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期刊网 精选范文 中标通知书范文

中标通知书精选(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中标通知书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中标通知书

第1篇:中标通知书范文

    论文关键词 中标通知书 要约 承诺

    2000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于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起到了里程碑的作用,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也随之基本建立起来。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可是在我国的招标投标实践中,由于理论上对招标投标法相关制度的设立在性质认定上存在误区,导致实务上乱象纷出。例如招标投标法中关于投标保证金制度的设立,由于对中标通知书是否构成合同法上的承诺的认定混乱,导致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权利义务严重失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第35条第二款规定:“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假定投标人在投标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保证金。事实上司法实践中也是如此判决,理论依据即是招标行为属于要约邀请,中标通知书的发出行为为承诺。如果我们再假定招标人在签订招标投标合同前反悔的,给对方造成了损失,司法实践中一般是判决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也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最多只需赔偿投标人因本次投标过程所遭受的信赖利益的损失。且司法实践中关于该损失的赔偿额还远远达不到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的程度。其法理基础应该是认定中标通知书的发出并不构成承诺。如此一来,司法实践中的相关判决的理论依据互相矛盾,严重违背了合同法基本原理,且导致了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严重失衡。因此笔者认为,科学的界定中标通知书的性质对于正确理解招标投标法规定是必要的。

    一、中标通知书的性质应由招标的性质来确定,当某些招标具有要约性质,那么中标通知书的性质仅是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承诺的一种确认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是在经过了一系列的招标、投标、评标及定标过程,招标人在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的通知其中标的书面文件。招标投标实质上是合同成立的过程,因为招标投标的所有活动实质上是一个为订立合同做准备直至合同订立完成的过程。由于要约和承诺是合同成立的必经的两个阶段,那么招标投标必然要具备要约和承诺两大要素。由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我国理论界一般都认为,招标行为属于要约邀请,投标行为为要约,中标通知书为承诺。

    笔者认为,在我国的招标投标中,中标通知书的发出不能简单的认为其构成了合同法上的承诺。笔者曾在《浅析招标行为的法律属性》豍一文中论述了招标行为可能为要约也可能是要约邀请,须依据招标文件的具体内容进行认定。依《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14条的解释,“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要约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要约。”因此,要约中应当含有当事人受要约拘束的意指。行为人对其实施的行为是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须依据行为人已经表达出来的意思来确定。行为人如果为自己设定了一定内容条件的订约义务且自己未来将履行该订约义务的意思表示视为要约。竖如果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表示将与报价最佳者签订合同,则招标人便为自己设定与报价最佳者的订约义务,如此招标文件的意思表示视为要约,投标则为承诺。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明确表示将与报价最佳者签订合同,则该招标行为属于要约邀请,投标为要约,中标通知书的发出则属于承诺。

    当某些招标具有要约性质时,那么中标通知书的性质仅是对投标人的承诺的一种确认,是确认通知其中标的法律文件。因而招标是否为要约或要约邀请,招标文件内容的编制情况决定了招标为要约或要约邀请的关键,须以招标文件的具体内容是否十分确定并且表明招标人在得到接受时是否承受约束的意旨来确定。“如果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已明确表示将与报价最优者订立合同,这种意思表示已具有要约的性质。”豏投标人的投标就是响应该要约,而中标人的投标实质上就是承诺。在这种情形下,招标投标合同在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提交时已成立。招标投标合同既已成立,此时中标通知书的性质就是要约人(招标人)向承诺人(中标人)发出中标的确认书而已,中标通知书只是一个形式上的问题,并无实质上的法律意义。

    因此,我们不能简单以中标通知书作为招标投标合同成立的标准,而是应当在注意分析辨别招标是否为要约的前提下来认定中标通知书的性质。

    二、在认定招标行为为要约邀请的前提下,体现招标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的中标通知书的依法发出,则构成了招标人的承诺

    在招标投标中,由于招标文件内容的编制情况决定了招标为要约或要约邀请的关键,如果招标文件的具体内容并不明确确定并且不能表明招标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那么即可以认定招标行为属于要约邀请,投标为要约,中标通知书则为承诺。因为招标是选择最优者的行为,是提出一系列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希望不确定的投标人来参与投标的行为。投标人必须经过投标后方有可能获得中标。投标是投标人基于招标人的基本要求向招标人提出自己明确的报价,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编制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该投标行为属于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以投标人的投标是否最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依据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已选定其为中标人的书面法律文件。从合同法原理上讲,除前文所述外,因中标通知书在内容上是招标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故这一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行为无论从意思表示,还是表现形式和构成要件均符合合同法理论上关于承诺的定义。

    从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来看,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3条规定:“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第55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由此可见,中标通知书的内容及发出必须基于评标委员会所提交的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确定中标候选人中选定中标人,该中标通知书即是招标人选择中标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同时也符合法律规定,它构成了合同法上的承诺。此时中标通知书发出并到达中标人后,招标投标合同即成立。如果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

    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中标通知书的效力主要有二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即使中标通知书的发出,因《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双方须另行签订书面合同,因此书面合同依法签订之日合同才生效。虽然《招标投标法》第45条之规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际上中标通知书是不具有严格的合同法上的意义。另一观点认为中标通知书发出时及招标人的承诺生效,因此,中标通知书作为对中标人的承诺,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如未能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则过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如前文所述,中标通知书的性质因招标行为是否为要约或要约邀请而有区分,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效力因而存在不同。

第2篇:中标通知书范文

【关键词】表象 智障 数学教育 价值

一、什么是表象

20世纪80年代以前,心理学家把表象定义为:物体在没有呈现的情况下,头脑中所出现的该事物的形象;或者指当前不存在物体或事件的一种心理表征。科斯莱恩(Kosslyn 1978)等人进行的心理扫描实验有力地证明了表象的存在,而认知神经科学的诞生,特别是对表象神经机制的研究,进一步证实了表象的存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认知神经科学的诞生,对表象的研究又前进了一步,现在表象定义为:表象是形成“头脑中的图像”这一相对特殊的活动,也指积极回忆或操纵空间表征这种更一般的非言语思维过程的结果。从表象定义的前后发展变化看,前者着重从静态的角度来研究表象;而后者则是着重从动态角度来研究表象,更注重表象的活动性、可操作性和非言语的思维过程,把表象提高到思维的高度。

二、有关表象的研究以及在教育领域中的应用研究

Bower&Clark在1969年和1972年的实验都证明:当我们解决问题时,往往要运用心象把信息从长时记忆中提出来进行表象加工,在加工的过程中,把信息表象化或视觉表象化加工,并且把加工结果通过语言不断检测,这样保持效果就会更好。从长时记忆中提取信息时,通过表象更容易提取,从中可以看出,对表象进行加工有利于提高记忆。20世纪90年代末,马尔克斯等心理学家研究发现:视觉表象促进了许多知觉控制和认知任务的完成,表象的清晰度越高,表象起到的促进作用越大。

