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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药品制剂生产的全过程、原
料药生产中影响成品质量的关键工序。
第二章机构与人员
第三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生产和质量管理机构。各级机构和人员职责应明确,并配
备一定数量的与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具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及组织能力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
员。
第四条企业主管药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的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
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对本规范的实施和产品质量负责。
第五条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应具有医药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
历,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实践经验,有能力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作出正
确的判断和处理。
药品生产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第六条从事药品生产操作及质量检验的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具有基础理论知识和
实际操作技能。
对从事高生物活性、高毒性、强污染性、高致敏性及有特殊要求的药品生产操作和质量
检验人员应经相应专业的技术培训。
第七条对从事药品生产的各级人员应按本规范要求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厂房与设施
第八条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药品
的生产造成污染;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第九条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所要求的空气洁净级别进行合理布局。同一厂房内以
及相邻厂房之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
第十条厂房应有防止昆虫和其他动物进入的设施。
第十一条在设计和建设厂房时,应考虑使用时便于进行清洁工作。洁净室(区)的内
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缝、接口严密、无颗粒物脱落,并能耐受清洗和消毒,墙壁与地面的
交界处宜成弧形或采取其他措施,以减少灰尘积聚和便于清洁。
第十二条生产区和储存区应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面积和空间用以安置设备、物料,
便于生产操作,存放物料、中间产品、待验品和成品,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差错和交叉污染。
第十三条洁净室(区)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他公用设施,在设计和安装时应
考虑使用中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第十四条洁净室(区)应根据生产要求提供足够的照明。主要工作室的照度宜为300勒
克斯;对照度有特殊要求的生产部位可设置局部照明。厂房应有应急照明设施。
第十五条进入洁净室(区)的空气必须净化,并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划分空气洁净级别。
洁净室(区)内空气的微生物数和尘粒数应定期监测,监测结果应记录存档。
第十六条洁净室(区)的窗户、天棚及进入室内的管道、风口、灯具与墙壁或天棚的连
接部位均应密封。空气洁净级别不同的相邻房间之间的静压差应大于5帕,洁净室(区)与室
外大气的静压差应大于10帕,并应有指示压差的装置。
第十七条洁净室(区)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应与药品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无特殊要求时,
温度应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
第十八条洁净室(区)内安装的水池、地漏不得对药品产生污染。
第十九条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室(区)之间的人员及物料出入,应有防止交叉污
染的措施。
第二十条生产青霉素类等高致敏性药品必须使用独立的厂房与设施,分装室应保持相
对负压,排至室外的废气应经净化处理并符合要求,排风口应远离其它空气净化系统的进风
口;生产β内酰胺结构类药品必须使用专用设备和独立的空气净化系统,并与其它药品生
产区域严格分开。
第二十一条避孕药品的生产厂房应与其它药品生产厂房分开,并装有独立的专用的空
气净化系统。生产激素类、抗肿瘤类化学药品应避免与其他药品使用同一设备和空气净化系
统;不可避免时,应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必要的验证。
放射性药品的生产、包装和储存应使用专用的、安全的设备,生产区排出的空气不应循
环使用,排气中应避免含有放射性微粒,符合国家关于辐射防护的要求与规定。
第二十二条生产用菌毒种与非生产用菌毒种、生产用细胞与非生产用细胞、强毒与弱
毒、死毒与活毒、脱毒前与脱毒后的制品和活疫苗与灭活疫苗、人血液制品、预防制品等的
加工或灌装不得同时在同一生产厂房内进行,其贮存要严格分开。不同种类的活疫苗的处理
及灌装应彼此分开。强毒微生物及芽胞菌制品的区域与相邻区域应保持相对负压,并有独立
的空气净化系统。
第二十三条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以及动物脏器、组织的洗涤或处理等生产操
作,必须与其制剂生产严格分开。
中药材的蒸、炒、炙、煅等炮制操作应有良好的通风、除烟、除尘、降温设施。筛选、
切片、粉碎等操作应有有效的除尘、排风设施。
第二十四条厂房必要时应有防尘及捕尘设施。
第二十五条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干燥用空气、压缩空气和惰性气体应经净化处理,符合
生产要求。
第二十六条仓储区要保持清洁和干燥。照明、通风等设施及温度、湿度的控制应符合
储存要求并定期监测。
仓储区可设原料取样室,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如不在取样室
取样,取样时应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
第二十七条根据药品生产工艺要求,洁净室(区)内设置的称量室和备料室,空气洁净
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并有捕尘和防止交叉污染的设施。
第二十八条质量管理部门根据需要设置的检验、中药标本、留样观察以及其它各类实
验室应与药品生产区分开。生物检定、微生物限度检定和放射性同位素检定要分室进行。
第二十九条对有特殊要求的仪器、仪表,应安放在专门的仪器室内,并有防止静电、
震动、潮湿或其它外界因素影响的设施。
第三十条实验动物房应与其他区域严格分开,其设计建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章设备
第三十一条设备的设计、选型、安装应符合生产要求,易于清洗、消毒或灭菌,便于
生产操作和维修、保养,并能防止差错和减少污染。
第三十二条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表面应光洁、平整、易清洗或消毒、耐腐蚀,不与
药品发生化学变化或吸附药品。设备所用的剂、冷却剂等不得对药品或容器造成污染。
第三十三条与设备连接的主要固定管道应标明管内物料名称、流向。
第三十四条纯化水、注射用水的制备、储存和分配应能防止微生物的滋生和污染。储
罐和输送管道所用材料应无毒、耐腐蚀。管道的设计和安装应避免死角、盲管。储罐和管道
要规定清洗、灭菌周期。注射用水储罐的通气口应安装不脱落纤维的疏水性除菌滤器。注射
用水的储存可采用80℃以上保温、65℃以上保温循环或4℃以下存放。
第三十五条用于生产和检验的仪器、仪表、量具、衡器等,其适用范围和精密度应符
合生产和检验要求,有明显的合格标志,并定期校验。
第三十六条生产设备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并定期维修、保养和验证。设备安装、维
