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中图分类号:G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4)26-0200-01
非物质文化遗产又称口头或无形遗产,指的是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相对于有形遗产即可传承的物质遗产而言,其强调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具有浓厚的活态流变特点。主要包括民间信仰、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戏曲、曲艺、杂技、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人生礼俗、岁时节令、传统体育竞技和医药等。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
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的国家,灿烂的古代文明为中华民族留下了极其丰富的文化遗产。为了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2011年我国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一直以来,在政府的主导,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各地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环境渐趋恶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流失情况相当严重,特别是一些依靠口头传授和行为传承的传统民间技艺正在不断消失,许多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更甚者,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各地政府在发展规划中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缺乏对文化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传上力度不够,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也相对偏低。二是时代不断在进步,传统的经济形态和生产、生活方式日益改变,许多原有的与生活密切相关的物品、习俗逐渐退出社会生活,加之人民群众自身在现代化进程中,缺乏对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自觉意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所需的群众基础日益薄弱。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人类历史的真实见证,具有非常重要的价值,而且较之物质文化遗产,其保护和传承难度更大,一旦消失,即不可再生。我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不仅是连结民族情感的纽带,而且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的基本依据。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的经济、文化全面协调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的社会转型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状况尤显严峻,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是刻不容缓。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对策
(一)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
俗话说:“思想是行动的基础”。要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必须要搞好相关知识的普及工作,创造保护、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一方面是要通过报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各种媒介途径广泛地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性的知识宣传,加强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意识,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另一方面还要加强人民群众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知识,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加及时、有效的保护。
(二)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程,要坚持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以及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一是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比重,促进经济、文化的同步发展。二是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弘扬。
(三)搞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烟台市从2006年开始进行了为期三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共普查到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曲、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医药等10个类别的线索资源11716条、项目5902项。在前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选中,烟台市共有海阳大秧歌、蓝关戏、胶东大鼓、八仙过海传说、长岛渔号、胶东全真道教音乐、八卦鼓舞、螳螂拳、莱州草辫、掖县滑石雕刻、黄金溜槽堆石砌灶冶炼技艺、渔灯节、烟台剪纸等13个项目入选,项目之多居全省前列。另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9个。众多丰富的“非遗”项目,在特定的文化生态场景、语境中发生、发展,真实记录了烟台特色的传统文化发展,展现出丰富多彩的城市地理人文历史。
海阳大秧歌――山东三大秧歌之一,集歌、舞、戏于一体的民间艺术。它以豪放、古朴的表演风格、严谨的表演程式和恢宏的表演气势而著称于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和强烈的艺术感染力。蓝关戏――流传于胶东半岛莱州、招远等地的一个古老的高腔剧种。据记载始于明末,兴于清初。是以“错用乡语”的音调特征沿袭和模仿弋阳腔“其节以鼓,其调喧”的表现形式和吸收了胶东的民间曲调及其他成分长期演变而成的戏曲剧种,“帮、打、唱”三为一体,交映生辉,成为该剧种音乐的三大支柱。胶东大鼓――产生并流行于胶东半岛沿海各县的一种曲艺形式,在整个胶东民间民俗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丰富多彩的胶东民间民俗文化的一个缩影,在各个历史时期,特别是在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影响巨大。八仙过海传说――源于烟台蓬莱。是中国民间流传最广泛的道教神话故事,八仙(由道教的八位神仙组成的一个神仙群体,他们是铁拐李、汉钟离、张果老、何仙姑、蓝采和、吕洞宾、韩湘子、曹国舅)以不同身份,手持不同宝器演绎了“八仙过海”的传说,留下广为传颂的俗谚“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长岛渔号――源于山东省唯一的海岛县长岛县,距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渔民以吆喝、呐喊和领合叫唱为代表形式,号词简单,语调粗犷、豪放、坚定、有力!传达出渔民的生活气息,尽显长岛传统渔民情调。它是渔民长期从事海上劳动创造的歌,是风帆时代海洋文化苑中的一朵奇葩。胶东全真道教音乐――诞生于元朝,至今已有800余年历史。它吸收了古代传统曲目、胶东民歌、地方戏曲与民间音乐的精华,形成了独特的音乐风格,也保存了许多优秀的传统曲目,对胶东道教音乐的传承、保护和发展,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和学术价值。八卦鼓舞――源于烟台栖霞。产生于神秘的道教仪式,将传统的道教斋醮仪式与传统的中华武术相融合,集鼓、舞于一体,是山东省唯一属于道教文化的广场舞蹈表演艺术,是山东民间舞蹈的瑰宝,是中国道教舞蹈中的一朵奇葩。螳螂拳――为明末清初胶东人王朗所创。王朗之后,螳螂拳有史可查,有谱可考的首位传人,便是莱阳小赤山李秉霄。经过三百多年近十代传人的创新、筛选、提炼,已经成为最能体现莱阳传统体育竞技风貌和特点的文化结晶。莱州草辫――源于沙河一带农村,据传已有1500多年的历史。19世纪60年代开始出口,是我国最早进入西方市场的商品之一,沙河由此成为全国草编辫生产和出口的中心。