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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保护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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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保护

第1篇:文化保护范文

1多元———尽可能地保存各种文化遗产的完整多元是指文化生态圈内不同文化群落的差异、文化生态系统内自然环境的差异以及生态过程的多样化。多元体现为城市构成要素的多样性、丰富性与复杂性。简•雅各布斯(JaneJacobs)在《美国大城市的生与死》中认为“多样性是城市的天性”,城市是“历史舞台”和“现实生活”的拼贴,是容纳“永恒的人类生活”的场所。不同历史时期建成的形态各异的建筑群、空间结构、空间形态等兼置,也呈现历史变迁的拼贴与嵌入[1]。系统中物种种类越多,其多样性就越突出。多元促使文化生态系统结构趋于复杂,意味着系统的抗干扰、抗入侵能力增强,不易被破坏,也更有利于文化生态系统物种的繁育[2]。因此,城市文化生态系统的多元特征首先要求保护城市文化的多样性。只要是反映城市社会、经济、文化等历史变迁和城市风貌特色的物种都应该列入保护范围,无论物种在系统中的个体数量多少、份额多少。在认真调查与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城市有价值物种的数量,确定其优势种、稀有种、外来种,尤其要重视保护稀有物种和濒危物种。譬如,故宫是我国封建王朝留存下的唯一完整而规模宏大的宫城,因此“无与伦比”且成为无价之宝。而北京的四合院建筑处于其环境质量下降、数量锐减的衰退时期,如果不及时抢救则面临这一珍贵建筑类型被城市建设完全蚕食的可能,类似情况在上海里弄建筑、广州骑楼建筑中都存在。保护对象的多元化与复杂化则意味着保护手段、方法的多样和灵活性。城市历史文化保护范围广泛而内容复杂,不但涉及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技术问题,还涉及城市拆迁、开发等社会与经济问题,需要全方位多角度地寻求保护途径。在专业技术方面,应该灵活运用各种城市规划与设计手段;在社会经济方面,需要通过政策法规以引导与规范建设行为,保护城市社会结构,调整城市经济结构等。实践已经证明,单靠一种保护手段是很难做好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工作的。与此同时,文化生态系统的多元特征也提供城市文化建设的多元化思路,是城市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在城市规划设计领域中,应当提倡城市规划理念的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反对完全按照某种风格的城市建筑设计,鼓励建筑师博采众长、不拘一格、突破创新。

2共生—能存留于生态系统中。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城市保护有着自身的复杂性与特殊性,许多城市既有丰富的文化遗产,也有历史遗留下来的沉重负担与发展中出现的严重障碍;既有发展中国家欠发达的主要特征,也有发达国家在其工业化过程中曾遇到的某些现象,交织存在结构性衰退、功能性衰退与物质性老化等严重问题。这就要求保护更新策略应当符合中国特色与地域特色,根据我国国情和每个城市的特点,因地制宜。

3人本主义———使历史社区社会生活充满活力人本主义讲求人与物质、社会与精神文化的关系,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同构同源,高度统一于系统中。首先,人是文化生态系统的创造者与主宰者。“文化是关于人的一切事物”[7],与人认识、改造世界的活动密切相关。人类的聚居形成各具特色的城市文化,城市建设史是“人”的社会生活史,历史文化城市更是人类文化发展的阶段性高峰、社会历史文化成就的活范本[8]。文化基因被人类掌握与认可,通过“符号”传承而创造新文化。因此,人是整个城市文化遗传过程的操作者与传播者,人应当成为文化生态系统的看护者,倡导文化生态伦理[9]。人本主义给予我们的启示是全面确定人在城市进程中的主体性地位,使文化生态的物质环境同人的行为信息相协调,从而真实反映历史本来面目。首先体现在对城市社会生活网络的保护,最大限度地维护居民就地居住,避免出现大范围、大规模的异地安置,更不能出现强制拆迁而将原有生活网络摧毁殆尽的局面。

4谋求居住街区的整体风貌保护与稳态更新,以保护其物化基础而为住区邻里的凝聚力提供持续的环境。与此同时,还应当重视文化生态环境中的某些人群,像掌握传统建筑技术的工匠群一旦消失,这门建筑技术就有可能灭绝,对这一人群的关注也是间接挽救了文化生态系统中的一些文化物种。人本主义也意味着人是提升与调整城市文化生态系统创造的主体,正如伊利尔•沙里宁(ElielSaarinen)所说:“让我看看你的城市,我就能说出这个城市居民在文化上追求是什么”[10],昭示出人民大众与城市文化创造之间的对应关系。然而,目前我国的城市建设现状是城市管理者、城市开发者与城市规划建筑师是城市文化生态系统的主要调控者与创造者,其价值观念、能力水平、素养高低等直接影响城市文化的优劣,城市文化生态系统的现状已经说明这一部分人群的素养有待提高。而且现行的建筑管理机制基本上将城市民众排除在城市文化生态系统建设范围之外,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文化多样性的创造,如何让公众参与城市文化建设是城市历史文化保护应当解决的重要问题。与此同时,城市文化呈现阶层的专有属性。城市中不同阶层拥有各自文化模式,且对同一文化的接纳与吸收呈现不同特征。譬如,对于一座传统民居的评议,一般居民只看到了建筑形态、装饰、室内陈设等,专业人员不但看到了这些,还领悟到其中反映出的艺术水平、价值取向等。因此,城市保护也需要重视各种有价值的物种。

5系统———使各层级关系的保护成为系统工程城市文化呈现层次丰富和要素多样的开放系统。任何一个城市文化都表现出一种鲜明突出的城市特色,整体大于局部,体现于城市文化的方方面面而又不是其简单叠加,不但反映出城市组成要素的个性特征,也反映出城市组成要素所没有的新特征。同时,城市文化生态系统呈现结构的层次性,既有主系统又有子系统,既有物质、社会、精神等层面文化,也有空间、时间、文脉等结构文化。各种文化在城市文化生态系统中表现为不同的功能性。物质文化在文化生态系统中的地位与作用是基础性的,但是,仅有物质文化而没有价值取向指导的文化生态系统是不可想象的。从对文化生态系统的约束与预规角度看,社会文化与精神文化具有规范性特征,常通过法律法规、道德观念等奖罚批评与控制文化生态系统,其规范作用往往是主宰性的。“不同的文化之最核心的差别,乃是规范特征之不同”[11]。这表明城市文化生态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系统观念应该贯穿于全过程。首先应当加强城市文化生态保护工作的系统性,环环相扣,缺一不可。与此同时,城市文化生态保护还需要树立整体性保护理念。不但要保护城市的文物古迹、历史建筑,也要保护历史街区、空间环境,更需要保护更大范围的城市总体格局与历史城区,保持整个城市的传统风貌特色。由此,也需要树立整体性更新理念,老城开发、新建需要从全局出发,统筹安排,以保证城市局部开发不是孤立于文化生态系统之外的破坏行为,而是维护与促进系统有序发展。其次,系统论也推导出城市文化生态保护最大限度原则,即尽可能扩大城市文化保护范围与保护内容,对于可保可不保的尽量保护。通过科学评价,确定有价值的保护整治部分与无价值的更新改造部分,而不宜完全推倒重建,即使可以保留部分的份额很少,也应该积极纳入新建范围。对于仅存几幢古迹,或者只保留城市空间格局的地段,都尽量纳入保护范围,决不能因为有价值历史信息所剩无几,就放弃保护。

