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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集体土地;使用权;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1.1 文献标识码:A
1 重视准备工作
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时,应当由该县人民政府通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工作程序、内容应该执行《土地登记办法》、要约束与保障并重,应该具有统一性、可靠性和完整性,还要采取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1.1 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关系农村和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为保质保量完成好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任组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由国土、财政、农牧、发改、民政、林业、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各项工作,协调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在县国土资源局下设办公室,负责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日常工作。该项工作由国土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全力配合,任务要落实到人。
1.2 明确责任,加强配合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该项工作顺利推进。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的资料收集、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技术指导服务、质量检查等工作。各基层国土资源所负责与各乡镇的工作衔接及登记材料的受理等事项。充分利用“二调”和变更调查资料,收集分析档案资料和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等有关资料。
1.3 强化监督,遵守法纪
土地登记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法律性,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和群众要加强对土地登记工作的监督,对工作不负责任和弄虚作假的行为,要依纪依规处理,严禁、吃拿卡要和乱收费、搭车收费等增加农民负担的现象发生,工作人员在土地登记工作中、、的,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4 依据规定,保障经费
按照中央2010年1号文件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2011年中央“三农”政策措施分工的通知》以及《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要求,统筹安排,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县财政预算,保障工作开展。防止因经费不落实,未能按时限要求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而造成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问题的发生。
2 完善操作流程
瞄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任务,统一安排,任务到村,责任到人,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力求方便群众,外业勘测与内业审查报批有机结合,及时上报外业勘测资料,分工合作,提高登记效率。
2.1 现场踏勘设计
2.1.1 设计乡实施方案,确定建筑后退红线
没有编制乡村建设规划的区片,应依法、依村镇规划国标确定沟、渠、堤、路、线路的建筑后退红线。
2.1.2 明确登记发证的排除范围
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理由。登记发证的排除范围,除法定情形外,包括:不同时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的;本农民集体或其成员以外的主体,住宅、乡村企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以外的用途;拟复垦区、拟征地区、拟拆迁区;建议:集镇土地等级为I级的区片;严格落实农村村民1户只能拥有1处宅基地的法律规定。除继承外,农村村民1户申请第2宗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在新农村建设和地质灾害搬迁安置点已统一安置的,原有房屋不再重复登记。
2.2 制定工作计划
各村(社区)结合乡工作计划,制定上报村工作计划。
2.3 落实工作计划
各村(社区)成立组织、明确责任、落实计划。乡村可作出激励和责任追究规定:使乡村(社区)认同工作目标,激发工作活力;对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人员作出“按实施方案和细则作为”的约束和强制;使村级土地登记人员保持“立场中立”,中介于管理人与申请人之间。
3 规范登记行为
按照便民、高效、规范的要求,提出以下意见:
3.1 可委托
3.1.1 土地权利人长期外出的
联系片的村(社区)干部凭授权委托书和人身份证明,申请、收件等事项。
3.1.2 土地权利人外出无法联系的
可先由村(社区)出具证明,证明界址清楚、权属无异议后,由乡政府在村(社区)公告栏或宗地现场公告,公告15日后无异议的,以公告和村(社区)证明为界址确认的依据。
3.2 确保界址清楚
界址点、线,关系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和权属,应确保界址清楚。即:勘丈前通知,设置界址(点)标桩;勘丈时,精确到点到位; 绘制宗地草图时,保证界址点和宗地草图位置的固定,一定要标记界址线类别。
3.3统一制作农村宅基地权源证明文件
农村宅基地,因历史原因,多数无法提交权源证明材料,可以村民组为单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在事先制作的格式文书上,由利害关系人和村民代表及村民组长签字、村和乡签章,以此为本组各户权源证明。
4 强化质量管理
4.1 先试点后展开
通过小面积试点和全员培训,明确工作任务,掌握操作要领和工作方法。
4.2 农用地认定为必经程序
禁止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设,完善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义务。
一、2010年工作回顾
(一)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
1、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学习宣传。订购了15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理论与工作实务》,组织大家自学,深刻领会法律基本精神,营造依法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2、拟在年底前成立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现正在开展制订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管理制度、仲裁规程等配套制度及相关法律文书,落实仲裁员等相关准备工作。
3、全面启动我县“三项试点”工作。除继续搞好在新盛镇天鹅村8社、9社开展土地经营“小集中”试点外,对拟在区域重点镇(金山镇)开展土地经营“小集中”试点进行了前期准备工作。新盛镇天鹅村8社、9社已按现有的田地按人平均重新落实了承包田地;目前,这两个社的农户,已按重新落实的承包田地种植了小春作物,正在进行机耕道及沟渠整治;这两个社土地经营“小集中”前有田399块、地360块;“小集中”后有田140块、地91块;镇、村、社干部及农户十分支持土地经营“小集中”试点工作。
4、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工作。对拟在略坪镇、白马关镇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了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在御营镇响石村3组已组建了县御西土地合作社,该社以御营镇响石村3组79户社员408亩土地19年的经营权为基础招股,按1亩折算1股入社;实行按户投票,按股分红。
5、对拟在金山镇、蟠龙镇和新盛镇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了前期准备工作。
6、全县统一印制和使用了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
7、参与了我县土地利用开发调查,并撰写了调查报告。
(二)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确保减轻农民负担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
1、健全完善了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和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制和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狠抓了任务的落实,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专项任务的牵头和协办相关工作。
2、农民权益义务监督卡在5月底以前发到社100%到户95%以上。全县按市上统一内容、统一格式,统一印制监督卡70543份,并由各镇政府监章后,按要求发到农户。
3、坚持和完善农民负担预决算制度。对全县109个村农民权益义务预算方案进行了严格审核、审批,并对2009年农民负担开展了决算工作。对2个镇(涉及6个村17个社)村内“一事一议”筹资13.13万元进行了严格审核审批。
4、认真做好涉农收费审查备案和涉农收费公示。县农民负担监管办会同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和县监察局对全县涉及农民负担的项目依据中央、省、市已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了严格审查,共审查涉农收费项目34项,备案保留34项,并及时上报了审查备案情况。
5、开展农民负担检查,及时纠正查处违反农民负担政策和惠农政策的行为。开展了农民权益义务监督卡发放、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反农民负担和惠农政策的行为。
6、认真做好了粮食直补、农资增支综合补贴和油菜、小麦、玉米、水稻良种补贴面积核实工作。并与有关部门一道对略坪镇联丰村从粮食直补款中抵扣水费等费用一事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纠正。
7、继续开展了农民负担动态监测工作。在、白马关、御营、新盛4个镇确定20个调查村20户调查农户,开展了农民缴纳税费动态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了监测资料。
(三)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1、理顺管理体制,与供销社、农工办等部门建立了县农民专合社组织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罗委办发[2010]7号),明确了各自分工和任务。
2、加强了与专业合作社的联系。确定了略坪蔬菜种植专合社、县大霍山枣子专合社、县天马山翠冠梨专合社等5家专合社为示范社,建立长久联系,保持经常联络,从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和市场化4个方面的建设上为其提供帮助指导服务,并积极帮助专合社争取有关项目支持。
