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诞生,需要你不断地搜集资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编为你收集了丰富的职称制度论文主题范文,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并收藏。
随着我国水利施工建设的进展,质量监督工作也在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就目前,我国在质量监督管理中,其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我国水利施工建设的开展,对我国现代化水利施工建设的质量和其他水利施工安全方面造成一定的影响,降低了我国的水利工程的经济效益,埋下施工安全隐患,给施工人员造成生命威胁,对此,需要将监督管理工作做好,找到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及时的找到解决的方法,提高监督管理的效率,实现其质量的提升。在我国的水利施工建设中,中小型的水利工程是数量最大,其问题也尤为突出。
1.1中小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没有一套完善的法规制度
我国当前在水利施工建设中,确实制定了很多的条例或者是政策法规,但是这些政策和法规的内容都是针对政府中的一些地方性的水利工程实施的,在中小型的施工中,很少有这种针对中小型的水利开展制定的相关的制度或者是约束性的文件。但是在中小型的工程管理中,其不可能按照大型的水利施工开展建设管理,即不能执行同样的质量管理方法或者是模式。因此,对于在建筑施工建设中的大小型水利监督管理机构应该制定一套切实可行额度监督制度来指导大小水利施工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现在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因为没有科学的管理和规章制度,并且自身没有有效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机构,这就导致其管理的规范性很差,并且这些中小型的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没有科学的依据和法律法规,导致监督管理的开展受到了阻碍。
1.2监督机构不够健全、不完善
在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中,监督管理机构工作的程序或者是机构不健全,其缺少经费、编制、质检手段等,这些都会导致其在形势上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不能随着水利施工的技术水平的提升,提升自身的监督质量管理水平。除此之外,还有监督管理人员对监督管理工作的认识不到位,没有认识到监督管理的重要性,不能积极的开展各项监督工作,导致项目工程中的质量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的发现,留下很大的安全隐患。
1.3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行业管理不力
作为水利施工后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其在水利施工方面和在其他行业管理方面有着很大的差距,主要是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其做的不到位,这方面建筑行业就做得比较好,不管谁投资兴建的工程,都必须主动接受建筑质监部门的监督,而一些属于水利部门主管的水电工程和供水工程,水利质监机构却没有大胆地监督起来,至于系统外兴建的水利工程就更不用说了。
1.4专业专职人员不足
目前,各个级别的县、市都存在着资质要求的专质监人员数量不足,质监人员素质比较低等现象。一种现象是技术人员兼职质量监督。虽然有质量监督人员,但是其经验不足或者是素质不高导致质量监督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者是没有按照监督管理的程序进行管理,影响质监的效果,同时,由于兼职的质监人员,大多来自基层的水利部门,包括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而中小型水利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大多是基层水利部门,在质监过程中,就难避“同体建设同体质监”之嫌。另外一种现象比较常见,就是当前具备质量监督员的资格的人员有限,其大部分是技术部门的人员,这样除了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工作,这样就难以保证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2.改进方法
根据近年水利工程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各种水利施工质量引起的水利施工的安全事故很多,因为质量问题导致后学的使用中引发的水利安全或者是故障性的自然灾害等预防的不当都是因为在水利建设中,质量监督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对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水利施工建设的质量监督管理方面进行改进。
2.1质量监督站的主要做法
宣传质量意识,积极的宣传水利施工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宣传水利施工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性,提高各个施工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加强对工作的责任心。根据施工的年限制定相关的质量监督计划,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的体系。在合同签订后完成对建设单位和监督单位之间的监督质量手续的办理,建立监督档案。
2.2严格按照质量评定标准
进行质量评定,客观、公正地进行质量核评,把好工程质评定关。
2.3质量监督工作的体会和认识
2.3.1切实加强过程监督,确保工程质量。质量监督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施工的实际的质量问题,要求及时的上报,并立即要求进行返工,从而杜绝了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质量问题。2.3.2客观公正地核评工程质量等级,把好工程质量的评定主要依靠监理、建设单位现场把关。质量监督员在核评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时以中间产品为切入点,对中间产品有关试验数据进行认真的统计分析,杜绝工程出现人为的优良率偏高的现象。
作者:雷 辉 汝国栋 单位:东阿县水务局
参考文献
[1]裴海龙,韩吉彪.浅谈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参建各方地位及关系[A].低碳经济与科学发展——吉林省第六届科学技术学术年会论文集[C],2010年
[2]朱明勇;;组建农业灌溉用水协会促进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A].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研讨会文集[C].2005年.编者按[A].农村小型水利体制改革研讨会文集[C],2005年
关键词:成本分推制度创新农业制度变迁
农业二十多年制度变迁经过实践证明是成功的,达到了解决农民温饱问题的制度设计目的。但是制度安排时也留下了一定的后遗症,制度变迁成本分摊采取的向后累计推移目前已经到了非化解不可的地步,制度化的成本也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沿未制度化的成本又亟待制度化。可以说当前制度变迁成本的分摊制度创新成了整个农业制度变迁的突破口,这个问题不解决,新一轮农业制度变迁就无从着手。
一、制度变迁成本的一般分析
(一)制度变迁成本的类型
1、制度实施后成本。一是政治成本。政治成本有两层意思,制度变迁主体的政治风险和制度变迁所造成的社会政治风险,这种成本必须内部化。因为成本内部化是与改革收益内部化相对应的,作为诱导性制度变迁的主体,其改革是为了追求潜在的利润,当然其政治成本应内部化。作为强制性制度变迁的主体只要制度安排成功就可获得最大的租金,还可获得支持和巨大的政绩,甚至职位的提升,因此其改革成本理应由改革主体自行承担。二是制度更替引起的制度利益转换成本。一是旧制度下的能够获得的利益,在新制度安排后,被取消,这部分成本可以称之为新制度安排的机会成本;二是新制度安排后,由某些人承担了的费用,如农业制度变迁后,予以制度化的乡统筹、村提留。三是新制度安排后,未予以制度化的成本,可以在制度运行期间与制度化的费用一同由微观主体承担,也可以向后累计,找适当的时机予以分化解的成本。
2、制度实施成本。改革的实施成本包括公众的反对成本、协调成本、组织成本、试错成本、监督执行成本等,这部分成本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与改革主体直接相关的应内部化,与改革主体不直接相关的可以向外部转移,剩下的由政府从制度变迁收益中予以开支,改革没有成功的由政府完全承担。一是交易成本。二是协调成本。三是试错成本。四是组织实施的预期成本。五是制度设计成本。制度设计成本是在原有制度内酝酿、设计安排新制度应该花费的费用,这部分成本要在改革期间予以消化,这种消化也有两种方式,一种方式是在旧制度的框架下消化,打入旧制度的废弃成本中;另一种方式是在新制度建立后由新制度的收益一次性解决。制度设计成本不能向后推移累计,也不能由改革各主体分摊,更不能制度化。政府是制度设计成本的最终承担者。
