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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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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第1篇:采购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范文

注重做好协调工作,聚集工作合力,建立起以“财务监督机构”为主体,各职能科室为补充的监督体系。采取财务部门的检查以财务监督机构为牵头部门来统一组织,各相关科室配合的方法。一是明确财务监督是一种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通过财政内部各环节的相互联系和作用,将监督与管理紧密融为一体,实现了管理中有监督,监督中有管理。二是加强会计监督机构与科室协作。自觉强化日常监督管理,突出财务监督检查机构的牵头作用。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通报,共同协商,提出处理意见。共同开展财务监督检查工作,不仅避免了财务部门的重复检查,而且监督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

二、健全财务会计监督体系,完善职能

随着会计监督职能的不断强化和完善,会计监督在财政改革和管理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会计监督工作本着“收支并举、内外并重、强化检查、服务管理”的原则,大胆工作,不断完善会计监督工作体系。无论是财务内部的监督还是对各预算单位的监督都在不断完善,每一项监督检查都有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程序进行,单位必须配备合格会计人员并保持稳定,及时做账、及时报送财务报表,通过这些措施,会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规范,会计监督作用明显加强。

三、成立会计监督检查小组

团主要领导及财务领导负责人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召开会计监督检查会议,就这次会议检查内容做了安排,并组建了检查小组。检查小组共有9人组成,其中团财务科6人,团纪检委3人,对机关、一中、二中、医院、农业技术推广站、加工厂6个单位进行了会计监督检查,真正做到了工作有计划、有布署、有落实。

四、检查时间及内容

团检查组于今年7月10日至15日对6个单位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1)重点检查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财务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制度。(2)三公经费的预算执行情况。(3)公车管理情况。(4)机关、学校等单位的绩效评价。(5)小金库的自查与检查。

五、检查结果

各预算单位都严格按年初预算执行,没有超预算单位。大宗物资采购都是通过团国资办、财务、纪检委及基层单位几个部门进行政府性采购。机关的公车规格及车辆数量严格按照师控办下达的指标及标准,没有超规格及超编现象。检查组对学校收费进行了检查,通过看凭证查验收费票据,问询学生及老师,没有发现有乱收费现象。医院的检查从药品采购、药品收费入手,查出结果是药品采购全部是通过石市政府采购办采购,药品收费没有加价现象。对于团农业技术推广站,主要检查种籽的订购,加工,及出售,看订购有无同,加工及出售,收入是否合理。检查加工厂产品的盘存账物是否相符。经检查加工厂产品的盘存账物相符。

六、检查中存在的问题

机关的三公经费执行力度不够,机关三公经费截止7月末较去年同期只降了2%,没有完成师下达的20%。学校在购办公用品时,没有出入库验收单,直接进支出了。农业技术推广站产品订购合同没有做为凭证附件进行装订。加工厂材料账登记不规范。

七、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

检查组及时给单位领导及团领导进行了反馈,并要求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整改。对于三公经费下降幅度不够,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团党委办公会议,就下降三公经费做出具体指示,团下半年招待费,来人招待以工作餐招待。交通费油料供应按年初预算下降20%,同时对差旅费也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力争在年末要完成师下达三公经费下降20%的指标。对于学校购买办公用品,对学校领导及会计做出要求,只要是购物就要进库存,就要有出入库手续。农业技术推广站产品订单合同已做为凭证附件进行了装订。加工厂的材料账进行了规范登记。

第2篇:采购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范文

及时发现和消除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控等方面的隐患,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建立健全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饮用水安全管理制度、学生体检制度和学生晨午检和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以及传染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不断改善教学、生活环境,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检查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学校(托幼机构)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学校教学生活设施卫生状况,传染病防控日常管理情况和学校医务室、保健室情况。

三、监督检查内容

㈠学校传染病防控: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传染病防控管理组织和应急预案,传染病预防卫生知识的健康教育情况,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传染病报告、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和病因追踪记录及预防措施落实情况,学生健康体检情况,校医培训情况等。是否建立健全学校流感防控工作制度,是否教育并督促学生避免接触禽类(家禽、野禽)、牲畜等易于携带禽流感病毒的动物,一旦接触过禽鸟或禽鸟粪便,要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双手;学校是否出现师生有流感样症状(如发热、流涕、咽痛、咳嗽、头痛、呕吐、腹泻等),是否督促其及时就医等。

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重点对学校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及其管理机构、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及培训情况、学校食堂内外环境及卫生设施配备情况、食堂加工场所内是否圈养、宰杀禽类动物;圈养、宰杀禽类动物的场所是否距离加工场所25米以上、落实食品留样与食品原辅料索证索票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品采购、贮存、加工、供餐等环节操作情况、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情况,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

㈢生活饮用水卫生:自备水防护及消毒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二次供水消毒及设施清洗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持有效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明等。

㈣教学生活设施卫生:学校教室建筑、环境噪音、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卫生监督、检测情况,学生宿舍、厕所卫生情况等。

㈤学校医疗机构、保健室:是否按照要求配备校医院或卫生室、保健室及卫生技术人员;校医务室、卫生室是否取得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期校验;卫生技术人员是否取得相应执业资质;是否存在超科目行医、出租承包科室等违法行为;是否对流感疫情进行监测、排查和报告等。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实施工作计划

县教育体育局体育科,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中心校,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密切配合,结合本地实际,适时制定本辖区春季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将工作内容及时通知学校。

