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穿越时空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我从小就渴望能够拥有一种穿越时空的魔法,让人们进入时空的隧道,上下五千年,任意驰骋。我的梦想并没有因为年龄的增长而淡忘,反而越来越痴迷于穿越时空的爱恋。我好想把历史装扮成最美的情人,虽然远隔千万年,仍然冲淡不了我心中的痴迷。
历史的长河滚滚奔流,卷起浪花无数,百转千回后已经穿越了千年。一页页史书翻过,我穿过了历史那神奇而又幽深的时空隧道,又看到了秦时的明月,感觉到了汉时的风,又领略了魏晋的风骨,隋唐盛世的风光,又见证了宋辽金元恩怨的轮回,又看到了明清封建王朝的夕阳晚照。穿越时空的重重烟云,在这个时空的舞台上,做为一位历史的看客,我看到了一幕幕威武雄壮的历史活剧,在舞台上华丽的演出,金戈铁马,马蹄重重的敲打着地面,鼓角争鸣,鸣响在天际也鸣响在我的耳旁,这是历史的足音,还是现实的光影,刀光剑影,迷雾重重,是历史的风云在激荡。铁血男儿英雄梦,芊芊弱弱女儿身,是现实?还是梦境?
我穿越了千年的历史时空,看到几千年以前的天空,时而蔚蓝澄清,时而云雾缭绕,时而阳光普照,时而阴雨绵绵,时而狂风大作,时而乌云滚滚,时而明月高悬,时而漆黑一片,时而星光时隐时现,时而星河无比灿烂。一幕幕历史事件重新上演,一个个鲜活的历史人物从我的身边走过。我抬眼望去,那么多陌生的面孔,熟悉的名字,有的在向我微笑,有的在向我哭诉,有的在向我怒目,有的在向我含情脉脉。我抬起头,看到了秦时的明月,我迈步站在高高的汉时的关隘前,感受着风起云涌;我走进魏晋的莽莽森林,伴着一泓泉水,一缕琴音,一边饮酒,一边清谈;我坐在南朝的柳荫下,我坐在北国的木椅上,一边悟道,一边参禅;我漫步在隋唐喧闹的街市上迷醉于们霓裳的华丽雍容,一边观赏,一边品味,一边回想;我进入了宋朝的书院,同书院的学子们吟诗作赋,填词言理,尽享翰墨书香;我路过辽金元的屠场,看到人们在遭受杀戮,枭雄们在仰天长啸;我又走进了明清的盛世,只可惜封建王朝的余晖已染红了西边的天际,如血一样的残阳映照着历史的天空。我就在这千年的历史时空里游荡,品味着历史,有时兴奋,有时感叹。亦真亦幻,在时光的隧道里穿梭,是现实也是梦境。
在一部以西汉窦太后的奋斗史为题材的电视剧《美人心计》中,多次出现庄严神圣的佛像。窦太后本人也被塑造成一个笃信佛教的女子,常常在佛堂抄写佛经。要知道佛教是到东汉时才传入中国的。据说东汉明帝梦见了一个金人,第二天他将梦告诉了大臣,问他们是吉是凶。有人说,您梦见的是佛。于是汉明帝派人到西域求取佛经,用白马驮回洛阳,并且命令工匠把佛的样子绘制在城门及皇家陵墓上。这就是著名的“白马驮经”的故事,此时窦太后已经去世两百多年了。事实上,历史上的窦太后推崇的是黄老之术,也就是道家与法家思想融合的产物,她最推崇的书是老子的《道德经》。
穿越跨度比佛像佛经更大的是《三字经》。《美人心计》里的小皇帝刘恭脱口而出“人之初,性本善”,而在另一部电视剧《楚汉传奇》中秦朝的孩子们在私塾里朗朗背诵的也是“人之初,性本善”。《三字经》的确是传统的儿童启蒙教材,不过它最早也要到南宋才出版,因为书里有这么一句:苏老泉,二十七;始发愤,读书籍。苏老泉是坡的父亲苏洵,既然提到了他,这本书怎么也得是北宋之后才会有。
