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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展有限渗透型离岸金融业务的可行性与必要性
一方面上海发展严格分离型离岸金融业务竞争优势并不明显。我国周边地区聚集了众多的离岸金融中心,比较成熟的就有香港、东京、新加坡三个。这些市场在金融机构数量、政策环境、服务水平等各方面都较上海有明显优势,对境外资金需求者和供给者有着更大的吸引力。在这种背景下,上海试行严格分离型离岸金融业务的成效不容乐观。
另一方面上海市目前已吸引了大量跨国公司,部分公司地区总部、财务中心也设在上海。在日常经营中,这些跨国公司产生了对离岸金融服务的强烈需求。我国目前对外汇资金划往境外还有较为严格的限制,跨国公司内部化的采购、生产和销售方式与我国现行外汇管理模式产生了冲突,一些合理的资金汇出要求由于当前外汇管理对交易真实性的审核标准与跨国公司的实际经济活动之间存在难于调和的矛盾而难以实现,他们只能借助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实现其资金结算及调度管理功能,如果允许跨国公司在上海开立离岸账户,把它们的一些资金转移到离岸市场,能够迅速扩大上海市离岸市场规模,有利于发挥资金的集聚效应。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在离岸金融业务规范发展的前提下,发展有限渗透型的离岸金融业务具有现实可行性和必要性。关键是监管部门能否对这种类型的离岸金融业务实行有效且到位不越位的监管。
有限渗透型离岸金融业务的风险分析及监管切入
渗透型离岸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层面:
一是国家层面。即对离岸金融市场所在东道国的风险。这种风险是多方面的:(1)外汇资金运动中的风险。渗透性离岸金融管理的失控将会对国家经济金融带来相当的风险。(2)金融体系扩张经营的风险。银行开展离岸金融业务会享受免缴存款准备金以及不受流动性要求限制等待遇,因此经营离岸金融业务的主体在受到外在约束减少的情况下,如再缺乏审慎经营意识的内在控制,则极易造成经营主体的自身风险,从而波及该主体母国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
二是微观层面。即对经营主体的风险。离岸金融业务对其经营主体—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带来的风险是多方面的。除了上述由于金融机构经营规模过度扩张风险外,还需面临比在岸业务更大的经营性风险,如离岸客户的信用风险(离岸客户大多为远距离客户,进行有效信誉评估和管理的难度较大,可控性较低)等。
我们认为无论是国家宏观层面还是主体微观层面,只要监管的切入点把准,其风险还是可以有效控制的,关键是渗透的通道设计以及监管的有效执行。那么,离岸与在岸之间会发生些什么样的资金渗透呢?我们可把渗透途径归纳为账户渗透和产品渗透两方面。账户渗透是指银行自身账户资金的渗透以及开立在银行的客户账户之间的资金渗透。产品渗透是指借助金融产品进行的渗透。另外,金融机构本身作为经营主体也可能会发生各种渗透,如经营离岸业务的金融机构有内部在岸头寸和离岸头寸之间的相互弥补会导致资金在离岸与在岸间的渗透。
由于经济金融活动的多样性以及金融在监管与创新矛盾运动中产品的不断推陈出新,上述渗透经常是立体多维发生的,但渗透的最终结果应该是导致资金上的渗透。所以我们认为渗透通道的设计与管理层最终的监管切入点是对离岸金融业务外汇监测与管理。
发展有限渗透型离岸金融业务的外汇监测与管理
对离岸金融业务的外汇监测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要求,离岸金融业务必须纳入东道国的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其业务规模应反映在该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以及国际投资头寸表中,否则在整个世界经济金融的发展中将会出现非常大的遗漏。具体的监测可按以下方面进行:
一是对银行离岸金融业务监测。这项监测应以审慎经营为目标开展。应制定统一的离岸金融业务会计标准,要求金融机构定期报送离岸业务的各项报表及临时要求的特殊报表,使当局及时了解离岸金融业务的规模,并监督各项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在外汇管理上则采用国际投资头寸表要求的相关因素由银行通过BSPL(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
二是对资金在离岸与在岸之间渗透的监测。这项监测可以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为前提开展。由于离岸账户资金可以通过各种渠道流入在岸,对国内经济和金融体系造成冲击,在岸资金也有可能离岸化,因此当局应严密监测资金在离岸与在岸之间的流动,要求主体进行资金账户间流动申报,全面了解离岸资金的流向和规模。
三是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随着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资金跨境流动的规模必将扩大,流动方式也会复杂化。应在现有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体系中相应增加离岸与境外之间资金流动监测内容。
对离岸与在岸有限渗透的监管
【关键词】外资并购 PE 跨境资本流动 外汇管理
一、PE主导的外资并购成为我国FDI的重要来源
传统的FDI以绿地投资为主要方式。近年来随着制造业产业转移的基本完成,跨境并购在全球FDI流动中的比重不断上升。根据《世界投资报告》,跨境并购交易金额及其与世界FDI流量的比值持续上升。在世界金融危机前的2007年,跨境并购交易值占全球FDI比值高达0.893:1,有学者据此认为跨境并购已构成世界FDI流量的主要部分。根据《世界投资报告》,中国的FDI流入中绿地投资仍占据着统治地位,但外资并购的增长速度超过了绿地投资。2006年中国外资并购(净值)占FDI的占比一度达到15.54%。随后在红筹管制和世界金融危机的双重打击下外资并购交易量严重萎缩,但近三年来又再度呈现振荡回升的态势。2011年度中国的外资并购净值1同比增长77%,超过2006年成为历史最高。而清科研究中心《2011年度中国并购市场研究报告》则显示,2011年度仅披露金额的外资并购交易金额为68.20亿美元,同比增长高达209.2%。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是世界投资活动中的一支新兴的重要力量。PE是针对特定对象募集,主要对非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最终通过被投资企业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退出的一种投资基金。世界金融危机前,PE主导的跨境并购值在全球跨境并购总额中的占比一度接近三分之一。中国以其快速增长的经济实力受到一些国际知名PE机构的青睐。2005年《世界投资报告》还提到来自PE/VC的投资已经成为中国FDI的重要来源,仅当时见诸报端的较大规模外资并购案就有德太投资(TPG)联手泛大西洋投资和新桥资本对联想公司3.5亿美元的投资案、凯雷集团对太平洋保险4亿美元的投资案和新桥资本对深圳发展银行1.6亿美元的投资案等。
二、外资PE并购境内企业两种基本模式
(一)离岸模式
外资PE并购境内企业最初采取“两头在外”的离岸模式,即资金募集和投资退出都发生在境外。离岸模式多采取 “红筹架构”:境内实际控制人在英属维京群岛等离岸中心设立特殊目的公司(SPV),以其为壳公司作为海外融资平台,吸收外资PE的投资,进而收购境内资产或股权,实现以“境内权益”境外间接上市的目的。境外壳公司完成在海外资本市场的融资后,融资资金通常以FDI的名义进入境内。外资PE则在封闭期结束后择机出售持股退出。
由于一方面有利于境内企业降低上市门槛、实现境外融资,另一方面在中国资本项目尚未完全放开的背景下,外资PE可以利用境外SPV宽松的监管环境便利地实现投资资金的进入和退出,降低资本运作成本的同时增强运作灵活性。因此,红筹模式一度受到追捧,成为外资PE参股境内企业、实现境内企业境外间接上市的主要方式。
(二)在岸模式
在岸模式就是外资PE独立或者与境内机构合资、合作在中国境内设立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并在境内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活动的模式。由于筹资活动和市场退出都发生在境内,其特点也被归纳为“两头在内”。
我国从2005年开始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对加强对红筹模式的监管。《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10号文)对通过红筹架构下设立境外SPV、换股并购、上市完成后融资调回等各个过程实施了全面的审查管理,其施行对外资PE的并购活动和打算境外上市的中国企业产生了不利影响:一是审批层级提高;二是审批流程加长;三是审批程序与境外上市流程的衔接不顺增加了红筹重组及上市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随着IPO重启、创业板开闸等一系列改革的推进,以及国内A股市场较为丰厚的回报率,外资PE开始寻求在岸设立投资机构。在政策环境方面,我国政府一直在积极推动人民币基金的发展。
从原则上讲,外资参与设立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可采用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契约型非法人制和信托制;可以是中外合资、合作,也可以是外商独资;境外投资者即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人(GP)出资,也可以是有限合伙人(LP)出资。出于避免双重征税等方面的原因,外资PE在境内设立人民币投资机构主要采用国际上主流的有限合伙制。凯雷集团(Carlyle Group LP)于2010年3月3日成为第一家在中国设立中外合伙制人民币基金的外国公司,随后IDG资本、红杉、普凯、黑石等国外知名PE也都相继成立了自己的有限合伙制人民币基金。
三、外资PE相关并购的外汇管理
(一)外资PE离岸并购的外汇管理
对外资PE离岸并购的监管主要落实在对境内相关主体出境设立SPV以及境外融资后返程投资的规范和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2005年的《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SPV 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75号文) 确立了以境内主体设立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为主线的返程投资管理流程:一是界定了“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等重要概念的界定,将在多重控股模式下的外资并购活动纳入到外汇局的监管范围;二是登记管理方式相对于之前的核准管理方式适度放松,同时也加强了对与离岸金融中心之间跨境资本流动的监管。三是关于“补登记”的规定使其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但75号文在实际执行中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75号文对特殊目的公司“以在境外股权融资为目的”的界定,在实际执行中较难以把握。同时,我国境内存在大量被境内居民实际控制、以套取外资优惠政策为主要目的的外商投资企业,这些企业尽管并不严格符合75号文对返程投资企业的定义,却属于更广泛意义上的返程投资企业;并且,这种企业的大量存在,也可能被利用来作为境内的外资“壳”企业以架设红筹架构,从而达到降低审批层次、简化审批环节的目的(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不属于10号文的规范范围,不需商务部审批)。
因此,国家外汇管理局又于2011年5月颁布了《关于印发〈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19号文),对75号文的实施进行补充和细化。19号文将外商投资企业分为三类: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企业、非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企业、非返程投资企业,并要求:对非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企业转为特殊目的公司需进行补标识,以解决在大量返程投资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对于已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则依据是否已发生实质性资本变动,来决定是否适用“先处罚,后补办登记”原则办理,从而使75号文关于特殊目的公司的定义和“补登记”规定更具可操作性。