技艺高超,产品之精美堪称一绝。掖县滑石雕刻――原产于山东莱州的一个以当地特产“莱州玉”为原料进行手工雕刻的工艺品种。源于宋代,兴于清代,盛于上世纪60-70年代。它技法独特,经过历代艺人的创新发展,逐渐形成了六大类、门派、120多个品种、2000多种花样的滑石雕刻作品。主要以花鸟、鱼虫、动物、山水、人物为创作对象,作品出口西欧、北美、东南亚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70年代曾被当作国礼赠送外国元首,在国内外享有极高声誉,是极具地域特色的原生态民间工艺。黄金溜槽堆石砌灶冶炼技艺――来源于具有“中国金都”之称的烟台招远市,是招远人民发明创造并传承使用逾千年的文化遗产。至今仍在发挥着重要作用。烟台剪纸――有着悠久的历史,在我国的剪纸艺术中独具特色,久负盛名。烟台是民间剪纸极为普遍的地区,剪纸样式品类丰富,勾绘染色剪纸、窗裙、对联剪纸等均表现出不同的情趣。渔灯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渔民自己特有的传统民俗节日,距今已有500多年的历史。是沿海渔民以一家一户为单位,自发在正月十三和正月十四午后,从各自家里抬着祭品,打着彩旗,一路放着鞭炮,先到龙王庙或海神娘娘庙送灯,祭神;再到渔船上祭船,祭海;最后,到海边放灯的一种祭祀活动。它改变了渔家文化对农耕文化的依附地位,是渔家文化的典型代表。不仅是渔民的一种祭祀祈福活动形式,而且是渔民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鲜明的渔家特色,丰富的文化内涵,是其他传统民俗文化不能涵盖的。改革开放以来,渔民们大力弘扬渔家文化,渔灯节不断繁荣发展,已成为渔民宣传推介渔家文化的一种有效载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百姓
烟台“非遗”作为当地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代表了烟台当地人民的智慧和非凡创造力,展示了烟台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和多样性的现代文化内涵,成为烟台宝贵的传统文化财富。为让烟台百姓了解、认识家乡的传统文化,激发大家参与、支持“非遗”文化建设的热情,增强民众的“非遗”保护意识,烟台市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陈列厅,集中展示烟台的非遗文化,每年都会选择重要的时间向社会免费开放。其中胶东饽饽、烟台剪纸、烟台绒绣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令世界都叹为观止。在每年的“文化遗产日”,烟台市会以不同的主题,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演、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校园等活动,组织烟台市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烟台剪纸》《螳螂拳》《烟台面塑》等代表性传承人走进校园,普及宣传非遗知识、传授传统制作、表演技艺。今年“文化遗产日”的主题是:“文化遗产,在我身边”。在160平方米的“非遗”陈列厅,展示了烟台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情况、重点项目,陈列珍贵实物200件。作为螳螂拳的故乡,烟台市还于当日邀请到太极螳螂拳传人、国家级武术段位制考评员、中国武术六段于永波先生进行了传习讲座,广大螳螂拳爱好者在讲座中进行了互动学习。在烟台每年举办的毓璜顶庙会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成为庙会的精髓,海阳大秧歌、胶东大鼓、烟台剪纸、只楚庙鼓、蓬莱大杆号、螳螂拳、吴氏太极拳、芝罘岛秧歌……精彩纷呈的表演让游客看到了真实的烟台民间文化。
烟台“非遗”走进百姓的同时,也惊叹着世人。2004年,在中央电视台首届中国魅力城市展示盛典上,烟台被授予“最佳中国魅力城市”桂冠。在城市展示现场,胶东艺人表演了胶东大鼓《拉洋片-八仙过海》,匠心独运地以胶东大鼓的形式将“八仙过海”这一神奇传说作为城市瑰宝推出,向世人展示了烟台多彩的民间民俗文化。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垫场表演,海阳大秧歌以其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浓郁的地方特色赢得现场阵阵喝彩。随后海阳大秧歌又参加了中央电视台以“弘扬民族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题的《舞蹈世界》栏目的节目录制,向建国六十周年献礼。近日又入选上海世博会“山东周”巡游演出节目,届时,海阳大秧歌将在世博会上向中外游客一展风采。具有浓郁烟台特色的胶东大鼓、海阳大秧歌等非物质文化遗传,在记载烟台历史的同时,俨然成为烟台的一张“历史文化名片”。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正如我们在解读地方文化传统的复兴过程中常将“文化自觉”挂在嘴边一样,这是基于对文化多元性以及“全球化与地方社会之间有一互相对应的逻辑关系”的认识,特别在全球化时代中,“和而不同”的文化观与“文化自觉”的意识应当是相辅相成的,不仅在于地方文化的传统与发展历程,更加在于文化的未来。②其实我们不得不承认,作为当前文化发展中的一股新兴潮流,文化创意产业正在实践一种“和”的可能性,而作为文化创意产业重要根基的地方性文化传统则强调“差异性”的价值。同样,文化创意产业在加强不同区域和群体文化交流的同时,也将现代市场的价值观念带入这些社区,这也将极大消弭地方文化的差异性。在这个意义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全球化与现代化的意义或许不仅仅是生存环境的转变,更可能成为其内省的契机,而文化创意产业是一个重要的切入点。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伊琳娜•博科娃(IrinaBokova)也提出:“我们也意识到,当下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模式———文化创意产业的兴起,为解决某些社会问题提供了新途径。文化创意产业与电影、戏剧、节日节庆、工艺品和设计等紧密相关,不仅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然,文化创意产业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方面的回报,还有一些回报是无法量化的,那就是文化创意产业可增加社会的包容性和凝聚力,并鼓励公众或者不同社区的人们广泛参与其中”。③无可否认的是,20世纪以来世界范围内时间、距离和技术等因素的现代化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了便利,而由地方性文化差异引发的“好奇心”则是其兴盛的根本原因,近半个世纪以来艺术品贸易、文化交流的繁荣局面为这一观点提供了有力佐证。克里斯托夫•B•斯特纳(Christo-pherB.Steiner)从艺术品中间商的角度出发,将非洲的传统部落与西方世界连接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产业体系,他详细说明了中间交易商通过展示物品、描述物品和改变物品的方式来控制非洲艺术产品。①我们仍不禁要问———在这个产业体系的两端,作为文化生产者的手工艺人和作为文化消费者的西方买家,是如何实现他们的角色扮演的?进而引申出对于内容更加广泛的文化创意产业的疑问———其创意何来?又是谁来消费呢?而像弗雷德•R•迈尔斯在对澳大利亚土著丙烯画的艺术生产中所关注到的,“对于中部澳大利亚的土著来说,在帆布上作画(和在树皮上作画)是新鲜事物,是拿来出售而不是充作仪式或日常之用。但是他们还是用自己所知的词汇定义这些绘画。树皮画和丙烯画都是为卖给外人而制作的,但是两个艺术传统都在很大程度上从土著宗教活动中借用图案和故事”②。对于中部澳大利亚土著来说,丙烯画是日常生活的象征,也是地方民俗仪式的附属品而非艺术形式,如今却作为一种艺术品来进行创作与生产,其间充满了“有意识的创造”。这一过程中,丙烯画的图案和故事代表了土著社会的传统,同时也是艺术界眼中的他性;而作为新创意形式的帆布等材料的运用,以及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在土著眼中则可能是西方审美的体现。其实,不管是由文化差异带来的“新鲜感”,还是在文化传统中衍生的新形式,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角度来审视文化创意产业,大多是在固有文化逻辑下进行的,其意义生产的根基在于文化持有者的“日常生活”。如同萨林斯在美国的饮食文化中的食物选择与禁忌角度出发,认为美国人在以牛肉作为肉食的选择中“产生了食物的性别法则中的雄性一极,这可以追溯到印欧传统中对牛的认同或认为牛肉可增加生殖力的观念”③,进而形成了美国人一系列对动物的消费观念与方式。所有这些都隐藏在人们的生活方式当中,或者根本不为人们所关注,其实像诸多文化传统所面临的变革一样,如果将文化创意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领域,其影响也并非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我们将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问题是,作为创意主体的传承人往往失去鲜活形象,成为被产品、中间商和消费者所表述的对象。方李莉考察梭嘎生态博物馆建立之后长角苗人生活的变化,发现最显著的变化之一就是地方性的文化变成了一种表演———日常生活与民俗活动都成为展示与表演的内容。如长角苗人正月里跳花坡的习俗,已经由未婚青年男女的爱情活动演变成为外来游客参加的“跳花节”,甚至有数千游客前来参观表演。