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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全市乃至全国开展的档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对于机关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就是一种很有效的方法。但是档案目标管理市级标准是针对全市档案工作水平较好的单位而制定的,有些硬件要求较
高,对于某些办公条件紧张,没有房间做为档案专用库房,档案数量较少的单位,升级就是短期内可望而不可及的事情。这些单位也往往成为档案部门触及不到的地方。针对这种情况,就需要有一个比
较有效的方法来对所属行政区域内所有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当社会的档案意识还达不到应有的程度时,就必须通过一定的手段强化人们的档案意识,使之成为机关工作人员及公民的自觉行动。经过多年档案工作的实践,我认为档案工作检查可以说是档案行政管
理部门依法行政的一种有效手段和方法。因为档案检查标准和条件可以根据本地区档案工作的实际制定,适用于每个单位档案工作状况。档案检查可以触及到所属区域内各个行政企事业单位,又强调档
案的基础业务建设和档案的开发利用,有利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的监督指导。这样做档案工作不仅可以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将其纳入机关的议事日程,而且档案也在各项工作中发
挥了重要作用,可以收到较好的效果。丰台区档案局从一九八六年开始,就坚持对全区各行政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检查评比和合格验收,即年初将档案工作的诸多要求制定出检查标准和条件,每
年六月底之后对照标准对各单位逐条逐项检查,检查前加强监督指导,检查时严格要求,检查后有问题的单位认真整改,检查结果向全区通报,档案工作在全区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档案工作管理水
平相应得到提高。经过十几年的不断修改和改善,现在检查标准已经接近北京市二级标准,并纳入了一部分市一级标准的内容,侧重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和开发利用。����旜????X閷
档案工作检查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诸多方法和手段中,有明显的作用,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可以引起各级领导对档案工作的重视。
现阶段,有些机关的档案意识相对薄弱,仅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去做工作,还不能引起一些机关和部门领导的重视,而做为地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代替政府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由档案局组织检查验
收,必定会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随之会安排一定的人力、物力去从事档案工作,必然也会取得一定的效果。
二、有利于档案的综合管理,推动档案基础业务水平提高。
档案目标管理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档案工作水平的提高,但是在档案目标管理工作中难免出现盲目追求升级单位数量,不顾升级质量等问题,从而达不到实际意义上的综合管理,某些单位档案工作中仍有
死角。而档案工作检查对文书、专门、科技、声像、实物档案的立卷归档情况一并检查,绝不留死角,改变了以往档案室只保存文书档案而不管其它档案的状况。由于每年检查,不会形成积存文件,不
搞突击,也保证了档案案卷质量。机关的会议档案、专业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照片档案、录音录像档案以及实物档案得到了综合管理或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门类增加了改变了室藏结构,提高
了档案的综合管理程度。而且检查有利于发现立卷归档案卷中的质量问题,便于及时纠正,对于提高档案基础业务水平十分有益,也保证了档案馆档案来源的质量。同时也可以避免因盲目追求升级数量
而忽视或影响档案案卷质量的问题。
三、变消极等待指导为主动请求监督指导。
在社会档案意识仍相对薄弱的现在,一些单位对档案工作还不能得到应有的重视,档案人员兼职较多,哪个部门的工作抓得紧,就给哪个部门干,档案部门不主动有些单位就从来也不与档案局联系,甚
至立卷归档工作也不能按时完成。进行档案检查无疑会使这种状态得到改变。丰台区档案局在进行了十年档案检查之后,现在各立档单位不仅档案意识提高了,而且主动请区档案局进行监督指导,发现
问题请档案局帮助解决,一改以往消极等待的状况,档案工作出现了一种新的局面。
四、标准适合,使行政区域内各单位档案工作平衡发展。
近年来,全国大部分省、市进行档案目标管理考核,有力地推动了档案工作水平的提高。但是,档案目标管理是在各单位自愿申请的基础上进行的,一些单位只满足于完成每年的立卷归档工作,或受某
些硬件及其它一些客观条件的影响,根本就不申请升级,这样就有可能成为档案部门触及不到的死角单位,使一个地区各单位之间档案工作发展不平衡。进行档案检查则不同,所属区域内各单位都要参
加检查,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必须完成检查要求的各项内容,而且检查验收标准也可以纳入档案管理体系、制度建设、基础业务建设、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等内容,同样可以达到目标管理
考核的主要要求,即使档案保管条件相对较差的单位,也可以保证档案软件建设水平,从而保证一个地区档案工作能够平衡发展。坚持档案检查,还会使各单位由被动应付检查变为主动自觉地开展档案
工作,而且对于防止升级单位档案工作滑坡也是一种有效的手段。
五、促进档案开发利用工作。
档案检查不仅促进了档案基础业务水平的提高,为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而且档案检查时对各单位的档案开发利用工作可以提出各种要求,有利于各单位利用工作水平的提高。丰台区
关键词:负激励;公务员;薪酬;绩效;监督
中图分类号:F240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10)04-0079-02
“转非”是领导干部转任非领导职务的简称,是公务员系统一个的普遍现象,主要是针对未到退休年龄的领导干部,因年龄、身体、领导职数、岗位需求等因素,提前转任待遇相当的非领导职务上,“转非”领导干部来源比较复杂,除原机关领导干部外,还有干部,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等机构的领导干部。“转非”被视为一种照顾性政策,这种制度设计的初衷是在领导职数有限的情况下,本着干部队伍年轻化、调动干部积极性的原则,解决相当部分不再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职级待遇。这一政策的实施,在当时特定的历史环境下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设置非领导职务这一政策已失去了发生积极作用的社会环境,且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严重异化。
一、负激励相关概念
所谓负激励就是当一个人的行为不符合组织的需要时, 通过制裁和约束的方式来抑制这种行为, 其主要目的在于减少或消除这种行为, 同时它能使行为者反省自己的行为, 自觉调整、改造, 朝着组织和社会所期望的方向去行动。负激励的主要表现方式有批评、纪律处分、经济处罚等。另外, 负激励是完全不同于正激励的,它的目标只是为了保证管理常规目标的实现, 它的基本作用对象是人的各种消极、被动抵触的心理和行为, 它不存在对人在心理和物质上的任何满足, 反而是对人负需求的一种克制, 在管理活动中直接起着约束性作用 [1]。
