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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意识论文精选(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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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意识论文

第1篇:政治意识论文范文

关键词:集体无意识;无意识教育;思想政治工作

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人们都非常重视引导有意识教育的重要性,而常常忽略无意识对思想政治工作运作系统的影响,以致唯理性的分析方法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占据着主导地位,自觉或不自觉的抗拒着来自人的心理机制的非理性因素的分析观念的介入,甚至片面的认为真正的思想政治工作不必理会那些与理性无关的问题。在这种思想观念的指导下,思想政治工作就流于只单一地研究思想政治工作行为的结果,却不去研究行为者本身;只注重研究逻辑化了思想注重工作的形式化行为模式,而忽略了行为者的现实活动与其自身的存在。在思想政治工作实践中,纯粹的理论教育很难对政治思想工作有着绝对的发言权。事实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任何一个都受多种精神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既包括意识也包括无意识。一般而论,相对于无意识,意识对思想政治工作的影响是根本性的,但无意识在思想政治工作决策机制和对象互动交往中也起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对无意识进行正确的控制和利用,有助于思想政治工作者从思维模式到行动实践更深层地理解思想政治工作主客体活动的实质。

分析心理学派的代表人物,瑞士的心理分析学家荣格,在佛洛伊德心理学个体无意识研究的基础之上,深入到人的心灵的更深领域,全面深入的探讨了人的意识领域的深层秘密。荣格认为,人的心灵或曰精神是由三个彼此不同而又相互作用的系统或层次构成,即意识、个体无意识和集体无意识。荣格说认为意识是人的精神世界中唯一能被个人直接知道的部分,意识的中心是自我。“有关意识的重要事实是,没有一个与意识相关的自我,就不会有什么被意识到”。不过在荣格看来,意识虽然是能够自觉到的,但它在人的整个精神世界中还只是一小部分,与无意识相比意识甚至是次要的。荣格强调,对人类心灵的考察,如果仅仅研究了意识及其功能的话,那是远远不够的,“如果不包括无意识过程,对人类心灵的探讨将是不完全的”。[1](P8)

荣格在意识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将无意识分为个体无意识和集体无意识两个层次,“无意识过程是直接观察不到的,但是我们可把那些跨入意识门槛的无意识的产品分为两类。一类包括那些显然来源于个人的可被认识的材料,这是些个人获得的东西,或者是那些构成整体人格的本能过程的产物。此外,还包括被遗忘、被压抑的内容,这些内容可能是有意识的。一些人能够意识的另一些人所意识不到的东西,我把这类内容称为下意识或个人无意识,因此就我们所能判断的,这些内容完全由个人因素即由那些构成整体人格的因素所组成的”。[2](P37)荣格指出,在无意识的两个层次中,“或多或少属于表层的无意识无疑含有个人特性,称之为‘个人无意识’,但这种个人无意识有赖于更深一层,它并非来源于个人经验,并非从后天中获得,而是先天存在的。我把这更深一层定名为‘集体无意识’”。[3](P52)集体无意识是我们探讨无意识心灵所能达到的最深层次,在这个层次中,人不再有个体的区分,个人的心灵在这里扩展开来并融入人类的心灵。在这里所有人都是一样的,正如眼睛、耳朵、心脏等器官除了细微的个人差异外都具有解剖学上的一致性一样,心灵也同样有其基本的共性。按照荣格的解释,所谓集体无意识就是反映了人类在以往的历史进化过程中的集体经验,是千百万年来人类祖先经验的沉积物。由于集体无意识在所有人身上是相同的,因此它组成了一种超个性的心理基础,并普遍地存在于我们每个人身上。

由于集体无意识是人类祖先共同积累的经验不断重复的积淀、浓缩,所以它是人类心理中最深层的、最主要的因素,虽然有时它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但它的存在却对我们的意识起着一个制约作用,我们意识的出现、发展、形成的模式都按照集体无意识的存在和原理来进行,并以一种先天反映的倾向和模式出现。同时,由于集体无意识是经过人类及其祖先千百年的积淀而成,所以它是人类心理中最丰富、最繁杂意识,我们的心理都构筑于集体无意识的基础之上,意识和个人无意识都依赖于它的存在而存在,依赖于它的发展而发展。一言以蔽之就是“像海岛一样,那高出水平面的,是我们的意识,由于潮的运动而出现的,是我们的个体意识。所有海岛的共同基础--海床,则是我们的集体无意识。”[4](P130)由此可见无意识在主体认识过程中的重要意义。

洛克在他的哲学著作《人类理智论》中主张人的心灵原是一块白板,“只是通过经验,心灵中才有了观念和知识。”[5](P276)虽然“白板说”从诞生之日起就不断遭受到了各种批评,但“白板说”对于政治思想教育工作来说,无疑具有不可质疑的重要意义。“地球上最广阔的是海洋,比海洋更广阔的是天空,比天空更广阔的是人的心灵”,法国大作家雨果从空间上直觉到了心灵的广阔;“四方上下曰宇,古往今来为宙;宇宙便是吾心,吾心即是宇宙”,中国宋代的陆九渊则以东方哲人的智慧从空间和时间两个维度感悟着人类心灵的浩渺。人的心灵是一个复杂又令人神往的世界,如何对人的心灵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怎样发掘意识和无意识在心灵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是每一个政治思想工作者面对的现实问题。所谓无意识教育,是相对于有意识教育而言的。从心理学角度看,无意识属于人的非理性方面,指的是人们在日常生活实践中没有自觉意识到的心理过程,是人对外部世界的一种特殊反映形式。无意识隐藏在人心理的深处暗中起作用,并不为人所意识。它或者暗中直接支配人的行为,使人产生无意识或下意识举动;或者暗中参与人的意识心理活动,干扰和调节人的意识行为。与此相关的无意识教育,指的是不为受教育者自身所意识到的一种教育方式。具体地说,这种教育方式是指教育者按照预定的教育内容和方案,自觉地在受教育者周围设置一定的生活环境和文化氛围,引导受教育者去感受和体味,使他们在满足美的需求和兴趣爱好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受到教育。荣格无意识活动的本质特点,决定无意识教育能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地位。个人无意识、集体无意识时刻参与意识活动,无意识和意识一样,是主体活动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无意识教育可以在广阔的范围发挥其作用,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不可忽视的形式,完全可以成为有意识教育的有益补充。

正是由无意识活动的本质特征所决定,无意识教育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角色。所谓无意识教育是指教育者按照一定的教育计划和要求,为受教育者安排设定一定的社会环境、活动场所和文化氛围,使受教育者在自己没有意识到自己在受教育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接受教育从而达到教育目的的过程。与思想政治工作中的有意识教育相比,无意识教育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时间上具有随意性;(2)空间上具有广泛性;(3)形式上具有多样性;(4)内容上具有丰富性;(5)过程上具有隐蔽性;(6)环节上具有渗透性。因而无意识教育在思想政治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能起到有意识教育起不到的作用。众所周知,由于当前处于社会大变革的过程中,新旧观念的冲突,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以及道德调节的不得力,使思想政治教育在现实与理论上出现种种的脱节与不符,因而更增加了思想政治教育的难度,即使在工作中“磨破嘴皮、硬着头皮、饿着肚皮、厚着脸皮、磨破脚皮”,还往往是费力不讨好,收效甚微,甚或造成一种逆反心理,起到相反的作用。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影响冲击下,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抬头,很多人重实惠、轻理论,对知识、对择业等都以能否给我带来实惠为标准,对事物价值的评价纯粹以功利为尺度。对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不感兴趣,这就与我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宗旨背道而驰。思想政治教育最主要的任务就是培养和造就一代又一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如果没有思想坚定的社会主义建设者,高度发达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就难以牢固的建设起来,因此思想政治工作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削弱的,而且必须加强。这就需要思想政治工作者努力寻求一种更有效的方式、方法来做好这项工作。无意识教育的提出无疑开拓了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的新领域,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中必将会拓出一片新的天地。