3、及时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动态,按时上报了报表;并针对农民专合组织建设与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建议。
(四)进一步加强了农村“三资”管理
1、加强了村组民主理财小组建设。指导各镇开展对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培训,帮助村组建立健全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有关制度。并就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权利及理财规定等作出了统一要求。
2、积极推行“会计委托制”和财会电算化。对万安、蟠龙等已有7个镇推行的“会计委托制”进行了完善,并在慧觉镇和新盛镇开展了财会电算化试点前期准备工作。
3、继续做好以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务公开工作。一是按全县统一的公开内容、程序、时间、方式等环节开展了财务公开,并对财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指导和检查督促。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的数额计算到户并张榜公布。全县村务公开面达到100%。
4、认真开展农村审计工作。一是指导各镇开展了农村财务、农民负担、村社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等审计工作。已审计村组数565个占村社总数的42%,审计金额3857.26万元。二是由市、县、镇组成联合审计组,对调元镇双埝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通过审计维护了农村正常的经济秩序,强化了村社经济和财务收支约束监督。
5、建立健全村组债权债务台账,及时掌握村组债务动态,为党委政府化解村级债务当好参谋。
6、参与了县政协开展的村级实施民主管理调研活动,并形成了调研报告。
7、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今年6月,印发了《县村社集体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罗府办发[2010]69号),从财务公开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建立了11个有关农村“三资”管理制度。
(五)认真开展农村经济、农业生产等统计工作
使用统计软件进行了数据处理,按时按质完成了各项统计报表;积极开展统计调查和统计分析,完成了3篇统计分析资料。
(六)其他工作
1、认真办理农民群众来信来访。全年共接待8起11人次有关惠农政策落实、土地承包等方面的来访,并进行了妥善处理,做到了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认真调查、协调处置、事事有回音,并及时上报了来访回复材料。
2、积极开展农经调研。围绕土地利用、农村“三资”管理、农民增收等内容,共完成了4项专题调研,并形成了调研报告。
二、2011年工作计划
(一)农村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转管理
1、进一步搞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法》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做好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指导、审查鉴证、纠纷调解等日常工作。
2、做好县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镇建立健全镇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
3、做好土地“小集中”、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土地股份合作社相关工作,扩大机制创新成果。
4、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及土地流转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平台;规范土地承包和土地流转管理。
(二)农民负担管理
1、健全完善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认真搞好农民负担预决算、监督卡发放、涉农收费审查备案和农民负担专项审计;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制度。
2、开展农民负担明察暗访,加强和完善日常监督检查。
3、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签订目标责任书。
4、继续在4个镇20个村20户开展农民负担动态监测。
(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1、对确定的5家专合社作为示范社,建立长久联系,保持经常联络,为其提供帮助指导服务;及时掌握农民专合组织发展动态。
(四)农村“三资”管理
1、加强村组民主理财小组建设,提高他们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财的水平和能力。
2、继续推行“会计委托制”和财会电算化。
3、做好以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务公开工作;继续开展对三分之一以上村社财务审计;市、县镇联审1个村。
4、建立健全村组债务债权台账,及时掌握村组债务动态。
5、继续贯彻实施《县村社集体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抓好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建立健全网络组织
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镇工作是促进镇民法制意识,推动加速依法治镇工作进程的有效载体,为此,我们根据县制定的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及时制定我镇五五普法总体规划及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镇工作计划,为强化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调整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明确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派出所、司法、妇联、民政等为成员单位,司法所负责具体日常事务的运行组织体系,各村也结合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和充实了此项组织,明确具体责任人,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同时,我镇还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网络优势,进一步健立建全网络组织。我们除有常规以司法所、派出安为主导,相关职能部门为依托,以村级为基础的两级运行组织外,还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选聘13名具有文化素质高、政治思想觉悟高的人员,建立义务普法宣传队伍,进一步推进我镇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镇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以普法学习培训为核心,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作用,重点强化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使普法工作深入持久的开展下去,为全镇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一是继续推进公职人员的法律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公务员普法学习宣传教育,继续坚持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各项制度。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干部学法放在重要位置,健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干部学法讲座和学法用法情况考核制度,保证干部学法落到实处。二是围绕抓青少年学法、用法为宣传重点,不断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抓好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充实完善工作。坚持政法部门与学校挂钩联系制度,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镇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有关人员到各中学、小学给学生上法制课,举行法制报告会。各中小学皆将普法列入教学计划,做到教育、师资、计划、课时四落实,建立健全法制副校长授课制度,明确规定每位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到校上法制课不少于1次,促使他们从小就成为学法、用法、守法的一代新人,全年共有15人次授课18次,受教育师生达800余人,从而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三是切实加强法制宣传,着力提高公民的法制素质。广泛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精神,通过“送法下乡”、“平安村建设”等活动,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开展法律咨,分别对党员、干部、行政执法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各村委、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积极配合,利用讲座、宣传资料、法制橱窗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
