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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的活动指示精神和市卫生局有关通知精神,我们医院要积极响应安全生产月的号召,认真贯彻今年的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现结合我院实际具体情况,制定以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为载体,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效果显著、职工群众普遍参与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推动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法律和安全知识进医院、进社区,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更加深入人心,为进一步促进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确保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
无各类人员伤亡事故,无火灾、设备事故,杜绝重特大医疗事故。
三、组织领导
全院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本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各职能科室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科室活动的组织领导督查监管和贯彻落实,对本科室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负责。
四、具体活动内容
根据市卫生局关于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完善和建全生产网络组织,以科主任、科长为本科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科护士长、班组长协助科主任、科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组织现有义务消防队员,由院里统一培训和领导,协助医院加大消防安全生产的宣传,组织人员学习、培训、利用板报、条幅、会议、简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使大家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抓医疗工作就必须抓安全,安全生产才能保证医疗工作稳定、有序地开展。
1、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市里组织的安全知识讲团,搞好6月12日的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2、对全系统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一次。
3、组织水、电维修人员对全院用电、用火、线路及消防通道、重点防火部门逐个排查,找出隐患,加以整改。
4、强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落实,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安全生产工作分工明确,落实到人。
5、在今年汛期即将来临之际,组织人员提前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在今年汛期期间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
6、整章建制,落实整改措施,保证消防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行。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网络,完善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各工种的安全职责要上墙,加强重点部门的安全管理,特别是病区、药房、配电房、危险品仓库、微机房、氧气库、高压锅炉房的安全管理,落实责任人,建立健全各项责任制,对以上部门如发现问题,立即落实整改。积极配合院其它科室在安全方面的工作,落实消防安全紧急疏散预案,对预案要实习演练;同时对消防器材及消防基础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不完备的要及时更换、添置,真正做到“四不放过:即:隐患原因找不到不放过,有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整改期限不明确不放过,整改责任人不落实不放过。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在院领导的科学领导下抓好这项工作,加强医院各部门和各科室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医院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医院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二
各科室:
根据市卫生局3月12日安全会议精神,积极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个个珍惜生命的氛围,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单位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深化落实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总体目标
无各类人员伤亡事故,无火灾、设备事故。杜绝重特大医疗事故。
三、组织领导
依照连卫〔2019〕16号文件《关于2019年度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及考核细则的通知》要求,全院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本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各职能科室的“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科室活动的组织领导督查监管和贯彻落实,对本科室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负责。
四、具体活动内容
根据市卫生局及我院关于搞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完善和建全生产网络组织,以科主任、科长为本科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科护士长、班组长协助科主任、科长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组织现有义务消防队员,由院保卫科统一培训和领导。协助院加大消防安全生产的宣传,组织人员学习、培训、利用板报、条幅、会议、简报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意识,营造安全氛围,使大家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抓医疗工作就必须抓安全,安全生产才能保证医疗工作稳定、有序地开展。
1、组织水、电维修人员对全院用电、用火、线路及消防通道、重点防火部门逐个排查,找出隐患,加以整改。
2、强化管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的落实,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安全生产工作分工明确,落实到人。
3、在今年汛期即将来临之际,组织人员提前做好防汛工作,确保在今年汛期期间医院工作的正常进行。
4、整章建制,落实整改措施,保证消防安全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中心工作,以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三贴近”和“迎奥运、治隐患、保安全”的指导思想。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而促进全局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达到以活动促工作,以月促年的目的。
二、活动主题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三、活动时间
20*年6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领导小组
按照市“安全生产月”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成立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五、活动内容
各单位要围绕主题,结合自身特点,针对本部门安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认真谋划,精心部署活动方案,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做到以下几点:
1、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文件,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2、组织一次全面彻底的全局安全大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3、对所涉部门人员开展一次以完善安全制度,加强预案管理为重点的业务培训。
4、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以“关爱生命”为主题的教育活动。
5、以宣传画、板报、图片展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和火灾逃生自救教育。
6、聘请一位交警、消防队员适时开设一堂交通安全和防止火灾教育课。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第一、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能知识,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促进全州建设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州建设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峰兼任。工作人员由相关科室、单位抽调。各县市、开发区建设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州政公用行业应按照要求立即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指导好、开展好本区域、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
四、活动时间
09年6月1日至30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定于6月份的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4日)。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为推动全州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相关工作任务和活动分工如下: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任务
1.动员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相关的工作任务。
2.在州安委会统一布署下,组织“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日,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发放建设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读本等各类安全教育资料。
3.按照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年”的要求,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市政道路、燃气设施、供水设施、园林设施等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设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
4.组织开展全州建设行业二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
5.继续深入开展脚手架工程、龙门架、塔吊等专项整治工作。
6、积极参加州安委会组织开展的其它“安全生产月”竞赛活动。
(二)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行业应开展的活动