如果没有一定的古籍知识,在古装戏里用书当道具很容易出错。在电视剧《武则天秘史》里,唐太宗手里拿的那本书看上去挺美,它显然是一本线装书。可是唐代的书是卷轴式样的,晚唐以后卷轴书开始向册页书过渡,而用订线的方式穿联成册的线装书一直到明朝中叶才出现。不仅是书,画也会玩穿越。这是电视剧《美人天下》里唐代宫廷的场景:在唐高宗的皇后身后有一面富丽堂皇的屏风,屏风上的画是中国美术史上的一幅名作――宋徽宗赵佶的《瑞鹤图》。这次穿越的跨度长达四百年。
古装戏里穿越时空的道具除了文化用品之外,还有蔬果面点。就拿西汉宫廷戏《美人心计》来说,剧中出现的食物包括胡椒粉、胡萝卜、包子等等。胡椒、胡萝卜都姓“胡”,从这个字就知道它们是从外国传进中国的。胡椒大规模传入中国的时间在唐朝,而胡萝卜呢,是十二、十三世纪的时候从伊朗传入中国的,那是宋朝的事儿了。至于包子,一直要到三国时期才出现,据说它的发明者是诸葛亮。在平定孟获班师回朝的途中,突然江上狂风大作,孟获就说必须要用七七四十九颗人头祭天,才能风平浪静。诸葛亮讲人道主义,命人用面团包上肉馅蒸熟后代替人头,这才有了包子。而且那时候的包子还不叫包子,叫馒头,“包子”这个名儿要到了宋朝才有。这么说您该明白了,在西汉那会儿,根本不可能在中华大地上寻到胡椒、胡萝卜、包子这些食物。
(江西)皮涵琦
这天,我听说爱发明博士发明了能穿越时空的机器,便拉上小伙伴们,到爱发明博士家,苦苦哀求才借来这台神奇的时空机器。我们站了上去,本来想按“过去”按纽,没想到的是,邹敏忽然打了一个喷嚏,把正要按按纽的胡盈吓着了,结果按了“未来”按纽,接着,我们便感觉到一阵天旋地转。
当我们醒来时,发现自己是在一栋美丽的大房子中,这时,从门外走进一位阿姨,她友好地对我们说:“你们好,我叫西妮,请问你们各叫什么名字?”“胡盈,皮涵琦,邹云君,邹敏,朱艳芳。”“噢,对了。”我忽然想到了时空机器,便问道,“阿姨,您有没有看见和我们一起来的时,不不不,机器?”“你是说时空机器。”“嗯,阿姨,您怎么知道?”“你们从2008年来的吧,现在是2029了!”“啊,2029年?”云君惊讶地说。“是的,是2029年,我们这儿已生产了3000多种时空机器,可因为太贵,所以我没买,真可惜”这时,一个机器人走进来,对西妮阿姨说:“主人,要不要让我带她们去逛一逛?”“好啊好啊,”还没等阿姨说,胡盈就叫了起来。我们也点了点头,阿姨见我们都答应了,也就同意了。
机器人带我们来到商场,一走进大门,我们便感到一阵清爽的风。抬头一看,简直是世外桃源:前面是一条清澈的小溪,还有一座小桥呢!旁边是绿油油的草地,上面还有几朵美丽的小花。天花板上悬挂着五颜六色的衣服,美丽极了!我们各挑了一件衣服,便走出大门,奔向一家新开张的面店。
我们走了进去,只听那老板娘说了一句话,还是英语俄语加汉语,我们听不懂,只好向机器人讨教。机器人说:“老板娘说的是‘今天新开张,免费销售’。”我们听了,高兴地跳起来。我们找了个位置做了下来,问老板娘要了五碗面条。不一会儿,面条做好了,端了上来,我准备向老板娘要双筷子,可看见旁边的人连碗带面一起吃了,我奇怪的问机器人:“碗也能吃吗?”“那当然,这些碗都是用面条做的。”我试着像他们一样把碗吃进去,刚吃了一口,我禁不住说:“真是人间美味!”吃完了。
皇宫大厅果然气势非凡。
我向一个穿黄袍的大叔说:“晶儿给皇上请安,吾皇万岁万万岁!”
“平身!”嘿!这大叔还得寸进尺!要不是看在你是皇上,鬼才向你请安呢!