修、保养的操作不得影响产品的质量。不合格的设备如有可能应搬出生产区,未搬出前应有
明显标志。
第三十七条生产、检验设备均应有使用、维修、保养记录,并由专人管理。
第五章物料
第三十八条药品生产所用物料的购入、储存、发放、使用等应制定管理制度。
第三十九条药品生产所用的物料,应符合药品标准、包装材料标准、生物制品规程或
其它有关标准,不得对药品的质量产生不良影响。进口原料药应有口岸药品检验所的药品检
验报告。
第四十条药品生产所用的中药材,应按质量标准购入,其产地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四十一条药品生产所用物料应从符合规定的单位购进,并按规定入库。
第四十二条待验、合格、不合格物料要严格管理。不合格的物料要专区存放,有易于
识别的明显标志,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四十三条对温度、湿度或其他条件有特殊要求的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应按规定
条件储存。固体、液体原料应分开储存;挥发性物料应注意避免污染其它物料;炮制、整理
加工后的净药材应使用清洁容器或包装,并与未加工、炮制的药材严格分开。
第四十四条品、、毒性药品(包括药材)、放射性药品及易燃、易爆和
其它危险品的验收、储存、保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规定。菌毒种的验收、储存、保管、
使用、销毁应执行国家有关医学微生物菌种保管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物料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储存,无规定使用期限的,其储存一般不超过三
年,期满后应复验。储存期内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复验。
第四十六条药品的标签、使用说明书必须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式样、文
字相一致。标签、使用说明书须经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校对无误后印制、发放、使用。
第四十七条药品的标签、使用说明书应由专人保管、领用,其要求如下:
1.标签和使用说明书均应按品种、规格有专柜或专库存放,凭批包装指令发放,按实际
需要量领取。
2.标签要计数发放,领用人核对、签名,使用数、残损数及剩余数之和应与领用数相符,
印有批号的残损或剩余标签应由专人负责计数销毁。
3.标签发放、使用、销毁应有记录。
第六章卫生
第四十八条药品生产企业应有防止污染的卫生措施,制定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并由专
人负责。
第四十九条药品生产车间、工序、岗位均应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要求制定厂房、
设备、容器等清洁规程,内容应包括:清洁方法、程序、间隔时间,使用的清洁剂或消毒剂,
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和存放地点。
第五十条生产区不得存放非生产物品和个人杂物。生产中的废弃物应及时处理。
第五十一条更衣室、浴室及厕所的设置不得对洁净室(区)产生不良影响。
第五十二条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与生产操作和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相适
应,并不得混用。
洁净工作服的质地应光滑、不产生静电、不脱落纤维和颗粒性物质。无菌工作服必须包
盖全部头发、胡须及脚部,并能阻留人体脱落物。
不同空气洁净度级别使用的工作服应分别清洗、整理,必要时消毒或灭菌。工作服洗涤、
灭菌时不应带入附加的颗粒物质。工作服应制定清洗周期。
第五十三条洁净室(区)仅限于该区域生产操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进入。
第五十四条进入洁净室(区)的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
第五十五条洁净室(区)应定期消毒。使用的消毒剂不得对设备、物料和成品产生污染。
消毒剂品种应定期更换,防止产生耐药菌株。
第五十六条药品生产人员应有健康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
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和体表有伤口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生产。
第七章验证
第五十七条药品生产验证应包括厂房、设施及设备安装确认、运行确认、性能确认和
产品验证。
第五十八条产品的生产工艺及关键设施、设备应按验证方案进行验证。当影响产品质
量的主要因素,如工艺、质量控制方法、主要原辅料、主要生产设备等发生改变时,以及生
产一定周期后,应进行再验证。
第五十九条应根据验证对象提出验证项目、制定验证方案,并组织实施。验证工作完
成后应写出验证报告,由验证工作负责人审核、批准。
第六十条验证过程中的数据和分析内容应以文件形式归档保存。验证文件应包括验证
方案、验证报告、评价和建议、批准人等。
第八章文件
第六十一条药品生产企业应有生产管理、质量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记录:
1.厂房、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等制度和记录;
2.物料验收、生产操作、检验、发放、成品销售和用户投诉等制度和记录;
3.不合格品管理、物料退库和报废、紧急情况处理等制度和记录;
4.环境、厂房、设备、人员等卫生管理制度和记录;
5.本规范和专业技术培训等制度和记录。
第六十二条产品生产管理文件主要有:
1.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标准操作规程
生产工艺规程的内容包括:品名,剂型,处方,生产工艺的操作要求,物料、中间产品、
成品的质量标准和技术参数及储存注意事项,物料平衡的计算方法,成品容器、包装材料的
要求等。
岗位操作法的内容包括:生产操作方法和要点,重点操作的复核、复查,中间产品质量
标准及控制,安全和劳动保护,设备维修、清洗,异常情况处理和报告,工艺卫生和环境卫
生等。
标准操作规程的内容包括:题目、编号、制定人及制定日期、审核人及审核日期、批准
人及批准日期、颁发部门、生效日期、分发部门,标题及正文。
2.批生产记录
批生产记录内容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操作者、复核者的签名,有关
操作与设备、相关生产阶段的产品数量、物料平衡的计算、生产过程的控制记录及特殊问题
记录。
第六十三条产品质量管理文件主要有:
1.药品的申请和审批文件;
2.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质量标准及其检验操作规程;
3.产品质量稳定性考察;
4.批检验记录。
第六十四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查、批准、撤销、印制及保管
的管理制度。分发、使用的文件应为批准的现行文本。已撤销和过时的文件除留档备查外,
不得在工作现场出现。
第六十五条制定生产管理文件和质量管理文件的要求:
1.文件的标题应能清楚地说明文件的性质;
2.各类文件应有便于识别其文本、类别的系统编码和日期;
3.文件使用的语言应确切、易懂;
4.填写数据时应有足够的空格;
5.文件制定、审查和批准的责任应明确,并有责任人签名。
第九章生产管理
第六十六条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标准操作规程不得任意更改。如需更改时,
应按制定时的程序办理修订、审批手续。
第六十七条每批产品应按产量和数量的物料平衡进行检查。如有显著差异,必须查明
原因,在得出合理解释,确认无潜在质量事故后,方可按正常产品处理。
第六十八条批生产记录应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并由操作人及复核人签名。
记录应保持整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更改时,在更改处签名,并使原数据仍可辨认。
批生产记录应按批号归档,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其批生产
记录至少保存三年。
第六十九条在规定限度内具有同一性质和质量,并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中生产出来的
一定数量的药品为一批。每批药品均应编制生产批号。
第七十条为防止药品被污染和混淆,生产操作应采取以下措施:
1.生产前应确认无上次生产遗留物;
2.应防止尘埃的产生和扩散;
3.不同产品品种、规格的生产操作不得在同一生产操作间同时进行;
有数条包装线同时进行包装时,应采取隔离或其它有效防止污染或混淆的设施;