(二)外资PE在岸并购的外汇管理
1.设立外资登记。公司制和契约型非法人企业的外资PE均需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外资企业外汇登记手续。2012年11月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则明确了外资合伙企业所涉外汇管理以登记为主,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完成必要的外汇登记和出资确认手续后,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外汇账户开立、资金购付汇等相关外汇业务。
2.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外资进行境内股权投资尚需经外汇局核准,这是目前在岸外资PE开展并购活动遇到的一大障碍。公司制和契约型非法人企业的外资PE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有关业务操作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142号文),其中规定一般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而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境内股权投资,其资本金境内划转须经外汇局核准2。而另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2008年11月给上海市分局的《关于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进行境内股权投资有关问题的批复》,该批复可归纳为“二次核准、按项结汇”:外资PE外汇资本金境内划转给被投资企业、以及境内被投资企业的外汇资本金结汇,均需要经过所在地外汇局核准后方可办理;外资PE的外汇资金不允许由其结汇后以人民币进行境内股权投资,而应按投资项目,由被投资企业参照外商投资资本金办理结汇。非法人制外资PE则不允许开立外汇资本金账户,而应依据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开立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账户内资金的结汇和划转须逐笔经外汇局批准。
综上所述,虽然不同组织形式的外资PE可能面临的结汇管理政策有所差异,但目前外资PE资本金的划转和结汇均需经过外汇管理部门的审批,外资PE在岸并购活动在政策上还面临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事实上,在QFLP制度试点之前尚未有一例外资PE设立并成功结汇。并且,按项目结汇的方式,影响了外资PE境内投资活动的效率,在人民币汇率波动较大的时期,还可能面对较为可观的汇率风险;而由被投资企业结汇的方式,则可能在境外投资退出,办理利润汇出时,面临较为繁琐的审批程序。
目前京津沪渝等地都陆续开展了QFLP制度试点,外资PE的结汇难题有望局部得以解决。以上海为例,该试点的一大突破在于,QFLP采用额度一次审批,分笔自行结汇的操作方式3。基金管理人可直接到托管行申请办理结汇。从而把有项目再结汇变为先结汇再投资。试点模式成熟并推开后,外资投资国内实体企业并经资本市场退出的渠道将更加畅通。
3.境内再投资。将于2012年11月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59号文),取消了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再投资的外汇登记及验资询证。并且,外商投资性公司与外国投资者共同出资办理外汇登记时,外商投资性公司将被视为中方股东登记。这一规定是否意味着外资PE境内再投资项目不受《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限制尚有待商务主管部门的明确,但对于希望通过境内再投资而部分获得国民待遇的外资PE而言,可能是一个积极的信号。
4.利润汇出与投资退出。根据《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外国投资者回收的对创投企业的出资可依法申购外汇汇出。公司制创投企业开立和使用外汇账户、资本变动及其他外汇收支事项,按照现行外汇管理规定办理;非法人制创投企业外汇管理规定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另行制定。”但对于非法人制外资PE而言,由于相关外汇管理规定的尚属空白,其在岸并购活动的收益汇回和投资退出面临无法适用的尴尬局面。
四、关于完善外资PE相关并购活动外汇管理的思考
对于外资PE并购境内企业的谨慎态度,主要基于如下理由:外资PE并购并不像传统由国际产业资本主导的FDI,能给东道国带来技术、管理和出口渠道等方面的好处。并且,由于外资PE并购后形成的厂房、设备等沉没成本较少,缺少战略性投资目标,一般并不谋求对被投资企业的长期控制,因此撤资的可能性比传统FDI大得多,甚至可能出现短期套利行为影响东道国的金融市场稳定和行业长期发展。
但另一方面也应当看到外资PE并购所具有的特定优势,如有研究指出,私募基金具有特定的所有权优势:一是资产性的所有权优势,主要指资金规模、资产结构、人力资本等优势;二是交易性的所有权优势,主要指管理、信息等方面的优势。外资PE并购能给东道国带来先进的资本运作模式,有利于东道国资本市场发育,其所具备的信息优势和专业化、市场化运作能力,也有助于提高投资资金的配置效率,并通过示范效应提高本土行业的经营绩效。并且,外资PE的相关并购活动一般具有3-7年的“锁定期”,而与跨境热钱“快进快出”的特点有显著的不同。
因此,对于瑕瑜互见的外资PE并购活动,相关外汇管理应当“扬长抑短”,努力实现外汇管理“便利”与“安全”的平衡:
一是加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立法工作,规范外资PE在岸开展并购业务的经营行为。建议在相关法规条款中,明确在岸PE机构主体身份(内资还是外资)、筹资额度、境外LP资质以及并购锁定期的相关规定,防范外资PE经营行为的短期化倾向,抑制其投资套利行为。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资本项目开放,促进国内资本市场发育,满足境内企业融资需求。加强对国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及其跨境并购活动的研究,完善相关跨境资本流动的统计监测,提升防范风险手段。在QFLP制度试点基础上,适时扩大试点范围,推动境内企业跨境融资活动由“离岸”向“在岸”的转化。
三是加强与商务部、税务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注重监管协调与政策衔接,消除监管盲区与政策套利空间。
四是探讨和研究境外LP以离岸人民币出资的可行性,在推动产生新的外商投资形态的同时,促进人民币跨境循环的渠道畅通。
注释
1.外资并购净值=东道国企业被并购总值-东道国中外国企业被并购值。数据仅包含收购10%以上股权份额的并购交易。下同。
2. 最近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已经取消了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投资款划拨核准。
3. 高改芳:《上海QFLP试点先结汇再投资》(http://.cn/2012/03/01004112376195.shtml),中国证券报,2012年9月12日访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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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欧阳塘珂:《后红筹时代的外资私募股权基金——以上市退出机制为中心》,《金融法苑》,2010年第01期.
[3]段宁宁、林婉婷:《2010年外资设立人民币基金指引》,清科研究中心,2010年
[4]徐卫卿:《2011年度中国并购市场研究报告》,清科研究中心,2012年1月
[5]杨丹辉、渠慎宁:《私募基金参与跨境并购:核心动机、特定优势及其影响》,《中国工业经济》,2008年第3期.
国际产业的分工理论说明产业在某个国家发展到成熟期后,都会引起产业外流。从二十世纪70、80年代开始,美欧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将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向亚洲国家,造就了亚洲的新型工业化国家。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又开始转向我国,与我国丰富低廉的劳动力相结合。这是我国出口大量增加的原因。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进口却没有随着国民收入提高而大量增加。
1.有效需求不足
我国进口增长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有效需求不足。近年来我国和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进口增长率出现了明显的下降趋势,如2005年我国对欧盟、美国的进口增长率仅为5%和9.1%,远远低于2004年的28.8%和31.9%。而2006年由于我国所进口的飞机、集成电路等欧美发达国家具有比较优势的商品金额增长较快(较2005年分别增长了71.5%和30.4%),因此我国和欧盟、美国之间的进口增长率2006年呈现回升趋势,但仍低于2004年水平。而同期我国和其他主要贸易伙伴之间的进口增长率仍然保持下降趋势。
我国进口增长率大幅下降深层次的根源在于有效需求不足。一方面,有效需求不足容易导致产能过剩,降低企业的利润率,使企业缺乏扩大再生产和技术革新的资金和动力,进而影响了生产资料的进口。另一方面,为解决有效需求不足所导致的一些高能耗行业,如造纸、电解铝等在过去两年中所出现的投资过热现象。
2.国家政策偏向出口
改革开放以来,为解决资金、外汇短缺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我国采取了一系列鼓励出口的优惠政策,发展沿海外向型经济,尤其是1994年人民币汇率的并轨改革更是有力地促进了出口。1998年以后,应对亚洲金融危机以后出口乏力、内需不振的形势,国家调整了出口退税率,同时采取一系列措施鼓励扩大出口和利用外资;2001年年底,我国加入世贸组织;2005年年初,纺织品配额被取消。这些有利于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的实施和体制环境的形成,都使得我国出口商品竞争优势得以进一步发挥,出口高速增长。
3.全球过剩流动性的输入
2001年以来,美联储开始实施了长达两年多的低利率政策,与其宽松的货币政策同步,我国资本项目顺差开始持续增长,人民币汇率升值的国际压力也日益高涨,这些事件均不是巧合。正是由于世界三大经济体长期的低利率政策,创造了全球过剩的流动性推动石油价格和全球资产价格上涨,也强行推动着过剩的流动性流入我国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我国开始被动地被制造流动性过剩。
4.客观存在的统计差异
出现统计差距的原因主要是以下五方面:(1)香港转口及加价,(2)离岸价与到岸价的差别,(3)统计范围的差别,(4)未统计服务贸易,(5)未统计电子商务等无形贸易。随着外国直接投资和国际生产网络造成的生产国际化,现在的"贸易收支表"编辑已经非常过时,并且有极大的误导作用。虽然跨国公司拥有其自己的资产负债和财务数据,但美国等国政府及政策制定者和国际贸易组织者却并不能准确全面地了解国际间的贸易活动。
二、国际收支顺差影响分析
国际收支双顺差影响国内的整体经济结构,加大通货膨胀的压力,由于我国特殊的外汇政策和货币政策,导致我国现有的流动性过剩,物价上涨压力大。
1.外汇储备激增,流动性过剩,物价上涨压力大
国际收支双顺差引起外汇储备激增,导致"对冲"过多流动性成为央行货币政策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内的重要任务。由于外汇储备迅速增加,央行"对冲"操作的任务越来越重,难度越来越大,成本也越来越高。国际收支双顺差导致外汇储备的过快增长,在现行结售汇制度下,外汇统一由央行购买。因此,为维持汇率稳定,央行被动地吃进了很多外汇,从而向市场投放了大量基础货币。近年来,由于外汇储备迅速增加,外汇占款增量和基础货币增量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导致央行"对冲"操作的任务越来越重,难度也越来越大,成本也越来越高。
