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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结合本局实际深入基层大力做好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制定的一系列稳定物价的惠民政策,大力开展价格服务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等活动,重点解决涉及民生的收费管理问题,让群众切实得到实惠,让党的政策深入人心。
二、总体安排
活动从2011年10月中旬开始,至2012年2月底结束。
三、活动内容
(一)走访群众,了解社情民意。一是进村(社区)入户,开展走访调查,重点排查有无乱收费行为,了解掌握群众反映热点和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等问题并及时反馈,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二)集思广益,拓展工作思路。带着问题下去,向群众请教,在群众的具体建议中找出解决问题的新办法、新思路,为创造和谐的价格环境献计献策。
(三)大力宣传党的政策。一是重点围绕物价上涨带来的不安定因素,向群众宣传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制定的一系列稳定物价的惠民政策,为民释惑,使惠民政策深入民心。二是做好法律宣传工作。开展价格服务进进村、社区、进学校等活动。
(四)做好价格投诉举报工作。畅通“12358”价格举报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活动形式
(一)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每月不少2天,每月走访不少于2户,针对群众反映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认真抓好联系点工作。要经常深系点了解情况,解决实际问题,以联系点为纽带,把深入基层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三)围绕本职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重点做好价格服务进社区、进村、进学校等活动。
(四)结合工作特点开展教育、卫生大检查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一是成立物价局大走访领导小组。二是责任到人,任务到人,切实把工作重心放到基层,把党的物价政策宣传到基层、服务到基层。
(一)严格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核和管理。要加强驾校的管理,提高驾驶人员培训质量,严查驾校资质和教练员上岗资格,对于设施、设备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驾校,责令其停业,并限期整改,要进一步规范考核程序,严格考试标准。建立驾驶员培训、考试、发证工作倒查制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只收费不培训等违法行为的驾校坚决予以取缔,对违规操作的教练员、考试员坚决予以处罚。
(二)进一步严格农机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农林局要强化农机登记上牌,安全技术检验、检查纠违、违法处罚等安全监管措施,并积极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开展农机无牌驾驶、无证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投入作业、超速、超限、酒后驾驶、违法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加强乡街交警中队和农村交通安全警务室建设,明确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积极排查农村无牌无证机动车和驾驶人,提高办牌办证率,经常化开展以整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和无牌机动车上路行驶为重点的专项整治,积极支持和配合农机主管部门、农机安全监管机构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活动。
(三)加强校车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深入开展校车隐患排查整治,科学核定校车及接送幼儿车的定员数量,建立校车管理档案。要按照《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要求,继续开展学校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四)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严格营运企业驾驶人的聘用和管理,将驾驶营运客车、运输危险化学品等特殊车辆的驾驶人列为重点对象进行管理。制定切实有效的驾驶人安全管理考核办法,采取奖惩警示措施,建立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档案,定期组织驾驶人参加学习和培训。
(五)加强对违法驾驶人的管理。公安部门要对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和在公路上违法停车、上下乘客等行为从重处理,建立驾驶员交通违法、肇事信息记录查询平台。对驾驶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严重违法行为,在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公安部门要抄送交通运输部门。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企业对其进行教育处理,情节严重的应调离驾驶岗位。对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安部门注销或吊销的,由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吊销其从业资格。
(六)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和新闻传媒,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构建和拓展基层安全宣传网络,使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动员社会共同参与和维护道路安全。
二、切实加强对机动车辆的综合监管
(七)在进一步巩固客运车辆清理挂靠工作的基础上,严格贯彻落实“三高、三化、六统一”工作思路和公司化经营“六条界定标准”,以加强道路客运运力宏观调控为主线,积极推进道路客运组织机构、运力结构调整。
(八)进一步督促运输企业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完善车辆技术档案,严格实施客车例检制度。定期对车辆二级强制维护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不进行二级强制维护的客运车辆、危险化学用品运输车辆和货运车辆,一律不得参与营运,确保所有营运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九)规范货运车辆外形,提倡厢式运输。有关部门要在汽车牌照发放、年度审验和使用等环节中相互配合,严格把关,加大对废车、非法拼组装车的整治力度。
(十)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加大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使用伪造、涂改、无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运证从事运输经营行为,以及其他无证营运行为车辆的打击力度。对非法营运、非法改装和营运车辆不按时进行二级强制维护以及多次存在“三超”记录的车辆要存留信息,建立车辆“黑名单”制度。
三、着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十一)切实加强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工作,尤其要以临崖、临水、急弯陡坡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按照国家标准,采取完善标志标线、路面拉毛、增设紧急避险车道等安全设施,降低道路危险程度。。