④这种转变不能不说是地方性文化发展的一种悲哀,我们在强调通过生态博物馆保护这些传统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在无情的将这些传统的社会推向了世界。其实,这种传统社会生活的景观化背后,就隐藏着现代市场的观念与体系,从封闭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终归是伴随着各种社会心理的、文化的阵痛。对于地方文化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困境,先生曾经以“保人和保文化”的命题来解读其中艰难的抉择⑤,而萨林斯也强调“当不能够找到足够的金钱来支撑他们的传统生活时,大问题才会出现”⑥。当然,不管是政府,还是研究者,终究不能代替当地人做出关于生存、关于文化、关于生活的决定。正如梭嘎乡高兴村村长所说的,“这个问题我不是没有想过,你不许他们修(新式房屋),他们就只好住这种土墙房。你说是文化保护,大雨一来,土墙房(里的人)多半都找不到躲处,到处漏雨,不好搞呢。”①同样,像地方传统生活的“景观化”与转型过程中所面对的困境一样,社会环境的转变也带来了许多传统手工作坊的新适应方式。刘晓春教授关注到广东顺德地区广绣的传承“正经历从传统家庭式作坊生产向现代规模化集中生产的转型”②;无独有偶,黄旭涛也在天津杨柳青木版年画传承单位类型分化中发现了现代转型的趋向③。其实,广东凉茶等项目的产业化发展之路已经见证了这种现代性转型的成效———市场化的运作与发展模式在传统酿酒技艺、食品制作技艺等传承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凉茶在国内的销量早已超越可口可乐,而茅台、五粮液、洋河等也都已成为酒类产业的代表。当然,唯经济利益至上的观点并不应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占据主导,以生产的视角来看待传统的延续更加贴合国家的初衷,但这却不能阻挡人们对经济效益的追求。而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承载着地方传统的“物”与“人”、“生活”等实现了分离。如丙烯画创作被从澳大利亚土著人社会生活情境中抽离的过程一样,作为当地人日常生活的丙烯画生产在西方被赋予“艺术创作”的名义———这限于丙烯画产品本身,而其背后的土著人及其生活,则被作为艺术作品虚幻的背景。“见物而不见人”的产业模式已经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某种惯习,但是这背后冷冰冰的价值、交换冲淡了文化的温情。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领域中,可能生产的结果是带有传承人情感与体温的文化产品,“这体温让使用它的人感觉到温暖”④。
二、脱离传统的文化消费
生产与消费的时空错位,这是当下全球化大市场体系带来的弊端之一,也将是文化创意产业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必然面临的问题。与澳大利亚土著丙烯画产业相类似的个案并不少见,而在努力适应全球化趋势的同时,地方性的生产也在不断被强化。传统与现代、地方与全球,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其间游刃有余的转化,他们会根据情境的差异作出自我身份的选择。因此,我们可以根据文化生产的具体情境区分“作为产业的文化生产”和“作为传统的日常生活”,⑤由此而来对文化消费观念的扩展。麻国庆教授曾以“无意识的传承”与“有意识的创造”来区别不同主体在文化再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影响,目前看来,“无意识的传承基本上不存在了”。①而由文化创意、生产与消费所带来的“有意识的创造”,则将我们带入对异文化的想象。举个简单的例子,现在全国各地旅游区中经常可以见到把地方婚俗作为一种舞台表演,每天重复不断的表演,甚至许多观众也被纳入到表演当中———男性观众在舞台上可以“娶”到漂亮的少数民族姑娘。这种情境下,文化的庄重、仪式的内涵以及人们的情感都被抽离出来,仅仅婚礼的外壳被保留了下来。在演出者看来,这并非是他们的日常生活,而是一种经济利益驱动下的文化复制与生产。当然,作为文化消费者的观众也未必认为当地人就是这样。不单是对于传统的仪式生活,许多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技艺也被赋予了更加开放的内容。在韩国,汉山苎麻手工业的现代化让我们看到了完全不同以往的创造过程和结果,不单传统的苎麻织造技艺被传承下来,当地还开发出苎麻添加食品的制造等,甚至苎麻糕成为韩国第一的销售食品。②其实,如同西敏司将食物烹饪的“去社会化”和“无时间规律化”作为当前社会转变的表征一样③,我们所观察到的可能仅仅是文化创意产业“有意识的创造”背后冰山一角,文化创意中的“日常生活缺席”、“去社会化”和“反传统倾向”等越来越明显,这是全球化背景下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必然选择。除此之外,在社会生活空间内部,相当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活动并不是以市场交换为准则的,或者说是为了满足群体自身的文化需求而存在的,其背后隐含着地方社会的秩序与规范。其实不难发现,除了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完成从技艺向产品的转化,其他大多不适合进行严格意义上的产业转化,如果一味借此追求经济利益,将会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的文化生态。然而,虽然不能将文化创意产业应用到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当中,但我们不能因此限制在文化传统中衍生的“创意”———这些根植于地方文化逻辑、基于日常生活需求,并由传承人和文化持有者共同进行的“文化创意”活动,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或许萨林斯的叙述能够给我们某些启迪,“在西伯利亚和北美,从事狩猎、捕鱼和采集的人们,还是通过利用工业技术,来实现旧石器时代的目的”④。其实,不管是刀耕火种,还是机械化种植、收割,人们还是处在农业文明的社会当中。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点来看,我们强调其本质属性———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不变”的属性,是“旧石器时代的目的”,而附属于其上的技术、形象等,都是“可变”的因素。在这个意义上,基于文化传统的“创意形式”,大多附属于地方社会基本的文化逻辑。可以认为,“不变”的文化逻辑与“可变”的文化形式之间,以及由此而来的文化创意实践,构成了社会内部文化创意生产的自我消费结构。文化创意产业适用于文化生产者与外部社会的互动,或许其间除了生产者与消费者之外,还有所谓的“中间商”———在某种程度上,中间商扮演了叙述者与需求者的双重角色。贝尼塔•如勒-罗塞(BennettaJules-Rosette)曾写到:“艺术生产者和消费者来自不同的文化世界,只能通过艺术换的媒介建立融洽的关系”①。文化生产者通过中间商将文化产品的生产过程,以及所蕴涵的地方性知识表述给外部世界;与此同时,外界消费者也可能通过中间商表达自身的文化需求,甚至中间商代表了对地方文化生产普适性的需求,是诸多文化产品最初的“消费者”。文化生产者、消费者和中间商等多方群体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意性生产与开发进行协商和共谋,是彼此之间相互理解、相互博弈的过程。
三、界限的消解
若非在某种理想的范式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不可能单纯生产一堆产品去迎合市场的需求,否则就丧失其文化的真实性;同样也没有一个专为他们延续技艺而创造的市场体系,这不符合市场经济的需求。实际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创意产业的差异性,并没有在两者之间划定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而是造成了一种相互混搭、相互依赖的局面。从宏观角度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文化创意产业所涵盖的内容原本就有诸多模糊之处,而对于要明确区分两者之间边界的想法,或许就掺杂了太多理想主义的色彩。特别是20世纪后半叶以来,伴随着全球化对传统地域范畴的解构、传承人文化与身份认同的混乱,以及人们对经济文化发展的抉择困境等一系列问题的提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文化创意产业越来越无法分割,在两者之间划定明确界限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小。在我国的国家话语体系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限定在传统美术、传统技艺和传统医药炮制类项目,这或许是与文化创意产业最相似的形式,甚至其运作模式都有许多可彼此借鉴之处。但是这种限制体现出国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发展中的踯躅,以及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与文化创意产业之间关联性认知的缺位———毕竟这并非是两者之间的唯一交集,或许在DavidThrosby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分类中就可见端倪。