二、“转非”公务员实施负激励管理中的问题
1.薪酬制度的不合理导致其负激励机制功能缺失。《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的薪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福利。“转非”公务员相对于领导职务干部,没有实际权力,但享有相应的级别待遇。长期以来,中国在“转非”公务员薪酬管理中实行定期增资制度,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和发给奖金;另外,在晋职、晋级的情况下也会增资。现行的薪酬制度过分强调正激励,忽视了负激励的实施,没有体现出薪酬的激励性作用,由于薪酬政策的不合理,导致中国“转非”公务员薪酬制度的负激励机制功能弱化甚至缺失,主要体现为“转非”公务员工资只能增不能减、缺少绩效薪酬。
2.考核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其负激励机制功能弱化。《公务员法》中规定的考核结果设有四个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这种考核结果的设置使得考核的基础作用落实并不到位,主要表现在:现行规定只对平时考核做了一般性要求,不产生具体而有效的结果,加上年终考核时重结果轻过程,以工作结果为导向,以量化指标的形式体现。“转非”干部由于其工作很少或分配的任务很轻,有些甚至没有安排工作或任务,导致“转非”领导干部成了机关编内的“自由人”,权力小责任也小,致使对他们的考评指标很难量化;操作规范不统一,各部门制定的办法、制度,随意性强,比较烦琐,难以长期坚持下去,形成长效机制;在考评过程中,又会时常出现人为因素左右考核制度的情况,使得考核结果缺乏权威性, 容易受到领导意愿、人际关系等人为因素的干涉;平时考核的效用不大,还没有真正与年度考核结果直接挂钩,没有真正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和基础。
3.监督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对其约束不力。目前, 中国的惩戒权限存在分工不明的现象,从“转非”公务员监督系统来看,无论是行政系统内的监督,还是行政系统外的监督,监督机构和监督者都比较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 行政处分主要由公务员的任免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行使决定权, 但哪些公务员的违纪案件由任免机关管辖, 哪些公务员的违纪案件由行政监察机关管辖, 《公务员法》和《监察法》均没有明确的规定。因而导致在中国目前的体制下, 同级政府、监察机关、人事部门、上级行政机关、行政领导、党的组织部门、权力机关都具有一定的公务员行政惩戒权, 但他们的权限划分很不明确 [1]。对于一些阻力比较大、影响比较严重的案件, 机关部门间常常互相推诿, 造成表面上监督主体的多元, 实际上却是没有人监督的 “监督空域”问题, 势必严重削弱监督系统的整体性和权威性,最终导致目前本不完善的监督机制更形同虚设,失去其约束的本意。
三、“转非”公务员负激励管理中问题的解决对策
1.健全以薪酬制度为特征的负激励机制。目前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根据经济学上对公务员也是“经济人”的假设而制定了廉政公积金制度,这是一种从利益角度防止官员腐败的机制。针对“转非”公务员的情况,应增加其不确定收入的比重,引入风险薪酬制度和宽带薪酬制度。这里的不确定收入主要是指绩效工资。风险薪酬制度是指将组织中成员的薪酬分为固定薪酬和风险薪酬两部分,固定薪酬部分在员工履行基本岗位职责的情况下,可以一次性获取;风险薪酬部分与员工工作表现和业绩直接挂钩,并形成一种阶梯回报系统,而这种阶梯回报就是宽带薪酬制度的体现,即把在传统的薪酬结构中分为几个甚至十几个级别的层次划分到同一级别中,同时拉大每一个薪酬级别内部薪酬浮动的范围,这样高绩效的普通公务员可以享受到与领导职务同样甚至更高的薪酬,形成高业绩高报酬的风险薪酬制度。在这个基本原则下,在公务员的薪酬管理中引入风险薪酬制度,适当增加“转非”公务员不确定收入即绩效工资的比重,这样一方面可以为“转非”公务员“加压”,使其感觉到压力,为保住收入而努力工作,另一方面可以弥补单一正激励模式中各种名目过多的津贴和补贴需要不断加大政府激励成本的缺陷。
2.健全以公务员考核制度为特征的负激励机制。建立“转非”公务员考核责任制,就是要从制度上明确一个责任机制,以此对“转非”公务员在考核过程中的表现做到公平、公正。对“转非”公务员实行考核责任制,明确规定在各个环节考核主体应负的责任以及如果考核结果失真失实则考核主体必将受到追究,进而保证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客观、公平、公正。
首先,在“转非”公务员考核中要突出强调制订科学合理的岗位责任制、进行岗位分析,明确“转非”公务员相应的职责职权范围,以及他们在各自岗位上需完成的任务。其次,要制定具体化、数量化的公务员考绩标准。“转非”公务员考核内容主要是考绩没有具体、细化的考绩标准不仅公务员考核重在考绩的原则无法落实,而且在考核实践中极难把握。要制定详细、有效、操作性强而又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考绩标准。通过考绩,为公务员实施负激励提供客观依据,从而充分体现公务员的功绩制原则。并在实施过程中,引入外部专家和被服务对象参与考核评定,实行 360 度考核,为“转非”公务员塑造一个全方位的立体的考核空间和全方位的压力机制,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真实的情况。
3.建立健全以实施负激励机制为特征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以实施负激励机制为特征的监督机制,主要是对监督机构内部职能进行优化配置,增强监督主体的独立性。
第一,要突出国家权力机关在监督系统中的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偏重立法建设,对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的功能因无专门的监督机构而被弱化。应专门培养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人,在人大常委会机构中设立监察委员会,将纪委、公安、审计、监察和司法机关中的部分职能赋予监察委员会,建立一个专门的监督机构,履行对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职责,使权力机关真正拥有监督权力。第二,要改变纪委的隶属关系,使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领导为只受上级纪委领导。纪委作为我们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如果受到同级党委的领导,在监督时就会受到牵制,就不能独立自主地行使监督权。只有与同级党委并列,分工不分权,就不会出现两个权力中心。因此,省部级以下的纪委都要实行垂直管理,这样,纪委才会充分拥有所赋予的检查和监督权,才能更好地实现对“转非”公务员的监督和保障作用。要加强监督的法律基础,急需设立的法律有《国家工作人员监督法》、《政府信息公开法》、《新闻法》、《政府官员财产申报法》等。另外,对现有的法律法规也要不断加以完善,提高其可操作性。
参考文献:
[1]吴雨欣.对公务员实施“负激励”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学习园地,2008,(1):15-17.
[2]黄彩虹.对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管理的思考与探析[J].理论探析,2009,(2).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R], 2006-01-01起施行.
[4]杨雪燕.中国公务员负激励机制构建研究[D].北京:电子科技大学硕士毕业论文,2008,(6).