(十二)加强路面交通秩序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道路通行秩序管理,严格查处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的行为,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增加巡逻密度,在重点危险路段进行排查,设置警告标志、巡逻车定点喊话,对交通违法车辆严肃查处,及时疏导路面交通。
(十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公安交警、交通路政部门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勘察完现场后,及时清理恢复交通,防止因长时间堵车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十四)继续坚持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认真落实山区三级以下路面夜间营运客车禁行的规定,严防夜间因视线不好引发群死群伤事故。
(十五)进一步改善农村道路交通条件,着力解决农民出行难的问题,大力发展农村客运公共交通,加快建设农村客运网络,积极培育农村客运市场。
(十六)加快完善农村公路安全设施,按照路产路权关系增设交通标志、标线,急弯陡坡路段要增设必要的安全设施。
(十七)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措施,健全完善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等制度。
四、着力提升对运输企业的科学监管水平
(十八)积极引导运输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广泛深入地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严格执行安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规定,成立企业安全专职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管理人员,使企业真正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十九)对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及客运班线车辆,强制推行安装GPS定位装置。建立和完善企业、公安、交通三级GPS监控平台,充分发挥GPS动态监管作用。
(二十)督促汽车站场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坚决将易燃、易爆危险品杜绝在站外、车下,严禁超员、超载车辆出站运营。
五、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
(二十一)各乡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主要领导要对本辖区、本行业和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负总责,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务必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严格落实各级、各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责任,真正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层层有人抓、逐级有人负责,坚决防止工作力度层层“递减”现象。
(二十二)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制定出台相应的安全措施,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行动。
(二十三)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执法主体作用,加大对道路交通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同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真正做到阳光、廉洁、铁腕执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中央、省、及我市经济工作和价格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价格监管措施,加大督查力度,保证各项价格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实现我市2013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涨幅控制在4%左右的调控目标,从而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1.督查内容。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市2013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规定,重点检查我市粮食、食用油、猪肉、蔬菜等15种主要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价格水平调控目标实现情况(详见附件),督查各项关于保障市场供应,畅通流通渠道,规范收费,缓解物价上涨对人民群众,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的影响等相关调控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履行价格调控责职,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价格监管水平,增强政府价格调控能力,努力保持全市价格总水平保持稳定。
2.督查方法。市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督查组将采取听取书面汇报、抽查工作台帐、实地调查调控效果等方式开展工作。监督检查工作分定期和不定期二种检查方式,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的督查,根据实际情况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不定期督查。
3.注重整改落实。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确定整改目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切实整改到位。同时,要建立健全相关监管制度,并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4.严格责任追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或违法违规现象,要深入查明问题原因,并及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对于涉及政府机关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严肃处理。检查中发现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的,由市发改委会同市监察局约谈相关责任人。
三、组织领导