“晶儿给阿哥们请安!”我接着又向旁边站着的一大群人说。毕竟我是聪明绝顶,盖世无双的天下第一大美女——陆大仙(是我自己封的)!还是懂得一些宫里的规矩的。还有就是,我还看过一些历史书,多多少少也知道站在皇上身边的不是大臣们,就是皇亲国戚。
“恩!”他们几乎异口同声。
正文:我退下了,在餐桌上大吃特吃,饿死我了!皇宫里的菜就是好吃!
黄大叔发话了,他对我“爸”说:“陆爱卿,听说令千金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可否让她跳一段舞?”
“虾米?”听到这话,我立马抬起头来,顾不上嘴里还有吃了一半的面条,“Oo,my god!”
“献丑献丑!”嘿!我“爸”还答应了,“晶儿!”
“哎…~”
怎么办怎么办,要知道我可是什么都不会啊!惨了惨了,说不定跳不好会被杀头!“哟哟哟…~~”妈妈咪呀!我想的毛骨悚然。算了,在紧张有什么用?还是临时抱佛脚吧!先镇静下来再说!
“可否容晶儿下去换身衣服?”我表面上很镇定,心里却盘算着该怎么做。
“准!”
“恩……好吧!”
“我问你们,猫会说话吗?”我反问起他们来。
“呃……不会。”
“那不就得了!”
“哦…我算明白了,你在耍我们呀!”六阿哥阴险地说。
“不是不是,是你们自己不明白。”
“揍她!”六阿哥指挥道。
“不要啊!”
正文:我被他们“揍”的鼻青脸肿。
“喂,你们也该履行诺言了吧?”
“履行?谁让你耍我们啦?不行!”
“哼!”
——————————-晚上。——————————-
我正准备睡下,只见一个黑影从窗户外爬进来。
“谁啊?干什么?”我正准备喊救命,黑影先说话了:“嘘——,我是大阿哥。”
“你怎么来了?”我惊恐的问。
“你白天没被我们打伤吧?”大阿哥心疼的问。
“哦,没,没。”我惊慌失措。
“晶儿,我——。”
我抬起头来。
“我喜欢你!”说完,在我嘴上亲了一口,就翻窗而去。
时光飞逝,又过了十年。Q星上的大部分人已经迁移到地球上来了,地球上已经变得热闹起来了。当初那些冷冷清清的小村落已经变成了繁华热闹的城镇了。
阿欧依然和小叶、小果生活在一起,过着简单而有规律的生活。阿欧成了一名动力学科学家,小叶和小果正在上大学,都研究农作物的种植。
暑假,小叶和小果回到家。小叶说:“这是我们最后一个暑假了,过完暑假,我们要工作了,以后不能常在一起了。这个暑假,我们去旅行吧!”
“去海边吧!去看看吉米一家(他们在海边旅行时遇到的朋友)。”小果说。
“好啊!”阿欧答应了。
这次,他们是驾着阿欧自己制造的马车去的,还带了好多小叶小果自己种的蔬菜瓜果。
经过几个小时的奔波,他们终于来到了当初住的那个旅店。阿欧看到那个小旅店依然孤独地立在海边,长长地舒了口气说:“还好,他们还没搬走呢。”
远远的,吉米就看到了他们,迎了上来,说:“欢迎您的光临,客人!”
“吉米,是我啊,我是阿欧!我们看你们来了。”阿欧跳下马车,紧紧地拥抱着吉米。
“是你吗?”吉米也很激动,“真的是你们啊!苏,我们的老朋友来了!”
听到吉米的叫声,苏赶紧从屋子里出来了。小叶和小果一边把他们带来的蔬菜瓜果搬下车,一边问:“珊和杰瑞呢?”
“他们今天早上在海里打了好多鱼,拿到镇上卖去了,换些床单回来,旅店的床单太旧了,该换一换了。”吉米回答,“天黑之前会回来的。”
苏端了一些黄瓜和水出来,说:“别光顾着说话,吃点黄瓜解解渴吧!这是我自己种的。”
“真甜真脆啊!”小叶拿起黄瓜咬了一口说。
“我们带了一些自己种的西红柿,你们这里没有的。是我们学校新发现的品种,你们尝尝。”小果从瓜果筐里挑了两个又大又红的西红柿。
“哇!好漂亮!”苏惊呼道。
“漂亮吧!可好吃了,你尝尝。我们带了一些种子过来,给你们种呢。”小叶从包里拿出一小包西红柿种子。
“太好了。”苏接过种子,放到高处的柜子里珍藏起来。
吃晚饭之前,珊和杰瑞都回来了,他们都长大了。四个孩子沉浸在久别重逢的喜悦中。
“你们的飞船怎么处理的?”阿欧吃过晚饭,和吉米在海边散步。
“我把它拆了,一块一块地带回旅店。堆放在后院的小杂屋里呢。”吉米说,“听说你现在是研究动力学的专家,对那个感兴趣吗?”