一是切实加强调委会组织建设。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民间纠纷受理、调处等程序,促进了依法调处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司法所的法律地位。对13个村调解委员会进行了充实调整,并将调委会工作列入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的等级考核中,实行奖优罚劣等措施。今年6月份对全镇治保、调解主任进行法律知识培训。二是调解纠纷合法规范。镇调委会按照县司法局统一的调解文书格式要求,对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做到有申请、有调查和调解笔录、有协议、有回访。三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着力化解各类矛盾。平时工作中,我们坚持把苗头的排摸解决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抓好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工作。1、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每月20日集中排查上报不安定因素,包括各类纠纷和易激化、易引起的事件苗头。在平时的重大会议和节假日期间,我们还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或事件苗头,专门落实责任人,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今年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3件,其中:婚姻家庭邻里纠纷9件、土地纠纷11件、赡养纠纷3件。2、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各调委会认真开展纠纷调解工作,牢固树立到访无小事的观念,调处好每一件纠纷,对调解成功的,做好回访工作;对调解不成的,耐心平息事态,告知双方依法办事,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没有因调处不当引发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上访、自杀等激化案件,所达成的调解协议件件得到落实,无违法调解及协议被法院撤销的现象发生。3、认真开展防激化工作。在不安定因素排查,加强矛盾纠纷调处的基础上,我们对易激化的纠纷及苗头及时处理控制,与派出所协调,对每月新发生的易激化纠纷及疑难、遗留纠纷进行备案,并落实村、派出所、司法所层层责任制,定期汇总调处,控制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措施到位,有力地防范了矛盾纠纷的扩大。4、实行领导包案制和责任追究制,妥善处理。四是加强帮教组织建设,开展帮教安置工作。1、完善帮教网络。镇帮教领导小组经常召集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协调帮教工作,及时调整充实帮教队伍,建立帮教责任制。2、积极帮教,妥善安置,控制重新犯罪。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档案和登记制度,做到回归人员底数清、情况明;实行每年一次的考察制度,对刑释解教人员中有重新犯罪倾向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积极做好疏导和帮教工作;制订帮教措施,落实帮教责任人;帮助落实户口、责任田政策;根据其本身特长,协调各方关系,帮助解决其实际生活问题。
四、结合普法,充分发挥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为建设经济强镇保驾护航
一是围绕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努力强化为“三农”服务的意识,积极为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经济、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等提供实实在在的法律服务。今年决定在北赵、阴郭和官苗3个村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室,并设立司法信箱,使群众真正体会到学法、用法的好处。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突出问题。认真贯彻《县实行法律援助的实施办法》,按照“应援尽援,尽援优援”的原则,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让法律援助取信于民,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特别是为困难职工家庭和“低保”线以下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切实解决了这些弱势群体的实际问题。三是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切实把平安创建工作作为关注民生、保障发展的头等大事,坚决贯彻“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加强治安巡逻,广大群众创造安全的生产生活环境。今年3月以来,镇上抽调5名副职领导和派出所正副所长带队坚持每天开展巡逻,确保了我镇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和辖区大局稳定。
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宣传教育无专项经费,法制宣传的深度还不够,参与依法治理的力度还不强。
二是工作创新、特色工作尚需加强。
三是工作程序的规范化操作还需进一步落实。
1、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
2、做好水利宣传报道和信息工作。
3、做好电子政务工作。
4、做好水利安全生产上报工作。
5、做好接待工作。
6、做好综合文稿起草及公文处理工作。
7、做好会务及来客接待工作。
8、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9、做好车辆、食堂等管理工作。
10、做好水利志初稿编写工作。
11、做好目标管理工作。
12、配合做好工青妇工作。
13、做好局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人教处
1、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8年度考核工作。
2、做好2008年度干部人事文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3、完成省水利厅劳资教育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4、完成市人事局、统计局劳资教育人才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5、做好离退休老干部春节慰问工作。
6、安排组织召开离退休老干部新春座谈会。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审计处
1、做好局机关各项经费的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2、按时上报月用款计划,调配好各项资金,使局机关及水利基本建设工程顺利进行有资金保障。
3、按财政部门要求,做好财政资金国库支付工作。
4、做好年终财务决算工作。
5、做好2009年度各项新帐建立工作。
6、编制汇总上报各项财务决算及各类统计报表。
7、开展对固定资产及往来帐清理工作。
8、完成部门预算调整工作编报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综合计划处
1、做好新沂河50年一遇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2、配合规划办做好海堤达标剩余项目前期工作。
3、做好新沭河50年一遇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4、做好省属地方基建等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
5、做好大浦河调尾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6、做好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7、抓好临洪闸、武障河闸、北六塘河闸、龙沟河闸等海堤达标大中型挡潮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8、做好赣榆县八条路及东海县横沟、房山、昌梨等4座中型水库开工准备工作。
9、搞好已完工海堤达标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工作。
10、做好在建工程的质量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11、按时上报各类基建报表,做好行业管理工作。
12、做好年终总结及考核各项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水政处
1、完成县区、管理处年度水政水资源工作的检查工作。
2、完成各县区及市直取用水单位2009年度用水计划下达工作。
3、完成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案的确定及工作机构的组建。
4、开展全市水政监察人员资格的重新核定及行政执法证件的年审注册工作。
5、完成全市节水载体创建的验收工作及全面总结工作。
6、做好省厅水资源管理年度目标考核的准备工作。
7、做好水资源费征收及相关涉水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批及后续监管工作。
8、继续做好蔷薇河水质自动监测站、水法律法规网上学习系统的试运行工作。
9、完成年度水政水资源各类文件、资料的汇总、整理及归档工作。
10、开展“水周”宣传方案的初步拟定工作。
11、完成各类年报的统计汇总及上报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管处、防办
1、及时准确掌握全市每日主要河库水雨情况,继续做好水情调度工作。
2、继续做好各项审批工作。
3、做好防汛决策、遥测系统的检查维护工作。
4、做好小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和加固方案审批上报工作。
5、做好小水库安全鉴定工作
6、做好重要小型水库的初步设计编制上报工作。
7、继续做好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及工程维修养护等工程项目经费的上报、水闸安全鉴定工作。
8、做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编
9、做好《小水库汛期调度方案》编制工作。
10、完成省交办的各项工作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水处
1、做好国家、省扩大内需农村水利项目的争取工作。
2、完成全市坡耕地规划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3、抓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督查工作,力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4、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研和初计的批复工作。
5、做好有关农村饮水安全调研的相关工作。
6、完成2010-201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编制工作。
7、做好国家扩大内需塔山、石梁河、沭新渠灌区项目上报实施工作。
8、完成2011-2012年县乡河道疏浚规划工作。
9、完成2011-2012年村庄河塘整治规划工作。
10、完成08年统计年报工作。
11、配合抓好农桥改造实施工作。
12、做好扶贫、老区促进联系点日常工作。
13、做好市农信通工作总结。
14、抓好面上农田水利建设检查督促工作。
15、按时上报各类农水报表。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党委
1、核对08年1~12月份党费。
2、上报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
3、上报08年党建工作总结。
4、做好组织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
5、做好总支、支部书记和委员增补。
6、慰问城市下岗和局内困难职工。
7、做好春节联欢晚会协调工作。
8、组织义工赴“双联双推”联系点调研。
监察室
1、完成08年水利纪检监察工作总结工作。
2、完成“小金库”整改和处理的相关工作,做好总结和建章立制、长效管理工作。
3、做好09年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检查工作。
4、对“行风热线”有关问题做好督办、答复和反馈工作。
5、做好08年全市水利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工作。
6、按照全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及基层服务窗口进行检查。
7、做好有关案件的查处及相关人员的处分工作。
8、对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改造等水利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监察。
9、抓好件的核查反馈工作。
10、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党员干部中开展述职述廉及廉政承诺活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水费办
1、督促各县水费办认真做好2008年度水费工作经验总结,制定2009年度水费工作计划。
