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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重建工作方案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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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涝灾害重建工作方案

第1篇:洪涝灾害重建工作方案范文

中午,正在办公室里和管后勤的老师商量工作的彝良县一中校长谭乐昭忽然间听到一阵轰鸣,紧接着房子就上下抖动起来,“转眼间,桌子上的办公用品全部撒落到地上”。

地震了!地震了!里氏5.7级地震,震源深度14千米,破坏强度大!

惊魂未定!12时16分,里氏5.6级地震再次袭来,震源深度10千米!

雪上加霜!9月11日凌晨,一场无情的大暴雨阻断了彝良灾区道路,中断了城市供水……加大了抗震救灾难度!

彝良地震共造成昭通市733所学校不同程度受损,涉灾学生338 584人,直接经济损失11.11亿元;仅洪涝就使彝良县16所学校(含教学点)不同程度受损,垮塌校舍3间,形成危房3 965平方米。

“自9月7日以来,余震就高达300多次。”“据初步估算,学校灾后重建需资金9.65亿元。”彝良这个国家级贫困县面临严峻考验!

“校园里何时能响起琅琅读书声?”更是牵动了全国人民的心!

部署!灾情就是命令

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

地震发生后,从云南省委、省政府到灾区各级党委、政府,第一时间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必须以最快的速度全面了解学校受灾和师生伤亡情况,千方百计做好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工作。”9月7日,在北京开会的省教育厅厅长何金平闻讯后,立即安排王建颖副厅长率工作组赶赴彝良。下午8时,工作组来到县人民医院看望受伤师生。8日凌晨,工作组赶往受灾较严重的洛泽河镇毛坪中学,看望滞留在学校的300多名师生,清晨再次赶赴毛坪中学现场办公,指导学校及全县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工作。

“对受伤的学生,一定要想办法救治。”9月7日,在昆明开会的昭通市教育局局长平锦一边安排陈必贵副局长迅速赶往云落校点指导救治学生,一边紧急赶往彝良灾区。

“恢复重建工作组要努力把学校建成全县最安全的地点、社会最放心的地方、灾难发生时最好的避难场所;要力求在最短时间内使全县学校恢复正常上课;教育捐赠工作组要确保捐赠资金和物资能够成为灾后彝良教育恢复重建的必要补充。”9月7日当晚,彝良县职中校园里的一栋小楼灯火通明,县教育局的全体职工在这里作了明确分工。

9月8日,何金平从北京赶到彝良灾区查看灾情、安排部署完教育系统抗震救灾工作后,已是9月9日上午10时。

“受灾地区教育部门和学校在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同时,要尽早着手制定恢复上课工作方案。”9月8日上午,省教育厅召开紧急会议。会议要求,教育厅各职能部门要指导受灾地区认真做好灾情核查工作,排查工作要做到不遗漏一名伤亡师生,不遗漏一栋校舍;受灾地区的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做好受伤师生的救治和死亡学生家属的安抚工作,进一步做好受灾师生的疏散、安置;省、市、县教育部门和受灾学校要及时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

“要做好校舍灾情鉴定,绝不能出现次生灾害,保障师生无一人伤亡。”9月10日,教师节当天,在彝良地震灾区一线连续指挥作战4个昼夜的李纪恒省长为彝良一中和县示范小学分别送去了10万元、5万元慰问金。

救灾!没有硝烟的“战争”

“要精心部署、不留死角,切实做好校舍排危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不得瞒报、漏报、谎报……”为确保抗震救灾工作有序开展,昭通市教育局9月7日当晚发出了紧急通知。

9月12日,彝良县新场中学——彝良县第二大受灾群众安置点。校门口鲜红的党旗和新场中学抗震救灾志愿服务队队旗迎风飘扬。“学校距震中洛泽河镇不到10千米,校舍受灾严重。地震发生时,全校900多名师生全部安全撤离,无一伤亡。”学校总务主任刘成平介绍说,校园里安置了2 000多名受灾群众,食堂管理人员和炊事员大多是学校里的职工,“为解决吃水问题,吴长珍老师还拿出2 000元钱买水管”。