(二)制度变迁成本的分摊的一般分析
从上述二类六种制度变迁成本来看,前三种成本要么在改革初期予以分摊,要么予以制度化,要么向外转移,只有第四种成本,即制度更替引起的制度利益转换成本才有可能向后累计。改革决策者在非制度化的成本与制度化的成本逐步解决还是向后累计的搏弈上,一般倾向于后者。而后者在分摊方式也有多种选择。制度变迁成本的分摊有多种方式,如制度化、向外转嫁、向后累计,改革主体内部化。对于改革主体来讲有向后累计或者制度化的偏好,对于改革客体则偏好向外转移。
1、内部制度化。内部制度化就是制度变迁的成本由制度约束和规范对象来承担,即由改革微观主体来承担,就是对制度变迁初尚未制度化的制度变迁成本重新用制度来规范,并由微观主体来承担。这种方式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方式,因为经过一段时间,微观主体已经有了一定的物质和心理承受能力,与改革初制度化相比,反对的程度较低,实施成本较低,是一种较理想的制度变迁累计成本的分摊方式。
2、外部制度化。外部内部化就是由政府自己来承担,政府来承担主要是通过财政政策或者金融政策予以解决。政府承担就是的把相关制度的成本通过制度来规范,使成本分摊多元化(即全社会成员来负担,因为政府的收入来自于纳税人,外部内部化也就是把成本社会化),减少制度相关微观主体的负担。
3、向外转移。制度变迁累计成本向相关利益主体以外的人或者利益群体来承担,这种方式必须是“内部人”与“外部人”有一定的利益联系,“外部人”通过承担一定的制度变迁累计成本能名极大的增进自身利益。这种制度变迁方式,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帮助建设基地、为农民提供服务,就属于这种类型。
4、政府一次性予以划转。就是把过去累计的成本,完全由政府一次性承担。如1998年粮食制度改革,各个粮食企业的亏损,挂帐停息就是由政府来承担。这种方式解决要政府有比较大的承受能力。
5、契约交易:即以制度未来的潜在利润换取制度累计成本。新制度的供给是因为有潜在利润或者租金的诱因,对于无法分摊的制度变迁累计成本,决策者可以出售潜在利润或者租金,来换取累计成本的化解。如农村公共品制度的累计成本就可以通过,出售公共品的潜在收益来分摊制度变迁成本。二、当前农业制度变迁成本的分摊方式障碍了新制度的供给
上一轮农业制度变迁成本主要是三种方式,一是制度化,由农民自己承担;二是向后累计,由以后的制度收益来弥补;三是尚未制度化的成本,也通过各种各样的政策或者地方“土政策”,转由农民承担。制度化的成本本身就构筑了成本内在化的累增机制,向后累计的制度成本已经达到了制度变迁的极值点(或者临界点),非化解不可;尚未制度化的成本几乎成了各级政府和村级组织转嫁费用的“吸纳器”。
(一)制度化的制度变迁成本已经不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
1、统筹提留合法性和计提标准、方法受置疑.一是统筹提留费用从理论上讲,是土地集体所有权的经济实现形式,即是地租,但是统筹提留中有些费用,如教育费附加,道路维护等费用,农民已经以税收的形式向国家交纳了,如果再以统筹提留的形式出现,就在实事上造成了重复纳税。二是统筹提留以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作为缴纳基数,造成了农民之间的负担不均衡。按照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的调查表明,1999年农村居民纯收入进行五等分组(每组各占总户数的20%)后发现,低收入户、较低收入户、中等收入户、较高收入户和高收入户的负担率分别为9.21%、6.59%、5.19%、4.03%和2.52%,呈现出收入越高负担越低。三是基数确定不科学,乡村为了保证支出,往往夸大农民收入,因此,农民统筹提留负担远远要比国家统计局农调队的要高。
2、传统的政治制度运行成本由改革后的市场微观主体承担已难以承受。我国的改革是先经济体制改革,再适时推进政治改革。但是二十多年来,农业经济制度改革可以说在市场化的道路上走了一大步,但是我国的有关农业的政治制度除把农村这个名字改为乡镇外,其他的则很少变动。传统的政治制度虽然没有多大存在的必要,但是依然照样运行,其庞大的运行成本,即乡镇机构的运转费用全部由已经市场化的农民承担。乡镇政权作为一级政府,虽然当初设计安排时所采取的的“实县虚乡”做法,但是目前实实在在是一级政府,庙虽然小,但是五脏俱全,人员比较多,大的乡镇200多人,少的乡镇也有70-80人。在我国各级政府中,只有乡镇这一级政府的经费是完全来源于农民,而且不是以税收形式,而是以费的形式来征收。而农民所交纳的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和屠宰税是农民作为一个公民因生产经营应尽的义务,按理说农民已经完成了纳税义务,就不应该再承担乡镇行政费用。但是这部分费用没有留给乡镇,而是上交逐级留成,县、地、省各得一部分,乡镇完成了工商各税后只能得到所谓具有行政编制的不超过20个人的行政经费和人头经费。大量的工作人员和乡镇站所则是靠向农民收费过日子。向农民征收经费的理由是乡镇是集体土地的所有者,理应征收“地租”。但是这里存在一个悖论:土地是乡村集体所有,农民是集体的成员,是土地的实际所有者,乡村只是一个所有权人,实际所有者农民就还得通过交统筹提留(即地租)来使用本应属于自己的土地,而自己的土地所有权收益给人来享受。如果我们再讨论,如果土地属于村级所有(目前大部分的土地都属于村集体),村是所有权的人,而乡镇是一级政府不是人,有什么理由还要收取类似地租的统筹费用呢。因此,既然国家已把乡镇定位于一级政府,而农民在交纳税收的情况下,就不应该再承担乡镇的行政管理费用。
3、地权改革而导致失业、社会救济救助和社会保障费用内部化。农业经济体制改革后,把本应由国家承担的如失业救济、养老保险的各种社会保障支出全部由农民自己承担,也就说农业经济体制改革成本由农民自己承担,而国家却置身事外。国家要求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城市由国家财政负担,而农村却由农民自己掏腰包,并且还要农民领国家的一个义务制教育的“人情”。现在农村中小学生的费用开支是城市的2倍以上,而农民的收入还不到城市居民的一半,用较少的收入负担较多的费用这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的不公平。
第二轮土地延包农民并不热心(土地增量制度变迁累增成本过高)。中央提出农民承包土地再延长30年后,并没有象1978年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一样欢呼鹊跃,农民不仅不想续签合同,领取土地使用证,反而连现有的承包土地都不想要了,农民不要土地并不是农民很富有,也不是农民非农就业渠道增多了。农民现在还只是仅仅解决温饱问题而已,土地仍然是农民生存和就业的最基本的手段。在这种情况下出现土地大量弃耕的现象,笔者认为是土地制度变迁成本累增过多所致。
(二)尚未制度化的成本农民已经不堪重负
1、“两工”。农民社会(家庭之外)付出的一部分价值得不到承认,最典型的表现是农村还存在类似于古代徭役的义务工制度。当前,农民有相当大(家庭之外)一部分劳动得不到承认,最典型的表现是类似于古代徭役的义务工、积累工制度(农村简称“两工”)。不仅“两工”的价值不能实现,而且“两工”制度还成了乡镇两级平衡财政收支的调节器,成了加重农民负担的载体。乡镇两级在年初确定预算时,统筹提留与实际支出缺口的差额就在“两工”上想办法。国家政策明文规定,义务工和积累工有水利工程就收,没有就不收,而且最多不超过30个。但是现在成了一项刚性收费,有无水利工程都要收取,几乎成了农民负担的“无底洞”。
2、农村公共生产费用。改革二十多年以来,由于国家应该承担的农田基本建设投入比较少,从而导致农村基本建设年久失修,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乡村就代表国家向征收农田水利维修建设资金,从而使本应由国家承担的费用由农民来承担了,这是未制度化的成本。另外,由于水利设施的处久失修,就使得农村公共生产费用直线上升,加大了农民的生产经营成本。
(三)向后累计的成本已经达到了分摊临界点。
1、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成本分摊方式极不合理,累计的成本也非化解不可。1998年国家为了甩掉粮食体制改革的财政包袱,继续实行省长负责制,建立多级风险基金,把本由中央财政负责调控的责任转由地方与中央共同负担,而且以地方为主,向地方恩嫁负担;而且规定1993-1998年的粮食亏损由地方在一定的年限内予以消化,把因国家政策造成的亏损转嫁给地方,同时对没有消化完的粮食亏损予以挂帐,从目前的政策走向来看,这个亏损也会由所谓的顺价销售最终由农民承担。
2、庞大的教育达标费用及由此导致的乡村两债务。九十年代以来,教育部以政府的名义要求,乡村两级中小学校舍“达标”,每个乡镇至少都有200万元左右,而这些最后也是通过各种途径向农民转嫁来予以化解的。这也是加重农民负担的一个重要原因。三、创新农业制度变迁成本的分摊方式
(一)成本分摊的原则
1、受益原则,在相关主体之间合理分摊。因为前一轮制度变迁是诱致性制度变迁,变迁的成本基本上实现了创新主体(即农民)内部化了。这主要是考虑当时制度变迁的效率较高,农民承担改革成本也不会影响其创新的积极性。但是当前农民在市场中处于劣势地位,农民的处境比较艰难,如果创新成本全部由农民承担,创新必然不会得到占大多数农民的拥护而导致创新失败。因此,如果制度涉及到了多个受益主体,创新成本应在多个主体中均衡分摊。
2、分类原则。一方面,对过去累计的制度变迁成本,要下力解决,现在已经不能继续向后推移了。可以由国家承担一部分,向外转移一部分,农民自己承担一部分。另一方面新增制度变迁成本要根据受益原则和支农原则,予以制度化。
3、国家和非农产业为主的原则。如果只涉及农民本身,则国家要与农民共同分摊。时机成熟后要适时引导“以工补农”,把改革成本由农业内部向外转移。
4、逐步消化原则。虽然农民已经有了一定的承受能力,但是对于二十多年累计的制度成本,也不能一下子完全分摊,要逐步分摊。
(二)农业制度变迁成本的具体分摊方式