有学者根据教育心理学的技能迁移理论,认识到表象训练在技能学习中有着广阔的前景,并对表象训练迁移的广泛性进行了一系列论证。袁晓松(1995)通过研究证明表象具有广泛的迁移性,它不仅能在学生的操作技能学习中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而且也能在心智技能的学习中大显身手。

国内的关于表象训练技术在教育方面的研究,有吕静的关于表象在儿童数概念发展中的作用,表明表象训练能有效促进儿童数概念的发展;褚建方(1999)对外语教学中应用表象训练技术的研究,研究结果表明经过表象训练的被试外语成绩提高显著;田良辰等人利用表象思维训练,对提高小学低年龄段语文教学质量进行了实验研究,表明儿童的语文能力有明显提高;宋丽波利用表象技术进行创造性思维方面的研究也表明了表象训练在创造力培养方面的作用。

国内关于将表象技术运用于智障儿童数学教学的研究极少,相关的有宋丽波、张厚璨在《弱智学生视觉表象清晰度发展趋势研究》。其研究表明:从年级和年龄水平看,轻度被试清晰度的发展呈缓慢、波动的趋势,14岁和9年级达到最高峰,因此,要在14岁关键年龄之前,训练并提高清晰度,发展认知和形象思维能力;2001年卿素兰,罗杰在《用心象加工训练弱智儿童记忆与思维品质的实验研究》中得出:心象加工训练,能有效提高被试的记忆和思维能力,而记忆水平较思维水平提高更快;2003年,宋丽波、张厚璨、蔡文进行了《应用表象技术提高智障儿童表象清晰度和表象记忆实验研究》,实验表明表象训练技术对提高智障儿童表象清晰度和记忆力是有效的,清晰度越高,对记忆的帮助越大,并提出在教学中应加强和应用表象训练,提高学生的认知能力,开发其潜能。

表象训练在运动领域成功应用,到教育领域的广泛应用,都表明了表象以及表象训练在开发学生思维、提高学生认知能力的有效性。而将表象训练应用到智障教育、应用到数学教育,提高智障儿童的思维能力,是非常有意义的尝试,

三、为什么要在培智数学教学中重视表象训练

(一)智障儿童的注意力缺陷造成数学学习困难

表象训练可以调节和稳定学生情绪,促进学生集中注意,减少攻击(Garrison,Stuart Roger 1981),而表象的形象性更能吸引智障儿童的注意。

(二)智障儿童的记忆力缺陷造成数学学习困难

个体在解决数学问题的过程中,需要记忆的参与,儿童的数学能力与记忆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Baddeley和Hitch在大量实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工作记忆的认知结构模型,将工作记忆系统分为3个子系统,即中央执行系统和(central executive)和两个缓冲区――语音回路(phonological loop)和视觉空间板(visual spatial sketch pad)。Clark等人认为言语和视觉空间工作记忆缺陷对个体的数学成就都有直接的影响,而正是因为智障儿童记忆系统的缺陷,给他们造成了巨大的困难。如常人觉得非常容易的20以内加减,对于智障儿童来说,要达到脱口而出的程度,需要很长时间的反复记忆和练习。我们看到在数学的学习中,智障儿童遗忘得非常快,而解决这一困难的有效途径就是表象训练。1969年,加拿大著名心理学家佩维奥(Paivio)提出了人类记忆的双码假设。这一假设认为,人类长时记忆中具有两个相互联系的平行的认知编码系统,一是言语系统,一是表象系统,两者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佩维奥在试验中发现,如果给被试以很快的速度呈现一系列的图画或字词,那么被试回忆出来的图画的数目远多于字词的数目。这个试验说明,表象的信息加工具有一定的优势,也就是说,大脑对于形象材料的记忆效果和记忆速度优于语义记忆,并且表象与语言相结合,能相互促进,因此,通过表象能有效地补偿智障儿童的记忆缺陷。

(三)智障儿童的认知存在障碍

作为心象的数学表象是数学思维的最直接、最基础的手段。除此之外,数学思维中再没有比它更丰富可感知的东西。它是促进认知能力发展的重要因素,同时,由于表象可以操作,可以在思维中运作,可以对以往的记忆进行整合和提取,所以,表象的操作技能是形成和促进思维发展的基本技能。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之上,皮亚杰从认知理论的角度阐述了表象和思维之间的关系。皮亚杰提出,认知就是认知主体和客体在相互作用中的构建,而在这一构建过程中,表象是这种构建的桥梁或相互作用的内化和外化过程的中介,思维的发展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在表象的中介条件下,不断经历着同化、顺应和平衡―打破旧的平衡―同化、顺应和平衡……而向前发展的过程。

(四)现有的培智数学教育方式不符合智障学生的实际

培智学校的数学课堂教学是高投入低产出的微效教学,甚至是有投入无产出的无效教学,这是个无可辩驳的现实。学生理解难、学得慢、忘得快,无法在实际情景中运用。在教学实践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现象:有的智障儿童眼、手以及各部分肌肉动作不协调,在常人看来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点物数数对于他们却是困难重重;有的学生记忆力极差,反复记忆却反复遗忘;有的学生对数量的大小和变化毫无概念;有些经测试为“轻度”的智障孩子,学习了九年的数学,在计算20以内加减的时候,还无法脱离手指的帮助;许多智障学生思维死板,比如当最近学习加法,那么所有碰到的实际问题,他都会用加法来解决……总之,学生们处于学得辛苦、忘得容易、反复学反复忘、学了用不了、学了也白学的尴尬境地。针对这些现象的产生,笔者反思认为,造成数学教育效果差的原因是学生的心理发展还处于一个很低的水平,思维的品质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障碍,比较显著的特征就是表象贫乏、记忆品质差、语言理解能力弱、思维长期停留在具体形象水平。而我们的数学教育往往脱离学生的实际水平,没有考虑到智障儿童实际的思维水平和思维特质,采用了不恰当的教育教学方法。虽然当今培智教育注重与社区生活相联系,倡导生活化教学,但在注重生活化教学的同时,又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忽视智障儿童智力的开发、障碍的补偿,形成了“伪生活化数学”的倾向。那么如何在生活化教学的同时,注重智力的开发和障碍的补偿呢?我认为,通过表象的训练,提高学生的记忆力、思维能力,从而促进智障儿童对数学的理解,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办法。

数学表象是思维的最基本环节,是数学思维的开始。可以说,数学思维中最简单、最基础的活动,就是在主观意识的支配下,以数学表象这一心象手段为基础的活动。针对智障儿童的思维特征,表象训练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宋丽波.表象的心理学研究与想象力训练[M]. 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

[2]宋丽波,张厚璨.弱智学生视觉表象清晰度发展趋势研究[J].中国特殊教育,2003(3).

[3]卿素兰,罗杰.用心象加工训练智障儿童记忆与思维品质的实验研究[J].师范大学报(自然科学版),2001,19(1).

[4]宋丽波,张厚璨,蔡文. 应用表象训练技术提高弱智儿童表象清晰度和表象记忆实验研究[J].国特殊教育,2003(1).

[5]Baddeley A D.Working memory.science, 1992, 255 (5044):556-178.