“现在正是抗震救灾期间,我们要确保救护车畅通。”9月12日,彝良一中党员教师挥汗如雨地清理着从县城到大坝子路段上的淤泥。“后来好多非党员教师也参加了。”彝良一中刘青梅老师说,“看到老师们干得热火朝天,附近的村民也积极加入进来。”

“我们必须消除灾难带给学生们的心里阴影。”地震发生后,洛泽河虎丘小学全体教师一直守候在安置点,做学生心理疏导工作。9月13日,记者来到该校采访,随处可见孩子们的笑容。

“荞山乡多所学校的校舍在地震中倒塌,加上余震不断,给村完小的抢险救灾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荞山乡中心学校校长潘修明介绍说,学校共有229名教师,“除2名卧病在床的教师不能参加外,其余的教师全部奋战在抢险救灾第一线”。

9月13日,震后第7天。角奎镇中心小学校长徐敏带领全校教职工,冒着余震危险,把600多套课桌椅转移到新教学楼。

9月14日,彝良示范小学受灾群众安置点。记者看到,84名教师有序地为受灾群众做服务工作。“地震发生的当晚,有1万多名受灾群众住在校园里,现在只剩下2 300多名了。”尚定平校长介绍说,每位教师承包管理6~8个帐篷或4间教室,并负责区域内的卫生、安全、服务等工作。

“哪里有需要,就到哪里。”为做好受灾群众安置点服务工作,9月7日至13日,彝良县职业高中师生参加志愿服务3 507人次。

支援!一首感人肺腑的歌

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2000年,彝良基本实现“普六”目标;2003年,实行“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2005年,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2008年,基本实现“普九”;2010年,“普九”通过国家验收,完成“两基”目标任务。

“尽管教育投入很大,但由于基础薄弱,灾前全县还有危房15.3万平方米。”昭通市教育局局长平锦介绍说,彝良地震使全县357所学校(含教学点)不同程度受损,严重受损及垮塌的校舍面积225 368平方米,占校舍总面积的48.79%,“地震和洪涝灾害,使彝良教育教学设施直接经济损失62 000多万元”。

学校受灾,八方支援!

“四面八方的救援队伍帮助我们抗震救灾、抗洪抢险,让我们有一种无法言说的感动。”彝良县教育局局长李忠说。

9月12日,“壹基金”捐赠民族中学60个爱心温暖包,1顶36平方米教学帐篷。

9月13日上午,北京三联书店捐资30万元,将为角奎镇云落小学建一座新校舍,学校将命名为“三联书店希望小学”。地震时,该校校舍整体垮塌,朱银全老师与10余位村民奋不顾身地从废墟中刨出7名学生,但其中3名因伤势过重,不幸遇难。“按照县教育局的规划,等时机成熟后,我们学校的一年级将被撤并,只保留学前教育。”朱银全说,“有了北京三联书店的支持,孩子们坐进宽敞明亮的教室里读书的愿望一定能实现。”

9月14日,云南正晓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向彝良县民族中学捐赠了500平方米活动板房。

……

“校园里的淤泥不清除,怎么行?”9月16日一大早,某团30名官兵冒雨清除了角奎镇体育希望小学校园道路上的淤泥。

“我们不帮学校一把,怎么行?”9月17日,中国人民后勤工程学院为角奎镇体育希望小学捐赠了2万元现金和价值6 000元的物资。

“彝良学校受灾,我们要伸出援助之手。”9月17日,中央民族大学向昭通市教育局捐赠100万元,用于彝良地震灾区学校恢复重建

复课!社会各界的共同期盼

孩子们不上课,怎么行?不行!

何惧地震、洪灾,再难也不能耽误孩子们的学习!