2.削弱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央行旨在弱化基础货币大量投放的负面影响的"对冲"操作带有很大的被动性,限制了央行货币政策调控的空间和主动程度,也影响了央行的政策调控效果。面对巨额的基础货币投放,央行的"对冲"操作常常显得力不从心,而且也不可能通过"对冲"完全释放基础货币投放的压力。同时,"对冲"规模激增会导致市场利率上升,在人民币存在很强的升值预期下,外汇会大量流入,从而又抵消了"对冲"的政策效果。同样道理,外汇储备激增导致的人民币很强的升值预期,也限制了利率调控手段的作用空间。所以,"对冲"只能说在一定程度有效,但不应该作为日常政策工具而无限期、无休止地使用。
三、治理国际双顺差的对策
如果一国不主动采取措施校正其经济中的结构性失衡问题,那么,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国际套利资本的自由流动就可能对其结构失衡进行"强制校正",而这种"强制校正"往往是以国内经济的破坏性回归为代价的。日本泡沫经济及东南亚金融危机就是最好的例证。因此,改善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实现国际收支的基本平衡势在必行。
1.限制外资流入与投资流域
我国现存通货膨胀的压力很大一个因素就是国外流动性过剩的输入。因此要减缓流动性压力,必须在外资可投资领域进行严格限制,对外资流出入进行严格监管。在我国房地产行业,有关部门已经开始对外资可投资的二级市场和三级市场进行严格控制,减少外资对房地产行业的投机,减缓房价上升的压力,控制外资对民生严密相连的行业进行投机。另外,国家也可尝试对其他投资过热的行业进行控制,控制外资在大型项目中的比例,对其进行登记备案、严格监管。
2.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限制资源型产品的出口
我国出口的高速增长,目前主要依靠的是廉价的劳动力优势和资源型产品,而在技术和营销管理方面较为落后,附加值相对较低。一些高能耗产品的大量出口也会进一步加重我国能源的紧张局面,影响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应从政策上给予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更多的出口优惠待遇,并逐渐减少高能耗产品的生产和出口比重,以促进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从而实现贸易平衡。
3.鼓励企业使用外汇,进行跨国投资
目前我国海外投资增速可观,但总量仍显不足,相比其他和我国经济实力相当的国家差距也显得很大。而我国由于外汇储备过多,面临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我国政府应该鼓励企业使用外汇,进行大规模的海外投资,完善海外投资的金融服务支撑体系,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把国内过剩的生产能力转移到国外市场。
论文摘要:外汇流动情况代表着国际资本的流动分布,国际资本的流动既可能对所在国经济产生虚增的大繁荣,也可能给所在国经济带来毁灭性的打击。所以,只有对所在国外汇的流入和流出进行有效监管,才能够减少或缓冲国际资本巨额流动给所在国经济带来的冲击。
目前,我国国际收支的经常项目下的各项交易基本实现可自由兑换,尽管资本项目依旧管制,但大量国际游资依然不断地涌入我国,给我国金融安全带来隐患。因此,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加强外汇监管,防范涌人的国际游资的冲击,确保我国管制金融安全。
一、目前外汇管制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境内的外汇流动情况
外汇的流人流出是通过国际收支中的经常账户和资本与金融账户进行的,目前我国外汇的流人流出主要部分是通过经常账户下的各项交易和资本与金融账户下的一些项目的交易活动进行的,大部分是通过商品服务贸易、外商直接投资活动、跨国企业经营与并购等活动进行的。由于资本项 目依然采取强制结售汇制,人世之前企业自由用汇仍然受到很大的制约,许多出口企业低报出口数量或低报出口价格,进口企业高报进口数量或高报进口价格,以便企业用汇时可以随时使用,而不受国家购汇的限制。这些外汇剩余常常存放在国外,此时外汇有流出的趋势。加入 WTO后,我国不断加速资本与金融账户的开放,国际资金的流人流出更加畅通,渠道更加多样,监测难度也更大,给金融安全带来极大的挑战。
1.我国外汇流人情况。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外汇短缺现象十分严重,国家采取一系列措施增加外汇收入、节约外汇开支、加强外汇储备,使得外汇储备不断上升。目前,我国外汇储备近年来增速加快,截至2008年 5月,我国外汇储备总额已达到 17 969.6亿美元,大约是2000年的十倍,而2008年4月中国外汇储备单月增幅竟达到创纪录的745亿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 2008年 7月 4日公布,截至 3月底,中国外债余额为 3 925.89亿美元 (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对外负债),较 2007年底增加 189.71亿美元。其中短期外债余额为 2 367.25亿美元,比上年末增加 166.41亿美元,增长 7.56%,占外债余额的60.30%,创有史以来新高。按照国际标准,短期外债占比的警戒线是 25%。以此作为衡量标准,我国短期外债在整个外债余额中的占比已出现明显偏高迹象 ,这种现象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一旦出现资本大量外逃,就可能导致人民币危机与金融危机,这是我们所不愿看到和接受的后果。
2.我国外汇流出情况。外汇流出的情况主要包括外汇转移的渠道、流出外汇的币种、外汇流出的原因、以及流向的领域。从正常情况看,外汇的流出主要是进口支付、对外直接投资以及海外并购等方式。对外直接投资所占的份额较大,值得重点关注。但是,由于商务部对这方面的历史统计数据不公开,而从所公布数据上看,目前我国外汇流人远大于外汇流出。
3.国际资本异常流动。目前境内热钱的投机性、冲击性,具有危险性强、金额较大、流动速度快的特点。热钱流入中国的渠道包括经常项目下的贸易、收益与经常转移;资本项 目下的 FDI、证券投资、贸易信贷与贷款,此外热钱还可以通过地下钱庄和境内外商业银行流入中国。由于外汇流人远远大于外汇流出,这会带来很多问题:
首先,人民币出现严重的升值压力。外汇储备的不断激增,使外汇市场上外汇供给大于供求,通过价格机制作用,外币价格就有下降趋势,本币价格则会有上升压力,这已经从我国2005年 7月 21日人民币汇率改革中得到充分印证。随着我国资本与金融账户的不断开放,国际资本对人民币的升值预期没有消除的情况下,仍然不断地、大规模地涌人进来,这就进一步地推动人民币汇率的走高,而且这种走势明显隐藏着人为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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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人民币外汇占款数量剧增。众所周知,外汇流人增加得越多,需要投放的本币就越多。而且,外汇流入的增长势头如果持续下去,就会招致货币当局货币独立性的弱化。当人民币升值达到投机套利者的预期值的时候,在外汇市场上就会有大量抛出本币的情况。在“羊群效应”的作用下,市场上抛售本币的愿望就会更加强烈,这不但造成国内物价的飞速上涨,也会迅速导致本币大幅度对内贬值,进而对外贬值,从而使本币币值失去稳定性,人们持有本币的信心也会一落千丈。本来就实行紧缩性的货币政策就愈加不堪一击,高通胀伴随高利率的现象就会同时发生,本国经济将会遭遇致命的冲击。
另外,我国外汇储备激增在美元不断贬值、美元储备在外汇储备占比居高不下,使我国外汇储备值极度缩水,外汇储备的购买能力大打折扣,因此对我国外汇流人大于流出这一问题必须加以彻底解决。
二、解决问题的思路
(一 )宏观层面
1.加强对外高尖端技术产品、技术、劳务的购买。扩大财政对外支出既可以减少由于外汇储备过高而美元贬值带来的储备资产价值的贬损,又可以从很大程度上弥补由于货币紧缩政策造成的经济萎缩的现实问题。
2.金融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外汇资金流人流出的监测机制,尤其应对突发事件的预警、防范机制,为短期大量国际资本抽逃设置障碍。对经营外汇业务的商业银行的外汇资金的来源及使用进行监督,对国内进出口企业的资金往来通过开户行进行监督检查其资金来源及使用,对外商直接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可通过其国内开户行进行监督,等等。尤其是对辖区内总体外汇资金的流人流出进行全方位的监测,重点放在外商投资企业、国内进出口企业以及商业银行的外币存款。
3.加强国际间合作,尤其是加强与篮子货币中的货币发行国加强贸易和货币方面的合作,从而避免由于国内采取紧缩政策,造成国内经济发展趋缓,国内收益相对下降,导致已经流入国内的国际短期资本,尤其是投机性资本以外汇的形式,迅速、大规模的逃离给我国货币政策带来的对冲影响,尤其是给我国经济带来的严重冲击。
4.借鉴美国最近发生次债危机时美联储采取的大型投资银行介入的紧急融资安排,防止在外汇大量撤离时,本币币值波动剧烈,从而利用大型投资银行进行债券的买卖,稳定本币币值的应急性金融安排。
5.调整短期外债占外债总额的比例,即减少短期外债在外债总额的比例,避免由于短期内大量外汇抽逃现象的发生。按照国际标准,短期外债占比的警戒线是25%。以此作为衡量标准,我国短期外债在整个外债余额中的占比明显偏高,建议将我国短期外债占外债余额中的比例调到国际标准或以下。
6.加强中资银行对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降低对外资的依赖程度,既可避免大量外汇资金的流人,又可解决储蓄资金分流难给商业银行造成的困境问题,同时对物价也会产生抑制作用。
(二)微观层面
1.各商业银行必须加强对外汇流人流出的数额进行有效监测。按季度报表显示的各项统计结果做数字分析,尤其是对外汇资金来源总额、外汇资金运用总额、外汇买卖总额、境内外存放总额的变动分析可以较全面掌握外汇流人流出情况,同时重点监测外汇资金运用项目大于外汇资金来源项目时,关注差额变动情况。如果差额过大,说明短期资本流出大于流人,市场上会出现外汇短缺,本币汇率会有大的下跌。因此,对金融管理部门来说,以此建立健全外汇资金流人流出的检测机制十分必要,这样就可以为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避免行业危机提供预警和防范机制。
2.鼓励国内企业进口先进国家的先进技术、先进设备、以及先进行业的优秀人才 (以外币支付其劳务报酬),并且鼓励有潜力的大企业走出国门,对外投资。这样既可疏导我国外汇资金流人大于流出的矛盾,同时也可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壮大企业经营规模,使企业走出国门,为经济的长久、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强化外商直接投资国来源的多元化原则,而且应按照其货币的稳定程度划分投资国的份额按额度大小的顺序应按欧元区、日本、美国划分份额为宜。目前,美元走势疲软,正经历第二阶段的次级债务危机。这样做可以避免美元进一步贬值给我国外汇流人流出带来的不利影响。这也是马克维茨的投资组合原理,在引资国吸引外资时的具体应用。要实行多样化引资渠道,以规避投资风险一样,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也要分清主次,选择多个投资国。
4.国内各商业银行在向外管局呈报 “外汇信贷收支表”时,应单独呈报一份标有外汇币种的报表,这样会更有利于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对分币种的外汇流向进行明确跟踪,尤其是流人流出的某一外汇占外汇总额的比例情况,特别是美元的占比情况进行检测,因为随着美国次贷危机的蔓延,国际投机性资金对美元的信心大打折扣,为追逐高收益,大量国际游资就会以美元的形式暂时转移,重新寻找获利市场,这样美元资金就极有可能渗透到新兴市场国家。
总之,对外汇流人流出的监测非常必要,尤其是当今美国经济疲软、国际经济走势难以预测的情况下,以外汇形式流入流出的国际游资更是对世界经济、区域经济、一国经济,甚至地方经济构成严重威胁,这不能不引起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
参考文献:
[1] 史亚荣.中国外汇储备管理之探讨[J].开发研究,2006(5):118—121.