(二)监督检查

县教育体育局体育科、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各中学、县直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中职学校、民办学校开展监督检查(水湖镇、双凤开发区所属小学、托幼机构由联合督查组负责检查,中心校、当地卫生部门予以配合);各乡镇中心校和乡镇(中心)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的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展监督检查(水湖镇中心校和张祠卫生院负责县城以外的水湖镇各小学及托幼机构的监督检查)。各中学、县直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中职学校、民办学校先期开展自查、自改,并将自查结果和自改情况留存备查。

从2014年3月28日-4月5日各中心校协同乡镇(中心)卫生院开展监督检查,并认真填写学校传染病防控现场检查表(附表1)、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现场检查表、学校卫生被监督单位信息卡(附表2)、教学生活设施卫生现场检查表(附表3)、学校食堂现场检查表(附表4)。对发现的问题,要书面责令学校(托幼机构)限期改正;发现存在违法行为屡教不改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向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局报告。所有检查资料备份,由县教育体育局体育科、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学校分别存档。

(三)组织督查

2014年4月7日-11日,县教育体育局和县卫生局将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中学、县直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中职学校、民办学校开展一次全面的督查,督查方法是:查阅学校卫生监管档案资料、核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卫生监管档案建立情况。同时抽查部分小学及托幼机构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本年度年终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县教育体育局体育科、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高度重视学校卫生监督检查工作,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我县辖区内学校卫生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培训,精心组织实施。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应当重点开展学校食堂、学校生活饮用水、校医务室等监督检查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重点开展学校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教学卫生及生活设施的技术指导及日常监测工作。

学校要切实强化法定代表人是学校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对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排查风险隐患,落实管理制度,严防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消除卫生安全隐患。

(二)县教育体育局体育科、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沟通协作,及时沟通信息,组织联合检查,形成监管合力,巩固监管成效。对落实整改意见存在困难的学校,提请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局协调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及时、有效地加以解决。针对一些无餐饮服务卫生许可的餐饮店、无办学许可证的学校,应当及时书面向相关部门通报,必要时向县政府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对严重违法、屡次违法的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公开曝光,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三)县教育体育局体育科、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充分调动学生及家长的社会监督力量,建立投诉举报制,严格执行《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各项责任追究制度。

第3篇:采购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范文

药品化妆品监管科是县市场监管局组建后新成立的科室,涉及业务工作面广,政策性强,如果没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是很难胜任本质工作的。基于这一点,我把不断学习作为首要任务,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完善自己。在政治理论上,我能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认真学习了十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得失观,对待工作讲奉献,对待得失讲淡定,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在业务上,明白打铁先要自身硬的道理,自觉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知识。向书本学,向同事学,干中学,学中干,学习与实践相结合,不断增强工作能力。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依法办事、坚持优质服务、坚持高效行政。坚持廉洁行政,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文明履职、认真负责。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和“中央八项规定”,杜绝、以职谋利和“吃、拿、卡、要、报”等行为。

1、加强药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根据《____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4年药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药品生产企业日常检查工作。根据日常巡查要点,逐项对池州东升药业有限公司的人员机构、厂房与设施、物料与产品、生产现场等进行检查,全年共巡查4次。陪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gmp认证检查组跟踪检查两次。发现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2、以防止流弊事件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了特殊药品的监管。制定了《____x县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了、品、蛋白同化制剂、终止妊娠药物的监管力度,每个季度现场监督检查1次,全年共监督检查14家次,定期上网处理预警信息,切实监控企业特殊药品购进、销售、储存等流向情况,全年没有发生非法购销等违法违规行为和流弊事件。

3、加强药品流通市场检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

举办“全县药品经营企业贯彻实施新版gsp培训会议”,对新版gsp的购进、验收、保管、销售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要求企业按时间进度进行新版gsp认证申报工作,目前我县已通过新版gsp认证三家。建立完善全县药品零售企业信用档案。2013年度药品零售企业被评为守信48家,基本守信30家,一般失信3家。评比2013年度药品零售企业“示范药店”的17家,树立一批消费者满意、严格守法、诚实守信、管理科学、服务周到的“示范药店”,使企业的信用意识、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从而带动整个行业健康发展。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2家次,药品零售企业102家次。

4、开展药品抽验工作

全年共抽验基本药物50个批次,日常监督抽验181个批次。基本药物合格率为100%,日常监督抽验合格率为97.3%。

5、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加大对基本药物流通和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强化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监管,对辖区内配送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4次,对企业的采购渠道、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出库复核等影响药品质量的重点环节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村卫生室“规范药房”建设,进一步加强了对村级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通过这些有效的监管措施,全县基本药物质量进一步提升,公众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信赖度有所提高,用药安全得到了有效保障。

6、开展疫苗流通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省、市局有关文件要求,对县内疫苗流通开展了全面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苗分发、使用单位是否是具备相应资格;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是否建立和完善疫苗质量管理制度,制度执行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分发记录。是否具有保证疫苗质量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运输工具,储存、运输是否符合冷链要求,是否建立了冷链记录等。

7、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与监测工作。

与县卫生局联合印发《2014年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计划》,举办了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整年监测工作培训班两期。每月向有关医疗机构通报医疗机构药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情况。全年共收到adr报告566份,新的严重的报告数20份,其中90%病例来源于医疗机构。

8、加强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

对全县的化妆品经营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制订了《全县化妆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第4篇:采购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精神,紧紧围绕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确立的目标任务,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的理财理念,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主动理财的思路,加快“金财工程”实施步伐,切实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优化管理机制,规范理财行为,为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法治型、绩效型、和谐型“五型”机关奠定基础,为实现县域财政新发展、新跨越提供政治、思想、组织、技术等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制度约束原则。适应新形势变化的要求,调整和完善现有的各项政策措施,结合财政发展实际,建立新制度,制定新办法,建立健全完备的制度体系,加快形成以制度管事、管人的新局面。