Negative Incentives in the use of in the Non-leadership Position Civil Service
SUN Lin-Lin1,SUN Jia-lin2
(1.Yunnan Normal University Business College, Kunming650106, China;
2.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Chengdu 610041, China)
一、认真学习十六大精神,在思想政治和理论方面与时俱进
⒈认真学习同志。讲话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通过学习,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认识全面加深,坚决拥护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对《》有关党的性质、申请入党条件的修改等都衷心拥护,原创://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充满信心,感到我们党是一个与时俱进的伟大的党,进一步坚定了理想和信念。
⒉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并结合高校实际加深理解,体会到干部制度改革中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意义,
⒊组织部门的业务学习活动,坚持每周一上午的业务学习制度,协助做好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有关工作。
二、认真完成纪检监察有关工作,为我校党风廉政建设上台阶作出努力
⒈做好全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的筹备和会务工作,起草了会议的主报告,着力推动我校各负其责地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运行机制的建立。
⒉协助做好省纪委、省委教育工委来我校巡视我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准备工作,起草了我校的汇报总结材料。
⒊分管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组织干部参加省教育纪工委的知识测试,党风廉政教育网页不断更新,教育功能逐步扩大。
⒋分管的档案工作被评为校先进单位。
⒌以招生监察为主,做好行政监察工作。先后参加了烹饪专业单招考试、普招专业加试和成教专业加试、高考录取等工作的监察,在参与中监察,在监察中服务,无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做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办公室有关工作,为试点取得成功作出应有的贡献。
⒈先后赴张家港、南通、宿迁等地调研,解放了思想,明确了思路。
⒉起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动员大会的讲话稿。
⒊负责干部测评系统研制的组织协调工作,设计测评表,协助做好测评组织工作,负责测评系统的演示课件制作的有关工作。
⒋起草了《扬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能管能教”暂行规定》、《扬州大学不称职处级干部认定标准和调整办法(试行)》、《关于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的意见》、《扬州大学学院、部门、单位考核评估办法(试行)》、《扬州大学关于实行处级干部诫勉制度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实行处级干部谈话制度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处级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的规定》、《扬州大学关于建立组织部与纪检、原创://监察等部门联系会议制度的规定》等个制度。
⒊完成了《论高校干部考核评估机制的建构》的论文,并在我校学报上发表。
三、做好党群总支的有关工作
⒈完成年度和学期工作要点和小结的起草工作,并对每学期的组织生活、政治学习作出安排。
⒉协助书记做好总支大会和集中学习活动的安排和组织工作。
⒊完成了支部目标管理终期评估的有关工作。
⒋做好职工考核、职称晋升测评等有关工作。
四、廉洁自律情况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
在纪委工作年半来,廉洁自律的意识不断增强,用纪检干部素质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不接受任何与工作有关的吃请和礼品,坚决拒收礼金、有价证券,并经常向自责任人汇报自己廉洁自律的情况,对责任对象开展教育。
五、存在不足
[论文摘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争议时有发生,为了防止劳动纠纷和争议出现,妥善解决好已经发生的劳动争议和纠纷。为此,笔者想就如何预防劳动争议和纠纷谈一下粗浅的认识。
[论文关键词]市场经济;劳动争议;预防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实行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发生的纠纷。它是劳动关系内在利益差别和矛盾的外在表现,是由于劳动关系不协调、不稳定所致。劳动关系的和协稳定,将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秩序的安全稳定。因此,如何预防和减少劳动争议,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是目前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焦点,政府职能部门、企业和劳动者都应共同地积极地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预防。
一、加大政府管理力度,稳妥实施防范措施
(一)强化政府的宏观管理职能
政府虽不能对劳资纠纷直接进行干预,但对劳动关系具有指导和调整的功能。政府应积极调查研究,培植符合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劳动关系,出台符合时代特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支持政府职能部门正确行使监督检查职权,协调劳动保障部门与各经济主管部门、工商、税务、财政、工会的配合。
(二)强化劳动保障部门行政监察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劳动监察运用行政手段规范企业行为是调整劳动关系,预防劳动争议的一个重要方式,劳动保障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及时纠正和处理违法和违规行为,以进一步发挥劳动监察的作用。当前,劳动监察工作的对象,重点应放在发生过违法行为,劳动关系不稳定的私营企业;工作内容应重点查处利益冲突较为集中的非法用工、拖欠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强制加班等行为,杜绝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工作方式应采取接受职工举报进行查处与定期和不定期到企业进行检查督促相结合。一旦查实,要及时予以纠正,对于屡有发生或经督促、整改后仍不改正的,通过媒体曝光、经济罚款等手段加重处罚,以加大企业的违法成本,促使企业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
(三)加强劳动法宣传力度,提高劳资双方的法律意识
政府、工会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广泛深入地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要采取就业或上岗前进行劳动法规培训,印发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小册子、在人力资源招聘市场专设咨询点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舆论工具,从全社会的角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展开宣传,报道好的事例,宣传一些典型劳动争议案件,使劳资双方明白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要强化对企业管理者的劳动法规宣传教育,适时举办培训班,特别是个别私营企业中漠视劳动法、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要加大力度进行劳动合同法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管理者的守法意识,自觉依法经营。
(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贯彻落实好《社会保险法》,从根本上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要进一步宣传《社会保险法》,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各企业只要招用员工,就要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切实减少广大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二、规范企业各方面行为,努力做到防微杜渐
(一)强化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
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不仅是管理与服从的关系,而且还是合同中的平等关系。劳动合同具有稳定劳动关系使其和谐发展的作用,是劳动关系的调节器。企业在行使用工自主权时,应规范用工行为,以合同管理作为动态管理方式进行劳动力管理,从而有效避免无效劳动合同和事实劳动关系的出现,防止劳动合同争议的发生。在订立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要求劳动者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防止因使用尚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而向原用人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解除合同时,企业要依照劳动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行使解除权,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劳动者的档案关系移至劳动部门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不能因与职工存有其他利益冲突而扣留。