“嗯,可以带我去看看吗?”阿欧说。
“没问题。”吉米热情地替阿欧打开小杂屋的门。
“如果重新组装起来,它还能飞吗?”阿欧抚摸着飞船的发动机问。
“飞应该没问题,但是它的动力系统出了问题,贮存不了多少能源,飞不了多远。”吉米回答。
“也许我可以修好它。”阿欧说,“如果修好了,你能把它借给我用用吗?”
“当然没问题,送给你都可以。这么一点大的飞船,载不了几个人,用处不大。”吉米爽快地答应了。
几天后,阿欧把飞船的部件组装起来,测检了发动机,又改装了动力系统,飞船奇迹般复原了。
“只要在有太阳光的地方,它就能飞。它能一边飞,一边利用、贮存太阳能。如果贮满能量,它可以在没有太阳光的情况下飞72个小时。”阿欧向大家介绍改装后的飞船的性能。
“哇!这么棒!这么说,用这个飞船飞往Q星没问题咯?”小果兴奋地问。
“那当然!我就是这么想的。”阿欧自信地点点头。
“我也要去!”小叶也跟着起哄。
“好!我们三个都去。”阿欧答应了。
“唉……你们三个真喜欢折腾,万一有什么故障怎么办?”吉米望着他们三个人兴奋的样子,无奈地摇摇头。
“我们去Q星是有理由的,也是我们一直的梦想。”小叶和小果异口同声地说。
“为什么啊?你们以前没在Q星上生活过吗?对Q星这么好奇。”杰瑞好奇地问。
阿欧说出了他们三个的身世。吉米一家为之惊叹:“没想到你们的身世也这么神奇,真不容易啊。”
“这个飞船真的送给你们了。愿你们心想事成!”吉米最终决定把飞船送给阿欧他们,让他们去实现心中的梦想。
告别了吉米一家,阿欧带着小叶和小果,上了飞船。
“你们决定了吗?无论发生什么,我们三个将永远在一起。”阿欧问。
“嗯。我们决定了。我们永远在一起,无论发生什么。”小叶和小果坚定地说。
“3 000万年前,你们没有去Q星,现在,让我来送你们去了!”阿欧兴奋地说,“就算让你们看看Q星最后的模样也可以。”
一个星期后,他们来到了Q星的大气层外。他们看到了满目疮痍的Q星:海水一会儿平静,一会儿翻腾;火山不断爆发,浓烟四起,受到惊吓的动物们四处游窜。火山还没平息,海啸又像疯狂的海兽一般卷走了最后挣扎的动物……
看着看着,阿欧泪流满面。小叶抽泣着说:“Q星上应该还有人类吧?”
“嗯,听说,还有将近十分之一的老人自愿留在Q星上,让把转移的机会让给孩子和看年轻人……他们借助高科技,还可以躲在房子里安然无恙,但是如果Q星最后毁灭,他们也将随之灰飞烟灭……”小果哽噎着说。
一艘飞船来到他们身边,大声地对他们喊着话:“快走哇!还看什么!你们离得这么近,会有危险的……Q星马上就会完全炸了!”
“什么?Q星最后会炸掉吗?”阿欧用对讲机跟那艘飞船上的人对话。
“是的,Q星在半小时后就要炸了!赶紧离它远点,去地球吧!”