“不属于重灾区的学校或重灾区房屋未受损的学校,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9月14日前复课;重灾区受损较轻的学校或不在重灾区一般受损的学校,经建设、质监等部门鉴定,通过加固维修或搭建帐篷,建活动板房,在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9月21日前复课;重灾区严重受损的学校,要科学规划,合理选址,建设规范、标准、安全的活动板房,力争在9月底复课。”为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昭通市教育局制订了时间表!

“各学校校长必须深入到每一个校点,核查学校每一个单项建筑体和设施,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既定排危除险工作方案,完成本校辖区内排危除险工作,严防校园内外任何伤害事故的发生;各学校要倾尽学校所有人力和物力创造复学条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好恢复上课的一切准备;各学校要实行一校一策,制订复课方案;具备复课条件的学校,必须写出书面复课请示并附复课方案,报有关部门批复后复课;各学校必须24小时值班轮守,按时巡查,确保师生安全。”为确保全县师生安全复课,彝良县教育局制定了六项措施!

“同学们,大家一起跟我唱。”“同学们,有老师在,大家不用怕。”9月10日,教师节。彝良县实验小学、角奎中学、民族中学、示范小学等“帐篷学校”响起了读书声。

截至9月13日,昭通有334所学校195 083名学生已复课,复课学校占停课学校的40.7%,复课学生占停课学生的56%。

9月14日上午,洛泽河镇毛坪中学全面启动灾后复课工作。“目前,复课最大的困难是学生返校后的食宿问题。”校长李永福说,女生宿舍在地震中已出现多处破损,“为学生安全着想,暂时把综合楼腾出来,设置为女生宿舍”。

9月15日上午,角奎镇体育希望小学组织全体教职工,冒着余震危险,一边清除校内外淤泥,一边搬运老教学楼的课桌椅,为尽快恢复正常上课做准备。

“今天,我们开课了……”“山石田土,刀弓车舟……”9月17日,云落小学举行简单的复课仪式后,19个孩子坐在帐篷里认真地跟着老师一起学习汉字。

“我们要先把孩子们落下的课程补上。”县示范小学校长尚定平说。“感恩的心,感谢有你……”9月19日,彝良县示范小学传出了孩子们的歌唱声。

……

9月20日,彝良县教育局组织召开了全县教育系统“9·7”地震抗震救灾暨复课工作推进会。截至当天下午,全县有6所中学和92所小学(含校点)24 000多名学生复课。

9月21日,彝良县教育局副局长洪立昌告诉记者,“截至9月20日,全县357所学校(含教学点)已经全部排查完毕”。

9月26日,记者从彝良县教育局了解到,25日,全县357所学校(含教学点)已全部复课。

【记者手记】

彝良全面复课之后

“目前应急资金缺口很大。”彝良县教育局局长李忠说。

“拆除危房225 368平方米,需排危资金1 352万元;搭建活动板房78 900平方米,需资金3 945万元;维修校舍122 546平方米,需资金2 450万元;添置双人套课桌椅6 166套,需资金185万元;修复水管104 670米,需资金628万元;修复电线39 599米,需资金24万元。”资金困难成了一大难题!

第2篇:洪涝灾害重建工作方案范文

1.1编制目的

为做好城乡洪涝、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范与处置,确保我街道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防御洪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区防洪排涝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汛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长江流域规划、市城市防洪规划、市城市发展规划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适用于街道境内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洪水、内涝、台风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1.4工作原则

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团结抗洪排涝。

二、概况

2.1街道全境54平方公里,街道境内堤长13.2公里,堤顶高程12.5米,外坡比1:1.5,内坡比1:3(河堤提升改造9.5公里,境内自社区永久闸至和平界3.7公里圩堤为重点监控段);青堤长1.6公里,堤顶高程15.5米,外坡比1:1.5,内坡比1:4。青堤是市政府自1998年以来利用国债资金进行全面堤防达标,包括对穿堤自流涵三坝闸、进行了重建,堤防稳固。

