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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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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第1篇: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岩土工程勘察,问题,措施

岩土工程勘察是地基设计的基础,主要是为建(构)筑物基础设计,地基处理和施工提供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和技术参数。而岩土参数的合理提供关系到基础设计安全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而由于对岩土工程勘察的重视度不够,在实际的勘察工作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本文仅就野外勘探工作和岩土工程分析评价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措施,旨在纠正岩土勘察中的不规范行为,提高岩土工程勘察的质量,为地基处理和施工提供准确、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和技术参数。

1.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见问题

1.1野外勘探工作

岩土工程勘察一般时间短、任务重且突击性强,若勘探前没有综合周密的计划,等发现问题时野外勘察工作已基本完成,若重新补充勘探工作事必会事倍功半。这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勘探点布设:基础形式及结构形式不同,勘探深度不同。如:一般5~6层砖混结构住宅,勘探孔深15m基本可满足要求,而5层框架结构商场由于柱网的柱荷载大,基础面积大甚至可能采用桩基,则勘探孔深度15m一般不够。地层工程地质性质不同,勘探深度不同。如:埋藏较浅且工程地质性质好的密实碎石土及基岩地区勘探孔深度较浅,而工程地质性质差的淤泥及松散杂填土地区勘探孔深度较深,这就要求在勘探前对勘探区域地层大致情况有所了解,做到有的放矢。地基复杂程度不同,勘探点密度不同。免费论文。遇复杂地基情况,应按规范要求加密勘探点,不能局限于经济或时间等因素而坚持原勘探方案不变,否则难以查明场地工程地质情况,埋下工程隐患。这种情况在工勘市场竞争剧烈而盲目压价的地区较严重。

(2)野外地层的划分:野外地层的正确划分是室内资料整理的关键因素,对较大型的工程,由于施工多采取多钻机平行作业形式,技术人员较多,各勘探班组往往各行其是,最后资料汇总后难以统一,给室内整理带来很大困难,为避免这种问题应将所有技术人员首先集中到一起共同勘探一到两个钻孔,统一编录形式,并派专人现场负责勘探区域整体野外分层连线,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证勘探质量。

(3)原位测试:原位测试应严格按规范进行,在施工中常会出现一些所谓“捷径”:静力触探按规定应定深调零以减少零漂,有时图省事不按要求调零,造成数据采集不准,尤其在气温与地温相差较大冬天、夏天触探指标相差更大。标准贯入试验不按规定进行杆长和孔深校正,在缩径和孔底有残留时,不能及时发现标贯器没落至应测试孔底位置,造成标贯数据严重失真。重型及超重型动力触探按规定需连续贯入,并定深旋转触探杆(以减小侧摩阻),但在施工时由于连续贯入比较缓慢,且起杆困难或局部地段锤击不进而放弃连续贯入,使得对碎石土评价本来就缺乏相应手段的触探指标数据不够详实,因而造成对碎石类土的评价困难。

1.2岩土工程分析评价

(1)地基均匀性评价

高层建筑地基均匀性评价按《高层建筑岩土工程勘察规程》JGJ72-2004之规定进行,但对一般建筑,GB50021-2001规定要求进行地基均匀性评价,但没有给出相应的评价方法进行评价,许多单位参考高层建筑地基均匀性评价的方法进行评价,目前,许多专家认为这种评价方法不太合理,需要各地区定制相应的评价方法。

(2)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确定

我国幅员辽阔,土质条件各异,用查表法按GBJ7-89规范确定地基土承载力值在大多数地区可能适合或保守,也可能在某些地区会不安全,故GB5007-2002取消了按表格查取承载力的办法,但大多地区仍在采用,因为很多地区的经验不足,没有能够建立起自己的成熟经验,基本上仍是各勘察单位各自为政,沿用89规范,更有甚者,故意利用所谓地区经验,逃避责任,降低承

载力指标,造成工程浪费。

(3)地震效应问题

对丙类建筑可依据地层f值估算场地地层剪切波速,但对重要建筑必须进行波速测试。但有的勘察单位用一句“根据地区经验”来确定覆盖层厚度,判定场地类别,这将对工程的抗震造价有很大的影响。另外,地基处理后剪切波速、场地地基土类别及场地类别是否会发生变化呢,这在岩土工程评价中很少给予重视。对饱和粉土或砂土进行液化初判时,地下水位的选取应为设计基准期内年平均最高水位,也可按近期内年最高水位采用,但很多单位则采用勘探时量测的水位,这是不合理的。

(4)基础方案的选择

在基础方案的选择上,勘察人员应同设计人共同分析研究,从多个可行方案中选取既经济又合理的方案。现大多勘察单位图省事,既不与设计协商,也不多考虑工程造价,仅提供单一的基础方案,设计方也不问原由,拿起就用,可能给工程造价造成很大的影响。另外,基础方案的选择应依据场地地层情况,并结合地区经验两方面综合分析,忽视任何一方面均可能造成错误。免费论文。

2.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见问题的原因分析

以上对岩土工程勘察中几个常见问题进行了探讨,究其原因,主要与以下几个因素有关。

2.1勘察市场不规范

《建筑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对勘察收费和承揽业务有明确规定。但勘察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互相压价,互相竞争,中标的勘察费很低,致使勘察工作粗糙,勘察手段选择不合理和布孔不规范,岩土工程勘察在深度和广度上还没有真正达到规范的要求,所以难以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2.2权责不明确

《建筑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对观测员、试验员、记录员、机长等现场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方可上岗的规定。但目前勘察单位大量雇佣农民工,而这些人员又不懂勘察,又未经过专业培训和教育,就承担起开钻机、取样、测试、量测地下水位,甚至还做起了野外对土层鉴定与记录等重要工作。这样就难免会出现原位测试、地下水位量测等诸多野外作业的不规范,难以保证勘察质量。因此对从业人员的必须经专业培训和教育,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2.3缺乏岩土工程专业人才

专业的技术人才是对岩土工程正确分析评价的关键。未经专业培训和教育的人在搞勘察,就会导致地基评价力度不足,基础设计参数偏于保守,造成工程的浪费。因此勘察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国家也应划定门槛,让真正懂行的人员担当,这样才能提高勘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工程勘察质量,使我们的工程建设真正建造在既经济,又安全的基础上,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4 岩土工程勘察技术落后

随着经济和技术的高速发展,传统的勘察方法和传统的勘察手段已经很难满足设计的需要。存在着诸多急需解决的岩土工程勘察技术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野外勘测中勘测点的合理布设问题、地质界面划分问题、岩土参数和地基承载力的确定问题、对勘察专业的野外和室内原始资料的整理、分析、利用问题。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岩土工程勘查人员没有掌握先进的勘察技术,缺乏建筑、结构设计方面的知识,缺乏如何辨别真伪去伪存真,补充印证,归纳总结的能力,无法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3、岩土工程勘察改进的几点措施

3.1加强岩土工程勘察的体制化建设和人员培训

目前,岩土工程勘察的地位和作用与国家和政府给予岩土工程的定位和期望仍有一定的差距。这固然与人们“重设计轻勘察”的思维定式有关,与我国勘察行业体制尚未健全有关,与勘察市场的恶性竞争有关。在当前的形势下,如何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行业自律、约束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岩土勘察行业中的弊端,真正体现岩土工程师的价值,更好地应对进入WTO后与国际接轨的挑战。

(1)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规范市场行为、推行全程化监理

科学的建设程序应当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不按原则办事,必然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一方面必须仰仗政府主管部门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对项目招投标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主体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应积极推行工程监理全程化,采用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结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当行为的发生,保证勘察质量和投资效益最大化。

(2)严格市场准入、尽快实施注册土木工程师制度,加强相关人员培训

经过近年勘察设计资质换证,对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了一定的清理整顿,对规范市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的勘察资质门槛很低,尤其是打破行业壁垒后不同行业间的衔接过渡尚未完成,以高级工程师的数量来衡量技术水平不能如实反映勘察企业的技术实力。建议尽快实施注册土木工程师制度,通过采用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质双重控制来规