“好!谢谢你!”阿欧一边答应,一边把让飞船飞离Q星。
“你们想不想看Q星最后怎么消失吗?”小果问。
“想!可是,那样太危险了。”小叶回答。
“我们……我们后退两千米,危险性应该小些。”阿欧说。
“好!就这么定了,就算有危险,我们也认了。”小果说。
半小时后,他们先看到Q星周围的大气层变成了灰色、深灰色、浅褐色、深褐色,最后变成了浓黑……Q星好像成了一团巨大的黑色气团。慢慢地,那团黑色的气团变得亮起来,由粉红色变成了红色,Q星就像一个慢慢烧红的铁球。红色铁球慢慢膨胀起来,越来越来大,突然“砰”的一声巨响,火光冲天,红色铁球变成了火球,青黑色的烟雾弥漫开来……
阿欧他们的飞船也震动了一下。阿欧用双手捂住眼睛,痛苦地说:“我想起了,我什么都想起了……”
“你想起什么了?”小叶和小果关心地问。
“对不起,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阿欧痛苦得全身发抖。
小叶下意识地抚摸着阿欧的头,小果轻轻地拍着他的背,说:“别急,慢慢说,你想起什么了。”
阿欧平静了一下心情,内疚地望着小叶和小果说:“刚才,Q星最后爆炸的火光让我想起了以前我们一家三口发生在地球上的事。因为那时痛苦的回忆,我可能潜意识地不愿想起。那时候,我们是最后一批离开地球的人。但我一直不愿承担你们给我的使命,所以在最后那天,离家出走,说要一个人留在地球上,让你们后悔一辈子……你们为了让我完成使命,为了拯救Q星上所有的人,决定让最后一批人们离开,你们却陪着我留在地球上。你们找到我后,跟我说:‘只要我们三个在一起,Q星会有人找到我们,帮我们完成这一使命,拯救人类的……’于是你们守在地下城的门口,而我因为后悔,一个人跑到河边去哭……所以,后来……就这样了。”
“没事,没事,我们穿越时空,不是又相见、又生活在一起了吗?”小叶拥抱着阿欧说。
Q星变成一个个小火球,慢慢扩散开来……
“我们走吧!别让那些火球碰到我们的飞船。”小阿欧振作起来。
“为什么会这样呢?”小叶不解地问,“Q星真的就这样消失了?”
“是的。Q星内部的架子完全散了,星球上所有的东西当然会四处飘散了。”
他们开着飞船,怀着沉重的心情,离开了Q星。他们每个人都在心里默默地说:“再见,Q星,再见……”
“我们去哪呢?回地球吗?”小叶问。
“只要我们在一起,去哪都行。”小果回答。
“吉米悄悄地把去塔卡星的导航系统装在上面,我们去塔卡星吧……”阿欧笑着说,“反正回地球也没什么意思。”
“好啊!去塔卡星!只要我们三个在一起,哪里都会有我们的家。”小叶望着窗外,微笑着说。
“陌生城市乱线团,最先要看博物馆”,这是一个哥们告诉我的一个秘诀,意思是说,一个陌生的城市就像一个乱乱的线团,但是,我们应该认准,对不熟悉的城市,不管它的历史多么悠久,闹市多么繁华,人口多么密集,要想对它有个初步了解,最快捷的方式是参观它的博物馆。
到了广西,我在游览如朱槿花开放的广西会展中心之后,最早参观的就是广西民族博物馆。
广西民族博物馆包含的文化底蕴可谓博大精深,那里,几乎每一件展品都寄托着深深的民族文化和历史精华,是反应各民族繁衍生息。社会发展的物证。
刚到民族博物馆,一栋建筑物出现在眼前,它的建筑外形恰似一面硕大的鼓安放在一个高高的鼓架上。广西是铜鼓之乡,在这个博物馆里收藏的铜鼓就有331面,其中最早的是距今2600年春秋时期的铜鼓,最大的铜鼓也创下了另一个世界之最——————直径1.65米,重达300公斤。原来以为铜鼓和皮鼓只是材质不一样,参观之后才知道,广西的铜鼓很有特色,它们都是一头有面、中空无底的鼓。在博物馆里,铜鼓的各个类型以及它们的制作过程都通过一系列的泥塑展现得栩栩如生。看着这些穿越时空的铜鼓,似乎闻到了催人奋进的鼓声,人们不禁为中华民族灿烂的文化叫好,为自己是一个中国人而自豪。
除了铜鼓,民族博物馆还通过各类模型对世界各民族的分布情况、文化特色和历史背景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同时,馆里充分展示了世界各民族特别是中国各民族精美的民族服饰、银器、织锦和刺绣。在家园展区,桂北的住宅以及当地农业工具都以一比一的比例得到再度创作和演绎。那逼真的蔬菜,那让人垂涎的腊肉和小吃都能让人食欲大增。更让人叫绝的是,在桂北的一栋“民居”中,甚至可以看见扬场的风车、遮雨的蓑衣和斗笠、一比一大小的耕牛和农家饲养的猪,甚至那模型牛还能惟妙惟肖地发出一声声耕牛的叫声,旁边是看家犬毫无规律的狂吠,让参观的人忍俊不禁,人们不得不感叹博物馆的匠心独运,也赞叹高科技的神奇。
今天,我们学习了扁鹊治病这篇课文,我得到了启发。
我想对蔡桓公说:“蔡桓公,扁鹊是一个明医啊。他可以起死回生的,你怎么可以不相信他呢,你还在背后说他的坏话。就是因为你不听扁鹊的话,所以小病成了大病,最后无药可救呀!你自己的命就葬送在自己的手里啊!如果你当时听扁鹊的话防微杜渐,及时医治,这样你也不会死啊!”