2、督促各县做好农民用水户协会试点工作,完善协会规章制度建设。
3、做好苏北供水区2008年度水费工作总结会的材料准备工作。
4、加强同用水企业的沟通,努力做好市直工业水费的收缴工作。
5、做好2008年度本处室文件归档及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6、完成市局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石梁河水库管理处
1、学习在纪念党的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
3、加强水库安全生产巡查排查工作,切实做好管理区及各项水利工程冬季维护工作。
4、做好年度各项考核表彰工作。
5、做好冬季农田抗旱灌溉和调水工作。
6、做好年度各项档案资料的整编归档工作。
7、做好库区日常巡查,保证管理范围内各项水事秩序正常有序。
8、做好管理处网站及自动化监控设备日常维护工作。
9、搞好管理区内花草树木冬季养护工作。
10、加强全处冬季用电的安全防护工作。
11、做好单位年终工作总结及总支工作总结。
12、完成市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临洪水利工程管理处
1、继续组织全处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
2、做好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
3、抓好冬季防火、防盗等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4、做好全处各项工作总结及考核工作。
5、根据市局调度指令,科学调度水情。
6、做好工程设备防冻保养工作。
7、制定2009年工程养护、维修计划。
8、完成西站电气改造项目施工招标。
9、在天气允许的条件下做好临洪闸机房外墙喷涂工作。
10、加强水政巡查,严厉打击违章行为。
11、做好辖区内242省道、临连高速、新沭河整治以及310国道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12、加大力度推进新沭河右堤征迁工作。
13、做好春节前离退休老同志走访慰问工作。
14、完成市局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市区水工程管理处
1、组织党员干部加强业务学习,按照实施方案进行“四型”机关创建活动。
2、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优工作。
3、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防火防盗及假期值班工作
4、做好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的相关工作。
5、做好全处水利信息宣传和信息上报工作。
6、组织做好全处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
7、做好水利发展目标管理督查工作。
8、做好水情调度和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9、做好大圣湖饮用水应急水源库区综合整治工程征地拆迁工作。
10、完成2008年度劳动统计报表、财务资料整理、财务决算工作。
11、做好河道堤防的日常巡查,并收足收全河道堤防占用费工作。
12、做好市区主要河道水体维护以及保洁工作,确保市区水环境良好。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盐东水利工程管理处
1、做好各单位目标考核和人员年度考核。
2、落实义泽河闸拆建工程拆迁及开工的各项工作。
3、完成北六塘河闸加固工程自动化控制系统调试工作。
4、做好在建的处办公楼工程和节制闸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5、加强水政巡查,及时查处各类涉水违法违章行为。
6、继续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宋亚标占用北六塘河闸场地一案。
7、落实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防止柴油发电机组、启闭机制动器液压装置、管道冻裂堵塞发生事故。
8、积极排练节目参加市局春节联欢会活动,并组织全处职工迎新春文体活动。
9、召开离退休老干部座谈会。
10、完成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连云港防汛机动抢险队
1、继续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
2、认真做好08年度个人人事考核、单位目标考核及调资工作。
3、做好各项年度总结工作。
4、做好管理区域内树木冬季移栽及保养工作。
5、做好应对各种突发性事件抢险救灾准备工作。
6、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值班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蔷薇河流域大浦河调尾工程建设管理处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与各项目部继续做好大浦河调尾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2、继续做好工程宣传报道工作。
3、河道土方7、8标开始施工,进行临时设施搭建及排水、翻土晾晒等工作。
4、继续协助开发区做好拆迁剩余工作。
5、河道一期(4+700~9+800)段,原设计土方量152万方已完成。继续进行景观设计河道整坡等扫尾工作。
6、进行碱厂南路交通桥施工扫尾工作。
7、新港城大道交通桥,继续进行桥梁基础及桥梁下部施工。
8、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三元闸工程的前期工作。
9、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两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10、继续做好因城市防洪工程拖欠工程款而形成的部分民工上访的解释说明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内容。
新沂河整治工程建设处
1、按照市局总体部署,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2、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
3、根据市局部署,认真作好年度各项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
4、继续做好两县沿线影响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安全督查工作。
5、加强植物防护工程后期管理督查,并做好明春绿化前期工作。
6、继续做好完工结算工作。
7、继续整理检查工程档案,做好档案验收准备。
8、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9、做好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工作安排,确保工地施工正常进行。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建设处
一、移民征迁
1、继续和省通榆河建管局一起开展对各县区征迁工作阶段性验收。
2、开展新开工工程的红线交桩及基准点测量和技术数据交接工作。
3、继续配合国土部门开展工程使用土地报批资料上报。
4、继续协调地方矛盾,为工程建设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二、工程建设
1、完成月内计划招投标工作和未开工工程项目的优化变更等前期工作。
2、开展工程沿线在建工程建设情况巡查,主要检查质量控制、计划进度、工程量投资、施工与监理单位人员在工及机械设备投入情况、安全生产及文明工地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抓好各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控制。
3、加强本月及2008年度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建立统计报表的网络机构,落实专人负责,统计数据全面、准确、及时。
三、财务管理
1、配合工程科、移民办的工作进度要求,及时审核办理工程和移民征迁款项的拨付。
2、开展对各项目部的帐务检查指导。
四、综合
1、做好各类会议会务准备和接待工作。
2、做好1月份工程建设管理月报上报及工程建设信息上报、宣传工作。
3、做好各县区项目部档案管理的指导工作。
4、督促各项目部和施工单位做好在建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工地创建工作。开展冬季安全生产指导、检查活动。
5、组织开展建设处人员的年终总结和考核评优工作。
6、继续组织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规划办
1、全力做好蔷薇河综合整治及蔷薇湖工程前期工作,有效推进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
2、全面全市水利发展战略规划。
3、完成城市防洪规划送审稿。
4、继续实施水系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征求意见稿。
5、积极配合省厅继续开展江苏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规划连云港市境内相关规划编制工作。
6、配合相关处室,力争初步完成海堤达标巩固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7、配合省、市相关部门,积极做好省沿海开发规划相关事项的对接工作。
8、配合相关处室,做好江苏省沂南、沂北除涝规划等其他水利前期和规划的衔接工作。
9、配合省厅完成重点中小河流近三年实施规划编制工作。
10、按照省厅要求,加快推进滨海新城三个沿海挡潮闸初步设计编制和海堤防护工程可研编制工作。
11、配合省水利厅,全面完成省边际河流矛盾调查和规划编制工作。
为了切实做好*年度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全国社会组织管理与经验交流会议和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对今年的工作部署,把*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安排意见下发各市州地,各地要按照安排意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好*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计划。
*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全国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议部署,以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以提高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的发展。各级社会组织管理机关要在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常规工作,确实做到统筹兼顾,整体推进,努力提高社会组织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一)积极做好重点工作,切实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新发展