范勘察市场、促进勘察技术水平的提高。

(3)加强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认证,健全质量管理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确立了以过程模式作为标准的结构。勘察设计企业应通过有效应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运用过程方法,采用PDCA循环思进行岩土工程勘察的实施和管理,持续改进。提高勘察设计的能力,增加顾客的满意程度。为加入WTO后的国际竞争提供支持,为勘察设计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条件。

3.2采用先进的岩土工程勘察技术

在健全上述体制的基础上,还应该注重使用先进的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提高岩土工程的勘察水平,具体可以采用以下技术:

(1)在岩土工程勘测中,为了避免勘探点布置的随意性,可使用克里格法。免费论文。

(2)在岩土工程分析评价中,为提高精确度,可使用多道瞬态面波勘探技术和高密度点法。

(3)岩土工程勘测中,为了准确确定地基承载力特征值,可使用回归分析

(4)岩土工程勘测资料的整理中,为了保证成果的正确性,应使用计算机进行处理。

4.结语

第2篇: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 岩土工程 勘察技术 取样 测试 探讨

岩土工程勘察与结构设计是建筑设计过程中的两个不同阶段。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是结构设计的基础,所以其质量直接影响到结构设计的质量好坏。勘察报告:勘察资料数据准确、结论可靠,符合工程及现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的要求。我国的岩土工程勘察行业经过多年的改革、探索,目前整个市场已全面放开,显现出一片繁荣的景象,但也由此引发了一些新的问题,令人担忧的是在岩土工程勘察的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规范行为。以下就出现一些问题进行详细探讨。

1 目前岩土工程勘察中存在的问题

1.1 资料收集工作不充分

众所周知,岩土工程勘察主要是为建(构)筑物基础设计、地基处理和施工提供详细的工程地质资料和技术参数,而一些勘察单位在进场施工前,不认真收集拟建工程的基本资料:如附有坐标和地形的建筑总平面图,场区的地面整平标高,拟建筑物性质、规模、荷载、结构特点,基础形式、埋置深度,地基允许变形等资料,从而无法保证勘察工作的质量和工程的针对性。

1.2 勘察工作任务的布置不满足《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的要求

详勘规范对勘探点的布置有明确规定,而一些勘察单位勘探点布置比较随意。勘探点不沿建筑物周边线和角点布置,也不论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如何,就把孔距定在规范允许的上限;勘探深度不从基础底面算起,使一般性勘探孔不满足最小孔深的要求;桩基工程勘察的钻孔应控制的深度不满足规范要求;当建议的主要持力层中有软夹层(透镜体)厚度超过0.5m时不采取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从而造成地层划分的精度不够;取样钻孔和原位测试钻孔个数不符合规范要求;在勘察过程中已发现有天然地基与桩基两种基础方案的可能,仍按天然地基的要求确定钻孔孔深。

1.3 外业施工过程中的不符合《工程地质钻探标准》(CECS 240:2008)行为

1.3.1 钻探操作

不按《工程地质钻探标准》中的明确规定进行操作,对要求鉴别地层和取样的钻孔,回次进尺过大,一般地层中超过2m,在巨厚的淤泥质土中甚至超过5m。在砂层和卵石层中钻进时,没有采用优质泥浆护壁,泥浆浓度也控制不好,虚土过多,造成原位测试无法正常进行,甚至出现塌孔埋钻。

1.3.2 取样和原位测试

在采取原状土试样时不按《工程地质钻探标准》的有关规定操作,对所取试样也没有及时贴标签、封蜡,不采取防震措施,不及时送往实验室进行试验,导致土样严重失水,致使土工试验指标严重失真;在标贯和动探试验时没有清除孔底残土就进行试验,在静探试验中不控制贯人速率,造成试验数据失准;砂性粉土野外定为粉砂;粉质粘土混砂野外定为粉砂;未采取原状样。主要持力层与下卧层的原状土样少于6件,原位测试数据少于6个,力学性质指标不满足统计要求。

1.3.3 地下水位量测

当勘察场地地层中同时有潜水含水层和承压含水层时,没有进行分层量测水位,对承压水头不测,致使报告中无法明确地下水性质,只能提供混合型地下水位和水头。

1.4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1)由于上述外业工作中存在的缺陷,从而导致室内外各项测试指标的统计不满足勘察规范的要求,指标统计的项目不全,难以分析和判断各项测试指标的离散程度和可靠性。(2)勘察报告中的地基评价与结论针对性不强,仅满足于提供基础设计参数,定性的评价多,而定量的评价少。(3)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着重对地基与基础方案,地基与基础设计参数进行了细致和深入的分析、探讨。

2 原因分析

(1)《建筑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中对勘察费用的收取及业务的承揽有着明确规定。但由于现在很多建设单位不能充分理解岩土工程勘察在工程中的重要性,片面追求降低成本,追求进度,野外施工完,马上就要报告,报告质量难以保证。加之市场竞争激烈,勘察单位为了取得勘察任务,不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互相压价,并同意建设单位不合理的工期,为了追求效益,从而致使勘察工作任务布置不合理、外业施工粗糙,难以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

(2)很多勘察单位的现场作业不是由专业人员承担,这些人员又未进行过专业技术培训,其技术水平远不能胜任所从事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从而导致现场作业出现大量的不规范行为,还有少数技术人员不能自觉加强对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的学习,使勘察质量有所下降。

(3)一些勘察单位还停留在传统的“工程地质勘察”的管理模式上,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也不够完善,内部的检查、监督与校审制度贯彻不严。

3 结语

(1)工程实践证明:合理地选择、运用工程物探技术与传统的勘探技术相结合,是解决岩土工程勘察存在的技术问题的最佳途径。(2)各种间接勘察手段所获取的资料应与传统的勘察方法(如钻探、原位测试、岩土试验等)、施工检测、施工监测成果进行对比、验证,建立相对应的经验关系,从而建立定量分析、判定标准,确保工程勘察质量。(3)各勘察单位应健全本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从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对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条文的学习,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从而提高岩土工程勘察质量,真正体现岩土工程勘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第3篇: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范文

目前,在各项工程建设中,在设计和施工之前都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的重要性和其质量的可靠性越来越为各级政府所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监督规定》、健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此都有规定。并于2000年开始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对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在各级检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中,勘察问题仍旧突出。当前,施工图审查主要集中于房屋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对为城市建设服务的勘察单位来说,既是促进更是考验。因此,将岩土工程勘察中常见问题加以归纳、分析,对其产生的根源进行了深层次的探讨,对提高勘察技术水平、保证勘察成果质量、减少勘察过程中的错误不无裨益。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实施岩土工程勘察体制。与前者相比,岩土工程勘察体制不仅要正确反映拟建场地或地区的工程地质条件,还要结合工程项目的概况和施工条件进行一定深度的技术论证和分析评价。针对场地特殊的岩土工程条件,提出建议,指导设计选定基础与结构方案,对施工提出应注意和控制的技术要求,服务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这是新的工程勘察体制的最大改变和增加的重要内容。因此,新的工程勘察体制——岩土工程勘察体制具有较强的工程针对性和指导性,不仅要完成工程地质条件的探明,即反映和提供场地真实的地质情况、地基条件和地基岩土的工程性质,而且还要对拟建工程的设计方案,施工技术措施提出指导性的结论意见,为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提供了可靠依据。

2对岩土工程勘察的有效措施

2.1取得的进展

回顾我国推行岩土工程的十多年来,已经取得的巨大进展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我国已经能够解决技术要求,地质条件复杂的岩土工程问题。相应的规范、规程的编制,标志着我国这方面已经积累的经验达到的水平。