4.生产过程中应防止物料及产品所产生的气体、蒸汽、喷雾物或生物体等引起的交叉污
染;
5.每一生产操作间或生产用设备、容器应有所生产的产品或物料名称、批号、数量等状
态标志;
6.拣选后药材的洗涤应使用流动水,用过的水不得用于洗涤其它药材。不同药性的药材
不得在一起洗涤。洗涤后的药材及切制和炮制品不宜露天干燥。
药材及其中间产品的灭菌方法应以不改变药材的药效、质量为原则。直接入药的药材粉
末,配料前应做微生物检查。
第七十一条根据产品工艺规程选用工艺用水。工艺用水应符合质量标准,并定期检验,
检验有记录。应根据验证结果,规定检验周期。
第七十二条产品应有批包装记录。批包装记录的内容应包括:
1.待包装产品的名称、批号、规格;
2.印有批号的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合格证;
3.待包装产品和包装材料的领取数量及发放人、领用人、核对人签名;
4.已包装产品的数量;
5.前次包装操作的清场记录(副本)及本次包装清场记录(正本);
6.本次包装操作完成后的检验核对结果、核对人签名;
7.生产操作负责人签名。
第七十三条每批药品的每一生产阶段完成后必须由生产操作人员清场,填写清场记录。
清场记录内容包括:工序、品名、生产批号、清场日期、检查项目及结果、清场负责人及复
查人签名。清场记录应纳入批生产记录。
第十章质量管理
第七十四条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应负责药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检验,
受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质量管理部门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并有与药品
生产规模、品种、检验要求相适应的场所、仪器、设备。
第七十五条质量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制定和修订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内控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制定取样和留样制度;
2.制定检验用设备、仪器、试剂、试液、标准品(或对照品)、滴定液、培养基、实验动
物等管理办法;
3.决定物料和中间产品的使用;
4.审核成品发放前批生产记录,决定成品发放;
5.审核不合格品处理程序;
6.对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取样、检验、留样,并出具检验报告;
7.监测洁净室(区)的尘粒数和微生物数;
8.评价原料、中间产品及成品的质量稳定性,为确定物料贮存期、药品有效期提供数据;
9.制定质量管理和检验人员的职责。
第七十六条质量管理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对主要物料供应商质量体系进行评估。
第十一章产品销售与收回
第七十七条每批成品均应有销售记录。根据销售记录能追查每批药品的售出情况,必
要时应能及时全部追回。销售记录内容应包括:品名、剂型、批号、规格、数量、收货单位
和地址、发货日期。
第七十八条销售记录应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未规定有效期的药品,其销售记录
应保存三年。
第七十九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建立药品退货和收回的书面程序,并有记录。药品退货和
收回记录内容应包括:品名、批号、规格、数量、退货和收回单位及地址、退货和收回原因
及日期、处理意见。
因质量原因退货和收回的药品制剂,应在质量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涉及其它批号时,
应同时处理。
第十二章投诉与不良反应报告
第八十条企业应建立药品不良反应监察报告制度,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管理。
第八十一条对用户的药品质量投诉和药品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和调查处理。对药品不
良反应应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八十二条药品生产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三章自检
第八十三条药品生产企业应定期组织自检。自检应按预定的程序,对人员、厂房、设
备、文件、生产、质量控制、药品销售、用户投诉和产品收回的处理等项目定期进行检查,
以证实与本规范的一致性。
第八十四条自检应有记录。自检完成后应形成自检报告,内容包括自检的结果、评价
的结论以及改进措施和建议。
第十四章附则
第八十五条本规范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物料: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
批号:用于识别“批”的一组数字或字母加数字。用以追溯和审查该批药品的生产历史。
待验:物料在允许投料或出厂前所处的搁置、等待检验结果的状态。
批生产记录:一个批次的待包装品或成品的所有生产记录。批生产记录能提供该批产品
的生产历史、以及与质量有关的情况。
物料平衡:产品或物料的理论产量或理论用量与实际产量或用量之间的比较,并适当考
虑可允许的正常偏差。
标准操作规程:经批准用以指示操作的通用性文件或管理办法。
生产工艺规程:规定为生产一定数量成品所需起始原料和包装材料的数量,以及工艺、
加工说明、注意事项,包括生产过程中控制的一个或一套文件。
工艺用水:药品生产工艺中使用的水,包括:饮用水、纯化水、注射用水。
纯化水:为蒸馏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它适宜的方法制得供药用的水,不含任
何附加剂。
洁净室(区):需要对尘粒及微生物含量进行控制的房间(区域)。其建筑结构、装备及
其使用均具有减少该区域内污染源的介入、产生和滞留的功能。
验证:证明任何程序、生产过程、设备、物料、活动或系统确实能达到预期结果的有文
件证明的一系列活动。
1.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
1.1 质量方针:严格管理,强化责任,技术领先,信誉至上,靠一流的工作质量确保一流的产品质量。
2. 在生产作业中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行业、本部门的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
3. 测量任务统一由队长承接,指定项目负责人,并通过项目测绘系统软件进行分配。
3.1 项目分配后,要根据任务的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完成时间,科学安排技术人员、调配符合工作需要的测量仪器和投入必要的经费开支。
4. 测绘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4.1测绘任务实施前,应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工具进行检验和校正;在生产中应用的计算机软件及需用的各种物资,以能保证满足产品质量和任务完成为前提条件,仪器精度指标鉴定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
4.2测绘项目实施过程中,生产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遇到技术问题,原则上由项目负责人自行处理,但重大技术问题,或较多的变动技术设计,要报经队长和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5. 测绘生产作业中的工序产品,必须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其成果经作业员自检、互检,如实填写质量记录,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转入下一工序。
5.1 下一工序有权退回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上工序产品,上工序应及时进行修正、处理。退回及修正的过程,都必须如实填写质量记录。因质量问题造成下工序损失,或因错误判断造成上工序损失的,作业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6. 测量任务结束前,项目负责人要提交全部测绘成果资料,以供质检人员进行质量检查验收和评定产品质量的等级。
7. 确定专职质量检验人员。质检人员在规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测绘产品质量的检查管理工作。对作业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和检查,处理质量问题,组织实施内部质量审核工作。质量检查员对其所检查的产品质量负责,并有权予以质量否决,有权越级反映质量问题。