当然,宏观层面上对文化创意产业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社会发展中所扮演的角色,有更加理想化的表述,2013年《杭州宣言:将文化置于可持续发展政策的核心地位》中称:“我们应当通过鼓励各类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及当代创意表达来推动以文化为导向的城市复兴,特别是公共空间的复兴,以期维护社会结构,获得更多经济回报,同时提升竞争力。我们还应当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基于遗产的城市复兴项目和可持续旅游业的发展,这些强有力的经济领域将创造绿色就业岗位,刺激地区发展,同时鼓励创意”②。微观层面上,从特定社区、群体和个人的角度考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创意产业之间的边界更加难以确定,人们往往习惯在两者之间左右摇摆,以获得更加直观的利益。研究者们看惯了“国家化”等社会背景下民间文化的顺从与反抗,对民间文化发展脉络的梳理也都与社会形势相衔接,但是却经常忽略一些细微的因素变化对人们所选择道路的影响。其实,对于社区、群体和个人来说,不管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还是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都只是自身生活的附属,“择其善者而从之”的观念在人们生活实践中体现的淋漓尽致。比如生活在藏彝走廊中的白马藏人,随着民族地区旅游的兴起,其日常生活显示出更多的开放性,从旅游饮食与传统饮食的差异中就可以发现当地人的这种心态。对于饮食上的这种差异性,当地人有自己的解释,“外面搞旅游的都是这样,菜的名字要好听,家庭旅馆也要起一个好听的名字,像白羽毛、夺博风情园、香格里拉这样,游客才喜欢”②。这些叙述背后反映出一种认知的差异,当然也有当地人对社会变迁的某种回应。或许对他们来说更加喜欢金锅银、火烧馍、炒洋芋等日常食品,烹饪羊肉也多习惯用煮的方式,但是旅游带来的经济效益让他们不得不选择腊排、回锅肉和烤全羊———白马藏人在“传统生活”与“现代经济”之间的抉择在餐桌上被展示出来。长远来看,如此日复一日的生活实践,传统生活与现代经济之间的界限还能存留多久,又有谁还能分得清楚呢?
四、结语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权利;权利保护
中图分类号:D9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12)04-0054-05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以文化权利为其法律基石,相关国际公约亦奠基于文化权利基础之上。从基本人权保护对象的视角来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其自身的属性。目前,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保护问题仍困扰着学界与立法机关。笔者基于文化权利的基本人权视角,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权利保护问题开展深入研究,以期有助于推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
一、作为基本人权的文化权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理论基础
文化权利是属于特定文化的人对这些文化所享有的权利,作为一项基本人权,被国际社会和国际人权文书所确认,是各族群和社区对其文化的参与、文化身份的保有和文化尊严的尊重方面的权利。“文化权利与经济权利、社会权利相并列,是一个民族在保有和发展方面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文化性的权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基于发展人权和文化权利实现的高度,在参酌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1966年的《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基础上,于2003年10月制定和通过的一项重要的国际文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15条第1款规定:本公约缔约各方承认每个人有权利:(1)参与文化生活;(2)享受科学进步和对其实施所带来的惠益;(3)对其自身创作的科学、文学或艺术作品所带来的精神利益和物质利益享受被保护的权利。该条款是文化权利的重要国际法渊源。
1950年,T.H.马歇尔把21世纪描述为文化权利的世纪。文化权利被学者称为人权发展史上的第二代人权。与其他基本类型的人权相比,文化权利概念内涵丰富且处于动态的发展中。在相关人权国际文件中,精准的文化概念和文化权利的内涵还难以寻觅,但基于相关国际人权文书对文化权利有关列举性规定之内容,笔者赞同吴汉东教授把文化权利厘定为公众参与文化活动并从中享有相关利益之权利[3](P325)。
国际社会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视为一项关于人权的科学工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作为人权事业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来推进。松浦晃一郎(2000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科学的工作,同时又是一项和平、发展与人权的基础性工作。20世纪以来形成的人权以及文化权利理念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基础。
(一)参加文化生活的权利
1 文化尊严和文化自由权
尊重人的人权和基本自由,即要求尊重他人文化之尊严和文化选择之自由。文化自由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个人或群体有自由参与或不参与文化生活之选择;二是个人或群体享有进行科学研究和创造性活动所不可或缺的自由,个人或群体在参与文化生活过程中不受国家或政府不合法或不合理的干预之自由。文化自由不仅指通常意义上的科研自由,还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结社自由、选择个人身份的权利、接受信息权、使用选择的语言的权利和自决权等。
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面对西方国家的强势文化,在存在状态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于弱势。非物质文化遗产多与原住民或发展中国家的族群相联系,而发达国家的文化主要是工业或商业文化,相比较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处于劣势地位。应鼓励发展中国家的官方机构和相关组织积极地参与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和保护工作中去。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文化自由权应在一国或一个地区社会内部得到实现,相关民族、族群和社区享有文化尊严权。
2 文化认同权
文化认同权是各个国际人权公约关于文化权利首要界定的权利内容,意指每一个文化群体都有权保留并且发展自己特有的文化,不论在更广义的语境中自己的文化与其他文化是如何整合或如何相关联的。为表述思想、创造创作和传播作品,人人都可以通过利用包括自己的母语在内的其选择的语言进行上述活动的权利;接受尊重其文化特质的优良教育和培训是人人应当享有的权利;人人都有资格参与其选择的文化活动及从事自身所特具的文化生活。
非物质文化遗产,使某一族群和社区的人们对其自身特征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是维持该群体及其民族文化认同的重要桥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助于维护一个民族、族群和社区的文化权利,可以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世界性和文化一体化过程中的竞争力量,从而更好地巩固处于弱势地位的该少数人群体的文化认同权。
(二)享受科学进步及其实施所带来的利益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四股弦;四股弦剧
中图分类号:J6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5312(2010)24-0126-01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文化也越来越多的被外国人接受和学习。中国文化源远流长,上下五千年的文化给我们炎黄子孙留下了丰富的文化资源。
从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的第25届总会上通过的《关于保护传统文化与民间创作的建议》之后全世界就掀起了保护各国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浪潮。(在《人类口头及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宣言》中采用了“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Oral and Intangible Heritage)”这一表述方式,这和“民间创作”、“传统的民间文化”在内容上可以说是相一致的)那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呢?它的形式有包裹哪些呢?