在强调无意识不可忽视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的同时,还尤其需要警惕无意识思想教育的反面形式。在这方面,荣格早就注意到集体无意识的非理性状态所产生的副作用:“通常,当集体无意识在更大的社会团体内积聚起来,结果便是大众的疯狂,这是一种可能导向革命、战争或类似事物的精神瘟疫。这样一些运动极富感染力——差不多是压倒一切的,因为当集体无意识被激活时,你就不是原来的那个你了。你不仅仅出在这样的运动中——你就是运动本身”。[6](P46)在集体无意识激活的这种非理性支配下,人们的思维、判断、选择、取向、行为等也成为不自觉的、无意识的活动了。联想到六、七十年代我国的“”,当初满腔热情地投入这场“大革命”的人们事后回想起来,真像做了一场恶梦,原来人们有意识的活动却处于一种无意识的状态之中,十年给整个民族带来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巨大灾难。毕竟,发展中的社会总会存在一些缺憾。今天在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也频频出现众多令人瞠目的集体“无意识”:从八十年代末开始出现的出国热,到九十年代的股票风潮,乃至现在盛行不衰的林林总总的考试、考研热,都让每一位思想政治工作者时刻惦念起荣格,惦念起“无意识”这个概念。

总之,无意识和意识一样,在人的社会活动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无意识教育在我国虽然已受到医学、心理学、艺术、审美等领域的重视,但就整体说来仍处在起步阶段。所以,荣格所提出的无意识理论及其作用,对于我们今天探讨民族文化心里结构,对于我们继承和发扬传统文化,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都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参考文献:

[1]荣格.分析心理学理论与实践[M].北京:三联书店,1991.

[2]荣格.分析心理学理论与实践[M].北京:三联书店,1991.

[3]荣格.心理与文学.三联书店[M],1987.

[4]陈仲庚,张雨新.荣格心理学[M].沈阳:辽宁出版社,1986.

第2篇:政治意识论文范文

论文关键词:行政执法 现状分析 解决对策

一、检验检疫行政执法

1998年3月,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原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和原卫生部检疫局合并组建)。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全面推行“一次报验、一次取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收费、一次签证放行”六个一的管理模式,对外简化办事手续,避免政出多门、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外贸进出口、降低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强化依法把关力度、促进外贸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际惯例等要求,对出入境的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等进行检验、检疫、认证及签署官方检验检疫证明等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对违法情况进行查处。这项职责的完成,必须通过开展各项检验检疫业务执法工作而实现,这也是检验检疫工作的主体。

二、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三检”合并12年来,《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的成功修订并实施,法制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得到了发展。但是在实际检验检疫过程中,对“三检”均涉及的比如说对进口动物产品,原动植检依法检动物传染病为主,卫生检疫依法检人的传染病为主,再如进口粮食“三检”分别为动植物检依法检病虫害、商品检验依法检质量指标、卫检依法检卫生指标等。这三项业务由不同学科专业人员负责,不是简单的交叉,是跨学科的技术执法行为。本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主要是从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角度去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

(一)“三检”合并后执法依据适用不当

导致执法主体、内容和程序简单合并,导致执法目的不明、作用和效力不能实现。

(二)检验检疫行政执法主体依法行政难落实上存在的问题

执法内容多,法律法规又不能完全掌握;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的依法行政能力弱,与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质检还有较大差距。

1.有些人员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不够,还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2.依法决策的意识还不够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制度和程序不完善,落实不到位;

3.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行政权力特别是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与责任脱钩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

4.少数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不规范,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和粗暴执法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5.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技术水平低和装备落后,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支持、装备配置等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实现检验检疫的目的的根本取决于一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水平。

(三)检验检疫技术执法缺乏全方位的科技支撑,执法环节的衔接不到位、我国的技术法规体系仍然不健全

1.技术法规体系不完整,标准化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当今的社会需求,标准化法律、法规不完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注等的覆盖面不全,标准内容中存在着严重的缺陷。我国现有的标准数量以及覆盖面,不足以面对庞大的法检目录中的产品种类,很多产品没有检验管理办法/规程。标准的可行性较差,很多产品所执行的类似的标准,更是无法明确列出对应产品的具体检验标准。造成一线执法人员不能掌握有效的检验标准或检验规程,从而无法正确执行检验检疫工作。特别是国内外的标准不能有效的结合,更不能与国外的先进标准相适应。

2.过度关注实验室检测设施设备和人员素质建设,对检验检疫人员采集的样品是否具有代表性的科学性不太关注,仅对检验样品和结果负责,这是检验检疫脱了节的技术性行政执法。检验检疫的样品检测在当前还是检验检疫的技术执法的最重要的保障。样品的采集、送样的程序、样品的管理还是实验室检测的相对关键的环节。

(四)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理念的陈旧

1.重出口轻进口。世界各国在检验检疫中,关注焦点的都是进口而非出口,技术壁垒措施也是为了限制各国对进口商品的管制行为。多数国家更重视进口检疫,出口检疫主要以符合进口国要求为主。落实严把进口关不但是从国家利益出发也是落实法律规定的需要。由于我国的检验检疫是按进口批次施检,因此我国的检验检疫工作,有三分之二的精力是用于出口检验检疫上,变成为国外把关。致使为我国把关的精力不足。

2.重检验轻监管。检验与监管是检验检疫机构的两大行政执法的职能。从检验检疫风险分析上讲,监管工作对产品的控制效果远大于检验。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片面地强调以检验为主,忽视日常监管的作用,这使得检验检疫部门技术水平和人力资源的更新难以适应新产品、新技术的种类和数量的迅猛增加;且广大企业为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常导致他们不顾社会责任,他们不择手段以次充好、以假乱真,“蒙混过关”。这些给检验检疫行政执法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

3.重服务轻把关导致职能缺失。我们的执法人员在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上侧重于“包办型”,替企业“一包到底”,甚至在国外官方对中国食品加工企业进行注册登记检查验收时,临时帮企业突击准备的手段度过“难关”。忽略了企业的安全卫生质量管理体系是企业根据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产品类型、生产工艺等因素而制定的可行的操作体系,应该是企业一贯的自主行为,是企业自身的生存、发展的保障。

上述问题产生的原因有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因素。主观上是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理念不能与外贸检验检疫事业发展有机结合,务实的新思路、新举措缺憾,大多流于形式和面子工程;客观上是检验检疫行政执法工作所涉及的学科、专业、内容、法律规章是现有执法机关中最多最全面,涵盖了进出口业务的方方面面,检验检疫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结构的科学性不高。

三、解决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的对策(思路)

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目的的实现和作用效力的发挥,必须解决影响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的问题,研究打造行政执法的新模式,实现法治质检、科技质检、和谐质检。解决上述问题要以抓法律的角度强化依法行政、提高对检验检疫宗旨目的的认识、创新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理念从以下三方面来讨论。

(一)建立统一的检验检疫法律体系

1.完善检验检疫法律体系,坚持依法行政。首先依照法律对现有的规章、工作制度以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建立健全文件审核机制,形成一套完整的检验检疫法律体系文件。建立一支由法制人员、信息技术人员、检验检疫人员参加的对检验检疫法律体系进行研究的团队,对检验检疫法律体系进行有机整合,建立以方便执行、适用合理、科学规范、效果显著为目的的法制队伍。

2.依靠信息科技技术,打造检验检疫智能化行政执法系统。依托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体系(E-CIQ)的进一步开发将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智能化。在开发研制中,要以科学化、人性化为出发点。目的是用信息技术解决行政法的随意性、提高执法的严谨性和程序合理性。是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具体体现。是国家质检总局顺应检验检疫发展的新形势,运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构建高效、便捷的口岸运作环境,提高应对能力,开拓检验检疫工作新领域的重要措施。

依托中国电子检验检疫体系(E-CIQ)的进一步开发将检验检疫行政执法智能化。重视检验检疫智能化执法系统的建设,做到对进出口检验检疫业务实施智能化操作的行政执法,既有实体执法、又有严格的执法程序,更好的指导检验检疫人员执法,如显示执法依据、执法内容、合格评定等内容步骤等。