(2)勘察工作已从单一的钻探、取样、试验、提报告模式发展为多种测试手段、综合评价的模式。多功能静力触探、超重型动力触探、预钻式和白钻式旁压试验、螺旋板载荷试验、孔隙水压力测试、波速试验等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大大提高了地基评价的水平。室内土工试验中高压固结试验和三轴压缩(剪切)试验的普遍应用,使土力学理论更进一步应用到勘察生产实践中。另外,土的动力性质的试验也日益增多;桩的动力测试已经列入有关规范、规程和手册中;表面波速法也开始在工程中得到应用;岩土测试的重要性已经越来越显示出来。

(3)勘察与设计、施工密切结合,初步形成了从勘察到设计、施工、监测,贯穿各个阶段的认识、实践、改造全过程。

(4)地基处理技术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十多年来为了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引进、发展了多种地基处理技术,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对第四纪松散地层、湿陷性黄土、膨胀土、软土、填土、饱和松散粉细砂等各种不良地基,开发和应用了许多新的地基处理技术,已成为岩土工程中一项重要内容。工程勘察体制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后,勘察结果形成的文件要包括以下重要的技术内容:①场地稳定性的评价,对建筑场地拟建的建筑作出适宜性的技术论证;②为工程设计提供场地各岩土分层、地下水的埋藏条件及其对工程的影响,以及岩土体工程设计参数;③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岩土工程问题(如开挖、降水、沉桩等)作出预测,并提出相应的防治措施和合理施工方法的建议;④对拟建场地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对岩土加固(基坑支护)与改良方案或其他人工地基设计方案进行论证和提出建议,并根据设计图纸在岩土工程施工中监控施工质量;⑤预测由于场地及临近自然环境的变化对建设场地环境和临近建筑物可能产生的变化及其对工程建造的影响⑥为已有工程的安全性进行预测性的评定,对拟建工程可能会造成已有工程的不良影响和事故调查分析提供依据;⑦指导岩土工程在建筑物运营、使用过程中的长期观测如建筑物的沉降和变形观测等工作。显而易见,新的岩土勘察体制下形成的文件一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对设计、施工都是极其重要的技术保障文件,它服务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是重要的建设工程程序性文件。但是在新的工程勘察体制创建后的相当长时期内,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在设计和施工企业中未受到应有的重视,特别是在施工企业中不重视运用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指导施工的现象显得尤为严重。

2.2岩土工程勘察热点

当前,特殊条件下的岩土工程评价仍然是岩土勘察工程中最普遍最大的热点。特殊条件指的是:

(1)特殊土。包括湿陷性黄土、软土、膨胀土、盐渍土等。在特殊土地基上进行工程建设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它们所具有的特殊物理力学化学性质。

(2)特殊工程地质条件。包括岩溶、斜坡与滑坡~泥石流、采空区、地面沉降、地震效应等。其中强震区的砂土液化、断裂、震陷等问题是岩土工程勘察中经常遇见的。

(3)特殊工程。包括高层建筑、动力机器基础、地下工程、水上工程、核电站、道路桥梁、机场跑到、水坝、尾矿坝等。大型建筑地基勘察与评价仍是当前最热门的话题,对可能产生不均匀沉降的预测及对策以及地震效应的抗震设计参数等问题。

3主要存在主要问题

近20年来,勘察专业体制的改革虽然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并未真正到位,因而阻碍了岩土工程的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队伍大,素质差,成果质量低,与国际先进国家的差距越拉越大。勘察与实际的脱节问题远未解决,又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例如:野外记录的质量越来越差;规范规定的取土技术得不到实施,取样测试等的技术不明显:市场上出现钻探米数综合价格而技术含量高的岩土测试和分析评价却处于从属地位。国内当前勘察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勘察方案不合理,工作量偏多或偏少的现象比较普遍,不是根据实际需要,而是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或“手段齐全”,也有为了争取招标任务压低费用,勘察工作粗糙,不能满足要求。

(2)第一手资料(钻探、描述、取土、试验、测试等)质量下降。

(3)地基评价和勘察报告缺乏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往往不问具体工程条件,不具体研究分析,又缺乏必要的理论基础知识和逻辑思维能力,比较多的是一般化、老一套,设计施工真正需要的内容不全或不准。而不需要的内容却洋洋大观。近年来,勘察报告有越写越长的趋势,实际上其中很多内容是重复或者不需要的。

(4)对监测工作还没有足够重视。岩土性质和条件是非常复杂的.,勘察时不可能把所有的问题完全搞清楚或预估到。为了保证安全,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对施工现场进行岩土工程监测是完全必要的。

4高新技术的主攻方向及建议

4.1主攻方向

室内外测试技术是岩土工程勘察的基础。和国外相比,我们的主要差距之一就表现为测试技术的落后。和岩土力学理论发展相比,现在的矛盾也是参数的测试技术落后于理论。如计算地基变形,不管是用什么理论方法、什么数学模型,总离不开的地基土的模量,模量测不出或测不准,什么方法、什么模量得出的地基变形都靠不住。测试技术要走向现代化。我们要继续保留如标准贯入试验这样传统的测试手段,但应更注重现代物理技术(电子技术、波动理论等)来发展测试新技术。现在的趋势是:

(1)土工测试将从研究地基中的某一“点”发展到更大的空间范围的“面’和“体”。

(2)土工测试将从第一代的直接试验和第二代的触探、旁压试验进入第三代的无孔、无损测试技术。测试技术的发展必须要做到三个结合。①硬件(仪器、设备)研制要做到勘察、科研(或高等院校)、制造厂商的相互结合,各有分工,成功的可能性和实际效益就要大的多。②科研与生产相结合。只有与生产密切结合的科研课题或开发项目(如动力触探、静力触探、旁压试验、波速试验、桩基检测等)才能取得比较显著的效果,反过来又促进了勘察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而与生产相脱节的科研项目,即使费了很大的力,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效果。③理论与实际相结合。

4.2建议

目前,岩土工程勘察的地位和作用与国家和政府给予岩土工程的定位和期望仍有一定的差距。这固然与人们“重设计轻勘察”的思维定式有关,与我国勘察行业体制尚未健全有关,与勘察市场的恶性竞争有关。在当前的形势下,如何完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行业自律、约束机制,从根本上杜绝岩土勘察行业中的弊端,真正体现岩土工程师的价值,更好地应对进入WTO后与国际接轨的挑战。

(1)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规范市场行为、推行全程化监理科学的建设程序应当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不按原则办事,必然会受到自然规律的惩罚。市场的规范,仅依靠勘察单位的自律机制是不够的,还需要建立有效的行业约束机制。一方面必须仰仗政府主管部门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对项目招投标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主体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应积极推行工程监理全程化,采用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结合的方法,最大限度地避免不当行为的发生,保证勘察质量和投资效益最大化。

(2)严格市场准入、尽快实施注册土木工程师制度,加强相关人员培训经过近年勘察设计资质换证,对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了一定的清理整顿,对规范市场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国的勘察资质门槛很低,尤其是打破行业壁垒后不同行业间的衔接过渡尚未完成,以高级工程师的数量来衡量技术水平不能如实反映勘察企业的技术实力。建议尽快实施注册土木工程师制度,通过采用企业资质和个人执业资质双重控制来规范勘察市场、促进勘察技术水平的提高。此外,岩土工程勘察属大土木范畴,是多学科的融合,新技术、新工艺层出不穷,.标准规范时有更新,岩土工程从业人员应与时俱进,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在及时推行注册土木工程师制度的同时,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他们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勘探测试人员的技术水平。

(3)加强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认证,健全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确立了以过程模式作为标准的结构。勘察设计企业应通过有效应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运用过程方法,采用PDCA循环思进行岩土工程勘察的实施和管理,持续改进。提高勘察设计的能力,增加顾客的满意程度。为加入w''''ro后的国际竞争提供支持,为勘察设计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创造条件。

5发展趋势

为使我国加入wro后适应国际高标准建设项目系统服务的挑战,本行业在未来5~l0年中的发展目标主要体现在四方面:

(1)由单纯的“工程地质勘察”向“岩土工程”发展日趋完善。

(2)向一切以人类生存的地球表面环境中的大地岩土和与其密不可分、相互影响的地表水、地下水和大气等环境物质为系统工作目标的工程领域开拓。

(3)专业分工形成了分枝趋势:①工程咨询和工程顾问,主要负责工程计划、项目负责、工程试验分析计算和工程监测工作;②野外钻探,可进行探查孔、钻井、灌浆钻孔、锚杆钻孔、海洋钻探以及水平钻孔、定向钻孔等等;③岩土工程施工,可进行各类桩基及地基改良工法的施工。

(4)城市岩土工程发展迅速,为研究和评价旧城市重建和新城市的开发提供规划和建设。近年来,经典的岩土力学面临着严重的挑战。

这种挑战主要来自以下方面:

(1)大规模城市建设面临的地基、基础与深开挖支护问题;城市改造工程问题;

(2)填海工程及海洋工程带来的软土工程问题;各类特殊土带来的工程问题;

(3)大规模的交通工程建设即跨江、跨海、桥梁、隧道工程带来的问题,水利工程问题;

(4)能源工业问题,包括污染、废料尾矿坝及有害废料处理问题;

(5)超重型结构所带来的地基处理和桩基础设计、施工与评价问题;

(6)原子能电站等重大工程的抗震分析与地基抗震问题;

(7)各类地质灾害的评价与防治问题,等等。

作为勘察单位,面对上述的发展,我们应该在如下诸方面作些工作:

(1)使广大技术人员,至少是技术领导和技术骨干在掌握传统方法的基础上,了解这个发展动向和基本思想;

(2)密切注意任何可以利用的新成果和具有规律性的结论,以便进行工程类比和使用;

(3)探索本单位向这个方向发展的时机和可能性。原有的压剪模型和地基、基础与上层结构的协同作用程序体现了新的发展方向,这方面的工作应该继续提高。

第4篇: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岩土工程建设;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岩土结构特性;地质参数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P25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10-0144-02 DOI:10.13535/ki.11-4406/n.2016.10.071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能够为岩土工程建设施工方案的制定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并能够帮助工程建设方制定合理有效的质量控制方案与措施,避免不良地质条件对岩土工程施工及未来的使用造成不利的影响,因而是岩土工程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和先行环节。基于此,加强岩土工程勘察技术研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当前所存在的一系列技术问题具有很大的必要性。

1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开展目的主要在于通过工程地质等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与技术成果的有效应用,并结合现代化勘察设备与手段,针对岩土工程项目的建设区域岩土结构特性、相关地质参数等进行采集和分析,科学地对区域内岩土结构未来发展变化的趋势进行预测,一方面指导岩土工程建设方案的制定与施工技术的合理选用;另一方面为各类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的预测与预防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支持,是岩土工程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岩土工程勘察本身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与综合性,其所应用的理论知识与技术涉及地质、物理、化学等多个学科门类,且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岩土工程勘察技术也在不断得到丰富和完善,当前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主要包括原位测试、取样、钻探以及室内试验等内容。岩土工程勘察的方法有很多,一般可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地质条件、测绘资料等合理进行选取。岩土工程勘察工作所获得的勘察数据与资料,能够有效地提高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进而有效地提高岩土工程施工的质量,避免不合理施工所带来的质量隐患、安全隐患、成本浪费,提高对地质灾害预防的科学性与有效性,因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 我国岩土工程勘察中现存的主要技术问题

2.1 岩土分类、描述缺乏准确性

由于自然界中岩土生成与发展变化的特点不同,因而所形成的岩土类型也各不相同,对不同特征的岩土进行准确的分类与描述,对于岩土工程勘察而言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我国相关规定中对于岩土分类描述也提出了一定的规范性要求,但在实际的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中,仍存在着岩土分类、描述资料缺乏准确性,勘察质量无法保证的问题,而失准或错误的分类与描述很可能会对岩土工程建设方案的制定与相关技术的选用造成负面的影响,进而导致工程质量问题及安全隐患的出现。

2.2 勘察工作存在一定的盲目性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虽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当前许多岩土工程项目开展初期,由于对岩土工程勘察及相关数据资料收集工作缺乏有效的重视,勘察部门及工作人员对于勘察工作的目标并不明确,工作的开展具有一定的盲目性,许多工作内容的开展缺乏必要充分的材料依据,导致勘察工作开展的质量得不到保障,并且许多分析由于材料数据不足,导致分析结果准确性与可靠性不高,严重影响着岩土工程施工建设的质量,尤其对于地质灾害及不良地质条件勘察分析不到位,更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造成严重的危害与损失。

2.3 野外勘察工作安排存在问题

岩土工程勘察工作大多在野外进行,并且可能会涉及各类不同的复杂环境条件,这也都可能会对勘察工作造成影响,需要在勘察工作开展前期做好准备工作,并能够在出现情况变化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变化与调整,这也增加了工作安排的难度与复杂性。在实际的野外勘察过程中,仍然存在由于前期准备工作不到位,临时应对能力不足导致的工作安排缺乏合理性的问题,加之一系列客观条件的限制,也导致了勘察工作整体的开展效率不高,许多勘察技术手段在实际应用中会受到条件制约而无法有效发挥作用,使得勘察数据资料等真实性与可靠性受到影响,而部分单位或个人出于解决成本或个人利益考虑,可能会对野外勘察工作中的部分环节进行人为简化,如减少取样数量,这就更加影响了勘察结果的准确性。

2.4 勘察技术方法选用缺乏合理性

由于现代岩土工程勘察技术手段与方法较多,各种技术手段在实际应用中的优劣势特点存在一定的差异,其适用范围也不尽相同。因此,在实际的勘察工作中应根据实际条件与工程建设的实际要求,合理地进行勘察技术与方法的选用,从而保证勘察结果的准确性。然而现阶段我国许多岩土工程项目的勘察工作中,仍存在着不合理运用勘察技术方法的问题,如为节约成本盲目选取经济性好但与工程实际不适合的勘查技术,为求方便一味采用便携式设备进行勘察,盲目根据经验进行技术手段选取而忽略实际地质条件,这些都会导致勘察结果数据准确性的降低。此外,由于对勘察设备装置等缺乏有效的养护,使用勘察设备装置时不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岩土取样后不及时送往实验室进行试验,对于各类测量仪器不按照标准进行校对,这些也都会影响到勘察结果的可靠性,并可能造成勘察设备装置的损坏,也无法发挥出其对于岩土工程建设的积极指导作用。

2.5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缺乏规范性

勘察报告作为勘察工作的总结性材料,保证其书写的规范性也是十分重要的。而在实际的岩土工程项目中,书写不规范的勘察结果报告依然十分常见,在报告的内容中,编制人员由于对工程状况缺乏详细的了解,而且未能明确岩土分析的重难点,导致忽视了对于设计与施工的建议及相关问题分析,并且严重缺乏分析数据的综合能力,未能将勘察和设计紧密结合在一起,导致勘察结果报告中出现许多漏洞。

3 造成岩土工程勘察技术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

3.1 对相关规定理解片面、不到位

我国目前在岩土工程勘察质量控制方面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如《建筑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在规定中明确给出了相关勘察费用收取和业务承揽的具体要求,以实现对市场的规范性管理。然而由于许多项目的建设方与施工方,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和施工进度,对于相关规定中的要求理解十分片面、不到位,不仅在岩土工程勘察工作中投入的时间和资源不足,并且急于获得勘察最终报告,而勘察单位未获得更多的利益与发展空间,不得不投客户所好,使得勘察工作工期被一再挤压,而为获得客户资源又存在着不合理降价的行为,使得实际工作资金十分紧张,这些也就导致了一系列勘察技术问题的出现,影响着勘察工作的有效开展。