1、加快推进我省行业协会、商会的改革发展。结合民政部门自身职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36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发改、财政、经贸、组织人事等部门做好行业协会改革发展工作。围绕省委省政府产业发展政策,制定培育发展行业协会的规划,推进解决行业协会与行政管理机关合署办公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在行业协会兼职等问题。一是制定出台我省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办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行业协会商会登记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发展,逐步建立起适应我省产业特点和企业发展需要,布局合理、覆盖面广,功能齐备的行业协会商会结构体系。初步形成保障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有序的法律规范和管理体制。二是省厅将选择1-2个点作为进行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工作的试点,探索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经验,同时加强立法调研,发挥专家学者和科研部门作用,为进一步开展工作提供理论支持,积极推动《*省行业协会商会管理条例》制定和出台。
2、大力推进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要求,积极探索,努力推进民办非企业单位快速发展。各地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和人民群众急切需求,制定出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政策,重点加强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福利事业、社区服务和服务“三农”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规划、发展和培育。一是深入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建立起信息公开、服务承诺和社会监督机制。各地今年至少要集中开展一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增强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公益意识。并逐步建立自律与诚信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促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各地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对这项工作重视和支持,力争在财税、信贷、项目、职工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和用地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省厅也将积极争取省政府出台《*省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若干意见》,积极推进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快速发展。
3、积极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机制试点工作。建立社会组织评估体系是进一步探索对社会组织实施动态管理的开拓性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探索,认真按照民政部下发的指导意见制定好本地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评估机构。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评估指标,制定评估实施细则和标准,各地要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指导原则,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省厅将及时下发《*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对评估的内容、标志和尺度、程序、登记等进行统一的规定,并对全省相关工作人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对部分省级社会组织开展评估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在各类社会组织中推开。并将对社会组织评估结果作为今后表彰社会组织的重要依据。
4、推行规范管理,加强行政执法。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年度检查制度,加强年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改进年检方式,提高年检工作效率,强化年检工作的严肃性,并将社会组织日常工作重心从过去的“重登记,轻管理”,转移到管理工作上来。同时要将年检工作与评估工作、日常监督等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工作合力。各地要切实落实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查非打非工作力度,逐步建立社会组织突发敏感性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健全执法查处的主体、程序、监督、处罚等有关规定和法律文书。
(二)加强日常管理,夯实基础工作,推进社会组织工作规范化建设。
1、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功能,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在扶贫济困、安老扶弱、助残养孤、救灾救济等领域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6号)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及相关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黔财税[*]16号)及*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国税局和省地税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申请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通知》(黔民发[*]4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和党的十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提出的“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本部门及各科室的执法权限和职责,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为我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二、目的要求
通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提高本部门、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自觉性,促进职能的转变和工作效能的提高,达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程序规范化,监督机制完善化,为逐步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科学的、规范的行政执法制度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局决定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
四、法定职责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
(一)法定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监督、组织实施。
2、管理和指导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3、管理和指导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4、指导全市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及司法助理员工作,参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制订全市的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执法检查;组织、指导、开展法制宣传、法治建设和法学教育工作。
6、负责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工作。
7、负责和指导全市的社区矫正工作。
8、负责和指导全市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9、管理和指导全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10、组织实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进修。
11、归口管理全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对外联系、交流与合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执法管理目标
1、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按照我市“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重点突出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市场经营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外来建设者的普法教育。加强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研究和指导,完善各项工作措施,紧紧围绕市里中心工作,紧紧围绕“法治”建设,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全局性、先导性、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治思想,推进法治实践。
按照市委提出的“依法治市”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地方、基层和行业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律师管理工作
围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实施《律师法》,进一步深化改革,严格依法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有效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保障机制和分配机制,督促律师事务所建立事业发展基金、执业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严格依法规范律师行为,切实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切实做好律师继续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
3、公证管理工作
继续深化改革,要把改革的重点放在拓展业务、规范管理、完善机制上。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岗位目标责任制的修订,搞活激励机制。抓好事业发展基金、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的建立。加强公证质量的监督、指导,建立自查、互查等一系列制度,严防错、假证的发生。加强公证形象教育,提高公证服务质量。
4、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加强法律服务所的规范化管理,不断完善法律服务管理的各项制度,指导法律服务所工作,监督、检查办案质量。围绕“巩固一类所,强化二类所,撤并三类所”的要求,吸取律师工作改革的成功经验,推动法律服务所上规模、上等级工作。继续加大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
