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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船行业既是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又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具有产业关联度大、创造就业机会多等特点,造船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对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和稳定社会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世界主要造船国如日本、韩国等,都把造船业作为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行业,政府通过政策性融资等手段大力支持造船业的发展。我国造船业凭借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在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造船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辛勤努力下,近二十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制造行业。
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重点支持大型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的政策性银行,支持船舶出口也是其义不容辞的职责。成立八年来,中国进出口银行始终把支持我国船舶出口作为出口信贷的工作重点之一。截至今年6月底,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信贷业务累计对船舶出口发放贷款434亿元人民币,占同期放款总金额的23%;办理船舶出口的对外担保22.5亿美元,占担保总金额的74%;共计支持了包括超大型油轮、大舱口集装箱船、液化石油气船、化学品船、高速水翼船和自卸船等在内的各种出口船舶708艘,总吨位1767万吨,合同总金额121亿美元。同时,为贯彻国家鼓励国轮国造的政策,中国进出口银行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内销远洋船舶的建造也提供了少量的出口卖方信贷支持。目前,国内的大中型造船企业基本上都是我们的客户,中国进出口银行近年来对我国船舶出口的支持率已经达到90%,与广大造船企业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八年来,中国进出口银行对船舶出口提供的政策性金融支持,促进了造船工业及其上游行业制造能力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帮助相关行业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为我国船舶出口连续数年居世界船舶出口第三位的成绩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目前,我国造船业的发展既存在优势也面临困难。从优势来看,一是我国造船业技术力量较强,管理水平较高,不仅可以建造一般大型船舶,而且能够建造30万吨级超大型油轮,造船的质量和服务都能满足船东的需求。二是我国人力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造船具有价格竞争优势。三是与其他国家一样,我国船舶出口得到了政府在出口退税和出口信贷等方面的支持。我国造船业虽然与韩国、日本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但发展速度快,潜力巨大,发达国家的不少船东预言,未来世界船舶建造的主要市场将转到中国,中国很有希望成为世界第一造船大国。从面临的困难看,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和造船业国际化水平的提高,世界船舶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国际市场船价降低,我国造船成本提高,船舶出口难度加大。船舶出口如不能保持稳定增长,或者出现下降趋势,势必极大地影响造船业的发展,并将对拉动经济增长和解决社会就业问题产生很大影响。我们应该从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支持造船业发展的重大意义。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我国船舶出口的政策性金融支持力度,使我国早日成为世界第一流的造船和船舶出口大国。
二、借鉴国际经验,运用出口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
近年来,中国进出口银行在主要利用出口卖方信贷支持我国船舶出口的同时,借鉴国际同类机构的通行做法,为我国船舶出口提供了出口买方信贷支持。向船东提供出口买方信贷是国际上通行的船舶融资方式。与国际金融市场的一般贷款相比,买方信贷具有期限长、利率低等特点,为造船企业、船东和融资银行所普遍接受。去年11月和今年4月,我们先后向挪威索莫盖斯有限公司和温特盖斯有限公司提供出口买方信贷,支持他们从我国进口四艘8删立方米液化石油气船和两艘1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船,反响很好,受到出口企业和国外船东的欢迎,这两笔贷款成为我们运用买方信贷支持我国船舶出口的有益尝试。
运用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有两个明显的优势:一是向购买我国船舶的外国船东提供出口买方信贷,可以增强对船东的吸引力,提高我国出口船舶的竞争力。国外船东、船舶融资和中介服务机构普遍看好中国造船业的发展,他们希望能够在为船舶及相关贸易提供融资与服务方面加强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合作,并得到中国进出口银行的支持。我们向挪威斯考根海运集团提供买方信贷后,在国际上引起积极反响,一些国际知名船运公司和船东对我们向船舶出口提供买方信贷等融资服务很感兴趣,纷纷前来咨询,表示愿意探讨具体的合作项目。事实证明,运用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能够有效地增强我国造船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二是让国外船东作借款人,可以解决国内造船企业资产负债率高和贷款担保难的问题。从船舶建造到出口收汇,整个过程所需资金量大、占用时间长,如果单纯使用出口卖方信贷,会加大船舶制造和出口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使企业承担一定的出口收汇风险。过高的资产负债率也增加了船舶出口企业持续获得贷款和担保的难度。出口买方信贷免除了由造船企业直接承担的长期负债,不仅可以改善国内船厂的资产负债状况,解决他们贷款难及寻求担保难的问题,也解除了企业船舶出口后存在收汇风险的后顾之忧。