第3篇:中标通知书范文

【关键词】脱硝系统;电气设备;仪表和控制;就地设备

1 工程概述

某电厂脱硝系统中,脱硝装置采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包括SCR反应系统、液氨储存及输送管线系统、连接省煤器及空预器的烟道系统、烟气监测及控制系统等在内的能够完全满足烟气脱硝进行的全部设施。在脱硝系统中,电气设备、仪表和控制系统在整个系统中占着举足轻重的位置,现对电气设备、仪表和控制系统进行描述。

2 电气设备、仪表和控制

采用的电压等级:交流380/220V三相四线制;直流220V(动力)、110V或220V(控制)。

I&C系统采用先进的控制系统。

脱硝控制系统应和整个电厂控制系统设计相协调,并满足整个电厂控制系统的接口要求。

烟气脱硝系统范围内的电气系统、接地系统、氨泄漏及火灾报警和控制系统、脱硝DCS、氨区PLC系统、液氨储存供应系统,这些系统均应作为子系统与现有的对应系统联网。

2.1 电气设备总的要求

脱硝系统内应设置必要的400V电动机控制中心(MCC),其设计应符合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

根据实际需要,在脱硝系统内为相关设备设计必要的就地控制箱,并应满足相关规程要求。

安装在室外的照明配电箱,其外壳防护等级必须达到IP55;安装在电气控制室内的照明配电箱,其外壳防护等级为IP40;安装在其余场所的照明配电箱,其外壳防护等级为IP54。

控制室、配电间、稀释风机房等室内的插座,应为暗电源插座,且其数量足够。

脱硝系统内应安装必要的检修电源箱,其布置、防护等级、主要元件的选型等应符合IEC要求。

检修用照明及维修电气工具用12V(AC,50Hz)电源,由安全变压器箱提供,安全变压器的设计应满足相关规程和标准。

2.2 仪表和控制系统

2.2.1 仪表和控制系统的设计总则

烟气脱硝系统的仪表和控制系统应满足但不限于下述要求:

a)仪表和控制设备应考虑最大限度的可用性、可靠性、可控性和可维修性。在规定条件下,所有部件应安全运行并达到:仪控设备投入率100%,保护及联锁投入率100%,自动调节系统投入使用率100%,分析仪表投入率100%。

b)烟气脱硝系统及其辅助系统和单体设备的启/停控制、正常运行的监视和调整、以及异常事故工况的处理等,应完全通过机组DCS或PLC来完成。任何就地操作手段,只能作为机组DCS/PLC完全故障或就地巡检人员发现事故时的紧急操作手段。

c)控制和监测设备应有良好的性能,以便于整个装置安全无故障运行和监视,并应符合相关的防腐、防水、防爆要求。

2.2.2 就地设备设计原则

a)工艺系统中在巡检人员需监视的地方,应设有就地指示仪表,并配有防振动措施。所有温度、水位、压力等取样点要求设在介质稳定且具有代表性和便于安装维护的位置,并符合有关规定。脱硝系统性能试验所需要的试验取样点和一次检测设备以及一次元件安装所需的套管、温度管座、仪表阀门等符合有关规程、规范、标准的规定。

b)仪表和控制设备的设置位置和数量应满足采用机组DCS对于整个烟气脱硝系统进行远方监视、运行调整、事故处理和经济核算的要求。

c)随脱硝设备所供的就地仪表和检测元件必须符合国际标准,不选用国家宣布的淘汰产品,且规格型号要齐全,热控测量元件的选择应符合监视控制系统的要求。

d)热控仪表设备(元件)包括每一块变送器、压力表、压力开关、仪表、阀门等都得提供相关的资料。提供的资料要齐全,并要详细说明其规格、用途、安装地点及制造厂家。所有仪表均采用国际单位制。

e)所有同类型的仪表、控制设备、控制系统,将尽可能采用同一制造厂的产品,以确保机组自动化系统的完整性,减少仪表控制设备的品种和备品备件的数量。

f)脱硝系统配供的测量仪表(压力表、变送器、液位计等)均配供安装附件(一次门、二次门及排污门等)。其中用于仪表阀门要求是进口的。

g)对于关系到安全或调节品质的重要过程参数,热工测量元件(测温元件、变送器、逻辑开关)均应按三重冗余方式配置,进入DCS I/O站不同的I/O卡,在DCS中进行三选二或三选中逻辑运算。

h)阀门、挡板等具有足够的调节范围和可控性,并具有成熟运行经验,能满足热工控制系统的要求。随脱硝系统供的执行机构、电动(气动)阀门保证远方操作时关得严、打得开。随阀门带的行程开关能可靠动作,能适各种现场运行环境,严密性好,能正确反映阀门打开和关闭状态。执行器的布置及安装位置充分考虑锅炉运行区域的恶劣环境,不卡涩,行程开关动作可靠,位置反馈信号与阀位对应。阀门的驱动装置,其驱动力矩与阀体的要求相适,安全可靠、动作灵活,并附有动态特性曲线。随驱动装置供的接线盒,其密封性、防尘、防水符合IP56防护等级。

i)随脱硝系统供货的电动门及电动调节阀执行机构均采用一体化智能型(含动力控制装置或伺服放大器),气动调节执行机构将采用智能定位器,带三段保护。所供电动门都将设置过力矩闭锁开关,在开、关方向各有2对独立的两常开、两常闭接点。其接点容量为220VAC,3A、220VDC,1A。

j)随脱硝系统提供的所有远传测温元件要求采用双支型K型热电偶或双支型三线制Pt100铂热电阻,大于200℃的必须采用热电偶。

k)所有远传仪表、变送器(二线制)将采用4~20mADC标准信号,精度值将不低于0.75%。变送器选用进口智能型产品,带HART协议接口。

l)脱硝系统提供的所有仪表控制设备和控制柜的防护等级,放置在控制室及电子设备间的设备将为IP54,其它为IP56。

m)所有测量点至一次隔离阀门采用的所有材料应符合在安全运行条件下测量介质的要求。与仪表及变送器连接的仪表管材质及壁厚应与工质相适应,不得出现腐蚀或污染的现象。

n)所有就地热控设备应提供永久性金属标牌,型式规格参照电厂设备标牌。

所有仪表与阀门的垫圈禁止采用铜质材料。

2.2.3 分散控制系统

脱硝系统的监视控制由机组DCS实现,公用部分由PLC实现。设计技术资料包括:系统流程图、仪表清单、I/O清单、设备规范、SAMA控制逻辑及与DCS的接口等。

3 结语

本文对某电厂的电气设备、仪表和控制作了简单的讲述,为以后的同类工程提供了参考借鉴。电气设备、仪表和控制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技术,便于以后的运行维护,不仅能够提供更高的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障而且能够给脱硝装置快速启动投入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第4篇:中标通知书范文