第2篇:文化保护范文

关键词:文化保护;汶川灾后重建;城市特色

Abstract:The Wenchuan earthquake caused tremendous damage in Qiang region. It is a huge chanllenge to preserve and enhance the Qiang culture without any kind of futher damage to its local roots during the reconstruction process. The reconstruction plan of Mao County insists on "relics protection,local cultural characteristics revealing,and cultural inheritance". The plan emphasizes the protection of both material and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and encourages their mutual promotion. Based on the well understanding of local cultural features, the plan proposes guidelines for urban spatial structure and architectural forms, which effectively improve the city image.

Key words:culture preservation ; the reconstruction after the wenchuan earthquake ; city characteristics

中图分类号:C91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2)-09-55(8)

城市,是人类文化聚集地。文化,是城市的深层本质。美国社会学家、建筑学家芒福德曾说:“城市是文化的容器”。进入二十一世纪,随着城市竞争日益激烈,文化已经成为提升城市形象、塑造城市个性和促进城市发展的最重要因素。贝聿铭曾经指出:“每一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历史与文化,因而也有自己的个性与特色”。戴维·兰德斯在《国家的穷与富》中断言,如果说经济发展给了我们什么启示,那就是文化乃举足轻重之因素。

四川省阿坝州是我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州,是羌文化传承的重要地区。其下辖的茂县80%以上人口为羌族,是我国羌族人口最多的县,也是体现传统羌文化特色的各类遗产集中分布的重要区域。

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不仅对羌族地区的物质和生命财产遭受了巨大损失,对羌族文化也形成了巨大的破坏,羌族聚居地受到整体威胁与破坏,传承羌文化的各类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

如何保护和恢复羌族文化,对灾后重建工作形成了很大的挑战。在灾后重建的背景下,对羌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应特别强调采取正确的保护原则和方法,避免造成进一步的建设性的破坏。

北京清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震后第一时间进入了茂县,并承担了茂县灾后重建总体规划及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对灾后重建过程中的文化保护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1 茂县羌文化遗产及受灾情况

1.1 地区概况:

茂县地处四川省西北部,北、西、南分别与阿坝州自治区松潘、理县、汶川相邻,东与绵阳市北川县,德阳市绵竹市、什邡市、成都市彭州市等相邻。南北宽 94.8公里,东西长 116.5 公里(图1)。

茂县地跨岷江和涪江支流的上游地带,东部为低中山地带,其余为高山峡谷(图2)。区内高山林立,河流深切。地表为西北高、东南低,地貌以高山峡谷地带为主。县境山峰多在海拔4,000m左右,相对高度在1,500~2,500m左右。

全县辖风仪、南新和叠溪3个镇,19个乡,149个行政村。2007年全县户籍人口10.9万人,非农人口约16303人,主要集中于县城凤仪镇。茂县人口主要包括羌族、汉族、藏族和回族等,其中羌族人口9.11万,占总人口的88%。

1.2 羌文化遗产分布

茂县是羌文化核心区,在这块土地上承载着丰富的羌族历史和文化。该县拥有营盘山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黑虎鹰嘴河碉群等多处国家级、省级、州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还有瓦尔俄足、羊皮鼓、羌绣、羌族多声部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研究岷江中上游羌族古文化的重要基地,同时也是羌族非物质文化天然的活态博物馆(图3)。

无论从在全国羌族地区所处的地理位置、羌族人口分布密度,还是在羌文化的传统底蕴、浓郁的羌民族氛围等方面,都决定了茂县“中国羌文化核心区”地位的不可替代性。早在2003年茂县立足丰富的羌族文化资源,提出了建设羌族文化核心区的发展目标。

茂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具有羌族特点的生活风俗、建筑技艺、节日仪式、文化艺术、传统手工技艺等(图4)。

1.3 地震对羌文化的影响

第3篇:文化保护范文

(一)民族文化的自豪感、认同感缺乏

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民族居住的特点可以概括为“大杂居,小聚居”,这样不同民族之间的相互影响也比较深入,尤其是在民数民族和汉族居住相互错落的村寨更为严重。现在黔中地区出现的一种想象叫“汉化”,所谓汉化就是少数民族受到汉族的影响逐步被汉族同化的过程。出现“汉化”现象主要是因为部分少数民族在生活、生产等过程中缺乏对自己民族的自豪感、认同感,在内心不自觉地效仿汉族,这样民族文化的自豪感、认同感也就逐步淡化,甚至缺乏。

(二)民族文化成果被商品化,并在旅游中受到严重扭曲

多彩的贵州,爽爽的贵阳,黔中地区是旅游的地方。黔中地区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成果是旅游宣传的亮点之一,民族文化成果由全民共享的氛围在黔中地区已经形成。民族文化成果被商品化已经成为黔中地区民族文化发展的趋势之一。为了扩大黔中地区民族文化影响力,传统的民族文化成果已经被转化成现代化的技术商品,不再是民族文化真正的成果,民族文化成果已经被严重扭曲。

(三)黔中地区民族文化传承陷入困境

随着黔中地区经济发展和教育普及,公民受教育程度提高了,越来越少的人继续加入到民族文化传承、保护和抢救队伍。长期以来黔中地区民族文化传承陷入困境,部分民族文化工艺、民族民间技能已经失传。例如在黔中地区的喇叭(唢呐)民族民间音乐已经陷入了困境,现在聘请喇叭吹手的价格太昂贵。失传的主要原因是这些少数民族青年基本上不愿意从事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工作。

(四)黔中地区民族语言濒危

少数民族语言是一个少数民族重要的标识和象征,是一个少数民族保存集体情感、共同的重要渠道,因此,少数民族语言对于一个少数民族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黔中地区现存的少数民族语言已处于濒危状态。

二、现代化教育背景下黔中地区民族文化保护措施与对策

为了加快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加强黔中地区民族文化保护,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现代化教育背景下黔中地区民族文化保护措施和对策有:

(一)两手抓经济和民族文化,两手都要硬

黔中地区在贯彻落实贵州省“工业强省”战略、城镇化建设战略的同时应该狠抓民族文化保护工作,不以牺牲民族文化为代价的“工业强省”战略和城镇化建设战略,真正做到两手抓经济和民族文化,两手都要硬。经济发展促进民族文化保护,民族文化保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民族文化保护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效果明显。