蔡桓公听后对我说:“你说的对,现在我已经快死了,也没有愿望了,我只想对我的子子孙孙说:你们要记住我的教训,有什么病都要防微杜渐,及时治疗,不要像我一样不听医生的话,因为自己的固执把性命葬送在自己的手里。”
四年级:玉喃颁
我去镇上念初中,伯伯邀我去他家住。这样也好,我可以不当寄宿生,不吃食堂饭,也用不着上晚自修课。
只是开学之初,人生地不熟的我难免生出孤独无援的感觉。特别是每每走在上学路上,更觉得自己孤家寡人似的,没有一个熟悉的伙伴。
一天早上,我背起书包去上学。从伯伯家里屋走到前院门口时,冷不丁看见一只大黄狗正一动不动地蹲在墙角边的空地上,而且,从它蹲着的姿态和闪着的眼神看,似乎是冲着我来的。
我一怔,并迅速敛步。
它却一见如故似的,一边摇着尾巴,一边耸起身来,然后,一步步地逼近我。
“伯伯,快来——”我扭头朝院门内惊呼。
伯伯上前来一看,叫我别怕,还说,这狗是他好朋友家的,挺和善,不咬人。
我这才壮着胆子,径自沿着“咯咯”有声的石板街往前走。
走到小石桥边的一条弄堂口时,心有余悸的我回头一看,天哪,那只大黄狗正亦步亦趋地跟随着我!
我顿时心跳加快,两股颤抖!但我清楚,除了故作镇定地前行,再也没有别的招了,除非快速拐进弄堂而把它甩掉。
“哟,这小子真牛,竟敢带着大黄狗上学。”一位镇上男生哇啦啦地大叫。
“这狗不会咬人吧?”那位镇上女生惊乍乍地问。
⋯⋯
总之,从街头桥堍走出来的男生女生们都在嘟囔着。
我假装什么也没看到,什么也没听见。
“嚓——”弄堂转弯处,我突然使出“飞毛腿”,一路飞奔,背上的书包“啪啪”作响。
不过,大黄狗的脚步声似乎还在尾随我。
不知是脚步拉得过猛,还是心里害怕,我很觉到,湿漉漉的冷汗正偷偷地从我背部和额头上渗出来。而同时,一个小时候就学会的驱狗“绝招”也突然从我的脑袋瓜里迸了出来:我戛然止步,迅速蹲下,然后,伸手做出一个拾取泥丸石子之类的假动作。
那只大黄狗分明看到我在拾“武器”,继而又看到我已经摆出挥臂出击的勇猛架势。可惜,它非但没有如乡村里那些“乖巧”的狗们那样被我吓倒,而且还在肆无忌惮地朝我扑过来。
我重新拔脚快跑。
“叭——”我被脚下那块乌龟背似隆起的石板绊倒了,而且,我还来不及起身,已经触电一般感受到大黄狗已经与我“零距离”接触了。
我吓呆了,紧闭着双眼,烂泥一般瘫在地上。但我知道,在我手臂上乱抓的是大黄狗的爪子,在我脸颊一侧乱舔的是大黄狗的舌头。只是无法预料,大黄狗的尖牙利齿会落在我的哪处皮肉上?
“哟,这狗真够义气!”
“看到了吧,狗是通人性的动物!”