物价调控目标责任制督查工作由市监察局联合市发改委、市物价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督查组共同实施。市发改委和市物价局主要负责价格调控具体目标的实现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市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对各项物价调控措施落实以及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并对违反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实施责任追究。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物价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市各镇、街道、板块、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物价调控工作目标责任制,强化部门责职,统筹协调,齐抓共管,确保各项物价调控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十五”以来,全县各级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消防工作责任制,强化城镇消防规划,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防控火灾能力明显提高。但是,当前我县公共消防安全工作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各种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隐患仍然大量存在。期间,是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着力构建富裕和谐新的关键阶段。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精神,有效预防火灾事故,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结合我县实际,就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县消防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设平安、和谐的要求,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全面提高我县城乡消防工作水平。
(二)工作原则。坚持协调安全发展,有效统筹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城乡统筹,大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坚持依法治火,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消防工作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不断改善城乡防火安全条件;坚持科技先行,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升防火、灭火和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提高居民消防安全素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目标。到年,全县各乡镇政府和县级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重视公共消防安全,推动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性导向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实施,尽快还清“旧帐”、确保不欠“新帐”;建立起一支快速反应、专业高效的消防应急力量;构建起科学完善的火灾防范体系,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防控火灾的能力全面提高。
二、全面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依法履行职责
(四)各乡镇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消防法》规定的职责,将消防工作纳入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使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将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地方消防力量建设、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宣传教育、消防经费投入等纳入乡镇政府和行业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内容,每年签订一次责任书。要健全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防火委员会,建立健全公安消防机构和乡镇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之间消防工作抄报、通报制度,互相通报发现的火灾隐患、消防违法行为以及其他消防工作重要情况。
(五)各行业系统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县有关行业和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抓好本行业、本系统以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所属或归口管理的单位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配备消防安全职业管理人员,完善消防安全防范手段和措施,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预防和处理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的,应立即责令整改;发现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消防机构依法查处。教育、民政、交通、文化、卫生、旅游、建设、公安、工商、安监、质监等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和责任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项目,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排查和整改火灾隐患。
(六)各单位要依法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并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设施,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单位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七)加大对消防业务经费的投入。消防业务经费是维系消防部队建设与发展和完成各项急、难、险、重任务的经济基础。县政府将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标准,进一步加大消防业务费保障力度,将消防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一级预算,年内达到《标准》规定的基数标准的70%,三年内全部达到《标准》规定的基数标准。同时,加大应急抢险救援专业力量建设的投入。公安消防机构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除完成火灾扑救任务外,要积极参加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爆炸、恐怖事件和群众遇险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救援工作。重视加强公安消防机构应急抢险救援能力建设,有计划地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部门应急抢险救援装备和设施建设经费。
三、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和队伍建设,提升抗御火灾的能力