2、职责明晰原则。建立健全全员岗位责任体系,科学界定工作职责,公正考核评议,做到总体目标任务明确,分项目标任务到各乡镇财政、局属二级机构、各股室和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具体目标任务到人,并按分解的目标任务,严格绩效考评。

3、务实高效原则。从全县财政系统工作实际需要出发,整合规范有关政策、制度,创新管理办法,切实提高政策和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保证财政管理工作高效、服务便捷、部门协调和群众满意。

4、协调联动原则。规范管理年活动,由局党组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各乡镇财政、局属二级机构、各股室和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应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细化方案,具体组织实施。

(三)总体目标

通过在全县财政系统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切实做到“五个规范”,即:收入管理规范、支出管理规范、行政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规范、队伍管理规范;努力做到“五化”,即: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工作标准化、支出精细化、监督经常化,使全县财政系统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收入管理

根据*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结合财政上年预算收入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当期收入目标;进一步完善与国税、地税等收入征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保障收入稳定增长和均衡入库;深入推进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改革,进一步完善非税收入管理信息化平台,理顺非税收入缴库级次,加强非税收入稽查,完善非税收入征管机制;加强社会保险等基金收入征管,不断壮大基金收入规模,增强保值增值能力,确保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制定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效率,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收益、处置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按照耕地占用税、契税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依法征收,强化管理;加强县乡镇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二)规范支出管理

严格执行《预算法》,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精细化。完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体系,细化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加强项目库管理,逐步建立项目支出预算滚动安排的管理机制,推行项目预算评审制度,加大对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依法执行《*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实施部门预算审查,建立和完善规范的预算追加、调整制度,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权威性;按照《省政府关于改进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若干意见》(*政〔20*〕90号)规定,在保证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提高资金筹集、分配、拨付、使用的规范性、科学性;改进标准收支测算办法,完善县对乡镇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和比例;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取消中间环节,实现资金直达;健全惠民资金管理制度,加大整合力度,改进和加强涉农项目的检查和验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体系,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加大监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清理现有涉及税收、罚没收入返还比例,税收及基金征管手续费等政策,在国家统一政策内,充分考虑部门利益和征管单位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具体执行标准及期限,减少地方性政策对财政资金的再分配,防止财政性资金被“肢解”,增强政府财政的调控能力。加强县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建立绩效考评制度,加强考评结果的运用,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安排预算支出的重要依据。

(三)规范行政管理

按照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政务公开的规定,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优化管理机制,明确操作步骤;完善财政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事前听证、公示制度,规范行政复议,实行财政行政许可审批的“阳光”操作;实行政务服务窗口的“一站式”服务;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责任,执法人员一律实行持证上岗;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落实机要保密规定,完善来信来访工作制度,规范受理、登记、处理、督办等工作;规范会议计划管理、公务接待管理、收发文管理和档案管理;细化落实督办查办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加快“金财工程”建设,机关率先实施办公自动化,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向乡镇财政推进。

(四)规范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财政监督制衡机制,将财政监督纳入财政运行的各个环节,逐步形成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财政运行机制;利用金财工程各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对预算编制、执行进行全面监控;强化财政系统内部监督,切实开展对专项资金、重大项目资金跟踪问效,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控;科学地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严格依照工作计划进行检查。在检查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财政部《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规则》的要求,做到手续完善备,程序合法,确保监督检查质量;强化对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管,进一步规范会计人员从业资格以及专业技术资格管理。

(五)规范队伍管理

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推荐到适合发挥才干的工作岗位;制定规范、长效的干部培训计划,健全干部培训制度,积极创造条件,搭建教育培训平台,大规模实施干部培训,提升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按照效能建设的有关规定,加强业务考核,实施财政重点工作量化考核,注重综合运用考核结果;加强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以完善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落实为民理财为重点的财政文化建设;以“规范管理年”活动为抓手,推进创建“五型机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塑造财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实施步骤和总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成立“规范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二级机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效能办,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各乡镇财政、局属二级机构、各股室、经济开发区财政分局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全县财政系统上下协调联动,推动规范管理年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二)拓展活动载体。重点开展好六项活动:一是开展“五五”普法专题讲座,活动时间为20*年第一季度,请有关专家,结合财政经济发展的新形势,辅导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二是开展计算机应用能力竞赛,活动时间为20*年第二季度,通过竞赛,确保全体人员掌握并熟练运用财政业务信息系统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全面提高计算机应用能力和财政信息化水平。三是开展专项资金跟踪问效检查活动,活动时间为20*年第一、二、三季度,随机确定部分重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采取调帐、进点检查、互查互审等多种方式,对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情况、拨款情况、项目实施情况,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单位的财务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四是开展资金管理制度建设专项检查,活动时间为20*年第一、二、三季度,随机抽取有关股室、二级机构和财政所,对其职责范围内的资金管理、内部管理等制度建设及其落实情况进行深入检查。五是开展民生工程和“一线实”等专项调研,活动时间为20*年第三、四季度,对全县民生工程、惠民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一线实”工作开展情况及创新管理方式、存在问题等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改进工作。六是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有奖征文,活动时间为20*年第四季度,结合学习贯彻*精神和财政工作实际,组织干部职工撰写文章,对规范管理年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

第5篇:采购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范文

第一、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单位内部管理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抓好本所综合业务大楼的新建工作,力争主体工程竣工。支持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大楼的立项争取工作。

2、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对卫生监督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统计分析,辅助行政决策,提供公众服务。