(二)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的法规知识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应熟悉劳动法律知识,正确理解、应用国家或地方劳动政策法规,当法律、法规之间出现冲突或出现地方之间的差异时,应在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依法对员工进行管理,以保证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工作秩序。
(三)构建有效的劳动争议内部防范机制
现代化企业应本着“建立以事前预防为主,以事中控制及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风险控制体系”的原则,建立有效的劳动争议内部应对机制,这样一方面可以及时防范、化解因企业劳动争议可能导致的劳动关系、劳资矛盾等问题的激化或群体性事件,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在仲裁诉讼程序中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利益。
建立职工参与或影响决策的管理机制;在企业内部创造有利的群体环境和交往气氛,形成团结共事的和睦气氛;做好员工关系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清楚地了解员工的需求与愿望,进行良好的沟通非常必要。这种沟通应更多采用柔性的、激励性的、非强制的手段,从而提高员工满意度,支持组织其他管理目标的实现。例如设立员工投诉信箱,是为了让那些平时根本没有机会和渠道向公司提出建议和意见
的员工一个直接沟通的渠道。这样有利于真正了解广大员工的心声,促进相互交流。如果企业清楚地了解每个员工的需求和发展愿望,并尽量予以满足,而员工也为企业的发展全力奉献,应该说在这个企业里建设“和谐的劳动关系”已经具备了最重要的条件;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过推行企业内部的调解制度,尽最大可能将劳动争议的苗头扼杀在企业内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工作,往往可以使劳动争议不出企业就及时妥善地得到化解,把劳动争议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积极协助解决争议
(一)努力提高职业素质,增强竞争意识
在劳动争议纠纷中,由劳动者素质不高而引发的纠纷占有一定比例,因此,劳动者的职业素质高低是影响劳动关系的重要因素。劳动者必须努力提高职业素质,在企业文化中树立诚信意识、敬业意识,增强竞争意识,才能做到认真、积极地履行劳动合同。
(二)增强劳动维权意识
【论文摘要】对警察权的制约和监督,我国在制度上设立的监督方式虽然比较完备,但具有实效的监督方式少,尤其是制约和监督机制的宪法设计尚有一定的缺陷。本文以宪法的视角从三个方面探讨了对警察权的宪法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构建及其完善:从限权方面应明确界定警察权的法定权限,确立检察官在侦查中的主导地位;从制衡方面应建立司法审查制度,以司法权控制警察权;从监督方面应设立人民侦查员制度,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
当今社会,警察是国家维持统治秩序和社会安全的不可或缺的力量,任何一个社会及其人民都需要一个强有力的、能够保障社会安宁的警察队伍。但是,如果誓察所行使的权力一旦被滥用,反过来又会侵害社会及人民的合法权益。因为誓察权是国家公权力体系中最为重要的权力之一,它包括警察在行使的法定的行政职能和刑事职能中的一切权力,它的行使直接影响到公民的私权利。因此替察权在一个社会、一个国家中实际运行的状况在某种程度上标志着这个国家法治文明的发展水平,一旦权力被滥用将造成对公民权利的极大侵犯。尤其是在当今中国,我们已经明确地将“依法治国”和“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宪法,誓察权行使必须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第一要旨。而依据宪法理论,公权力的行使和私权利的享有是一种此涨彼消的反比例关系,警察权的扩大意味着公民权利的缩小,警察权的滥用往往使公民的权利化为乌有。而的核心内容就是通过调整国家公权力和公民私权利之间的关系,以规范国家公权力的运行,防止国家的公权力对公民的私权利造成的侵害,实现对人权的最大限度的尊重和保障。
对誓察权的制约和监督,应该说我国在制度上设立的监督方式还是比较完备的。既有国家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人民政府的监督以及国家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的监督),也有社会监督(包括党的机构的监督、人民团体的监督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既有来自这些外部力量的监督,也有来自公安机关内部的监察部门和督察力量的有力监督;既有事前监督,也有事后监督等等。这些监督方式都从某一个方面和角度保证了公安机关能够严格地依法行使职权,自觉地为人民服务。但是,从监督的实效来看,确实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最突出的问题是监督形式虽然比较丰富,但具有实效的监督方式少。尤其是对于警察权滥用的制约和监督机制的宪法设计尚有一定的缺陷。对此,笔者拟以宪法的视角从限权、制衡、监督三个方面对警察权的宪法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构建及其完善等问题进行粗略探讨。
一、限权—明确,察权的法定权限,确立检察官在侦查中的主导地位
依据的理论,任何权力都必须得以制衡,不受制约的权力会自发地向外和向内寻求扩张,导致越权和滥权、擅权。权力必须要有制约,而惟有权力才能制衡权力。且愈重要的权力,愈需要与之相匹配的权力来进行制衡。而警察权作为国家公权力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和其他公权力一样具有易扩张性。正如孟德斯鸿在其《论法的精神》中写道,“在警政的实施上,惩罚者与其说是法律,毋宁说是官吏。在犯罪的审判上,惩罚者与其说是官吏,毋宁说是法律。誓察的事务是时时刻刻发生的事情,几乎不需要什么手续、形式。”这段话一方面说明誓察权力广泛,另一方面说明誓察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受约束的程序少,也就是誓察的“自由裁量权”大。因此由于警察权先天的易扩张性,往往最容易被滥用。而它一旦被滥用,对人民的伤害,对社会的损害就会极为普遍极为深重。因此,从角度来构建限制警察权的机制尤为必要。
我国替察权最显著一个特点就是警察权界限缺乏宪法的明确定位。由于誓察权界限的不确定性,有时政府会出于某种考虑,要求公安部门承担某些政治、经济或社会性任务,而这些任务超出了警察理应承担的正常范围,从而导致了誓察权力的扩张,并为那些贪婪的警察制造出了寻租的机会。譬如有的地方政府提出,公安部门要为经济建设、要为某项政治任务保驾护航。这实际上是逼迫誓察去承担他所不应承担的行政职能,而警察权也就借此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领域中。或者由于公安部门与政府的重要任务联系在一起,由此在决策层上获得了与其职能不相称的权力。这样,从制度上警察的强制性权力延伸到了非警察事务中,这必然会诱惑誓察腐败。因此,只有宪法将警察权力限定在于明确的法定范围之内时,其权力才有可能被有效地约束、监督。
就警察的刑事职能而言,我国《宪法》第135条对公检法三机关之间的关系一直作出的设计就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这一设计从宪法上确立了中国的公检法三机关之间既是一种互相配合、制衡的关系,又是一种“流水作业式”的刑事诉讼构造。依照理论,权力只有相互制衡,公民的私权利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而这一诉讼结构在强调侦查、公诉、审判三个权力之间相互制衡的同时,又强调密切配合,这本身在形式逻辑上就出现了矛盾。强调配合固然能起到增强打击犯罪的合力,但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靠什么机制来保障呢?而且对于审判前程序而言,由公安机关直接面对被追诉者,自行决定实施旨在限制或者剥夺公民基本权益的强制性措施,诸如逮捕、拘留、搜查、扣押、勘验、检查等,而这些措施却又无法获得中立司法机构的授权和审查,遭受不公正对待的公民也不能获得有效的司法救济。这必然使诉讼活动成为公安机关针对公民自行实施的单方面治罪活动。这种司法制约机制的缺乏,直接导致被追诉者地位的严重恶化和警察权力的无限膨胀甚至滥用的局面冈。
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构建侦诉一体化的刑事司法模式,在刑事诉讼的审前程序中加强对警察权的限制和制约。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笔者赞成龙宗智先生主张的“侦诉一体化”的观点,不赞成有些学者主张的“检警一体化”的观点。检警一体化,强调的是检察官对警察的指挥,容易弱化警察的责任感,不利于侦查的专业分工,反而不利于侦破。加强侦诉合作的具体设想是:警察侦查案件,得随时向检察官报告侦查的过程,自觉地接受检察官指导和限制,以防止警察权力的无限膨胀甚至滥用。检察官认为必要,可以亲自侦查案件,可以介人任何案件的侦查。检察官认为需要警察帮助时,警察必须予以协助。检察官的命令,警察应当接受,否则构成读职。侦诉一体化的核心是确立检察官在侦查阶段的主导地位,侦查机关的所有诉讼行为,特别是调查、取证行为,必须服从检察机关的领导、约束和监督,从而在提高诉讼效率的同时,又为公民合法权利的保障设了一道屏障,也有利于防止被追诉者地位的严重恶化和警察权的无限膨胀甚至滥用。
二、制衡—建立司法审查制度,以司法权控制赞察权