1.各建筑施工企业、市政公用行业要认真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2.各相关企业应完善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务工人员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等内部制度。
3.开展一次专题培训教育活动。各企业相关负责人,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生产安全事故风险教育为内容,强化其企业自控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安全职责、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为内容,提高其安全生产业务水平;一线作业人员以企业和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自救知识为内容,增强其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意识。
4.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题宣传活动。建筑施工现场要在工地大门口、施工通道两侧和建筑显著位置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品,营造浓厚的现场氛围。有条件的施工单位可以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关单位应积极参加由州安委会统一布置的宣传教育咨询活动。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企业对相关设施、所有在建项目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同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本企业所有设施、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消除。
六、活动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出发,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织机构,精心策划、周密安排,针对本单位、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围绕主题,贴近实际,扎扎实实,轰轰烈烈地强势推进“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各单位要下大力气,抓好宣传发动,使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人人知晓、自觉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要做到“四到位”:部署到位、发动到位、经费到位、效果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三)要紧紧围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主题,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板报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课题研究,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为深入宣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全国、全省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现就我市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通过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全市“追赶超越”发展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七进”活动。要将安全生产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纳入到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任务中。要结合《陕西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方案》明确的任务和分工,细化工作责任和任务,逐步形成相对规范的活动内容和模式;要组织宣讲组深入企业、学校、机关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农村、家庭、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安全生产宣传。
(二)开展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和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积极开展重特大事故双重预防机制专题宣传和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排查活动,对排查出的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由各市安委办进行公示公告。同时,要动员广大职工、社会公众积极查找身边的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推动企业自觉履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职责,有效提高企业事故预防能力。
(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按照中、省的统一部署,6月16日,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同步举办咨询日活动。要充分运用平面媒体、移动媒体、网络等平台,广泛进行安全生产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宣誓、安全生产万人签名、安全生产书画展示、安全文艺节目展演、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短片等互动,拓展宣传范围、提升宣传力度、增强宣传深度,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舆论氛围。
(四)开展安全生产主题宣讲和演讲比赛活动。各县市区和各级安监、公安、煤炭、交通、住建、教育、质监等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本地区、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对口宣讲,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五)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围绕“防思想麻痹、防工作松懈、防事故反弹”,选取近年来安全生产领域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通过举办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撰写案例观后感、开展反思讨论等方式,对发生的事故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总结教训,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要以油气管道、矿山、危险化学品、防汛和校园安全为重点,政企、地企、社企联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相结合、与开展深化公众和专业人员自救互救培训相结合、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评估改进相结合,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和修订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有效提高生产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
(七)参加“最美安监人”评选表彰活动。为激励安全生产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发扬爱岗敬业、不畏艰险、无私奉献的精神,省安委会组织开展陕西“最美安监人”评选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企业要积极参与;并结合实际,在本地、本行业组织“最美安监人”评选活动。
(八)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大赛活动。为凝聚社会优质资源参与安全生产,以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等为内容,面向社会征集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推出一批导向正确、风格多样、创意新颖、群众接受度高的优秀安全生产公益广告作品。同时,将优秀作品向省安监局、国家安监总局推荐。
(九)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检查活动。各县市区、各部门要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的要求,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年活动的安排部署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邀请媒体参与,对措施有力,收效显著的县市区、部门和企业进行经验总结并积极宣传;对检查出的隐患、存在的问题进行公开曝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各行业、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细化“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级领导要带头参加“安全生产月”的具体活动,带动基层、企业人员广泛参与到活动中来;要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营造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的意识,为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奠定良好的文化氛围。
(二)紧扣主题,服务大局。“安全生产月”活动要紧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主题,统筹兼顾、多措并举,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掀起学法、用法热潮。要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及时发现工作典型,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强化宣传,注重实效。“安全生产月”期间,市、县安委办要积极联系新闻媒体,播放公益广告,进行热点追踪,搞好舆论监督。企业自办媒体要结合自身特点,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采取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安全宣誓、签名、宣讲报告、演讲、文艺演出、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安全文化到企业、展览展示等方式和手段,通过多种形式普及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县市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分别于6月5日和6月30日前报送市安委办(电话/传真:xx,邮箱:xx),同时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跟踪调度,掌握相关动态,及时发现、挖掘和总结典型经验;加强信息交流,对“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的宣传亮点活动以及“七进”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报送。
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贺州市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部署,继续推进我局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结合我局职责实际,决定于2021年7月对我局监管的非煤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企业进行随机抽取检查,为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
二、抽查对象
从我局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非煤矿山企业和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企业中进行随机抽取。
三、工作机制
(一)抽查原则。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