1、改革农村公共产品筹集制度,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减少农民的生产共同费用的分摊。公共产品筹集主体要多元化,不能完全由农民负担。因为供给公共品是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过去由农民自己承担有其不得已的合理的一方面(国家的非农发展战略)。但是面对农民负担沉重,收入增长持续递减的局面,而且目前已经进入了工业化中期,国家必须义不容辞的承担起这一早就应承担的职能。全国性的农业基础设施工程国家要全额投资;区域的基础工程可以由国家和地方共同负担;区域性的小型水利设施,地方政府、乡村社区和农民共同负担。同时应积极引进外资,按照“谁引进,谁收费”,“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大力兴办农村公共产品,通过公共产品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减轻乡村社区兴办水利设施等基本建设的压力,也就减少了农民的生产共同费用。
2、国家要支付农村的失业和社会救济费用。目前由于我国仍然没有考核农村的失业问题,农村过剩人口是通过“一个人的工三个人做”,即家庭承包责任制来予以强制内部化,国家根本不支付农民过剩劳动力(即实实在在的农村失业人口)任何费用。“五保户”、烈军属开支等社会救济、救助费和抚恤费用也是通过制度化由农民承担。政府在社会救济上把九亿农民甩在一边。这些既不符合社会公平的要求,国家也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现在中央提出休养生息也应考虑把这部分由农民支付的费用由国家承担。
3、九年义务制教育的费用要外部制度化。九年义务制教育目前城乡两个样,在城市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费用完全由财政来负担,而农村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却要自己掏腰包。因此从政策的公平性来讲,这部分成本必须实行外部制度化,由政府负担。另外,以前因为学校升级达标累计的制度变迁成本(债务),国家要视乡镇的财政状况,予以适当支持或者补贴,因为这部分成本本身就应由国家支付。
关键词:高校;中低级职称教师;激励
高校扩招后,中低级职称教师已经由后台走向了前台,由过去的后备补充力量变成各高校教学研究的主力军。作为知识分子中的中坚力量、各高校中的相对弱势群体,他们的职业特点是进行较高层次的人才生产,他们的工作业绩和状态关系到高等教育的成败,直接影响人才的质量和高校的职能,影响着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因此,高校以什么样的管理制度、方法和手段求得中低级职称教师积极性的最佳发挥和高校组织的有效运转,这是高校组织管理者应深入研究的重要课题。
一、人的需要的特点与激励
“激励”一词,作为心理学的术语,指的是持续激发人的动机的心理过程。通过激励,在某种内部或外部刺激的影响下,使人始终维持在一个兴奋状态。将“激励”这一概念用于管理,就是通常所说的调动人的积极性的问题。任何激励活动都是围绕着人的“需要”而进行的。现代心理学认为,需要是人的行为的原动力,是人的积极性的源泉,推动着人朝向一定的目标努力,使自己得到满足。需要是人类一切行为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人的需要具有4个特点。第一是生物性特点,也就是说人与其他动物有相同的维持基本生存的需要,如追求饮食、安全、性等等;其次是社会性特点。即人除了具有动物的本能之外,还有许多动物所没有的高级社会需求;第三是动力性特点,需要总是伴随着某种心理紧张,牵动人的情感,紧张程度同追求的迫切性成正比。需要是人类活动的内在动力,是积极性的源泉。第四是周期性特点。即需要得到满足后,在一定时间内就停止追求,过了一定时间又会产生需要与追求,如此周而复始,生生不息,人的追求也就不会停止。因此,作为学校的管理者应积极探索中低级职称教师的优势需要,因势利导,以求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二、高校中低级职称教师的需要结构特点
高校中低级职称教师由于其拥有的资源、知识结构、经历和角色地位、职业生涯阶段特征的特殊性,他们在需求结构上具有某些共同的人群特征。
(一)中低级职称教师的职业发展需要主要是追求晋级升等
高校中低级职称教师由于职称较低,因此职称晋级等成为其主要的需要。为了职称而努力工作出成果成为教师职业生涯发展的主要驱动力。职业发展价值目标单一、纯粹。
尤其在国家规定师资条件达标的大背景下,许多教师还面临着“学历突围”的问题。然而,职称低并不意味着“能力低”。
在许多高校管理者心目中,教学质量和职称成正比,这就势必挫伤中低级职称教师积极性。导致“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给多少钱干多少活”的消极怠工的不良教学现象屡次发生。
(二)工作职责单一需要变化
与第一点需求相关,中低级职称教师对工作职责内容的需要相应地单一。除了上课就是上课,或者辅导做实验、改作业,整天为备课和上课疲于奔命。能把课上好、不出差错就很满足。需要点拨和指导,需要开阔眼界和胸襟。同时,中低级职称教师中不乏很早就胜任教学的佼佼者。这种实际意义上的重复劳动对他们来说,缺乏更新和变化。形式单调,导致工作激情不高。需要用各种手段进行丰富和更新。
(三)自主和创造的需要
中低级职称教师往往具有独立的个性,他们对工作中的自主性和创造需求较强烈。然而,论资排辈、轮流坐庄情况的现实存在,使得这些教师在发展方面步履维艰。尤其是一些留校生教师处境更是窘迫,面对“热了女婿冷了儿”和“外来和尚会念经”的时代大潮,其实际上已处于无人理睬的境地。北大校长曾在媒体上公开宣布北大以后不再接收本校毕业的博士生担任教师,就很有代表性。高职称独霸科研在高校已成为不争事实。尤其在国家级项目申报上。中低级职称教师不被信任的恶果造成了不自信,只能夹着尾巴做人。
然而,渴望自立和创造仍然是这些中低级职称教师的主流。
(四)良好生活、工作环境和条件的需求
良好生活、工作环境和条件的需求同样是中低级职称教师对学校人力资源管理政策的一个基本期望。只有基本生活需要满足了,才能全力投入事业。然而,高校中低级职称教师由于职称低,生活条件、薪酬待遇、生活质量相对较低。
同时,对良好工作条件和环境的需求,已超出了简单的生活上的物质需求的满足。陕西部分高校的调研情况表明,高校中许多优秀的中低级职称教师的流动往往起因于对良好研究条件的寻求①。所以对这种需求的满足是学校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的一个前提条件。
三、高校中低级职称教师的激励
(一)认识内部激励对提高中低级职称教师工作动机的重要性
提供给教师的激励和其他职业的激励一样,是内部满足(如令人激动的工作内涵、成就、完成挑战性工作所获得的喜悦和社会认可等)和外部满足(如良好的资源和工作条件、晋升、薪酬、良好同事关系,以及宽松的工作环境等)的复合体。
针对有限的资源,高校所用的激励系统应当具有针对性。其实,许多管理者都知道,年轻人吃苦耐劳肯钻研,且天性烂漫,一句好话(认可)远比物质刺激更有效。认识到对中低级职称教师的激励应当重点强调内部激励和符号性,而不是外部激励和物质性,可以提高中低级职称教师激励的针对性。
同时有研究表明教师对来自学生和工作内容的成就获取的内在激励更为敏感。像薪酬、福利等外在激励措施固然对于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起着重要作用,但教师13常的工作热情和努力更主要是由教师的工作成就和工作本身提供的乐趣所激发的。
(二)中低级职称教师激励的一些具体措施
对需要的最有效激励手段是满足合理需要,高校中低级职称教师需要满足来自主体自身的满足能力,依赖于社会与学校的客观环境条件。教育部门管理者须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满足中低级职称教师的需要。
1.满足最低层次的生活需要。作为管理者,就要从生活上、点滴小事上关心中低级职称教师,尽最大可能在条件许可范围内,为其解决生活上的眼前困难和后顾之忧。把政策留人、爱心留人、事业留人落到实处,把管理和服务等同起来。切实让中低级职称教师感受到高校大家庭的温暖。
2.参与管理决策。大学中低级职称教师是学校的中坚力量,他们承担着扩招后的高校的教学、科研的重大任务。
年轻人精力充沛,思维灵活,可塑性强,他们对学校的工作充满热情和信心。因此,学校管理者让他们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等领域中重大问题的讨论,使其参与某些计划的制定,不仅可以提高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质量,同时还可以充分满足中低级职称教师参与管理决策,扩大工作职责和获得社会尊重、体现价值的需求,实现激励参与积极性的目的。
3.配备导师。人力资源管理学领域的研究表明,“组织中资深员工充当新员工指导人角色可以有效提高双方的工作满意感、组织承诺和组织业绩”。学校管理可以制定“指导人计划”,推行“一帮一,手拉手”活动。聘请高级职称教师充当年轻教师的指导人,包括业务指导和生活指导。这种指导人计划对学校、资深教师和年轻教师三方均有非常显著的益处。会彻底改变“技术封锁”和“各顾各”的现状,形成合力,并促使年轻教师在教学、科研上早日上路。
4.奖励成绩。目前,许多高校在推行科研绩分制。这一制度的推出,有效地激发了中低级职称的科研积极性,起到了奖勤罚懒的作用。许多高校的科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因此有较大的增加。当中低级职称教师取得成绩时,学校管理者应当在政策上予以充分的认可和奖励,包括荣誉、公开的承认,以及必要的物质激励,对优秀教师缩短见习或晋职年限(各高校在中低级职称评审工作中有自),出台“中低级职称”破格晋职办法等,还可以仿高级职称教师例,根据中低级职称教师的贡献和工作业绩提供各种福利,如交通补贴、膳食补贴、住房补贴、重大科研奖励办法、年度休假制度、低职高聘、终身职位制等等。