境内堤全长13.2公里,未降堤改造约5公里,堤基土质较差,堤段的堤身土质含沙量大,汛期重点巡查渗漏点现象,高水位时散浸、滑坡现象。随着我街城市化建设步伐的加快,自然沟、塘、坝的规划建设,硬地面积的增加,汛期暴急雨季节,内排压力大。目前以等水系城市排水明渠,北咸辛水系属自然水系,集中在社区,依靠自然沟塘经北咸辛排灌站排入。

2.2洪涝风险分析

暴雨:暴雨集中在6~8月份,其中6月中旬至7月中旬为本地梅雨季节,易发生暴雨,降雨量大,持续时间长,最大日降雨量超200mm;短时强降雨导致地面积水汇入沟渠,现有排涝能力限制及排水渠道过水断面影响,导致低洼地及排水不畅地区易产生内涝。

台风:夏季沿海地区台风对本地区产生一定影响,受台风等级及路径影响可产生灾情。

2.3重点防护对象

境内的党政机关所在地,驻区部队、铁路、公路干线、工业园及居民住宅区、市政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设施。

3、组织体系与职责

3.1指挥机构

成立以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指挥长的防汛抗旱指挥所,主要职责是负责处理本区域内防洪应急事务。指挥长:,街道班子成员为副指挥长,相关部门及社区行政负责人为成员。

3.2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组宣办:负责把握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宣传工作导向,及时开展防洪应急预案的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在抢险中涌现的好人好事。负责防汛抗旱抢险过程对干部进行考核、选拔优秀干部。

武装部:根据防汛需要,负责组织召集民兵投入抗洪抢险,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建设办:负责协调城建系统排水渠、泵站安全运行,编制应急预案并负责组织实施;采取安全度汛相关措施;协调供电部门确保供电安全。汛期实行24小时联合值班制度,确保境内排水泵站随时投入排涝。

城管办:负责保障运送防汛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的道路交通安全通畅。

民政办:负责防洪排涝应急的救灾工作,对受害群众实施救助安置。负责灾情统计和检查,统一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及时提供灾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灾物款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损赠工作。

文明办:负责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灾害发生后,及时向防指提供水旱灾区疫情的防治信息,组织开展防病治病,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和流行。

生态办:落实防汛抢险器材,及时将水情、雨情向防汛指挥所领导及各社区通报,加大对堤防巡查工作的督查。

3.3办事机构

防汛指挥所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生态办,具体负责防汛抗旱日常事务,掌握水情、雨情,了解信息,保持与相关单位联系,向防指领导反馈情况,做好参谋。

4、预防与预警机制

4.1预防预警信息

气象水文信息:通过中、短期天气预报了解降水量、天气形势、台风生成走向趋势及其它有关气象信息;及时掌握降水量、蒸发、水位、流量、水量及其变化趋势和洪峰水位、流量预计出现时间等水文特征值。

河道堤防信息:适时水位、流量、工程运行状况、巡堤查险有关情况(包括出险队伍人员组成、人数、交接班等);工程出险情况(包括出险时间、地点、类别、程度、处置等情况);负责处理抢险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和应急通信联络方式、抢险队伍、抢险消耗物资等。

洪涝灾情信息:灾情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灾害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4.2预防预警行动

①气象水文预警行动:当预报有灾害性天气,气象部门及时向社会预警信息;当预报将发生严重洪水灾害时,防指应提早预警,通知各部门做好应对准备。

②洪水灾害预警行动:当江河水位达到警戒水位后,防指汛情信息,并可视情进入紧急防汛期;当堤防或穿堤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时,立即成立现场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抢险,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机构报告。

③地质灾害预警行动:当预报发生强降雨时,对地质灾害易发生区实行24小时值班和巡逻,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警示周边群众,快速转移。

④台风暴雨灾害预警行动:市气象部门对可能造成灾害的台风暴雨,及时将台风中心位置、强度、移动方向、速度和台风暴雨的量级和雨区分布等信息及时向社会。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按洪涝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划分为I~IV四个级别,分别用红、橙、黄、蓝表示。各部门按防指要求在汛期实行24小时联合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根据洪涝灾害情况分级响应。