(二)抽查方式。运用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本局2名执法人员,需要技术专家参与的,可从技术专家名录库中选派。本次抽查采取现场检查和查阅台账等方式进行。对抽查对象进行检查后,依法下达执法文书,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违规行为。
(三)信息公开。按照“谁抽查、谁公示”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公开抽查检查结果,提高检查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抽查内容
按照我局在《贺州市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贺州市政府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三版)》中的37项抽查事项清单,根据行业特点从37项抽查事项中涉及到的事项进行检查。各行业具体涉及到的抽查事项如下:
(一)非煤矿山企业抽查事项:1.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2.管理机构设置情况;3.安全培训保障情况;4.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情况;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6.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7.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8.安全警示标志情况;9.应急管理和安全设备管理情况;10.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1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12.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情况;1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1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15. 基建改扩建矿山设计审查;16.图纸真实性情况;17.按设计参数分层分台阶开采情况;18.中深孔爆破作业落实情况;19.按设计控制边坡参数和安全检查情况;20.按设计控制排土场堆置参数和安全检查情况。
(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抽查事项:1.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2.管理机构设置情况;3.安全培训保障情况;4.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情况;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6.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7.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8.安全警示标志情况;9.安全设备管理情况;10.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1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12.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情况;1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1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15.工艺管理情况;16.应急管理情况;17.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及储存管理情况。
(三)工贸企业抽查事项:1.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2.管理机构设置情况;3.安全培训保障情况;4.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情况;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6.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8.应急管理和其他安全管理情况;9.冶金和有色金属企业重点检查项目情况; 10.机械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11.建材类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12.轻工类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情况;13.粉尘涉爆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情况;14.涉及液氨制冷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情况。
附件:
1.贺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贺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7月份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3.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企业及执法
人员情况
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贺州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印发
附件1:
贺州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度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抽查项目:共37项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
对象
事项类型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1
安全生产检查
主要负责人履职 情况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
2
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广西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条。
3
安全培训保障情况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4
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情况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5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十六条。
6
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第十一条。
7
安全生产检查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
8
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9
安全设备的情况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10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七条。
11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六条、第五十六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
12
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情况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
13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14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
15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管理情况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
16
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和应急物资配备情况
企业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 708 号)。
17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条件保持及过程情况
安全评价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
18
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条件保持及质量管理体系执行情况
检测检验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1号令)。
19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检查
安全培训的资质情况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
20
培训档案管理情况
安全生产培训机构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4号)。
21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基建改扩建矿山设计审查
非煤矿山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七条、第十六条。3.《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
备注:对于不需要进行上部剥离作业的新建小型露天采石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经安监部门检查同意。
22
图纸真实性情况
非煤矿山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06)第4章。
23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检查
按设计参数分层分台阶开采情况
非煤矿山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1.《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5章。
24
中深孔爆破作业落实情况
非煤矿山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9号)。
25
按设计控制边坡参数和安全检查情况
非煤矿山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5章。
26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检查
按设计控制排土场堆置参数和安全检查情况
非煤矿山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第5章。2.《金属非金属矿山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AQ2005-2005)第4章。
27
化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工艺管理情况
危险化学品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1号)。
28
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及储存管理 情况
危险化学品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
29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经营管理情况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3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5号)。
30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安全管理情况
工贸行业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冶金行业、有色行业、机械行业、建材行业、轻工行业、纺织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
31
冶金和有色金属企业重点检查项目情况
工贸行业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法》和《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91号)。