3.2 勘察工作队伍专业性不足

部分勘察单位在工作队伍建设方面缺乏足够的重视,对工作人员的专业化培训十分不到位,并且没有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使得一些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达不到实际的工作需求,现场勘察作业过程中出现不规范操作,加之责任意识淡薄,不能够很好地约束自身行为,工作中应付了事,得过且过,对于勘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无法有效应对和解决,甚至放任一系列地质安全隐患不管,这些都会导致勘察质量的降低。此外,由于专业化、高素质的人才缺乏,也使得勘察队伍整体的专业水平较低,工作效率不高,工作能力得不到有效提升,制约着勘察技术水平的发展。

3.3 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

部分勘察单位由于观念守旧,发展模式更新缓慢,在管理制度的建设方面也十分滞后,缺乏管理制度的有效约束,也无法实现勘察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内部工作人员态度散漫、工作不积极,缺乏自我提升与自我完善的意识,现有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不够严格,许多管理措施无法落实到位,为勘察工作中各类技术问题的产生埋下隐患。

4 提高岩土工程勘察工作质量的有效策略

4.1 着力提高岩土取样及原位测试工作的质量与水平

岩土取样和原位测试是岩土工程勘探结果的重要数据来源,也成为解决岩土工程勘探技术问题的重点。首先,测试数据是分析评价的基础,为分析评价提供了基本的参数依据,岩土工程设计计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决定于计算模式和计算参数,计算参数比计算模式更重要;其次,岩土工程测试有较大难度,在钻探取样、样品制备过程中,总会有一定程度的扰动和受力环境差异,对测试结果影响较大。岩土体是非均质体,具有明显的各向异性,测试结果应具有代表性。

4.2 加强勘察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综合素质与专业水平

勘察工作队伍是执行勘察工作的主体,因此,勘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与专业水平直接关系着勘察工作的质量,要想有效地提高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质量,应该着力加强勘察队伍的建设。首先,应建立科学的培训机制,对勘察队伍现有人员进行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尤其针对一些拥有多年工作经验,但整体知识结构较为陈旧,对现代化勘察设备与技术掌握运用能力不足的老技术人员,应采取长效的专项训练,帮助他们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现代勘察技术水平与工作能力;其次,要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与激励机制,一方面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进行考核与评定,以准确把握其能力素质水平,另一方面通过多种激励手段的共同运用,使工作人员能够自觉主动地进行自我提升,以此来实现勘察队伍整体素质与专业化水平的提升。

4.3 加强现代工程物探技术的合理应用

近年来,工程物探专业利用如电磁波理论、弹性波理论等发展出了很多新的工程物探方法,并开发出了与物探方法配合使用的具备数据采集,处理软、硬件功能于一身的物探设备,它具有采样密度大、速度快、成本低廉、信息量大等优点。这些物探方法以及设备的应用对于岩土工程勘探具有重要的影响。而且与传统的钻探方法相比,工程物探技术对场地、地形条件的要求较低,花费的时间、费用也较少,且具有良好的勘探精度。针对一些较为复杂的岩土工程技术难题,可以采用多种工程物探手段和钻探综合使用的方法,起到互相补充、互相验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贾男.关于岩土工程地质勘察相关问题的探讨[J].民营科技,2015,(4).

[2] 吴远斌.岩土工程勘察设计中问题和处理措施探析

第5篇: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 高速公路 工程 造价 控制

我国高速公路在过去20年的建设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交通运输业得到迅猛发展,为中国经济保持了强劲快速增长做出了重大贡献。国家不断更新与修订法律、法规对高速公路建设进行监管,监督机制和制度已基本完善。项目建设现实行法人负责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围绕高速公路建设前期、实施期、后期结算进行全面监管。

高速公路的工程“质量、安全、投资”是建设管理的三大控制,项目法人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负责。高速公路工程造价是投资管理中重中之重,本文针对如何加强高速公路工程的造价管理,有效的控制和降低工程成本,从项目立项、勘察设计、可行性评估、工程招标、工程施工、管理费用等管理进行探讨。

一、项目立项

立项是高速公路建设的前期工作,作为项目建设单位,首先要向政府相关部门上报《项目建议书》,在《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再向政府相关部门上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后,项目立项完成。在立项过程中,《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注意两个问题:(1)建设线路的走向要深入勘察和调研,从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尽量避开村庄、电力设施、通信设施、水利设施、输油(汽)管道、地下供水管(网)、电缆光缆等和保护好生态环境,控制好工程造价,防止因征地拆迁难度大多增加费用;(2)工程的投资估算和概算要精细编制,避免因疏漏或单价偏低,出现项目实际投资超过概算批复金额。第一,各明细项目开支要考虑周全,不能漏项;第二,要对公路沿线的物价和劳务成本进行详细调研,应考虑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各类物价和劳务都要加上项目筹备期到建设期物价上涨和通货膨胀的额度。

二、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勘察设计是高速公路建设的灵魂,勘察设计好与坏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的成败。要防止地质勘察的深度、范围不够,数据不准确,影响到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准确性。工程设计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进行设计,为避免因工程设计不能满足实际需要,而重复设计和施工,既造成经济损失,增加投资成本,又耽误工期。第一,要详细了解公路沿线地方政府的规划,所有立交工程在设计上应避免与地方政府的规划重复;第二,涉及有地方乡村道路经过的涵洞和排水系统等民生工程的设计要考虑地方的长远发展和规划;第三,要精心组织和设计,优化设计方案,尽量减少因设计变更影响工程建设。

三、可行性评估

高速公路建设开工前要做好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各项可行性调查和评估工作。可行性调查和评估项目较多,有压覆矿床调查、地质灾害评估、地震评估、通航标准论证、天然放射性调查、环境影响评估、水土保持评估、海事安全评估、水利防洪评估、文物调查等项目。各项可行性调查和评估建设单位要聘请政府机构或社会专业机构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调查和评估机构要出具调查或评估报告,报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建设单位和调查、评估机构要配足设备和人员到公路沿线仔细开展调查、评估,特别对压覆矿床调查、地质灾害评估、通航标准论证、环境影响评估、水土保持评估、海事安全评估、水利防洪评估和文物调查要更加深入调研和多次论证。各项可行性调查和评估数据的取得要准确,调研的情况和资料要真实、全面,以防止工程施工过程为此停工、重复建设,增加不必要的经济开支,造成了建设单位的经济损失。

四、工程招标

建设单位对高速公路各项工程招标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须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市场进行公开招标。工程招标价格要深入调研、仔细、准确、科学定价,应选择最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或高于限价无效的工程招标方式。要防止市场出现恶性竞争,中标价过低,投标人无法履行;或中标价过高,对工程造价失去控制。

在工程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条件设定上要严格,标准要高。主要招标项目有主线工程(公路、特大桥、特长隧道)、路面工程、交通机电工程、房建服务区工程、绿化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材料采购招标。主要招标项目资质要求分别是:第一、公路、特大桥、特长隧道设计单位资质要求(1)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特长隧道、交通)甲级设计资质,(3)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第二、公路、特大桥、特长隧道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具有建设部或交通部审批的公路工程甲级资质(含临时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第三、公路工程土建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应具备国家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第四、特大桥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应具备国家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且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第五、特长隧道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应具备国家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总承包一级且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第六、预制梁板制作安装应具备国家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除了设定各投标单位的资质条件外,还要注意两点,第一,履约能力要强;第二、商业信誉要高。

五、工程施工

工程的“安全、质量和设计变更”是施工管理的三大部分,也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核心。为防止工程施工发生安全事故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以及设计变更不合理,增加了工程建造成本,影响项目概算执行和工程造价控制。如何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和质量优良,科学调整设计变更,工程造价才能得到有效控制。

(一)要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程安全施工是建设管理重中之重,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和规定。第一,要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需要,制定较为全面的、系统的、可操作性的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第二,要定时或不期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工程建设和监理单位要联合对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每月至少两次以上,对重点部位要加强安全检(巡)查,特别是对特种设备、油库及炸药库要重点监控。第三,对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过程中对发现问题须发出书面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全面跟踪落实,狠抓严防。