警察权应当受到司法权的控制是的必然要求,也是当今社会发展的时代潮流和趋势。最常见的司法权对警察权的控制方式就是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在警察的执法行为作出之后向司法机关提出请求,由司法机关对警察的执法行为的合法性等予以审查并作出处理。除了这种事后监督模式的行政诉讼之外,另一种较常见的司法权控制警察权的方式是警察在作出某些涉及公民基本权益的行为之前,必须首先向司法机关申请,经过司法机关审查同意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状之后,才能实施相应的行政行为。司法权对警察权的这种控制模式一般主要适用于那些涉及到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领域。譬如,当需要对公民临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需要进行搜查、扣押、羁押、监听等情形时,警察无权直接决定和实施,而是必须事先向法院、治安法官等提出申请,由法官决定是否批准同意。以司法权控制警察权,正是基于对警察权的天然的易扩张性的考虑,因此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
首先,以司法权控制警察权符合理论中“权力须得分工和制约”原理的需要。我国的警察主要承担着治安行政管理和代表国家侦查犯罪、追诉犯罪的职能。在这一职责的驱动下,警察在履行职能过程中捕捉、搜集当事人违法犯罪证据的主观积极性非常强烈。更重要的是,警察拥有强大的国家权力,掌握着丰富的权力资源,警察权本身又具有单向性和强制性的特点,而行政相对人、犯罪嫌疑人等则处于被管理和被追诉的地位,他们的权利最容易受到具有强制特性的警察权的侵害。根据“任何人都不得在自己为当事人的案件中担任裁判者”这一法律格言,对于为维护治安和追诉犯罪而采取的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行为,如果允许警察自己作出决定并对当事人的不满和异议作出最终认定,则无疑违反了这一理念。马克思也曾经说过:“在刑事诉讼中,法官、原告和辩护人都集中到一个人身上,这种集中是和心理学的全部规律相矛盾的。”因此对于警察权的行使,司法权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社会纠纷和争议享有最终的裁决权,由司法权予以控制是合乎权力分工和制约理论的。
其次,以司法权控制警察权也符合我国宪法保障公民人权的理念。当今中国,保障人权和正当程序观念已经深人人心,为国家权力行使过程中必须予以考虑的重要内容。而警察作为国家维持统治秩序和社会安全的重要工具,在行使职权时,也必然是倾向于维护国家、社会的利益。对于被管理者来说,在面对代表强大国家、拥有国家强制力的警察面前,特别是在被警察采取限制自由的措施之后,其必然处于弱者地位,权利更容易遭受警察权的侵害。从一定意义上说,警察扮演的是控告、追诉者的角色,不能由警察自身对限制、剥夺公民权利的行为是否合法作最终的裁决,因为“被控人面对具备法官绝对权力的追诉人,束手无助”、“控告人如果成为法宫,就需要上帝作为律师’’。而司法权从其本质上说应当是超然、中立的,控、审分离、司法最终裁判等原则也为现代法治国家所公认。因此,以司法权来控制侦查权的行使,符合上述理念和原则,也有利于保障公民权利、维护人权。
因此,为体现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权的统一,有必要在我国刑事侦查程序中建立司法审查制度以制约膨胀的警察权。具体设想是:(1)建议在全国各基层法院设立司法审查庭或治安法庭,专门负责对在侦控机关提请适用的强制性措施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签发司法令状。(2)确立司法审查的例外。即在特定情况下赋予侦控机关可无证采取强制性措施的权力。(3)建立人身保护令制度。赋予当事人及其人、辩护人在诉讼的各阶段都有权向检察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如遭拒绝,应嫌疑人、被告人的要求,由法院在听取控辩双方意见后迅速作出裁决。如仍遭拒绝,可向上级法院上诉。这样将警察拥有的事关公民的人身权和重大的财产权的决定权被改变为申请权,警察对任何公民的人身权和重大财产权的决定,都只能依申请,而由法院做出最终决定。
三、监督—设立人民侦查员制度,加强人民群众的监督
警察权在行使的过程中往往直接与人民群众发生关系,警察能不能严格依法行使权力,最有发言权的还是人民群众,特别是有关事件的当事人。因此,为了增强警民沟通、建立和谐社会,笔者认为可以参照人民法院系统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以及人民检察院系统最近推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在警察体系内部也引人“人民监督员”(或称之为“人民侦查员”)制度,即在诉前的侦查阶段吸纳社会公众参与,尤其涉及对公民基本权利采取限制和剥夺的强制措施时,由社会公众进行监督制约的民主制度。其宪法基础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人民侦查员制度具有明确的宪法和法律依据。《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享有广泛的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警察权的行使也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宪法》第27条第2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人民警察法》第3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46条规定:“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替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直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控告人”。这些都是实行人民侦查员制度的宪法和法律的依据。列宁曾指出:“宪法就是一张记载着人民权利的纸”。人民的权利真正得以实现,最重要的是通过一定的途径和载体,从“纸上”落到实处。否则,人民的权利只能是一句空谈。实行人民侦查员制度,就是为了落实宪法和法律的上述规定,为人民群众行使对公安工作的监督搭建一座实实在在的桥梁,通过这种制度化的刚性程序,将警察权的行使直接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保障人民监督权利的行使,促进人民民主的经常化、程序化、制度化。
第二,人民侦查员制度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建立人民侦查员这种由社会公众监督制约司法活动的民主制度,其基本的宪证理论基础就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对国家权力实行监督制约和司法的民主性的理论。具体地说,着重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权力的监督制约理论。权力需要监督和制约,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这是一条公律。替察权作为一项重要国家权力,其兼具行政性和司法性,直接影响到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必须受到有效的监督制约。这种监督制约既要有法律程序上的制约,又要有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惟有如此才能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保持警察权的人民性。
二是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理论。党的十六大提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要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不断提高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行人民侦查员制度,通过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途径,贯彻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理论,在法律监督中体现人民意志,是实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一个重要措施。
(一)突出三大重点,塑造了教育新形象
1、透视焦点,优化整合了教育资源
(1)加大了教育投入力度。20*年,预计教育事业总支出5亿元,其中区财政对教育事业拨款达到21285万元,比上年增长9.15%。教育附加收入达到3350万元,比上年增长16.93%。人民教育基金收入达到2355万元。20*年,专门调整、完善了教育拨款政策,确保了中小学校的正常运转,提高了教育经费的使用绩效。同时,顺利地接收了*发电厂子弟学校,平稳地移交了界牌中学,使教育资源得到了有效地整合。
(2)加强了管理监督力度。对学校资金的使用进行了审计,完善了教育经费使用制度。20*年,共对62所学校、幼儿园的财务进行了专项审计,对部分学校的审计还委托社会中介进行。积极配合区审计局对我局的经济责任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全局上下认真剖析,并根据审计要求,逐项抓好整改,有力地规范了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了学校财务管理水平。同时,加大“一费制”的宣传和监督力度,坚决遏制教育乱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健全了收费公示制和教育收费违规追究责任制,加强了对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以执行“一费制”和公办高中“三限”政策为重点,对学校财务及收费进行定期检查,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3)加快了教育集团组建力度。20*年,创办了*区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成立*区职业教育集团,加强校校合作、校企合作,打造“订单式”的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内涵提升,认真落实省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面向市场,接轨就业,普职比继续保持1:1。区职业中专顺利地通过了市中等职校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评估。整合优质幼教资源,鼓励幼儿教育集团化,20*年,相继成立了时光、苡君、幼艺三大幼教集团。职教、幼教资源得到了有效地整合和优化。