3、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根据卫生部《20xx—20xx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组织的有关培训工作,抓好市、县(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的常规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4、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装风纪、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二、突出卫生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全面开展执业医师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对外开放的企事业单位所设医疗机构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伪造医师资格证书骗取医疗执业注册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肝病、泌尿感染性疾病、癫痫、痔瘘等专科和医学美容专科的监管,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违法行为。

(2)继续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3)深入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游医药贩、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4)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5)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浆)活动。依法查处以暴力和威胁等方式强迫他人出抽出血液和原料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处血站和单采浆站跨区采血液(浆)和超量频采的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7)积极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巡查工作试点。积极配合卫生部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督促、指导和推动二级以上医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医疗管理法规和方针政策,帮助医院发现问题,整改提高,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8)加大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切实规范医疗广告市场。

2、以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

(1)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做好餐饮服务单位、保健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2)开展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监管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质量抽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3)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监管,逐步开展学校教室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并推行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城镇供水单位及管网末梢水以及自备水源卫生质量监督监测。

(5)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做好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管,重点监督监测集体空调通风系统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

(2)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

(3)开展医疗废水废物处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消毒处置及运送工作。

(4)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开展腔镜诊疗设备和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监督监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采购、贮存、使用管理。

(5)切实加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贯彻执行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开展对高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条件、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的监督检查。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抓好医用辐射防护安全监管

(1)加大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督检查的力度。会同发改、经济、国资、环保等部门认真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其卫生审查、竣工验收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发生。

(2)继续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论断机构资质审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管理,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3)切实加强医用辐射机构和放射诊疗技术许可审查,重点开展对大型放射诊疗设施建设项目卫生审查和放射治疗、介入诊疗技术及其防护措施的日常监管工作。

(4)认真处理好农民工职业病危害事件。对农民工举报投诉的职业病危害案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帮助和指导农民工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违法事件,维护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第三、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卫生监督形象

1、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卫生行政处罚公正、公平。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价审查和卫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时纠正和查处卫生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

2、认真贯彻执行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切实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健全卫生监督稽查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注重规范和严格行政许可,树立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管的理念。

3、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形式结合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全面宣传卫生监督工作,努力为卫生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树立卫生监督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

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二为了加强全县学校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现将我县20xx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教学环境及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学校卫生各项工作,改善教学卫生环境,进一步提高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水平。

二、工作内容

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检查的重点是: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全面掌握我县学校及托幼机构供水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设备卫生状况及学校开水供应情况,有效防范传染病的发生。

(二)传染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加强对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在宣传健康知识的同时,注重季节性、传染性疾病及个人卫生防暑等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提高个人疾病防范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在春季和秋季学校开学之际,积极协调县教育体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到位。检查结束,完成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二)在开展好专项检查的同时,认真做好学校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特别是对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学校进行重点监督,做到有问题不放过,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并做好现场检查痕迹管理工作,规范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

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三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健康水平。从学校实际出发,立足学生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培养,推动学生身体和心理素质的不断提高,加强对学生的健康状况监测,及时做好传染病、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工作,促进学校卫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创出新业绩。

二、工作重点:

(一)加强健康教育。

1、按照上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检查评估细则要求,做好各项卫生工作。

2、认真上好健康教育课,做到有教师、有课本、有课时、有评价,确保学生健康知识合格率达90%以上。

3、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做好防传染病宣传及预防艾滋病教育。

4、重视学生心理、生理健康教育,开展青春期卫生讲座,。

5、着力培养学生卫生习惯,做到常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等,确保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

(二)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1、做好学生病假统计工作。

2、做好教学卫生管理与监督,逐步使学生课桌椅及采光照明等符合卫生工作要求。

3、认真监督学校饮水卫生及食品卫生,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卫生检查,杜绝食品卫生事故发生。

(三)开展学生常见病防治。

1、继续开展防近工作,及时掌握学生视力动态,对近视新发病率及假性近视及时督促矫正,随堂纠正学生读写姿势(一尺一寸一拳),不疲劳用眼,按时下课,保证学生课间休息时间。

2、提高眼保健操质量,保健教师要及时检查学生眼保健操情况,对穴位按压不准确的及时予以纠正,保证每天两次眼保健操。

3、根据传染病在不同季节的流行特点,认真做好预防宣传工作、消毒隔离工作。

4、做好计划免疫接种证的查验工作、学生计划免疫工作。

5、配合防疫站广泛开展对近视、沙眼、龋齿、肠道蠕虫、肠道传染病、贫血等疫病的防治,加强对残疾体弱学生的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6、积极开展对口腔卫生知识的宣传。

(四)积极做好创建工作。

1、按照学校卫生工作要求,认真积累健康宣传资料,为创建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和准确的数据。

2、继续通过红领巾值岗对各班进行卫生评分,评流动红旗(一周一次),室外继续划分责任包干

区,定班定人负责,保持室内外清洁整齐。

20xx年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四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市卫生监督所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杭锦后旗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旗卫生监督所将在旗委、政府决策指引下,全力推进全旗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人的工作计划。

以xx大精神为指导,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进一步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内涵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率。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使卫生监督的工作经费、执法装备等按照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执法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推进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和检查。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健全市旗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投诉举报机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的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根据卫生部办公厅下发的《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量化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建立对卫生监督工作质量和完成情况量化考评制度,做到考核目标责任化、考核指标科学化、考核过程经常化和全程考核公开化。切实促进卫生监管模式的转变和执法效率的提高。

二、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

1、按照行政审批管理制度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卫生许可工作要与卫生监督发展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原则,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许可效率,提高服务相对人满意度,缩短许可项目平均办结天数,提高许可项目(审批时限)办结率。