3.完善法检目录。成立专门的法检目录制修订专业委员会,不但要求由检验检疫系统内部专家组成,还应当吸收系统外的相关业务专家乃至进出口企业参加。建立法检目录调整建议渠道,使基层对法检目录的意见及时反馈和解决。

(二)提高对检验检疫宗旨目的的认识

1.重视对涉及公共安全领域的控制。确保国门安全是检验检疫机构的神圣职责。把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安全控制、进出口食品和关系国民经济安全的大宗资源产品安全控制放在第一位。鼓励社会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参与普通商品的品质检验,检验检疫机构通过强化对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权和对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监管权,以便掌握进出口商品质量情况。

2.调整进出口工作重心,重视对进口货物的检验检疫。遵行国际法则“严进口、宽出口”的做法。加强口岸重大疫病疫情以及进口农产品的有毒有害物质监测,更好的保障我国各种产业健康发展和生态安全。

3.完善大通关机制。建立大通关机制,以便更好的适应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加强与海关的协作,继续加大执行大通关的力度,由产地局直接签发通关单,逐步取消口岸换证的做法,。建立口岸局和内地局分工协作的合作机制,明确口岸局和内地局的职责,实现内地局和口岸局对进出口货物的严密监管。

(三)更新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理念

1.实施说明理由制度。说明理由制度不仅是政治文明的要求,而且还可以更好地让被执法人理解相应的行政行为,从而减少行政机关检验人员执行公务的困难和阻力,更好的提高行政执法效率,保证法律和政策的顺利实施,更好的落实依法行政也是法治文明的体现。

2.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实体不能取代程序。检验检疫的大量的实体法,要使之得到落实,就必须健全程序尤其是行政程序。一切实体上的弊端都必须最终在程序上得到解决。由此可说,行政程序法是一部行政操作法,程序的完成过程就是法治的实现过程,也是依法行政的具体过程

3.完善执法机制。为了促进检验检疫事业健康发展,检验检疫部门要实现科学的监管方式,建立适合的监管机制:首先建立举报受理机制;二是建立明察暗访机制;在是建立跟调查机制;最后建立检验检疫业务督导机制。

4.从重服务轻把关向把关与服务并重转变。检验检疫执法部门对进出口商来说既是执法者又是服务者;而进出口商对检验检疫执法部门来说既是执法对象又是服务对象;作为执法者时就要依法行政,检验检疫执法部门作为服务者时就要热情细致周到。

第3篇:政治意识论文范文

关键词:异质预期;公众学习;溢出效应

预期理论作为货币政策有效性研究领域的基础理论之一,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并由此得到迅速发展。预期理论主要研究微观主体根据已有信息对未来经济发展路径做出判断以及这一判断与实际经济走向的相互影响关系,其中蕴含着微观主体利用学习能力进行信息更新的意义[1]。随着学术界对预期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我们接触到了异质预期的概念,异质预期的基本含义是指由于不同主体在认知能力以及信息占有量等方面的差异,对同一信息产生的不同预期。异质预期会随着主体学习能力的提高以及获取信息的增加最终收敛于理性预期。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异质预期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不同主体之间的预期有差异,这就意味着有不同知识和学习背景的主体对同一种信息的理解不同;二是主体会通过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预期,而学习更多是一种交流过程,这就意味着微观主体的异质预期会相互影响,微观主体的学习因此体现为一种公众学习形式。本文首先总结异质预期与公众学习方面的代表性研究,然后分析存在异质预期的微观主体在学习过程中的相互影响,最后以中国实例总结异质预期对货币政策执行效果的影响。

一、异质预期的基础理论

1.异质预期的分析基础

程均丽[2-3]系统地介绍了异质预期理论以及在货币政策信息沟通领域的应用。对于异质预期的模型分析有两种形式:(1)预测者选择动态型,可以理解为不同预期主体所用方法的博弈均衡。假设对后期变量的预期取决于对前期经济情况的不同判断方式。以对通货膨胀率e的判断为例,假设人们对et+1的预期来源于两种形式:一是根据et-1的数据推算,我们设这种情形为A;二是根据历史上通货膨胀的周期波动来推算,设为B,那么对未来通货膨胀的总体预期即为et+1=pA+(1-p)B,其中p(0<p<1)为选择A的可能性,(1-p)为选择B的可能性。对未来的通胀预期取决于人们根据经济变化对不同方法的选择。(2)学习收益型,主体了解自己所处的不完全信息环境,因此会通过不断地学习来获得新的信息收益。这种学习收益会产生收益递增与收益递减两种情况。

以货币政策信息沟通为例,当货币政策可信性较高,主体对未来货币政策的预期逐渐与实际情况接近,经济主体便不会对新信息表现得敏感,即不依靠新信息也能依靠以往的判断预测货币政策的走向,学习收益较低,相应地获取和甄别新信息的成本也很低;当货币政策可信性较低,经济主体无法凭借经验形成准确预期时,经济主体就会对新信息表现得非常敏感,学习收益较高,相应地获取和甄别新信息的成本也很高。

进一步,在经济主体的学习过程会呈现两个方向的反应,其一是由于主体理性有限,尤其是将自身偏好因素结合到对经济形势的判断中时难免会出现错误,但是通过持续的学习这些错误会消失,异质预期最终收敛于理性预期。但是North[4]认为,学习是一个取决于诸多要素的累加过程,因此学习中产生的预期误差也可能会不断增大,对最终理性预期的形态可能偏离得比以前更大。因此Orphanides和Williams[5]指出,异质预期可能会延长经济波动的周期,即由于异质预期的不完全信息环境,经济主体为了获得更多的信息和甄别能力,需要不断学习,尤其是当经济出现自己预期之外的波动时,会对信息更加敏感,便更需要花费时间去学习以减少自己面对的不确定性。然而这个渐进过程会导致经济回归到均衡水平的时间被拉长。

2.公众学习与异质预期

徐亚平[1]认为,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知识的更新所依靠的不是学术研究性质的模型分析,而是从传播中获取。有效的信息沟通并不是指信息量的多少,而是信息的鉴别和理解能力。在经济社会中,人们的学习是内部性和外部性的综合作用,既有自身的知识,又要依靠外界资源充实更新知识。Fuka[6]认为,异质预期是一种非常复杂的传递机制,由于不像理性预期那样高度抽象,异质预期所造成的经济变化是隐性的,即无法通过公开的信息渠道来观察异质预期的变化而只能直接观察结果。一个经济中预期的波动取决于乐观预期与悲观预期的均衡性,样本空间越大,这种均衡性对经济的影响就越大。

3.异质预期与中央银行预期管理

关于中央银行应该如何对存在异质预期影响的公众预期加以引导,程均丽[3]认为存在一个“最优相机政策”,即货币当局在货币政策的决策模型中利用适应性学习的性质将预期作为一个独立的变量对待,通过平滑引导将异质预期逐渐收敛于理性预期。从中国实际来看,货币当局在近几年开始注重微观主体预期的观测,但是对预期的调节效果并不明显;在货币政策信息的获取上,微观主体缺乏一个具有高度可信性的权威渠道。中央银行所的信息与微观主体实际接触到的情况并不相符,导致公众对中央银行实际意图信息比较敏感,一有相关消息放出便会引起盲从行为。

二、存在溢出效应的异质预期模型

溢出效应可以理解为人们行为出现相互影响现象。异质预期出现混同,是由于在学习过程中人们更多地通过与他人的交流来对自身原有的信息进行改进,因此我们可以将这一过程看做一个含有溢出效应的学习过程。但是在溢出效应存在的情况下,如果微观主体本身判断能力不强、信息获取渠道又过于混乱的话,信息量的增加反而会使微观主体无所适从,产生盲从效应。我们通过一组公式来阐述这一问题。