中国进出口银行运用出口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有不少有利条件。首先是所需外汇资金有保证。建行初期,中国进出口银行在外汇营运资金极度紧张的情况下,曾通过为国外银团贷款提供担保的方式支持船舶出口。现在,国家外汇储备比较充裕,作为支持资本性货物出口的国家政策性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可以通过购汇等方式补充外汇营运资金,因此,运用买方信贷业务支持船舶出口所需的外汇资金来源充足。其次是贷款风险能够得到较好的控制。中国进出口银行自成立以来,积极开展船舶出口融资业务,对中国船舶市场和造船企业的状况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与国外著名船东和融资机构也有比较广泛的联系。目前,我们已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船舶出口信贷风险管理制度,船舶贷款的信贷资产质量也比较高,不良贷款比率低于其他行业的水平。在对船舶出口提供买方信贷时,我们可利用这些有利条件加强对借款人、担保人的信用评估,控制和防范船舶建造风险。可以说,我国运用买方信贷方式支持船舶出口的条件已经成熟,只要各方共同努力,买方信贷应该也能够在我国船舶出口融资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并逐步发展成为我国主要的船舶出口融资方式。中国进出口银行将同时发挥出口卖方信贷和出口买方信贷的作用,两个轮子一起转,进一步加大对船舶出口的支持力度。
三、运用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的几点意见
中国进出口银行运用出口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的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我们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发展这项业务,加大利用买方信贷对船舶出口的支持。
一是充分利用中国进出口银行政策性金融业务品种齐全、功能强大等优势,为船舶出口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根据企业的需要,在船厂交船前我们可提供出口卖方信贷,同时提供所需的履约和预付款等保函服务,满足企业在建造船舶中对资金的需求;在交船后根据船东及担保情况,或提供出口买方信贷,或继续提供出口卖方信贷,使造船企业和船东得到全方位的融资服务。我们鼓励造船企业积极利用出口买方信贷方式进行融资。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国外有关金融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为国内船舶出口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便利。中国进出口银行可以利用自身优势,请国外金融机构继续为我行出口买方信贷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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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运用买方信贷业务
供担保,还可利用这些机构长期从事船舶融资的经验,借助它们广泛的客户网络,为国内企业提供国际市场的相关信息。此外,对采用国外船用设备和材料、在中国制造并出口的船舶,可探讨由中外双方分别提供出口信贷,进行联合融资。在条件成熟时,可以考虑开展利用国外买方信贷进口国外造船设备的转贷业务,以支持国内造船企业更新设备,提高造船能力。要通过上述广泛的合作与交流,扩大我国船舶建造项目订单的来源,为国内船舶出口企业争取更多的市场机会。
三是加强对船舶融资担保方式的调研,有效地控制船舶融资风险。目前,中国进出口银行船舶融资模式还主要建立在银行信用担保基础上,我们要借鉴国际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在船舶抵押担保基础上的融资模式,以降低船东的融资成本,有效地控制船舶融资风险,扩大买方信贷支持船舶出口的规模。此外,我们将借鉴国外有关金融及中介机构在控制船舶融资风险方面的成功经验,改善船舶融资的风险评估办法,更加有效地支持我国船舶出口。
经济发展模式的概念与内涵
东亚经济发展模式是多样性的,还是单一的,长期以来一直是国际经济理论界争论不休的问题(注:本文的研究对象为新加坡、韩国、香港、台湾、马来西亚、泰国、印尼、菲律宾、中国和越南十个东亚经济体。)。在浩瀚的学术文献中,有关概念的使用及其内涵极其混乱。因此,在探讨东亚经济发展模式多样性问题之前,必须区分“东亚模式”、“东亚经济增长模式”和“东亚经济发展模式”的概念及其内涵上的差别。
笔者认为,东亚模式这个概念属于历史学与社会学的范畴,是从历史学与社会学的角度考察东亚国家和地区主要是“亚洲四小龙”实现现代化的过程。其内涵是指“亚洲四小龙”在相似的历史、宗教、文化(尤指儒教)的背景下,在强政府的干预下,重视教育与人力资源开发,在经济与社会生活各方面实行赶超战略,加速实现现代化的一种模式。东亚经济增长模式则是属于经济学的概念。其研究对象是东亚地区经济增长规律及其增长源要素,包括劳动投入要素、资本投入要素以及扣除劳动与资本投入后的促进经济增长全要素生产率(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东亚经济发展模式的概念也属于经济学的范畴,是从经济学的角度考察东亚发展中国家与地区经济发展的基本特点以及基本经济发展状况。其本质内涵是分析东亚发展中国家与地区建立在经济增长基础上的经济发展,包括研究人均国民收入或人均GNP的发展趋势;经济结构的基本变化;经济的外部平衡能力;主要由本国(地区)人民而非外国人参与的经济发展过程及相应的收入分配关系;与之相适应的经济政策与管理体制(注:参见马尔科姆·吉利斯等:《发展经济学》第一、三、四章。W.W.Norton & Company1987年第二版;迈克尔·托达罗:《经济发展与第三世界》,中译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2年版,第79页。)。但是,随着近些年来各门学科的相互融合,经济学家在考察一国经济发展时,已将视野从经济增长扩展到社会发展等更为广阔的领域。同时,为了简便,在国内外经济论文中,东亚经济发展模式通常被统称为“东亚模式”。