【关键词】新汇制;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
2005年7月,中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这标志着我国的汇率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后,汇率弹性已逐步显现。总体上来看,汇改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持续呈现小幅上扬态势,对欧元汇率略有下跌。2008年我国将会继续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增强汇率弹性,这意味着人民币汇率波幅将进一步加大。对于从事涉外经营活动的经济主体来说,汇率的不确定性加大了企业的决策难度,对企业的长期经营战略产生影响,由此带来的潜在市场风险不容低估。
一、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汇改后,一些涉外企业已经认识到汇率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开始寻求规避风险的措施,但整体来说,涉外企业在风险管理方面仍存在很多问题:
(一)涉外企业对汇率风险管理的认知不足,无法全面有效地防范汇率风险
管理人员对汇率风险管理的认知度决定着企业防范汇率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对于许多企业来说,汇率风险仍然是一个陌生的问题。长期以来人民币汇率相对稳定,企业经营管理者对汇率风险了解甚少,面对新的汇率机制下日益显现的汇率风险,大部分企业显得束手无策。
金融衍生工具是规避汇率风险的重要手段,但很多企业对金融衍生工具的认知存在误区,缺乏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不愿意为防范汇率风险支付成本,运用金融衍生工具规避风险的积极性不高。还有些企业则把金融衍生工具当作一种赢利手段,以投机为目的,期望取得高额利润,反而把自己置于更大的风险之中。
由于企业对汇率风险管理认识不足,缺乏汇率风险管理的知识和技巧,无法全面有效地防范所面临的汇率风险。
(二)可供选择的金融衍生避险工具较少,涉外企业防范风险的途径有限
现阶段我国的资本市场还不够成熟,虽说各大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许多创新型的避险工具,但与发达国家相比,金融衍生工具仍然较少,加上很多套期保值的工具在基层金融机构还没有全面开办,可供企业选择的金融衍生避险工具的种类仍然偏少,而且订价不合理,导致避险成本过高。对于一般的涉外企业而言,利用金融衍生产品来避险防范外汇风险的途径非常有限。会计论文
(三)出口产品缺乏竞争力,难以取得定价主动权
涉外企业防范汇率风险的方法大多需要通过谈判在合同中规定,目前大部分出口企业生产的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产品科技含量低,缺乏竞争优势,因此在谈判中缺乏议价能力,难以取得主动权,无法通过协议让对方分担风险,给企业经营带来困难,有的企业甚至放弃了交易。
二、我国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涉外企业的汇率风险管理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制度的约束
中国是实行较严格外汇管制的国家。国际上许多成功外汇风险管理战略和方法应用于我国推行时不可避免地受到外汇管理政策的约束。主要表现在:一是行政审批内容和环节过多,收费过高,企业疲于应付,无法及时有效地抓住有利时机规避风险,甚至导致企业错过有利的结售汇时机;二是人民币只在经常项目下可兑换,企业不能以人民币作为结算货币来规避汇率风险;三是现行办法规定大多数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必须以真实交易为背景。这种实需原则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使用衍生产品的灵活性。
(二)商业银行金融服务配套机制跟不上,金融产品定价不合理
受传统观念影响,商业银行整体的汇率风险管理及规避机制尚未形成,金融服务配套机制不完善。近年来,虽说银行非常重视衍生产品的开发,但是对企业面临的汇率风险问题警示不够,对金融衍生产品宣传和培训不力,大多数企业的管理人员不了解银行的避险工具,难以运用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汇率风险,这是造成企业缺乏风险意识、避险的知识和手段的重要原因之一。
当前,金融衍生产品定价机制还存在不合理性,定价普遍过高。大多数企业利用贸易融资来提前收汇结汇,在一定程度上锁定了汇率风险,却要支付较高的手续费和保险费等,难以完全享受到避险保值的好处。不少企业认为金融衍生产品不太适应用于进出口业务量较小的中小企业。
(三)涉外企业缺乏汇率风险管理方面的专门机构和专业人才,难以建立完备的外汇风险管理体系
涉外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能力较弱还在于缺乏具有外汇风险管理知识和技能的专门人才。很多企业在实际经营中,涉及外汇的业务一般是由财务部门兼管,只有少数企业在组织机构上设置专门的外汇风险管理部门或人员。由于财务人员不具备专门的汇率风险知识和技能,无法从企业战略的高度出发,从整体上提高企业的汇率风险管理水平,利用有效的手段对企业所面临的汇率风险进行防范。即使企业能够使用金融手段来防范汇率风险,因为没有专门的机构对汇率风险进行统一管理,难以建立完备的外汇风险管理体系,无法对企业面临的各种汇率风险进行有效的识别,更谈不上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的测量和管理,绝大部分企业只是单独地使用金融工具,没有从整体上形成一个完整的战略构架,往往会失去在交易前防范汇率风险的最佳时机,很难完全规避风险或达到最佳的管理效果。
三、涉外企业加强汇率风险管理的途径
汇改后,国家进一步放宽了外汇管理政策,但在短期时间内,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的外部环境仍然难以得到彻底改变。涉外企业如何利用外部现有的条件,发挥自身优势,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合理规避外汇风险,是企业当前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
(一)加强汇率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实施,提高自我防范能力
1.提高全体员工风险管理的意识,形成一个良好的汇率风险管理氛围
防范汇率风险,提高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意识很重要,企业只有充分认识到汇率风险的危害性,才能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规避风险。汇率风险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企业全员性的活动。企业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每一项活动都可能涉及到汇率风险,如企业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各部门都应积极参与风险管理策略的实施过程,单靠某一个部门将会大大减弱汇率风险管理的效果,只有企业的每个员工都有汇率风险管理意识,每个部门都参与到汇率风险管理中来,才有可能在企业内部形成一个良好的风险管理氛围。
2.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把汇率风险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企业必须意识到,只有建立全面的汇率风险防范体系,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才能应对汇率波动对企业经营造成的影响。汇率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汇率风险管理战略目标的制定、外汇风险的识别、风险限额的设定、不同类型外汇风险的测量和管理手段的选择以及事后风险管理的评估系统等。为了有效地防范汇率风险,企业的管理者应从战略高度出发,确定汇率风险战略目标,并根据自身特点和风险承受能力,确定外汇风险限额,制定出汇率风险管理政策,在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应突出全局观念和各部门的分工协作,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外汇风险管理战术和避险措施,并在事后对风险管理的效果进行评价,总结经验和教训,找出不足,不断对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力争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会计论文
3.加强科学有效的监管力度,在企业内部建立汇率风险预警机制
企业在汇率风险管理过程中最关注的是外汇汇率的波动,无论汇率如何波动,企业都有可能面临风险。因此,企业必须要加强科学有效的监管力度,在内部建立汇率风险预警机制,确定汇率变动的方向和波动幅度,对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风险管理过程进行监控,主动对可能面临风险的外币资产或负债项目进行调整或保值,及时发现风险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出现汇率风险失控现象。
4.加强高素质外汇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有效地防范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管理制度的执行最终还要依靠人来完成,由于规避汇率风险是一项对技术性要求较高的业务,对汇率变化趋势进行准确预测是规避汇率风险的前提条件,金融工具是规避汇率风险的重要手段,但汇率变化莫测,金融衍生产品品种繁多,交易程序复杂,而且更新速度非常快。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专业人才对汇率变化趋势进行准确预测,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因此,要加强高素质外汇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建立健全专门的管理机构,安排专职人员从事汇率的预测和防范汇率风险的管理工作,加强对金融产品相关知识的学习与研究,对所面临的汇率风险类型和安全程度进行科学判断,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地运用各项工具和手段对外汇风险进行管理。在汇率瞬息万变的今天,企业只有不断充实外汇人才,才能增加汇率风险管理的有效性,使汇率风险不再成为制约企业利润增长的瓶颈。
5.将事前预防与事后规避相结合,把汇率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经营管理的始终
要密切关注和研究外汇管理政策,采取事前预防和事后规避相结合的措施来规避汇率风险,将汇率风险管理贯穿于整个经营管理的始终。交易前以预防出现汇率风险为主,交易后,以规避汇率风险为主。在交易前,可通过选择多种计价货币、订立保值条款等作为防范风险的主要手段,在交易后,应特别关注风险敞口头寸,将提前或推迟结算、使用金融衍生品和贸易融资作为规避汇率风险的主要手段。如开拓海外市场的业务人员在谈判中通过订立价格条款来规避风险;交易后风险管理人员通过金融衍生工具对汇率风险暴露头寸进行对冲等手段规避风险。
(二)加强经营管理,化解汇率风险
1.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增强国际竞争能力
出口企业要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为契机,在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保持产品价格优势的同时,更要加快结构调整。加强高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发,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品牌内涵,走差异化、品牌化之路,提升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在谈判中的议价能力,这样,才有可能有效地利用价格条款来分散或规避汇率风险。
2.实现跨国经营,提高汇率风险防范能力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下,大型涉外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通过选择在不同国家投资生产,并在当地直接销售,不但可以消除贸易壁垒,还可以减少因本外币兑换而产生的汇率风险。涉外企业可以灵活地选择经营地点或市场,获得多渠道的原材料和生产部件的供应,减少了这些原材料的直接进口;将在当地生产的产品直接销售,减少了本外币之间的兑换,更加有利于企业提高防范汇率风险的能力。
3.实施进出口业务的多元化,降低汇率风险的危害
在国际贸易中,使用单一外币结算会大大增加汇率风险。如果涉外企业在某一时间内将其进出口业务同时分配到不同国家的市场,采用不同的货币作为结算货币,这样就等同于使用多种外币作为结算货币。对于本国货币来讲,有的结算货币升值,有的结算货币贬值,企业的汇率风险被减小。由此可见,实施进出口业务的多元化经营,有利于涉外企业降低汇率风险的危害。会计论文
4.实施融资的多元化,分散汇率风险
随着国际资本市场的迅猛发展,对涉外企业来说,特别是对跨国公司而言,外币融资的渠道越来越宽,非常容易获得外币融资。企业要尽量从多个国际资本市场以多种外币融资,使得负债货币多元化,从而通过拥有多种不同外币债务来实现保值和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企业管理汇率风险的过程是复杂的,应把风险管理与其整体经营和发展战略融合起来,确保企业拥有一个长期性的汇率风险管理策略。对于目前的中国企业来说,最为重要的是要树立汇率风险意识,将汇率风险的思想融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之中,形成一整套汇率风险管理机制,合理选择汇率风险管理方案,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将汇率风险的危害减少到最低限度,为企业长期健康稳定和持续地发展创造条件。
【参考文献】
[1]栗书茵.我国涉外企业外汇交易风险研究[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12):48-52.