(二)要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质量管理也是建设管理重中之重,为防止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要严格施工现场管理和控制,才能确保工程质量。第一,要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工程建设和监理单位要根据工程质量管理需要,制定详细、全面的和可操作性的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层层落实质量责任制;第二,要定时或不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要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巡查和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全线质量大检查;第三,要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在工程质量管理中要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的作用,对管理中发现工程有质量问题,要书面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要杜绝对施工单位用不合格的工程产品,确保工程质量。

(三)要科学调整设计变更。在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对因工程施工设计不合理,或出现错误,工程建设单位要及时、合理进行调整,避免施工单位实施错误的施工设计和方案,造成了经济损失。

六、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开支是高速公路建设单位控制投资成本的重点之一,要规范管理费开支的各项经济行为,才能有效地降低开支额度。第一,要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单位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对管理费的开支管理制订配套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各项经济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要有效地加强财务监督;第二,要实行预算管理。建设单位要合理制定管理费的年度开支预算方案,上报项目法人单位最高权力机构审核批准。管理费的年度开支预算方案审核批准后,作为建设单位执行的依据;第三,财务部门要严格把关。财务部门在管理费开支管理中至关重要,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控制好每年管理费的年度开支预算,对年度财务预算中没有的项目不能开支,对预算中的开支项目要严格控制在预算额度内,力争节余。

第6篇: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范文

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多个行业和地方省级有关勘察设计的有关法规和实际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变更内容,工程设计变更一般指自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所进行的修改活动。设计变更应当以“优化设计、节约投资”为前提,应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工程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满足使用功能的需求,符合节约用地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按照项目规模和设计修改活动审批方式,具体变更阶段和性质阐述如下。(一)设计变更阶段。1.方案设计文件变更。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规定:对于技术要求相对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当有关主管部门在初步设计阶段没有审查要求,且合同中没有做初步设计的约定时,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即技术简单的小型建设项目可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文件。在方案设计文件审查批准后,如需进行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修改,应按照有关规定变更方案设计文件。2.初步设计文件变更。凡是中型及以上的建设工程,均应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技术复杂、政府投资或者备案立项的小型建设项目和利用世行贷款、亚行贷款、国债资金的小型建设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分期建设的按立项核准及规划审批等相关文件确定。对于此类项目,在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批准后,如需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修改,应按照有关规定变更初步设计文件。建设工程项目规模具体划分标准按照现行国家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标准执行。3.施工图设计变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确需修改的,凡涉及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审查。该办法所规定的内容为:(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3)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4)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二)设计变更性质。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2015]662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需要作重大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修改。但该条例未明确界定重大修改的范围,结合水利、民航及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规章和地方省级有关工程设计变更的相关法规,将设计变更分为重大变更和一般变更。1.重大变更。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的建设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布置方案、主要建筑物结构形式、重要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措施、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发生变化,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审查部门重新审批。其中,涉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规模等主要内容的调整还须经原项目立项及有关部门同意后,再办理有关调整初步设计审查的批复手续。2.一般变更。除重大设计变更外的其他设计变更为一般设计变更。一般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确认后实施,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必要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二、变更的原因和对策

工程设计变更既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主观原因,也有不可抗力、自然条件等方面客观原因。结合实际工程设计变更的影响因素和实际案例,变更的原因和对策归纳如下。(一)目标工期不实际。在实际建设工作中,为了赶上某一个重要节庆、仪式及会展,或为了早日投产运营,政府有关领导或企业负责人强行压缩工期,进而采取建造成本高、后期质量效果不佳但施工速度较快的工艺。此类设计方案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常因项目主管领导、企业负责人等管理者变化引起变化,从而导致设计变更,拖延工期,但从技术层面来说却是一种理性的回归。对策:政府官员或企业负责人常常不具备工程技术专业知识,在项目建设工程中,会把项目建设与年度的重要活动关联起来,以扩大影响力和知名度。此时,作为具备专业技术知识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相关咨询单位应科学客观论证,给出可行的多个方案比选,说明各个方案的优缺点,关键内容一定要准确、重点汇报。千万不要只按领导要求做方案,不大胆反馈存在的问题,糊弄领导,最终为工程建设埋下隐患。(二)前期调研不充分。在开展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工作阶段,一是对建筑材料供应市场调研不充分,如土地平整工程,填料可采取海沙、河沙、土石料等,若缺乏对周边可供材料进行充分调研和预判,等到实际施工时,会因设计采用的填料供应不足而修改设计方案。二是项目所在区域的规划、雨水、可用道路及码头等环境资料不足,导致因与规划不一致而变更设计,因设计排水量不能满足实际需求而变更设计,因施工路网不可用而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对策:采取有效方式,重视前期调研工作。如召开调研会议、现场踏勘、到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咨询、到类似项目调研,深入了解项目周边环境资料,对于前期工作经历时间较长的项目,还应预测项目施工阶段的市场情况,并形成有效的应对措施和备用方案。(三)勘察工作不到位。通常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没有进行实地地质勘察就直接开展设计工作,或采用项目周边区域的地质勘察资料开展设计工作;二是没有对设计方案的重要部位进行详细勘察,如桥梁设计方案中的桥墩基础,应对桥墩基础所在位置进行详细勘探。由于勘查工作不完整,地质资料不充分,在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技术工艺没有针对性,导致实际施工中难以操作,引起设计变更。对策: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按照《岩土工程勘察规范》分阶段进行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工作,满足各阶段的深度要求。若遇到受现场客观条件、征地等原因无法开展勘查工作,因及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反馈,解决进场实地勘察遇到的问题,为设计工作提供详细准确的地质资料。(四)设计团队知识经验不足。由于我国各行业、各地方在一定时间内仍处于建设的加速期,工程设计人员需求量较大,新的设计人员不断走上工作岗位,面对全国各地的工程项目,一方面存在设计经验不足的短板,另一方面设计团队知识结构存在差距。设计方案的区域针对性差,过于照搬书本和规范,缺乏对项目所在区域环境和项目内容的统筹。对策:不仅是设计单位团队知识经验不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也同样存在。为解决存在的不足,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的作用,对关键部位、重要工艺及有重要影响的事项召开专题论证会,邀请行业内的专家把脉,充分借用外脑,保证设计方案的技术可靠、可行、经济。(五)建设单位提高建设标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提高建设标准,常常会引起修改局部设计方案、施工工艺、改变建筑材料等工作,从而导致变更设计方案、增加工程造价、延长施工工期等事项。对策:建设单位应在前期工作中充分调研和论证,多方案比选,并对项目建设过程及建成投产运营进行合理预测,减少甚至杜绝建设期间的设计变更工作。(六)工程量计量差错。工程量计量的基础是设计方案,同时也会出现因设计、造价等工作人员疏忽出现的错项、漏项、重项现象。在工程设计和施工招标过程中,建设单位通常都急于开工,对工程量清单没有认真核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错项、漏项、重项等工程量误差大而引起工程变更,甚至出现设计方案与施工现场不符的情况,从而引起工程量和工程造价变化。对策:为减少甚至杜绝工程量计量方面的差错,一要认真做好设计和设计准备工作,保证设计方案的依据可靠、详实、充分,关键、专项工作充分论证,从而保证设计方案有针对性,避免与实际不符。二要加强组织分工,明确审核内容和标准,建立设计、造价及建设单位独立审核、差异互核的机制。(七)施工现场情况变化。由于在设计阶段对现场环境、周边单位和村民需求的情况了解不全,在施工过程中,周边单位、村民提出如出行道路、排水渠、垃圾站、变电站等日常生产生活需求,表面上看是施工现场情况变化,实质上属于前期工作不充分造成的。同时,也有因项目周边临近区域发生原始地形地貌、规划等方面的变化,进而引起设计变更。对策:一是加强对项目选址现场和周边区域关联组织、群体的调研,收集详实的信息,并充分沟通和征求意见,合理匹配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二是积极与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项目所在地政府沟通,详细了解项目选址区域和周边的城市规划情况、周边项目规划及建设情况。以上对引起工程设计变更的常规性影响因素进行了归纳,在此难以穷尽,但可总结归纳控制方法,争取在建设过程中各阶段减少甚至消除可能的设计变更,降低工程建设的不确定性,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三、规范设计变更管理