阅读有关英文论文或著作时,可以发现,东亚模式在英文中有两种表述:即East Asian Models和East Asian Model,虽然仅相差一个字母,但是二者的概念与内涵却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意为东亚地区的各种模式,后者则指东亚地区单一的模式。
认同于单一“东亚模式”的一些学者认为东亚模式的内涵包括了以下六个重要特征:(1)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的高投资;(2)合格教育与人力开发的高投资;(3)高储蓄率与高投资率;(4)促进出口的自觉政策(即在经济增长初级阶段,采取本国本地区货币贬值政策,在经济起飞阶段,则采取有利于出口制造业的工业政策);(5)注重公平增长,避免了西方国家在早期经济增长阶段出现的社会不公平现象;(6)谨慎的财政、金融政策和在对外经济政策支持下的稳定康健的宏观经济环境。不幸的是,东亚金融危机爆发之后,单一“东亚模式”的内涵似乎又变为“裙带资本主义”、“国家发展与国家垄断”、“道德公害与道德败坏政权所致的劣质银行业”、“私人与公共部门之间的腐败关系”、“经济基础脆弱”综合体的代名词(注:Montes,M.F.,The Currency Crisis in Southeast Asia,Singapore Institute of.Southeast
Asian Studies,1998;Stiglitz,j.,"Boats,Planes and Capital Flows,"Financial Times,25
March,1998;Mckinnon,R.and Pill,H.,"International Borrowing:A Decomposition of Credit
and Currency Risks,"World Development,10,1998;Radelet,S.and Sachs,J.,"The East
Asian Financial Crisis:Diagnosis,Remedies,Prospects,"Harvard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20 April,1998.)。
囿于东亚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与多元性,很多外国学者没有用East Asian Model (单一东亚模式)的提法,而是较多地用了East Asian Models(多样化的东亚模式),以示区别。有的学者把“亚洲四小龙”称为“亚洲第一层次新兴工业化经济体”(First-tier ANIEs),将东盟三国(马来西亚、泰国和印尼)称为“亚洲第二层次新兴工业化经济体”(Second-tier ANIEs),或“东亚虎”(East Asian Tigers)与“东南亚虎”(Southeast Asian Tigers),并比较亚洲两个不同层次新兴工业化经济体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同点(注:Jomo K.S.,Southeast Asia's Misunderstood Miracle-Industrial Policy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Thailand,Malaysia and Indonesia,
Westview Press,1997.)。不少学者使用世界银行的提法“经济实绩优良的亚洲经济体”(High Performing Asian Economies)或“东亚经济体”(East Asian Economies),也有一些学者使用“亚洲型经济发展模式”。很多学者赞同世界银行在1993年出版的《东亚奇迹》报告书中提出的东亚不存在单一“东亚模式”的论点,明确提出,“在世界银行所涉及的八个经济体中,至少存在三种模式。日本、韩国、台湾的模式与城市经济体——新加坡、香港完全不同,应视为两种不同的模式,马来西亚、泰国、印尼这三个东南亚国家可被视为第三种模式。”
单一“东亚模式”与多样性“东亚模式”论争的实质
单一“东亚模式”与多样性“东亚模式”论争的实质性问题主要有两个。第一,东亚发展中经济体的经济发展应采取何种理论作为指导;第二,东亚金融危机的爆发是否与东亚模式有着直接的关联。
早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国际理论学术界就对以日本和“亚洲四小龙”为代表的“东亚模式”的形成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以鲁格尔(Kreuger)和巴拉萨(Balassa)的理论为代表的主流经济理论认为,这五个经济体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们推行了金融和贸易市场自由化,采取现实主义的兑换率和经济对外国的开放,在实行进口自由化和关税削减的同时,增加出口(注:Friedman,M.,Free to Choose,pp.54~55,Harmondsworth,Penguin,1980.)。然而,主张国家推动发展论(developmental-state approach)的经济学家却强调政府干预的作用。认为“亚洲四小龙”的强政府正是通过采取极其反市场干预的政策,如“选择赢家”政策(picking winners)和故意“将价格搞错”(getting prices wrong)政策,对出口部门和国有企业给予特殊的投资、贷款和税收优惠倾斜政策,扩展了经济并促进了产业的升级,最终实现了经济的现代化离开了政府的干预,这些都是难以实现的(注:Amsden,A.H.,Asia's Next Giant:South Korea and Late lndustrialization,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89;Wade,R.,"Governing the Market:Economic Theory and the Role of
Government in East Asian",Industrialization,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0.)。
在“亚洲四小龙”经济取得快速增长之后,东盟三国(马来西亚、泰国、印尼)、中国和越南的经济也相继得到了快速增长。日本政府与学术界认为,东亚发展中经济体所创造的“经济奇迹”都是引进日本直接投资带来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的结果,也是与东亚发展中经济体模仿和复制日本早期经济发展的经验、强调政府对经济的强干预分不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