8. 严格实施质量奖惩制度。
8.1 对质量管理和提高产品质量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个人,给予奖励。
根据各公司情况,建立可行的项目考核制度,落实对项目团队成员及施工队伍的考核方式,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此点的关键在于:“两头一定要紧”。在项目实施初期,可通过树立模范标杆,号召大家学习;并以通报、罚款甚至从项目团队除名等各种方式严厉处分教育反面典型,树立质量权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断开展横向评比,相互促进提升。在项目收尾阶段,因工期、成本等压力,最易出现质量大滑坡,此时也应从严考核,把好收尾关。
2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建设
2.1确定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要求
质量目标是项目整体质量工作围绕的中心,所有的质量工作都是为了保证质量目标能够达成,所以质量目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就显得非常重要。设置时除应根据项目正常流程要求设置关键目标外,也应结合项目组前期经验,将前期发现的项目组的质量短板设为目标,重点管控。在目标值设置时也应尽可能的量化,以数据为导向,增强可操作性。如本公司CF项目质量目标设置主要为以下几项:设计文件有效率,现场使用文件有效率,设计变更有效率,各节点内部报验资料齐套率,各节点内部验收一次合格率,各节点监理验收一次合格率,施工质量问题整改闭环及时率等。目标值均以百分比设置,且明确计算公式,便于统计执行。质量要求主要结合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关键质量要素予以明确,作为项目整体质量工作开展的指导。
2.2确定项目质量组织的架构及职责
质量管理组织中最重要的是“领导作用”。所以在成立质量管理组织时,必须考虑分层管理:执行层,监督层,中间层,决策层。其中最关键的是中间层,一般由质量经理担任,既能够宏观把握项目质量运转状况,又能够充分发挥引导作用,上传下达。根据项目组织架构,成立了三级质量管理机构:项目管理办公室,质量经理,质量专员。其职责如下:项目管理办公室:由项目各管理小组负责人组成。主要针对质量经理认为需要经过项目组讨论、确定的质量相关事宜进行评审决议。质量经理:负责项目整体质量策划。质量管理流程、制度制定;各级质量验收标准制定;质量专员工作考评;通过质量信息数据及现场检查及时发现质量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及时纠偏、预防;重大质量问题(批量质量问题、用户质量投诉、单项质量损失超过5000元)处理、协调。质量专员:负责公司采购物料进场检验;施工队采购物料现场抽检确认(与封样品比对);现场质量巡检;隐蔽工程检验;分项、分部工程检验;系统内验;现场质量问题跟踪闭环、验证;监理报验并参与验收;质量信息传递;质量问题处理。项目团队成员、施工队伍等作为执行层,未列入管理团队。
2.3明确项目质量信息传递要求及质量问题处理流程
因项目施工面广,施工点位分散,且可能整个项目都为异地施工,质量团队及各项目团队成员均各自分散,故信息传递的及时性、有效性是一大难点,且非常关键。传统的书面传递、当面会议等方法已不适用。随着当前即时通讯业务的发展,通过建立QQ群及时进行日常沟通、汇报,结合拍照、语音、视频通话等方式进行突发事故的即时处置不失为一种有效方法。CF项目的信息传递要求为:日汇报、周例会。质量专员每日按固定格式,在项目内部QQ群中汇报当日工作内容及次日计划;每周总结,质量经理每周组织现场或远程会议,各质量专员首先汇报每周工作内容及下周计划,再就典型问题及处理进行沟通,最终形成决议并即时宣贯,需协调问题则待经过项目管理办公室讨论后形成决议宣贯。质量问题处理方式为:分级处理。具体流程如下:现场巡检时发现的质量相关问题,由质量专员直接以书面整改通知单形式提交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督促施工队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由质量专员进行闭环确认;针对重大质量问题,质量专员在1日内上报质量经理,由质量经理处置或发起项目管理办公室会议讨论处理。
3项目实现过程质量控制要求
3.1项目设计阶段质量要求
根据质量目标要求,设计文件有效率、现场使用文件有效率及设计变更有效率为该阶段重点控制目标。3.1.1设计文件有效性控制1)设计依据有效性设计应根据合同、招投标文件、物料清单等材料,在国家法律法规框架下,参考相关国家标准、行业规范、企业标准等进行设计。对于因现场勘查发现、业主方主动提出等原因导致设计方案及物料选用方面与合同、招投标文件存在差异情况下,应及时与业主方进行沟通,就变更事宜达成一致并形成书面记录,以此作为设计更改依据。2)文件输出有效性所有文件必须经过内部审批,部分文件还须经过监理或甲方确认后方可生效使用。内部文件输出有效性主要通过会议评审和文件签审两种方式进行管控。会议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实施方案等纲领性管理文件需通过会议形式进行评审。评审通过且评审问题全部闭环后方可签署、使用。文件签审:施工图纸等因数量较多、输出周期较长,不便进行会议评审,可通过传递会签的形式进行审查,全部签署完成后方可使用。3.1.2现场使用文件有效性控制所有设计文件在经过签署后,必须立即交给资料员进行归档。资料员进行文件登记,将原文件保存,复印件加盖项目有效印章后发放使用。只有经过归档的文件方可使用,不允许设计人员现场直接发放。3.1.3设计变更有效性控制设计变更主要分为两种情况,根据可以预期的现场情况,在制定设计方案时,可以针对一些实施风险较小、以往发生比率较高、影响相对较小的变更进行提前定义,报请监理及业主方同意,在后期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技术员直接实施变更并做变更记录即可,不需走变更流程。其他变更均需走变更流程:由技术员填写变更申请单,经内、外分别审批后,完成图纸更改并重新归档,由资料员盖章发放投入使用。
3.2实施过程的确定及控制
3.2.1过程检验节点划分及要求根据项目实现流程,按内场及外场分别划分过程检验节点,其中过程关键大节点分为物料进场和隐蔽工程验收两个部分。应通过明确检验接口、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检验方式及检验标准来规范过程验收环节。1)物料进场检验工作程序检验接口:物料来源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通过公司自行采购的主关键设备,一类是通过施工方代为购买的辅材等物料。公司采购物料报验人为仓库管理员,施工方代购物料报验人为现场负责人,由质量专员统一向监理报验。工作流程:公司自购物料由仓库管理员提交物料进场检验申请单,现场质量专员根据《技术协议》、《采购合同》等事先明确的检验标准进行现场检验并出具检验结论。检验合格或问题整改闭环后提交监理检验。施工方代购物料在批量采购前应先送样品给质量专员进行确认,确认可用后封样留存,现场负责人及质量专员在施工时进行抽检确认。2)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程序检验接口:施工方、现场负责人、监理。工作流程:施工方在完成相应工序后,应进行自检,并拍摄相应部位证明照片,收集相关合格证明材料,在隐蔽工程施工结束后,出具自检报告并附照片、合格证明等材料,提交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对施工方提交的材料有效性进行确认,确认后提交质量专员。质量专员在接到报验后随机进行现场抽检,并拍摄相应照片,核实现场负责人提交材料的有效性,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合格或问题整改闭环后提交监理检验。3.2.2现场质量巡检要求因施工点位数量大、点位分散,且专职人员有限,过程环节主要由施工队及现场负责人通过自检自行控制。为避免此种方式产生质量管理疏漏,质量专员应在正常报检、检验之余,定期按固定比例进行现场质量巡检。在选定巡检点位时注意周期内交叉覆盖。巡检内容除针对工序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外,还应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进行符合性检查。巡检依据应提前明确,并与现场负责人及施工队充分交底。针对巡检发现的问题直接出具《现场整改通知单》给现场负责人限期整改,并跟踪闭环确认。
3.3项目验收过程质量要求