2、展示亮点,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1)教育创新卓有成效。举办了“中国教育改革实验区(*)”第一轮课题结题鉴定会暨第二轮课题开题论证会;开展了“现代学校制度视野下的小学语文改革”观摩课活动;在“21世纪校长高级论坛”上我区“区域推进学校效能评估的研究和实践”作了交流;10月,向教育部和中央教科所汇报了“现代学校制度视野下的*教育改革”实验区阶段性成果,并对下阶段的探索提出思路,受到了领导和专家的肯定;编著了近40万字的由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现代学校制度的实践发展》一书,全面总结了近四年来*现代学校制度实践探索的成果;出台了《*区中小学效能评估体系》,并在全区中小学普遍实施。我区被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中央教科所授予“国家基础教育现代学校制度先进实验区”荣誉称号,开展的现代学校制度探索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2)中考高考再创佳绩。不断加强“三考”的研究工作,完善了《*区高考进步奖励办法》,中考高考再创辉煌。20*年,全市四个省级首批课改实验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中,我区的平均分、及格率、高分段人数比率分别高于四个实验区平均值的19.84分、6.5%、3.34%,均居全市第一。高考的各项指标稳步上升,全区高考上线学生3301人,上线万人比为68.24,位居全市首位,比全市平均值高出12.65;纯文、理科上重点人数259人,比2005年增加20人,上重点线万人比为5.69,全市第三;全市文、理各前10名中,我区占4名;艺术体育等上本科线人数为269人,比2005年增加47人,实现了“三区第一,全市三强”的目标。
(3)免学杂费工作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杂费工作是区政府20*年十大为民办实事之一,我们把全面推进和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杂费工作作为工作重点来抓,出台了《*市*区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的实施方案》,专门组织有关人员,加强监督检查,认真统计与核实全区学校免杂费学生人数,确保免杂费政策落到实处。经过半年努力,全区共发放513万元资金,对46496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杂费,切实减轻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
(4)名师工程全速打造。切实加强对省第九批特级教师评选推荐工作,20*年共有3位教师被评为*省第九批特级教师,至此,我区已拥有11位省特级教师,按专任教师比例计算为全市第一。认真做好省、市教坛新秀推荐评选工作,经过严格考核,3位教师被评为省教坛新秀、6位教师被评为市教坛新秀;同时,向市里推荐了9名市名师名校长。目前,我区名师名校长已经达到36名。修改和完善了《*区星级教师管理办法》,开展第十二届星级教师评选活动,20*年共增加星级教师51名,至此,全区共有星级教师626名。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20*年共引进外地教坛新秀等中青年优秀骨干教师18名。提高了校长岗位职级津贴,调动了校长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完善了区特聘教师制度,狠抓名师下乡支教工作,扎实做好省特级教师、市名师和区星级教师下乡支教及城镇教师到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工作,充分发挥了优秀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
(5)教育执法评议成效显著。坚持依法治教和认真履行教育行政执法职责方面有了新的进展,重点抓了人大对教育行政执法评议工作。专门成立了接受评议领导小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开展整改活动。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并视察中小学校园,为教育献计献策;分别召开南片、北片、城区片中小学校长座谈会,广泛征求整改意见;先后在*二中、下陈中心校开展教育“恳谈日”活动,倾听基层教师心声;相继出台了《*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暂行办法》、《*区农村现代化学校办学的基本要求》等五个政策性文件,圆满完成了人大对教育执法评议工作,并受到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主要领导的好评。
3、关注热点,加强了教育管理
(1)加强了学校安全工作。继续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全区70%的校园达到了*省“平安校园”创建标准;20*年,先后召开全区性教育系统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紧急会议4次,周密部署学校安全工作;加强学校普及安全知识教育,开展了“三个一”暑期安全教育活动;举办“全国第五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实行学校交通协管员制度;编发《学生安全知识读本》,对学校附近的江河池塘设立安全警示标记;实施“家校通”工程,为学校、家长联系搭建信息平台;开展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和校园安全大排查,开展学生接送车专项整治。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有2所学校成为*省食堂卫生等级量化管理A级单位,有37所学校被确定为各级爱国卫生先进单位。
(2)狠抓了学校德育工作。坚持抓宣传,定标准,重实践的原则,多措并举开展德育工作。召开了“生态德育”工作座谈会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座谈会;对全区学校日常行为规范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进一步加强了国防教育,开展了军训、主题班会、模拟防空演练等丰富多彩的国防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民族精神教育,进行纪念胜利七十周年的歌咏比赛、书画比赛、演讲赛等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全面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召开区青少年树立社会义荣辱观誓师大会;开展烈士陵园扫墓活动、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公德、爱心、诚信教育等;召开“德育导师制”工作经验交流会,开展德育先进评比工作,做好团队工作,成功举办了*区第三届少先队鼓号队检阅活动。
(3)强化了师德师风建设。认真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开展以“铸师魂、修师德、树师表、练师能”为主题的师德教育活动,评选出“十佳师德标兵”,组织了9场、有4000名教师参加的“十佳师德标兵”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大力弘扬了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高尚精神;举办了*教育有史以来规模最大、范围最广、档次最高的以“健康、快乐、和谐”为主题的庆祝教师节千名教师大合唱活动,营造了团结、合作、竞争、和谐的良好氛围;严肃整治教师有偿补课、违规带生行为,开展为期6天的暑期各中小学师德专题培训;20*年评选出各级各类先进个人98人。积极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建设,推行教代会票决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凝聚力工程建设。
(4)完善了教育行政监察工作。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纪律监察工作机制,开展对基建招投标、物资采购、人事、招生等热点敏感问题的行政监察,加大了政务、校务公开力度和、查案力度,受理直线电话和件267件(次),按时报结率100%,满意率99%,无督办件发生。认真组织了“两会”议提案答复办理,20*年共收到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共41件,完结率、满意率均为100%。加强对各类招生、考试的过程监督,严肃考试纪律,确保录取工作规范、有序。出台了《*区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部署会议,立足自查自纠,在全区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全面开展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
(5)加强了理论学习和教育宣传工作。狠抓局机关干部的素质提高,坚持每两周一次的机关干部“自由论坛”学习制度。加强了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行政执法意识。制定了《*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勾勒*教育事业的发展蓝图。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教育新举措、新成就,召开全区教育系统宣传信息工作会议,确保教育信息及时地完成;改版了*教育门户网站,共报发信息890条;编发《*教育》简报13期;出色完成向区级各部门的信息上报工作,荣获区政府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强化社会宣传工作,分别在人民政协报、*日报、*教育信息报、今日早报、*日报、*商报等报刊上发表教育新闻、通讯和调研论文文章共52篇,在*电视台开辟《*教育》栏目6期,树立了*教育的良好形象;编印*教育画册,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的新形象。
(二)构筑四大平台,提升了教育综合实力