2、 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受理窗口形象,逐步建立服务承诺、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制度;继续完善和强化办事公开制度,通过信息化系统,提供有效审批结果和许可内容信息查询。

3、优化卫生许可工作流程,统一窗口受理,严格按照资料审核、现场审查、行政审批程序,提高卫生许可工作效率。

三、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巩固卫生城市的创建成果。

1、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继续推进集中空调卫生监管,扩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抽检工作,及时做好数据的汇总分析工作。开展大型餐饮场所和宾馆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游泳、沐浴、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2、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3、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4、加强职业卫生监督。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第6篇:采购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范文

今年上半年,食安办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开展本镇内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食安办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上级关于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镇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专门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食品信息员由各村村主任担任,建立食品安全队伍,从组织上保证工作的开展。年初制定了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制定工作制度。并要求各有关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合作,各司其职,深入到镇内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点进行食品安全检查,从生产、销售、消费等渠道堵塞食品安全漏洞,确保我镇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食品经济健康发展,食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较大提高,人民群众消费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强化宣传,深入引导;营造食品安全宣传的浓厚氛围,在春节期间,通过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等方式,对春冬季疾病防控、烟花炮竹禁放、食品安全等政策进行全方位宣传解读,共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疫情防控期间,镇食安办对全镇38家餐饮企业、宾馆宣传近两周不承办宴席,不留宿到过疫区的人员,并签订承诺书,同时在各村驻点人员和村干部的配合下对全镇13个村291个村民组9100余户进行全覆盖宣传,签订疫情警告期未解除前不聚餐的承诺书,对摸排出即将举办红喜事的劝其延期举办或不办,对举办白事的劝其不办或简办。要求执法部门每天到餐饮企业,宾馆和各村巡查不少于两次。

(三)措施到位,监管有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上半年,我镇食安办联合组织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城管执法分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对全镇内的食品加工销售摊点、商店、饭店、学校餐厅等重点场所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1、把好食品销售监督关。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冒食品的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针对粮肉、蔬菜、糕点制品、豆制品、酒饮料、儿童食品和保健食品等食品开展重点走访检查。2、把好农贸产品生产安全关。经常对蔬菜进行检查,杜绝农药残留超标现象。3、把好节日期间专项检查关。加强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在“元旦”、“春节”、“五一”、期间,为让全镇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安定愉快的节日,春节前夕镇食安办联合多部门对辖区内超市、农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流通单位、药店等场所为重点检查区域,以保健食品、酒类、鲜肉、米、面、油、熟食等应节年货为重点品种,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共计20余家。有效地净化了节日食品市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4、把好食堂监管关。5月下旬食安办联合镇市场监管所、派出所、城管执法分局等部门对中心学校、幼儿园、中学的食堂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对食材采购索证索票、人员健康管理、餐饮具消毒、集中陪餐、设备设施运转情况、场所环境卫生、食品留样等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查阅了各类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从业人员健康证、集中陪餐、餐饮具消毒登记、食品原料采购与质量验收台账、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留样台账、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台账等记录情况。要求学校食堂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确保广大师生食品安全和卫生健康。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镇群众食品安全,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在今年下半年的工作中,镇食安办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2、加大“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广大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3、加强宣传,通过广播、标语、显示屏等传统媒介,宣传食品安全科学知识,科学引导正确的消费观,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镇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4、加强监管,落实切实可行的监管措施,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加大对市场、超市等销售网点的巡查力度,重点放在监管肉类农产品蔬菜等群众日常必需品上来,依法查处违法经营活禽的行为。5、发动群众,分段监管分片负责,实现食品安全群控群防。继续做好疫情防控管理,加大农村集体聚餐情况安全检查,要求学校食堂、群众聚餐场所保持整洁卫生,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群众集体聚餐申报制度、食品购销渠道登记制度,确保广大师生及群众食品安全和卫生健康。6、加强“四员”《食品安全法》和应急预案的培训,提高应急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妥善处置各类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保障食品安全队伍专人专岗专责。

第7篇:采购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范文

×采购法于年月施行。该法实施前三年,全市各级政府按照上级有关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已做了很多的工作。由于这部法律是在一定基础上实施的,目前已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政府采购制度和程序。通过实施采购法,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廉政建设。采购法实施一年多来,全市共完成采购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万元,比预算节省资金万元。

×一、贯彻实施情况

×、学习宣传,强化了政府采购的影响。各级政府和政府财政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加大采购法的宣传,使依法采购逐渐成为财政拨款部门和单位的自觉行为。青冈县针对教育系统采购时间集中、数量较大的实际,对教育系统相关人员组织了专题讲课,并通过举办有奖竞赛等形式,增强了学习宣传效果。通过学习宣传,各单位对实施政府采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一定的认识,促进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

×、建立制度,规范了政府采购的行为。采购法出台后市财政部门制定了《绥化市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明确了监管与执行机构的职责划分等程序规定,公布了全市采购目录和标准。并把这些规定及时下发到县(市)区,提供参考。还制定了《绥化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暂行规定》、《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规定》和《询价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为政府采购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础。市财政部门还将政府采购工作量化为四类指标体系,年初将这些指标细化分解,对各地实行百分制考核,激励和促进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