关键词:能力标准;课程标准;信息技术;课程开发

中图分类号:G7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C-(2013)10-0073-06

一、研究背景

2009年,教育部颁布了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及时回应了当前技术发展及社会需求,明确指出学生学完本课程后应具有利用计算机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常见问题的能力,并提出相关信息道德等方面的要求。然而在实践中,教学大多仍停留在“关注技术工具本身”这一层面,学生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普遍偏弱,但这些学生参加社会各类所谓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却可能达到“优秀”,对此“高分低能”现象,企业、学校均感到很无奈。

在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社会各界十分重视能力标准的研究与建设,并将其作为评估自身及他人是否具备某方面能力的权威依据及指导相关教育活动的“顶层文件”。本课题即在此背景下产生,期望通过研究,能够开发出一套以能力为本位、对测评中职学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有明确指导意义且易于操作的《中职学生通用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以下简称《能力》)。

二、现有相关标准导致“高分低能”

现象的原因分析

目前中职可依据的相关标准主要有:教育部2009年版《大纲》、《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考试大纲》(以下简称《一级B大纲》)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全国计算机及信息高新技术〉》相关模块考试大纲。若依据这些标准设计试题,则以下3方面问题极易造成考生的“高分低能”现象。

1.现有标准未对总目标进行描述或者总目标不明确

目前可依据的各标准中,《一级B大纲》及《高新技术大纲》是没有总目标描述的,而唯一对“总目标”有表述的《大纲》虽然在课程总目标处点到了——“具有利用计算机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常见问题的能力”,但除此之外还描述了很多诸如“使学生进一步了解、掌握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提高学生计算机基本操作、办公应用等方面的技能”等目标。这些目标,相对于“解决问题能力”这一目标属于阶段性目标,并非终极目标,若在此出现,则应该明确各目标的地位,不加说明,容易对读者造成定位误导。

2.现有标准的终端目标大多定位于“工具使用能力”这一层次上

所谓“终端目标”是指各类标准中无再往下细分的“目标”话语,在能力标准中它一般在“绩效指标”名称的下一级,在课程标准中,它一般位于课程内容标准中的“具体内容及要求”部分,是教学及评估的直接依据。

通过观察与分析,我们发现,《一级B大纲》共近30条目标,全面定位于“一般知识”的理解,或者“工具的使用”上,甚至连使用要达到的程度都未提及,而《大纲》的终端目标则有了对程度的描述,但落脚点仍定位在“工具的使用能力”层面,“工具使用”到“问题解决”是有距离的。如在“文件管理”这一问题上,会使用资源管理器工具是一方面,而如何根据现实情况选择合适的工具,如何根据现实情况构建合适的文件分类方法,达到根据实际需要对文件及文件夹进行有效地管理则需求更多的策略性知识、方案性知识、规则性知识等隐性知识,而这些在终端目标中未能涉及。

3.现有标准对测评提出的指导性意见不具体

《大纲》总目标虽然指向“问题解决”,但过于笼统,无法作为试题设计的依据;终端目标又定位于工具使用,与总目标“问题解决能力”的定位又有偏差,而在“考核与评价”建议部分,仅有“在考核与评价过程中,要重点考核学生利用计算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重点关注学生学习态度、学习习惯、计算机文化素养及社会责任感的养成”。这样笼统的话语,虽然包含指导性意见,但实践中教师或试题编制者仍然没有“操作性”强的“依据”,必然造成要么各类试题的编制直接依据终端目标,要么各教师或者教育管理工作者依据自己的理解来设计试题。

三、当前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内涵特征分析及启示

1.关于国内外相关标准的内涵特征分析

(1)“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内涵演变。

对现阶段相关标准再次进行了研读,我们发现,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学段、不同国家的标准对学生的“信息技术能力”的要求不同,且呈现出从“关注信息技术知识与原理”到“关注问题解决的效率、效果及对社会的影响”的演变的连续体,我们以图1所示的时间线来表示,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演变的过程不是突变,而是渐变的。

同时,通过对当前中职教学实践、中职大纲、基础教育课程标准等的研读与理解,以及对当前社会现状及社会需求的调研,我们对当前各类“需求”或“标准”进行了形象化的对比。

(2)新标准对“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内涵定位。

标准应有一定的超前性,但是“超前”多少才合适呢?庞大的教育实施系统需要时间去体会、提高,优秀的教师会超前感悟、领会,但更多的教师则是伴随着社会文化、教育需求的发展而发展,当社会发展与这种超前标准同步的时候,大部分教师和学生才能真正走进超前的课程,而这时超前的课程已经不再超前,又需要新一轮的调整,周而复始。因此我们的原则是:“立足当前实践,满足当前需求,兼顾未来趋势。”基于此,我们将新标准对中职学生“信息技术能力”定位在如上图“绿色”圆点位置。即重点关注利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兼顾工具的使用及问题解决的效率、效果和社会影响,并将该“能力”称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

2.关于“问题解决能力”的处理方式

如何解决现有可依据的各标准对于“对问题解决能力”描述的缺失?我们研读了国内外各类相关标准,发现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典型行为表现”+“完整的思维及行动过程”式。

此种方式以“典型行为表现”定义能力指标,用“若干条表现性指标”描述每一典型行为表现,而这些表现性指标连起来则是该“典型行为表现”应当具备的“完整的思维与行动过程”。这种描述并不具体到知识与技能点,只是描述该能力应表现出来的典型行为以及这些行为的标准及要求,对个体自检及教师评估提供了明确与准确的方向。美国的各种能力标准多以此种方式描述。

(2)“典型工作任务”+“完整的思维及工作过程”式。

此种方式以典型工作任务定义能力指标,用完整的思维及行动过程描述能力。德国学习领域课程方案中采用此法。仔细研究发现其实此法也属于第一种,只不过它的“行为表现”以“工作任务”来归纳,德国的学习领域思想重在对“工作过程的完整性”的描述上,认为“工作过程的完整性”是保证能力形成的重要条件,但其在每一个具体的过程上缺乏对每个过程完成质量的要求。

(3)终端描述中注重知识技能与任务的联系。

如《〈美国高等教育信息素养〉标准》述及:“如有需要,修改电子文本、图像和数据的位置和格式,使得它们适合新的上下文。”而不仅仅是“能修改电子文本、图像和数据的位置和格式”,下划线部分描述了与任务的联系。再如2012版我国基础教育《〈信息技术〉课程标准》,它反映得更为明显,在小学阶段定位于“工具的使用”,对于“表格能力”的描述上是这样的:“掌握在文档和幻灯片中插入表格的基本方法,并能进行简单编辑”,而在初中阶段就明显将此能力加以提升,描述为“能简略说明不同工具软件中二维表格的共同特征及差异,能够根据需求设计二维表格行列属性。根据需求绘制或套用排版类型表格,能按要求对其属性进行调整、设置……”

综合以上分析,无论是“以典型的行为表现”定义能力,或以“完整的思维与行为过程描述能力”,还是“在描述中注重知识技能与任务的联系”,都反映出这些标准的话语体系已经不再用“了解什么、熟悉什么、理解什么、会操作什么、会应用什么、具备什么态度”这些“能力的心理要素”作为个体能力的描述方式,取而代之的是以“在什么条件下能够把事情做到什么状态”来描述。