5.为中低级职称教师提供研究资助和各种培训。一方面,这是学校为了整体提高科研水平,承接重大研究项目和促成高水平研究成果产生必备的先决条件之一。另一方面,也可以为中低级职称教师实现成就抱负创造工作条件。既给任务,又压担子;既给压力,又有动力。更重要的是,这一措施可以极大提高中低级职称教师对学校的满意感,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此外,结合国家评职升等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免费开设一些外语、计算机、考研辅导培训,真正为中低级职称教师做些实事。毋庸讳言,这些措施在促成中低级职称教师多出成果的同时,还可以培养和锻造后备教师队伍,对提高学校整体师资队伍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尽管教师激励问题已经受到普遍的关注,学校管理理论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都在致力于教师激励措施的探索,但笔者认为中低级职称教师敬业精神不强、工作动力不足,已经成为高校的普遍问题。长此以往,势必影响高校培养人才的质量和声誉势必影响高校的稳定和威信。因此高校在制定具体激励措施过程中应当充分了解中低级职称教师的需求结构特征,提高激励策略的针对性,在科学激励理论的指导下,合理利用资源,才能达到激励策略的最大效用。
关键词:现代企业;成本管理;信息化管理
1我国企业成本管理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国企业的成本管理态势严峻,成本管理意识比较淡,成本管理地位在削弱,成本管理行为在软化,总之,成本管理水平比较低下。本文认为,目前我国企业中成本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缺乏市场观念,只求效率不求效益。按成本习性,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按其与业务量的关系可以分为固定成本和变动成本。固定成本属于维持企业生产经营条件的成本,在业务量相关范围内,其成本总额与业务量无关而保持不变。这样,企业通过单品种大批量的生产方式,可以提高产量,从而可以降低单位产品分担的固定成本,通过生产的规模效应来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如此,产量越高,企业产品成本越低,在销售量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利润就越高。所以,长期以来我国企业成本管理形成了偏好“产量”不重“销量”的思维误区。
(2)对消费者需求的差异化认识片面,忽视成本效益原则。在当今买方市场条件下形成了需求拉动型经济,企业需要以销定产,以需定产。市场的总需求规模虽然在不断增长,但是具体到品种,却出现了需求个体化的细分趋势。因此,企业生产必须不断注意到消费者的不同需求、新需求,投入可创利的成本,设计开发出适应、满足不同消费者差异化需求的产品。一般情况下,产品的功能越多质量越好,销路越好;但是,对大多数消费者来说,其中会出现一些重复或多余的功能,而这些功能若是以高成本为代价的话,高成本带来的高价格反而会抑制消费需求,企业可能会得不偿失,成本管理失效。所以,企业不能为了片面迎合消费者对功能的差异化需求,而忽略了消费者对价格的差异化需求,不惜工本设计和开发高成本的多功能产品。而应该把设计的目标转变为消费者需要的合理功能,以及实际购买能力,同时也要考虑到企业本身的成本效益比。
(3)单一的成本控制范围。成本管理发展至今,已成为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但是,我国企业的成本管理,从班组成本到邯钢的一票否决,从成本细化到责任成本,无不局限于产品制造过程中。尽管有许多企业存有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成本管理的思维,但是大多数企业成本管理的实际操作中,降低成本的着眼点往往仍停留在对生产成本的单一控制上,核算仅核算生产制造成本,忽视了设计阶段、销售阶段的管理成本、资金成本、服务成本等;成本控制与分析也仅仅以制造成本为资料来源,远未达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成本管理。
(4)成本的内部控制弱化。我国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很不完善,往往偏重于依赖审计来揭示舞弊和违纪,而事前、事中控制环节比较薄弱,例如各责任中心没有规范和明确,管理层次、管理权资不是很清晰,导致成本的内部控制比较混乱、无序。
2加强现代企业成本管理的思路
我国企业的成本管理现状存在着种种问题,要深化企业改革,使我们的企业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从容应对日益激烈的区域化、全球化竞争,必须加强我国企业的成本管理水平,从而增强我国企业的综合素质,提高竞争力。
(1)实行成本管理市场化。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的一切管理活动都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成本管理也不例外。我国目前企业成本管理中缺乏市场观念,重效率轻效益的状况较多。而对一个企业而言,效益才是根本。市场是效率(成本)与效益(价格)关系的连接点。
①企业的成本管理必须转变思维,树立成本管理的市场观念,正确看待效率与效益的关系。②必须采取实际行动,加强市场预测与分析,按市场需求开发产品和组织生产(同时要注意设计开发功能的多样化问题,以防片面追求多功能,而忽视了消费者的价格承受能力,建立起能对多变市场需求作出快速、灵敏反应的,具有弹性的生产能力,并尽量缩短产品在流通领域的待售时间和待售数量,减少甚至消除存货的积压,从而使各种成本与费用得到真正的持续的降低。
(2)健全成本控制体系,降低系统成本。
建立了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确定了降低成本的途径,还不能说成本管理工作已经完成。因为成本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充分体现在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上,只有建立一个完备的成本控制体系,才能真正把成本管理搞好。在成本细分过程中,根据单项成本在总成本中的比重,明确成本控制重点,再运用投入产出等现代管理方法,从源头上抓住重点成本项目,进行包括全体员工在内的全方位、全流程控制,使每位员工都有清晰明了的责任成本控制目标。由于成本量化到人,每个员工都切实感到自己的责任,因此自觉做到自我加压,自我约束,挖掘潜能,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同样,也使每位员工均受到上一级管理者的约束监督,从上到下形成企业内部责任成本控制网络。
成本动态控制是成本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为了准确及时收集到成本的动态信息,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其措施如下:①消耗指标做到“日清月结”,由成本核算员负责核算和归集本单位的产品成本,然后通过公司内部的微机网络信息中心传递;②定期召开成本攻关协调会,及时通报情况,分析成本控制中发现的问题,然后对成本控制中的关键点和难点采取措施。
(3)建立科学的成本管理与正确核算体系。
由于企业成本是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逐步实现的,企业成本都是以不断变化着的数字或文字的形式在财务上加以体现。因此企业的成本管理也必须是由财务部门在企业各单位的协调下,形成对整个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每一个成本形成的环节进行控制分析,从而制定各项管理措施,但是当前有许多企业错误地认为成本管理与成本核算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片面地强调财务部门在成本管理工作中的地位与作用。事实上单靠财务部门是难以进行成本管理与核算的,必须靠企业各部门的有力配合,也必须得到企业高层领导的支持,因为成本的管理过程牵涉到整个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方方面面。成本的核算,不仅包括车间成本的核算、班组成本的核算、也包括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费用的核算。这就不难看出,成本的管理也应该是企业的管理、全员的管理、全过程的管理
(4)注重信息化管理。
战略成本管理需要利用的信息很多很复杂,更新也比较快,光靠人脑已经难以应付。现代企业的成本管理,尤其是成本预测与成本分析,有时必须依靠一定的电子信息系统才能有效完成。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深化,企业资源管理(包括成本管理)方面的软件更新换代也日益频繁;随着Internet的产生和发展,已经产生了电子商务,着眼于企业内部的信息化管理软件和技术(如ERP)也开始暴露出欠缺,我国大型集团企业应着眼于将ERP变为企业商务管理(EC或EB)的一个子系统,实现成本的全球化战略管理。
(5)加强现代化成本管理人才的培养。
在现代科技发展和企业增长中,“人”的作用越来越大。要解决我国企业成本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关键也是要从“人”分析,从“人”入手。要加强对现代企业成本管理人才的培养,必须注重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培养:
①创新精神。我们在企业成本管理人员的开发与培养上,也必须注重创新精神,尤其在决定产品成本90%的设计开发阶段要加强科学管理,加大对科研人员和科技成果的奖励,加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与企业的联系,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不断提高我们企业的成本竞争力。
