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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防灾减灾;气象服务;农业农村农民;探讨
引言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特别是农业生产受天气、气候影响较大,各类气象灾害对广大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村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根据中国气象局统计,我国每年因各种气象灾害造成的农作物受灾面积达5000万公顷,受重大气象灾害影响的人口达4亿人次,造成的经济损失平均达2000多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3%,因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80%在农村。因此,了解当前农村气象服务状况,提出改善农村气象服务的应对措施,对于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充分发挥气象服务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作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这里通过分析当前农村气象服务所存在的问题,并由此提出了做好农村气象服务的对策和建议。
1.当前农村气象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
1.1气象服务产品满足不了农村的需求。气象服务产品单一,没有针对农村实际需求的预报产品,如名特优农作物经济作物生育期采摘期的气象保障服务、新品种引种的气候论证、养殖业发展的气象服务、适应特色农业发展的农业气候区划等等在农村均还得不到;农业气象灾害、突发性气象灾害预报农民很需要,但不能及时得到;农民要求低温冻害、高温干旱、台风暴雨等各种气象预测预报产品要更及时、更准确、时效性要更长,并尽可能的定点、定时、定量。
1.2气象服务信息的快速传输渠道还没建立。目前农村获取气象信息的主要渠道有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气象声讯电话、互联网等。但从调查的情况来看,农民主动从这些媒体获取气象信息仍然是少数,气象知识在农村普及率极其低。更是农民舍不得花钱拨打气象声讯电话和定制手机气象短信。农民喜爱的原始的有线广播大喇叭在农村已消失,受经济问题和文化问题制约因特网在农村普及,除电视外其他音频视频媒体在农村也没有。目前许多地方在乡镇配了兼职气象协理员,在村里配了兼职气象信息员,这些人只是兼职的,待遇和地位问题未得到合理的解决,更主要是对这些人员的气象应用培训管理也没到位,而且毕竟人少还撑不起气象信息传播的重担。特别是台风暴雨、寒潮等重大气象灾害的预报还是到各级政府层层传递到农村,灌输到农村,但很难迅速到底到边。更遭的是雷电、冰雹、局地突发性暴雨的发生发展往往只有几分钟几小时,这些突发性灾害的监测预报就不可在几分钟内传递给每位村民了。
1.3宣传教育缺位,农民缺乏气象科学知识。一方面气象科学知识没有纳入到农民培训的范畴,气象主管机构因为管理体系和人力财力的关系,也没有深入到农村搞宣传教育工作,使得能懂一些气象科学知识的人较少。另一方面是农村人员中文化素质高的人都外出打工或经商去,还有经济条件好的能人,不断迁居到城市去了。留守在农村的人员主要是老、幼、妇等。文化素质偏低的原因,农民解读不了气象信息,影响了气象信息的科学利用。还有从事气象工作的人员平时到农村调查研究少,不了解农村和农业生产,不了解得农村的客观需要,在气象服务信息中提出针对性强的指导意见少,影响气象信息在农村发挥的作用。
1.4农村防雷意识淡薄,防雷装置几乎空白。在农村农民受教育程度不高,再受迷信思想深远影响,农民常把雷电解释为“天公发怒”,把受雷击理解成是天意,没有基本的防雷知识,在雷雨来临时,往往跑到没防雷装置的凉亭、简易棚、大树下等最易受雷击的地方躲雨,而遭雷击伤亡。在农村农民建房为了节省投入,也没意识装设防雷装置了。农村防雷减灾的管理工作还不到位,由于政府投入人力、财力有限,建设主管部门和气象主管部门还深入不到农村的防雷管理,规范的防雷技术服务还未延伸到农村。
2.针对农村气象服务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对策和建议
2.1气象部门要深化气象业务技术体制改革和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各类气象服务产品的质量和增加服务产品的数量。气象部门要改变传统预报产品,提供适合农村需求的预报产品不是一件轻易的事,涉及到气象部门现行的体制、机制、资源配置、气象业务服务机构职责分工、内部人员结构等很多方面,需要对整个气象运行系统进行改革和调整。要解决这些复杂的问题,那就是要坚定不移地深化气象业务技术体制改革,培养和引进相关人才努力加强气象人才队伍建设。
2.2建立与完善农村综合气象监测预报系统。加快农村加密自动气象站网建设,以实现对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及局地小气候的监测预警。增加与农村关系密切的农业气象、生态气象、大气成分、雷电等观测项目,提高遥感遥测技术在农村气象监测的应用水平,为农村气象服务提供必要的监测技术手段。制定针对特色农业进行农业气象、重大病虫害气象、生态气象、大气成分等方面的观测,为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研究提供基础监测数据。建设或完善雷电监测网并加强雷电监测预警的科学研究。
利用多种气象科技手段,建立乡镇短时、短期和中期气象预报业务系统,以乡镇预报业务带动和完善农村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建设。发展包含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气象、大气成分、人工影响天气、雷电等内容的农村预报预测系统。通过完善与发展农村气象气象服务系统,制作更多的符合“三农”气象服务需求种、养业各个环节的气象保障预报服务、新品种引种的气候论证、特色农业发展的农业气候区划、农业气象灾害预警等产品,构建现代农村综合气象监测预报系统。
2.3采取多种手段完善农村气象信息传播渠道。地方广播电视部门要建立重要天气信息绿色通道。像以往抗台气象信息一样,及时插播农村种养业的关键期预报、突发性的强对流大风、暴雨、雷电等预报。同时气象部门积极建立好高效的信息快速分发流程,实现重要气象信息第一时间到达农村,有效指导农业生产及防御和减轻农村气象灾害的影响。
在农村建设气象预警专用系统,可采用手机短信、气象警报接收机和无线气象信息电子显示屏相结合的方式,布设24小时待机的受控高音喇叭音频播出设备,确保信息的及时和接收。
利用手机短信和固定电话来传播气象信息是最便捷、服务面是最广的。因此,要大力发展农村手机短信订制用户和固定电话包月用户,同时相关信息产业部门也要适当降低收费标准,让更多农民能用得起这些信息。
2.4建立农村气象科普教育体系。气象主管部门要进行多方调研,编写适合农村特点的、通俗易懂的气象预报运用、气候资源利用、种养业气象服务指标、避雷防雷技术等乡土教材。
启动气象信息“进村入(下转215页)(上接214页)户”工程,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专题资料、墙报、手机短信、气象声讯电话、现场咨询活动等手段不断加强气象科普知识的宣传;在有关涉农培训基地开设气象科技知识课程,定期地举办农村气象技术培训班,传授经济实用的农村适用技术,培养乡土气象专家,从而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科学利用气象信息的水平。把气象知识编写到中小学校地方教材中,给学生发送气象科普知识,组织气象专家到学校作科普讲座,组织学生参观气象科普基地、参观气象部门,做到科普宣传从娃娃抓起。
2.5加大农村防雷减灾管理力度。做好农村科学防雷宣传教育工作外,把农村防雷减灾纳入到规范管理中,在农房建设许可中把好防雷设计关和施工关,建立农村建设项目的防雷设计审核和施工监督制度。对农村的防雷状况进行定期普查,公布普查结果。特别是对农村企业、公共建筑、学校的防雷隐患,要分类指导,督促整改到位。
2.6充分发挥政府在农村气象服务中的主导作用。从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高度,各级政府要完善管理机制,支持气象部门为农村服务而进行的业务体制改革、人才队伍建设、现代化装备建设,协调气象、建设、信息产业、广播电视等部门,规范农村防灾减灾防工作。制定农村气象防灾应急预案,投入资金完善农村气象信息传播渠道、气象观测网建设,投入资金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场所的防雷措施和规范农村防雷减灾管理。
各级政府要重视气候资源的应用开发,推广太阳能的利用,进行风能资源、光温资源等的调查,做好特色农业气候区划评价和成果推广、落实气象科普宣传、对农民进行气象科技知识培训等工作。
要落实各乡镇气象分管领导,真正落实专职兼职气象协理员,建立农村兼职气象服务队伍。确实解决这些人兼职人员的待遇地位问题。
3.结语
加强和完善农村气象服务是一项社会综合工程,也是今后一个时期气象服务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焦点,做好这项工作,取决于广大农民防灾减灾趋利避害的自觉程度,取决于气象部门科研开发和服务的主动性,取决于相关部门的相互配合,取决于各级政府在农村气象服务中的主导作用。
参考文献:
(一)我国不断加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巩固发展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主要指的是以县级医疗服务机构为龙头,镇乡卫生院为主体,村卫生室所为基础的卫生服务体系。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立能够为农民提供基本的卫生服务,同时也可以缓解农村地区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为了实现农村地区“小病原则不出村、一般疾病不出乡、大病基本不出县”的目标,自2006年,卫生部等部委制定并正式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该规划中国家预计投入农村卫生建设资金216.9亿元,这是我国投资力度最大的一项农村卫生服务建设规划。国家强力构建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的经费保证制度机制,努力实现基本卫生保健服务覆盖全体公民的目标,特别是重点扶持中西部地区。自2009年至2011年三年期间,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在我国45个县共安排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4 843个,其中包括71个县级医院、427个乡镇卫生院和4 412个村的卫生室。国家在45个县增加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较2008年多410个,其中村卫生室增加总数为291个。15 052个村已经建立卫生室,达到应建数的90.5%。在我国县级医院中,已经有半数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随着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健全与完善,农村地区也加强了对疫情的监测网络建设。农村地区已有100%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93.5%的医疗卫生机构和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实现了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国家也非常关注困难地区重大传染病、地方病①和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给予了专项补助。对艾滋病、乙型肝炎、结核病、血吸虫病等严重传染病患者实行免费或低收费治疗。
(二)国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逐步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
近年来,我国政府非常注重乡村医护人员队伍的建设。农村地区医生素质及医生人数是否充足直接关系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根据国发办[2011]31号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我国要进一步完善乡村医护人员队伍建设②。我国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人员技术偏低且长期处于人员不足的状态。针对这种情况,国家不断增加医务人员的数量。截至2011年6月底,县、乡两级医疗卫生从业技术人员较2008年增加7 889人。村卫生室的卫生人员增加了1 076人。同时,我国也加强了对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人员的培训力度,并安排部分培训专项补助经费,对农村地区的卫生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开展大规模的岗位培训。从2009年至2011年,我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接受各类培训的人数达13.47万。提高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效地推动了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完善。