这两种描述方式正好与英国学者曼斯菲尔德提出的“输出的能力观”和“输入的能力观”相吻合。由此可见,用“输出的能力观”描述能力可观察,可测量,同时它通过描述“事情做到什么状态”的形式避免了无法将“隐性的策略性、方法性、程序性知识”描绘出来的难点,而这种隐性的知识存在于智能框架中,它是主导我们解决问题的“素养性标准”。

四、能力标准的设计思路

1.用1个“任务类”确定1条“能力指标”

由德国学习领域课程的启示,我们倾向于用“一类信息技术相关的任务”(即任务类)来定义一条“能力指标”。通过邀请3个不同岗位上工作的中职毕业生列举自己日常工作需要利用信息技术完成的任务的试验性调研,将所有列出的29项工作任务根据其功能的不同归为7类,我们基本可以判定,存在现实生活中及各类岗位工作任务中的与信息技术相关的任务是可以根据其功能归类的,并且,这些“类”是可以穷尽的。

在这里,受软件开发编程思想中“类”的概念的启发,“类(class)就是相同类别事物的抽象化表示,是具体对象的一个模板,在使用时可将‘类’进行实例化”。我们可以将拥有这些共同的“功能”的任务进行归类与合并,并将其定义为一个“任务类”,并在描述时将任务“去场景化”,如定义为“设计并制作一份可实现自动计算的表格”,这一“去场景化”的“任务”即为一个“任务类”。

这样,依据这一“任务类”进行试题设计或教学实施时,可以根据学生特点、职业特点等为其“赋予场景”实施教学或进行试题编制,真实的试题或教学中的“任务”丰富多彩、灵活多变,而“任务类”本身却具有相对稳定性。这样可以保证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无损性指导,同时只要学生能够拥有一个场景的能力,当场景转换时也可以实现自动迁移,同时操作起来也相对简单,风险度低。

2.以“完整的思维及行动过程+质量要求”描述“能力”

在能力的“描述”上,由于“基于能力表现结果的描述法”一方面可观察易测量,另一方面它可以最大程度地描述“能力的全貌”,保证能力描述过程中的“无损性”,因此我们倾向采用此法。同时我们发现在美国和德国的标准中,虽然采用了完整的思维及行动过程描述能力,但它们也有一定的缺陷,主要是普遍缺乏对“结果”的质量要求,因此结合社会对中职生的需求,我们新《能力标准》将采用“基于任务类聚合目标,以完整的思维及行动过程为主线,采用能力表现结果+质量要求的描述方法,同时若有需要指定应采用的工具或方法”的方式描述一条能力指标,精确刻画该能力。

3.“能力指标”的其他辅助要素

每一“能力指标”除了包含以“任务类”命名的“能力指标名称”,以“完整的行动过程+质量要求”描述的“能力”这两个核心要素之外,为了对试题编制及教学有更强的指导性,我们还设计了一些“辅”要素。具体如表1所示。

相关说明:(1)其中,栏目“主要包括”侧重写若干个任务类具体化后的例子,以便读者更容易理解该能力指标所指向的任务。(2)栏目“内容”主要是列出与本能力指标相关的显性的知识、技能点,它是对教师教学时知识、技能点的提示。(3)栏目“测评题举例”是完全依据“能力的表现性描述”设计的相应试题的例子,它给教师或其他试题编制者提供一个用以测评个体是否达到本能力要求的案例,为他们正确地编制出其他试题实例提供指导。

本《能力标准》中将有20—30个这样的能力指标,设计试题或者检测学习成果时必须依据一条完整的能力指标中完整的“表现性描述”来设计与测评,仅以表现性描述中的一句话来测评,或者依据第4部分“内容”来测评,都是有偏差的。

五、能力结构及指标确立

1.能力维度的确立

通过对各类信息技术相关能力标准的分析,我们发现各类标准的“能力结构”划分方式各异,但有一点是我们共识的,即我们的标准是“应用能力标准”,那么每一条指标应指向“应用能力”,我们确定了维度划分的原则:(1)应用性原则。如“计算机相关知识”,则不能作为一个维度,虽然对计算机相关的知识的理解能力也是“能力”,但它不属于“应用范畴”。(2)整合性原则。每项能力指标整合知识、技能、情感态度。

通过实践调研,我们共收集到商贸财经类、医药卫生类等八个专业大类20个专业共31个岗位的需要信息技术支持的典型工作任务计295项以及645项次日常生活任务。并将这些任务按“功能属性”进行辨析与归类,最后将本《能力指标》的维度确定为四个,分别为:(1)维度一:系统使用能力。主要是指能够完成简单的计算机的选购、简单的故障排除、日常能进行软硬件的维护与升级等任务。(2)维度二:网络应用能力。主要是指具备在网络上查找信息、买卖商品、视听娱乐等能力。(3)维度三:办公应用能力。主要是指具备在日常工作中能顺利制作完成各类文档、统计表格、汇报文稿等的能力。(4)维度四:媒体应用能力。主要是指能够简单地处理及编辑满足日常需求的图像、音频及视频等。

2.能力指标的确立

通过对归属各维度的任务进行再一次分析,我们将各维度内的任务再分解为若干个小类别,如将网络应用能力下的任务分解如下,相应的类别名称就是一条能力指标。详见表2。

按照此法,我们在四个维度上共分解出17项能力,并通过集体审议的方式进行修正,最后确定为四个维度18项能力,详见表3—6。

表3 维度一:系统使用能力分解表

表4 维度二:网络应用能力分解表

表5 维度三:办公应用能力分解表

表6 维度四:媒体应用能力分解表

六、能力指标描述

依据本《标准》设计思路的特点,结合运用职业教育课程开发的常用方法,我们将本《标准》的能力指标描述的开发过程设计如下。

第一步:列出一个“任务类”的完整的思维及行动过程。

我们以“网络信息获取能力”为例说明,将该能力的完整的行动划分为6个过程,如图2所示。

说明:由于本《标准》中的能力指标并不是“具体工作任务”,而是“任务类”,它所涵盖的各具体任务虽然有一定的共性,但其在“行动结构”结构上有可能并不完全相同。我们将实践中提取的具体任务对照此行动结构分析,发现这一类任务中,每个任务的完成都遵循此行动过程或为此行动过程的子过程,这也说明我们前期对任务进行归类是合适和恰当的。

第二步:将各类标准中与此任务类相关的描述抽取出来,并按行动过程归类。

第三步:对各类标准中的描述进行辨析,并结合实践需求、自身经验对每一个过程进行基于结果的描述,并进行话语整合。

对于“网络信息获取能力”,整合后的描述如下:

能根据需求初步判断获取信息的有效途径,并采用关键词搜索或登陆权威网站的方法快速查询到所需信息,浏览及阅读相关信息时,具备甄别信息真伪的意识,能初步识别虚假信息、主动抵触不良信息。能正确合法地将网络上的各种类型的资源(文本、软件、文档、音频、动画、视频)下载到本地,能将获取到的信息归类整理,并对信息来源进行标注。