5、法律援助(行政审批)工作
要建立健全我市的各项法律援助制度,建立健全镇(街道)法律援助站和社团法律援助工作部,规范法律援助的各项工作,组织、指派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确保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开展法律咨询解答和法律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认真做好律师事务所的设立初审,律师执业初审工作,严把律师、律师所年检、注册关。认真做好公证机构设立初审、公证员申请执业初审工作,并做好公证年检、注册工作。认真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登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年度注册工作,做好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执照年检、注册工作。认真做好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登记初审、司法鉴定人员执业登记初审工作。
6、镇(街道)司法所的管理工作
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加强管理和指导,完善硬件、软件设施建设,加强对司法所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规范台帐资料的整理和司法文书的制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和基层社会稳定打好基础。
7、人民调解管理工作
要继续搞好标准化调委会建设,抓好社区、集贸市场、企业及周边地区调解组织的建设。要整合基层调解资源,深化构建大调解工作机制,做到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机统一。继续对调委会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建立健全各项调解制度,逐步实现调解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做好民间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工作,提高纠纷的预防和调控能力。
8、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
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完善各类工作制度,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三支”队伍建设,健全社区矫正组织机构。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构建刑罚执行的“社会化模式”。形成一个党政领导下综治协调,司法行政为主,公、检、法各方协调配合、科学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非监禁教育改造罪犯的质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9、司法鉴定工作
健全完善司法鉴定工作制度,规范鉴定活动,保证机构和人员职业资格及服务质量,做好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调查、处罚建议和日常检查监督,严肃查处为牟取经济利益违法从事司法鉴定活动的行为。
10、队伍建设工作
抓好思想政治教育,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要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队伍目标管理责任制为龙头,抓好队伍建设,深化“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认真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五、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分解落实
(一)办公室
1、根据本局部署,制定和落实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协助局党组抓好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
2、负责行政监察方面的监督和违纪的查处工作,配合做好党员纪律的查处工作。
3、负责本局组织人事、老干部、工青妇工作,具体承办有关干部的考核、任免、奖惩工作。
4、协助局党组做好镇(街道)司法助理员的管理工作。
5、协助本系统的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等事宜。
6、掌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动态,负责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及督办工作,为局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
7、协调各科室、处、所的工作,检查、督促各科室、处、所执行上级和局领导的决定、指示、决议。
8、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管理工作,以及对市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9、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管理。
10、负责草拟本局的重要文件。
11、负责本局法治创建、综合治理、档案、保密、保卫和工作。
12、负责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调查、处罚建议和日常检查监督。
(二)法制宣传教育科
1、管理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及工作。
2、承办市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3、制订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计划,编写宣传教育材料。
4、指导全市各部门、各镇(街道)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并承办本局机关的普法工作。
5、抓好全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三)基层工作管理科
1、管理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
2、管理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3、管理指导全市司法所工作,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4、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抓好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助理员及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
5、组织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好农村的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6、负责制订归正人员教育管理工作计划。
7、指导各镇(街道)抓好归正人员教育管理帮教工作,落实镇(街道)、村(社区)帮教组织。
8、承担市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工作。
(四)法律服务管理科
1、监督、指导全市的律师、司法鉴定工作。
2、制定和完善律师、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规定,并负责督查、检查、考核、落实。
3、加强律师、司法鉴定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并负责执法检查和落实工作。
4、做好律师、司法鉴定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律师、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办案质量的督查工作。
(五)社区矫正科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3、指导镇(街)社区矫正机构具体承担好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教育和考察。
4、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表现和考核结果,指导实施奖惩。
(六)公证处
1、监督、指导全市的公证工作。
2、制定和完善公证工作的管理规定,并负责督查、检查、考核、落实。
3、加强公证员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并负责执法检查和落实工作。
4、做好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的审核报批工作。
5、负责公证员办案质量督查工作。
(七)法律援助中心
1、负责制订全市“148”和法律援助工作总体规划。
2、解答法律咨询,普及和宣传法律、政策。
3、指导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调处、疏导投诉的突发性、易激化的各类民间纠纷和。
4、受理、指派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实施法律援助工作。
六、实现行政管理目标的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实现职能到位,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执法权威,全面加强法制建设的一项系统工程,是推动依法治市工作的极其重要的一个环节。通过组织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文件,统一思想认识,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在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下,实行局长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制。局长对本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负总责;分管局长对局长负责,认真抓好分管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和督查落实;各职能科室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责任人,上对分管局长负责,下将执法责任分解到人;科室副职和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下设具体的办事机构,负责日常事务。
(三)努力学习,提高素质。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熟知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执法职责、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应承担的责任,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四)追究过错,责任到人。本局机关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者过失而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必须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过错责任,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公开公正、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处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本局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1、违法或错误实施行政处罚;