(三)新农合制度的实施使农民医疗保障得到整体提升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及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三农”问题成为关系国家大局和民生的根本问题。解决农民的医疗保障问题已经成为为农民谋福利的重要工作之一。2002年10月,国家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该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农民自愿参加的合作医疗制度。筹资方式主要来源于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关系到我国几亿农民的利益,是深化我国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从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实施以来,政府加大了财政投入,这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为解决农民的基本医疗卫生问题进行的大规模资金投入。到2008年底我国已经建立了全面覆盖有农业人口的县(市、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③。新型农村医疗合作人均筹资水平由2003年的30元提高到2012年的300元左右。2012年,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进一步提高到75%左右,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6万。我国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保障了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在减轻农民的疾病经济负担的同时,缓解了农民因为疾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
二、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建立权责明细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资金投入、改革和创新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管理体制已经成为全面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农村地区人民健康保障水平的重要途径。但是我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城乡投入结构严重失衡,农村医疗卫生资金投入不足
随着我国医疗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较大的成就。政府在公共卫生中的财政支出费用比例也有所提高。但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仍然存在资金投入不足,同城市相比投入结构严重失衡的问题。根据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50.32%的人口居住在农村,但是我国的财政投入多半集中在城市,80%的医疗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严重不足,政府用于农村卫生事业的投资费用比例偏低,在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经费的投入方面也存在不足现象。资金投入不足直接导致农村基础医疗卫生条件差且建设能力有限。虽然农村地区的卫生室数量有所增加,但仍然存在卫生室布局不合理、资源总体不足的现象。在药品配备方面,现有农村卫生所、社区医疗卫生站所能够开的药品种类仅有118种,可以采用的注射针剂也只有18种。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农村所拥有的医疗器械更是十分有限,设备更新周期缓慢,医疗器械老化,与城市医疗情况相比悬殊很大。农村的就医环境也不容乐观,由于资金有限,无法对就医环境进行修缮和改建,很多街镇卫生院用房多为七八十年代建设,房屋大多数陈旧破损,面积不足。很多村镇的就医环境已不适应医疗卫生现代化和群众的健康需求。
(二)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滞后,技术人才缺乏
我国农村地区医疗人员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技术人才缺乏。农村地区的医院吸引留住人才能力也十分有限,人才主要都集中在交通方便的县直医院或效益比较好的乡镇卫生院,很少有人喜欢到偏远山区工作,特别是本科应届毕业生更不愿意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我国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人员,普遍学历偏低,大专以上学历人员仅占14.5%,75%的医疗卫生人员没有正规学历。且农村地区医疗卫生队伍老化、现有技术落后、技术教育和培训不足,这些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农村地区的医疗卫生人员素质也直接关系着农村地区人口的生命和健康。据统计,我国乡镇卫生院中20%不具备计生能力,50%不能进行下腹部手术。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偏低,村卫生室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质的人员数量不足,还不能完全满足需要。一些主治医师虽然有相关医疗资格证书,但仍存在年龄偏大、基本素质低等问题。一些年轻的医生更是存在水平不足、缺乏实际操作经验的问题。部分庸医因为不懂医术,开大方,滥用抗生素和激素等问题,对人体健康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此外,农村还存在游医难以管理的现象。很多没有专业技术的假冒医生通过欺骗,不仅治不好病还骗取钱财,对农村人口的健康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很多不法药贩将假冒伪劣和城市过期药品倒卖到农村,这给农村地区的医药环境带来了很大的危害。农村地区医疗卫生人员的素质已经成为制约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瓶颈。
(三)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管不到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程度还比较有限
从监管保障机制来看,我国农村公共服务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我国应该进一步明确农村公共服务的法律法规,以法律法规形式规范和保障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的建设和投入。对各级政府的农村公共服务项目、内容、进程、资金等方面予以明确的规定,并对各级政府所提供的农村公共服务质量和数量进行有效的监督。从法律的层面来看,通过法律来监督政府公共服务行为,也是维护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保障。从监督的深度和广度来看,农民参与监督也是提高政府公共水平的重要途径之一,因为农民来自基层,更加明晰基层公共服务的具体要求。他们可以通过公共问询、行政问询等方式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从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现状来看,我国农村地区普遍存在医疗机构网点分散、规模小、设施简陋、专业人员数量不足的现象。农村大多数的群众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和自我防范意识不强,加之我国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监管不到位,农村基层药品市场的监管一直比较薄弱,部分农村基层单位药品质量不过关。受我国基层医疗现有的体制机制影响,农村地区的诸多卫生所都已转为私人性质,乡镇卫生机构已没有领导卫生所的权利。即使是上级卫生部门也只是在特定时期,就特定的问题进行排查,很难做到对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实时监督。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但由于还未建立统一的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市外诊疗监管往往只能采取外出实地核实或者是电话核实等原始办法。高昂的监管成本往往制约监管机构监管的频率和力度。另外,我国新型农村医疗的保障程度还比较有限。如表2003—2012年新农合开展情况所示,虽然我国新农合参合人数及参合率逐年提高,但是其社会满意度仍然很低,社会满意度低主要源于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低的担忧。
虽然2013年,各级财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中央财政对西部和中部地区的分担比例也分别从2012年的65%、55%提高到80%和60%,对东部地区的补助比例也相应提高。但是总体来讲,因缺乏集体经济和其他社会慈善资金支持,受制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及地方政府财政投入总量的限制,我国新型农村医疗的保障程度还比较低。此外,新农合的保障范围有限。新农合主要是以大病统筹和兼并小病理赔的农民医疗互助制度,例如门诊、跌打损伤等并不在新农合的保障范围之内,这使得农民实际受益的范围并没有预想的大。很多农民也因缺乏风险意识不愿意参加新农合,他们只从自己短期的利益得失考虑,认为自己目前身体状况良好,小病又不能报,加上门诊报销费用偏低没有必要花冤枉钱参加新农合。少数中老年农民虽然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还存在因经济困难无力按期缴纳新农合参保资金的情况。还有部分外出务工农民,因其流动性大不愿在本地缴纳新农合的情况。部分参合农民因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态度、诊疗质量不满意,或者认为报账程序过于繁琐而停止缴纳。
三、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纯公共产品和半公共产品。在推进我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彰显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体制机制,强化农村地区医疗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完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打造“农民健康工程”的重要途径。
(一)以政府为主体,积极增加资金投入,加快基层医疗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是纯公共产品,需要更多的政府支持。针对我国目前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所存在的问题,政府要积极增加资金的投入量,用来加快基层医疗建设。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及财政部、发改委、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卫生事业补助政策的意见的通知》都指出农村公共卫生经费的重要性,并强调一定要保障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经费,并进行统筹安排。政府的经费投入一方面要加快农村医疗卫生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环境的滞后状况。要加大对我国村镇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整合农村地区医疗卫生资源、改善医疗基础设施、引进先进医疗设备,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分批解决我国基层医疗房屋、医疗设备不足的现状。为农村地区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工作所需要的基础设施和条件。另一方面,政府应动员全社会参与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中。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和投资主体参与到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中。
(二)加强人才培养,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才队伍
政府要更加重视并制定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培训计划,加快培养面向农村地区的医学人才。我国可以通过制定更优惠的政策引导并鼓励本科及以上的大学毕业生和城市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服务,或轮流下派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到边远山区卫生院工作。目前,该政策已经在我国部分省市实施,部分省市规定凡是晋升中级以上职称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两年以上。在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方面,应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一方面要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不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另一方面要求乡镇卫生院的临床医疗人员必须达到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必须具备初级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对乡镇卫生院应制定一些优惠政策,例如在招聘大专以上毕业生时,要使其待遇与大城市医院人员一样。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要进一步推行全员聘用制,并采用竞争上岗、按岗择人、按事定岗、择优聘用的原则,形成具有激励机制的人事管理制度。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面,要进一步推行绩效工资,按个人业绩定报酬,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原则。同时也可以进一步发挥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大力提倡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院校学生和老师加入志愿者队伍,为农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例如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①就可以通过发挥城乡志愿者,推动和鼓励具有医疗卫生专业知识背景的志愿者到农村提供义务医疗卫生服务项目。