我们可以看到,描述中的每一句话,不再是简单的“能……”,而是“在什么情况下能把事情做到什么状态”,不是用“能下载网络上的资源”,而是用“能正确合法地将网络上的各种类型的资源(文本、软件、文档、音频、动画、视频)下载到本地”,明确了“能”的“表现性标准”。最后,我们将整合后的能力指标进行试测、意见征求,对不合适的地方加以修订,并按此法完成所有能力指标的描述。

七、结语

本研究对《能力标准》进行了初步的设计,本《标准》在内容上基于对当前实践和未来需求的关照,在描述上采用了“以完整的思维及行动过程为主线+每个工作过程的质量要求+[指定的方式或方法]”,达到了最大限度地将“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中的“策略性、方法性、规划性”等与隐性的“素养性要求”有机融合的目的。

《标准》初步完善后,希望能够通过设计出系列测试题,并选取部分学生进行实验性测试,在测试的过程中检验本《标准》的适用性与科学性,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反思,对本《标准》再次进行修改,再次完善。完善后的《标准》期望能够作为测试《中职学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试题编制依据及教学实施指导,为提升我国中职学生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作出贡献。

On the Application Ability Standard of General Information Technology

for Secondary Vocational Students

ZHANG Li

(Nanjing Jinling Secondary Vocational School, Nanjing 210014, Jiangsu Province)

第5篇:中标通知书范文

2011年度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综合统计工作共统计了所属17个区县的1 210所学校,其中小学585所,中学625所;在校学生数103万人,其中小学53万,中学50万。

至2011年底,全市中小学实验室及功能教室仪器器材设备总金额为26亿元,生均2 537元,其中小学为1 617元;中学为3 472元。2011年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总投入5.9亿元,生均为572元,其中小学为399元,中学为715元。

2 主要统计指标

2.1 每百名学生配备计算机数量

如图1所示,全市每百名学生配备计算机数量小学23.3台,比去年增加2.1台;中学40.9台,比去年增加5.2台;初中38.6台,比去年增加6.4台;高中47.8台,比去年增加2.2台;完中40台,与去年持平。

2.2 配备多媒体设备的普通教室比例

全市配备多媒体设备的普通教室比例小学为99%,与去年的持平;中学为96.9%,比去年的96.4%上升0.5%;初中为97.3%,比去年的96.7%上升0.6%;高中为96.2%,比去年的95.2%上升1%;完中为96.1%,比去年的97.1%下降1%。

2.3 全市各类专用教室仪器设备器材金额占总金额百分比

如图2所示,计算机室占总金额的比例最大,小学近1/3,中学超过1/4。

2.4 计算机及网络设备金额

全市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总金额:小学为8.12亿元,比去年7.89亿元增加0.23亿元;中学为14.9亿元,比去年14.7亿元增加0.2亿元。

2.5 教育技术装备当年投入金额

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当年投入总金额小学为

23 339万元,比去年的17 896万元增加5 543万元;中学为36 116万元,比去年的30 209万元增加

5 997万元。

各区县教育技术装备生均投入金额见图3。

2.6 图书总金额

全市图书总金额,小学为2.2亿元;中学为3.97亿元。全市校均图书总金额,小学为37.6万元,比去年的31.7万元增加5.9万元;初中为54.1万元,比去年的46.8万元增加了7.3万元;高中为95万元,比去年的85万元增加了10万元;完中为70.8万元,比去年的66万元增加了4.8万元。

2.7 图书投入金额

全市图书投入总金额,小学为2 323万元;中学为3 476万元。全市校均图书投入金额,小学为3.9万元,比去年的3.7万元增加了0.2万元;初中为5万元,比去年的4.6万元增加0.4万元;高中为6.0万元,比去年的6.1万元减少了0.1万元;完中为7.8万元,比去年的6.6万元增加了1.2万元。

3 主要特点

3.1 信息化建设继续保持增长

每百名学生配备计算机数量、计算机和网络设备金额等几项与信息化建设相关的统计指标继续稳定在较高的水平。计算机和网络设备的总金额与实验室及功能教室仪器器材设备总金额之比小学为92:100、中学为85:100;计算机数量的净增长率小学5%,中学2%;反映出本市中小学校信息化硬件建设继续保持较高的水平。

3.2 普通教室多媒体设备继续保持高的增长率

从统计数据看,今年在去年的高配备率上继续有所提高,总金额净增长率小学18%,中学7%。反映了多媒体设备的已经进入更新换代的周期,资金投入相对较高。

3.3 教育技术装备投入基本稳定,区县间差距仍较大

教育技术装备投入各区县与去年比较均有所增减,部分区县的变动幅度较大。高低相差小学达7.7倍,中学达8.3倍,其原因主要是与各区县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关。■

第6篇:中标通知书范文

一、发明名称

一种基于大型主机平台的智能仪表传输装置以及仪表计费支付系统。

二、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大型机和电子通信技术领域,涉及一种基于大型主机平台的智能仪表传输装置以及基于该平台的计费支付系统。

三、背景技术

传统抄表方式存在诸多缺陷:例如入户难;现行抄表收费结算方式不合理;数据采集不及时;无法对用户行为进行有效监控等。因而,改进此传统抄表方式是现代物业管理的重要问题。基于以上所述,设计一款远程仪表传输装置以及相应的计费支付系统,便可实现远距离自动抄表、计费、监督用户用电情况、在线支付等功能是十分必要的。

本发明提出一种智能仪表传输装置,利用GSM传输、接收抄表信息。并设计一款实现基于传输装置的仪表计费支付系统。考虑到此系统对于超大型数据处理能力和安全性稳定性要求都极为苛刻,采用IBM大型主机作为环境平台进行系统开发。利用先进的大型主机技术,将运行在大量服务器上的工作负载移植到一台运算能力较强的大型主机服务器上,可以有效减少物理服务器数量,从而达到节能、环保、缩减国内水电气缴费业务成本的目的。大型主机擅长于超大型数据库的访问、具有处理复杂多任务的能力,可使系统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并保证缴费业务7d*24h安全、不间断运行。同时,从底层防止入侵的涉及策略也保证了系统的高安全性。

四、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通过现有GSM公共通讯网络,通信效率高的智能仪表传输装置。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种基于大型主机平台的实现上述方法的仪表计费支付系统。

本实用新型的第一个目的是通过以下方案实现的:一种智能仪表传输装置,它通过星型网使水、电、煤气表(以下统称为计量表)与一个以单片机为核心的数据采集控制器连接,再用一个GSM短信收发器与上述数据采集控制器连接构成一个用户终端;在大型主机中心服务器连接一个或多个GSM短信收发器构成控制中心;多个用户终端的GSM短信收发器与控制中心的中心短信收发器通过公共通讯网络相连;在大型主机控制中心以短信方式向各用户终端分别发送指令,并接收各用户终端以短信方式发回的所属各计量表的数据。