巴塞尔协议核心内容是商业银行必须量化信用和市场等各种风险并计算相应的风险资本要求,而外汇风险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市场风险。近年来我国银行间OTC市场建设取得快速发展,已推出外汇远期和外汇互换等一系列外汇金融衍生品。随着我国汇率波动幅度的逐渐加大,如何在保持金融稳定的同时提高风险管理效率,是当前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从1994年开始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对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的监管是我国结售汇管理和金融监管的重要内容。随着国际和国内形势的变化,尤其是当前国际金融市场持续震荡,发达经济体相继推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导致跨境资本流动波动加剧,并向新兴市场国家转移,人民币也面临较大升值压力,给我国的外汇风险管理带来巨大的挑战,原有头寸管理方法显现出了一些不足。譬如,以前银行不能持有负头寸,这样在人民币升值的趋势下,银行不能通过持有外汇负头寸来规避外汇贬值的风险,限制了银行对冲汇率风险的操作空间,不利于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活跃。
国际外汇市场是一个典型的场外(Over-the-counter,OTC)市场,以离岸金融市场或境外金融市场为主,是一个组织松散、受到监管较少的场外市场,主要集中在纽约、伦敦、新加坡等国际大城市和国家地区。场外金融市场是一个批发性市场(Whole sale market),该市场的金融产品通常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量身定做”,最能体现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因此,美国等监管机构为避免过度监管窒息金融创新,提倡自律监管,没有要求投资银行和对冲基金等机构实施巴塞尔协议中关于风险计算与资本充足率的规定。国际外汇市场是完全自律的市场,各国央行等监管机构在外汇市场建立中的作用非常有限,市场参与者统一遵守行业自律规则,从事衍生产品交易的银行要遵守 ISDA 或类似的 MASTERAgreement等协议,并自行控制交易风险,监管机构一般不单独针对衍生产品及其交易制定特殊的监管规则,而将精力集中在完善市场基础和加强软环境建设等方面。由于该市场产品复杂,且交易规模巨大,市场监管宽松使得其蕴含着巨大的系统风险。
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的频繁发生尤其是美国次贷危机发生后,如何有效管理场外金融风险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西方国家监管层逐渐重视对外汇金融风险的监测,主要根据巴塞尔协议的监管原则,监管这些金融机构对风控原则的遵守和执行情况,其中,外汇头寸管理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种有效的汇率风险管理手段[1]。随着我国外汇形势的变化和银行外汇业务快速发展,2012年4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了《关于完善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在现有结售汇综合头寸上下限管理的基础上,将下限下调至零以下,根据结售汇业务量分档最多可允许持有1000万美元外汇负头寸,这在我国外汇头寸管理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有利于拓展外汇市场的广度和深度,给予商业银行在管理外汇头寸方面更大的灵活性,有利于市场均衡价格的发现。但目前还只是一个有限的放开,外汇风险管理仍面临不少挑战,例如目前我国国内商业银行对外汇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与控制方法、工具、系统滞后或缺失,不能适应市场风险管理日益复杂化的要求,包括VAR在内的计算模型是从国外引进的,没有考虑我国特殊经济结构的模型。随着外汇市场衍生品的推出,外汇远期和互换等衍生品相继纳入头寸计算范围内,增加了头寸管理和风险资本计算的复杂性。鉴于此,有必要分析当今各国在头寸管理和风险资本方面的做法,借鉴这些国家在头寸计算和管理等方面的经验,逐步完善我国的头寸管理制度,在保证国家金融安全、有效实施货币和汇率政策的前提下,推动外汇市场的发展。
二、中国外汇市场交易分析
随着我国汇率波动范围和弹性的逐渐加大,外汇产品风险已成为监管层和各金融机构关注的重要问题。我们以远期外汇市场为例,选取从2005年8月汇率改革到2007年3月共20个月作为考察期,以月为周期,从合约持仓集中度和市场会员持仓总量变动率等方面对我国的外汇市场交易进行分析。
合约持仓集中度,反映的是该合约的交易双方的集中程度。外汇市场远期合约期限大致可分为1周、1周-1月、1-3个月、3-6个月、6-9个月和9个月-1年等六类。由表1可以看出,美元远期交易在我国外汇远期交易中占主要地位,各合约按交易频率和按交易量排序的结果基本一致,1-3个月美元、1周-1月美元和9-1年美元是我国外汇远期市场上最活跃的三种外汇远期合约。下面重点考察1-3个月美元远期的持仓集中度,分买方和卖方考察前3名市场成员的交易资金占该合约总交易资金的比重。
图1列出了1-3个月美元远期合约的持仓集中度情况。可以看到,2006年2月以前1-3个月美元远期的买方资金集中度水平很高,基本在95%以上,2005年8月、9月和10月则都高达100%。随后该集中度水平有较大下降,基本都维持在55%到80%之间,但2007年1月和2月该集中度水平大大提高,2007年2月高达98.7%。总体说来,我国1-3个月美元远期合约买方资金集中度水平处于较高水平。卖方资金集中度情况和买方基本一致。
从具体的市场主体上看(表2),1-3个月美元远期合约交易主要集中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花旗银行、德意志银行等国际大的外资银行,市场集中度较高。
市场会员持仓总量变动率反映各外汇远期市场的市场主体某合约的交易量变动情况,本文分别从买入和卖出两方面考察1-3个月美元远期合约的情况,且只考察比较活跃的市场成员的交易量变动情况,选取交易量前三名的市场成员进行分析,详见图2。
图2显示1-3个月美元远期合约主要买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花旗银行。工商银行的买入主要集中在2006年4月之前,之后其买入量为0,而且除2005年2月交易量较大为14.81万元外,其余都在7.5亿元以下。农业银行的买入较为分散,除2007年其买入量为15.42亿元外,其他都在10亿元以下,但其总体买入量要比工商银行多。花旗银行的买入则比较连续,从2005年12月开始每月都有买入该合约,但其买入量都比较小,基本在5亿元以下,而从2006年12月开始其买入量有较大增加,2007年2月更是高达43.9亿元。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我国远期合约交易的集中度非常高,且交易连续性较差,存在交易量异常变化,如果外汇头寸管理滞后,商业银行将无法通过持有外汇正负头寸对冲汇率风险,不利于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活跃和健康发展。并且现在多数国家根据外汇头寸计算外汇风险和风险资本,而确定合理的外汇风险头寸计算方法,便于中央银行掌握更充分的信息从而更有效地干预外汇市场。因此,有必要分析当今各国在头寸计算管理和风险资本监管方面的经验,逐步完善我国的头寸管理制度。
三、各国(地区)外汇头寸管理方法
为对外汇头寸进行控制和有效监管,首先要明确头寸的计算方法。国际通常采用的方法是:首先确定对单一货币头寸的计算方法,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对各种货币的头寸进行汇总,得到一个总的头寸。单一货币头寸常用来测量在汇率发生单位变动时,银行持有该货币头寸所面临的损失或盈利。当计算出单一货币的头寸后,就容易计算一个银行总的外汇头寸,目前总外汇头寸有三种最常用的方法[2]:
(1)总的加总头寸(GAP, gross aggregate posi-tion),即所有币种净空头之和的绝对值加上所有币种净多头之和的绝对值;(2)净加总头寸(NAP, net aggregate position),是所有币种空头头寸之和与所有币种多头头寸之和对冲后的差额的绝对值;(3)简略的头寸(SHP, shorthand position),即为所有空头头寸之和与所有多头头寸之和二者之中最大者,因此,该方法又称为最大加总头寸(MAP,maximum aggregate position)法。
举例来说,假设Fi表示单一货币i的头寸。如果Fi>0(Fi<0),表示该货币是一个多头(空头)头寸。为了计算起见,用Pi表示Fi>0时Fi的绝对值,Ni表示Fi<0时Fi的绝对值。 用P表示所有Pi之和,用N表示所有Ni之和,则三种总头寸的计算方法如下:总的加总头寸(GAP):GAP=P+N;净加总头寸(NAP):NAP=(P-N)的绝对值;简略的头寸(SHP):SHP=Maximum(P,N)。假设一家银行具有以下的外汇头寸(换算为本国货币计价):
则 P=170,N=175,GAP=170+175=345,NAP=5,SHP=Maximum (170,175)=175。至于采用何种计算方法,取决于货币币值之间变化的相关性。如果货币之间完全正相关(即相关系数为1),则跨货币的汇率风险理论上可以忽略,在这种情况下,加总方法宜采用NAP计算方法,这是因为多头和空头之间可以相互抵消;如果货币之间完全没有相关性或者完全负相关,则多头头寸的损失(或盈利)则无法由空头头寸的盈利(或损失)来对冲,这种情况下,宜采用GAP方法,因为该方法将空头和多头相加,更准确地反映了头寸持有者的风险。而简略头寸方法是上述两种方法的折中,适用于货币之间有一定的相关性但不是完全相关的情形。采用何种计算方法取决于货币之间变化的相关性以及本国的具体情况,但考虑到极端的完全相关或不相关的情形在现实中不可能出现时,MAP方法是一种最好的折中。在总头寸的计算方法上,各国往往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但MAP方法是巴塞尔协议委员会推荐的方法[3],使用简易头寸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节约银行的监管资本,在实际操作中使用得比较多。
境外市场风险监管的成熟经验对我国外汇市场风险监管有相当的借鉴作用。本文将选择有代表性的国家(地区),考察其具体的头寸管理方法,这些国家(地区)分为两个样本:5个发达国家和8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对于发达国家,本文选择了10国集团、欧盟以及澳大利亚、新西兰和挪威等5个发达国家,表3列出了这些国家的头寸管理概况。表4中列出了8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头寸管理情况,包括:亚洲的香港地区、印度尼西亚、韩国、马拉西亚、菲律宾,拉丁美洲的巴哈马群岛,非洲的冈比亚、加纳。
(一)头寸计算方法及限额设置依据。
在总头寸的计算上,各国和地区往往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选择NAP、GAP和MAP法均有。其中,简略头寸方法(MAP法)论文格式是巴塞尔委员会推荐的方法,即取多头头寸绝对值和空头头寸绝对值二者中的最大者,在实践中被较多地使用(如欧盟、澳大利亚、香港地区等)。从表3中可以看出,大多数发达国家将各外汇业务项目按照NAP、GAP或MAP方法进行加总后,对外汇敞口头寸与资本金的比率都做出规定,实行一个统一的比例,这样简化了管理的复杂性。而表4中,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也都是根据一级或二级资本(香港地区、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来确定外汇头寸数量。有时,外汇交易的资质(如澳大利亚)、外汇历史成交量(如加纳、马来西亚)、外汇管理能力(香港地区、马来西亚)也是在确定外汇头寸时的重要参考指标。
(二)头寸计算范围。