5.2应急响应

汛情预警应急等级由区防办,街道防指响应。

5.3红色(I级)汛情预警应急响应

5.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红色(I级)汛情预警响应:

①气象部门红色预警信号,且江河水位超警戒水位。

②长江弋矶山或凤凰颈站超过保证水位;境内支流超保证水位。

③河道可能发生特大洪水和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重要堤段很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溃、决口及水闸垮塌。

④未来36小时内,全区普降大暴雨,雨量已达大暴雨到特大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中心城区24小时降雨量将达250毫米以上,或3小时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3.2红色(I级)汛情预警响应行动:

①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防指迅速将情况上报;主要领导进入防汛指挥中心指挥防洪抢险。

②全面启动防汛预案并按职责划分和预案要求由各部门负责人主持抗洪抢险工作;未出现险情、灾情的地区也要进入警戒状态,全力检查,排除防洪隐患,确保安全。

③全面承担本区域的防汛工作,并将工作情况报区防指;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到一线指挥,防指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工作。

④当防洪工程、设施出现险情时,立即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全力组织抢险;并上报上级机构;按程序申请驻芜人民、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

5.4橙色(Ⅱ级)汛情预警响应

5.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橙色(Ⅱ级)汛情预警响应:

①气象部门橙色预警信号,且江河水位超警戒水位。

②长江超过历史实测最高水位,并呈继续上涨趋势;境内支流超过警戒水位,并呈继续上涨趋势。

③河道可能发生大洪水,长江及主要支流重要堤防可能发生溃堤、决口。

④未来36小时内,全区将普降暴雨,雨量已达暴雨或到大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中心城区24小时降雨量将达到150毫米以上,或3小时降雨量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4.2橙色(Ⅱ级)汛情预警响应行动

①各部门进入警戒状态,抢险队伍集结待命,主管领导和带班领导进入临战状态。②启动防汛预案,防指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组织指挥防汛工作;各部门、单位要全力配合防汛救灾工作。

③街道主要负责人带队深入防洪重点区域检查防汛工作,消除防洪隐患。

④出现灾情、险情的地区要提前进入紧急状态,动员一切力量抗洪抢险,抢险救灾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出险地区负责组织指挥,并将情况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各专业抢险队集结待命,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到重点部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必要时,可按程序申请驻芜人民、武警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5.5黄色(Ⅲ级)汛情预警响应

5.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黄色(Ⅲ级)汛情预警响应:

①气象部门黄色预警信号,且江河水位超警戒水位。

②长江或一条主要支流超过警戒水位,并呈上涨趋势。

③河道可能发生较大洪水,长江或主要支流重要堤防可能发生重大险情。

④未来36小时内,全区将普降大到暴雨,雨量已达暴雨到大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中心城区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6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5.2黄色(Ⅲ级)汛情预警响应行动

①街道主要负责人与防指负责人协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发展趋势,加强防汛工作的指导;各地区、各部门进入预警状态,带班领导上岗值班。

②值班人员在向区防办报告情况的同时,要将相关情况向分管领导报告。

③防指组织力量巡查,及时消除防汛隐患。

5.6蓝色(Ⅳ级)汛情预警响应

5.6.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蓝色(Ⅳ级)汛情预警响应:

①气象部门蓝色预警信号,且江河水位接近或达警戒水位。

②长江超过同期多年平均水位,接近或达到警戒水位;一般支流接近或达到历史最高水位或超过保证水位。

③河道可能发生一般洪水,长江干支流堤防局部可能发生较大险情。

④市气象台预报,未来36小时内,全区将普降大雨,雨量已达暴雨,且降雨仍将继续;中心城区24小时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6小时降雨量将达30毫米以上,或已达3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5.6.2蓝色(Ⅳ级)汛情预警响应行动

①防指负责人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汛情的监视;各部门保持警戒值班。

②值班人员密切监视汛情,按职责加强巡逻查险,并将巡查情况上报同级防汛指挥机构和带班领导;防汛指挥机构或带班领导将发生的情况及时向区防办报告。

5.7信息报送和处理

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应快速、准确、详实上报。送街道防指及街道主要领导审核后,可向区防指上报。