按照徐亚平[1]所提出的,公众学习模型可以体现为yet=kyet1+lyet2+φgt+et,其中决定预期的基本变量包括不同权重的经济主体自身对信息的判断kyet1、他人对信息的判断lyet2、经济信息φgt以及随机扰动因素et。我们将该式进行简化,能够更加明确地表现出学习过程中的相互交流情况。假设个人预期取决于经济主体自身的判断以及与他人的交流,并且假设一个只包含两个微观主体a与b的学习环境,主体所得到的信息只有两个组成部分,即自身信息与外界信息,面对的信息环境相同,但二者禀赋不同,因此采用程均丽[3]提出的不同的经济预测方法,此时我们得到这样一组关系:

从上式可知,溢出效应k越大,即交流越多,微观主体所要付出的学习努力就越少,在这种情况下,微观主体不需要付出太多成本就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但是微观主体坚持自身判断的空间也就受到挤压,尤其是当学习成本很高时,微观主体就会放弃自身判断转而屈从一般信息进行经济活动。这一点我们在下文中用货币政策的执行效果作为对象进行实证考察。

三、异质预期与货币政策执行效果

1.对模型的延续思考

从上述分析出发,我们也可以将信息的处理与信息的数量拆分考虑,用一个极端的假设来阐明这个想法,即个人本身是没有任何信息的,只具有信息判断和甄别能力。上文中提到的个人信息是人们依靠自身的甄别能力从外在信息中筛选吸收作为自己的知识。从这个角度入手就能明确如下问题:(1)沟通并不意味着信息的多少而在于信息被理解的程度。当人们本身理解能力欠缺时,货币政策就没必要发送更多的信息而只需要保证已经的信息被准确地理解和执行。(2)当理解和甄别能力受限后,就要保证信息来源的权威性。信息来源混乱会大大增加信息接收方的鉴别成本,当信息接收方无法承担这种鉴别成本时,就会放弃鉴别产生盲从效应或羊群效应。以最简单的例子来说,当我们急于做出判断时听到的却是来自不同渠道的、内容相互不一致的并且具有不可验证性的信息时,我们会采取无所谓的态度来跟随自己的直觉或者追随多数人的行为[7]。(3)当多数人的行为引起的经济波动超出货币当局预期时,货币当局就会采取措施将其逐步引导到自己设定好的轨道中来。经过这样一番循环后,人们对信息的判断鉴别能力由此增长。从这个角度来研究人们的学习能力的话,可以看出人们的能力之所以提高是由于经历的相关事件不断增多,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经验。在一个特定的金融体系中,人们对金融信息的判断如何取决于人们参与金融活动的多少,因此,在公众学习理论中,我们不可忽视国家宏观制度因素在此间扮演的重要角色。

2.对我国实例的分析

由于我国金融活动的普及性以及市场化程度都处于有待完善的初级阶段,微观主体对于金融行为的理解较浅,缺乏丰富的金融经验,因此当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信息并且这一信息经过商业银行发生延迟或放大时,大多数微观主体并不能理解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之间的博弈过程而只能充当看客[8],并且对中央银行应该何时采取何种动作进行不断的猜疑,此时多方信息交织杂乱,公众更加无所适从。以我国货币当局既要保增长又要稳物价的政策目标来说,这实质上是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利益均衡问题,按照国家的宏观经济发展计划,对物价、就业等经济变量的关注与调控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是微观主体一般只关心短期内自身收益情况(例如公众更愿意关注短期内收入、物价和就业的变动情况,而不是宏观的远期通货膨胀控制计划),而此时如果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操控能力不强,短期内公众会对中央银行行为以及独立程度产生质疑。由此微观主体便更倾向于忽视中央银行的官方信息而依附另一方向的信息并产生羊群效应,而此时一旦货币政策的变动与这一方向相左,本来正常的货币政策调整反而会出现超出公众预期的情况。

首先,以2004—2007年9次提高存贷款利率的政策操作为例,。数据主要来自于1993年、2000年、2005年、2008年《中国金融年鉴》以及1995年、1998年、2000年、2008年、2009年《中国统计年鉴》。

中央银行提高存贷款利率的意图显然是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对投资增长逐年增加,信贷投放过快的宏观形势加以控制。从理论上看,中央银行进行利率上调之后,理应降低公众的通胀预期,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中央银行对存贷利差的调整不够科学,使短期存贷利差加大,反而刺激了银行继续投放贷款。同时,由于国内融资环境不健全,就算是贷款利率提高,很多企业也只能选择银行贷款来进行生产,致使贷款成本增加,进而推动产品价格上涨。而直接观察到价格上涨的公众自然会持续自己的通胀预期。因此,中央银行在这一阶段尽管公布了政策操作的一些具体信息,在货币政策透明度方面取得了进步,但是对公众预期的引导仍然谈不上有效。

其次,以2007年的连续政策变动为例,为了警惕房地产市场、基金市场价格上扬造成的经济过热,中央银行于2007年3月、5月、6月、7月、8月、9月和12月分别就基准利率和准备金率做出调整,但是市场反应并不明显。此阶段中国物价上涨、经济波动等问题并不完全与货币发行量有关,商品供求、融资制度等因素相较货币发行量更能解释此阶段的经济波动,2007年猪肉价格上行是物价大幅上涨的主要原因,而此时中央银行连续收紧货币政策使一些中小企业面临融资困难,同时大企业的融资过量导致大量富余资金流入股市楼市,使资产泡沫持续膨胀。并且随着信息传播媒介的发展,此时公众也通过各种渠道接触到了各个方面的信息,面对复杂的原因集合,结合中央银行当前政策调控效果的不明朗,公众对信息的判断成本迅速提高,导致跟风投机现象盛行,也是2007—2009年股市大幅波动等经济动荡现象的重要原因。

四、结论

关于微观主体预期与中央银行之间的信息沟通问题,本文认为应明确三个方面:

第一,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决策体现出的是货币当局对政府利益与微观主体利益,宏观经济长期战略和微观主体短期预期之间的利益协调,并且以或单独、或多重的政策终极目标来体现各方的博弈均衡。

第二,微观主体预期显示出的信息不一定与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关注的最终目标重合,因为中央银行所关注的是整个国民经济,包含所有行业的整体信息,而微观主体进行信息反馈的途径,一定是微观主体本身能够驾驭的途径,可能不会与实体经济之间存在着固定或显著的影响关系,不需要中央银行利用货币政策进行宏观调控,但是却可以比较明确地反映出微观主体的预期,是货币政策预期引导过程中必需的信息来源。

第三,中国中央银行在行政决策以及目标设定等方面尚不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中央银行实际上是作为以国务院为核心的诸多主宰转型期经济发展策略的政府部门的人身份出现,受其委托对物价、就业、国际收支、经济增长加以调控以实现政府意图。因此,在货币政策信息沟通过程中就会出现政出多头的现象,本属于中央银行专有职能的货币政策控制权被分散到对中央银行具有委托关系的各个部门,以至于国务院、发改委、统计局以及其他权威组织成员的言论都会对微观主体理解货币政策信息构成影响。从第二部分的公式以及中国实践中我们都可以看出,如果微观主体学习成本过高导致对信息缺乏判断能力,就会放大异质预期产生的预期冲击,导致中央银行对微观主体预期的管理更加困难。

因此,本文认为对中央银行信息沟通能力的改进,不仅仅要强调货币政策信息的透明度,更应该强调微观主体对所公布信息的理解。在当前中国特殊的转型期经济政治背景下,强调货币政策的科学性、前瞻性以及信息沟通效率,要比单纯强调货币政策信息透明度更有实际意义。

参考文献:

[1]徐亚平.公众学习、预期引导与货币政策的有效性[J].金融研究,2009,(1).

[2]程均丽.异质预期及其经济影响——基于货币经济学的新视角[J].当代经济研究,2009,(3).

[3]程均丽.异质预期下的货币政策:相机还是承诺[J].国际金融研究,2010,(3).

[4]North,D.C.InstitutionsandEconomicTheory[J].AmericanEconomist,1992,(spring):3-6.

[5]Orphanides,A.,Williams,J.C.ImperfectKnowledge,InflationExpectationsandMonetaryPolicy[R].FRBSFWorkingPaper,2002.