非物质文化遗产即提及的口头及非物质遗产。口头及非物质遗产是指口头及非物质遗产是指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所有创作,这些创作主要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且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认同感的表达形式,其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它方式口口相传。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也是多种多样。它的形式主要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艺术及其它艺术等。
一、流行区域
四股弦在辉煌时期曾唱响河北、河南、山西三省的石家庄、邢台、邯郸安阳、德州、聊城六个地区。先因受其他戏曲影响几乎绝迹。
二、音乐形态
(一)语言
四股弦主要使用本地语言演唱,以巨鹿方言为代表。其行腔吐字,跌宕起伏,高亢激昂,充满燕赵阳刚之气,具有非常浓郁的地方特色。
(二)唱腔结构
四股弦的音乐以板腔体为主,辅以少量曲牌,由唱腔、伴奏和曲牌三大部分组成。在四股弦唱腔中,宫调式居于主导地位,徵调式则相对居于次要地位。宫、徵两种调式在唱腔中,多数情况是各自独立使用,但也有的唱段是同时使用了两种调式。主要情况大体有两种,一种是宫、徵两种调式的相互连接;另一种是在徵调式唱腔中存在着徵、宫两种调式的交替现象。
(三)音乐组成
四股弦伴奏是构成四股弦音乐的重要组成部分,按其功能和作用可分为文乐伴奏、武乐伴奏两大部分。文乐伴奏主要用于伴奏唱腔和配合表演动作奏曲牌,武乐伴奏则用于唱腔的各种开头和收头,以及用于配合人物上场、下场、念白、身段和武打等。
(四)曲牌分类
曲牌系四股弦音乐中纯器乐演奏部分。按其演奏时所用主要乐器的不同共分弦笛曲牌和唢呐曲牌两类,弦笛曲牌主要用于过场和动作的伴奏,唢呐曲牌主要用于武将的行军作战。
三、表演
(一)四股弦表演行当分为:生、旦、净、丑四个行当。再演唱方面其实并我本质区别。之分男腔和女腔。男腔和女腔的区别主要便现在音域和音色的差别。腔略低,女腔略高。在实际演唱时,生、净、丑行各类角色从男腔,旦行各类角色从女腔,演唱方法以真声为主,辅以假声和真假混合声为辅。
(二)四股弦在内容上最初四股弦剧在内容上,起初大多是反映民间家庭生活的小戏,后逐渐转变为演出历史传统戏和连台本大戏。
四、主要曲目及演员
其主要剧目有《忠保国》、《打鸾驾》、《拴娃娃》、《天赐禄》、《贺后骂殿》、《斩姚琪》、《二进宫》等。
四股弦剧目有200多出,其兴盛时期和复兴时期著名演员有郭素娥、尹秀珍、董小苓、王海棠、马风云、张春山、马风仙等,尤其是马风仙影响最大。
五、发展历程
四股弦剧从诞生到今天已有近200年历史,其间从1920年到这段时期,四股弦有了突破性发展。1937年“七七”后陷入低潮,1949年后重又得到复兴。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生态学;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8-00-02
一、文化生态学的基本内涵
“文化生态学”,指的是将生态学的方法运用于文化学研究的交叉学科,也是研究文化的存在发展与资源、环境、状态之间的关系以及规律的科学。总体而言,文化生态是由“自然环境、经济环境和社会组织环境”三个层次构成的三位一体的复合结构[1]。
文化生态学在借用系统论的理论前提下,将文化视为一个整体,即“文化生态环境”,对其进行全面、系统而又整体的研究。本文将“文化生态系统”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中,试图探索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文化生态结构与策略。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文化生态保护的诉求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是自然环境的产物:地理位置。地理位置一般是用来描述地理事物时间和空间关系。本文在这里主要是指自然地理位置,即地理事物在地球表面本来就存在的时空关系。不同的地理位置形成不同的地缘文化、造就不同的文化风貌与文化形态;气候条件。气候是地球上某一地区多年时段大气的一般状态,是该时段各种天气过程的综合表现。气候条件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产生的可能性。如山西省平陆县由于地势北高南低,日照充足,温差大,土壤结构比较坚实,为当地独特的民居建筑技艺――地窨院营造技艺的诞生创造了条件;自然灾害。自然灾害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不可忽视。一方面自然灾害的发生可能导致发生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消亡;另一方面自然灾害的发生也可能使发生地之前未被重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重新回归人们的视线。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地域的产物,也与地域息息相关;离开了特定的地域,便失去了它们赖以存在的土壤和条件,也就谈不上挖掘、利用、保护、传承和发展。因此,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首先要关注孕育该文化的自然生态,只有保护好其原生的自然土壤,才能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汁原味”,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经济环境:生产力水平。生产力水平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人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产品,在一定程度上也是那个时期人民生活的必需品,因而具有蓬勃的生命力;但随着人类生产力水平的的提高,人们的需求变得更加多元化,消费选择更加多样,文化产品也更加的丰富,此时的非物质遗产与现代化生活相隔绝,由于“落后”而成为了边缘物。
生产方式。农业时代,生产方式较为落后,以传统手工作业为主,铁犁牛耕,所以传统手工艺大多为个体、民间艺人手工制作,用料、工艺十分考究、工序繁复,并呈现出独特的个性;而工业化时代,产品被大量的复制,由个体创造带来的独特的精神和气质被机器消解掉了,文化内涵被抽空,现代化生产下的产品成为形式的“秀场”。
经济体制。就国内来看,在实行计划经济体制时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多以政府为主体,以静态保护为主,体现为“博物馆藏”,由于缺乏广泛的受众参与,文化资源只能在创造者或传承者的所在地的小范围内发展,其所创造的价值也仅仅是满足所有者自身的生存所需;而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当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成为大众消费的产品,成为各种企业创造和利用“原料”,其价值可以在不同的观念、技术中创造和叠加,从而为社会的发展增加丰厚的动力,创造出繁盛的效益。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离不开社会环境:社会环境是指人类生存及活动范围内的社会物质、精神条件的总和。人是一切社会活动的主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是“人”,因人产生、随人发展、靠人传承;人的保护与传承活动贯穿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始终。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要以人们生产生活的真实的社会环境为依托。