第7篇: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范文

按照浙江省建设厅的统一部署,根据我局《关于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瑞建发[20*]139号),我局于20*年7月11日成立了以黄洪勉副局长任组长,余节辽和谢承汉任副组长,建设科、质监站有关人员及勘察设计方面专家组成的检查组,并于7月18日至7月26日对全市在建工程的质量监督执法情况进行抽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检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共检查在建工程8个、地质勘察单位2家、商品混凝土公司1家。检点:各方主体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情况;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及施工图审查工作质量;工程实体质量及质量通病防治情况;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等。这次检查共发停工通知1份,质量整改通知单8份,监理整改通知单7份,做谈话笔录4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市在建工程的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监理工作质量、工程质量、勘察设计质量在不断提高和规范,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各方主体市场行为方面

个别工程未取得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提前进行施工;分包没签订合同;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不到位;监理单位随意调换项目监理人员;初步设计会审、施工图技术交底注册建筑师和结构师不到位。如温州龙湾房开公司开发的金茂花园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年1月8日擅自开工,到1月17日取的施工许可证之前完成15根工程桩的施工,严重违反《建筑法》第七条关于建筑施工许可的规定;该工程施工单位(温州中大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朱智奇,从工程开工到20*年7月25日严重不到位,工程质保资料上的项目经理签字全部由别人代签。

(二)工程质量方面

质量通病在经查的工程中还普遍存在,主要表现为:钢筋保护层厚度控制缺乏有效措施,达不到设计要求现象较普遍;现场混凝土、砂浆的搅拌没有严格按规定进行计量,混凝土接槎部位移位、漏浆、夹渣现象较严重;砌体拉接筋施工不规范,卫生间止水带的高度普遍不足15cm;现场原材料堆放混乱,原材料、分项报验不规范等。但也有个别工程质量控制和通病防治比较理想,如温州三建施工的文化艺术中心工程。

(三)监理工作方面

监理工作质量参差不齐,相对较差有温州大众监理公司监理的经济适用房二标工程,主要存在的问题为:监理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现象普遍,项目登记人员与现场人员严重不符;旁站没到位,旁站记录不详细、不真实;原材料报验不规范,分项报验不及时;对分包单位审查不及时,不规范。如温州大众城建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金茂花园工程、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6210工程A标工程,监理人员没能严格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旁站,个别部位旁站不到位,记录不详细、不及时;6210工程A标工程监理工作还存在分项报验不及时,进场原材料没能全数签认,监理细则编写不规范等问题。

(四)勘察设计工作方面

个别工程设计桩基础长度超过地质报告中反映钻探深度范围,桩基础施工完毕后未进行承载力检测;设计更改联系单没注册师印章;特殊位置结构处理手法粗糙交代不清,如市城乡设计所设计的仙降小学工程的门厅,设计只要求作后浇处理,既无祥图又没作说明;勘察方案布置不合理,部分勘察成果大样数量和原位测试数过少;勘察报告未对地质条件作详细评价,尤其是地下水对桩基和基坑设计、施工的影响,从而给桩基施工质量和基坑施工安全带来隐患;勘察单位试验室场地过小,存在无法满足试验需求的现象,试验设备配置不齐全,计量器具管理不规范,勘察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不正常,试样管理混乱,如浙江有色建设有限公司其试验室配置、试样管理和计量器具管理就不能满足开展现有业务的要求,没法保证勘察报告质量。

第8篇: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范文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单位(以下简称审查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及其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凡需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含民用建筑、工业建筑、构筑物和涉及结构体系和荷载改变的装修等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道路、桥隧、给水、排水等工程)都应进行施工图审查。

前款规定工程施工图未经审查以及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工程(如农民自建房等),业主自愿报审的,各审查单位应积极支持,认真做好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第四条施工图审查单位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并在认定的范围内开展施工图审查。

第五条建设单位可以自主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审查单位进行施工图审查,但审查单位不得与被审查项目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施工图审查原则上应委托本市的审查单位,确需选择市外审查单位审查的,建设单位应向项目所在地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由项目所在地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后,方可委托市外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

第六条市外施工图审查单位在本市开展施工图审查业务的,须在本市设立常设机构,有满足开展业务的各专业审查人员、设备和场地,并通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在本市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该常设机构接受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并应按《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将施工图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七条建设单位在委托施工图审查时,应向审查单位提出审查要求,填写《送审表》,提供审查所需相关材料,并与审查单位签订《施工图审查专用合同书》。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查单位提供下列资料,并对送审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

(一)勘察、设计合同或委托协议书;

(二)勘察、设计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外市勘察、设计单位备案证明);

(三)批准的立项文件、规划审批文件、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及附件;

(四)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五)四套或四套以上施工图设计文件(一次性提供);

(六)各专业计算书、计算光盘;

(七)装修工程涉及使用功能更改、外观改变的,应附规划部门审批文件,涉及结构体系和荷载改变的,应由原设计单位或经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由具有与建设项目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结构安全复核;

(八)审查单位确认与审查工作相关的其它资料(例如复杂环境中周边建筑物、市政设施等资料)。

第九条施工图审查原则上不超过下列时限:

(一)一级以上建筑工程、大型市政工程为15个工作日,二级及以下建筑工程、中型及以下市政工程为10个工作日;

(二)工程勘察文件,甲级项目为7个工作日,乙级及以下项目为5个工作日。

第十条审查单位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

(一)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勘察设计单位是否越级或超范围承接业务、勘察设计合同是否备案;

(四)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设计人员是否按照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五)建筑节能设计专项审查;

(六)施工图是否符合规划和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第十一条审查单位所审查的内容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查内容重复或相交叉时,对人防、消防、防雷、抗震等工程均应根据国家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提出审查意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有关协调与衔接,确保审查成果质量。

第十二条审查工作应当严格按照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

(一)核对《送审表》和送审材料,签订审查合同,并填写《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项目登记表》(审查单位自制);

(二)分专业进行审查,填写《专业审查记录表》;

(三)汇总专业审查意见,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审查报告书》;

(四)确认“意见回复”是否满足审查要求并填写《审查报告书》中“审查人确认”栏,提出终审意见并填写“终审意见”栏,合格的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

(五)在《审查合格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合格书》、《审查报告书》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审查合格书》和《专业审查记录表》应具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亲笔签字;《审查报告书》需进行意见汇总,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可以打印,但必须与《专业审查记录表》上的签字一致;《审查报告书》经审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发、《审查合格书》经法定代表人确认,均须加盖审查单位公章。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收到《审查报告书》后,应联系勘察设计单位及时调整修改,书面回复审查单位,可采用修改联系单或直接更换施工图纸的方式,并在《审查报告书》的“意见回复”栏中注明“见***号修改联系单”或“已更换图纸,见***号”等字样。书面回复意见需加盖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的公章,待审查单位确认。

第十四条审查不合格的,审查单位应当将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并书面说明不合格原因。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审查不合格,审查单位应在审查完毕之日起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一)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无法满足设计要求的;

(二)施工图设计深度严重不足,无法满足施工需求的;

(三)施工图存在地基基础与主体结构重大安全隐患的;

(四)挂靠勘察设计或者违反资质、注册执业管理规定的;

(五)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生产厂、供应商的;

(六)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有关情况。

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或规划审批文件的,经审查单位提出意见,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整改后符合有关标准、法规的,属审查合格。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收到审查单位退还的施工图后,应当要求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并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报原审查单位审查。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

在项目审批条件内确需修改的,凡涉及本办法第十条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交原审查单位重新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且《审查合格书》、《审查报告书》重新备案后的施工图方可使用;未经原审查单位审查合格,竣工验收不得通过。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须将《审查合格书》、《审查报告书》复印件以及修改联系单连同施工图一并发放至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在向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施工图交底时必须就施工图审查情况及相关修改联系单进行交底,且须有书面记录。