32
机械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
工贸行业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TSGQ0002-2008);《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 6067.1-2010);《金属热处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GB 15735-2012);《电镀生产装置安全技术条件》(AQ 5203-2008);《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安全管理通则》(GB 7691-2003)《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层烘干室 安全技术规定》(GB 14443-2007);《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48-1999);《金属切削机床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GB15760-2004);《冷冲压安全规程》(GB13887-2008);《磨削机械安全规程》(GB4674-2009);《机械安全机械电器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5226.1-2002)等。
33
建材类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
工贸行业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水泥工厂筒型储存库人工清库安全规程》(AQ 2047-2012);《玻璃工厂工业卫生与安全技术规程》(GB 15081-1994);《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 6222-2005)。
34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轻工类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情况
工贸行业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浸出油工厂防火安全规范》(SJB 04-91);《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 50694-2011);《易燃易爆罐区安全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GB 17681-1999);《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GB 6222-2 005)。
35
粉尘涉爆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情况
工贸行业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200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 4228-201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 防爆导则》(GB/T17919-2008)。
36
涉及液氨制冷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情况
工贸行业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冷库设计规范》(GB 50072-2010);《冷库安全规程》(GB 28009-2011)。
37
存在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情况
工贸行业企业
重点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市应急管理局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
附件2:
贺州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7月份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编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类型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检查主体
总基数、抽查比例
检查日期
备注
1
贺州市应急局2021年7月双随机抽查计划
1
对非煤矿山企业抽查
不定向抽查
1.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2.管理机构设置情况;3.安全培训保障情况;4.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情况;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6.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7.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8.安全警示标志情况;9.应急管理和安全设备管理情况;10.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1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12.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情况;1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1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15. 基建改扩建矿山设计审查;16.图纸真实性情况;17.按设计参数分层分台阶开采情况;18.中深孔爆破作业落实情况;19.按设计控制边坡参数和安全检查情况;20.按设计控制排土场堆置参数和安全检查情况。
全市正常生产的非煤矿山企业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
20/5%
2021年7月
2
贺州市应急局2021年7月双随机抽查计划
2
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抽查
不定向抽查
1.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2.管理机构设置情况;3.安全培训保障情况;4.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情况;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6.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7.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8.安全警示标志情况;9.安全设备管理情况;10.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情况;1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12.生产经营场所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及安全出口情况;13.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情况;14.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情况;15.工艺管理情况;16.应急管理情况;17.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及储存管理情况。
全市危化经营企业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
100/1%
2021年7月
3
贺州市应急局2021年7月双随机抽查计划
3
对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抽查
不定向抽查
1.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2.管理机构设置情况;3.安全培训保障情况;4.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情况;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6.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7.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8.应急管理和其他安全管理情况;9.冶金和有色金属企业重点检查项目情况; 10.机械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11.建材类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12.轻工类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情况;13.粉尘涉爆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情况;14.涉及液氨制冷企业其他重点检查项目情况。
工贸行业
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
3/33%
2021年7月
附件3:
广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企业及执法人员情况
非煤矿山企业
1
华润水泥(富川)有限公司(富川县莲山镇石岭头灰岩矿)
张兵元,罗 阳
工贸行业企业
1
钟山县盛贵混凝土有限公司
冯招升,高 毅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1
广西辉煌交通石化有限公司同古上线加油站
一、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推进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全市小煤矿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小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重点内容
(一)执法行动的重点内容: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
2、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治理行动的重点内容:
1、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和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的;
2、干部下井带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3、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和淘汰机电设备的;
4、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5、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器配备不足的;
6、通风、排水、机电运输、防灭火、安全监控等系统不健全和压风、通讯、供水三条生命线未到采掘工作面的;
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8、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9、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的重点内容: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煤矿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工作步骤
(一)认真学习发动,开展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各单位结合本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安排整改资金,认真组织整改,全面、及时、主动地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6至9月)。