(三)统筹城乡医疗卫生发展,着力创新体制机制
加快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环节。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是统筹城乡一体化的重要途径之一,要通过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优化城乡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不断地加强农村地区三级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不断加强城乡医院之间的对口支援,促进医疗资源纵向共享,推动城市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合作。统筹城乡医疗卫生发展也可以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健全卫生服务体系,形成城乡医疗卫生机构的互动。医改也应把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作作为改革的主体。通过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改革,形成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局面。同时,通过抓住影响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积极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体制机制创新。要建立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形成以县直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为中心,镇乡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所为基础的三级医疗预防卫生保健网络。强力发挥该网络的整体功能,注重相互之间的衔接、畅通和互动,使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有机结合。
(四)提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增进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很长一段时期内,农村公共服务仅依靠基层政府来供给,这体现了政府单一供给在特定条件下的现实性。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村公共服务的多元主体供给模式应运而生,将逐渐取代政府单一供给模式,并在满足村民多样化需求以及提高效率等方面显示出很强的优势。就多元供给模式而言,各主体间的关系成为优势能否发挥的关键因素。
(一)农村公共服务的单中心供给
公共服务自身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决定了基层政府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中的重要主体地位。计划经济时期,我国长期实行政府单中心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即政府是唯一的供给主体,负责农村范围内所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的公共服务的生产和提供。在这种模式下,基层政府与市场、社会之间是一种垄断关系,基层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主要表现为对生产的垄断、对销售的垄断以及一定程度上对价格的垄断,这是由相关行业和事务的特性导致的。例如,环境卫生、体育设施等行业的非盈利性将私人企业拒之门外,致使这些服务只能由政府提供。从长远利益出发,政府单一供给模式不仅不能适应公众需求的变化,而且导致供给效率低下。首先,村民的需求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村民自身文化素质的函数,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繁荣和村民精神世界的不断丰富,公众对公共服务供给的数量、内容、结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农村,供给主体不重视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相关的服务设施不健全,难以满足村民对其量的需求。同时,农村的全面发展也催生出了许多新的公共服务内容,例如村组安全、生产互助等。在需求结构方面,村民越来越表现出强烈的发展型需求,当温饱问题基本得以解决之后,大家更希望能在农业信息、农业技术、基础设施等方面得到更多援助。其次,基层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垄断供给向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的高效配置发起挑战。造成供给低效率的原因有很多,其一,公平优先是政府对公共资源进行计划内统一分配的主要原则,其二,政府的成本效益观念不强,其三,政府内部存在一定程度的权力腐败行为,第四,政府缺乏先进生产技术和生产线的支撑。总之,在村民需求与供给效率面前,基层政府这一唯一的供给主体已显得力不从心。
(二)农村公共服务的多元合作供给
实际上,必须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由政府单一供给向多元主体协同供给的转变,只有各种有利于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的社会力量都参与进来,才能满足村民不断丰富、变化的需求,才能提高供给效率。总体来说,多元主体协同供给就是打破原有的基层政府垄断供给的格局,改变供给主体单一、服务内容单一、生产方式单一、销售渠道单一、决策机制单一的局面,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优势,发扬农村社会组织的公益精神,发挥农村自治组织和村民自身的积极作用,让政府、市场、社会在协同供给网络中相互信任、相互合作进而形成整体合力,共同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这种多主体的供给方式,符合多元治理的理念,即在社会信任和互助合作的基础上,通过营造社会网络和运营社会资本,使得政府与公民、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能实现良好的合作,从而促进我国社会资本存量提升,最终促成善治的过程。市场经营主体的丰富以及社会组织的发展使得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由政府垄断向多元主体协同供给的转变成为可能,这种转变同时也体现为各供给主体间关系的转变,即从垄断关系转变为协同合作关系。协同合作关系可以理解为一种公私伙伴关系,在这种关系中,合作就是企业、社会贤达和地方政府官员为改善状况而进行的一种正式合作。在协同合作关系中,各主体相互信任、相互作用、相互协助、相互影响,各司其职。第一,基层政府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同时也要承担起管理、规划、统筹、监督的职责,积极引导其他供给主体的参与。第二,企业凭借其较高的生产效率和先进的生产技术,在公共服务供给中处于重要的主置。要大力开展服务生产创新工作,使社会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第三,农村社会组织有较低的成本和较高的效率等多种优势,负责提供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服务,弥补其他主体供给的不足。第四,村委会要帮助村民将公共服务需求、意愿表达出来,做村民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的联系人,实现公共服务的自我供给。目前,各供给主体间的合作关系还处于断裂状态,这是由多种原因导致的:长期以来政府对人力、财力、物力的控制,农村社会组织独立性不强、能力不足,企业的供给动力不足,村民的参与意识和民主观念不强等。为了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必须完善协同合作网络,重构多元主体间合作互助的关系。这需要依靠各种体制机制、规范制度的建立以及公共意识和精神的加强。
二、社会学制度主义与制度构成要素
(一)社会学制度主义
社会学制度主义是新制度主义主要流派之一,是从社会学组织理论中发展出来的,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末,其主要特征是:倾向于比政治科学家在更为广泛的意义上来界定制度,打破了制度与文化概念之间的界限;强调制度行为的方式是通过提供行为所必不可少的认知模板、范畴和模式,而不仅仅是因为没有制度就不能解释世界和其他人的行为;采用某一制度,是因为它提高了组织或其参与者的社会合法性。社会学制度主义在分析视角和关注对象方面倾向于从更为广泛的意义上界定制度,主张同人类行动者的意义框架有关的符号、认知、道德模式等因素都是制度,甚至认为文化本身也是制度。社会学制度主义从四个方面体现其对制度的一般性理解。第一,不明确区分制度与组织的不同,一部分学者认为组织构成了制度的基本框架,同时需要从制度角度去认识组织。第二,文化包含在制度中,社会学制度主义定义了一个制度世界,在这个制度世界中,文化是其构成要素,制度通过提供道德性或认知性模板阐释外在和人们的内在认知,进而对个体的行为进行约束和控制。文化和制度在社会学制度主义的标题下成了同义词。第三,社会学制度主义关注行为者个体受制度的影响程度,只有将人类个体置于社会角色中,且让规范、认知、符号等因素产生作用和影响,社会生活才是有意义的。第四,肯定了制度化过程在制度创设和演进方面的作用,制度化过程体现为人们按照规定办事以及对违规成员所作出的处罚,这有利于制度本身的建立和维护。作为社会学制度主义的代表人物,JamesG.March和JohanP.Olsen(1989)在其《重新发现制度:政治的组织基础》中认为,制度即规则。规则的范围非常广泛,可以是惯例(routines)、程序、角色、规划(strategies)、组织形式以及政治活动建构的技术等,也可以是信仰、范式、符号、文化以及相关的知识等。此外,他们强调在充满文化性、经济性、社会性、政治性的具体背景下,人们努力行动以实现其预期效果。人们的行动受到与义务相联系的适当性逻辑的牵引,遵从一定的规范和程序。Powell和DiMaggio(1983)则强调了强制、规范与模仿的作用。强制因素包括政治要求以及政府强迫,它们对组织进行规制、监视和官僚控制;规范因素源于专业与高等教育社会化功能的强大影响;模仿则源于很多行动者往往通过模仿同辈来应对不确定性的倾向。
(二)制度的构成要素
W.RichardScot(t1981)在《制度与组织—思想观念与物质利益》中从三个视角来理解制度的含义。第一,将制度具体化为制约、控制、限定或禁止行为人行为的规则和规定,其约束力具有很强的强制性和权威性,具体可表现为与行为相关的制度、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第二,因为制度具有适当性和其合理性,行为人会自觉地接受它,并愿意服从于符号体系或价值体系的约束。第三,不同行为人之间会产生一种共同信念,且同时表达出对制度的理解与认同,那些被广泛认知和认可的文化因素将推动制度去发挥作用。基于对以上三个视角的理解,斯科特将制度界定为一种持久、有序的社会结构,它是符号要素、活动和物质的统一体,具体则包括了规制性、规范性和文化—认知性要素以及相关的社会活动和物质资源。基于对制度的界定和运作过程的分析,社会学制度主义认为制度构成的基础要素有三,即制度性要素、规范性要素以及文化—认知性要素。根据三种要素的性质、特点和条件的不同,可将其归为制度表层、中层和深层三个层级,各层级间制度构建的难易程度以及稳定性成递增趋势。规制性要素在制度中的表现形式易于建立、规划和更改,可在短时间内形成并产生一定的效果,处在表层位置;规范性要素需要对行为人的社会角色和责任进行界定,使之行为符合社会需求和合理性原则,这是制度的中间层;文化—认知要素作为社会历史的沉淀物,通过共同的信念、理解获得广泛认可,则位于制度的最深层次。要注意的是,根据制度的三大基本要素进行制度构建时,必须同时建立这些要素,使得它们之间相互促进、相互辅助。
三、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关系重构的制度要素
从社会学制度主义的视角分析,重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间平等合作关系的过程伴随着规制性要素、规范性要素和文化—认知性要素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具体表现为强制性规章制度、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以及多元主体对平等合作关系的强烈认同感这三个因素的共存与共同作用。只有明确界定各个要素的基本内容、作用条件和方式,以及它们各自在重构多元主体间互动关系中的功能,才能建立起有效的制度体系,从而使得各基本要素充分发挥作用并相互辅助。各要素通过引导和制约农村公共服务多元主体的行为,使多元主体在制度体系的约束下相互配合、相互合作,共同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
(一)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关系重构的规制性要素