5.8指挥和调度

出现灾情后,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汛指挥机构人员到岗,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青干堤水位在弋矶山水位13.2米时,确保万无一失。堤水位在12米时确保不溃堤。24小时雨量不超过200毫米,不出现大面积内涝现象。街道境内的沟渠湖塘水系承包人不得拦网设坝阻水,汛期无条件服从街道防汛指挥所的统一指挥。

堤(未降堤)5公里堤防和青堤1.6公里堤防工作在街道防指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各责任段以社区主任(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落实街道堤防管理方案相关措施,在5月10日之前集中对对未降堤堤防全面进行清理杂树、杂物和障碍物;同时对所有涵闸斗门开启闭合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清理建筑垃圾、阻水坝、沟渠内水草,消除隐患。

进入汛期,当水位到达9米时,街道防汛指挥所办公室和堤防管理部门负责日常防汛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并做到辖区内水情、雨情等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密切注视本地及周边地区的水情、雨情及天气变化,并进一步落实具体堤段内涝排积等防汛责任制,沿堤线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堤防及斗门建筑物的巡查和维护,确保防汛工作正常开展。

当水位达10.5米以上时,街道分管领导及社区主要责任人上岗到位,分工负责,巡逻队上堤坚持24小时巡堤,抢险队、打桩队应急分队随时待命,做好抢险准备。

当水位超过11.5米接近12米时,街道指挥长上堤到岗,我街将组织一切力量在区防指的统一指挥下,全民动员,全力投入抗洪工作。确保水位达到12米时,堤防万无一失。

青堤:长江水位在9.40米设防以下,由长江河道局负责日常防汛管理工作;当长江水位达到9.40-11.20米之间,实行24小时重点看护;当长江水位达到11.2-13.40米以上,、东河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带队上堤到岗,全面进行青堤防汛工作。

5.9抢险救灾

出现灾情或重大险情后,防汛机构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按预案立即紧急处置,调集人力、物力及技术支持,实施抢险救援。

5.10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抢险人员进入现场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证自身安全,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疾病和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5.11应急响应结束

江河水位落至警戒水位以下,重大灾情得到有效控制,并预报无较大汛情,街道防指在接到区防指指令后,宣布解除紧急防汛期。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在防汛预案执行过程中,通信与信息必须保证畅通,防指领导、现场指挥部与重要场所电信部门要保证通讯畅通。防洪应急抢险通讯录,每年汛前必须更新。

6.2抢险与救援保障

抢险救援所需工程机械及装备、专业技术力量、抢险队伍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必须按时按量提供,争取时间,减少灾情。

6.3供电与运输保障

在抗洪抢险、抢排积涝、救灾现场等,供电部门需确保供电,交通部门要保障抢险物资及抢险人员的运输。

6.4治安与医疗保障

治安由灾区所在地公安部门负责,卫生部门组织卫生防疫站开展防疫消毒,医院开展疾病防治、抢救伤员等工作。

6.5物资与资金保障

防汛物资与汛前筹集储备,发生险情时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调拨,交通部门组织调运至抢险现场;防汛经费在年度预算中专项列支,遇特大汛情,申请追加特大防汛经费。

6.6社会动员保障

由防汛抗旱指挥所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到防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6.7宣传、培训和演习

广泛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进行防洪抗旱宣传、市民防洪减灾教育,参加区防指组织的培训,使防汛队伍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7、后期处置

7.1灾后救助

发生洪涝灾害后应组织民政、卫计、公安等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和重建家园等灾后救助工作。

7.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洪抢险物资消耗情况,安排专项资金,及时补充到位。

7.3水毁工程修复

汛期结束或洪水退去后,街道要组织有关部门或工程管理单位做好前期工作,提出水毁修复计划,力争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主体功能。

7.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汛期灾害损失情况,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但经上级批准同意的重要工程,可提高标准重建。