(二)鼓励民间力量对民族文化的保护

民族文化保护的主力军在民间,鼓励民间力量积极组织、参与民族文化保护工作。例如现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在黔中地区的很多苗族村寨,在每年的冬月、腊月苗族小女孩会自愿、主动到山上砍柴放到“花园”旁边。

(三)强化政府在保护民族文化工作中的作用

各级政府应采取适当的保护少数民族文化,营造少数民族文化圈,加强对民族文化重要性的宣传教育,大力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提高少数民族的自豪感和认同感,积极开展少数民族文化传承、民族文化教育工作,抢救濒危的少数民族语言。政府充分有效地参与少数民族村寨的民族文化生活,并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合理关护少数人群体及其成员的利益,包括采取优惠民族村寨政策措施、加大民族文化保护经费投入等。

(四)建立博物馆和数字民族文化保护馆

少数民族文化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可以集政府和民族民间的力量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小型民族文化博物馆,主要搜集该民族有珍藏价值的民族民间文化成果等。

小结

第4篇:文化保护范文

1.1自身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消失、传承后继无人和文化遭到歪曲

农村传统文化是原生态的文化,是民族文化的根,是现代文化的魂,而其承载的主体是农民,随着大量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农村城镇化建设加快,农村呈现明显的“中空化”,农村传统文化的传承者日益减少,据2013年6月统计,秭归县摸底普查民间艺人1418人,其中省级非遗传承人11名,市级65人,县级386人,这些人中55岁以上的占到近8成,老龄化严重,传承形势十分严峻。秭归县也对有的农村传统文化进行了一些保护,但由于忽略了传统文化产生的土壤和社会生产,传承的更多的是表面的做法,而缺少对其渊源、缘由、变化过程的理解,有形而无神,存在而无价值,这更体现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的紧迫感。

1.2一些传统文化被作为不良风气遭摒弃、批判

文化没有先进与落后之分,它所有的只是反映当时的历史现状及诉求、不同人群的精神需求和状态。一段时期以来,农村传统文化被放到了城市现代文化甚至是现代文明的对立面,被看成迷信、落后、野蛮而加以改造,一些农村传统文化被作为不良风气遭到摒弃、批判。改造否定农村传统文化、文化西化是一个不争的现实,导致了农村传统文化与其根基断裂和文化认同的危机,不及时进行农村传统文化的发掘和保护,一些传统文化将成为历史。

1.3一些历史见证、老街旧巷、文化象征等被遗弃

在新农村建设、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为追求居民点村居整体效果而统一提供房屋构造图纸规范建筑,缺乏本土的传统建筑风格,使传统建筑文化遭到遗弃;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一些历史见证、文化遗迹遭到破坏或拆损;在旧城改造中,重开发、轻保护,对老街旧巷、文化象征肆意改扩建,制造假古董,假文物,愚弄游客;在文化打造中追求眼前利益,将一些民俗活动脱离原有的发生情境和空间,强行植入、拆解。凡此种种,致使一些文化遗产被毁坏,被歪曲,失去了原有的价值。

1.4一些传统工艺、加工技法因商品化而发生异化,失去了传统本色

一些传统工艺、加工技法是劳动人民在漫长的生产中提炼出来的精华,具有其独特的文化底蕴。消费者对传统工艺的的消费往往情有独钟,在利益的驱动下,生产者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替代传统的生产、制作工艺,甚至违背原义,使传统工艺发生异化、丧失本色,失去了个性;一些传统工艺品因商品迅速化而趋同化,产品粗制滥造,甚至假冒伪劣,最终失去了吸引力;传统工艺和加工技法因商品率低、缺乏现代气息、加工过程枯燥单调致后继无人。

2农村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几点措施

2.1政府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提供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

政府引导,基层负责制订相应的农村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将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将传统文化保护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传统文化保护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协调发展;安排相应的专项资金进行传统文化的发掘、保护和传承,加大传统文化的宣传和展示力度,对各级在传统文化方面有一定造诣、在保护传承传统文化上卓有成就的人员给予一定的补助,从而提高传承农村传统文化的热情与积极性,使抢救、保护、传承、弘扬传统文化成为社会各界和群众的共识。

2.2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要从基础抓起

培养立志于农村传统文化保护的工作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鼓励在中小学增设农村传统文化兴趣班,将传统艺术、传统工艺、传统体育等融入到课堂教学中,让传统文化在校园生根发芽,培养传统文化的接班人;充分发挥乡镇文体工作人员的作用,组建原生态艺术团、安排民俗风情聚会、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征集、整理,以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农民展示,切不可为卖座而“标新立异”。

2.3要充分尊重和保护仅存的文化遗迹

对各地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习俗、传统艺术、传统建筑、传统工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保护和传承,确保有原汁原味的影像资料记录,地方文化产业机构必须从根本上重视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不能简单地以精华和糟粕进行扬弃,存在就有其合理性,不同时代的政治、文化背景造就的这些传统文化,符合现代社会正能量的可以进行保护和传承,相反的则可留下相应的图像、文字资料供后人研究、探讨。

2.4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品

第5篇:文化保护范文

1、都江堰文化遗产是古代人类文明经典,属性是水利文明

《公约》对文化遗产的定义:

建筑群类:从历史、艺术或科学角度看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观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单独或关联的建筑群。

对可以被批准为文化遗产的建筑必须的条件:

“可以作为一种建筑或建筑群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出人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

“能够在一定时期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涉及方面的发展产生过重大影响;

“能够为一种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独特的或至少是特殊的见证。”

都江堰既是一座远在纪元前就在中国统一事业中发挥过巨大作用,在中国

和世界有着悠久历史意义的水利工程,又是一座生机勃勃科学美妙和自然造化人工斧凿相结合的浑然天成的建筑物;其巨大的效益一直延续至今的宏伟建筑,被公认为效益巨大,对环境有良好作用的“五好工程”的代表。80年代由中国水利学会水利史研究会推荐并被批准为水利工程中的第一座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些都足以证明的都江堰的历史地位,并具备上述条件。

我们认为都江堰文化遗产是古代人类文明的典型,其内涵属性是水利文明,应从如下角度予以评价:

(1)都江堰水利工程创造了与自然和谐共存的水利型式,创造出独特的水工建筑艺术,并影响中国南方广大地域。

古代都江堰渠首及以下的各级渠道均为无坝引水工程,与天然河道类似的渠系布置蜿蜒曲折,而以石木和竹为主的建筑材料和工程结构均直接源于自然。

这类与自然和谐的工程型式展示了古代水利规划思想自然观的精髓,国外环境水利专家誉为:“亲自然的水利工程”。

无坝引水水利工程曾经是古代中国最普遍的水利型式。20世纪以来,现代水利技术逐渐取代了这一水利型式。许多天然河流被混凝土大坝截断,缺乏科学规划而盲目兴建一些供水工程甚至导致河流下游断流、地下水枯竭。在都江堰灌区变化则表现在顺应河流水沙特性的鱼嘴分水工程和湃缺控制工程,纷纷为闸门取代;近似于天然河流的渠道被混凝土的水渠取代。到20世纪末人们对现代水利工程负面后果开始反思,并谋求水利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与环境保护的有效结合。都江堰正好是留下的唯一这类工程的实例。