规制性要素主要包括国家制定的各项制度、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强制性规定和标准等。通过明令禁止供给主体的某些行为、激励某些行为或者是给予某些行为以引导和便利等方式,使其思想和行动等向着稳定的、有序的方向发展,减少由于供给过程中的各种不确定性和突发性给供给主体自身以及社会所带来的利益损失。与规范性要素和文化—认知性要素相比较,规制性要素具有强制性大、易于建立、缺乏稳定性和持久性等特点。在重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关系这一过程中,强制性要素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这主要是因为各主体参与合作的自主能力和积极性不强。规制性因素主要体现在主流意识形态、国家规章制度、农村公共服务协同供给体制和具体的合作供给政策和标准等。为了实现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国家制定了《教育法》《卫生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公益事业捐赠法》和《志愿服务法》等相关法律。有关促进多元合作的政策有:对市场主体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等合法权利进行保护的政策,对企业和农村社会组织实施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因素由统筹到细化、由抽象到具体、从宏观到微观,广泛地规定着协同供给的发展方向、政策的实施、各供给主体的行为、资源的优化配置等,为构建合作互助、平等协商的主体间关系提供了强制性保障。
(二)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关系重构的规范性要素
规范性要素体现为价值观以及符合道德要求的行为规范等。这些规范性要素通过合理的证明而形成,将适当的社会责任根植入多元供给主体的意念中,使其自觉地遵从正确价值观和行为规范而参与供给,违背这些要素的主体将受到道德的谴责。就重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合作关系而言,其规范性要素主要表现为机制的规范,例如,协调机制、表达机制、监督机制、决策机制等方面的规范。这些规范性要素要发挥以下功能:第一,规范合作秩序,即对多元主体的供给行为进行规范,使得供给主体并不是简单的生产和给予,而是全力地为居民的公共需求提供服务。以各主体的分工合作和相互间良好关系为宗旨,规范稳定的合作秩序。在这一过程中,多元主体各自承担起责任,进行平等、自由的参与和协商。第二,规范性要素要注重合作互动关系所带来的效益。通过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提高财政收支公开程度、减少行政开销、降低供给政策执行的复杂程度等来促使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绩效得以提高。
(三)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关系重构的文化—认知性要素
文化—认知性要素包括共同的信念和认知、符号系统、道德模板和意义框架,具体表现为信念、习俗、惯例等非正式制度。它通过聚合积极文化和消极文化(如合作互利观和自利观)形成一种组织文化来影响行动者的偏好和对自我的价值认同,进而影响组织活动。而处于这种组织文化中的行动者,根据对符号系统、意义系统等形成的理解和信念而开展活动,其行为已经被制度化。JohnGray(1998)形象地指出:“社会制度是由人们信念构成的。一张纸头能够充当货币是因为大家相信它就是货币,否则它啥都不是。”在重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合作关系方面,文化—认知性要素主要体现为多元主体间的信任、多元主体对合作关系的认同感、农民的思想境界、文化素养和专业技能以及农民自主服务、自主供给、自主管理、自主组织、自我教育的观念等。增强文化—认知要素的有效作用要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一是供给主体规模。因为随着人数增加,文化的影响机制越来越具有局限性,供给主体更倾向于破坏合作互动的关系而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二是农村社会变革。文化的形成需要一定时间积淀,但如果没有跟上农村经济社会变革的速度,其规范作用就会因为弱适应性而骤减。三是公共服务信息的传播。信念认知的形成依赖于信息的传播速度,促进信息流通有助于供给主体形成对合作关系的认知。总之,变革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开展协同合作,归根结底依赖文化和意义世界的变革。
四、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关系重构的制度困境
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有赖于多元主体合作关系的重构,但事实上,各主体协同关系重构的过程已经陷入了一定的制度困境,这种困境是由政府单一供给的路径依赖、多元主体间难以平衡的利益关系和多元主体认知滞后导致的。
(一)制度困境一:政府单一供给的路径依赖
制度变迁和技术变迁一样存在报酬递增和自我强化机制,这种机制使制度变迁一旦走上某一条路径,它的既定方向会在以后的发展中得到自我强化,这即是路径依赖(Path-Dependence)。长期以来,我国实行政府单一主体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模式,这种路径的选择会产生像物理惯性一样的特性,这一特性表现为一种路径依赖。在政府单一供给情况下,公共权力主要依靠暴力或对稀缺性的权利资源的垄断性占有所获取,而不是公共选择的结果。政府通过强制权力提供公共服务,供给类型和数量都完全取决于上级政府的指令,而真正需要这些服务的农民群众却只能被动地接受,长此以往,将导致公共服务类型和生产的单一化,难以实现有效率的资源配置。如果路径依赖持续下去,不仅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成本会增加,而且政府的行政控制力会把其他潜在的供给主体拒之门外。在狭小的发展空间中,企业、农村社会组织和自治组织是不会与政府形成协同合作关系的,公共服务的供给陷入了巨大的制度困境。
(二)制度困境二:多元主体间利益难以平衡
根据“经济人”假设对人性以及人的行为的分析,农村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主体会基于各自的成本—收益分析而作出能够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选择。不同主体所追求的目标不同,主体间利益难以平衡,很难找到使得它们都积极参与的动力因素,这就导致了合作关系难以重构的制度困境。首先,有些基层政府工作人员认为经济发展才是政绩,为了追逐GDP指标的提升和个人仕途的顺利,他们常常以牺牲村民的实际需要为代价,不断增加那些能够满足政绩和利益需要的公共服务的供给。由于考核指标向经济繁荣和政治稳定的倾斜,那些真正能够提高村民生活质量的公共服务供给有时会被看作是无用的。某些情况下,正是由于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驱动使得基层政府的供给动力是不足的。其次,企业生产的高效率决定了它在农村公共服务中不可或缺的供给主体地位。从经营者的角度出发,他们倾向于不提供或者少提供公共服务而使自身收益最大化,因为政府对资源的控制导致的生产成本较高,同时政府购买成为企业参与的主要形式,这有时会导致企业自身收益比生产其他产品要低。再次,作为农村公共服务的最终享受者,村民的利益需求是复杂多样的,是根据不同经济环境、不同地域条件所变化的。但无论怎样,他们始终希望享受到水平高、质量好、成本低的公共服务。但当前农村村民的需求表达机制还不健全,缺乏用于收集农民的公共服务的需求、满意程度、基本评价等信息的制度、民意收集制度、听证制度等。这充分表明公共服务供给所面临的制度困境。
(三)制度困境三:多元主体认知的滞后
农村现阶段邻里关系疏远,人际间情感淡化,难以形成村民之间、村民与供给主体间的信任网络,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对农村的认知普遍呈现滞后、不足的特点。在某种程度上其主要表现为:政府对供给的认知滞后,认为供给等同于生产;村民对自身主体地位和参与权利认知的滞后;各供给主体对村庄的现状和发展的认知滞后;各供给主体对协同供给的重要性的认知滞后。这必然会制约农村的发展,影响农村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进程。导致认知缺失的主要原因有:第一,传统政治文化的影响。大家普遍认同公共服务就是要政府负责的这一观点,在现实政治参与中,服从性、接受性、被动性因素占很大比重。第二,人员流动弱化了对村庄的认同和认知。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以及村户院落的逐渐消失,村庄变得越来越陌生,村民与村庄的利益关联度日益降低,从而降低了村民对村庄的关注和认同。基层政府、企业以及农村社会组织很少对农村的发展现状以及前景作细致的观察和调查,对村民真正的需求缺乏准确的认知。第三,合作思维缺乏。多元供给主体倾向于只考虑现实的、眼前的、局部的、个人的利益,而忽视了通过协同合作而带来的潜在的、长远的、广泛的、多数人的利益。这与中国人的行动思维定式有很大关系。供给主体的认知缺失导致了公共服务供给的制度困境。
五、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关系重构的制度改进
为了提高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效果,满足村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实现供给的有效性和高水平目标,必须实现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协同配合。在政府对社会组织的控制以及社会组织参与能力低下和意识薄弱的现实困境下,地方政府必须充分发挥公共管理职能,从法规制度的健全、行为机制的规范、社会资本的积累方面入手对供给主体间的合作关系进行制度构建,引导各供给主体为农村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的开展而努力。
(一)健全法规制度
法律以及各种强制性制度完善与否,对供给主体间的关系起到重要的影响作用。首先,健全供给参与制度。破除多元主体参与供给的主要障碍,丰富参与形式与内容。各主体不仅要做到协助行政机关进行供给政策的制定以及实施,而且要对供给行为进行有效监督和审查。其次,健全利益共容制度。奥尔森认为,个人或组织获得社会所有产出增长额中相当大的部分,而且同时会因总产出的减少而遭受极大的损失,则该个人或组织便拥有一种共容利益,它给所涉及的人以刺激,诱使或迫使他们关心全社会产出的长期稳定增长。也就是说可以建立一种制度,使得在合作供给过程中,各主体为了保证自身利益最大化都会选择合作来实现农村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例如,政府为了避免矛盾冲突而保护村民权利,企业为了扩大市场而参与供给,任何一方的不合作将受到共容利益的减少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的惩罚。再次,健全政策激励制度。地方政府可以通过采取减少税收和基础费用的政策来降低经营成本,进而吸引更多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进来。在慈善捐助项目中,允许一些社会组织及企业借机宣传、扩大知名度。为保证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的持续性,政府可以对企业和社会组织等采取财政补贴政策和资金担保政策。
(二)规范运行机制
重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互动合作关系,需要规范化的管理运行机制的支撑。首先,规范合作机制。若缺乏一种有效的协商合作机制及便于多个组织参与协商、决策与行动执行的策略体系,那么公共事务的协调处理将变得复杂而艰难。因此,必须在政府推动下,探求有利于基层政府、企业、农村社会组织以及村委会和农民自身协商互动的平台,建立他们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在这一合作机制中,各供给主体的权力和责任细化、明确,他们进行平等的学习和交流,共同协商、讨论公共服务供给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其次,规范效率机制。基层政府必须做到克服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并建立成本效益观念,企业要从村民实际需求出发进行供给同时降低排他技术成本,村委会和村民要充分考虑成本负担能力,积极表达需求意愿,农村社会组织需要克服组织结构不合理、资金运作困难、人员调配滞后等自身局限性,最终形成一种高效运作的供给机制。
(三)积累社会资本
关键词: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城市社区服务农村卫生服务发展现状制度困境
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是对由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组成的社区卫生服务递送体系和由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所组成的农村基层卫生服务递送体系的统称。优先发展以初级卫生保健服务为基础的基层卫生服务递送体系,能够通过医疗卫生资源配置重心的下移,较好克服卫生服务递送体系的高端集中现象,带动卫生服务利用重心下移,促使卫生服务提供模式的根本转变,实现健康促进、预防、保健、医疗与康复的有效供给,以实现卫生服务的提供公平。为了厘清我国基层卫生服务体系所存在的基本问题,这里分别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两个方面,来对我国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及其制度困境予以实证解读。