⋯⋯
我在男生女生们的议论声中慢慢地睁开眼睛。果然,大黄狗全无我想象中的凶狠可怕,相反,正用它的爪子、舌头和眼神,传递着令我难以置信的亲热。
我傻了,如在梦中!
2
第二天上学时,我故意悄悄地从伯伯家的后门出去。
可是,当我走到小石桥堍的弄堂口时,那只大黄狗不知从哪里冒了出来。
我只顾匆匆前行,故意不去理睬它。它却不在乎,亦步亦趋地跟随我,直至被校门口的值班保安阻拦住。
接下来的一个又一个早上,那条大黄狗总是这样一步步地跟随我上学。
慢慢地,我不再害怕,而且确信它是在陪护我上学。可不是吗?一次,从半路上杀出来的一位不良少年企图欺负我时,它立即以扑腾出击、愤然吠叫等方式有效地保护了我。
我默默地心存感激,但我怎么也想不明白,大黄狗为什么要这样做?
某日早上,我终于情不自禁地俯下身去,然后,第一次伸出手去轻轻地抚摸照例守候在伯伯家前院门口的那只大黄狗。
绚烂的曙光下,大黄狗越发英姿勃勃,金黄色的皮毛泛起亮油油的光泽,蓝宝石一般的眼睛里溢出无尽的忠诚与善良。
“你叫什么名字?”我捋着它蓬松的毛发,轻轻地问候着它。
“汪、汪!”它抬起头来响亮地回答。可惜,我是听不懂狗语的。
“你为什么要陪着我上学?”我贴近它的耳朵,悄悄地问。
“呜——呜——”它羞涩而低调地说。可惜,我还是听不懂。
⋯⋯
伯伯站在一边,哈哈地笑。
我扭过头去,带着猜想问伯伯:“伯伯,你平时是否像对待你的朋友一样对待那只大黄狗?所以⋯⋯”
伯伯的回答很坦率:“没有啊,我不喜欢狗,包括朋友家的这条大黄狗。”
我眨巴着疑惑的眼睛,把大黄狗天天陪着我上学的事一五一十说给伯伯听。
伯伯一听,大为惶惑!
3
一个宁静的夜晚,我被大黄狗的影子扰得无法入眠,它老是在我意念里不离不弃。后来,窗外洁白的月光催我披衣起床,悄悄地走到前院门口。
我朝着墙角边的空地凝神看去。看着,看着,眼梢头突然掠过一个黑黝黝的影子。我料定,是那只大黄狗出现了。但走近细看后发觉,那影子原是摇曳在夜风里的一抹树影。
我依然固执地认为,大黄狗就在不远处。
恍惚间,我想起了小时候的唤狗“哨子”——用拇指和食指把下嘴唇捏成一个肉“哨子”,然后让急骤倒吸的气流抽出“叽哟”一声脆响。
哨声和着月色随风飘散。
“咚、咚、咚”。我隐约听到了轻槌远鼓般的声响。
“倏——”又一个黑黝黝的影子撞入我的视线。
这下,我惊呆了!因为,那影子真是大黄狗。
4
记不得哪天早上,我没有见到大黄狗。
这,反而令我有些不习惯,甚至有了淡淡的忧愁。
此后,我无论走到哪里,都没有忘记寻找大黄狗,但始终没有如愿。曾经有几回,只是在梦中见到大黄狗。
这样,除了内心的缺憾,还有皮肉上的痛苦——那位不良少年终于以绝对强势把我揍了一顿。
一次,我在无意间听见伯伯与伯母的闲聊。伯伯说,他的那位朋友去县城开饭店了,过几天得去县城看看那位朋友。
我立即插嘴问伯伯:“这么说,你朋友家的大黄狗也去县城了?”
伯伯漫不经心地说:“是的。”
我的心却是猛然一震!