②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现在是信息时代,信息管理越来越普及,成本管理与计算机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形成电算化管理趋势。现代成本管理人才不仅要成为自己专业领域的专家,还必须掌握信息技术在有关自己业务领域的应用技能;否则,在这个信息时代,即使专业知识再精通也迟早会失去其用武之地。
石油工程企业文化的创新建设的主体是企业的全体职工,因此企业管理者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构建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氛围。企业管理者对基层职工的关爱,会让职工感受自己在企业内是备受尊重的,精神得到极大满足后会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尤其是在企业文化的建设有一定成效后,职工将会有强烈的自豪感和荣誉感,会将自己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企业文化建设上,这不仅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效益,还能不断完善和创新企业文化。
二、石油工程企业管理制度的内涵及创新路径
石油工程企业管理制度,亦称为规章制度、管理标准,是企业制定的包括规范企业生产、经济、技术等活动的规则、条例、程序的集合。促进石油工程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是必然的,其主要创新路径如下。1.创新组织机构管理组织机构是企业日常经营的基础支撑,设置科学的组织机构是企业管理理论的产物,与企业的实际管理息息相关。组织机构的创新可以从对组织机构重组改制入手,实质是对企业制度的创新[2]。在创新企业制度中,组织机构必须要不断改革和创新,与全新的委托关系、分权和集权的要求相适应,以更好的提高管理效率。2.创新技术管理这是石油工程企业管理创新的主要形态,企业发展的源泉,是决定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因素。技术的创新不仅是创新技术问题,还是创新管理问题。技术创新应该从研发入手,逐步形成技术的产业化,并推广上市。石油工程企业自身特定的高科技、高风险和高投入的特点决定了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和企业的技术创新相关。因此,为了促进企业技术的创新,必须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为目的,利用新的工艺方法促进企业技术和管理的创新。3.创新人力资源管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得企业的技术、资金等生存经营要素能随意转让,但只有人力资源无法自由转让,因人力资源是企业最为重要的战略资源之一。这就决定了石油工程企业管理的创新,必须创新人力资源管理,改革以往的管理体系,将管理系统的核心由传统的财务管理转换成人力资本。
三、石油工程企业文化建设与管理制度融合的创新
企业文化归根结底是为企业管理服务的,而企业管理制度是企业文化发展中形成和创新的,企业文化和企业管理制度是相互促进、相互影响的“二位一体”关系。因此,为了促进石油工程企业文化建设和管理制度的创新,必须将两者有效融合。1.将企业文化建设纳入石油工程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中企业文化建设是日常管理工作的体现,推动了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石油工程企业内部和单位之间、职工之间的交流和合作都渗透了企业的价值观和经营理念,不仅是石油工程企业文化建设创新的过程,也是文化建设创新的内容。石油工程企业要积极组织和开展一些有石油工程色彩的文体活动,这是强化石油工程企业文化建设的有力手段,能帮助企业构建和谐的工作氛围,培养企业职工之间的情感,是企业柔性管理的重要体现。2.利用企业文化推动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石油工程企业文化是企业管理理念的灵魂,企业文化的性质决定了企业管理制度的性质。可见,只有与石油工程企业文化背景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才能符合企业的发展和创新,才能促使企业管理制度更具执行力。企业管理只是企业管理者按照所指定的管理制度开展的工作协调和合作,企业管理者必须充分利用好企业文化建设,以有效的开展企业管理,促进企业管理制度的创新,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同时,企业的管理要以企业文化的价值理念为导向[3]。在执行企业管理制度中,企业的文化价值理念会逐步渗透到职工的个人价值取向中。因此,企业管理者必须在企业内部积极树立典型人物,发挥榜样的力量,要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职工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为促进企业的发展贡献做大力量。
四、结语
采用项目动态的组织关系控制质量管理目标和实现质量管理任务。运用动态控制原理进行项目质量目标控制将有利于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并有利于促进施工方管理体系的科学化进程:运用施工动态控制方法控制施工质量的工作步骤与进度控制和成本控制近似质量控制目标不仅是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它还包括材料、半成品、成品和有关设备等质量。在某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开始前,首先对质量目标进行分解,然后定期的对施工质量的计划值和实际值进行比较,如果发现质量有偏差,则必须采用相应的纠偏措施进行纠偏。
2创新性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
首先要为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公信力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所以要建立相关的工作制度对其质量监督的具体工作要做定期的汇报以保证业内人士对其工作进行细致的了解,这样能够大大的提高相关监督部门的工作的透明度,从而避免设法逃避质量监管的施工方以及想利用监督职务之便进行灰色利益收入的工作人员有可乘之机,进而切实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此外,还要建立集体监督制度以保证相关的工程质量监管的执法机构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通过互相监督和第三方监督等多种方法来保证监督部门工作的质量。提高工程质量监督力度的重要手段是加强监督执法,增强执法的权威性和有效性,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因此应改变现有的监督方法,建立集体监督机制,一个专业配备两名以上监督人员,并对相关的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规定要持证上岗。在日常工程质量监督和调查违法行为过程中,推行“一人为私、两人为公”的执法理念。同时规定不同级别的监督文书分别由各科室的监督人员、科长以及站领导按权限范围签发。推行责任监督员的办法,保证执法检查和处罚的严肃性和准确性。为了保证监督工作科学、公正,监督机构应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和设备,尤其现场检查已由手摸、眼看、尺量等一般检查手段转变为采用钢筋扫描仪、回弹仪、激光测距仪等先进仪器、设备,以数据采集、数理分析为依据的科学检查手段,真正做到用数据说话,保证监督工作科学、公正、准确。建立预见性、服务性的质量监督模式,做到服务与执法有机结合。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针对工程质量的事前控制、工程过程和事后控制3大环节,在做好过程监督和工程违规行为的严肃查处的同时,加强工程质量的事前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预见性、服务性。当工程质量出现下降的趋势或工程施工到难点部位、易出现质量通病的部位时。监督人员应及时到现场提示和指导,以此扭转滞后监督、被动应对的局面。
3总结
关键词:土地承包金制度农村农民
我国当前土地承包金制度立法欠缺。如专门调整规范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虽然首次以法律直接规定土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但在承包合同的条款及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条款中均未提及土地承包金,仅在第45条对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进行的其他方式的承包中,提到承包金的确定、议定问题;现行的《物权法(草案)》虽然明确规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性质,可在整个条款中也未涉及到土地承包金的问题。这不是说在我国法律上没有确立土地承包金的必要,相反地在我国现阶段,确立土地承包金制度具有多方面的意义。
有助于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有效实施