目前为止,世界上古老的灌溉文明基本消失,在大江大河上只有都江堰渠首还基本保留了无坝引水工程的建筑艺术特点,展示着古代文明中人与自然互相融合的建筑艺术的魅力。

(2)都江堰创造了成都平原的水环境,并对古代成都及周边城镇的城市规划和建设有潜在的影响,是蜀文化的的特殊见证。

古代都江堰灌区的堰或河既是灌溉输水渠、排水渠也是水路通道,它们塑造了成都平原河流,为成都及周边14个县城及集镇供水、水运、环境和防洪的多种需求,并对城市规划和发展有潜在的影响,如成都以河流为骨架的街区格局便是例证。都江堰水系为成都平原提供了质量较高的景观环境、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随着城市化进程,今后都江堰的工程效益和社会效益将在城市供水和环境保障方面有更大的发挥。

(3)都江堰丰富和衍生了其他文化,是多种古代文化的集中体现。

都江堰是世界唯一有2000多年历史而至今尚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古代水利工程。在某种意义上,都江堰得以延续,实际是管理的延续。都江堰的集权和专业化管理机制是历史时期形成的,是工程延续的基本保证。历史的传承表现了国家政治文化的某一侧面。古代都江堰在国家专业管理机构和灌区管理的社会组织之间的纽带就是宗教神权。青城山道教文化与政治文化相互渗透,形成了二郎庙和青城山道教独特的文化现象,至今尚存的二王庙内有关工程管理的碑刻不乏这样的例证。

都江堰的历史价值还体现在集中政治文化、宗教文化和建筑文化的精华。由于都江堰管理需要,各时期兴建的建筑群落,如二郎庙、伏龙观,水利厅衙门均是古建筑精美的遗产。作为川西门户的都江堰市也与都江堰有不可分割的历史渊源,城市建筑与山与水相应成趣,极富特色。玉垒关、观澜亭以及索桥、南桥则是古代建筑艺术的精华。这些点面的建筑艺术与岷江与都江堰工程与河流共同构成了文化遗产主体。

2、都江堰文化遗产保护的难点与必要性

都江堰一直作为成都平原的灌溉工程持续发展和不断改造,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灌溉面积大幅扩展,渠首工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但是,至今仍基本保留的都江堰正面临完全消失的厄运。

据了解,都江堰鱼嘴以上300米以远即将开工的紫坪铺电站和鱼嘴引水枢纽,恰好均在都江堰文化遗产保护区的范围内。这就引发出三个冲突:都江堰作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作为正在运用的重要水利工程之间的冲突;都江堰景区范围与都江堰工程法定管理范围的冲突;都江堰三大工程(鱼嘴、飞沙堰、宝瓶口与紫坪铺水利枢纽工程的冲突。

关于都江堰的定位问题由来已久。大约在1982年由娄溥礼总工程师主持审查四川省水利厅和都江堰管理局提出的都江堰渠首改建规划。该规划包括宝瓶口建闸、内外江建闸、紫坪铺电站等工程,如果实施将基本改变都江堰无坝引水的工程型式。该规划因为水科院专家陈述都江堰的价值定位中历史文化遗产的不可替代性而作罢。目前紫坪铺电站前期工程已经开工。紫坪铺电站建成之后对都江堰历史面貌的破坏将是彻底的,鱼嘴自流分水的景观荡然无存。因为电站运行的尾水将提高水位而鱼嘴将长期处于水下淹没状态。可以想见这是都江堰文化遗产的浩劫,我们不应该忽略由此引起的恶劣影响和来自各方面的谴责。难道我们真的就缺这一座水电站吗?

水利工程对生态环境和景观环境是全新的营造或者有深刻的影响。已往我们水利工程建设及其管理运用对工程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结合考虑不足,而对它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更思考不多。具有悠久历史的水利工程,其文化和历史价值也是资源的重要组成,是重要的民族和人类财富,对其实行合理利用和保护,是水利管理部门应有的责任。因为对水利遗产文化内涵的恰当定位,对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需要科学地运用水利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来实现。达到都江堰的保护与利用目标,不是单纯地方政府或文物部门可以做到的。此外,水利部门对都江堰水利文明的保护和利用有效介入,也将有助于社会对水利事业的全面认识。

岷江水力资源开发和都江堰灌溉效益的保持和发展,是可以找到替代方案的,并不必以牺牲都江堰的文化价值为代价。为此,我们建议水利部对其发展规划予以关注,以避免今后不可挽回的遗憾在都江堰重演。

3建议

建设一处水利工程在现代是不难做到的,古代都江堰建筑艺术却是世界独有的,一经消失将永远难以恢复。因此,都江堰这座现存历史最为悠久的古代水利工程应该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得到应有的保护。

都江堰功能的定位:历史文化遗产和当代水利工程两位一体。我们认为,解决二者之间矛盾的焦点首先在于实行水价值观念的转变。岷江水的综合效益、长远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综合价值都要远胜于目前主要着眼于增加灌溉面积来得显著,尤其是灌溉用水还可以从区域水资源开发、节水型农业工程、改变作物品种等方面来弥补。

为此,建议针对即将上马的紫坪铺水电站和鱼嘴引水枢纽,有关部门应组织各方面专家立即予以全面周到的再评估。都江堰及灌区的长远发展,也应从都江堰的文化和历史价值定位,任何改造方案都应以不切断其历史延续性为出发点。

第6篇:文化保护范文

[论文摘要]语言与其所处的生态环境构成生态语言系统,生态语言系统与其他系统一样处于动态平衡之中。藏语作为藏族人民的主要交际工具。在传承和发展藏文化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由于历史和现实等种种原因,藏语的社会功能受到某种程度的冲击。保护民族语言。保存其所负载的历史文化遗产,已成为世界性的热门话题。实践证明,双语教育是一条有效的可行之路。实行双语教育,既能达到保护民族语言的目的,又不影响少数民族与外界的沟通,从而可以实现语言和文化的良性循环。

美国著名的生态学家e.odum为生态学下的定义是:生态学是研究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的科学。生态系统,是指地球上生命系统和环境系统在特定空间的组合。换言之,即生物(包括动、植物和微生物)因素之间以及生物因素与非生物(如阳光、空气、水分、土壤等)因素之间存在着的相互依赖和相互制约的关系。这些相互作用的关系,在自然界中构成各种有机联系的整体,即所谓“生态系统”,如江、河、湖、海、草原、森林、农田等均为不同的生态系统。系统内各因素之间保持着一定的平衡状态,进行着正常的物质循环和能量交换,此种现象即为“生态平衡”。