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1.现状,我国医疗体制所存在的初级卫生服务与二级卫生服务之间缺乏制度化分工的结构性特征,需要构建一个专门的初级卫生服务提供者网络。鉴于此,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政府就把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作为“缓解城市居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重要措施,也作为推动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1999年,卫生部等10部委联合了《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05年各地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到2010年在全国建成较为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能够为城市居民提供融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的初级卫生服务。自此以后,各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开始建立起来,全科医生培养也开展起来了。可以说,这种制度设计考虑到了我国的具体实际。“从理论上或者从制度设计者的主观愿望来看,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应该是有较高效率与较好经济性的卫生服务模式”,能够很好实现卫生服务提供公平。但客观的现实并没有同主观的愿望相吻合,社区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中仍然存在着以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发展滞后。据卫生部《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03-2005)统计资料显示,到2004年底全国各地都新建了一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中只有少许政府部门兴办,大多数为集体所有制或民营;在2003年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覆盖面还相当窄,即使在卫生资源条件较好的大城市上海、北京和天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较少,且用同期全国两周就诊率测算(资料来源:卫生部信息统计中心《中国卫生服务调查研究: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分析报告》,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即使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数量最多的吉林,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理论上要在每天服务140人次;从2003年一2O0年的数据分析,社区卫生服务在相当一部分西部地区以及若干直辖市相对滞后。
其次,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利用率较低。从2002年一2004年不同类型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的市场份额分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门诊服务市场上的份额相当低,在2002年一2003年甚至低于门诊部,绝大部分为医院所占据。在西部11个省,城市患者仅有10.3%前往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无疑,大部分患者还是直接到医院去寻求门诊服务。
再次,社区卫生服务水平普遍比较低,同时服务面狭窄。据调查,大多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远没有达到政策文件所规定的、或者教科书所描绘的状况,而基本上停留在门诊、输液、注射、出诊与访试(跟踪随访)等服务内容,慢性病管理、健康档案建立以及家庭病床服务刚刚起步,至于精神病人管理、儿童系统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残疾人康复等服务基本上没有开展。
2.制度困境。自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来,我国通过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形式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社区卫生服务的法规。尽管这些系列法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标准、技术队伍建设、财政补助、服务功能、医疗保险定点、服务价格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但是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所出现的问题是对以上系列法律制度的适应性反应。笔者认为,我国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仍存在以下制度性困境。
(1)社区卫生服务补偿的制度困境。社区卫生服务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无疑社区卫生服务的补偿也涉及到两个部分,即公共产品的补偿和服务的补偿。前者属于预防保健和公共卫生范畴的项目,理应以政府投入或购买为主,必要时个人也分摊部分费用;后者属于有偿服务的项目,除了从医疗保险获得补偿外,个人也应当负担部分费用。显然社区卫生服务的补偿途径理应包括政府财政投入、医疗保险支付、个人支付等形式。其中政府投入既包括对公立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阵地、设备、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投入,也包括政府购买民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投入。鉴于我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主要是公立性的,一般指前者。医疗保险支付是指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可是,这两方面的制度建构与制度落实均存在严重问题。
目前各地仍然将城市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在扩展大型医疗卫生机构规模、改善大型医疗卫生设施设备和加强大型医疗卫生机构专科人才建设上。尽管政府投入卫生服务的资源十分有限,而这一资源却主要用于补助已经占据了大部分市场份额的医院、尤其是高等级医院。据卫生部的《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03-2005)资料显示,2004年政府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拨款与补助仅占当年卫生拨款与补助的2%,而医院占当年卫生拨款与补助的64%。同时有资料表明,政府投入不足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的10%。“全国多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需要自己通过市场租赁来解决业务用房问题,通过银行借贷来解决医疗卫生技术装备问题。”
社会医疗保险机构为了控制保险基金的使用、规范社会医疗保险的运作,采取定点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办法,就意昧着部分非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失去了对经营绩效有着很大影响的参保就诊群体。目前我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覆盖近1.4亿人,可是近半数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尚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这既造成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政府补偿的不公平与机构发展的不平衡,又放缓了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建设,将非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边缘化,减少了投资力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未能纳入医疗保险体系,既未能扮演好守门人的角色,又严重影响了提升自身能力的机会。“究竟是应该先提高能力再赋予守门人角色,还是先赋予守门人角色然后它们就可以自然提升能力,这的确是鸡和蛋孰先孰后的问题。”这也是医疗保险定点制度构建必须思考的问题。
(2)人力资源建设的制度困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水平较低、服务面较窄等现象显然同他们的能力建设滞后相关。人力资源是能力建设的重要一环。全科医生所提供的服务是以社区为取向的,社区卫生服务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受制于全科医生制度的构建与落实情况。目前由于社区卫生服务受现行体制的限制,没有固定的人头经费,同时政府不发工资或工资额度很低,主要依靠自己创收解决,导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城市医院的医护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很大,社区很难吸引和留住有用之才。加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费短缺致使“重利用轻培养”的用人策略盛行,且未建立有效的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引致我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严重短缺。据资料显示,在东中部大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医生中,具有本科学历的仅占l/5,中专和大专学历的还占绝大多数。同时根据卫生部《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03—2005)数据显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增多的情况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平均卫生技术人员却从2002年的29.22人下降到了25.87人,结合社区卫生服务的许多业务还未开展起来的现实,表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卫生技术人员的减少是其人力资源不足的表现。
(3)双向转诊的制度困境。为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医院合理的分工协作关系,系列法规中都不同程度规定了“双向转诊”制度。可现实中,双向转诊制度却遭遇了“零病例”的制度运行困境,主要表现为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医院的“单向转诊”占大多数,而真正意义上的双向转诊,即一般常见、多发的小病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治疗,大病则转向二级以上的大医院;而在大医院确诊后的慢性病治疗和手术后的康复则可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却并不多见。导致此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是由于双向转诊制度设计中缺乏统一有效的双向转诊程序和监督管理办法。现行制度规定对于什么样的患者需要转入、什么样的患者需要转出以及如何实现便利、通畅的转诊都没有具体的规定,同时没有规范医生的转诊行为,也没有制度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综合医院的转诊与接诊进行有效的约束。同时相关配套制度的缺陷也是重要原因,比如现行医疗保险定点制度将部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排斥在外,现行卫生服务价格没有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大型综合医院之间拉开明显差距,体现不了社区卫生服务的“价廉”优势。
二、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
1.现状,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农村地区形成了“以县域为基本单位,以县、乡、村三级卫生机构为功能连贯、人才接续的节点,构成了底座庞大、顶尖狭小、中间枢纽贯通型的”医疗卫生机构体系。而在市场体制下,因环境与需求的重大变化,加之卫生政策法规的被动性偏移,致使农村卫生服务的供给体系发生很大变化,县、乡、村机构各自为战,之间的体系联系不复存在,尤其是乡、村两级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走向了停滞与倒退。其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大大萎缩。“乡镇卫生院是农村卫生工作的主体,是三级医疗卫生保健网的桥梁和枢纽。”而乡镇卫生院却在外部的市场经济与内部的计划经济之间处于两难境地,同时处于“村级诊所和县医院之间,在技术上它不如县医院,在服务的灵活度以及成本方面又不及诊所”,显得相当尴尬。同时村卫生室发生体制变化,“集体所有制下的村医制度变为私人执业医生制度。”其直接的表现即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减少。据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2005年中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资料显示,从2001年一2005年乡镇卫生院从48090个下降到了40907个,下降率为14.94%,村卫生室从698966个下降到583209个,下降率为16.6%。同时全国卫生服务调查显示,61%的农村病人是在村一级医疗机构就医,而2003年全国尚有23%的行政村没有村卫生室。因此,尽管我国农村基本上改变了缺医少药的局面,但是,农村居民的初级卫生保健需要并没有得到满足,部分落后的西部农村地区甚至又回到了缺医少药的状态。
其次是基层卫生服务人员素质较差。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卫生人才的培养有了明显成绩,但新增的卫生技术人员主要集中在城市和城镇。据调查,0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中具有本科学历的只占1.4%,中专学历占53%,高中及其以下学历的占36.4%;技术较高的医护人员多数集中在县城和县以上医院。在作为网底的村级机构,还主要依靠乡村医生,且大多数乡村医生或卫生员虽然或多或少参加过一些业务培训.