第4篇:政治意识论文范文

    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对于组织者——校方,和答辩者——毕业论文作者是不同的。校方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简单说是为了进一步审查论文,即进一步考查和验证毕业论文作者对所着论文论述到的论题的认识程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进一步考察毕业论文作者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审查毕业论文是否学员自己独立完成等情况。

    第一,进一步考查和验证毕业论文作者对所着论文的认识程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是高等学校组织毕业论文答辩的目的之一。一般说来,从学员所提交的论文中,已能大致反映出各个学员对自己所写论文的认识程度和论证论题的能力。但由于种种原因,有些问题没有充分展开细说,有的可能是限于全局结构不便展开,有的可能是受篇幅所限不能展开,有的可能是作者认为这个问题不重要或者以为没有必要展开详细说明的;有的很可能是作者深辅尝滇妒鄄德殿泉东沪不下去或者说不清楚而故意回避了的薄弱环节,有的还可能是作者自己根本就没有认识到的不足之处等等。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提问和答辩就可以进一步弄清作者是由于哪种情况而没有展开深入分析的,从而了解学员对自己所写的论文的认识程度、理解深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

    第二,进一步考察毕业论文作者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是组织毕业论文答辩所要达到的目的之二。通过论文,虽然也可以看出学员已掌握知识面的深度和广度。但是,撰写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不是考查学员掌握知识的深广度,而是考查学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地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和锻炼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学员在写作论文中所运用的知识有的已确实掌握,能融会贯通的运用;有的可能是一知半解,并没有转化为自己的知识;还有的可能是从别人的文章中生搬硬套过来,其基本涵义都没搞清楚。在答辩会上,答辩小组成员把论文中有阐述不清楚、不祥细、不完备、不确切、不完善之处提出来,让作者当场作出回答,从而就可以检查出作者对所论述的问题是否有深广的知识基础、创造性见解和充分扎实的理由。

第5篇:政治意识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通过对逻辑实证主义科学知识观,科学发展观和科学方法论的分析,认为人文价值的缺席导致了对科学的片面理解,对逻辑分析与实证精神的绝对化导致了逻辑实证主义自身理论的困境。

1 纯粹的科学知识观与统一科学观

作为以相对论为代表的现代物理学的产物,在逻辑实证主义者认为,真正的科学知识只有一种,就是自然科学。自然科学知识是通过客观中立的观察,按照严格的逻辑程序从经验数据得到的规则,并且能够被经验数据所证实,因而与客观自然是相一致的。自然科学具有绝对的经验性、客观性、可证实性。科学知识必须是经验主义和实证主义的,而且是以逻辑分析的运用为标志。

逻辑实证主义认为,科学知识是逻辑分析的结果。石里克说:“任何认识都是一种表达,一种陈述……所有这些可能的陈述方式实际上表达了同样的知识,正因为如此,它们就必须有某种共同的东西。这种共同的东西就是它们的逻辑形式。所以,一切知识只是凭借其形式而成为知识”。如此一来,科学就是形式化的,逻辑推理性的理论。在逻辑实证主义者的观点看来,科学,首先是一种知识;同时是客观的,是与价值中立的,不存在价值判断;科学的语言是表述性的,可被证实或证伪,表述经验事实,不表达个人情感。“形而上学的虚构句子、价值哲学和伦理学的虚构句子,都是一些假的句子;它们并没有逻辑的内容,仅仅能够引起听到这些句子的人们在感情方面和意志方面的激动”。

逻辑实证主义者的科学观的另一个突出特点就是统一科学。“科学之为知识理论体系,就是一种真理的系统。真理从本质上而言,是统一的整体的联系而不可分离的。”而科学的统一建立在物理主义之上。“一切自然定律,包括对有机体、人类和人类社会有效的定律,都是物理定律也即为解释无机过程所需要的那些定律的逻辑推论。”。所有自然科学外的科学,都不过是“统一科学”的一个部分,而“科学的任何领域内的语言可以保存原来的内容翻译成为物理学语言。”,因为物理描述的语言具有绝对的客观性,所描述的事件可以被一切使用该语言的人们所观察(经验证实)。

从逻辑实证主义者的科学观里,可以看到,科学“被当作是一种脱离了它赖以产生和发展的人类的状况、需要和利益的母体的‘事物’”,而忽视了科学产生发展的历史背景和人文因素。然而,科学的“观察总是有选择的。它需要选定的对象、确定的任务、兴趣、观点和问题。”作为观察者来讲,同样的客观事实,由于不同的知识构成,不同的逻辑思维方式/角度,所观察记录到的经验数据都是渗透着价值判断的。“每一事实都含有价值,而我们的每一价值又都含有某些事实。”对于同一客观事实,所得出的结论是不同的。如爱因斯坦所言:“物理学家的最高使命是要得到那些普遍的基本定律……要通向这些定律,并没有逻辑通道,只有通过以对经验的共鸣的理解为依据的直觉,才能得到这些定律”,汉森则提出是“人”的眼睛在观察,“观察渗透理论”。完全独立,中立的不掺有观察者个人情感因素和价值判断的,这只是一种理想化的状态。

用物理语言统一科学的主张否认了自然科学的人文价值,以及人文精神对科学的作用,事实上缩小了科学的空间并限制了创造性的发挥。将自然科学与其它科学文化之间横亘了一条无法跨越的鸿沟。加塞儿说:“哲学家震慑于物理学的气焰之下,感到十分羞耻——因为自己不是物理学家而感到羞耻。由于真正的哲学问题不能用物理学的方法来解答,哲学家只好把它们搁在一旁,任由物理学把它摆弄。”——事实上,其他学科何尝不是如此呢。

2 直线累积式的科学发展观

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发展观被称为“中国套箱式”的发展观。所谓套箱,就是一套容积逐个递增、依次套装的箱子。培根的归纳主义观点认为科学知识的增长是不断归纳的结果,如不停增高的金字塔。逻辑实证主义在继承这个观点的同时,把简单的归纳演变为了“经过逻辑推理,且有较高的经验证实概率依据”。就是把科学的发展看作是经过逻辑推理和经验证实(当然这里的证实在逻辑经验主义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从强证实到弱证实再到概率标准的发展演变过程)的科学命题和科学理论的累积。“一个相对自足的理论为另一个内涵更大的理论所吸收,或者归化到另一个内涵更大的理论。”科学的发展并不否定曾被证实的理论,被经验证实后的某个理论只是被新的理论吸收或通过逻辑演绎被纳入一个内涵更加丰富更加全面新的理论之中,这个新的理论没有原来的理论/规律所包含的概念。科学发展的过程就是被证实了的科学理论的积累、归并的过程。

不可否认,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发展观反映了科学不断进步的趋势,也揭示了科学理论变革的一种形式。但是,由于其科学观中人文价值的缺失,科学既然只是知识的累积,也就无所谓科学理论内部的变革与科学框架的变化。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发展观看不到科学发展的革命性进步,忽视人的创造性和创新精神在科学发展中的作用,只看到科学发展中量的积累,却忽视了质的飞跃。爱因斯坦说:“科学不能仅仅在经验的基础上成长起来,在建立科学时我们免不了要自由地创造概念,而这些概念的适用性可以后验地用经验方法来检验。这种状况被前几代人疏忽了,他们以为理论应当用纯粹归纳的方法来建立,而避免自由地创造性地创造概念。近来,改造整个理论物理学体系已经导致承认科学的思辨性质,这已经成为公共的财富。”这里,爱因斯坦深刻地揭示了实证主义的局限性和创新精神的重要性。

3 逻辑分析与经验证实的科学方法论

正如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所认为的,经验的科学知识首先通过逻辑分析得以“澄清各门科学的各种概念,明确了各种概念之间的形式逻辑联系和认识论联系”,同时命题的含义就是他被证实的方法。艾耶尔对此的解释是,一个陈述被证实“就在于它被经验的观察所检验”。即所谓“经验证实原则”。