从传统意义上讲,生态学属于生物学的一个分支。不过,从20世纪70年代起,生态学得到了迅速发展。当时经济和科学技术的飞跃,虽然给人类社会带来了进步和幸福,但也带来了诸如人口、环境、资源等全球性问题。人们逐渐用生态学的眼光审视周围的一切,从而导致了许多学科的生态学化。这样,生态学的原理就被广泛应用于人类活动领域的各个方面,社会生态学、城市生态学、文艺生态学、教育生态学、经济生态学、环境生态学等新的交叉学科应运而生。语言生态学就是在这种背景下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生态语言学认为,世界上任何语言系统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的产生和发展都与自然、社会、文化、人群等环境因素密切相关。语言与它所处的生态环境构成生态语言系统。语言生态环境包括外生态环境和内生态环境两部分,外生态环境由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和人群环境四部分组成,内生态环境是指语言的各构成要素(语音、语义、词汇、语法)以及它们之间的有机组合。

外生态系统的前3个子系统(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文化环境)合称为自在环境系统,人群系统称为自为环境系统(如图)。自为环境系统处于自在环境系统与语言系统之间,是整个生态环境系统的能动结构。一方面,它从自在环境系统中摄取能量信息,同时自身也不断产生新信息,而且把吸收到的各种信息进行筛选、加工、处理,输入语言系统;另一方面,人群系统又运用语言系统传播信息功能,反作用于人群自身,重新调整能量信息在人群的不同层次、不同集团中的分布,不断推动人群的进步。

语言系统和其他系统一样,既具有稳定性,又具有能动性。语言系统一旦在某一文化结构中形成,该系统的各子系统之间以及子系统的各层次之间会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整体。同时,语言系统又处于不断的运动之中,系统不断与各环境因素进行物质、能量交换,以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如果系统某一环节出现了故障,那么整个语言系统就会受到破坏。

语言学的基本任务是认识语言的结构、功能及其演变规律。语言工作者可以根据语言发展的规律,为语言的运用确立语音、词汇、语法各方面的规范。语言规范化就是根据语言发展的各方面标准,把那些符合语言发展规律的新成分、新用法固定下来,加以推广;把那些不符合语言发展规律的成分和用法,妥善地加以处理,以使语言更好地为人们服务。

生态学原理告诉我们,生态平衡是一种动态平衡,当生态系统达到动态平衡的最稳定状态时,它能够进行自我调节和维持自己的正常功能,并能在很大程度上克服和消除外来的干扰,保持自身的稳定。为达到语言生态的这一“理想状态”,各国使用者都在努力推行本国或本民族语言的共同语,如汉民族推行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的汉语普通话,英吉利民族推行以伦敦方言为基础方言的英吉利共同语,意大利民族推行以多斯岗方言为基础方言的意大利共同语等,目的都是使语言实现良性循环。

藏语属于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是藏族人民主要的交际工具。由于历史发展和地理环境等种种原因,藏语形成了卫藏、康和安多三大方言。藏文据传是公元7世纪前叶,吐蕃王朝的第三十三代王松赞干布派大臣图弥·桑布扎等人到印度留学,图弥·桑布扎返藏后统一、规范原始藏文而形成的。随着藏文的推广使用,藏族历史上出现了一大批博学多才之士,他们撰写了浩如烟海的藏文典籍,从数量上说,仅次于汉文典籍。这些文献涵括了语言文字、宗教经典、历史文献、逻辑哲学、天文历算、文化教育、医药卫生、科学技术、文学艺术、伦理道德等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面的内容,为后人留下了极为丰富的文化遗产。

然而,面对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高科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藏语文的发展既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藏语与汉语、英语相比,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汉语普通话的作用日益增大,英语的学习也越来越受到重视,藏语文的使用和学习受到了巨大冲击,藏语文的社会功能有弱化的趋势。面对这样的事实,一些藏族群众不愿让自己的子女学习本民族的语言,藏族年轻人也从眼前的利益出发(如考试、升学、就业等)而忽视母语的学习。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母语危机”。

濒危语言现象全球存在,同时濒危语言问题也已成为国际语言学界倍受关注的热门话题。在1992年国际语言学委员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加拿大召开的国际语言大会上,濒危语言问题被定为这次年会的主题,199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该年为抢救濒危语言年,并于1995年在日本东京召开了关于濒危语言的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我国,濒危语言问题也引起了语言学家、社会学家和社会工作者的关注。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一部分学者开始对少数民族语言转用、语言濒危现象进行研究,2000年10月中国民族语言学会和<民族语文>杂志社共同召开了“中国濒危语言问题研讨会”,一些刊物发表了有关濒危语言的论文。

从语言的发展来看,语言的数量在不断减少。据一些学者的估计,公元前全世界约有15万种语言,到了中世纪还有七八万种,到了20世纪就只剩下6000多种语言,而在21世纪,其中有一半行将消失,也就是平均每两周消失一种语言。这些统计数字也许有不确切的地方,但它说明了一个客观事实全世界现有的语言在不断减少,很多语言面临着消亡的威胁。

我国有55个少数民族,在有一定权威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列了53种语言,但根据民族语文工作者掌握的材料来看,实际上不少于100种,这些语言中有的使用人13很少,其中20多种语言使用人31不到千人,基本上处于濒临消亡的边缘;即使使用人13超过千人的语言,也并不表明它们有很强的生命力。在我国历史上,曾经有许多语言由于外部或内部的种种原因而消亡了,这些语言后来或者是融合了,或者是被替代了,乃至一些在历史舞台上有过重大表演的民族的语言,如鲜卑语、契丹语、西夏语,后来也无影无踪了。

也许有些人会说,世界上的语言多达6000多种,一些消亡了,就让它消亡吧,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呢?但是说这些话的人没有看到,语言不仅仅具有交际功能,更具有文化功能,且是文化总体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它与文化的其他部分不可分割。一种语言的消亡对人类文明所造成的损失,无异于一场生态灾难或珍稀生物物种消亡所造成的损失,是对整个人类文化领域内“生态平衡”的破坏。而且,“语言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就某种意义而言,比物种资源、文物资源的保护与开发更为重要。”

实际上,世界上多种语言并存是一种文化生态环境。德国著名理论语言学家洪保特(humboldt)说:“每一种语言里都包含着一种独特的世界观。”这种“独特的世界观”可以认为是一个民族对世界的独特看法,或者是对世界认识和把握的某种“偏好”。比如,藏民族倾向于形象思维,表现在构词上常常是“以其所知喻其所未知”。如词语somang(梳子),直译为“多齿”;ngolta(镜子),直译为“看脸的”;shingbe(棉花),直译为“树上的羊毛”;vgokhrid(领导),直译为“牵头”等。又如,藏语的基本句式是“主一宾一动”,它与行为的先后次序不完全一致,如calagnyos(东西买),bodyigvbri(藏文写),dpechavdon(书读)等,这种语言结构,反映出藏族人民更看重结果、强调行为的施事对象这一特点。“假定人类只有一种思维方式,这样人类的认识就不可避免地陷入主观性和片面性的泥潭。语言一多,就可以防止这种危险,因为语言多,就等于认识现实的途径和方法多,为人们提供了多种多样可供选择的思维方式和观察世界的方法。”中央民族大学张公瑾教授也指出:“多掌握一种语言就是多一种交际能力,多一种文化体验,多一种观察事物的视角,多一种思考问题的方式。”