本实用新型的第二个目的是通过以下方案实现的:一种基于大型主机平台的仪表计费支付系统,以Websphere作为开发与部署工具,提供各种Web服务;主机DB2数据库作为数据库服务;通过CICS事务网关(CTG)作为Web服务调用CICS的机制,完成对数据库的操作,或者使用JDBC直接实现对数据库的操作;以当今前沿的SSH构架作为开发模式,上述系统模型实现了智能仪表计费支付系统。系统访问采用B/S(Browser/Server)结构,用户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提供如下功能:用户注册登录;按不同季度查询各计量表累计数据,并自动统计需缴纳费用;用户在线支付;缴费票据打印;系统信息管理等。

五、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第一个实施如下,它通过星型网使水、电、燃气三个计量表与一个数据采集控制器连接,数据采集控制器与GSM短信收发器连接构成一个用户终端。IBM大型机中心服务器与一个GSM短信收发器连接构成控制中心。多个用户终端的GSM短信收发器与控制中心的通过GSM网络进行通讯。

控制中心使用各终端用户GSM收发器在网络中呼叫代码即SIM卡号区分各用户;各用户终端每个计量表定义一个编号,控制中心使用这种编号区分用户的相应计量表的数据;各用户终端使用控制中心的GSM短信收发器的SIM卡号向其回送自身各数据。

本智能仪表装置的数据发送流程如下:对于用户终端,以单片机为核心的数据采集控制器连接的三个计量表采用市面普遍使用的脉冲数字表具。在一般状态下,数据采集控制器在内部程序控制下,实时采集计量表输出的脉冲信号,将其转换为对应的计量单位,如度、吨、立方等。当用户终端的GSM短信收发器接收到信息后,立刻传送到数据采集控制器中由相应程序判断是否从控制中心发送,若不是,则丢弃此信息;若是,则继续判断其指令征字段代表何种计量表,进而采集相应表的数据,并包装相应计量表特征字段与用户SIM卡号传递回GSM短消息收发器,以控制中心的SIM卡号发送给控制中心。

对于控制中心,其中心服务器中预先存储了各用户的SIM卡号以及对各种计量表规定的抄表时间。当它运行一抄表程序时,系统则按各规定的抄表时间控制GSM短信收发器,向相应用户终端发送抄表指令信息,并接受相应数据,存储于用户的指定存储区域内。当控制中心的GSM短信收发器收到一条信息后,由特定程序判断短信息所述SIM卡号是否属于各用户终端,若不是,则丢弃此信息,若是,则继续判断其指令征字段所代表的计量表,从信息中提取相应数据,同时按SIM卡号从主机服务器中检索该用户记录,刷新存储数据,计算费用,打印账单,也可根据用户记录中的联系方式发送账单信息提醒用户缴费。

本实用新型的第二个实施如下,此计费支付系统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运行于CICS上,以MAP形式显示3270终端;另一部分通过Websphere Server,展示系统的各Web功能。系统3270终端在用户层采用了CICS提供的BMS技术实现Mapset,即实现传统蓝屏界面入口。在数据访问层则使用Transaction来调用基于COBOL编写的应用程序,可实现系统各用户的账号管理和日志的查看,同时实现了对数据库(DB2)的访问。

第7篇:中标通知书范文

一、 因合同计价方式产生的纠纷;

二、 因设计变更引起的纠纷;

三、 因工期拖延滋生问题及利息而产生的纠纷;

四、 因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导致的纠纷。

现就方面一,因合同计价方式产生的纠纷理解与解决例举进行分析。

在工程竣工结算审核中,我们审价人员首先要对工程建设合同、招投标文件及国家颁布的现行工程建设相关文件进行阅读与理解。在工程建设合同中,当事人双方会约定计价方法,这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发承包工程控制资金及支付工程款的基础。如果合同双方对于计价方法产生了纠纷且不能得到及时妥善解决,就必然会影响双方当事人的自身利益。

例举:某工程竣工结算审核。问题一,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投标书承诺,合同计价方式均为固定总价合同;问题二,工程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合同计价方式为可调价合同,且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明确为:“以中标通知书价为基准;以工程量清单为基础;以建筑管理部门的同期基价适度调整”。

问题一分析理解:1、根据《招投标法》第10条规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2、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合同价可以采用以下方式:(1)固定价合同,(2)可调价合同,(3)成本加酬金合同。依据以上条款,对招标文件与投标书进行了审核,并确认符合《招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结算审核时,是如何理解和认识的。建设单位的招标为公开招标并了招标公告,应为要约邀请;施工单位的投标,应为要约,程序符合《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于支持。

第8篇:中标通知书范文

1、 在考察了现场和研究了上述工程的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招标文件内容、合同条件、暂定工程量清单及附件后,我方决定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 我方保证从投递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有效内遵守本投标文件。在此期间之内,本投标文件对我方始终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贵方接受。

3、 如贵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人的要求,组织技术力量及管理力量,安排人员和设备,作好进场施工准备,按照规定的期限开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协调与各方的关系。

4、 我方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对上述文件中所有条款提出存有含糊不清或不理解之问题的权利。

5、 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同意上海市浦东区政府采购中心对我方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予以不良诚信记录。

6、 我方同意进一步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和资料。

7、 如果贵方接受我方投标,我方保证遵守贵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在制订和签署正式合同协议之前,本投标文件连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应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

8、 若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我方的投标,或在接受到贵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后不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承包合同,或者违反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我方同意 市 区政府采购中心对我方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予以不良诚信记录。

9、 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我方的投标。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的人:(签字)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日期:年月日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第9篇:中标通知书范文

【关键词】表达性艺术疗法;儿童;心理

一、丧亲对儿童的心理影响

死亡是人们必定会经历的课题之一,它会带给人们情感上的失落与悲伤,当个体面临死亡议题的时候,总是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来复原。对于缺乏因应能力与支持系统的儿童而言,面对死亡的经验势必是一大挑战。由于儿童在悲伤情绪的表达与处理可能有困难,无法像成人一样将自己的悲伤经验与情感做具体清楚的表达,再加上儿童悲伤反应的强度与方式会因为时间的转变而有所差异。因此,成人常会以为儿童太小不懂悲伤、对死亡经验没有什么感觉,使得儿童之悲伤失落受到忽略,而影响其往后的生活适应。Worden(1996)指出,有44%的儿童在丧亲四个月内,日常生活的例行事务如家事安排、用餐情况、睡眠时间等都会改变;丧亲一年后,前述的改变仍会持续,但渐渐能调适。亦有研究指出(Goldman,2004),儿童遭遇丧亲经验可能会表现出生理、行为、内在情感、社会、学业五方面的问题:生理层面问题如饮食异常、无精打采、失眠;行为方面的问题如攻击、反抗、过动等行为;内在情感的问题如焦虑、害怕、难过、愤怒等;认知层面的问题如失去现实感、感觉逝者仍活着、沉溺于思念逝者等;社会层面的问题如社会退缩、退化等;学业层面的问题如学习困难、上课专注力变差等。Dilworth与Hildrenth更指出早年的丧亲经验若没有获得处理解决,而形成未解决的长期哀伤,到成年期的时候,可能会有持续性的焦虑、自责、内疚、寻死的念头等问题产生。创伤对儿童的心理会产生许多负面影响,且程度不一,从生理到心理,从认知到情绪与行为,都可能会造成许多影响。因此,针对儿童的丧亲经验进行介入是刻不容缓的议题。