国家法律。国家立法的目的在于调动资源加大保护力度,对破坏非遗行为进行强制性制止,对保护非遗进行法律上的支持,为政府行为乃至其他社会力量包括公民个人保护行为提供法律保障;政治制度。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政治制度紧密相连,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它是与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社会体制。在当今中国,非遗不仅是文化消费的核心资源和重要的旅游资源,它还承载着中华五千年的灿烂文明,代表着国家的形象与成就,社会主义体制为非遗的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后盾,社会体制改革在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建设的同时会更有力的提高对文化资源的保护强度;教育体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学界作用无可替代;一方面,专家学者所拥有的专业知识、保护技术、研究手段,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不可替代的智囊要素。另一方面,文化传承离不开学校教育,加强小学生的传统文化素养,培养他们对于传统文化的兴趣和保护意识,对非遗的传播与传承是很好的促进;传播体制。非遗的保护工作,需要加大宣传的力度,使非遗在全社会得到认可和尊重,要赢得全社会的支持,需要发动全社会的广泛参与、提高公民保护文化资源的自觉,增强文化保护意识,利用各种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资源,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知识,形成良好的非遗保护舆论氛围和风气。
【关键词】:临清贡砖烧制技艺;文化象征;造物思想;意义
临清贡砖烧制技艺是一项中国临清一带古老的汉族手工技艺。贡砖的烧造最早始于明永乐初期,这种烧制技艺是山东临清汉族劳动人民,在长期生产实践中积累下来的的独特经验。明初到清末,京城北京大量的营建宫殿、钟鼓楼、城墙和帝王寝陵都是靠临清贡砖来营建的。在北京城,首先是故宫和十三陵,其次还有日坛、天坛、国子监、地坛、月坛,各城门楼、文庙、清东陵和清西陵,到处都有带着“临清”印记的贡砖。据文献资料显示,北京修建皇城所用的贡砖,绝大多数都来自临清烧制。
一 与贡砖烧制相关的寺庙和信仰
临清运河两岸曾经存在很多寺庙道观,这些寺庙道观既是僧徒教民从事宗教活动的场所,同时又是临清各行各业的工匠们祭祀祈愿的地方,它们构成了临清工匠们的信仰空间。工匠们信仰这些寺庙中的神抵,是因为他们相信这些神抵能为他们祛祸赐福,能够满足他们某种精神的或物质的要求。工匠们在精神上依靠这些寺庙中的神灵,这些寺庙也确实给工匠们提供了精神生活的空间。
在临清贡砖烧制工匠信仰空间中,与运河水运和商业经营活动相关的水神信仰、商业神信仰最为普遍。祭祀水神的金龙四大土庙和天妃庙等寺庙数量多,香火旺盛;祭祀窑神和财神的关帝庙、财神庙等则是众多窑户们顶礼膜拜的场所。
关公财神信仰,在景永祥窑厂办公室内东南角供奉一座太上财神像,奉祀的是武财神关羽。关羽为三国时期人物,一生忠义勇武,坚贞不二,从不为金银财宝所动。后世尊其为“武土”、“武圣人”,被神化为有司命禄、估科举、治病除灾、驱邪避恶等具有“全能”法力的神抵。因其忠诚、信义和公正的品德,符合商业道德和诚信原则的要求,烧窑的窑户们也都希望对于贡砖的银两交往能够以诚信为宗旨,公平买卖,不欺诈窑户。商人之间也需要诚信原则进行交易,所以关公化身成为商贾和工匠们共同信奉的公正不阿的保护神。
二 临清贡砖的行业谚语和俗语
“肚大窑门宽,必定出好砖”,是指贡砖砖窑形状大小以容纳砖的数量为宜,其罐状形胎,土窑的肚子要大,窑门更大,这样烧出的砖,颜色好看,碰墙放出铜音经久耐用,然而将制作好的土砖坯装入窑内,作窑的方法顺序,多人往窑内运砖坯,老师装窑。
“饺子配酒,越喝越有”。这句话是贡砖砖窑窑工自我安慰的。发薪以后,窑工们就会买半斤带汤的饺子,买半茶杯老白干酒,配上饺子往板凳上一坐和熟人边聊边喝,自我陶醉。一般都是几个人去小酒馆,也是各喝各的。过去的小酒馆里,一般配有猪头肉、豆腐干、花生米三样菜,就这样窑工们喝酒也买不起菜肴,或是只买一样下酒菜。
“三分做工,七分烧工”。在贡砖烧制生产工艺中,三分是做工、七分是烧工。匠人称烧窑行业是“火中求财”,这就奠定了烧工在整个贡砖烧制过程中的地位。为了掌握火的温度准确性,窑工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火候,为了使产品的成品率提高,加大烧工和匠人的责任心,窑主往往采用以出窑的成品率实行分货制和工钱分配。
三 临清贡砖烧制技艺体现的造物思想和文化意义
第一,材尽其用。
手工造物活动必须根据材料的特性来进行,随着物品用途的不同,采用的材料也不会相同,材料是造物的基础。可以说,临清贡砖烧制技艺周边独特的水土环境资源成就了临清贡砖优良的原材料,优质的“莲花土”和充足的水源。
第二,惜物用物。
中国先民的手工造物思想同爱物惜物的传统一样,带有比较真挚的感彩。“惜物用物”是指广大手工艺人在对物的使用过程中,珍惜物的使用,以延长物的使用寿命,或者拓展物的功能用途,或充分利用当地环保材料做到可持续发展。临清贡砖烧制技艺的窑匠们在对烧砖的过程中同样表现出对物勤俭节约的美德。自古以来,烧砖取土造成的土坑都作为养鱼池,临清贡砖砖窑附近的土坑把运河的水引进来之后,变成了养鱼池,取土烧窑与生态养鱼根本不冲突,这样既不浪费土地资源,又做到了生态绿色循环。此外,临清贡砖烧制对窑柴的利用也达到了绿色环保现代水平,本身这些棉柴、玉米和大豆秸秆属于农作物的再利用,烧完窑之后的草木灰变成了耕地里急需的天然化肥,草木灰又可以重新回到土地,给农作物提供必要的天然营养,这样完全达到了能源无污染循环利用。
第三,物以载道。
手工器物是具有文化属性的。文化属性是通过一定的物质形态、社会活动形式和受众心理表现出来的,大致包括实用性、审美性、象征性等几个方面。手工艺人们对生活有自己执著的追求,对人生的价值有自己的见解,他们不尚浮华,只是以自己诚实的劳动换取人生价值的实现。在这些大都是自制自用或是定制的器具中,同样表现出一种朴实、严谨的风格,而在朴实之中又流溢出情趣和机巧。柳宗悦在《民艺四十年》一文中写道:“须留意极其地方的、乡土的、民间的事物,是自然而然地涌现出来的无作为的制品,其中蕴涵着真正的美的法则。”民艺品中含有自然之美,最能反映民众的生存活力,所以造物器物之美属于亲切温润之美。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保护;
中途分类号:J0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4)-04-0094-02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特殊的文化遗产,相比于文化遗产有着较大程度的区别。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自身独特的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难以捉摸主要是由于其自身的非物质性和载体的活态流变性,也因此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带来一定程度的阻碍。非物质文化遗产现存的保护方法从总体上来说仍然存在很大的不足,而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保护的提出,有利于彰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强化物质的载体、规范保护过程、扩大接受的范围以及增强保障的真实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言,档案保护是在新型保护领域上的探索,而对于档案学来讲,也给档案理论以及档案事业带来全新的挑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及其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业品和文化场所;是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总而言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等。其自身具有的特点如下。