   语言是一种文化现象,是因为在语言中凝聚着一个民族历史文化的集体记忆。一个民族在各个历史时期创造的文化财富,最主要的部分都保存在自己的语言中,母语与其他文化成分和谐地构成民族文化的总体,这就是语言的文化价值。语言的文化特质,使其对于一个民族尤为重要,保存一种语言就意味着保存一种文化,丧失一种语言就意味着失去一种思维方式,失去一份极其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从语言生态共生的关系角度来看,多语种的和谐发展对整个人类都有好处,人类之所以能在地球上得以欣欣向荣的发展,就是因为人类有能力发展出多样的语言和文化以适应各种不同的环境。正如阿拉斯加土著民族语言中心的米凯尔·克劳斯所说:“多种语言并存有诸多好处,例如保存了某种语言,就可以将其社会的历史、文化以及科学知识传给下一代。在现代医学知识里。不少是从使用动植物的传统治疗中提取出来的,如果土著民族的语言不存在的话,那么有关当地的动植物的重要信息也就无从得到了。”

为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同时又保持母语的活力,可行之道便是推行双语教育。双语教育是引导人们在母语之外,学习和掌握另一种语言。中国人学习英语,少数民族学习汉语,在民族地区的汉族学习民族语,都属于双语教育的范畴。“双语化”是当前突破国家之间、民族之间文化交流的“语言障碍”,掌握其他国家和民族的先进文化,大力发展本民族文化的有效措施。

在我国,实行双语制有其合理性。第一,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种的国家。千百年来,汉族和其他几十个少数民族世世代代生活在一起,山水相连、唇齿相依,不同民族之间的交往、不同语言之间的接触和相互影响,有着悠久历史,双语现象由来已久。第二,从双语、双文化的角度来看,语言既是文化的载体,又是文化传播的媒介,因此学习一种语言,就意味着学习一种文化,保存一种语言,就意味着保存一种文化。双语教育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培养双语、双文化人,在双语的学习和使用过程中,吸收、融汇并传播两种文化。因此双语教育既担负着继承和弘扬少数民族文化传统的重任,又担负着吸取人类所有先进科学文化,用以充实和发展自己的重任。

当然双语教学必须主次分明,母语教学应放在首要地位。对藏族来说,藏语是母语,藏文是本民族的文字,藏语和藏文是这个民族赖以生存、发展和腾飞的翅膀。一般来说,母语是开发民族智力的资源,是发展民族科技文化的工具,是学习先进文化的先导。198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的以母语为教学工具的专家会议上指出:“母语是入门教育和取得成功的关键,对于维持一个土著集团的文化,母语教育是最好的向导和工具。”我国老一辈语言学家严学窘也指出:“母语是教育的最好手段,是继承文化的最好工具,是促进人民参加国家建设和发展的最大动力和标志,是消灭文盲、愚昧、歧视和贫困的有力斗争武器。”人的一生,通常都离不开母语,母语一般是人们最容易理解和掌握的,它记载了本民族在历史进程中积累的智慧、知识和经验,其思维方式为人们所熟悉。实践证明,学校教育采用与学生思维一致的母语以及记录这种语言的文字进行教学,不仅顺应了思维发展的规律,有助于学生智力的进一步开发与提高,而且有助于第二语言的学习与掌握。

当然,一个民族的发展,单靠母语教育是不够的,特别是当今社会经济一体化和大众媒介(电影、电视、互联网等)的传播,民族地区与外界的联系更加紧密,民族地区的本土文化和语言必将受到外来文化和外来语言的强烈冲击。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画地为牢、固步自封的民族是不可能发展的。所以既要学习本国、本民族的语言文字,又要掌握世界其他先进国家、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而学习他们先进的文化科学技术,已成为世界范围内的普遍现象。双语教学的实质,就在于文化之间的互动、借鉴和吸收,对外民族语言的学习,其目的是对外民族文化有用成分的吸收、引进和消化。

由于各民族双语发展进程不统一、文化背景和所面临的问题不同等特点,双语教学的类型也有不同。在四川省的彝藏地区,中小学校主要实行了两种模式的双语教学计划:第一种是以民族语文为主的教学,同时开设汉语文。旨在既能继承、弘扬和发展本民族传统语言与文化,又能掌握主体民族的语言文字,从而更有利于直接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科学文化和经济信息。第二种是以汉语文为主的教学,同时开设民族语文。旨在保护民族语言文字,使本民族学生不因学习主体民族语言文字而失去或降低本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能力。尽管两种模式方法各异,效果不同,但最终目的都是把学生培养成民(语)汉(语)兼通的双语人,既能达到保护民族语言的目的,又不影响少数民族与外界的沟通。

20世纪70年代末期,特别是80年代以来,全国所有藏区都相继根据本地区语言使用情况,有计划地实施了两种模式的双语教学,使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合格率明显上升,双语教育面逐年扩大,正从小学向初中、高中、中师、职高、专科、本科延伸。据2002年统计,四川省彝藏地区双语教学一类模式小学327所,在校学生10954人,中学13所,在校生1879人;双语教学二类模式小学1650所,在校生124098人,初中102所,在校生20040人,高中19所,在校生2560人。两种模式在校生数占彝藏地区民族学生总人数的33.22%和43.2%[加]。四川省的双语教育教学已取得了突破性、阶段性的重大进展,两种模式并行的双语教育已基本形成。

第7篇:文化保护范文

关键词:城市;文化;历史;保护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ultural significance of city development and protection of city culture from cultural angle core city. The protection of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ity must unify the form and connotation, extension of the city's unique culture.