逻辑分析的作用有两点。一是通过对语义的逻辑分析,确定科学命题的概念和意义性条件,二是通过对句法的逻辑分析,建立形式化的科学知识体系。现代科学带来了科学思维的转变,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用精确的具体的概念来把握客观世界的规律。在逻辑实证主义看来,只有掌握足够清楚的基本概念,才能够成为一门科学。石里克举了爱因斯坦“从分析时间、空间陈述的意义”作为出发点来创立狭义相对论的例子说明了对概念进行逻辑分析加以澄清的重要性。但是如此一来,所有的自然科学外的,如社会学、心理学、美学、伦理学都被科学一脚踢了出去。因为他们的概念是体验意义上的,表达个人的一种主观情感,不是精确的客观的概念,“没有逻辑的内容,仅仅能够引起听到这些句子的人们在感情方面和意志方面的激动”。同时按照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成了每个理论彼此孤立,互不干涉的独自发展。每个理论都在自己的概念基础上独立存在,科学理论的发展只需要不断的发展自己的概念,语言是所有理论之间的联系的媒介。科学的进步与科学传统、历史背景或者科学家自身的情感、意志便没有了关系。对此抱有怀疑的布鲁尔在1976年提出了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强纲领理论,其核心就是科学知识是要受社会影响的,作为知识,是有一定的社会根源的。尤其是以当今大科学的时代的视野下,逻辑实证主义者的观点显然是过于片面了。

经验证实原则是科学命题的意义标准。在逻辑实证主义者看来,除了数学和分析命题,其他命题必须是可以被“经验证实”时才有意义。证实原则从被提出便不断受到质疑和反驳,也在不断的被修正和退让。卡尔纳普提出了直接证实和间接证实,但是由于逻辑命题本身的有限性,导致了间接证实无法达到绝对的客观,在波普尔的批判下,卡尔纳普提出用“可检验性”来代替“可证实性”,即可能事实上无法被验证,但“原则上可以被验证”。后来艾耶尔提出了针对“强证实”提出了“弱证实”,即不完全的证实,或然的证实。莱辛巴赫又提出了概率意义说:“可以绝对地加以证实的命题是没有的。因此,一个命题的真值断定纯属虚妄,它只有在理想的科学世界中占有地位,而实际科学不可能利用它。实际科学倒是始终应用权的断定。我们认为高权相当于真,低权相当于假,中间区域称为不定。”逻辑实证主义的“证实原则”的涵义的演变,恰恰表明了证实原则的脆弱。同时证实原则本身也存在着悖论,比如,不管是从实际的可证实性还是原则的可验证性,从强证实的角度还是弱证实的角度,证实原则本身该如何被证实呢?如果本身不能被证实,那就是无意义的命题了;同时作为全称命题的自然科学规律,事实上是不能被证实,只能被证伪的,如此一来,几乎所有的科学理论都要被否定。

逻辑实证主义理论自身的悖论使他们陷入了困境,部分逻辑实证主义者便把目光转向了实用主义。证实主义的原则的根本缺陷在于他的主观性。逻辑实证主义所谓的经验,终究还是人的主观经验。以主观去验证一个命题,如何保证命题的客观呢。

4 总结

综上,我们看到,逻辑实证主义的科学观中包含着很多积极因素。他将数理逻辑与实验观察结合起来,探讨了对概念进行澄清的步骤,把外在世界的客观性和对于意识的独立性作为一种既定前提,致力于区分科学与非科学,追求知识的准确与可靠,把传统的形式逻辑的科学方法发展为严谨的数理逻辑方法论,这种思维对于科学的发展、技术的操作有着积极地意义。逻辑实证主义强调实证精神也是一种务实的态度。但是人文价值的缺席导致了逻辑实证主义在科学观上割裂了科学的历史人文背景,用物理主义统一科学,忽视了科学与文化的联系,抹煞了科学的人文意义和人文价值,把科学简单化为有意义的命题,是一种过于狭隘的科学知识观;从科学的发展观来讲,未能揭示科学发展的内在动力,看不到科学革命的机制;从方法论角度来讲,对人的创造力和创新精神的忽视,以及作为方法实施者的人的主观性的回避,对逻辑分析和实证的绝对化更是直接导致了自身理论的困境。

参考文献

[1]洪谦.维也纳学派哲学[m].北京:北京商务印书馆,1989.

[2]m·w·瓦托夫斯基.科学思想的概念基础——科学哲学导论[m].北京:北京求实出版社,1982.

第6篇:政治意识论文范文

论文摘要: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违法或不当,致使权益受损时,如何保护公民权益,构建和谐社会,成为目前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行政行为的争议可以通过两条途径:司法救济和行政救济。前者是行政诉讼,后者为行政复议。行政相对人在寻求救济途径时候,应该怎样选择才能真正实现对自己的权益的保护,是本文思路的出发点。

1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概念比较

(1)二者的概念。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活动和制度。行政诉讼是指,行政向对方认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就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作出裁决的制度。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定义中可以看出,二者都是对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争议,以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为核心i以独立行使职权为保障;法律主体都由三方构成,行政复议是由发生纠纷的行政机关和相对人各为一方,作为纠纷解决者的上级机关或人民法院为第三方。除此之外,二者的法律地位也是平等的,解决纠纷所适用的某些原则也是相同的,如“不告不理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不适用调节原则等。二者程序虽然不尽相同,但都体现了司法性,即都要通过特定的程序和机构来解决行政争议,强调程序的公正性。

(2)行政复议的地位是独立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的密切关系是毋庸质疑的,但行政复议对于行政诉讼而言,是处于附属配套地位还是有着独立地位,学界有着不同的说法。有的学者认为,行政复议制度是作为1989年《行政诉讼法》的配套制度建立起来的,体现了行政复议制度对行政诉讼制度的依附性。有的学者认为应改变行政复议对行政诉讼的附属地位,摆脱配套框架的束缚。笔者认为,行政复议相对于行政诉讼是有其独立性的。复议制度属行政系统内部的审查与裁决,它是行政权进行自我监督的重要方式,属于“自律”的范畴;而行政诉讼则是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涉及司法权与行政权之间的关系问题,属于“他律”的范畴。行政诉讼只能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复议对不合理的行政行为同样作出裁决。

2我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关系的状态和存在问题

(1)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模式中的问题。

对于我国立法上关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之间衔接的模式,没有统一的规定,就目前学术界有两种说法:一则是行政复议前置原则。复议前置是指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行政相对人必须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如不服复议决定,再行。二则是自由选择原则,即当事人可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两者中自由选择其救济途径。

我国行政法学学术界对这两种衔接模式有不同观点:一种认为应该充分尊重相对人的自由选择权。如经复议再进入诉讼,延长了救济时间,不利于对当事人权益的及时保护;由于上级机关和原机关不在同一地区,复议前置会给相对人带来不便。另一种则认为应该遵循“穷尽救济原则”。“穷尽行政救济原则”指当事人没有利用一切可能的行政救济以前,不能申请法院裁决对他不利的行政决定,当事人在寻求救济时,首先必须利用行政内部存在的、最近的和简便的救济手段,然后才能请求法院救济。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理,而对于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法院原则上无审查权力。这就导致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相对人在选择了不利于自己的救济模式后,只得无奈地感到失望。

(2)经过复议的案件,诉讼标的确定的问题。目前我国的复议后的情形,大致为以下几种;

第一,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原具体行政行为机关为被告,原机关负举证责任。这里由于复议机关无须对其作出的维持决定负责,复议机关为避免在行政诉讼中当被告,往往维持。有学者认为,凡经过行政复议的案件一律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也有学者认为,如果复议决定维持的案件也由复议机关为被告,可能无法很好地履行举证责任。笔者比较赞同第一种说法,即“谁行为,谁被告”的司法原则。

第二,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变更与撤销)。当行政复议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时,复议机关为被告。这里出现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对具体行政行为适当性审查后作出的复议决定能否被提讼?按照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来分析,行政诉讼只能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能审查其适当性(除非行政处罚显失公正)。有学者认为,针对行政行为适当性作出的复议决定仍然属于行政裁量行为,不属于现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第三,复议机关不予受理、不答复。如果是复议前置的。被告为复议机关;而自由选择复议或诉讼的,被告可以是原具体行政行为机关也可以是复议机关。