第十八条勘察、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对审查单位提出的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或审查意见书有重大分歧时,由建设单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复审申请;复审工作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并作出复审结论,复审费用由承担责任方支付。

第十九条审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审查人员学习、交流计划,积极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强自律,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各专业审查人员应做好审查记录,认真统计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并定期汇总。审查中凡全省统一格式的有关文本和施工图等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第二十条审查单位应建立施工图审查季报及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审查单位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每季度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审查项目及审查中发现违法、违规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

第二十一条审查单位对施工图审查工作承担审查责任。审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施工图审查应全面负责,审查人员对其审查质量负相应的审查责任。

审查人员在审查时,未能发现存在的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的,不得继续从事审查工作,并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审查单位超出认定范围从事审查的,所颁发的审查合格书无效,由属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审查单位收回审查合格书,并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审查单位应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积极开展科研与技术攻关,做好典型工程案例、勘察设计质量通病总结、技术研讨与交流等方面工作,提高本地区勘察设计质量与水平。

第二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审查人员培训、考核制度,督促相关审查人员确保完成每年40学时的培训,对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考核未通过的审查人员依法暂停或取消其个人的审查资格。

第二十五条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施工图审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对审查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对审查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技术骨干、场地、装备等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

(二)是否超出认定的范围从事施工图审查;

(三)是否使用不符合条件的审查人员;

(四)是否按规定上报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否按规定在审查合格书和施工图上签字盖章;

(六)施工图审查质量;

(七)审查人员的执业道德、培训情况;

(八)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章与本办法的执行情况。

审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监督其进行整改;存在严重问题或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报请认定机关取消其审查资格。

第二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施工图审查监督管理活动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9篇: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范文

【关键词】BOT+EPC模式;造价管理;探讨

引言

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我国基础工程建设领域的行政投资也逐渐减少,这使得市场化主导基础工程建设投资成为主流。在市场的主导下,盈利性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成本必然会上升,与之相应的投资也会大幅度增长,因此很多投资企业会将眼光放到诸如广佛肇高速公路肇庆大旺至封开段这种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上面。政府正是通过这种渠道获得了企业雄厚的资金或者现金的建设技术,保证基础设施能够按期建成。BOT+EPC模式是一种全新的投资管理模式,与传统投资管理模式相比具有巨大的优势,其创新性决定了其必将提升我国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水平。

1.工程概况

广佛肇高速公路肇庆大旺至封开段全长177.3公里,采用BOT+EPC(投资、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模式,由长大公司以总承包的方式完成项目建设,肇庆市负责办理用地手续并包干完成全线征地拆迁工作。三分公司负责广佛肇高速公路总承包项目B段项目建设,起点桩号K39+600,终点桩号K80+373,路线全长40.2km。

2. BOT+EPC模式的优点

BOT+EPC模式是将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合并招标,由中标人以总承包方式负责工程项目设计与施工的一种管理模式。它是当前国际通行,国内正在推行,广东省内第一次在广佛肇高速公路采用的项目组织实施方式。这种管理模式,能充分发挥设计在建设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促进设计与施工单位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设计与施工协作潜力,有效解决设计与施工脱节的问题,有利于整体方案的不断优化,更好地对质量、费用和工程进度进行综合控制,有效控制造价。首先它体现的“设计节约是最大节约”的理念,其次能够缩短建设工期,再次有利于投资控制。

3. BOT+EPC模式下的工程勘察造价管理

工程勘察是工程施工开始之前必须要进行的一个环节,其运用各种各样先进的手段和方法对施工场地的地质条件进行科学的评估,能够为工程施工提供比较准确的资料。从工程造价的角度来说,实施工程勘察主要为了节约资金。在进行工程勘测的过程中,不但要关注总费用的多少,而且要将工程材料的单价考虑在内,严格按照工程勘测的实际数据布置后续工作。与此同时,对工程勘察的造价管理应该与市场紧密联系起来,以达到动态造价管理的目标。

4. BOT+EPC模式下的工程设计造价管理

一般工程的设计是根据工程勘察阶段的相关资料设计出一定的施工图纸、合同以及其他预算文件。在BOT+EPC模式下,工程设计是整个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环节,然而很多工程只重视了施工阶段的造价管理而忽视了设计阶段的造价。在工程设计阶段应该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相关工程的设计,尽量将工程预算压在建设单位要求之内。以广佛肇高速公路为例,其在设计阶段始终贯彻着BOT+EPC模式能够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以及成本的优点。

首先,广佛肇高速公路的设计紧跟施工。计节约是最大的节约,在概算批复后,对施工图阶段安排专人跟进,寻求较大的优化,降低桥隧比,优化线路,降低总造价。另一方面,优化桥梁结构形式,尽量统一桥梁桩径、柱径等,减少上构结构形式多样化,以减少施工投入;优化软基处理,边坡防护等。其次,反过来说,施工过程也紧跟着动态设计过程。在软基处理方案方面,对全线的软基进行现场调查,对每一段软基逐一确认方案方可进行施工,包括换填范围、换填材料等,对造价进行合理把控。最后是设计最后阶段的专项方案的处理。由于初步设计时间仓促,地质情况撑握不明朗,随着工程的深入,工程的复杂性逐步显现。地质的复杂性远超初步设计,北岭山隧道地质复杂,出口端左、右洞相继出现突水、突泥;多座桥梁与初步设计相比,出现不同程度的溶洞需处理;面对这种施工特点难点,项目部做出快速反应,项目部组织专家多次调研,多番考证方案,选择最合理、最经济的方案。

5. BOT+EPC模式下的工程施工造价管理

BOT+EPC模式下的工程施工造价管理主要包括项目成本管理、项目质量控制两个方面。进行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关键是进行项目成本过程控制。在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都应该始终关注与成本有关的活动。而项目质量控制则是建筑单位发展的基础,一方面科学有效的项目质量管理降低了返修费用,从而降低了整个工程的造价费用。另一方面,工程质量控制对树立建筑单位良好的形象,促进企业长期效益方面有很大作用。

在项目成本管理上,广佛肇高速公路从节约用电、用地以及利用利用施工过程中的洞渣两方面进行了控制。作为长大总投资项目,总造价的节约才体现真正的节约,也正是BOT+EPC这种模式下,在临时用电方案策划时,就充分考虑永久用电的需求,为后续运营期用电节约不必要的重复建设,如全线3座隧道6个洞口临时用电变压器及线路通电后可作为运营期用电使用。为更好的利用洞渣资源,在公司的主导下,在项目北岭山隧道出口端建设一条由分公司投资的碎石生产线,以解决碎石供应紧张、质量差以及采购价格不断上涨等问题,降低施工成本。项目部利用BOT+EPC及省市共建模式的优势,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很好解决了碎石加工场用地及环保问题,为碎石生产线建设创造了条件。利用BOT+EPC模式及省市共建“双业主制”模式的优势,长大公司就碎石开采与当地政府也初步会达成共识,为长大公司提供石场开采。

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BOT+EPC建设模式作为公司经营模式的新探索,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只能做到更好。面对劳务供应商对长大作为业主的项目有安全质量意识相对外业主淡薄情况,项目部严格执行三分公司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在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加大力度,并由项目班子牵头,对项目部劳务供应商及管理人员宣贯长大内业主的质量安全必须比外业主做得更好;项目组建一支由质检、工程、安全等部门人员组成的质量管理专职小组,对全线施工工点进行周,月度定期大检查和不定期质量安全排查,并对施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反馈和处理,对个别质量意识淡薄屡教不改的供应商,进行严厉处罚并通报至公司。

6.小结

BOT+EPC模式下的造价管理更加注重对整个项目从准备阶段到施工阶段以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面化造价管理,能够实现整个项目质量成本比最大化。因此,BOT+EPC模式具有很大的潜力,在以后的项目工程建设中应该加以利用。

参考文献:

[1]所滨立. 龙华建筑公司工程造价管理研究[D].吉林大学,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