(八)加强城镇消防规划和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县城市发展和消防专项规划修订情况,将城镇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装备、消防力量建设以及社会消防教育培训、涉及城镇消防安全布局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对规划消防站点用地进行控制和预留。要按照消防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加快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新增、改建或进行技术改造。在县城改造建设中,对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要做到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年内完成6个消火栓补建任务,并修复已损坏或无法使用的9个消火栓。期间,全县消防装备建设要在达到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方面有所突破,抓紧解决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城区市政消火栓欠账、消防车通道堵塞等问题。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消防规划的编制和落实工作,加快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九)加强消防装备建设。将公安消防机构作为处置突发公共灾害事故的主要力量,加快器材装备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功能单一型向多功能型转变,并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消防新技术、新成果,为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提高公安消防机构灭火救援战斗力提供科技支撑,形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消防装备体系。年内,购置一台水罐消防车,配齐消防员8种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年底前,全部配齐消防员11种个人基本防护装备和特种防护装备,确保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装备能够满足消防队扑救现代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攻坚作战能力。
(十)巩固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坚持“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消防队伍发展思路。期间,根据我县消防工作需要,在充分发挥消防现役队伍主导作用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年内解决专职消防队的营房及管理机构存在的问题,通过规范的管理和系统训练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在城镇工业企事业集中区,积极探索发展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消防人员的新途径,实现由企事业单位联合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大力发展城乡义务消防组织或志愿消防队,提高社会层面的自防自救能力。各乡镇要普遍建立以当地公安派出所为依托的保安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
(十一)加快消防工作信息化进程。坚持科技强警战略,进一步加大对消防信息化建设的投入,紧紧依托公安金盾工程和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加快消防部队远程教育系统、远程视频系统和远程指挥调度平台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消防远程教育、部队教育管理、重点单位信息、消防监督和灭火救援信息系统等应用软件,提高消防监督管理和灭火救援信息的收集、处理、传输、共享能力。
(十二)大力推进小城镇和农村消防工作。要建立健全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将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谐村镇建设和平安建设活动。结合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加强村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与村容村貌改造、乡村道路、人畜饮水工程、能源建设等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实施,努力从根本上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建立适合农村特点的灭火救援体系,强化政府对农村消防的公共服务职能,按照《省农村消防建设标准》的规定,在农村建立多种形式的专(兼)职消防队伍,构建农村消防组织网络,切实提高抗御火灾能力。农业、林业、建设、民政、教育、文化等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大力组织和支持农村消防建设。要加大对农村消防的投入,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不得因消防工作增加农民负担。
四、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着力消除火灾隐患
(十三)坚决整治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各类隐患。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以大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和“城中村”等为重点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要限期搬迁。对无法保证消防安全的场所和设施,要责令停止使用。要结合县城总体规划的调整和实施,优先安排“城中村”、易燃建筑密集区的拆迁改造。
(十四)严格依法办理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审批。对不符合城镇消防安全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建设部门不得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未经审核合格的,建设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对按照国家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没有消防验收合格文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对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养老院、福利院、医疗机构以及文化、体育等公共场所,教育、民政、卫生、文化、体育等部门不得批准。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和建筑施工等企业,安监、建设等部门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而擅自经营的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或者未依法获得批准而擅自从事大型活动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活动的,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及时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对原已取得批准文件但不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必须撤销批准文件。对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电气、燃气等设备,应标明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注意事项,质监部门应制定标准对其防火性能提出要求。