3我国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的问题解决对策

(1)两种救济制度的优势并举原则。在构建二者关系的问题上,奉行自由选择原则抑或“穷尽救济制度”原则,都应该秉持最大程度保护相对人权益的原则。笔者认为,两种制度、两种原则各有所长,可采取互补之的方法寻求救济之路。比如,人民法院在受理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争议的案件时,人民法院认为是合法的但失当的,可以告之相对人撤诉,另起行政复议。超级秘书网

第7篇:政治意识论文范文

【关键词】纤维支气管镜;吸入性肺炎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出现,老年吸入性肺炎的发病率逐年增高。我科使用纤支镜早期床边吸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资料和方法

1.1一般资料:

2006年1月-2010年5月我院呼吸内科住院患者60例,均符合吸入性肺炎诊断标准[1]。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进行纤支镜吸痰30例为治疗组,常规治疗30例为对照组。治疗组:男22例,女8例,年龄60-83岁,平均(71.2±11.5)岁;基础疾病为脑出血8例,脑梗死11例,皮层下动脉硬化性脑病7例,老年痴呆4例。对照组:男24例,女6例,年龄62-85岁,平均(74.3±9.2)岁;基础疾病为脑出血7例,脑梗死9例,皮层下动脉硬化性脑病8例,老年痴呆6例论文。

1.2方法:

所有患者均予抗生素治疗,并予雾化吸入、翻身拍背等方法促进痰液咳出,及对症、支持治疗。治疗组在常规治疗基础上,采用OlympusB200型纤支镜,于患者入院前3d每日行纤支镜吸痰及灌洗1次。

1.3观察指标:

记录所有受试者入院当时及入院72h体温、呼吸频率、脉搏、WBC、PaO2等指标。于入院当日及入院后第7d行X线片检查,比较2次X线片的感染吸收程度。评价疗效:Ⅰ级,病灶较前无变化;Ⅱ级,病灶吸收小于50%;Ⅲ级,病灶吸收大于50%;Ⅳ级,病灶完全吸收。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3.0统计学软件,计量资料以±s表示,组间比较采用t检验,等级资料比较采用秩和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两组患者治疗前后一般指标比较:

治疗后两组体温、呼吸频率、脉搏比较,均低于治疗前(t值分别为8.78、3.92、4.62、2.91、2.30、2.08,P<0.05),见表1。

2.2治疗前后实验室检查指标比较:

治疗组治疗后WBC低于治疗前,PaO2高于治疗前(t值分别为6.73、10.1,P<0.01);对照组治疗后WBC与治疗前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aO2高于治疗前(t值为4.64,P<0.01)。两组治疗后比较见表2。表1两组受试者治疗前后一般指标比较表2两组受试者治疗前后实验室检查比较

2.3治疗后X片吸收情况比较:

治疗组吸收情况好于对照组(U值为1249.00,P<0.01)。

3讨论

本资料中吸入性肺炎患者多合并脑出血、脑梗死、皮层下动脉硬化性脑病等疾病,这些患者存在咳嗽反射、吞咽反射、呕吐反射异常以及喉头功能障碍,是发生吸入性肺炎的主要原因。有报道神经系统疾病、长期卧床、胃-食管反流及卧位进食是吸入性肺炎的危险因素,本资料结果与其一致[1]。吸入性肺炎发生后,酸性吸入物可直接损害肺泡上皮而产生肺水肿,误吸物中含有大量各类细菌,激活炎症效应细胞而促发炎症,导致中性粒细胞和血管内皮细胞激活、损伤,出现急性肺损伤乃至ARDS。

吸入性肺炎临床表现无特异性,可造成诊断困难或误诊,尤其对那些不能言语者。胸片有助于诊断,但多滞后于临床症状的出现。而采用纤支镜检查,见胃液、食物残渣,则可确立吸入性肺炎诊断并进行有效的治疗。有研究认为,对老年患者特别是有神经系统疾病和吞咽障碍的患者,突然出现发热、气促、痰多、血氧饱和度下降,尤其在进食或呕吐后出现,应警惕吸入性肺炎可能,尽早行纤支镜有助于早期诊断[2]。

常规吸痰对于痰液黏稠、位置较深的呼吸道分泌物效果差,且存在盲目性,而纤支镜直视吸痰,目标明确,吸引彻底。本资料患者经纤支镜吸痰后,其体温、脉搏、呼吸频率、血气、X片等改善情况均好于常规治疗组,可见经纤支镜吸痰后患者症状明显改善,感染得到了更好的控制,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有报道采用纤支镜吸痰清理呼吸道,可缩短病程,减少抗生素用量,并可减少吸入性肺炎发展为多器官功能衰竭的危险性[3]。

纤支镜术有发生窒息、心搏呼吸骤停的危险,但本资料治疗组受试者均无严重并发症发生。我们的经验是,术前消毒充分,术中严格无菌操作,动作准确、轻快、熟练,可防止严重并发症发生。

【参考文献】

[1]许旺,陈丽君,黄晓波,等.老年吸入性肺炎相关危险因素分析[J].宁夏医学杂志,2009,12:1135-1136.

第8篇:政治意识论文范文

一、概说多元性的客家音乐文化

客家是我国汉族的一大民系。客家的先民们在西晋之前是居住在黄河、淮河和长江流域的,但是由于战乱及自然灾害等原因,他们背井离乡,大规模向南迁徙。在这千余年的劳动生产和生活繁衍过程中,客家的先民们把从祖籍腹地带来的生产技术和中原文化与当地文化交流、融合,形成了独具特色、内容丰富的客家文化。而客家音乐则是客家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也是我国民族民间音乐体系的重要构成部分,它是中原音乐与当地畲族、瑶族音乐的有机融合,是客家人独有的民间音乐。从客家音乐的起源与流变,种类与分布来看,可以说,“歌随人走”,是移民的产物。

客家音乐具有历史悠久、种类繁多、特色鲜明等特点。1.历史悠久。客家音乐的形成与客家民系的发展是同步的,也就是说自西晋、北宋以来,客家音乐已有逾千年的历史。2.种类繁多。客家音乐经过不断发展, 内容越来越丰富、种类越来越多。客家音乐包括客家器乐、客家山歌、客家小调、说唱音乐、民间戏曲、歌舞音乐以及宗教音乐。3.特色鲜明。与其他中国民歌一样, 客家音乐同样具有强烈的地方色彩。客家先民的生产方式、风俗习惯都与赣闽粤边区的风俗文化、生产方式紧密相连, 由此而形成千差万别的“地域色彩”,具有鲜明的艺术特色。

二、国家语境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

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后简称《意见》),其中的附件《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平等暂行办法》(后简称《暂行办法》)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界定为:“各族人民世代相传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暂行办法》列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涵盖的六类,与《公约》定义的五项一致,另外一项为“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其具体范围包括:“口头传统以及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含民间音乐、舞蹈、戏曲、曲艺、杂技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流传形式是由人类口头或动作方式相传,曾经被誉为历史文化‘活化石’和‘民族记忆的背影’。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要具备以下的三个条件:①必须是世代相传的,至少有一百年的历史;②与广大民众的生活密切相关的;③现实生活中依然存在的,是‘活态的’”。《意见》还明确了在“非遗”工作中“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受到越来越多关注,更多的极具地域特色的文化得到挖掘。客家音乐就是依托于艺人表演而存在的极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客家音乐在赣、闽、粤等地域的流传、改造、提升,经过上千年的历史演绎与积淀,逐渐成为我国传统音乐领域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代表品种之一。客家音乐的理论与实践具有客家人的特色,尤其是客家音乐特有的传承方式和通过音乐所进行的文化传承方式,格外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关注。因此,探讨客家音乐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对于弘扬客家文化,保护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非遗政策下的客家音乐保护问题