土地作为重要的生产资料,具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尤其对于广大农民来说,其重要性自不必说。但是在各行各业急需大量用工、人员可以自由流动的今天。如果取消了土地承包金,完全采取“无偿”的方式,那么上述具有成员资格的农民也会要求自己的一份土地。近些年来,我国农村许多地方弃耕、抛荒或毁田、滥占农地建房等破坏地力、改变土地用途的现象的出现固然是农地经济效益的低下造成的,但土地承包金的约定不明,承包人责任不清显然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规定适当的土地承包金对土地承包人起着一定的“刺激”作用,它意味着如果土地承包人不积极行使土地权利获得较大收益的话,将会无利可图甚至得不偿失,从而刺激农民要么积极有效地使用土地,要么一心一意去从事其他工作或放弃土地承包,或将土地流转出去交给有能力有条件能使土地较大增值的人使用。这样土地承包金的确立,既使得无能力或不愿意种地的人打消了白白获得土地的念头,又使得有能力、有愿望种地的人通过自愿承担相应数额的土地承包金的方式获得适合自己需要的土地,从而保证土地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使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实施既注重了公平又兼顾了效率。
有助于促进农民增收
我国政府近年来一系列的农村改革措施,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包括取消城乡统筹、农民的各种集资收费、农民的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调整农业特产税,就是要减轻农民负担,积极促进农民增收。那么怎样做到减和增呢?
我们都知道,过去我国乡村一级的运行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与农业税相关的各种地方附加,现在这些没有了,那他们的收入从何而来,或者说会不会产生新的隐性的债务问题?他们会不会因为土地承包金法律没有作规定而在上面做文章?因此,法律明确规定土地承包金可避免在土地承包金问题上导致农民新的隐性的债务的产生。另外一方面,党和国家改革措施是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土地承包金的确立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这点前文已有分析。而当不种田的农民下决心把承包地流转出去去从事其他工作时,他不仅在土地流转中获得收益,而且在从事其他工作中还能增收,当然土地经营者也可以更好地进行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取得更多收益。
有助于促进农村的稳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5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因此可以说,在法律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应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实际上,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并明确规定,在长达30年的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和调整承包地,应当用于调整的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的土地只能是机动地、新垦地、退包地等。这也就是说发包方若没有机动地、新垦地、退包地,将无法调整土地,在承包期内新加入的成员(如因出生或入籍)也享受不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即使在那些切实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成员之间,也会因为自身情况的差异及各种原因而获得数量不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此,近些年来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益问题纠纷时有发生,甚至演化为严重的社会后果,这是当前我国农村不稳定重要因素。向土地承包人或土地实际使用人收取一定的承包金,然后将土地承包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用于农民的集体福利、公益事业和土地承包保障等,使放弃、少包或无地可包土地的农民可以从中受益,使因婚姻关系变动客观上在新的承包期到来前无法再分得土地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得到土地承包保障金。这样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因土地承包经营权益问题而发生的纠纷,又增强集体在农民心目中的地位,使其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密切相关。
有助于解决农村公共事业等投入匮乏问题
2005年11月29日至12月1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道路、饮水、电网、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增加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投入。我们欣喜地看到,我国财政正在逐步向公共财政转变,财政投入已经涉及到了农村的各个领域,但我们应清楚由于农村地域的广阔、人口的众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农村的问题主要还要靠自己,单靠国家投入是不行的。那么经费何来?有人主张采取“一事一议”,笔者认为此法其结果只能是耗时、费力、无果无钱、无事能成,从长远和农村实际考虑主要还要靠基于土地所有权而收取土地承包金,这是土地承包金作用使然。
有助于农村集体所有权的体现
我国消灭了土地私有制,我国的土地是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我们知道,集体都是由成员构成的,那么集体的权利应怎样行使?怎样更好实现集体土地的价值?“”的失败已经表明由全体成员作为整体共同行使集体财产权利的做法是违背客观经济规律、不足取的,而农村的成功却表明以成员个体或家庭分别行使部分集体财产的权利更为积极有效,而且集体与土地越脱离、使用者与土地越紧密,越有利于生产力的提高。因此,我们要实行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更为彻底的分离,明确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内涵,这一点在我国《物权法(草案)》中已体现。
基于教育质量保障思想方法的校本课程管理制度设计,须以教育质量保障思想方法为指导,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发展的质量观。教育质量保障思想方法是“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的部分教师在陈玉琨教授的带领下,在探索教育领域质量问题的过程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一套教育质量管理思想方法”。定义为在学校内外体制性因素支持下,通过充分开发学校人力资源,探索有效的教育途径,促进教育系统不断提高其满足社会需要和学生成长发展需要能力的一种系统化方法。它也是在反思传统教育质量管理思想方法基础上,在现代教育评价思想的指导下,吸收传统教育质量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思想方法的合理要素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的教育质量管理思想方法。
1.民主的原则
从制度本身来看,制度只是技术手段,关键在于设计者、执行者和利益相关者选择何种价值取向去面对制度,采取何种途径来体现个体与群体的利益诉求。但大多数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都是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普通员工甚至事前根本不知情,只能被动地接受和遵守。而且传统教育质量管理通过制度等管理方法,鼓励甚至强迫学校及教师按照正确的标准,正确地做事情,但这样做往往是无法完全达成教育质量目的。基于学校教育质量保障思想方法的校本课程管理则要满足社会需求和学生成长发展需要,不能仅站在管理者的立场,需要向师生授权,民主、合作地设计制度,激发师生参与学校发展的内驱力。
2.开放的原则
校本课程管理制度的设计,不因“校本”两字而认为仅是学校内部的事情。校本课程最后的成效,不仅是要满足学生需求,更是需要用是否满足社会需求来衡量。传统教育质量管理体制中的重大缺陷之一,就是试图在一个封闭的系统中定义、实现和评价教育质量。在校本管理制度设计时,要打破壁垒,打开学校大门,充分考虑校外因素,设计若干校本课程管理的校外管理制度,形成校本课程外部质量保障的制度化环境。
3.发展的原则
校本课程管理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不断调整和修订,即动态发展。一是因为校本课程本身作为一种与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相并列的课程形态,其发展模式不同于国家或地方课程,更易随外界因素变化而变化。二是教育质量保障思想方法提出,普遍可接受的质量标准仅仅是质量管理的起点而非终点,学校教育质量管理的重点是学校系统和教育过程持续不断的改进和提高。所以作为校本课程管理制度的设计者,不能仅满足于制度是否已适合现有的校本课程,还要考虑是否能设计得更好;在更好的状态下,还要观察是否有长效性。
二、设计的结构与内容
1.校本课程管理制度的组成