但因缺少专门的业务训练而难以满足广大农民的初级卫生保健医疗需要。且据卫生部信息统计中心(2005年中国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显示,2000年一2005年农村每干农业人口乡镇卫生院人数由1.28人下降为1.16人,同期平均每村乡村医生和卫生员数也从1.41人下降到了1.40人。
再次是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利用效率很低。自建国以来,我国一直采取按行政区划建院的体制,基本上每乡镇建一卫生院,每行政村建一村卫生室。在市场体系下,卫生机构随着乡镇区划的改变而撤并,尤其是乡镇卫生院在撤并后没有按照人口和地理环境进行资源配置的调整。同时卫生机构按部门分置,乡镇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机构与卫生院分设,造成了农村不多的医疗卫生资源高度分散和无序竞争。同时,乡镇卫生院违背了初级卫生保健的初衷,与县医院竞争,设立专科、增加病床、配备检查设备。但随着农民收入提高和交通条件改善,农村居民倾向于“大病”进县医院、“小病”就近看村医,致使乡镇卫生院的设备使用率很低,门诊与病床利用率都很低。
2.制度困境。“以农村医疗卫生工作为重点,保障和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水平,历来是我国各级政府一贯坚持的卫生工作方针。”在制度建构方面表现为我国制定了系列有关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法规。这些法规对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通观我国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之中的问题,不难发现在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中仍存在以下的制度性困境。
(1)缺乏有效的成本补偿机制。在农村医疗卫生领域,分税制的财政体制明确了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由乡镇政府管理经营。由于本级财政只负责对本级卫生机构的投入,因此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运作更多地依赖于基层政府的财政负担。鉴于农村县、乡财政的拮据,加之“农村医疗卫生在基层财政预算中的份额没有明确的或强制性的法律规定。由此带来的对农村医疗卫生投入不足在意料之中。”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成本补偿主体是市场,而不是政府。根据《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07)No.3——转型中的卫生服务与医疗保障》(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278页)统计资料显示:1991年一2O00年间,我国农村卫生的财政投入仅增加了48.5%,年平均增长4.49%,大大低于同期全国卫生总费用13.1%的年均增长速度和全国农村总费用12.6%的年均增长速度。政府对县乡卫生机构的拨款占其支出总额的比例仅有5%一30%左右,而对村卫生室没有补贴。
同时,目前对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财政差额补助一般选择按人头或按床位数的方式进行。该补贴方式所引起的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机构的卫生人力资源准人降低和机构床位的虚设,导致了投入效率的低下,加剧了供给过剩。另外,该补贴方式也加剧了农村卫生服务市场的进入成本,不利于农村医疗市场有序竞争的形成。
国家扶持村镇银行的原始目标是为欠发达的农村地区注入资本,满足农村和农业的融资需求,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作为弱势群体的农民,以及作为风险高但效率偏低的弱势农业经济,它的天然属性和发展模式严重受自然和市场条件的影响,这不断驱使村镇银行调整资产结构,将资金转移到盈利更多的标的上,致使满足农村中弱势群体资金需求的政策目标无法实现。这极易动摇村镇银行服务三农、支援新农村建设的市场定位。王修华等(2013)通过对重庆、四川、湖北等地19家村镇银行的贷款对象的调查数据发现,多数村镇银行把贷款服务对象重心放在县域中小企业身上。从平均值来看,这些村镇银行对中小企业发放的贷款比例占贷款余额的将近一半,为46.1%,最高比例为87%,而对农户和涉农企业贷款的比例平均值则分别为31.8%和13.4%,有的村镇银行甚至还没有发放涉农企业贷款的记录。
二、我国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功能弱化的原因
造成我国村镇银行服务“三农”功能弱化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
(一)村镇银行商业性与政策宗旨的矛盾
政府设立村镇银行的目的是使之服务“三农”,但是,在对村镇银行的性质的规定上,银监会颁布的《暂行规定》则明确表示:村镇银行是商业性金融机构,与一般商业银行性质相同,要按照商业银行制度设计和框架运行,把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作为经营原则,追求利润最大化。村镇银行的趋利性就决定了要改变其偏好使之服务弱势“三农”,前提是使他们获得收益或者不减少他们的收益。村镇银行在制度设计上存在弊端,商业性定位与其履行服务“三农”的职责存在一定矛盾,结果,村镇银行在经营当中不知不觉地就发生了业务的偏离,不能完整地服务于“三农”(柴瑞娟,2009)。可见,如何既保证村镇银行商业上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确保其服务“三农”的宗旨不动摇,就成为村镇银行发展经营中的核心课题和改良方向。
(二)村镇银行发起人制度与政策宗旨的矛盾
《暂行规定》第25条明确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此项制度被称为“主发起银行制度”。王劲屹,张全红(2013)认为,村镇制度采用“主发起银行制”的创设安排,确保开始就让设立行控股村镇银行,凭借主发起银行的经济实力和管理经验尽量保证村镇银行的经营安全。事物都存在两面性。“主发起银行制”虽提升了经营安全性,同时却也影响村镇银行服务于“三农”的宗旨。设立村镇银行的主发起银行一般都在村镇银行中处于绝对的控股地位,这样主发起银行很容易会把新设立的村镇银行视作附属或者分支机构,用自己追求高利润的经营模式或其他考虑左右村镇银行的网点分布和经营方针,而不是去考虑设立村镇银行的政策宗旨。例如,近年来外资银行汇丰积极设立村镇银行。截止到2013年8月,已在湖北、重庆、福建、北京、广东等地设立了12家汇丰村镇银行,加上其下属的10家支行,服务网点达到22个,是在中国内地中拥有最大的村镇银行网络的外资银行。分析人士指出,汇丰银行是利用政策借助村镇银行的设立来达到布局中国大陆的战略考虑,而不是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
三、化解村镇银行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冲突的对策建议
(一)重新明确市场定位
姬雪萍(2011)认为,村镇银行要想找准定位,前提条件是清晰定位目标客户群体——农民,大致可分为三类——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农民、“先富起来”的农民。相应的,农民状况的层次性决定了村镇银行发展的阶段性,根据以上三类情况,村镇银行的发展相应地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扶贫,集中发展种植、养殖业,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资金困难;第二,共赢,在第一阶段基础上,村镇银行逐步建立起自己独立或参与扶持起来的比较成熟的经济区域,而且逐步引进了保险、担保、理财、信息咨询、银行卡等相关金融产品,自身规模也有所扩大,即进入发展的第二个阶段。第三,竞争,随着农业产业条线的延伸和规模化实行,民营企业兴起,村镇银行就能充分依托其投资方的外向型服务功能,这才得以充分显现现代商业银行的本质属性。
(二)改革村镇银行发起人制度,鼓励民间资本的参与
“主发起银行制”不利于对村镇银行服务“三农”进行引导,造成村镇银行布局失衡,同时也打击了民间资本等其他投资主体参与设立村镇银行的积极性。为了打破这种局面,必须对现行的村镇银行发起人制度进行改革,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的设立与经营。应放宽发起人的限制。我国目前正在考虑对于民营企业设立银行政策的放开,因此,可以规定一些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也能作为村镇银行的发起人,并进行一些试点。
(三)降低涉农贷款风险
【摘要】20 世纪初, 美国大约有20多万所只有一个教室的学校, 但自从20 世纪中叶的第一轮学校整合运动以来, 现在只有几百所这样的学校还在运行。在倡导学校整合的运动中, 最具有影响力的是科南特( Conant) 在20 世纪50 年代末60 年代初所提出来的“取消小型学校”的观点。他认为: 小型农村学校没有能力向学生提供现代社会所需要的教学, 应由大型的综合中学取而代之。
【关键词】20 世纪中叶的第一轮学校、倡导学校整合的运动、提供现代社会所需要的教学
【本页关键词】学术期刊征稿、 职称论文投稿、职称
【正文】
19世纪末以来, 美国社会各界就不断提出: 农村学校效率低下,应该将其整合成较大的学校, 以便教育资源的集中利用。自此, 学校整合运动席卷了美国大部分农村地区。20 世纪初, 美国大约有20多万所只有一个教室的学校, 但自从20 世纪中叶的第一轮学校整合运动以来, 现在只有几百所这样的学校还在运行。在倡导学校整合的运动中, 最具有影响力的是科南特( Conant) 在20 世纪50 年代末60 年代初所提出来的“取消小型学校”的观点。他认为: 小型农村学校没有能力向学生提供现代社会所需要的教学, 应由大型的综合中学取而代之。自此, 学校整合不再仅仅出于提高教育资源利用率的考虑, 更多的是以工业社会大规模生产效益为出发点。而今,在城市及郊区学校开始实行班级小型化之时, 大多数州内的农村学校整合仍是其“优化教育资源”的一种手段, 许多农村学校正面临着整合或关闭的命运。美国各地的农村学校各具特色, 但有一点是大多数农村学校所共有的特点: 各州的农村学区和农村学校常常都要比城市和郊区学校小一些。
究其原因, 有时是因为农村社区的地理位置偏远和人口分布稀疏的特点使在某个较小的农村社区设立一所学校成为必要,有时是因为是想使学校与社区的关系密切起来的意图, 而有时则是两者兼而有之。一些改革者认为小型农村学校既没有效用也缺乏效率, 将这些学校整合为较大的学校即使不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办法, 也是最好的办法。这主要基于两个假设:( 1) 较大的学校体系更具有规模效应, 从而能降低生均费用;( 2) 较大的学校体系更能为学生提供较好、较为专业的教学从而为学生取得学业成就提供更多的机会。然而, 却很少有证据支持以上两个假设。虽然已有大量关于学校规模效应的调查研究, 但其中很多都有关农村学校的研究都有技术上的缺陷, 这就使研究结果对决策者的参考效用极为有限。弗克斯( Fox) 曾对研究教育规模效应的文献进行过评论, 他在排除了那些概念无效或分析单位不适当的研究后得出: 生均费用和学校规模( 在校学生数) 之间是一种呈U 字形的关系, 最小和最大的学校的生均费用最高。弗克斯提醒那些参考这些规模效应研究的决策者们: 在制定政策时还必须考虑到每个学区和学区的特殊性。例如: 规模效应研究假设在校学生人数的增长并不会引起其他费用的增加。然而, 通过学校整合使一个学校或学区内的在校学生增加通常会使这个学校或学区所服务的地域扩大, 从而会引起交通费用的急剧上升。如: 1990 年至2000 年间西维吉尼亚州关闭了202 所小型学校, 然而在学生人数下降11%的同时, 教育费用却上升了16%( 已去除通货膨胀的因素) 。这其中大部分就是因为接送学生的交通经费增加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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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
1.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界定
公共产品是与私人产品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区分他们的标准主要是产品或服务在消费上是否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农村体育公共产品较之于一般公共产品,其特殊之处在于供给区域主要限定在农村,其产品类型主要是体育设施和服务等。因此,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应是指以农村为服务区域的,在消费和使用上具有一定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体育设施和服务。由于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具有非竞争性,在既定的产出水平下,增加一个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这就意味着,若按边际成本定价,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必须免费供给。而且,由于其非排他性,无法排除打便车者毕业论文提纲,私人部门供给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成本无法通过市场获得补偿,市场无法有效提供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但由于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可以改善亿万农民的身体健康状况,丰富广大农民的文化生活,促进农村文化建设,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具有较大的正外部性。因此,在当前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应主要由政府承担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责任,并辅之以其他供给方式。