在头寸计算范围方面,发达国家大多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资本充足率要求统一对表内和表外业务设置头寸[4]。不少发展中国家外汇头寸也同时包括了表内和表外项目,从趋势上看,远期、期权以及未来出现的创新品种等衍生品表外业务会纳入头寸的计算范围之内。
(三)头寸设置的正负区间。
在头寸管理中,多头和空头外汇头寸的设置的对称度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重要问题。大多数的发达国家以及像巴哈马群岛、香港地区、印度尼西亚等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设置的多、空头寸相等。头寸设置的不对称程度,能够反映一国央行设置头寸的动机和依据。一些国家,如加纳对多头头寸的控制比空头严格,而另一些国家如韩国、菲律宾对空头头寸的控制比多头严格。究其原因,对于前一类国家,即对多头控制比空头严格的国家,其原因可能在于:一是减轻本国货币的贬值压力,因为对多头控制严格,会促使市场卖出外汇增加,相应地买入本币的量增加,减缓了本币贬值压力;二是鼓励本国银行的海外融资行为,最大限度地引进海外资金;三是对于那些仅控制多头而对空头不实行管制的国家,管理当局可能认为本国银行没有能力从海外融入资金,因此对空头头寸进行管制没有意义,或者本国货币贬值时空头头寸面临的潜在风险没有引起当局的注意和重视。后一类国家,即对空头控制比多头严格的国家,目的可能在于通过放松多头头寸增加外汇储备,以表明本国良好的国际信用。
但这里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即上述头寸设置的政策目标与巴塞尔监管的谨慎性原则可能会有冲突。根据巴塞尔监管的谨慎性原则,如果一国货币贬值的可能性大于升值的可能性,则对外汇空头头寸的控制应更严格,应鼓励本国银行持有多头头寸[5]。
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本国货币贬值的可能性的确比升值的可能性更大,因此根据谨慎性原则,应对空头头寸的控制更加严格。但这种不对称的头寸设置,将给银行以更大的空间买入外币卖出本币,这种市场交易行为将导致本国货币贬值压力进一步增大,这就与该国的外汇政策目标相矛盾。
四、头寸管理、审慎监管与央行外汇市场干预
从各国头寸管理的实施情况看,实施外汇头寸管理的主要目的包括:基于谨慎原则确定风险资本、提高央行干预外汇市场的有效性、提高外汇市场效率以及限制一国外汇储备的波动等,本文重点阐述头寸管理对风险资本和央行外汇市场干预的影响。
(一)头寸管理与风险资本。
根据巴塞尔协议的审慎监管原则,对市场风险应设置相应的资本要求,已成为国际上银行进行风险管理普遍接受的模式[6]。监管的前提是风险的识别和量化,目前对于外汇风险主要有基于外汇头寸的限额方法(Limits on the size of open positions)和内部模型法。内部模型法是指基于银行内部风险价值(Value-at-Risk,VAR)模型的一种计量方法,在计量风险的基础上对风险设置最低资本要求。VAR方法也是《新巴塞尔资本协议》的技术基础之一,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对《新巴塞尔协议》的逐步重视,采用VAR限额进行市场风险管理也成为必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规定:“VaR值已成为计量市场风险的主要指标,也是银行采用内部模型计算市场风险资本要求的主要依据”。[ LunWenData.Com]
但对于市场风险中的外汇风险,目前多数国家采用基于外汇头寸的限额方法,原因在于内部模型法存在一定的局限性。VAR方法计算复杂,需要大量的信息,对实施的要求较高,在实际操作中,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方法未涵盖价格剧烈波动等可能会对银行造成重大损失的突发性小概率事件,因此需要采用压力测试对其进行补充。而且大多数市场风险内部模型只能计量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不能计量非交易业务中的市场风险。因此,使用市场风险内部模型的银行应当充分认识其局限性,恰当理解和运用模型的计算结果。为此,巴塞尔委员会建议监管当局在满足以下一些条件时才允许使用该模型计量外汇风险[7]:首先,银行的风险管理系统在概念上是健全的,并且能够保证风险管理的完整实施。这些标准是银行总的内部控制系统的组成部分,共涵盖了立于交易的风险控制单元、主动的风险管理介入、完善的风险控制记录系统、银行内部审计对风险管理系统的独立检查等。其次,银行具有足够多的能使用这项复杂模型的技术人员,不仅交易岗位需要,而且风险控制或者必要的后台领域也需要。再次,基于监管当局判断,银行使用的模型由合理计量风险的良好记录。最后,银行定期进行压力测试。
由于存在上述局限性,目前在各国和地区最常用的外汇风险暴露测度指标是机构净敞口外汇头寸。头寸计算方法简单,且实施简便,从 20 世纪70—80年代开始,各国商业银行就已经普遍使用敞口头寸计算市场风险,监管机构也普遍通过头寸管理来进行汇率风险管理,根据暴露于风险下的外汇敞口头寸(通常是简易头寸,MAP)设置8%的最低资本要求[8],从表5和表6可以看出,不管是发达国家和地区还是发展中国家,大多根据外汇头寸计量外汇风险和设置风险资本,对多头和空头头寸设置对称的资本额度,资本额度在1%至150%,多数设置为20%。这对中国有借鉴意义,目前我国监管层大力推行VaR值作为计量市场风险的主要指标,但由于VAR是从国外引进的,没有考虑我国特殊经济结构的模型,而我国二元市场的经济结构特征对金融业特别是银行的市场风险存在显著影响,国内IT系统和数据库发展较国外仍有其局限性。并且商业银行的市场风险分为银行账户风险和交易账号风险,只有可交易工具才具有市场价格的连续记录,可以用统计方法测量和建模,但对于银行的外汇交易,由于每笔交易具体且实时性强,要想及时计算出VAR难度较大,而采用基于外汇头寸的限额方法,可以有效解决上述问题。
(二)头寸管理与央行外汇市场干预的有效性。
各国进行头寸管理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为外汇政策服务,即通过发展国内银行间外汇市场,为实现经常账户的自由化服务,并且通过限制外汇市场交易商的交易头寸,以确保本国汇率的稳定。因此,发展中国家监管部门往往明确规定多头头寸的上限和空头头寸的下限,并且在这个上、下限范围内,交易商可以向市场提供必要的市场流动性。另外,外汇头寸限额反映了一个国家的信用,当一国设置的多、空头寸的上下限不对称时,例如设置较大的外汇多头头寸而设置较少的外汇空头头寸时,将有助于改善一国总的净外汇资产额,这将表明该国具有较强的外债偿还能力。Kriljenko和Ivan(2003)指出,发展中国家实行的外汇头寸管理和结售汇等制度,可以使这些国家的中央银行比发达国家中央银行更有效地干预外汇市场[9]。
从头寸管理的实施效果看,相比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监管者能够更有效地实施头寸监管,从而可以更有效地干预外汇市场。究其原因,这些发展中国家的监管者往往具有更大的信息优势。在监管当局实施外汇干预后,外汇市场参与者改变他们对汇率走势的预期,并修正他们的外汇净头寸,从而导致总外汇交易命令流的改变,强化外汇干预的效果。具体来说这种信息优势体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发展中国家监管当局有关于货币、汇率发展和政策的更多信息。相比于其他外汇市场参与者,监管当局自身参与数据的统计,且能够在数据前从其他官方统计机构中获得影响外汇市场走向的信息,因而发展中国家监管当局拥有更多关于货币和汇率政策(包括外汇干预)的信息,而外汇市场其他参与者只能从公开信息和行为中去推断政策走向。
其次,发展中国家监管当局有关于外汇交易命令流的更多信息。为了从外汇市场活动中推断汇率未来走势,关于外汇市场微观结构的相关研究非常强调外汇交易命令流的重要性。直观上,一个正的外汇命令流反映了市场上对于外汇的过剩需求,从而导致本币的贬值。一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监管者充分利用自身制定法规的便利,要求外汇市场参与者提交上报他们参与外汇交易活动价量等方面的信息,从而比其他市场参与者有更大的信息优势,进而有效地监控了外汇交易活动。
五、结论及政策建议
通过以上介绍可以看出,外汇头寸在外汇风险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从宏观监管层面看,外汇头寸为监管部门提供了一种有效的外汇风险测量方法,并且便于中央银行掌握更充分的信息有效地干预外汇市场。中国正处在从固定汇率制度向自由浮动汇率制度的转变过程,中国外汇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离不开中央银行的有效管理和干预,而头寸的合理设置便于发展中国家有效管理和干预外汇市场发展。从商业银行经营角度看,随着人民币汇率波动幅度慢慢扩大,正负头寸管理将更加有利于商业银行的风险对冲,降低风险敞口,并且为商业银行提供一种高效的外汇风险测量和风险资本确定方法。
(一)我国目前外汇头寸管理的特点及不足。
首先,我国商业银行结售汇头寸限额和浮动幅度有所放宽,但限额仍相对较窄。如前所述,我国外汇交易的集中度非常高,且交易连续性较差,存在交易量异常变化,如果外汇头寸管理滞后,商业银行将无法通过持有外汇正负头寸对冲汇率风险。我国现行综合头寸限额管理,基本上仍旧体现了当初外汇短缺时期防止外汇银行过多持有外汇的管理理念。在2012年之前,商业银行不能持有负头寸,这样在人民币升值的趋势下,银行不能通过持有外汇负头寸来规避外汇贬值的风险,限制了银行对冲汇率风险的操作空间,不利于银行间外汇市场的活跃。2012年4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了《关于完善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给予了商业银行在管理外汇头寸方面更大的灵活性。但目前还只是一个有限的放开,特别是相对较窄的负头寸限额仍一定程度上对银行管理结售汇头寸的外汇风险造成了局限性,无疑增加了银行的外汇交易和头寸管理成本。
其次,我国目前对银行的结售汇头寸和自有的外汇头寸实行分开管理。其中,银行的客户结售汇头寸、自身结售汇头寸以及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形成的外汇头寸实施综合管理。对于商业银行的自有外汇头寸,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制定了相应的自营外汇买卖业务的管理办法,譬如规定:金融机构自营外汇买卖业务每天敞口总头寸是否超过其外汇资本金或外汇营运资金的20%等,这种管理方法不利于对外汇风险进行统一管理。
再次,根据2006年6月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了《关于调整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的通知,可以看出我国外汇的总头寸计算方法是一种净额加总方法。净额加总方法的特点是多、空头寸之间可以对冲。对于一个多种货币构成的组合,采用NAP计算总头寸,意味着预先假设组合中任何两种货币之间的相关系数为1,即交叉货币之间的风险可以忽略。但如果货币组合中各货币币值变化反向时,交叉货币之间的风险加大,组合将面临损失。本文采用2012年度美元、日元、欧元、港币、英镑对人民币的中间价数据(数据来源于Wind资讯)计算各货币走势的相关性,得到美元与欧元的相关系数为-0.559,美元与英镑的相关系数为-0.217,相关系数为负且较大,这就说明如果按照多、空头头寸对冲的方法确定头寸,对冲掉的头寸仍存在风险。因此在确定头寸加总时,要根据本国的实际数据进行决策。当然,上述分析只是根据一年的数据进行的,但考虑到实际中币种之间相关性达到1或-1这样的极端情况很小,采用简略头寸方法(即MAP)法是一种比较切合实际的计算方法。
(二)政策建议。
基于我国外汇头寸管理实际特点和不足,借鉴国际的做法,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1)采用基于外汇头寸的资本限额计算方法,便于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计算外汇风险和风险资本。而确定合理的外汇风险头寸计算方法,便于中央银行掌握更充分的信息从而更有效地干预外汇市场,确保我国外汇市场的稳定和快速发展。