1、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2、进一步强化瓦斯综合治理和整顿关闭,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雷电等安全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单位在9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针对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对督促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及时研究解决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责任追究到人,督促干部职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根据运风公司《关于落实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公路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我项目部决定开展公路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订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建设的工作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以交通运输安全、机械事故伤害、防洪抗汛、消防安全为重点,以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和遏制交通事故为目标,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水平,保障高速公路建设的安全实施。
二、整治目标和原则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完善施工安全监管体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遏制交通运输事故、机械事故、消防事故、汛情事故的发生,使安全事故发生率为0。
(二)整治原则
整治工作务求实效,不走过场,坚持自查自纠,边查边改,做到整治一处,改正一处,不留隐患。
三、组织机构和工作分工
为加强公路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我项目部成立了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康志鹏
专职安全员: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机务部
电话(传真):
工作分工: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负责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副组长负责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机械事故伤害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防洪抗汛安全工作。
副组长负责农民工驻地,临建安全,农民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专职安全员负责日常监督检查、整改落实工作。
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结合全国安康杯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全员动员认真贯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认真开展安全检查,重点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各项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的落实工作。
(二)整治重点:
1、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2、油库及四千型导热罐等易燃易爆危险用品区的安检。
3、所有消防灭火设施的完好有效率是否达到100%。
4、路面各作业区、四千型料场临时用电设施安全警示、交通标志是否齐全,合理有效。
5、交通运输车辆安全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市卫生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步骤,结合卫生行业特点,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确保了全系统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将有关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安全生产工作无小事,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不懈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活动,特别是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制定印发了《***县卫生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坚持以自查为主,督查为辅,要求要摸清本底,检出成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大检查工作领导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时上报报表和总结;在卫生系统负责人会议上,分管局长对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布置和强调。
二、序时推进,扎实开展
我局严格按照大检查方案要求的时间及步骤,分五个阶段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在6月30日前制定方案,自查自纠。我局同时制定了调查表,对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各医疗卫生单位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开展了自查自纠,并按时上报了结果。二是开展了行业检查。7月2日-6日,县卫生局抽调县直卫生单位相关专家组成两个检查组,分片对17所乡镇(中心)卫生院(开发区卫生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重点从主体责任、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医疗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交通安全、建筑施工安全、汛期安全和安全保卫等方面进行了检查。7月10日,市卫生局安全生产督查组对我局2013年上半年工作进行了督查。四是做好迎接县安委会的督查准备。8月26日,县安全生产检查组一行在县安监局徐雪涛局长的带领下来我局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采取听汇报、看资料的方式进行,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记录,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建议,为我局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明确了方向。四是做好迎接上级政府的检查督查准备。五是对大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对各单位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按时上报总结和报表,对1-9月份的安全工作进行通报。并对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布置、再强调。
三、突出重点,成效明效
结合行业特点,重点对医疗卫生单位医疗安全的院感、消毒等方面;消防安全的设施设备配置,门诊、病房等人员密集场所,用电安全等方面;单位公务车、救护车的维护保养、人员教育培训等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医用氧气等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电梯、压力消毒锅等特种设备安全方面;医用射线、麻精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安全方面以及建筑设工安全、汛期安全、高温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通过自查和督查,全系统共组成检查组24个,参加检查督查74人,检查单位24家,其中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24家,建筑施工安全的8家,危险化学品的20家,消防安全24家,特种设备20家。检查村卫生室130家。共排查隐患38处,分别是医疗安全8处,特种设备和重点部位13处,消防安全9处,车辆交通安全4处,汛期防洪1处,建筑施工安全3处。在大检查期间,县卫生局对违法医疗卫生行为实施行政处罚4起,罚款人民币1.6万元。对于发现的隐患,相关单位立即落实专人,确保资金到位,整改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压态势,以“安全生产年”为目标,从提高认识、加强教育、强化排查、落实责任为措施,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冬季防火等重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系统内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013年9月18日
一、工作目标
利用三年时间着力打基础、促基本,到2022年底,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政府安全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安全监管体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与风险防控体系、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逐步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巩固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推进专业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大力推进科学化企业本质安全体系建设。
配合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好各项工作。
(三)广泛实施全民安全宣传教育工程。
1.提升领导干部安全能力素质。积极参加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班、专业能力提升培训班、灾害信息员培训班等,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理念,全面提升综合防范能力和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促使应急管理队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街道应急管理队伍打造成为“应得了急、担得起责、打得赢仗”的应急铁军。
2.将安全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内容。秉承“小手拉大手,以学生安全意识的提升带动全社会安全素质的提升”的理念,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安全和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培训,达到以学生安全带动家长安全,以校园安全促进社会安全的效果,以此推动社会全员重视安全防灾,走出一条提高全民安全素质、助推安全发展的新路子。
3.构建全民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网络。通过宣传栏、微信、短信等宣传渠道,持续面向公众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常识。持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陇原行”“11.9”消防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引领辖区单位积极参与宣传,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在全社会形成浓厚舆论氛围。
(四)组织开展风险隐患大家防行动。
加大宣传力度,鼓励社会公众举报身边的安全隐患。向全社会公开安全监管、消防、林草防火、自然灾害等的举报、报警电话,营造人人关心安全,全力消除身边安全隐患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15日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2020年7月至12月)。各村、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和任务安排,全面分析本辖区推进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措施,加快推动落实。
(三)重点推动(2021年)。各村、各单位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各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强基固本”行动情况,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报送镇安监站,供全镇学习推广。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