×、完善拓展,扩大了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采购法实施以来,各级政府积极工作,克服困难,在工作中本着由易到难、由小到大、由浅到深、逐步完善的总体思路,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逐年扩大。年一季度全市采购次数次,采购计划金额万元,实际支出金额万元,比计划节省万元。采购额比同期增加万元增长。采购构成由单纯货物类向工程类、服务类发展。海伦市在货物采购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到工程类的农业开发项目及各单位的房屋装修、服务类的各种会议和车辆维修。青冈县的采购范围由原来的县直单位扩大到中省直单位,资金范围由原来的预算内资金扩大到现在的预算外资金、自筹资金和专项资金。

×、监督检查,保证了政府采购的顺利推进。各县(市)区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监督力度。青冈县成立了政府采购管理委员会,成员由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并针对采购机构管理、采购双重职能的实际,建立了“采购、验收、结算三权分离”制度。三项工作分别由不同的人员、单位行使,相互制约,保证了采购结果的公平。实行政府采购,社会上有些人曾担心会出现分散腐败向集中腐败转移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座谈会听取了采购单位的意见。采购单位反映,由于实施“阳光操作”,采购的货物价格合理,质量也比较好,大家还是满意的。对采购法的执行情况,各地还进行了检查。年市本级检查出应实行政府采购而未实行政府采购的金额万元,政府正准备对违规采购单位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二、存在的问题

、对采购法学习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目前,各级政府对采购法还停留在初步宣传上,面比较窄,人们的认识程度还很低。有的单位领导对采购法的规定了解不多,甚至没学过。非财政拨款单位、中省直部门自行采购的问题还比较普遍。

、个别单位对政府采购认识不明确。有的单位领导及财务人员认为实施政府采购是利益的再调整,是财政部门揽权的一种手段。特别是个别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认为用自筹资金购买商品还须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是财政部门多管闲事。因此,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出现了不自觉、不配合的现象。还有少数单位为躲避采购管理,采取化整为零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这些问题的出现,给政府采购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

、政府采购还处于无计划运行状态。目前,我市本级及外县(市)区政府采购办年初基本上没有制定政府采购计划,只是采购单位随时报,采购中心随时组织采购。采购中心的工作人员付出了大量的重复劳动,而且也形成不了批量,采购规模小,政府采购价格优势发挥不明显。

、政府采购范围小、形式单一。由于我市本级及各县(市)区大部分都是吃饭财政,可用财力支出人员工资后,办公经费所剩无几。这种状况使政府采购范围大多局限在货物类、服务类上,工程类项目很少。采购形式也大多采用询价采购和竞争谈判的方式,公开招标等其它形式很少。

、供应商数量少,采购信息不丰富。我市建市时间短,城市对外知名度不高。因此,供应商前来登记的数量少,特别是外省市的供应商更少。现纳入档案管理的供应商只有多个,这些供应商多数是市内企业或商业经营者,商品品种少、价格也略高,各县(市)区更是如此。我市本级在政府采购信息建设方面没有和省及各县(市)区联网,没有形成信息资源共享优势。

、采购人员素质与工作需要不相适应。政府采购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专业知识要求高,要开展好这项工作,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全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人员共有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占从业人数的,对政府采购业务精通的人数很少,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

三、几点建议

、要进一步加大采购法的宣传力度。政府采购是我国新建立的一项制度,其规范和发展需要一个过程。这就需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要结合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进行系统宣传。政府可以通过每年举办一次“采购法宣传月”或举办专题研讨等活动,把宣传工作引向深入。要通过宣传,提高政府部门负责人、各单位领导和财会人员的思想认识,把政府采购变为一种自觉的行为。

、要在年初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年初科学合理地制定采购计划,报政府采购办,使采购办形成一个合理的工作计划,按照工作计划组织采购,便于形成规模、形成价格优势。

×、要积极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科学合理地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政府采购目录,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商品都要实行政府采购。充分发挥财政收付中心的作用,把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纳入政府采购资金的范围。要积极探索和逐步扩大工程类、服务类采购规模。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检查和监督。对有法不依,擅自采购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各级政府要依法给予经济处罚。

第8篇:采购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范文

目录

一、工作制度……………………………………第01页

(一)总则……………………………………第01页

(二)决策……………………………………第01页

(三)资金管理…………………………………第02页

(四)工作程序…………………………………第02页

(五)监督……………………………………第06页

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第06页

(六)机关财务管理……………………………第06页文秘站网-

(七)会议……………………………………第08页

(八)学习……………………………………第09页

(九)作息……………………………………第10页

(十)公文处理…………………………………第11页

(十一)安全保卫………………………………第11页

(十二)环境卫生………………………………第12页

(十三)小汽车使用管理………………………第13页

(十四)引资争资………………………………第14页

(十五)其他…………………………………第15页

三、廉洁自律制度………………………………第15页

文明公约………………………………………第17页

一、工作制度

(一)、总则

第1条为了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按照科学、民主、公开、规范、合法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2条实行局长负责制,局长在全盘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对全盘工作负总责,且行使最后决策权。

第3条实行在局长领导下的层级管理制。分管副局长对局长负责,股长对分管局领导负责,副股长对股长负责,办事员按工作分工,对直管领导负责。

第4条按照既分工又合作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全体员工有责任完成局领导安排的分工以外的临时性工作。

(二)、决策

第5条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局长)或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全体党组成员组成,必要时相关股室负责人列席。主要议题包括传达落实上级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全局工作规划和重大改革及工作方案,研究财政预决算草案,交流通报全面工作进度和财政经济情况,研究机构人动及调整,向上级推荐干部,决定对局属各单位和个人的奖惩,研究机关事务管理中的重要事项,研究党务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研究其它须由党组决定的事项。