(一)社会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性是指非物质自始至终都不可能脱离人类社会,起自身的形成过程到以后的存在以及传承都是在人类社会的基础上加以实现,因而能够从某些方面体现出人类社会的创造力和人的主观能动性。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很大程度上以来人们的各项实践活动,它起源于人们的生活,并扎根于人们的活动中进而不断发展,最终才有了各民族所独有的民族文化。因而,文化的社会性也决定了非物质文化也具有社会性。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性有其独特的一面。首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主体是多种多样的,但主体成分无论是群体还是个人,都是社会的产物;其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也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人们生活的时代背景、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此外,非物质文化的形成也与当地的环境因素息息相关,例如具有地方特色的美食,以及当地的的地形、气候、人文环境等。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交流等都离不开人的作用,传统的手工工艺需要一代代的延续,表演技巧的传承需要人们言传身教,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主体;一旦离开传承的主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过程将会发生破坏。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保护方式、保护手段等都是以人为媒介来进行选择,人们的强烈保护意识将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长久发展。
(二)历史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被比喻为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其中所蕴含的丰富历史信息以及存在的价值显而易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其本身包含着政治、经济、文化、人文等历史信息,更是历代传承者智慧的结晶。从不同方面反应着人们的感情、思想、信仰以及审美、价值观。例如戏曲艺术的形成是经过表演者一次又一次的实践,一次又一次的观摩改进,从每个细节入手直到整体的完美表演,无处不凝聚着表演者的智慧以及心血。人们对戏曲艺术的研究不仅仅局限在舞台上的表演,而且还要研究它的起源、兴起和演变、发展的过程。被誉为“百戏之祖,百戏之师”的昆曲是我国现存的最古老的的剧种之一,它起源于明代,经历了六百多年的历史沉淀依然吸引着广大爱好者。
(三)地域性。世界各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国各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一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都因其所处地域的不同而具有着不同程度的差异。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明显的地域性,深刻影响着本地域的文化,同时地域性的存在也与当地的经济状况、地理环境、人文环境等息息相关。
(四)多元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元性主要体现在存在形态上。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中,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种多样的存在形态贯穿于人们的生活生产活动中,清晰的展现着人们的生存状况。
(五)价值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作用是显而易见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社会,其本身所蕴含的价值都是不可估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其目的在于促进人们活动的开展,表达出人们的某种情感、信仰等。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将会较大程度的带动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保护概述及其原则
通过实施保护可以使得物质文化遗产和档案工作得以联系。档案化,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从无形到有形的重要手段,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促进作用。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保护作为一种系统性的保护方法,就是讲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档案纳入档案管理范围,以档案管理的系统要求来对其实施保护,以此来达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传承的目的。其遵循的原则如下。
(一)遵循分类、依项建档的原则。以项为大类进行建档,即每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项。切忌分项不清,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项复杂性,在分项过程中很难做到分项的准确无误。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档和整理又是一项极具科学性的工作,其中,坚持系统的有序化则是此过程的重中之重。坚持系统有序原则,即对较为散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当安进行系统的、科学的、有效的整理。如果分类立项,建档的不合理将很大程度上阻碍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建立。
(二)遵循分级建档的原则。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行分级保护的制度,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这里的“分级”即是在价值和管理层次的划分。我国依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的人文价值大小,将其分为四个级别。并根据不同的等级进行相应的有效的管理。可参考国家文物的“多级保护制度,依据遗产名录级别,划分档案管理的价值级别,以便于系统性的管理以及重点保护。
(三)遵循抢救性原则。由于我国地域辽阔,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工作面临严重的考验,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每一时刻都可能面临消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档要紧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步伐,尽可能做到抢救一项建立一项,保证档案情况的真实、完整。
三、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是值得人们深究的话题。如何使其完好的保存下去,更应该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执行下去,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保护作为一种新型保护方式有利于非物质文化的发展,应作为保护任务的重中之重。
参考文献:
【1】储蕾.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化保护理论初探[J].湖北档案.2011, (4):92-93.