5
星期天上午,伯伯骑摩托车去县城看望那位朋友。
我以去城里书店买课外辅导资料为由,想跟伯伯一起去。
伯伯一口答应。
从镇里到县城有十多公里的路,而且路况不太好,大部分地段是一颠一簸、弯弯曲曲的石子路。但我不在乎这一路颠簸之苦,因为,我将见到朝思暮想的大黄狗了。
或许是因为快乐的心情,一路之上展现在阳光底下的野外风景显得特别迷人。
坐了半小时光景的摩托车后,终于来到伯伯朋友开的一家小饭店。本以为,我一到小饭店就可以见到大黄狗了,甚至,大黄狗会欢欢喜喜地朝我直扑而来。但事实不是这样,我的目光扫遍小饭店的每个角落还是没见到大黄狗。
最后,当伯伯和他的朋友坐下来喝茶闲聊时,我最终耐不住,一边睨着伯伯的朋友,一边轻轻地问伯伯:“叔叔,大黄狗呢?”
伯伯的朋友听到我的问话后,既幽默又无奈地说:“大黄狗过不惯城里的生活,整天闷闷不乐的。”
我听说大黄狗在,也就心宽了许多,只是不好意思问伯伯的朋友大黄狗在哪儿?
我灵机一动,悄悄地走到小饭店门外,然后“叽哟”一声吹响口哨。
“倏——”大黄狗来了,开开心心、亲亲热热地摇着尾巴。
伯伯的朋友惊讶地瞪圆双眼,不解地说:“奇怪,这狗怎么啦?”
这时,伯伯把我与大黄狗的“特殊交情”说给朋友听了。
朋友一听,立即喃喃自语起来:“会不会⋯⋯”
伯伯追问:“会不会怎样?”
朋友说:“你侄子会不会曾是这只狗的小主人?”
伯伯茫然!
我惶惑!
随即,我的脑海里慢慢地浮现出我在乡下村小念一年级时的一段往事——
一次,我和一拨儿男女同学推推搡搡走在放学路上时,路边的垃圾箱里隐约传来“叽叽咕咕”的哀叫声。
我上前去,看见箱内的垃圾堆上有一团毛绒绒的白色东西,再一看,是一只小白狗在艰难地爬动。
那小白狗脏乎乎的,瘦弱的身体在不停地哆嗦。我猜想:那小家伙是被人遗弃了,或者⋯⋯
出于同情,我把小白狗带回了家,并且很快让它感受到了洗澡和进食的幸福。
从此,小白狗仿佛成了我的影子,而偶尔离开我时,我只需“叽哟”一声吹个口哨,它准会迫不及待地跑到我跟前。特别令我难忘的是,那只小白狗会天天陪着我去上学,无论刮风下雨、严冬酷暑,而且,它还能充当我的“小保镖”。一次,我好好地走在上学路上时,一位高年级的大男孩企图欺负我。正当我任人“宰割”时,小白狗“汪汪”怒吠着冲了上来,最后,硬是把大男孩吓跑了。
可惜后来,我妈妈以承受不住狗粮昂贵为由,把小白狗偷偷地送了人。
⋯⋯
现在,我不敢设想,难道,眼前的大黄狗就是记忆里的小白狗?不可能,一白一黄,相差十万八千里呢。
朋友又说:“这狗是七年前我去王家庄收购散养草鸡时,一位嫂子送给我的。”
我的心再次震颤起来,因为,我的小白狗正是七年前被妈妈送掉的,而且,我小时候住的村庄正是王家庄。
朋友还说:“我不喜欢白狗,现在这狗的皮毛是被我染过了的。”
顿时,我的脑袋瓜嗡嗡作响!
6
用过午餐后,天上下起了细雨。
我和伯伯离开小饭店时,大黄狗非要跟着我,伯伯的朋友怎么也阻拦不住它。
伯伯的摩托车在涌动着车流人潮的县城大街上快速穿行。
大黄狗左冲右突,紧追不舍。但最后,还是被路上的一辆辆汽车阻拦住了。
伯伯趁机“轰隆隆”踩大油门。
终于出城了。我一边紧紧地攥住伯伯的衣角,一边好奇地回望从一颠一簸的轮子底下翻卷起来的“尘土龙”。
开到半路时,我突然望见,“尘土龙”尾梢处闪出一个黑豆般的影子。
后来,那影子一点点地由远及近,由小变大。
“伯伯你看,大黄狗追上来了!”我大声惊呼。
“嘎——”伯伯一脚踩住油门。
淅淅沥沥的雨幕下,大黄狗奋力腾身扑蹄,闪电一般追赶上来。
我愣住了!
大黄狗拖着湿淋淋的皮毛,喘着拉风箱一般的粗气,一头扑入我的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