7.5保险与补偿

当年受灾区的保险与补偿,由区财政,水利会同保险等部门参照有关规定,组织检查财产损失,提出补偿、保险偿付标准和办法,报区政府及有关保险部门批准后执行。

7.6调查与总结

防办应针对当年防洪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和评估,当年汛后即提出改进意见,必要时引进外部评价机制,征求意见和建议,整理修改后上报,以利下年度提高防洪应急工作水平。

8、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

城市防洪应急预案:是在现有市区工程实施条件和防洪能力下,针对不同水平、气象的条件,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使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之一。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管理与更新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所负责,按照区防指要求,对需要更新的内容及时更新。

8.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和救灾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对防汛工作中造成损失,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4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所办公室会同街道党政办负责解释。

抗旱应急预案

为有效开展抵御干旱灾害工作,减轻干旱灾害损失,维护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秩序,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实行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对水资源进行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治理,促进抗旱工作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推动抗旱工作规范化,提高抗旱救灾处置能力。

二、工作原则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注重科学、讲求效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加强组织,强化调度,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农业、工业、生态环境用水,力争抗旱工作发挥最佳效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应急处置街道行政区域内干旱灾害。

四、抗旱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设立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所(简称“防指”),负责抗旱救灾的指挥和调度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所下设办公室(简称“防办”),负责日常工作事宜,办公室主任由生态办主任兼任。

(二)工作职责

防旱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街道防旱抗旱工作由街道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抗旱责任人。

防指职责:统一指挥和调度防旱抗旱救灾工作,负责制定抗旱减灾措施,调控和调度抗旱供水、供电,组织工作组深入旱区指导监督抗旱工作,开展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防办职责:负责全区防旱抗旱日常工作,制订防旱抗旱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抗旱工作部署,落实抗旱工作责任制,及时了解掌握旱情信息、抗旱动态,为上级机构提供防旱抗旱决策依据。

五、旱情信息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受灾人口和城乡供水情况;灾害对城镇供水、涉农社区人畜饮水、农业生产、林牧渔业、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六、旱情等级划分

干旱等级划分为四级,即Ⅰ级预警(特大干旱)、Ⅱ级预警(严重干旱)、Ⅲ级预警(中度干旱)和Ⅳ级预警(轻度干旱)。Ⅰ~Ⅳ级干旱预警颜色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按照现有的观测和统计数据,本指标体系采用12个单项干旱指标。

七、预防、预警、预报机制

(一)预防预警准备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旱灾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旱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抗旱责任人、抗旱队伍和灾害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

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抗旱各类预案,规范抗旱救灾工作程序,提高抗旱工作的时效性。

工程准备。搞好各类蓄水、引水、提水工程设施的维护管理,发展节水灌溉技术,建设山地水利工程,因地制宜,采取各种工程措施,有效地解决农田灌溉及生产生活用水。

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街道各部门应储备必要的抗旱物资、器材和抽水设备。

队伍准备。防指应建立专业性抗旱服务组织和群众性抗旱队伍。

检查准备。明确责任,分级检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队伍”,及时发现薄弱环节,限期整改。

(二)气象信息预报

市气象局负责实时气象天气信息监测和报告(降雨、蒸发、气温等情况),区防指及有关单位及时掌握短期天气预测、中短期天气预报,旱情发展趋势预报,提供防旱有关气象资料,为预警提供依据。

(三)河流水位预报

水文局负责河流实时流量的测报,防办及时掌握河流水文站点水位、流量、蒸发量的实测情况,为预警提供依据。

八、抗旱应急响应

根据旱情影响程度分四个阶段应急响应。

(一)轻旱(综合干旱指标分析为轻度干旱)

①及时了解、统计受旱区域旱情、河流、沟渠蓄水情况;②部署并督促各部门做好抗旱水资源调度管理和防旱抗旱等各项工作;③向街道和区防指领导报告旱情。④及时掌握受旱地区天气情况,并分析未来的天气形势

(二)中旱(综合干旱指标分析为中度干旱)