平安城市天网工程项目规模庞大,业主方组成也较为复杂,一般分为派出所、公安局以及天网办公室等,系统工程验收的组织较为复杂,为降低最终系统验收难度,建议以分阶段验收方式进行:首先针对各派出所进行系统分部工程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资料审核及现场检查。验收流程分为公司内验、监理验收两个步骤,以先内场后外场的顺序分别进行。各派出所验收完成后,进行系统分部工程试运行。试运行通过后,将整系统提交第三方检测,检测通过后提交公安局(最终业主方)进行系统工程验收,主要以会议形式进行资料验收即可。系统验收组织是一项比较复杂、重要的工作,需要在项目组内进行详细的职责分工,避免工作疏漏,影响最终验收。CF项目验收组织分工如下:1)各分片区施工负责人:在分部工程验收阶段,检查准备向用户移交的设备、材料、备附件及设备资料(合格证、保修卡、使用说明书、检测报告);整理图纸文档、变更手续、过程各节点验收资料等;拟制系统分部工程总结,制定项目演示方案;提交公司内验申请,并在各级验收前与验收人员确定验收方案;对公司内验、监理验收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闭环;监理验收合格后进行系统分部工程试运行。2)质量经理:接到各分片区施工负责人提交的公司内验申请后,组织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成立内部验收组,从资料审核及现场检验两个方面进行公司内验,出具内验报告,跟踪内验问题整改闭环;内验合格后提交监理验收申请。3)项目经理:系统分部工程试运行通过后,提交系统工程第三方检测申请(按合同要求),并取得第三方检测报告;整理系统工程验收资料,拟制系统工程总结,制定项目演示方案;提交系统工程业主方验收申请,确定验收方案,组织现场验收。
4结语
关键词:教学质量;管理制度;高等学校;本科教育
一、引言
高校教学质量是高校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教学活动及其结果满足高等教育利益关系人需要程度的度量。高校教学质量管理是高校教学管理的核心,提高教学质量是高校自身发展的内在需要。本文拟就建立健全高校教师教学质量管理制度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二、高校教学质量的关键
高校教学质量是衡量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志,是高校生存和发展之本,关系到教学工作的成败。在招生规模迅速扩大的同时,必须始终把提高教育质量摆在重要位置。作为衡量一个学校教学成效综合指标的高校教学质量,涉及学校工作的各个方面:教学环境、教学条件、教学过程等。“栽下梧桐树,可引凤凰来”,好的教师能引来资金,创造财富,吸引优秀生源,营造好的教风和学风。因此,好的教师是高校教学质量提高的前提和保证,教师的教学质量是高校教学质量的关键。
三、建立健全教师教学质量管理制度的意义
(1)建立健全教师教学质量管理制度,是促使教师树立“质量第一”意识的根本手段。质量是一切工作的生命,教学质量决定着教学的生存和发展,“质量第一”应当成为教师教学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
(2)建立健全教师教学质量管理制度,是明确和确定教师教学质量责任的前提。从管理学的角度来讲,权利和责任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就是说,有管理权利就应有管理责任,有责任就应有权利。教师具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改革和实验”的权利,因而就必须肩负起组织好教学、不断完善教学内容、不断改革教育教学的形式方法,确保教学工作质量的责任。通过制度建设,确定出每一教学工作环节的质量标准和要求,从而进一步明确和确定教师在每一项教学活动中的质量责任。
(3)建立健全教师教学质量管理制度,是教师不断提高教学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教学工作质量的高低最终取决于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通过制度建设,运用分析、总结、教育等形式,可以提高教师专业技术水平,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使教学工作质量得到不断提高。
四、建立健全教师教学质量管理制度的构想
制度的建设应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制定制度,二是实施制度。因此,教师教学质量管理制度建设既要考虑内容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创造性,又要考虑制度的可操作性。当前应着重建立健全以下几项基本制度:
1.教师教学质量教育制度
教师教学质量教育通常要在教学准备阶段以及人员变动、调整任务、变化形势时进行。教育内容:一是教学质量常识性教育;二是政策性教育;三是典型的教育教学质量。教育的方法,可以采取知识竞赛、媒体宣传、集中学习、专家研讨会和其他形式。
2.教师教学质量分析制度
通常在每一教学事项结束后进行一次教师教学质量分析。分析内容包括:一是当前教学工作质量状况;二是研究教学质量发生偏差的一般规律;三是根据上级通报或其他方面有关教学工作质量问题的信息,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现状,查找薄弱环节。在分析现状、研究规律、查找薄弱环节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有预见性的防范措施。分析方法一般有比较分析法、综合分析法等。在分析过程中,要紧密结合教师教学质量检查的结果。
3.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制度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通常在每一教学事项结束后和年度教学工作总结时进行。通过定期进行考核,建立教学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将教学质量具体化、数量化。具体考核指标可以采用以下几个:①教学事项出错率;②教学过程的认可率;③教学效果的认可率。
一、镇教研中心职责
1、镇教研中心负责对本镇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要对各校的质量监控、评价给予指导和检查,对各校教研组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对各校教育教学质量实行多指标综合评价,充分发挥“单元过关”、“段考”等诊断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作用,促使各校均衡发展。
2、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中小学贯彻教育方针的情况、课程开设情况和综合素质平定工作进行指导和抽查。
3、镇教研中心教研员要不断深入基层学校,了解各校教学教研情况,深入课堂听、评课,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关指导。教研员每期听课不少于50节。
4、镇教研中心每期组织各校同头课教师进行大规模教研活动2—3次,重点对教材、教法、教学进度、重点、难点、考评等问题进行研究、探讨、交流,充分利用优势教育资源,校际互动,优势互补,实现全镇教育均衡发展。
5、依据市教体局“千分考核”中有关教学质量的内容,对各校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6、每学年评选一次“先进教研组和优秀教研组长”。
7、每学期组织各中小学进行1—2次质量抽测,对各校的教学质量适时监控、适时指导。
8、每学期对各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做出监控评价报告,同时上报教育科和教育科研培训中心。
二、学校职责
1、学校要建立课程管理委员会,制订学校课程实施方案,保证按要求开足、开全规定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
2、校级教育质量管理和评价要充分发挥教师、学生的主体作用,评价方式采取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评教与评学相结合,充分发挥素质教育报告册的作用,认真搞好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3、学期初,学校要制订各种教育教学计划和各种制度,如:教师学习制度、集体备课制度、课题研究制度、教研组活动制度、教研评价制度、教师反思制度等。做到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学期结束要及时归档保存。
4、学校要制订教研组工作目标和班级管理目标,对教研组及班级管理实行目标管理和考核,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对平时材料的收集和保存。
5、校内学科组要切实加强校本教研工作,实现同年级、同学科的同步互动,做到教案课时数统一、教学进度统一、学生作业内容统一、单元测试统一,努力营造一种先集体说课后备课、先备课后上课的团队协作氛围,真正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校本教研目标。
6、学校教务处要真正加强教学管理的力度,每期要对教师的教案和学生的作业检查2—3次,要有详实的检查记录和检查小结,通过检查要对发现的问题作出指导性的评价。