结构如下图所示,笔者将校本课程编制阶段分为课程规划和开发两个环节,主要功能是满足学生需求、学校发展、社会需要,形成内涵丰富的校本课程库,为建设校本课程体系打下最根本的基础。校本课程实施阶段则分为课程确立、开设、完成三个环节,主要功能是选择可满足当时学生需求的课程加以实施,完成相关教育目的;同时带着课程实施中产生、并经分析处理的有效数据,课程二次修订再入库;如此反复循环滚动,推进校本课程充满活力、持续不断地发展。对应五环节,设计课程委员会组织制度、课程库建设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
2.校本课程规划环节的主要管理制度
课程委员会组织制度。主要内容是明确课程管理的基本规范,规定学校课程的组织领导,规定校内外各部门及其成员的课程管理职权和职责。课程委员会的构成,由学校领导、师生代表、社会人士(行政部门、课程专家、校外合作方代表、家长代表)等人员共同组成。它的主要工作,在课程委员会的组织管理下,设计、审议、评估课程规划方案;规范课程规划编制、实施的程序要求和质量要求;下设课程学术委员会,研究、设计、优化每一学年的课程计划。
3.校本课程开发环节的主要管理制度
(1)开发和实施的培训制度。主要内容是在课程学术委员会指导下,定期组织课程开发者、实施者,学习课程规划方案、校本课程开发和实施的一般方法等内容。(2)课程准入制度。主要内容是课程学术委员会常年审批课程开发者、修订者或提供者所上交的校本课程。符合准人的课程方案,其背景、理念、目标、结构、课时、资源、实施、评价、管理和保障等课程要素清晰、科学;使用他人的教材要有详细的授课计划,自编教材则要有详细的文本等。(3)课程库建设制度。主要内容一是规范准入的校本课程,按学校课程体系分类编目,借助信息化技术将课程各要素完整入库,形成课程库。二是规范已实施完成的校本课程,带着实施后的各类有效数据,以及二次修改开发的数据资料,再次进入课程库。具体设计时避免传统课程实践中,“课程被切割成无数碎片,许多学校不仅用叠加的思维把学生需要学习的不同内容分裂开来,美其名日长课程、短课程、活动课程、研究性课程,等等。最典型的是,一些学校自称开设了五十门课程、一百门课程、三百门课程,相互攀比,似乎哪所学校能开设的课程越多,水平越高。从课程理论上说,这是一种无知;从课程实践上说,其结果成为学生学习的负担。在课程库建设中,不以课程数目,而以课程内涵为校本课程质量衡量标准,实践课程统整的思想,将课程管理提升至课程领导。(4)课程共享制度。它是规范课程库使用的管理制度,主要内容是课程库中的课程,可供校内外人员查询浏览;更可提供给非开发者、外校人员在本校或他校授权使用;同时可对等引入外校的校本课程,由此搭建和外校课程建设相联系的桥梁。课程准人制度、课程库建设制度、课程共享制度,以及下文课程完成环节的课程修订入库制度,构成了校本课程库完整的管理制度,是本文所设计校本课程管理制度中的特色制度。使得校本课程不再是静止的、固化的,而是动态的、变化的。这样的校本课程将充满生命活力,持续不断地健康发展。
4.校本课程确立环节的主要管理制度
(1)实施申报制度。主要内容是实施者递交课程实施申报,一是申报准备实施的课程(含实施计划),说明该课程符合本阶段课程计划的要求,以及完成各项准备情况;二是申报证明其具备开设该课程的能力,课程实施者不一定是课程的开发者。(2)部门推荐制度。主要内容是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按照本阶段课程计划,推荐本阶段所需开设的校本课程目录,招募或邀请实施者开设这些课程。(3)遴选审批制度。主要内容是课程学术委员会,按当阶段课程计划的开设要求,对从申报或公度开招募渠道递交的材料遴选,进行“立项”、“修改立项”、“不批准”的审批;如批准“立项”则直接进入学生选课预报环节;“修改立项”则要求按修改意见修订后再立项;“不批准”则明确该课程不可开设,并反馈不批准的原因。(4)学生选报制度。主要内容是学生学习课程介绍(含实施者介绍)及选课指南后,预报相关课程;学校或实施者认可后批准选报,若未批准则学生自行调换或由学校指定
5.校本课程开设环节的主要管理制度
(1)学生换课制度。主要内容是学生参加校本课程1-2次后,发现该课程不适合个人发展要求,则准予调换至其他课程。(2)备课研修制度。主要内容是定期组织校本课程实施者集体备课研修有些教师误以为只有基础l生的学科课程,形成备课组,才有备课研修。其实不然,虽然一门校本课程实施时当前实施者往往只有一位,但当前阶段一定是有众多校本课程实施者。他们所实施课程的内容虽然不同,但组织的形式、实施的方法均可以交流。另一方面相关课程可以开展课程统整实践,一门课程的涵盖领域可以是多方面的,实施者则是多人组成。上述两种情况都可组成合作学习组织,定期开展课程同领域或不同领域的集体备课研修。(3)常规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同一般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6.校本课程完成环节的主要管理制度
(1)成果展示、实施奖励制度。主要内容是课程实施完成后,规范课程本身及师生的成果展示、评比评选活动。(2)修订入库制度。主要内容是课程实施完成后,该课程按实施情况的评价反馈,修订课程;然后带着实施过程中所采集到的有效数据,进人课程库。实施过的课程入库,将提升课程库中课程的内涵价值,下一循环实施时,也将更为有效。
7.贯穿于校本课程各环节的主要管理制度
(1)校内评价制度。它是校本课程管理的核心制度,始终贯穿于各个环节。主要内容:校本课程规划环节,有对课程委员会成员的考评制度、课程规划的评估制度;校本课程开发环节,有用于规范课程开发过程、开发成果的评价制度;校本课程确立环节,有对该实施周期立项课程的评价制度、对立项课程实施准备的评价制度;校本课程实施环节,有规范课程实施的诊断性、过程性评价制度;校本课程完成环节,有课程本身、学生学习、教师教学的效果评价制度。校内评价制度的设计,坚持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学校行政、师生和社会人士等各方均可参与评价。(2)校外视导和督导制度。主要内容是规范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教育研究机构(包含大学、科研院所等社会机构)等社会力量,对校本课程各个环节进行综合性或专项视导或督导。教育质量保障思想方法的基本观点指出,来自学校外部对教育质量的体制关注和支持,是学校内部质量进步的必要条件。所以引入校外视督导制度,可以有效地支持、指导和帮助校本课程管理。校外视督导制度和校内评价制度的组成,形成了校本课程评价的完整制度构建,避免传统教育质量管理体制在一个封闭的系统中评价教育质量的局限性。(3)人、财、物服务保障制度。主要内容是规范校本课程各环节的人、财、物服务保障工作。(4)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在校本课程编制和实施中,各个环节会产生大量的数据。这些数据有何作用?又如何应用?教育质量保障思想方法的基本观点指出,学校教育质量管理要“靠数据管理”、“用事实说话”,“数据”和“事实”是学校教育质量管理的基础性资源。所以设计该制度,主要用于规范数据的收集、分析、解释;积累有效数据,优化实施过程,真正做到“靠数据管理”、“用事实说话”。
三、从设计走向实践
第一,艰巨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对工程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工程一旦失事,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灾难,而且可能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甚至产生政治问题。水利工程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施工工序繁多,受外界因素影响较大,工程建设地点远离城市,交通不便,生活条件艰苦,质量监督人员为了顺利开展工作,就必须克服各种困难,才有可能完成艰巨的质量监督工作任务。
第二,专业性。水利工程种类繁多,如水库、水闸、堤防.农田水利工程等,每一类工程又可以分成不同的结构形式。水利工程的水下结构多,这些工程绝大部分无法进行定性设计,因此水利工程对建筑材料、施工方法、施工条件等都有特殊的要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人员为了完成质量监督工作,就必须具有较强的水利工程专业技术知识。
2、质量监督工作内容和方法
(1)质量监督工作内容。质量监督工作原则是“监督、检查、帮助、促进”。参建各单位应积极主动予以配合,并认真接受其质量监督检查:质量监督工作内容可概括为“一项主持、二项确认、三项核定、四项复核、五项编写、六项参加”。一项主持。在单位工程完工后,主持由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参加的工程外观质量评定会议,对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进行现场检验,并评定打分,统计外观质量得分率。二项确认。对工程项目划分的确认;对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的确认。三项核定。核定或核备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等级:核定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等级:核定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等级。四项复核。对监理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对设计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对有关产品制作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五项编写。编写质量监督实施细则;编写质量监督总计划和年度计划:编写质量监督报告和总结;编写质量监督简报:编写施工质量评定报告。六项参加。按要求参加相关的工程质量会议;参加由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小组对重要隐蔽工程及工程关键部位的验收,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方案的研究;参加主体建筑物分部工程验收会;参加工程阶段验收会和单位工程验收会,并宣读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会,并宣读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报告。