1、师资提升平台。建立教师业务素质考试制度,组织全区中小学教师进行了教师业务素质和“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和考试;加强了教师年度考核工作,规范教师档案管理;加强新教师见习期培训,组织了277名新教师的见习期培训,141名已毕业转正。抓好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组织了以“回顾、展望、创新、提升”为主题的暑期校长读书会,发放《三特丛书》,举办了首届校长论坛,有15位校长走上讲坛,就如何“发现教育理想,更新教育理念,改善教育行为”作了演讲,聘请了*大学、省教科院3位教授作点评,有力地促进了校长教育理念的更新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组织37名校长后备干部进行为期1年的岗位培训,选送12位中小学校长到上海、江苏等名校挂职锻炼;加大了对校长班子考核调整力度,共调整充实了44位中小学校长班子成员。支持鼓励中小学教师参加高一层次学历进修,全区中小学教师合格学历大幅提升,小学、初中、普高、职高分别达到99.95%、99.51%、96.78%、85.89%;高一层次学历,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8.71%、72.65%,居全市首位。
2、素质教育平台。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体艺卫工作的开展;顺利通过了省体艺卫工作专项督查,编制*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建立实施素质教育评估导向机制;成功举办区第十五届中小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举办*区首届中小学生体育节;参加*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组织工作,荣获“*区参加*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先进集体”称号。加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市第一中学承办了*省第二十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21人获奖,其中一等奖14人;参加第十二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赛(*赛区),共有5名学生获奖。加强中学学科竞赛的管理和指导,全国初中数学竞赛一等奖2人、二等奖5人;*省初中科学竞赛一等奖2人、二等奖4人;*省高中数学竞赛二等奖3人,全国物理竞赛获奖5人。
3、新课改平台。以新理念指导下的课程改革为突破口,开展“学科培训——学科调研——成果展示”为模式的新课改活动,组织了28次学科培训,开设了16个学科专题讲座,调研了18所小学和13所初中新课程教学。出版了四期《课改动态》,组织召开了校本教研和综合实践活动基地学校经验交流会。加强课题研究。目前区级立项113项、市级立项36项,送省级立项8项。其中《现代学校制度视野下的*教育改革》在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国家重点课题“基础教育阶段现代学校制度的理论与研究”结题成果评选中被中央教科所、总课题组评为优秀成果一等奖。办精办好《自主教育》和《*家教》刊物,构建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4、现代装备平台。重视教育装备投入,促进教育装备现代化。20*年共投入620万元采购教学仪器及电教设备,新增学生课桌椅4220套,新增多媒体设备358套(其中简易85套),新增计算机610台。到目前为止,全区中小学拥有多媒体设备1100套,拥有计算机6900台。多媒体设备基本普及到每一个新课程教学班;学生数与计算机数的比达到10:1,基本实现计算机辅助教学。
(三)夯实五大基础,提高了教育美誉度
1、夯实幼教基础,实现幼儿教育规范发展。幼儿教育规范发展,全区每一街道(镇)均建成一所中心幼儿园,在园幼儿17681人,入园率96%,幼儿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幼儿园“结对帮扶工程”的若干意见》,完善城乡结对帮扶制度。加强了街道(镇)中心幼儿园建设,6月份在花园中心幼儿园召开了“街道(镇)中心幼儿园管理现场会”。召开“亲子活动”暨托班教学活动现场会,拉开了*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活动的序幕。积极开展示范性幼儿园的争创活动,省示范性幼儿园达到6所,市示范性幼儿园达到7所。开展试办幼儿园的全面检查,关闭7所违规开办的村完小学前班。
2、夯实义教基础,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施“放两头、保中间、活全局”的发展战略,巩固了“两基”成果,基本达到高标准。强化了学籍管理,我区学校学籍管理被评为*省学籍管理先进集体。完善了质量监测体系,启动了城区小学教学质量抽考备案制度。加强示范性学校创建,已有11所学校被评为省、市示范性学校。狠抓了“五项工程”建设,全面开展“校舍隐患”排查工作,启动省定食宿改造工程项目,全年投入资金2200万元,完成田径场、改厨改厕、硬化绿化等基建项目42个;“爱心营养餐工程”和“贫困生扩面工程”落实到位,投入资金152万元,发放营养餐券781张,义务教育券9983张,资助面达到10.9%。小学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100%。初中入学率达到99.81%,巩固率达到99.98%。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入学率为98.02%。“三残”适龄儿童少年、低保线以下贫困家庭子女均享受全免费的十五年基础教育,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贫困家庭子女亦享受全免费的义务教育。
3、夯实高中段教育基础,促进高中教育优质发展。实施高中入学成绩准入制度,设定普通高中、综合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积极推进高中新课改,组织校长、教师外出考察学习。制定实施了《综合高中分流奖励办法》,提高学生的职业资格证书通过率。高中教育全面普及,初升高比例达到98.32%,比2000年提高29.7个百分点。全区拥有高中段学校15所,其中省级及以上重点高中增加到5所,已基本形成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综合高中齐发展的高中段教育新格局。
1、推进“温馨教室,和谐校园”的建设。加强“温馨教室”建设整体规划,形成有效机制。开展相关培训,抓住课堂教学改革的核心环节,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切实提高教师人文关怀的意识和能力。创新“温馨教室”建设的工作方式,搭建交流平台,宣传和推广学校“温馨教室”建设的成功经验,努力营造有利于师生身心发展的校园教育环境。
2、进一步深化“两纲”教育。以学校“两纲”特色项目建设工作为抓手,加强德育过程管理,构建长效机制。在落实“两纲”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发挥各校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校本特色,力求“一校一品”。使民族精神教育和生命教育真正融入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的育人目标。
3、开展“迎世博”主题教育活动。以“文明的城市,美好的生活为愿景”、“小手牵大手,文明手拉手”为主题,通过“文明找、文明谈、文明行、文明评”系列活动,使本区中小学生在活动中提升自身素质、在活动中演绎文明,真真切切地感受“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世博,让我们与*共成长”。
4、加强班主任队伍的建设。落实市、区有关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文件,不断完善上岗培训、在岗培训和骨干培训三个层次相衔接的区班主任培训体系。积极探索优秀班主任的成长规律,总结成功经验,搭建展示平台,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全区班主任的育德意识和育德能力。承办*市第二届班主任基本功大赛,启动区第四届班主任工作技能大赛工作。
二、深化教育教学管理,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5、颁布并推进实施《*区精品教育指标体系》。以指标体系为依据,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区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十大行动计划。根据精品教育的要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大质量管理力度,努力实现从思想观念到工作实践,从学校管理到学科建设,从教学方法到学习方式的转变,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现代人。
6、认真梳理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实用性研究,找准重点、突破难点,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重点关注学校实施二期课改的情况、校园长的课程领导力、教师的课程执行力和课堂教学的效率、以及学校对课程的组织管理与实施、教师专业发展、教育质量监控等工作。认真准备迎接市教委对我区的教学工作视(督)导。
7、切实提高教育质量。以完善综合数据库为抓手,形成教学水平发展性评价机制。搞好教学评比、学业评价和质量监控工作,建立和完善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更加科学地了解学校教学质量,加强监控力度,将教学质量管理制度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因素加以贯彻落实。加强学校教研组建设,落实教学环节,开展“上好每一节课,教好每一个学生,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的课堂教学质量巡回视导,全面有效地提高教育质量。