(十五)严格落实重大火灾隐患立销案和挂牌督办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监督检查机制,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投诉并经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立案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明确整改责任,责令限期整改。各乡镇政府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对未按期整改完毕的,县政府将备案督办。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报请县政府决定责令停产停业。对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有关单位要及时报请本行业或本系统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确定整改措施,并认真落实。
(十六)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积极发展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完善消防安全监管和建设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提高社会的火灾风险管理水平,也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减轻政府灾后救助负担。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政府引导、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商业运作”的原则,以商场市场、宾馆饭店、歌舞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为重点,积极推进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十七)加强消防产品质量和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机构和安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建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加大消防产品市场整顿规范力度,提高消防企业的标准化水平和消防产品质量,禁止生产、销售、使用未取得市场准入证书的消防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行为。公安消防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公共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燃烧性能的监督管理,建设部门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十八)切实抓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要继续推进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活动。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要把消防公益宣传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司法、科技、安监等部门要把消防常识教育纳入普法、科普和岗位教育、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年内,在县城合理位置完成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牌一块。消防、人劳等部门要加强消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实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保安、建筑消防设施施工安装和维修保养、消防设备操作控制、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操作等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职业资格鉴定管理制度。年内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商场、超市等部分人员密集场所相关岗位要落实聘用消防执业人员的规定;年底前,80%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相关岗位必须是消防执业人员。教育、人劳等部门要把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素质教育和各类职业教育内容。要定期宣传普及消防知识和技能。大型企事业单位、营业性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立消防宣传教育阵地,对本单位职工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十九)切实尊重和维护公民的消防安全权益。要切实采取措施保障公民对火灾危险的知情、监督、投诉、举报等权利,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公众参与消防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公安派出所要结合重要季节、重大节日以及重大活动,及时向社会公布本地区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公安消防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认真受理并及时依法处理公民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等要切实承担起依法维护相关人员消防安全权益的责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为公众服务的场所,要采取公告、广播、设置警示牌等方式告知公民火灾危险和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的方法。
六、建立健全考评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二十)建立消防工作考评机制。把消防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和平安创建等考评范围,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并严格奖惩。
控制物价过高过快上涨,管理好通胀,事关民生,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物价问题,充分认识控制物价的紧迫性,把控制物价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采取非常措施,以非常的力度,坚决遏制物价过快上涨势头。
(一)实行价格调控目标负责制。各相关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下半年价格预期调控目标任务,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价格预期调控目标实现。
(二)加强督查和实行目标考核。为确保价格预期目标实现,县人民政府将把价格调控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部门今年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对价格调控效果进行全面考核,并适时通报考核结果。
二、大力发展农业生产,保障市场供应
年上半年,我县物价总水平过快过高上涨,主要表现在以猪肉、食用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为主的食品类价格大幅上涨并在高位上运行。因此,要遏制价格总水平过快过高上涨,必须高度重视粮食工作,认真落实“菜篮子”工程。一是大力发展生产。综合采取财政、信贷等多种措施,大力扶持农业生产发展,全力抓好粮食生产,重点抓好肉、禽、蛋、奶、果、蔬等主要“菜篮子”品种的生产,为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物价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增加市场供应量。对拉动居民消费价格上涨影响重大的猪肉、粮食、食用植物油、蔬菜、水产品等商品,农业、畜牧水产、粮食、工商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引导生产者和经营者,特别是规模以上生产者和经营者加大市场投放力度,并采取必要的行政干预控制外流量,确保我县市场供应总量增加,价格平稳。