Key words: city; cultural;historical;protection

中图分类号:K103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在为一个城市做规划的时候,无论是发展战略,或是总体规划,再或是城市设计,我们总是以解读一个城市为开始。这种解读主要是两方面:一方面是对城市物质环境的解读,包括城市的地理条件、气候条件、路网格局、城市形态等等;另一方面是对城市经济环境的解读,包括区域经济地位、城市经济水平等等。如果将这两者喻为解读城市的两只眼睛,那么城市文化是解读城市的第三只眼睛。

一、文化的第三只眼

城市是人类文明的产物和标志。而城市文化是一个特定的空间发展起来的历史范畴。―个城市的文化是多样性与同一性的统一。即使是两个在建筑风格上极为相似的城市,在本质上也会使在城市中活动的人产生完全不同的社会认知感。因而,除了从物质、经济这两只眼睛来研究城市发展动因外,还必须用文化眼来研究城市发展的内在动因。

以文化眼解读城市的另一个原因在全球化经济影响下,中国本身的传统文化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外来文化的冲击。因此,以文化眼解读城市的意义除了了解城市发展的内在动因外,也是提炼城市文化精髓,使城市在全球化过程中保持自身特质的重要手段。

二、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性

基于以上两点,以文化作为理解城市的重要因素之一,在规划过程中的意义是必须注意保护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使城市文化具有一定程度的连续性。因此,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的重要意义在于:

1、保护城市的发展脉络,使依附于城市物质实体上的城市文化能得以延续;

2、丰富城市的空间和文化,使各个发展阶段上的城市文化得以互相交融,从而反作用于城市客体,丰富城市的空间和文化;

3、具有教育和回味的作用,使城市居民产生认同感。

三、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的原则

城市旧区作为城市历史文化的物质载体之一是城市的组成部分,是具有生命力的有机体。要保持城市文化的魅力,使城市文化得以延续,就有必要保持城市旧区内建筑的“原真性”,这是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的最根本的原则。

“原真性”是对旧区建筑表现形式和文化意义内在统一程度的衡量。保持旧区建筑原真性的意义在于一方面其本身具有重要的历史、美学等有形的价值,另一方面在这些建筑背后还隐藏着与之价值相关的意义,它是其精神意义的物质载体。因而,旧区建筑等物质实体,如果离开了它所承载的文化意义的话,就丧失了它们的“原真性”,其本身只能是一堆毫无意义的构件。

四、关于保护城市历史文化方法的观点

城市向前发展的趋势和要求是无法遏制的。城市在进行大规模更新时,对如何进行旧城改造,如何保存城市的历史文化,陷入了困惑:一方面是旧城中不断恶化的生活环境,另一方面是有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害怕投资之后得不到回报。

为了打破这样的僵局,政府出台各种优惠政策,制定产业导向,极力推进旧城改造的速度。由于政府在旧城改造中为投资者树立了信心,各大城市的旧城改造速度也超乎想象。然而伴随这个过程的,是旧城中原本蕴涵着历史文化意义的大批城市景观的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以商业性开发和贵族化区域。尤其是大城市,商业化与贵族化趋势尤为明显。

因此,由于旧城改造,使得宝贵的城市历史文化丧失了其原真性。产生这类现象的原因是城市旧区内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再利用是一种多元主体参与的方式,其结果难免不受到其中某几个主体的主导和控制。在这些主体中,决策者是政府,利益相关者是直接参与的公众、企业、业主等,参与者是社会团体、专家等几类。

政府――政府是城市旧区改造和历史建筑保护最重要的主体,在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再利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的责任是全面发展,不仅是历史文化保护,还要兼顾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等其他问题。

公众(社会团体)――作为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保护主体,实际是指生于此地、长于此地、并将子孙后代的发展希望寄托于此地的城市市民。

企业(业主)――市场经济下,企业的本性就是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各种资本追求历史文化所拥有的潜在经济效益,但企业的价值取向往往以直接经济利益为主。

专家――包括文物、建设、规划等不同行业的专家学者,在价值取向上,能站在时代的前沿,把握方向。专家习惯于依据他们的知识和价值标准来判断事情,成为一种“由少数专业人员表达他们的意志,并以此来规范城市各类群体和个人行为的手段”。

由于各主体的利益出发点不同,价值取向不同,致使利益指向多元化,使得它们在旧城改造过程中产生复杂的博弈行为。在这由多元主体结成的网络中,政府、专家与企业基本是整个保护与发展更新过程中的控制者、主导者和实施者。从根本上说,他们决定了旧城改造的实施方向。而公众、社会团体仅仅处于监督、建议的地位,对整体的发展没有实质性的把握。

五、政府在保护城市文化中的作用

我们把城市看成物质和精神的总和,认识到城市文化的存在能体现城市的个性和特征,保持城市文化的延续性,保证社会各个层次的群体的利益是他们保护旧城、开发新城成功的关键。

政府作为调配社会公共资源的主要角色,其价值观与工作方式对历史文化保护有着重大的影响。因此,为了使我们的城市文化得以延续,政府有必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做出努力:

1、确立一种正确的保护观念

从很大程度上来说,政府的价值倾向直接影响到社会公众的利益。如果政府能始终将公众利益放在首位,将城市建筑与城市文化看作不可分割的统一体,那么在旧城改造和历史建筑保护与再利用过程中,商业化与贵族化的倾向就难有滋生的土壤。

因此,政府有必要树立一种正确的保护观念,首先把旧区改造行为与历史建筑再利用行为放到“公众利益”天平上考量,同时将历史文化保护与历史建筑的保护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那样城市的历史文化才能得以延续,公众的利益才能得以维护。

2、提供一种良好的保护机制

观念转变之后,必须有良好的机制作保障。而这个机制必然包括一份良好的保护规划、一种有效的开发模式和一个严格的管理体制。

“一份良好的保护规划”指在保护规划中除了规划中所必须考虑的物质因素外,还要考虑人文的、历史的、社会的等等其他非物质因素。

“一种有效的开发模式”指为平衡改造成本,同时为保持历史文化的原真性,所采取的突破一般开发方法的开发模式。

“一个严格的管理体制”指在改造的审批过程中,每一个建设改造环节、每一种再利用想法都要有严密的论证体系和严肃的评审过程,保证历史文化的原真性。

而在整个改造和再利用过程中,公众参与也必须作为一个法定程序贯彻整个过程始终。

六、结语

以文化眼来解读城市、理解城市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把握城市发展的方向,发现城市的特质。而如何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还有相当多的难题需要攻克。这些难题不仅仅是规划手法上的,还包括了管理模式上的、运作上的,甚至人们的价值观念上的。

因此,尊重城市的历史文化,必须把城市的实体与文化统一起来、保护起来,使城市在空间上与文化上都能得以延续,这才是一个城市长久的生命力所在。

参考文献:

1、“文化遗产保护的原真性” 阮仪三林林 “理想空间”第四辑

2、“市场经济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再认识――以曲阜为例” 刘海涛朱新社 “理想空间”第四辑

第8篇:文化保护范文

关键词: 中国文化遗产 文化生态 保护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在漫长的岁月中,中华民族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文化遗产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进程中,与环境交互作用的产物,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也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不少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古建筑、古遗址及风景名胜区整体风貌遭到破坏。虽然中国拥有的世界文化遗产数越来越多,但近年来与世界文化遗产有关的负面新闻也在与日俱增。长城被破坏、敦煌莫高窟壁画脱落、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残破、孔府孔庙孔林被淹、黄山、泰山建索道以及张家界武陵源、九寨沟游客过多等新闻频频传出。文物非法交易、盗窃和盗掘古遗址、古墓葬及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一些地区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大量珍贵文物流失境外。由于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许多重要文化遗产消亡或失传。在文化遗存相对丰富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由于人们生活环境和条件的变迁,民族或区域文化特色消失加快。因此,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刻不容缓。