论文关键词:武汉;金融竞争力
1 培育有竞争力的金融市场
1 完善金融交易市场
武汉是老工业基地,其工业基础相对较好,这就为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实体依托。但是,由于在武汉的工业企业中,国有企业所占的比重比较大,那么武汉产权交易市场这一平台的建立与改革和金融交易市场的发展与完善就不应是特立独行的。因此,如何作好武汉市产权交易市场与金融交易市场的分层和分步建设,应是当前的需求之重。
2 加速金融市场国际化
从引进外资货币经纪公司入手构建外汇拆借市场和货币市场;从组建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入手发展证券市场;从外汇市场引入外资经纪商逐步实现国际化。其中,外汇市场的建设十分重要。在国际资本流动中,外汇市场是一个规避汇率风险,增强资本流动性满足投资需求的重要市场。随着武汉市对外经贸事业的不断发展,银行和企业对更多地参与外汇交易的需求越来越大,如果在武汉建立自己的外汇交易中心,将使国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外汇买卖更加方便,这对加速金融市场国际化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3 促进金融市场多元化
为了在金融发展上有特色,并保证武汉在金融创新过程中的稳定性发展,需要培育完善的市场体系和多元化经营模式。应积极培育和完善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和期货市场。其中,应着力注重以郑州商品期货交易市场为依托的金融期货交易市场的建立与完善,使其成为一种品牌,发挥期货交易的多种功能。尤其应创造条件,尽快进行金融期货品种的研究开发和设计,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加大金融期货的市场规模。为武汉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应积极创建和完善其他市场,如黄金市场、货币市场、证券市场等,以建立多元化金融市场体系。
2 完善金融法规制度,规范金融运行环境
2.1 培育地方金融法规
金融法规赋予了中央银行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独立开展金融业务、以及独立履行金融监管职能的可能性。但是,在其执行过程中,来自行政方面的干预却难于避免。再加上我国根本就没有独立于地方政府的金融司法体系,所以这对于地方金融系统的建设与完善无疑是个不小的挑战。
2.2 强化金融信用观念
武汉作为中部地区的特大城市,其在金融行为上不管是将要扮演中转站的角色也好,还是出于“中部金融中心”这一战略目标的驱使也好,这种金融资源配置背离偿还性原则的信用观念一再弱化现象的存在是极为不协调的。近几年经过多方努力,虽然有所改善,但总体上信用环境与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对称、不协调矛盾依然存在,影响到市场的有效运作,阻碍着武汉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因此,加强武汉市金融信用网络的建设自然也就成了当前所要加紧完成的金融工程项目之一。
2.3 明确金融监管重心
目前,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的地区办总部均设在武汉,为完善武汉的金融监管体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作为全国金融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武汉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就要充分利用这些有利条件,创新监管的方式,在现有的情况下,真正做好监与管的结合。在提升自身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的同时,注重金融运行潜在效率的实现。
3 调整金融科技战略,加速金融网络化建设
众所周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是要建立现代化的金融管理体系。
因此,金融科技工作的重点就是要大力发展金融电子化建设,积极开展金融科技创新活动,充分发挥其“服务、保障,促进、发展”的作用,以最大限度的保证
我国金融业改革与发展的顺利完成。
3.1 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量,确保金融电子化的持续高速发展
现代金融业的发展靠的主要是金融科技水平的发展状况。而金融科技的发展归根结底仍是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程度,即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的发展程度。所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则成了区域金融发展首要的任务之一。武汉在金融基础设施竞争力上排在所选城市中的第十位。可见,以互联网为核心的各类金融网络基础设施的建立就成为了当前武汉市网络应用发展的适时所需。因为,只有有了良好的硬件基础和运行环境,才能有效保证系统的可靠与安全,才能有效降低故障发生率。通过网络改造,不但能提高网络传输速度,缩短交易时间,提升服务效率;还有助于增强金融系统在客户中的信誉。而金融信誉的提高显然对客户消费观念的转变是有正的促进作用的,一旦人们养成了这种网上的消费习惯,也就是金融电子化大发展机会的到来。
3.2 注重金融网络的应用,加速现代化客户服务中心的建立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支柱产业,就必须跟上时代的发展步伐,大力推动金融网络应用和金融服务方面的创新。要充分利用已有的interact技术架构、以web为平台的客户服务与营销中心,并提供多元化金融电子服务。如企业
理财和家庭理财服务,b to c支付服务,b to b支付服务等。
这不仅是金融体系优质化服务的充分体现,而且也是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应对入世后的挑战,转变经营理念,提升服务手段的重要保证。更主要的还在于它确立了一种新的服务和营销体系,一种当今现代化金融体系所必需的经营手段和服务方式。
目前,武汉的金融电子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金融交易甚至还保持着点对点的老模式。但是,作为中部地区最大的中心城市,其自身逐步建立电子化服务网络,规范服务的规则和程序,建设和完善新的金融服务系统,显然在强化自身金融服务能力的同时,也会有利于与周围地区及全国金融中心的服务系统实现对接,从而增强其作为区域金融中心的地位。
3.3 积极开发金融科技新产品,实现金融监管的电子化转变
寻求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和服务手段等方面的创新,从体制和经营机制入手,以期真正建立以金融电子化为依托的全新体系,进而以科技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业务创新,力争实现监管手段现代化、业务品种多元化、经营运作网络化、服务方式电子化。最终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
武汉目前要做的就是:其一,建立一个稳健、公开的金融监管网络,把银行、证券、保险、产权等网络连接起来,以促成完善的金融信息交流平台的最终建立。通过这一信息网络平台,就可及时有关金融信息,公示有些企业的信誉资料。其二,建立综合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将金融市场的运行情况向企业和金融相关部门反馈,以便尽量避免非系统风险的滋生。其三,完善市场风险监控体系。逐步建立完整的市场监控体系,发展金融行业的自律体系,风险监控、评价、预警指示体系,现代化的技术保险体系,预防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加强市场安全运行化解市场风险。
3.4 加强网络安全,确保网上金融操作的稳定运行
[论文摘要]美国金融危机迅速蔓延并成为百年不遇的世界性金融危机。本文透过危机重新对金融创新,信用,我国经济增长和外汇储备进行审视,建议我国应继续加大金融创新,增强信用,扩大内需,积极为我国巨额外汇储备寻找出路。
美国的金融危机迅速演变成全球性的金融危机,这次金融危机由次级抵押贷款引起,从住房抵押贷款者偿还不起到期债务到贷款机构的信用危机并迅速蔓延到全球,波及的范围之广,程度之深都是空前的。这也使我们不得不审视我们国内,有没有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应当辩证看待金融创新
次贷危机与金融机构过度利用金融衍生品,过度使用金融创新相关。次贷危机的爆发并演变成世界性的金融危机为全球的金融创新蒙上了一层阴云,在我国也有人士提出,金融创新理应减缓步伐,甚至更有人认为股指期货不宜推出。
金融创新的最初推出主要是为了应付利率和汇率波动所引起的越来越多的风险,而在金融创新存在的几十年间,金融创新也成为很多企业和金融机构规避风险和进行套期保值的工具。金融创新还在拓展金融机构的业务经营范围、加强利率的经济杠杆作用以及推动金融自由化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并不在于金融创新本身,而在于忽视对金融创新要素的严谨把握。各贷款机构为了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盲目的降低贷款条件,甚至推出“零首付”“零文件”等贷款方式,在这种情况下,本来不可能借到钱的“边缘贷款者“也被蛊惑进来。金融危机说明美国的金融创新和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泡沫,杠杆使用过度。但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金融创新还非常落后,金融工具明显不足,金融市场严重落后,缺乏套期保值等金融衍生品市场。我们应该鼓励更多的金融创新,而不是遏制它。
在金融创新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应加强监管。金融衍生品可以用来规避风险,起到套期保值的作用,但也可以被一些人用来投机和套利。监管层要加大对市场的监管、金融机构风险的控制以及金融创新产品的审核。我们有必要借鉴这次危机的教训,对金融创新进行重新审视。我们既要看到金融创新的积极作用,也要对其负面效应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以便在推动金融创新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防范由此带来的金融风险。
二、树立信心是市场稳定的关键
金融危机也可以说是信用危机,小到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倒闭,大到世界性的金融危机,都使信心剧减,信心的丧失又进一步加大金融危机。我国07年证券市场的繁荣可以说是广大股民的信心支撑的,使证券市场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从2000点涨到了6000点,而当前我国证券市场的低迷的状况也是市场信心极度缺乏的印证。在金融危机中,重塑市场信心非常重要。在这次金融危机的欧洲一些国家开始把金融机构国有化,美国政府也大量买进金融机构的优先股,这都是为了重塑市场的信心。银行信用破产了,储户不再信用银行,就连银行也不再信任银行,银行信用已经到了没有办法运作的程度,如果任由其继续,整个金融系统会因信息不足而全面崩溃。这时政府只能以国家信用担保,以国家信用来代替银行信用来重塑市场信心。美国这次金融危机从根本上说就是政府的过度纵容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而我国正进行市场化改革的金融行业要吸取教训,坚持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意道路。