三、进一步加大价格调控监管力度
(一)严格控制政府提价措施出台。年内,对属于政府定价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原则上不得提高。
(二)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降价降费措施。要严格执行前一阶段出台的一系列降价降费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务求实效。
1.从8月3日起,根据《物价局关于我区液化石油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价电〔〕22号)精神,实施液化石油气价格联动机制。
2.降低集贸市场设施租赁费和超市进场费。从6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我县凡属政府投资建设、产权国有以及国有流通企业投建的农贸市场,除实行招标的摊位外,其他摊位的集贸市场租赁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一律降低15%,对进入农贸市场的自产自销农副产品免收市场设施租赁费。对国有超市的进场费以及其他类似的收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一律降低15%。
3.从7月1日起,公有住房租金一律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降低10%。
4.从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有线电视安装收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降低50%。
5.年秋季学期,降低全县幼儿教育收费标准(降低10%)。
(三)加强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报。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对粮、油、肉、禽、蛋、主要蔬菜品种、罐装液化石油气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监测。要继续落实和完善价格形势分析制度,及时反映价格变动情况,分析价格变化规律和特点,提高价格预测的准确性,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切实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四)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价格主管部门要继续抓好粮、油、肉、禽、蛋等食品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和市场巡查;对已出台的各项价格调控措施要加强跟踪检查,确保贯彻落实到位。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变相涨价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速查处。
四、组织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年8、9、10月,实施临时价格干预。在县城对猪肉、大米、食用油实行定点限量限价销售及对罐装液化石油气实行最高限价管理。
一是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在县城主要集贸市场设立平价猪肉销售点,每天按前后腿肉、五花肉13元/500克、精瘦肉15元/500克的价格限量销售不少于50头猪的猪肉,差价损失由财政给予补贴。
二是由县粮食局负责组织地方轮库储备籼稻加工成大米,同时组织散装花生油,在县城主要集贸市场设立平价粮油销售点销售,大米销售价格按低于市场价15%左右确定,食用油销售价格按低于市场价20%左右确定,定点平价销售大米的人工和场地费用和销售食用油的差价损失由财政给予补贴。
三是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配合,在县城主要超市销售的金龙鱼、鲁花品牌花生油、调和油,按低于现行市价10%限价销售,差价损失由财政给予补贴。
四是由县物价局负责组织对县城销售的罐装液化石油气实行最高限价控制。
县物价局商县财政、工商行政管理、水产畜牧兽医、粮食等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对猪肉、大米、食用油实行定点限量限价销售和液化石油气实行最高限价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
县物价局、财政局要按规定做好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的审核和拨付工作,确保各项价格调控措施顺利实施。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相关市场业主单位,对在县城主要集贸市场设点平价销售粮油工作要做好协调,给予必要的支持。
五、加强部门配合和协作
(一)加强会商。县物价局、统计、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等部门要加强会商,及时研判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及时分析价格走势及调控效果,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价格调控意见和建议,供县人民政府决策参考。
(二)密切配合。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共同做好价格调控工作。县工商行政管理、水产畜牧兽医、粮食等部门要与国家统计局调查队密切配合,科学合理确定平价猪肉、粮食、食用油的投放地点;国家统计局调查队要研究如何更加科学合理采集物价指数数据,真实反映我县物价水平和采取一系列价格调控措施取得的预期效果,并在汇总上报物价数据过程中加强与县物价、统计部门的沟通衔接。
六、加快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众生活
县物价、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调查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的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尽快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缓解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七、建立价格管理的长效机制
对物价调控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各有关部门既要采取非常措施解决好当前我县物价涨幅过高过快问题,确保实现全年物价调控目标,又要研究建立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市场供应、降低流通成本、完善体制机制等一系列加强物价管理的长效机制,把物价管理提高到新水平。
八、加强物价机构队伍建设
稳定的物价机构和合理的人员配备,是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的有力保障。物价部门要充实物价队伍力量,保持物价机构的完整性、物价工作的延续性和相对独立性,要努力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1、晚会主题名称: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元旦文艺汇演――暨“2008新年狂欢夜”。
2、晚会目标:欢迎新同学、融合师生情谊、展现华家池校区特色和华家池各学院的风采、扩大华家池校区学生会影响。
3、时间:2008年12月31日19:00—23:00。
4、地点:华家池校区邵逸夫体育馆。
5、主办单位: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党工委、管委会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