7、每学期每位教师要上一节以上的公开课,学校要充分发挥“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利用学科教研组认真搞好“说、上、评”活动,把校本教研落到实处,使全体教师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艺术。
8、学校要结合“书香校园”读书活动,引导教师阅读一定量的教育理论书籍,不断充电,及时了解最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动态,广征博采为我所用,不断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树立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和育人意识,尽快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9、各校要修订完善“备、讲、批、辅、考、评、补”等教学管理制度,使教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10、每学期评选一次“先进教研组和优秀教研组长”。
11、每学期各校要对本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做出监控评价报告,报告要上交镇教研中心。
三、学科教研组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制订教研组工作计划和管理目标,定期召开教研活动,并做好记录。
2、负责组织和审查本学科各年级的单元过关试卷和期中测试卷。
3、组织教师研究新课程标准、教材、教法等教研活动,组织本学科
的观摩教学,进行教改实验。4、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组内交流,不断提高教育素养。
5、掌握本组教师的教学状况,经常深入课堂听课、评课。
6、对本学科的教学基本环节作统一要求,形成规范。
7、教研组学期计划完成率不低于85,期末写出教研工作总结。
1管理体制不规范
在这个以经济效益为核心价值观的市场环境下,许多工程施工单位片面的追求眼前利益,以次充好,偷工减料,造成了很多的工程事故,出现了一些“豆腐渣”工程。施工单位在拿到项目之后,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受价格市场的影响,经常私自把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分包给不同的分包队伍,部分分包队伍施工水平有限,导致质量与造价的矛盾突出,影响到工程质量。同时,工程施工企业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细节没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进而埋下了许多隐患。
2监管部门检查力度不够
我国工程建设发展迅速,其部门在编人员少,无力管理到位,往往委托其他有资质的部门代管,代管单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上代管单位追求利益最大化,很容易给工程质量管理留下盲点。
3材料管理问题
在我国当前工程施工中存在一个普遍的问题,就是在材料进入到施工场地后,都是哪里有空位置就往哪里摆放,材料乱推放,对这些进入场地材料没有做好标记,再加上没有专人进行管理,在碰到雨雪天气的时候,这些材料经过雨淋后再在太阳底下暴晒,材料的质量就会损耗,从而使得工程质量下降。
二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管理的有效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水利工程建设速度也越来越快。在水利工程中,工程施工施工质量是水利工程建设的核心问题,施工企业只有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才能获得更好的经济效益。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水利工程的使用寿命、养护工作开展、正常使用以及养护成本控制。在现代化经济体系当中,加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与管理已经成为我国水利工程施工企业在施工工程中的首要工作。目前我国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许多中标企业进行工程分包,导致质量控制过程存在隐患,进而威胁到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为此,加强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有着重要的意义。
1注重施工材料的控制
施工材料控制及管理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基础,只有把好质量这一关才能使得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更好体现。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工程所要用的材料主要集中混凝土结构。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是水利工程施工的重点,为此,在进行施工时,首先在混凝土浇筑的时候,要控制好泵车的落管与浇筑地面的距离,避免因冲击力太大出现离析。其次,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管理,对混凝土浇筑要进行全方面的监管,混凝土振捣要振匀,不能出现漏振、过振等问题。混凝土易受温度应力的影响而产生裂缝,为此,混凝土的浇筑尽量避免高温天气浇筑。由于混凝土在浇筑完成后,混凝土凝固会有一个伸缩的过程中,在这个伸缩过程中,混凝土会加大水分的吸收,为此在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在混凝土结构表面铺设一层薄膜纸,并进行必要的洒水养护。同时,要抓好质量管理工作,不仅要加强各工程参与人员的质量意识,完善组织管理体系,还要采取行之有效的保证手段。原材料的试验报告必须以制定施工方案时所选用的材料为准,施工中使用的材料与制定施工方案的材料必须一致。
2加大施工质量的监管力度
完善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是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与管理的基础,合理、科学的管理体系能够有效的落实责任制,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流程,确保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完善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要以施工企业组织架构、技术水平、工作流程以及人员状况等为出发点,根据工程施工设计方案以及工程实际情况进行管理体系的设计与完善,以此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管理体系的适用性以及科学性,促进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的开展。
3加强施工技术的控制与管理
在工程质量控制上,加强施工技术的控制与管理是保证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在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加大施工技术的应用不仅可以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同时还有助于减少工程事故。施工企业应根据项目的需求,选择相适应的机械设备,合理利用先进设备,加强设备的管理和配套使用,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4加强施工质量的监督与管理
随着水利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对工程施工质量也越来越重视,质量是工程建设的灵魂所在,只有质量过关的工程才能获得社会的认可,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在水利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及相关监管部门要对工程每个工序都进行严格的检查,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处在可应变的范围内,同时还要提高人员素质,高素质的人员是施工质量的重要保证,关键工作岗位人员应持证上岗,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地复检,对不合格者采取淘汰措施,以此控制人员的工作水平,从而保证工程施工质量。