第6条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各股室(局,中心,下同)正职以上干部参加,根据需要扩大到其他有关人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的分工范围内的会议可以自行决定。局务会议主要议题包括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制定财政预算草案、财政模拟决算;布署安排各项工作,通报工作进度,讲评阶段性工作;执行局党组的决议;研究制定财政资金的筹集、调度、分配、使用方案;研究起草相关财政政策、改革方案;研究财政管理的办法;其他须由局务会研究的事项。

(三)、资金管理

第7条对已列入财政支出预算的资金由相关股室负责人审核把关,局分管负责人签字拨付。

第8条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和国债资金、财源建设资金、建设单位缴存的基建资金、单位列入政府采购的商品、劳务的采购资金和单位缴存的预算外资金在扣除调剂资金后应返还单位的资金、罚没收入按规定应返还单位的办案补助资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中的工资性支出、低保资金、医保资金的固定性支出由股室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分管负责人签字拨付。相关业务股室和局分管负责人应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并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透支。

第9条社保资金、低保资金、医保资金、房改资金、粮食风险资金、价格调剂资金、扶贫帮困资金、防洪保安资金等其它资金的拨付必须由局分管副局长报经局长、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批。

第10条财政预备费的动用须由局务会议制定方案,由局长把关报经市人大或主管副市长审批。其它任何人无权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动用财政预算资金。

第11条财政资金调度由预算股提出方案,经分管局长审核后,由局长签字拨付。

第12条所有财政预算内外资金、各种专项资金、基金的筹集、征缴、存储、分配、拨付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进行,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截留、挪用和不按制度拨付,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在这一系列过程中搞任何形式的和场外交易。

第13条以局或局直属单位(包括二级法人)的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贷款(借款)、担保或以财产抵押贷款(借款)必须由局长(法人代表)签字同意。

(四)、工作程序

第14条预、决算编报程序。年初由预

算股提出预算口径,经局务会议并报市政府批准。行财、农财、社保、农税及非税收入管理等单位负责各口预算收支编制,预算股负责审核、汇总。年度预算报经市政府、人大逐级审批通过后,财政局正式行文下达。各业务股室每月定期与预算股核对收、支指标数,属于会计集中核算单位的收支数,由会计管理中心每月负责与各业务股室对帐。年终决算以前,预算股与各业务股室各项预算指标必须全部核对清楚,决算数各业务股室应以预算股数据为准。年终各业务股室负责收集、整理、编制、录入、审核各口决算报表和编报财务分析,预算股汇总编制年度财政决算报表,企财(统评)股汇总编制全市财务决算报表。第15条单位预算内资金的拨付程序。每月月初,各股室根据单位提出的用款计划,按综合预算收支挂钩和平均进度经审核后,在未超出预算拨款计划进度的前提下,开具“用款计划审批表”送预算股,预算股根据各股室的用款计划拨付。个别单位需超预算进度计划拨款的需经分管局长在单位用款计划表上签字批准,并在次月抵扣。

第16条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程序。预算股收到上级专项指标通知单后,经局长同意,将专项指标通知到各有关业务股室建立台帐,业务股室根据使用单位用款计划,经审核报分管局长审批后送预算股拨付。凡上级有文件精神规定要求业务股室设立专项资金专户的,由业务股室根据专项资金指标,开具用款计划由预算股将专项资金直接拨入有关业务股室开设的专项资金银行专户上。业务股室要根据项目单位的申报,按项目建设进度,经主管局长审批后核拨资金,实施项目管理。

第17条农税收支结算程序。农业税由各乡镇(场)解入农税收入过渡户,再由农税局全额缴入金库;预算股按正税的规定比例列农业税灾、社、减免款退库,拨入农税过渡户,再由农税局提出分配方案,经局领导并报市政府批准拨付到各乡镇(场)。乡镇(场)和单位征收的农业特产税、契税、耕地占用税,解入农税收入过渡帐户,农税局全额解入金库,所需征收经费列入年初预算。本级提留的农业税征收经费和乡财政经费,由预算股按规定的比例拨入农税局帐户;上级追加农税系统的专项资金,不管是否带帽,一律由预算股按预算追加指标拨入农税局。凡需安排到乡镇财政(农税)所的经费,按年初计划和具体情况由农税局提出方案,经局务会审定后,并由分管农税的局长签字后拨付。

第18条罚没收入的入库和办案经费补助返还程序。罚没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征收股室必须及时督促执罚执收单位将罚没收入按月足额缴入金库。罚没收入的办案补助的返还,凡是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的单位由征收股室提供完成任务进度表,由办案单位填写办案补助表,由对口股室根据综合预算加盖股室公章和股室负责人签名后,送预算股拨付;未纳入综合预算管理的单位,其办案经费补助由征收股室根据年初确定的比例,报经主管局长审批后交预算股拨付;对超任务计划的单位,年终由对口股室与征收股室根据单位的实际和当年财力情况提出方案,经局务会议并报政府主管领导批准后交预算股拨付。

第19条财政统发工资审批程序。工资中心年初汇总编制年度统发工资预决算,根据各业务股室核定的人员和工资额,建立个人工资档案;按月编制工资用款计划交预算股办理拨款,及时向银行提供工资数据库及数据文档;按规定的代扣项目,将代扣的个人工资性扣款划入相应账户。预算股年初汇总编制年度工资总预算,按核定的收入比例,将资金及时划入“工资资金专户”。各业务股室分别负责各对口单位的人员和工资预算及异动情况审核,编制对口单位年度工资预算,核定其人员及工资额,及时报工资中心。