(2)质量监督工作方法。对监理、设计、施工和产品制作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对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设计单位的现场服务体系的建立健全与运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的划分及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标准的制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参建单位的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旁站监理工作、设计单位的现场及时服务工作、施工单位的质量行为及产品制作安装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对工作质量的检验和质量评定情况、抽查工程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工程实体质量。
3、目前质量监督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体制不顺、权责不明。目前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采取了三级没置,县(区)不设质量总站分部,这样不利于有效实施工程质量监督,在设置方式上主要有两种形式,即挂靠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与独立设置的事业单位。因此在质监机构中,既有行政性质又有参照公务员管理、全额拨款、差额补助、自收自支等多种性质。在职能上也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建管科有交叉,质量监督与质量管理工作的关系难以界定。在项目质量监督分工方面,缺乏可操作的工程质量监督事权分工办法。
(2)人员不足,素质不高。对于挂靠在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机构,由于行政公务员的编制有限,人员配备相对不足,专职质监人员配备更少。在工作上对独立设置的质量监督机构,也由于经费有限,存在人员不足的情况,而且,无论是挂靠的质量监督机构,还是独立设置的质量监督机构都普遍存在人员业务素质偏低的问题。
(3)流于形式,缺乏权威。由于工程项目多、质监人员少、业务素质低、缺乏必备的交通工具和检测手段,使得少数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工作出现走过场的现象;有的质量监督人员很少甚至不到受监工地现场检查参建单位质量行为和实体工程质量情况,而在办公室履行相关手续;有的缺乏抽查验证检测的数据,仅凭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形成质量评定报告;在现行质量等级评定工作中,有施工、监理单位把关不严,甚至资料做假,造成核定的工程优良率偏高等,使质量监督工作失去应有的严肃件和权威性。
(4)费用无保障,检测难。对靠收取质监费维系工作的质量监督机构,由于质监费收费标准太低,收取难度较大,工作费用得不到保障,特别是部分由县(区)水利局组织实施的水利工程自筹资金不到位,导致工期延误,更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工作难度。水利部《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中要求的委托检测工作,由于对项目法人开支此项经费的渠道不明确,以致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验证和随机抽检难以落实到位。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政府质量监督工作效能的发挥。
4、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意见和建议
(1)完善体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明确了“政府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监督管理的制度”,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就应该成为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基本管理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因此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置也应由现在的三级设置改为四级设置,同时应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的性质。不论由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自身还是专门机构履行质量监督职能,其在工程项目质量监督的执法地位是一致的,机构性质应确定为行政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机构的工作费用,在各级财政预算内安排。在项目质量管理的具体做法上,应侧重对参建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管,推行强制性的第三方工程实体质量检测,改变竣工验收前的质量等级核定为质量专项验收。
(2)明确职能。为适应新形势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应进一步明确监督机构的职能。一是按照国家制定并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对所辖水利建设市场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一是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益性及准公益性建设项目,对建设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管,进行工程质量的专项验收。对其他类别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督参建单位开展建设过程的质量管理和质量验收;三是监督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查处,组织政府设置的质量奖项评选。
(3)加强队伍建设。质量监督是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质量监督队伍建设是提高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水平的关键。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以及对工程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工程质量监督队伍已经难以适应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别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实施,对强化政府质量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各级质量监督机构—是要本着“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实质量监督人员。二是加强质量监督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4)增加投入。一是在现行质量监督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二是采取行政、经济、法律手段收取质量监督费,提高收取到位率。三是根据质量监督费实际收取的情况将质量监督机构的费用部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通过以上三条途径增加质量监督的投入,以确保质量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5)建议质量监督与安全生产临督相结合,以便更好地发挥质监站的政府监督作用,更加有效地、全面地监督工程质量。随着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来一大批国有勘测、没计、施工制作、监理等单位,正在和将要转制,这个变革无疑对于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的形成、进一步增强建设市场的活力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但与此同时,水利工程建设产品的质量保证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水利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也需要随着建设市场的变化,不断调整自己的职能定位和工作方式,以切实保证政府质量监督效能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