三结束语
1 质量控制项目
消毒供应室最重要的质量控制项目就是①保证临床科室使用的无菌物品处于无菌状态;②是保证无菌物品及时供应。围绕这两项中心任务,我们在环节质量上抓住五方面工作进行控制,清洗,打包,灭菌,无菌物品保管,无菌物品下收下送;为了保证这五方面的工作质量,我们在管理上制定了具体要求:
1.1 回收物品分类处理 为防止回收物品在各项工序中交叉污染,根据器械的污染程度及是否是传染性器械进行分类处理,做好各类物品的浸泡消毒。并定期更换消毒液和监测消毒液浓度。
1.2 清洗质量 认真执行各种物品的洗涤操作规程,要求回收的各种器械回收后立即全部拆开,根据污染程度进行分类清洗。包布一般送洗衣房专锅洗净、干燥;其他包装容器洗净,洗涤的盆、池要干净,用水要清洁。金属器械洗净擦干后要上油保养。
1.3 包装质量 各类物品包装时,要求包内物品齐全、配套,连接严密牢固,器械物品清洁光亮,无锈斑、变形或破损,胶管类不发粘、不老化,针头无钩、无锈,通畅无异物包内放化学指示卡。所有有筛孔的容器灭菌前均应打开孔,所有包装的容器外观应完整、清洁、干燥、无异味。布类包装清洁、无破损、大小合适。所有包装外都应贴有效期的化学指标胶带。总之,包装要规范化、标准化,再仔细核对包内品种数量,确认无误后包装签字,确保打包合格率100%。
1.4 消毒隔离 各种推车是供应室的重要运输工具,必须保持清洁、干燥、专车专用,发物车与回收车严格区分,各行其道,用后各放固定区域并清洁、消毒,绝不作其他用途。各工作间每次操作完毕后用清洁消毒剂擦洗台面、地面湿拖、紫外线照射1 h并记录。
1.5 无菌室管理 人员定岗不跨区,按规定着装,无菌间严格控制人员进出。监测3M指标胶带是否达标,物品按顺序放置,过期或有可疑污染应重新灭菌。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要拆除外包装后方可移入无菌间,出室后未经使用的无菌物品严禁返回须重新灭菌。
1.6 消毒员管理 设置专职消毒员,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加强专业知识的指导,使其掌握使用方法,熟悉操作规程与技能,定期保养灭菌器,配合做好监测消毒灭菌质量,认真执行灭菌管理制度,操作中详细记录压力、温度、时间,登记灭菌过程,检测化学指标卡变化以确定消毒灭菌效果。
1.7 灭菌 收集各类消毒包时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包外系有病区、消毒日期的标签,并贴化学指示胶带。装载时合理布放,总体积不超过灭菌器80%,每锅有指示卡监测灭菌。从锅内取出时检查包布是否完好,若有破损、潮湿或明显水渍则为灭菌无效,灭菌后的物品按规定立即存放,有筛孔的出锅后立即关闭。
1.8 灭菌质量监测 监测要求:每日对消毒剂浓度进行有效氯含量鉴定;对日常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每天早晨空锅作(B-D)试验和每锅作化学指示卡监测,每周对灭菌物品采样做细菌培养;植入性器械每锅作生物监测;每月对无菌室做空气培养。
1.9 质量管理要求 各类物品无过期、无污染,外包装清洁、干燥、无破损。所有的灭菌物品不得检出任何微生物,灭菌物品合格率100%。
1.10 物品供应 各种灭菌物品下收下送,按临床要求提供如数合格的无菌物品,发放时查对无菌物品的名称、消毒日期、有效标志,做到收发无差错。并经常向临床科室了解情况,征求意见,交流信息,不断改进工作。
2 质量控制方式
2.1 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奖罚制度 规章制度是促进按章办事,质量管理保证。因医院消毒供应室的工作要求独立性强,因此很多时候只有靠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约束其工作。我到供应室后,无特殊工作时利用早晨或午后时间.组织大家学习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尤其是卫生部新下发的《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的学习等。这些制度要求护理人员在工作中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在工作中各负其责,培养自觉认真负责的态度。有效规章制度能使科室人员自觉做到不迟到、不旱退,工作不出差错等良好工作作风。使护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过必究、责任明确、处处落实,全员参与全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把好各个环节质量关,以保证消毒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无菌物品质量的可靠性。
2.2 供应室人员管理 供应室护理人员自身素质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供应室工作质量。尤其是在新形式下,医院感染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切实加强医院感染知识的继续教育,可以从根本上提高医护人员在感染监控与环节管理上的整体素质。这就要求我们在供应室工作的每位员工及时了解新技术、新经验、新设备,并将各方面的知识运用于。
2.3服务质量管理 ①树立服务理念:临床一线直接为患者服务,而消毒供应室则是配合临床完成医疗护理操作的后勤保障之一,树立“全力为临床服务”的服务理念,满足各种医疗物品需求;②实效服务 :每天坚持两次下收下送无菌物品,坚持“平诊预约、急诊急送、随需随送”的服务,耐心、周到、及时地确保各种医疗用物供给;③重视服务信息反馈 :每月定期深入临床科室了解下收下送工作及医疗用物的使用情况,听取反馈意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
一、超声质量控制的范围
1、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
2、仪器设备性能及调节水平。
3、操作检查及检查报告。
4、病例追踪随访。
5、质控会议。
二、质量控制具体内容
1、人员管理与素质
(1)、成立以科主任及高年资医师为主体,成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管理科室日常诊疗工作管理及质量控制,保证医疗质量。每月一次组织科内治疗自查。
(2)、加强业务学习及继续教育力度,利用本地区及医院资源,提高本科室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上岗资格证考试通过率。
(3)、加强服务意识及人文教育,增强行风作风建设,减低因工作态度问题所引起的投诉及纠纷。
2、仪器设备使用及维护
(1)、严格按仪器使用说明进行检查操作,熟悉各仪器性能指标,熟记各项检查适应症与禁忌症,避免重大仪器故障及医疗事故发生。
(2)、加强与保养维修厂家的联系,定时告知仪器使用情况,了解日常保养及使用知识,学会排除机器简单故障,对重大机器故障要及时上报医院相关科室及维修部门。
(3)、仪器使用后清洁探头,并及时关机,关闭电源,避免长时开机,每天下班后关闭仪器总电源,防范事故发生。
3、操作检查及检查报告
(1)、严格按操作规程对不同脏器进行扫查,质控小组成员要不定时观察科室人员检查时操作情况,及时纠正错误检查手法,并加以解释说明。
(2)、对发现有特殊及疑难病例时,要请教上级医师及高年资医师,初步达成科内讨论统一意见后作出较合理的超声诊断。
(3)、质控小组每月定期抽查定量检查报告,规范报告内容,制定相对统一标准,对于出现明显医疗差错的要及时作好登记。
(4)、对医院质控部门反馈情况要及时调查处理,并作登记,依照医院相关规定及科室制度作处罚处理。
4、病例追踪随访
(1)、质控小组指定相关人员专门负责起病例追踪随访登记,设立专门病例追踪随访登记本。
(2)、科室人员对于平时工作中所出现的疑难或特殊病例,要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追踪随访登记,详细记录联系人电话及相关信息及当时检查的声像表现,并记录图像。
(3)、质控小组定期检查督促病例追踪随访情况,对已经明确的相关病例做好归纳总结,并定期公布,以供科室人员学习积累。
5、质控小组会议
(1)、质控小组每月至少一次举行质控小组会议,总结前期各项质量控制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质控会议中要按质控条例的各项内容进行总结,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3)、质控会议对工作当中发现的事故差错进行讨论,做出相关处罚意见,并进行记录。
(4)、对医院质控检查作科室讨论,得出反馈意见,上报相关部门;并针对自查和医院检查反馈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计划和实施方案。
附:
科室质量控制小组成员名单
科主任:林梅清
组员:何晓薇
陈慕洁
周泽华
王敏
—
关键词: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体制
中图分类号: K826.16 文献标识码: A