属新增到财政统发工资的人员,经市编制人事部门审批后,由各对口股室登记、核定,再由工资中心整理汇总填列“新增统发人员工资录入卡”,每月经分管局长、局长并报市主管领导审批后,按程序追加预算,再列入统发。对确定发放的政策性调整工资,经市人事局审批后,由对口业务股室审核汇总后交工资中心,工资中心汇总填列“统发人员增资录入卡”送分管局长审批后,登录单位人员工资台帐列入统发。

第20条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程序。年初,各业务股室负责初审各采购单位上报的年度采购计划,交采购中心复审汇总编制全市政府采购计划,再报主管局长批准,采购中心组织实施招标采购。凡经批准使用预算内资金购买物资、设备以及服务的项目,有关业务股室应将采购资金直接拨入采购中心资金专户;经批准使用预算外资金购买物资、设备以及服务的项目,采购中心和有关业务股室应督促单位在采购实施前一周内将资金划入采购中心资金专户。

会议和接待经费归口采购中心管理。采购中心年初制定会议接待实施方案,并始终参与制定和审核经费开支,定期做好与接待处的结算工作,向主管领导和预算股报送会议接待费开支情况。预算股按年初确定的包干办法,将会议接待费及时拨入采购中心专户。

第21条预算外资金管理程序。预算外资金缴存:单位收取的预算外资金,填开“缴款单“直接缴存非税局在各专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专户。缴款单除银行和单位留存外,分别交非税局和对口业务股室各一联。纳入集中会计核算的,非税局应及时开具资金结算单,连同收据记帐联退还会计核算中心进行帐务处理。

预算外资金拨付:用款单位向对口业务股室申报预算外资金用款计划,填开“审批单”;根据其收入缴存情况和核定的拨款比率,业务股室初审,非税局复审并开出“拨款书”予以拨款。

对帐:每月初,非税局编制“预算外资金余额表”交各业务股室或会计管理中心,各业务股室和会计管理中心应及时核对各单位帐户余额,年终决算数非税局数为准。

票据领用:行政执法单位凡需领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基金收据、罚没款等票据的必须持

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财政部门核发的“委托收费证”以及合法的执罚收费文件,由单位财务或会计管理中心统一到非税局或农税局领取。所收票款应按收支两条线和票款同步、收缴分离的管理办法及时解缴。续领收据的必须将上次使用完的票据存根交回销号,经核对无误方可领购新的收据,纳入“大厅收费”的执收单位,统一使用湖南省财政厅监制的《湖南省收费基金缴款凭证》电脑票,统一由政务公开中心领取,再由中心分发到银行,单位不再领取手工票据。第22条财政监督检查程序。监督股为财政监督检查牵头单位,负责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确定监督检查方式。凡财政部门组织的检查,应由监督股和相关业务股室提出计划,成立检查组,统筹安排检查事项,统一编制有关文书。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检查报告,由被检查单位签章。对检查组提交的检查报告,依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违纪事实,报局长或主管局长审核后下达处理决定;对违纪金额小、情节轻微的问题,经批准可当场作出处理决定。对查出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应按程序分别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五)、监督

第9篇:采购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范文

一、完善惩防体系建设,拓展教育源头治腐领域

1.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探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深入研究教育系统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新形势、新任务,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重要内容,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讨论,丰富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2.深化党务、校务公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按照省、市、县纪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党内各项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对学校项目建设、干部任免、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大宗物质采购等重大问题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加强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深化中小学廉政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充分发挥教育系统的资源优势,利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载体,通过举办主题班会、演讲比赛、文艺演出、廉政知识竞赛、廉政书画展等活动,专题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发挥校报、校刊、校园网站、校园橱窗、黑板报、班级墙报、学习园地等宣传阵地作用,加强廉政文化的宣传教育,努力打造教育系统廉政文化阵地和精品,在广大师生中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二、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规范从教行为

4.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现象。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5.坚决纠正“”,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落实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各项规定,持之以恒纠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具体问题抓起,坚持不懈抓出成效。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问题,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高档消费。纪检监察室要严格执纪监督。

6.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推进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廉政准则》执行情况检查,继续整治违规收受“红包”、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有关规定,严禁公款相互吃请;加强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加强对党员干部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监督,在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活动。

三、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促进教育公平公正

7.强化对招生考试“阳光工程”的监督力度。严格高招、中招、小学会考等招生考试的考风考纪,实行招生承诺制。严禁违规招生行为。进一步完善招生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查处买卖生源、重复注册、虚假注册学籍等行为,严肃招生秩序,严格责任追究;加强对考试命题、试卷保密、考务组织、评卷统分、招生录取等关键环节、岗位的监督。

8.纠正教育行风突出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针对教育系统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要完善教育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机制,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治理,从源头上破解择校难题。集中开展中小学乱收费专项治理,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教育收费项目,细化教辅教材管理机制。针对教师违规收送“红包”问题,继续开展专项治理,把收送“红包”列入师德师风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着力规范教师从业行为,从源头上解决“红包”问题。

9.加强教育惠民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强化教育经费监管,构建和完善教育财务制度体系,加强审计监督,防止浪费、套取、贪污、截留、挪用等问题发生。让教育改革“红利”真正惠及民生,重点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职学生资助等涉及教育的民生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管。对落实教育惠民政策缩水走样、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问题,坚决予以查处。

四、切实抓好案件查处,确保教育和谐健康发展

10.加大违规违纪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违规违纪行为,发挥查处工作的震慑作用,坚持做到与教育、稳定、制度建设相结合,着重查办“三乱”违纪案件和教师体罚学生案件,继续加大对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滥用权力干预职称评定,经费使用和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基建工程、学校后勤产业、招标采购等领域的问题。做好案件线索移送工作,完善案件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分层督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