三、扩大内需是经济增长的出路
内需、出口和投资是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而我国目前投资和消费占GDP的比重进一步下降,净出口的贡献率依然很高。大量低价廉价商品的出国,致使其他国家尤其使美国低价占有了我国大量的财富,还带来了如贸易摩擦等一系列的问题。美国是我国最大的出口国,欧洲是我国的最大贸易伙伴,一旦美国和欧洲的经济增长放缓,必然会带来我国出口的减少,影响我国经济的增长。如果消费不能相应补上,内需不能扩大,带来的是经济增长的放缓,以及制造业的破产和失业群体的扩大。
我国内需不足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收入分配政策不合理,财富向少数人集中。遵循边际效用递减规律,高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比较低,再加之刺激消费的政策力度不够,致使居民把大量的收入存入银行作为养老金、医疗费用以及子女的教育费用。我国的社保系统还比较落后,广大农村几乎没有任何社会保险,致使广大居民“养儿防老,攒钱防老”的观念不能改变,使很多人不敢花钱,不敢消费。
我国应鼓励银行系统包括政策性银行通过小额贷款对自主创业居民的支持,提高广大城市居民的收入;鼓励农村居民到城市务工,提高广大农村的收入。通过税收等机制缩小贫富差距,增加居民收入,大力提高中低收入群体的消费水平,从根本上提高广大居民的消费能力。努力开发新产品,满足不同社会层次的多样化的需求。加快建立现代市场体系,形成便捷高效的流通网络,大力发展流通市场,方便居民消费。进一步完善各项消费政策,尤其是调整消费税制等方面的政策,鼓励并方便居民扩大消费。大力增加“为全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方面的支出,完善教育和卫生等公共服务。抓紧建立健全全民社会保障制度,适度增加财政在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尤其是要加紧农民工的医疗和养老保障体制建设,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建设。
四、积极为万亿外汇储备寻找出路
我国外汇储备的增长是迅速的,2006年突破1万亿美元成为世界上第一大外汇储备国,目前已经将近2万亿美元。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我国外汇储备的保值问题。
持有外汇储备就等于放弃了相应的投资和消费需求,具有较高的机会成本。我国拥有大量的美元储备,在目前美国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如果投资于美国国债,收益率低于膨胀率,大量外汇储备带来的不是收益而是损失。如果不投资于美国国债,美国政府筹集不到大量的美元救市,带来的是经济危机甚至是货币危机,对拥有大量外汇储备的我国可能损失更大。外汇储备的增加使我国政府被动加大基础货币投放量,影响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基础货币的增加通过乘数效应的放大效应而增大了货币的供给,使通货膨胀的压力过大,我国过去一段时间的通货膨胀就是外汇储备激增引起的。
我国应积极为我国万亿外汇储备寻找出路。例如,购买海外石油及其他稀缺资源,参股收购相关海外企业;尽可能购买有助于培育国内自主创新的海外次核心技术,先进设备;在香港设立基金,高薪聘用世界顶级人才,有计划的潜心安排对重要领域跨国企业包括跨国金融机构的参股收购,以逐步改善我国的贸易结构与质量;与正在崛起的中国地位相适应,逐步择机增加黄金储备;支持国内居民对外金融理财与投资,以鼓励“藏汇于民”“藏汇于企业”;同时我国应积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从简化境外投资审批手续、放宽用汇限制、提供信贷支持等方面,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条件,支持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扩大对海外的直接投资或间接投资,转移部分富余产能和富余资金。
金融危机是令人可怕的,但更可怕的是固步自封。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我们应该透过金融危机看到我们的不足,为以后的发展指明道路。
参考文献
[1]谢太峰,美金融危机留下哪些教训?人民日报海外版,2008年10月10日
论文关键词:武汉;金融竞争力
1 培育有竞争力的金融市场
1.1 完善金融交易市场
武汉是老工业基地,其工业基础相对较好,这就为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实体依托。但是,由于在武汉的工业企业中,国有企业所占的比重比较大,那么武汉产权交易市场这一平台的建立与改革和金融交易市场的发展与完善就不应是特立独行的。因此,如何作好武汉市产权交易市场与金融交易市场的分层和分步建设,应是当前的需求之重。
1.2 加速金融市场国际化
从引进外资货币经纪公司入手构建外汇拆借市场和货币市场;从组建中外合资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入手发展证券市场;从外汇市场引入外资经纪商逐步实现国际化。其中,外汇市场的建设十分重要。在国际资本流动中,外汇市场是一个规避汇率风险,增强资本流动性满足投资需求的重要市场。随着武汉市对外经贸事业的不断发展,银行和企业对更多地参与外汇交易的需求越来越大,如果在武汉建立自己的外汇交易中心,将使国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外汇买卖更加方便,这对加速金融市场国际化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1.3 促进金融市场多元化
为了在金融发展上有特色,并保证武汉在金融创新过程中的稳定性发展,需要培育完善的市场体系和多元化经营模式。应积极培育和完善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和期货市场。其中,应着力注重以郑州商品期货交易市场为依托的金融期货交易市场的建立与完善,使其成为一种品牌,发挥期货交易的多种功能。尤其应创造条件,尽快进行金融期货品种的研究开发和设计,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加大金融期货的市场规模。为武汉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应积极创建和完善其他市场,如黄金市场、货币市场、证券市场等,以建立多元化金融市场体系。
2 完善金融法规制度,规范金融运行环境
2.1 培育地方金融法规
金融法规赋予了中央银行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独立开展金融业务、以及独立履行金融监管职能的可能性。但是,在其执行过程中,来自行政方面的干预却难于避免。再加上我国根本就没有独立于地方政府的金融司法体系,所以这对于地方金融系统的建设与完善无疑是个不小的挑战。
2.2 强化金融信用观念
武汉作为中部地区的特大城市,其在金融行为上不管是将要扮演中转站的角色也好,还是出于“中部金融中心”这一战略目标的驱使也好,这种金融资源配置背离偿还性原则的信用观念一再弱化现象的存在是极为不协调的。近几年经过多方努力,虽然有所改善,但总体上信用环境与市场经济发展的不对称、不协调矛盾依然存在,影响到市场的有效运作,阻碍着武汉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因此,加强武汉市金融信用网络的建设自然也就成了当前所要加紧完成的金融工程项目之一。
2.3 明确金融监管重心
目前,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的地区办总部均设在武汉,为完善武汉的金融监管体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作为全国金融市场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武汉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就要充分利用这些有利条件,创新监管的方式,在现有的情况下,真正做好监与管的结合。在提升自身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的同时,注重金融运行潜在效率的实现。
3 调整金融科技战略,加速金融网络化建设
众所周知,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之一是要建立现代化的金融管理体系。
因此,金融科技工作的重点就是要大力发展金融电子化建设,积极开展金融科技创新活动,充分发挥其“服务、保障,促进、发展”的作用,以最大限度的保证
我国金融业改革与发展的顺利完成。
3.1 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量,确保金融电子化的持续高速发展
现代金融业的发展靠的主要是金融科技水平的发展状况。而金融科技的发展归根结底仍是金融电子化的发展程度,即计算机网络通讯技术的发展程度。所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则成了区域金融发展首要的任务之一。武汉在金融基础设施竞争力上排在所选城市中的第十位。可见,以互联网为核心的各类金融网络基础设施的建立就成为了当前武汉市网络应用发展的适时所需。因为,只有有了良好的硬件基础和运行环境,才能有效保证系统的可靠与安全,才能有效降低故障发生率。通过网络改造,不但能提高网络传输速度,缩短交易时间,提升服务效率;还有助于增强金融系统在客户中的信誉。而金融信誉的提高显然对客户消费观念的转变是有正的促进作用的,一旦人们养成了这种网上的消费习惯,也就是金融电子化大发展机会的到来。
3.2 注重金融网络的应用,加速现代化客户服务中心的建立
金融业作为现代经济的支柱产业,就必须跟上时代的发展步伐,大力推动金融网络应用和金融服务方面的创新。要充分利用已有的interact技术架构、以web为平台的客户服务与营销中心,并提供多元化金融电子服务。如企业
理财和家庭理财服务,b to c支付服务,b to b支付服务等。
这不仅是金融体系优质化服务的充分体现,而且也是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应对入世后的挑战,转变经营理念,提升服务手段的重要保证。更主要的还在于它确立了一种新的服务和营销体系,一种当今现代化金融体系所必需的经营手段和服务方式。
目前,武汉的金融电子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有的金融交易甚至还保持着点对点的老模式。但是,作为中部地区最大的中心城市,其自身逐步建立电子化服务网络,规范服务的规则和程序,建设和完善新的金融服务系统,显然在强化自身金融服务能力的同时,也会有利于与周围地区及全国金融中心的服务系统实现对接,从而增强其作为区域金融中心的地位。
3.3 积极开发金融科技新产品,实现金融监管的电子化转变
寻求经营理念、管理模式和服务手段等方面的创新,从体制和经营机制入手,以期真正建立以金融电子化为依托的全新体系,进而以科技创新推动管理创新和业务创新,力争实现监管手段现代化、业务品种多元化、经营运作网络化、服务方式电子化。最终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
武汉目前要做的就是:其一,建立一个稳健、公开的金融监管网络,把银行、证券、保险、产权等网络连接起来,以促成完善的金融信息交流平台的最终建立。通过这一信息网络平台,就可及时有关金融信息,公示有些企业的信誉资料。其二,建立综合风险报告制度,及时将金融市场的运行情况向企业和金融相关部门反馈,以便尽量避免非系统风险的滋生。其三,完善市场风险监控体系。逐步建立完整的市场监控体系,发展金融行业的自律体系,风险监控、评价、预警指示体系,现代化的技术保险体系,预防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加强市场安全运行化解市场风险。
3.4 加强网络安全,确保网上金融操作的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