我们国家目前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是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条例》开始的, 国务院国颁发与授权的。最近几年以来,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问题,我们国家已连续编制同时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制度,同时增家、修充许多的技术要求。由于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有关的法规也慢慢在完善以及优化,尤其是自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把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的责任出现了本质的变化,对标准市场行为,降低质量事故的产生,进一步提高企业质量的管理,提升我们国家工程质量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从整体来看,我们国家现在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在管理体制上还有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
1.我国目前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的体制性不足
我们国家现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基于计划经济体制的条件下慢慢建立和发展的, 针对我们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的发展和提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上,现在的质量监督工作已不能满足市场变化的要求, 在整体水平上还不能让大家感到满意,它的管理体制还应该有所创新和改变。本文认为,目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在体制上主要还有下面这些问题。
1.1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权责不清楚,也不明确。
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从设立以来,它的目标是:“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按照政府的要求, 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技术标准, 对工程实施过时候的不同的参建单位的质量问题和工程实体质量实施监管的特殊的专业技术队伍”。这种说法其实是不规范也不科学,性质不清楚,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监督部门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记忆本身的建设。现实中, 质量监督机构代替政府进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然而它属于事业单位,工作花费需要自己自足。它的权力来说,质量监督机构仅仅是代替政府行政,在授权范围内对相关的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它的不同责任人的行为进行监督, 其实事业单位,由于受相关的限制, 并不可以全部代替政府对工程质量管理的全部职能,造成权利比较小,责任比较大,权责不一致问题比较多,降低监督机构形象以及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以及公正性。
1.2监督管理体系不科学。
一方面是因为工程建设体制现在还存在着企业和政府分工不明确的问题,因为这个而造成的部分封闭管理出现大量工程的用户、监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以及质量监督来自一样的系统,都属于一样的负责部门,这种管理方式实际上是属于内部的监督体系,不容易做到严格的、公正的监督; 除此以外, 全面的监督机构管理体系并没有做好,不同级别的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设立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因为它的编制、专业技术人员配备、技术装备等都是因为不同地方的管理, 人员配备不是非常合理, 不同地区的发展不相同,造成对它的有效监控没有达到要求。不具备对它进行全面的管理部门,不容易做好有效的制约机制。另一方面质量监督机构实施不同部门的不同的专业管理,不同的职能划分不够明确,看上去环环相扣,但是真正的效果却并不是很好,职责分工不明确,在形成了部门之间的矛盾的同时,实际上也给全面立法以及监督执法造成了障碍,还添加了地方及企业负担。
1.3监督管理执法程序不规范。
由于我们国家在建筑行业方面出台了《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然而相关工程质量监督的程序性规定并不完善,可操作性没有达标,自我节俭、勤政限制,机构不完善, 造成监督过程中行为自由散漫,没有好的透明度,地方保护主义比较严重,监督者的外在监督不够,没有重视被监督者的知情权、参与权,在影响监督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权威性的同时,也可能会导致、、收受贿赂等违法犯罪问题出现。
2.对我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的对策性思考
2.1改革监督体系,明确监督机构权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是属于政府猜的行为,就应该定位它的位置,增加它实际的权力,切实成为政府实施对工程质量监督的部门。进行根据相关的部门进行整体的管理, 明确责任,减少职能重叠以及相互推脱,根据这次《建筑法》的修改同时把需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建立覆盖工程项目整个过程、涉及参与建设活动不同人的工程项目监督执法体系,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的独立性以及有效性,从而提升工程质量的监督强度, 进一步做好管理职能分工明确,责权分工比较科学合理。
2.2确保工程质量的全过程受控。
影响建设工程质量的原因非常多, 有设计、施工方面的因素,还有材料、管理问题的因素。现在因为设计质量因素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占的比例是非常多的,因此除对施工阶段实行质量监督之外, 需要向设计阶段进行扩展。对设计阶段进行监督,需要重点针对设计文件审查关,对建设工程做到从勘察、设计到施工、竣工的整体监督,切实做到从设计到工程竣工的整体的质量监督。为此建议多出的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服务问题, 在需要有对审查的项目到现场复核的职责,对审查意见在施工现场落实问题实施检查,减少它的只是关注问题,而不重视问题的解决,对回复意见审查不仔细,对回复的合理性审查不仔细,进一步彻底符合减少质量以及安全问题的审查目的。
2.3加强质量监督队伍建设
优化质量监督机构及其人员资格认证的制度,进行监督人员的持证上岗以及定期培训制度;增加检测的设备,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公正性。针对队伍建设来说,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了应该有的基本条件。为全面实施这种意见,还有非常多的实际工作应该落实,需要优化质量监督机构和人员资格认证制度,严格的个人执业资格。对监督工程师的资格应该严格要求,以后工程质量监督人员要进行考试、考核,获得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技术注册资格,才能够进行质量监督工作;建立监督人员的持证上岗以及定期培训的制度,培训一支技术良好的质量监督队伍,使它具备非常高的技术判断能力行以及政执法能力;针对技术装备来说, 还需要加强检测的力度, 增加检测设备,通过数据来说话。
结语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与体制应该是一个比较特殊的本门面临着重大转变前以及转变中的探索中,是整个建筑工程行业来讲面对的不只是业内日益激烈的竞争,更加需要意识到来自国外同行的竞争。在假如世贸组织以后的转变中遇到的困难挑以及战更大,然而监督部门需要积极应对,树立起整体的质量意识、借鉴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强化服务和人才意识,我国的适量监督行业才能符合将来的国际竞争,才能保证工程质量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