关键词:宜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举行的第32届会议上正式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公约的宗旨是保护、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有国家必须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延续性。我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不仅有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而且有多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杰出创造,其保护和旅游开发研究,在国内备受关注。宜兴,素以“洞天、竹海、陶都、茶洲”著称,“中国陶都,生态宜兴”的形象深入人心。基于宜兴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地方性文化旅游产品,使游人徜徉于生态优良的自然环境中,感受文化,品味历史,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和传承,对宜兴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一. 宜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宜兴是一座“千年崇文”的江南古城。远在新石器时代,宜兴就有陶器的生产。悠久的制陶史,造就了灿烂辉煌的陶瓷文化,赢得了“中国陶都”的美名。此外,宜兴自古崇文尚教、人才辈出,还流传着梁山伯与祝英台化蝶起舞的动人传说。目前,全市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2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7项[1]。宜兴主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如下:
宜兴非物质文化遗产,门类齐全,数量众多,涵盖民间工艺、民间舞蹈、民间音乐、曲艺、民间美术、文学、民俗、杂技与竞技类、传统医药九个大类。其地域特色鲜明,内涵丰富,传统手工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多样,民间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响深广。
二.宜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理念在世界上已经取得共识。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并确定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联合国官员爱川纪子认为:“传统的文化表达必须适应现代生活才能保证生存下去,挑战在于找到积极的、具有社会基础的、合作性的方法来保证无形文化遗产在将来的生存和活力。”[2]所谓“合作性的方法”,具体来说,就是一种双赢的方法:即既要给当地土著带来效益,促进当地社会文化的进步和发展,同时又要达到保护传统文化的目的。而实现这种“双赢”结果的具体思路和办法——就是对旅游业的开发和借助[3]。
有研究表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旅游资源的组成因子,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相辅相成。旅游开发有助于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能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证原生环境、为其保护给予经济支持、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培育更多受众、有助于民众文化自信心与自豪感的增强、有助于全社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增强。只有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才能合理利用,才会使旅游业得到进一步发展。当然,旅游开发的负面影响,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品化、舞台化,使部分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产生了质疑。旅游是一把双刃剑,发展旅游时,不能以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价,须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并科学利用,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一种必然选择。宜兴选择以旅游开发的形式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可行的,但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时,应尽可能降低旅游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带来的消极影响,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进行有限开发,以合理旅游开发来促进有效保护,即保护性旅游开发。宜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的过程及开发后的综合效用可见下图:
三.宜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的策略
(一)宜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的原则
1.保护与开发相结合
一方面,全面普查宜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保护现状等,进一步认识其文化、经济、社会等价值,逐步形成宜兴上下全民保护的自觉意识。另一方面,发挥政府职能,积极开展相关规划,正确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资源,尽可能避免忽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的现象。
2. 以人为本
这里的“人”,既包括当地居民,也包括旅游者。针对当地居民,应鼓励社区参与旅游开发,活化文化旅游资源。针对旅游者,注重旅游主体的旅游体验,营造情感氛围,设计多元化的旅游产品。
3.特色性与文化性结合
“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开发特色性旅游产品。强调特色的同时,要突出地方文化内涵,注意特色性和文化性的完美结合,展现宜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华以及相关旅游产品的深厚文化内涵。
(二)宜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的具体措施
1. 打造文化旅游品牌
宜兴文化旅游品牌打造的主要依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以陶器制作技艺为龙头,加大梁祝文化的开发与宣传。
宜兴以“中国陶都”的形象示人,因此打造陶器文化旅游品牌有着一定的市场基础。在陶器文化品牌打造过程中,要不断挖掘其文化内涵,紧扣制作技艺,充分利用紫砂陶器的工艺表现造型、材质与品质、理趣、良好功能以及陶器与绘画、陶器与文学、陶器与茶文化等的关联,设计陶器文化观光游、主题游和修学游。其中,修学游要带有强烈的探索和研究的性质,以追求深远意味、升华精神意志为目的。宜兴陶器文化旅游的终极目的是“让您的生命更精彩”。
梁祝传说在我国有着1600多年的历史,家喻户晓。因此,梁祝文化旅游品牌的打造对于宜兴旅游营销有着积极意义。宜兴现有梁祝文化节(即观蝶节)的开展,针对现有节庆,可基于文化情结,明确爱情主题,找准市场定位,突出亮点,形成规模效应。
2. 开发体验性旅游产品
体验经济时代,人们注重个性化、参与性和创造性。依托男欢女嬉、宜兴丝弦等民间舞蹈和民间音乐,从视觉、听觉角度,使游客获得娱乐和审美体验。依托紫砂陶制作技艺、青瓷制作技艺等,从触觉、运动觉角度,随着触觉深入、新奇感的获得,使游客获得娱乐、审美、教育及超脱现实的体验。依托宜兴乌饭、桥豆腐干制作技艺等,从嗅觉和味觉角度,使游客获得娱乐体验。
3. 选择合理开发模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主要有博物馆、文化生态旅游区、主题公园、实景舞台剧等。在宜兴的丁蜀古镇、祝陵村、阳羡茶场,按不同的保护模式,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区。丁蜀古镇,先后被命名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中国陶瓷艺术之乡”和“中国民间艺术之乡”,这里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态保持完整,可利用与当地世代相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制陶资源,开发文化生态旅游区,进行原真、动态、整体和可持续保护。祝陵村,相传为祝英台诞生地。梁祝传说由通俗文学而戏剧化而艺术化,并以民间故事、歌谣、传奇、木鱼书、戏剧、曲艺、音乐等形式传播,成为了中国最具辐射力的口头和非物质文化艺术。可参照《印象·刘三姐》、横店影视城的开发模式,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和文化产业的运作方式,把梁祝文化放大,把那些具有表演性、参与性的节目展现出来,展示其历史文脉和地方韵味。阳羡茶曾为朝廷贡茶,早在唐代就有“天子未尝阳羡茶,百草不敢先开花”之说。在阳羡茶场,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茶馆,建筑外观设计成茶壶形状,整体风格做到古色古香。茶馆内部装修上,墙面悬挂一些具有宜兴民间特色的手工刻纸、烙画等。在茶馆,可以一边品茶,一边吃高塍猪婆肉、徐舍小酥糖、和桥豆腐干、杨巷葱油饼、官林荤油糕等茶点的同时,还可领略宜兴的民间曲艺。
4.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其他资源相结合
生态休闲游是宜兴旅游的主要定位,但文化是旅游的灵魂,宜兴生态休闲的主题内容离不开非物质文化。因此,要顺应旅游业发展趋势,精心设计宜兴旅游线路。善卷风景区与梁祝文化、宜兴茶场与阳羡茶制作技艺、宜兴陶瓷制作技艺与中国茶文化相关。旅游开发中,进行联带开发,将相关的文化因素有机、有序组合,围绕共同的主题,调动有关物质与非物质文化因素,最大限度地营造文化氛围,开发爱情寻根之旅、茶文化之旅。
5. 加强区域旅游联合开发
旅游实践发展中,区域旅游联合开发得到认可,它能够实现区域之间旅游发展优势互补,或者优势共享和优势叠加,从而为参与合作的各个区域提供更大的旅游发展机会,并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4]。宜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必须坚持“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的发展思路,走区域联合开发的道路。具体而言,可与中国瓷都景德镇联合,打造“中国陶瓷文化鉴赏”精品旅游线路,与宁波合作,打好“梁祝文化”旅游品牌,与长三角其他地区交流,共同协商线路组织和联合促销等。
四.展望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宜兴重要的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中,应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从行政管理、法律、财政、教育科研等角度,保证宜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经济发展的双赢。
参考文献:
[1]无锡非物质文化遗产信息网.宜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EB/OL].http:///zt/dmjt/fwzwhyc/dbxxmml/gjjml/5492119.shtml.2012-3-01.
[2] 爱川纪子.无形文化遗产:新的保护措施[EB/OL]. http:///news_show.asp?newsid=7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