一、文化遗产的概念

文化遗产是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创造的具有文化价值的财富遗存,它包括人类在社会历史实践中所创造的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它是人类改造自然的见证,反映了历史上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及其发展。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重要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二、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

中国文化遗产蕴涵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中华五千年历史进程留下的无数历史文化遗产,积淀了深厚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内涵。这些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国人民赖以生存发展的根和魂,是创造美好生活的不竭动力。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连接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也是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和创造性,促进人类共同发展的前提。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三、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措施

1.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将文化遗产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城乡规划。必须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成立国家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构,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定期通报制度、专家咨询制度以及舆论监督机制,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充分发挥有关学术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2.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建设,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立法进程,争取早日出台。抓紧制定和起草与文物保护法相配套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抓紧研究制定保护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要严格依照保护文化遗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办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作出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等行政执法机关有权依法抵制和制止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决定和行为。严厉打击破坏文化遗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因决策失误、,造成文化遗产破坏、被盗或流失的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充实文化遗产保护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执法不力造成文化遗产受到破坏的,要追究有关执法机关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3.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重点文化遗产经费投入。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社会捐赠和赞助的政策措施,调动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所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科技的研究、运用和推广工作,努力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水平。

4.营造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各级各类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要经常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认真举办“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教育部门要将优秀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组织参观学习活动,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各类新闻媒体要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介绍文化遗产和保护知识,大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及事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

第9篇:文化保护范文

一、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目标到2010年,在对文化遗产资源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建立完备的文化遗产资源档案和数据库;重要文物保护单位险情基本排除,抢救一批珍贵、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建设不断得到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和展示的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文化遗产保护队伍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到2015年,初步实现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以政府保护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体制基本形成,保护文化遗产成为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共识和自觉行动,文化遗产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显著增强。

二、加大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一)加强文物资源调查研究。*年抓好文物资源普查试点,三年内完成调查、登记工作,建立完整的文物资源档案和数据库。推进文物普查成果转化,根据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公布为不同级别的文物保护单位。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所在地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建立档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保护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的完整性。

(二)制定科学的文物保护规划。根据文物资源状况,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文物保护总体规划,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并与环境保护、基础设施改造、旅游发展等规划相衔接。要统筹安排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具体组织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经省文物行政部门审核同意,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文物保护利用要严格按照规划实施,禁止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破坏文化遗产。

(三)正确处理文物保护和基本建设的关系。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注重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严格执行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制度。凡涉及文物保护事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依法在项目批准前征求文物行政部门的意见,进行必要的考古勘探、发掘并落实文物保护措施以后方可实施。基本建设工程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要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因特殊情况需要迁移和拆除的应依法履行审批程序,并注意保存文物的历史信息,建立完备的文物档案。

(四)切实抓好重点文物维修保护工程。按照全面保护、重点维修的原则,当前重点维修保护一批文化内涵丰富、利用潜力较大、急需抢救的重要文物保护单位,排除重大文物险情。规范文物维修工程的管理,完善工程审批程序,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维修招投标和工程监理、验收制度。实施文物维修保护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证,文物维修保护项目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确保工程质量。

(五)推进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工作。在推进城市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及其环境,把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等文化遗产作为城市化战略的重要内容。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文物部门启动我省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普查工作,重点是张家口、承德地区和太行山地区,摸清我省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底数。公布第一批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积极指导和推动保护规划的落实,对历史民居、临街店铺及公共建筑进行保护性修复,对基础设施进行建设和改造,对环境进行保护和整治。依法严肃查处违反保护规划、随意建设等各种破坏行为,建立群众参与监督和跟踪检查制度,调动广大群众参与保护的积极性。

(六)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建设。积极发展博物馆事业,重点抓好*博物馆建设,到2010年,每个设区市都要建成一座功能完备的博物馆,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建设填补博物馆门类空白和体现行业特性、区域特点的专题性博物馆,鼓励设立非国有博物馆。加强民族民俗类博物馆建设,抢救保护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和民间手工艺。改善博物馆陈列条件,充实、丰富、创新展览内容,强化精品意识,不断推出适应社会需求的陈列展览。提高博物馆服务水平,坚持向未成年人等特殊社会群体减、免费开放,充分发挥博物馆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

(七)强化馆藏文物的保护和管理。根据本地馆藏文物状况,建设设施完善、达到国家安全技术防范标准的文物库房,提高馆藏文物保管条件。规范馆藏文物保护管理,建立和完善保管制度,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建立全省博物馆文物信息数据库,制定和完善保护措施。积极推广科学技术在馆藏文物研究、保护、展示等方面的应用,提高馆藏文物保护的科技含量。

(八)加强文物市场的调控和管理。依法实施文物流通市场行政许可,严格把握准入条件。加强文物流通领域的管理和执法检查,规范文物市场秩序,取缔非法文物市场。规范文物经营和民间收藏行为。完善文物出入境鉴定审核工作,依法加强对文物销售、拍卖前的审核备案,严防珍贵文物流失。做好社会文物征集工作,补充藏品缺项。

三、努力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

(一)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施规划。要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创新与发展,探索弘扬传统文化的有效措施,制定长远保护目标和阶段性工作任务,以*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为抓手,带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整体开展,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和保护体系。

(二)认真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状况,确定一批具有较大历史价值、特色鲜明,又处于濒危状态、急需抢救的项目,制定保护名录,并运用各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系统和全面的记录,建立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资料和数据库。

(三)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要按照《*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审暂行办法》,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进行认定,建立省和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逐步形成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

(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要切实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加大相关学科建设力度;对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科学认定,制订专门保护方案,通过多种方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存。建立健全实物资料征集和保管制度,防止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要充分发挥各级公共文化机构的作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研究、展示和传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库、博物馆或展示中心。

(五)建立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要重视建立以人为核心、科学有效的传承机制。采取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进行传习活动,开展创建民间传统文化之乡等活动,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建设,建立科学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才培训体系。

四、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

(一)强化政府行为,把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制定文化遗产保护的近期、中远期目标及基本任务。为切实加强对我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成立省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由省政府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省直有关部门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定期研究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统一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各设区市、世界文化遗产地和历史文化名城所在地及文化遗产较多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的文化遗产保护协调机构,切实把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化遗产保护涉及面广,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心协力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化、文物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对文化遗产保护的主导职责,落实文化遗产保护的各项法规制度。建设、规划、交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在制定城乡建设规划和审批建设工程时,应主动征求文物部门的意见,涉及文物保护时应依法征得文物部门的批准。公安、工商、海关等部门要加强文物安全的综合治理,加大打击文物犯罪活动的力度。旅游、宗教等部门要依法合理有效地利用文物资源,确保不对文物造成损害。教育部门要将优秀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发挥舆论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