客家音乐作为客家文化的一颗明珠,随着时代的变迁,这些极具地方特色的民间艺术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冲击,甚至濒临消亡的境地。造成这些民间艺术“珍宝”日渐衰败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表演内容受地域语言的限制。传统客家音乐的表演形式多是客家方言为主要表现方式,而受到大众文化以及城镇化的加速发展影响,客家方言也呈式微趋势,因此在本区域内的传承受到冲击。二是政府扶持力度不够。多方的因素导致地方政府支持艺术组织经常是短期行为。客家音乐大多数流传于民间, 因为没能得到政府足够的资金扶持和政策引导, 对其的研究和保护就经常出现后继乏人的局面。客家音乐作为我国民间艺术的瑰宝,同时又面临着消亡的危机,因此,如何对客家音乐进行有效保护成了客家音乐能否继续存在和发展的关键。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政策层面的立法保障

国家已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但是目前也只有较为单一、零散的法律规章,相关配套的法规还未完善,完整的体系还未健全。因此,我国还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体系建设,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更加规范化、系统化。针对客家音乐的保护也应先着眼于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健全,特别是在客家人居住集中的省份,应制定保护客家音乐的法规制度,从资金、教育、客家文化保护等方面来有力保障客家音乐继续生存和健康发展。我们可以考虑在国家和省市的财政预算法律中,特别是地方省市的财政预算中给客家音乐的保护留出预算空间。同时,也可以在有关法律考虑设定这样的制度,即对有利于客家音乐保护的行为,如挖掘、发现和维护客家音乐的行为,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可获得法律明确规定的奖励。

(二)传承层面的研究与教育

1.对客家音乐的科学研究是整个客家音乐保护工作的基石。我们只有了解客家音乐的历史、特点等等,才能有的放矢的进行保护和传承。客家音乐的种类繁多,我们就更应该对其进行梳理,寻找其本质的东西。现在以客家山歌为中心,从文学、比较、歌手到传承等方面全方位的展开了大量研究。但这些成果还未涵盖客家音乐的方方面面,研究的方法、研究主体等也较为单一。因此笔者认为,当前我们应加强对客家音乐的科研工作。就具体研究工作而言,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第一,回归客家音乐的生活世界。客家音乐是“活态”的,存在于现实生活当中的,这就要求我们的研究应该走入客家音乐的形成、发展的生活世界,去真正感受、认识、了解客家音乐。第二,研究主体的多元化。以往对客家音乐的研究基本上以学者为主,而音乐的主体,即歌手(传承人)和听众严重缺席。他们对客家音乐的理解应该在客家音乐知识体系中享有重要地位。

2.文化的传承本质上是个教育问题。我们也常有这样的疑虑:客家音乐是否后继有人? 传承人的培养就是教育问题。客家音乐的发展与传承需要教育培养传承人,同时客家音乐的发展更需要科学研究和群众基础,这些都需要客家音乐走进学校。我们应当在客家人聚居地省市的学校专门开设有关客家音乐的课程,或将客家文化和客家音乐编入有关音乐和相关的本土教材中。在中小学阶段让孩子们接触和了解客家文化和客家音乐,到大学阶段就可以让他们进行有关研究或者专业的学习,成为客家音乐传承人。

(三)传播层面的媒介与宣传

从传播学的视角出发,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在国家层面是法律与政策的宣传,这点在上文中有所阐述,而在微观层面则是传统技艺的有效传递。因此,就客家音乐的宣传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媒介宣传。进入21世纪,电视、报纸等都是较为传统的宣传方式了,我们除了充分利用这些传统的宣传阵地以外,需要加强对互联网这个宣传途径加以合理而充分的利用。比如建立国家和省市各层面的关于客家音乐的官方网站,同时也积极鼓励民间建立有关网站。网站的建立可以让全世界的人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全面了解客家音乐,并可以随时关注新进展。这是一个十分简便但又非常有效的宣传途径。

第二,走入市场。将客家音乐推入市场既可以获得客家音乐生存和发展的资金支持,又可以在市场中获取更多地听众和爱好者,为它的发展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在走入市场过程中,我们要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市场的需求,更新内容、表演形式等,但同时还应保存好客家音乐的“原滋原味”。创新与保存表面上是矛盾的,其实从根本上讲是统一的,因为客家音乐是带有强烈的时代气息的,它本身就会随着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而更新,可以说客家音乐本身就具有保持传统和创新变化的特质,这也是客家音乐能生存千余年的原因之一。

四、结语

加强对客家音乐的保护,不仅对客家音乐本身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大意义,也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音乐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借鉴。

第9篇:政治意识论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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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我意识观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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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马克思《博士论文》的自我意识哲学观探析 

70.马克思早期正义思想的萌芽与发展——从《博士论文》到《莱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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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马克思《博士论文》中关于伊壁鸠鲁的原子偏离运动学说

73.原子世界的哲学原则和结构——马克思“博士论文”解读

74.青年马克思政治思想分析——以博士论文和《莱茵报》论文为例 

75.从马克思博士论文窥新闻契约思想 

76.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哲学观探析  

77.走出浪漫主义的端倪:重新解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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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马克思对自由概念的本体论证明——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一得 

80.关于必然性和偶然性及其关系问题──马克思博士论文和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比较

81.现代自然科学与马克思的博士论文——论偶然性在自然界中的地位与作用

82.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由思想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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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自由观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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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马克思《博士论文》中的“新唯物主义”萌芽

88.青年马克思对黑格尔的继承与超越——以马克思的博士论文为例

89.“Idealismus不是幻想,而是真理”——马克思“博士论文”解读

90.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政治、哲学思想初探

91.青年马克思的物质观——以“博士论文”、《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为例

92.作为实践的哲学与世界的哲学化——马克思博士论文时期哲学思想研究 

93.学生时代马克思人学思想溯源——对《中学作文》和《博士论文》的探究

94.马克思《博士论文》关于哲学与现实的关系问题的论述

95.主体性、客体性与唯物主义的两个派别——马克思《博士论文》研究

96.试论马克思对黑格尔逻辑学的创造性转化——以马克思《博士论文》为例 

97.马克思《博士论文》的构境论历史思维研究  

98.感性是时间的家——从马克思《博士论文》谈起 

99.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契约思想研究 

100.马克思《博士论文》中关于哲学本质的思想  

101.马克思人权思想的起点——《博士论文》所蕴含的人权思想研究

102.《博士论文》:马克思空间思考的重要起点

103.从感性遮蔽理性到理性解构感性——马克思《博士论文》的启迪

104.基本原理专业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定量分析

105.为新时代觅取火种的普罗米修斯——马克思《博士论文》探微

106.马克思《博士论文》原子概念的辩证法解读 

107.《博士论文》时期马克思的实践观

108.马克思《博士论文》中历史主体理论的创造性研究

109.理论学科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方法运用的实证分析

110.自我意识哲学探源——关于马克思《博士论文》的一点思考

111.马克思《博士论文》辩证法思想初探 

112.马克思作为革命民主主义者眼中的市民与市民社会——从《博士论文》至《莱茵报》时期

113.从马克思的博士论文看他的异化观 

114.青年马克思的人学思考之变迁——从《博士论文》到《德法年鉴》时期的文本解读

115.马克思的自由宣言──《博士论文》解读

116.一部充满辩证法理论光辉的杰作——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117.哲学在与现实相互作用中深化发展——读马克思《博士论文》

118.自我意识的能动原则──关于马克思《博士论文》的一点思考

119.具体的自我意识与定在的自由——论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对青年黑格尔派的超越

120.文艺学:经典、当代与中国化——兼评何志钧博士等著《文艺学:从经典到当代》

121.哲学当代性问题的反思——鉴传今博士访谈录 

122.马克思哲学思维方式变革的逻辑进程——从《博士论文》到《德意志意识形态》

123.卡尔·马克思:自由之子——大卫·利奥波德博士访谈(之一) 

124.自由何以可能——马克思《博士论文》解读 

125.如何定位赫森科学史的方向——兼与唐文佩博士商榷

126.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对自由的诉求 

127.人学思想的初步形成——从博士论文到《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

128.《博士论文》是马克思哲学的“真正诞生地和秘密”