2.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现状分析
2.1城乡二元发展战略所形成的城乡分割的公共产品供给体系
建国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以农补工”、“重城轻乡”的二元发展战略,以二元社会制度下城乡一国两策的“体制内、体制外”公共产品供给体制。重点或优先把财力、社会资源用于城市公共产品的供给,在“以农养工、以农哺工”制度安排下,一些“重城抑乡”、“重工轻农”的不公正政策措施名正言顺、大行其道。而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渠道则是主要由农民自行解决,国家仅给适当补助。而且在特有的经济运行机制和差别政策的作用下,国家通过工农价格的“剪刀差”等非经济手段提取农业剩余提供工业资本积累及城市建设,逐渐形成了城乡分隔的二元经济结构和公共产品供给体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职能加强的同时却弱化了公共服务职能,严重阻碍了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度的完善论文参考文献格式。正是由于城乡二元发展战略的影响,使得我国农村资金流出多、补偿少,在公共产品的供给存在投资的“城市偏向”情况下,农村已形成了“城乡收入分配存在差距,农村公共产品投资不足、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农民经济收入增长缓慢,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缺乏资金来源、城乡收人差距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共产品建设更加滞后”的恶性循环现状。因此,我国传统二元社会制度下农村公共政策的偏颇性和不公正性是导致农村体育公共产品总量上供给严重失衡以及城乡极大差距的首要因素,同时也反映了特定的历史背景下,我国社会发展的初级性和城乡之间发展的严重不均衡性。
2.2“举国体制”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体制形式的弱化
我国体育“举国体制”产生于20 世纪50 年代初。在半个多世纪中,这一体制对我国竞技体育的迅速发展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毕业论文提纲,是我国制定和实施奥运战略不可动摇的基石。我国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虽然经历了人民公社时期、时期以及现在的农村税费改革后时期二个阶段的变迁,但本质上都是一种以政府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的“单中心”供给体制。在政府内部,各级政府之间的公共责任划分不清,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主体错位。在以政府为供给主体的单一供给体制下,我国的农村公共产品是由各级政府联合供给的。按照公共财政理论,全国性的农村公共产品应由中央政府供给,地方政府只负责地方性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各级政府之间的事权划分很清楚。然而直接提供农村公共产品的县乡财政目前困难重重,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便失去了必要的财政支撑。由此,处于边缘状态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更是首当其中成为“弱化”的对象。
2.3责任主体角色“缺位”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挤兑
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基础性、效益的外溢性特征,决定了政府必然是公共产品的责任供给主体。从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职责来看,全国性的公共产品由中央政府负责提供,地区性的公共产品应由地方政府负责提供。但农村基层政府、权力部门在各项达标考核和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以及目前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的监督制度、激励制度、评价制度的还不够完善,体育公共产品资源配必然成了他们挤兑首选的对象。其次,农村实行分税制后,因制度变更改变了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没有相应的财权作基础状态下下级政府在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面承担过多的责任,本已捉襟现肘的基层政府,势必再次陷入与上级政府在税收激励和自筹边界确定问题的矛盾之中。虽然税费改革后农村的“一事一议”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提供一定制度空间,但广大农民对农村体育公共产品需求的非迫切性及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根本得不到多数人的统一和有效的供给。可见,在这一不公正公共财政制度和财事权不对应的裁判框架下,其必然的结果是各级政府在农村体育公共产品责任角色的长期“缺位”。此外,随着社会的发展,“政府包办”单中心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在我国地广人多农业社会环境下毕业论文提纲,以及人们多样化与多层次的体育需求与服务面前,不仅显得杯水车薪,而且“缺位”现象越来越严峻。当然,中国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观念和体育价值观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在一定程度影响中国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
3.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制度创新
3.1改变传统观念,建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政策体制
历史地看,中国举国体制既反映了中国国情特定的发展道路和背景,也反映了人们在特定时期对于优先与兼顾、效率与公正问题的理解和认识。发达市场经济国家政府的基本施政纲领是公民享有均等化的社会性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公正成为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取向,以及协调社会利益机制的立足点,从以往注重竞技体育走向两者之间的“同步化”或“相对平等度”,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找平衡点和最好结合点,建立合理配置体育公共资源的新制度和公共政策体系。基于社会公正基本理念和规则,政府和体育行政部门应改变长期以来重城市轻农村的体育观念,以政府再分配职能的正当性,通过专门性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公共政策的出台,制定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以公共政策所特有的权威性、强制性和持续性,来确保农村体育公共产品建设资金具有稳定的来源,以制度和法规的手段保障农村这“边缘群体”享有体育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权益。
3.2完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主体,实现供给主体的多元化
一方面,政府代表社会的公共利益,有责任也有义务提供那些市场调控失灵的体育公共产品,而地方政府主要负责提供那些与本地区的农业、农村和农民自身发展有关的体育公共产品,政府作为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多元主体中的最重要一元,是由政府自身的属性和本质决定的。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应该成为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优先的供给者论文参考文献格式。另一方面毕业论文提纲,私人及企业可以提供一些产权归属明确、能够市场化运作和排他性收费的体育公共产品,私人企业、农村社区和农村非盈利组织在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需政府的引导、扶持和监管。还有各种非政府合作性的农村、社会服务机构和组织也是农村体育公共产品提供主体之一,可以提供收益界限清晰、可以排他性收费的体育公共产品,主要是某一领域或生产环节所需的重要的技术和生产信息。优化供给结构,实现由政府单一主体向政府、私人企业、农村社区和农村非盈利组织多元主体的转变的新模式,充分利用各供给主体的资金、知识、技术等优势,较好地使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相互协调,发挥开放系统的整体功效。
3.3实现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决策机制创新,建立有效的需求表达机制
加快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真正实现农村村民自治,首先要实行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多中心决策体制,必须坚持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过程中政府决策的主体地位,尤其是在关系地区农村村体育发展大局的,如农民体育活动组织规定、农村体育场地建设方案等体育公共产品的决策中,要不断整合其决策程序,从而真正体现和维护农民的利益。其次,要积极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建立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农民需求表达机制。深入基层了解农民需要什么,进行市场调研,科学论证,增强对农民需求的反馈,做出反映农民真实需求的决策。建立关于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重大决策的听证制度。这样可以保证资源的合理配置,保证资金的合理流向,真正体现广大农民的意愿。
3.4建立有效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监督、评估与反馈机制
首先,要改革现行的农村干部考核制度毕业论文提纲,将农村基层干部的晋升与本地区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状况直接挂钩;其次,政府要加强对私人企业、非盈利组织供给体育公共产品的监管力度,保证农村公共产品有效性供给。完善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绩效评估制度,制定科学的组织方法、操作规则、评估标准及指标体系,建立相对独立的评估机构,配备多学科和具备政策科学知识的评估领导队伍,对农村体育公共产品供给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评估。此外,要加大对偏远农村和贫困地区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的培养,采用“走下去”和“走出来”两种方式来进行培训;对投资西部偏远和贫困地区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企业,除上述政策上给与优惠外,国家可对其企业的发展和运行给与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农村也可利用自身的自然资源优势,吸引企业投资,采用共用、共管模式进行有效管理。农村体育公共产品的供给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各团体以及农民朋友自身的大力合作来共同完成,意义深远。
[参考文献]
[1]闵健,李万来,卿平,等.社会公共体育产品的界定与转变政府职能的研究[J]. 体育科学,2005,11.
[2]赵艳芹,等.论我国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 农业经济,2006,5.
[3]闵健,李万来,卿平,等.社会公共体育产品的界定与转变政府职能的研究[J]. 体育科学,2005,11.
[4]楚永生,丁子信.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与消费水平相关性分析[J]. 农业经济,2004,7.