6、承办单位:华家池校区学生会。
7、晚会筹备工作管理方式:阶段式管理和项目式管理相结合。
二、工作人员和项目组
8、工作人员
顾问:李友杭叶洪娒祝国群。
统筹组:华家池校区学生会主席团。
9、项目组:
(1)第一项目组:节目组
组长:翁翠许逸飞王超。
组员:。
组员:主席团助理、公关部。
任务:
a、确定晚会邀请的嘉宾并且及时送出请柬;
b、到校礼仪队确定礼仪队(人数待定);
c、物品购买及工作证制作:包括晚会小礼品及请柬、摄影大赛礼品等;
d、晚会当日准备好会场服务物品,如水杯、茶叶等,并接待好领导及老师。
e、联系媒体报道、记者、及摄影人员;
(5)第五项目组:舞台组
组长:季文静杨威。
组员:实践部、体育部两部部员。
任务:
a、监督并确保舞台的搭建及时及质量;
b、晚会期间舞台灯光设备、音箱设备的安装,化妆室、换衣间的选制。
(6)第六项目组:机动组
组长:虞喆达吴雪芬。
组员:学生会其他成员。
任务:晚会期间,负责会场纪律维持、会场后勤保障以及处理紧急情况。
组员:主席团助理、公关部。
任务:
a、确定晚会邀请的嘉宾并且及时送出请柬;。
b、到校礼仪队确定礼仪队(人数待定);
c、物品购买及工作证制作:包括晚会小礼品及请柬、摄影大赛礼品等;
d、晚会当日准备好会场服务物品,如水杯、茶叶等,并接待好领导及老师。
e、联系媒体报道、记者、及摄影人员;
(5)第五项目组:舞台组
组长:季文静杨威。
组员:实践部、体育部两部部员。
任务:
a、监督并确保舞台的搭建及时及质量;
b、晚会期间舞台灯光设备、音箱设备的安装,化妆室、换衣间的选制。
(6)第六项目组:机动组
组长:虞喆达吴雪芬。
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认识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按照“预防为主、联防联控、及时处置”的原则,建立高效工作和快速反应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发生疫情时能够及时、科学、有效地处置,以控制疫情蔓延扩散,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划分
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划分为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出现校内感染病例三类。
第一类是指在学校内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
第二类是指在学校内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或确诊病例,但传播链清晰,病例感染来源为学校外部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其污染的环境,疾病危害尚不严重。
第三类分三种情况:
情况1:在学校一个班级内发现散发的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或由输入性病例引起的二代病例。
情况2:在学校内出现多起感染来源不明的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形成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流行趋势。学校局部疫情暴发,指在同一学校同一个年级两至三个班级,14天内,出现多个甲型H1N1流感校内感染病例的确诊病例,且病例呈现明显的聚集性。
情况3:在学校内出现甲型H1N1流感流行,疫情迅速在全校扩散,且有波及学校周边地区的趋势。学校流行,指在14天内,在不同年级或同一年级三个班级以上,出现多起甲型H1N1流感学校局部疫情暴发,且有持续传播现象。
三、防控措施
(一)学校未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
1.校医或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人员参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和演练。
2.保障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必须的物资、场所、人员与经费;学校暴发甲型H1N1流感时,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校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的处理等工作。
3.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传教育,普及甲型H1N1流感防治知识,倡导环境卫生、科学洗手等卫生行为,提高广大学生、教职员工对流感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4.加强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和教职员工学习、工作、生活场所的卫生与通风,保持空气流通。
5.学校为每个班配备一支温度计。发现有出现感冒发烧症状的,班主任要及时报告学校。
6.各班落实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发现流感样疫情要在第一时间向校医报告,学校在半小时内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
7.建立健全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学校与卫生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联系机制,完善信息收集报送渠道,保证24小时信息畅通。
8.加强门卫管理,实行校外人员进校登记制度。
9.实行学生、教职员工外出请假登记及回校报告制度。
(二)学校出现非校内感染病例
配合医疗卫生机构,采取以控制传染源管理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及时发现输入病例,追踪和管理密切接触者,严防疫情传播。
1.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及时接受隔离治疗。
2.对学生中的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3.加强晨、午检工作,加强对发热、咳嗽或咽痛等流感样症状监测和因病缺课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和诊治可疑病例。
4.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等师生学习、工作、生活场所进行消毒。采取消毒、感染控制等措施,做好疫情控制工作。(
5.及时公布疫情和防控措施信息,稳定学生和教职员工的情绪。
6.加强对学校人员出入的管理,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保卫处负责)
7.如疫情传播风险较大,经政府批准同意,可按照由班级到年级的原则采取临时停课措施。
8.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在卫生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落实其他应急处置措施。
(三)学校出现校内感染病例
及时调整防控策略,采取以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链、保护高危人群等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或减缓疫情扩散,减少病例,减轻疫情危害。
1.在卫生部门指导、协助下,开展晨、午检和疫情日报、零报告。
2.加强校内环境消毒。
3.加强对隔离观察者的管理,要求其主动接受监测,每日定时报告身体状况。
4.按照卫生部门要求,对重点或高危人群进行预防性服药和免疫接种。
5.学校停止举办校内各种大型师生集会和会议等活动。
6.在卫生部门指导下,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7.根据政府的决定,采取临时停课或暂时关闭措施。
8.加强放假学生的校内外管理,避免学生聚集活动;并做好被隔离师生的日常生活保障。重点做好被停课学生的日常生活保障。
9.早发现、早诊治,确保防控工作科学、有序、有效。
四、防控领导组织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校防控领导小组,并设专职联络员,负责日常的情况收集与上报。