2、依法应作为而不作为造成损害;
3、超越职权导致行政执法过错;
4、执法中、弄虚作假、显失公平,造成恶劣影响;
5、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或者,经复议机关复议后被撤销、变更或者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6、违反法定程序和超越或,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部分撤销或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7、其他应当追究的行政执法过错行为。
发生行政执法过错,依法由本局先承担赔偿义务或者其他责任后,根据造成过错的原因、后果和所采取的救济办法等因素,对负直接责任的行政执法人员追究过错责任。对于过错责任,分别适用或者合并适用下列责任追究:
1、批评教育;
2、责令检讨改正;
3、暂扣行政执法证件;
4、调离原行政执法岗位,并上报吊销行政执法证件;
5、责成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6、给予行政处分。
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移送纪检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决定,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本局决定追究行政执法过错、错案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后,属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检讨改正的,由其所在科室负责执行;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的,由办公室依法办理;涉及人事任免的,由办公室依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涉及行政监察、纪检的,由办公室报请局党组办理;涉及经济赔偿的,由办公室(财务科)办理。
(五)认真考核,强化监督。对本局机关各科室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范围,主要从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础工作、执法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其中:
1、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的基础工作,满分30分,每项6分;未达标准的酌情扣分,每项扣完为止:①科室领导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岗位责任制有机结合,有本科室具体的实施意见;②根据《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中明确的执法责任,全面承担本科室的执法责任;③本科室将承担的各项行政执法责任进一步明确到具体执法岗位、人员;④本科室行政执法人员熟知本部门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执法职责、执法范围、执法权限、执法程序;⑤科室领导重视推行政务公开,有具体实施意见;科室之间积极配合协作,无推诿扯皮现象。
2、执法责任制和政务公开的执行情况,满分50分,每项10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每起扣2分,每项扣完为止:①年内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有相抵触的情况,或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按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查;②本科室及行政执法人员不严格履行法定执法责任,或者发生违法违纪情况;③执法责任制的各项指标未达到规定标准、要求,政务公开流于形式,向社会公开事项仍然存在暗箱操作情况;④执法活动不规范,程序不合法、量罚不当;⑤发生因执法错案引发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被撤销、变更、责令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或者发生行政赔偿案件。
一、突出大调解这一平台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大调解”这一平台建设,是今年初县局作为一项主要工作进行布署的。镇司法所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组织部门,在县局的关心和支持协调下,在人力、物力、财力上进行积极努力,镇司法所正规化建设已基本达标,实现了办公用房达150平米,所长室、办公室、档案室、人民调解室、接待、听证评议室等一应具全,办公桌椅更新,新增空调三台。大调解中心工作人员共7人,配有专职员,各项工作均有明显突破。
一是理顺矛盾调处思路,将复杂疑难问题分解成若干个小矛盾进行规范化调处。今年以来,##镇司法所在去年已化解各类矛盾的基础上,归纳、总结矛盾的形成原因、矛盾发展的规律、化解矛盾的层次及其运用的调处手段,总结出一条复杂的矛盾简单化解,简单矛盾复杂处理化的工作思路,为各类矛盾的顺利化解,指明了工作方向,明确了工作的侧重点。第一,对传统性的矛盾纠纷的化解上,立足于已建立起来的专业队伍,要求按照司法部规定的格式化协议书的制作进行规范调处,在调处过程中侧重是否有可能激化为民转刑或自杀案件为重点,其他案件以将化解矛盾后是否有连锁反应为预防重点,如果有连锁反应,而且事态难以控制的要求及时将矛盾上交,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处,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初发阶段,如各类土地纠纷的化解、医患纠纷的化解、土地租赁费分配的矛盾、拆迁安置矛盾、群体斗殴、避免自杀案件等,如走与县人民法院衔接联动的路子化解了十里村宁杭高速路旁的广告牌占用耕地的纠纷,控制了矛盾在宁杭高速沿线的负面影响。最近又与法院共同调解婚嫁女因户口未迁要求参与队组分配的纠纷,力争将矛盾控制在小范围内解决,否则对全县都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又如中山村小村的土地租赁费的分配、聋哑学校实验基地土地租赁费的增加等矛盾的处理,较好地维护了地区的稳定。在处理这一类矛盾时,我们体会到,个案的处理就是一类案子的的处理,必须将矛盾纠纷放到全局中来考虑。
二是对复杂的矛盾分解成若干个小矛盾,采取谈判的方式,成熟一个解决一个,最终将矛盾在边控制边解决中化解为无形。如本镇东庐村一住民建房,因一个帮承揽木工活打工的人摔伤骨折住院,但在即将出院的当晚病死于医院,因这个死者为“五包户”,涉及的法律、政策性的规定比较多,权利、义务的承担以及对死者应承担的责任部门也比较多,责任的认定相当复杂,死者直系亲属在向法院后,法院认为索赔的证据不足而撤诉,镇调处中心在接到此案后,经调查调解,采取的是对争议不清的问题进行搁置,就问题如何的承担进行协调,通过召集当事人双方谈判,当天就成功化解。又如十里村汤家群众、东庐村的韩三队对镇轮窖厂用地权属的争议上,矛盾突出,镇调解中心将矛盾分解成若干子矛盾进行逐步化解,矛盾得到了比较好的处理。在化解中,分清集体土地划拨的时间、年代、征用和租用等法律关系,对征用、权属清楚的搁置,对集体土地达到二十年以上的依据政策仍然有现使用者使用;对租用土地取土换田的,以及在计划经济年代协议上有粮食补差的给予履行;对安置的劳动力,在回家有补偿的搁置;对没有补偿依照政策办理;对有劳动能力可以进厂打工的,政府协调进行打工;对生活困难,能纳入低保的进行低保;两起大的群体性矛盾在两天内全部化解,较好地平息了事态。在事态平息后,作为司法建议,镇司法所向政府提出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中晚期办的镇办企业,要求加快土地不动产改制,将矛盾发展的主动权控制在可控范围内,尽量避免类似矛盾的发生。截止年未,土地不动产改制符合条件的已基本办结。
二是分清责任,畅通矛盾处理渠道,简化矛盾处理程序,为矛盾的化解,方便当事人。“大调解”平台建设,初衷是为了方便重大疑难问题在涉及多部门、多级别的处置过程中便于协调,齐心协力共同将矛盾园满解决,但是如果采取矛盾纠纷集中受理再进行分流指派,这在一定程度上多了一个运转环节,如果矛盾当事人直接到相对应的部门去处理,在处理不了后由该部门再移送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由中心直接处理。这样就可以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同时,对分清问题,落实责任是强于分流指派,反馈的,这样做有以下几个优势:第一,便于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第二,便于节省警力、人力和时间;第三,便于树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最终能解决问题的权威性、专业性;第四,对矛盾处理责任单位不但有压力,而且有相应的责任感,方便在今后的工作吸取教训,便于中心始终掌握矛盾处理的主动权;第五,可以摆正矛盾纠纷的指导和直接处理的关系,做到集中精力办大案、复杂疑难事件,在大调解的实践中,集中受理案件,并且分流指派这一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形同虚实,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意义,既不方便当事人也不便于案件处理过程中人性化的体现,当事人容易产生对中心不信任的思想,给将来处理案件带来变数。鉴于上述问题,##镇实行社会稳定领导小组案件分类管理责任制,处分不同的案件由不同的分管领导负责,实行首问制、连代制、考核制,明显提高了办案的效率和质量,凸现了公正、及时、效率的原则,畅通了矛盾处理的渠道。
三是化大功夫造就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调解队伍。近年来,##镇司法所应对矛盾多发期的工作需要,为培养和造就一支既懂法律又懂政策,既能说会道,又人熟情通,既能摸排发现矛盾,又能及时化解处理的队伍,工作的重点始终放在高素质的队伍建设的培训、指导和发案率低上,而不是整天陷在矛盾中,天天与矛盾打交道上。第一,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调解队伍。队伍人员的不稳定,要想提高素质是困难的。因此,每当人员调整,镇组织部门及时与司法、综治部门协调,原则上有重用,不适应的可以调整,一般情况,原则上不动。近五年来,基层调委会人员的调整未超过五人。第二,化大力气,进行业务和理论知识的培训,从理论与实际两方面同时进行。今年共开展业务培训六期,从实际效果来看,基层调委会就传统矛盾纠纷基本上没有上交的。截止年未,镇调委会介入调处的案件累计只有八起,基本做到了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第三,争创基层调委会达标,力争在年内考核达标的调委会在八个以上,建立全县最好的村(居)调委会各一个,基层调委会规范个案格式化协议书达40件以上。第四,强化对基层调委会的调解与指导工作。在指导基层调委会的工作上,重点规范档案台帐、表薄以及调解案件规范归档上,一般情况下镇调委会下基层调处案件,要求基层必须做好前期的受理、登记、调查取证工作,在案件调解完毕后,由村或居委会归档。
二、强化“两个重点”,积极推进民主法制人性化管理的进程。
今年,镇司法行政工作“两个重点”是迎接市、省“四五”普法、依法治理的验收和全面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抓好自查自纠,积极做好“四五”普法暨依法治理的验收工作。第一,继续认真做“四五”普法的常规性工作。今年共举办镇级培训班四期,培训内容为农村常用法律知识、宪法修正案、行政许可法以及条例的学习,其中村级培训一期二十二场次,内容为土地法、民法、行政法、宪法、刑法以及三大诉讼法及其诉讼方式等,参训人数达1万余人,发放各类学习资料近3000余份。同时与镇成人教育中心40名学生开展“一帮十”活动,组织青少年学法培训一期,并在全镇组建了社区法律学校23家。第二,认真做好迎查验收的自查自纠工作。一方面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迎查协调会,要求各部门对照标准自查自纠,另一方面努力实现两个目标:一个是在全市、省的验收上不拖后腿,另一个是实现综治创建验收合格。目前,已通过市级检查验收。