[5]姚轶蓉.论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与政府创新[J]. 理论导刊,2005,7.
近年来,我国以初步建成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为主导、多元化市场主体广泛参与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其中,公益方面,我国已逐步建立从中央到地方乡镇的多级政府公益组织;经营方面,我国建立起专业分工趋于完善、经营规模逐渐扩大的农产品流通服务体系;合作方面,目前全国已成立了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0多万家,在促进农技推广、生产资料供应、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营销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
2.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对农业推广硕士的需求
由于我国农业正面临着阶段性的新变化,致使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在迎来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其中,农业推广人才在“质”与“量”上的严重不足,成为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所面临的最直接问题。
2.1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面临的人才困境
首先,在现行的公益机构中,人员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基层农技推广新旧力量出现断层,推广队伍专业化水平不足,知识老化现象严重;其次,部分农业经营机构缺乏对行业内涵的界定,加之涉农服务行业特殊性导致的人才从业意愿低糜,令机构难以招收符合行业规格的人才,且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缺乏法律意识;[3]其三,在岗的农业技术从业人员对于农技以外的其他知识和技能疏于提升,使得国家推进现代农业信息化建设的政策失去人才支撑。
2.2农业推广硕士对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的重要性
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面临的人才困境,非常直接地对农业推广战线上的农业科技人员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农业推广硕士作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其目标在于培养具备农业推广技能,致力于农村发展服务,能解决生产、管理及建设中实际问题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因此,设立农业推广专业硕士学位不仅是时代的需求,是国民经济建设与发展的需求,更应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的需求。
3.我国农业推广硕士培养体系面临的问题
第一,生源方面。①经费自筹的方式增加了报考者的学习成本,且由于招考对象多为在职人员,时间精力有限,有些潜在生源虽有攻读农推硕士的意愿,却终因力不从心而放弃。②农推硕士招收单位的日益增多,造成争抢生源的现象逐渐激化。③年龄、知识背景以及工作单位性质的差异,令生源的思维能力、对高新知识的接收能力参差不齐,就对高校的培养方法与模式提出了严峻挑战。第二,思想认识方面。部分高校对农业推广硕士的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农推硕士是在职攻读学位,其目的仅在于取得一纸文凭,增加升迁的筹码,因此对其疏于管理,甚至将招收工作当成盈利创收的捷径,从而在思想上降低对学员的要求。第三,培养方案设计方面。部分高校在农业推广硕士培养方案的设计中,仍将教学内容侧重于理论基础知识,缺乏实践性的案例教学,导致农推硕士难以将理论运用于实际,使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初衷难以得到实现。第四,培养过程方面。①由于生源为在职人员,致使高校的教学安排难以兼顾每位学员,培养计划有时不得不进行变动,甚至出现学时缩水的现象。②部分教师教学管理不规范,未制定课程大纲、课件和讲义,考试过程不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教学质量得不到保证。[4]③因时间和空间等原因,部分校内外导师对农推硕士疏于指导,学员也同样缺乏主动性,导师负责制名存实亡。第五,论文研究方面。有些研究生以时间精力不足为借口,跳过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等环节,直接进行论文撰写,难以保证质量,且在选题时多选择大而空的内容,未结合生产实践,没有现实意义。
4.完善农业推广硕士培养体系建设的路径选择
基于农业推广硕士培养体系在生源、思想认识、培养方案设计、培养过程以及论文研究中所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当通过以下几方面提高农业推广硕士的培养质量,从而为我国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弥补现有的人才缺陷。
4.1整合高校、政府资源,保证生源的“量”、“质”
高校应在保证培养质量的前提下,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政府则应以提供学费补贴的方式,为学员以及高校提供一定的求学、办学资金支持;高校必须加大重视力度,在坚持培养标准及培养目标的基础上,采用灵活多样的个性化培养模式;政府应当同高校订立共同培养农推硕士的办学协议书,将干部培训同农推硕士教育紧密结合在一起,把干部任职资格、职务晋升与农业推广硕士学位进行挂钩;高校应将主要招收对象定位为农村基层中青年村干部、一线科技推广人员以及服务基层的“村官”。
4.2端正高校办学态度,提升学位认同感
针对高校自身、学员以及教师对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认同感较低的现象,高校应当明确农业推广硕士只是国家培养高层次人才的又一种方式,与学术型研究生处于同等地位,不存在孰优孰劣的问题,并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严格管理。要加大重视力度,完善培养环节,保证培养质量,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懂科技、懂应用、懂管理”的人才,逐渐改变师生偏见,提高学位认同感。
4.3兼顾理论与实践,适当调整培养方案
农业推广硕士的特殊性,决定其教育必然要紧密结合职业岗位的要求,充分考虑研究生及农业推广部门的实际需求,将培养内容着重放在农业推广理论、现代农业信息传播技术以及适应农村发展实际的经济学、管理学和社会学等知识的扩展上;要打破传统的学院式教学培养模式,聘任优秀及推广经验丰富的高级专家担任授课教师,采取“到生产实践中办学”等多元化的教学方式,不断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
4.4规范教学过程,切实保证培养质量
要严格落实学分制,督促在职农推硕士合理安排工学时间;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注重考勤工作,只有修满培养方案要求的学分数,方可参加毕业答辩;不断深化任课教师队伍改革,聘任课堂教学成果显著、社会实践经验丰富的高职称教师,采用研讨、报告、案例分析等方法将抽象的理论知识融入具体的实际案例中,提升学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加强导师队伍建设,选聘富有责任心,从事过技术推广、科技成果转化等应用研究,具有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优秀教师对其进行悉心指导。[5]
4.5完善论文研究环节,切实提高学位含金量
关健词:作文素材 细看 精读 拓展
一.抬头细看,铭记在心
看什么――看“墙”:文化墙、标语墙、板报墙等。那上面有古今中外名人名言、格言警句,展现了世界各国各民族深厚的文化底蕴、崇高的人格修养和深邃的人文精神,发人深思,给人启迪。而且,这些内容大多处于校园显眼的位置,你无须“众里寻他千百度”,只须稍加留心便可“得来全不费工夫”。若能分门别类归纳整理,那更是“锦上添花”。如:
(1)不幸是一所最好的大学。――别林斯基
(2)奇迹多是在厄运中出现的。――培根
(3)苦难是人生的老师。――巴尔扎克
以上名言警句可服务于“遭遇挫折和放大痛苦”的话题作文,亦可服务于2014年福建高考“空谷・悬崖峭壁・栈道桥梁”的材料作文。
(1)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孔子
(2)言不信者,行不果。――墨子
(3)如果要别人诚信,首先要自己诚信。――莎士比亚
以上名言警句可服务于“诚信”的话题作文,亦可服务于2014年全国大纲卷“契约精神”的材料作文。
(1)人生的价值,并不是用时间,而是用深度去衡量的。――列夫・托尔斯泰
(2)我惟一的希望是能够多做奉献。――白求恩
以上名言警句可用于写“时间与人生价值”的话题作文,亦可服务于2014年江苏高考“青春与永恒”的材料作文。
二.埋头精读,借鉴在手
写作的很多“优美的原料”来源于我们所学过的高中教材。教材是专家们精心选编的最好的文学读本,那里面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宝石”:成语典故、格言警句、名人事迹……如何恰如其分地运用这些材料,点石为金,才是问题的关键。会运用,朽木也会化作栋梁;不会运用,即便是楠木梓树,也是一堆废料。
譬如《劝学》(人教版必修3)一文中的“假舆马者,非利足也,而致千里;假舟楫者,非能水也,而绝江河。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可以用来阐释“捕捉机遇”、“善假于物,成功的捷径”等话题,也可服务于2013年广东高考“接受捐助帮助自己走出困境”的材料作文,还可服务于2013年湖北高考“大豆因盐卤而改变命运”的材料作文。
《老人与海》(人教版必修3),课文节选了老渔夫桑迪亚哥捕到了一条1500多磅的大马林鱼,在归航途中,与鲨鱼殊死搏斗。五个回合过去,老人未能占上风,抵挡不住鲨鱼的进攻,最终带回的是大马林鱼的一副骨架。这段素材可以用来阐释“不懈追求”、“人生之美”、“人是不会被打败”等话题,也可服务于2014年四川高考“站起来”的材料作文。
又如《陈情表》(人教版必修5),文章讲述了李密在蜀国灭亡后,被晋武帝征为太子冼马。他上书恳请晋武帝准许他暂不就职,在家供养祖母。直至祖母死后,他才出仕,官拜汉中太守。这段素材可以用来阐释“感恩”、“孝道”、“进与退”等话题,也可服务于2013年湖南高考“守护”的材料作文。
三.拓展阅读,记录在册
积累丰富、新鲜的议论文素材,离不开课外阅读。我们课外阅读搜集素材的触角可以伸向语文测试或练习作业中关于“人物传记”的阅读文本。
在现代文(实用类文本)阅读部分,作文素材也是唾手可得。如:2009年福建高考语文阅读文本《寂静钱钟书》,文中讲述了钱钟书因《围城》、《管锥篇》等著作而闻名于世,折服世人。之后,采访和拜访的人如过江之鲫,他却谢绝了一切记者和学者的拜访,寂静地坐在书斋里,两耳不闻喧嚣事,照旧埋头苦读,“心在焉”做他的学问。钱钟书成名后,守住了自己的阵地,坚守内心深处的灵魂,没有因名利浮华而改变自己,于是被世人称颂为“大师风华绝代,天才卓尔不群”。这段素材可以服务于2013年福建高考“漂浮与坚守”的材料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