①组织召开旱情会议,分析旱情、预测旱情发展态势,提出防旱抗旱具体措施;②向区防指领导报告旱情,同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③开辟水源,调配抗旱水源,各抽水站、机电井投入抗旱。

(三)重旱(综合干旱指标分析为严重干旱)

①组织召开抗旱紧急会议,部署抗旱工作,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和管理,发出抗旱工作紧急通知;②分析旱情,预测旱情发展态势,掌握抗旱动态,根据旱情发展,必要时向上级汇报旱情旱灾及抗旱情况;③组织工作组深入旱区指导抗旱工作,督促旱区组织力量开展打井、淘深井、挖泉、筑坝、建蓄水池等应急性抗旱措施;④重点支持受旱严重地区的抗旱救灾工作,组织对饮水水源发生严重困难地区实行临时人工送水;⑤向上级部门申请特大抗旱经费,请求区政府安排必需的抗旱资金。

(四)特旱(综合干旱指标分析为特大干旱)

在落实重旱时各项抗旱救灾工作的基础上,防指及各部门要把防抗特旱工作作为头等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及时研究部署防抗特旱救灾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确保旱区人饮安全,确保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并定期向区防指、区委、区政府汇报旱情及防抗特旱工作情况,组织有关部门深入灾区,慰问灾民,指导抗旱救灾工作。

九、定期会商制度

(一)发生轻度干旱、中度干旱时,每10~30天会商一次。

(二)发生严重干旱、特大干旱时,每5~20天会商一次。

(三)发生重旱、特旱时,或启动本预案后,街道防指指挥长坐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协调。

十、应急保障工作

(一)工程与调度应急保障

坚持“先用江河水、地下水,通过实施人工增雨利用空中水,后用水库工程蓄水”的原则,坚持“先保生活用水,后保生产用水”的原则,优先保障城乡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确保重点地区以及重点大型企业的生活生产供水。

1、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确保人畜饮用水;

2、抓住有利时机,依法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3、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由防指实行统一调度供水;

4、紧急情况下,实行限量限时供水,对饮水水源发生严重困难地区临时实行人工送水;

5、请求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人力、物力、财力支持,必要时请求部队支援。

(二)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应加强抗旱服务网络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以防范干旱灾害的发生和蔓延。

1、以街道各部门、各社区为主,组织和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2、成立抗旱服务组织,在干旱时期直接为受旱地区提供生活用水、租赁和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三)预测预警保障

1、各社区应针对干旱灾害的成因、特点,因地制宜采取预警防范措施,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制订应急供水备用水源方案。

2、建立健全旱情监测网络,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防指及各社区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具体品种和数量可结合本地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2、物资调拨。①抗旱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街道和社区抗旱储备物资,在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再调剂区级的抗旱储备物资;②区级抗旱物资调拨程序:区级抗旱物资的调用,由街道向区防指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区防指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③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旱需要时,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运、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

(五)交通运输保障

应优先保证抗旱救灾物资的紧急运输。

(六)治安保障

公安机关应协助街道处理水事纠纷事件,依法严厉打击阻挠抗旱救灾行动和破坏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旱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资金保障

街道财政所应保障抗旱应急状态下,及时筹集经费、调拨各部门使用。

(八)供电保障

供电公司应保障抗旱救灾和救援现场的应急供电或临时供电,必要时调度应急供电设备,为抗旱现场指挥提供电力保障。

十一、信息报送制度

街道应按照国家防总和国家统计局联合颁布的《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向区防办及时上报受旱情况。

1、旱情收集工作。出现灾害性旱情时,各社区要及时收集旱情并上报街道防办。旱情收集工作以表格形式为主,并辅以文字材料说明。文字材料应简明扼要。

2、旱情统计上报。防指要做好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并完相关关部门的旱情统计上报工作,加强旱情信息交流。

十二、奖励与处罚

对在抗旱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街道给予以表彰;对在抗旱工作中造成工作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视情节严重程度,根据有关的党纪政规,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工作责任;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