8、优化教育“协作链”机制。深入开展“协作链”交流活动,积极探索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学段的全面合作以及“协作链”运行的长效机制,在“协作链”的内涵建设和特色建设上有所突破。推动小学校际联动与团队合作,深化“协作块”工作机制,推进校校结对,进一步完善资源共享制度,促进小学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9、完成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幼教新一轮园际互助共进,发挥示范园、公办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幼儿园均衡发展、内涵发展的新突破。组织“好课大家评”青年教师网上评课活动,以评促学、以评促能、以评促交流。完善0-3周岁早教指导体系和运行体系的研究,力争0-3周岁早教指导的全覆盖。
10、加强民办学校管理。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要求,严格规范各类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形成与公办学校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格局。做好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换发工作。
11、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组织参加*市第三届“星光计划”学生技能比武大赛工作。以现代服务业为重点,集聚社会资源,构建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完成商贸旅游学校东部的迁址工作和商贸类开放式实训中心的实体化运作。
12、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发挥社区学院“四个中心”作用,以社区教育实验项目为抓手,做好新一轮社区教育实验项目申报、实施、验收工作。区老年大学搭建平台,引领、示范、辐射、指导全区老年学校开展工作。
13、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做好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到公办学校就读工作,落实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借读费相关政策,使其真正享受与本区学生相同的优质教育资源。
14、积极参与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区创建工作。深化特殊教育康复指导研究,组织特殊教育新教材的实施,促进特殊教育的内涵建设,体现人文关怀,提高特殊教育质量,确保特殊儿童接受良好教育,为就业做好准备。
15、开展新一轮健康校园建设,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以《*区学生体质现状分析及其对策研究》课题为引领,落实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确保“三课两操两活动”,组织学生体育大联赛。以小学三年级为示范点,开展“人人运动,学会游泳”项目。落实教室光环境改造实施计划,加强学生视力不良和肥胖等情况的预防与控制。
16、推进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举办青少年科技节、学生艺术教育展演等活动,做到“人人都参与、班班有活动、学校创特色”,提高青少年学生艺术、科技素养和创新、实践能力。结合“二期课改”,推进艺术、科技教育进课堂,进一步加强艺术、科技教育拓展型课程建设,使每位学生都能参加自己喜爱的艺术、科技项目的活动。
17、推进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规划。优化、提升网络的环境品质,提供可靠的保障和充裕的应用发展空间。深化教育管理、教师专业发展、学科教研、校园文化等领域的管理应用,做好课堂教学实录和优质课程的积累。加大IP宽带教学交互系统的推广力度,实现与对口支援地区的教研互动。组织区第十届师生教学课件和电脑作品评选,以及区第三届校园文化电视短片评选。
18、搭建教育合作与交流平台。组织“‘*杯’长三角地区教育发展研究论文评选”、“京津沪渝教育研讨会”等交流活动,交流前沿教育信息、分享教育发展最新成果、推广实践经验,解决素质教育推进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教育让人生更美好”的主题,组织参加*市教育博览会。
三、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全面实施人才强教战略
19、加强校长队伍建设。加强领导干部实务培训,提高校长全面、科学管理学校的能力和课程领导力。关注年轻校长、副校长的培训,创设机会让青年干部多岗位进行实践锻炼。做好校长职级评审工作。
20、提高教师队伍整体专业水平。关注不同层次教师的专业发展,制定教师发展计划,加强教学基本功培训,创设教师成长的良好条件与环境,激发教师自主发展的内在需求。
21、发挥名师、区学科带头人、区教学骨干作用。以提升整体教育教学质量、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为目标,建立新一轮名师工作室运作模式,重心下移、立足学校、立足课堂、立足课改研究,为教学第一线服务,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积极推荐优秀校长、教师参加*市“双名”工程,加大骨干教师的培训、深造力度。
22、推进师德师风建设。结合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集中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大讨论活动,教师参与“迎世博,学双语”培训和文明礼仪培训的覆盖率达100%。建立教师志愿者服务队伍,使教师志愿者成为弘扬世博宗旨,展示教师风采的践行者和示范者,引导广大教师以实际行动“当好东道主,文明迎世博”。
23、完善用人制度和管理机制。实施《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流动)试行办法》,完善人员流动机制,优化现有人才资源配置,为建设精品教育提供队伍保证。执行《区教育系统专技评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逐步完善本区教师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四、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4、推进本区“十一五”期间教育基本建设项目。采用“整体思考、分步实施、梯度转移”的策略,化零为整,扩大小学和幼儿园优质教育资源总量,逐步使*教育的规划布局向目标趋近。*区第一中心小学迁址新建以及徽宁路三小、松雪街幼儿园扩建项目年内竣工并投入使用;市八初级中学改扩建以及回民幼儿园、董家渡幼儿园迁址修建项目年内竣工;*市实验小学、上外*附小、商贸旅游学校浦东校区改扩建项目和大同中学学生公寓、区早教中心新建项目启动实施。
25、加强校舍和教育设备等教育资源的管理。严格落实教育系统设施修缮标准,按需实施校舍修缮计划。按照必须和节约的原则,合理更新和添置教学设备,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教学设施的效用。加强国有资产制度化管理,确保教育资金使用的安全、高效和规范。
26、建设“平安、卫生、文明、和谐”校园。贯彻执行《*市校园安全制度汇编》,结合各校实际,修订学校安全制度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开展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加强防火安全等校园突发公共事件预案的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以卫生防疫和食品(饮水)安全为重点,加强学校公共卫生管理,确保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
27、加大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继续做好“退商还教”工作,以迎世博为契机,开展学校周边环境整治,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环境,发挥环境育人功能。
五、强化教育规范管理,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28、全面推进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价机制。在学校发展自主定位、自主规划、自主实施的基础上探索以学校自主评价为主、自我完善调整、再自主正确定位发展的封闭型的学校自主评价机制,增强学校自主办学意识。试点探索以校长报告制、校长问责制、教代会参与评价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校内评价监督制度的建设。
29、巩固教育行风建设成果。建立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健全困难学生资助制度,保障经济困难家庭。加强政务公开和行政监察工作,完善学校和其他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
30、推行“阳光招生”,依法治考、依法治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制定本区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以及初三体育考试方案,稳步组织实施。加强对各类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确保招生工作平稳完成。
31、加强教育经费使用的管理。进一步优化教育经费的支出结构,合理安排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加强对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督与管理,加大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继续实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逐步完善任内审计制度。
32、加强档案管理工作。加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探索档案全文检索应用。依法开展20*学年度文书、教学、教科研档案考核。
33、实施语言文字工作“十一五”规划。开展区语言文字示范校评估,提高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六、围绕总体目标,做好其它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