第三,继续认真做好依法治理工作。今年是民主法制示范村、社区、单位争创的第三个年头,通过三年来的努力,我镇目前有省级命名的村、社区二个,市级命名的村(居)委会、单位七个,县级命名的村、居委会、单位十个,村、居委会被命名的已达81.8%,实现了上级下达的考核指标。在依法治理上,重点抓好重大矛盾的排查和预防,以大防控、大稳定工作要求为目标,努力争创“平安##”,全年治安发案率与去年相比有所好转。
二是以社区矫正衔接为抓手,全面启动矫正工作。
从今年五月起,社区矫正的衔接摸排便紧张地进行,通过摸排,六月下旬,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完成了交接工作,第一批共交接了21人,此外,还受县局的安排,接受了开发区5名矫正对象的托管。在交接后,还接受了7名经县法院新判的矫正对象,年未在册矫正对象共28人,其中含在9月份后到期解矫的共6人。今年来,社区矫正工作共完成四项工作:第一,落实矫正衔接工作计划,从人性化角度出发,到罪犯的居住地进行逐个交接,并落实保证书、矫正协议书等;第二,在全镇范围内招募社区矫正志愿者,年未,在册志愿者人数达120多人,并进行志愿者矫正知识的培训;第三,组建了领导小组和“两支队伍”,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第四,依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进行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工作,到年未,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人均落实矫正方案5件,有力地推进工作的开展。
三、规范“三项工作”,为司法所再上新台阶创造条件。
这规范“三项工作”分别是安置帮教、148和法律援助、调查研究,这三项工作,是日常工作,也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关键性工作。
一是落实安置帮教工作,将其纳入社会稳定关键性的基础工作来抓。今年以来,我镇共回归41人,目前已全部进行了安置,帮教协议书等一人一档工作仍然按系统化管理模式进行,前五年回归的刑释人员和前三年回归的劳教人员仍然采取分类管理的模式,当年回归的人员未出现重新犯罪,对当年回归的,需要培训的,与劳动就业部门协商并开展就业免费培训,将安置帮教的重点转到了婚姻家庭的和谐、收入来源、就业三方面的落实,努力减少犯罪。
二是“148”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今年以来,“148”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日平均接电、接待来人咨询在15件左右,基本上做到有问必答,有案必处,通过“148”服务,化解自杀事件三起。在法律援助上,今年组建了农民工维权分部,截止11月底,共帮农民工追讨工资一百余万元,其中春节前兑付60工资余万元,进行法律援助案件3起,追讨工资近5万元,帮助镇轮窑厂农民工追讨工资17万元,10月份为农民工向贤泽公司追讨农民工工资20万元。积极向县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案源达10起。同时,镇司法所还结合相关会议进行法律援助的政策法规的宣传,并为镇弱势群体建立一人一档台帐,完善法律援助的工作规程。
三是落实调查研究工作。全年共完成理论调研文章两篇,完成授课稿二件,完成信息八篇,其中有三篇文章分别被县今日溧水、南京司法和司法简报录用,溧水法制网也完成了全年三十篇工作任务,特别是调研文章和普法授课稿,对于指导面上的工作有了较好的指导价值。
纵观全年的工作,虽然成绩明显,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大调解平台建设已组建成功,但要发挥其功能,在经费、人力上还需要进一步投入。二是社区矫正工作已纳入正规化管理,但经费迟迟不能落实,给工作的开展也带来很大的困难。三是基层调委会的建设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特别是综合素质。四是矫正工作人员队伍的建设,从长远的观点来看,还需要强化专业性训练和提高。
(二)
2006年,##镇司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为工作出发点,从稳定压倒一切的政治高度,突出抓好“大调解”平台建设,强化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民主法制进程,从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出发,突出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以人为本推动全局工作,为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文明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2006年工作目标是:1、力争筹建镇司法办公大楼一幢,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2、继续探索“大调解”平台作用以及功能的发挥;3、新组建基层人民调委会两个;4、争取申报省厅集体二等功;5、确保工作有序,不出现5人以上进市、省、京上访,到县上访的次数明显下降;6、全面实施“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
一、以人为本,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
司法行政工作是一项综合服务性工作,是确保社会稳定的一支重要力量。其工作直接面对基层,面对群众。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一个地区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在2006年,我镇司法行政工作一个至关重要的工作就是全面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正确认识工作人员的通才与通识之间的辩证关系,努力达到通识与通才的有机统一。所谓通才,它的重点在于强调能力,方法和性情的培养,所要求的是综合的能力、基础和方法,广博的知识和自我选择的能力,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训练都整合为一体,所谓通识,是与专业教育相对应的概念,主要是打基础,对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司法行政工作是通识的专业性工作,但如果要将工作干的有声有色,则必须在通识的基础上达到通才的要求。首先要继续加强与工作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技能的业务培训,以务实和求实为工作目标,做到通识与通才培训兼顾。再次,进一步要求工作人员和基层调解员进行与业务相关的其他学科的自学,每年必读1-2本书,进一步提高法律文书制作的水平。二是注重工作经验的积累和运用。特别是相似案件处理方法比较分析,有助于提高业务技能。三是以制度管理、目标管理等现代管理手段,提高管理的人性化,这主要包括实现个人价值与集体奋斗目标的统一性、个案处理与全局的稳定性的统一,纵横向的协调、情绪控制等整合,力争达到个人与集体在奋斗目标上的统一。
二、发挥主观能动性,变被动争取实现的工作目标为上级主动支持。
通过近几年的工作努力,司法行政工作的环境已进入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期,这既有司法行政部门自身努力的结果,又有社会发展形势所带来的机遇。从目前的司法行政发展的内因来看,既是自身的争取又是环境的需要,自身要发展壮大,形势也需要,应该说,发展壮大的相关因素都已具备,但如何发展壮大作为一个课题放在桌面,必须有我们去做。从我所明年的奋斗目标来看,任务重,要求高,自身必须有发展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变被动争取为上级主动支持,变我们要做的为党委政府主动要做,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目标。首先,必须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力争将建##司法办公楼列于县奋斗目标,并作为一项任务下达给地方党委、政府,列入千分制考核。其次,在如何建上,立足司法行政系统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协调,力求将工作的被动争取转入主动的配合,最终达到水到渠成,全面落实办公硬件的装备和人员的配备,为争创全省一流的司法所创造条件。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三、以考核为重点,全力推动地方党委、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执政。
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是一个系统工作,是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做好这项工作有助于基层政治民主法制建设水平的提高。从近几年的工作情况来看,考核的重点还应该进一步突出,还要进一步的完善。这项工作应该讲一年好于一年,但与上级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特别是即将开始的“五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应该有一个分阶段的目标考核细则,重点应将所有涉及的部门如组织、宣传、人事、纪检等部门,都要有相应的考核硬着子,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全局一盘棋,如果仅凭司法行政部门一家来推动,其困难是重重的,所以,其考核的重点必须从上而下,垂直一考到底,避免各自为战。首先组建镇“五五”普法及依法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负责日常工作。其次,成立具体办事机构,即:以人大为主体的普法执法监督机构,以组织、宣传部门牵头的党委中心组学法机构,以司法所牵头的全镇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以纪检、人事部门牵头的学法考核机构,全力推进全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同时要求各牵头部门落实全年工作计划和具体考核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全年完成“五五”普法书籍资料的发放,出台相关的普法和依法治理规划,完成普法培训44场次备课稿2件。
四、以求实效为重点,继续探索“大调解”平台作用及其功能的发挥。
“大调解”平台建设成功以来,其功能如何发挥,如何达到既能处置问题,又能提高公信力是明年工作的又一个重点。因此,在充分发挥已摸索出的庭审式调解,听证与社会评议,人调与法院联动,人调与联动,人调与公安联动,人调与相关法律服务机构联动等处理问题机制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大调解处置问题的工作效率。首先,要进一步将工作力量、工作重心前移,把摸排和预防工作放在工作的重点来抓,做到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堵,宜钝不宜激,宜小不宜大,把钝化控制矛盾的形成和激化作为前移工作重点,进一步减小大调解工作平台的压力。其次,认真做好接待和人民来信来访的处置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协助的工作原则,将息访工作作为党委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工作来抓,作为为群众办实事来抓。再次,认真做民间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以小矛盾不出组,大矛盾不出村为全年矛盾调解的工作目标,以司法部统一规范的格式化协议书的制作为蓝本,提高纠纷调处的成功率。明年将新成立企业调委会两家,完成格式化协议书制作44件,案件调处率达100%,成功率达96%以上。
五、以人性化管理为重点,认真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