二、表达性艺术疗法的特点

表达性治疗会因为不同的媒材介入以及治疗师不同的理论取向而有不同的效果,大致而言,其疗效主要包含降低个案的防卫、协助治疗关系的建立、协助对于用口语表达有困难的个案进行自我表达、提供安全而接纳的宣泄管道、提供个案完成未尽事务的管道、作品可作为收集资料与评估的参考等效果。因此,治疗师可视治疗目标与个案的实际需求与状况,选择各式各样适用的表达性媒材,以协助个案获得最大的帮助。在表达性治疗中,非常强调《三角沟通的模式》(triangular communication pattern)。所谓的三角沟通模式是指治疗师——表达性媒材——个案,三者会透过表达性媒材的创作形成一个三角关系,在这样的互动关系下,可以提供个案一个正向、高度接纳的治疗环境,催化个案透过媒材隐喻的方式将心中的想法、感觉与情绪投射出来,使治疗师与个案间呈现一个正向互动的治疗历程。

三、表达性媒材对丧亲儿童的实务介入

艺术创作:艺术创作是藉由美术材料如绘画、拼贴、捏黏土等的使用,让儿童以非口语方式将内在感受,透过创作的方式具体、安心表达出来的一种治疗历程。艺术创作是抒发与转化丧亲儿童悲伤、失落经验最有效的治疗方式,因为它可使丧亲儿童透过具体作品,安心表达与分享悲伤经验。

游戏:游戏是儿童的语言,玩具是儿童的文字,这句话正可以看出游戏对儿童而言是具有相当程度的熟悉性。游戏对儿童来说有如家常便饭,因此治疗师可以透过游戏的方式让儿童在游戏中体验悲伤的经验,表达内心的悲伤与哀悼。透过游戏的方式,让丧亲儿童自发性地表达内在深层的情感、想法、经验及行为,有助于治疗的进行。

绘本讨论:绘本最大的特色之一在于能够以图文并茂的方式,以生动有趣的方式呈现绘本所欲呈现的主题,能够较贴近儿童的发展状态。绘本主要是以儿童的角度发展故事,因此透过治疗师的引导能够使儿童接受进而思考绘本所欲传达的意涵。在治疗的历程中,丧亲儿童能在阅读绘本的历程中产生投射的心理,也会透过绘本中的有关丧亲或死亡的故事以隐喻的方式使儿童的丧亲经验重现,再透过治疗师的引导,儿童能够有表达与澄清对死亡的恐惧与迷思,因此绘本特别适合使用在丧亲儿童的治疗中。

布偶:治疗师可以透过布偶的方式与丧亲儿童进行角色扮演或扮家家酒,透过布偶的象徵引导个案投射出丧亲的经验,并且透过角色扮演的方式将自己无法用口语表达出来的内在思绪、感觉,藉由布偶的一举一动表达出来。因此布偶不但可以让丧亲儿童道出心中的深层感受,更可让儿童将悲伤的情绪加以宣泄。

故事接龙:透过说故事的方式可以使丧亲儿童建立与逝者记忆的连结,并且透过说故事也可以使儿童将对逝者的思念述说出来,使儿童了解谈论死亡是可以被接受的,悲伤与失落的经验也是可以被接受的。因此,透过故事接龙的方式,可以引导个案将心中的想法说出来,赋予儿童将丧亲经验述说的权力,进而接受丧亲的事实。

沙盘:沙盘是透过沙子、沙盘和众多的物件使个案能够以一个玩沙子的形式探索较深层的心灵层面。透过建构一连串的沙游图像,个案能够用沙游图像来呈现与整合内在的心理状态。因此对丧亲儿童而言,物件可以提供一个象徵,透过排沙盘使其整合内在心理动力,从中获得自我疗癒的功效。此外,治疗师也能够从物件的象徵中了解儿童的内在动力状态,有助于治疗的进行。

治疗师通过艺术创作、游戏、绘本讨论、布偶、故事接龙以及沙盘等六种表达性治疗媒材协助丧亲个案进行复原的治疗工作,透过这些媒材的特性使个案获得最大的帮助。

四、表达性艺术疗法对丧亲儿童心理问题的治疗

在我国的社会文化中,当成人需要与儿童谈论丧亲的经验时,成人常会以沉默、逃避的方式来回应儿童面对丧亲的经验,这样的处理方式对孩子的日后发展势必会产生一些负向的影响。事实上,儿童不仅有动机、更有表达对丧亲感觉的需求,而在表达历程中是需要一位善于了解、乐于聆听、接纳他们经验的人协助。表达性治疗不仅能够提供多元的媒材协助个案表达内在的想法,同时也能让个案在较安全接纳的环境下表达自己的经验。

Worden(1996)曾指出针对丧亲的儿童进行悲伤治疗需要完成四项的哀悼任务,首先是让儿童接受失落的事实,第二是让儿童经历失落的痛苦或情绪,第三则为让儿童适应一个逝者已不存在的新环境,最后是让儿童在个人生命中重新安 置死去的亲人,并用个人的方式去纪念逝者,使两人的情感得以连结。Graham (2004)指出可以协助儿童利用个人的能力与资源来度过困境,这些资源和能力包含了儿童本身的人格特质、家庭与社会支持、儿童自身的社会互动与人际技巧等。此外,Steele(2003)也指出针对儿童创伤介入工作主要包括对创伤记忆和经历的再次体验、发展创伤叙事或说故事,与认知再框架。结合以上的经验,将治疗重点着重于:协助儿童发现自己正向的资源与能力,并在治疗历程中,治疗员从儿童个人的特质、家庭与学校三个向度着手,协助其发现自己的正向资源与能力,进而运用这些能力与资源,能够较顺利地从丧亲悲伤经验中复原。此外,在整个治疗历程中,治疗师先让个案接受再次经历悲伤经验,以及与逝者的未竟事务,之后处理这些可以得知,整个治疗历程是透过艺术创作、游戏、绘本讨论、布偶、故事接龙、沙盘游戏等表达性治疗的方式,提供儿童一个安全与高度接纳的管道,进而协助儿童表达出丧亲的经验与对死亡的看法。接着,再透过表达性媒材的辅助,协助儿童再次经验与外化丧亲的经验,最后建立与逝者情感连结的新管道。此外,在整个治疗历程之中,治疗师亦透过表达性治疗的创作历程与作品,观察与评估儿童的丧亲与问题症状的关连性,并适时做治疗策略的调整。

参考文献:

[1]Worden,J. W.Children and grief:When a parent dies.New York:Guilford Press,1996.

[2]Goldman,L.Counseling with children in contemporary society.Journal of Mental Health Counseling,2004,26:168-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