学校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表)
领导组职责:按照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并落实防控甲型H1N1流感措施,做好全校师生的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学生因病缺勤要采取病因追查登记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发动师生做好室内外的教学、生活场所卫生,加强食堂管理和学生公寓管理;主动配合、协助当地政府和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疾控中心快速处置校园内发生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因甲型H1N1流感疫情原因实施停课时,做好停课期间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将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来,同综治工作同布置,同检查。为了加强对护路联防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铁路治安整顿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刘尧苏任组长,司法所长李一顶、派出所所长段朝辉、许家洞铁路派出所副所长田卫为副组长,左文彬(派出所分管铁路副所长)、周光明、侯光勇(街洞车站驻站民警负责人)、邓志文、曹红波为成员,领导小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左文斌任办公室主任,曹红波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沿线各村也要相应成立机构。
二、扎实开展涉路纠纷矛盾排查调解工作。沿线各村要把涉路纠纷矛盾排查和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扎实地
做好。路地之间要定期分析铁路治安形势,通报信息,把握现状,要密切注意涉铁建设过程中当地群众的反映,追踪了解本辖区内路外伤亡事故善后处理情况,及时发现有可能危害铁路治安的消极情绪,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并协助开展化解工作。
三、建立健全基层防范组织网络。首先要抓好基层护路组织的“五个一”建设,即镇一组、村一队、组一员、户一约、办一薄。沿路各村要成立一支义务护路队,每个村民小组设一名铁路信息员,每户签订一份爱车护路公约,镇、村、组要建一本爱车护路登记薄。其次在沿线中小学校建立“共青团爱路护路队”、“红领巾爱路队”,让中小学生即保护自身安全,不危害铁路安全,又起到“小手牵大手,共同保平安”的作用。第三要加强专业护路岗亭建设。五号岗亭和六号岗亭分别位于罗家和牛形坳境内,要按“六化”达标竞赛标准,抓好规范化建设。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价格研究工作的组织领导
价格是经济的晴雨表,通过积极的价格研究,能够更加有效地通过纷繁的价格表象把握内在的经济运行规律,从而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提高价格工作的话语权和权威性。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们分别召开党组会议和全局会议,对价格调研的重要意义进行深刻阐述,对价格研究作进一步安排,进一步增强大家对价格调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将专门成立价格调研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方案的制定、工作的督促检查及年底考核等工作,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突出重点,明确分工,确保价格研究工作质量
根据省市价格调研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物价工作实际,本着“突出重点,深入研究、结合实际、解决问题”的原则,将以下几个课题作为重点研究方向:
一是“借助价格服务进企业工作平台,打造价格公共服务品牌”。近年来,以“价格服务进企业”等七进为主的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为进一步打响价格公共服务品牌,更好地服务于我县的经济发展,我局将“价格服务进企业”作为本年度重点调研课题之一,围绕“如何进一步转变观念,打破传统工作定位,拓展服务职能,力争更重要的角色”这一中心任务,通过深入研究,搞清楚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是什么,我们服务工作的切入点是什么,提出下一步为企业服务的重点和方向,全面改进为企业服务的质量,提升为企业服务的水平。此课题负责人为董方明。主要负责科室为检查所。完成时限为2012年8月底。
二是“居民集中供热分户计量问题探讨”。供暖价格历来是群众高度关心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之一。此课题重点是探索和开阔思路,寻求合理的分户计量方法和定价方法,为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提出对策,当好参谋。此课题负责人为傅书余。主要负责科室为业务科。完成时限为2012年8月底。
三是“搞好价格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充分掌握价格话语权”。充分发挥价格监测信息平台的预警、分析、研判作用,做到对市场价格动态的及时、全面掌握,是充分掌握价格话语权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之一。因此,本年度我局将价格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列入重点调研课题之一。重点研究探讨如何使价格监测平台建设更具科学性和实效性,如何使价格监测信息更好更快地转化为服务于政府决策、企业经营、居民生活的有生力量,如何提高价格工作的权威性和话语权。此课题负责人为郭传贤。主要负责科室为监测中心。完成时限为2012年8月底。
三、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争取价格研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确保调研工作能够保质保量地完成,促进我局价格研究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结合目前我局开展的“加大工作执行力度,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活动”,进一步细化价格研究工作措施,确保各科室在八月底前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
一是加强对价格调研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调研人员的思想修养、敬业精神、专业水平、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我局本年度计划通过聘请专家授课和组织外出培训等方式,对调研宣传人员加强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经济管理等专业知识、理论素养的培训,进一步拓宽知识面,提高认识水平和眼界,提高认识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努力打造高素质、全方面的调研队伍。
二是注重实地调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基层一线,掌握第一手资料。准备于4月份和6月份开展两次“进一线摸实情”活动,相关课题组可以有计划的自行组织与服务对象座谈、征集意见和建议等活动。
三是加大工作督查力度。课题组每月一次向党组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具体责任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定期沟通交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局党组将随时关注进展情况,切实加大工作指导和督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