以上高等级公路(尤其是一级公路)不仅事故的空间分布密度大,而且事故的损害烈度大、人员致死率高,这与这些公路所分担的交通量大、允许的行车速度高有一定关系,但更主要还是与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现有的交通管理水平低下以及部分车辆和公路的安全技术条件较差等因素有关,与发达国家的情况相比还具有很大的可改善空间。

结合交通事故的特征,提出如下改善交通安全现状的对策:

(1)加强车速管控:超速行车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然而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普遍存在追求更高速度的心理,对遵守公路限速的意愿不强。

(2)加大公路安保工程建设力度:公路的安全性差往往是造成事故的直接或间接原因,尤其在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西部地区表现突出,亟待加强安保工程建设。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与宣传教育:人是参与和支配公路交通的主体,因此,单凭完善的硬件设施并不足以确保其安全效能的发挥,而必须通过对人卓有成效的管理与宣传教育来规范其交通行为,切实减少人为因素导致的交通事故。此外,充分听取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意见并尽量满足其合理的出行需求,也有助于增强人们的交通安全意识。

(4)建立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系统:为了降低公路(尤其是高等级公路)交通事故的致死率,以及减少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现场交通堵塞和连环事故,必须围绕交通事故现场的伤员救护、现场保护、交通疏导、危险处置等工作,建立起由交警、医疗、消防、交通、保险等部门参与,分工明确、协同配合、信息畅通、反应迅速的公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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